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建设招标公告(徐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共事业管理服务中心2026)
徐州高新区医院建设项目【招标文件提前公示】
徐州高新区医院建设项目
发布日期:2026年04月03日
项目名称
徐州高新区医院建设项目
招标人名称
徐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共事业管理服务中心
投资估算
18000.0
监管单位
徐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共事业管理服务中心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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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高新区医院设计招标文件-4.3公示.pdf
徐州高新区医院建设项目一期工程设计招标文件标段编号:招标人:徐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共事业管理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博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编制人(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二〇二六年四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须知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五章发包人要求(设计任务书)第六章设计有关资料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一、投标函投标函附录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三、授权委托书四、投标人基本情况表五、项目负责人简历表六、投标人近年来完成与该项目类似工程设计情况表七、设计项目负责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八、拟投入项目设计人员汇总表九、服务保证(保证设计质量、进度,服务承诺)十、其他(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资料)十一、投标承诺书十二、联合体协议书(如有)十三、联合体牵头人授权委托书(如有)十四、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书十五、投标诚信承诺书第一章招标公告徐州高新区医院建设项目一期工程设计招标公告(资格后审)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徐州高新区医院建设项目已由徐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以徐高审【2024】4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徐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共事业管理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徐州高新区医院建设项目一期工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2.1.1建设地点:徐州高新区,位于欣欣路南侧,长兴路东侧。2.1.2建设规模:占地面积41200平方米,规划建筑面积约10.87万平方米。该项目分期建设,一期为既有建筑改造和新建结合,其中既有建筑1#门诊病房楼面积约23500平方米,新建建筑2#门诊楼、3#医技楼面积约6800平方米(含400平方米地下室)。2.1.3合同估算价:合同估算价:147.186万元。2.1.4工期要求: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后且施工图设计应在方案、初步设计通过规划及相关批部门审批后60日历天,按招标人要求完成设计任务,各项施工图设计提交时间详见详见设计任务书。2.1.5设计质量标准:合格,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符合国家和地方设计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委托方有关技术要求,确保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满足相应专业的施工需求。2.2招标范围:(1)完成项目的地质勘察,并提供勘察报告;(2)本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已另行委托,本次招标仅为施工图招标,施工图设计应在方案、初步设计通过规划及相关批部门审批后进行,包含建筑、结构、给排水(含红外线接驳)、消防、电气、暖通空调、建筑三网及智能化(包含医院智能化方案)、建筑防雷、建筑室内装饰、建筑外立面装饰、亮化、室外附属(含雨污水、室外道路、大门、门卫室、围墙、综合管网等)、景观绿化、绿色建筑、太阳能、燃气、医用气体、透析、纯水、医技防护、标识系统(含医院内部道路)、人防(若有)、食堂、医疗用水净化污水处理、手术室专项、医用垃圾处理、室外水池及管沟等构筑6800物、室外总图等医疗卫生涉及建筑设计内容的专项设计),施工图设计需满足招标人使用要求,并满足相关施工图设计规范深度要求;(3)完成新建建筑、既有建筑物改造施工图审查(此审查包含消防、精装修工程、幕墙工程等专业的专项审查及审查费用缴纳);(4)本项目既有建筑物局部构件强度不足,投标人需针对上述情况出具加固施工图,图纸需经专家论证或审图机构审查(含审查费用缴纳),具备施工条件;(5)既有建筑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项目已于2013年1月竣工验收,既有建筑物加固改造后设计使用年限应满足现行规范要求。既有建筑物原抗震设防类别为丙类,抗震等级为三级,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根据《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2008)第4.0.3条,医疗用房的抗震设防类别应划为乙类,即按提高一度的要求加强抗震措施。结构专业需按现行规范标准,根据抗震鉴定报告、结构鉴定报告及改造后的使用功能,对结构进行整体计算及全面加固改造,其结构施工图需经专家论证或审图机构审查(含审查费用缴纳),具备施工条件;(6)配合业主进行专项报审(报建、消防、抗震等)等施工图设计、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咨询、变更、驻场服务、竣工验收等全过程服务、技术交底、施工过程中重大问题的处理、必要的现场技术指导及有关行业规定必须承担的工作范围。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应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当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或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不得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2)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3.3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3.4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3.5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3.6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设计质量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3.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8.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3.8.2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3.9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如为联合体投标,包括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3.10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应提供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报告(如为联合体投标,包括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1)信用服务机构需在江苏省信用服务机构管理系统中申报信息,并在“信用徐州”或“信用江苏”网站公示(“信用徐州”公示地址:https://www.xuzhoucredit.gov.cn/xyfw/index.html)。(2)信用报告需在“信用徐州”或“信用江苏”网站进行公示(“信用徐州”公示地址:https://www.xuzhoucredit.gov.cn/thirdreport/show_list)。(3)投标人应在投标前告知信用服务机构信用报告使用地,并督促信用服务机构及时在相应网站公示报告,若因未及时公示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部门为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电话:0516-83701244、0516-83755971)。3.11本项目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包括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录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http://49.77.204.17:7082//jsztk/#/login?redirect=%2F)”。4.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月日至2026年月日时分;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221.229.205.226:8000/tpbidder)”获取;4.3投标人自主选择任意一种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制作投标文件,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生成投标文件时需支付工具使用费,收费标准见“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221.229.205.226:8000/tpbidder)”中“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下载”栏。5.投标截止时间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月日时分。5.2逾期上传或未上传到“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5.3本次开标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投标人登录徐州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http://221.229.211.51:8090/BidOpeningNew)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模块后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参与开标、解密,未在招标文件约定时间内解密的投标人视为放弃投标。在开标过程如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客服电话,电话为:4009980000。6.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7.评标方法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3分值构成(总分100分)以投标报价、技术标和商务标为评审因素(一)经济标-投标报价:10分(二)技术标-设计文件:71分2.3分值构成(总分100分)(三)商务标-商务部分:19分2.3.1经济标投标报价(10分)投标报价中的评标基准价以有效投标文件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为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10分,相对评标基准价每高1%的所扣分值为0.1分,每低1%的所扣分值为0.2分,偏离不足1%的,正负偏差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2.3.2技术标技术部分(71分)设计说明书(12分)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理解充分、理解深刻、分析准确、构思新颖。