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多金属矿普查招标公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局2026)
[政采云]新疆若羌县阿林一带铜银多金属矿普查(钻探委托业务)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新疆若羌县阿林一带铜银多金属矿普查(钻探委托业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4月24日 12: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TLJS2026-018号
项目名称:新疆若羌县阿林一带铜银多金属矿普查(钻探委托业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2250000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新疆若羌县阿林一带铜银多金属矿普查(钻探委托业务) 数量:1 预算金额(元):2250000 单位: 项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设计固体矿产岩心钻探工作量1500米,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7月底需完成钻探工作,提交相关资料和数据等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 具有地质勘探《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4月02日至2026年04月10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4:0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4月24日 12: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6年04月24日 12: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安信CA服务热线0991-7810912;翔晟CA服务热线025-66085508;新疆CA服务热线4000921999。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4、其他事项: (1)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供应商需要使用CA加密设备,凡参加本项目必须可自主通过新疆CA申领渠道“新疆政务通”申请政采云平台可使用的CA设备,如原有兵团或公共资源使用的CA,可与新疆CA联系,申请增加电子证书即可,无需重复申领。(2)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须使用CA加密设备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3)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4)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5)供应商在开标时须使用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所使用的CA锁及电脑,电脑须提前配置好浏览器,以便开标时解锁。(6)供应商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https://edu.ZCygov.cn/luban/xinjiang-e-biding自助查询,也可在政采云帮助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网址为:https://service.ZCygov.cn/#/help,“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版面获取操作指南,同时对自助查询无法解决的问题可通过钉钉群及政采云在线客服获取服务支持。供应商钉钉群号:政采云新疆供应商服务1号群:30349928(如已加入1-11群,无需重复加入,十一个群联动直播),钉钉工具软件具有回放功能,直播培训结束后可在钉钉群中回放观看学习。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局巴音郭楞地质大队
地 址:库尔勒市巴音东路35号
联系方式:189990043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泰来景盛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库尔勒市萨依巴格辖区人民东路七星通力大厦801室
联系方式:176099609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安晋
电 话:17609960920
附件信息:
18-新疆若羌县阿林一带铜银多金属矿普查(钻探委托业务)招标文件.doc636.7K
新疆若羌县阿林一带铜银多金属矿普查(钻探委托业务)招标文件项目编号:XJTLJS2026-018号采购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局巴音郭楞地质大队采购代理机构:新疆泰来景盛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日期:2026年04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1-第二章供应商须知-5-第三章技术标准和要求-30-第四章评标办法-36-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39-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48-第七章质疑函范本-75-第一章招标公告项目概况新疆若羌县阿林一带铜银多金属矿普查(钻探委托业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线上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4月24日12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XJTLJS2026-018号项目名称:新疆若羌县阿林一带铜银多金属矿普查(钻探委托业务)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预算金额(元):2250000.00最高限价(元):2250000.00采购需求:标项名称:新疆若羌县阿林一带铜银多金属矿普查(钻探委托业务)数量:1预算金额(元):2250000.00单位:项简要规格描述:设计固体矿产岩心钻探工作量1500米,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技术标准和要求。备注:合同履约期限:标项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7月底需完成钻探工作,提交相关资料和数据等。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1)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2)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3)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4)《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的规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地质勘探《安全生产许可证》。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年04月02日至2026年04月10日;每天上午10时00分至14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9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售价(元):0.0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4月24日12时30分(北京时间)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开标时间:2026年04月24日12时3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4000921999;翔晟CA服务热线025-66085508。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4、其他事项:(1)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供应商需要使用CA加密设备,凡参加本项目必须可自主通过新疆CA申领渠道“新疆政务通”申请政采云平台可使用的CA设备,如原有兵团或公共资源使用的CA,可与新疆CA联系,申请增加电子证书即可,无需重复申领。(2)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须使用CA加密设备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3)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4)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5)供应商在开标时须使用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所使用的CA锁及电脑,电脑须提前配置好浏览器,以便开标时解锁。(6)供应商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https://edu.ZCygov.cn/luban/xinjiang-e-biding自助查询,也可在政采云帮助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网址为:https://service.ZCygov.cn/#/help,“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版面获取操作指南,同时对自助查询无法解决的问题可通过钉钉群及政采云在线客服获取服务支持。供应商钉钉群号:政采云新疆供应商服务1号群:30349928(如已加入1-11群,无需重复加入,十一个群联动直播),钉钉工具软件具有回放功能,直播培训结束后可在钉钉群中回放观看学习。特别提示: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局巴音郭楞地质大队地址:库尔勒市巴音东路35号联系方式:18999004301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新疆泰来景盛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地址:库尔勒市萨依巴格辖区人民东路七星通力大厦801室联系方式:17609960920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安晋电话:17609960920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采购人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局巴音郭楞地质大队地 址:库尔勒市巴音东路35号联系人:任龙飞电 话:189990043012采购代理机构名 称:新疆泰来景盛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地 址:库尔勒市萨依巴格辖区人民东路七星通力大厦801室联系人:安晋电 话:176099609203项目名称新疆若羌县阿林一带铜银多金属矿普查(钻探委托业务)4项目地点若羌县5预算金额预算金额:2250000.00元资金来源:财政补助资金6采购内容设计固体矿产岩心钻探工作量1500米,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7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7月底需完成钻探工作,提交相关资料和数据等。8供应商资质条件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1)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2)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3)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4)《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的规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地质勘探《安全生产许可证》。9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接受10现场踏勘√ 不组织,自行踏勘,费用自理□ 组织11是否允许供应商将项目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 是,中标供应商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经采购人同意,可以将项目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交由他人完成。此时,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 否12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13服务质量要求在规定的服务期限内良好完成该项目包含的全部工作内容并配合采购人完成与此项目相关的全部工作14付款方式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15技术标准和要求详见第三章16投标文件份数1、无论供应商是否中标,开标结束后,都将另行提交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须与电子版投标文件内容一致)。纸质版投标文件需留存备案,将一律不予退还。2、纸质及电子标书邮寄地址:1)收件人:安晋 2)收件电话:176099609203)收件地址:库尔勒市梨香街道石化大道58号千城梨香水韵117号楼一单元703备注:本项目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纸质版投标文件只用于档案存档使用,如遇特殊情况必要时可能需要查阅纸质版投标文件。17投标报价投标报价必须包含该项目所有相关工作内容的费用(包含但不限于地质钻探勘察费用、工作人员差旅费、税金及其他所有成本费用的总和)18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允许19签字和(或)盖章要求企业公章、法人章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20响应(电子加密)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地点时间:2026年04月24日12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21开标时间及地点时间:2026年04月24日12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22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17000.00元(大写:壹万柒仟元整)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电汇、转账、银行保函采购代理机构的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保证金缴纳方式:本项目保证金供应商自主选择以银行转账(仅支持平台电子保证金)、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以上方式投标人仅需选择其中一种即可。