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用房改造装修设计招标公告(滁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紫薇街道办事处2026)



紫薇街道办事处办公用房改造装修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
紫薇街道办事处办公用房改造装修设计项目

招标方式
自行招标

是否为电子招投标项目


投标资质要求
1、企业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资质之一: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建筑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3)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4)建筑装饰工程专项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二级以上注册建筑师; 3.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被确定为中标人: ①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 ③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④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 ⑤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的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具体行为类别及判定依据见附件2)的。 ⑥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 ⑦前三年有行贿犯罪行为的单位和个人; ⑧被滁州市县两级公管部门及各行业主管部门取消在一定期限内的投标资格且在取消期限内的; ⑨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县级及以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资格且在限制期限内的; ⑩被列入省级、市级农民工工资支付异常名录的施工企业,在限制其参加全市范围内房建和市政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的期限内的;列入县级异常名录的施工企业,在限制其参加本行政区域内房建和市政建设项目投标的期限内的。 4.投标人所属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存在第3条信誉要求①-⑩项情形之一的,接受其被确定为中标人。 备注:第3、4条按照附件1“关于联合惩戒失信行为加强信用查询管理的通知”查询或承诺。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项目规模
项目设计费约2.8万元,建筑面积约3000平方米,建安总投资约140万元。

招标项目内容范围
1、本项目为设计总承包(不再二次设计招标,含与该项目有关的所有设计),包含但不限于:工程踏勘、现场测绘、项目建议书、方案设计(含估算)、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包括该项目招标人需要的所有设计内容及后期图纸调整等)、各专业深化设计、完成施工图审查以及相关机构的设计文件审查等工作、各项审核工作以及相应的设计技术交底和施工全过程驻场服务,驻场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和竣工验收。具体要求内容详见《设计任务书》;完成本次招标范围内所有工作内容所需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报价内,招标人将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2、投标人若不具备相应专业资质的,可另行委托经招标人认可的具备相应专业资质的第三方进行分包,其服务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报价中,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2026年4月2日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026年4月7日15时00分

开标时间
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
滁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紫薇街道办事处二楼会议室

招标文件售价
0元

信 息 内 容

工程概况
1、主要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昭阳工业园A\B幢装修改造的重点内容包括:A幢1-3层强弱电、办公区域隔断、吊顶、卫生间,B幢大会议室及室外南侧绿化、停车场、大门进出口等改造设计等。 2、工程踏勘、现场测绘、方案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以及相应的设计技术交底和施工全过程驻场服务,完成施工图审查以及相关机构的设计文件审查等工作,驻场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和竣工验收。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评标办法
总价中位值法
工程款支付方式
详见招标文件

工程概算
项目总投资约140万元;设计费约2.8万元。
设计周期
详见招标文件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招标文件等获取方式
网上下载

是否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不要求。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从国家级滁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官网下载。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4月2日至2026年4月7日15时00分

招标单位:滁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紫薇街道办事处 地址:安徽省滁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中新大道 联系人:戴主任 电 话:18019816283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安徽玖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滁州市港汇A座2820 联系人:鲁丹丹 电话:15105509861

