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绿化管护服务招标公告(重庆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服务中心2026)



2026年重庆经开区园林绿化管护服务项目(JKQ26C00012)公开招标公告

采购人:重庆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服务中心

2026年重庆经开区园林绿化管护服务项目(JKQ26C00012)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26年4月7日

本项目保证金支持电子投标保函形式,如需申请保函请点击右上角“申请投标保函”

项目概况:
“2026年重庆经开区园林绿化管护服务项目”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网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6年4月28日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号:JKQ26C00012
项目名称:2026年重庆经开区园林绿化管护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0,531,654.42元
最高限价:10,531,654.41元
采购需求:

包号:1

包内容
最高限价
数量
单位
服务要求

标段一:茶园大道以北绿化管护服务项目
4,172,318.28元
1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篇、第三篇内容。

包号:2

包内容
最高限价
数量
单位
服务要求

标段二:茶园大道及沿线公园绿化管护服务项目
3,790,313.97元
1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篇、第三篇内容。

包号:3

包内容
最高限价
数量
单位
服务要求

标段三:茶园大道以南绿化管护服务
2,569,022.16元
1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篇、第三篇内容。

最高限价总计:10,531,654.41元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根据各标段实际情况,以签订合同约定的起始时间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预留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为60%。
若投标人为中小微企业,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投标人若为中型企业的,应将预算总份额的24%及以上分包给小微企业,投标人应出具分包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中应明确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
若投标人为大型企业,应将本项目预算总额的40%分包给中小微型企业,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为预算总额的24%。投标人应出具分包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应明确分包企业承担的工作内容,协议中应明确中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的地点、方式、期限及售价

获取文件期限:2026年4月7日 至 2026年4月14日。
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8: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文件购买费:0.00元/包
获取文件地点:网上获取
方式或事项:

(一)投标人应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注册成为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
(二)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到“重庆市政府采购网” → “个人中心” → “在线开评标” → “电子标书在线获取”处在线下载或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本次招标不提供纸质版招标文件),无论投标人下载或获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三)招标公告所附招标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登陆“重庆政府采购网”完成网上报名申请且报名审核通过后才被视为合法获取了招标文件,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注意事项:首次参与电子招投标的投标人须办理CA数字证书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系统。
1、CA数字证书的办理:首次参加重庆政府采购网电子招投标项目的供应商应办理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请进入”在线开评标” → “电子招投标中心”相关下载中,下载CA办理手册。)
2、投标文件制作:首次参加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电子招投标项目的供应商应当登录重庆政府采购网。进入”在线开评标”→“电子招投标中心”相关下载中下载投标文件制作系统。

四、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26年4月15日 09:00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6年4月28日 09:3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本项目采用网上递交方式,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平台提供的客户端投标工具编制投标文件,然后登录“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进入“在线开评标”栏目,在“我的投标项目”→“在线投标”板块提交。

五、开标信息

开标时间: 2026年4月28日 09:30
开标地点: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方式,投标人可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个人中心”→“在线开评标”→“开评标大厅”远程参与开标(开标必备设备:CA证书和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必须带有摄像头、麦克风和声卡等功能)、无线网卡等),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或参与开标的,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如未在规定时间内(系统默认30分钟,可根据现场响应情况进行延长/变更)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情形约定:

(1)因政府采购全程电子化系统客观原因影响解密时间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延长解密时间。投标人在仍不能解密的情况下,投标人可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申请,启用上传不加密的电子备份文件的方法作为补救措施;在规定的时间内,投标人既不解密,也未提供不加密的电子备份文件作为补救措施的,视为投标人主动放弃对该项目的投标资格。

(2)因投标人主观原因未完成解密工作的,且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有效不加密的备份文件的,都视为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撤销投标文件,响应无效且投标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如果项目提供了保证金的,保证金扣除不予退还。

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各投标人需熟悉了解整个政府采购电子化开评标全过程。具体电子化采购规则以及操作指南请下载项目公告附件《重庆市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项目投标人办理正式CA签章流程手册》和《政府采购全程电子化采购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CA证书签章版)》、《【供应商必看】政府采购(CA版)供应商投标前软件安装手册》,并按其要求操作。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重庆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服务中心
采购经办人:何老师
采购人电话:023-62985569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南岸区茶园江桥路一号附1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重庆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
代理机构经办人:胡老师
代理机构电话:023-62968691
代理机构地址:重庆市南岸区茶园江桥路一号附1号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老师
项目联系人电话:023-62985569

九、附件

免责声明:

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采购公告附件(投标人必看手册)24-8版.zip
(4.7挂网)2026年重庆经开区园林绿化管护服务项目 公开.doc

采购需求:

包号:1

包内容:标段一:茶园大道以北绿化管护服务项目

最高限价:4172318.28

数量:1

单位:个

服务要求:

