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房地产市场管理系统建设 全年全建设周期管理 房地产开发项目全建设周期管理 住房租赁服务及监管子系统招标公告(上海市大数据中心2026)



采购公告

采购项目子包编号:
1

公告标题:
上海市房屋管理局房地产市场管理系统建设项目(2026年升级改造)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内容:

项目概况
上海市房屋管理局房地产市场管理系统建设项目(2026年升级改造)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4月15日 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10000000251231162981-00318340
项目名称:上海市房屋管理局房地产市场管理系统建设项目(2026年升级改造)
预算编号:0026-00028840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1900000元(国库资金:1900000元;自筹资金:0元)
最高限价(元):包1-19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上海市房屋管理局房地产市场管理系统建设项目(2026年升级改造)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900000.00
简要规则描述:本项目为上海市房屋管理局房地产市场管理系统建设项目(2026年升级改造),完成住房租赁服务及监管子系统和房地产市场管理及监测调控子系统的升级改造,提升房源管理与市场秩序规范化水平。

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1月30日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等各类供应商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4月04日至2026年04月14日,每天上午00:00:00-12:00:00,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4月15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www.zfcg.sh.gov.cn)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6年04月15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www.zfcg.sh.gov.cn)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大数据中心 地 址:上海市静安区寿阳路99弄15号 联系方式:021-231715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上海市大连路515号 联系方式:021-3596802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际航 电 话:021-35968027

附件信息:

b5440b261be8406cb50c0575927383c5.docx5775276

公告发布时间:
2026-04-04

公告发布媒体:
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公告源URL:

投标(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26-04-15 09:30:00

上海市房屋管理局房地产市场管理系统建设项目(2026年升级改造)采购需求项目概况上海市住房租赁服务及监管子系统、房地产市场管理及监测调控子系统作为全市住房管理体系的有力支撑,在房源核验、合同网签备案、市场监测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根据国家、上海市以及***书记等对于优化政务服务能力、加强住房租赁管理的要求,拟对住房租赁服务及监管子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在优化服务流程、提升服务质量的同时,加强市场化房屋出租管理,提高行业管理效率和透明度。同时,随着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不断深化,调控手段正向供给和需求两端拓展延伸,对市场运行的全周期、全过程、全要素监管提出了更高要求。