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 水泵电机设备招标公告(盱眙县农村水利项目工程建设处2026)


淮安市盱眙县三墩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2026年度工程水泵电机设备采购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淮安市盱眙县三墩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2026年度工程已由淮安市水利局以淮水农〔2026〕2 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省级以上和地方配套,出资比例为省级及以上补助41%,市级配套49%,县级配套10%,招标人为盱眙县农村水利项目工程建设处,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苏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水泵电机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淮安市盱眙县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总投资金额、总工期:
淮安市盱眙县三墩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2026年度工程,工程建设内容包括: 拆建三墩电灌站工程(不含清污机桥金属设备及泵站自动化工程)。电灌站设计流量4.0m3/s,总装机容量1000kW。工程规模为中型,工程等别为Ⅲ等,主要建筑物级别为3级。工程概算总投资1950万元。
2.3 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共 1个标段,淮安市盱眙县三墩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2026年度工程水泵电机设备采购,包括800S-3440/16单级双吸离心泵5台、50QW10-15-1.5型潜水泵1台、成套自动真空引水装置1套及配套电机,以及配套的泵管、拍门、弯头、伸缩节、蝶阀等设备采购;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图纸及清单报价表。对应概算投资 287.29 万元。
中标人负责上述设备的设计、制造、配套设备采购、工厂试验、出厂检验、包装、保险、运 输、卸货、工地交货、提供备品备件及安装、试验用的专用工具、提供有关技术文件资料,接受招标人代表参加工厂监造、工厂检验和出厂验收、指导现场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及售后服务等。
2.4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或交货期):90日历天,预埋件供货时间满足土建施工进度要求,供货计划以监理工程师通知为准。
2.5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及设计文件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水泵设备产品生产厂家;
(2)投标人 2021年4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双吸离心泵产品生产及供货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供货合同(含供货清单)、竣(完)工验收鉴定书(或建设单位盖章的评价意见),两者缺一不可】;
(3)投标设备制造商的资质要求(仅指可外购电机设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电机生产制造厂商,提供采购意向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格式自拟,外购时提供);
(4)投标设备制造商的业绩要求(仅指可外购电机设备):配套电机无论由投标人自行制造或外购,均须提供制造商2021年4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电机生产销售业绩(需提供合同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5)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须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须未被“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招标文件要求格式的承诺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承诺时间必须为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以后,投标截止时间以前】;
②本次评标结果公示期间,若发现拟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从投标截止之日起算,前3年内存在行贿犯罪的,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按信用管理相关规定报请行政监督部门予以处罚【提供招标文件要求格式的承诺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承诺时间必须为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以后,投标截止时间以前】;
③本次评标结果公示期间,若发现拟中标候选人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拟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被“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按信用管理相关规定报请行政监督部门予以处罚;
④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提供委托代理人的劳动合同及招标公告发布前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证明【委托代理人相关资料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拟投标单位于2026年4 月 3日至2026年4 月 27日登录淮安市公共资源全电子化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注:拟投标单位须办理全省统一主体库、CA证书及电子签章后方可参加投标(登录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库信息系统(网址:http://49.77.204.17:7082//jsztk/#/login?redirect=%2F),及时录入企业相关信息及佐证材料,避免影响正常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过程中可点击登录页面下方“用户手册”查看操作指南(咨询电话:025-83668675)),下载相关文件,准备相关资料。(CA证书办理点:淮安市深圳路16号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大厅;咨询人:孙女士,电话:4000511606。投标单位CA证书激活地点:淮安市深圳路16号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大厅,联系人及技术支持:陈先生,电话:0517-80996058)。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 4月 28日9时30分,电子投标文件由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在淮安市公共资源全电子化交易平台上传;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开标模式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模式,“不见面交易”活动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登录“淮安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大厅”观看项目的活动组织,相关要求和说明详见招标文件。
6.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
7. 资格审查标准、方法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7.2资格评审标准评审标准打“/”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资质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项规定

3.业绩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2)项规定

4.投标设备制造商资质要求(仅指可外购的电机)
符合招标公告第3.1(3)项规定

5.投标设备制造商业绩要求(仅指可外购的电机)
符合招标公告第3.1(4)项规定

6.其他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5)项规定

7.联合体投标人
符合招标公告第 3.2项规定

8.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说明:投标人必须按要求提交相关资料且必须清晰可辨,否则将否决其投标;上述各项如有虚假一经发现,其资格后审不合格;如已中标的,将取消中标人资格,对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7.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为C=α×A+(1-α)×B×K
其中:C—评标基准价;A—最高投标限价;B—剔除被否决的投标以及低于“招标控制价×85%”的投标后,剩余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①当剩余投标报价个数≤5时,B为所有剩余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②当剩余投标报价个数>5时,B为所有剩余投标报价剔除最高价、最低价各若干后的算术平均值,剔除的最高和最低报价个数各为:剩余投标报价个数×20%(四舍五入取整数值)】,α取0.6,0.62,0.65中的一个,K取0.97,0.98,0.99中的一个;(α、K均由招标人代表通过淮安“不见面”交易大厅进行随机抽取,投标人可通过“不见面”交易大厅在线观看,①当开标时投标报价个数≤5时,K不用抽取,直接按1计算;②如果开标时投标报价个数>5时,K已经抽取,但在剔除被否决的投标以及低于“招标控制价×85%”的投标后,剩余投标人投标报价个数≤5时,开标时已经抽取的系数K作废,K直接按1计算)。
偏差率=(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
本次招标特别约定: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确认后,评标基准价不因为质疑、投诉、复审等情形而改变(纠正评标委员会计算错误的除外)。
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287万元(含预留金),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7.4  分值构成
报价分60分;技术方案34分;商务评审6分。
7.5  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序号
评分因素
分值
评分标准


投标报价
60
本工程采用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的计算见本章第7.3款。投标报价(算术修正后,下同):与评标基准价相同得最高分60分,并以此为基数,进行下面各项的打分;1.偏差率每超过评标基准价+1%扣1分,最多扣至0分;2.偏差率每超过评标基准价-1%扣0.5分,最多扣至0分。3.偏差率=(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数值之间采用内插法计算。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字,小数点后第3位数字“四舍五入”。


技术方案
34

1
响应性
5
设备型号规格与技术参数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得 5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2
先进性
3
制造技术、制造设备、生产工艺先进;使用材料和零部件先进的,得 3 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3
合理性
4
水泵结构设计合理(分泵型及规格提供水泵性能曲线、扬程、流量等性能指标),关键部件选用优质材料、防腐处理完善的,得 4 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4
可靠性
3
设备质量与性能可靠、操作安全可靠、调试与试验方便,使用寿命长的得3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5
通用性
3
符合国家通用标准,相同功能部件互换性强的,得 3 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6
配套设备制造或采购
4
配套设备制造或采购方案合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质量有保证,得 4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7