政府采购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编号:JKQ26C0012招标项目名称:2026年重庆经开区园林绿化管护服务项目采购人:重庆经开区建设服务中心采购代理机构:重庆经开区行政服务中心二○二六年四月目录第一篇投标邀请书-1-一、招标项目内容-1-二、资金来源-1-三、投标人资格要求-1-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2-五、投标保证金-4-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7-七、投标有关规定-7-八、联系方式-8-第二篇项目技术(质量)需求-9-一、招标项目一览表-9-※二、招标项目技术需求-10-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17-※一、实施时间、实施地点及验收方式-17-※二、报价要求-17-※三、履约保证金及付款方式-17-四、知识产权-18-五、培训-18-六、附件、图纸及包装要求-18-※七、其他商务要求内容-18-第四篇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19-一、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19-二、评标方法-20-三、评标标准-22-四、无效投标条款-31-五、废标条款-31-第五篇投标人须知-32-一、投标人-32-二、招标文件-32-三、电子投标文件-32-四、开标-35-五、评标-35-六、定标-35-七、中标-36-八、询问、质疑和投诉-36-九、签订合同-38-十、项目验收-38-十一、政府采购信用融资-39-第六篇合同主要条款和格式合同(样本)-40-一、合同主要条款(以实际签订为准)-40-第七篇电子投标文件格式-53-一、经济文件-54-二、技术(质量)文件-56-三、商务文件-59-四、其他-62-五、资格文件-69-第一篇投标邀请书重庆经开区行政服务中心按照重庆经开区财务局下达的采购计划并受重庆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服务中心的委托,对2026年重庆经开区园林绿化管护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一、招标项目内容序号(或分包号)项目名称(或分包名称)最高限价(元)投标保证金(元)中标人数量(名)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分包1标段一:茶园大道以北绿化管护服务项目4172318.28835001其他未列明行业分包2标段二:茶园大道及沿线公园绿化管护服务项目3790313.97758001其他未列明行业分包3标段三:茶园大道以南绿化管护服务2569022.16532001其他未列明行业二、资金来源财政预算资金,预算金额为10531654.42元。三、投标人资格要求合格投标人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果有)。(一)基本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预留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为60%。若投标人为中小微企业,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投标人若为中型企业的,应将预算总份额的24%及以上分包给小微企业,投标人应出具分包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中应明确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若投标人为大型企业,应将本项目预算总额的40%分包给中小微型企业,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为预算总额的24%。投标人应出具分包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应明确分包企业承担的工作内容,协议中应明确中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三)特定资格条件:无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一)投标人应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二)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规定的采购文件提供期限内登陆“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进入“个人中心”→“在线开评标”→“电子标书在线获取”处→搜索该项目,并在项目信息右侧点击“在线获取”按钮。完成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本次招标不提供纸质版招标文件)的获取和下载,无论投标人下载或获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注:登陆“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获取电子标书无须CA证书,CA证书仅用于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开标解密。(3)招标公告所附招标文件仅供阅览使用,投标人只有按照以下三种采购文件获取方式完成网上获取采购文件,投标人才被视为依法获取了采购文件,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1.投标人应当在采购公告规定的采购文件提供期限内,登陆“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进入“个人中心”→“在线开评标”→“电子标书在线获取”处→搜索该项目,并在项目信息右侧点击“在线获取”按钮,即可完成采购文件获取。2.投标人应当在采购公告规定的采购文件提供期限内,登陆“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在意向采购公告界面,点击采购公告右上方的“获取采购文件”按钮→系统会自动链接进入到该项目“电子标书在线获取”界面,投标人只需点击“在线获取”按钮,即可完成采购文件获取。3.投标人应当在采购公告规定的采购文件提供期限内,登陆“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在意向采购公告界面,投标人点击采购公告附件下载按钮,系统会自动链接进入到该项目“电子标书在线获取”界面,供应商只需点击“在线获取”按钮,即可完成采购文件获取。即:若投标人未通过以上获取采购文件方式完成采购文件的下载、获取,投标人将无法在电子招投标系统中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注意事项:本项目为重庆市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项目,首次参与电子招投标的投标人须申请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账号密码、办理CA证书(办理CA证书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并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系统,制作电子投标文件进行互联网在线投标,具体操作流程请下载项目公告附件《采购公告附件(投标人必看手册)》进行查看。因未注册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账号、未办理CA证书、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CA证书的办理流程:登录“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个人中心”→“在线开评标”→“电子招投标中心”→“相关下载”栏目,下载附件《重庆市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项目投标人办理正式CA签章流程手册》,并按照其中要求操作。2.电子投标文件制作:登录“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个人中心”→“在线开评标”→“电子招投标中心”→“相关下载”栏目,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下载_64(含32位)”、“统一签章客户端(正式版)”安装包,并按照《政府采购全程电子化采购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CA证书签章版)》、《【供应商必看】政府采购(CA版)供应商投标前软件安装手册》要求操作。(四)招标文件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五)招标文件获取期限及招标文件售价1.招标文件获取期限:2026年4月7日至2026年4月14日。2.招标文件阅览: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的附件。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0.00元/包。(六)电子投标文件递交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递交方式,投标人于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进入“在线开评标”栏目,在“我的投标项目”→“在线投标”板块内找到对应投标项目,进行电子投标文件递交。2.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截止时间:2026年4月15日公告时间—2026年4月28日北京时间9:30(以电子招投标平台显示的时间为准,其他时间不接受任何形式的送达)。(七)开标信息1.开标时间:2026年4月28日北京时间9:302.开标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在线开标方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须持CA证书和可以上网的电脑(用于在线开标的电脑必须带有摄像头和麦克风、声卡等功能),于规定的开标时间前30分钟登录“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个人中心”→“在线开评标”→“开评标大厅”,进入电子开标室完成在线准备。开标开始后投标人须根据采购代理机构引导在电子开标室完成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查看开标一览汇总表等工作。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也可以持CA证书和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用于在线开标的笔记本电脑必须带有摄像头和麦克风、声卡、等功能)、无线网卡于开标时间前,到达线下指定开标地点(地址:重庆经开区行政服务中心开标室(重庆市南岸区茶园江桥路1号7楼))参加在线开标。投标人线下持对应设备到线下指定开标地点参与在线开标都是由投标人主观自行决定。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或参与在线开标的,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线下指定开标地点:(地址:重庆经开区行政服务中心开标室(重庆市南岸区茶园江桥路1号7楼)。注:电子招投标系统开标时间前30分钟是供应商自主在线准备环节时间(是否在线准备由供应商主观决定,在线准备环节意义在于提前测试CA证书与当前电脑设备运行环境是否正常),在线准备环节不具备签到意义,特此声明。(八)其他补充事宜1.投标人如未在规定解密时长(系统默认30分钟解密时长,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现场投标情况进行延长/变更解密时长)内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情形约定:(1)因政府采购全程电子化系统客观原因影响解密时长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延长解密时长。投标人在不能正常解密的情况下,投标人可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申请,启用上传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方法作为补救措施;在规定的解密时长内,投标人既不解密,也未提供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作为补救措施的,视为投标人主动放弃对该项目的投标资格。(2)因投标人主观原因未在规定解密时长内完成解密工作的,且未在规定解密时长内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申请启用上传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方法作为补救措施或者申请启用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后仍不在规定解密时长内提供有效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情况,都视为投标人在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撤销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无效且投标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各投标人需熟悉了解整个政府采购电子化开评标全过程。具体电子化采购规则以及操作指南请下载项目公告附件《采购公告附件(投标人必看手册)》(《重庆市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项目投标人办理正式CA签章流程手册》和《政府采购全程电子化采购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CA证书签章版)》、《【供应商必看】政府采购(CA版)供应商投标前软件安装手册》),并按其对应手册要求完成操作。五、投标保证金(一)投标保证金缴纳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方式一:以银行转账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1、投标人应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详见本篇,一、招标项目内容),并汇至所投分包对应的重庆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的账号上,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同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投标人应按照项目(或各分包)账户递交保证金。户名:重庆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开户行:中国银行茶园支行账号:114416594057注:投标人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应注明参与本次项目的相应说明,可备注为“2026重庆经开区园林绿化服务项目分包X,标段X:XXXXX”项目投标保证金。(1)投标人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2)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到款账户为上述指定的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注:投标保证金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账,视为未缴纳该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响应无效。如有多个分包的项目,则各分包均需分别缴纳各自的投标保证金。