具体缴纳方式如下:1、电子保证金:按政采云平台系统自动生成的收款账号信息进行缴纳。具体操作在【保证金管理】页面,选择【电子保证金(在线获取账号)】,点击【新疆保证金平台】,自动从银行获取保证金的收款户名、收款账号、收款银行信息。供应商需将保证金转入获取到的收款账号。2、保函(电子保函、纸质保函):保函推荐使用政采云电子保函,投标人通过政采云平台金融服务页面点击电子保函→立即申请,具体操作详见以下网址:https://jinrong.zcygov.cn/luban/finance/letter/ xinjiang?pageModelFlag=650000&utm=luban.luban-PC-42055.959-pc- websitegroup-navBar-front.6.7e243ab01fd611eeaa409fcd72e2594c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未按以上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及提供保证金交纳凭证的视为无效,采购人将拒绝其投标。23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1)供应商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文件的;(2)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3)除因不可抗力或招标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5)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24说明本招标文件技术指标是作为功能性说明,不论任何情况,供应商在投标时必须达到或优于招标文件要求。25评标委员会的组成评标委员会构成: 5 人,其中采购人代表 0 人,专家 5 人。评委确定方式:在政采云专家库中随机抽取。26评审方法√ 资格后审 □资格预审√ 综合评分法 □最低评标价法注:1、最低评标价法,是指以价格为主要因素确定中标供应商的评标方法,即在全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依据统一的价格要素评定最低报价,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或者中标供应商的评标方法。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技术指标较优的一方为中标供应商。2、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分细则评审后,以评标最终最高得分的供应商作为中标供应商的评标方法。每一供应商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得分相同的,报价较低的一方为中标供应商。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技术指标较优的一方为中标供应商。27最高限价最高限价:2250000.00元 (投标报价不得高于采购最高限价金额,否则将按无效投标处理)28履约保证金√ 收取,履约担保的形式:履约保证金(支票或电汇)履约担保的金额:合同金额的10%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履约合同期期满后退还(不计利息)□ 不收取29代理服务费√ 交纳,以中标金额为基准,收取标准参照国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执行,由中标供应商支付。收费标准:成交金额100万元以下的部分,服务类费率1.50%;成交金额1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服务类费率0.80%。□ 不交纳 30评审专家劳务报酬√ 交纳,由中标供应商支付,计算方法及支付标准执行巴财购【2018】6号文《关于自治州政府采购专家评审费标准及支付方式的通知》。□ 不交纳31提出质疑的时间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或者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2.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32备注1.招标文件中所有偏离表,若有偏离,请将具体偏离条款在“偏离”一栏中详细说明;若无偏离,请在“偏离”一栏中标注“无”字样。如不填写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2.本次招标各供应商投标时以人民币报价;3.各供应商必须针对本项目制作投标文件并报价,投标文件均必须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否则将导致投标被拒绝; 4.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以及相关当事人须接受财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33解释权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供应商须知、服务标准和要求、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负责解释。34知识产权1.供应商须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设施设备、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或经济纠纷。如供应商不拥有相应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如因此导致采购人损失的,供应商须承担全部赔偿责任。2.供应商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须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须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35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36政府采购政策支持1.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1)本文件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2)本次投标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3)对满足以上(1)(2)两项条件并按照本文件规定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须填写完整);(4)依据本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中、小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5)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扫描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6)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2.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评审优惠内容及加分幅度:严格执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37其他说明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供应商需要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新疆政府采购网平台上传到指定位置,无需递交纸质文件;2.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网上开标完成远程解密、提疑澄清、开标唱标、结果公布等交互环节。供应商必须使用能正确解密投标文件的“政采云数字证书”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远程解密,因供应商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供应商撤销其投标文件,系统内投标文件将被退回;因采购人原因或网上招投标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友情提示:若供应商已领取副锁(含多把副锁)请注意正副锁的使用差别,务必使用生成投标文件的那把锁解密)。不见面开标默认解密时长:30分钟(由于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按时解密,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8注意事项1.招标文件中部分加“*”、加粗、加下划线、废标、无效标、投标被拒绝字样的条款,为招标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着重提醒各供应商注意,并认真查看招标文件中的每一个条款及要求,因误读招标文件而造成的后果,采购人概不负责;2.投标文件中有弄虚作假的内容,其投标文件作废(如假证书、假业绩、隐瞒不良行为记录、夸大荣誉、使用非本单位在职员工的相关证件及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条款等);3.在签订合同之前,如发现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有弄虚作假内容,采购人可拒绝与其签订合同。以上所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注: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的条款号与“供应商须知正文”中的条款号相对应。“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用于进一步明确“供应商须知正文”中未尽事宜,如“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的内容存在与“供应商须知正文”中内容相抵触的,抵触内容无效。2、对于“供应商须知正文”未阐述清楚或完全明确的事宜,一律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的内容为准。供应商须知正文部分一、总则1说明1.1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次招标采购项目的招标投标。2定义2.1“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见本招标文件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具备一定条件,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而依法拥有政府采购代理资格的社会中介机构。见本招标文件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3“供应商”系指参加政府采购市场的合法供应主体,具体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3.1“潜在供应商”指符合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供应商。2.3.2“投标供应商”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并参加投标的供应商。2.4“采购”是指以合同方式有偿取得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行为,包括购买、租赁、委托、雇用等。2.5“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2.6“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2.7“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包括政府自身需要的服务和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2.8“招标文件”系指由采购人向供应商发出的本采购项目的全部文件(包括修改文件、补充文件、答疑纪要、各种通知和附件等)。2.9“投标文件”系指供应商根据招标文件提交的所有文件。3合格的供应商3.1供应商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本文件中规定的资格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七)具有本招标文件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资格条件。3.2供应商之间如果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标项)或者不分包(标项)的同一项目投标:3.2.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3.2.2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3.2.3参加投标的其他组织之间存在特殊的利害关系的;3.2.4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3.3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按照招标文件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如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3.1联合体投标的须附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出资额及出资比例,其中联合体牵头方应在联合体中出资比例最大;联合体投标、签约及履行合同和协议中应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3.3.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3.3.3联合体牵头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负责签署本次投标书,联合体成员方必须在联合体协议中承诺对此予以认可并加盖单位公章。4投标费用4.1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5纪律5.1供应商的投标行为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5.2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或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供应商不得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5.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5.3.1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5.3.