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处理厂建设招标公告(江阴鸿之源水利科技有限公司2026)



[WXJY202601003-X02]徐霞客中心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包含进出水管网更新改造工程)徐霞客中心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包含进出水管网更新改造工程)项目管理

徐霞客中心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包含进出水管网更新改造工程)(项目名称)徐霞客中心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包含进出水管网更新改造工程)项目管理(标段名称)招标公告

标段编号:
WXJY202601003-X0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徐霞客中心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包含进出水管网更新改造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江阴市徐霞客镇人民政府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江阴徐霞客备〔2024〕24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江阴鸿之源水利科技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江阴鸿之源水利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0.0%、其他国有: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 ,项目建设采用:√自建代建集中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徐霞客中心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包含进出水管网更新改造工程)项目管理 (标段名称)进行公开招标。
江苏达瑞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项目管理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徐霞客中心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包含进出水管网更新改造工程)项目管理
2.2 建设地点:江苏省江阴市徐霞客中心污水处理厂(京沪高速东侧、外环西路西侧、外环北路北侧)
2.3 工程类型:项目管理
2.4 建设内容及规模:徐霞客中心污水处理厂总规模5.0万m3/d,本次一期工程实施5.0万m3/d土建和3.3万m3/d设备及配套设施等。建安工程费约27216.41万元。
2.5 合同估算价(万元):367.49万元
2.6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范围内:1.监理:施工阶段质量、安全、进度、投资、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2.项目管理:投融资服务、项目报建手续办理、标后设计管理、工程造价管理、招标管理、设备采购管理、监理管理、竣工结算和竣工验收管理等,直至工程竣工、不动产证办理、交付使用、保修期内的协调以及项目资料的整理。
2.7 服务期:430日历天
2.8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否
是。本工程所属行业:/
2.8.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否:/
2.8.1.1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2.8.2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监理综合资质]或者[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 ;
3.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格: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 工程专业);
3.3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2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3.3.3拟选派的项目负责人在其他在建工程上任职的要求:未担任任何在监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资格审查其他条件:
3.4.1具有与本工程相类似项目的业绩:/
√3.4.2其他:1、财务要求:2022年至2024年财务会计报表(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要求的年份,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2、信誉要求:①提供投标诚信承诺书;②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本工程不接受其投标;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①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②应在投标人本单位注册满三个月;③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④未担任任何在监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4、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按省住建厅[2017]第35号公告要求, 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项目管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总数(含项目负责人)不得少于13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4人;监理员5人;造价控制人员2名;项目管理人员1名。各专业人员配备合理,不得有外聘人员,均须为投标人企业在职人员,各专业工程施工时必须常驻工地。提供项目管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2025年12月~2026年2月的缴费清单)(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2025年12月~2026年2月缴费证明)的原件的扫描件上传到投标文件中。(如投标人成立时间迟于要求的开始时间,则时间要求为投标人成立时间至截止时间;已退休人员(仅适用拟派项目负责人)提供退休证和相关劳动关系证明);提供所有人员的岗位证书原件的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3.5本工程 接受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6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的实施方式及预留份额: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预留。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及以上,且在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投标人需提供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3.7 本次招标为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投标人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资格审查办法

资格后审
5.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 年4 月2 日17 时00 分至2026 年4 月10 日24 时00 分。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 年4 月29 日13 时30 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7.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
7.3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8.其他要求
/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 上发布;
9.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1 次发布。
10.联系方式
10.1招标主体
招标人:江阴鸿之源水利科技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达瑞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江阴市徐霞客镇璜塘环东路178号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江阴市新园路7号3楼
联系人:许先生 联系人:沈女士
电话:13915238338 电话:15052190563
传真:项目负责人:仓小岭
邮编:214400 传真:
电子邮箱:/ 邮编:214400
电子邮箱:1913329166@qq.com
10.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江阴市城市综合管理局
联系电话:0510-86865917
10.3异议渠道
实行网上受理与处理异议,除开标现场的异议外,异议人必须在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依法提出异议,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视为无异议。

招标文件正文.pdf招标信用承诺书.pdf评标办法.pdf

徐霞客中心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包含进出水管网更新改造工程)项目管理招标招标文件项目编号:WXJY202601003标段编号:WXJY202601003-X02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江阴鸿之源水利科技有限公司江苏达瑞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盖单位公章)编制人:(签字或盖章)2026年4月2日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总则1.1项目概况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3招标范围、项目管理服务期限、质量及管理机构要求1.4投标人资格要求1.5费用承担1.6保密1.7语言文字1.8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10投标预备会1.11分包1.12偏差1.13知识产权1.14同义词语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2.2招标文件的澄清2.3招标文件的修改2.4最高投标限价2.5招标文件的异议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2投标报价3.3投标有效期3.4投标保证金3.5资格审查资料3.6备选投标方案3.7投标文件的编制4.投标4.1投标文件的加密和数字证书认证4.2投标文件的递交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5.2开标程序5.3开标异议6.招标人评标前准备7.评标7.1评标委员会7.2评标原则7.3评标7.4评标结果(中标候选人)公示8.合同授予8.1定标方式8.2中标结果公告及中标通知8.3履约担保及支付担保8.4签订合同9.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9.1重新招标9.2不再招标10.纪律和监督10.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10.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10.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10.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10.5投诉11.解释权12.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1.评标方法2.评审标准2.1初步评审标准2.2详细评审标准3.评标程序3.1组建评标委员会3.2初步评审3.3详细评审3.4澄清、说明或补正3.5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直接确定中标人3.6评标争议处理4.无效标条款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章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徐霞客中心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包含进出水管网更新改造工程)(项目名称)徐霞客中心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包含进出水管网更新改造工程)项目管理(标段名称)招标公告标段编号:WXJY202601003-X02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徐霞客中心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包含进出水管网更新改造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江阴市徐霞客镇人民政府(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江阴徐霞客备〔2024〕24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江阴鸿之源水利科技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江阴鸿之源水利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0.0%、其他国有: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项目建设采用:☑自建□代建□集中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徐霞客中心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包含进出水管网更新改造工程)项目管理(标段名称)进行公开招标。江苏达瑞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项目管理招标事宜。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标段名称:徐霞客中心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包含进出水管网更新改造工程)项目管理2.2建设地点:江苏省江阴市徐霞客中心污水处理厂(京沪高速东侧、外环西路西侧、外环北路北侧)2.3工程类型:项目管理2.4建设规模:徐霞客中心污水处理厂总规模5.0万m3/d,本次一期工程实施5.0万m3/d土建和3.3万m3/d设备及配套设施等。建安工程费约27216.41万元。2.5合同估算价(万元):367.49万元2.6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范围内工程的:1、监理:施工阶段质量、安全、进度、投资、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2、项目管理:投融资服务、项目报建手续办理、标后设计管理、工程造价管理、招标管理、设备采购管理、监理管理、竣工结算和竣工验收管理等,直至工程竣工、不动产证办理、交付使用、保修期内的协调以及项目资料的整理。2.7服务期:430日历天2.8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否□是。本工程所属行业:/2.8.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是□否:/2.8.1.1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2.8.2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监理综合资质]或者[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3.