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氟边销茶招标公告(中共疏勒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6)
智诚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疏勒县2026年低氟边销茶“送茶入户”项目的询价公告
项目概况
疏勒县2026年低氟边销茶“送茶入户”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login.zcygov.cn/user-login/#/logi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4月10日 16: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CDKS-(XJ)2026-05
项目名称:疏勒县2026年低氟边销茶“送茶入户”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元):400000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疏勒县2026年低氟边销茶“送茶入户”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400000 单位:元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签订合同后30日内完成供货。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4月04日至2026年04月09日,每天上午00:00至14:00,下午14: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login.zcygov.cn/user-login/#/login)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如有操作性问题,可与政采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95763)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6年04月10日 16:00(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 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 ”进入开标大厅。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6年04月10日 16:00(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安信CA服务热线0991-7810912;翔晟CA服务热线025-66085508;新疆CA服务热线4000921999。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4、其他事项: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安信CA服务热线0991-7810912;翔晟CA服务热线025-66085508;新疆CA服务热线4000921999。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4、其他事项:1.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供应商需要使用CA加密设备,凡参加本项目必须可自主通过新疆CA申领渠道“新疆政务通”申请政采云平台可使用的CA设备,如原有兵团或公共资源使用的CA,可与新疆CA联系,申请增加电子证书即可,无需重复申领。2.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须使用CA加密设备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3.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4.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5.供应商在开标时须使用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所使用的CA锁及电脑,电脑须提前配置好浏览器(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以便开标时解锁。6.供应商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https://edu.zcygov.cn/luban/xinjiang-e-biding自助查询,也可在政采云帮助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网址为:https://service.zcygov.cn/#/help,“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版面获取操作指南,同时对自助查询无法解决的问题可通过钉钉群及政采云在线客服获取服务支持。供应商钉钉群号:政采云新疆供应商服务1号群:30349928(如已加入1-11群,无需重复加入,十一个群联动直播),钉钉工具软件具有回放功能,直播培训结束后可在钉钉群中回放观看学习。7.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新疆政府采购网项目信息,如有必要对招标文件澄清、修改及变更的将在本网站及时发布,文件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本次招标项目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共疏勒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
地 址:疏勒县阔纳巴扎路4号院
联系方式:189990850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智诚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喀什市喀什经济开发区川渝大厦10层1003号
联系方式:18899501508、182996833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邓雪莲
电 话:18899501508、18299683316
附件信息:
询价文件--疏勒县2026年低氟边销茶“送茶入户”项目.doc542.2K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疏勒县2026年低氟边销茶“送茶入户”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中共疏勒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
行政区域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公告时间
2026年04月04日 18:05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6年04月04日至2026年04月09日每日上午:00:00 至 14:00下午:14: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预算金额
¥4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邓雪莲
项目联系电话
18899501508、18299683316
采购单位
中共疏勒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
采购单位地址
疏勒县阔纳巴扎路4号院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8999085055
代理机构名称
智诚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新疆喀什市喀什经济开发区川渝大厦10层1003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8899501508、18299683316
1.1.1.疏勒县2026年低氟边销茶“送茶入户”项目询价文件(电子评标)项目编号:ZCDKS-(XJ)2026-05第一册采购单位名称:中共疏勒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联系人:彭维忠联系电话:18999085055代理机构名称:智诚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邓雪莲联系电话:18899501508、18299683316日期:2026年4月目录第1章供应商须知4第2章响应文件格式22第3章响应文件35第4章供应商须知资料表49第5章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55第6章评标方法和标准62第7章政府采购合同68第1章供应商须知1.1.一总则1.1.1.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供应商1.1.1采购人:是指依法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项目的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1.2.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在集中采购机构或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1.3.3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本项目的供应商须知及其投标货物须满足以下条件:1.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1.3.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遵守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1.3.3以采购代理机构认可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询价文件。1.3.4符合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其他要求。1.3.5若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写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供应商须知应保证所投产品可履行合法报通关手续进入中国关境内。若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未写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如供应商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3.6若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写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供应商为非中小企业且所投产品为非中小企业产品,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4如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允许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规定如下:1.4.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投标。1.4.2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4.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相关规定。1.4.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响应文件一并提交招标采购单位。1.4.5大中型企业、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投标,共同投标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共同投标协议投标总金额的比例。1.4.6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1.4.7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4.8对联合体投标的其他资格要求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1.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其相关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6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7供应商在投标过程中不得向采购人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物品,影响其正常决策行为。一经发现,其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1.2.2.资金来源2.1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资金(包括财政性资金和本项目采购中无法与财政性资金分割的非财政性资金)。2.2项目预算金额和分项或分包最高限价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2.3供应商报价超过询价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分项、分包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1.3.3.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1.1.4.4.适用法律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询价小组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其权利受到上述法律法规的保护。1.1.二询价文件1.1.1.5.询价文件构成5.1询价文件分为三册共7章,内容如下:第一册第1章供应商须知第2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二册第3章询价邀请第4章供应商须知资料表第5章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第6章评标方法和标准第三册第7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5.2如本文件的前后内容不一致,以最后描述为准。5.3供应商应认真阅读询价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如供应商没有按照询价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询价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1.2.6.询价文件的澄清与修改6.1为了保证对询价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满足法律的时限要求,任何要求对询价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均应在投标截止期前,以书面形式将澄清要求通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6.2采购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供应商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询价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采购代理机构将以发布澄清(更正)公告的方式,澄清或修改询价文件,澄清或修改内容作为询价文件的组成部分。