生态环境及植被修复整治工程 防护网安装、损坏硬化地面维修 污水管道维修以及环境及植被修复整治招标公告(临汾市黄河壶口瀑布风景名胜区发展中心(黄河壶口瀑布国家地质公园发展中心)2026)



壶口景区南侧居民区沿河生态环境及植被修复整治工程的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壶口景区南侧居民区沿河生态环境及植被修复整治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4月13日 15: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410282026BCS00026     
项目名称:壶口景区南侧居民区沿河生态环境及植被修复整治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1040296.09     
最高限价(元):1040296.09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壶口景区南侧居民区沿河生态环境及植被修复整治工程      数量:     预算金额(元):1040296.09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壶口景区南侧居民区防护网安装、损坏硬化地面维修、污水管道维修以及环境及植被修复整治。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包 1,30天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包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包1】 供应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拟派往本工程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它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4月02日至2026年04月1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4月13日 15: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6年04月13日 15:00(北京时间)        
地点: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贾得乡环城南路周家庄卫生所东侧胡同50米山西柏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化交易:电子化交易流程操作指南:“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下载专区”获取; 2、供应商应在提交响应文件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事项详见“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下载专区”); 3、供应商应安装“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请供应商自行前往“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下载专区”获取并安装; 4、如有疑问,可致电技术支持热线:95763; 5、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     
      代理费支付方式: 供应商支付 

      代理费收费标准:  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 
      代理费收费金额(元):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临汾市黄河壶口瀑布风景名胜区发展中心           
地 址:山西省临汾市吉县壶口镇          
联系方式:0357-798613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西柏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临汾市尧都区贾得乡环城南路周家庄卫生所东侧100米           
联系方式:176035760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张鹏   
电 话:17603576006  
附件信息:

磋商文件4.2.pdf429.1K

壶口景区南侧居民区沿河生态环境及植被修复整治工程工程量清单.PDF152.6K

壶口景区南侧居民区沿河生态环境及植被修复整治工程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1410282026BCS00026采购人:临汾市黄河壶口瀑布风景名胜区发展中心采购代理机构:山西柏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〇二六年四月目录第一部分磋商公告第二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三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第四部分评审标准和评审方法第五部分技术标准和要求第六部分工程量清单第七部分图纸第八部分合同条款第九部分响应文件内容要求及格式第一部分磋商公告项目概况壶口景区南侧居民区沿河生态环境及植被修复整治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4月13日15: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1410282026BCS00026项目名称:壶口景区南侧居民区沿河生态环境及植被修复整治工程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元):1040296.09最高限价(元):1040296.09采购需求:/标项名称:壶口景区南侧居民区沿河生态环境及植被修复整治工程数量:/预算金额(元):1040296.09单位:/简要规格描述:壶口景区南侧居民区防护网安装、损坏硬化地面维修、污水管道维修以及环境及植被修复整治。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备注:/合同履约期限:包1,30天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包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包1】供应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拟派往本工程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它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6年4月2日至2026年4月1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方式:在线获取售价(元):0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4月13日15:00(北京时间)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五、响应文件开启开启时间:2026年4月13日15:00(北京时间)地点:山西政府采购平台(https://login.sxzfcg.zcygov.cn/user-login/#/login)线上开启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采用电子化交易:电子化交易流程操作指南:“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下载专区”获取;2、供应商应在提交响应文件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事项详见“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下载专区”);3、供应商应安装“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请供应商自行前往“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下载专区”获取并安装;4、如有疑问,可致电技术支持热线:95763;5、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代理费支付方式:供应商支付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代理费收费金额(元):/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临汾市黄河壶口瀑布风景名胜区发展中心地址:山西省临汾市吉县壶口镇联系方式:0357-798613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山西柏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临汾市尧都区贾得乡环城南路周家庄卫生所东侧100米联系方式:17603576006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马先生电话:17603576006第二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采购人临汾市黄河壶口瀑布风景名胜区发展中心2采购代理机构山西柏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3项目名称壶口景区南侧居民区沿河生态环境及植被修复整治工程4建设地点山西省临汾市吉县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6出资比例100%7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8磋商范围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标准和要求、工期、质量标准、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等。9计划工期30天10质量要求合格11是否接受联合体否12现场勘查(或磋商前答疑会)采购人不组织召开投标答疑会,供应商提出问题的文件需加盖供应商公章并标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于2026年4月11日9时30分前将电子版和扫描件(无问题也需发送无问题文件)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619158127@qq.com,并电话告知代理机构。13资格证明文件1、供应商代表的证明(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2)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3)自然人参加磋商的,提供个人身份证明扫描件。2、响应函按响应文件格式填写。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3资格证明文件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8、磋商保证金的提交;9、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拟派往本工程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它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本项目将根据磋商供应商提供的上述文件进行资格审查,具体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见第四部分。