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智能税控系统建设招标公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商务局2026)



项目概况
加油站智能税控系统建设项目(阿克苏地区数字化加油站建设项目)(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4月27日 10:2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集2026-28
项目名称:加油站智能税控系统建设项目(阿克苏地区数字化加油站建设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4320000
最高限价(元):432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加油站智能税控系统建设项目(阿克苏地区数字化加油站建设项目)(二次) 数量:2 预算金额(元):4320000 单位:件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加油站智能税控系统建设项目(阿克苏地区数字化加油站建设项目)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安装调试完成。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 供应商需具备防爆类设备(包含加油机等)维修能力认定证书、防爆类设备(包含加油机等)安装能力认定证书、防爆类设备(包含加油机等)维护能力认定证书。注:须同时具备以上三个资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4月07日至2026年04月14日,每天上午00:00至14:00,下午14: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4月27日 10:2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6年04月27日 10:2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安信CA服务热线0991-7810912;翔晟CA服务热线025-66085508;新疆CA服务热线4000921999。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4、其他事项:(1)相互关联的存在实际控制、管理关系的两个企业,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2)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公告的所有内容,按公告的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对货物(服务)参数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将拒绝其投标。开标时,投标人对招标公告要求提供的资质证明文件缺项或不真实,将拒绝其投标。(3)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网上投标、开标、评标),投标人需办理CA锁。已办理CA锁的,需添加在政采云平台使用的功能。CA锁办理或升级地址:地址一:阿克苏地区政务服务中心(地区体育馆对面)A 座三楼 2B02 数字证书窗口,联系人:王丽,咨询电话:0997-2510358,18999666799(QQ:2263511369)或登录电子签章在线办理服务平台:http://www.share-sun.com/xsapply/admin/login.aspx?unitname=xjzzq cztzfcg 线上申请办理。地址二:阿克苏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阿克苏市多浪河二期)一号楼二楼 D5 数字证书窗口联系人:卢海霞,咨询电话:0997-2151777,19999746069,17767696492(监督)。或潜在投标人自行登录新疆数字认证中心网站 https://www.xjca.com.cn/办理。投标人因未注册进入政采云平台“投标人库”、或未办理 CA 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4)投标人在政采云平台不见面开标操作指南:请潜在投标人登录https://edu.zcygov.cn/live/hall/detail?id=afe2a098c89c426097379094cf6fec6f&type=vod,观看政采云平台投标人电子标培训视频教程。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视为投标人自动弃标。(5)开标当天,投标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登录并在评标结束后才能退出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客户端,因投标文件在线解密、报价文件开标记录在线确认、评审专家在线函询、澄清等都需要投标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客户端操作响应,如投标供应商未按时登录或提前退出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客户端,后果自负。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商务局
地 址:阿克苏市文化路28号地区综合办公区
联系方式:0997-2151787、152099736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阿克苏地区本级
联系方式:21820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库地热提·库尔班
电 话:2182088

附件信息:

加油站智能税控系统建设项目(阿克苏地区数字化加油站建设项目)(二次)(集2026-28).doc386K

公平竞争审查1.jpg319.7K

公平竞争审查2.jpg251.5K

公平竞争审查3.jpg132.0K

阿克苏地区政府采购中心招标文件项目名称:加油站智能税控系统建设项目(阿克苏地区数字化加油站建设项目)(二次)招标机构名称:阿克苏地区政府采购中心文件编号:集2026-28采购单位:阿克苏地区商务局2026年4月目录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第二部分投标须知第三部分采购需求说明第四部分采购合同条款第五部分投标文件编制要求第六部分附件第一部分招标公告加油站智能税控系统建设项目(阿克苏地区数字化加油站建设项目)(二次)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4月27日10:20前上传电子加密响应文件(PDF格式)至政采云平台投标客户端。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集2026-28项目名称:加油站智能税控系统建设项目(阿克苏地区数字化加油站建设项目)(二次)预算金额:4320000元最高限价:4320000元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说明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安装调试完成。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分公司投标(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移动、联通等行业实行许可证管理的本地分支机构可直接参与投标,法人代表授权书可以为分公司负责人授权)。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上传以下材料:(1)特殊资格要求:供应商需具备防爆类设备(包含加油机等)维修能力认定证书、防爆类设备(包含加油机等)安装能力认定证书、防爆类设备(包含加油机等)维护能力认定证书。注:须同时具备以上三个资质。(2)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原件扫描件。(3)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信誉,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违法失信名单且在处罚期内(开标现场实时审查)。(4)法定代表人应上传《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或者委托全权代理人上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5)投标供应商需提供年度财务审计报告(2022年-2024年任意一年,成立满三个月、不足一年需提供会计“四表一注”)、完税证明(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近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等材料的原件扫描件;成立不足一个月提供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承诺函。(6)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注:资格审查由采购单位指派人员组成资格审查小组,对投标供应商资格进行审查。2.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3)《******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5)‌《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6)《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合作创新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24〕13号)。(7)执行国家规定的其他政府采购政策。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和方式:时间:2026年4月7日至2026年4月14日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四、投标文件递上传截止时间、格式、地点:截止时间:2026年4月27日10:20文件格式:电子加密PDF格式;上传地点:政采云平台投标客户端。