如本次采购终止、流标等,在本次招标中缴纳保证金的投标人,若参加本项目下一次采购需要重新缴纳保证金,本次的投标保证金会按照相关程序进行退还。)方式二:以纸质保函(单)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1.纸质投标保函(单)缴纳形式及要求:(1)缴纳形式:投标人提供不可撤销且支持3个工作日之内办结索赔申请的金融机构或担保机构纸质保函(单)。(2)具体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一份纸质投标保函(单)正本和一份纸质投标保函(单)正本纸质复制件、一份纸质投标保函(单)正本电子复制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鲜章。一份电子复制件须装在“第七篇电子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四、其他(二)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的电子投标文件中,另一份纸质复印件和纸质投标保函(单)正本原件单独密封装订,并于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开标前的现场递交给采购人审查、保管。纸质投标保函(单)应至少体现如下内容:①担保项目必须为本项目;②受益人必须为本项目采购人;③保函(单)担保金额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一致;④保函(单)生效时间必须在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有效期限必须至少包含整个投标有效期;⑤保函须不可撤销且支持3个工作日之内办结索赔申请。注:(1)若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延期,则纸质投标保函(单)递交的截止时间和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保持一致。(2)采购人负责对纸质保函(单)正本内容进行形式审查,不满足上述要求的纸质投标保函(单)无效。纸质保函(单)正本原件由采购人负责保管。2.以纸质投标保函(单)形式提供投标保证金的金额:详见本篇“一、招标项目内容”。3.投标人对其递交的纸质投标保函(单)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4.投标人在开标前,现场递交的纸质投标保函(单)原件应与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纸质投标保函(单)正本电子复制件一致,不一致的以正本原件为准。5.如果发现投标人递交的纸质投标保函(单)存在弄虚作假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报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处理。方式三:以电子保函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1.电子投标保函(单)交纳形式及要求: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进入重庆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选择专题栏目→选择采购金融服务→在线申请投标保函。(具体操作请下载项目招标公告附件《采购公告附件(投标人必看手册)》(《重庆政府采购网电子投标保函操作手册》),若当前电子保函(单)功能不能满足区域性选择时,投标人需提供纸质投标保函(单)或其他缴纳保证金方式。2.电子投标保函(单)应至少体现如下内容:①担保项目必须为本项目;②受益人必须为本项目招标人;③保函(单)担保金额必须满足本项目要求;④保函(单)生效时间必须在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有效期限必须至少包含整个投标有效期;⑤保函须不可撤销且支持3个工作日之内办结索赔申请。3.若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延期,则电子投标保函(单)提交的截止时间和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应当保持一致。不满足上述要求的电子投标保函(单)无效。4.以电子投标保函(单)形式担保的投标保证金的金额:(详见本篇,一、招标项目内容)。5.电子投标保函(单)以重庆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开标现场展示的电子投标保函(单)交纳情况为准,投标人在投标时无须再提供电子投标保函(单)的相关资料。6.若投标人为联合体,则由联合主办方(主体)提供电子投标保函(单)。7.电子投标保函(单)的注销:具体注销事宜由投标人自行与保函(单)出具机构咨询协商。(二)如有下列情况之一,作无效投标处理:(1)投标人没有在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前缴纳投标保证金的;(2)投标保证金无法进行认定的;(3)所缴纳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与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不相符的。(三)以银行转账方式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是否有效,由重庆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将各投标人缴纳保证金到账时间、到账账户、到账金额的资料提交给评标委员会认定;以纸质投标保函形式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是否有效;以电子保函(单)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是否有效,由评标委员会认定。(四)保证金退还方式1.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重庆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重庆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注:1、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投标保证金无法及时退还,后果由投标人自负。2、采购人应当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采购合同PDF文件交重庆经开区行政服务中心备案,若逾期未提交的,造成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不能按时退还的,责任由采购人承担。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一)按照《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七、投标有关规定(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三)本项目若有澄清文件一律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网站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的内容。(四)超过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恕不接收。(五)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七)本项目接受合同分包,本项目预留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及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为预留采购项目预算总金额的24%及以上。(八)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八、联系方式(一)采购人:联系人:何老师电话:023-62985569地址:重庆市南岸区江桥路1号(二)采购代理机构:重庆经开区行政服务中心1、联系人:胡老师、张老师电话:(023)62968691地址:重庆南岸区茶园江桥路1号2、电子招投标系统技术指导:重庆港澳大家软件产业有限公司客服联系电话:023-63945040(工作日)18183107831(节假日)(三)CA数字证书办理服务平台:1、CA数字证书:网证通联系人:刘娟电话:023-63010240(工作日)18996098460(工作日)2、CA数字证书:东方中讯数字证书认证有限公司联系人:何晓伦电话:023-88257082(工作日)1398378746017623094654(节假日)第二篇项目技术(质量)需求一、招标项目一览表分包1:标段及名称养护内容面积/数量单价限价服务期限(元/㎡/年)/(元/座/年)/(元/株/年)标段一:茶园大道以北绿化管护服务项目市街绿地(㎡)370859.798.182026.5.10-2027.5.9(12个月)行道树(株)12971 8.84公园绿地(㎡)127003.427.18边坡(㎡)38402.581.66公厕(座)316575水体(㎡)2790.950.55耕地(㎡)90231.20最高限价4172318.28元分包2:标段及名称养护内容面积/数量单价限价服务期限(元/㎡/年)/(元/座/年)/(元/株/年)标段二:茶园大道及沿线公园绿化管护服务项目市街绿地(㎡)228936.838.182026.5.18-2027.5.9(11个月23天)行道树(株)11658.84公园绿地(㎡)260328.747.18边坡(㎡)92848.271.66公厕(座)316575耕地(㎡)330001.20最高限价3790313.97元分包3:标段及名称养护内容面积/数量单价限价服务期限(元/㎡/年)/(元/座/年)/(元/株/年)标段三:茶园大道以南绿化管护服务市街绿地(㎡)128442.008.182026.5.18-2027.5.9(11个月27天)行道树(株)96508.84公园绿地(㎡)218428.397.18边坡(㎡)50711.861.66公厕(座)216575水体(㎡)3072.910.55最高限价2569022.16元※二、招标项目技术需求“※”标注的技术需求为符合性审查中的实质性要求,若不满足按无效投标处理。本分包项目详细技术需求(技术需求中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投标人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时应当按照要求提供)(1)服务范围:标段一:茶园大道以北片区市街绿地面积共计370859.79㎡,行道树共计12971株,公园绿地面积共计127003.42㎡,护坡面积共计38402.58㎡,公厕共计3座,水体共计2790.95㎡,耕地面积共计9023㎡。标段二:茶园大道及沿线公园片区市街绿地面积共计228936.829㎡,行道树共计1165株,公园绿地面积共计260328.74㎡,护坡面积共计92848.27㎡,公厕共计3座,耕地面积共计33000㎡。标段三:茶园大道以南片区市街绿地面积共计128442㎡,行道树共计9650株,公园绿地面积共计218428.389㎡,护坡面积共计50711.86㎡,公厕共计2座,水体共计3072.91㎡。(2)服务要求:※1.管护质量要求:参照重庆市《城市绿化养护质量标准》(DBJ50/T-098-2019),按照《重庆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服务中心园林绿化作业单位考核制度》执行。(1)整个绿地(含边坡等)保持整洁美观、特色鲜明;树木、花草生长正常,按养护计划对植物实施冲洗、修剪、松土、除草、施肥、防病虫、浇水等。(2)乔、灌木修剪及时,树冠完整,主、侧枝分布均称,无大型的枯枝、死枝,主要病虫害控制有效,与电力、电讯线路保持安全距离。(3)行道树及绿地乔木树干基本挺直,倾斜度不超过10度,对有安全隐患的树木加设支撑,树干及树茎无明显蘖芽滋生;行道树同一路段上的分枝点高度应基本一致,长势基本整齐,少有枯死株。(4)临街绿地、小游园、公园、花坛、花池整洁美观,植物长势良好,无明显病虫危害、无枯枝、杂草、垃圾、纸屑及其他废弃物。(5)灌木(包括花灌木)高度适宜,树形自然;花灌木开花正常;藤本植物分布合理。(6)绿篱长势整齐,形状轮廓清晰、高度适宜,基本无缺株,修剪面基本平整、圆滑。(7)草坪生长良好,颜色正常、定期修剪,高度平整;生长期无大面积枯黄、裸土,绿化覆盖率良好。(8)及时中耕除草,保持绿地清洁;绿地(带)内土壤基本疏松,无明显大型杂草。(9)定期对行道树、绿地植物冲洗降尘,树木、花草无明显积存灰尘;采取有效措施,严禁因补植补栽、植物修剪、换花等造成扬尘污染;严禁乱倾倒垃圾和焚烧枯枝落叶。(10)根据情况对乔木、花灌木进行修剪,及时清除枯枝。(11)绿地树木应根据天气情况进行浇灌,叶子出现干枯、脱水现象,要及时浇灌或对树叶进行喷淋。夏季每天浇灌时间上午11点之前,下午17点以后。(12)冬季应对当年植物(补种)树木做好防冻保暖措施,乔木要做好越冬虫害的防治工作。病虫害控制及时,蛀干害虫的株害率不得超过1%;主干、主枝上无病斑;叶片无虫粪、虫网、病斑,每株叶害率不得超过5%.(13)加强四害防治、病虫害防治,科学合理使用农药、化肥,严禁因农药、化肥的使用造成空气及土壤污染。全年冬、春施肥不少于两次。(14)加强园林绿化设施维护管理,定期对绿地照明设施、喷灌设施及护栏进行检查和维护,保证基本使用功能。(15)定期对绿化附属设施(如栅栏、花台)进行清洗和保洁,园林小品、庭院灯等园林设施进行清洗、保洁。公厕落实专人保洁,无积便、无异味。(16)做好外来入侵物种的巡查及防治工作。(17)每日定时对区域内的绿地带内的杂物垃圾进行清扫,绿地内无垃圾杂物,树圈干净。(18)每日清扫产生的垃圾应及时装车转运到指定垃圾场,不得积存过夜;有贮存设施的,应加盖密封,定时转运。装卸垃圾应采取降尘措施。(19)对硬质道路(园路等)进行清扫保洁,保持道路基本整洁、无积水、无明显青苔、杂草等。(20)定期检查绿地灌溉系统,确保水源畅通;水管、管线、管件、水龙头等保持完好;如遇水管爆裂需及时维修。(21)排危修枝不得超出2小时,暴雨后10h无积水,植物基本无萎蔫和沥涝现象。(22)行道树树木管理台帐完整。※2.人员基本配置及要求(1)人员基本配置:标段一:茶园大道以北绿化管护服务项目本项目人员配备不得少于57名,(含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绿化养护工、专职园林植物保护及有害生物防制员等),作业人员年龄均不得高于男60岁,女55岁。其中:①项目经理1名,具有园林类初级及以上工程师证书,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随意更改;②技术负责人1名,具有园林类初级及以上工程师证书,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随意更改;③绿化管理员2名,有1年以上园林绿化服务管理经验(提供项目合同,若合同中不能体现工作经历的,可提供业主证明(加盖业主鲜章,格式自拟),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鲜章),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随意更换;④专职安全员2名,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或获得行业主管部门资质证书的培训机构所颁发的安全培训合格证书,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随意更换;⑤绿化养护工不得少于48名;⑥公厕保洁员2名;⑦专职园林植物保护及有害生物防制员1名,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随意更换。标段二:茶园大道及沿线公园绿化管护服务项目本项目人员配备不得少于58名,(含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绿化养护工、专职园林植物保护及有害生物防制员等),作业人员年龄均不得高于男60岁,女55岁。