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技能人才赋能 培训服务招标公告(石嘴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6)



石嘴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石嘴山市老工业基地高技能人才赋能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2026NCZ(SZS)000092
项目编号:YCZH-2026-002
项目名称:石嘴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石嘴山市老工业基地高技能人才赋能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
预算金额(元):300000.00
最高限价(如有):30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标的名称
品目名称
数量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预算金额(元)
备注

石嘴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石嘴山市老工业基地高技能人才赋能项目二标段(重新招标)(重新招标)
石嘴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石嘴山市老工业基地高技能人才赋能项目二标段
培训服务
1
培训机构负责培训学员的招生、培训、考试。通过培训,为我市企业培养至少50名取得高级技师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的高技能人才。
300000.00

数量合计:
1
预算合计:
300000.00

合同履行期限:2026 年 5 月 31 日前完成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是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 本项目不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和(宁财规发〔2022〕275 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2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的规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企业。 2.3 根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对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登记许可证明材料等),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3.2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3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3.4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3.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3.6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7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 重 违 法 失 信 行 为 记 录 名 单 , 在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6-04-03 15:00:00 至 2026-04-09 23:59:59 ,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04-13 10:30:00 (北京时间)(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石嘴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开启

时间:2026-04-13 10:30:00(北京时间)
地点:石嘴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二期)实行 CA 证书认证安全登录管理。如响应供应商现有 CA证书软硬件未升级到最新版本,请及时升级更新。办理 CA 证书及 CA 证书升级更新事宜请通 过“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 ”首页快捷入口“CA 办理 ”模块查看。 2. 响应供应商请于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使用 CA 证书按项目进行网上登记,登记成功后,按系统提示即可免费下载电子版谈判文件。系统操作如有疑问, 请拨打电话 0951-6891120 咨询。 3. 宁夏公共资源交易政府采购系统无法接收未按以上程序进行网上登记及下载谈判文件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 4.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项目,采用“不见面 ”方式询标、谈判。响应供应商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夏公共资源交易政府采购系统 ”上传递交加密电子响应文件,逾期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不予接收;谈判时响应供应商无需到达现场,通过“宁夏政府采购 不见面开标系统 ”在系统规定时间内完成响应文件解密,通过政府采购询标系统进行谈判。具体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5.请响应供应商在获取谈判文件后随时关注本项目是否有澄清、变更、补充,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而导致响应失败的,后果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石嘴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大武口区五岳路51号石嘴山市科技信息中心7楼 联系方式:0952-20126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银川正恒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黄河东路与庆祥街交叉口百盛王朝14楼 联系方式:15595517905 13007980921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李小花 电话:0952-2012633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贾峰 杨玫 电话:15595517905 13007980921
采购文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代理机构:银川正恒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26-04-03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石嘴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石嘴山市老工业基地高技能人才赋能项目

品目
C02060000

采购单位
石嘴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行政区域
石嘴山市
公告时间
2026年04月03日 14:10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
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6年04月03日至2026年04月09日每日上午:12:0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预算金额
¥3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贾峰 杨玫

项目联系电话
15595517905 13007980921

采购单位
石嘴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采购单位地址
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大武口区五岳路51号石嘴山市科技信息中心7楼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952-2012633

代理机构名称
银川正恒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银川市金凤区黄河东路与庆祥街交叉口百盛王朝14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5595517905 13007980921

附件:

附件1

石嘴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石嘴山市老工业基地高技能人才赋能项目(项目名称)服务类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文件采购人:石嘴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采购代理机构:银川正恒工程管理有限公司2026年04月目录第一章谈判邀请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三章供应商须知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第五章评审标准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一章谈判邀请竞争性谈判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1.政府采购计划编号:2026NCZ(SZS)0000922.项目名称:石嘴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石嘴山市老工业基地高技能人才赋能项目3.项目编号:D64020001411001604.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5.预算金额(元):1000000.006.最高限价(如有):二标段:300000.00元7.采购需求:石嘴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石嘴山市老工业基地高技能人才赋能项目二标段,详见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8.合同履行期限:2026年5月31日前完成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提供以下材料:1.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1.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1.3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1.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1.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1.6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3.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4.合格投标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无三、获取谈判文件时间2026-04-03至2026-04-09,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方式:电子下载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04-1310:30(北京时间)(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地点: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宁夏不见面开标大厅(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项目,响应供应商须在谈判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电子响应文件通过宁夏公共资源交易政府采购系统上传。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将不予接收。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询标、谈判项目,响应供应商不需要到达开标现场,按谈判文件规定通过“宁夏政府采购不见面开标系统”远程解密、谈判。)五、开启:时间:2026-04-1310:30(北京时间)地点: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宁夏不见面开标大厅(本项目采用“不见面”方式询标、谈判,响应供应商不需要到达现场,按谈判文件规定通过“宁夏政府采购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和谈判。)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二期)实行CA证书认证安全登录管理。如响应供应商现有CA证书软硬件未升级到最新版本,请及时升级更新。办理CA证书及CA证书升级更新事宜请通过“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快捷入口“CA办理”模块查看。2.响应供应商请于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使用CA证书按项目进行网上登记,登记成功后,按系统提示即可免费下载电子版谈判文件。系统操作如有疑问,请拨打电话0951-6891120咨询。3.宁夏公共资源交易政府采购系统无法接收未按以上程序进行网上登记及下载谈判文件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4.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项目,采用“不见面”方式询标、谈判。响应供应商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夏公共资源交易政府采购系统”上传递交加密电子响应文件,逾期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不予接收;谈判时响应供应商无需到达现场,通过“宁夏政府采购不见面开标系统”在系统规定时间内完成响应文件解密,通过政府采购询标系统进行谈判。具体要求详见谈判文件。5.请响应供应商在获取谈判文件后随时关注本项目是否有澄清、变更、补充,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而导致响应失败的,后果自行承担。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石嘴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人:李小花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大武口区五岳路51号石嘴山市科技信息中心7楼联系方式:0952-2012633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银川正恒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贾峰杨玫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黄河东路与庆祥街口百盛王朝十四楼联系方式:1559551790513007980921代理机构:银川正恒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日期:2026-04-03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本表是项目的具体资料,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序号内容1项目名称:石嘴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石嘴山市老工业基地高技能人才赋能项目合同履行期限:2026年5月31日前完成2采购人:石嘴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人:李小花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大武口区五岳路51号石嘴山市科技信息中心7楼电话:0952-20126333采购代理机构:银川正恒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黄河东路与庆祥街口百盛王朝十四楼项目负责人:贾峰杨玫电话:1559551790513007980921邮箱:nxzhaobiao@126.com4合格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要求(证明材料):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提供以下材料:41.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1.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1.3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1.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1.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1.6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3.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4.合格投标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无5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需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未出具或未按规定填写不完整的(如产品制造商不全等),视为未提供《中小企业申明函》,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6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本项目所属行业为:1.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规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按照《自治区财政厅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宁财(采)发〔2020〕545号文,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4)企业分支机构参与投标,需提供总公司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企业声明函》,分支机构提供的声明函不参与价格折扣。7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否8联合体的其他资格要求:/(如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填写)9项目预算金额:1000000.00元;最高限价:二标段:300000.00元(如有)10投标保证金:0元缴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10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本项目不收取保证金11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否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相关要求:/12谈判有效期: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60自然日(日历日)13响应文件(电子/纸质)提交截止时间:2026-04-1310:30响应文件提交地点: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宁夏不见面开标大厅注:本项目为电子开评标项目,响应供应商须在谈判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版电子响应文件通过宁夏公共资源交易政府采购系统上传。逾期上传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接收。(注:本项目不接受纸质响应文件方式递交)14谈判时间:2026-04-13谈判地点: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宁夏不见面开标大厅(注:本项目采用“不见面”询标、谈判项目,响应供应商不需要到达现场,按采购文件规定通过“宁夏政府采购不见面开标系统”远程解密、谈判。宁夏政府采购不见面开标系统网址;https://zfcg.ggzyjy.fzggw.nx.gov.cn:9005/BidOpening_cg/bidhall/default/login.html)15推荐成交候选人的数量:316采购人是否委托谈判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是本项目谈判小组由3人组成,其中评委专家2人,评委专家从专家库内随机抽取,采购方评委1人。