五、开标时间、地点及投标文件解密时长:开标时间:2026年4月27日10:20开标地点:政采云平台开标客户端;投标文件解密时长:30分钟。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个工作日。七、其它要求:(1)相互关联的存在实际控制、管理关系的两个企业,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2)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公告的所有内容,按公告的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对货物(服务)参数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将拒绝其投标。开标时,投标人对招标公告要求提供的资质证明文件缺项或不真实,将拒绝其投标。(3)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网上投标、开标、评标),投标人需办理CA锁。已办理CA锁的,需添加在政采云平台使用的功能。CA锁办理或升级地址:地址一:阿克苏地区政务服务中心(地区体育馆对面)A座三楼2B02数字证书窗口,联系人:王丽,咨询电话:0997-2510358,18999666799(QQ:2263511369)或登录电子签章在线办理服务平台:http://www.share-sun.com/xsapply/admin/login.aspx?unitname=xjzzqcztzfcg线上申请办理。地址二:阿克苏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阿克苏市多浪河二期)一号楼二楼D5数字证书窗口联系人:卢海霞,咨询电话:0997-2151777,19999746069,17767696492(监督)。或潜在投标人自行登录新疆数字认证中心网站https://www.xjca.com.cn/办理。投标人因未注册进入政采云平台“投标人库”、或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4)投标人在政采云平台不见面开标操作指南:请潜在投标人登录https://edu.zcygov.cn/live/hall/detail?id=afe2a098c89c426097379094cf6fec6f&type=vod,观看政采云平台投标人电子标培训视频教程。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视为投标人自动弃标。(5)开标当天,投标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登录并在评标结束后才能退出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客户端,因投标文件在线解密、报价文件开标记录在线确认、评审专家在线函询、澄清等都需要投标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客户端操作响应,如投标供应商未按时登录或提前退出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客户端,后果自负。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阿克苏地区商务局地址:阿克苏市文化路28号综合办公区联系方式:王国强,15209973663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阿克苏地区政府采购中心地址:阿克苏市北京东路25号为民服务中心B座2楼203室联系方式:0997-21820883.项目经办人联系方式库地热提·库尔班:0997-2182088阿克苏地区政府采购中心2026年3月23日第二部分投标须知(一)总则1定义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大型招标中所叙述的货物或服务采购。1.2“招标人”是指阿克苏地区商务局。1.3“投标人”是指按招标公告规定获取招标文件并参加投标的投标人。1.4“中标人”是指经过评标委员会评审,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投标人。1.5“投标货物”是指各种形态、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产品、辅件配件、备品备件、培训服务等标的物。1.6“服务承诺”是指为了保障项目顺利实施由投标人承担的货物的提供、运输、安装、调试及售前、售中、售后服务和投标人承诺的其它类似义务。1.7“产品缺陷”是指投标货物的设计、原材料和零部件、制造、装配或说明指示等方面存在的潜在隐患或有碍产品安全或产品使用寿命等情形。1.8“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虚报、谎报、隐瞒事实,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承诺多兑现少,损害国家公共利益的行为。1.9“产品报价”是指供应商就采购文件《采购需求说明》规定的货物、服务(或工程)进行唯一报价,不得拆包(项)报价,并在报价表中注明其所提供商品的产品规格、生产厂家、品牌,报价中还应包括随配附件、备品备件、工具、送达指定交货地点各种费用和技术服务、技术培训、售后服务等所有费用的总和。2投标人资格2.1符合招标公告有关要求,承认并履行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投标人均可参加投标。2.2符合投标人资格的投标人应承担投标及履行采购合同中的全部责任和义务。3投标费用3.1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参加投标相关的全部费用。4招标人的权利4.1招标人根据政府采购法和相关规定有权终止本次招标,无需向受影响的投标人承担责任。(二)招标文件5招标文件的构成:5.1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须知(3)采购需求说明(招标项目说明及要求、《技术规格、数量及质量要求》)(4)采购合同条款(5)投标文件编制要求(6)附件6招标文件的质疑和澄清6.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6.1.1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投标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四)事实依据;(五)必要的法律依据;(六)提出质疑的日期。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6.1.2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拒收质疑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6.1.3质疑人对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财政部门提起投诉。6.1.4本办法规定的期间开始之日,不计算在期间内。期间届满的最后一日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间届满的日期。期间不包括在途时间,质疑和投诉文书在期满前交邮的,不算过期。6.3其它质疑函递交地点:阿克苏地区商务局质疑函联系人:王国强联系电话:152099736637招标文件的修改7.1招标人可以按规定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招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公告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投标文件的编制8投标文件的编辑8.1投标文件应以中文书写。8.2制作电子版投标文件时应将编辑页面设置为A4纸尺寸,封面按照投标文件封皮格式制作,编制文件目录、插入完整页码,具体样式附后。8.3电子版招标文件编辑完成后,投标人需将电子版投标文件转换为PDF格式文件,并在招标公告规定的开标时间前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投标客户端(政采云平台投标客户端下载地址:https://customer.zcygov.cn/CA-driver-download?utm=web-ca-front.3ddc8fbb.0.0.744734903d5911ec80b1370c1c0d466e)。9投标语言及计量单位9.1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招标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的文字、函电统一使用中文,如所需证明文件为非中文,投标人需自行翻译为中文,因翻译错误产生的任何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9.2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10投标文件的主要组成10.1投标文件的组成:分为商务标文件和技术标文件两部分,必须分开制作,保证金票据、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资质文件原件必须按要求上传至政采云平台投标客户端。10.2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以下文件(标书按以下顺序制作):商务标文件:(1)投标函;(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货物或服务报价一览表(必须标明供货或完工时间);(4)产品或服务报价清单;(5)投标人资质证明文件,包括:a、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复印件;b、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c、中小微企业声明函(若有);d、信用查询记录(截图或承诺函);e、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应上传年度财务审计报告(2022年—2024年任意一年;成立满一个月、不足一年需提供会计“四表一注”,包括:负债表、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完税证明(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等材料的原件扫描件,成立不足一个月提供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承诺函。