房地产市场管理及监测调控子系统因数据质量低、数据覆盖不全、缺乏主动管理能力、缺乏空间管理能力等原因,已难以满足当前房地产市场监管转型升级的需要,亟需通过系统改造与建设,提升全过程、全维度、全场景的数据支撑与监管能力,为实现科学调控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技术支撑。建设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1月30日建设地点:上海市浦东南路3500号、南泉北路201号预算金额:1900000元当年度预算金额:1900000元采购金额(最高限价):1900000元组织形式:集中采购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是否接受联合体响应:否是否按XC要求建设:是是否采用低代码建设:否运维后所属大系统:上海市房屋管理局房地产市场管理系统建设目标(一)总体目标通过对上海市房屋管理局房地产市场管理系统升级改造,实现:1、统一规划,分类建设,提升整体服务能力。面向商品房和住房租赁两类市场分别构建全链条、全过程的业务监管和服务能力,通过优化业务流程、提升系统稳定性与可用性,有效提升政务服务质量和市民办事满意度。2、强化房地产市场主体的分级分类监管。在房地产开发领域,重点实现对集团公司、项目公司等不同层级企业的全生命周期监管,涵盖资质、股权结构、资金等核心要素;在住房租赁领域,重点落实市场主体实名登记、从业人员资质管理和信息透明机制,全面提升监管的精准度与执行力。3、构建全流程监管能力,支持闭环式市场管理。房地产子系统将覆盖土地出让、项目建设、销售预售、竣工交付等关键环节的管理流程;租赁子系统则围绕房源核验、租赁备案、服务监管等业务流程建立全流程数据支撑体系。两者在各自业务领域实现闭环管理,形成系统内的独立完整链条。4、提升房源管理与市场秩序规范化水平。通过规范信息发布、强化数据核验和房源入库机制,建设权威、真实、可靠的房源数据库,打击虚假房源和违规行为,拓展租赁网签备案渠道,并对租赁数据进行深入的业务分析,促进租售市场信息对称和秩序规范。5、推动房地产市场数据对接与空间表达,增强监管分析能力。在市场子系统中强化对法人库、资源共享平台、“一张图”等基础平台的数据接入与业务联动,实现数据精准采集与统一标准治理。借助空间化展示手段,提升业务运行的可视化管理与数据分析能力,为政府提供决策支持。(二)成效考核目标序号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四级指标指标值1通用指标产出指标产出数量软件开发完成率100%2产出质量软件测试达标通过3安全事件发生次数04密码测试达标通过5安全测试达标通过6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等保三级效益指标用户使用情况每日访问量≥1000次系统能力利用 水平线上办件占比100%7应用系统预警监测数据不发生重大错误业务指标产出指标产出质量一般查询和写入操作响应时间≤5秒效益指标社会效益住房租赁业务产生案件量可归集率100%全年全建设周期管理项目≥200件房地产开发项目全建设周期管理中覆盖上海市房地产开发企业集团公司数≥80%项目建设内容项目总体设计3.1.1.总体架构采用主流的B/S架构进行开发,系统部署在大数据中心的政务云环境上。3.1.2.功能实现根据市大数据中心要求,安排专人协助做好前后台分离的管理工作,包括且不限于数据、安全、云资源工单、政务云主机等。具体包括:系统数据库的管理规范化、数据的标准化、完成数据编目和数据上链工作;上海市电子政务基础设施运行管理平台的工单提交;政务云主机的日常巡检、版本发布、安全管理、网站证书、数据库管理等工作。软件开发清单序号应用系统名称模块名称模块描述1住房租赁服务及监管子系统住房租赁网签备案一体化-一网通办网签备案新增对接管理改造优化分散式房源网签备案新增流程,实现与市级办件库直连,实时获取数据。支持多人申请的智能案件合并,建立全流程日志追踪。2住房租赁服务及监管子系统住房租赁网签备案一体化-一网通办网签备案注销对接管理改造优化分散式房源网签备案注销流程,直连市级办件库实时获取数据。支持多人注销申请的智能合并,建立全流程操作日志。3住房租赁服务及监管子系统住房租赁网签备案一体化-一网通办网签备案新增和注销事项合并改造将“新增”和“注销”网签备案事项合并为同一服务项,下设两种情形。优化办事入口,实现与办件库、证照库的数据对接。4住房租赁服务及监管子系统住房租赁网签备案一体化-一网通办房源核验接口改造新增前置房源校验接口,集成至“一网通办”前端,实时核验房屋产权状态等关键信息,避免因资质不符导致的退件。5住房租赁服务及监管子系统住房租赁网签备案一体化-分散式网签备案校验管理改造对接不动产登记库,实现人房一致性实时核验。控制备案间隔,集成***门身份认证接口进行双重验证。6住房租赁服务及监管子系统住房租赁网签备案一体化-分散式产权房网签与备案合并办理、租用公有住房房网签与备案合并办理实现产权房与公有住房的网签、备案流程合并。实时调取权属信息,自动触发备案规则引擎,合规后同步生成电子备案凭证。