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格: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3.3资格审查必要条件:3.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3.3.2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3.3.3拟选派的项目负责人在其他在建工程上任职的要求:未担任任何在监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3.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3.4资格审查其他条件:□3.4.1具有与本工程相类似项目的业绩:/☑3.4.2其他:1、财务要求:2022年至2024年财务会计报表(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要求的年份,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2、信誉要求:①提供投标诚信承诺书;②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本工程不接受其投标;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①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②应在投标人本单位注册满三个月;③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④未担任任何在监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4、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按省住建厅[2017]第35号公告要求,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项目管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总数(含项目负责人)不得少于13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4人;监理员5人;造价控制人员2名;项目管理人员1名。各专业人员配备合理,不得有外聘人员,均须为投标人企业在职人员,各专业工程施工时必须常驻工地。提供项目管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2025年12月~2026年2月的缴费清单)(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2025年12月~2026年2月缴费证明)的原件的扫描件上传到投标文件中。(如投标人成立时间迟于要求的开始时间,则时间要求为投标人成立时间至截止时间;已退休人员(仅适用拟派项目负责人)提供退休证和相关劳动关系证明);提供所有人员的岗位证书原件的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3.5本工程□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6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的实施方式及预留份额: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预留。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及以上,且在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投标人需提供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3.7本次招标为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投标人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4.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后审5.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6.招标文件的获取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4月2日17时00分至2026年4月10日24时00分。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7.投标文件的递交7.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29日13时30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7.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7.3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8.其他要求/9.发布公告的媒介9.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9.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1次发布。10.联系方式10.1招标主体招标人:江阴鸿之源水利科技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江苏达瑞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人地址:江阴市徐霞客镇璜塘环东路178号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江阴市新园路7号3楼联系人:许先生联系人:沈女士电话:13915238338电话:15052190563传真:/项目负责人:仓小岭邮编:214400传真:/电子邮箱:/邮编:214400电子邮箱:1913329166@qq.com10.2相关部门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江阴市城市综合管理局联系电话:0510-8686591710.3异议渠道实行网上受理与处理异议,除开标现场的异议外,异议人必须在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依法提出异议,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视为无异议。招标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盖单位公章):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名称:江阴鸿之源水利科技有限公司地址:江阴市徐霞客镇璜塘环东路178号联系人:许先生电话:13915238338电子邮箱:/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江苏达瑞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江阴市新园路7号3楼联系人:沈女士电话:15052190563电子邮箱:1913329166@qq.com1.1.4招标项目及标段名称徐霞客中心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包含进出水管网更新改造工程)徐霞客中心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包含进出水管网更新改造工程)项目管理1.1.5招标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1.1.6建设地点江苏省江阴市徐霞客中心污水处理厂(京沪高速东侧、外环西路西侧、外环北路北侧)1.1.7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概算建筑安装工程费约:27216.41万元1.2.1资金来源自筹资金本工程属于□政府投资项目☑国有非政府投资项目□其他1.2.2出资比例100%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范围内工程的:1、监理:施工阶段质量、安全、进度、投资、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2、项目管理:投融资服务、项目报建手续办理、标后设计管理、工程造价管理、招标管理、设备采购管理、监理管理、竣工结算和竣工验收管理等,直至工程竣工、不动产证办理、交付使用、保修期内的协调以及项目资料的整理。1.3.2项目管理服务期限工期:430日历天。(合同签订后至项目管理缺陷期满,另项目管理缺陷责任期24个月)项目管理服务期限:具体为中标后至质量缺陷期满。不动产证办理、配合结算审核、保修期服务也属项目管理工作内容,但不计入工期。1.3.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格标准1.3.4项目管理机构最低要求按省住建厅[2017]第35号公告要求,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项目管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总数(含项目负责人)不得少于13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4人;监理员5人;造价控制人员2名;项目管理人员1名。各专业人员配备合理,不得有外聘人员,均须为投标人企业在职人员,各专业工程施工时必须常驻工地。提供项目管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2025年12月~2026年2月的缴费清单)(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2025年12月~2026年2月缴费证明)的原件的扫描件上传到投标文件中。(如投标人成立时间迟于要求的开始时间,则时间要求为投标人成立时间至截止时间;已退休人员(仅适用拟派项目负责人)提供退休证和相关劳动关系证明);提供所有人员的岗位证书原件的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见招标公告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见招标公告1.5.2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人支付□中标人代为支付,根据招标代理合同约定,本标段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代为支付,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具体如下:/费用金额或计算方式:/支付时间:/1.9.1踏勘现场投标人自行踏勘。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召开地点:/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招标人澄清的截止时间:/1.12.1偏差不允许2.1.1(7)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具有约束力;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答疑内容相互矛盾时,若无其他特别说明一般均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6年4月12日17时00分形式:通过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提交。2.2.2招标文件澄清发布时间2026年4月13日17时00分形式:通过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提交。2.4最高投标限价367.49万元说明:最高限价=320.67万元(监理费)+46.82万元(项目管理费)=367.49万元。投标报价超过上述最高限价的,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1、监理费(1)实行市场调节价,由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报价,但不得超过收费基准价×55%=583.04×55%=320.67万元。(2)本次招标收费基准价根据《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标准》(发改价格[2007]670号)计算,其中:暂定建安造价为27216.41万元,收费基价=(708.2-393.40)/(40000-20000)*(27216.41-20000)+393.40=506.99万元。收费基准价=收费基价×专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高程调整系数调整系数:本工程专业调整系数为1.0;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为1.15;高程调整系数为1.0。(注:此三项调整系数中标后不作调整)暂定收费基准价=506.99*1.0*1.15*1.0=583.04万元。(注:各投标人必须统一按583.03万元作为暂定收费基准价,进行报价;收费基价结算时,按实际审定建安费进行调整。)(3)报价方式:固定费率,费率=中标价/建安费27216.41万元。监理服务费=费率*审定建安费。2、项目管理费(1)实行市场调节价,由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报价,但不得超过收费基准价×15%=312.16×15%=48.82万元。(2)按《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成本管理规定》(财建[2016]504号)计算,收费基准价=140+(27216.41-10000)×1.0%=312.16万元。各投标人必须统一按312.16万元作为暂定收费基准价,进行报价;收费基价结算时,按实际审定建安费进行调整。(3)报价方式:固定费率,费率=中标价/建安费27216.41万元。项目管理服务费=费率*审定建安费。3.1.1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共同投标协议(如有);☑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保证金凭证;□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如有);☑项目管理方案;☑管理机构及人员配备;☑拟投入现场的设备、检测仪器;☑类似工程业绩资料;□奖项资料;□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投标诚信承诺书(见格式)☑其他材料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材料及投标人认为投标所需的其他材料;需从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中获取的材料:☑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如有);☑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企业或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材料(含中标通知书、合同、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如有);□需提供原件彩色扫描件的材料:☑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2022年-2024年)(如投标人成立时间迟于要求开始的时间,则时间要求为投标人成立时间至截止时间)☑项目负责人养老保险缴费证明(2025年12月-2026年2月)(如投标人成立时间迟于要求开始的时间,则时间要求为投标人成立时间至截止时间;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和相关劳动关系证明)☑授权委托人养老保险缴费证明(2025年12月-2026年2月)(如投标人成立时间迟于要求开始的时间,则时间要求为投标人成立时间至截止时间)☑企业业绩、项目负责人业绩其他证明材料☑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注册证书☑项目管理其他成员相关证书3.3.1投标有效期90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起算)3.4.1投标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人不按下列要求提交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无效)☑方式1:现金、支票(必选项)☑方式2:银行保函(必选项)其他形式:□方式3:保险机构保单(可选项,根据苏发改法规发〔2023〕339号文规定,鼓励招标人使用)□方式4:担保公司保函(可选项,根据苏发改法规发〔2023〕339号文规定,鼓励招标人使用)□方式5:信用承诺(可选项,根据苏政务办发〔2023〕29号文及锡信用办〔2023〕10号文规定,鼓励招标人使用)2、投标保证金金额或投标保函担保金额:人民币柒万元3、递交方式和要求:(投标人不按以下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无效)(1)采用方式1现金、支票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当满足以下要求,否则其投标文件不得进入后续评标入围环节: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存款账户汇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账户名称:江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或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或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江阴支行银行账号:从无锡会员系统-我的项目-项目流程-江阴保证金子账号缴纳。