f、投标人特殊资质(若有);h、其它有利于投标的资质材料。(6)售后服务承诺投标文件包括的主要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附件部分。技术标文件:(1)投标产品质量承诺书;(2)投标人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承诺;(3)项目供货、安装、调试计划;(4)投标产品设计及结构说明;(5)典型项目的合同及中标通知书;(6)质量证明文件;(7)技术人员状况;(8)投标项目需求技术响应偏离表;(9)其它有利于投标的资料。10.3证明投标货物或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1)提交所有投标货物或服务和相应服务的合格性、符合性证明文件,该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表和数据等。如采购项目涉及电线电缆,招标文件中必须提供符合国家标准(参数指标的产品合格证,产品检验报告及强制性认证证书),评委会在评审中作为首要条件进行审核把关。(2)详细描述投标货物或服务的规格、功能、性能、技术参数及与招标货物或服务的偏离情况等。(3)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4)投标人认为需要补充的其它资料文件。11投标报价11.1投标人应在投标报价表上标明单价和总价。如单价和总价不符,以单价为准,小写与大写不符的,以大写为准。投标人的投标价应是指所有货物或服务按招标文件要求交付使用或完工的价格;投标人应在投标报价上标明,本次投标拟提供货物的单价金额及投标总价金额,开标后不得更改,投标人对项目的报价必须是唯一的,招标人不接受选择性报价。11.2投标报价以人民币为结算货币,须包括设备价款、附件、配件、备品备件、途中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调试费、维护费、培训费、技术资料费、保险费、税费及合同中明示或暗示的所有一般风险、责任和义务等一切费用(或服务的全部费用)。11.3招标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11.4招标人不接受招标项目范围内的捐赠。11.5固定合同价,投标人所报的单价和总价在合同实施期间应保持不变,不因劳务、材料等成本的价格变动而做任何调整。11.6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11.7政府采购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2)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3)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4)评审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采购人可以结合具体项目实际情况,提高上述第(1)项至第(3)项中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的数值标准,但最高不得超过65%。相关法律法规对供应商报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评审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属于前述第(1)项至第(4)项情形的,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并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给予相关供应商的合理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其中,属于第(3)项情形,供应商已随投标(响应)文件一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在评审现场可不再重复提交。评审委员会依据专业经验,参考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情况,对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响应)供应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11.8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说明(价格扣除)11.8.1小微型企业价格扣除(1)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价格,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对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3)供应商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应的《企业声明函》。(4)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11.8.2残疾人福利单位价格扣除(1)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残疾人福利单位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3)残疾人福利单位标准请参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11.8.3监狱和戒毒企业价格扣除(1)本项目对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如不提供上述证明文件,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3)监狱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小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11.8.4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落实政策。根据国办发〔2025〕34号文和财库〔2025〕30号文落实:(1)政府采购活动中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供应商为该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80%以上时,依法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即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的总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供应商未填写比例数值,或比例数值不足80%的,将不享受本国产品价格评审优惠。(2)产品在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核算规则。产品在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按照《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核算基本规则》计算(见附11件)。(3)供应商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对提供的产品出具《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如未提供将不享受本国产品价格评审优惠。供应商需在《声明函》中逐一、准确填写产品名称、厂名、生产厂址三项信息,三项信息中任意一项未填写的视为该项产品不符合本国产品标准,不享受本国产品价格评审优惠。注:1.本国产品标准适用于货物,包括政府采购货物项目和服务项目中涉及的货物。适用本国产品标准的货物具体是指《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中的货物类产品,但不包括其中的房屋和构筑物,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和档案,特种动植物,农林牧渔业产品,矿与矿物,电力、城市燃气、蒸汽和热水、水,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无形资产。2.本国产品应当在中国境内生产,即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实现从原材料、组件到产品的属性改变。从具体情形看,在国内保税区、综合保税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生产的产品,属于在中国境内生产的产品;对医疗器械产品,取得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授予的准字号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属于在中国境内生产的产品;其他产品,根据实际情况判断是否在中国境内生产。3.评标过程中如发现供应商在《声明函》内容含义不明确、同类事项与投标(响应)文件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错误等情况的,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经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声明函》仍然不符合《******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和谈判文件规定的,供应商提供的相关产品视为不符合本国产品标准。12投标文件的装订顺序及份数12.1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相关要求开展制作。13投标文件签署13.1投标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全权代理人按规定逐一签署和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由此造成的无效标由投标人负责。