2.设计各项指标满足任务书及方案设计要点并科学、合理。结构加固与抗震加固方案及施工图纸合理行、完整性、可行性(15分)1.针对本项目结构加固及抗震加固方案提出合理化建议,并提供加固图纸。2.针对专家论证和审图机构审查可能提出的问题有预判和对策。确保各专业施工图有效衔接的保证措施(10分)1、针对项目专业较多的特点,就各专业交叉设计的准确性、完整性、协调性提出对策及保证措施。2、针对医疗设备安装进场安装的时序对施工图调整的影响提出具体措施。针对本项目施工图设计的重难点进行分析并提出解决措施(8)投标人根据规划方案及初设文件就项目施工图设计的重难点进行分析,并提出科学、合理的解决措施。设计进度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6)设计进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针对本项目的设计工期有完整的设计计划及保证措施,确保设计成果如期交付。设计质量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14分)质量标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明确质量目标,项目整体及分项工程有完整的设计质量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各专业的有机衔接:对可能出现的质量偏差有监控及应对措施等。服务措施(6分)设计期间、工程施工期间及竣工验收等各阶段服务措施。评分标准:(1)以上某项内容详细具体、科学合理、措施可靠,组织严谨、针对性强,内容完整的,可得该项分值的90%以上;(2)以上某项内容较好、针对性较强的,可得该项分值的80%-90%;(3)以上某项内容一般、基本可行的,可得该项分值的70%-80%;(4)以上某项无具体内容的,该项不得分。(5)投标文件的技术标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除被评标委员会认定存在重大偏差外,投标文件的技术标部分得分不应低于70%。(如出现此情况,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应统一认定并作出说明。)技术标部分各项内容评审,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独立打分,评委所打投标人之间同项分值相差过大的,评委应说明评审及打分理由。注:技术标采用暗标。暗标编制要求为:设计内容、文字均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图案以及与本次招投标无关的标识。2.3.3商务标投标人业绩(6分)投标人自2021年4月1日(含)以来,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设计费金额大于等于110万元的公共建筑设计(不含住宅小区、工业厂房),以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直接发包项目以设计合同)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金额以设计合同为准。类似工程业绩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http://49.77.204.17:7082//jsztk/#/login?redirect=%2F)中链接的业绩为准,每个得2分,本项最高得6分。证明材料: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在“投标人及建造师业绩公示一览表”中勾选。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业绩(6分)投标人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自2021年4月1日(含)以来,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设计费金额大于等于110万元的公共建筑设计(不含住宅小区、工业厂房),以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直接发包项目以设计合同)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金额以设计合同为准。类似工程业绩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http://49.77.204.17:7082//jsztk/#/login?redirect=%2F)中链接的业绩为准,每个得6分,本项最高得6分。证明材料:合同内注明项目负责人。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在“投标人及建造师业绩公示一览表”中勾选。注:项目负责人业绩和企业业绩可以同时得分。项目组织机构和人员配备(7分)拟选派的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并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含)以上职称的得1分;拟选派的建筑专业负责人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并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得1分;拟选派的结构专业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并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得1分;拟选派的给排水专业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并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得1分;拟选派的暖通专业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并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得1分;拟选派的电气专业负责人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并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得1分;拟选派的装饰装修专业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注:1)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上述证书和投标人在开标截止时间前连续六个月内(不含开标当月)项目组人员缴纳社保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提交的注册执业证书中聘用企业名称必须与投标人企业名称一致。2)同一专业(以注册专业为准)仅能配备一位专业负责人且不能兼任其他专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上述材料原件扫描件在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模块中上传。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zwb.xz.gov.cn)上发布。9.其他9.1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9.2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在开标过程如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客服电话,电话为:4009980000。10.联系方式10.1招标主体招标人:徐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共事业管理服务中心地址:徐州市铜山新区北京路13-3号联系人:许强电话:0516-83535502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博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徐州市云龙区淮海文博园16号楼联系人:黄棣电话:0516-8574359910.2相关部门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徐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电话:0516-8353533210.3异议渠道异议和投诉执行苏建规字〔2016〕4号文,在“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提出,不接受纸质异议和投诉。2026年月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名称:徐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共事业管理服务中心地址:徐州市铜山新区北京路13-3号联系人:许强电话:0516-83535502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江苏博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徐州市云龙区淮海文博园16号楼联系人:黄棣电话:0516-857435991.1.4招标项目及标段名称项目名称:徐州高新区医院建设项目标段名称:徐州高新区医院建设项目一期工程设计1.1.5建设地点徐州高新区,位于欣欣路南侧,长兴路东侧。1.2.1资金来源财政拨款1.2.2出资比例100%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2.4合同价款支付方式见设计合同部分1.3.1招标范围(1)完成项目的地质勘察,并提供勘察报告;(2)本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已另行委托,本次招标仅为施工图招标,施工图设计应在方案、初步设计通过规划及相关批部门审批后进行,包含建筑、结构、给排水(含红外线接驳)、消防、电气、暖通空调、建筑三网及智能化(包含医院智能化方案)、建筑防雷、建筑室内装饰、建筑外立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3.1招标范围面装饰、亮化、室外附属(含雨污水、室外道路、大门、门卫室、围墙、综合管网等)、景观绿化、绿色建筑、太阳能、燃气、医用气体、透析、纯水、医技防护、标识系统(含医院内部道路)、人防(若有)、食堂、医疗用水净化污水处理、手术室专项、医用垃圾处理、室外水池及管沟等构筑物、室外总图等医疗卫生涉及建筑设计内容的专项设计),施工图设计需满足招标人使用要求,并满足相关施工图设计规范深度要求;(3)完成新建建筑、既有建筑物改造施工图审查(此审查包含消防、精装修工程、幕墙工程等专业的专项审查及审查费用缴纳);(4)本项目既有建筑物局部构件强度不足,投标人需针对上述情况出具加固施工图,图纸需经专家论证或审图机构审查(含审查费用缴纳),具备施工条件;(5)既有建筑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项目已于2013年1月竣工验收,既有建筑物加固改造后设计使用年限应满足现行规范要求。既有建筑物原抗震设防类别为丙类,抗震等级为三级,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根据《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2008)第4.0.3条,医疗用房的抗震设防类别应划为乙类,即按提高一度的要求加强抗震措施。结构专业需按现行规范标准,根据抗震鉴定报告、结构鉴定报告及改造后的使用功能,对结构进行整体计算及全面加固改造,其结构施工图需经专家论证或审图机构审查(含审查费用缴纳),具备施工条件;(6)配合业主进行专项报审(报建、消防、抗震等)等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施工图设计、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咨询、变更、驻场服务、竣工验收等全过程服务、技术交底、施工过程中重大问题的处理、必要的现场技术指导及有关行业规定必须承担的工作范围。1.3.2设计工期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后且施工图设计应在方案、初步设计通过规划及相关批部门审批后60日历天,按招标人要求完成设计任务,各项施工图设计提交时间详见详见设计任务书。1.3.3质量要求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符合国家和地方设计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委托方有关技术要求,确保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满足相应专业的施工需求。1.4.1投标人资格要求见招标公告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1.5.2费用承担和设计成果补偿标准不补偿1.9.1踏勘现场投标人自行踏勘,费用自理。