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或制作电子投标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mac地址)一致,或制作电子投标文件的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5.3.3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5.3.4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3.5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5.3.6不同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5.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5.4.1供应商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5.4.2供应商之间约定中标供应商;5.4.3供应商之间约定部分供应商放弃投标或者中标;5.4.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5.4.5供应商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供应商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5.5若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5.5.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5.5.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5.5.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5.5.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5.5.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5.5.6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5.6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5.6.1就同一采购项目向供应商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5.6.2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5.6.3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5.6.4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中标和成交条件;5.6.5对供应商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审标准;5.6.6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5.6.7非法限定供应商的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或者所在地;5.6.8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6踏勘现场6.1本项目是否统一组织供应商踏勘现场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6.2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使供应商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供应商未到现场实地踏勘的,中标后签订合同时和履约过程中,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合同价款或索赔的要求。6.3除非有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现场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6.4除采购人原因外,供应商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7知识产权7.1供应商须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货物、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或经济纠纷。如供应商不拥有相应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如因此导致采购人损失的,供应商须承担全部赔偿责任。7.2供应商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须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须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8是否允许供应商将项目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8.1本项目是否允许供应商将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按照招标文件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如允许,供应商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须在技术文件中载明。二、招标文件9招标文件的组成9.1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所需货物、工程或者服务采购程序和商务合同主要条款,由招标文件目录所列内容组成。9.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如果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投标文件可能被拒绝。10答疑及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10.1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如果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要求进行澄清的,应按照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未对招标文件提出疑问或要求澄清的,采购代理机构将视其为同意,对规定时间后就招标文件内容提出的疑问及澄清要求将不予受理。10.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主动或出于解答供应商疑问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不足3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10.3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一旦对招标文件作出了澄清、修改,即刻发生效力,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现实的或潜在的供应商均具有约束力,而无论是否已经实际收到上述文件。同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的权利及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期的约束。三、投标文件11投标文件的编写11.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了解招标文件的要求。在充分理解招标文件后编制投标文件。11.2投标供应商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可参考《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在政采云《帮助文档》下载。11.3投标文件中需对资格审查要求、符合性审查要求、开标一览表、商务技术文件逐一关联响应。11.4供应商投报多个标项的,须对每个标项分别制作投标文件并报价。12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单位12.1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包括技术文件和资料、图纸中的说明)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采购活动的所有文件和来往函件,应以中文书写。供应商可以提交用其他语言(原文)打印的资料,但必须翻译成中文,当原文和译文(中文)之间存有差异和/或矛盾时,以中文为准。12.2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规定外,一律使用法定计量单位。12.3对违反上述规定情形的,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供应商限期提供相应文件或决定对其投标予以拒绝。12.4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一律不予退还。13投标文件组成13.1投标文件分为资格审查文件、报价文件、商务技术文件。13.2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投标文件目录和格式进行编制,保证目录清晰、内容完整。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编制投标文件;未提供格式的部分由供应商自行编制。13.3投标文件须使用供应商公章的电子签章以及法定代表人的电子签章。若无电子签章,则视为无效投标。13.4投标文件具有法律效力,与其他形式的投标文件在内容和格式上等同,若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其内容影响中标结果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递交的投标文件因供应商自身原因而导致无法导入电子辅助评标系统,该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文件,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14投标报价14.1除本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所附相应的报价一览表格式填写。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只要投报了一个确定数额的总价,无论分项价格是否全部填报了相应的金额或免费字样,报价应被视为已经包含了本项目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和所需缴纳的所有价格、税、费。在其他情况下,由于分项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他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4.2除非招标文件另有规定,不接受可选择或可调整的投标方案和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或可调整的投标方案和报价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被拒绝。14.3如需提供报价明细,供应商须严格按照报价明细表规定的内容填写单价以及其他事项。14.4供应商的报价在中标后的合同实施期间应保持不变,即不因市场价格或政策性价格的调整而增减。15投标有效期15.1本项目的投标有效期按照招标文件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中规定。投标有效期自开标之日起计算,短于规定期限的投标将按无效投标处理。15.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与供应商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进行。此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供应商可以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会被没收保证金。同意延长有效期的供应商除按照采购代理机构要求修改投标有效期外,不能修改投标文件的其他内容。16投标内容填写说明16.1供应商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投标文件须对招标文件中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和完整的响应,如果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将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16.2投标文件须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规定的格式提交,并按规定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不准有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由于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其责任由供应商承担。16.3开标一览表要求按格式统一填写,不得自行增减内容。16.4供应商须注意:为合理节约评审成本,提倡诚实信用的投标行为,特别要求供应商应本着诚信精神,在本次投标文件的偏离表中,均以审慎的态度明确、清楚地披露各项偏离。若供应商对某一事项是否存在或是否属于偏离不能确定,亦必须在偏离表中清楚地表明该偏离事项,并可以注明不能确定的字样。任何情况下,对于供应商没有在偏离表中明确、清楚地披露的事项,包括可能属于被供应商在偏离表中遗漏披露的事项,一旦在评审中被发现存在偏离或被认定为属于偏离,则评标委员会有权视具体情形评审时予以处理,乃至对该投标予以拒绝。16.5供应商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16.6供应商在投标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指与当事人全称相一致的电子签章或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他形式(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不符合本条规定的按无效投标处理。四、投标保证金17投标保证金17.1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17.2未中标的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交纳履约保证金并于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17.3投标保证金退还一律采用网上银行转帐方式退还至供应商的汇款帐户,资金原路返回。17.4发生以下情况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17.4.1如果供应商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的;17.4.2中标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一)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二)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三)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四)如果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项目的,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或者拒不提交所要求的履约保证金的。