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高速公路工程施工招标公告(山东高速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第六工程公司2026)



济南至宁津高速公路工程施工三标段二分部

报价中
单个供应商

需求编号:SZXQ202604040841036727

报价截止日期:2026-04-07 10:36:17

监督人员:刘经理
监督电话:0531-68906113

需求信息

地 点:

山东省/德州市

联系人:

评审中公开

发起方:

山东高速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第六工程公司

结算周期:

按月结算 每月15号结算

付款方式:

银行转账

发票类型:

增值税专用发票

是否工勘:

不需工勘

供应商资质:

不限

税率:

0.00%

机械需求

货运车辆 重型低平板半挂车

包月

4台|

1.0个月|

单班

机械年限不限

含4名驾驶员

排放标准 不限

重型低平板半挂车 | 设备厂商: 不限

载重:不限

车长:不限

点击收/展

不含税租赁限价:

16112.00元/月

预计使用时间:

2026-04-10至2026-05-10

出租方承担:

运输费 进场费 出场费 运输保险费 场地占用费 维修保养费 操作手费 餐费 住宿费 机械设备保险费 操作手人员保险费 电费

承租方承担:

燃油费

驾驶员要求:

持证上岗

其他要求:

1.项目租赁重型低平板半挂4台(17.5米),要求车辆进场前满油。车辆手续齐全、驾驶员必须具有驾驶证件且操作熟练,身体健康。2.车辆按照有关规定必须办理交强险、车损、商业三者险、不计免赔险等险种。第三者责任险不得低于200万。3、驾驶员应持有合法的从业资格和具有相应准驾车型及5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年龄在25-55周岁。每日约10-12小时工作时间,偶尔进行加班不计入加班费,结算只结算月租费用无任何其它费用。4、出租方驾驶员应遵守交通规则,如因驾驶员违章而影响施工或造成事故,违章,一切责任由出租方方承担。5、出租方与驾驶人员负有车辆的管理义务,车辆丢失、损坏,由出租方自行负责。6、租赁期间,出租方应保证车辆、驾驶员的稳定性,未经承租方允许不得擅自更换,承租方认为不符合要求的除外。7.车辆租赁单价按 元/月计,不足当月的按实际工作台班计算,以每月31日除以每月租赁费计算每日费用。租赁单价包括但不限于:出租方人员工资费用、餐费(750元/月)、维保、车辆及人员的保险、税费、车辆正常损耗及安全投入等费用,除此之外,承租方不再另行向出租方支付任何费用。8、车辆维修:出租方自己维修故障,维修时间超过二天不计台班,出租方必须保证租赁车辆正常工作。9、出租方承诺不因承租方支付不及时而延缓车辆维修保养、驾驶人员工资发放、办理保险等事项,如因出租方延缓办理以上事项造成的责任由出租方承担。10、车辆付款按合同规定支付。对于租金不能按时支付,出租方因给与理解,不得因此撤走车辆及停发驾驶员工资。11.确认租赁后根据现场施工需要随时进场退场,以实际进退场时间为准结算,看好要求报价,勿恶意报价。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高速公路工程施工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山东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