其中:①项目经理1名,具有园林类初级及以上工程师证书,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随意更改;②技术负责人1名,具有园林类初级及以上工程师证书,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随意更改;③绿化管理员3名,有1年以上园林绿化服务管理经验(提供项目合同,若合同中不能体现工作经历的,可提供业主证明(加盖业主鲜章,格式自拟),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鲜章),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随意更换;④专职安全员2名,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或获得行业主管部门资质证书的培训机构所颁发的安全培训合格证书,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随意更换;⑤绿化养护工不得少于47名;⑥公厕保洁员3名;⑦专职园林植物保护及有害生物防制员1名,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随意更换。标段三:茶园大道以南绿化管护服务项目本项目人员配备不得少于41名,(含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绿化养护工、专职园林植物保护及有害生物防制员等),作业人员年龄均不得高于男60岁,女55岁。其中:①项目经理1名,具有园林类初级及以上工程师证书,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随意更改;②技术负责人1名,具有园林类初级及以上工程师证书,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随意更改;③绿化管理员2名,有1年以上园林绿化服务管理经验(提供项目合同,若合同中不能体现工作经历的,可提供业主证明(加盖业主鲜章,格式自拟),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鲜章),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随意更换;④专职安全员1名,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或获得行业主管部门资质证书的培训机构所颁发的安全培训合格证书,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随意更换;⑤绿化养护工不得少于33名;⑥公厕保洁员2名;⑦专职园林植物保护及有害生物防制员1名,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随意更换。(2)人员配置要求以上各岗位人员不得交叉配备,其中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绿化管理员、专职安全员、专职园林植物保护及有害生物防制员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职称(资格)证书复印件,和在投标人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鲜章。乙方应该严格按照国家用工制度以及相关规定,实行合同用工,按时发放工资,并按照国家规定购买各种保险。乙方应对工作人员按照规定开展安全培训,防范各种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工作人员在工作时间发生的伤、病和意外事故等情况,均由中标人负责,采购单位不承担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在绿化作业过程中,因扰民和民扰引起的事故、纠纷及不规范作业造成的第三方损害由中标人负责解决及承担全部责任。防暑、劳保、工具设备、其他福利以及管理费、利润、税金等由投标人自行测算。注:人员配置投标人应提供书面承诺,承诺内容格式自拟。投标人2023年至今没有出现违法违规或失信行为(在诚信声明中承诺)。投标人2023年至今没有拖欠劳务费或工资的败诉记录(在诚信声明中承诺)。投标人2023年至今没有无故弃标的不良记录(在诚信声明中承诺)。※3.机械设备配置标段一:茶园大道以北绿化管护服务项目(1)洒水车2台;(2)垃圾车1台;(3)巡查车1台;(4)打孔机1台;(5)剪草机1台;(6)修边机1台;(7)高空作业车1台。标段二:茶园大道及沿线公园绿化管护服务项目(1)洒水车2台;(2)垃圾车1台;(3)巡查车1台;(4)打孔机1台;(5)剪草机1台;(6)修边机1台;(7)高空作业车1台。标段三:茶园大道以南绿化管护服务项目(1)洒水车1台;(2)垃圾车1台;(3)巡查车1台;(4)打孔机1台;(5)剪草机1台;(6)修边机1台;(7)高空作业车1台。备注:自有车辆需提供购车发票、行驶证、车辆登记证明及车辆照片(照片至少包含正面、背面以及侧面照,正面照车牌必须清晰可见);租用车辆需提供租车合同、购车发票、行驶证、车辆登记证明及车辆照片(照片至少包含正面、背面以及侧面照,正面照车牌必须清晰可见),租赁时间必须覆盖整个项目服务期。车况必须良好,若成交后采购人发现车况不良好,中标人必须更换车辆。以上机械设置配置投标人提供书面承诺,承诺内容格式自拟。※4.工具设备配置(1)绿化管护工具:包括路栏、交通锥、肩灯、夜间照明设施、枝剪、台剪、铲子、锄头、耙梳、水管及配套工具等绿化管护所需要的一切工具。(2)绿化管护设备:包括绿篱机、草坪打孔机、草坪修剪机、油锯、梯子、打药机、落叶吹风机、树枝粉碎机等所有绿化管护所需要的一切设备。(3)其他耗材:农药、肥料、草绳、垃圾袋及其他易耗品等所有需要的一切耗材。注:以上工具设备由投标人根据项目所需自行配备。※5.进场查验(1)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挂网公示之日起15天内,中标人须将投标文件实际响应的人员(绿化养护工只需技术工人)和机具设备(垃圾车须办理垃圾进场卡)集中至采购人管理范围内,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可擅自移出范围,同时将投标响应人员(绿化养护工只需技术工人)和机具设备的证明材料复印件送采购人。采购人组织相关部门对中标人进行现场查验,核验合格后方能签定合同。若发现中标人在投标时提供虚假材料或进行虚假响应,视为虚假应标,采购人可不予签订合同,并将报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理。(2)原则上中标人人员、车辆不得减少,不得随意更换,确因管护面积减少而需要减少或更换人员、车辆,必须提前通知采购人,在得到书面同意后方可执行。(3)中标人应自行解决办公场地、工程车辆停放场地及现场通讯等临设工程。注:投标人需对上述进场查验细则进行书面承诺(格式自拟)※6.保险、安全责任(1)乙方负责办理本项目的工作人员的财产、人身安全等保险业务,并承担相应费用。(2)乙方必须按照国家和重庆市的相关规定完善本公司所有工作人员的社会保险(如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等)。(3)乙方负责其工作人员的管理,其工作人员发生的任何劳动纠纷均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自行解决。(4)乙方应做到安全生产并做好管护区防火、设施、设备安全等工作,若在管护期间管护区域发生火灾、人员伤亡等任何安全责任事故,其费用及责任均由乙方自行全部承担。※7.其他(1)乙方必须具有足够的资金周转能力,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影响、拖延和停止养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2)人为损坏或其他各种因素(包括不可抗力)对植物产生的破坏及植物的死亡,乙方自行恢复,产生的费用一律由乙方承担。(3)甲方在绿地内安排盆花摆放和植物充实等,乙方必须无条件协助完成。(4)绿带内有给水系统的,乙方必须保证给水系统完好,并按时缴纳水费。如未按时缴纳水费,所产生的滞纳金由乙方负责交纳。(5)合同签订后进场养护前乙方应为绿化养护工配备规范的工作服(如市、区有统一要求,需按统一要求进行配备);(6)对甲方提出的整改通知,乙方必须按通知要求整改到位。注:投标人需对上述细则进行书面承诺(格式自拟)服务标准:参照重庆市《城市绿化养护质量标准》(DBJ50/T-098-2019),按照《重庆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服务中心园林绿化作业单位考核制度》进行考核。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标注的商务要求为符合性审查中的实质性要求,若不满足按无效投标处理。※一、实施时间、实施地点及验收方式(一)服务期:本项目服务期限根据各标段实际情况,以签订合同约定的起始时间为准。服务内容包括浇水排水、施肥、修剪、病虫害防治、松土除草、补栽、扶正支柱、绿地容貌、绿地内设施管理维护(厕所、广场、运动场)、绿地内窨井盖检查、绿地防火、制止和纠正园林绿化违法行为等日常管护工作。。(二)服务地点:经开区范围内的市街绿地、行道树、公园绿地、边坡、水体、耕地、公厕,按标段分区。(三)考核(验收)方式:采购人对中标人每月度进行一次考核,对乙方当月的巡查考核、社会监督考核、专项考核、人员到位考核等进行综合评分。考核及评分按照《重庆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服务中心园林绿化作业单位考核制度》执行。《重庆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服务中心园林绿化作业单位考核制度》不排除后期经开区建设服务中心将根据区内实际和相关政策对该细则进行修订的情况。如该细则因上述原因进行了调整,各投标人应无条件接受,并自行考虑投标风险。※二、报价要求本次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工具费、大型机具、水电费、水肥、农药、病虫害防治、大树管理费、植物补栽疏密、水电费、服装费、劳保费、保险费、税金、合理利润、企业管理费、设施设备日常维修、日常管理所需的所有费用,以及本单位不能承担的专业性工作外包费用、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风险、安全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的全部费用。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本项目报价不得超过限价(单价限价、单项限价、最高限价),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供应商只需要对总价进行报价,各单项报价在合同签订时按照报价的比例进行等比例下浮(下浮的价格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无需逐项进行单项报价。※三、履约保证金及付款方式(一)履约保证金:合同签订前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缴纳合同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如在合同签订前内未支付到项目采购人指定的账户上,则视为成交供应商自动退约。项目采购人可没收投标保证金并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履约保证金待管护合同到期验收合格后三个工作日内办理退还手续,待财政审核后一次性无息原渠道退还成交供应商。(二)付款方式本管护项目采购人不提前预支任何费用。按月考核,分月计费。甲方按照月度考核结果支付乙方管护费,若考核达不到要求,甲方有权拒绝支付管护费。乙方开具正式发票,甲方收到正式发票后五个工作日内提交财政一体化系统进行付款审核流程,待财政部门审核通过后支付给乙方,每次项目款支付全额发票的100%。四、知识产权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中标人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注:订购、涉及、定制开发的信息化建设项目等知识产权的,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五、培训投标人对其提供产品的使用和操作应尽培训义务。投标人应提供对采购人的基本免费培训,使采购人使用人员能够正常操作。六、附件、图纸及包装要求无※七、其他商务要求内容(一)投标单位自行承诺中标后在本项目区域内设置项目部,保障本项目辖区公共绿地出现突发情况时能够在20分钟车程内赶到现场处理突发情况,并配备足够的人员、机具、材料等,并承担劳务人员及住宿区域内的全部安全责任,并有满足本项目应急抢险的材料存放、机具设备以及工程车辆停放场地。投标单位在本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挂网公示之日起15天内落实场地及项目管理人员、劳务人员,并提供场地租赁合同原件,若中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采购人视为中标单位放弃中标资格,不予签订合同。(承诺格式自拟)(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对以上条款和服务承诺明确列出,承诺内容必须达到本篇及招标文件其他条款的要求。(三)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第四篇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一、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若未通过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不进入评审环节。(一)资格审查依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由采购人对电子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资料表如下:序号检查因素检查内容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 注:供应商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经调查核实为虚假承诺的,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追 究相应责任。(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注)(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特定资格条件按第一篇“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三)特定资格条件”的要求提交(如果有)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第一篇“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如果有)4投标保证金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足额交纳所投包的投标保证金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中“较大数额”的认定标准,按照《财政部关于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执行。投标人可于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投标协议中应确定主办方(主体),代表联合体进行在线投标和在线澄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由联合体主办方(主体)出具。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第一篇”)。(接受联合体投标时适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接受联合体投标时适用)(二)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符合性审查资料表如下: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有效性审查电子投标文件签署或盖章电子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或自然人(投标人为自然人)的签署或盖章齐全投标方案每个包只能有一个方案投标。报价唯一只能在预算金额和最高限价内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2完整性审查投标文件份数电子投标文件数量符合招标文件要求。3技术部分投标文件内容本招标文件第二篇中(※)号标注的部分。4商务部分投标文件内容本招标文件第三篇中(※)号标注的部分。5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内容投标有效期为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起90天。