公告发布媒体:国家级滁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官网

紫薇街道办事处办公用房改造装修设计项目.doc

紫薇街道办事处办公用房改造装修设计项目招标文件(自行招标)招标单位:滁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紫薇街道办事处(盖章)代理机构:安徽玖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章)2026年4月2日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4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17第四章评标办法19第五章设计任务书25第六章合同条款31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38招标单位、招标代理机构对本招标文件的确认46附件1关于联合惩戒失信行为加强信用查询管理的通知47附件2“信用中国”查询的严重失信行为类别及判定依据501.第一章招标公告项目名称紫薇街道办事处办公用房改造装修设计项目招标方式自行招标是否为电子招投标项目是投标资质要求1、企业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资质之一:(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2)建筑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3)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4)建筑装饰工程专项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2、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二级以上注册建筑师;3.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被确定为中标人:①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的;②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③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④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⑤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的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具体行为类别及判定依据见附件2)的。⑥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⑦前三年有行贿犯罪行为的单位和个人;⑧被滁州市县两级公管部门及各行业主管部门取消在一定期限内的投标资格且在取消期限内的;⑨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县级及以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资格且在限制期限内的;⑩被列入省级、市级农民工工资支付异常名录的施工企业,在限制其参加全市范围内房建和市政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的期限内的;列入县级异常名录的施工企业,在限制其参加本行政区域内房建和市政建设项目投标的期限内的。4.投标人所属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存在第3条信誉要求①-⑩项情形之一的,接受其被确定为中标人。备注:第3、4条按照附件1“关于联合惩戒失信行为加强信用查询管理的通知”查询或承诺。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招标项目规模项目设计费约2.8万元,建筑面积约3000平方米,建安总投资约140万元。招标项目内容范围1、本项目为设计总承包(不再二次设计招标,含与该项目有关的所有设计),包含但不限于:工程踏勘、现场测绘、项目建议书、方案设计(含估算)、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包括该项目招标人需要的所有设计内容及后期图纸调整等)、各专业深化设计、完成施工图审查以及相关机构的设计文件审查等工作、各项审核工作以及相应的设计技术交底和施工全过程驻场服务,驻场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和竣工验收。具体要求内容详见《设计任务书》;完成本次招标范围内所有工作内容所需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报价内,招标人将不再支付任何费用。2、投标人若不具备相应专业资质的,可另行委托经招标人认可的具备相应专业资质的第三方进行分包,其服务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报价中,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6年4月2日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6年4月 7日15时00分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滁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紫薇街道办事处二楼会议室 招标文件售价0元信 息 内 容工程概况1、主要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昭阳工业园A\B幢装修改造的重点内容包括:A幢1-3层强弱电、办公区域隔断、吊顶、卫生间,B幢大会议室及室外南侧绿化、停车场、大门进出口等改造设计等。2、工程踏勘、现场测绘、方案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以及相应的设计技术交底和施工全过程驻场服务,完成施工图审查以及相关机构的设计文件审查等工作,驻场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和竣工验收。标段划分一个标段评标办法总价中位值法工程款支付方式详见招标文件工程概算项目总投资约140万元;设计费约2.8万元。设计周期详见招标文件资金来源财政资金招标文件等获取方式网上下载是否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不要求。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从国家级滁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官网下载。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4月 2日至2026年4月 7日15时00分招标单位:滁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紫薇街道办事处地址:安徽省滁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中新大道联系人:戴主任电 话:1801981628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安徽玖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滁州市港汇A座2820联系人:鲁丹丹电话:15105509861公告发布媒体:国家级滁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官网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招标人招标单位:滁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紫薇街道办事处联系人:戴主任电 话:180198162832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安徽玖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滁州市港汇A座2820联系人:鲁丹丹电话:151055098613项目名称及概况项目名称:紫薇街道办事处办公用房改造装修设计项目项目概况:紫薇街道办事处办公用房改造装修设计项目,具体以招标人要求为准,项目总投资约140万元,建筑面积约3000平方米,设计费约2.8万元,具体以招标人要求为准。4建设地点昭阳工业园5资金来源及比例资金已落实,财政资金;100%6招标范围和内容1、本项目为设计总承包(不再二次设计招标,含与该项目有关的所有设计),包含但不限于:工程踏勘、现场测绘、项目建议书、方案设计(含估算)、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包括该项目招标人需要的所有设计内容及后期图纸调整等)、各专业深化设计、完成施工图审查以及相关机构的设计文件审查等工作、各项审核工作以及相应的设计技术交底和施工全过程驻场服务,驻场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和竣工验收。具体要求内容详见《设计任务书》;完成本次招标范围内所有工作内容所需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报价内,招标人将不再支付任何费用。2、投标人若不具备相应专业资质的,可另行委托经招标人认可的具备相应专业资质的第三方进行分包,其服务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报价中,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7设计周期不高于15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注:1、因设计人自身原因,导致设计进度(含节点进度)延误,每延期一天中标人需承担500元的违约金。延期超过5天,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中标人的损失须自行承担,同时招标人有权追究中标人由此给招标人造成的一切损失。2、中标单位在中标后必须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成果文件,若中标单位所提供的相关成果文件不符合合同内规定的要求,招标人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3、工期计算节点:合同签订后开始计算。8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1、企业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资质之一:(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2)建筑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3)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4)建筑装饰工程专项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2、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二级以上注册建筑师;3.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被确定为中标人:①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的;②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③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④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⑤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的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具体行为类别及判定依据见附件2)的。⑥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⑦前三年有行贿犯罪行为的单位和个人;⑧被滁州市县两级公管部门及各行业主管部门取消在一定期限内的投标资格且在取消期限内的;⑨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县级及以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资格且在限制期限内的;⑩被列入省级、市级农民工工资支付异常名录的施工企业,在限制其参加全市范围内房建和市政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的期限内的;列入县级异常名录的施工企业,在限制其参加本行政区域内房建和市政建设项目投标的期限内的。4.投标人所属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存在第3条信誉要求①-⑩项情形之一的,接受其被确定为中标人。备注:第3、4条按照附件1“关于联合惩戒失信行为加强信用查询管理的通知”查询或承诺。9质量要求必须满足国家现行规定标准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核,配合业主完成与本工程设计相关的工作。10踏勘现场及投标预备会不组织、不召开。投标人自行组织踏勘现场。11招标人澄清的时间及方式如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于2026年4月3 日11时前,投标人将所遇到的问题以电子邮件形式传至879297145@qq.com(安徽玖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电子邮箱)。招标人不再集中召开招标答疑会;投标人自行组织勘察现场。2026年4月3日17时后,在国家级滁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官网予以公告。12最高限价1、本项目最高限价:2.8万元2、投标报价应是完成本次招标范围内所有工作内容(含招标人根据上级要求和滁州市相关规定,在设计过程中对中标人提出的设计内容的调整变动)的价格体现,包括但不限于:各种前期工作(包含但不限于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评估)、勘查(含初勘、详勘、技术资料、后勤服务及补勘)、测绘、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包括该项目招标人需要的所有设计内容、完成施工图图审及后期图纸调整等)、各专业深化设计,并根据审批要求,完成相关行政审批要求的内容、配合消防设计审查各项审核工作以及后期相应的设计技术交底,驻场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和竣工验收等服务、所有专家论证评审费、会务费、图纸审查等费用及施工期间的指导和配合服务等一切费用(包含设计单位自行收集相关规划资料、办公、交通、保险、税费)、招标文件规定的以及与本次招标相关的所有费用。上述所有费用均为含税价。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市场风险和政策性调整风险等因素进行报价,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其他费用。3、所有设计成果必须经招标人认可并通过评审。13投标有效期60天15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电子投标文件须按格式文件要求签字、盖章,招标文件格式中要求“签字、盖章”部位,指签字、盖章后扫描。