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排水渠及附属设施招标公告(青海省达日县财政局2026)



青海璨浩工程项目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达日县阿达拉姆联社集中移民安置点宅间道排水渠及附属设施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达日县阿达拉姆联社集中移民安置点宅间道排水渠及附属设施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4月14日 14: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青海璨浩竞磋(工程)2026-007
项目名称:达日县阿达拉姆联社集中移民安置点宅间道排水渠及附属设施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1077300
最高限价(元):1077289.28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达日县阿达拉姆联社集中移民安置点宅间道排水渠及附属设施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077300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达日县阿达拉姆联社集中移民安置点宅间道排水渠及附属设施,项目内容:新建排水沟1954m。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预留额为 100%,非中小企业参与的将视为无效响应。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 <1>供应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2>拟派驻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拟派的项目经理需三证齐全,具备执业资格证、注册证(注册单位应与投标单位一致)、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3>省外供应商需提供有效的进青备案登记证书;<4>供应商需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4月02日至2026年04月1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4月14日 14: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6年04月14日 14:00(北京时间)
地点: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 90 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磋商采用线上提交响应文件的方式进行采购,线上响应文件必须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上传平台,若未上传响应文件,视为未提交响应文件。2、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需办理青海省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投标的相关手续,具体请点击青海省政府采购网《通知》,并于青海省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的技术支持单位—青海公采数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联系(政采云:400-881-7190)。3、本项目磋商公告在《青海省政府采购网》、《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同时发布;公告期限:自青海省政府采购网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公告内容以青海省政府采购网发布为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青海省达日县财政局(本级)
地 址:青海省果洛藏族自治州达日县吉迈真建设路144号
联系方式:1779705193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青海璨浩工程项目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 90 号
联系方式:199097558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学玲
电 话:19909755888

附件信息:

达日县阿达拉姆联社集中移民安置点宅间道排水渠及附属设施-竞争性磋商文件.pdf746.5K

清单及控制价.rar419.8K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达日县阿达拉姆联社集中移民安置点宅间道排水渠及附属设施

品目

采购单位
青海省达日县财政局(本级)

行政区域
青海省
公告时间
2026年04月03日 19:52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6年04月02日至2026年04月10日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6年04月14日 14: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 90 号

预算金额
¥107.73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马学玲

项目联系电话
19909755888

采购单位
青海省达日县财政局(本级)

采购单位地址
青海省果洛藏族自治州达日县吉迈真建设路144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7797051939

代理机构名称
青海璨浩工程项目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 90 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9909755888

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项目名称:达日县阿达拉姆联社集中移民安置点宅间道排水渠及附属设施采购项目编号:青海璨浩竞磋(工程)2026-007采购人:青海省达日县财政局采购代理机构:青海璨浩工程项目咨询有限责任公司2026年04月目录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第四部分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第五部分磋商响应文件格式第六部分采购项目要求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达日县阿达拉姆联社集中移民安置点宅间道排水渠及附属设施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达日县阿达拉姆联社集中移民安置点宅间道排水渠及附属设施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4月14日下午14: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的基本情况项目编号:青海璨浩竞磋(工程)2026-007项目名称:达日县阿达拉姆联社集中移民安置点宅间道排水渠及附属设施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建设内容:达日县阿达拉姆联社集中移民安置点宅间道排水渠及附属设施,项目内容:新建排水沟1954m。预算金额(元):1077300.00元(大写:壹佰零柒万柒仟叁佰元整)最高限价(元):1077289.28元(大写:壹佰零柒万柒仟贰佰捌拾玖元贰角捌分)采购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六部分工程量清单及其他要求》建设地点:果洛藏族自治州达日县(具体按甲方指定地点)工期:12个月(具体按合同约定执行)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一、申请人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要求,并提供以下资料:(1)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1-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预留额为100%,非中小企业参与的将视为无效响应。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磋商资格;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5、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10天内);6、其他要求:供应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驻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拟派的项目经理需三证齐全,具备执业资格证、注册证(注册单位应与投标单位一致)、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省外供应商需提供有效的进青备案登记证书;供应商需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6年04月02日至2025年04月10日,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节假日除外)。地点: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磋商文件售价:0.00元/包(磋商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04月14日下午14:00分;(北京时间)地点:政采云投标客户端五、响应文件开启截止时间:2026年04月14日下午14:00分;(北京时间)-2-地点: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它补充事宜1、本次磋商采用线上提交响应文件的方式进行采购,线上响应文件必须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上传平台,若未上传响应文件,视为未提交响应文件。