二、评标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投标人总得分为价格、商务、技术等评定因素(政策性加分除外)分别按照相应权重值计算分项得分后相加,满分为100分,另有4分为政策性加分。澄清有关问题。对电子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在线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澄清、说明或者纠正,其澄清的内容不得超出电子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电子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澄清内容以线下书面形式作出,文件电子化上传。投标人通过书面形式作出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为自然人)签署或者加盖公章并将澄清等文件扫描为PDF格式,上传至电子开标室的“问题澄清”输入框中的“澄清附件”中。由授权代表签署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署并附身份证明。以上签署等文件都要以PDF格式上传到“问题澄清”输入框中的“澄清附件”(注意:澄清附件只允许一个文档上传,所有上传文件都应归到一个PDF文档当中)。(一)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同一合同项(包)下为单一品目或非单一品目核心产品品牌的货物采购招标中,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由评标委员会对各成员打分情况进行核查及复核,个别成员对同一投标人同一评分项的打分偏离较大的,应对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再次核对,确属打分有误的,应及时进行修正。复核后,评标委员会汇总每个投标人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二)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的排列顺序推荐综合得分排名前三的投标人为本分包(项目)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一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照项目技术(质量)需求的优劣顺序排列;以上都相同的,按项目商务需求的优劣顺序排列;以上所有都相同的,由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技术部分得分为0分的投标人,将失去成为中标候选人的资格。1.本项目共分为三个标段,投标人可以同时对多个标段进行投标,但同一投标人最多只能中标一个标段。2.在评标时,三个标段分别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的排列顺序推荐综合得分排名前三的投标人为本标段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一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如投标人已经成为两个及以上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则只能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的排列顺序成为得分最高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若总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得分的高低顺序成为报价得分最高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若投标报价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标段项目最高限价高低顺序成为限价最高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在其余标段再次排序时不再进入中标候选人排名,以此类推。三、评标标准(综合评分法:)(一)评审因素序号评分因素及权重分值评分标准说明1投标报价(15%)15分有效的投标报价中的最低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重×100。以上计算取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满分15分。2技术部分(40%)管理养护实施方案20分绿化养护实施方案结合项目范围内绿地绿化实际情况及季节变化,考虑各类园林植物生长特性,养护计划周密,措施有效,包含但不限于:1、项目养护重点、难点及解决措施方案;2、日常养护方案;3、病虫害防治方案; 4、松土、除草方案;5、施肥方案;6、抗旱方案;7、补植方案;8、清扫保洁方案及垃圾清运方案;9、绿地内设施管理维护方案(厕所、广场、运动场);10、按月度制定全年常态化绿化管护目标。任务分解表,包括不限于行道树修剪、开花小乔木修剪、灌木绿篱修剪、补植补栽、草花更换、施肥、除草、树木涂白、抗旱保苗、树体安全检查、绿地内窨井盖检查、绿地防火、林下空间、公园内设施维护等。评分标准:根据方案的完整性、合理性及可操作性评分,内容应全面、合理、有效、针对性强。存在1处瑕疵的,扣4分。存在2处瑕疵的,扣8分。存在3处瑕疵的,扣12分。以此类推,直至本项分数扣完为止。1.《技术部分》采取明标评审,评标人根据供应商的服务部分内容,表述的优劣和响应本项目的实际情况进行打分。2.《技术部分》内容中所称的“瑕疵”指:(1)方案内容缺项、内容表述不完整或缺少针对性分析、关键分析点;(2)方案内容表述前后矛盾、无连贯性、逻辑性差;(3)内容存在常识错误;(4)方案内容不具有先进思路或时效性低下或安全性低或缺乏稳定可靠的相关保障措施、流程或进度或不合理、不具可行性或具体措施不适用本项目特性或非专门针对本项目制定;(5)方案中提出的措施举措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6)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情形。安全作业方案10分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实际情况提供相对完整的符合行业规范的安全作业方案,包含但不限于:1.安全制度;2.安全措施专项方案;3.安全事故善后承诺书;4.道路作业安全方案;……评分标准:根据方案的完整性、合理性及可操作性评分,内容应全面、合理、有效、针对性强,得10分。存在1处瑕疵的,扣2分。存在2处瑕疵的,扣4分。存在3处瑕疵的,扣6分。以此类推,直至本项分数扣完为止。1.《技术部分》采取明标评审,评标人根据供应商的服务部分内容,表述的优劣和响应本项目的实际情况进行打分。2.《技术部分》内容中所称的“瑕疵”指:(1)方案内容缺项、内容表述不完整或缺少针对性分析、关键分析点;(2)方案内容表述前后矛盾、无连贯性、逻辑性差;(3)内容存在常识错误;(4)方案内容不具有先进思路或时效性低下或安全性低或缺乏稳定可靠的相关保障措施、流程或进度或不合理、不具有可行性或具体措施不适用本项目特性或非专门针对本项目制定;(5)方案中提出的措施举措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6)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情形。应急抢险方案10分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完整的应急抢险措施,包含但不限于:1.应急组织的建立;2.应急人员配备;3.应急车辆和机具配置;4.应急抢险处置流程;5.各类自然灾害或极端天气应急抢险预案;……评分标准:根据方案的完整性、合理性及可操作性评分,内容应全面、合理、有效、针对性强,得10分。存在1处瑕疵的,扣2分。存在2处瑕疵的,扣4分。存在3处瑕疵的,扣6分。以此类推,直至本项分数扣完为止。标段一:茶园大道以北绿化管护服务项目序号评分因素及权重分值评分标准说明3商务部分(45%)人员保障19分1.项目经理 1人具有园林绿化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证书得2分;具有园林绿化类似管理工作经历的得2.5分,最多得4.5分。2.技术负责人 1人具有的园林绿化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证书的得2分,具有园林绿化类似管理工作经历的得2.5分,最多得4.5分。3.绿化管理员2人具有园林绿化初级及以上工程师证书,每1人得2分,最多得4分。4.绿化养护工,投标人用于本项目的绿化工作人员具备绿化类(绿化工、园林植保工、花卉园艺工)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证或职业培训合格证,每提供1人得4分,最多得4分。(同一人员不重复得分)5、专职园林植物保护及有害生物防制员1人。具有有害生物防制员或植保工资格证书,得2分,最多得2分。(1)投标人提供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的类似项目工作经历,提供项目合同,若合同中不能体现工作经历的,可提供业主证明(加盖业主鲜章,格式自拟),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鲜章。(2)投标人提供相关职称(资格)证书复印件和在投标人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新入职不足1月的员工,须提供与投标人签订的正式劳动合同),并加盖投标人单位鲜章。注:未提供或未按照要求提供以上资料的不得分。专业设备保障14分 在满足“第二篇项目服务需求”前提下,用于本项目新增加的自有或租赁机械设备:1.洒水车(用于绿化浇水抗旱),每1台得2分,最多得6分;2.垃圾车(用于绿化垃圾清运),每1台得2分,最多得2分;3.皮卡车(用于抢险作业),每1台得2分,最多得2分。4.高空作业车,每1台得2分,最多得2分。5.移动式标志车或防撞缓冲车,每1台得2分,最多得2分。(1)投标人自有设备需提供车辆正面、侧面、背面三张清晰照片、行驶证、车辆登记证明。(2)租赁设备的须提供相关机具设备的购车发票、租赁合同(租赁时间必须覆盖整个项目服务期)、车辆正面、侧面、背面三张清晰照片、行驶证(附牌照号照片)、车辆登记证明。(3)以上证明材料不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企业业绩12分企业业绩,2023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园林绿化管护项目类似业绩,每提供1个项目得4分,最多得12分。(1)同一个项目的合同只计算一个;(2)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中标公告网页截图复印件、与业主的资金往来打款记录(银行转账凭证、对账单等),所有材料加盖公章,如为刚中标未发生资金往来的项目,可由业主出具情况说明并加盖公章,作为有效业绩证明材料。若无中标通知书、网页查询截图,需提供项目银行收付款打款凭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标段二:茶园大道及沿线公园绿化管护服务项目序号评分因素及权重分值评分标准说明3商务部分(45%)人员保障21分1.项目经理 1人具有园林绿化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证书得2分;具有园林绿化类似管理工作经历的得2.5分,最多得4.5分。2.技术负责人 1人具有的园林绿化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证书的得2分,具有园林绿化类似管理工作经历的得2.5分,最多得4.5分。3.绿化管理员3人具有园林绿化初级及以上工程师证书,每1人得2分,最多得6分。4.绿化养护工,投标人用于本项目的绿化工作人员具备绿化类(绿化工、园林植保工、花卉园艺工)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证或职业培训合格证,每提供1人得1分,最多得4分。(同一人员不重复得分)5.专职园林植物保护及有害生物防制员1人。具有有害生物防制员或植保工资格证书,得2分。(1)投标人提供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的类似项目工作经历,提供项目合同,若合同中不能体现工作经历的,可提供业主证明(加盖业主鲜章,格式自拟),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鲜章。(2)投标人提供相关职称(资格)证书复印件和在投标人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新入职不足1月的员工,须提供与投标人签订的正式劳动合同),并加盖投标人单位鲜章。注:未提供或未按照要求提供以上资料的不得分。专业设备保障12分 在满足“第二篇项目服务需求”前提下,用于本项目新增加的自有或租赁机械设备:1.洒水车(用于绿化浇水抗旱),每1台得2分,最多得6分;2.垃圾车(用于绿化垃圾清运),每1台得2分,最多得2分;3.皮卡车(用于抢险作业),每1台得2分,最多得2分。4.高空作业车,每1台得2分,最多得2分。(1)投标人自有设备需提供车辆正面、侧面、背面三张清晰照片、行驶证、车辆登记证明。(2)租赁设备的须提供相关机具设备的购车发票、租赁合同(租赁时间必须覆盖整个项目服务期)、车辆正面、侧面、背面三张清晰照片、行驶证(附牌照号照片)、车辆登记证明。(3)以上证明材料不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企业业绩12分企业业绩,2023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园林绿化管护项目类似业绩,每提供1个项目得4分,最多得12分。(1)同一个项目的合同只计算一个;(2)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中标公告网页截图复印件、与业主的资金往来打款记录(银行转账凭证、对账单等),所有材料加盖公章,如为刚中标未发生资金往来的项目,可由业主出具情况说明并加盖公章,作为有效业绩证明材料。若无中标通知书、网页查询截图,需提供项目银行收付款打款凭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标段三:茶园大道以南绿化管护服务项目序号评分因素及权重分值评分标准说明3商务部分(45%)人员保障17分1.项目经理 1人具有园林绿化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证书得2分;具有园林绿化类似管理工作经历的得2分,最多得4分。2.技术负责人 1人具有的园林绿化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证书的得2分,具有园林绿化类似管理工作经历的得1分,最多得3分。3.绿化管理员2人具有园林绿化初级及以上工程师证书,每1人得2分,最多得4分。4.绿化养护工,投标人用于本项目的绿化工作人员具备绿化类(绿化工、园林植保工、花卉园艺工)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证或职业培训合格证,每提供1人得1分,最多得4分。(同一人员不重复得分)5.专职园林植物保护及有害生物防制员1人。具有有害生物防制员或植保工资格证书,得2分。(1)投标人提供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的类似项目工作经历,提供项目合同,若合同中不能体现工作经历的,可提供业主证明(加盖业主鲜章,格式自拟),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鲜章。(2)投标人提供相关职称(资格)证书复印件和在投标人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新入职不足1月的员工,须提供与投标人签订的正式劳动合同),并加盖投标人单位鲜章。注:未提供或未按照要求提供以上资料的不得分。专业设备保障16分 在满足“第二篇项目服务需求”前提下,用于本项目新增加的自有或租赁机械设备:1.洒水车(用于绿化浇水抗旱),每1台得2分,最多得6分;2.垃圾车(用于绿化垃圾清运),每1台得2分,最多得4分;3.皮卡车(用于抢险作业),每1台得2分,最多得2分。4.高空作业车,每1台得2分,最多得4分。(1)投标人自有设备需提供车辆正面、侧面、背面三张清晰照片、行驶证、车辆登记证明。(2)租赁设备的须提供相关机具设备的购车发票、租赁合同(租赁时间必须覆盖整个项目服务期)、车辆正面、侧面、背面三张清晰照片、行驶证(附牌照号照片)、车辆登记证明。