17是否提交履约保证金:否履约保证金金额:合同总价的/(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5%)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时间:签订合同前/自然(日历)日,履约保证金有效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中标或成交供应商主要义务履行完毕止,履约保证金提交方式:是否提交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时约定18是否收取招标代理费:是是否由成交供应商缴纳招标代理费:是招标代理费:参考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20(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中规定的差额定率累进法收费标准计算。收取形式:转账收取时间:2026-04-1619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投诉系统”一次性提出质疑。20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宁财规发[2021]10号)要求,参与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办理融资业务。具体融资事宜请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合同线上融资系统查询办理。21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及公告:①采购人应当自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21定,与中标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②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宁夏政府采购服务平台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其他补充事项:1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项目,采用“不见面”方式开标,投标人须按以下要求制作、上传、解密投标文件:(一)电子响应文件制作、递交:1.响应供应商须按照本项目谈判文件要求的内容制作电子响应文件,并进行电子签名、签章。2.电子响应文件应按照《谈判文件》中“响应文件格式”要求使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二期)【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二期)下载专区自行下载】生成.NXTF文件,.NXTF后缀形式的文件是加密的电子版文件,须在谈判文件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宁夏公共资源交易政府采购系统,视为递交响应文件。逾期上传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接收。3.请各响应供应商在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政府采购系统内“澄清和修改”栏。澄清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在“澄清/变更”公告栏和政府采购系统内“澄清和修改”栏公布,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响应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调整内容从而导致响应失败的,后果自行承担。(二)“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注意事项:本项目采用网上“不见面”方式解密响应文件,远程询标、谈判。谈判时响应供应商无需到达现场,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谈判时间使用制作和生成响应文件时使用的CA证书登录“宁夏政府1采购不见面开标系统”(https://zfcg.ggzyjy.fzggw.nx.gov.cn:9005/BidOpening_cg/bidhall/default/login.html),按系统提示完成响应文件远程解密。因响应供应商原因未在系统规定时间内完成在线响应文件远程解密的,其响应将不予接受。①登录方式:各响应供应商须使用360浏览器(极速模式)、谷歌Chrome、火狐Firefox或微软Edge浏览器通过CA证书登录“宁夏政府采购不见面开标系统”。②系统环境配置:为保障响应活动正常进行,请至少提前一天根据操作手册(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二期)-公共服务栏目-服务入口-政府采购项目供应商操作手册”自行下载)对系统进行相关配置,完善软件环境,确保能顺利操作网上不见面开标流程。③网上开标、响应文件解密:响应截止时间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宁夏政府采购不见面开标系统”内公布投标人名单,发出响应文件解密指令,响应供应商须在系统规定时间内自行完成远程解密,否则响应文件不予接收。因响应供应商网络或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CA证明书发生故障、用错CA证书等自身原因造成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解密的,视为响应供应商放弃解密。因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原因或系统发生故障,导致响应供应商无法按时完成响应文件解密的,经行政监督部门核实无误后可延迟解密时间。如有疑问,可致电0951-6891120、4009980000或加入QQ群(311870151)寻求技术支持。(三)无效响应情形:1.响应截止时间后上传加密电子响应文件(.NXTF)的;2.因响应供应商网络或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CA锁发生故障、用错CA锁等自身原因造成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解密的;3.因响应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电子响应文件无法导入电子评标系统的;4.因响应供应商CA锁保管不当、硬件老化、电器性能不稳定、软硬件未及时更新等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不能正常解密的;5.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四)其他注意事项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二期)实行CA证书认证安全登录管理。如响应供应商现有CA证书软硬件未升级到最新版本,请及时升级更新。办理CA证书及CA证书升级更新事宜请通过“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快捷入口“CA办理”模块查看。2本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3异常低价审查。按照财政部《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要求,政府采购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响应审查程序,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响应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1)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响应报价平均值50%的,即响应报价小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响应报价平均值乘以50%;(2)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响应报价50%的,即响应报价小于通过符合3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响应报价乘以50%;(3)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响应报价小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乘以45%;(4)评审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评标委员会依据专业经验,参考同类项目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情况,对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响应供应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异常低价响应审查的启动原因、审查意见和审查结果应当在评审报告中记录,并随供应商提供的相关书面说明及证明材料,以及评标委员会有关互联网浏览、查询历史一并归档。456第三章供应商须知(一)总则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谈判供应商1.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1.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或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1.3谈判供应商:是指响应谈判文件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潜在谈判供应商:以谈判文件规定的方式获取本项目谈判文件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1.4供应商须满足以下条件:1.4.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1.4.2以谈判文件规定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谈判文件。1.4.3符合本项目合格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1.4.4若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供应商为非中小企造,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1.5如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规定如下:1.5.1两个及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响应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谈判。1.5.2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本须知1.4.1的规定。1.5.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相关规定。1.5.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响应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响应协议作为响应文件的内容提交。1.5.5大中型企业、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的,共同响应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共同响应协议投标总金额的比例。1.5.6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响应,否则相关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1.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响应的,其相关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1.7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1.8其他投标无效情形:/。1.9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1.9.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1.9.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1.9.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1.9.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1.9.