2、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需办理青海省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投标的相关手续,具体请点击青海省政府采购网《通知》,并于青海省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的技术支持单位—青海公采数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联系(政采云:400-881-7190)。3、本项目磋商公告在《青海省政府采购网》、《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同时发布;公告期限:自青海省政府采购网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公告内容以青海省政府采购网发布为准。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青海璨浩工程项目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90号项目联系人:马学玲联系方式:199097558882、采购人:青海省达日县财政局联系人:洛桑老师联系电话:17797051939联系地址:青海省果洛藏族自治州达日县吉迈真建设路144号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马学玲联系电话:19909755888青海璨浩工程项目咨询有限责任公司2026年04月02日-3-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1采购项目编号青海璨浩竞磋(工程)2026-0072采购项目名称达日县阿达拉姆联社集中移民安置点宅间道排水渠及附属设施3采购人青海省达日县财政局4采购代理机构青海璨浩工程项目咨询有限责任公司5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6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7采购预算控制额度1077300.00元(大写:壹佰零柒万柒仟叁佰元整)8最高投标限价1077289.28元(大写:壹佰零柒万柒仟贰佰捌拾玖元贰角捌分)9采购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六部分工程量清单及其他要求》10供应商资格条件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要求,并提供以下资料:(1)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预留额为100%,非中小企业参与的将视为无效响应。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磋商资格;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5、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10天内);6、其他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2>拟派驻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拟派的项目经理需三证齐全,具备执业资格证、注册证(注册单位应与投标单位一致)、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3>省外供应商需提供有效的进青备案登记证书;<4>供应商需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11磋商保证金各磋商响应人须在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缴纳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汇出,磋商响应文件中须附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开户信息)。磋商保证金金额:15000.00元(大写:壹万伍仟元整)缴纳磋商保证金时须注明此次采购项目编号或采购项目名称(可简写)账户名:青海璨浩工程项目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开户行:青海银行海湖新区支行账号:0701201000305521(1)不接受个人名义或现金形式递交的保证金,磋商供应商应该单独提交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必须从企业基本账户中支付,磋商响应文件中须附企业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开户信息。(2)交付方式:保证金应当以转账、支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保证金的,响应无效。12磋商保证金退还未成交响应人的磋商保证金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退现金);成交人的磋商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退现金)。13磋商文件编制要求1、磋商响应文件编制格式为word系统签章保存后转换为pdf格式上传,格式须按磋商响应文件第四部分“磋商响应文件格式”要求制作,且目录索引定位到内容。2、磋商响应文件中的扫描或复印件内容应清晰可辨,且要求正向放置。3、磋商响应文件要求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按要求签字、盖章。4、上传的磋商响应文件不得超过100M。5、供应商应在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上传磋商响应文件。因目录格式不准确、不能索引定位到内容、文件过大、未提交全部文件内容或文件内容错误、上传效果差等原因导致无法评审的,有可能判定为无效投标。14递交响应文件方式本项目在青海省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上提交电子投标文件,逾期未完成提交的,将视为放弃此次投标活动。不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注:(1)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需按磋商文件要求准备磋商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版U盘一份。每份磋商响应文件都必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等字样。若发生正本内容和副本内容不符,以正本磋商响应文件为准。磋商响应文件统一使用A4幅面的纸张印制,采用粘贴方式装订牢固,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2)磋商响应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按磋商响应文件格式要求签字、盖章。15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4月14日下午14:00分;(北京时间)16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6年04月14日下午14:00分;(北京时间)17提交响应文件及开标地点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上传平台,若未上传响应文件,视为未提交响应文件。)18答疑澄清方式磋商小组根据投标情况确定答疑时间,答疑或澄清采用电话或在青海省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上进行,供应商可在青海省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上的“我的澄清”界面了解答疑时间等信息。供应商须提供准确的联系方式(手机和固定电话),在项目评审时须在线了解开标信息,掌握答疑时间,需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对磋商小组提出的质疑做出应答。如在规定的时间内联系无果,无法进行电话或青海省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上答疑者,视同放弃答疑。19代理服务费收取收取对象:采购人收取金额:/收费标准:根据《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项业务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规定,实行市场调节价,应严格遵守《价格法》、《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由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共同确定合理的收费金额。20合同签订有效期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21政府采购合同备案采购合同全数返回采购代理机构鉴证,盖章。采购代理机构留存三份原件备案。22磋商有效期自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60个日历日。23工期12个月(具体按合同约定执行)24建设地点果洛藏族自治州达日县(具体按甲方指定地点)25其他事项1、本次磋商采用线上提交响应文件的方式进行采购,线上响应文件必须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上传平台,若未上传响应文件,视为未提交响应文件。2、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需办理青海省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投标的相关手续,具体请点击青海省政府采购网《通知》,并于青海省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的技术支持单位—青海公采数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联系(政采云:400-881-7190)。