1.10分包建筑主体设计不允许分包,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专项(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将分包单位资质、设计人员报招标人审核,经招标人书面同意后方可分包。1.11偏离不允许2.1.1(5)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技术标准和要求、设计任务书、澄清答疑(如有)等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6年月日17时00分2.2.2招标文件澄清发布时间2026年月日17时00分2.4最高投标限价金额:147.186万元,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为无效标书。3.1.1构成投标文件的材料投标文件的组成: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JSTF格式)上传至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3.1.1构成投标文件的材料第一部分技术标(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评标办法要求编制,并通过系统“大附件”模块上传)):☑设计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设计说明书;●结构加固与抗震加固方案的合理化建议;●确保各专业施工图有效衔接的保证措施;●针对本项目施工图设计的重难点进行分析并提出解决措施;●设计进度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设计质量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服务措施。第二部分资格审查部分、商务标、经济标(网上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组成):(1)资格审查部分☑企业营业执照;(如为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企业资质证书;(如为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项目负责人注册执业资格证书;☑投标保证金证明;☑企业信用报告(如为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及评审需要,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2)商务标☑投标人业绩;☑拟选派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项目组织机构和人员配备;☑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投标人基本情况表;☑项目负责人简历表;☑拟投入项目设计人员汇总表;☑投标人类似工程设计业绩一览表(格式自拟);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投标承诺书;☑联合体协议(如有);☑联合体牵头人授权委托书(如有);☑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及评审需要,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3)经济标☑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需从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中获取的材料(有效期内,投标文件“投标人及建造师(建筑师)业绩公示一览表”中勾选):☑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注册执业资格证书;☑投标人类似业绩。☑拟选派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需提供扫描件的材料(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模块内):☑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如在交易系统中使用电子投标保函,则无须提供);☑企业信用报告(如为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投标承诺书;☑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书;☑诚信承诺书;☑资格审查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需提供扫描件的材料(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模块内):☑商务标评标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注:本招标文件里的投标函和授权委托书与系统上的投标函和授权委托书如格式不一致均为有效格式,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格式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保证金”模块。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3.2.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3.3.1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日后90日历天3.4.1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网银转账(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银行保函、信用承诺、保险保单、担保保函。投标人应在招标人已选择的缴纳方式中任意选择一种方式缴纳。(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贰万玖仟元整收款人:徐州市铜山区工程建设服务中心开户行:徐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路支行开户账号:注:如为联合体,投标保证金由牵头方提供。投标人采用银行电汇、网银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转账至上述账户,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3)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必须将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的数据文件(彩色电子扫描件)通过投标工具软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电子投标文件一并上传至交易系统。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必须按照标段提交,即“一标段一银行保函(或保险保单或担保保函)”。银行保函要求如下:投标保函(保单)的受益人(被保险人)为招标人。投标保函(保单)按照“一标段一保函(保单)”的原则。投标保函(保单)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办理。投标人开具的投标保函(保单)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徐州市铜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招标人在评标清标阶段开通评标系统账号,招标人自主验证投标人提供的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并将验证结果书面告知评标委员会。(4)投标人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电子交易系统内签章生成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并上传至投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3.4.1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标文件“投标保证金模块”。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的,按未提交投标保证金处理。投标人在江苏省内参加的建设工程、水利工程、交通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中,以信用承诺方式(出具信用承诺书)进行投标担保的,如投标人未履行信用承诺,将会被招标人列为失信单位(列入失信行为记录),同时投标人失信行为信息将会被推送至江苏省公共资源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当投标人已被记录失信行为,在下载招标文件或进行投标时,系统会依据江苏省公共资源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共享信息给出相关提示“在xxxx项目中,贵单位已被招标人(招标代理)列为失信单位,暂时只能通过现金方式缴纳保证金,如需解除限制,请联系招标人或相关代理单位!”。已列入失信单位的投标人采用信用承诺方式(出具信用承诺书)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视其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5)当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变更时,请及时在相应业务系统中变更信息,保证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一致性。(6)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人法人单位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3.5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3.6.5技术标暗标编制要求采用暗标。暗标编制要求为:设计内容、文字均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图案以及与本次招投标无关的标识。3.6.6其他编制要求1、见本须知前附表第3.1.1条和招标文件其他相关要求;2、本项目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录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http://49.77.204.17:7082//jsztk/#/login?redirect=%2F)”。4.2.1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月日时分投标人所有投标文件均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4.2.3递交投标文件方式电子投标文件:1、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JSTF格式)上传至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221.229.205.226:8000/tpbidder)2、投标文件上传完毕后,投标人可通过网上招投标系统获取已递交投标文件的回执单,作为已递交投标文件的证明。3、投标人未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221.229.205.226:8000/tpbidder),视为放弃其投标,网上招投标系统故障除外。4、U盘形式提供的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nJSTF格式)、U盘形式提供的技术标(设计文件),分别密封后,于2026年月日9:00-9:30之间递交至徐州市铜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地址:铜山区长江西路9-1号科技创业大厦B座),并在标书签收登记表上签到。无论任何原因导致资料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并完成签到的,视为放弃其投标。联系人:黄棣联系电话:138144230255.1.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本次开标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投标人自行选择任意地点参加远程开标会议。需登录入徐州市不见面交易系统(http://221.229.211.51:8090/BidOpeningNew)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未在系统约定时间内解密的投标人视为放弃投标。