14商务技术证明文件1、对工期、工程质量、响应有效期要求的响应内容2、对技术标准和要求的响应内容3、对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承诺要求及政府采购政策的响应内容4、项目管理机构5、已标价工程量清单6、施工组织设计7、磋商供应商业绩8、报价一览表说明:1、以上内容涉及的格式资料详见第九部分;2、资格证明文件同商务技术文件装订为一册。15磋商时间和地点时间:2026年4月13日15时0分地点:山西柏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16供应商现场出席不要求要求17采用的磋商评分方法综合评分法18磋商小组的组建磋商小组构成:3人;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评审专家2人磋商评审专家确定方式: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随机抽取。19磋商小组现场出席要求不要求,采用远程异地方式评审20授权磋商小组确定成交人是21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形式:无履约担保的金额:无22保证金金额本项目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10000元。磋商保证金的形式:1、采用银行汇款和支票,应当明确收款账号,投标文件中需附汇票存根或银行转账通知扫描件及其基本账户转出的证明。2、采用保函形式:保函应当是银行、保险公司或者担保公司直接出具的保函,投标文件中附原件扫描件。(注:请提前办理,以保证开标前到达指定帐户,请在汇款附言栏写明项目简称)递交方式:通过本单位银行基本帐户递交退还方式:通过本单位银行基本帐户全额退还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收款单位:山西柏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汾尧都支行银行帐号:144274808859银行行号:J177000869200123响应文件有效期90个日历天(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24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为中小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不执行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的价格优惠政策。25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26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如涉及的话)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1、工程内容中含《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属于国家强制性采购的,必须符合要求,并单独做出承诺(格式投标人自拟)。2、工程内容中含《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要求优先选用,并单独做出承诺(格式投标人自拟)。3、小型、微型企业参加本项目要求:(1)须按照财库【2020】46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标准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九部分),监狱企业参加投标视同小微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6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如涉及的话)小、微企业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中小企业划行标准规定》确定的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但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型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工程由小、微企业承建的,对小、微企业的报价给予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若有的话,如实填写《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货物/服务明细表》。4、本项目若允许联合体参加,大中型企业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的,联合体协议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的报价给予2%的扣除,用扣除后价格参与评审。5、本项目若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型、微型企业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2%的扣除,用扣除后价格参与评审。6、本项目涉及创新产品、创新服务的要求:(1)磋商供应商投报产品或服务属于《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中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在评审时享受评审加分。(2)磋商供应商投报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应在响应文件中“施工设计”中提供《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明细表》。7、涉及绿色产品采购的要求(1)工程内容中含有投报产品属于绿色建材产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落实绿色包装、绿色运输、绿色数据中心、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等政府采购需求标准的,在评审时,同一合同包内的绿色产品的报价总金额占本合同包报价总金额60%及以上的,享受投报产品4%的价格折扣。(2)工程内容中含有投报产品属于属于绿色建材产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落实绿色包装、绿色运输、绿色数据中心、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等政府采购需求标准,应在响应文件中填写《绿色产品明细表》。(3)绿色产品的价格折扣政策可与其他政府采购政策叠加。8、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要求本文件列出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要求的,需填写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承诺函,承诺商品包装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符合《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9.政府采购异常低价审查(一)采购人应当在采购文件中明确,政府采购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2.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3.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4.评审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采购人可以结合具体项目实际情况,提高上述第1项至第3项中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的数值标准,但是最高不得超过65%。相关法律法规对供应商报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评审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属于前述第1项至第4项情形的,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给予相关供应商的合理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其中,属于第3项情形,供应商已随投标(响应)文件一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在评审现场可不再重复提交。评审委员会依据专业经验,参考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情况,对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响应)供应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为评审委员会在评审现场及时获取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相关信息资料提供便利。评审委员会借助互联网等渠道查询相关信息的,应当严格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实施影响评审公正的行为。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的启动原因、审查意见和审查结果应当在评审报告中记录,并随供应商提供的相关书面说明及证明材料,以及评审委员会有关互联网浏览、查询历史一并归档。27本项目控制价控制价总价1040296.09元;要求:供应商的报价高于控制总价的,响应予以拒绝。28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参考“《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国家发改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规定注:本表内容与磋商供应商须知内容不一致的,以本表内容为准。第三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一、总则1.适用范围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2.定义2.1“采购人”指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的采购单位。2.2“采购代理机构”指组织本次招标活动的集中采购代理机构或其他采购代理机构。2.3“磋商供应商”指符合本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受邀请获得磋商文件参加磋商,并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响应文件、最后报价的供应商。2.4“工程量清单”指载明建设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的名称和相应数量以及税金项目等内容的明细清单。2.5“招标工程量清单”指采购人依据国家磋商文件、设计文件以及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编制的,随磋商文件发布的磋商供应商报价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其说明和表格。2.6“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指响应文件中已标明价格,经算术性错误修正(如有)且承包磋商供应商已确认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其说明和表格。2.7“电子签章”指可通过电子签章软件正确读取数字证书签章信息的电子签章,电子签章包含单位电子签章和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2.8本磋商文件各部分规定的期间以时、日、月、年计算。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计算在期间内。3.