(2)采用方式2银行保函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当满足以下要求,否则其投标文件不得进入后续评标入围环节:①银行保函必须为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或其具有开具保函权限的上级银行出具的已生效的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见索即付独立保函(保函有效期不得早于投标有效期)。保函的保证范围应当包含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3.4.4条规定的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②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上传保函扫描件或电子保函、基本存款账户证明材料以及保函手续费从投标人的基本存款账户缴纳至出函银行的相关证明资料(包括保函手续费发票、银行支付凭证,出函银行免收保函手续费的,3.4.1投标保证金提供出函银行开具的免收凭证)。保函索赔条款中不要求受益人索赔时提供保函原件的,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保函核验方式;保函索赔条款中要求受益人索赔时提供保函原件的,保函原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内提交给招标人核验和保存,提交地点同开标地点一致,未按时送达的视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3)采用方式3保险机构保单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当满足以下要求,否则其投标文件不得进入后续评标入围环节:①保险机构保单必须为已生效的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见索即付独立保单(保单有效期不得早于投标有效期),且保费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存款账户缴纳至保险机构,否则无效。保单的承保范围应当包含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3.4.4条规定的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②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上传保单扫描件或电子保单、基本存款账户证明材料以及保费从投标人的基本存款账户缴纳至保险机构的相关证明资料(包括保费发票、银行支付凭证)。保函索赔条款中不要求受益人索赔时提供保函原件的,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保函核验方式;保函索赔条款中要求受益人索赔时提供保函原件的,保函原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内提交给招标人核验和保存,提交地点同开标地点一致,未按时送达的视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4)采用方式4担保公司保函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当满足以下要求,否则其投标文件不得进入后续评标入围环节:①担保公司保函必须为已生效的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见索即付独立保函(保函有效期不得早于投标有效期),且保费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存款账户缴纳至出函机构,否则无效。保函的保证范围应当包含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3.4.4条规定的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②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上传保函扫描件或电子保函、基本存款账户证明材料以及保函手续费从投标人的基本存款账户缴纳至出函机构的相关证明资料(包括保函手续费发票、银行支付凭证)。保函索赔条款中不要求受益人索赔时提供保函原件的,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保函核验方式;保函索赔条款中要求受益人索赔时提供保函原件的,保函原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内提交给招标人核验和保存,提交地点同开标地点一致,未按时送达的视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5)采用方式5信用承诺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当满足以下要求,否则其投标文件不得进入后续评标入围环节:①具有信用服务机构依据《江苏省企业信用评价指引(2023版)》(苏信用办发〔2023〕8号文)评定为AA级及以上的第三方信用报告(信用报告有效期不得早于投标有效期),并经无锡市发改委审核备案;②按照招标文件附件要求签署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加盖企业印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③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上传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和经无锡市发改委审核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报告。3.4.4(3)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形☑1、法律法规规定视为串通投标的情形;☑2、投标文件异常一致;☑3、投标活动异常关联;☑4、通过受让、租借、挂靠资质投标,伪造、变造资质、资格证书或者其他许可证件,提供虚假业绩、奖项、项目负责人等材料。3.6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递交□允许递交3.7.4方案是否采用暗标评审□不采用☑采用,具体规定:方案内容、文字均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等;不得在不同评分因素对应的内容中出现相同的特定表述或明显标记。3.7.5其他编制要求1、网上招投标活动中使用的信息(具体包括企业与项目负责人的各类资质证书、业绩和获奖情况)以诚信库内信息为准的,必须从诚信库内挑选,各相关单位及个人应及时更新、完善诚信库,如未能及时更新和完善,由此造成的不良后果自负;本文件要求的其他证书必须提供彩色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开标时不需要递交原件。2、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电子印章、电子签名,按招标文件要求。3、方案须按下列格式编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1)技术标除图表外所用文字采用“宋体”四号“常规”字(黑色),图表中所用文字采用“宋体”、“常规”字(黑色),字号不限;不得有任何加粗、斜体、下划线、边框、底纹、阴影等标记。须在暗标第一章正文前同时设置暗标目录,不得设置页码、页眉、页脚。4.1.1加密要求生成加密投标文件4.2.1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4月29日13时30分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电子投标文件由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递交。5.1.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见面开标):☑开标地点(不见面开标):江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室(江阴市长江路188号4楼第四开标室)。开标当日,投标人仅需在场外任意地点通过无锡不见面开标大厅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不见面开标系统5.1.1开标时间和地点与现场开标主持人(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代理)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无锡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http://58.215.18.211:2092/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5.2开标程序解密投标文件:详见附件不见面开标要求和说明及虚拟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解密时间:60分钟解密地点:(无锡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http://58.215.18.211:2092/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7.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7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专家评委优先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7.3.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7.3.2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数量推荐中标候选人数量3名。8.1.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3。8.3履约担保及支付担保履约担保的形式:(由承包人在以下方式中自主选择)银行保函保险机构保单其他: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现金或银行保函或保险机构保单或担保公司保函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价的10%支付担保的形式:银行保函或保险保函或担保公司保函支付担保的金额:履约担保等额10.5.1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江阴市城市综合管理局联系号码:0510-8686591712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2.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本工程招标严格遵守《电子招标投标办法》、《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电子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关于开展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工作的通知》(锡建标[2011]4号)、《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2、网上招投标活动中使用的信息(具体包括企业与项目负责人的各类资质证书、业绩情况)以诚信库内信息为准,必须从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内挑选,各相关单位及个人应及时更新、完善诚信库,如未能及时更新和完善,由此造成的不良后果自负;本文件要求的其他证书12.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必须提供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开标时不需要递交原件。3、工具软件使用费100元,售后不退。4、本项目项目管理方案为暗标,采用暗标形式,须按格式编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技术标内容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能体现有关投标单位信息的提示性标记、文字、语句等。5、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第五十五条的规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定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6、本工程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投标单位的授权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随时保持通信畅通。若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存在疑问,授权委托人须在接到电话或短信通知30分钟内做出回复,回复方式如下:1)短信回复确定,回复内容中须注明单位名称及回复人姓名。若授权委托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相应回复,则视为默认评标委员会评审结果,视为对评标委员会评审结果接受无任何异议。评标委员会依据相关规定作出评审结论,进行后续评审。7、异议提出的方式:实行网上受理与处理异议,除开标现场外,异议人必须在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依法提出异议,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视为无异议。8、异议提出的时间: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在中标候选人的公示期间提出。9、本项目为远程不见面开标项目,招标文件中如有不适用于不见面开标模式的内容以“远程不见面开标要求和说明”为准。10、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招标人提前进入无锡不见面开标大厅,播放测试音频,各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提前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58.215.18.211:2092/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填写投标单位本项目授权委托人姓名及联系方式(手机号码码)并保持手机畅通,以便于开评标与中标后的业务联系,收听观看实时音视频交互效果并及时在讨论组中反馈,未按时加入开标会议区并完成登录操作的或未能在开标会议区内全程参与交互的,视为放弃交互和放弃对开评标全过程提疑的权利,投标人将无法看到解密指令、异议回复、唱标等实时情况,并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11、本项目按照《江苏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120号)第22条要求,招标人在开标结束后开展评标准备工作。12、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江阴市城市综合管理局。13、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招标人所有。14、根据《关于印发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锡建规发[2021]3号)有关规定:1)投标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不良行为的按照文件执行。