5.1.2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代表开标全过程中,各投标人参与远程交互的授权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应始终为同一个人,中途不得更换,在废标、澄清、提疑、传送文件等特殊情况下需要交互时,投标人一端参与交互的人员将均被视为是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5.2.1开标程序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投标人名称及电子标书上传情况;3、投标人解密其投标文件;4、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解密并导入投标文件;5、开标结束。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5.2.1开标程序根据《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活动异议与投诉处理实施办法》第九条:异议人对涉及开标事项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做出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5.2.2解密时间自开标后30分钟内,非投标人原因解密时间顺延。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7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评标专家采取从《江苏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6.3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3人。7.3.1履约保证金不需要8.5.1异议提出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异议提出截止时间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评标/定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定标/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首先通过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221.229.205.226:8000/tpbidder)向招标人提出,否则不予受理。招标人通过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221.229.205.226:8000/tpbidder)予以答复。8.5.2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徐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516—83535332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目录和页码投标文件必须编制目录和页码,并保证目录和页码的一致性。评标委员会不承担因目录页码编制错误无法找到相关投标内容的责任。10.2知识产权1、授予合同后,中标设计的发表权、展览权、使用权归招标人所有,中标人只享有署名权、专利权。2、中标人的知识产权应无条件同意招标人在正规场合下使用,否则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退还已支付的费用,招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0.2知识产权标人因此受到损害的,有权要求中标人予以赔偿,如果招标人、中标人使用未中标方案作为本项目实施方案,招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向提交设计的投标人付给使用费后,该设计的发表权、展览权、使用权归招标人和中标人共有。3、除特殊情况外,招标人有权在工程建设中根据需要对选定的实施设计进行调整和修改。4、投标人保证投标文件及资料均未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否则必须承担全部责任。若投标人使用了他人的专利、专有技术,涉及的费用由投标人负责。5、中标人未经招标人许可,不得将中标设计成果整体用于其他相同或类似项目的投标和设计(专利权除外)。10.3设计深度要求1、达到设计任务书要求,满足施工要求并符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年版)和江苏省现行规定。2、当出现功能及系统设计不完善等问题或业主提出特殊要求时,必须修改完善、提交修改图纸或方案,并加盖公章。10.4异议和投诉执行苏建规字【2016】4号文和苏建规字【2025】12号文,在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221.229.205.226:8000/tpbidder)提出,不接受纸质异议和投诉。10.5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通过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221.229.205.226:8000/tpbidder)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10.6招标人收到潜在投标人报送的有关要求答疑文件后,进行归纳汇总,编制答疑纪要,通过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221.229.205.226:8000/tpbidder)对潜在投标人给予明确回复。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10.7本工程招标代理费按照2025年7月下发的《徐州市市级政府投资项目其他费用预算指南》收费标准计取,由中标单位代为支付,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此项费用含在投标报价中并不单独列支,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考虑到投标报价中。10.8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按照《关于优化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苏发改收费发【2023】851号)文件执行。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0.9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中标人应按招标人的要求提供胶装书面投标文件一正一副;一律用A4纸打印盖章并胶装成册;提供电子设计图纸投标文件(nJSTF格式)U盘壹份。10.10按照《江苏省招标投标条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视为相互串通投标的情形;(2)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由同一台电子设备编制、打包、加密或者上传;(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投标人的电子设备打印、复印;(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用同一个预算编制软件密码锁制作或者出自同一投标人的电子文档;(5)不同投标人从同一个投标单位或者同一个自然人的互联网协议地址下载招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虽然经由投标人自己的基本账户转出,但所需资金来自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7)参加投标活动的人员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在职人员。10.11因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故特别说明如下:(1)远程开标项目的时间均以国家授时中心发布的时间为准。(2)本项目招投标文件均用专用招投标工具制作,并通过网上招投标平台完成招投标过程。投标人投标文件的编制和提交,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如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将可能导致废标,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投标人未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徐州市网上招投标系统,视为放弃其投标,网上招投标系统故障除外。投标人如对正确使用招投标专用工具软件有疑问的,请尽早和软件公司联系(客服电话:4009980000),软件公司会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3)投标人通过网上招投标平台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为评标依据,投标人使用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生成两个文件,一个是加密(JSTF格式)投标文件,用于上传到徐州市网上招投标系统;另一个即为不加密(NJSTF格式)投标文件,存储到空白U盘上作为后期中标备用投标文件,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徐州市不见面交易系统(http://221.229.211.51:8090/BidOpeningNew)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徐州市不见面交易系统(http://221.229.211.51:8090/BidOpeningNew)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等活动。(4)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招标人提前进入徐州市不见面交易系统,播放测试音频,各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提前进入徐州市不见面交易系统(登录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找到“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http://221.229.211.51:8090/BidOpeningNew),找到“网上开标”模块,根据操作手册(请在徐州市网上招投标系统下载)进入相应标段的开标会议区)收听观看实时音视频交互效果并及时在讨论组中反馈,未按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加入开标会议区并完成CA锁登录操作的或未能在开标会议区内全程参与交互的,视为放弃交互和放弃对开评标全过程提疑的权利,投标人将无法看到解密指令、废标及澄清、唱标、评审情况,并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5)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招标人将在系统内公布投标人名单,然后通过开标会议区发出投标文件解密指令,投标人在各自地点按规定时间自行实施远程解密,并在系统显示的30分钟解密倒计时时间内完成。评标过程中核验投标保证金递交情况。因投标人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系统内投标文件将被退回;因招标人原因或网上招投标平台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友情提醒:若投标人已领取副锁(含多把副锁),请注意正副锁的使用差别)。(6)开标全过程中,各投标人参与远程交互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应始终为同一人,中途不得更换,在废标、澄清、提疑、传送文件等特殊情况下需要交互时,投标人一端参与交互的人员将均被视为是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人,投标人不得以不承认交互人员资格或身份等为借口抵赖推脱,投标人自行承担随意更换人员所导致的一切后果。(7)为顺利实现本项目开评标的远程交互,建议投标人配置的硬件设施有高配置电脑、高速稳定的网络、电源(不间断)、CA锁、音视频设备(话筒、耳麦、高清摄像头、音响)、扫描仪、打印机、传真机、高清视频监控等;建议投标人具备的软件设施有:IE浏览器(版本必须为11及11以上),江苏互联互通驱动2.0版本。为保证交互效果,建议投标人选择封闭安静的地点参与远程交互。因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投标人自身软件硬件设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8)远程开标前,投标人务必在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221.229.205.226:8000/tpbidder)投标阶段-上传投标文件-上传操作-模拟解密,验证本机远程自助解密环境。投标人须知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设计进行招标。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本招标项目及标段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4本招标项目的工程款支付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本标段的要求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格要求,见招标公告。