7住房租赁服务及监管子系统住房租赁网签备案一体化-网签和备案合并办理自动核验管理在合并办理模式下,系统自动调用多接口核验房源状态、当事人身份及政策合规性。核验通过后自动生成备案编码并推送制证。8住房租赁服务及监管子系统住房租赁网签备案一体化-分散式网签合同注销管理支持通过关键信息精准查询已生效网签合同,并对其进行注销操作。9住房租赁服务及监管子系统住房租赁网签备案一体化-分散式租赁合同信息查询及打印管理为当事人提供线下窗口查询及打印网签合同服务,工作人员可通过关键信息调取合同档案进行打印。10住房租赁服务及监管子系统住房租赁网签备案一体化-分散式租赁备案信息综合查询为权利人及相关方提供线下窗口查询服务,可查询名下房屋全部网签备案记录,支持精准查询及打印。11住房租赁服务及监管子系统住房租赁网签备案一体化-分散式网签备案强制核验管理改造当系统自动拦截网签备案时,支持通过企业端或政务端提交材料进行人工审核,审核通过后可生成备案。12住房租赁服务及监管子系统住房租赁网签备案一体化-分散式网签备案强制核验街镇对接管理改造对接民政系统,当事人可通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申请强制核验,由社区工作人员审核后发起备案。13住房租赁服务及监管子系统住房租赁网签备案一体化-经纪行业协会网签备案数据批量对接管理与经纪行业协会建立接口,成员单位可实时推送网签备案数据,系统自动核验后生成备案编码。同步构建数据分析报表系统。14住房租赁服务及监管子系统住房租赁网签备案一体化-区级长租公寓网签备案对接管理实现市、区平台联动,构建“入住即备案”服务闭环。通过运营方系统录入信息,自动完成核验并生成备案。15住房租赁服务及监管子系统住房租赁网签备案一体化-公积金企业租金直付房租-住房租赁合同与备案信息查询接口与公积金系统通过接口实现数据互通,支持按合同编号、备案编号或承租人身份信息,分层查询合同及备案信息。16住房租赁服务及监管子系统住房租赁网签备案一体化-公积金企业租金直付房租-住房租赁合同及备案终止数据查询接口提供合同及备案的终止状态查询服务。17住房租赁服务及监管子系统住房租赁网签备案一体化-公积金企业租金直付房租-个人委托开通直付房租对接管理接收承租人委托书信息,校验备案合规性及信息一致性后,将委托书信息加密推送至出租企业系统。18住房租赁服务及监管子系统住房租赁网签备案一体化-公积金企业租金直付房租-企业委托开通直付房租对接管理接收企业租金账单信息,校验备案信息一致性后,将已验证账单加密推送至公积金中心。19住房租赁服务及监管子系统住房租赁网签备案一体化-公积金企业租金直付房租-开通直付房租公积金审查结果对接管理接收支付结果信息,并将结果同步至企业端系统。20住房租赁服务及监管子系统住房租赁网签备案一体化-公积金企业租金直付房租-个人发起终止支付对接管理接收个人发起的终止支付结果,并将其定向推送至住房出租企业系统。21住房租赁服务及监管子系统住房租赁网签备案一体化-公积金企业租金直付房租-企业发起终止支付对接管理接收企业发起的终止支付信息,核验企业身份及合同状态后,将终止信息加密传输至公积金中心。22住房租赁服务及监管子系统住房租赁网签备案一体化-公积金企业租金直付房租-终止支付公积金审核结果对接管理接收终止支付的审核结果,并将审核通过的终止结果加密传输至发起企业。23住房租赁服务及监管子系统住房租赁网签备案一体化-公积金企业租金直付房租-进度查询管理支持工作人员通过多维度信息查询直付房租业务的申请进度、支付结果及异常状态。24住房租赁服务及监管子系统住房租赁网签备案一体化-集中式房源网签备案功能改造升级集中式房源网签备案功能,允许运营机构对已有合同发起重新备案,自动核验房源状态及期限合规性。支持备案通知书下载及打印。25住房租赁服务及监管子系统住房租赁发布信息核验管理系统-房源核验结果通知书管理优化房源核验流程,校验不通过时仅反馈具体原因。升级通知书模板,集中反馈不通过原因。26住房租赁服务及监管子系统住房租赁发布信息核验管理系统-房源核验住房租赁企业接口改造升级房源核验接口,实现全流程自动化校验。核验不通过时返回失败原因;通过则生成核验码及二维码供查验。27住房租赁服务及监管子系统住房租赁发布信息核验管理系统-房源拆间是否允许验证接口针对按间出租房源,首次核验时记录并锁定拆间信息,后续核验禁止修改核心参数。28住房租赁服务及监管子系统住房租赁发布信息核验管理系统-房源核验强制核验申请为解决登记信息错漏导致的核验失败,增设线下强制核验申请功能,需权利人持材料至房管局窗口提交。29住房租赁服务及监管子系统住房租赁发布信息核验管理系统-房源核验强制核验审核区房管局对强制核验申请进行人工审核,确认后生成核验码或书面说明不通过原因。30住房租赁服务及监管子系统住房租赁发布信息核验管理系统-房源核验强制上下架管理区住房租赁服务中心窗口人员对强制核验通过的房源进行上架或下架操作,控制其公开展示状态。31住房租赁服务及监管子系统住房租赁发布信息核验管理系统-分散式房源核验结果查询支持通过多维度关键字段精准查询房源核验状态、限制信息及历史记录;支持批量查询导出。