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制作及安装服务 广告宣传制作及安装服务招标公告(中共淳安县委宣传部(淳安县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淳安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淳安县新闻出版局)2026)
关于遴选县委宣传部限额以下广告制作及安装服务供应商的公告
为加强我单位广告制作与宣传的管理,保证各科室日常宣传得到及时、高品质的服务,现向社会公开遴选广告制作公司,负责相关宣传广告、标识标牌等设计、制作及安装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内容
(一)项目名称:淳安县委宣传部广告宣传制作及安装服务供应商遴选项目。
(二)服务内容:限额以下广告设计制作、场地布置、广告品提供等与广告服务相关的内容(包括墙面广告画、广告牌、宣传栏、宣传册、宣传展板、海报、宣传资料、横幅、展架、KT板、易拉宝、锦旗、标识标牌等相关广告设计、制作和安装以及配套服务)。
(三)服务限期:两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四)服务金额:以实际发生广告工程量结算。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具有相关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且在年检期内;营业范围须包含广告、标识标牌等设计、制作及安装等相关业务;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遴选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4月7日—2026年4月17日止
2.报名地点:淳安县千岛湖镇新安北路18号县政府一楼112办公室
3.报名时须提交材料:
(1)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必需材料);
(2)提供服务质量保障承诺书(必需材料);
(3)提供近3年内的单位业绩证明文件,如设计案例或合同(可选材料);
(4)门店及喷绘制作场所照片(必需材料)。
注:①以上提供的所有材料均须加盖公章,报名时需密封提交(装订成册,一式三份),若不按要求密封的视为无效资料,逾期不受理。②报名单位须对提供的材料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若有隐瞒或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发现将被取消入围资格。
(二)评定
根据参加遴选的广告服务商基本情况介绍、设计作品或主要成绩阐述、服务质量保障等方面进行评审,最终确定3家广告服务商入围。
四、其他事项
1. 本次遴选不收取任何费用;
2. 本公告发布于淳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3. 合作期内,根据需要,仍保留从市场选择其他广告服务商进行广告制作服务的权利;
4. 本单位对本次遴选保留最终解释权。
联系人:齐先生;联系电话:0571-89600328。
特此公告
中共淳安县委宣传部
2026年4月3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广告制作及安装服务 广告宣传制作及安装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