14投标保证金票据14.1投标保证金及提交方式:投标保证金金额(元):40000元收款户名:阿克苏地区政府采购中心收款账号:30355301040005707开户银行:农业银行阿克苏市支行营业部提交方式:投标人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票据的,投标无效。备注:以支票、汇票、本票、电汇、转账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必须将投标保证金转入阿克苏地区政府采购中心收款账户,并将银行出具的收款凭证原件扫描件作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证明材料,与投标文件扫描件一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投标客户端,否则,视为无效投标。14.2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材料:14.2.1投标单位财务部门需出具财务专用收据(收据内容为“收到阿克苏地区政府采购中心退还XX项目投标保证金、XXXX元”,并加盖本单位“财务专用章”);本收据仅作为保证金退付事项确认依据,不作为款项到账凭证,款项实际到账以收款方银行账户记录为准;14.2.2投标单位需提供“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信息复印件,并加盖公章;14.2.3投标单位需提供投标保证金交款凭证,并加盖公章。14.2.4中标单位退还投标保证金还需提供合同复印件。14.2.5以上材料准备齐全后递交至阿克苏地区为民服务中心A座3楼阿克苏地区政府采购中心大厅窗口,再转交至中心财务人员办理投标保证金退款。14.3中标人在招标结果公告发布后30日内,应主动与采购单位联系,及时签订合同,并持双方签订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到阿克苏地区政府采购中心办理退还投标保证金手续。1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予以没收。15.1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投标保证金将予以没收。(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6投标文件的递交16.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投标客户端。17投标截止时间17.1投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或《变更通知》。17.2投标截止后上传的投标文件将拒绝受理。18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18.1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18.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18.3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18.4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18.5投标文件含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8.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五)开标19开标19.1招标人在招标公告或变更通知的规定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会。(六)评标20评标委员会20.1招标人将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4人,招标人代表1人,共5人组成。20.2评标委员会负责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并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21评标原则:公平公正、优中选优,最低报价作为评标基准价。22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序号评标项目分值评标办法价格部分(30分)1投标报价30分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x价格权重x100。注:投标供应商为小微企业的给予10%的价格扣除参加评审。 商务、技术部分(70分)2业绩2分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类似业绩,每提供1项案例得1分,满分2分。注:提供中标通知书或供货合同原件扫描件,提供不全或未提供证明材料不得分。3项目施工人员8分1.投标人拟投入施工人员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电工作业),每提供1人得1分,最高得4分。2.施工人员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高处作业),每提供1人得1分,最高得4分。注:需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未提供证明材料不得分,一人多证不重复计算。4技术方案10分投标人提供符合采购单位需求的项目技术方案,其内容包括:①需求分析、②总体设计、③架构设计、④技术实现、⑤应用功能等。1.每提供一项内容得1分,满分5分。2.评标委员会根据所提供内容的质量进行评审,每项1分,最高5分。5技术参数响应程度20分1.标注“▲”符号的为重要参数指标,每满足或优于一项得1分,满分10分,未提供不得分。2.未标注“▲”符号的为一般参数指标,一般参数指标中每有一项负偏离扣0.5分,满分10分。注:需提供证明材料,包含但不限于产品检测报告、产品说明书等图证资料。6项目实施方案12分投标供应商需提供项目实施技术方案项目,其内容包括:①项目实施目标;②项目实施内容;③项目各阶段管理;④安装调试方案;⑤测试、检验和试运行方案;⑥验收方案。1.每提供一项内容得1分,满分6分。2.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所提供方案的质量进行评审,每一项1分,最高6分。7售后服务15分1.投标人应根据本次招标内容提供全面的、有针对性的、详细的售后及运维方案,其内容包括:①服务响应时间、②服务措施、③服务目标。(1)每提供一项内容得1分,满分3分。(2)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所提供方案的质量进行评审,每一项1分,最高3分。2.在满足免费运维1年的基础上,每承诺增加一年免费运维服务得1分,最高3分。3.项目工期在30天的基础上,每提前一天完工得0.5分,最高2分。4.需提供项目培训方案,其内容包括:①培训内容、②培训方式、③培训计划、④培训时间等内容。(1)每提供一项内容得0.5分,满分2分。(2)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所提供内容的质量进行评审,每一项0.5分,最高2分。8合理化建议与措施3分供应商需针对本项目提出合理化建议及措施,每提供一项建议与措施得1分,最高3分;未提供不得分。备注:投标人必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否则后果自负。23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23.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23.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3.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招标人不能支付的;23.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招标人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24评标报告24.1评标委员会应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全面反映评标过程和中标物品、中标价格、中标人或中标候选人的情况。25评标的有关要求25.1评标过程严格保密。评标委员会成员和参与评标的有关人员不得将与评标有关的情况包括有关投标文件的评审、澄清、评估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等透露给任一投标方或与上述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25.2评标委员会向招标人报告评标情况及结果,评标委员会对评标情况以及在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七)授予合同26中标通知26.1招标人在评标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新疆政府采购网发布中标公告,公告期满后中标人进入项目采购—中标通知书—查看并下载电子版中标通知书。27履约保证金27.1由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时按招标文件及法律法规确定。28签订合同28.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签订合同。28.2如中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则按违约处理,并没收其全部投标保证金。28.3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投标人答复澄清事项文件作为此次采购合同附件,并具有法律效力。29对投标人不良行为的处罚投标人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1-3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29.1提供虚假资料谋取中标、成交的;29.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29.3与招标人、其他投标人或招标人恶意串通的;29.4向招标人、招标人行贿或者提供其它不正当利益的;29.5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招标人进行协商谈判的;29.