合格的磋商供应商3.1具有本项目实施、服务的能力,符合并承诺履行本磋商文件各项规定的磋商供应商均可参加磋商。3.2磋商供应商必须是已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持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证件的磋商供应商。3.3磋商供应商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具备相关法律法规和本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以及人员;(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此项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本项目须提供的特定资质);(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磋商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寄及造价咨询等服务的磋商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磋商活动。3.5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是否允许由两个以上磋商供应商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磋商供应商身份共同参加磋商,详见第二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3.5.1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如本项目要求联合体的各方均应按照第二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提供相关材料(不允许联合体参与磋商的可不看此项)。4.磋商费用磋商供应商应当承担参与本次磋商活动发生的相关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5.通知的告知及获取5.1通知的告知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山西政府采购平台(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进行通知,不再书面进行通知。各市场参与主体因自身原因未关注到此类通知并造成损失的,责任自负。5.2通知的获取已获取了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可在本次磋商公告刊登的媒体上查看已发布的通知。未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可在本次磋商公告刊登的媒体上查看获取已发布的通知。因线路故障导致通知延迟获取或无法获取,采购代理机构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有关的磋商活动可以继续有效地进行。二、磋商文件6.磋商文件的内容6.1磋商文件由下列九部分内容组成:第一部分采购邀请;第二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三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第四部分评审标准和评审办法;第五部分技术标准和要求;第六部分工程量清单;第七部分图纸;第八部分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九部分响应文件内容要求及格式;6.2磋商文件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要求详见第二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6.3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存在失信黑名单记录情况或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存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情况,且在执行期间的,对响应文件做无效响应处理。6.4除非特殊要求,磋商文件不单独提供项目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情况,磋商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6.5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代理机构所有,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采购代理机构解释为准。6.6磋商文件未作须知明示,而又有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解释。7.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7.1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磋商供应商均具有约束作用。供应商应通过山西政府采购平台(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关注此类公告,此类公告不再书面进行通知。供应商因自身原因未关注到此公告并造成损失的,责任自负。7.2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5日前,以发布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将顺延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7.3在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书面形式要求磋商供应商对所提交响应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磋商小组不接受磋商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7.4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磋商供应商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7.5磋商小组对磋商供应商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磋商供应商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磋商小组的要求。7.6如延长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或项目因故暂停,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以发布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接收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7.7项目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供应商磋商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或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变化,还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用更正公告(或变更公告)的方式发布。8、踏勘和答疑(1)踏勘现场8.1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磋商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8.2采购人应将踏勘所有资料交于采购代理机构存档。8.3磋商供应商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8.4除采购人的原因外,磋商供应商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8.5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磋商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的参考,采购人不对磋商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2)磋商答疑8.6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磋商答疑会的,采购人按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磋商答疑会,澄清磋商供应商提出的问题。8.7磋商供应商应在召开磋商答疑会前,以书面形式提出问题,送达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处,以便采购人在会议期间澄清。8.8磋商答疑会后,采购人在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磋商供应商所提问题的澄清,认为必要时,会将不标明查询来源的答复通知已获取磋商文件的所有磋商供应商。所有已获取本项目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均可在下载磋商文件处下载相关答复,因自身原因未关注到此答复并造成损失的,责任自负。该澄清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8.9分包:磋商供应商拟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三、响应文件9.响应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9.1磋商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的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包括技术文件和资料、图纸中的说明)以及磋商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外文资料必须提供中文译文,并保持与原文一致,否则,产生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9.2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必须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10.响应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10.1响应文件分为分为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10.2资格证明文件部分指磋商供应商提交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磋商的文件。10.3商务文件部分是指磋商供应商的工期、质量、施工组织设计、最后报价等。10.4本次磋商,磋商供应商应按本磋商文件要求提交资格证明、商务技术部分内容以及需要磋商供应商自行编写的其他文件,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磋商供应商自行承担。10.5纸质版响应文件制作要求纸质响应文件应按照磋商文件所规定的内容顺序,统一编目、编页码装订(响应文件中复印件及彩色宣传资料等均须与响应文件正文一起逐页编排页码)。由于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难以查找,其责任应当由供应商承担。装订必须采用胶订形式,不得采用活页装订,必须编排页码。11响应保证金本项目是否要求磋商供应商提交保证金,及要求磋商供应商应提交的保证金金额详见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保证金按下列提交方式提交:本项目是否要求供应商提交保证金,及要求供应商应提交的响应保证金金额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相关规定。