五、投标文件的提交18投标文件的提交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9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19.1供应商必须在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提交。19.2在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采购人将不予接收。20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20.1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对其投标文件进行的修改或撤回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20.2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得修改投标文件。20.3供应商不得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否则采购人将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六、开标21开标21.1开标时间为招标文件中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开标地点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21.2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采购人、供应商和有关方面代表参加。投标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21.3开标方式:电子开评标21.3.1投标文件解密21.3.1.1开标时间到达后,主持人开启解密标书后,供应商点击【CA解密】进行解密,超过解密时限,默认供应商自动放弃。解密成功的投标文件的可继续进行开标。21.3.1.2若提交投标文件家数少于三家或者开标后成功解密的家数少于三家的,将终止该项目(标项)的开标。21.3.2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21.3.2.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一览表)为准;21.3.2.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1.3.2.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1.3.2.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21.3.2.5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21.3.3资格审查21.3.3.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21.3.4对未按照本招标文件要求进行投标及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供应商,其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21.3.5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21.3.6供应商不得向采购人、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七、评标22组建评标委员会22.1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采购预算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技术复杂、社会影响较大的采购项目,评审专家人数应当为7人以上单数。22.2评审专家对本单位的采购项目只能作为采购人代表参与评标,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由本机构代理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标。22.3采购人就招标文件征询过意见的专家,不得再作为评审专家参加评标。22.4采购人委托代表参加评审的,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授权函,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组长。22.5评标委员会成员由采购代理机构在政采云专家库中,通过随机方式抽取,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评标结果公告前应当保密。22.6评标委员会成员应认真执行相关法规规定,同时维护采购人与供应商的合法权益。22.7评标的依据为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22.8评标中评标委员会成员若发生意见分歧,通过书面表决形式,以少数服从多数为原则决定。23评标纪律23.1要严格遵守评审时间,主动出具身份证明,遵守评审工作纪律和评审回避的相关规定。23.2在评审工作开始前,将手机等通讯工具或相关电子设备交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统一保管,拒不上交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拒绝其参加评审工作并向相关部门报告。23.3评标委员会成员和评审工作有关人员不得干预或者影响正常评审工作,不得明示或者暗示其倾向性、引导性意见,不得修改或细化采购文件确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得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和解释,不得征询采购人代表的倾向性意见,不得协商评分,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23.4评审结果汇总完成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评标委员会均不得修改评审结果或者要求重新评审,但资格性检查认定错误、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分评分不一致、经评标委员会一致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情形除外。出现上述除外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现场修改评审结果,并在评审报告中明确记载。23.5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23.5.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23.5.2要求供应商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23.5.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23.5.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23.5.5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23.6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23.6.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23.6.2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23.6.3对评标过程和结果,以及供应商的商业秘密保密;23.6.4参与评标报告的起草;23.6.5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23.6.6配合采购人答复投标供应商提出的质疑。24评标原则23.1评审专家应当严格遵守评审工作纪律,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评标委员会应当告知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23.2评审专家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字,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25评审程序25.1初步评审25.1.1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25.2澄清有关问题25.2.1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等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评标委员会可以在政采云平台在线询标(谈判)--新增询标函方式通知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25.2.2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在规定时间内填写《询标函》,《询标函》是投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须由供应商签章。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拒不按照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可拒绝该投标。25.2.3如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某个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不合理,有降低质量、不能诚信履行的可能时,评标委员会有权决定是否通知供应商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已要求,而该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作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经评标委员会取得一致意见后,可拒绝该投标。25.3详细评审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技术和报价进行综合评分。25.3.1商务、技术评分25.3.1.1评标委员会分别对各供应商的商务、技术投标文件中的各项内容进行评议比较,详细对比其商务、实施方案等各种因素方面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在商务、技术评审表的相应项各自记名打分。25.3.1.2将所有评标委员会的商务、技术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即为每个有效供应商的技术得分(四舍五入后,精确到0.01)。25.3.2价格核准和评分25.3.2.1价格的核准供应商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争。如果评标委员会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供应商的,使得其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将要求该供应商作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将认定该供应商以低于成本报价竞争,其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评标委员会先对入围供应商的报价进行复核,审查其是否有计算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后的最后报价,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则其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25.3.2.2政策价格扣除(1)中小企业企业价格扣除1)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一旦中标将在中标公告中公告其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相关法律追究法律责任。2)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工程项目为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作为其价格分。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工程项目为1%)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作为其价格分。(2)监狱企业产品价格扣除1)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按中小企业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2)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监狱企业证明材料》(格式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并对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旦中标将在中标公告中公告其证明材料,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提供的《监狱企业证明材料》与事实不符的,依照相关法律追究法律责任。(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价格扣除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按中小企业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2)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该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一旦中标将在中标公告中公告其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相关法律追究法律责任。(4)供应商同时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任两种或以上情况的,评审中只享受一次价格扣除。不重复进行价格扣除。(5)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评审优惠内容及加分幅度:严格执行《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的规定。25.3.2.3价格评分评标委员会对入围的供应商的最后价格进行修正及价格扣除得出评审价。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通过初审且价格最低的有效最后报价(指修正后的价格)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分值。25.4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审结果及招标文件的规定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数量应当根据采购需要确定,但必须按顺序排列中标候选人。