6.3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询价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并对其具有约束力。供应商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及时向采购代理机构回函确认。1.1.3.7.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顺延为使供应商准备投标时有足够的时间对询价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部分进行研究,采购人将依法决定是否顺延投标截止时间。1.1.三响应文件的编制1.1.1.8.响应范围及响应文件中标准和计量单位的使用8.1项目有分包的,供应商可对询价文件其中某一个或几个分包货物进行投标,除非在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另有规定。8.2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分包询价文件中“货物需求一览表”所列的所有内容进行投标,如仅响应某一包中的部分内容,其该包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8.3无论询价文件第5章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中是否要求,供应商所投货物均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8.4除询价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1.2.9.响应文件构成9.1投标单位应完整地按招标文件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及要求编写响应文件,投标单位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系统上递交电子响应文件。投标单位的电子响应文件是经过CA证书加密后上传提交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法在投标截止时间(即投标时间)之前查看或篡改,不存在泄密风险。(严格按照政采云电子投标流程制作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9.2上述文件应按照询价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签署和盖章。1.1.3.10.证明投标的合格性和符合询价文件规定的技术文件10.1供应商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投标内容符合询价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响应文件的一部分。10.2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彩页和数据,它包括:10.2.1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10.2.2货物从买方开始使用至询价文件规定的保质期内正常、连续地使用所必须的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包括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货源及现行价格;10.2.3对照询价文件技术规格,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及伴随的工程和服务已对询价文件的技术规格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申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差和例外,提供完整的相关技术、证明资料及产品彩页。10.3供应商应注意采购人在技术规格中指出的工艺、材料和设备的参照品牌型号或分类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供应商在投标中可以选用替代牌号或分类号,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相当于技术规格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承诺不以上述参照品牌型号或分类号作为评标时判定其投标是否有效的标准。1.1.4.11.投标报价11.1供应商应在投标分项报价表上标明投标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单价(如适用)和总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11.2投标分项报价表上的价格应按下列方式填写:11.2.1投标货物(包括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的出厂价(包括已在中国国内的进口货物完税后的仓库交货价、展室交货价或货架交货价),投标货物安装、调试、检验、技术服务和培训等费用;11.2.2货物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费和保险费用。11.3供应商所报的各分项投标单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1.4每种货物只能有一个投标报价。采购人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1.1.5.12.投标保证金12.1供应商应提交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12.2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1)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的;(2)中标后不按本须知第30条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3)中标后不按本须知第31条的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4)中标后不按本须知第32条的规定缴纳中标服务费的;(5)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12.3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范围内的项目,接受符合财政部门规定的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原件。12.4供应商未按本须知第12.1和12.3条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2.4.1采用电汇形式的,一般可以实时入账。12.4.2采用支票形式的,供应商则应充分考虑支票入账时间,以确保投标保证金能按时进入指定账户。根据银行信息交换和付款时间,支票从递交至实际入账一般需要4-5个工作日。如供应商未及时提交支票或支票不符合银行委托收款要求(如污损、折叠、胶装等),导致投标保证金不能按时进入指定账户的,将按照询价文件的第22.2条相关规定处理。12.5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2.6投标保证金的退还12.6.1成交人应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及时联系保证金收受机构办理投标保证金无息退还手续。12.6.2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暨中标结果公告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供应商应及时联系保证金收受机构办理退还投标保证金手续。12.6.3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不予退回。12.7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相应责任。1.1.6.13.投标有效期13.1投标应在供应商资料表中规定时间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投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3.2为保证有充分时间签订合同,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供应商延长响应文件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供应商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且本须知中有关投标保证金的要求须在延长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供应商可以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其投标保证金将及时无息退还。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1.1.7.14.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4.1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的规定,准备和递交(加密上传)电子响应文件。14.2所有响应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签署和盖章。14.3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或装订不当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1.1.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1.1.15.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5.1为方便评审及进行资格审查,供应商应完整地按招标文件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及要求编写响应文件,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系统上传递交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的电子响应文件是经过CA证书加密后上传提交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法在投标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查看或篡改,不存在泄密风险。(严格按照政采云电子投标流程制作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15.2供应商因自身原因导致电子响应文件无法导入电子评标系统的,该响应文件视为无效文件。15.3电子响应文件具有法律效力,与其他形式的响应文件在内容和格式上等同,若响应文件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其内容影响成交结果时,责任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1.1.2.16.投标截止16.1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递交到招标公告中规定的地点。解密时间30分钟,逾期未解密的视为投标无效。16.2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按本须知的规定,延迟投标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受投标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16.3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上传的响应文件。1.1.3.17.响应文件的接收、修改与撤回17.1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上传响应文件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17.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收到响应文件后,应当如实记载响应文件的送达时间和密封情况。17.3递交响应文件以后,如果供应商要进行修改或撤回投标,须提出书面申请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新疆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规定编制、密封、标记。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接收,并视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17.4在投标截止期之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供应商主动对其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17.5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所接收响应文件概不退回。1.1.五开标及评标18.开标18.1.1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开标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供应商须知代表参加。投标方也可不参加开序。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18.2本项目实行电子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的有关要求按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要求,供应商应该使用供应商CA锁对电子响应文件加密,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评审。开标时,供应商必须使用加密该文件的CA锁,以便开标时对其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解密,由于供应商自身原因未能成功导入评标系统的,均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评审。未按规定时间在招标文件要求的开评标系统解密成功的电子响应文件无效。18.3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对响应文件进行解密,时长为30分钟。18.4由采购代理机构开启开标记录,须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对报价进行签字确认。1.1.1.19.资格审查及组建询价小组19.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内容,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未按要求提供资格审查资料的供应商或其中一项未通过的供应商,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未能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进入下一阶段的评审,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单位少于不足三家的,不得评标。19.2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9.2.1不良信用记录指: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供应商;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任何成员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联合体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9.2.2查询及记录方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将查询网页打印、签字并存档备查。供应商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标依据。