响应保证金按下列方式退还:11.1未成交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11.2响应保证金将退还到原缴纳帐户。原缴纳帐户发生变更的,供应商需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书面情况说明和银行缴纳回执单。11.3响应有效期内供应商撤销响应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不退还响应保证金。12磋商报价12.1所有的磋商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12.2磋商结束后,对响应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的磋商供应商进行最后报价,磋商供应商须在磋商小组确定的最后报价时间内进行报价,最后报价是磋商供应商响应文件有效的组成部分。12.3磋商结束后,所有实质性响应的磋商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按照磋商小组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13响应文件填写说明13.1磋商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磋商文件中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对磋商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性的响应,否则,磋商供应商须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风险和责任。13.2磋商文件有固定格式要求的须按第九部分提供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填写“无”。13.3磋商供应商必须保证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磋商小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3.4因响应文件字迹潦草、提交资料不清晰或表达不清楚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14.响应文件的有效期本项目响应文件的有效期详见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15.响应文件的签署15.1组成响应文件的各种文件均应遵守本条规定。15.2磋商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书面文件中的“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印章,不得使用其它(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印章。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6.响应文件的密封及标记16.1磋商供应商须将纸质版响应文件及磋商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资料密封提交,封皮上须写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磋商供应商全称,注明“密封”字样并加盖磋商供应商公章。17.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7.1响应文件须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时间、地点送达,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17.2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本须知的规定,通过修改磋商文件或自行决定延长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日期的,采购人和磋商供应商受提交截止日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18.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18.1磋商供应商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可对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五、磋商采购程序19成立磋商小组19.1评标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19.2磋商小组负责完成具体的磋商评审事务,提出经磋商小组签字的书面磋商评审报告。19.3磋商活动的组织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19.4正常情况下,评审委员会将依据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如因不可抗因素导致业务执行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时,将依据纸质响应文件进行磋商工作。20.响应文件的审查顺序磋商小组在磋商地点,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随机顺序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21.响应文件审查21.1磋商小组进行资格性检查及有效性、完整性、响应程度审查,应严格遵循本文件第四部分评定和成交标准中的相关规定。21.2资格性检查,磋商小组对每个磋商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21.3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由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进行审查,以确定响应文件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21.3.1在审查时,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磋商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1.3.2磋商小组对磋商小组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需在磋商现场中书面提出。22评审中遵循的原则22.1磋商小组按照本办法,对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独立评审。22.2在任何评标环节中,需磋商小组就某项定性的评审结论做出表决的,由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22.3审查中,磋商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磋商无效:A、未按磋商文件的规定提交响应保证金的;B、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C、不具备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的;D、报价超过磋商文件规定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E、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F、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的。22.4在磋商过程中发现磋商有下列情形的,磋商小组应认定其磋商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A、有恶意串通的;B、有妨碍其他磋商供应商的竞争行为的;C、有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磋商供应商的合法权益的。22.5磋商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串通行为,其磋商无效:A、不同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B、不同磋商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C、不同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为同一人;D、不同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磋商报价呈规律性差异;E、不同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F、不同磋商供应商的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22.6审查中,对明显的文字和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处理:A、如果正本与副本不一致,以正本为准;B、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C、单价金额小数点或百分比有明显错误的,以报价函的总价为准;D、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22.7未通过资格性审查或经磋商后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的按无效处理,磋商小组须及时告知有关磋商供应商。23.磋商23.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可以集中与单一磋商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磋商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23.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磋商时,磋商小组根据情况,可以要求或同意磋商供应商就某些磋商事项作出明确的承诺,承诺内容需以加盖法人电子签章的形式进行响应。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23.3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退出磋商以加盖法人电子签章的形式提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本项目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退出磋商的磋商供应商的保证金。24.最后报价24.1磋商文件对技术、服务要求已详细列明,磋商结束后,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要按照磋商小组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24.2磋商文件对技术、服务要求没有详细列明,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磋商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25.综合评审25.1经磋商确定最后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25.2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应按照磋商文件第四部分规定的综合评分法评分细则进行。26.