32住房租赁服务及监管子系统住房租赁发布信息核验管理系统-网络信息平台房源核验接口为网络信息平台提供标准化接口,代为办理房源核验。包括信息校验、获取核验码及注销核验码功能。33住房租赁服务及监管子系统住房租赁发布信息核验管理系统-市场化集中式房源入库管理改造调整房源导入至企业确认环节,支持批量上传和单条录入。新增“是否纳管”等字段,强化权属证明管控。34住房租赁服务及监管子系统住房租赁发布信息核验管理系统-市场化集中式项目开盘管理改造在查询结果中新增企业名称与运营主体字段。根据企业有效密钥数量,实现自动关联或人工配置项目开盘。35住房租赁服务及监管子系统住房租赁发布信息核验管理系统-市场化集中式项目已入库房源变更申请改造支持企业对已入库房源进行新增、信息变更或注销申请。注销时联动备案库校验状态。36住房租赁服务及监管子系统住房租赁发布信息核验管理系统-市场化集中式项目已入库房源变更审核改造对房源的新增、变更、注销申请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更新数据或注销房源。37住房租赁服务及监管子系统住房租赁发布信息核验管理系统-未纳管市场化集中式项目及房源报备管理、未纳管市场化集中式项目承租人员情况报备管理支持区级上报未纳管市场化集中式项目的项目信息、房源信息及承租人员情况。38住房租赁服务及监管子系统租赁经营机构管理系统-房地产租赁从业企业实名信息管理机构上传企业简称及Logo,区级审核后与人员信息卡关联,供市民扫码验证。39住房租赁服务及监管子系统租赁经营机构管理系统-房地产租赁从业人员信息卡申办管理支持企业对从业人员信息进行单条或批量的新增、变更、注销操作,提交后需经审核。40住房租赁服务及监管子系统租赁经营机构管理系统-房地产租赁从业人员验看管理区级房管中心对信息卡申请进行验看,可执行通过或回退操作,回退需填写原因。41住房租赁服务及监管子系统租赁经营机构管理系统-房地产租赁从业人员激活管理企业对已验看通过的信息卡进行激活,激活后生效并平台公示。42住房租赁服务及监管子系统租赁经营机构管理系统-房地产租赁从业人员信息批量导入及结果查验管理支持对从业人员信息进行查询、批量下载信息卡或导出表格。提供导入异常清单及修正通道。43住房租赁服务及监管子系统租赁经营机构管理系统-房地产租赁从业人员线下注销申请管理授权区交易中心线下窗口办理信息卡注销业务。申请人携身份证申请,审核后注销。44住房租赁服务及监管子系统租赁经营机构管理系统-从业人员身份二要素及黑名单信息校验管理通过接口核验身份二要素及黑名单信息,核验失败则自动驳回申请。45住房租赁服务及监管子系统租赁经营机构管理系统-从业人员信息卡经纪行业协会诚信平台新办对接管理与诚信平台接口互通,已备案人员信息同步至本平台,校验后生成信息卡。46住房租赁服务及监管子系统租赁经营机构管理系统-从业人员信息卡经纪行业协会诚信平台注销对接管理与诚信平台双向互通,人员在诚信平台注销后,自动触发本平台同步注销。47住房租赁服务及监管子系统租赁经营机构管理系统-从业人员信息卡信息查询接口诚信平台可通过接口查询人员在本平台的有效从业资格及信息卡样式。48住房租赁服务及监管子系统租赁经营机构管理系统-从业人员信息卡信息公示管理在平台公示已备案机构的从业人员信息,公众可查询并扫码核验。49住房租赁服务及监管子系统租赁住房房源信息管理系统-个人转租经营监管对个人转租实施动态登记管理。超10套(间)时自动预警,通知区房管部门。50住房租赁服务及监管子系统租赁住房房源信息管理系统-社区服务用户关联管理支持系统用户与所属街镇关联,关联后用户可加载对应管理功能。51房地产市场管理及监测调控子系统主体管理模块-集团公司管理及监测建立集团公司名录,实现对企业法人、融资等要素的动态监测,异常时预警。52房地产市场管理及监测调控子系统主体管理模块-总公司准入退出管理、总公司风险监测及账号管理提供总公司准入、退出审核流程。监测总公司法人、股权、融资等信息变化并预警。业务部门创建总公司账号。53房地产市场管理及监测调控子系统主体管理模块-项目公司准入退出协同管理提供项目公司准入、退出审核流程,可由业务部门或总公司发起。54房地产市场管理及监测调控子系统主体管理模块-项目公司风险监测及账号管理监测项目公司法人、股权、融资等信息变化并预警。可由总公司创建项目公司账号。55房地产市场管理及监测调控子系统地块管理模块-总公司地块关联管理支持业务部门将地块关联给总公司,或总公司主动认领地块,均需双方确认后生效。56房地产市场管理及监测调控子系统地块管理模块-地块信息管理支持业务部门和总公司新增、补录地块信息及证照附件,提交后需审核生效。57房地产市场管理及监测调控子系统地块管理模块-项目公司地块关联总公司将已关联的地块指派给项目公司,需项目公司确认后建立关联。58房地产市场管理及监测调控子系统项目基础信息管理模块-项目创建及信息管理支持通过地块自动创建或手动新增项目。项目公司维护项目基本信息,提交审核生效后,可发起信息更新流程。59房地产市场管理及监测调控子系统项目基础信息管理模块-项目地块信息管理项目公司维护项目对应的地块信息,支持多个地块。