25.5评标过程要求25.1开标之后,直到签订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定标意向等,均不向供应商或者其他与评标无关的人员透露。25.2在确定中标人之前,供应商试图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和评标时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施加任何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25.3电子招投标的应急措施25.3.1电子开标、评标如出现下列原因,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无法正常评标时,应采取应急措施。(1)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无法访问或无法使用系统;(2)系统的软件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3)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泄密危险;(4)病毒发作或受到外来病毒的攻击;(5)出现其他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造成开评标系统无法正常使用。出现上述情况时,应对未开标的暂停开标。已在系统内开标、评标的立即停止。采取应急措施时,必须对原有资料及信息作出妥善保密处理。25.3.2因系统原因导致供应商均无法解密电子响应文件时,采购代理机构可在开标现场直接导入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的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进行开标、评标。26采购项目废标26.1在采购活动中,出现下列规定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应当予以废标:(一)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采购人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供应商。26.2废标后,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采购单位应当重新组织招标。需要采取其他采购方式的,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获得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的批准。26.3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办法的确定,以及评标过程和结果。27中标供应商的确认27.1评标委员会推荐得分最高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采购人应当接受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不得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之外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无义务向供应商进行任何有关评标的解释工作。27.2采购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27.3在确定中标供应商前,采购人不得与投标供应商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八、履约保证金28履约保证金28.1本次招标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按照招标文件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28.2招标文件要求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0%。九、代理服务费29代理服务费29.1代理服务费按照招标文件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十、签订、审核合同30中标通知30.1中标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中标公告,并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供应商应按照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代理服务费经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委派专人持介绍信或授权书和身份证件前往采购代理机构领取中标通知书。30.2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0.3采购代理机构对未中标的供应商不作未中标原因的解释,但中标结果的有效性不以未中标的供应商是否收到相应的通知为前提。31签订合同31.1中标供应商须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31.2中标供应商须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中标供应商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或声明。31.3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提交追加合同的申请报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后,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31.4中标供应商一旦中标及签订合同后,不得转包,亦不得将合同全部及任何权利、义务向第三方转让。31.4中标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31.5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32合同的组成32.1下列文件均为商务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32.1.1中标通知书;32.1.2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32.1.3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补正文件;32.1.4招标文件。33审核合同33.1中标供应商持政府采购合同于签订合同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在政采云进行备案留存。十一、处罚、询问和质疑34处罚34.1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供应商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情节严重的将其列入不良记录名单:1)开标后在投标有效期内,供应商撤回其投标;2)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3)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4)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代理机构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5)存在串通投标行为的;6)存在弄虚作假或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7)供应商其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行为。35询问35.1供应商对采购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36供应商有权就招标事宜提出质疑36.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已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36.2质疑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36.3质疑书应当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质疑将视为无有效证据支持,将被予以驳回,并不得以上述理由要求延长质疑有效期。未递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其未参加后续采购活动,不得对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后的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提出质疑。36.4质疑人可以采取直接送达或者邮寄方式提交质疑书。采购代理机构收到质疑书后,对质疑书进行审查,对符合质疑条件的将办理签收手续,自签收质疑书之日起即为受理。36.5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受理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审查质疑事项,作出答复或相关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人和其他相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36.6供应商进行虚假和恶意质疑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提请有关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将处理决定在相关政府采购媒体上公布。36.7质疑人对答复不满意以及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财政部门投拆。十二、保密和披露37保密和披露37.1供应商自领取招标文件之日起,须承担本招标项目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招标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由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图纸、详细资料、样品、模型、模件和所有其它资料,被视为保密资料,仅被用于它所规定的用途。除非得到采购人的同意,不能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开标结束后,应采购人要求,供应商应归还所有从采购人处获得的保密资料。37.2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标书的有关人员披露。37.3在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供应商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供应商的名称及地址、投标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供应商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第三章技术标准和要求一、项目名称项目名称:新疆若羌县阿林一带铜银多金属矿普查(钻探委托业务)项目资金人民币:225.00万元(贰佰贰拾伍万元整)二、工作区自然地理及交通条件工作区位于阿尔金山南缘与东昆仑交界,行政区划隶属于新疆若羌县管辖。工作区位于若羌县城东南方向230千米,依吞布拉克镇东南约50千米、铁木里克乡东南约40千米,东北距青海省海西州约60千米。工作区海拔3260~3590米,高差100~200米,最高近300米。区内有较大面积的第四系覆盖,零星发育有高原苔地型植被。区内岩石物理风化强烈,碎石堆满山坡。局部切割较为强烈。区内水系总体不太发育,主要为次级季节性流水的时令河,河水多源于冰、雪融化,下游多枯竭。三、设计工作量设计固体矿产岩心钻探工作量1500米。四、工作方法和主要技术要求技术要求按照自然资源部、中国地质调查局的相关技术规范、规程与标准执行。自然资源部、中国地质调查局的相关技术规范、规程与标准没有涉及的工作内容参照执行《地质岩心钻探规程》(DZ/T0227-2010)、《固体矿产勘查钻孔质量要求》(DZ/T0486-2024)、《地质勘查钻探岩矿心管理通则》(DZ/T0032-1992)、《地质资料汇交规范》(DZ/T0273-2015)、《地质勘查安全规程》(AQ2004-2005)、《地质勘查活动质量管理规范》(DZ/T0425-2023)等行业标准。项目中的各项管理工作都遵循《中国地质调查局地质调查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中地调发〔2011〕18号)中的有关规定,特别需要注意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3项:严格按《地质岩心钻探规程》(DZ/T0227-2010)进行设计、施工。严格做好施工各种原始记录(包括钻井施工组织设计、岩矿心采取率、钻孔弯曲与测量间距、简易水文观测、孔深误差测量与校正、原始报表、封孔、生态环境保护等)。开孔孔径不得小于89毫米,终孔井径不得小于75毫米。(一)岩心钻探质量要求严格按照《固体矿产勘查钻孔质量要求DZ/T0486-2024》要求执行。1.岩矿心采取率(1)全钻孔平均岩心采取率不低于80%;(2)矿化带重要标志层以及矿层与矿层顶、底板各3~5m范围内不得低于80%;(3)可采的薄矿层(厚度不小于4~5m),每层平均采取率不低于80%,厚度较大的矿层从矿层顶板开始每5m或10m的平均采取率不低于80%;(4)取出的岩心,应洗净后自上而下按次序装箱,不得颠倒或任意拉长,岩心应按规定编号,每回次应填放岩心票(包括没有岩心的回次),岩心箱应进行编号,箱子规格要符合要求。2.钻孔弯曲与测量间距(1)本次钻孔设计天顶角为5°,要求开孔后25米应测量一次倾角和方位角,之后每50米测量一次钻孔天顶角和方位角。开孔和进矿(化)体、钻孔换径、出矿(化)体及终孔时均要加测1次钻孔天顶角和方位角。每100米孔斜度不得超过3°,只能递增,不得累计,孔斜偏差过大时应及时采取纠斜等措施。(2)在有磁性干扰的地层(含矿体)中,应采用不受磁干扰的测斜仪器。(3)测斜仪器在使用前应经过检查和校正。(4)终孔测斜地质编录员应在现场监测。3.简易水文观测使用清水或无固相冲洗液的钻孔中,每班至少观测水位1~2回次。每观测回次中,提钻后、下钻前各测量一次水位,间隔时间应大于5min。每个钻进回次应根据水源箱水位、泥浆池液位变化和补充冲洗液用量计算冲洗液消耗量。钻进中遇到涌水、漏水、涌砂、掉块、坍塌、缩径、逸气、裂隙、溶洞及钻柱坠落等异常现象时,应及时记录其深度。在地下水自流钻孔中,根据水文地质要求接高孔口管或安装测试装置测量水头高度和涌水量。孔内发现热水,应测量温度。4.孔深误差的测量与校正每钻进50米或进出矿层时、重要标志层、下套管前、终孔后均需用校正过的钢卷尺丈量钻具,验证孔深。孔深误差率=[(校正前的孔深-校正后的孔深)/校正后的孔深]×100%。孔深误差率小于千分之一时可不修正报表,孔深误差率大于千分之一时要修正报表。超过时要重新丈量并合理平差,钻孔编录地质人员应及时校正孔深,并进行记录。一般情况下,孔深误差在允许范围内,可不进行平差;验证误差小于0.5米时,在最后2个回次中按回次进尺平差;验证误差大于0.5米时,在最后3个回次中按回次进尺大小比例平差;若误差段内有矿体(层)时、则按分层厚度加权平差。孔深验证若超出允许范围,应重新测量并找出原因,及时校正孔深。5.原始班报表(1)要在现场用黑色碳素笔及时填写,填写内容应真实、准确、完整,字迹清楚,不应追记、补记和涂改;(2)交接班长和机长要亲笔签字,不得代签;(3)要整洁,终孔后装订成册。6.封孔停钻后,应按设计要求进行封孔,并做好封孔记录。要求全孔封孔。封孔时不应从孔口一次性倒入水泥,应用水泵注入水泥浆,从下往上依次封孔。凡使用泥浆钻进的钻孔,应在洗涮封孔部位的泥皮后,再行封孔。当地质人员与水文地质人员没有提出特殊要求时,钻孔终孔后应起拔井口管,并在孔口中心处设立埋深不小于5米的水泥标志桩作标志。