19.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依法组建的询价小组,负责评标工作。本项目询价小组由3人组成(在新疆政采云平台专家库随机抽取3名)。1.1.2.20.响应文件符合性审查与澄清20.1符合性审查是指依据询价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对询价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询价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20.2响应文件的澄清20.2.1在评标期间,询价小组将以书面方式要求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以及询价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检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履约的情况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在询价小组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响应文件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0.2.2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将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20.3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一)响应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第20.2条的规定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20.4如一个分包内只有一种产品,不同供应商所投产品为同一品牌的,按如下方式处理:20.4.1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成交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询价小组按照询价文件中评标办法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成交人推荐资格;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成交候选人。20.5如一个分包内包含多种产品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供应商资料表中载明核心产品,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第20.4条规定处理。20.6供应商所投产品如被列入财政部与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节能产品目录或环境标志产品目录或无线局域网产品目录,应提供相关证明,在评标时予以优先采购,具体优先采购办法见第六章评标方法和标准。如采购人所采购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供应商所投产品的品牌及型号必须为清单中有效期内产品并提供证明文件,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1.3.21.投标偏离询价小组可以接受响应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离的不正规或不一致。1.1.4.22.投标无效22.1在比较与评价之前,根据本须知的规定,询价小组要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询价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询价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的投标。对关键条款的偏离,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询价小组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询价文件要求、响应文件内容及财政主管部门指定相关信息发布媒体。22.2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以下情形应当在询价文件中规定,并以醒目的方式标明)(1)未按询价文件规定的形式和金额提交投标保证金的;(2)未按照询价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3)未满足询价文件中技术条款的实质性要求;(4)与其他供应商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5)属于询价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6)询价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检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履约的,且供应商未按照规定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7)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8)不符合法规和询价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23.比较与评价23.1经符合性审查合格的响应文件,询价小组将根据询价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其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23.2评标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根据实际情况,在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采用下列一种评标方法,详细评标标准见招标文件第六章:(1)最低评标价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2)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本项目为询价采购,评标办法采用上述第(1)条:最低评标价法1.1.5.24.废标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将导致项目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询价文件做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1.1.6.25.保密原则25.1评标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25.2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1.1.六确定成交1.1.1.26.成交候选人的确定原则及标准除第28条规定外,对实质上响应询价文件的供应商按下列方法进行排序,确定投标候选人:1.1.2.采用最低评审价法,除了算术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外,不对供应商的价格进行任何调整。评审结果按最终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报价相同的处理方式详见询价文件第6章。1.1.3.27.确定成交候选人和成交人询价小组将根据评标标准,按供应商资料表中规定数量推荐成交候选人;或根据采购人的委托,直接确定成交人。1.1.4.28.采购任务取消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时,采购人有权拒绝任何供应商中标,且对受影响的供应商不承担任何责任。1.1.5.29.成交通知书和成交结果通知书29.1在投标有效期内,成交人确定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中标公告,同时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29.2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29.3成交结果通知书和成交通知书同时发出。成交结果通知书中将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未通过的原因;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还将告知未成交人本人的评审得分和排序。1.1.6.30.签订合同30.1成交人应当自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30.2询价文件、成交人的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30.3成交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30.4当出现法规规定的中标无效或中标结果无效情形时,采购人可与排名下一位的成交候选人另行签订合同,或依法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1.7.31.履约保证金31.1成交人应按照供应商资料表规定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31.2政府采购利用担保试点范围内的项目,除31.1规定的情形外,成交人也可以按照财政部门的规定,向采购人提供合格的履约担保函(格式见本章附件2)。31.3如果成交人没有按照上述履约保证金的规定执行,将视为放弃中标资格,成交人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人,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1.8.32.成交通知书服务费成交人须按照投标须知资料表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中标服务费。1.1.9.33.政府采购信用担保33.1本项目是否属于信用担保试点范围见供应商资料表。33.2如属于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范围内,中小型企业供应商可以自由按照财政部门的规定,采用担保、履约担保和融资担保。33.2.1供应商递交的担保函和履约担保函应符合本询价文件的规定。33.2.2成交供应商可以采取融资担保的形式为政府采购项目履约进行融资。33.2.3合格的政府采购专业信用担保机构名单见供应商资料表。1.1.10.34.廉洁自律规定34.1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政府采购代理业务,不得与采购人、供应商恶意串通操纵政府采购活动。34.2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接受采购人或者供应商组织的宴请、旅游、娱乐,不得收受礼品、现金、有价证券等,不得向采购人或者供应商报销应当由个人承担的费用。34.3为强化采购代理机构内部监督机制,供应商可按供应商资料表中的监督电话和邮箱,反映采购代理机构的廉洁自律等问题。1.1.11.35.人员回避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其相关人员有法律法规所列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1.1.12.36.质疑与接收36.1供应商认为询价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36.2质疑供应商应按照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可从财政部官方网站下载)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以纸质形式提出质疑,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一次性提出。超出法定质疑期的、重复提出的、分次提出的或内容、形式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质疑供应商将依法承担不利后果。36.3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函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36.4质疑的提出36.5本采购文件中所称质疑及答复,是指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中的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向采购方提出质疑,采购方答复质疑的行为。36.6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方提出质疑。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一)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三)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36.7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人为参与本项目的报价方或潜在报价方。可质疑的文件为采购公告以及采购文件(包括属于其组成部分的澄清、修改、补充文件和评审标准、合同文本等)。36.8对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人为直接参与本项目的报价方。采购过程,即从采购项目信息公告发布起到成交结果公告止,包括采购文件的发出、提交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开启、评审等各个采购程序环节。36.9提出质疑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质疑主体应当符合有关规定;(二)在质疑法定期限内提出;(三)属于可以提出质疑的政府采购事项受理范围和本项目采购人的管辖权范围;(四)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36.10提出质疑应当具有明确的请求和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明确的请求,即质疑人在质疑函中提出的,要求采购方对其予以支持的主张。必要的证明材料,即能够证明质疑人的质疑请求成立的必要材料,包括相关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36.11质疑人所提供的证明材料应当具有真实性、合法性以及与质疑事项的关联性和证明力,否则不能作为认定该质疑事项成立的依据。36.12质疑人提出质疑时应当提交质疑函。质疑函包括下列内容:(一)提出质疑的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三)质疑事项;(四)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五)法律依据;(六)提出质疑的日期。质疑函采用实名制。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质疑人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36.13质疑人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6.14质疑的审查和受理采购方在收到质疑函后应当及时审查是否符合质疑受理条件,对符合质疑受理条件的,及时予以受理。36.15对不符合质疑受理条件的,分别按照下列不同情形予以处理:(一)质疑函内容不符合规定的,告知质疑人进行修改并重新提出质疑。修改后质疑事项仍不具体、不明确或者最终递交质疑函的时间超过质疑法定期限的,不予受理;(二)质疑主体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告知质疑人不予受理;(三)超过质疑法定期限提出质疑的,告知质疑人不予受理;(四)对不属于可以提出质疑的政府采购事项提出质疑的,告知质疑人不予受理;(五)质疑不属于本项目采购方管辖的,告知质疑人向有管辖权的采购人提出质疑;(六)质疑不符合其他条件的,告知质疑人不予受理。