信息提交审核生效后,可发起更新流程。60房地产市场管理及监测调控子系统项目基础信息管理模块-项目投资企业信息管理项目公司核对、补充或手动新增投资企业信息,提交后需审核生效。61房地产市场管理及监测调控子系统项目基础信息管理模块-项目代建单位信息管理项目公司维护代建单位信息,通过信用代码预填或手动新增,提交后需审核生效。62房地产市场管理及监测调控子系统项目基础信息管理模块-项目转让及拆迁安置记录管理项目公司维护项目转让记录及拆迁安置记录,上传附件,提交后需审核生效。63房地产市场管理及监测调控子系统项目规划阶段管理模块-用地规划许可证管理项目公司维护用地规划许可证信息,通过许可证号预填或手动录入,上传附件,提交后需审核生效,并可更新。64房地产市场管理及监测调控子系统项目规划阶段管理模块-不动产权证管理项目公司维护土地证信息,通过证号预填或手动录入,上传附件,提交后需审核生效,并可更新。65房地产市场管理及监测调控子系统项目规划阶段管理模块-工程规划许可证管理项目公司维护工程规划许可证及规划建筑物信息,支持手动录入或Excel导入,上传附件,提交后需审核生效,并可更新。66房地产市场管理及监测调控子系统项目规划阶段管理模块-项目小区信息管理项目公司维护项目小区的规划信息,提交后需审核生效。67房地产市场管理及监测调控子系统项目施工阶段管理模块-施工许可证管理项目公司维护施工许可证信息,上传附件,提交后需审核生效,并可更新。68房地产市场管理及监测调控子系统项目施工阶段管理模块-单位工程信息管理项目公司按幢维护单位工程信息,提交后需审核生效,并可更新。69房地产市场管理及监测调控子系统项目施工阶段管理模块-单位工程关联规划建筑物项目公司维护单位工程与规划建筑物的对应关系,关联后自动预填信息。70房地产市场管理及监测调控子系统项目施工阶段管理模块-楼盘表自然幢信息关联项目公司完成单位工程与楼盘表自然幢的关联,提交后需审核生效,可查看房屋详细信息。71房地产市场管理及监测调控子系统项目施工阶段管理模块-工程款信息管理项目公司定期维护工程款支付情况,提交后需审核生效。72房地产市场管理及监测调控子系统项目竣工阶段管理模块-竣工规划验收及备案管理项目公司维护竣工验收备案证书和竣工规划资源验收合格证信息,上传附件,提交后需审核生效。73房地产市场管理及监测调控子系统项目竣工阶段管理模块-交付使用许可证管理项目公司维护交付使用许可证信息,上传附件,提交后需审核生效,并可更新。74房地产市场管理及监测调控子系统项目进度管理-项目进度填报项目公司定期填报项目施工进度及关键节点时间,上传材料,提交后需业务部门审核生效。75房地产市场管理及监测调控子系统项目进度管理-项目进度监测实时监控项目建设进度,对未按期更新或未达规定进度的项目触发分级预警。76房地产市场管理及监测调控子系统预售(现售)方案管理-销售方案管理项目公司根据项目信息勾选销售楼幢,生成销售方案并补全信息,提交审核通过后生效并可打印。77房地产市场管理及监测调控子系统电子开发项目手册管理-电子项目手册汇编管理系统根据企业填报的各阶段数据,自动生成结构化的电子项目手册。78房地产市场管理及监测调控子系统电子开发项目手册管理-电子项目手册更新管理系统根据数据变化自动更新项目手册,项目公司也可手动发起更新流程,审核后生效。79房地产市场管理及监测调控子系统电子开发项目手册管理-电子项目手册归档管理系统按项目阶段定期存档电子项目手册,也可手动触发存档。80房地产市场管理及监测调控子系统项目空间数据管理-项目空间范围管理根据勘测定界报告,系统提供地块红线圈定功能,生成项目空间范围,审核后入库。81房地产市场管理及监测调控子系统项目空间数据管理-建筑物三维模型管理基于总平面图CAD进行三维模型加工,实现分层分户,并与楼盘表属性关联,审核后入库。82房地产市场管理及监测调控子系统项目空间数据管理-业务空间联动分析将预售、交易等业务状态关联至三维模型中的具体房屋,进行空间叠加分析,自动计算汇总指标。83房地产市场管理及监测调控子系统数据统计模块-可供应量统计基于项目全生命周期数据,进行多维度、分阶段的统计与分析,生成供应量、上市量等关键指标报表,支持数据导出。84密码应用开发用户身份认证机制模块、重要数据安全传输模块、服务器虚拟机设备日志/访问控制信息完整性模块开发用户身份认证机制模块,调用云平台提供的安全认证网关服务接口,并在移动终端部署用户证书、服务端部署站点证书,绑定应用用户数字证书和应用用户ID,实现对移动终端和服务端身份的鉴别。开发业务重要数据安全传输模块,调用云平台提供的安全认证网关服务接口,实现应用系统通信数据的机密性和完整性保护。开发服务器虚拟机设备日志/访问控制信息完整性模块,调用云平台提供的签名验签服务接口,实现应用服务器虚拟机、数据库服务器虚拟机等设备日志/访问控制信息的完整性保护。85密码应用开发重要可执行程序签名验签模块、用户访问控制信息签名验签模块、应用系统重要数据加解密模块、应用系统重要数据签名验签模块开发重要可执行程序签名验签模块,调用云平台提供的签名验签服务接口,实现重要可执行程序的完整性、来源真实性保护。