封孔后,机长应将钻孔封孔设计和封孔记录送交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存档。宽:60cm钻孔编号:孔位坐标:xy(备注:中间标志物为水泥钉)开孔日长:60cm月8日米鱼巴音郭楞地质大队高:20cm7.生态环境保护(1)钻探设备搬迁和修筑钻场所用土地应在批复的红线范围内。(2)应避免污染钻场周边的土壤、地表水和地下水。(3)终孔后冲洗液应进行回收或固化处理。废弃油料、钻屑、垃圾等进行无害化处理。(4)施工结束后恢复钻场地貌和植被。(二)取心质量要求(采取率要求)围岩岩芯采取率不低于85%及矿芯采取率不低于90%。计算岩矿芯采取率时,进尺和岩矿芯长度,除勘查设计要求外,不包括废矿坑、空洞、表面覆盖物、浮土层、流砂层的进尺及取出物。岩矿芯应无明显的污染、分选和溶蚀贫化现象。岩芯和岩屑由技术团队负责处置。(三)钻探岩矿芯管理从岩芯管取出的岩矿芯要按出管的先后次序摆放,随即用清水冲洗干净,岩屑要用清水漂洗,以露出本色为准。将清理好的岩矿芯按由上到下的顺序从左到右依次摆放在岩芯箱内。所有岩矿芯均要按回次统一编号,凡岩芯长度大于10厘米,矿芯大于5厘米的均要在圆柱面上或横切面上编号。编号方法要严格按规范进行。每个回次的岩矿芯整理后要当即填写本回次的岩芯牌并放于本回次岩芯的末端。岩芯编号标记和岩芯牌填写字迹必须工整清晰,数据准确,要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四)钻孔质量评级1.评级程序(1)依据《固体矿产勘查钻孔质量要求DZ/T0486-2024》,按照“钻孔质量单项评级表”(表B.2)进行钻孔质量单项评级。(2)在钻孔质量单项评级的基础上,进行钻孔质量综合评级,填写“钻孔质量综合评级表”(见表B.3)。2.单项评级(1)钻孔质量单项评级包括:岩矿心采取率、钻孔弯曲与测量间距、钻孔简易水文地质观测、孔深误差测量与校正、原始报表、封孔、钻孔测井条件和生态环境保护等。(2)钻孔质量单项评级分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3)质量完全符合设计和相关技术标准要求,为“合格”。(4)出现质量问题,整改后达到设计和相关技术标准要求,为“基本合格”。(5)出现质量问题,整改后仍未达到设计和相关技术标准要求,为“不合格”。3.钻孔质量综合评级(1)钻孔质量综合评级分为优质孔、合格孔、不合格孔三个等级。(2)钻孔质量单项评级均为“合格”等级的钻孔,为“优质孔”。(3)岩矿心采取率、钻孔弯曲与测量间距、孔深误差测量及校正评级合格,其它出现“基本合格”等级及以上的钻孔,为“合格孔”。(4)钻孔质量单项评级有一项“不合格”的钻孔,为“不合格孔”。五、工作进度安排钻探工作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7月底需完成钻探工作,提交相关资料和数据等。六、安全及环保要求钻探场地,应依据现场地形条件和工作需要,对钻探设备、附属设施、材料物资、临建设施等进行合理布置,优化功能分区。其中,附属设施中的钻井液循环系统(清水池或泥浆池、废浆池等)可不与钻进施工布置在同一场地。当多个钻孔在同一区域同时施工时,符合条件的可布置一套共用的钻井液循环系统。场地平整应挖高填低,平整压实,截、排水良好,切填边坡及渣土场均应做好工程拦挡,且预防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发生。满足施工设计要求,剥离物按以下方式处置:(1)林地、草地等植被覆盖较多且较难恢复的场地,开挖前对扰动范围内的草皮按适宜的厚度、形状和大小进行剥离,并保留足够的护根腐殖土;剥离的草皮采用平铺、叠置或支架架空等方式存放于底部铺有腐殖土的临时存放场,必要时进行洒水养护;林木植被需移植的,应移植用于复绿。开挖出的土石可装袋砌筑边坡,有序堆放。(2)植被覆盖较少的场地,应尽可能避让植被,对无法避让的植被,进行剥离、堆存和养护。(3)流石滩、基岩裸露区及风成砂等无植被覆盖的场地,开挖出的土石装袋砌筑边坡,有序堆放,确保堆填稳定。外运的土石在指定位置规范存放,减少开挖土石压占土地面积。施工现场清理出的固体废弃物、项目驻地及现场清理出的生活垃圾,应按照规定处置。对现场不能处置的有毒有害废物应外运至特定处置场所进行处理。七、预期成果(一)原始资料提交涉及各种施工技术班报表等原始资料,以及工程项目组织实施过程中的各类文件等资料,以及相关原始材料电子文档(包括钻井施工组织设计、岩矿心采取率、钻孔弯曲与测量间距、简易水文观测、孔深误差测量与校正、原始报表、封孔、生态环境保护等工程记录)。(二)实物资料提交钻探取得的全套的岩心实物资料。第四章评标办法初步评审本项目评审方法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如果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分细则如下:评分点评分标准评审意见是否资格性审查供应商为中小企业根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上传对应的资格文件,格式以招标文件要求为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如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或五证合一);如供应商是事业单位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如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如供应商是自然人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有效,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投标保证金供应商按照招标文件关于投标保证金的规定,按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信息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特定资格具有地质勘探《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符合性审查投标报价投标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金额和最高限价,且只有一个有效报价合同履约期限是否满足项目的合同履约期限要求响应有效期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规定投标文件签署是否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其他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备注:如有一项未通过,将认定整个投标文件未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废标处理。详细评审评分项分值评分因素评分细则价格10分10分投标报价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重×100评标基准价=有效投标报价的最低值,有效投标报价等于基准值的得满分。有效投标报价为通过初步审查的供应商报价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评分。商务25分3分标书制作规范标书有目录索引、页码无错乱、标题、编号、正文、表格等排版规范,根据标书制作的质量进行综合评分,满分3分;每出现一项不规范,减0.5分,3分减完为止。2分企业实力在相关地区有干活经历,得2分,没有不得分。注:提供响应证明材料。15分类似业绩近三年内具有类似项目业绩,每项得3分,最高得15分,无业绩证明材料不得分。注:提供上述项目合同(要点包括签约时间、项目名称、金额和双方盖章)否则该项业绩视为无效。5分设备配置相关设备齐全、先进,实施设备投入众多,设备专业性强,备品备件充足,完全满足采购需求得4-5分;相关设备齐全,实施设备投入较多,设备专业性有欠缺,备品备件有欠缺,基本满足采购需求得2-3分;相关设备配置有欠缺,实施设备投入较少,设备专业性不足,备品备件较少,无法完全满足采购需求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技术65分15分项目理解及分析对项目背景、现状、整体需求、采购人的业务特点的理解清晰、合理,描述准确,项目整体分析完善,项目重难点控制的科学性、针对性、严谨性、可执行性强11-15分;对项目背景、现状、整体需求、采购人的业务特点的理解简单,有常规、通用的项目需求分析及解决方案6-10分;对项目背景、现状、整体需求、采购人的业务特点的理解有欠缺,项目重难点控制的科学性、针对性、严谨性、可执行性不足,未能满足项目需求1-5分;未提供不得分。40分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实施方案可行性;工作安排合理性,工作阶段划分明确,工作程序和阶段工作安排清楚;技术方法科学先进、合理可行。较好得31-40分,一般得16-30分,较差得1-15分,未提供不得分。2分取心质量对岩(矿)心采取措施和要求是否具体、详细,取心率高于招标文件要求,且岩心直径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得2分;取心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且岩心直径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得1分;取心率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或岩心直径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不得分。2分孔斜孔斜符合采购需求,且具有检测孔斜变化技术手段、备有孔斜超标校正预案得2分;孔斜符合采购需求,且具有孔斜超标校正预案得1分;孔斜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或没有可行的检测孔斜率技术手段及孔斜超标校正预案不得分。2分简易水文地质观测及封孔简易水文观测和封孔技术方案详细且可行,得2分;简易水文观测或封孔技术方案简略,可行性较差,得1分;缺失简易水文观测或封孔技术方案不得分。2分组织、质量保证及安全措施公司及项目组织体系完善、职责明确,运转正常;安全生产措施具体,可操作性强。较好得2分,一般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2分应急处理方案应急处置方案完善,针对性强,包含全面。较好得2分,一般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注:1、评标委员会应当执行连续评标的原则完成全部评标工作。只有发生不可抗力导致评标工作无法继续时,评标活动方可暂停。发生评标暂停情况时,评标委员会应当封存全部投标文件和评标记录,待不可抗力的影响结束且具备继续评标的条件时,由原评标委员会继续评标。2、除非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在评标中途更换:(1)因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不能到场或需在评标中途退出评标活动;(2)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某个或某几个评标委员会成员需要回避。退出评标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其已完成的评标行为无效。根据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产生方式另行确定替代者进行评标。3、在任何评标环节中,需评标委员会就某项评审结论做出表决的,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合同编号:政府采购合同参考范本(服务类)项目名称:甲方(采购人):乙方(供应商):签订地址:签订日期:年月日第一部分合同书年月日,(采购人名称)以(政府采购方式)对(项目名称)项目进行了采购。经(相关评定主体名称)评定,(供应商名称)为该项目中标供应商。现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采购人名称)(以下简称:甲方)和(供应商名称)(以下简称:乙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1.1合同组成部分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如果下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那么在保证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的前提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1.1.1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1.1.2中标通知书;1.1.3投标文件(含澄清或者说明文件);1.1.4招标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1.1.5其他相关采购文件。1.2标的1.2.1标的名称:;1.2.2标的数量:;1.2.3标的质量:。1.3价款本合同总价为:¥元(大写:)。分项价格:序号分项名称分项价格(元)总价(元)1.4付款方式和发票开具方式1.4.1付款方式:;1.4.2发票开具方式:。1.5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1.5.1履行期限:;1.5.2履行地点:;1.5.3履行方式:。1.6违约责任1.6.1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履行,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履行一日的应提供而未提供服务价格的%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迟延履行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1.6.2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那么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乙方有权在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1.6.3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或者任何一方有腐败行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他好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或者欺诈行为(即:以谎报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1.6.4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解除本合同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和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且守约方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6.5除前述约定外,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当事人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6.6如果出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1.7合同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选择下列第种方式解决:1.7.1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依申请仲裁时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裁决;1.7.2向(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中选出的人民法院名称)人民法院起诉。