产品检验
3
水泵及配套电机工厂试验、检测方案、检测资料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 3 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8
制造计划与设备运输
4
①针对本工程的供货要求,具有完善的生产、供货计划,工期有具体保证措施的,得3分;②有完善的设备运输保障措施,得1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9
安装指导、培训及售后服务
5
①安装指导方案全面、合理,安装指导人员经验丰富、承诺到工及时,得2分;②培训计划措施充分、具体的,得1分;③售后服务的响应时间短、有具体实施措施的,得2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商务评审因素
6

1
企业业绩
3
投标人 2021年 4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单项合同金额≥ 200 万元的包含双吸离心泵的供货业绩,有一项得 1.5分,本项最高得 3 分。(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供货合同(含供货清单)、竣(完)工验收鉴定书(或建设单位盖章的评价意见),两者缺一不可)

2
认证、管理体系
3
企业通过ISO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和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的,每有一个得1分,满分3分。未提供有效证书的不得分。

备注:投标人必须按评分标准中相应的要求提交相关资料且必须清晰可辨,否则不予计分。
8.其他内容
8.1本项目监督部门:淮安市水利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0517-83700150;
8.2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8.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淮安市“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
8.4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8.5 根据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5 年 4 月 28 日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的“关于切换全省统一主体库的通知”,为保障本项目评标工作顺利开展,现明确以下事项:
(1)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省统一主体库链接的所有材料,投标人必须将相关材料的原件扫描件同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当全省统一主体库链接无法访问时,便于评标委员会通过查看电子投标文件中原件扫描件的方式开展评标工作;若投标人未将本次招标要求提供全省统一主体库链接的材料的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评标时,若发现投标文件中部分或全部投标人的全省统一主体库链接无法访问的特殊情况时,评标委员会可不再查看全省统一主体库链接,仅对投标人提供在电子投标文件中相关材料的原件扫描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进行评审即可。
9.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盱眙县农村水利项目工程建设处
地址:盱眙县山水商务大厦
联系人:高工
联系电话:0517-88227363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苏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花神大道23号10号楼3楼1038室
项目负责人:孟仁富
联系人:张玉清、王杨、张晓磊
电话:025-86570485   17314458268(公用)  
三墩灌区水泵电机设备采购公平竞争审查表.pdf
招标文件正文.pdf

招标文件公平竞争审查表项目名称淮安市盱眙县三墩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2026年度工程水泵电机设备采购招标人盱眙县农村水利项目工程建设处招标代理机构江苏苏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审查结论经组织审查,该项目招标文件符合国家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未违反《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国市监反垄规(2021)2号)文件,符合招标文件公平竞争审查要点。招标代理机构主要意见签字:元日期:2026.4.1单位公章:招标人主要意见签字:品日期:202641单位公章:淮安市盱眙县三墩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2026年度工程水泵电机设备采购(招标编号:HASL-GZ-2026030005-004)招标文件招标人:盱眙县农村水利项目工程建设处招标代理机构:江苏苏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二O二六年四月目录第一卷第1章招标公告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3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第4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二卷第五章供货要求第三卷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卷第1章招标公告淮安市盱眙县三墩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2026年度工程水泵电机设备采购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淮安市盱眙县三墩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2026年度工程已由淮安市水利局以淮水农〔2026〕2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省级以上和地方配套,出资比例为省级及以上补助41%,市级配套49%,县级配套10%,招标人为盱眙县农村水利项目工程建设处,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苏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水泵电机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建设地点:淮安市盱眙县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总投资金额、总工期:淮安市盱眙县三墩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2026年度工程,工程建设内容包括:拆建三墩电灌站工程(不含清污机桥金属设备及泵站自动化工程)。电灌站设计流量4.0m3/s,总装机容量1000kW。工程规模为中型,工程等别为Ⅲ等,主要建筑物级别为3级。工程概算总投资1950万元。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共1个标段,淮安市盱眙县三墩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2026年度工程水泵电机设备采购,包括800S-3440/16单级双吸离心泵5台、50QW10-15-1.5型潜水泵1台、成套自动真空引水装置1套及配套电机,以及配套的泵管、拍门、弯头、伸缩节、蝶阀等设备采购;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图纸及清单报价表。对应概算投资287.29万元。中标人负责上述设备的设计、制造、配套设备采购、工厂试验、出厂检验、包装、保险、运输、卸货、工地交货、提供备品备件及安装、试验用的专用工具、提供有关技术文件资料,接受招标人代表参加工厂监造、工厂检验和出厂验收、指导现场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及售后服务等。2.4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或交货期):90日历天,预埋件供货时间满足土建施工进度要求,供货计划以监理工程师通知为准。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及设计文件要求。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1)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水泵设备产品生产厂家;(2)投标人2021年4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双吸离心泵产品生产及供货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供货合同(含供货清单)、竣(完)工验收鉴定书(或建设单位盖章的评价意见),两者缺一不可】;(3)投标设备制造商的资质要求(仅指可外购电机设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电机生产制造厂商,提供采购意向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格式自拟,外购时提供);(4)投标设备制造商的业绩要求(仅指可外购电机设备):配套电机无论由投标人自行制造或外购,均须提供制造商2021年4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电机生产销售业绩(需提供合同原件的彩色扫描件);(5)其他要求:①投标人须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须未被“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招标文件要求格式的承诺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承诺时间必须为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以后,投标截止时间以前】;②本次评标结果公示期间,若发现拟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从投标截止之日起算,前3年内存在行贿犯罪的,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按信用管理相关规定报请行政监督部门予以处罚【提供招标文件要求格式的承诺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承诺时间必须为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以后,投标截止时间以前】;③本次评标结果公示期间,若发现拟中标候选人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拟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被“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按信用管理相关规定报请行政监督部门予以处罚;④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提供委托代理人的劳动合同及招标公告发布前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证明【委托代理人相关资料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4.招标文件的获取请拟投标单位于2026年4月3日至2026年4月27日登录淮安市公共资源全电子化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注:拟投标单位须办理全省统一主体库、CA证书及电子签章后方可参加投标(登录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库信息系统(网址:http://49.77.204.17:7082//jsztk/#/login?redirect=%2F),及时录入企业相关信息及佐证材料,避免影响正常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过程中可点击登录页面下方“用户手册”查看操作指南(咨询电话:025-83668675)),下载相关文件,准备相关资料。(CA证书办理点:淮安市深圳路16号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大厅;咨询人:孙女士,电话:4000511606。投标单位CA证书激活地点:淮安市深圳路16号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大厅,联系人及技术支持:陈先生,电话:0517-80996058)。