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房风貌提升 农房风貌提升项目 农房风貌提升项目工程监理服务招标公告(新丰县梅坑镇张田村村民委员会2026)



工程监理

关于为【梅坑镇张田村农房风貌提升项目(半坡屋檐)】公开选取【工程监理】机构的公告

2026-04-08 09:00 ,在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为新丰县梅坑镇张田村村民委员会 公开选取工程监理中介服务机构,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项目业主

新丰县梅坑镇张田村村民委员会

采购项目名称

梅坑镇张田村农房风貌提升项目(半坡屋檐)

中介服务事项

无(属于非行政管理的中介服务项目采购)

投资审批项目



采购项目编码

4402336752024012604020341

项目规模

其他

项目规模说明 对梅坑镇张田村农房风貌提升项目(半坡屋檐)进行监理
所需服务

工程监理

服务内容

对梅坑镇张田村农房风貌提升项目(半坡屋檐)进行监理并出具监理报告(如果本栏目内容与采购需求书不一致,以采购需求书为准)

中介机构要求

资质(资格)要求

资质(资格)要求说明

符合乙级要求

其他要求说明:



服务时限说明

按合同约定

服务金额

20.00%下浮率至15.00%下浮率

金额说明

根据《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规定进行计费并下浮15%以上

选取中介服务机构方式

方案择优选取

有无回避情况



截止报价时间

2026-04-07 17:30

选取中介时间

2026-04-08 09:00

业主单位咨询电话

新丰县梅坑镇张田村村民委员会 (登录后查看)

采购需求书下载

需求书.pdf

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已经向符合资质条件的在库中介服务机构的业务授权人和中介专属网页发送通知,诚邀符合资质条件的在库中介服务机构登录中介专属网页进行报名。
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6-04-02

项目业主采购需求书类别内容1名称梅坑镇张田村农房风貌提升项目(半坡屋檐)工程监理采购需求书2项目业主情况项目业主名称:梅抗镇张田村村民委员会地址:梅坑镇张田村村民委员会联系人:张政联系电话:0751-23823133中介服务名称工程监理4对中介服务机构的资质要求1.中介服务机构资质要求:符合乙级要求。2.需要回避的机构:无。3.根据项目实际需要的其他要求,不得超出法律法规和行业管理规定的要求。5服务内容和服务要求服务类型:监理服务。服务要求;对梅坑镇张田村农房风貌提升项目(半坡屋檐)进行工程监理并出具监理报告。6合同履行地点和方式提供服务的时间:以合同为准地点:广东省韶关市新丰县梅坑镇张田村7公开选取方式和计价标准1.公开选取方式:方案择优选取。2.报价方式:报下浮率。7公开选取方式和计价标准3.计价标准:梅坑镇张田村农房风貌提升项目(半坡屋檐)工程监理服务根据《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规定进行计费并下浮15%以上作为监理费用。8服务时间本项目采购合同自双方盖公章后生效,以实际完成项目时间为准。9验收1.验收时间:服务完成后验收。2.验收程序:双方共同验收。3.验收标准:按合同要求。4.验收不合格的处理方式:验收不合格需进行整改(同步考虑支付违约金、赔偿采购人损失、依法宣告合同无效、依法撤销合同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以及项目实际情况确定。10结算方式一次性付款。验收后的9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选中介服务机构支付合同全额。11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11违约责任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12补充合同和解决争议方式采购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签订补充合同,但补充合同不得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相关管理制度相抵触。对于合同履行中出现的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3备注合同的变更、终止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农房风貌提升 农房风貌提升项目 农房风貌提升项目工程监理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