36.16质疑的处理和答复36.17采购方受理质疑后,将及时把质疑函发送给被质疑人,并要求其在一定限期内提交书面答复,同时提供有关证据、依据和相关材料。36.18对于质疑事项中涉及的问题较多、情况比较复杂的,为了全面查清事实、取得充分的证据,采购方认为有必要时,可以进行调查取证或者组织质证。36.19对评审过程、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方可以组织原评审委员会协助答复质疑。36.20质疑处理过程中,质疑人书面申请撤回质疑的,将终止质疑处理程序。36.21质疑人拒绝配合采购方依法对质疑进行调查处理的,采购方将按质疑人自动撤回质疑处理;被质疑人拒绝配合采购方依法对质疑进行调查处理的,采购方将视同其认可质疑事项。36.22质疑人拒绝配合采购方依法对质疑进行调查处理的,采购方将按质疑人自动撤回质疑处理;被质疑人拒绝配合采购方依法对质疑进行调查处理的,采购方将视同其认可质疑事项。36.23采购方将在正式受理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36.24质疑答复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质疑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二)收到质疑函的日期、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三)质疑事项、质疑答复的具体内容、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四)告知质疑供应商依法投诉的权利;(五)质疑答复人名称;(六)答复质疑的日期。质疑函范本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1.1.附件1:履约保证金保函(格式)(本项目不适用)(中标后开具)致:(买方名称)号合同履约保函本保函作为贵方与(卖方名称)(以下简称卖方)于年月日就项目(以下简称项目)项下提供(货物名称)(以下简称货物)签订的(合同号)号合同的履约保函。(出具保函的银行名称)(以下简称银行)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具结保证本行、其继承人和受让人无追索地向贵方以(货币名称)支付总额不超过(货币数量),即相当于合同价格的%,并以此约定如下:1.只要贵方确定卖方未能忠实地履行所有合同文件的规定和双方此后一致同意的修改、补充和变动,包括更改和/或修补贵方认为有缺陷的货物(以下简称违约),无论卖方有任何反对,本行将凭贵方关于卖方违约说明的书面通知,立即按贵方提出的累计总额不超过上述金额的款项和按贵方通知规定的方式付给贵方。2.本保函项下的任何支付应为免税和净值。对于现有或将来的税收、关税、收费、费用扣减或预提税款,不论这些款项是何种性质和由谁征收,都不应从本保函项下的支付中扣除。3.本保函的条款构成本行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直接责任。对即将履行的合同条款的任何变更、贵方在时间上的宽限、或由贵方采取的如果没有本款可能免除本行责任的任何其它行为,均不能解除或免除本行在本保函项下的责任。4.本保函在本合同规定的保证期期满前完全有效。谨启出具保函银行名称:签字人姓名和职务:签字人签名:公章:第2章响应文件格式1.1.第一部分开标一览表及资格证明文件1、开标一览表(报价一览表);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3、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及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法人投标具备法人身份证及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4、被授权委托人参与投标需提供在本单位缴纳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单位社保缴费凭证和个人明细表);5、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信用服务-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搜索栏输入单位全称)、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search/cr/)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须提供本条款明确的网站查询截屏或导出的证明性材料,并加盖公章,查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6、提供2024或2025年的财务审计报告与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新成立的公司近三个月内的银行资信证明与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7、税务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完税证明(零申报需加盖税务机关章);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9、投标单位(供应商)针对本次项目《反商业贿赂承诺书》;10、供应商为厂家的需具备食品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为经销商的需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表。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格式自拟)12、保证金凭证。13、供应商可提供有利于投标的其他证明材料。1.报价一览表(响应文件格式一)项目名称:标段号:币种:人民币序 号项目名称投标总价(元)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交货期交货地点备注1小写:大写:注:报价包含的内容:包括货物价格、包装、运输、仓储、保管、装卸(卸货至甲方指定地点)、人工费、搬运费、广告宣传费、检测费、项目利润、相关税费及市场价格风险等在内等与本项目有关全部费用;不得二次收取任何费用。请各投标单位报价时充分考虑项目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及县各乡镇间的运距,如中标后出现无法履约的将严肃追究责任。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报价日期:年月日1、此表中,标的总价应和分项报价表的总价相一致。2、此报价包含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费用。3、供应商须按本响应报价一览表格式制作“最终报价表”,并加盖单位电子章后按照时间要求上传至指定系统。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3、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及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法人投标具备法人身份证及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同志,现任我单位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签发日期:单位:附:代表人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营业执照号码:经济性质:说明:1、法定代表人为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的主要行政负责人。2、内容必须填写真实、清楚、涂改无效,不得转让。3、将此证明书原件提交采购代理机构作为询价响应文件附件。(为避免废标,请供应商务必提供本附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章):日期:说明: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复印件上应加盖本单位章。2.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提供身份证明的复印件3.联合体投标应提供联合体各方满足以上要求的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国家或地区的名称)的(供应商)的在下面签字的(法人代表姓名、职务)代表我单位授权(单位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我单位的合法代理人,就(项目名称)投标,以我单位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章):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章):身份证号码:详细通讯地址:邮政编码:传真:电话:4、被授权委托人参与投标需提供在本单位缴纳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单位社保缴费凭证和个人明细表);5、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信用服务-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搜索栏输入单位全称)、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search/cr/)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须提供本条款明确的网站查询截屏或导出的证明性材料,并加盖公章,查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注:本项目要求经营异常名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6、提供2024或2025年的财务审计报告与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新成立的公司近三个月内的银行资信证明与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7、税务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完税证明(零申报需加盖税务机关章);注:①本项目要求各投标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完税证明”,若供应商某月税收为零申报或免征,须提供加盖税务局公章的无欠税证明或申报成功网页截图(供应商可自主登录“国家税务总局电子税务局”12366.chinatax.gov.cn/bsfw/onlinetaxation/main——税费申报及缴纳——申报结果查询)。②税务局代收的社保缴费证明不可作为本项目的完税证明(“税种”不可为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9、投标单位(供应商)针对本次项目《反商业贿赂承诺书》;10、供应商为厂家的需具备食品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为经销商的需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表。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格式自拟)12、保证金凭证。13、供应商可提供有利于投标的其他证明材料。第2部分商务及技术文件1、投标书2、分项报价表3、货物说明一览表4、技术规格偏离表5、商务条款偏离表6、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价格扣减条件的供应商须提交)6-1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6-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7、供应商关联单位的说明(格式自拟)8、其他有利于供应商的文件或证明材料1.2.1投标书(响应文件格式五)致:采购代理机构根据贵方(项目名称)项目的询价文件(招标编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份、副本份及电子文档份,并以形式出具的金额为人民币元的投标保证金。据此,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附投标价格表中规定的应提供货物的投标总价详见开标一览表,其中由中小型和微型企业制造产品的价格为(用文字和数字表示),占投标总价%。(2)本投标有效期为自投标截止之日起个日历日。(3)联合体中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与联合体中的小型、微型企业之间(存在、不存在)投资关系(如果是联合体的话)。(4)已详细审查全部询价文件,包括所有补充通知(如果有的话),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误解和质疑的权力。(5)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遵守询价文件中有关保证金的规定。(6)我方不是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我方不是采购代理机构的附属机构。(7)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按询价文件规定的形式,向贵方一次性支付中标服务费。(8)按照贵方可能要求,提供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9)按照询价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地址传真电话电子函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供应商名称(全称)-----------------供应商开户银行(全称)供应商银行帐号供应商单位章-------------------------日期-------------------------------1.31.41.51.61.71.8.2分项报价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报价单位:人民币元序号名称规格参数数量原产地制造商名称单价总价备注1234567总价: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盖单位章):注:1.如果供应商认为需要,每种货物填写一份该表。2.如果按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3.上述各项的详细分项报价,可另页描述。1.9.3货物说明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货物名称规格参数数量交货期交货地点其它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盖单位章):注:各项货物详细技术性能可另页描述。4技术规格偏离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货物名称询价文件条款号招标规格投标规格偏离说明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1.101.111.12.5商务条款偏离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询价文件条款号询价文件的商务条款响应文件的商务条款说明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1.13.6-1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1.14.6-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名称(盖单位章):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1.157供应商关联单位的说明说明:供应商应当如实披露与本单位存在下列关联关系的单位名称:(1)与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2)与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8响应文件还应包括其他有利于供应商的文件或证明材料9响应文件格式范本 (正本/副本)***** *** *** *** *** 项目编号 *** 响 应 文 件响应单位: (公章)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联 系 人: (签字)电 话: 地 址 : 注: 在202X年 月 日 XX之前不得启封1.15.1.