2)评标委员会评标时,应对投标人存在投标报价畸形的情况及在招投标活动中的失信行为、不良行为进行评审并写入评标报告。15、本项目监理人员配备执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标准》公告[2017]第35号相关要求,各专业工程施工时必须常驻工地现场。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项目管理进行招标。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本招标项目及标段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本招标项目招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6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7本标段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概算: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项目管理服务期限、质量及管理机构要求1.3.1本标段的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本标段的项目管理服务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4本标段的项目管理机构最低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以及承担本标段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及本标段要求,具体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明确各方权利义务;(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共同投标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共同投标协议约定联合体成员承担同一专业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最低的成员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关系;(9)与本招标项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监理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14)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15)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1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5费用承担1.5.1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5.2招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应当明确约定代理费用。招标代理机构收取的代理费用应当由招标人支付;约定由中标人代为支付代理费用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支付标准和时间。招标代理机构不得收取代理合同约定之外的其他费用。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简体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投标人可以自行对工程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施工现场的联系方式见须知前附表。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施工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1.10投标预备会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0.2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报送招标人。1.10.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发布。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1分包本项目严禁分包。1.12偏差1.12.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差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和幅度。1.13知识产权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1.14同义词语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协议书”、“通用条件”、“专用条件”、“技术资料”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委托人”和“监理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2.1.1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技术资料;(6)投标文件格式;(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2.1.2根据本章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及其澄清、修改等内容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或者相互矛盾时,若无其他特别说明均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提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投标人不在澄清期限内提出,招标人有权不予答复。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发给所有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如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满足相关文件规定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澄清文件按本章第2.2.2款规定发出之时起,视为投标人已收到该澄清文件。投标人未及时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查阅招标文件的澄清,或未按照澄清后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3招标文件的修改2.3.1招标文件发布后,招标人可以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并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发给所有已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修改发出的时间距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满足相关文件规定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2修改文件按本章第2.3.1款规定发出之时起,视为投标人已收到该修改文件。投标人未及时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查阅招标文件的修改,或未按照修改后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4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是招标人根据工程具体情况编制的本次招标工程的最高投标限价。本工程最高投标限价金额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招标人确需对已发布的最高投标限价进行修改的,将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发给所有投标人。2.5招标文件的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时间前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的组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2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作为附件的,投标人应按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材料,否则不予认可。3.2投标报价3.2.1投标报价应包含在项目管理服务期内完成本招标文件所列招标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所需的所有费用。3.2.2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3.3投标有效期3.3.1投标有效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3.4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境内投标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3.4.3招标人最迟将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还应退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截止后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3.4.5投标保证金采用保函(或保险)形式递交的,如存在上述3.4.4条规定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招标人将向保函(或保险)出具单位进行索赔。3.5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按本章第3.1项的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料。3.6备选投标方案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7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进行编制,投标人需另行增加的,应以扫描件的形式编入投标文件相应章节,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7.2投标文件必须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编制、签章和加密,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可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3.7.3投标文件需要电子签章的位置必须使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盖电子印章。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3.7.4方案暗标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5投标文件编制的其他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投标4.1投标文件的加密和数字证书认证4.1.1潜在投标人应当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和格式编制、签名、加密、递交投标文件。签名和加密必须使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可接受的数字证书。投标文件加密要求具体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充分考虑递交投标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递交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自动拒绝其投标文件。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系统故障导致投标人无法正常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及时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联系。4.2.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对已经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者撤回,最终投标文件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至“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最后一份投标文件为准。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5.1.1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标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所有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前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参加开标会。5.1.2投标人参加开标会人员要求:见前附表须知。5.2开标程序(1)公布投标人名单;(2)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投标文件;(3)按招标文件要求随机抽取评标相关参数(如有);(4)公布开标结果;(5)投标人提出异议(如有);(6)招标人答复投标人提出的异议(如有);(7)开标结束。5.3开标异议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通过系统平台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6.招标人评标前准备评标前,招标人应当组织进行下列评标准备工作,并向评标委员会提供相关信息,采用电子招标投标的,应当使用电子交易系统辅助开展评标准备工作:(1)根据招标文件,编制评标使用的相应表格;(2)对投标报价进行算术性校核;(3)以评标标准和方法为依据,列出投标文件相对于招标文件的所有偏差,并进行归类汇总;(4)核实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在建工程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招标人应当依据招标文件,采用同样的标准对所有投标文件进行全面的审查,但不对投标文件作出评价。招标人认为投标人的投标价有可能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工程内容,招标人可以提请评标委员会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评标准备工作结束后,招标人应当向评标委员会提交评标准备报告。7.评标7.1评标委员会7.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投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7.1.3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7.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7.3评标7.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并对招标人提供的评标准备报告相关信息进行复核,发现错误或者遗漏的,应当进行补正。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7.3.2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4评标结果(中标候选人)公示7.4.1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在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发布评标结果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日。