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28日9时30分,电子投标文件由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在淮安市公共资源全电子化交易平台上传;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5.2开标模式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模式,“不见面交易”活动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登录“淮安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大厅”观看项目的活动组织,相关要求和说明详见招标文件。6.投标预备会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7.资格审查标准、方法7.1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7.2资格评审标准评审标准打“/”的为不作评审要求。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2.资质要求符合招标公告第3.1(1)项规定3.业绩要求符合招标公告第3.1(2)项规定4.投标设备制造商资质要求(仅指可外购的电机)符合招标公告第3.1(3)项规定5.投标设备制造商业绩要求(仅指可外购的电机)符合招标公告第3.1(4)项规定6.其他要求符合招标公告第3.1(5)项规定7.联合体投标人符合招标公告第3.2项规定8.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说明:投标人必须按要求提交相关资料且必须清晰可辨,否则将否决其投标;上述各项如有虚假一经发现,其资格后审不合格;如已中标的,将取消中标人资格,对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7.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评标基准价为C=α×A+(1-α)×B×K其中:C—评标基准价;A—最高投标限价;B—剔除被否决的投标以及低于“招标控制价×85%”的投标后,剩余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①当剩余投标报价个数≤5时,B为所有剩余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②当剩余投标报价个数>5时,B为所有剩余投标报价剔除最高价、最低价各若干后的算术平均值,剔除的最高和最低报价个数各为:剩余投标报价个数×20%(四舍五入取整数值)】,α取0.6,0.62,0.65中的一个,K取0.97,0.98,0.99中的一个;(α、K均由招标人代表通过淮安“不见面”交易大厅进行随机抽取,投标人可通过“不见面”交易大厅在线观看,①当开标时投标报价个数≤5时,K不用抽取,直接按1计算;②如果开标时投标报价个数>5时,K已经抽取,但在剔除被否决的投标以及低于“招标控制价×85%”的投标后,剩余投标人投标报价个数≤5时,开标时已经抽取的系数K作废,K直接按1计算)。偏差率=(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本次招标特别约定: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确认后,评标基准价不因为质疑、投诉、复审等情形而改变(纠正评标委员会计算错误的除外)。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287万元(含预留金),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7.4分值构成报价分60分;技术方案34分;商务评审6分。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序号评分因素分值评分标准一投标报价60本工程采用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的计算见本章第7.3款。投标报价(算术修正后,下同):与评标基准价相同得最高分60分,并以此为基数,进行下面各项的打分;1.偏差率每超过评标基准价+1%扣1分,最多扣至0分;2.偏差率每超过评标基准价-1%扣0.5分,最多扣至0分。3.偏差率=(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数值之间采用内插法计算。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字,小数点后第3位数字“四舍五入”。序号评分因素分值评分标准二技术方案341响应性5设备型号规格与技术参数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得5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2先进性3制造技术、制造设备、生产工艺先进;使用材料和零部件先进的,得3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3合理性4水泵结构设计合理(分泵型及规格提供水泵性能曲线、扬程、流量等性能指标),关键部件选用优质材料、防腐处理完善的,得4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4可靠性3设备质量与性能可靠、操作安全可靠、调试与试验方便,使用寿命长的得3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5通用性3符合国家通用标准,相同功能部件互换性强的,得3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6配套设备制造或采购4配套设备制造或采购方案合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质量有保证,得4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7产品检验3水泵及配套电机工厂试验、检测方案、检测资料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3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8制造计划与设备运输4①针对本工程的供货要求,具有完善的生产、供货计划,工期有具体保证措施的,得3分;②有完善的设备运输保障措施,得1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9安装指导、培训及售后服务5①安装指导方案全面、合理,安装指导人员经验丰富、承诺到工及时,得2分;②培训计划措施充分、具体的,得1分;③售后服务的响应时间短、有具体实施措施的,得2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三商务评审因素61企业业绩3投标人2021年4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单项合同金额≥200万元的包含双吸离心泵的供货业绩,有一项得1.5分,本项最高得3分。序号评分因素分值评分标准1企业业绩3(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供货合同(含供货清单)、竣(完)工验收鉴定书(或建设单位盖章的评价意见),两者缺一不可)2认证、管理体系3企业通过ISO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和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的,每有一个得1分,满分3分。未提供有效证书的不得分。备注:投标人必须按评分标准中相应的要求提交相关资料且必须清晰可辨,否则不予计分。8.其他内容8.1本项目监督部门:淮安市水利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0517-83700150;8.2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8.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淮安市“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8.4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8.5根据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5年4月28日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的“关于切换全省统一主体库的通知”,为保障本项目评标工作顺利开展,现明确以下事项:(1)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省统一主体库链接的所有材料,投标人必须将相关材料的原件扫描件同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当全省统一主体库链接无法访问时,便于评标委员会通过查看电子投标文件中原件扫描件的方式开展评标工作;若投标人未将本次招标要求提供全省统一主体库链接的材料的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评标时,若发现投标文件中部分或全部投标人的全省统一主体库链接无法访问的特殊情况时,评标委员会可不再查看全省统一主体库链接,仅对投标人提供在电子投标文件中相关材料的原件扫描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进行评审即可。9.发布公告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10.联系方式招标人:盱眙县农村水利项目工程建设处地址:盱眙县山水商务大厦联系人:高工联系电话:0517-88227363招标代理机构:江苏苏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花神大道23号10号楼3楼1038室项目负责人:孟仁富联系人:张玉清、王杨、张晓磊电话:025-8657048517314458268(公用)第2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是对投标人须知未尽事宜的进一步说明以及有关内容的修改、增加,对同一事项两者要求不一致的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与文件制作工具中格式不一致的,以文件制作工具中的格式为准。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1开标会议形式□现场开标☑不见面开标1.1.2招标人名称:盱眙县农村水利项目工程建设处地址:盱眙县山水商务大厦联系人:高工联系电话:0517-882273631.1.3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江苏苏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花神大道23号10号楼3楼1038室项目负责人:孟仁富联系人:张玉清、王杨、张晓磊电话:025-8657048517314458268(公用)1.1.4招标项目名称淮安市盱眙县三墩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2026年度工程水泵电机设备采购1.1.5工程项目名称淮安市盱眙县三墩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2026年度工程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详见招标公告1.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详见招标公告1.3.2交货期详见招标公告1.3.3交货地点买方指定地点1.3.4技术性能指标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及设计文件要求。技术性能指标: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性能指标相关内容。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见第一章招标公告第3.1款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4.1誉见第一章招标公告第3.1款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见第一章招标公告第3.2款1.4.3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1.9.1投标预备会见第一章招标公告第6条1.9.2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问题时间:/形式:/1.9.3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5款第4项1.10.1分包☑不允许□允许,分包内容要求:分包金额要求:/对分包人的资质要求:1.11.1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响应性评审标准1.11.3其他可以被接受的技术支持资料/1.11.4偏差允许细微偏差: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它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招标图纸2.4招标文件的异议投标人提出异议的形式与提出疑问的形式相同(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5款第2项),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的异议应通过电子邮件(书面所提异议经电子扫描后作为附件)发送到1339495934@qq.com并电话联系173144582682.5关于对招标文件提出疑问和1.