开发用户访问控制信息签名验签模块,调用云平台提供的签名验签服务接口,实现应用系统登录用户的访问控制列表完整性保护。开发应用系统重要数据加解密模块,调用云平台提供的数据库加密服务接口、加密存储服务接口,实现登录用户身份鉴别数据、电子公文数据等结构化数据、非结构化数据的存储机密性保护。开发应用系统重要数据签名验签模块,调用云平台提供的签名验签服务接口,实现登录用户身份鉴别数据、电子公文数据、业务日志的存储完整性保护。部署环境本项目依托上海市电子政务云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按电子政务云平台分配的实际资源情况做调整。低代码建设要求不涉及。其他工作要求1.1售后服务要求本项目从系统验收通过之日起1年内提供7*24小时免费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1年后进入有偿维护期。在质量保证期内,供应商将按照售后服务的承诺提供保修和运行维护服务,如果厂商对信息系统中软、硬件设备等产品中的部分保修期超过上述期限的,则按照厂商的规定进行免费保修。在质量保证期内,供应商负责信息系统的运行维护工作,确保信息系统安全、稳定、可靠地运行。本项目涉及的运行维护工作范围为本项目建设交付相应的功能模块。应急响应要求供应商对系统故障应能够实时响应,若系统发生故障,接到通知后30分钟之内响应,专业工程师2小时内到达现场。特殊故障与采购人沟通协商后,按照协商的方式制定解决方案并进行处理。具体故障级别及对应的应急响应要求如下:一级故障:在1小时内确诊,总故障解决时间不超过4小时。二级故障:在2小时内确诊,并在4小时内由专家到达现场确诊并解决,总故障解决时间不超过8小时;三、四级故障:在4小时内确诊故障,总故障解决时间不超过16小时。依据故障时间及故障范围划分故障级别,故障级别分为四级,依次为Ⅰ级(紧急)、Ⅱ级(严重)、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分别定义如下:Ⅰ级(紧急)故障为工作时间段(8:30——17:30)内大范围故障;Ⅱ级(严重)故障为非工作时间段(17:30——次日8:30)内大范围故障;Ⅲ级(较大)故障为工作时间段(8:30——17:30)内小范围故障;Ⅳ级(一般)故障为非工作时间段(17:30——次日8:30)内小范围故障。网络与数据安全(1)供应商应在项目深化设计阶段,应开展安全需求调研和数据分类分级工作,制定网络和数据安全设计方案,制定总体安全技术架构,明确边界防护、访问控制、权限管理、系统安全配置、身份鉴别、入侵防范等系统安全防护措施,制定差异化的数据安全防护手段,确保数据全生命周期安全。(2)供应商应配合采购人开展相关安全制度和规范的制定,并根据项目实际,制定项目实施过程安全管理方案。(3)供应商应确保所提供的软件产品和定制开发内容所涉及的供应链满足采购人的管理要求,提供供应链物料清单,落实供应链安全控制措施,包括代码安全检测和质量评估、漏洞扫描、第三方组件评估等工作,并于系统上线前,完成信息化资产的梳理。(4)供应商应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推动安全开发控制工作的实施,按照安全设计方案和采购人安全开发要求,落实安全开发规范,确保代码质量和安全性。供应商应确保系统开发及生产环境安全,落实安全管理策略及安全配置。(5)供应商应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按照数据差异化安全防护策略,根据系统需要采取数据加密、数据访问控制、日志记录、流转监测等防护能力及相关管理流程,切实保障数据安全。(6)供应商应按照采购人场地及人员安全管理制度,加强人员管理,配合采购人落实人员背调、入离场、终端管理、网络限制、数据权限最小化等管控措施。(7)供应商应于系统上线部署前对系统运行环境、应用软件等开展安全自查,并于项目初验及系统试运行阶段,配合采购人开展安测、密测、等保、密评、数据安全风险评估等系列安全测试、评估工作,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完成整改,确保系统上线安全。(8)供应商应在系统免维期内承担系统安全运维管理责任,落实安全管理保障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制度修订、风险排查、应急响应、漏洞修复、重保等工作。培训要求对系统使用单位提供业务操作培训,应提供详细培训方案。(1)项目验收前,供应商应提供2次与项目相关的必要培训。(2)供应商需要开展分层次的人员培训工作,每次培训后应对参加培训人员进行测试,评估培训成果。培训应具有培训教材、培训环境和高水平的培训讲师。(3)供应商应提供一般用户的基础操作培训和部门信息管理员的日常应用维护的培训,确保用户对象能够掌握对应的操作技能。(4)2人次的数据库认证培训。验收要求本项目按下述方式开展验收。(1)验收分初验和终验。(2)初验前,供应商须完成软件开发、软硬件安装和信息系统的调试等,并对本项目进行功能和运行检测,确保所有信息系统功能模块能够正常运行且已达到本项目约定的各类标准要求。