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投标人有前五项情形之一的,中标结果无效。第三部分采购需求说明一、采购需求(一)项目概述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推动成品油流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5]5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计量数字化转型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市监计量发[2025]49号)、《关于推进数字加油站建设的通知》(新市监量[2025]86号)、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燃油加油机数据采集及传输技术指南》的通知(新市监量[2025]87号)要求,提升加油站运营管理效率和服务水平,推动数字加油站建设工作有序开展,该项目计划范围为全地区不少于115座民营加油站,主要是在不改变加油机原有批准型式、防爆型式,不改变和影响加油机的运行和计量数据,不改变加油机与后台通讯链路、数据和指令,不在数据采集器与加油机之间接入其他硬件设备的条件下,对非中石油、中石化所属的民营及其他加油站安装数据采集器,采集燃油加油机的设备信息、计量数据以及加油罐液位计数据,实时传输至“新疆加油站智慧监管平台”(以下简称“监管平台”)。备注:1.供应商投标报价时应考虑满足加油站计量数据和液位计数据实时传输至“新疆加油站智慧监管平台”所有费用(如液位计更换、加油机通讯接口安装调试等)。2.投标产生的所有费用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二)技术参数本次项目为全地区不少于115座非中石油、中石化所属的民营及其他加油站,提供数据采集服务,采集燃油加油机设备信息、计量数据和加油罐液位计数据,将辖区内所有加油站数据实时传输至自治区“监管平台”。加油站数据采集服务、项目实施服务、运维服务三大模块,具体要求如下:1.采集方式(1)符合GB/T9081—2023的加油机,采用软件协议对接方式,计量数据通过内置的数据通信接口直接传输至信息系统。液位计数据由加油站通过协议对接方式传输至信息系统。(2)中国石油和中国石化加油机,采用软件协议对接方式,计量数据和液位计数据通过“总对总”对接方式,即通过两家公司的加油站管理系统与信息系统直接对接。(3)其他加油机,采用硬件采集方式,通过在加油站安装数据采集器,采集计量数据和液位计数据实时传输至信息系统。2.主要配套设备技术参数需求表一、硬件设备序号名称技术参数备注1数据 采集★1.采集数据应包含加油站基本信息和加油机设备信息,至少包含加油站名称(含营业执照注册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造商信息,安装使用地点信息,硬件配置信息等。★2.采集数据应包含加油机实时状态信息,至少包含枪号、状态(空闲/提枪)等。▲3.采集数据应包含加油机实时计量数据信息,至少包括加油枪号、油品、提枪时间、挂枪时间、加油金额、加油升数、单价、提枪体积总累计(泵码)、挂枪体积总累计(泵码)等。4.支持液位计数据与数据采集器集成和数据交互。★5.支持根据数据采集器下发的指令执行相应操作和信息上传功能,其管理的数据宜包括以下内容(做到应采尽采):罐存数据:罐号、油水总体积、油水总高、水高、温度,水体积等;配置数据:油罐直径、容积表、油品类型等。▲6.加油机数据采集集线装置须满足静电防护要求。完成电磁兼容测试,包括静电放电抗扰度、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浪涌(冲击)抗扰度、电压暂降与短时中断抗扰度、振铃波抗扰度、低温试验及高温试验。需提供具备 CMA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资格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加盖 CMA 资质印章有效检测报告,同时提供报告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2数据采集器1.数据采集器应采用工业级处理器,处理性能应满足加油机数据采集要求。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2.工作温度满足:-40℃~70℃。需提供国家认可机构出具的有效检验检测报告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3.通讯接口数量:加油机通信接口至少8路;以太网接口至少2路。4.数据采集器与信息系统通讯宜采用4G/5G无线通讯方式。5.支持掉电数据保存、上电数据重传、指定交易回传功能。6.数据采集器应具有实时时钟,具备和信息系统时钟同步功能。7.数据采集器应具备唯一序列号,不可更改。▲8.数据采集器的软件应具有软件标识,实施单位应进行第三方软件测评,并出具符合性报告。▲9.数据采集器的软件应具备可备案和可比对的功能。数据采集器软件需要升级的,须在原测评机构进行软件测评和备案。需提供国家认可机构出具的有效检验检测报告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10.数据采集器具备日志本地存储功能,至少存储60天日志。★11.数据采集器本地存储应可至少存储5000笔/枪加油计量数据。▲12.数据应采用国密算法加密存储。需提供国家认可机构出具的有效检验检测报告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3.软件标识应能覆盖数据采集相关软件代码与采集相关数据域。14.一旦软件有更改,应重新生成软件标识。15.数据采集器应能显示或输出软件标识。▲16.数据采集器应有采集相关程序能够在数据采集器上电及不定时对软件标识进行重算,并与存储的软件标识进行比对,不匹配时应锁定数据采集器不能采集,并向信息系统发出故障信息。需提供国家认可机构出具的有效检验检测报告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17.为确认软件标识可以覆盖采集相关的软件部分,制造商还应对所有存储器的分配及使用进行声明;对于运行在操作系统上的软件,应对操作系统中运行的所有进程进行声明,并应有禁止未声明进程运行的保护措施。需提投标供应商出具的声明函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18.制造商应声明软件标识的设计方式与计算方法,并提供进行外部验算的方法及相应的接口。需提投标供应商出具的声明函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3数据传输安全1.应基于密码技术对加油机数据采集链路通信双方进行身份认证,使用密码技术的机密性和真实性功能来实现防截获、防假冒,保证传输过程中鉴别信息的机密性和网络设备实体身份的真实性。2.应采用校验技术保证数据采集通信过程中数据的完整性;应采用密码技术保证采集的数据在传输过程中的安全性,包括但不限于加油机计量数据。3.加密技术应支持并采用国密算法加密。4.应保证鉴别信息所在的存储空间被释放或重新分配前得到完全清除。5.应保证存有敏感数据的存储空间被释放或重新分配前得到完全清除。(三)安装及验收1.数据采集器安装要求(1)数据采集器应安装在加油站站房内,必须保证数据采集器和加油机通讯线的连接。(2)数据采集器应配置机柜,部署在机柜中对数据采集器进行日常保护,降低故障的发生,同时应在机柜中配置小型UPS电源,对数据采集器提供掉电后延时数据上传保护。2.通讯布线要求(1)加油机端通讯线必须安装在经过相应防爆等级认证的接线盒或设备外壳内。(2)加油机通讯线和数据采集器连接处进行明确的线签标识,以方便后续维护。(3)加油机通讯线应符合厂家通讯线规格要求,如果是网线应采用Cat.5e/Cat.6/Cat.6e。(4)通讯线部分必须采用金属防爆穿线管,并且和强电线路分开在不同的金属防爆穿线管,导管接口处要进行密封,以防止油气等在导管内传播。(5)金属导管、铠装层、设备外壳等金属部件必须可靠接地,并进行等电位连接,消除电位差和静电积累。3.验收要求(1)数据采集器安装完成后,应确保加油机正常运行,信息系统完整采集加油机计量数据和液位计数据,通信稳定,加油站原站控系统运行正常。(2)应出具施工方和验收方共同签字的加油机数据采集器安装及验收报告。(四)站点运维服务对于信息系统推送的有关数据采集器离线预警数据传输停滞等预警信息,数据采集器运维单位应及时采取措施,排查原因,确保预警解除。包含内容如下:1.线上服务。提供7×24小时咨询服务;实施人员、运维工程师等职责分工明确。接到要求时由专业的工程师立即进行问题处理和紧急维护;提供及时远程协助处理,QQ、微信、电话等服务。2.上门运维服务。在维护期内,接到紧急报警或设备重大故障通知后,需在30分钟内做出故障响应,并及时启动远程诊断。对于需要到现场解决的重要问题,若为阿克苏市区机构,需在2小时内到达现场;若为县域机构,则需在5小时内到达现场。到达现场后进行排查,明确故障原因与解决方案,并及时反馈进展情况。3.故障解决后,需提交故障处理报告,详细说明故障原因、处理过程以及预防措施。(五)项目需求表1.配套数据采集数量需求表数据采集技术服务序号名称单位数量1UPS台1152机柜个1153加油机数据采集装置台1152、实施调试服务需求表序号名称服务内容数量单位1设备安装及调试技术服务含综合布线,穿线走管,设备的安装调试,系统联调、系统培训。前期准备:现场勘查、方案优化与确认。基础施工:穿线走管、线缆端接与标识粘贴。设备相关:设备安装调试、系统联调与功能验证。验收交付:链路测试、验收文档出具、用户操作培训。配套服务:施工成品保护、技术支持,包含不限于以下辅材:耗材防爆管:包含辅材耗材防爆管、网线等。115座3、站点运维需求表站点运维费用(一年) 单位:座序号项目服务内容数量站点运维年数1站点运维服务1.线上24小时客户服务:提供7×24小时服务,随时向用户提供询服务;接到要求时由专业的工程师立即进行问题处理和紧急维护;提供及时远程协助处理,QQ、微信、电话等客户服务(供应商需提供承诺函)。2.上门运维服务费:维护期内,服务相应时间为7×24小时服务,1小时内做出故障响应,及时启动远程诊断,需要到现场解决的重要问题,将安排人员6小时内赶赴现场(供应商需提供承诺函)。3.包含远程在线设备运维。1151年4.项目管理人员要求⑴现场技术人员需具备设备安装调试、物联网系统操作等技能。⑵项目组人员稳定性要求:项目组成员在服务期内原则上不得更换;如需更换,需提前15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告知阿克苏地区商务局,同时提供替补人员资质证明(不低于原人员资质);人员更换不得影响设备运维、故障处置等工作进度,若因更换导致服务中断或质量下降,阿克苏地区商务局有权要求整改并追究责任。