投标人应当及时下载招标文件(含附件),如有疑问的(1)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明确投标人无需编制技术标评审内容的,投标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2.5招标文件澄清、修改通知截止时间3日前)提出;(2)特殊情况下逾期仍然存在疑问需要提出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2.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疑问的形式:☑通过交易平台提出(注:交易平台具备此功能时方可勾选);通过电子邮件(书面所提疑问经电子扫描后作为附件)发送到1339495934@qq.com(电子邮箱),同时致电17314458268。3.招标人发出招标文件澄清、修改通知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明确投标人无需编制技术标评审内容的,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不足上述时间并可能影响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将顺延投标截止时间。4.招标人向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发出招标文件澄清、修改通知的形式如下:□招标人或其代理机构通过电子邮件将招标文件澄清、修改通知发送到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信息登记的联系人电子邮箱。招标人或其代理机构通过淮安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5.请投标人及时关注交易平台上关于本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和修改的通知。未及时获取(下载)的由投标人承担相应风险。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3.1.4投标文件制作、组成要求投标人应按照下列选定的开标方式以及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制作、组成投标文件。是否两阶段开标及是否设置暗标的开标方式规定如下:一次性开标;□两阶段开标;□技术标为暗标的一次性开标;□技术标为暗标的两阶段开标3.1.5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投标人必须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生成投标文件格式,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投标函、授权委托书(如有)、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每一页)等招标文件要求加盖印章和签名处加盖数字证书中的电子印章、电子签名。3.2.1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增值税税率满足国家相关规定3.2.4最高投标限价见招标公告第7.3款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包含在投标报价中须由中标人支付的费用项目名称(投标报价清单中不单独立项):交易服务费、招标代理费等。3.2.6增加:上传文件是否要求附有报价电子清单☑是。文件类型:满足平台系统要求,其他要求:按招标文件报价清单相关要求编制□否3.3.1投标有效期90天3.4.1投标保证金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3.4.3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5日内退还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3.4.4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3.5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无□有,具体要求:3.5.2近年财务状况无需提供3.5.3主要类似项目业绩的时间规定、特征和证明材料要求1、业绩作为资格条件的应按招标公告的规定。2、业绩作为得分条件的则按评标办法的评分要求规定。3.5.5近年发生的仲裁及诉讼情况的时间要求指2023年4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成立时间少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仲裁及诉讼情况表3.5.7业绩金额外币换算方法/3.5.8增加:外购设备需要提供制造商授权的设备供货范围、授权单位/3.5.9增加:供货设备可外购的,需要投标设备制造商的资质要求(仅指可外购电动机设备):详见招标公告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3.5.9提供《拟外购设备情况表》的设备供货范围投标设备制造商的业绩要求(仅指可外购电动机设备):详见招标公告。3.6.1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允许3.7.3(1)投标文件所附单位和个人各种证明材料的编入规定1、所有证明材料的电子扫描件按照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的规定制作到电子投标文件中。评标委员会仅对按照交易平台规定所附有的证明材料进行评审,未附有或模糊不清难以辨认的不予认可。2、根据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5年4月28日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的“关于切换全省统一主体库的通知”,为保障本项目评标工作顺利开展,现明确以下事项:(1)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省统一主体库链接的所有材料,投标人必须将相关材料的原件扫描件同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当全省统一主体库链接无法访问时,便于评标委员会通过查看电子投标文件中原件扫描件的方式开展评标工作;若投标人未将本次招标要求提供全省统一主体库链接的材料的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评标时,若发现投标文件中部分或全部投标人的全省统一主体库链接无法访问的特殊情况时,评标委员会可不再查看全省统一主体库链接,仅对投标人提供在电子投标文件中相关材料的原件扫描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进行评审即可。3.7.3(2)投标文件签字盖章要求1.按照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指定的签字、盖章位置,分别采用个人和单位数字证书,经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单位公章。2.对于不能在交易平台上完成电子签名、电子盖章但要求签字、盖章的格式文件,必须在交易平台线下生成并亲笔签字、盖章后,电子扫描编入投标文件。3.7.3(3)投标文件份数及其他要求向交易平台传输电子投标文件完整版1份,并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附有的报价电子清单。4.1电子投标文件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按照交易平台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要求加密4.2.1投标截止时间见招标公告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见招标公告4.2.3投标文件及样品是否退还/4.3.1投标文件修改与撤回规定投标人须知正文4.3.1条不适用,替换为: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修改与撤回已上传的投标文件。4.4关于放弃投标已获取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加投标、已经完成投标后撤回投标的,均作为放弃投标行为;未按要求参加开标的视为放弃投标行为。相关规定如下:1.决定不参加投标的,应及时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5款第2项的提出疑问的形式递交包含原因说明的放弃投标通知;已经完成投标后撤回投标、未按要求参加开标的,均应书面说明原因;2.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的,按招标投标有关规定处理5.1开标时间和地点同投标截止时间,地点见招标公告5.2开标程序(增加)一、开标顺序:电子开标系统中确定的顺序二、增加的开标规定如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4款。三、开标程序开标程序为:电子开标系统确定的程序。四、电子投标文件按时完成解密的投标人数量不足三个的处理□继续开标,条件是:☑中止招标投标活动并按招标失败处理5.4增加:补救操作措施□不允许允许,补救措施如下:因“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开评标系统”故障,开标活动无法正常进行时,技术支持现场处理。“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开评标系统”故障是指非投标人原因造成所有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均无法解密的情形。部分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不适用该条款。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及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2/3,招标人代表不大于成员总数的1/3;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江苏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抽取确定。6.3.2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方法如下:1.按照“《评标办法》1.评标方法”规定的投标单位排名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不超过3名。2.关联标段限制中标项目数量规定(1)关联标段推荐中标候选人顺序:/(2)对项目经理及投标人的中标数量限制:/7.1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公示媒介: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公示期限:3日7.4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否7.6.1履约保证金履约担保的形式:转账、电汇、网银(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出)、保函(含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等履约担保的金额:合同价格的10%,履约担保应一直保持有效直到本工程发包人签发工程完工证书为止。退还:根据中标合同约定,待中标人履行完合同约定权利义务事项后退还。7.7.5中标后须提交的纸质投标文件份数份数:4份(从交易平台导出的完整电子投标文件打印件(含链接的所有扫描件),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之前根据招标人要求打印、签署并装订纸质投标文件资料提供给招标人并负担相应费用。所提交的纸质投标文件须与电子投标文件一致,否则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8.2纪律要求投标人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江苏省招标投标条例》《江苏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关于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规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若干意见》(发改法规规〔2022〕1117号)等现行的禁止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以及投标人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违规行为的纪律要求。8.5投诉1.投诉文书应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的要求。2.投诉受理部门名称、通信地址、传真: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8.5投诉0517-83700150(淮安市水利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3.招标人不受理针对招标文件内容的投诉。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按投标人须知第2.2.1款的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10天前提出。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原件不提交,所有信息和数据以电子招标投标企业诚信库和投标文件中的为准,全省统一主体库和投标文件内的证明材料扫描件不全或不清晰时,将可能导致资审不通过。