否则经评审小组一致认定后,按照无效投标处理。16投标文件份数投标文件份数:一正两副。18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4月 7日15时00分分(北京时间)19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滁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紫薇街道办事处二楼会议室 20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2026年4月 7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滁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紫薇街道办事处二楼会议室 21开标程序密封情况:无 开标顺序:随机解密,先资格审查,再对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进行资信、商务标评审。25是否退还电子投标文件否26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审委员会构成:依法组建 3 人及以上单数;专家评委确定方式:由采购人从库中随机抽取产生。27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候选人是,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3名,并标明排序。28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国家级滁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官网26付款方式无预付款,施工图交付使用后,完成招标工作支付至合同价的70%,余款在工程验收合格后且质保期满一年后一次性付清27招标代理费用本项目招标代理费3000元(包含一次专家评审费),上述费用由中标单位在获取中标通知书时向代理公司支付。28服务要求施工过程中设计图纸变更和图纸答疑原则上在3天内回复(外地设计单位可先回复扫描件,回复原件邮寄给发包人。重大变更在3日内无法回复的,中标人需向发包人提出书面说明理由注明回复时间并获得发包人认可),未能在规定时间内给予回复的,每延期一天,从设计费中扣除5000元。29取消中标资格情形存在以下情形的,取消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情节严重的,提请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和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处罚:(1)拟派项目负责人不能满足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条款的;(2)投标文件弄虚作假的,考察结果与投标文件不符,或所报项目存在违约行为的;(3)投标或履约保函造假;(4)经业主同意擅自变更项目负责人的;(5)其他违反招标文件及合同情形的。30知识产权的范围及归属投标人投标的投标文件、设计成果、图纸等全部技术资料的所有权、知识产权将归属于招标人,且不得索回。招标人或者中标人采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方案设计成果、图纸等资料中的内容,不需要征得该未中标人的书面同意,不需要支付任何使用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设计成果及技术资料等均不得有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行为,否则造成相关责任及索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1保密要求招标人提供的相关资料只供本次活动使用,各投标人应承担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拷贝和传播。32设计补偿费本项目无设计补偿费。其他1.本招标文件前后条款若有不一致之处,在澄清答疑时又未作出明确规定时,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只要满足其中任一条款,均视为对本招标文件的响应。2.本项目招标公告与本招标文件不一致之处,以本招标文件为准。3.本项目严禁非法转包,一经发现,招标人依法处理。4.评标委员会只依靠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及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所有证明材料进行评审,而不依靠任何外来的证明材料。5.本项目文件中所发布的相关文件要求,按招标人要求为准。6.本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所有。1.2.1.总则1.2.1.1.1项目概况1.1.1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设计进行招标。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6本项目的建设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1.3招标范围、计划周期、设计条件及要求1.3.1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周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设计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项目负责人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4.1.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2.5.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2.6.1.7语言文字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2.7.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2.8.1.9踏勘现场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2.9.1.10投标预备会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0.2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澄清。1.10.3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将对投标人所提的问题进行澄清。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2.10.1.11知识产权的范围及归属1.12.1知识产权的范围及归属: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11.1.12偏离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1.3.2.招标文件1.3.1.2.1招标文件的组成2.1.1本招标文件包括:(1)投标人须知;(2)评标办法;(3)合同条款及格式;(4)投标文件格式;(5)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2.1.2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做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3.2.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国家级滁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发布,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1.3.3.2.3招标文件的修改招标人可以修改招标文件,并以澄清的方式在国家级滁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发布,但如果修改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1.3.3.1.2.4投标报价1.3.3.2.2.4.1投标报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3.投标文件1.4.1.3.1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由以下内容组成:3.1.1资信标部分:(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和本人有效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3)企业资质证书;(4)项目负责人有效身份证和证书;(5)诚信投标承诺书;1.5.(6)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持有社保部门出具的本单位为其缴纳的投标前连续三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或官网在线打印件),证明文件两个月内有效(同一人担任不同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该法定代表人参加本项目投标时须提供本人在其他公司任法定代表人的营业执照及为其缴纳养老保险证明材料),投标申请人是事业单位的,暂未缴纳社保的,须由其主管部门出具证明;(7)资信评审所需的证明材料;(8)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3.1.2商务标部分:(1)投标函。1.5.1.3.2投标有效期3.2.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60天。3.2.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3.2.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1.5.2.3.3投标保证金3.3.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认可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3.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3.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3.3.3未中标的,开标现场退还未中标单位的保证金;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缴纳履约保证金后退还。3.3.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1.5.3.3.4投标文件的编制3.4.1投标文件应按“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4.2本次招标投标不需要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发送至879297145@qq.com(邮件标题注明项目名称和投标人名称)3.4.3邮件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投标人分别签字、盖章、扫描,并转换为PDF格式。3.4.4请投标人所提供的PDF格式的投标文件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格式和顺序填写,并制作成一份完整的PDF格式投标文件进行提交,如果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评审小组无法查看并检验电子投标文件中相关资料的,否决其投标。1.6.4.投标1.6.1.4.1投标文件的递交4.1.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递交时间内在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未在递交时间内通过网上邮件递交有效电子投标文件的,不予接收,投标将被拒绝。1.6.2.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自行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并可修改后重新上传,开标时以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最终上传的投标文件为准。1.7.5.开标1.7.1.5.1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各投标人无须安排人员到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开标现场参与开标活动。1.7.2.5.2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宣布招标人、代理机构主持人、见证人等有关人员姓名;(3)公布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邮件网上递交加密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情况等;(4)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规定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工作;(5)公布投标人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6)开标结束。1.7.3.5.3开标异议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1.8.6.评标1.8.1.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8.2.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1.8.3.6.3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四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四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1.9.7.合同授予1.9.1.7.1定标方式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或推荐候选方案),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9.2.7.3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2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1.9.3.7.4履约担保(不采用)7.4.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六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7.4.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4.