(六)项目服务期限1.运维期限:项目验收结束后,提供运维服务≧1年,服务期间根据采购人需求,进行修改完善,承担设备维护工作,保障系统正常运行。2.现场服务:设备安装调试、月度巡检、故障现场修复、定制化功能部署等;3.远程服务:日常技术支持(热线电话、远程协助)、数据查询指导、非紧急故障诊断等通过远程方式响应;4.应急响应:设立7×24小时应急服务热线,保障节假日及夜间突发情况的快速响应。(七)其他要求1.中标人必须严格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燃油加油机数据采集及传输技术指南》的通知(新市监量〔2025〕87号)要求,通过加油机数据通信接口(即用于和加油站业务管控系统进行业务数据传输的接口),采用非接触方式安装数据采集装置并传输数据,不得改变加油机内部结构、型式批准的型式和防爆型式。2.若采购人发现中标人的数据采集方式不符合《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燃油加油机数据采集及传输技术指南〉的通知》(新市监量〔2025〕87号)的要求,中标人须立即进行整改。整改期间,相关数据将暂停接入信息系统,待整改完成后恢复接入。此外,中标人需向采购人及时汇报工作进展,严格按照要求完成加油机数据采集装置的安装工作。3.对加油机数据通信接口在加油机主板内且已完成铅封施封的,施工过程中须属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设置的计量检定机构和加油机生产企业三方共同对铅封进行现场解封,在通信协议线路对接成功后,再次进行铅封的施封工作。4.对经招投标已完成数据采集装置安装工作,中标人须申请接入新疆加油站智慧管理系统传输数据,必须由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对安装工作的合规性进行审查,书面同意后,方可接入数据。5.中标人在实施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循《关于推进数字加油站建设的通知》(新市监量〔2025〕86号)、《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燃油加油机数据采集及传输技术指南〉的通知》(新市监量〔2025〕87号)以及《关于进一步做好加油机数据采集设备安装工作的通知》(新市监办量〔2025〕5号)的相关规定。6.项目组织机构人员中应配备相应的运营服务服务人员,涵盖但不限于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等。6.1项目负责人要求:本项目涉及软件协议对接(采用软件协议对接方式,计量数据通过内置的数据通信接口直接传输至信息系统。液位计数据由加油站通过协议对接方式传输至信息系统)、硬件采集等差异化改造模式,需协调加油站、设备厂商、信息系统等多方主体,严格遵循多项技术规范,要求负责人需具备大型信息化项目统筹规划能力、确保施工队伍的作业全程符合防爆安全规范。6.2技术负责人负责人要求:项目数据采集涵盖多场景对接,需满足数据完整性、实时性及防爆安全标准,且明确要求“不改变加油机原有防爆型式”“数据采用国密算法加密”,“通过数据采集器获取加油机实时状态信息和实时计量数据信息,采用校验技术或密码技术将计量数据安全传输至信息系统”。技术负责人的资质可确保其精准制定施工技术标准,针对不同品牌加油机、液位计的对接需求,为施工队伍提供专项技术指导,保障数据采集器安装、通讯布线、数据传输等作业符合GB/T9081—2023、GB3836系列防爆标准。6.3项目经理要求:项目覆盖阿克苏地区全域(含市区、县域),需同步推进多站点安装、调试与对接工作,时间紧、任务量大。要求项目经理具备信息化项目管理与规范实施能力,可实现分区管控,每人牵头负责特定区域的施工推进,精准调配区域人力配置,把控各站点施工进度、技术标准与验收质量,确保其严格遵循“不改变加油机运行和计量数据”“通讯布线符合防爆要求”等规范,避免操作不当引发的设备故障、计量异常等问题,需兼顾施工高效性与安全性,保障所有站点有序落地。注:1.采购需求中标注“▲”符号10处,的技术参数为重要技术指标;2.标注“★”符号共5处,为实质性需求,有一项不满足或负偏离视为无效标处理。服务地点:阿克苏地区七县两市项目类型:本项目属于信息传输业。质保期:2年。付款方式:合同签定后支付中标价的40%,项目安装调试完成后支付中标价的50%,项目全部验收及合格后支付中标价的10%。合同签订时间: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合同签订地点:阿克苏地区商务局。第四部分采购合同条款(仅供参考,合同类型按照民法典规定的典型合同类别,结合采购标的的实际情况确定)政府采购合同采购编号:签订日期:合同地点:完工日期:采购人(甲方):投标人(乙方):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阿克苏地区政府采购有关办法,同意按照下述的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一、合同标的1.标的清单:二、合同金额本合同金额为(大写):元(¥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三、技术资料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使用标的有关技术资料。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四、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标的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五、产权担保乙方保证所交付的标的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六、履约保证金乙方交纳人民币元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七、转包或分包1.本合同范围的标的,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2.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范围的标的全部或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八、质保期和履约保证金1.质保期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九、标的履约时间、履约方式及履约地点1.履约时间:2.履约方式:3.履约地点:十、合同款支付1.付款方式:2.当采购数量与实际使用数量不一致时,乙方应根据实际使用量提供,合同的最终结算金额按实际使用量乘以成交单价进行计算。十一、税费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二、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标的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2.乙方提供的标的在质保期内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⑴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⑵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⑶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标的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3.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4.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标的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5.上述的标的免费保修期为年,因人为因素出现的故障不在免费保修范围内。超过保修期的产品,终生维修,维修时只收部件成本费。十三、调试和验收1.甲方对乙方提交的标的依据招标文件上的技术规格要求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现场初步验收,外观、说明书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给予签收,初步验收不合格的不予签收,甲方需在五个工作日内验收。2.乙方交付前应对产品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应随标的交甲方。3.甲方对乙方提供的标的在使用前进行调试时,乙方需负责安装并培训甲方的使用操作人员,并协助甲方一起调试,直到符合技术要求,甲方才做最终验收。4.对技术复杂的标的,甲方应请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参与初步验收及最终验收,并由其出具质量检测报告。5.验收时乙方必须在现场,验收完毕后作出验收结果报告;验收费用由乙方负责。十四、包装、发运及运输1.乙方应在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2.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一并附于标的内。3.乙方在发运手续办理完毕后24小时内或到甲方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以准备接收。4.标的在交付甲方前发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5.标的在规定的交付期限内由乙方送达甲方指定的地点视为交付,乙方同时需通知甲方标的已送达。十五、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收合同款总值的5%违约金。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3.乙方逾期交付的,乙方应按逾期交付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货款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20个工作日不能交付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交付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4.