疏勒县2026年低氟边销茶“送茶入户”项目第二册疏勒县2026年低氟边销茶“送茶入户”项目询价采购公告疏勒县2026年低氟边销茶“送茶入户”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4月10日16: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ZCDKS-(XJ)2026-05项目名称:疏勒县2026年低氟边销茶“送茶入户”项目采购方式:询价预算金额(元):40万元采购需求:低氟边销茶一批简要规格描述:详见采购文件合同履约期限:签订合同后30日内完成供货。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2、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及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法人投标具备法人身份证及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3、被授权委托人参与投标需提供在本单位缴纳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单位社保缴费凭证和个人明细表);4、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信用服务-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搜索栏输入单位全称)、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search/cr/)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须提供本条款明确的网站查询截屏或导出的证明性材料,并加盖公章,查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5、提供2024或2025年的财务审计报告与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新成立的公司近三个月内的银行资信证明与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6、税务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完税证明(零申报需加盖税务机关章);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8、投标单位(供应商)针对本次项目《反商业贿赂承诺书》;9、供应商为厂家的需具备食品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为经销商的需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表。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获取采购文件2026年04月04日至2026年04月09日上午00:00-14:00下午14:00-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login.zcygov.cn/user-login/#/login)1、获取采购文件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如有操作性问题,可与政采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95763)2、获取地点:政采云平台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2026年4月10日16:00地点:政采云平台五、响应文件开启开启时间:2026年4月10日16:00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安信CA服务热线0991-7810912;翔晟CA服务热线025-66085508;新疆CA服务热线4000921999。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4、其他事项:1.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供应商需要使用CA加密设备,凡参加本项目必须可自主通过新疆CA申领渠道“新疆政务通”申请政采云平台可使用的CA设备,如原有兵团或公共资源使用的CA,可与新疆CA联系,申请增加电子证书即可,无需重复申领。2.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须使用CA加密设备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3.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4.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5.供应商在开标时须使用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所使用的CA锁及电脑,电脑须提前配置好浏览器(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以便开标时解锁。6.供应商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https://edu.zcygov.cn/luban/xinjiang-e-biding自助查询,也可在政采云帮助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网址为:https://service.zcygov.cn/#/help,“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版面获取操作指南,同时对自助查询无法解决的问题可通过钉钉群及政采云在线客服获取服务支持。供应商钉钉群号:政采云新疆供应商服务1号群:30349928(如已加入1-11群,无需重复加入,十一个群联动直播),钉钉工具软件具有回放功能,直播培训结束后可在钉钉群中回放观看学习。7.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新疆政府采购网项目信息,如有必要对招标文件澄清、修改及变更的将在本网站及时发布,文件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本次招标项目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特别提示: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采购单位:中共疏勒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联系人:彭维忠联系方式:18999085055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智诚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邓雪莲联系方式:18899501508、18299683316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疏勒县财政局采购办监督投诉电话:0998-6572160地址:疏勒县财政局2.第4章供应商须知资料表本表是本招标项目的具体资料,是对供应商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资料表为准。条款号内 容1.1采 购 人:中共疏勒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 联 系 人:彭维忠联系方式: 18999085055 1.2采购代理机构:智诚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喀什市喀什经济开发区川渝大厦10层1003号联系人:邓雪莲 联系电话:18899501508、182996833161.3.4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2、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及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法人投标具备法人身份证及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3、被授权委托人参与投标需提供在本单位缴纳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单位社保缴费凭证和个人明细表);4、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 125 号)的要求,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信用服务-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搜索栏输入单位全称)、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search/cr/)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须提供本条款明确的网站查询截屏或导出的证明性材料,并加盖公章,查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5、提供 2024 或 2025 年的财务审计报告与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新成立的公司近三个月内的银行资信证明与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6、税务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完税证明(零申报需加盖税务机关章);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8、投标单位(供应商)针对本次项目《反商业贿赂承诺书》;9、供应商为厂家的需具备食品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为经销商的需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表。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格式自拟)11、中小企业声明函;12、保证金凭证。注:①本项目要求各供应商提供“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完税证明 ”,若供应商某月税收为零申报或免征,须提供加盖税务局公章的无欠税证明或申报成功网页截图(供应商可自主登录“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电 子 税 务 局 ” 12366.chinatax.gov.cn/bsfw/onlinetaxation/main——税费申报及缴纳——申报结果查询)。②税务局代收的社保缴费证明不可作为本项目的完税证明( “税种 ”不可为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近三个月是指:2026 年 1 月-3 月1.3.5 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否1.3.6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注:潜在投标企业属于中小微企业的,请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果未提供或提供虚假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企业将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不利后果)1.4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否1.4.8联合体的其他资格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2项目预算金额:40万元(超过预算价按无效标处理)3供货期:签订合同后30日完成供货。12.1保证金形式:☑电汇☑银行保函☑转账(本项目允许的其他形式)保证金数额:5000.00元(伍仟元整)开户名称:智诚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交通银行乌鲁木齐人民路支行帐号:86516510110188002000272行 号:3018810000911、打款时注明投标保证金项目名称+项目编号。3、将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制作在响应文件中。注:询价保证金应投标截止时间前汇至代理机构指定账户(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供应商须自行评估因异地、跨行、公休日等因素造成的询价保证金到账延迟风险,并承担相应责任。并以交款凭证及单位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作为询价保证金交纳证明。未按规定时间交纳询价保证金将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询价保证金交纳时需注明项目名称。不接受现金、分公司及任何个人汇款。供应商应按照规定及要求提交询价保证金,其作为其投标书的一部分。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 87 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 38 条:投标保证金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采购人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注意事项:1.以上各类机构出具的以担保函、保证保险承担责任的方式均须满足无条件见索即付条件。2.以担保函、保证保险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受益人和收取单位须为采购人。 13.1投标有效期:90日历日14.11.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供应商需要使用CA 加密设备,凡参加本项目必须可自主通过新疆 CA 申领渠道“新疆政务通 ”申请政采云平台可使用的CA 设备,如原有兵团或公共资源使用的 CA,可与新疆 CA 联系, 申请增加电子证书即可,无需重复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 CA 服务热线 957632.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须使用CA 加密设备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 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3.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 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 CA 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4.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 CA 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 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 进行咨询。5.供应商在开标时须使用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所使用的CA锁及电脑,电脑须提前配置好浏览器(建议使用360 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以便开标时解锁。6.投标保证金缴纳及确认时间: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必须在开标前将投标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否则,届时其投标将被拒绝。7.