3、本项目磋商公告在《青海省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公告期限:自青海省政府采购网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公告内容以青海省政府采购网发布为准。-6-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一、说明1.适用范围1.1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仅适用于前述【竞争性磋商公告】中所叙述的采购项目。2.采购人及代理机构2.1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竞争性磋商公告】。2.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邮箱见【竞争性磋商公告】。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3.1供应商是指响应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3.2供应商应当符合【竞争性磋商公告】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4.磋商费用投标供应商应自愿承担与参加本次磋商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供应商发生的费用不承担任何责任。-7-二、磋商文件说明4.磋商文件的构成4.1磋商文件包括:(1)投标邀请(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供应商须知(4)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范本(5)响应文件格式(相关附件)(6)采购项目要求4.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列出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要求等内容。如果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对磋商文件未作出实质性响应的,将视为无效响应。5.磋商文件、磋商活动和成交结果的质疑5.1投标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政采云平台系统中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不接受匿名质疑。潜在投标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投标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系统中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5.2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对评审过程或者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评审委员会协助答复质疑。质疑事项处理完成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按照规定填写《青海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情况表》,并在15日内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5.3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一)对可以质疑的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磋商文件公-8-告期限届满之日;(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三)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6.磋商文件的修改6.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6.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并在发布本次招标公告的网站上发布变更公告;不足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6.3在磋商截止时间前,采购单位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磋商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并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3日前,将变更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了磋商文件的潜在磋商供应商,同时在发布本次磋商公告的网站发布变更公告。三、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7.磋商响应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7.1投标供应商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以及投标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此投标发生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简体中文。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磋商响应文件视同未提供。7.2除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磋商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7.3附有外文资料的须翻译成中文,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如果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出现差异与矛盾时,以中文为准,其准确性由投标供应商负责。8.磋商报价及币种-9-8.1磋商报价为磋商响应总价。必须包括:施工总价(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等费用)、保险费、税金及不可预见费。供应商须按“报价一览表”格式填写响应总报价,最终报价不得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报价方案。8.2磋商响应报价有效期与磋商响应有效期一致。8.3磋商响应报价为闭口价,即中标后在合同有效期内价格不变。8.4磋商响应币种是人民币。9.磋商保证金9.1投标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期前按以下要求交纳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汇出,磋商响应文件中须附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开户信息)磋商保证金(大写):壹万伍仟元整;(小写):15000.00元缴纳磋商保证金时须注明此次采购项目编号或采购项目名称(可简写)账户名:青海璨浩工程项目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开户行:青海银行海湖新区支行账号:0701201000305521交纳时间: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如采购项目变更开标时间,则保证金交纳时间相应顺延。(1)不接受个人名义或现金形式递交的保证金,磋商供应商应该单独提交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必须从企业基本账户中支付,磋商响应文件中须附企业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开户信息。(2)磋商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要求交纳磋商保证金的,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磋商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3)磋商保证金退还日期:未成交磋商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退现金);成交单位的成交保证金,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退现金)。磋商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投标无效。磋商供应商须自行查询保证金到账情况9.2缴费方式:磋商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10-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通过银行转账的,必须从磋商供应商基本账户直接汇(转)入9.1条规定的账户。9.3磋商保证金退还: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收到投标供应商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磋商保证金,但因投标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或者转为成交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采购代理机构逾期退还磋商保证金的,除应当退还磋商保证金本金外,还应当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20%后的利率支付超期资金占用费,但因投标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9.4磋商响应有效期内投标供应商撤销磋商响应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退还磋商保证金。