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26.1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得分相同的,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和最后报价均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26.2磋商小组组长根据磋商过程中形成的原始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评审报告,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27.评审复核27.1评审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审结果:A、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B、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C、磋商小组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D、经磋商小组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27.2评审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应当当场修改评审结果,并在评审报告中记载;评审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磋商小组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审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28.磋商保密28.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要采取必要措施,保证磋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除采购人代表、磋商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磋商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磋商现场。28.2有关人员对磋商情况以及在磋商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任何人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磋商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28.3磋商结束后,参与评审磋商的所有人员不得带走磋商现场的任何资料。29.关于磋商供应商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拒绝或无效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磋商供应商进入初审、磋商或其它后续程序的,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导致此前评议结果被取消,其相关的一切损失均由该磋商供应商承担。30.采购项目终止30.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本次磋商活动:A、符合专业条件的磋商供应商或者对磋商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数量不足3家的;B、磋商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C、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D、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30.2项目终止磋商后,磋商下组应做出书面报告,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六、签订合同31.签订合同31.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刊登本次磋商公告的媒体上发布成交公告,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采购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31.2成交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磋商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成交供应商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或声明。31.3本文件第二部分需求中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成交供应商须按照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七、服务费32.服务费32.1成交人在接受“成交通知书”时应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成交服务费32.2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且代理机构收取成交服务费后,将在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八、保密和披露33.保密磋商供应商自领取磋商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本采购项目下的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磋商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34披露34.1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磋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文件的有关人员披露。34.2在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或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磋商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同意即可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名称及地址、响应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必须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磋商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九、询问和质疑35.询问35.1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疑问的,可按第一部分采购邀请中载明的联系方式、地址,口头或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提出询问;磋商供应商对评审过程、采购结果有疑问的,可按成交公告中载明的联系方式、地址提出询问。35.2询问事项若属于采购人提交的采购需求范畴的,询问方式为口头询问的,采购代理机构告知询问对象直接向采购人询问;询问方式为书面询问的,供应商须提供以下资料各2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扫描件、询问函。在采购代理机构领取《供应商询问告知函》,供应商持《供应商询问告知函》向采购人进行询问。采购人须在法定时间内向询问供应商进行书面答复。36.质疑36.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应当在法定质疑期限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且质疑函必须是书面形式(质疑函范本须从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的下载专区下载)。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在收到采购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36.2对采购文件编制内容(不包括采购需求)、磋商过程、磋商结果提出质疑的,由采购代理机构进行书面答复。对采购文件中采购需求提出质疑的,采购代理机构出具《供应商质疑告知函》(一式三份),供应商持《供应商质疑告知函》向采购人提出质疑。36.3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时限对磋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做出处理和答复。36.4无效质疑情形A.未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B.不符合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特定条件的供应商;C.未在有效期内提出质疑的;D.不同质疑人委托同一人办理质疑事宜的;E.质疑没有明确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F.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32.5质疑供应商撤回质疑的,终止质疑处理;32.6质疑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质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应当驳回质疑,并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A、一年内三次以上质疑均查无实据的;B、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质疑材料的。第四部分评审标准和评审方法一、评审标准(一)评审原则和方法磋商小组在评审时,依据最后报价和各项技术、服务等因素量化指标对磋商供应商进行综合评分(具体评分见评分细则),得分最高的磋商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或成交第一候选供应商。(二)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序号类型要求要求说明1采购政策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请根据要求单独上传《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以采购文件要求为准。2基本资质磋商供应商代表证明(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2)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3)自然人参加磋商的,提供个人身份证明扫描件3基本资质响应函按响应文件格式填写4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5基本资质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6财务报告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7基本资质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8基本资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9基本资质磋商保证金的提交审查磋商保证金是否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按期、足额交纳,且从供应商的基本账户开户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转出,审查保证金交纳的账号和供应商开户行证明的账号是否相同(如有不同,需开户行做出书面说明)注:若存在开标截止时间前未交、未足额交纳或未从供应商基本账户交纳等情形,响应无效。