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向招标方递交初验通知书。招标方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的5个工作日内确定初验的具体日期,由双方按照本项目的约定完成本项目的初验。招标方有权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验收,对此供应商应当配合。(3)初验时,供应商须提供软件文档包括《用户需求说明书》、《系统概要设计说明书》、《系统详细设计说明书》、《三方功能需求确认单》、《测试报告》、《用户使用手册》、《系统部署文档》等)及可安装的程序运行文件。所交付的文档与文件应当是可供自然人阅读的书面和电子文档。软件文档及可安装的程序运行文件验收通过后,视为初验通过。如有缺陷,招标方应向供应商出具书面报告,陈述需要改进的缺陷。供应商应立即严格依照招标方的书面报告中的要求改进缺陷,并再次进行初验。(4)自初验通过之日起,招标方享有供应商免费提供的30天的信息系统试运行现场驻场服务期。该期间内,供应商应当按照招标方的要求提供现场技术支持服务,解决信息系统试运行期间可能出现的各类问题,或进一步提高与完善信息系统运行水平。(5)初验通过且信息系统试运行期已经达到本项目约定的时间,经供应商确认信息系统具备正常运行条件,且信息系统通过运行测试,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方信息系统已准备就绪等待终验。招标方在收到终验通知后的x个工作日内发起组织专家验收会。(6)如果属于供应商原因致使本项目未能通过终验,供应商应当排除缺陷,直至本项目完全符合验收标准,由上述情形而产生的相关费用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7)如果由于招标方原因导致本项目在终验通过前出现故障或问题,供应商应及时配合排除该方面的故障或问题。(8)如本项目连续3次验收未通过(含初验未通过或终验未通过),招标方有权解除项目,并有权依照本项目约定的违约条款追究供应商的违约责任。进度要求供应商应根据建设内容,分阶段制定合理的时间进度,并且应根据招标方要求进行调整和细化。总建设周期为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到2026年11月30日,分为4个阶段。1)项目规划设计阶段(2个月)本阶段主要完成项目有关业务、系统和需求的调研,形成总体设计方案,完成系统架构、基础资源、功能等详细设计,并提供主体建设内容的部分系统原型。2)项目开发测试阶段(3个月)本阶段主要进行数据归集整合、资源申请和各模块的开发与测试工作,完成系统联调与部署,发布beta测试版本。3)项目试运行和迭代开发阶段(1个月)本阶段主要进行项目功能试运行,修正各模块联调中出现的问题,完成系统完善和功能迭代,直至发布正式运行版本。4)项目验收阶段(2026年11月30日前)本阶段主要实施项目验收并启动项目的正式运行,根据项目运行情况和验收要求开展项目测评、功能优化和绩效评价等工作。项目团队及驻场人员要求1)供应商须具有稳定的在职技术保障力量,能够提供及时的技术支援或服务,应针对本项目提供不少于8人的项目服务团队(包括项目经理、产品经理、技术负责人、研发等),供应商的相关服务人员需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需提供相关证明。角色主要职责人员数量人员要求驻场要求项目经理负责项目计划审批、资源统筹1人1.本科或以上学历;2.具备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或计算机类高级职称;3.有5年以上项目管理经验,3年以上政务类信息化项目经验驻场产品经理负责项目计划制定、执行跟踪;主导项目需求评估、设计1人本科及以上学历驻场研发负责项目具体开发与实施2人本科及以上学历驻场研发负责项目具体开发与实施2人本科及以上学历不驻场测试负责项目内部功能及性能测试1人本科及以上学历不驻场实施负责系统部署和数据库管理1人本科及以上学历驻场2)供应商应针对本项目提供不少于3人的质保期间支撑团队;供应商的相关服务人员需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需提供相关证明(最近一个季度依法缴纳社保费的证明)。角色主要职责人员数量人员要求驻场要求项目经理负责系统功能优化及故障诊断1人1.本科或以上学历;2.具备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或计算机类高级职称;驻场 技术工程师负责项目运行维护2人本科及以上学历驻场等级保护要求本项目等级保护要求:参照等保三级要求建设。商业密码应用需求供应商应当在系统安设中根据密码应用要求,定制用户身份认证机制、对重要数据传输进行加密、记录用户登录访问日志、对涉及个人敏感需要引入数据加解密模块。