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施工资质和施工能力;(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4)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5)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1.5费用承担1.5.1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5.2费用承担和设计成果补偿标准:不补偿。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投标人根据需要自行踏勘项目现场。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10分包建筑主体设计不允许分包。1.11偏离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1.12知识产权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1.13同义词语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和“工程量清单”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2.1.1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技术标准和要求、设计任务书、澄清答疑(如有);(6)投标文件格式;(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2.1.2根据本章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内容前后相互矛盾时,以发布时间在后的文件为准。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投标人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通过“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221.229.205.226:8000/tpbidder)”提交,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投标人不在澄清期限内提出,招标人有权不予答复。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时间前通过“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221.229.205.226:8000/tpbidder)”发给所有投标人,但招标人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2.2.3澄清文件按本章第2.2.2款规定发出之时起,视为投标人已收到该澄清文件。投标人未及时通过“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221.229.205.226:8000/tpbidder)”查阅招标文件的澄清,或未按照澄清后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3招标文件的修改2.3.1招标文件发布后,招标人确需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的,招标人将通过“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221.229.205.226:8000/tpbidder)”发给所有投标人。2.3.2修改文件按本章第2.3.1款规定发出之时起,视为投标人已收到该修改文件。投标人未及时通过“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221.229.205.226:8000/tpbidder)”查阅招标文件的修改,或未按照修改后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4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是招标人根据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计价依据和办法,以及本招标文件和招标工程量清单,结合工程具体情况编制的本次招标工程的最高投标限价。本工程最高投标限价金额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最高投标限价文件随本项目招标文件在“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221.229.205.226:8000/tpbidder)”同步发布。招标人确需对已发布的最高投标限价进行修改的,将通过“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221.229.205.226:8000/tpbidder)”发给所有投标人。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组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2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有规定格式要求的,投标人应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并按要求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3.1.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1)中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3.2投标报价3.2.1工程设计项目的合同价格形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2投标人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投标报价。3.2.3投标人应充分了解施工场地的位置、周边环境、道路、装卸、保管、安装限制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投标人根据投标设计,结合市场情况进行投标报价。3.2.4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3.2.5本项目合同价格形式见投标须知前附表,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充分考虑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所列合同价格风险。3.2.6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投标有效期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将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无效。3.4.3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退还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3)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4)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3.5备选投标方案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6投标文件的编制3.6.1投标文件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自行增加,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6.2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221.229.205.226:8000/tpbidder)”可接受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编制、签章和加密,并在投标截止期前上传至“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221.229.205.226:8000/tpbidder)”中。3.6.3投标文件中涉及从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的材料见本章第3.1.1项,投标人应在相应章节中建立相应链接(点击后可自动进入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查看相应原件彩色扫描件,并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对已在投标文件中链接的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材料进行更新的,投标文件须重新链接获取相应信息。投标人有义务核查投标文件中相应链接,以及从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扫描件的有效性和真实性,如存在扫描件无效、不清晰、不完整或链接无效等情形的,投标人应及时更新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相关材料,并重新链接获取相应信息。未按本项要求从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的材料,在评标时该材料不予认可。3.6.4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6.5设计文件暗标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6.6补充内容:投标文件编制的其它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投标备份文件3.7.1投标备份文件是指投标人用专用工具编制的、与上传的投标文件一致的不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3.7.2投标备份文件应当存储于U盘等移动存储介质中。3.7.3投标备份文件在出现本章第5.3.1项规定的特殊情况时使用。3.7.4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不要求提供备份文件。4投标4.1投标备份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投标备份文件应放入封袋内,并在封袋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4.1.2投标备份文件的封袋上应标明招标人名称、标段名称。4.1.3未按本章第4.1.1项要求密封的,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备份文件。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向“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221.229.205.226:8000/tpbidder)”递交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4.2.2因“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221.229.205.226:8000/tpbidder)”故障导致开标活动无法正常进行时,招标人将使用“投标备份文件”继续进行开标活动,投标人未提交投标备份文件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和损失由投标人自负。4.2.3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4逾期上传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4.2.5通过“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221.229.205.226:8000/tpbidder)”中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数字证书认证并加密,未按要求加密和数字证书认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5开标5.1开标时间、地点和投标人参会代表5.1.1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5.1.2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代表的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2开标程序5.2.1开标程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2.2每个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在线解密),解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将在开标会议上当众进行数据导入。