□提交。投标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下列原件的,投标文件所附的相应内容不予认可,清单如下:/10.2招标人其他要求投标人提供的电子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和评标评分所涉及到的相关证明材料,招标人保留在中标通知书签发前对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所提供的相关材料进一步鉴别和核实的权利。10.3投标报价中包含下列费用时支付的注意事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2.5项)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招标代理服务费、市场交易综合服务费等费用(1)招标代理费收费参照《江苏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的指导意见》苏招协(2022)002号的标准计费*68.5%计取,计算基数为中标价,约定由中标人代为支付,支付时间为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此项费用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单独列项,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考虑到投标报价中。收款单位户名:江苏苏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中信银行南京市上海路支行账号:7321510182800011817。(2)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按照相关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苏发改收费发〔2023〕851号),由中标人承担的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并不单独立项,由中标人在取得中标通知书前向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次性付清。10.4不见面开标补充规定一、招标代理机构注意事项:1、管理机构人员监督开标工作。2、招标代理系统操作人员于开标前须打开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音频直播功能,通过语音系统或信息回复方式实时回复投标人在信息互动中所提出的疑问。二、投标人注意事项:1、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淮安市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2、开评标全过程中,各投标人参与远程交互的授权委托人,中途不得更换,在异议提出等特殊情况下需要交互时,投标人一端参与交互的人员将均被视为是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投标人不得以不承认交互人员的资格或身份等为借口抵赖推脱,投标人自行承担随意更换人员所导致的一切后果。三、开标大厅描述:中标金额(万元)费率或金额1万元*68.5%50-4001.5%*68.5%400-10000.8%*68.5%1000-50000.55%*68.5%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模式,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摄像头、话筒、麦克风等)完成远程解密、评标办法与系数抽取、开标现场异议及回复、开标唱标、等交互环节。相关要求和说明如下:1.远程开标项目的时间均以国家授时中心发布的时间为准;2.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淮安市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为保障投标人权益及避免围标串标的情况,投标人必须先扫码登录,然后再插CA锁登录系统。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招标代理机构提前进入淮安市不见面交易系统,播放测试音频,各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提前进入不见面交易系统,根据操作手册收听观看实时音视频交互效果并及时在讨论组中反馈,未按时加入开标会议区并完成登录签到操作的或未能在开标会议区内全程参与交互的,视为放弃交互和放弃对开评标全过程提疑的权利,投标人将无法看到解密指令、异议回复、唱标等实时情况,并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招标代理机构将在系统内公布投标人名单,然后通过开标会议区发出投标文件解密的指令,投标人在各自地点按规定时间自行实施远程解密,投标人解密限定在公布投标人完成后40分钟完成。因投标人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解密锁发生故障或用错、故意不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系统内投标文件将被退回;因网上招投标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友情提示:若投标人已领取副锁(含多把副锁)请注意哪把锁生成的投标文件用哪把锁解密)。本项目在限定的解密时间内,只要有一家投标人解密成功,即视为网上招投标平台运行无故障;5.开评标全过程中,各投标人参与远程交互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应始终为同一个人,中途不得更换,在异议提出等特殊情况下需要交互时,投标人一端参与交互的人员将均被视为是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投标人不得以不承认交互人员的资格或身份等为借口抵赖推脱,投标人自行承担随意更换人员所导致的一切后果。6.为顺利实现本项目开评标的远程交互,建议投标人配置的硬件设施有:高配置电脑、高速稳定的网络、电源(不间断)、CA锁、音视频设备(话筒、耳麦、高清摄像头、音响)、扫描仪、打印机、传真机、高清视频监控等;建议投标人具备的软件设施有:IE浏览器(版本必须为11及11以上),江苏省互联互通驱动。为保证交互效果,建议投标人选择封闭安静的地点参与远程交互。因投标人自身软硬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后果。7.投标人若对开标现场有异议,可以提交异议书并盖电子签章(友情提醒:有签章的CA锁才能签章,一般情况副锁没有签章)。8投标人作出答复的澄清函件载体与传递方式:纸质扫描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发送到1339495934@qq.com,并联系评标室电话告知。10.5其他内容1.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标进行,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使用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文件后缀名:.HATF),登录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将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后电子投标文件网上未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2.有效投标不足三个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有效投标是否仍具有竞争性进行评审。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有效投标仍具有竞争性的,应当继续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对有效投标是否仍具有竞争性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应当否决全部投标。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论证过程和结果。3.本招标文件采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标准电子招标文件》示范文本格式,与以前淮安地区类似工程招标文件格式和要求略有差别,请各投标人认真阅读,按要求制作投标文件,以免出现被否决投标等情况。4.若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格式与招标文件格式不一致,以招标文件为准,将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以扫描件形式编入电子投标文件中。1.总则1.1招标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1.1.2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工程项目名称:即招标项目所属的工程建设项目,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交货期、交货地点和技术性能指标1.3.1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交货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交货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4技术性能指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的,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包含对制造商的资质要求,对投标人的业绩要求包含对投标设备的业绩要求。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3.5款的规定。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4)与本招标项目其他投标人代理同一个制造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投标;(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6)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7)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8)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9)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10)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1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1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1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14)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被水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的;以及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1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需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18)投标人存在通过资格预审不获取招标文件、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或者中标资格,或者其他违法违规行为造成招标人重新招标的;(19)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1.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投标预备会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9.2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9.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0分包1.10.1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设备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非主体设备外,其他工作不得分包。1.10.2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1.11响应和偏差1.11.1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1.2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技术支持资料及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1.11.3投标文件中应针对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中列明的技术要求提供技术支持资料。