1.8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盖章或者签字时生效。甲方:乙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号码:住所:住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联系人:联系人:约定送达地址:约定送达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邮箱:电子邮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开户名称:开户名称:开户账号:开户账号:第二部分合同一般条款2.1定义本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按以下内容进行解释:2.1.1“合同”系指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签订的载明双方当事人所达成的协议,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2.1.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中标供应商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人应支付给中标供应商的价格。2.1.3“服务”系指中标供应商根据合同约定应向采购人履行的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包括采购人自身需要的服务和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2.1.4“甲方”系指与中标供应商签署合同的采购人;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表其与乙方签订合同的,采购人的授权委托书作为合同附件。2.1.5“乙方”系指根据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中标供应商;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联合体各方均应为乙方或者与乙方相同地位的合同当事人,并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2.1.6“现场”系指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地点。2.2技术规范服务所应遵守的技术规范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其技术规范偏差表(如果被甲方接受的话)相一致;如果采购文件中没有技术规范的相应说明,那么应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和规范为准。2.3知识产权2.3.1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服务不受任何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那么乙方须与该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赔偿;2.3.2合同涉及技术成果的归属和收益的分成办法的,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4履约检查和问题反馈2.4.1甲方有权在其认为必要时,对乙方是否能够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进行履约检查,以确保乙方所提供的服务能够依约满足甲方之项目需求,但不得因履约检查妨碍乙方的正常工作,乙方应予积极配合;2.4.2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有权将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反馈给乙方,双方当事人应以书面形式约定需要完善和改进的内容。2.5结算方式和付款条件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6技术资料和保密义务2.6.1乙方有权依据合同约定和项目需要,向甲方了解有关情况,调阅有关资料等,甲方应予积极配合;2.6.2乙方有义务妥善保管和保护由甲方提供的前款信息和资料等;2.6.3除非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对方当事人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应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披露有关合同的或者履行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当事人任何未公开的信息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情报、技术资料、商业秘密和商业信息等,并采取一切合理和必要措施和方式防止任何第三方接触到对方当事人的上述保密信息和资料。2.7质量保证2.7.1乙方应建立和完善履行合同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并提供相关内部规章制度给甲方,以便甲方进行监督检查;2.7.2乙方应保证履行合同的人员数量和素质、软件和硬件设备的配置、场地、环境和设施等满足全面履行合同的要求,并应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2.8延迟履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以书面形式酌情同意乙方可以延长履行的具体时间。2.9合同变更2.9.1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签订书面补充合同的形式变更合同,但不得违背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且如果系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那么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价的10%;2.9.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10合同转让和分包合同的权利义务依法不得转让,但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即:依法可以将合同项下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且乙方应就分包项目向甲方负责,并与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2.11不可抗力2.11.1如果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2.11.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2.11.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当事人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2.11.4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并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对方当事人。2.12税费与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相关规定缴纳。2.13乙方破产如果乙方破产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甲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且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和赔偿,但合同的终止不损害或不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的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2.14合同中止、终止2.14.1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中止或者终止合同;2.14.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15检验和验收2.15.1乙方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定期提交服务报告,甲方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进行定期验收;2.15.2合同期满或者履行完毕后,甲方有权组织(包括依法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对乙方履约的验收,即: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组织对乙方履约情况的验收,并出具验收书;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2.15.3检验和验收标准、程序等具体内容以及前述验收书的效力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16通知和送达2.16.1任何一方因履行合同而以合同第一部分尾部所列明的发出的所有通知、文件、材料,均视为已向对方当事人送达;任何一方变更上述送达方式或者地址的,应于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当事人,在对方当事人收到有关变更通知之前,变更前的约定送达方式或者地址仍视为有效。2.16.2以当面交付方式送达的,交付之时视为送达;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的,发出电子邮件之时视为送达;以传真方式送达的,发出传真之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送达的,邮件挂号寄出或者交邮之日之次日视为送达。2.17合同使用的文字和适用的法律2.17.1合同使用汉语书就、变更和解释;2.17.2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2.18履约保证金2.18.1采购文件要求乙方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乙方应按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方式,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不超过合同价10%的履约保证金;2.18.2履约保证金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期间内不予退还或者应完全有效,前述约定期间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2.18.3如果乙方不履行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那么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同时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2.19合同份数合同份数按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三部分合同专用条款本部分是对前两部分的补充和修改,如果前两部分和本部分的约定不一致,应以本部分的约定为准。本部分的条款号应与前两部分的条款号保持对应;与前两部分无对应关系的内容可另行编制条款号。条款号约定内容第6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封面(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文件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目录一、投标函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三、开标一览表及报价明细表四、供应商概况表五、关于资格的声明函六、近三个月纳税证明材料(不含投标当月)七、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不含投标当月)八、上一年度财务报告(新成立公司可不提供)九、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十、不参与围标串标承诺书十一、商务条款偏离表十二、技术规格偏离表十三、近三年同类业绩十四、联合体协议书(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时无需提供)十五、中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声明函十六、技术方案十七、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以及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材料一、投标函(采购人名称):我方收到贵单位(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经认真研究,我方决定参加本项目投标。1、按照招标文件中的一切要求,我方完全接受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愿以(小写:元,大写:),合同履行期限:,完成上述项目的所有工作。2、如果我方的投标文件被接受,我方将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期、按质、按量完成交货和完工任务。3、我方同意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本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为自投标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内遵守本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4、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5、我方愿意提供采购人在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所有资料。6、我方认为采购人有选择或拒绝任何供应商中标的权力。我方理解,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7、我方同意按招标文件规定,交纳(小写:元,大写:)的投标保证金。8、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中标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3)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5)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9、所有有关本投标文件的函电,请按下列地址联系:单位名称: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电话:传真:电子邮箱: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说明:除可填报项目外,对本投标函的任何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从而导致该投标被拒绝。