7.4.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拒不答复的,可以按照本章10.5条的规定程序向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7.4.3招标人在异议处理过程中认为需要重新评标的,将书面报告招投标监管机构。7.4.4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导致中标候选人发生改变的,招标人将重新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少于3日。8.合同授予8.1定标方式8.1.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8.2中标结果公告及中标通知8.2.1评标结果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投诉的,招标人应按规定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按规定的格式在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发出中标结果公告,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8.3履约担保及支付担保8.3.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或者由联合体各方按比例分别向招标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要求。8.3.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8.3.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8.3.3招标人应按规定向中标人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8.4签订合同8.4.1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与中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以及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8.4.2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或者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人的授权直接确定的中标人)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与招标人预期差距较大,或者对招标人明显不利的,招标人可以重新招标。8.4.3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8.4.4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9.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9.1重新招标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应当分析原因,采取改进措施后依法重新招标:9.1.1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少于3个的;9.1.2投标人少于3个的;9.1.3有效投标不足三个,评标委员会认为缺乏竞争性,决定否决全部投标;9.1.4所有投标均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被评标委员会否决;9.1.5招标投标过程中,因项目发生变更,现有招标资格条件无法满足项目工程规模的;9.1.6评标委员会认为按照评标办法,无法确定中标候选人或者中标人的;9.1.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9.2不再招标有前款9.1.1-9.1.5情形重新招标,投标人仍少于三个的,属于必须审批、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报经原审批、核准部门审批、核准后可以不再进行招标;其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可以自行决定不再进行招标。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10.纪律和监督10.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10.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10.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招标文件规定以外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10.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10.5投诉10.5.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明确的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10.5.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第2.5款、第5.3款、第7.4款和第8.2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10.5.1项规定的期限内。10.5.3投诉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和程序提出。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将依法受理和处理投诉。11.解释权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12.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招标人补充的具体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2.1.1形式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不一致的,有有效证明材料。投标函签字盖章投标函加盖企业公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投标文件的组成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1.1的要求。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暗标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2.1.2资格评审标准营业执照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资质等级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项目负责人资格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项目负责人在监工程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联合体投标人(如有)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1.4.2项规定。其他禁止性情形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其他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的其他要求。„„„„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管理服务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工程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项目管理机构最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4项规定。低要求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投标报价无下列情形之一:(1)低于成本;(2)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3)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项的规定。其他无第三章“评标办法”4.无效标条款所列情形。„„„„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2.2.1分值构成(总分100分)投标报价:62分(≥32分)项目管理方案:6分(≤24分)项目管理机构:24分(≤26分,其中项目负责人≤6分、项目管理成员≤20分)拟投入现场的设备、检测仪器等:4分(≤8分)类似工程业绩:4分(≤8.5分,其中企业≤4分,项目负责人≤4.5分)奖项:/分(≤1.5分)2.2.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1、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招标人直接选择方法四作为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招标人代表从以下方法×、方法×(方法一至方法四中任选不少于两种)中随机抽取一种。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方法三: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评标基准价=A×K,K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100%。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方法四: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Q1+B×Q2。Q2=1-Q1,Q1的取值范2.2.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围为10%,15%,20%,25%,30%;Q1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2.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7≤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应去掉其中的两个最高价和两个最低价。3.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上述方法中方法三、方法四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条款号评分因素评分标准分值2.2.3(1)投标报价偏差率=(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扣0.1分,每高1%扣0.1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说明:扣减0.1〜0.3分,正偏离和负偏离的扣分标准可以不一致。)62分2.2.3(2)项目管理方案(1)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分别明确项目管理方案各项评审要点的得分。除项目管理方案中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投标文件的项目管理方案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不包含第(3)项篇幅扣分)。(2)投标文件的项目管理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3)篇幅要求:项目管理方案各评分点篇幅要求如下,每超过1页的,扣□0.01☑0.02分。(说明:项目管理方案一般不超过100页,具体篇幅(字数)要求及扣分标准,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评分因素评分标准页数要求分值☑质量控制方案(≤5分)有质量控制的具体方法,并且对本项目有针对性和有效性不超过20页1分☑进度控制方案(≤5分)有进度控制的具体方法,并且对本项目有针对性和有效性不超过20页1分☑投资控制方案(≤4分)有投资控制的具体方法,并且对本项目有针对性和有效性不超过20页1分☑安全控制方案(≤4分)有安全控制的具体方法,并且对本项目有针对性和有效性不超过20页1分☑合同及信息管理方案(≤4分)有合同及信息管理的具体方法,并且对本项目有针对性和有效性不超过10页1分☑其他(≤2分):(项目报建手续办理方案)有项目报建手续的具体方法,并且对本项目有针对性和有效性不超过10页1分2.2.3(3)项目管理机构项目负责人①所学专业为工程管理专业,且同时满足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的得2分(提供毕业证书、注册证书原件的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②具有建设工程(系列)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1分(提供职称证书原件的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③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5年的得1分。(以执业资格证书签发日期起至投标截止日为准,提供资格证书原件的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注:上述材料均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中所挑选的信息为准,否则不得分。4分2.2.3(3)项目管理机构项目负责人除项目负责人外项目管理机构中,配备以下人员时可得分:一、监理组人员配置(17分)(1)配备1名土建专业监理工程师(5分)①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证书得1分;②具有国家注册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证书的得1分;③具有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土木建筑)证书的得1分;④具有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建筑施工安全)证书的得1分;⑤具有咨询工程师(建筑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执业资格证书的得1分。(2)配备1名市政专业监理工程师(3分)①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证书得1分;②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证书的得1分;③具有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建筑施工安全)证书的得1分。(3)配备1名机电安装专业监理工程师(4分)①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机电安装)证书的得1分;②具有国家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证书的得1分;③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证书的得1分;④具有咨询工程师(电力专业)执业资格证书的得1分。20分项目管理成员(4)配备1名安全监理工程师(5分)①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机电安装)证书的得1分;②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证书的得1分;③具有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安装工程)证书的得1分;④具有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建筑施工安全)证书的得1分;⑤具有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的得1分。二、项目管理组人人员配置(3分)(1)配备2名造价控制人员(2分)①土建专业造价工程师1人: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土建专业)的得1分;②安装专业造价工程师1人: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2.2.3(4)拟投入现场的设备、检测仪器工程检测设备需提供:1.