10.磋商有效期从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60日历日。磋商响应文件中承诺的磋商有效期应当不少于磋商文件中载明的磋商有效期。11.磋商响应文件构成11.1投标供应商应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作为其参加磋商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证明。编写的磋商响应文件须包括以下内容(格式见磋商文件第五部分):1、响应函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4、供应商承诺函5、供应商诚信承诺书6、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7、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8、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9、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11-10、磋商保证金证明11、磋商首次报价表1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13、施工组织设计14、拟派往本项目人员一览表15、类似项目情况表16、中小企业证明资料17、供应商认为在其他方面有必要说明的事项18、磋商最后报价表12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要求12.1磋商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所提供的磋商响应文件格式,分别填写磋商文件第五部分的内容,应分别注明所提供服务(货物)的名称、数量和价格等内容;磋商文件要求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由磋商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按要求签字、盖章。12.2磋商响应文件格式及编制要求:详见第一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磋商响应文件格式及编制要求”。12.3磋商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详见第一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磋商响应文件编制要求”。12.4供应商须在“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中提供被授权人(委托代理人)准确的联系方式(手机或固定电话)。四、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13.磋商响应文件的提交本次采购采用线上提交响应文件的方式进行采购,线上响应文件必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政采云平台。14.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地点、截止日期14.1投标供应商应当在采购文件要求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磋商响应文件上传至政采云投标客户端。-12-14.2投标供应商在采购文件要求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前,未将磋商响应文件上传至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或文件解密失败的,视为无效投标。15.磋商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后,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五、开标16.开标16.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青海省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上组织磋商活动,时间和地点以本磋商文件中确定的为准。16.2开标后,供应商在青海省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上报价与磋商响应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网上报价为准。若拒绝接受,其投标无效。16.3磋商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组织,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机构等有关方面代表可根据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列席,并对磋商过程签字确认。16.4开标后供应商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文件,因供应商输入密码错误(10次输入机会)、未能按时完成解密、其《数据文件》填写、盖章不规范等原因导致系统无法解析、或上传的磋商响应文件损坏无法正常打开的,将会被视为无效投标。16.5在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结束后,系统会通知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最终报价。六、磋商程序及方法17.磋商小组17.1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依法组建磋商小组,其成员由具有一定专业水平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等三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13-17.2磋商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磋商事务由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审查磋商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2)要求投标供应商对磋商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澄清;(3)推荐预成交候选供应商;(4)对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人员和机构进行举报或投诉。17.3磋商小组应遵守并履行下列义务:(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2)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评审,对评审意见承担磋商小组成员责任;(3)对磋商响应文件、磋商情况和磋商中获悉的商业秘密保密;(4)参与磋商报告的起草;(5)解答投标供应商及有关方面的质疑;(6)配合纪检部门进行投诉处理工作。17.4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17.5磋商工作在有关部门的监督和严格保密的情况下依法开展,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磋商工作和磋商结果。18.磋商程序18.1进入评审阶段后,由磋商小组成员独立开展评审工作,负责审议所有磋商响应文件,并按先初审、后详细评审的程序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评审、评分。18.1.1本次综合评分的主要因素是:磋商报价、商务部分、技术部分。评审过程中,在同等条件下,磋商优先采购具有环境标志、节能、自主创新的产品。(注:环境标志产品是指由财政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颁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有效期内的产品;节能产品是指由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颁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有效期内的产品。)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属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产品),投标供应商须提供该制造(生产)企业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并由投标供应商加盖公章,其划型标准严格按照国家工信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改委、财政-14-部出台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投标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资料必须真实,否则,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出台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投标供应商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由投标供应商加盖公章,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标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资料必须真实,否则,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属监狱企业的,投标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并由投标供应商加盖公章,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还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投标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资料必须真实,否则,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18.1.2除磋商价格因素外,磋商小组应依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对其他因素进行客观评审。