技术支持资料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的其他形式为准,不符合前述要求的,视为无技术支持资料,其投标将被否决。1.11.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了可以偏差的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的,偏差应当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偏差范围和最高项数,超出偏差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的投标将被否决。1.11.5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全部偏差,均应在投标文件的商务和技术偏差表中列明,除列明的内容外,视为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供货要求;(6)投标文件格式;(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根据本章第1.9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5款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5款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5款第1项第(1)目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2.3招标文件的修改2.3.1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5款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4招标文件的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3)联合体协议书;(4)投标保证金;(5)商务和技术偏离表;(6)分项报价表;(7)资格审查资料;(8)投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9)技术支持资料;(10)技术服务和质保期限服务计划;(1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3.1.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4)目所指的投标保证金。3.2投标报价3.2.1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分项报价表。3.2.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3.2.3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如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分项报价表”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2.4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投标有效期3.3.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90天。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3.4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境内投标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3.4.3招标人最迟将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还应退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3.5资格审查资料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1.4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及其制造商(适用于代理经销商投标的情形)资格或者资质证书副本和投标材料检验或认证等材料的复印件以及:(1)投标人为企业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2)投标人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应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3.5.2“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设备进场验收证书等的复印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4“正在供货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投标人败诉的设备买卖合同的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项至第3.5.5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3.6备选投标方案3.6.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3.6.2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6.3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设计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3.7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供货期、投标有效期、供货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投标文件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3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投标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电子投标文件加密方法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2现场递交文件密封包装并在封套上标记本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和加盖公章(投标人为联合体形式时,须注明联合体牵头人的名称,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公章)。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投标人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4.2.5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具体规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3.2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公开开标,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准时参加。5.2开标程序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标程序进行开标。5.3开标异议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6.1.3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标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6.3.2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合同授予7.1中标候选人公示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天。7.2评标结果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7.3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7.4定标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中标人。7.5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6履约保证金7.6.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为中标合同金额的10%。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7.6.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6.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7签订合同7.7.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7.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7.7.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8.纪律和监督8.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8.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8.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8.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8.5投诉8.5.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8.5.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第2.4款、第5.3款和第7.2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8.5.1项规定的期限内。9.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表一:招标文件疑问函招标文件疑问函编号:__________________(招标人名称):经过仔细阅读(工程项目名称)(标段名称)合同编号:招标文件后,我方提出以下疑问,请予以答复:1.……2.…………投标人:,(盖单位章)年月日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疑问的适用于本格式,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提出异议的格式自拟,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异议的应载明有效联系方法。附表二:招标文件澄清、修改通知招标文件澄清、修改通知编号:各投标人:经研究,对(工程项目名称)(标段名称)合同编号: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修改:1.……2.…………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盖单位章)___年___月日附件三:开标记录表包含投标人名称、报价、项目负责人、工期(或交货期)、投标保证金、质量要求、最高投标限价(或标底)、计算评标基准价的权重系数等有关内容,以及线下文件的份数和密封情况记录。电子开标记录应当由招标人加盖电子印章,线下文件应当由招标人代表(或代理机构代表)等有关人员签字确认。开标记录均应当由投标人确认(未确认的视为已经确认)。年月日附件四:中标通知书第3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评标办法前附表与评标办法正文不一致的,以前附表为准。----初步评审须知----1.在进入初步评审开始时,对招标人在招标、投标、开标阶段发现疑似被否决投标的情形、交易平台智能辨识功能已经发现投标文件存在疑似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情形,提请评标委员会讨论,经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一致认定作为否决投标处理的,在该投标人的对应初步评审因素中作出不符合标准结论,其余初步评审因素不再进行继续评审,并在《否决投标情况说明表》中说明;未一致认定作为否决投标处理的,在初步评审过程中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确定是否符合标准。2.进入任一个投标文件初步评审界面后,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提出初步评审各因素是否符合评审标准的意见,对各评审因素统计汇总符合标准意见的得票率,所有评审因素符合标准意见的得票率均>50%时,该投标文件由评标委员会作出初步评审合格的结论,有一项评审因素符合标准意见的得票率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评标方法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开标、评标步骤一次性开标的评标方法说明:1、评标前业主代表或代理人员介绍工程概况,选举评标委员会主任,学习评标办法。