10基本资质特定资格要求1、有效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2、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安全考核合格证书、无在建说明;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扫描件清晰、符合要求。说明:1、资格检查的内容若有一项未提供或达不到检查标准,将导致其不具备磋商资格,且不允许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补正。2、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的磋商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扫描件并加盖法人电子签章。3、磋商供应商提供的其他材料,不作为资格检查的内容。4、上述表中所列内容如与本项目所属行业的相关规定有不符之处,以行业相关规定为准。(三)有效性、完整性、响应程度内容审查及标准序号内容评审标准备注1报价总报价低于(含等于)控制总价2商务资信工期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工程质量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响应性有效期要求符合磋商文件要求3技术技术标准和要求符合磋商文件第五部分要求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按照现行的《山西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等相关规定及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要求,符合磋商文件要求;1、审查内容若有一项未提供或提供的内容不符合规定,将导致其不具备磋商资格,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2、上述表中所列内容如与本项目所属行业的相关规定有不符之处,以行业相关规定为准。二、评分细则1、商务、技术评分商务部分评分(客观分10分)磋商供应商业绩6分磋商供应商近5年承担过一项类似工程的,得3分,最高得6分。项目经理业绩4分项目经理近5年承担过一项类似工程的,得2分,最高得4分。类似工程定义:1、近5年完成的类似工程:2021年4月至磋商截止日2、类似工程业绩是以同一工程的合同(协议书)、中标(成交)通知书、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中至少应加盖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双方名称一致的公章)为准,三项内容缺一不可,其他现场出示的证明无效。3、供应商业绩和项目经理业绩不重复计算。技术部分评分(主观分60分)1施工总体方案8分1、施工方案中编制依据(至少包含编制原则、编制说明)。2、施工准备(至少包含前期技术调查、协调工作)每提供一点且内容全面得4分,内容不全或有缺失得2分,共8分,不提供不得分。2工程进度与保障措施6分工程进度计划与保障措施(至少包含工期安排、恶劣天气应对措施)等每提供一点且内容全面得3分,内容缺失或有缺陷得1分,共6分,不提供不得分。3质量安全管理与保障措施6分质量保证体系与措施(至少包含施工前期、中期、后期保证措施)每提供一点且内容全面得2分,内容缺失或有缺陷得1分,共6分,不提供不得分。4安全保证体系与措施6分安全保证体系与措施(至少包含安全管理人员安排、人员安全培训教育、突发事故应对措施)等每提供一点且内容全面得2分,内容缺失或有缺陷得1分,共6分,不提供不得分。5关键部位施工6分关键部位施工方法(至少包含施工准备工作、施工方法、施工工艺)等每提供一点且内容全面得2分,内容缺失或有缺陷得1分,共6分,不提供不得分。6劳动力计划情况8分1、项目班子配备(至少包含组织机构人员配备、职能介绍)。2、劳动力计划(至少包含劳动力组织、劳动力进场配置说明)6劳动力计划情况8分等每提供一点且内容全面得4分,内容不全或有缺失得2分,共8分,不提供不得分。7材料供应情况6分材料供应安排(至少包含材料运输、材料进场安排、材料保存)等每提供一点且内容全面得2分,内容缺失或有缺陷得1分,共6分,不提供不得分。8机械设备配置情况6分施工设备配置(至少包含机械进场安排、机械配置)等每提供一点且内容全面得3分,内容缺失或有缺陷得1分,共6分,不提供不得分。9环保、消防、降噪声、文明措施8分施工现场环保、消防、降噪声、文明等施工技术措施,每提供一点且内容全面得2分,内容缺失或有缺陷得1分,共8分,不提供不得分。注:缺陷是指:①非专门针对或不适用本项目,套用其他项目内容或与本项目需求不匹配的情形;②方案内容脱离项目实际情况;③内容缺陷、不完整或缺少关键;④内容前后表述矛盾;⑤逻辑漏洞、科学原理或常识错误;⑥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⑦项目名称错误或实施地点错误;⑧只是简单的复制采购需求内容而没有具体详细阐述;⑨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等任意一种情形。2、价格评审评审项目评分标准磋商报价(满分30分)评审基准价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报价。磋商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磋商报价)×30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审基准价和磋商报价得分。政府采购政策说明中小企业1、小型、微型企业参加本项目要求:(1)须按照财库【2020】46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标准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九部分),监狱企业参加投标视同小微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小、微企业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中小企业划行标准规定》确定的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但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型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3)工程由小、微企业承建的,对小、微企业的报价给予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若有的话,如实填写《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货物/服务明细表》。2、本项目若允许联合体参加,大中型企业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的,联合体协议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的报价政府采购政策说明中小企业给予2%的扣除,用扣除后价格参与评审。3、本项目若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型、微型企业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2%的扣除,用扣除后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1)须根据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要求,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九部分附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投标时,享受3%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A.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B.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C.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D.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E.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政府采购政策说明绿色产品(1)本项目不实施强制采购或执行强制性绿色采购。(2)对于优先采购的绿色产品,在评审标准中给予其4%幅度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政府采购政策说明政府采购异常低价审查政府采购异常低价审查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2.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3.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4.评审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评审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属于前述第1项至第4项情形的,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给予相关供应商的合理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其中,属于第3项情形,供应商已随投标(响应)文件一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在评审现场可不再重复提交。评审委员会依据专业经验,参考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情况,对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响应)供应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为评审委员会在评审现场及时获取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相关信息资料提供便利。评审委员会借助互联网等渠道查询相关信息的,应当严格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实施影响评审公正的行为。第五部分技术标准和要求一、商务要求1、项目名称:壶口景区南侧居民区沿河生态环境及植被修复整治工程2、工程地点:山西省临汾市吉县3、工程概况:壶口景区南侧居民区防护网安装、损坏硬化地面维修、污水管道维修以及环境及植被修复整治。4、最高限价:1040296.09元5、合同履行期限:30天6、工程质量:达到国家质量验评标准合格7、付款条件(进度和方式):合同约定结算二、技术要求(一)、一般要求1.工程说明1.1工程概况壶口景区南侧居民区防护网安装、损坏硬化地面维修、污水管道维修以及环境及植被修复整治。1.2本工程施工场地(现场)具体地理位置:山西省临汾市吉县1.3本工程施工场地(现场)已经具备施工条件。施工场地(现场)现状平面图:/。1.4现场条件和周围环境的其他资料和信息数据:/1.5承包人被认为已在本工程磋商阶段踏勘现场时充分了解本工程现场条件和周围环境,并已在其磋商时就此给予了充分的考虑。1.6合同文件中载明的涉及本工程的资料和信息数据,是发包人现有的和客观的,发包人保证有关资料和信息数据的真实、准确。但承包人据此作出的推论、判断和决策,由承包人自行负责。2.承包范围2.1本工程承包人自行施工的工程范围: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工程内容2.2发包人发包的专业工程:/2.3发包人供应的材料和工程设备见合同附件二“发包人供应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3.工期要求3.1合同工期本工程合同工期和计划开、竣工日期为承包人在报价函附录中承诺的工期和计划开、竣工日期,并在合同协议书中载明。3.2关于工期的一般规定3.2.1承包人在报价函中承诺的工期和计划开、竣工日期之间发生矛盾或者不一致时,以承包人承诺的工期为准。