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1.9.6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2.资金来源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谈判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资金。3.投标费用不论结果如何,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谈判有关的费用。(二)谈判文件4.谈判文件构成4.1谈判邀请4.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3供应商须知4.4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4.5评审标准4.6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4.7响应文件格式5.谈判文件的澄清与修改5.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等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5.2谈判文件中有不一致的,有澄清的部分以最终的澄清更正内容为准;未澄清的,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为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不涉及的内容,以编排在后的最后描述为准。5.3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本项目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的澄清公告或修改内容并自行下载,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5.4其他:/6.响应截止时间的顺延6.1为使供应商有足够的时间对谈判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部分进行研究而准备或因其他原因,采购人将依法决定是否顺延响应截止时间。顺延变更公告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6.2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本项目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的变更公告,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7.其他事项7.1供应商应认真阅读谈判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如供应商没有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谈判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三)响应文件的编制8.响应范围及文字、计量单位要求8.1供应商应当对谈判文件中所列的所有内容进行投标,如仅响应部分内容,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8.2无论谈判文件中是否要求,供应商所投服务及伴随的货物和工程均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8.3响应文件应使用规范汉字书写(专有名词须加注中文解释),并采用通用的图形符号,不得出现与常规书写格式不符的内容。8.4除谈判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9.响应文件的组成供应商应完整地按照谈判文件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及要求编写响应文件,对其响应文件的真实性与准确性负责,成交后,其响应文件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10.证明响应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技术文件10.1供应商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响应标的符合谈判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响应文件的技术文件。10.2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10.3本条所指证明文件不包括对谈判文件相关部分的文字、图标的复制。10.4其他:/11.投标报价11.1供应商的报价应当包括满足本次谈判全部采购需求所应提供的服务,以及伴随的货物和工程。所有响应均应以人民币报价。11.2供应商应在价格明细表上标明响应服务及相关货物、工程的单价(如适用)和总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12.响应保证金12.1保证金是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本项目要求供应商提交响应保证金的,应当在谈判文件中明确保证金的数额及缴纳形式。12.2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保证金或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及未按谈判文件规定交纳保证金的,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12.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12.4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12.4.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12.4.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12.4.3除因不可抗力或谈判文件认可的情形之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12.4.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12.4.5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13.响应有效期13.1响应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时间内保持有效。响应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响应,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13.2因特殊原因,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在原响应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供应商延长响应文件的有效期。供应商也可以拒绝延长响应有效期的要求,且不承担任何责任。14.响应文件的制作14.1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准备和递交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需符合以下要求: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2响应文件需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委托代理人按谈判文件规定在响应文件上签字并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须持有书面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将其附在响应文件中。未按谈判文件要求签署和盖章的响应文件,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5.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5.1响应文件的制作应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进行制作并递交。响应文件应当用不能被他人知悉或更换响应文件内容的方式密封。15.2纸质响应文件密封和递交要求:(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因响应文件装订、纸张、文件排序等非实质性的格式、形式问题限制和影响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15.3电子响应文件密封和递交要求:/16.响应截止16.1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递交到竞争性谈判公告中规定的地点。16.2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在响应截止时间后送达响应文件。17.响应文件的接收、修改与撤回17.1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按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接收响应文件。17.2递交响应文件以后,如果供应商要进行修改,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前提出申请,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修改申请应按本须知规定编制、签署、密封。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接收,并视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递交响应文件以后,如果供应商要进行撤回的,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前提出申请,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接受。17.3其他:/(五)谈判评审18.成立谈判小组18.1谈判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谈判小组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18.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根据谈判文件规定的程序和标准对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资格性审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有参加谈判的资格。18.3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18.4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18.4.1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任何成员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联合体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18.4.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将查询网页存档备查。供应商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在本谈判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外,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19.谈判19.1谈判小组应当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根据谈判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谈判。谈判小组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并了解其报价组成情况。谈判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方法和标准,对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综合评议,并视情况决定是否进行下一轮谈判。19.2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谈判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19.3对谈判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应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并给所有谈判供应商提供较充分的修正时间。