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1.9.4.7.5签订合同7.5.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领取中标通知书后7个日历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5.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1.10.8.纪律和监督1.10.1.8.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1.10.2.8.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1.10.3.8.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四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1.10.4.8.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1.10.5.8.5投诉8.5.1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8.5.2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等事项投诉的,应当在开标期间或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1.11.9.重要说明及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9.1变更招标方式: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经招标人同意后,现场转为谈判方式。2.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一、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评审标准评审因素评审标准资格审查法定代表人证明和本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核验电子标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的有效证件)企业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有效身份证和证书诚信投标承诺书1.1.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持有社保部门出具的本单位为其缴纳的投标前连续三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或官网在线打印件),证明文件两个月内有效(同一人担任不同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该法定代表人参加本项目投标时须提供本人在其他公司任法定代表人的营业执照及为其缴纳养老保险证明材料),投标申请人是事业单位的,暂未缴纳社保的,须由其主管部门出具证明。2.1.1.审查资料(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和本人有效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3)企业资质证书;(4)项目负责人有效身份证和证书;(5)诚信投标承诺书;(6)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持有社保部门出具的本单位为其缴纳的投标前连续三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或官网在线打印件),证明文件两个月内有效(同一人担任不同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该法定代表人参加本项目投标时须提供本人在其他公司任法定代表人的营业执照及为其缴纳养老保险证明材料),投标申请人是事业单位的,暂未缴纳社保的,须由其主管部门出具证明。2.审查办法由资格审查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按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要求对投标人审查资料进行核验。投标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资格审查为不合格:(1)不能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经审查不合格;(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2.2.3.资格审查委员会和审查标准资格审查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资格审查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负责。审查标准见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4.审查结果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才能进入下一步的评标2.33.第四章评标办法3.1.1.评标方法1.1本次评标方法为总价中位值法。最高投标限价:28000元;投标人的报价不得高于最高报价限价,否则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项目单位按照所有有效报价的平均值,乘以通过随机抽取系数后的价格作为中位值(具体计算方法如下),按照有效投标单位的总报价与中位值差值的绝对值最小的原则选择承接主体。差值的绝对值相同时,按照报价低的优先原则选择承接主体;报价相同时,随机抽取选择承接主体。注:随机抽取系数取值范围为-0.5%(1号),0%(2号),0.5%(3号),1.0%(4号),1.5%(5号)。投标现场随机抽取。中位值计算方法:所有有效报价的平均值*(1-随机抽取系数),保留两位小数。1.2在评审结束后,项目单位(代理机构)将对中标候选人、法定代表人及其项目负责人是否存在联合惩戒失信行为进行网上核查(网上查询要求及渠道按附件1执行)。若核查结果与投标单位承诺不一致,则提交评审委员会取消其预中标候选人资格,依次替补,并再次对替补单位进行核查。1.3当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中标被依法确认无效的,可以依法重新组织招标。1.4公示期满无异议的,项目单位应及时发放中标通知书。第一中标候选人存在违法违规或未按期补交相应投标资料等情形的,重新组织投标。1.5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投标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招标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3.2.2.评审小组的职责评审小组应当根据本评选办法,应进行系统地评审和比较,向投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的授权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各评委必须独立评审,提出评审意见,不受任何单位或者个人的干预。各评委对其各自评审结果负责,并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确认。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评审小组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审小组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论。评审小组应当对此作出书面说明并记录在案。评审小组应加强对报价合理性审查。评审小组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被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项目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评审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资格处理。3.3.3.评标程序评标先做准备工作,先进行资信证明文件评审,然后进行商务标评审。3.4.3.1评标准备工作评审小组熟悉评标工作情况:(1)阅读由投标人或者其委托的工程代理机构编制的投标项目情况材料。(2)阅读、研究招标文件和相关评标资料,获取评标所需要的重要信息和数据,至少应了解和熟悉以下内容:投标项目的范围和性质,招标文件规定的主要技术要求、标准和商务条款。(3)熟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及在评标过程中需要考虑的相关因素。(4)核对评标工作用表。3.5.3.2商务标评审详见商务标评审表。3.3推荐中标候选人:资信评审、商务标评审后,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3.6.4.评审内容3.7.4.1商务标评审4.1商务文件评审只有通过资信评审的投标单位才能够进入本阶段评审。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4.2.1形式评审标准响应函签字盖章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响应文件格式符合第八章“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报价4.2.2响应性评审标准工期符合投标单位须知前附表规定工程质量符合投标单位须知前附表规定响应有效期符合投标单位须知前附表规定4.2详细评审标准响应报价评审不得高于最高报价限价评审委员会依据上述标准对响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无效响应处理。4.2详细评审标准:见评审表。3.8.5.无效投标条款5.1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文件拒收:(1)未在规定投标递交时间内通过网上邮箱递交有效电子投标文件的;5.2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后其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1)投标人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2)投标人与在本项目代理机构存在相互任职或工作的;(3)保证金不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本条不采用);(4)被暂停停业的;(5)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6)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7)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的;(8)其它情形,经评标委员会委提出按无效投标处理;(9)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情形;(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5.3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符合性审查后其投标按无效投标处理:(1)投标文件签字、盖章不全,经评标委员会一致认定对开评标内容有实质性影响的;(2)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实质性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3)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方案的除外;(4)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5)投标报价超出规定的投标限价的;(6)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或者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招标文件的计算错误进行修正后,投标人不接受修正的投标报价的。(7)评标专家无法查看并检验标书中相关资料的;(8)其它情形,经评标委员会委提出按无效投标处理的;(9)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情形。5.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详细评审后其投标按无效投标处理:(1)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2)投标文件含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或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3)在同一项目(或同一标段)中有多个投标人有效投标报价接近最高限价,且评标委员会认为报价出现异常的,可以宣布其投标无效;(4)其它情形,经评标委员会委提出按无效投标处理的;(5)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情形。3.9.6.其他投标人提供的与投标文件有关的各类证书、证明、文件、资料等的真实性、合法性由投标人负全责。4.第五章设计任务书1.项目位置、规模1.1内容包括:A幢1-3层强弱电、办公区域隔断、吊顶、卫生间,B幢大会议室及室外南侧绿化、停车场、大门进出口等改造设计内容,建筑面积约3000平方米。设计成果内容包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效果图设计、室外景观改造设计等。2.设计服务内容2.1室内装修设计2.1.1消防设计应满足国家相关的规范及法律法规要求;2.1.2室内装修设计的所有范围需根据拟定功能进行整体布置,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消防分区、墙体分隔、天花、地面、墙面、固定或活动家具、软装和配饰、五金、装饰及相关联的平立面设计及剖面大样设计。2.2机电设计2.2.1所有设计范围内应根据拟定功能整体布置,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给排水(热水)系统、空调系统、弱电或智能化系统(网络、电话、电视、智能控制、会议灯光音响)、配电系统(动力、照明、照明灯具、应急用电和照明),消防系统(喷淋、灭火、报警、排烟)、安防系统(防控、门禁、广播和巡更)及厨房系统等。2.3完整的装饰主材、配饰物料的设计选样,装饰灯具、软装配饰、五金、建筑五金配饰的概念设计;2.4强弱电、给排水、空调的二次设计和消防的设计协调;2.5室内灯光设计及艺术品设计;2.6对设计范围内的施工过程实行跟踪服务,含对相关专业的施工图纸会审及图纸施工过程所产生的设计变更;2.7室内装修设计方与建筑工程师、结构工程师以及所有与项目相关的其他专业公司进行密切配合,使整个项目高效有序的工作,以便为投资方提供一套完整而极富创意的设计;2.8提供主要材料封样样板(实物样板);2.9施工期间指派设计师驻场服务。3.设计要求:3.1设计原则3.1.1符合商业定位、使用要求、建造标准和目标成本;3.1.2符合商业建筑室内装修安全、防火规范与规定;3.1.3符合商业设施空间和人体舒适度要求以及无障碍设计要求;3.1.4符合环保和节能要求。3.2设计细则3.2.1地面设计铺装设计和颜色、材质选择要求:高档不俗,安全防滑,易维护、好打理,注重肌理变换组合搭配,体现优质环境的氛围,具有良好的导向性。