(3)以上证明材料不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企业业绩12分企业业绩,2023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园林绿化管护项目类似业绩,每提供1个项目得4分,最多得12分。(1)同一个项目的合同只计算一个;(2)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中标公告网页截图复印件、与业主的资金往来打款记录(银行转账凭证、对账单等),所有材料加盖公章,如为刚中标未发生资金往来的项目,可由业主出具情况说明并加盖公章,作为有效业绩证明材料。若无中标通知书、网页查询截图,需提供项目银行收付款打款凭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注:(一)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有关事项的说明1.根据《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文件规定,政府采购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审查程序:(1)投标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投标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报价(2)投标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投标人投标报价50%的,即投标报价(3)投标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报价(4)评标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投标人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2.评标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审查后,属于前述第1项至第4项情形的,应当要求相关投标人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投标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给予相关投标人的合理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其中,属于第3项情形,投标人已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在评审现场可不再重复提交。评标委员会依据专业经验,参考同类项目中标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情况,对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人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二)关于小微企业说明1.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应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详见第七篇附表格式)。2、投标报价政策性扣减是指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的扣除。中小企业应当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第七篇附表格式),否则不予认定。注:对于未如实填写《中小微企业声明函》的投标人,一经查实,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进行严肃处罚。四、无效投标条款投标人或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为无效投标:(一)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二)电子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三)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四)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五)电子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六)投标人串通投标的;(七)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的(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时适用);(八)投标人进行合同分包的(不接受合同分包时适用);(九)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五、废标条款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一)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二)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三)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应当重新组织采购。第五篇投标人须知一、投标人(一)投标人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二)合格投标人条件合格投标人应完全符合招标文件第一篇中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三)投标人的风险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或评定为无效投标。(四)法律责任投标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将按规定追究投标人法律责任。二、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是投标人编制电子投标文件的依据,是评标委员会评判依据和标准。招标文件也是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的基础。(一)招标文件由投标邀请书;项目技术(质量)需求;项目商务需求;投标人须知;资格审查、评标方法、评标标准、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合同主要条款、合同范本;电子投标文件格式等七部分组成。(二)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三)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网站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在线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方式(请参考第一篇第四条“投标、开标有关说明”)和下载流程;无论投标人在线获取和下载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招标文件、澄清文件的内容。(四)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需要进行澄清或修改的,应以书面形式或公告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三、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电子投标文件应编制完整的页码、目录。(一)电子投标文件组成电子投标文件主体内容由第七篇“电子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部分和投标人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投标人应按照第七篇“电子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目录顺序组织编写。电子投标文件必须根据《政府采购全程电子化采购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CA证书签章版)》手册第五章内容,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报价一览表信息填写、投标文件(PDF格式)的导入、条款页码关联、电子投标文件电子章签署、下载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等工作。否则有可能影响评委对电子投标文件的评审。(二)联合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时适用)1.两个以上投标人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第一篇”)。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投标协议,联合投标协议中应确定主办方(主体),代表联合体进行投标和澄清。联合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联合投标协议装在“第七篇电子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四、其他(三)联合体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如有,格式自定)”的电子投标文件中。在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在线开评标”→“我的投标项目”→“在线投标”处。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5.投标人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中的主办方(主体)代表联合体交纳保证金,其交纳的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6.联合体投标业绩计算,按照联合投标协议分工认定。7.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将拒绝该联合体参与政府采购活动。8.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投标协议应确定主办方(主体),代表联合体进行投标和澄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由联合体主办方(主体)出具。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第一篇”)。(三)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为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起90天。(四)投标保证金1.投标人应在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招标文件第一篇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2.投标保证金为投标的有效约束条件。3.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限在投标有效期过后三十天继续有效。4.投标保证金币种应与投标报价币种相同。5.《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由重庆经开区行政服务中心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由重庆经开区行政服务中心五个工作日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6.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6.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撤销电子投标文件的;6.2投标人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6.3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6.4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6.5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6.6中标人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6.7其他严重扰乱招投标程序的。(五)电子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电子投标文件一式一份,投标时请提交通过投标文件制作系统下载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若因系统或CA证书异常原因无法正常解密,投标人须在电子开标室向采购代理机构申请提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电子招投标系统会对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一致性进行核验,若投标人操作失误,后果自行负责。2.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招标文件第七篇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签署、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署、盖章。3.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文件概不接受。(六)投标报价1.投标人应严格按照“第七篇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中“开标一览表”、“分项报价明细表”和“电子投标文件制作系统中的报价一览表”的格式填写投标报价。2.投标人的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价格固定不变。3.本项目只接受一个投标报价(“第七篇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中“开标一览表”的报价必须和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开标一览汇总表》所展示的投标报价一致。如果不一致时,以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开标一览汇总表》所展示的投标报价为准),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注:“电子投标文件制作系统中的报价一览表所填投标报价”与“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开标一览汇总表》所展示的投标报价”为同一投标报价信息。(七)修正错误若电子投标文件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电子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电子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5.电子投标文件中经济文件“开标一览表(报价表)”的投标报价信息与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开标一览汇总表》所展示的投标报价信息不一致时,以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开标一览汇总表》所展示的投标报价信息为准。