乙方所交的标的品种、型号、规格、技术参数、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及招标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愿意更换但逾期交付的,按乙方逾期交付处理。乙方拒绝更换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十六、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七、诉讼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提起仲裁或法院起诉。十八、合同生效及其它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全权代理人签字并盖章后生效。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50条之规定,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由甲方在新疆政府采购网上公告。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4.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份,(用途)。甲方:乙方:地址:地址:法定(授权)代表人: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日期:年月日签字日期:年月日第五部分投标文件编制要求各投标人:为了准确投标,希望认真阅读本次招标文件和附件内容,在使用各附件时,应注意下列事项:1、实事求是填写投标文件各项内容。2、投标项目涉及到安装、调试所需材料时,应当详细编写《主、辅材料清单》(若有请参照)。3、属于招标文件规定应当签署的事项,各投标人应按照规定逐一签署,需要加盖公章的地方,应当逐一加盖。4、凡投标文件内容填报不清或填报错误,其后果由投标人承担。5、所投货物类产品需注明产品产地及生产厂家(若有请参照)。第六部分附件附件1投标函阿克苏地区政府采购中心我方对本次招标文件已详细审阅,内容全部清楚。我方自愿对此次采购项目投标,现郑重声明以下诸点并对之负法律责任:1、我方同意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赞同你方对招标文件的解释。2、我方提供的投标文件及资料、证照真实合法有效。3、我方愿向你方提供与本次招标有关的一切真实数据或资料。4、我方同意承担由投标文件内容填报不清或填报错误所造成的无效标、废标、落标等后果。5、我方保证诚实履行合同,做到所供货物货真价实,绝不以次充好、以假充真,保质保量按期交货(完工)。6、我方完全同意本次招标并不一定以最低价中标。7、我方保证按照服务承诺提供及时有效的售后服务。8、我方同意本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为开标后90天;一旦中标将投标文件转为合同附件。9、本次投标总价为(大写)。10、我方提交的投标文件为PDF格式的电子投标文件。11、与本次招标的一切往来,请按下列方式联系:法定代表人:(签字)手机:委托全权代理人:(签字)手机:投标单位全称:(加盖单位公章)签署日期:年月日附件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我是(投标单位全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参加阿克苏地区政府采购中心组织的(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负责签署本次投标文件,并全权处理开标、评标、澄清事项过程中的一切文件和签署合同及处理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务。特此证明。投标单位全称:(加盖单位公章)签署日期:年月日注:1、法定代表人参加本次采购的应签署本文件并附本人身份证复印件;2、如法定代表人不参加本次采购,应签署《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面、反面)的原件扫描件粘贴处授权委托书我(姓名)是(投标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姓名)为我单位全权代理人,以我单位名义参加阿克苏地区政府采购中心组织的(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的投标活动。全权代理人可全权代表我负责签署本次投标文件,并全权处理开标、评标、澄清事项过程中的一切文件和签署合同,其在处理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全权代理人无权再转委托权。特此声明。法定代表人:(签字)投标单位全称:(加盖单位公章)签署日期:年月日说明:应附法定代表人和全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正面、反面)的原件扫描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面、反面)的原件扫描件粘贴处委托全权代理人身份证(正面、反面)的原件扫描件粘贴处附件3一、投标人认为需要声明的与资格相关情况我单位保证以上声明内容真实、准确。否则,我单位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投标单位全称:(加盖单位公章)签署日期:年月日附件4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项目名称投标价(元)交货/完工时间1注:1.此表作为唱标的依据。2.须附报价明细表,请按照附件5填写。3.此表中交货/完工时间,不响应为无效标。投标方:(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全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附件5货物分项明细报价表单位:元注:1.此表作为唱标的依据,必须填报。序号投标产品全称品牌、型号、规格数量(单位)市场售价单价总价免费质保期交货日期产地生产厂家名称生产厂家是否为大型/中型/小型/微型企业1此项必须填写清楚2本采购包中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采购包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为%。总报价人民币(小写):人民币(大写):序号投标产品全称品牌、型号、规格数量(单位)市场售价单价总价免费质保期交货日期产地生产厂家名称生产厂家是否为大型/中型/小型/微型企业1此项必须填写清楚2本采购包中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采购包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为%。总报价人民币(小写):人民币(大写):2.本表序号1所列内容均为实质性条款,未按要求填写为无效标;其中品牌、型号规格必须填写具体的品牌、型号规格,未填写或未具体填写的,为无效标。3.本表序号2中,供应商未填写比例数值,或比例数值不足80%的,将不享受本国产品价格评审优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委托全权代理人:(签字)签署日期:年月日服务分项明细报价表(格式自拟)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委托全权代理人:(签字)签署日期:年月日附件6投标项目需求响应偏离表序号采购需求技术指标投标响应技术指标正偏离负偏离满足要求备注12345投标单位(公章):投标单位联系人:投标单位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签字):备注:1、供应商要严格按照《采购需求说明》所列的具体明细进行填写。2、供应商应对照招标货物(设备)技术、质量及要求,准确填写此表。3、填写不清楚、不全面,不填写使评审人员不能判明投标货物(设备)技术、质量而造成的无效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4、如果投标货物有偏离而不标注偏离,在评审中被认定为偏离,评审人员有权视具体情况按照评标办法扣分或无效标。附件7投标人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承诺(投标人自行填写)(主要内容应包括,但不仅限于下列内容)1、投标人应当分别列明投标货物免费质量保证期限年,在免费质量保证期(包修、包换、包退)内能够提供的技术支持办法和服务方式、服务内容以及维护维修的解决方式(上门维修、报修、送修等),如果招标人需要增加投标货物免费质量保证期,其续保价格每年元。2、投标人应分别列明免费质量保证期外的服务年限年;维护维修的电话、联系人、响应服务时间、到达现场时间以及维护维修完成时限(天)。3、投标人应列明在货物免费质量保证期外技术支持和相关服务收费标准,零(部)备件取得方式及取费标准。4、投标人应分别列明投标物品的装箱清单及物品及产品开箱不合格处理方法。5、投标人应列明违反售后服务承诺的赔偿责任。6、投标人应列明产品的质量或服务投诉电话(中标单位/厂方)。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委托全权代理人:(签字)签署日期:年月日附件8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年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投标供应商需按照上述要求列明所有投标产品制造企业信息。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备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的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的企业可不填报。2.投标企业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落实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新财购〔2022〕22号),明确说明企业类型为中型企业或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不得用中小微企业简单概括,否则,后果自负。附件9近三年业绩一览表序号使用单位全称合同金额完成时间联系人联系电话12345…注:1、投标人应填写与招标项目相一致或相类似的销售业绩。所有业绩应提供《买卖合同》、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并附在此业绩表之后。