配备全站仪,2.经纬仪,3.配备激光测距仪,4.配备水准仪,5.砼回弹仪,6.坍落度检测仪,7.GNSS接收机,8.配备电脑、打印机,9、配备数码相机,10、无人机。满足以上规定配置要求得4分,缺一项扣0.5分,直至该项分值扣完为止。(1-7项提供有效期内鉴定证书或校准证书,8-10项提供发票,原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无扫描件不得分。)4分2.2.3(5)类似工程业绩1、企业业绩:近5年以来,本次投标企业承担过类似工程项目的得2分/个(共2分)。2、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近5年以来,本次拟派项目负责人以总监身份承担过类似工程项目的得2分/个(共2分)。【类似工程是指:单项工程合同建安费在8000万元及以上污水处理厂或市政管网等市政类项目】备注: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或者直接发包备案证明、项目管理(或监理)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至少应加盖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四方公章(非项目章、科室章),否则视为不符合要求),以上三份材料缺一不可,三份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和项目负责人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如人员信息前后不一致,则须提供人员变更证明资料。原件的扫描件上传到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类似工程业绩有效期以竣工验收证明的验收日期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首日之日计算。类似工程项目类型、面积及金额以项目管理(或监理)合同上为准。同一业绩不得重复得分。注:上述材料均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信息为准,否则不得分。说明:(1)项目负责人相关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工程项目,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2)项目负责人发生过变更的,该工程的业绩属于变更后的项目负责人,投标人应当提供经备案的项目负责人变更证明。4分2.2.3(6)奖项//分1.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初步评审、详细评审的顺序进行评审,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的规定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2.评审标准2.1初步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详细评审标准2.2.1分值构成: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2评标基准价计算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3评分标准(1)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项目管理方案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4)拟投入现场的设备、检测仪器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5)类似工程业绩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6)奖项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评标程序3.1组建评标委员会3.1.1评标委员会的组成: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评标专家组成,评标专家一般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3.1.2评标委员会成员到达评标现场时应在签到表上签到(或通过门禁系统签到)以证明其出席。3.1.3评标委员会成员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遵守评标纪律和其他评标有关规定。评标委员会成员推选一名评标委员会负责人,负责评标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评标委员会负责人与评标委员会其他成员有同等的表决权。3.1.4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所需的重要信息和数据,但不得带有明示或者暗示倾向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的信息。评标委员会负责人应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认真研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3.2初步评审3.2.1形式性评审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第2.1.1款列出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形式性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无效标处理。3.2.2资格评审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第2.1.2款列出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资格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无效标处理。3.2.3响应性评审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第2.1.3款列出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响应性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无效标处理。3.2.4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有异议,或者依照招标文件需要作出无效标决定的,应当重点核实有关事项,并将核实情况记录在案。3.2.5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国家有新的规定的,从其规定。3.3详细评审3.3.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项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1)按本章第2.2.3(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A;(2)按本章第2.2.3(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项目管理方案计算出得分B;(3)按本章第2.2.3(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项目管理机构计算出得分C;(4)按本章第2.2.3(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拟投入现场的设备、检测仪器计算出得分D;(5)按本章第2.2.3(5)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类似工程业绩计算出得分E;(6)按本章第2.2.3(6)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奖项计算出得分F;3.3.2评标过程中,造价数据以元为单位保留两位有效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偏差率计算保留小数点后四位,小数点后第五位“四舍五入”。(招标人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在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前附表中明确计算细则。)3.3.3投标人得分=A+B+C+D+E+F。3.3.4投标报价重点评审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设有最高投标限价时明显低于最高投标限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或者工程成本的,有可能影响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投标人应当在合理的时间内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被否决。招标人认为投标人的投标价有可能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工程内容,招标人可以以书面方式提请评标委员会在详细评审阶段对该投标人的投标价进行重点评审。评标委员会认为招标人的提请合理的,按照上述评审办法对投标人的投标价进行重点评审;评标委员会认为招标人的提请不合理的,可以拒绝招标人的提请并做出书面说明。3.4澄清、说明或补正3.4.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4.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4.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4.4投标人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其投标。国家有新的规定的,从其规定。3.5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直接确定中标人3.5.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应遵照以下原则:(1)评标委员会按照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排列,并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中标候选人数量,将排序在前的投标人推荐为中标候选人。(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有效投标是否仍具有竞争性进行评审。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有效投标仍具有竞争性的,应当继续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对有效投标是否仍具有竞争性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应当否决全部投标。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论证过程和结果。3.5.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的,评标委员会按照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排列,并确定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中标人。3.5.3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3.6评标争议处理3.6.1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应独立评审,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3.6.2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同一事项有不同意见,按照下列程序处理:(1)评标委员会成员分别陈述意见;(2)集体讨论;(3)评标委员会成员表决;(4)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确定结果。评标委员会成员的不同意见以及最终处理结果,应当如实记入评标报告。3.6.3评标委员会成员对书面决议或评审结论持有不同意见的,应当书面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报告应当注明该不同意见。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书面决议或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书面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书面决议或评标结论。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此书面说明并记录在案。3.6.4在评标过程中,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招标人沟通并作书面记录。招标人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招标。4.无效标条款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应当作为无效投标予以否决:(1)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的公章;(2)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的;(3)投标函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的;(4)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招标文件要求的;(5)组成联合体投标未提供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6)在同一招标项目中,联合体成员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7)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8)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及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9)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10)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的;(11)项目管理机构的人员配备达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最低要求的;(12)投标文件提出的招标范围、管理服务期、项目管理费用及支付办法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招标人不能接受;(1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出现了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的;(14)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15)监理方案存在明显技术方案错误、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要求的;(16)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由同一台电子设备编制、打包、加密或者上传;(1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投标人的电子设备打印、复印;(1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出自同一投标人的电子文档;(19)不同投标人从同一个投标单位或者同一个自然人的互联网协议地址下载招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20)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虽然经由投标人自己的基本账户转出,但所需资金来自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21)参加投标活动的人员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在职人员;(2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诚信承诺书的;(23)拒不按照评标委员会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除上述无效标条款外,招标人一般不得另行规定无效标条款。