评标委员会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人投标报价,若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投标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注:“电子投标文件制作系统中的报价一览表所填投标报价信息”与“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开标一览汇总表》所展示的投标报价信息”为同一投标报价信息。(八)投标文件的递交1.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按照《政府采购全程电子化采购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CA证书签章版)》手册第七章流程操作。2.须提交的相关原件(如果有):应完整封装,且在封套上注明采购文件编号、采购计划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封套的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于开标时间前30分钟内完成现场递交(例如:开标时间为上午9:30分,那现场原件递交开始时间为上午9:00分)。相关原件递交地点同线下指定开标地点一致。四、开标(一)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投标邀请书”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开标方式公开进行。(二)采购代理机构可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三)开标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邀请投标人和有关监督部门代表参加,有关监督部门可视情况派员现场监督。(四)开标时,采取电子开标,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电子开标室将展示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开标一览汇总表》。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得开标。(五)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等,评标时不予承认。(六)开标过程应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指定专人负责记录,并存档备查。(七)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五、评标见第四篇“评标”内容。六、定标(一)定标原则采购人应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确定中标人。(二)定标程序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2.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上公告中标结果。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4.中标人变更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排名下一位的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七、中标(一)采购人依法确定中标人后,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二)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八、询问、质疑和投诉(一)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投标人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投标人询问可以是口头或书面形式。(二)质疑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1.质疑时限、内容1.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在依法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1.2投标人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应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1.3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应当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1.4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4.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1.4.2质疑项目的名称、项目编号以及采购执行编号;1.4.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1.4.4事实依据;1.4.5必要的法律依据;1.4.6提出质疑的日期;1.4.7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4.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1.4.9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电子招投标系统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截图证明(获取招标文件状态截图证明流程:“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在线开评标”→“我的投标项目”→找到该项目点击“查看详情”进行项目获取招标文件信息截图);1.5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质疑答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3.其他3.1投标人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2质疑函范本可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下载。4.质疑联系方式详见第一篇“联系方式”。(三)投诉1.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2.投标人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递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书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3.投诉书应当使用中文,相关当事人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国语视听资料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相关当事人向财政部门提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的证据,应当说明来源,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证据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相关当事人提供的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内形成的证据,应当履行相关的证明手续。4.在确定受理投诉后,财政部门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以及需要投诉人补正材料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限内)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定。九、签订合同(一)采购人原则上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0个日历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电子投标文件的约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政府采购合同,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或拖延合同签订。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电子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其他未尽事宜由采购人和中标人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二)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政府采购业务管理系统”进行合同登记备案,1个工作日内按相关管理要求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告政府采购合同,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未按要求公告及备案的,应当及时进行补充公告及备案。(三)招标文件、中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四)合同生效条款由供需双方约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五)合同原则上应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相关单位要求适用合同通用格式版本的,应按其要求另行签订其他合同。十、项目验收由采购人按月对履约情况进行考核,每月检查不低于4次,每次检查均做好记录,对检查不合格的内容按《重庆经开区建设服务中心园林绿化作业单位考核制度》第二条标准进行扣分。考核评分采取倒扣分制,满分100分,即当月考核得分=100分-扣分累计数,月考核结果纳入当月养护费用结算。(一)月考核结果纳入支付当月合同养护费结算。1.考核验收分值在95分及以上,全额支付当月合同养护费;2.考核验收分值在90-95分(不含95分),支付当月合同养护费的95%;3.考核验收分值在85-90分(不含90分),支付当月合同养护费的90%;4.考核验收分值在75-85分(不含85分),支付当月合同养护费的80%;5.考核验收分值在60-75分(不含75分),支付当月合同养护费的60%;6.如评分低于60分,扣罚支付当月合同养护费。7.因养护管理工作不到位涉及通报、各级检查、媒体曝光等,经调查情况属实,可直接从当月合同养护费中扣除1-5%。(二)考核累计结果的处理。1.合同期内累计有2次考核总分在60分以下或2次人员考核结果与合同约定配置数量差额20%以上,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扣除合同养护费。2.各类检查通报的问题未在要求时限整改到位的,累计达2次,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十一、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投标人参与重庆市政府采购活动,成为中标人,并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可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办法的规定,向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银行申请贷款。具体内容详见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信用融资”信息专栏。第六篇合同主要条款和格式合同(样本)一、合同主要条款(以实际签订为准)2026年重庆经开区XXXX绿化管护服务管护合同文件重庆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服务中心年月日2026年重庆经开区XXXX绿化管护服务甲方:重庆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服务中心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本绿化管护工程实施工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1、养管面积数量项目名称养护内容单位面积/数量2026年重庆经开区XXXX绿化管护服务市街绿地平方米行道树株公园绿地平方米边坡平方米公厕座水体平方米耕地平方米养管内容包括浇水排水、施肥、修剪、病虫害防治、草花更换、松土除草、补栽、扶正支柱、绿地容貌、绿地内设施管理维护(厕所、广场、运动场)、绿地内窨井盖检查、绿地防火、制止和纠正园林绿化违法行为等日常管护工作。二、养管期限管护期限暂定从2026年月日起至2027年月日,最终期限根据实际招标情况确定。三、养管费用每年即元(大写:),每月即元(大写:),并根据实际养护面积据实结算,养护单价以乙方的中标价为准。四、养管范围(一)对XXXX区域进行绿化养护管理,具体地点以甲方指定为准。(二)甲方有权单方面决定增加或减少管护范围,无需取得乙方同意,以书面通知为准,乙方无条件接受;增加或减少管护范围的结算单价以中标单价为准计算增减费用,乙方不得另行追偿。五、进场要求(一)乙方需于合同约定之日起三日内进场维护,一个月之内全面达到管护标准。(二)甲方指定为甲方联系人,乙方委派为乙方项目经理,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随意变更项目经理;因管理不力甲方要求变更项目经理的,乙方应于5个工作日内无条件变更。(三)人员、机械设备配备要求:人(不含驾驶员、管理人员),洒水车辆(抗旱另增加台),垃圾车台。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关费用。六、结算原则(一)结算单价:按中标分项单价进行结算,且固定不变,不因市场因素作任何调整,即:市街绿地管护单价按元/㎡/年,公园绿地管护按元/㎡/年,边坡管护单价按元/㎡/年、行道树元/株/年、水体元/㎡/年、耕地元/㎡/年、公厕管护单价元/座/年。此单价为乙方进行管护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且不仅限于以下内容:苗木管护不力或正常死亡损耗补栽、因天气原因、人为原因造成的苗木损坏及死亡,各种突发事故造成的损失、人员工资、劳动保障、劳动用品、安全风险、工具设备及其维修、防病虫害、浇灌、抗旱、迎检加班和突发处置费用等作业成本以及适当的管理费用、利润、税金、风险等等。(二)计量原则:每月按照实际养护面积及株数(含增减工作量)进行计量,其中:招标文件中已列面积及株数,其增减量少于10%的,则以统计表面积及株数为准,不再另行测量;上述统计表中已列面积及株数增减量大于10%或新增表外其他养护范围的,则以及乙方共同测量面积和统计株数为准。(三)因迎检需要等重大活动,需要更换、补栽或新栽植物的,其所需费用另行计算,但乙方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甲方安排的补栽工作。(四)考核评分:1.乙方应按照《重庆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服务中心园林绿化养护质量标准》对甲方指定区域内的所有绿化(包括但不仅限于招标文件中的养护范围)进行维护作业,达到管理标准要求。2.甲方对乙方承担的绿化养护管理作业根据《重庆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服务中心园林绿化养护月考核表》、《重庆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服务中心园林绿化养护质量标准》进行考核打分,进行计算。3.考核评分采取倒扣分制,满分100分,即当月考核得分=100分-扣分累计数,月考核结果纳入当月养护费用结算。(1)月考核结果纳入支付当月合同养护费结算。①考核验收分值在95分及以上,全额支付当月合同养护费;②考核验收分值在90-95分(不含95分),支付当月合同养护费的95%;③考核验收分值在85-90分(不含90分),支付当月合同养护费的90%;④考核验收分值在75-85分(不含85分),支付当月合同养护费的80%;⑤考核验收分值在60-75分(不含75分),支付当月合同养护费的60%;⑥如评分低于60分,扣罚支付当月合同养护费。