依据GB/T39786—2021《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密码应用基本要求》,结合本系统风险控制需求分析结果,本系统的主要密码应用需求包括如下:序号功能名称功能描述1用户身份认证机制模块开发用户身份认证机制模块,调用云平台提供的安全认证网关服务接口,服务端部署站点证书,绑定应用用户数字证书和应用用户ID,实现对终端和服务端身份的鉴别。2重要数据安全传输模块开发重要数据安全传输模块,调用云平台提供的安全认证网关服务接口,实现应用系统通信数据的机密性和完整性保护。3服务器虚拟机设备日志/访问控制信息完整性模块开发服务器虚拟机设备日志/访问控制信息完整性模块,调用云平台提供的签名验签服务接口,实现应用服务器虚拟机、数据库服务器虚拟机等设备日志/访问控制信息的完整性保护。4重要可执行程序签名验签模块开发重要可执行程序签名验签模块,调用云平台提供的签名验签服务接口,实现重要可执行程序的完整性、来源真实性保护。5用户访问控制信息签名验签模块开发用户访问控制信息签名验签模块,调用云平台提供的签名验签服务接口,实现应用系统登录用户的访问控制列表完整性保护。6应用系统重要数据签名验签模块开发应用系统重要数据签名验签模块,调用云平台提供的签名验签服务接口,实现登录用户身份鉴别数据、电子公文数据、业务日志的存储完整性保护。7应用系统重要加解密模块开发应用系统重要数据加解密模块,调用云平台提供的数据库加密服务接口,实现登录用户身份鉴别数据、重要业务数据等结构化数据的存储机密性保护。技术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供的书面技术资料应能确保系统正常运行所需的管理、运营及维护有关的全套文件。技术文件应该全面、完整、详细。供应商提供的技术文件至少应包括:-系统说明文件;-技术手册(安装、测试、操作、维护、故障排除等);-项目文档,应该包括:(1)软件需求说明书(2)系统总体设计说明书(3)应用软件功能清单提供全套技术文件纸介质3套以及电子文件1套。供应商管理要求1、在项目实施期间,成交供应商应严格执行国家、地方、行业有关本项目业务管理和安全作业的法律、法规和制度并按规定承担相应的费用。成交供应商因违反规定等原因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责任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2、成交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承诺并经招标人认定的项目经理及专业技术人员必须是本单位职工(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障金)和该项目实施现场的实际操作者,应具有类似本项目的实施经验,并应在软件应用调研、安装、试运行等期间常驻项目现场。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不得调换或撤离上述人员。如采购人认为有必要,可要求成交供应商对上述人员中的部分人员作出更好的调整。3、成交供应商在项目实施期间,应按项目实际进度与环节落实所对应项目整体及各环节管理工作,按照规范做好项目实施期间相关管理与实施记录。4、参与本项目的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循采购人的安全制度,保障采购人资料和设备的安全。成交供应商如需进入采购人机房工作,只能在采购人规定的工作区域内对项目涉及的设备进行操作,严禁触动与项目无关的任何设备(包括任何操作行为),如需跨区操作必须得到采购人项目联系人确认。5、成交供应商在项目实施期间必须遵守采购人的规章制度并提供实施人员名单。6、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要结合本项目的特点和采购人上述的具体要求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并在报价中列支相应的费用清单,供应商报价中未列支上述费用清单的,上述费用视为已包含在供应商的总报价中。7、本项目软件开发及调试将纳入采购人的管理范围,成交供应商在此过程中须服从上述单位的管理协调。附录1、《政务网络安全监测平台总体技术要求》2、《上海市电子政务外网建设和运行管理指南(试行)》3、《低代码相关要求(试行)》4、其他标准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房地产市场管理系统建设 全年全建设周期管理 房地产开发项目全建设周期管理 住房租赁服务及监管子系统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上海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