供应商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https://edu.zcygov.cn/luban/xinjiang-e-biding 自助查询,也可在政采云帮助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 询,网址为:https://service.zcygov.cn/#/help,“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 ”—“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 ”版面获取操作指南,同时对自助查询无法解决的问题可通过钉钉群及政采云在线客服获取服务支持。供应商钉钉群号:政采云新疆网超供应商服务二十群:35547618(如已加入 1-19群,无需重复加入),钉钉工具软件具有回放功能,直播培训结束后可在钉钉群中回放观看学习。8.各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系统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供应商的电子投标文件是经过CA证书加密后上传提交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法在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之前查看或篡改,不存在泄密风险。(严格按照政采云电子投标流程制作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9.各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 ”上传至政采云平台。投标文件包括“开标一览表及资格证明文件 ”与“商务及技术文件 ”两部分合并成一册。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签署和盖章,并以PDF 格式上传至政采云开评标平台。10.中标单位在中标公告公示期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纸质版投标文件邮寄至代理机构备案,纸质版投标文件包括“报价一览表及资格证明文件 ”和“商务及技术文件 ”两部分,两部分合订成一册递交。11.递交数量:正本:壹份、副本:贰份;电子文档 1 份(以正本为准,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纸质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投标文件的正副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委托代理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在投标文件上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印章。12.解密时长为 30 分钟。16.1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04月10日16:00(北京时间)18.1开标时间:2026年04月10日16:00开标地点:政采云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s://login.zcygov.cn/user-login/#/login)23.2评标方法:最低评标价法,响应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 27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的数量:3个27采购单位是否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否(是、否)31.1本项目需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合同价款的5%,转账或电汇形式。32代理服务费:根据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协商确定,由中标单位支付,收费标准:中标金额的1.5%计取。支付形式:转账 支付时间: 领取成交通知书时33.1本项目是否属于信用担保试点范围: 否 (是、否)适用于本供应商须知的额外增加的变动:1①严禁恶意竞标,必须保证所投产品达到甲方要求。②中标后,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供的产品与响应文件中技术参数不一致的,采购人有权拒收,期间所产生的任何费用由中标人承担。2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根据《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规定的异常低价相关规定处理。询价小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 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 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询价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询价小组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根据《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一)采购人应当在采购文件中明确,政府采购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 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3①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制造商或生产企业报价产品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生产的,将对该报价产品的评审报价给予 / %的扣除。投标人应当出具招标文件中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评审时不予认可。投标人应对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真实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②jianyu 企业扶持政策:供应商如为 jianyu 企业将视同小型或微型企业,且报价产品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生产的,将对该产品的评审报价给予 / %的扣除。供应商为 jianyu 企业的,应提供由省级以上 jianyu 管理局、jiedu 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 jianyu 企业的证明文件或声明函。供应商应对提交属于jianyu 企业的证明文件的真实性负责,提交的 jianyu 企业的证明文件不真实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③can jiren 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不重复享受政策。注:响应文件中有弄虚作假的内容,供应商需承担不利后果。(如假证书、假业绩、隐瞒不良行为记录、夸大荣誉、使用非本单位在职员工的相关证件及不符合询价文件规定的条款等);在签订合同之前,采购单位如发现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有弄虚作假内容,采购单位可能拒绝与其签订合同,询价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将其列入政府采购黑名单库。其他要求:货物如有缺漏、损坏,由供应商负责调换、补齐。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2009]36 号),制定本规定。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 2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 5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 5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 5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4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3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 800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8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 60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5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 3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3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 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3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 2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4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5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5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2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5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3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2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 2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58(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 2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5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 2000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1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5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5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5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资产总额 12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8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 2003 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 同时废止。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批发业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的同时不得耽误本项目供货。文件解释权: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智诚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所有,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采购代理机构解释为准。招标文件未作须知明示,而又有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解释。注明:政采云系统上投标文件需与目录关联,若未关联或关联不完整,造成评审专家无法按照目录准确查阅相关内容,由此造成的相关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表投 标 人 名 称审查项目结 论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及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法人投标具备法人身份证及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被授权委托人参与投标需提供在本单位缴纳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单位社保缴费凭证和个人明细表);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信用服务- 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搜索栏输入单位全称)、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search/cr/)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须提供本条款明确的网站查询截屏或导出的证明性材料,并加盖公章,查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提供 2024 或2025 年的财务审计报告与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新成立的公司近三个月内的银行资信证明与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税务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完税证明(零申报需加盖税务机关章);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投标单位(供应商)针对本次项目《反商业贿赂承诺书》;供应商为厂家的需具备食品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为经销商的需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格式自拟)中 小 企 业 声 明 函保证金凭证审 核 结 果备注:资格审查不通过,不进入下一评标环节。第5章货物参数一、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1、供货期:签订合同后30日内完成供货。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支付40%,货到完成支付合同30%,无质量问题验收合格后支付30%。3、茶叶规格:1000ɡ/块4、采购茶叶数量:13232块5、投标企业需提供氟含量的检测报告(每1kg砖茶氟含量≤300mg“符合GB19965-2005标准”,必须提供近1年内相关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含氟量检测报告)。6、中标企业需提供企业资质(包括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及所供货物同批次质检报告(边销茶质量合格证)。7、参与投标的企业持续经营边销茶经历不少于1年。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国家边销茶定点生产企业,并按国家边销茶定点生产企业的要求,提供相关资质证明。8、投标企业提供产品图片,外包装图片要显示生产厂家,生产日期。产品外包装除印有产品说明外,还必须标注“符合GB19965-2005标准”标识。9、供货商需根据甲方要求印制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等方面宣传标语及低氟边销茶宣传手册的包装(每2公斤1个包装袋及1个彩印宣传手册)。