2、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必要时要求投标人对标书中有关事项以书面形式向评委会予以澄清。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分,推荐中标人选,提出评标报告。2.1.1形式评审标准1.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2.投标文件签字盖章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3(2)项规定3.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授权委托书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4.承诺函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承诺函编制规定已作出全面承诺5.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6.备选投标方案除招标文件明确允许提交备选投标方案外,投标人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7.份数和其他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3(3)项规定8.原件资格要求的部分,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0.1款规定9.投标函与清单两者报价一致10.暗标的要求/2.1.2资格评审标准1.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2.资质证书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3.财务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4.投标设备制造商的资质要求(如有)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5.投标设备的业绩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6.其他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7.联合体投标人不接受联合体8.分包人资格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0.1项规定9.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2.1.3响应性评审标准1.投标报价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款规定2.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3.交货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4.交货地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5.技术性能指标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4项规定6.质量等级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4项规定7.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8.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9.权利义务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1.1项规定和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10.分项报价清单符合第五章设备需求一览表和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款规定11.投标设备及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符合第五章“供货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12.技术支持资料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1.3项规定13.参加开标人员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款规定14.招标人其他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0.2款规定15.允许的偏离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1.4项规定16.最高投标限价之内报价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4项规定17.不低于成本价未被认定低于成本价18.按要求澄清确认未发生不按要求澄清确认事实19.MAC地址、IP地址不同投标人从同一个投标单位或者同一个自然人的互联网协议地址下载招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20.遵纪守法本次招标投标活动中,未发现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违规行为2.1222.1.4否决条否决条款(1)投标文件未经投标单位盖章和单位负责人签字;(2)投标联合体没有提交共同投标协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时,此项不审查;(3)投标人不符合国家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4)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5)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6)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7)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8)投标人原因造成无法解密或解密后无法读取、无法识别的;(9)与资格审查有关的资料,投标人未上传清晰、可辨的扫描件的;(10)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办法3.1.2规定的原则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11)资格评审、形式评审、响应性评审中任意项不符合要求的。2.2.1分值构成详见招标公告7.4款2.2.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详见招标公告特别规定: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确认后,评标基准价不因为质疑、投诉、复审等情形而改变(纠正评标委员会计算错误的除外)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偏差率=(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修正后的报价投标人的报价清单存在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已按照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和补正后,修正了投标报价的,按修正后的报价作为最终投标报价3.2.5投标人最终得分的计算方法由评委会成员对各项评审因素分别赋分。投标人最终得分=各评委会成员技术标赋分值的算术平均值加商务标赋分值。最终得分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其他规定澄清通知启动的告知途径、函件载体与传递方式1.启动的告知途径:电话通知2.评标委员会发出澄清通知的函件载体与传递方式(勾选其一或全选,评标委员会按已经勾选的任意一种进行):纸质载体,传真发送。电子形式,在本交易平台上进行。其他信息化手段:经监督部门和交易中心认可的形式。3.投标人作出答复的函件载体与传递方式,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8款规定。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以后的处理有效投标不足三个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有效投标是否仍具有竞争性进行评审。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有效投标仍具有竞争性的,应当继续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对有效投标是否仍具有竞争性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应当否决全部投标。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论证过程和结果。1.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技术得分高的优先;如果技术得分也相等,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的规定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2.评审标准2.1初步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2.1分值构成(1)商务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技术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2评标基准价计算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4评分标准(1)商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技术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评标程序3.1初步评审3.1.1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差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3)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4)如果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3.2详细评审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1)按本章第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资信业绩部分计算出得分A;(2)按本章第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部分计算出得分B;(3)按本章第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C;3.2.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2.3投标人得分=A+B+C。3.2.4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3.3投标文件的澄清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3.2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4评标结果3.4.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多标段关联项目招标对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具有限制中标规定的,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6.3.2项执行。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附表一:投标文件问题澄清通知投标文件问题澄清通知编号: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补正:1.……2.…………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于年月日时前递交至,(详细地址)或传真至(传真号码)或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交易平台上传,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年月日时前将原件递交至(详细地址)。评标委员会负责人:,(签字)年月日附表二:投标文件问题澄清函投标文件问题澄清函编号:评标委员会:投标文件澄清通知(编号:_______)已收悉,现就有关问题澄清如下:1.……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第4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1.1.1合同1.1.1.1合同文件(或称合同):指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函、商务和技术偏差表、专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供货要求、分项报价表、中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以及其他构成合同组成部分的文件。