2、业绩不实而造成的无效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此表如填写不完内容,可另附页。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委托全权代理人:(签字)签署日期:年月日附件10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核算基本规则产品在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一般按照其二级组件的相关成本进行核算。按照产品的一级组件进行成本核算能够满足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判定需求的,可以按照一级组件的相关成本进行核算。一、产品的一级组件是指直接组成产品的组件。产品的二级组件是指直接组成产品一级组件的组件。一级组件不可分解的,视同二级组件。二、二级组件在中国境内生产的,其全部成本计入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二级组件不在中国境内生产的,其成本不计入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三、产品总成本和组件成本以相关会计核算数据、采购合同、进货记录等为基础进行计算。四、需要对成本核算规则予以进一步明确的其他有关事项,由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另行规定。附件11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本公司(单位)郑重声明,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的规定,本公司(单位)提供的以下产品属于本国产品。具体情况如下:1.(产品名称1)1,生产厂为(厂名)2,厂址为(生产厂址)。(产品名称1)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规定比例)3。(产品名称1)的(关键组件)4在中国境内生产。(产品名称1)的(关键工序)5在中国境内完成。2.(产品名称2),生产厂为(厂名),厂址为(生产厂址)。(产品名称2)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规定比例)。(产品名称2)的(关键组件)在中国境内生产。(产品名称2)的(关键工序)在中国境内完成。……本公司(单位)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公司(单位)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__________________1.产品如有型号,请在“产品名称”栏一并填写。2.生产厂名与厂址应与生产厂营业执照载明的相关信息保持一致。3.该产品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相关要求实施前,“规定比例”栏可不填,下同。4.该产品的关键组件要求实施前,“关键组件”栏可不填,下同。5.该产品的关键工序要求实施前,“关键工序”栏可不填,下同。附件12供应商政策符合性承诺函本单位(供应商全称)作为参与[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XXX]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已仔细阅读并充分理解采购文件中关于政策符合性的全部要求,现就本项目采购标的涉及“节能产品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及“CCC认证产品品目清单”的相关事宜,郑重作出如下承诺:本单位已充分知晓并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相关规定,对本项目采购标的中纳入“节能产品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均指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最新发布版本)的产品,已按清单要求实施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所投对应产品均符合清单规定的认证及标准要求;对本项目采购标的中涉及“CCC认证产品品目清单”(指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的产品,已严格遵守《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所投对应产品均已通过CCC认证,未经CCC认证的产品未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本单位已知晓本项目所投产品制造商、所投产品需要的所有国家、自治区要求的许可和强制认证,本单位所投产品及本单位所投产品制造商满足国家、自治区要求的所有许可和强制认证。上述承诺内容真实有效,若存在虚假承诺或违反承诺的情形,本单位自愿接受本项目作无效标处理,同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供应商名称(盖章):签署日期:注:若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提交《供应商政策符合性承诺函》,或承诺内容不完整、不满足上述条款要求的,其响应文件将作无效标处理。附件13投标人认为需补充的其他资料或说明附件14投标文件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标段编号:投标包(项)数:投标人(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全权代理人签字:年月日政府采购项目招标文件公平竞争审查表采购单位:项目名称加油站智能税控系统建设项目(阿克苏地区数字化加油站建设项目)(二次)项目编号集2026-28采购预算(万元)43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审查方式集体讨论审查内容招标文件经办人王国强招标文件公平竞争影响性条款审查结果(划√)1r供应商的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或者股权结构,对供应商实施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对民营企业设置不平等条款口有√无2除小额需屋采购适用的协议供货、定点采购以及财政部另有规定的情形外通过入围方式设置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作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妨碍供应商进人政府采购。口有√无3要求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前进行不必要的登记,注册,或者要求设立分支机构,设置或者变相设置进人政府采购市场的障碍。口有√无涌注册资本金、从业人员规模、特定金额业绩及其他不合理要设或考变相设置供应商规模、成立年限等门槛,限制供应冏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口有√无E收烤定行业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父余件。口有√无C西成供应商购买指定软件,作为参加电子化政府米购沽动的余件o口有√无7不法及时有效完整发布或者提供采购项目信息,妫得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口有√无8制要求采购人采用抓阄、摇号等随机方式或者比选方式选择米购代理机构,干预采购人自主选择采购代理机构。口有√无o有德法机依抿的审批、备案、监馆、处训、收员于手少o口有√无10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的情形外要求采购人采用随机方式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口有√无11.违规限定或指定代理机构组织采购活动场地,违规收取无法律依据的费用。口有√无12除涉及国家安全和国家秘密的采购项目外,以不合理条件对内外资企业实施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口有√无13未菠实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绿色创新、节能环保、信用担保等。口有√无14违规设詈采购文件获取条件,违规将资格审查前置。口有√无15向供应商收取电子版采购文件费用、要求供应商同时提供纸质和电子版投标(响应)文件。口有√无16违反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其他妨碍公平竞争的情形。口有√无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审查结论(审查人员签字)审查结论:元宣贝强付签字:关干日期:2026.4采购单位主要负责人意见签字:A扎条日期:2026.43单位盖章:备注:根据地区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通知》(阿地财购【2025]5号)文件要求,按照“谁招标,谁审查”的原则,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在采购文件发布前,对照《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要求,对采购招标文件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填写《政府采购项目采购招标文件公平竞争审查表》,并分别报送地区财政局的采购办、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服务科,未报送的,政府采购文件一律不予发布。对违反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情形,财政部门将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其相关规定依法处理,并报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智能税控系统建设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