3.2.2立面设计既要庄重简约,人文艺术,也要注重材料、工艺的合理搭配,有主有次,张弛有序:主要对各立面上的门、洞、口、边、角的处理及不同材质的衔接、过渡。3.2.3天花设计大堂上空的造型要求气势恢弘有新意,视觉冲击感强烈;各空间净高要求在合理舒适的基础上尽量增大:天花吊顶合理布置检修口;走道吊顶要充分考虑暖通,消防设备的安装,既考虑可实施性,又兼顾造型美观。3.3设计依据:3.3.1国家与地方相关规范、法律、法规。3.3.2装修设计任务书和设计合同或招标文件的相关附件资料。3.3.3双方签定的设计合同内所包含的服务性条款及要求(详见设计合同)。3.3.4甲方对各阶段设计图纸的评审意见。3.3.5甲方提供的相关图文资料。备注:〈》以双方签订的设计合同为准四、设计成果及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设计分为三个阶段,即概念方案设计、深化设计、施工图设计。各阶段除满足下列内容外,还要符合装修行业设计深度标准,严格按照设计合同或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时间保质保量地提供相应成果,乙方需根据国家有关设计承揽要求承担设计责任。4.1概念方案设计阶段4.1.1据甲方提供的建筑图纸、设计任务书等相关资料,进一步发展设计概念和必要的室内布局调整。4.1.2确定室内设计的范围和程序,提交设计进度表,总体的价格估算,制定各项技术指标。4.1.3初步方案,包括投资估算、方案设计说明(包括设计理念,流线分析,主材质选型分析,重点区域设计说明等)、平面布局图(需包括公共卫生间及各管井和电并位置)、主要立面图、反映必要空间的剖面图、空间效果示意、意象概念图片等相关图纸及资料,经与甲方专题讨论后,最终形成共同确认的设计概念及设计方向。4.1.4运用彩色透视效果图(详见附录1)及意念图片来表达重要空间的设计效果,并结合其他表现手段来表达其余关键部分的设计效果。4.1.5配合前期的毛坯,提交墙体开线图、主要部位水、电、空调等定位图。4.1.6软装设计建议。本阶段图纸要求详见附录(方案设计阶段乙方需向甲方提交的设计文件)。4.2深化设计阶段经甲方书面确认第一阶段的设计工作后,乙方继续进行以下工作:4.2.1由方案设计发展至最后完整的设计方案。准备及提交所有材料样板,软装设计建议及报价,再送与甲方审核。4.2.2双方研讨需调整且甲方认为必要部位的彩色透视效果图。4.2.3提交完整的方案深化设计图纸和文件,包括平面图,立面图,反映重要空间关系的剖面图及重点部位的细部大样图,制定各项技术指标并同时提交给相关建筑师和其他专业工程师做设计参考。4.2.4依据甲方提供的水、电、暖通设计图纸资料,负责调整并深化室内水、电、空调、消防及其他专业设计图纸。4.2.5提交材料样板选型,供甲方选样。4.3施工图设计阶段经甲方书面确认深化设计方案后,乙方开始制作并完成所有施工图纸和相关文件,以备甲方准备相应的施工招标文件,本阶段内容包括以下各项:4.3.1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细部大样图、构造节点图及相关设计图纸,满足施工及编制工程量清单中“项目特征的描述”要求。4.3.2依据甲方提供的水、电、暖通设计图纸资料,负责调整并深化室内设计施工图纸:1)强电及弱电图纸以及各式电器和插座位置布置图,调整并深化甲方提供的强、弱电设计图。2)消防及空调天花布置图以及各类光源布置图,并配合消防喷淋及空调设备,调整并深化甲方提供的消防及空调设计图。3)给、排水调整并深化甲方提供的给排水设计图。4.3.3装饰材料清单及特殊工艺的施工要求,各材料技术要求。4.3.4软装设计由乙方提供布置定位图、大样详图、陈设清单等相关信息。4.4设计文件提交要求4.4.1双方正式意见往来均采取书面形式,并以书面意见为最终确认文件,明确双方责任。4.4.2提交实物图纸的份数、版权归属等具体内容在设计合同中约定。乙方还需提供所有图纸电子版一套(含各阶段效果图),文件格式为AutoCAD2007版(含)以下的DWG文件(效果图为TIFF或JPG格式);不接受不可编辑的CAD文件或PDF文件等。4.4.3乙方必须严格按照设计合同或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时间保质保量地提供相应成果。4.4.4乙方需根据国家有关设计承揽要求承担设计责任。特别强调:(1)各设计阶段,须提供主要材料样板和工艺做法说明。(2)中标人需委托具有图纸审查资格的部门对本次采购范围内所有施工图进行图审,并完成备案手续(如需),所需费用含在项目总报价中,采购人将不再支付任何费用。(3)中标后关于本项目设计任务的调整和补充招标人另行提出,设计人按需设计。五、施工配合阶段1.施工过程中设计单位须派设计人员驻工地现场作为设计指导、材料选样、施工交底及监督等服务工作,确保设计效果,主设计师每十工作日到现场一次,每次停留时间不少于二十四小时;2.完成工程开工前的设计交底、施工期间现场配合并根据甲方要求参与例会,解决与设计相关的效果及技术问题、按规定参加该工程施工各阶段的验收等工作;依据甲方的合理要求及时出具设计变更以及相应的审核签字;3.协助配合甲方招投标工作,提供本项目施工、监理、分包工程及材料设备供应等招标工作的有关技术条件及设备参数。参加有关招标答疑会议,解答有关技术问题。在上述要作中提供全面技术支持:如甲方需要,专业负责人到场参加技术标评标,考察并出具书面意见:4.按照甲方施工进度安排,依据乙方提供的材料样板,乙方必须驻场协助甲方对施工主材进行选择、确认和封样的工作:5.核对现场施工后的效果是否符合图纸设计要求,对不符合要求的出具书面修改意见,如符合图纸要求,但未达到效果要求的,应及时修改图纸,对现场进行调整。6.设计方负责协助甲方在施工过程中的关键节点进行工程验收及工程竣工结算配合工作,配合的内容包括:1)该项目工程施工过程中重要节点(现场设计交底、隐蔽工程验收、基层施工、面层施工)的验收工作以及该项目工程的竣工验收工作,检查工程承包商是否完全按照室内设计方的设计进行施工。2)参与该项目装修阶段性施工和整体竣工的验收工作,对该项目工程设计文件的执行情况及相关建筑材料、设备的使用情况进行评定,检查工程承包商施工所用的材料是否与合同报价中列明的材料相符,并出具书面意见。3)协助甲方确定验收测试的要求,协助与设计有关的设备验收测试并对系统的移交提供意见。附录:方案设计阶段乙方需向甲方提交的设计文件本设计阶段乙方提交的图纸及文件必须符合国家颁布的有关规范,规定进行设计并能够完整地反映本设计阶段所要达到的设计效果。>图纸目录>方案设计总说明(含水、电、暖通设计说明、经济技术指标、主要材料表、造价分析概算表等)>总平面布置图,含主要区域平面布置放大图;>地面铺装图示意图;>天花照明布置图;>天花设备布置图(消防,音响,风口,检修口等)>主要空间立面图>反映重要空间关系和空间尺度的剖面图;>电梯前室、公共走廊、卫生间等主要部位效果图:>初步材料清单及材料样板,投资估算:>反映各主要部位的效果图不少于10张:本阶段提交图纸份数以招标文件所规定的内容为准。5.第六章合同条款GF—2015—0209合同编号: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房屋建筑工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说明为了指导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住房城乡建设部、工商总局对《建设工程设计合同(一)(民用建设工程设计合同)》(GF-2000-0209)进行了修订,制定了《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房屋建筑工程)》(GF-2015-0209)(以下简称《示范文本》)。为了便于合同当事人使用《示范文本》,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一、《示范文本》的组成《示范文本》由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三部分组成。(一)合同协议书《示范文本》合同协议书集中约定了合同当事人基本的合同权利义务。(二)通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是合同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工程设计的实施及相关事项,对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作出的原则性约定。通用合同条款既考虑了现行法律法规对工程建设的有关要求,也考虑了工程设计管理的特殊需要。(三)专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是对通用合同条款原则性约定的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的条款。合同当事人可以根据不同建设工程的特点及具体情况,通过双方的谈判、协商对相应的专用合同条款进行修改补充。在使用专用合同条款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专用合同条款的编号应与相应的通用合同条款的编号一致;2.合同当事人可以通过对专用合同条款的修改,满足具体房屋建筑工程的特殊要求,避免直接修改通用合同条款;3.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有横道线的地方,合同当事人可针对相应的通用合同条款进行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如无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则填写“无”或划“/”。二、《示范文本》的性质和适用范围《示范文本》供合同双方当事人参照使用,可适用于方案设计招标投标、队伍比选等形式下的合同订立。《示范文本》适用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设计、室外工程设计、民用建筑修建的地下工程设计及住宅小区、工厂厂前区、工厂生活区、小区规划设计及单体设计等,以及所包含的相关专业的设计内容(总平面布置、竖向设计、各类管网管线设计、景观设计、室内外环境设计及建筑装饰、道路、消防、智能、安保、通信、防雷、人防、供配电、照明、废水治理、空调设施、抗震加固等)等工程设计活动。5.0.1.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设计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设计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5.0.1.1.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3.规划占地面积:平方米,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地上约平方米,地下约平方米);地上层,地下层;建筑高度米。4.建筑功能:、、等。5.投资估算:约元人民币。5.0.1.2.二、工程设计范围、阶段与服务内容1.工程设计范围:。2.工程设计阶段:。3.工程设计服务内容:。工程设计范围、阶段与服务内容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5.0.1.3.三、工程设计周期计划开始设计日期:年月日。计划完成设计日期:年月日。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含各专业深化设计)并通过各项施工图审查。5.0.1.4.四、合同价格形式与签约合同价1.合同价格形式:;2.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元)。注:签约合同价为完成本次招标范围内所有工作内容所需的一切费用,招标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5.0.1.5.五、发包人代表与设计人项目负责人发包人代表:。设计人项目负责人:。5.0.1.6.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2)通用合同条款;(3)中标通知书(如果有);(4)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5)发包人要求;(6)技术标准;(7)发包人提供的上一阶段图纸(如果有);(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5.0.1.7.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按照合同约定提供设计依据,并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设计人承诺按照法律和技术标准规定及合同约定提供工程设计服务。5.0.1.8.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5.0.1.9.九、签订地点本合同在签订。5.0.1.10.十、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5.0.1.11.十一、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生效。5.0.1.12.十二、合同份数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副本一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正本份、副本份,设计人执正本份、副本份。发包人:(盖章)设计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纳税人识别码:纳税人识别码: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时间:年月日时间:年月日5.0.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见《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房屋建筑工程)》(GF-2015-0209)通用条款5.0.1.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5.0.1.1.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与解释1.1.1合同1.1.1.8其他合同文件包括:招标文件及其附件、投标文件及其附件、专用条款的补充条款、双方洽商的变更协议或补充协议等双方来往函件。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1.4技术标准1.4.1适用于工程的技术标准包括:国家及行业现行有关规范和标准。1.4.2国外技术标准原文版本和中文译本的提供方:/;提供国外技术标准的名称:/;提供国外技术标准的份数:/;提供国外技术标准的时间:/;提供国外技术标准的费用承担:/。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合同协议书;(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3)通用合同条款;(4)中标通知书(如果有);(5)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6)发包人要求;(7)技术标准;(8)发包人提供的上一阶段图纸(如果有);(9)其他合同文件。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并根据其性质确定优先解释顺序。1.6联络1.6.1发包人和设计人应当在3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6.2发包人和设计人联系信息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发包人指定的联系电话及传真号码:;发包人指定的电子邮箱:。设计人接收文件的地点:;设计人指定的接收人为:;设计人指定的联系电话及传真号码:;设计人指定的电子邮箱:。1.8保密保密期限:未经发包人同意,设计人无论何时均不得将发包人提供的图纸、文件等资料信息泄露给第三方。5.0.1.2.2.发包人2.1发包人一般义务2.1.3发包人其它义务:发包人应向设计人提供项目设计所需的基础资料。