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一部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服务合同协议书委托人(全称):项目管理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试行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委托的项目管理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委托方委托项目管理方服务的工程概况如下: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3.工程规模:;4.建设内容:;5.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6.建设工期(自正式开工之日起计):。二、词语限定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三、组成本合同的文件1.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3.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项目管理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4.专用条件;5.通用条件;6.附录,即:附录A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附录B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也是本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四、总监理工程师项目负责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注册号:。五、签约酬金签约酬金(大写):(¥)。六、项目管理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日历天,其中,监理期个月,另监理缺陷责任期24个月。项目管理服务期限:具体为中标后至质量缺陷期满,不动产证办理、配合结算审核、保修期服务也属项目管理工作内容,但不计入工期。七、双方承诺1.项目管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项目管理服务。2.委托人向项目管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房屋、资料、设备,并按本合同约定支付酬金。八、合同订立1.订立时间:年月日。2.订立地点:。3.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份。委托人:(盖章)项目管理人:(盖章)住所:住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邮箱:电子邮箱:第二部分通用条件1.定义与解释1.1定义除根据上下文另有其意义外,组成本合同的全部文件中的下列名词和用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1.1.1“工程”是指按照本合同约定实施项目管理服务的建设工程。1.1.2“委托人”是指本合同中委托项目管理服务的一方,及其合法的继承人或受让人。1.1.3“委托人代表”指由委托人派至工程现场,在委托人授权范围内行使相应职权,主要负责本项目现场监管工作的人员。1.1.4“项目管理人”是指本合同中提供项目管理服务的一方,及其合法的继承人。1.1.5“承包人”是指除项目管理人以外,委托人就工程建设有关事宜签订合同的当事人,及其合法的继承人。1.1.6“项目管理”指从事工程项目管理的企业,受工程项目委托方委托,对工程建设全过程或分阶段进行专业化管理和服务的活动。1.1.7“正常工作”指本合同订立时通用条件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项目管理人的工作。1.1.8“附加工作”是指以下原因而增加的服务:①委托人委托项目管理范围以外,通过书面协议另外增加的工作内容;②因非项目管理方原因,使项目管理服务受到阻碍或延误,造成因增加工作量或持续时间而增加的工作。1.1.9“项目管理机构”是指项目管理人派驻工程负责履行本合同的组织机构。1.1.10“项目负责人”是指由项目管理人的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全面负责履行本合同、主持项目管理机构工作的全权负责人。1.1.11“酬金”是指项目管理人履行本合同义务,委托人按照本合同约定给付项目管理人的金额。1.1.12“正常工作酬金”是指项目管理人完成正常工作,委托人应给付项目管理人并在协议书中载明的签约酬金额。1.1.13“附加工作酬金”是指项目管理人完成附加工作,委托人应给付项目管理人的金额。1.1.14“一方”是指委托人或项目管理人;“双方”是指委托人和项目管理人;“第三方”是指除委托人和项目管理人以外的有关方。1.1.15“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1.1.16“天”是指第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1.1.17“月”是指按公历从一个月中任何一天开始的一个公历月时间。1.1.18“不可抗力”是指委托人和项目管理人在订立本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不可避免发生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水灾、骚乱、暴动、战争和专用条件约定的其他情形。1.2解释1.2.1本合同使用中文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件约定使用两种及以上语言文字时,应以中文为准。1.2.2组成本合同的下列文件彼此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本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如下:(1)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3)专用条件及附录A、附录B;(4)通用条件;(5)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项目管理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与其他文件发生矛盾或歧义时,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2.项目管理人的义务2.1项目管理的范围和工作内容2.1.1项目管理范围在专用条件中约定。2.1.2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项目管理工作内容包括:a.按委托人赋予的权限负责组织工程的实施,并按委托人提出的各项目标(包括质量、进度、投资、安全、廉政等目标),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对勘察、设计、监理、施工、设备材料供应商等相关单位进行管理和控制。b.根据工程需要负责解决施工中出现的矛盾,并协助委托人办理与项目有关的各项审批手续。c.按工程进度拟定招标计划,经委托人批准后进行施工过程中相关事项招标工作,各项招标结果须经委托人同意后方能发布中标通知书。项目实施过程中由委托人与中标单位签订协议,同时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管。d.根据工程管理的要求并结合工程特点制订项目管理大纲,明确建设过程中的相关管理制度及流程,报委托人批准后实施。e.负责定期上报工程实施用款计划,严格控制工程造价,配合由委托人明确的跟踪审计单位、纪检组等对工程全过程进行跟踪审计、纪检监督,委托人协助项目管理人处理工程索赔,协助委托人组织试运行、进行工程竣工决算和工程审计。f.负责组织工程中间验收、编制竣工文件、工程竣工决算报告,协助委托人组织竣工验收,负责缺陷责任期的管理。2.1.3服务范围和内容在附录A中约定。2.2项目管理机构和人员2.2.1项目管理人应组建满足工作需要的项目管理机构,配备必要的检测设备。项目管理机构的主要人员应具有相应的资格条件。2.2.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项目负责人及重要岗位项目管理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以保证项目管理工作正常进行。2.2.3项目管理人可根据工程进展和工作需要调整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项目管理人更换项目负责人时,应提前7天向委托人书面报告,经委托人同意后方可更换;项目管理人更换项目管理机构其他项目管理人员,应以相当资格与能力的人员替换,并通知委托人。2.2.4项目管理人应及时更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项目管理人员:(1)严重过失行为的;(2)有违法行为不能履行职责的;(3)涉嫌犯罪的;(4)不能胜任岗位职责的;(5)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6)专用条件约定的其他情形。2.2.5委托人可要求项目管理人更换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2.3履行职责项目管理人应遵循职业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有关标准及本合同履行职责。2.3.1在项目管理服务范围内,委托人和承包人提出的意见和要求,项目管理人应及时提出处置意见。当委托人与承包人之间发生合同争议时,项目管理人应协助委托人、承包人协商解决。2.3.2当委托人与承包人之间的合同争议提交仲裁机构仲裁或人民法院审理时,项目管理人应提供必要的证明资料。2.3.3项目管理人应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授权范围内,处理委托人与承包人所签订合同的变更事宜。如果变更超过授权范围,应以书面形式报委托人批准。在紧急情况下,为了保护财产和人身安全,项目管理人所发出的指令未能事先报委托人批准时,应在发出指令后的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报委托人。2.3.4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项目管理人发现承包人的人员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有权要求承包人予以调换。2.4提交报告项目管理人应按专用条件约定的种类、时间和份数向委托人提交项目管理服务的报告。2.5文件资料在本合同履行期内,项目管理人应在现场保留工作所用的图纸、报告及记录项目管理工作的相关文件。工程竣工后,应当按照档案管理规定将项目管理有关文件归档。2.6使用委托人的财产项目管理人无偿使用附录B中由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委托人提供的房屋、设备属于委托人的财产,项目管理人应妥善使用和保管,在本合同终止时将这些房屋、设备的清单提交委托人,并按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3.委托人的义务3.1告知委托人应在委托人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中明确项目管理人、项目负责人和授予项目管理机构的权限。如有变更,应及时通知承包人。3.2提供资料委托人应按照附录B约定,无偿向项目管理人提供工程有关的资料。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委托人应及时向项目管理人提供最新的与工程有关的资料。3.3提供工作条件委托人应为项目管理人完成项目管理服务提供必要的条件。3.3.1委托人应按照附录B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房屋、设备,供项目管理人无偿使用。3.3.2委托人应负责协调工程建设中所有外部关系,为项目管理人履行本合同提供必要的外部条件。3.4委托人代表委托人应授权一名熟悉工程情况的代表,负责与项目管理人联系。委托人应在双方签订本合同后7天内,将委托人代表的姓名和职责书面告知项目管理人。当委托人更换委托人代表时,应提前7天通知项目管理人。3.5委托人意见或要求在本合同约定的项目管理服务工作范围内,委托人对承包人的任何意见或要求应通知项目管理人,由项目管理人向承包人发出相应指令。3.6答复委托人应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内,对项目管理人以书面形式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给予书面答复。逾期未答复的,视为委托人认可。3.7支付委托人应按本合同约定,向项目管理人支付酬金。4.违约责任4.1项目管理人的违约责任项目管理人未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4.1.1因项目管理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项目管理人应当赔偿委托人损失。赔偿金额的确定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项目管理人承担部分赔偿责任的,其承担赔偿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4.1.2项目管理人向委托人的索赔不成立时,项目管理人应赔偿委托人由此发生的费用。4.2委托人的违约责任委托人未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4.2.1委托人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项目管理人损失的,委托人应予以赔偿。4.2.2委托人向项目管理人的索赔不成立时,应赔偿项目管理人由此引起的费用。4.2.3委托人未能按期支付酬金超过28天,应按专用条件约定支付逾期付款利息。4.3除外责任因非项目管理人的原因,且项目管理人无过错,发生工程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工期延误等造成的损失,项目管理人不承担赔偿责任。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时,双方各自承担其因此而造成的损失、损害。5.支付5.1支付货币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酬金均以人民币支付。涉及外币支付的,所采用的货币种类、比例和汇率在专用条件中约定。5.2支付申请项目管理人应在本合同约定的每次应付款时间的7天前,向委托人提交支付申请书。支付申请书应当说明当期应付款总额,并列出当期应支付的款项及其金额。5.3支付酬金支付的酬金包括正常工作酬金、附加工作酬金、合理化建议奖励金额及费用。5.4有争议部分的付款委托人对项目管理人提交的支付申请书有异议时,应当在收到项目管理人提交的支付申请书后7天内,以书面形式向项目管理人发出异议通知。无异议部分的款项应按期支付,有异议部分的款项按第7条约定办理。6.合同生效、变更、暂停、解除与终止6.1生效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委托人和项目管理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协议书上签字并盖单位章后本合同生效。6.2变更6.2.1任何一方提出变更请求时,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可进行变更。6.2.2除不可抗力外,因非项目管理人原因导致项目管理人履行合同期限延长、内容增加时,项目管理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委托人。增加的项目管理工作时间、工作内容应视为附加工作。附加工作酬金的确定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水利科装FX1320238123899W费理新程管室面西>L320240024194徐霞客中心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包含进出水管网更新改造工程)徐霞客中心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包含进出水管网更新改造工程)项目管理项目招标信用承诺书为落实《招标投标法》要求的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国家“诚信建设万里行”要求,我单位郑重承诺:一、我单位填写的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符合招投标法律法规规定。二、我单位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理划分标段,施工招标的标段内容不超出一个专业的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范围。三、我单位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相关计价规定编制招标控制价,不故意压低最高限价,迫使投标人低价竞标。