实际开工日期以通用合同条款第11.1款约定的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为准。3.2.2如果承包人在报价函附录中承诺的工期提前于发包人在本工程磋商文件中所要求的工期,承包人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应当制定相应的工期保证措施,由此而增加的费用应当被认为已经包括在磋商总价中。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合同履约过程中发包人不会因此再向承包人支付任何性质技术措施费用、赶工费用或其他任何性质的提前完工奖励等费用。4.质量要求4.1质量标准本工程要求的质量标准为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合格。4.2特殊质量要求有关本工程质量方面的特殊要求:/5.适用规范和标准5.1适用的规范、标准和规程5.1.1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工程适用现行国家、行业和地方规范、标准和规程。适用于本工程的国家、行业和地方的规范、标准和规范等的名录。5.1.2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材料、施工工艺和本工程都应依照本技术标准和要求以及适用的现行规范、标准和规程的最新版本执行。若适用的现行规范、标准和规程的最新版本是在基准日后颁布的,且相应标准发生变更并成为合同文件中最严格的标准,则应按合同条款第15条的约定办理。5.2特殊技术标准和要求适用本工程的特殊技术标准和要求见本章第二部分。6.安全文明施工6.1安全防护6.1.1在工程施工、竣工、交付及修补任何缺陷的过程中,承包人应当始终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规程等,按照通用合同条款第9.2款的约定履行其安全施工职责。6.1.2其他:/6.2文明施工6.2.1承包人应遵守国家和工程所在地有关法规、规范、规程和标准的规定,履行文明施工义务,确保文明施工专项费用专款专用。6.2.2文明施工方面的其他要求:/7.治安保卫7.1施工场地(现场)治安管理计划的要求:/7.2突发治安事件紧急预案的要求:/7.3治安保卫方面的其他要求如下:/8.地上、地下设施和周边建筑物的临时保护8.1发包人特别提醒承包人注意以下地上、地下设施和周边建筑物的保护:/8.2地上、地下设施和周边建筑物的临时保护的其他要求/9.样品和材料代换9.1本工程需要承包人提供样品的材料和工程设备:/9.2材料代换如果任何后继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标准和规程等等禁止使用合同中约定的材料和工程设备,承包人应当按本款约定的程序使用其他替代品来实施工程或修补缺陷。监理人对使用替代品的批准以及承包人据此使用替代品不应减免合同约定的承包人的任何责任和义务。10.进口材料和工程设备10.1本工程需要进口的材料和工程设备:/10.2上述进口材料和工程设备采购、进口、报关、清关、商检、境内运输(包括保险)、保管的责任以及费用承担方式划分如下:/12.试验和检验12.1本工程需要承包人进行试验和检验的材料、工程设备和工艺如下:/12.2本工程需要由监理人和承包人共同进行试验和检验的材料、工程设备和工艺如下:/13.计日工13.1关于计日工的其他约定:/14.其他约定其他约定内容:/(二)、特殊技术标准和要求1.材料和工程设备技术要求1.1承包人自行施工范围内的部分材料和工程设备技术要求如下:/1.2承包人自行施工范围内的材料和工程设备选型允许的偏离如下:序号材料和工程设备名称技术指标允许偏离范围备注1////2////3////1.3本工程施工现场所用混凝土或砂浆的供应方式为/。2.特殊技术要求2.1除合同约定的技术要求外,本工程的特殊技术要求如下:/3.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3.1本工/程涉及的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及相应使用和操作说明如下:/4.其他特殊技术标准和要求/(三)、适用的国家、行业以及地方规范、标准和规程严格按照本工程适用的国家、行业以及地方规范、标准和规程严格执行。第六部分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和投标报价说明1、工程量清单说明1.1本工程量清单是根据磋商文件中包括的、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以及有关工程量清单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编制。约定计量规则中没有的子目,其工程量按照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所标示尺寸的理论净量计算。计量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2本工程量清单应与磋商文件中的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及图纸等一起阅读和理解。1.3本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数量是估算的或设计的预计数量,仅作为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不能作为最终结算与支付的依据。实际支付应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由承包人按技术规范规定的计量方法,以监理人认可的尺寸、断面计量,按本工程量清单的单价和总额价计算支付金额;或者,根据具体情况,按合同条款第15.4款的规定,由监理人确定的单价或总额价计算支付额。1.4工程量清单各章是按第七章“技术规范”的相应章次编号的,因此,工程量清单中各章的工程子目的范围与计量等应与“技术规范”相应章节的范围、计量与支付条款结合起来理解或解释。1.5对作业和材料的一般说明或规定,未重复写入工程量清单内,在给工程量清单各子目标价前,应参阅第七章“技术规范”的有关内容。1.6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量的变动,丝毫不会降低或影响合同条款的效力,也不免除承包人按规定的标准进行施工和修复缺陷的责任。1.7图纸中所列的工程数量表及工程数量汇总表仅是提供资料,不是工程量清单的外延。当图纸与工程量清单所列数量不一致时,以工程量清单所列数量作为报价的依据。1.8编制工程量清单时,清单细目应按照尺寸、厚度、直径等指标由小到大的次序排列,细目名称应包含本结构物所使用的外掺剂、特殊施工工艺等。2、投标报价说明2.1工程量清单中的每一子目须填入单价或价格,且只允许有一个报价。2.2除非合同另有规定,工程量清单中有标价的单价和总额价均已包括了为实施和完成合同工程所需的劳务、材料、机械、质检(自检)、安装、缺陷修复、管理、保险、税费、利润等费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2.3工程量清单中投标人没有填入单价或价格的子目,其费用视为已分摊在工程量清单中其他相关子目的单价或价格之中。承包人必须按监理人指令完成工程量清单中未填入单价或价格的子目,但不能得到结算与支付。2.4符合合同条款规定的全部费用应认为已被计入有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所列各子目之中,未列子目不予计量的工作,其费用应视为已分摊在本合同工程有关子目的单价或总额价之中。2.5承包人用于本合同工程的各类装备的提供、运输、维护、拆卸、拼装等支付的费用,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的单价与总额价之中。2.6工程量清单中各项金额均以人民币(元)结算。2.7工程一切险保险费率按第100章(不含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方责任险的保险费)至第700章的0.25%计取;第三方责任险的最低投保额为100万元,保险费0.35%计取;安全生产费按照第100章-700章清单合计(不含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方责任险的保险费)的1.5%计取。第七部分图纸1.图纸目录序号图名图号版本出图日期备注无2.图纸第八部分合同条款参考《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4.资金来源:。5.工程内容:。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6.工程承包范围:。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元);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元);(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工程地点: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4.资金来源:5.工程内容: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6.工程承包范围:。(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合同价格形式:。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签订。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生效。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份,承包人执份。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第九部分响应文件内容要求及格式磋商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须知1、磋商供应商按照本部分的顺序编排响应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编排中涉及格式资料的,应按照本部分提供的内容和格式(所有表格的格式可扩展)填写提交。2、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及所附材料必须是真实的、准确的和完整的。3、按磋商文件要求“格式”提供的材料,如有调整,内容及签署必须完整、有效,且没有本文件不可接受的条件。(一)响应文件封面及目录格式响应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磋商供应商单位名称:(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电子印章)二〇年月日响应文件(资格证明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磋商供应商单位名称:(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电子印章)二〇年月日资格证明文件目录1、磋商供应商代表证明2、响应函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8、磋商保证金的提交9、本项目要求的其他特定资格条件(一)磋商供应商代表证明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身份证号:,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特此证明。供应商全称:,(电子印章)年月日附法定代表人有效的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二)响应函格式响应函(供应商全称)授权,(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职称)为我方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竞争性磋商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报价。为此: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本项目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以下报价,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及合同约定完成项目。