18.2磋商响应文件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方面出现的偏离,分为实质性偏离和非实质性偏离。18.2.1实质性偏离是指磋商响应文件未能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以下情况属于实质性偏离,磋商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按无效投标处理。(1)不符合第2.2款“合格的供应商”之规定的;(2)未按磋商文件要求交纳或未足额交纳磋商保证金的;(3)未按第11.1(1)-(16)要求提供相关资料的((15)除外);(4)响应文件内容没有按磋商文件规定和要求签字、盖章的;(5)工期、磋商有效期、法定代表人授权期限不能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6)响应文件中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15-(7)磋商报价超过预算控制额度的;(8)磋商响应文件中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9)磋商小组认为应按无效响应处理的其他情况;(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18.2.2非实质性偏离是指磋商响应文件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但在部分可允许范围内存在一些不规则、不一致、不完整的内容,通过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后这些内容不会改变磋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以下情况属于非实质性偏离:(1)磋商响应文件文字表述的内容含义不明确;(2)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3)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4)提供的技术信息和数据资料不完整;(5)磋商小组认定的其他非实质性偏离情况。磋商响应文件有上述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投标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澄清、说明。澄清说明材料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在规定的时间到达指定地点等候答疑,并对评委提出的质疑做出应答(如不在场则视为自动放弃)。该内容不得超出磋商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磋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作为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答疑期间,投标供应商拒绝或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做出澄清、说明,或澄清、说明的内容仍不能说明问题的,磋商小组将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对现有的磋商资料做出评审意见。磋商小组对投标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的内容将不予接受。18.3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公章。18.4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最终报价,最终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16-18.5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打分,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标报告,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18.6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19.评审办法19.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该项目的特点制定本评审办法。19.2本次评审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17-评标标准和分值设置如下:磋商报价(30分)报价分30分在所有的有效投标报价中,以最终最低磋商报价为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报价分统一按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30%)×100(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注:本项目全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重复享受中小企业价格优惠政策。商务部分(10分)项目管理机构5分需配备项目技术负责人(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及职称证书)、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资料员各一名(需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及岗位证书),每满足一项得1分,最高5分。类似业绩5分企业近三年内(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每完成一个类似工程项目得2.5分,此项最多得分不得超过5分。(需提供包含中标通知书或合同首页、标的及金额所在页、合同签字盖章页的合同扫描或复印件);技术部分60分施工组织设计方案60分(1)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12分:磋商响应人需提供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内容应包括:①施工部署、②施工顺序、③施工方案、④技术措施,内容完全满足以上要求且专门针对本项目方案的得12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扣3分,每有一项内容存在缺陷,或此项内容部分或全部不能满足采购需求的扣2分。(2)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15分:磋商响应人需提供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方案,内容应包括①质量管理体系、②管理人员、③管理制度、④技术措施、⑤主要分项工程,内容完全满足以上要求且专门针对本项目方案的得15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扣3分,每有一项内容存在缺陷,或此项内容部分或全部不能满足采购需求的扣1.5分。(3)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12分:磋商响应人需提供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内容应包括①安全管理体系、②安全教育制度、③施工现场安全技术管理、④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内容完全满足以上要求且专门针对本项目方案的得12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扣3分,每有一项内容存在缺陷,或此项内容部分或全部不能满足采购需求的扣1.5分。-18-(4)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6分:磋商响应人需提供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方案,内容应包括①环境管理和节能方案、②污物处理与排放,内容完全满足以上要求且专门针对本项目方案的得6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扣3分,每有一项内容存在缺陷,或此项内容部分或全部不能满足采购需求的扣1.5分。(5)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9分:磋商响应人需提供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方案,内容应包括①施工进度计划、②流水作业、③管理措施,内容完全满足以上要求且专门针对本项目方案的得9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扣3分,每有一项内容存在缺陷,或此项内容部分或全部不能满足采购需求的扣1分。(6)资源配备计划6分:磋商响应人针对本项目需提供资源配备计划,内容应包括施工设备、机具配置,内容完全满足以上要求且专门针对本项目方案的得6分,内容存在缺陷,或此项内容部分或全部不能满足采购需求的扣3分。注:存在缺陷是指该项内容描述前后不一致或该项内容所阐述的项目信息与项目实际信息不一致或该项内容描述不符合相关规范要求或该项内容阐述的方式方法不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七、确定成交供应商20.推荐并确定成交供应商20.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20.2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21.成交通知21.