四、我单位在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中发布的招标条件、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均是真实准确的;我单位在设置的投标人资格条件、资格审查方式、资格预审方法、评标办法与本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相适应,且符合国家、省、市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与各项规定。五、我单位编制的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内容违反国家、省、市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与各项规定,违反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的,我单位应当在修改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后重新招标。六、我单位违反国家、省、市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与各项规定,通过设置与本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的投标人资格条件、资格审查方式、资格预审方法或评标办法等方式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照《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处罚。七、我单位和中标人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不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八、我单位知道虚假的承诺与资料是严重的违法行为,此次招标过程中提供的资料如有虚假,本单位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愿意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依法给予的处罚。九、以上是我单位真实意思的表示,对我单位在与该项目招标有关的任何行为中始终具有优先的法律约束力。招标人(电子签章):,招标代理机构(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2026年04月01日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2.1.1形式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不一致的,有有效证明材料。投标函签字盖章投标函加盖企业公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投标文件的组成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1.1的要求。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暗标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2.1.2资格评审标准营业执照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资质等级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项目负责人资格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项目负责人在监工程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联合体投标人(如有)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1.4.2项规定。其他禁止性情形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其他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的其他要求。…………2.1.3响应性评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管理服务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审标准工程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项目管理机构最低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4项规定。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投标报价无下列情形之一:(1)低于成本;(2)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3)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项的规定。其他无第三章“评标办法”4.无效标条款所列情形。…………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2.2.1分值构成(总分100分)投标报价:62分(≥32分)项目管理方案:6分(≤24分)项目管理机构:24分(≤26分,其中项目负责人≤6分、项目管理成员≤20分)拟投入现场的设备、检测仪器等:4分(≤8分)类似工程业绩:4分(≤8.5分,其中企业≤4分,项目负责人≤4.5分)奖项:/分(≤1.5分)2.2.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1、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招标人直接选择方法四作为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招标人代表从以下方法×、方法×(方法一至方法四中任选不少于两种)中随机抽取一种。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方法三: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评标基准价=A×K,K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2.2.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100%。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方法四: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Q1+B×Q2。Q2=1-Q1,Q1的取值范围为10%,15%,20%,25%,30%;Q1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2.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7≤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应去掉其中的两个最高价和两个最低价。3.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上述方法中方法三、方法四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条款号评分因素评分标准分值2.2.3(1)投标报价偏差率=(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扣0.1分,每高1%扣0.1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说明:扣减0.1〜0.3分,正偏离和负偏离的扣分标准可以不一致。)62分2.2.3(2)项目管理方案(1)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分别明确项目管理方案各项评审要点的得分。除项目管理方案中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投标文件的项目管理方案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不包含第(3)项篇幅扣分)。(2)投标文件的项目管理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3)篇幅要求:项目管理方案各评分点篇幅要求如下,每超过1页的,扣□0.01☑0.02分。(说明:项目管理方案一般不超过100页,具体篇幅(字数)要求及扣分标准,2.2.3(2)项目管理方案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评分因素评分标准页数要求分值☑质量控制方案(≤5分)有质量控制的具体方法,并且对本项目有针对性和有效性不超过20页1分☑进度控制方案(≤5分)有进度控制的具体方法,并且对本项目有针对性和有效性不超过20页1分☑投资控制方案(≤4分)有投资控制的具体方法,并且对本项目有针对性和有效性不超过20页1分☑安全控制方案(≤4分)有安全控制的具体方法,并且对本项目有针对性和有效性不超过20页1分☑合同及信息管理方案(≤4分)有合同及信息管理的具体方法,并且对本项目有针对性和有效性不超过10页1分☑其他(≤2分):(项目报建手续办理方案)有项目报建手续的具体方法,并且对本项目有针对性和有效性不超过10页1分2.2.3(3)项目管理机构项目负责人①所学专业为工程管理专业,且同时满足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的得2分(提供毕业证书、注册证书原件的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②具有建设工程(系列)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1分(提供职称证书原件的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③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5年的得1分。(以执业资格证书签发日期起至投标截止日为准,提供资格证书原件的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注:上述材料均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中所挑选的信息为准,否则不得分。4分2.2.3(3)项目管理机构项目管理成员项目管理成员除项目负责人外项目管理机构中,配备以下人员时可得分:一、监理组人员配置(17分)(1)配备1名土建专业监理工程师(5分)①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证书得1分;②具有国家注册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证书的得1分;③具有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土木建筑)证书的得1分;④具有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建筑施工安全)证书的得1分;⑤具有咨询工程师(建筑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执业资格证书的得1分。(2)配备1名市政专业监理工程师(3分)①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证书得1分;②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证书的得1分;③具有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建筑施工安全)证书的得1分。(3)配备1名机电安装专业监理工程师(4分)①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机电安装)证书的得1分;②具有国家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证书的得1分;③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证书的得1分;④具有咨询工程师(电力专业)执业资格证书的得1分。(4)配备1名安全监理工程师(5分)①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机电安装)证书的得1分;②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证书的得1分;③具有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安装工程)证书的得1分;④具有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建筑施工安全)证书的得1分;⑤具有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的得1分。二、项目管理组人人员配置(3分)(1)配备2名造价控制人员(2分)①土建专业造价工程师1人: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土建专业)的得1分;②安装专业造价工程师1人: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安装专业)的得1分;(2)配备1名项目管理人员(1分)负责合同与信息管理、工程手续办理和进度管理1名,具有国家注册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的或国家注册一级注册造价师证书的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的得1分。注:1、上述所有人员不可相互兼任,提供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评分点对应要求的相关证书等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提供由社保机构出具的2025年12月-2026年2月的缴费证明,不接受退休人员。2、2018年7月20日发布“建人【2018】67号”文件之前取得的注册造价工程师与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等同。20分20分2.2.3(4)拟投入现场的设备、检测仪器工程检测设备需提供:1.配备全站仪,2.经纬仪,3.配备激光测距仪,4.配备水准仪,5.砼回弹仪,6.坍落度检测仪,7.GNSS接收机,8.配备电脑、打印机,9、配备数码相机,10、无人机。满足以上规定配置要求得4分,缺一项扣0.5分,直至该项分值扣完为止。(1-7项提供有效期内鉴定证书或校准证书,8-10项提供发票,原件扫描上传4分2.2.3(4)拟投入现场的设备、检测仪器至投标文件,无扫描件不得分。)4分2.2.3(5)类似工程业绩1、企业业绩:近5年以来,本次投标企业承担过类似工程项目的得2分/个(共2分)。2、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近5年以来,本次拟派项目负责人以总监身份承担过类似工程项目的得2分/个(共2分)。【类似工程是指:单项工程合同建安费在8000万元及以上污水处理厂或市政管网等市政类项目】备注: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或者直接发包备案证明、项目管理(或监理)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至少应加盖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四方公章(非项目章、科室章),否则视为不符合要求),以上三份材料缺一不可,三份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和项目负责人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如人员信息前后不一致,则须提供人员变更证明资料。原件的扫描件上传到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类似工程业绩有效期以竣工验收证明的验收日期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首日之日计算。类似工程项目类型、面积及金额以项目管理(或监理)合同上为准。同一业绩不得重复得分。注:上述材料均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信息为准,否则不得分。说明:(1)项目负责人相关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工程项目,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2)项目负责人发生过变更的,该工程的业绩属于变更后的项目负责人,投标人应当提供经备案的项目负责人变更证明。4分2.2.3(6)奖项//分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污水处理厂建设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