10、采购单位在收货后随机对中标供应商提供的产品进行抽检,由中标供应商将抽检产品自行送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进行检验(包括含氟并所有成分的质量分数),并承担检验费用;如检验不合格由中标供应商负责更换合格产品并赔偿项目的所有损失。11、检验合格后,供应商负责把茶叶送到11个乡镇。1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13、在发放茶叶过程中,如出现单人单户死亡的情况,需供应商同意收回茶叶,对应茶叶的资金退至疏勒县委统战部对公账户。14、供应商应按时将货物送到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后,需派工作人员把甲方采购清单和供应商的供货清单的实体、数量、价格等进行一一核实。针对此项制定具体的清点方案和整理方案。15、符合国家质量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①、采购人所购货物,或采购人认为有必要退货的其它情况,供应商应予以随时予以退换;②、采购人将对所提供的货物质量检验,一旦发现假冒伪劣产品,将取消供应商供货资格及保留追究相关责任的权利,若供应商不能按时交付货物,将视为不能履行合同;16、货物质量保证①、所提供货物整体外包装和装订必须整齐牢固,防火、防潮、防摔,贴大类标签标识,整体必须平整牢固;②、根据甲方要求配送,配送需由专人负责,相应的人员由供应商安排,配送过程中须有相应的应急保障等内容;③质保期内如出现严重质量问题,则免费替换。货物必须是全新的正品,货物到货后甲乙双方应在现场进行清点。清点过程中如果发现因包装或运输不当引起的货物外观或内部的损坏,供货商应负责更换,并作出检查记录,双方签字确认。④乙方按照甲方提供的货物清单配送需求计划,所有货物外包装必须安全、卫生、无毒、无害,乙方(中标单位)负责对抽检样本送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进行检测,氟含量标准:按照国家标准:GB19965-2005《砖茶含氟量》,低氟砖茶每千克含氟量需≤300毫克,达到合格标准。在未获得检测报告之前不得发放。(注:抽检费用及产生的任何费用由中标人承担)。⑤检测合格报告出具后,由供方负责免费运输到采购单位指定乡镇(街道,管委会),由各乡镇(街道,管委会)负责发放。(具体以双方合同约定为准)。⑥若供应商所提供物资的质量因不符合相关质量标准,导致采购人被卫生防疫、检疫部门处罚,所产生的罚款费用由供应商全额承担,并按合同违约条款进行赔偿。⑦任何因货物质量问题导致的食品安全或食物中毒责任,在确认导致问题的原材料品种后,由该供应商承担全部法律责任与经济损失,除对采购人进行赔付外,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⑧质量要求:所有食材质量必须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17、因中标人供货质量原因,引起甲方食品安全事故,应按照《食品法》及相关规定,除赔偿当期的原材料损失外,还应对由此引起的其他延续损失给予全额经济赔偿(包括医疗、声誉),并承担其他相应法律责任。18、针对本项目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和产品抽样检验报告,按照采购文件中的茶叶品种进行提供,乙方应对提供货物质量、卫生、食品安全承担全部责任,质保期限1年。19、售后服务①供应商根据本项目具体特点及实际需求提供切实可行的售后服务方案:供应商应保证供货产品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及之后的的服务措施。包括配货保证措施、质量及保证措施。投标方应保证有专职业务对接人员。②收货和验收如发生配货错误、到货破损等问题和损坏,无论是否已作前期加工,中标方必须无条件负责退换。有权对已到的、但对不合格的货物给予退货。③需有完整的售后服务体系,供应商能在2小时内作出响应,在24小时以内对所损坏的货物进行维修或者替换,所产生的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承担。(制定相应的售后服务方案)④货物到达现场后,供应商应在采购方正式工作人员在场情况下当面共同清点、检查,作出检查记录,双方签字确认。(具体以双方合同约定为准)⑤采购方将对供应商所供货品进行随机抽样检验;如供货方所供货品氟含量不符合国家标准,采购方有权解除合同,供应方承担相应的违约及法律责任。(具体以双方合同约定为准)⑥如因供应商未按规定时间响应采购人供货需求,导致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供应商赔偿采购人所有损失。(具体以双方合同约定为准)说明:投标报价包含与本项目相关的一切费用。第6章评标方法和标准本项目将按照询价文件第一章供应商须知中“五开标及评标”、“六确定成交”及本章的规定标。注:1.投标无效的情形:(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其相关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2)若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未写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如供应商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3)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供应商在投标过程中不得向采购人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物品,影响其正常决策行为。一经发现,其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4)供应商报价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分项、分包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5)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如供应商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6)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分包招标文件中“货物需求”所列的所有内容进行投标,如仅响应某一包中的部分内容,其该包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7)供应商未按本须知第12.1和12.3条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8)所有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条的规定,为保证公平竞争,如有货物主体部分的赠与行为,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9)供应商所报的各分项投标单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0)投标应在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时间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投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1)所有响应文件采用不可拆装的胶订方式装订,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开标前1个工作日至投标截止后1小时的期间内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第20.2条的规定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4)在比较与评价之前,根据本须知的规定,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的投标。对关键条款的偏离,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5)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形式和金额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未满足招标文件中技术条款的实质性要求;与其他供应商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属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检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履约的,且供应商未按照规定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不符合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3〕19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响应文件中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供应商,其报价扣除10%后参与评审。对于同时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进行投标报价扣除。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小微企业。3.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和监狱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和监狱企业。4.供应商所投产品如被列入财政部与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节能产品目录或环境标志产品目录或无线局域网产品目录,应提供相关证明,在评标时予以优先采购,具体优惠措施为:本项目不适用。5.如采购人所采购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供应商所投产品的品牌及型号必须为清单中有效期内产品并提供证明文件,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6.对创新产品或创新性企业的优惠措施为:/7.同品牌处理办法:如采用最低评标办法,则: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询价小组按照询价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询价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8.成交候选人并列式时的处理方式:如采用最低评标办法,则:评标结果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响应文件满足询价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9.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数量:310.采购人委托询价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否(是、否)附表一响应文件—资格审查表投 标 人 名 称审查项目结 论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及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法人投标具备法人身份证及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被授权委托人参与投标需提供在本单位缴纳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单位社保缴费凭证和个人明细表);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需提供本单位社保缴费凭证;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信用服务- 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搜索栏输入单位全称)、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search/cr/)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须提供本条款明确的网站查询截屏或导出的证明性材料,并加盖公章,查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提供 2024 或2025 年的财务审计报告与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新成立的公司近三个月内的银行资信证明与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税务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完税证明(零申报需加盖税务机关章);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投标单位(供应商)针对本次项目《反商业贿赂承诺书》;供应商为厂家的需具备食品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为经销商的需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格式自拟)中 小 企 业 声 明 函保证金凭证审 核 结 果说明:(1)上述各项中用“√”表示通过,“×”表示不通过;(2)上述各项中如有一项为“×”,则结论为“×”,表示该响应文件中存在重大偏差,不能通过初步评审;询价小组对某一分项评审认为不合格时,必须要写明原因。(3)响应文件最终合格与否,以所有询价小组的评审意见中少数服从多数为原则定论。附表二响应文件—符合性审查表评审意见序号评审内容是否合格1各供应商投标报价未高于预算金额;2询价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无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的,供应商的报价不存在异常一致并成规律性的,其报价合理;3投标有效期满足询价文件要求;4响应文件按照询价文件规定要求编制、签署、盖章;5所投产品的货物及数量满足询价文件要求的;6响应文件载明的技术规格、技术标准、技术指标、项目要求等,符合询价文件要求的;7按询价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全或关键字迹清晰、数量等齐全的;8没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9符合询价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交货期、付款方式)结论:通过评审打“√”,未通过评审打“×”说明:(1)上述各项中用“√”表示通过,“×”表示不通过;(2)上述各项中如有一项为“×”,则结论为“×”,表示该响应文件中存在重大偏差,不能通过初步评审;询价小组对某一分项评审认为不合格时,必须要写明原因。(3)响应文件最终合格与否,以所有询价小组的评审意见中少数服从多数为原则。疏勒县2026年低氟边销茶“送茶入户”项目第三册第7章政府采购合同合同编号:政府采购合同参考范本(货物类)第一部分合同书项目名称:甲方:乙方:签订地:签订日期:年月日年月日,(采购人名称)以(政府采购方式)对(同前页项目名称)项目进行了采购。经(相关评定主体名称)评定,(中标供应商名称)为该项目中标供应商。现于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采购人名称)(以下简称:甲方)和(中标供应商名称)(以下简称:乙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1.1合同组成部分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如果下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那么在保证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的前提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1.1.1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1.1.2成交通知书;1.1.3响应文件(含澄清或者说明文件);1.1.4询价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1.1.5其他相关采购文件。