人民币(大写),(¥,)2、我方同意在本项目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90个日历天内(自递交响应文件之日起计算)遵守本磋商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如果成交,响应文件有效期延长至合同履约完毕。3、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全部条件和本磋商文件规定的特定资质要求。4、提供磋商须知规定的全部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和纸质版响应文件)。5、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和交付的货物和服务的报价详见报价一览表。6、我方承诺:完全理解磋商报价超过磋商文件公布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时,报价将拒绝。7、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8、承诺完全满足和响应磋商文件中的各项商务和技术要求,若有偏差,已在响应文件商务条款偏离表中予以明确特别说明。9、保证遵守磋商文件的规定。10、我方承诺对磋商小组依法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磋商供应商中,确定参加磋商的磋商供应商没有任何异议。11、对贵方在本次磋商公告刊登的媒体上发布的公告或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我方会及时查看获取。若因线路故障等其他原因导致通知延迟获取或无法获取,责任由我方自负。12、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磋商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做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13、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响应文件,包括响应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14、我方承诺:采购人若需追加采购本项目磋商文件所列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按相同或更优惠的折扣率保证供货。所有有关本次磋商的一切往来联系方式为:地址:邮编:电话:传真:磋商供应商代表姓名:磋商供应商代表联系电话:(办公)(手机)E-mail:供应商全称:,(电子印章)年月日(三)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承诺函:我方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政府采购活动,依据磋商文件相关规定,郑重承诺:我方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符合本项目磋商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如中标/成交,我方将按我方响应文件承诺,保证合同顺利履行。如有虚假或隐瞒,采购人可取消我方任何资格(投标/磋商/中标(成交)/签订合同),我方对此无任何异议,并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和责任。特此承诺。供应商全称(法人电子印章):年月日(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我方郑重声明,我方具有履行(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如中标/成交,我方将按我方响应文件承诺,保证合同顺利履行。如有虚假或隐瞒,愿意承担一切后果。特此承诺。供应商全称(电子印章):年月日壶口景区南侧居民区沿河生态环境工程名称:及植被修复整治工程壶口景区南侧居民区沿河生态环境标段名称:及植被修复整治工程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人:(造价专业人员签字及盖章)审核人:(签字及盖章)编制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或盖章)招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或盖章)编制时间:工程量清单或最高投标限价编制(审核)说明工程名称:壶口景区南侧居民区沿河生态环境及植被修复整治工程注:最高投标限价编制(审核)说明应包括工程概况、工程范围、编制(审核)依据、特殊要求(如有)及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等内容。工程量清单计算规则说明工程名称:壶口景区南侧居民区沿河生态环境及植被修复整治工程注:1采用国家及行业工程量计算标准的,应明确相应国家及行业标准的名称及编号:2根据工程项目特点补充完善计算规则的,应列明工程量清单的详细计算规则。工程项目清单汇总表工程名称:壶口景区南侧居民区沿河生态环标段:壶口景区南侧居民区沿河生态境及植被修复整治工程环境及植被修复整治工程第1页共1页序号项目名称金额(元)1分部分项工程费2专业措施项目费3通用措施项目费4其他项目费4.1暂列金额4.2专业工程暂估价4.3计日工4.4总承包服务费4.5创优创新费4.6BIM技术施工应用服务费4.7合同中约定的其他项目5增值税(扣除不列入计税范围的工程设备费)合计注:1专业工程暂估价、创优创新费、BIM技术施工应用服务费为已含税价格,在计算增值税计算基础时不应包含专业工程暂估价、创优创新费、BIM技术施工应用服务费金额:2本表宜用于按合同标的为工程量清单编制对象的工程汇总计算,以单项工程、单位工程等为工程量清单编制对象的工程可按本表汇总计算。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计价表工程名称:壶口景区南侧居民区沿河生态环境及植被标段:壶口景区南侧居民区沿河生修复整治工程态环境及植被修复整治工程第1页共2页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描述计量单莅工程量金额(元)综合单价合价防护网安装1040101002001挖沟槽土方反铲挖掘机装车一、二类土m346.252010201001002换填垫层300厚3:&灰土垫层m346.253010502005001基础联系梁(0.4*0.3)C25现浇混凝土基础梁(外露0.2米)m322.24010505003001基础联系梁模板矩形梁木胶合模板m21485010506005001现浇混凝土梁钢筋现浇构件带肋10钢筋8根t1.0276010506005002现浇混凝土梁钢筋现浇构件圆6.5钢筋@150t0.3797101B007防护栏安装1.网片高1.5米;2.丝径:6mm;|3.网孔:50mm*1004.立柱:60mm*60mmmm;*2.0米:m185损坏硬化地面维修81011602001001混凝土构件拆除机械拆除120厚混凝土硬化面层m3249040103002001余方弃置拆除垃圾拆除35KM县城垃圾场)m32410101B003原土夯实原土夯实m220011040202002001石灰稳定土300厚3:7垫层m220012040103003003好土回运1.自卸汽车运土运距在35km以内(好土回运)m32713101B004好土回购1.填方来源:从周边村购买好土运回m369.6914040203007001水泥混凝土120厚C25砼硬化、塑料膜覆盖养护m2200污水管道维修15040501005001塑料管1.钢带双壁波纹管(胶圈接口)管径3002.200厚中粗砂垫层mmm350治环境及植被修复整本页小计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计价表工程名称:壶口景区南侧居民区沿河生态环境及植被标段:壶口景区南侧居民区沿河生修复整治工程态环境及植被修复整治工程第2页共2页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描述计量单位工程量金额(元)综合单价合价16040101001001挖一般土方人工清理及机械配合清理表面倾倒生活、建筑垃圾、树枝、树根(有的树根需要刨机械基本无法施工)m3225517|040103003001余方弃置1.弃料品种:表层垃圾2.运距:县城垃圾站3|5KMm3225518040103003004好土回运1.自卸汽车运土运距在35km以内(好土回运)m3205019050101003001栽植土回填1.回填土质要求:种植土(县城买土)2.回填王厚度:50cmm3205020050101005001整理绿化用地人工整理绿化用地m2410021050103009001物栽植花卉/地被植1.种类:紫穗槐2.单位面积株数:25株/平米3.养护期:1年m24100本页小计合计材料暂估单价及调整表工程名称:壶口景区南侧居民区沿河生态标段:壶口景区南侧居民区沿河生态环境及植被环境及植被修复整治工程修复整治工程第1页共1页序号材料名称规格型号计量单位暂估确认调整金额(元)备注数量单价(元)合价(元)数量单价(元)合价(元)ABCABcD=C-C本页小计一-—合计一-一注:本表可由招标人填写“暂估单价”栏,并在备注栏说明拟用暂估价材料的清单项目,投标人应将上述材料暂估单价计入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工程名称:壶口景区南侧居民区沿河标段:壶口景区南侧居民区沿河生态生态环境及植被修复整治工程环境及植被修复整治工程第1页共1页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工作内容价格(元)备注1011601009001安全生产2011601007001文明施工3011601006001临时设施4011601008001环境保护5011601011001夜间施工增加6011601010001冬雨季施工增加7011601013001二次搬运801B001工程定位复测、工程点交、场地清理费901B002检测试验费10041201012001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挖掘机进出场本页小计--合计--注:措施项目清单费用构成详见本标准表E.3.2,大型机械进出场及安拆费用组成见本标准表E.3.4。其他项目清单计价表工程名称:壶口景区南侧居民区沿河生态标段:壶口景区南侧居民区沿河生态环境及植被环境及植被修复整治工程修复整治工程第1页共1页序号项目名称暂估(暂定)金额(元)结算(确定)金额(元)调整金额±(元)备注1暂列金额30000详见本标准表E.4.22专业工程暂估价详见本标准表E.4.33计日工详见本标准表E.4.44总承包服务费详见本标准表E.4.55创优创新费详见本标准表E.4.76BIM技术施工应用服务费详见本标准表E.4.87合同中约定的其他项目合计30000暂列金额明细表标段:壶口景区南侧居民区沿河生态工程名称:壶口景区南侧居民区沿河生态环境及植被修复整环境及植被修复整治工程治工程第1页共1页序号项目名称计算基础费率(%)暂定金额(元)确定金额(元)调整金额±(元)备注1合同价格调整暂列金额2未确定工程暂列金额300002.1施工中不可预见费300003未确定服务暂列金额3.14未确定其他暂列金额4.1本页小计--30000|合计--30000|注:1本表由招标人填写“暂定金额”总额,采用费率计价方式计算暂定金额的,应分别填写“计算基础”“费率”,并计算填写“暂定金额”:采用总价计价方式计算暂定金额的,可直接填写“暂定金额”;2投标人应将上述暂定金额填写并计入投标总价;3结算时应按合同约定计算并填写“确定金额”。增值税计价表工程名称:壶口景区南侧居民区沿河生态环境及植被标段:壶口景区南侧居民区沿河生修复整治工程态环境及植被修复整治工程第1页共1页序号项目名称计算基数说明计算基础税率(%)金额(元)1增值税(扣除不列入计税范围的工程设备费)分部分项工程费+专业措施项目费+通用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专业工程暂估价一创优创新费-BIM技术施工应用服务费-扣甲供不取费项市场价直接费-扣甲供不取费项市场价主材费-扣甲供不取费项市场价设备费合计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生态环境及植被修复整治工程 防护网安装、损坏硬化地面维修 污水管道维修以及环境及植被修复整治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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