5.3特殊情况处理5.3.1因“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故障,开标活动无法正常进行时,招标人将使用“投标备份文件”继续进行开标活动。“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故障是指非投标人原因造成所有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均无法解密的情形。部分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不适用该条款。5.3.2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完成解密的,该投标将被拒绝。5.3.2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投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6.4评标结果公示6.4.1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在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发布评标结果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日。6.4.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招标人拒不答复的,投标人可按照本章第8.5条的规定程序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7合同授予7.1定标方式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中标通知及中标结果公告评标结果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投诉的,招标人应在5日内按规定的格式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按规定的格式在“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发出中标结果公告,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3履约保证金7.3.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要求。7.3.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签订合同7.4.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投标有效期内以及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中标人,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7.4.2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7.4.3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同时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8纪律和监督8.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8.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8.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8.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8.5异议与投诉8.5.1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使用徐州市不见面交易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8.5.2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十日内向“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明确的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就第8.5.1项规定事项提出投诉的,应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9解释权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10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招标人补充的具体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清标标准和评标入围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1.1清标标准(1)对投标报价进行算术性校核;(采用综合评估法两阶段评审的标段,该项内容在第二阶段报价解密后、评标开始前进行)(2)以评标标准和方法为依据,列出投标文件相对于招标文件的所有偏差,并进行归类汇总;(3)核实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在建工程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4)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认为投标人的投标价有可能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工程内容,提请评标委员会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1.2评标入围条件投标文件存在所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1、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2、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3、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4、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2.1.3评标入围方法和数量1.评标入围方法:方法一(即全部入围)。2.评标入围方法具体细则见附件A。3.特殊情况下入围调整方式:当出现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以及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情形的,除出现当事人应当入围而评标委员会否决了其入围因素外,评标入围结果不重新确定。初步评审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2.1形式性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投标函签字盖章有法定代表人的电子签章并加盖法人电子印章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暗标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2.2.2资格评审标准营业执照有效期内投标文件“投标人及建造师(建筑师)业绩公示一览表”中勾选资质证书有效期内符合招标公告要求投标文件“投标人及建造师(建筑师)业绩公示一览表”中勾选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符合招标公告要求投标文件“投标人及建造师(建筑师)业绩公示一览表”中勾选企业信用报告符合招标公告要求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模块内拟派工程项目负责人业绩符合招标公告要求投标文件“投标人及建造师(建筑师)业绩公示一览表”中勾选联合惩戒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公布的信息为准其他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的其他要求2.2.3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工期投标函中载明的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设计质量投标函中载明的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投标有效期投标函附录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投标报价未超过设计费限额权利义务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权利义务详细评审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3分值构成(总分100分)以投标报价、技术标和商务标为评审因素(一)经济标-投标报价:10分(二)技术标-设计文件:71分(三)商务标-商务部分:19分2.3评分细则如下表:2.3.1经济标投标报价(10分)投标报价中的评标基准价以有效投标文件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为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10分,相对评标基准价每高1%的所扣分值为0.1分,每低1%的所扣分值为0.2分,偏离不足1%的,正负偏差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2.3.2技术标技术部分(71分)设计说明书(12分)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理解充分、理解深刻、分析准确、构思新颖。2.设计各项指标满足任务书及方案设计要点并科学、合理。结构加固与抗震加固方案及施工图纸合理行、完整性、可行性(15分)1.针对本项目结构加固及抗震加固方案提出合理化建议,并提供结构加固图纸。2.针对专家论证和审图机构审查可能提出的问题有预判和对策。确保各专业施工图有效衔接的保证措施(10分)3、针对项目专业较多的特点,就各专业交叉设计的准确性、完整性、协调性提出对策及保证措施。4、针对医疗设备安装就施工图出具专项配合。3、附属设施设计是否合理,采用的形式是否安全、经济、美观。针对本项目施工图设计的重难点进行分析并提出解决措施(8)投标人根据规划方案及初设文件就项目施工图设计的重难点进行分析,并提出科学、合理的解决措施。设计进度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6)设计进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针对本项目的设计工期有完整的设计计划及保证措施,确保设计成果如期交付。设计质量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14分)质量标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明确质量目标,项目整体及分项工程有完整的设计质量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各专业的有机衔接:对可能出现的质量偏差有监控及应对措施等。服务措施(6分)设计期间、工程施工期间及竣工验收等各阶段服务措施。评分标准:(1)以上某项内容详细具体、科学合理、措施可靠,组织严谨、针对性强,内容完整的,可得该项分值的90%以上;(2)以上某项内容较好、针对性较强的,可得该项分值的80%-90%;(3)以上某项内容一般、基本可行的,可得该项分值的70%-80%;(4)以上某项无具体内容的,该项不得分。(5)投标文件的技术标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除被评标委员会认定存在重大偏差外,投标文件的技术标部分得分不应低于70%。(如出现此情况,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应统一认定并作出说明。)技术标部分各项内容评审,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独立打分,评委所打投标人之间同项分值相差过大的,评委应说明评审及打分理由。注:技术标采用暗标。暗标编制要求为:设计内容、文字均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图案以及与本次招投标无关的标识。2.3.3商务标投标人业绩(6分)投标人自2021年4月1日(含)以来,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设计费金额大于等于110万元的公共建筑设计(不含住宅小区、工业厂房),以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直接发包项目以设计合同)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金额以设计合同为准。