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将磋商文件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19-21.2成交结果公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和成交金额、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磋商小组成员名单。21.3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1.4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成交结果,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八、授予合同22.签订合同22.1采购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投标文件的规定,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和成交供应商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备注:政府采购合同备案:采购合同全数返回采购代理机构鉴证,盖章。采购代理机构留存叁份备案。(所有合同必须胶装成册,活页装订不予备案)22.2签订合同时,可将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转为成交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或成交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等非现金形式向采购人指定的账户交纳履约保证金。22.3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2.4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成交通知书》及其澄清、说明文件、承诺等,均为签订采购合同的依据,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22.5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由采购人将采购合同在青海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但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22.6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2.7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书。验收书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20-22.8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22.9采购人应当加强对成交供应商的履约管理,并按照采购合同约定,及时向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对于成交供应商违反采购合同约定的行为,采购人应当及时处理,依法追究其违约责任。22.10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建立真实完整的招标采购档案,妥善保存每项采购活动的采购文件。九、终止情形23.终止磋商情形23.1在磋商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终止磋商:(1)符合磋商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活动正常推进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供应商的报价均超出采购预算额度,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3.2终止磋商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终止磋商公告。十、处罚24.处罚情形成交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成交无效,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情节严重的,报同级财政部门依法进行处理:24.1投标供应商在磋商截止期后撤回其磋商的。24.2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24.3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24.4有恶意串通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24.5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24.6未按照磋商文件、磋商响应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采购合同的。24.7将采购合同转包的。24.8提供假冒伪劣产品的。-21-24.9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24.10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后,不能履约或无故拖延履约期的。24.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25.磋商代理服务费25.1收取对象:采购人25.2收取金额:/说明:根据《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项业务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规定,实行市场调节价,应严格遵守《价格法》、《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由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共同确定合理的收费金额。26.串通投标的情形26.1供应商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竞争行为,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在评标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26.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供应商编制或者提交响应文件的计算机网卡MAC地址、IP地址、CPU序列号、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均异常一致。27.废标27.1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磋商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出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废标公告。27.2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投标截止后供应商不足3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按照以下方式处理:(1)磋商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者招标程序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改正后依法重新招标;(2)磋商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需要采用其他采购方式采购的,采购人应当依法报财政部门批准。-22-第四部分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范本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采购项目编号:青海璨浩竞磋(工程)2026-007采购项目名称:达日县阿达拉姆联社集中移民安置点宅间道排水渠及附属设施采购合同编号:QHCH-2026-007合同金额(人民币):,元采购人(甲方):,(盖章)中标人(乙方):,(盖章)采购日期:-23-说明为了指导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进行了修订,制定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以下简称《示范文本》)。为了便于合同当事人使用《示范文本》,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一、《示范文本》的组成《示范文本》由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三部分组成。(一)合同协议书《示范文本》合同协议书共计13条,主要包括:工程概况、合同工期、质量标准、签约合同价和合同价格形式、项目经理、合同文件构成、承诺以及合同生效条件等重要内容,集中约定了合同当事人基本的合同权利义务。(二)通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是合同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工程建设的实施及相关事项,对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作出的原则性约定。通用合同条款共计20条,具体条款分别为:一般约定、发包人、承包人、监理人、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工期和进度、材料-24-与设备、试验与检验、变更、价格调整、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验收和工程试车、竣工结算、缺陷责任与保修、违约、不可抗力、保险、索赔和争议解决。前述条款安排既考虑了现行法律法规对工程建设的有关要求,也考虑了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的特殊需要。