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谈判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19.4谈判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谈判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需经谈判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文件。19.5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谈判情况退出谈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退还退出谈判的供应商的保证金。19.6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响应文件中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相关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供应商,按照相关价格扣除规定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执行。19.7落实其他政府采购政策条款,具体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0.响应无效20.1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20.1.1未按照谈判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20.1.2未满足响应文件中的实质性要求;20.1.3属于串通投标,或者依法被视为串通投标;20.1.4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20.1.5属于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响应无效情形;20.1.6不符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21.其他响应无效情形:22.保密要求22.1谈判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22.2有关人员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从评审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六)确定成交23.成交候选人的确定原则及标准23.1除谈判小组受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的情形外,谈判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成交候选人。24.确定中标候选人和中标供应商24.1谈判小组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数量推荐成交候选人,采购人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24.2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采购人书面授权谈判小组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原则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25.发出成交通知书在响应有效期内,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成交公告。在公告成交结果的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七)合同及履约验收26.签订合同26.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6.2谈判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26.3如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成交供应商须按响应函内容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支付赔偿;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排序,确定下一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26.4当出现法律法规规定的成交无效或成交结果无效情形时,且合格的供应商数量符合规定,采购人可与排名下一位的成交候选人另行签订合同,或依法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7.履约保证金如果需要履约保证金,成交供应商应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28.履约验收按照宁财规发〔2022〕10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暂行办法》执行。29.招标代理费本项目是否由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费及招标代理费标准,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执行。30.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成交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的,可以在取得成交通知书后,通过“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系统”,向相关金融机构、担保机构申请政府采购融资服务。(八)质疑和投诉31.质疑31.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依法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31.2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加所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依法获取可质疑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也可以依法提出质疑。31.3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投诉系统”提出质疑。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次数应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超出法定质疑期提交的质疑将被拒绝。31.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应当在收到质疑函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通知质疑供应商和相关供应商。32.投诉32.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32.2投诉供应商应在法定投诉期内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投诉系统”提出投诉。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一、商务部分(1)采购标的交付(实施)的时间(期限):2026年5月31日前完成。(2)采购标的交付地点(范围):宁夏石嘴山市(3)付款条件(进度和方式):培训完成并通过验收后,采购人在收到中标供应商相关资料(含发票等)15个工作日内转账支付。二、技术部分标的清单(服务类)石嘴山市老工业基地高技能人才赋能项目二标段:培训机构负责培训学员的招生、培训、考试。通过培训,为我市企业培养至少50名取得高级技师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的高技能人才。2、服务标准及要求;标的详细参数:培训过程中应做好资料收集,包括但不限于课程计划、签到表、培训照片、培训视频等,过程资料将作为后期履约验收的一部分。本项目经费包括师资费、学员集中培训食宿费、场地费、资料费、因培训产生的交通费和其它费用等,即:采购人要求的服务完成的价格,不再追加任何费用。第五章评审标准一、资格审查序号资格要求须提供的资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登记许可证明材料等),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2授权委托书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书面承诺或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或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书面承诺或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承诺或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7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以评审当天代理机构查询的信用记录为准。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须提供书面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书。注:对于响应文件中有任意一条不满足上表要求的将导致其投标无效,不进入下一项评审。二、符合性检查谈判小组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符合性审查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按照无效投标处理:序号审核内容1未按照谈判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2未按谈判文件要求进行报价;3响应文件有效期未满足谈判文件规定;4响应文件中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条件;5响应文件未满足谈判文件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6出现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无效条款;7出现不同供应商投标文件机器制作码一致的情况;8响应报价超过最高限价。三、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符合本谈判文件“政府采购政策”规定的,在评审时予以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评审价指的是符合本谈判文件“政府采购政策”规定的,在评审时予以价格扣除后的价格)谈判小组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谈判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1)服务内容:石嘴山市老工业基地高技能人才赋能项目二标段。(2)甲方责任:1.及时办理付款手续。2.对合同条款及所知悉的乙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3)乙方责任:1.保证所提供服务为投标文件(响应文件)承诺服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并且满足甲方的需求。2.保证所提供的服务,严格依据投标文件(响应文件)及相关承诺实施。3.保证其所提供服务不存在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行为,否则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4)违约责任:1.乙方所提供服务等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甲方有权拒收。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2.乙方不能交付服务成果时,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3.因甲方原因导致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甲方对供应商受到的损失予以赔偿或者补偿。4.因甲方过错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担。