1.1.1.2合同协议书:指买方和卖方共同签署的合同协议书。1.1.1.3中标通知书:指买方通知卖方中标的函件。1.1.1.4投标函:指由卖方填写并签署的,名为“投标函”的函件。1.1.1.5商务和技术偏差表:指卖方投标文件中的商务和技术偏差表。1.1.1.6供货要求:指合同文件中名为“供货要求”的文件。1.1.1.7中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指卖方投标文件中的投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1.1.1.8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指卖方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1.1.1.9分项报价表:指卖方投标文件中的分项报价表。1.1.1.10其他合同文件:指经合同双方当事人确认构成合同文件的其他文件。1.1.2合同当事人1.1.2.1合同当事人:指买方和(或)卖方。1.1.2.2买方:指与卖方签订合同协议书,购买合同设备和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的当事人,及其合法继承人。1.1.2.3卖方:指与买方签订合同协议书,提供合同设备和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的当事人,及其合法继承人。1.1.3合同价格1.1.3.1签约合同价:是签订合同时合同协议书中写明的合同总金额。1.1.3.2合同价格:指卖方按合同约定履行了全部合同义务后,买方应付给卖方的金额。1.1.4合同设备:指卖方按合同约定应向买方提供的设备、装置、备品、备件、易损易耗件、配套使用的软件或其他辅助电子应用程序及技术资料,或其中任何一部分。1.1.5技术资料:指各种纸质及电子载体的与合同设备的设计、检验、安装、调试、考核、操作、维修以及保养等有关的技术指标、规格、图纸和说明文件。1.1.6安装:指对合同设备进行的组装、连接以及根据需要将合同设备固定在施工场地内一定的位置上,使其就位并与相关设备、工程实现连接。1.1.7调试:指在合同设备安装完成后,对合同设备所进行的调校和测试。1.1.8考核:指在合同设备调试完成后,对合同设备进行的用于确定其是否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的考核。1.1.9验收:指合同设备通过考核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后,买方作出接受合同设备的确认。1.1.10技术服务:指卖方按合同约定,在合同设备验收前,向买方提供的安装、调试服务,或者在由买方负责的安装、调试、考核中对买方进行的技术指导、协助、监督和培训等。1.1.11质量保证期:指合同设备验收后,卖方按合同约定保证合同设备适当、稳定运行,并负责消除合同设备故障的期限。1.1.12质保期服务:指在质量保证期内,卖方向买方提供的合同设备维护服务、咨询服务、技术指导、协助以及对出现故障的合同设备进行修理或更换的服务。1.1.13工程1.1.13.1工程:指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安装运行合同设备的工程。1.1.13.2施工场地(或称工地、施工现场):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工程所在场所。1.1.14天(或称日):除特别指明外,指日历天。合同中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合同约定的期间的最后一天是星期日或者其他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的次日为期间的最后一天。1.1.15月:按照公历月计算。合同中按月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合同约定的期间的最后一天是星期日或者其他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的次日为期间的最后一天。1.1.16书面形式:指合同文件、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1.2语言文字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3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1)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函;(4)商务和技术偏差表;(5)专用合同条款;(6)通用合同条款;(7)供货要求;(8)分项报价表;(9)中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10)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11)其他合同文件。1.4合同的生效及变更1.4.1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和卖方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并加盖单位章后,合同生效。1.4.2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需对合同进行变更,双方应签订书面协议,并经双方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1.5联络1.5.1买卖双方应就合同履行中有关的事项及时进行联络,重要事项应通过书面形式进行联络或确认。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任何联络及相关文件的签署,均应通过专用合同条款指定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进行。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可以书面形式增加或变更指定联系人。1.5.2合同履行中或与合同有关的任何联络,送达到第1.5.1项指定的联系人即视为送达。1.5.3买方可以安排监理等相关人员作为买方人员,与卖方进行联络或参加合同设备的监造(如有)、交货前检验(如有)、开箱检验、安装、调试、考核、验收等,但应按照第1.5.1项的约定事先书面通知卖方。1.6联合体1.6.1卖方为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买方签订合同,并向买方为履行合同承担连带责任。1.6.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未经买方同意,不得修改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中关于联合体成员间权利义务的划分,并不影响或减损联合体各方应就履行合同向买方承担的连带责任。1.6.3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与买方联系,并接受指示,负责组织联合体各成员全面履行合同。除非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牵头人在履行合同中的所有行为均视为已获得联合体各方的授权。买方可将合同价款全部支付给牵头人并视为其已适当履行了付款义务。如牵头人的行为将构成对合同内容的变更,则牵头人须事先获得联合体各方的特别授权。1.7转让未经对方当事人书面同意,合同任何一方均不得转让其在合同项下的权利和(或)义务。2.合同范围卖方应根据供货要求、中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等合同文件的约定向买方提供合同设备、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3.合同价格与支付3.1合同价格3.1.1合同协议书中载明的签约合同价包括卖方为完成合同全部义务应承担的一切成本、费用和支出以及卖方的合理利润。3.1.2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签约合同价为固定价格。3.2合同价款的支付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应通过以下方式和比例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款:3.2.1预付款合同生效后,买方在收到卖方开具的注明应付预付款金额的财务收据正本一份并经审核无误后28日内,向卖方支付签约合同价的10%作为预付款。买方支付预付款后,如卖方未履行合同义务,则买方有权收回预付款;如卖方依约履行了合同义务,则预付款抵作合同价款。3.2.2交货款卖方按合同约定交付全部合同设备后,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下列全部单据并经审核无误后28日内,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格的60%:(1)卖方出具的交货清单正本一份;(2)买方签署的收货清单正本一份;(3)制造商出具的出厂质量合格证正本一份;(4)合同价格100%金额的增值税发票正本一份。3.2.3验收款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设备验收证书或已生效的验收款支付函正本一份并经审核无误后28日内,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格的25%。3.2.4结清款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买方签署的质量保证期届满证书或已生效的结清款支付函正本一份并经审核无误后28日内,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格的5%。如果依照合同第9.1项,卖方应向买方支付费用的,买方有权从结清款中直接扣除该笔费用。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在买方向卖方支付验收款的同时或其后的任何时间内,卖方可在向买方提交买方可接受的金额为合同价格5%的合同结清款保函的前提下,要求买方支付合同结清款,买方不得拒绝。3.3买方扣款的权利当卖方应向买方支付合同项下的违约金或赔偿金时,买方有权从上述任何一笔应付款中予以直接扣除和(或)兑付履约保证金。4.监造及交货前检验4.1监造专用合同条款约定买方对合同设备进行监造的,双方应按本款及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履行。4.1.1在合同设备的制造过程中,买方可派出监造人员,对合同设备的生产制造进行监造,监督合同设备制造、检验等情况。监造的范围、方式等应符合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的约定。4.1.2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买方监造人员可到合同设备及其关键部件的生产制造现场进行监造,卖方应予配合。卖方应免费为买方监造人员提供工作条件及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术资料、检测工具及出入许可等。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监造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由买方承担。4.1.3卖方制订生产制造合同设备的进度计划时,应将买方监造纳入计划安排,并提前通知买方;买方进行监造不应影响合同设备的正常生产。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卖方应提前7日将需要买方监造人员现场监造事项通知买方;如买方监造人员未按通知出席,不影响合同设备及其关键部件的制造或检验,但买方监造人员有权事后了解、查阅、复制相关制造或检验记录。4.1.4买方监造人员在监造中如发现合同设备及其关键部件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则有权提出意见和建议。卖方应采取必要措施消除合同设备的不符,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造成的延误由卖方负责。4.1.5买方监造人员对合同设备的监造,不视为对合同设备质量的确认,不影响卖方交货后买方依照合同约定对合同设备提出质量异议和(或)退货的权利,也不免除卖方依照合同约定对合同设备所应承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4.2交货前检验专用合同条款约定买方参与交货前检验的,双方应按本款及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履行。4.2.1合同设备交货前,卖方应会同买方代表根据合同约定对合同设备进行交货前检验并出具交货前检验记录,有关费用由卖方承担。卖方应免费为买方代表提供工作条件及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术资料、检测工具及出入许可等。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代表的交通、食宿费用由买方承担。4.2.2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卖方应提前7日将需要买方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 水泵电机设备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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