1.2货物1.2.1货物名称:;1.2.2货物数量:;1.2.3货物质量:。1.3价款本合同总价为:¥元(大写:元人民币)。分项价格:序号分项名称分项价格总价1.4付款方式和发票开具方式1.4.1付款方式:;1.4.2发票开具方式:。1.5货物交付期限、地点和方式1.5.1交付期限:;1.5.2交付地点:;1.5.3交付方式:。1.6违约责任1.6.1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交付货物,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交付货物一日的应交付而未交付货物价格的%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迟延交付货物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1.6.2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那么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乙方有权在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1.6.3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或者任何一方有腐败行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他好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或者欺诈行为(即:以谎报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1.6.4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解除本合同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和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且守约方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6.5除前述约定外,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当事人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6.6如果出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1.7合同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选择下列第种方式解决:1.7.1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依申请仲裁时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裁决;1.7.2向(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中选出的人民法院名称)人民法院起诉。1.8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盖章或者签字时生效。甲方:乙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号码:住所:住所: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授权代表(签字):联系人:联系人:约定送达地址:约定送达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邮箱:电子邮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开户名称:开户名称:开户账号:开户账号:第二部分合同一般条款2.1定义本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按以下内容进行解释:2.1.1“合同”系指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签订的载明双方当事人所达成的协议,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2.1.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中标供应商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人应支付给中标供应商的价格。2.1.3“货物”系指中标供应商根据合同约定应向采购人交付的一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机械、仪表、备件、计算机软件、产品等,并包括工具、手册等其他相关资料。2.1.4“甲方”系指与中标供应商签署合同的采购人;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表其与乙方签订合同的,采购人的授权委托书作为合同附件。2.1.5“乙方”系指根据合同约定交付货物的中标供应商;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联合体各方均应为乙方或者与乙方相同地位的合同当事人,并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2.1.6“现场”系指合同约定货物将要运至或者安装的地点。2.2技术规范货物所应遵守的技术规范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其技术规范偏差表(如果被甲方接受的话)相一致;如果采购文件中没有技术规范的相应说明,那么应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和规范为准。2.3知识产权2.3.1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任何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那么乙方须与该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赔偿;2.3.2具有知识产权的计算机软件等货物的知识产权归属,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4包装和装运2.4.1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乙方交付的全部货物,均应采用本行业通用的方式进行包装,没有通用方式的,应当采取足以保护货物的包装方式,且该包装应符合国家有关包装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有必要,包装应适用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粗暴装卸,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等一切风险均由乙方承担。2.4.2装运货物的要求和通知,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5履约检查和问题反馈2.5.1甲方有权在其认为必要时,对乙方是否能够按照合同约定交付货物进行履约检查,以确保乙方所交付的货物能够依约满足甲方之项目需求,但不得因履约检查妨碍乙方的正常工作,乙方应予积极配合;2.5.2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有权将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反馈给乙方,双方当事人应以书面形式约定需要完善和改进的内容。2.6结算方式和付款条件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7技术资料和保密义务2.7.1乙方有权依据合同约定和项目需要,向甲方了解有关情况,调阅有关资料等,甲方应予积极配合;2.7.2乙方有义务妥善保管和保护由甲方提供的前款信息和资料等;2.7.3除非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对方当事人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应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披露有关合同的或者履行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当事人任何未公开的信息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情报、技术资料、商业秘密和商业信息等,并采取一切合理和必要措施和方式防止任何第三方接触到对方当事人的上述保密信息和资料。2.8质量保证2.8.1乙方应建立和完善履行合同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并提供相关内部规章制度给甲方,以便甲方进行监督检查;2.8.2乙方应保证履行合同的人员数量和素质、软件和硬件设备的配置、场地、环境和设施等满足全面履行合同的要求,并应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2.9货物的风险负担货物或者在途货物或者交付给第一承运人后的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负担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10延迟交货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时交付货物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付货物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以书面形式酌情同意乙方可以延长交货的具体时间。2.11合同变更2.11.1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签订书面补充合同的形式变更合同,但不得违背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且如果系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的,那么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价的10%;2.11.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12合同转让和分包合同的权利义务依法不得转让,但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即:依法可以将合同项下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且乙方应就分包项目向甲方负责,并与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2.13不可抗力2.13.1如果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2.13.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2.13.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当事人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2.13.4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并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对方当事人。2.14税费与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相关规定。2.15乙方破产如果乙方破产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甲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且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和赔偿,但合同的终止不损害或不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的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2.16合同中止、终止2.16.1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中止或者终止合同;2.16.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17检验和验收2.17.1货物交付前,乙方应对货物的质量、数量等方面进行详细、全面的检验,并向甲方出具证明货物符合合同约定的文件;货物交付时,乙方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组织验收,并可依法邀请相关方参加,验收应出具验收书。2.17.2合同期满或者履行完毕后,甲方有权组织(包括依法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对乙方履约的验收,即:按照合同约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的验收,并出具验收书。2.17.3检验和验收标准、程序等具体内容以及前述验收书的效力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18通知和送达2.18.1任何一方因履行合同而以合同第一部分尾部所列明的发出的所有通知、文件、材料,均视为已向对方当事人送达;任何一方变更上述送达方式或者地址的,应于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当事人,在对方当事人收到有关变更通知之前,变更前的约定送达方式或者地址仍视为有效。2.18.2以当面交付方式送达的,交付之时视为送达;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的,发出电子邮件之时视为送达;以传真方式送达的,发出传真之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送达的,邮件挂号寄出或者交邮之日之次日视为送达。2.19计量单位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合同的计量单位均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2.20合同使用的文字和适用的法律2.20.1合同使用汉语书就、变更和解释;2.20.2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2.21履约保证金2.21.1采购文件要求乙方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乙方应按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方式,以转账或电汇形式,提交合同价款的5%的履约保证金;2.21.2履约保证金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期间内或者货物质量保证期内不予退还或者应完全有效,前述约定期间届满或者货物质量保证期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2.21.3如果乙方不履行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那么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同时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2.22合同份数合同份数按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三部分合同专用条款本部分是对前两部分的补充和修改,如果前两部分和本部分的约定不一致,应以本部分的约定为准。本部分的条款号应与前两部分的条款号保持对应;与前两部分无对应关系的内容可另行编制条款号。条款号约定内容2.1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低氟边销茶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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