类似工程业绩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http://49.77.204.17:7082//jsztk/#/login?redirect=%2F)中链接的业绩为准,每个得2分,本项最高得6分。证明材料: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在“投标人及建造师业绩公示一览表”中勾选。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业绩(6分)投标人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自2021年4月1日(含)以来,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设计费金额大于等于110万元的公共建筑设计(不含住宅小区、工业厂房),以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直接发包项目以设计合同)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金额以设计合同为准。类似工程业绩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http://49.77.204.17:7082//jsztk/#/login?redirect=%2F)中链接的业绩为准,每个得6分,本项最高得6分。证明材料:合同内注明项目负责人。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在“投标人及建造师业绩公示一览表”中勾选。注:项目负责人业绩和企业业绩可以同时得分。项目组织机构和人员配备(7分)拟选派的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并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含)以上职称的得1分;拟选派的建筑专业负责人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并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得1分;拟选派的结构专业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并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得1分;拟选派的给排水专业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并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得1分;拟选派的暖通专业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并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得1分;拟选派的电气专业负责人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并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得1分;拟选派的装饰装修专业负责人具有中级工程师(含)以上职称的得1分;注:1)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上述证书和投标人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不含开标当月)任意1个月为项目组人员缴纳社保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因退休人员(包括提前退休人员)无法提供社保证明,投标人可以提供身份证、退休证及投标人聘用合同原件扫描件。提交的注册执业证书中聘用企业名称必须与投标人企业名称一致。2)同一专业(以注册专业为准)仅能配备一位专业负责人且不能兼任其他专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上述材料原件扫描件在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模块中上传。1.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技术标得分高的优先。2.评审标准2.1评标入围2.1.1清标标准2.1.2投标文件存在评标办法前附表评标入围所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2.1.3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载明的评标入围方法确定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入围投标2.2初步评审标准2.2.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3详细评审2.3.1经济标主要由投标报价组成,具体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2.3.2技术标主要由设计文件组成,具体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2.3.3商务标主要由企业类似业绩、获奖、人员配备及技术水平、企业其它综合实力组成,具体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2.3.4各评审因素的具体分值由招标人参照综合评估法的评分细则制订。3.评标程序3.1评标准备3.1.1招标人评标准备工作评标委员会评标前,招标人组织进行评标准备工作,评标准备工作由招标人组建的评标准备工作组负责。招标人应在招标项目开标后,评标委员会评标前完成评标准备工作。(采用综合评估法两阶段评审的标段,第二阶段开标后对投标报价进行算术性校核)3.1.2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及分工:评标委员会由随机抽取的评标专家组成。3.1.3评标委员会成员首先推选一名评标委员会负责人,负责评标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具有与评标委员会其他成员同等的表决权。3.1.4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所需的信息和数据。评标委员会负责人应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认真研究招标文件,未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3.2评标入围评标委员会按本章2.1条规定的方法确定进入初步评审的投标人名单。3.3初步评审3.3.1形式性评审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前附表列出的评审标准,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无效标处理。3.3.2资格评审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前附表列出的评审标准,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无效标处理。3.3.3响应性评审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前附表列出的评审标准,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无效标处理。3.3.4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四舍五入原因的除外;3.3.5澄清、说明或补正在初步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当就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按照本章第3.4款的规定进行。3.3.6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应当作为无效投标予以否决:(1)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的公章;(2)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的;(3)投标函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的;(4)投标人资质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不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的;(5)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6)除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经招标人书面同意外,总承包项目经理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7)组成联合体投标未提供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8)在同一招标项目中,联合体成员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9)联合体成员与资格预审确定的结果不一致的;(10)投标报价低于工程成本或者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的;(11)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及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12)投标文件的报价清单与招标文件明确列出的不可竞争费用项目或费率或计算基础不一致的;(13)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14)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的;(15)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的;(16)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的;(17)投标文件提出了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工程验收、计量、价款结算和支付办法的;(18)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电子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未能解密且按照招标文件明确的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补救不成功的;(19)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文件制作过程出现了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的;(20)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21)设计图纸存在明显技术错误、或者与招标人提供方案明显不吻合的;(22)投标文件关键内容模糊、无法辩认的。注:招标文件未明列的无效标条款,不得作为否决投标、判定无效标的依据。3.3详细评审3.3.1按本章第2.3.1规定的方法确定评标基准价。3.3.2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3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1)按本章第2.3.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A;(2)按本章第2.3.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部分计算出得分B;(3)按本章第2.3.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商务部分计算出得分C。3.3.3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3.4投标人得分=A+B+C。3.3.5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要求的投标文件的,按照本章前附表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最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设计得分高的优先。3.4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3.4.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4.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4.