(5)不可抗力: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情况和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终止履行合同的,根据情况可以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6)保密:乙方在合同履行期间知悉甲方的工作秘密(包括相关业务信息),不得透露或以其他方式提供给合同双方以外的其他方(包括乙方内部与本合同无关的任何人员),乙方的保密责任不因本合同的终止而终止。(7)服务期限:详见招标文件。(8)验收标准:1.招标文件规定、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承诺,验收小组对项目实施效果的整体评价。2.中标人完成协议规定的服务后,须确保整体通过采购人及有关主管部门验收。(9)服务地点:宁夏石嘴山市。(10)付款条件(进度和方式):培训完成并通过验收后,采购人在收到中标供应商相关资料(含发票等)15个工作日内转账支付。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服务类政府采购谈判响应文件项目名称: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项目编号:标段(包号):响应供应商:(电子签章)年月日一、响应函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单位/本人,以下统称我方)自愿参加(项目名称、采购计划编号)的响应,并做出如下承诺:一、我方授权(姓名和职务)代表我方(响应供应商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谈判的有关事宜。二、我方愿意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的服务。三、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竞争性谈判文件,包括所有补充通知(如有),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误解的权利。四、我方已提供供应商(供应商)须知规定的全部响应文件,包括纸质版文件____份,电子版(NXTF)文件____份,电子版(nNXTF)文件____份。五、我方承诺:自谈判响应截止时间至本项目发布成交公告为止,撤销响应的、或者成交后不依法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或者成交后不按照本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缴纳招标代理费的,我方将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支付相应的违约赔偿金。六、我方愿意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供与项目有关的所有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所有文件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七、一旦我方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保证于合同签字生效后按照约定时间完成项目,并交付采购人验收。供应商:,(盖公章)地址:电话:传真:电子邮件:邮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二、响应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包号)响应价格(首次报价)人民币小写(元):人民币大写:合同履行期限响应有效期供应商:,(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包号)响应价格(二次或最终报价)人民币小写(元):人民币大写:合同履行期限响应有效期注:本表为谈判现场二次或最终报价表格,谈判响应文件中无须填写。供应商:,(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三、响应价格明细表首次响应报价明细序号名称服务内容单价(元)/数量总价(元)中小企业(中型/小型/微型)12345678…合计供应商:,(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需上传的最终响应报价明细序号名称服务内容单价(元)数量总价(元)中小企业(中型/小型/微型)12345678…合计注:本表为供应商依据最终成交价格修正后的报价明细,响应文件中无须填写。供应商:,(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四、采购需求响应详情(一)商务要求响应表序号商务条款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响应文件响应偏离情况备注商务条款要求商务条款响应123456789……………注:如响应内容较多可在表格中填写基本响应内容,在本表后附件中上传详细响应内容或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佐证材料或供应商自行认为需要提供的相关资料)扫描件。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附件:(二)技术标响应表序号标的名称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响应文件响应情况偏离情况备注(页码)技术、参数指标要求技术、参数指标响应12345………………注:如响应内容较多可在表格中填写基本响应内容,在本表后附件中上传详细响应内容或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佐证材料或供应商自行认为需要提供的相关资料)扫描件。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附件:(三)售后服务注:供应商应根据竞争性谈判文件采购内容提供。(四)其他采购内容注:供应商应根据竞争性谈判文件采购内容提供。五、资格证明文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证明材料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如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如是事业单位,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是个体工商户,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自然人,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二)法人/负责人/自然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法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响应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负责人/自然人身份证明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姓名)现任(供应商名称)、(担任)职务,为法定代表人(企业或单位负责人),特此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签字:供应商:(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注:自然人可以只附身份证,不填写本表。附:法定代表人/企业或单位负责人法人身份证(正反面)身份证正面身份证反面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本授权书声明:(供应商名称)的(法人代表姓名、职务)授权(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我方就(采购项目名称)、(标段)项目响应活动的合法代理人,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与该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务。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身份证号:联系电话:注:自然人响应的或法定代表人响应的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身份证正面身份证反面(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书面承诺或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单位在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中承诺如下:我单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规定的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若我单位以上承诺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法律责任。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说明: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承诺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若为联合体响应,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承诺书)(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或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单位在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中承诺如下:我单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规定的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若我单位以上承诺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法律责任。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五)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书面承诺或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单位在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中承诺如下:我单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规定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和税收的良好记录。若我单位以上承诺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法律责任。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说明: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承诺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和税收;若为联合体响应,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承诺书)(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承诺或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单位在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中承诺如下:我单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要求。若我单位以上承诺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法律责任。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说明: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申请人承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若为联合体响应,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承诺书)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高技能人才赋能 培训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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