(三)专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是对通用合同条款原则性约定的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的条款。合同当事人可以根据不同建设工程的特点及具体情况,通过双方的谈判、协商对相应的专用合同条款进行修改补充。在使用专用合同条款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专用合同条款的编号应与相应的通用合同条款的编号一致;2.合同当事人可以通过对专用合同条款的修改,满足具体建设工程的特殊要求,避免直接修改通用合同条款;3.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有横道线的地方,合同当事人可针对相应的通用合同条款进行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如无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则填写“无”或划“/”。二、《示范文本》的性质和适用范围《示范文本》为非强制性使用文本。《示范文本》适用于房屋建筑工程、土木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等建设工程的施工承发包活动,合同当事人可结合建设工程具体情况,根据《示范文本》订立合同,并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合同权利义务。-25-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达日县阿达拉姆联社集中移民安置点宅间道排水渠及附属设施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4.资金来源:5.工程内容:招标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6.工程承包范围:招标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26-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元);2.合同价格形式:。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27-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签订。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28-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签订之日生效。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份,承包人执份,采购代理机构份。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组织机构代码:(签字)组织机构代码: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账号:采购代理机构:负责人或经办人:时间:注:合同具体内容以签订为准。-29-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详见GF-2017-0201-30-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1合同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本项目中标通知书及相关资料。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4监理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2.5设计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3工程和设备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1.1.3.9永久占地包括:-31-1.1.3.10临时占地包括:。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1.4标准和规范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无;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无;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无。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执行国家相关规定。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1.6.4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32-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1.6.5现场图纸准备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1.7联络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1.10交通运输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1.10.3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33-他有关费用由,承担。1.11知识产权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归发包人所有。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1.11.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1.11.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2.发包人2.2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姓名:,;身份证号:,;职务:,;联系电话:,;-34-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4.1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2.4.2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3.承包人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10)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35-3.2项目经理3.2.1项目经理:姓名:,;身份证号:,;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号:,;建造师执业印章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3.2.3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3.2.4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3.3承包人人员3.3.1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3.3.3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36-任:,。3.3.4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3.5分包3.5.1分包的一般约定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本工程禁止分包。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3.5.2分包的确定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3.5.4分包合同价款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3.6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3.7履约担保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37-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4.监理人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4.2监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职务:,;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4.4商定或确定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1);(2);-38-(3)。5.工程质量5.1质量要求5.1.1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5.3隐蔽工程检查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小时。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6.1安全文明施工6.1.1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6.1.4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6.1.5文明施工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6.1.6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39-7.