2.2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姓名:;身份证号:;职务:;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代表发包人对本项目设计过程中的设计进度及相关协调工作等进行监督和检查。但涉及工程设计费用变更的确认需发包人盖章方为有效。发包人更换发包人代表的,应当提前7天书面通知设计人。2.3发包人决定2.3.2发包人应在7天内对设计人书面提出的事项作出书面决定。5.0.1.3.3.设计人3.1设计人一般义务3.1.1设计人需配合发包人办理有关许可、批准或备案手续。3.1.3设计人其他义务:设计人负责本项目各阶段设计文件向有关管理部门的送审报批工作,并负责将报批结果书面通知发包人,按照招投标文件要求和承诺安排设计人员、实施备案、施工图设计、配合施工图审查,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和竣工验收以及国家规定规范内所有设计成果和服务等与本项目相关一切设计内容及相关伴随服务等工作。3.2项目负责人3.2.1项目负责人姓名:;执业资格及等级:;注册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设计人对项目负责人的授权范围如下:按要求完成本项目所有招标内容。3.2.2设计人更换项目负责人的,应提前7天书面通知发包人。设计人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的违约责任:项目负责人(或设计人员)变更必须经发包人批准,除①因重病或重伤三个月以上,不能履行职责的;②辞职的;③发生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受到刑事或行政处罚,不能担任项目负责人的;④无能力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建设单位要求更换的;⑤被责令停止职业资格的;⑥因犯罪被羁押或判刑的;⑦死亡的等原因外,原则上不得变更。其中,亡故的需提供***门开具的死亡证明;重大疾病的需提供三甲及以上医院证明;出国、辞职等原因提出变更的,除需提供相关证明外,须缴纳10万元违约金,否则不得变更。变更后的项目负责人(或设计人员)必须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投标承诺配备的同等条件人员,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变更审批程序。。3.2.3设计人应在收到书面更换通知后3天内更换项目负责人。设计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负责人的违约责任:设计人必须承担给发包人造成的各项损失,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所有责任和损失由设计人承担。3.3设计人人员3.3.1设计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合同签订后7天内。3.3.3设计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设计人员的违约责任:设计人必须承担给发包人造成的各项损失,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所有责任和损失由设计人承担。3.4设计分包3.4.1设计分包的一般约定禁止设计分包的工程包括:未经发包人书面许可,一律不得分包。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3.4.2设计分包的确定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经发包人确认的专业工程。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允许分包的,其分包合同须报建设单位备案。3.4.3设计人向发包人提交有关分包人资料包括:/。3.4.4分包工程设计费支付方式:/。3.5联合体3.5.4发包人向联合体支付设计费用的方式:/。5.0.1.4.5.工程设计要求5.1工程设计一般要求5.1.2.1工程设计的特殊标准或要求:/。5.1.2.2工程设计适用的技术标准:专业设计规范及发包人要求。5.3工程设计文件的要求5.3.3工程设计文件深度规定:必须满足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的编制和施工要求,不得要求发包人对图纸进行二次深化设计。5.3.5工程的合理使用寿命年限:按国家相关规范文件执行。5.0.1.5.6.工程设计进度与周期6.1工程设计进度计划6.1.1工程设计进度计划的编制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工程设计进度计划提交的时间:按发包人要求执行。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工程设计进度计划应包括的内容:按发包人要求执行。6.1.2工程设计进度计划的修订发包人在收到工程设计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7日内。6.3工程设计进度延误6.3.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设计进度延误(4)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设计进度延误的其他情形:/。设计人应在发生进度延误的情形后2天内向发包人发出要求延期的书面通知,在发生该情形后1天内提交要求延期的详细说明。发包人收到设计人要求延期的详细说明后,应在3天内进行审查并书面答复。6.5提前交付工程设计文件6.5.2提前交付工程设计文件的奖励:无。7.工程设计文件交付5.0.1.5.1.7.1工程设计文件交付的内容7.1.2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提交电子版设计文件的具体形式为:提供可编辑的CAD等格式,具体要求按发包人要求提供。5.0.1.6.8.工程设计文件审查8.1发包人对设计人的设计文件审查期限不超过15天。8.3发包人应在审查同意设计人的工程设计文件后在7天内,向政府有关部门报送工程设计文件。8.4工程设计审查形式及时间安排:根据发包人时间安排,发包人举行专项评审会议,由设计人进行专项汇报。9.施工现场配合服务9.1发包人为设计人派赴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便利条件的内容包括:/。9.2设计人应当在交付施工图设计文件并经审查合格后设计成果汇报、交底、施工指导和服务、验收、保修期服务等发包人需要的时间内提供施工现场配合服务。5.0.1.7.10.合同价款与支付10.2合同价格形式(2)总价合同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合同价结算时不予调整。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由设计人自行考虑并包含在合同总价中。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10.3预付款10.3.1预付款的比例预付款的比例/。10.3.2预付款的支付预付款的支付时间:/,但最迟应在开始设计通知载明的开始设计日期/天前支付。10.4进度款支付无预付款,施工图交付使用后,完成招标工作支付至合同价的70%,余款在工程验收合格后且质保期满一年后一次性付清。11.工程设计变更与索赔11.5设计人应于认为有理由提出增加合同价款或延长设计周期的要求事项发生后3天内书面通知发包人。设计人应在该事项发生后3天内向发包人提供证明设计人要求的书面声明。发包人应在接到设计人书面声明后的5天内,予以书面答复。12.专业责任与保险12.2设计人需有发包人认可的工程设计责任保险。5.0.1.8.13.知识产权13.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设计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格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属于发包人,设计人应保护发包人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发包人提交的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有权向设计人索赔。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上述文件。13.2关于设计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属于发包人。关于设计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未经发包人同意,设计人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上述文件。13.5设计人在设计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由设计人自行承担。5.0.1.9.14.违约责任14.1发包人违约责任14.1.1发包人支付设计人的违约金:合同生效后,发包人因非设计人原因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支付任何费用;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完成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30%支付设计费;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设计费。14.1.2发包人逾期支付设计费的违约金:无。14.2设计人违约责任14.2.1设计人支付发包人的违约金:合同生效后,设计人因自身原因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按合同价款的20%支付违约金及经济赔偿。14.2.2设计人逾期交付工程设计文件的违约金:设计人在发包人规定的设计周期内,完成本项目的所有设计任务,提交相应的设计文件,后期提供相应后续服务工作。因设计人自身原因,每延迟一天,从设计费中扣除3000元违约金,延期达到50%及以上时,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赔偿一切损失。因设计人造成设计文件不完善导致的单位工程3~20万元(含3万)的变更累计发生3次以上(含3次)处以设计人设计费2%作为违约金;每发生三次及以上20~50万(含20万)的变更处以设计人设计费5%作为违约金;每发生一次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含50万)变更处以设计人设计费10%作为违约金;每发生一次100万元以上的变更处以设计人设计费20%作为违约金。设计人逾期交付工程设计文件的违约金的上限:全额履约保证金。14.2.3设计人设计文件不合格的损失赔偿金的上限:合同金额。14.2.4设计人工程设计文件超出主要技术指标控制值比例的违约责任:因设计人责任造成设计漏项超过初步设计概算或工程量清单控制价5%的,扣除设计人该项目10%的服务费用;施工图设计超过初步设计概算或工程量清单控制价10%的,扣除设计人该项目10%的服务费用。14.2.5设计人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对工程设计进行分包的违约责任:/。5.0.1.10.15.不可抗力15.1不可抗力的确认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政府及主管部门政策性行为。16.合同解除16.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合同:(3)暂停设计期限已连续超过180天。16.4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已完工作设计费的期限为30天内。5.0.1.11.17.争议解决17.3争议评审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17.3.1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执行通用条款。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执行通用条款。评审所发生的费用承担方式:执行通用条款。其他事项的约定:/。17.3.2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合同当事人关于本事项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17.4仲裁或诉讼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1)向滁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18.其他18.1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人相互串通,采取弄虚作假等手段谋取非法利益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给予行政处分、追缴非法所得;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18.2设计人必须为施工全过程提供服务(包括方案及设计变更、现场技术指导及验收等)。发包人需要设计人员到达施工现场提供技术服务,而设计人在两日内不能到达现场,每发生一次,从设计费中扣除5000元人民币。施工过程中设计图纸变更和图纸答疑原则上在3天内回复(外地设计单位可先回复扫描件,回复原件邮寄给招标单位。重大变更在3日内无法回复的,设计人需向发包人提出书面说明理由注明回复时间并获得发包人认可),未能在规定时间内给予回复的,每延期一天,从设计费中扣除1000元。设计变更图与原图需做整合,项目竣工后需提供变更后的全套设计图纸。18.3设计人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员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损失严重的赔偿金数额,由双方根据损失的程度和设计人责任大小,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支付赔偿金,但双方同意累计赔偿金最多不超过本项目设计费总额的30%。18.4本项目设计的全过程内容必须由项目负责人牵头组织。其该项目负责人必须参加相关会议汇报,每缺少一次,将处以2000元/天违约金。如项目负责人仅为挂靠,不履行职责的,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18.5本项目建设中或建成并投入使用后,入驻企业或其他相关单位在装饰装修或改造期间,设计人须无偿提供相关技术服务并出具正式设计图纸。18.6在整个设计服务期内,须无条件参加发包人组织的与本工程相关的考察、调研工作,费用自理;18.7在工程招标、开工准备阶段,设计人应按发包人要求,指派相应的设计组成员及时配合,要求24小时内到场,及时协调解决招标、开工准备阶段的设计问题、技术问题,提出经济合理的解决方案,并根据招标人要求参与项目各项验收工作,所发生的交通等费用自理。18.8在施工阶段,设计人应按发包人要求,指派相应的设计组成员随时配合,一般问题电话联系后24小时内到场,及时解决施工中涉及的设计问题和现场的相关技术问题,提出经济合理的解决方案,并根据招标人要求参与项目各项验收工作,所发生的交通等费用自理。18.9保密要求:设计人签订合同时,设计人参与该项目的工作人员要签署保密协议,承诺书此项目所有图纸不能对外公开不能上传至互联网,需签订保密协议,对各个环节工作进行严格保密,如有泄露则发包人有权做出处罚。18.10设计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人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项目深度和质量均应遵守国家和行业主管部门现行有关法规、规范和技术标准规定的要求,必须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化要求,满足业主要求。