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4.4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有可能影响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3.5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应遵照以下原则:3.5.1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1.1款规定,推荐相应数量的中标候选人。3.5.2如果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的规定作无效标处理后,有效投标不足三个,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是否具有竞争性进行判断。有竞争性的,评标委员会继续推荐中标候选人;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全部投标。3.5.3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建设工程设计合同(一)(民用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合同编号:(由设计人填写)设计证书等级:发包人设计人:签订日期:江苏省建设厅监制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包人:设计人: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徐州高新区医院建设项目一期工程设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条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1.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和规章。1.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第二条本合同设计项目的内容:名称、规模、阶段、投资及设计费等见下表:序号分项目名称建设规模设计阶段及内容估算总投资(万元)设计费(万元)层数建筑面积(㎡)方案初步设计施工图1徐州高新区医院建设项目一期工程设计√9000说明设计内容:(1)完成项目的地质勘察,并提供勘察报告;(2)本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已另行委托,本次招标仅为施工图招标,施工图设计应在方案、初步设计通过规划及相关批部门审批后进行,包含建筑、结构、给排水(含红外线接驳)、消防、电气、暖通空调、建筑三网及智能化、建筑防雷、建筑室内装饰、建筑外立面装饰、亮化、室外附属(含雨污水、室外道路、大门、门卫室、围墙、综合管网等)、景观绿化、绿色建筑、太阳能、燃气、医用气体、透析、纯水、医技防护、标识系统(含医院内部道路)、人防(若有)、食堂、医疗用水净化污水处理、医用垃圾处理、室外水池及管沟等构筑物、室外总图等医疗卫生涉及建筑设计内容的专项设计),施工图设计需满足招标人使用要求,并满足相关施工图设计规范深度要求;说明(3)完成新建建筑、既有建筑物改造施工图审查(此审查包含消防、精装修工程、幕墙工程等专业的专项审查及审查费用缴纳);(4)本项目既有建筑物局部构件强度不足,投标人需针对上述情况出具加固施工图,图纸需经专家论证或审图机构审查(含审查费用缴纳),具备施工条件;(5)既有建筑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项目已于2013年1月竣工验收,既有建筑物加固改造后设计使用年限应满足现行规范要求。既有建筑物原抗震设防类别为丙类,抗震等级为三级,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根据《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2008)第4.0.3条,医疗用房的抗震设防类别应划为乙类,即按提高一度的要求加强抗震措施。结构专业需按现行规范标准,根据抗震鉴定报告、结构鉴定报告及改造后的使用功能,对结构进行整体计算及全面加固改造。其结构施工图需经专家论证或审图机构审查(含审查费用缴纳),具备施工条件;(6)配合业主进行专项报审(报建、消防、抗震等)等施工图设计、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咨询、变更、驻场服务、竣工验收等全过程服务、技术交底、施工过程中重大问题的处理、必要的现场技术指导及有关行业规定必须承担的工作范围。第三条发包人应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提交日期有关事宜1设计任务委托书1合同签订后102规划方案13初步设计1第四条设计人应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提交日期有关事宜1各个专业全套施工图8施工图设计应在方案、初步设计通过规划及相关批部门审批后60日内提交另提供电子版效果图、CAD施工图与本设计图纸相关的文件。注:设计人交付设计资料须符合规划部门要求,第五条本合同设计费用为元人民币(中标价)。设计费支付进度详见下表:1.设计人向发包人提交经审查合格的全套施工图后30个日历天,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设计合同价的60%;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竣工结算审计完成后30个日历天,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至设计结算价的100%。(设计结算价=施工图预算审定价×设计合同价÷工程投资估算价,工程投资估算价按9000万元计取。)备注1:如工程因设计原因造成变更增加超过合同价款5%的,扣减设计费的25%;变更增加在2%~5%,扣减设计费的15%;变更增加小于2%,设计费不扣除。如设计费不足扣减的,另行索赔。备注2:每次支付设计费时,承包人需向发包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经招标人财务部门认可的发票。发包人收到发票后按照上述约定期限付款。第六条双方责任6.1发包人责任:6.1.1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发包人指派许强作为发包方代表,联系方式:0516-83535502负责和设计方对接解决设计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人按合同第四条规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6.1.4发包人应为派赴现场处理有关设计问题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条件。6.1.5发包人应保护设计人的投标书、设计方案、文件、资料图纸、数据、计算软件和专利技术。未经设计人同意,发包人对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发包人应负法律责任,设计人有权向发包人提出索赔。6.2设计人责任6.2.1设计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人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6.2.2设计方指派作为设计方代表,联系方式: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保质、保量、按期完成设计工作,解决设计方应负责的各项事宜。6.2.3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国家及地方现行法规、规范、规程及技术标准。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50年。6.2.4设计人按本合同第二条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资料及文件。6.2.5设计人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完成相关施工图审查(含审查费用缴纳),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本年内项目开始施工,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6.2.6设计人应保护发包人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发包人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有权向设计人索赔。第七条违约责任:7.1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据实支付。7.2发包人应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支付金额万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发包人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发包人均按7.1条规定支付设计费。7.3设计人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员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对于损失严重的发包人有权要求设计人根据损失的程度和责任大小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7.4由于设计人自身原因,延误了本合同第四条罗列的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承担支付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万分之二的违约金,延误超过30天,发包人有权解除本合同,且不支付已完成设计工作的设计费。7.5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赔偿损失。第八条其他8.1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派专人留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或技术咨询服务合同。8.2本合同第四条规定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份数超过约定的份数,设计人应无偿提供。8.3本工程设计资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设计人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发包人需要设计人的设计人员配合加工定货时,所需要费用由发包人承担。8.4发包人要求设计人吸收本项目其他投标人方案进行方案完善的,设计人须积极配合。8.6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8.7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应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8.8本合同一式8份,发包人4份,设计人4份。8.9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8.10本合同生效后,按规定到项目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双方认为必要时,可以到项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签证。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8.1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8.12其他约定事项:/。发包人名称(盖章):,设计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住所:,住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银行帐号:,银行帐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盖章):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鉴证意见(盖章):备案号:,经办人:备案日期:年月日,鉴证日期:年月日说明:1、设计费采用固定总价模式,设计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设计费、后期服务费、电子文档、出图费、税金、利润等一切费用,积极主动配合完成发包人的合理要求,合同履行期间不作任何调整。设计内容及设计深度按照设计任务书执行。2、如因发包人原因发生重大变更需二次设计,则设计费用由发包人和设计人双方协商解决。3、具备付款条件时,设计人应提供等额符合要求的发票、收据及付款申请,经发包人审核后付款。设计人未及时提供上述资料导致发包人延期付款的,发包人有权延期付款且不承担违约责任。4、各付费阶段与设计实际完成状况匹配,如不匹配,发包人有权拒绝支付设计费且不承担违约责任。5、设计单位须在每个阶段提供相应的设计文件电子稿。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医院建设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