工期和进度7.1施工组织设计7.1.1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7.1.2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7.2施工进度计划7.2.2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7.3开工7.3.1开工准备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7.3.2开工通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40-7.4测量放线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7.5工期延误7.5.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7.5.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7.6不利物质条件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1);(2);(3)。7.9提前竣工的奖励7.9.2提前竣工的奖励:。-41-8.材料与设备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8.4.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8.6样品8.6.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8.8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8.8.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9.试验与检验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9.1.2试验设备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9.4现场工艺试验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10.变更10.1变更的范围-42-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10.4变更估价10.4.1变更估价原则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10.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10.7暂估价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附件11:《暂估价一览表》。10.7.1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种方式确定。10.7.2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种方式确定。第3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10.8暂列金额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43-11.价格调整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第1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第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2)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专用合同条款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44-第3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12.1合同价格形式1、单价合同。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2、总价合同。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3、其他价格方式:。12.2预付款12.2.1预付款的支付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预付款支付期限:,。预付款扣回的方式:,。12.2.2预付款担保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45-12.3计量12.3.1计量原则工程量计算规则:,。12.3.2计量周期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12.3.3单价合同的计量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12.3.4总价合同的计量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12.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12.3.6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12.4工程进度款支付12.4.1付款周期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12.4.2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12.4.3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46-12.4.4进度款审核和支付(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12.4.6支付分解表的编制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13.验收和工程试车13.1分部分项工程验收13.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小时。13.2竣工验收13.2.2竣工验收程序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13.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47-法为:,。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13.3工程试车13.3.1试车程序工程试车内容:,。(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承担;(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承担。13.3.3投料试车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13.6竣工退场13.6.1竣工退场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14.竣工结算14.1竣工结算申请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的期限:,。竣工结算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14.2竣工结算审核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14.4最终结清-48-达日县阿达拉姆联社集中移民安置点宅间道排水渠及附属设工程施招标控制价招标人:(单位盖章)造价咨询人:、(单位盖章)2006年月30日封一2青海省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软件评测合格编号:TJDE-2020-21001:AZDE-2020-21001:SZDE-2020-21001:YLDE-2020-21001:SZCS-2022-22001:SZGS-2023-23001:ZIICL-2023-23001:FAGS-2024-24001:HCS-2024-24001达日县阿达拉姆联社集中移民安置点宅间道排水渠及附属设施工程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小写):1077289.28(大写):壹佰零柒万柒仟贰佰捌拾玖元贰角捌分招标人(单位盖章)造价咨询人:(单位资质专用章)法定代理人或其授权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理人或其授权人:(签字或)级注教博翔编制人B11256300003203一级注力F2h于丽娟复核人青海润后城B1价6工程8889章)有效期至:2029年04月29日者招包项目管理有限贸任公可有效期至:2029104月29日编制时间:106年月30日复核时间:06年月日-2达日县阿达拉姆联社集中移民安置点宅间道排水渠及附属设工程施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人(单位盖章)造价咨询人:(单位盖章)2006年3月30日封-1青海省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软件评测合格编号:TJDE-2020-21001:AZDE-2020-21001:SZDE-2020-21001:YLDE-2020-21001:SZGS-2022-22001:SZGS-2023-23001:ZHCL-2023-23001:FACS-2024-24001:INCS-2024-24001达日县阿达拉姆联社集中移民安置点宅间道排水渠及附属设施工程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人:造价咨询人:(单位盖章)(单位资质专用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1或其授权人:或共授权人:(签字或盖章)(签宅或盖意住位的北和教博翔于丽娟编制人:复核人B1Bhk8890008032084032用承)育海润规项目管理有限贵任公司育管有限资任公司有效明至:2029年04129日有效期至202904月298编制时间:复核时间:/日o6年3月30日266年月序-1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排水渠及附属设施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青海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