18.11设计人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项目开始施工时,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18.12设计人交付设计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工程例会、施工隐蔽验收、中间验收、竣工验收等一系列工程管理工作并签署有关文件;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生现场技术问题,设计人应积极配合解决,在收到发包人通知后及时到现场处理,并及时出具处理意见。18.13设计人须配合发包人完成本项目的报建及备案等工作。18.14设计人后期根据发包人和主管部门要求须无条件进行优化调整。所有设计成果必须经发包人认可并通过评审,在工程建设完成之前所做的任何修改将不另行增加费用。18.15本合同文本未尽事宜,由合同签定双方在发生时具体商定。6.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资格证明投标文件项目名称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目录(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和本人有效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3)企业资质证书;(4)项目负责人有效身份证和证书;(5)诚信投标承诺书;(6)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持有社保部门出具的本单位为其缴纳的投标前连续三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或官网在线打印件),证明文件两个月内有效(同一人担任不同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该法定代表人参加本项目投标时须提供本人在其他公司任法定代表人的营业执照及为其缴纳养老保险证明材料),投标申请人是事业单位的,暂未缴纳社保的,须由其主管部门出具证明;(7)资信评审所需的证明材料;(8)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附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_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_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投标人:(盖章)年月日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单位名称)的(姓名)为我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招标人的项目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扫描件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2诚信投标承诺书本人以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承诺:一、将遵循公开、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自愿参加项目的投标;二、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三、不出借、转让资质证书,不让他人挂靠参选,不以他人名义参选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四、不与其他投标企业相互串通参选报价,不排挤其他投标企业的公平竞争、损害项目单位的合法权益;五、不与项目单位、代理机构或其他投标企业串通参选,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六、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没有下列情形: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2、我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近三年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3、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4、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5、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6、被滁州市县两级各行业主管部门及公管部门取消在一定期限内的投标资格且在取消期限内的;7、被滁州市县两级公管部门记入不良行为记录或者信用信息记录,且在披露期内的;8、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或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县级及以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资格且在限制期限内的。七、严格遵守开标现场纪律,服从监管人员管理;八、保证中标后不转包及使用挂靠施工队伍,若有分包征得建设单位同意;九、保证中标之后,按照招标文件承诺派驻管理人员及投入机械设备,如有违反,同意接受建设单位违约处罚;十、保证企业及所属相关人员在本次参选中无行贿等犯罪行为;十一、如在参选过程和公示期间发生投诉行为,依法进行投诉。投诉内容符合要求,投诉材料加盖企业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签字,并附有关身份证明复印件。不恶意投诉,对本公司提供的投诉线索的真实性负责,否则愿接受有关部门的处罚。十二、如我公司中标,按照国务院《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及住建部和人社部关于《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建市[2019]18号)的规定,总承包单位对所承建的工程项目的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负总责,对建筑工人实行实名制管理;实行人工费用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制度;建筑工程承包单位必须开设农民工工资专户;建设单位在支付工程款时,应将人工费部分按规定汇入建筑工程承包单位的农民工工资专户,由建筑工程承包单位按劳动合同约定,通过农民工工资专户按月足额将工资发放给建筑工人。(本条不采用)以上内容我已仔细阅读,本公司若有违反承诺内容的行为,自愿依法接受取消参选资格、记入信用档案、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等有关处理,愿意承担法律责任,给项目单位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开户银行:基本账户:投标企业(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商务标投标文件项目名称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目录(1)投标函投标函致:(招标人名称):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我方愿以投标总报价(大写):(小写):;的投标报价承担本项目的所有服务内容。承诺不高于15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承诺服务质量达到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人提出的设计要求,经相关部门批准认可。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任务。2.如我方中标,愿意按招标单位要求投入人员,拟派项目负责人。3.我方承诺投标有效期60日历天,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4.如我方中标:(1)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文件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2)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递交履约担保。(3)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完成并移交全部工作内容。5.我单位提供如下通讯地址:电子邮箱(地址),确认本项目相关法律文书均通过提供的以上地址送达,相关文书只要发送至以上电子邮箱(地址)即视为送达,投标人愿意承担一切法律后果。投标人:(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地址:电话:传真:邮政编码:年月日7.招标单位、招标代理机构对本招标文件的确认 我单位对紫薇街道办事处办公用房改造装修设计项目 的招标文件进行确认。 招标单位:滁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紫薇街道办事处 经 办 人:戴主任联系电话:18019816283 (单位盖章) 2026年4月 2日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玖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经办人:鲁丹丹联系电话:15105509861 (单位盖章) 2026年4月 2日 8.附件1关于联合惩戒失信行为加强信用查询管理的通知一、失信行为联合惩戒的范围和查询渠道在我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对存在下列失信行为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其项目经理(建造师)实施联合惩戒,禁止参与我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一)工程建设项目1、“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其项目经理(建造师)以下失信行为: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②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③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④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⑤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的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具体行为类别及判定依据见附件2)的。2、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查询投标人以下失信行为:①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3、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chuzhou.gov.cn/)查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其项目经理(建造师)以下失信行为:被滁州市县两级公管部门取消在一定期限内的投标资格且在取消期限内的。4、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其项目经理(建造师)进行承诺,不进行现场网上信用查询的失信行为:①前三年有行贿犯罪行为的单位和个人;②被滁州市县两级各行业主管部门取消在一定期限内的投标资格且在取消期限内的;③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县级及以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资格且在限制期限内的;④被列入省级、市级农民工工资支付异常名录的施工企业,在限制其参加全市范围内房建和市政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的期限内的;列入县级异常名录的施工企业,在限制其参加本行政区域内房建和市政建设项目投标的期限内的。(二)政府采购项目1、“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及其项目负责人以下失信行为: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②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③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④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的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具体行为类别及判定依据见附件2)的。2、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查询供应商以下失信行为:①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3、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查询以下失信行为:①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4、由竞争主体进行承诺,不进行现场网上信用查询的失信行为:①前三年有行贿犯罪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二、在开评标活动中的查询程序1、实行有限数量制资格审查的项目,由项目单位(代理机构)对入围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其项目经理(建造师)是否存在上述要求查询的失信行为进行网上核查;若核查结果与投标人承诺不一致,则提交评标委员会取消其入围资格,依次进行替补,并对替补单位进行核查。评审结论以核查后入围的结果重新计算最终评标基准价。2、不实行有限数量制资格审查的项目,由项目单位(代理机构)对预中标候选人、法定代表人及其项目经理(建造师)是否存在上述要求查询的失信行为进行网上核查后,提交网站截图等查询记录给评标委员会复核。若核查结果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信誉要求,由评标委员会取消其预中标候选人资格,并依次替补,再次对替补单位进行核查。如评标现场未发现问题但标后质疑(异议)、投诉发现中标候选人存在信誉问题,则组织评标委员会重新启动复核程序。核查结果不改变原评标基准价。3、项目单位及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应当做好信用查询结果截图和记录留存。三、相关要求1、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竞争主体根据上述范围查询的内容进行自查并承诺,出具《诚信投标承诺书》(诚信投标承诺书包括但不限于上述自查并承诺内容)并注明承诺日期(投标截止时间前5日内)。经核查,竞争主体在承诺日期之前(没有承诺日期的以资格审查日或开标日之前)有上述失信行为进行虚假承诺的,将视作不诚信行为,资格审查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及代理机构应当及时报告公共资源监管部门,依法依规予以处理。