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单位名称:地址: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背面)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授权委托书(如有)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供应商名称)的(姓名、身份证号)我公司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项目名称)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在处理投标的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授权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委托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委托代理人:性别:身份证号码:电话:部门:职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背面)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面)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背面)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三、开标一览表及报价明细表开标一览表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投标报价(元)小写:大写:合同履行期限备 注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报价明细表由供应商自行考虑提供,格式自拟四、供应商概况表供应商名称税 号地 址注册资本企业类型法定代表人成立时间资质类型资质等级开户银行开户行号银行账号主营业务联 系 人联系方式邮 箱传 真供应商关联情况1.与我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名称: □无;□有: 2.与我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的名称:□无;□有: 备注:1.“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2.本条所规定的控股、管理关系仅限于直接控股、直接管理关系,不包括间接的控股或管理关系。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五、关于资格的声明函致:(采购人名称)我公司愿意对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进行投标。并在此声明,投标文件中所有关于投标人资格的文件材料、证明、陈述均是真实、准确的。如果发现此类文件材料、证明、陈述与事实不符,我方将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特此声明!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注:后附资格证明文件(包含但不限制于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基本账户信息)、特定资质、投标保证金、“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信息等)六、近三个月纳税证明材料(不含投标当月)七、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不含投标当月)八、上一年度财务报告(新成立公司可不提供)九、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采购人名称):我公司参与(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在此郑重声明:我公司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符合《中国政府采购法》以及相关法律规定的供应商条件。若贵单位发现我公司在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有重大违法记录,我公司将无条件退出本项目的投标,并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后果。我公司对此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特此声明!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十、不参与围标串标承诺书本人作为(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清楚知晓我公司本项目投标活动,对以下事项作出承诺:1、我单位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依法依规参与本项目竞标。2、我单位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未参与围标串标。3、我单位如被查实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存在围标串标的,递交投标文件行为作为实施串通投标违法行为的关键环节,本人承担直接责任人员法律责任,接受相应行政处罚和失信惩戒。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十一、商务条款偏离表项目名称:序号招标文件条目号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投标文件的商务条款偏离备注...注:若有偏离,请将具体偏离条款在“偏离”一栏中详细说明;若无偏离,请在“偏离”一栏中标注“无”字样。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十二、技术规格偏离表项目名称:序号招标文件条目号招标规格投标规格偏离备注...注:若有偏离,请将具体偏离条款在“偏离”一栏中详细说明;若无偏离,请在“偏离”一栏中标注“无”字样。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十三、近三年同类业绩序号项目名称签订日期合同金额采购人名称备注...注:1.所提供的业绩需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否则其业绩不予认可。2.附业绩证明资料(如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证明文件,合同可只提供首页、含金额页、盖章页并加盖公章)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十四、联合体协议书(项目不接受时无需提供)(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的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1.(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的编制、签署、盖章(文件中明确要求各方须盖章的除外)和合同谈判活动,代表联合体签署、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并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成员一(牵头人):,职责为:;成员二:,职责为。(职责分工必须明确项目建设施工、设备、服务等工作)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项目合作合同签署完毕后自动失效。6.本协议书一式四份,联合体成员和采购人各执壹份。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成员一(牵头人)名称:(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成员二名称:(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备注:1.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2.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十五、中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声明函1、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采购人名称)单位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格式2:监狱企业声明函(如若是)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公司为监狱企业。本公司参加(采购人名称)单位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填写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和服务。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1.如属于监狱企业,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证明材料加盖供应商公章。格式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若是)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采购人名称)的(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四部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如表所示: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中型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小型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微型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中型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小型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微型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中型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小型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微型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中型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小型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微型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中型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小型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微型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中型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小型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微型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中型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小型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微型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中型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小型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微型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中型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小型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微型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中型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小型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微型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中型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小型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微型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中型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小型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微型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中型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小型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微型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中型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小型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微型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中型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小型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微型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中型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小型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微型从业人员10人以下十六、技术方案(建议参照评审标准编写)十七、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以及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材料第七章质疑函范本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多金属矿普查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