注册地在安徽省内且未在安徽省外开展业务、省外无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可通过安徽政务服务网开具由安徽省公共信用信息服务中心出具的《公共信用信息报告(无违法违规证明版或核查版)》代替《诚信投标承诺书》。《公共信用信息报告(无违法违规证明版或核查版)》可通过“信用中国(安徽)”网站信用报告核验系统(https://credit.ah.gov.cn/xinyong-fuwu/xvbahv/index.html)进行核验。核验不一致或提交《公共信用信息报告(无违法违规证明版或核查版)》的企业在省外有失信行为的将视作不诚信行为,资格审查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及代理机构应当及时报告公共资源监管部门,依法依规予以处理。2、“信用中国”查询的严重失信行为判定依据为各行业主管部门下发的联合惩戒文件中规定的行为(按附件2执行)。3、资格预审的项目以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查询为准;资格后审的项目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查询为准。9.附件2“信用中国”查询的严重失信行为类别及判定依据“信用中国”查询的严重失信行为判定依据为各行业主管部门下发的联合惩戒文件中规定的行为。下面将部分类别的严重失信行为列举如下:一、安全生产领域严重失信行为:(一)下列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应当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1、发生特别重大、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以及经调查认定对该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应当列入名单的其他单位和人员;2、12个月内累计发生2起以上较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3、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被处以罚款数额2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4、瞒报、谎报生产安全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责任人员;5、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不立即组织抢救或者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或者逃匿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二)下列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但因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的生产经营单位或者机构及其有关人员,应当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1、未依法取得安全生产相关许可或者许可被暂扣、吊销期间从事相关生产经营活动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2、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职责的机构及其直接责任人员租借资质、挂靠、出具虚假报告或者证书的;3、在应急管理部门作出行政处罚后,有执行能力拒不执行或者逃避执行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4、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且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依据:《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管理办法》(2023年8月8日应急管理部令第11号)二、环境保护领域严重失信行为:(一)因为环境违法构成环境犯罪的;(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按规定通过审批,擅自开工建设的;(三)建设项目环保设施未建成、环保措施未落实、未通过竣工环保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主体工程正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四)建设项目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五)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超过控制指标的;(六)私设暗管或者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等排放、倾倒、处置水污染物,或者通过私设旁路排放大气污染物的;(七)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或者向无经营许可证或者超出经营许可范围的单位或个人提供或者委托其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八)环境违法行为造成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取水中断的;(九)环境违法行为对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风景名胜区、居住功能区、基本农田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十)违法从事自然资源开发、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其他开发建设活动,造成严重生态破坏的;(十一)发生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的;(十二)被环保部门挂牌督办,整改逾期未完成的;(十三)以暴力、威胁等方式拒绝、阻挠环保部门工作人员现场检查的;(十四)违反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有关规定,对重污染天气响应不力的。依据:《关于对环境保护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试行)》(环发〔2013〕150号)三、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行为(一)违反法律规定,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而不招标的,将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的;(二)招标代理机构违反法律规定,泄露应当保密的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的,或者与招标人、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三)招标人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的,强制要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的,或者限制投标人之间竞争的;(四)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或者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的,或者泄露标底的;(五)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六)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七)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违反法律规定,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的;(八)评标委员会成员收受投标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或者参加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的;(九)招标人在评标委员会依法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以外确定中标人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在所有投标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后自行确定中标人的;(十)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的,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的,违反法律规定将中标项目的部分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的,或者分包人再次分包的;(十一)招标人与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的,或者招标人、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十二)中标人不按照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情节严重的;(十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存在应当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而擅自采用其他方式采购,擅自提高采购标准,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投标人进行协商谈判,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不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或者拒绝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监督检查等情形的;(十四)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存在与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在采购过程中接受贿赂或者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在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中提供虚假情况,或者开标前泄露标底等情形的;(十五)采购人对应当实行集中采购的政府采购项目,不委托集中采购机构实行集中采购的;(十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违反法律规定隐匿、销毁应当保存的采购文件或者伪造、变造采购文件的;(十七)供应商存在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或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等情形的;(十八)疫苗生产企业向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第二类疫苗的;(十九)存在其他违反公共资源交易法律法规行为的。依据:《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发改法规〔2018〕457号)四、社会保险领域严重失信行为(一)用人单位未按相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且拒不整改的;(二)用人单位未如实申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且拒不整改的;(三)应缴纳社会保险费却拒不缴纳的;(四)隐匿、转移、侵占、挪用社会保险费款、基金或者违规投资运营的;(五)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参加、申报社会保险和骗取社会保险基金支出或社会保险待遇的;(六)非法获取、出售或变相交易社会保险个人权益数据的;(七)社会保险服务机构违反服务协议或相关规定的;(八)拒绝协助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经办机构对事故和问题进行调查核实的;拒绝接受或协助税务部门对社会保险实施监督检查,不如实提供与社会保险相关各项资料的;(九)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据:《关于对社会保险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8〕1704号)五、建筑市场领域严重失信行为(一)利用虚假材料、以欺骗手段取得企业资质的;(二)发生转包、出借资质,受到行政处罚的;(三)发生重大及以上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或1年内累计发生2次及以上较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或发生性质恶劣、危害性严重、社会影响大的较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受到行政处罚的;(四)经法院判决或仲裁机构裁决,认定为拖欠工程款,且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参照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对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加强监管。依据:《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建市〔2017〕241号)六、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在三年内受到财政部门作出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处罚,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一)三万元以上罚款;(二)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三)在一至三年内禁止代理政府采购业务(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四)撤销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仅针对《政府采购法》第78条修改前作出的处罚决定)。依据:《关于报送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通知》(财办库〔2014〕526号)未列出的其他类别严重失信行为,由招标人(代理机构)根据各类别行业主管部门下发的联合惩戒文件进行判断。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办公用房改造装修设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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