⑦因养护管理工作不到位涉及通报、各级检查、媒体曝光等,经调查情况属实,可直接从当月合同养护费中扣除1-5%。(2)考核累计结果的处理。①合同期内累计有2次考核总分在60分以下或2次人员考核结果与合同约定配置数量差额20%以上,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扣除合同养护费。②各类检查通报的问题未在要求时限整改到位的,累计达2次,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五)结算价款:每月管护费用=(中标单价/12*当月实际养护面积及株数)-当月考核处罚金额±其他另计费用。七、付款方式养护项目按照每月进行一次费用结算,在甲方审核通过后乙方开具与付款金额一致的合法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财政一体化系统进行付款审核流程,待审核通过后支付给乙方。因乙方未按时提供发票造成甲方延迟提交财政一体化系统的,不视为甲方违约。八、安全责任乙方在履行合同期间应加强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配备必要的安全措施。在履行合同期间乙方必须承担所有安全责任,甲方不予承担任何安全责任。九、履约保证金乙方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万元(大写:)。履约保证金在养护到期后的3个工作日内办理退还手续,待财政审核后一次性无息原渠道退还乙方。养护期间,如发生乙方拖欠民工工资和苗木款的,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及养护经费中予以直接支付,乙方不得向甲方追偿。十、违约责任(一)若乙方对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达不到甲方约定标准,甲方书面通知乙方限期整改,乙方逾期不整改的,或乙方累计两个月被评为不合格者或两次人员考核结果与合同约定配置数量差额20%以上,甲方有权单方面采取下列措施:(1)扣减养护管理费;(2)拒付养护管理费;(3)扣除履约保证金;(4)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乙方必须无条件撤场,不能提出任何索赔要求。(二)若乙方无不可抗力因素拒绝接受甲方指定增加或减少管护范围,或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迎检补栽等工作,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三)若乙方将本合同本身及本合同即将产生的或已经产生的应收账款作为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小额贷款公司或其他任何主体借款的质押物或担保物的情况,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十一、争议解决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协商未果,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二、其他约定(一)乙方必须具有足够的资金周转能力,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影响、拖延和停止养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二)如甲方在乙方管护区内栽植时令花卉,乙方有义务进行养护,包括提供花卉的浇水、施肥、修剪、摘除残花、清除黄叶等管理工作;如因乙方管理不到位造成花卉死亡和效果不佳的,更换花卉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三)人为损坏或其他各种因素(包括不可抗力原因)对植物产生的破坏及植物的死亡,乙方自行恢复,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四)甲方申请的水桩可指定给乙方使用,绿带内有给水系统的,乙方必须保证给水系统完好,并有义务维修破损的给水系统。以上所产生的水费及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应按时缴纳,如未按时缴纳水费所产生的滞纳金由乙方负责。(五)乙方负责其工作人员的管理,其工作人员发生的任何劳动纠纷均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自行解决。(六)乙方负责办理本项目的工作人员的财产、人身安全等保险业务,并承担相应费用,其工作人员发生的任何伤亡事故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自行处置。(七)乙方必须按照国家和重庆市的相关规定完善本公司所有工作人员的社会保险(如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等)。(八)乙方需定期加强工人的职业技能培训,邀请具有园林绿化高级工程师证的专业人员进行培训,须邀请甲方参加,并形成培训记录,一年培训次数不少于4次,如未达到要求,按2000元/次进行扣除。(九)统一服装:在合同签订进场三日内必须统一着装上岗。(十)在工作中应服从甲方的安排和调动,若因乙方原因未按时、按质完成甲方工作安排内容的,甲方有权安排其他公司或人员完成,所产生的费用从乙方的管理费中双倍扣除。(十一)在乙方管理的责任区内,因乙方管理巡查不到位,未及时排除(树木倒塌、护坡滑坡等)安全隐患或未及时安放警示标志,无论何种原因造成第三方生命及财产损失的情况,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费用,与甲方无关。(十二)本协议服务期满,如甲方下一次招投标工作还未结束,乙方有责任继续开展日常管护工作,直至新的管护队伍进场后才能按规定退场,未经甲方同意擅自离场者,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十三)乙方必须配合甲方园林绿化的执法工作,减少因管理不到位而导致的人为损坏植物死亡。(十四)乙方在工作区内的活动仅限于本合同约定的内容,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在工作区内从事与本合同无关的经营活动。(十五)甲方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乙方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出的函件,可直接送达,也可邮寄,邮寄应以特快专递按本上列通信地址寄发。从发出之日起第五日视为收到。当一方通信地址发生变动的,应当提前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原通信地址仍有效,按原地址寄发的文件视为成功送达。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当事人依法、依约发出的解除合同书面通知自送达对方之日起生效。(十六)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其他未明确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十七)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八)《重庆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服务中心园林绿化养护月考核表》、《重庆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服务中心园林绿化养护质量标准》作为本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九)乙方不能以本合同本身及本合同即将产生的或已经产生的应收账款作为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小额贷款公司或其他任何主体借款的质押物或担保物甲方:重庆经济技术开发区乙方:建设服务中心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经办人:经办人: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合同附件1:《重庆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服务中心园林绿化养护月考核表》园林绿化养护 月考核表序号分类条目考核内容及管护要求评分标准实际扣分1行道树(20分)1有徒长枝、病虫枝、过密枝、并生枝、交叉枝、吊枝、枯枝,修枝切口不平整,需支撑未支撑,出现歪斜、倒伏现象。扣0.2分/株2出现行道树枝条影响行人与车辆通行。扣0.2分/株3未及时修剪遮挡红绿灯、标志(牌)。扣0.2分/株4病虫害发生率超过3%。扣0.2分/株5使用农药严格按操作规程和有关规定进行配比、用量正确,无药害产生。用药效果不佳,造成病虫害症状加重。扣0.1分/株6使用不当发生药害,致使行道树落叶死亡。扣1分/株7小叶榕出现气生根,每株气生根长度超过30cm,且数量超过50根气生根。扣0.2分/株8行道树未及时修剪剥芽,萌蘖芽未及时剥除。扣0.2分/株9行道树植株叶面不清洁,有明显陈旧粉尘。扣0.1分/株10树池内有杂草、堆土、垃圾等杂物未及时清除。扣0.1分/个11根据行道树长势和需求,及时施肥,如因未施肥或施肥不当,造成行道树死亡。扣1分/株12根据行道树长势和季节需要,及时浇水,如因未浇水或浇水不当,造成行道树死亡。扣1分/株13行道树出现枯死株或无利用价值树桩未及时清除或补种。扣1分/株14在行道树上牵挂物品等违法行为未及时纠正制止。扣0.5分/株15不按规定修剪行道树或修剪过度。扣1分/株2绿地(60分)1绿地内乔木有过密枝、枯技、吊枝,修枝切口不平整,出现至斜、倒伏现象。扣0.2分/株2对绿地内造型植物(球形、柱形、其他造型)修剪不及时或不符合形状要求。扣0.1分/个3色块、绿篱适期修剪,曲线润畅,轮廓明显,不脱脚,不缺损,三面整齐平整,修剪不及时或修剪过度影响植物生长。每5米扣0.1分4每平方米绿地有超过15株杂草。扣0.1分/平方米5有明显垃圾杂物、陈旧性落叶。扣0.1分/处6绿地践踏处植物未及时扶正、松土、补栽、土壤板结。扣0.1分/平方米7草坪高度超过15cm未及时修剪。扣0.1分/平方米8草坪生长期内出现枯黄、斑秃。扣0.1分/平方米9根据植物长势和需求,及时施肥,如因未施肥或施肥不当,造成植物死亡。扣1分/株(平方米)10根据植物长势和季节需要,及时浇水,如因未浇水或浇水不当,造成植物死亡。扣1分/株(平方米)11绿地内植物出现枯死株或无利用价值树桩未及时清除和补种。灌木扣0.1分/株地被扣0.1分/平方米胸径10cm以下乔木扣0.1分/株胸径10cm以上乔木扣0.5分/株12植物病虫害发生率超过3%。扣0.1分/平方米13植株叶面不清洁,有明显陈旧粉尘。乔木扣0.1分/株绿地扣0.1分/平方米14公园、广场铺装地面脏污未及时清洁。扣0.1分/平方米15绿地内公共厕所墙面、地面等脏污。扣0.2分/平方米16公园内景观水体恶臭、混浊,景观水体有漂浮杂物或垃圾未及时清除。扣0.1分/处17景观水体近岸设置安全警示标牌或标识,未按标准设置。扣0.2分/处18园林绿地设施(灌溉设施)损坏未及时修复。扣0.2分/m(平方米)19绿地内有损坏设施、占绿、毁绿等违法行为,未及时纠正制止的。每次(件)扣1分20乔灌木、草坪修剪后枝叶、垃圾应及时清运。当天未清运扣0.2分/处3安全文明生产(20分)1配备的作业人员和机具设备达不到管护合同要求。扣1分2检查考核时,作业人员(管护合同要求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员、绿化工人等)不在岗。扣0.2分/人(次)3作业人员未统一着工作服、打赤膊、穿拖鞋或酒后上班。扣0.2分/人(次)4道路作业时来车方向不设置安全标志。扣1分/次5不严格按照安全规程或说明书的要求违章操作园林机具。扣1分/次6因管护不严造成植物发生火灾。扣1分/次7采用焚烧的办法处理垃圾和枯枝落叶。扣1分/次8因管护作业造成车辆拥堵,不及时撤离。扣1分/次9有险情和紧急任务或其他临时任务需完成时,通讯不畅通。扣2分/次10接到通知后,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工作。扣2分/次11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扣5分/次12每周排查安全隐患,并形成台账,未巡查扣1分/次13安全隐患未及时整改。扣1分/项14每月进行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未落实。扣1分/项15违背劳动保护行为。扣1分/件16每月工作计划未按时报送。扣2分17无养护日志。扣2分每缺1天养护日志扣0.1分18养护作业单位规章制度不健全。扣1分4其他1因养护管理工作不到位涉及通报、各级检查、媒体曝光等。经调查情况属实,可直接从当月养护费用中扣除1-5%。5合计1养护方面扣: 分养护扣款: 元6合计3当月应付款 元总计扣款 元本月考核后实际支付 元经办人:养护单位名称:部门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日期:日期:附件2:《重庆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服务中心园林绿化养护质量标准》重庆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服务中心园林绿化养护质量标准一、园林植物(1)乔木1.树冠基本完整,分支点合适,主侧枝分布匀称,基本无枯枝败叶。叶片大小、颜色正常,常绿乔木基本无黄叶,落叶乔木应及时清理落叶。乔木开花正常。不同品种乔木的生物习性得到展现。2.应依据园林绿化功能的需要和设计的要求,充分考虑乔木与生长环境的关系,调整树形,均衡树势。每年根据树龄及生长势强弱进行修剪,调整乔木的通风、透光,促使乔木的生长。乔木的修剪应以自然树形为主。3.孤植乔木应形态突出,树形基本完整,树冠基本完整统一,生长良好。4.古树、大树、名树和珍稀树基本得到严格保护。(2)行道树1.冠形基本完整统一,无缺株,应保持线路上乔木的整体形态和植物层次(含器皿栽种),绿地内无枯死株。2.修枝及时,排危修枝不得超出2小时,补栽及清理现场不得超出48小时,与架空线间距基本合理,长势良好,树圈内无积水,树池植物覆盖率90%以上。3.行道树中乔木的修剪,除应按一般乔木要求操作外,还应注意以下规定:(1)行道树的树型、冠幅、分枝点高度及冠下缘线应基本一致,高度应符合行道树的有关标准。(2)树木与架空线有矛盾时,应修剪树枝,使其与架空线保持安全距离。(3)交通路口和指示牌的树冠应符合交通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4)路灯和变压设备附近的树枝应与其保留出足够的安全距离。(3)灌木1.树冠基本完整不缺向,枝叶完整,生长正常。花灌木正常适时开花,花期、株高较一致。色块灌木丰满,无残缺株,色块分明,层次突出,线条清晰流畅。自然式灌木无论片植、孤植、丛植和线性栽植均应在疏密、品种、高低错落及群体、线性、株及丛的整体与个体形态体现设计意图。2.灌木的修剪应以自然树形为主。3.木本花卉修剪:(1)当年生枝条开花的,在休眠期修剪。为控制树形及高度,对生长健壮的枝条因树制宜的短截,促发新枝。(2)1年多次开花的,花落后应及时剪去残花,促使再次开花。(3)隔年生枝条开花的,休眠期因树适当整形修剪。(4)多年生枝条开花,应注意培育和保护老枝。(4)一、二年生草木花卉花朵分布均匀,花朵大小和数量正常,生长良好,符合该品种的特点。维护株形并及时剪除残花、枯叶、残株。(5)多年生宿根、球根花卉生长良好,叶色、冠幅正常,花朵大小、色泽正常,花后休眠期按品种科学处理。(6)草坪、草地草种纯。草坪生长良好,叶色正常,平坦整洁,修剪后无残留草屑,剪口无明显撕裂现象。基本无秃斑、枯草层、杂草,覆盖度达95%以上。及时更换补植被破坏或其他原因引起死亡的草坪。草地无明显大型、恶性、缠绕性杂草;无明显影响景观面貌的杂草。(7)地被植物1.单植地被无明显死株,群体景观效果良好。生长正常,覆盖率为90%以上,无明显空秃。无明显大型、恶性、缠绕性杂草;无明显影响景观面貌的杂草。有害生物受害率控制在8%以下。2.混植地被无明显死株和残存枯花。生长正常,覆盖率为90%以上,无明显空秃。无明显大型、恶性、缠绕性杂草;无明显影响景观面貌的杂草。有害生物受害率控制在8%以下。(8)水生植物植株生长良好,保持形态特征,观花观果植株基本正常开花结果。无杂草泛滥,水质清澈,水面种植范围内基本无漂浮杂物。水面深度与其生长的水生植物基本保持最佳高度。(9)藤蔓植物1.根据其形态特征及生长习性,合理立架建栅,满足功能合乎要求。2.藤蔓植物修剪(1)吸附类藤木,应在生长期或休眠期剪去未能吸附墙体而下垂的枝条。(2)缠绕、依附类藤木,根据生长势进行修剪,可适当疏剪过密枝条,清除枯死枝。(3)生长于棚架的藤木,休眠期应疏剪影响通风透光的过密枝条,清除枯死枝。(10)整形植物1.模纹图案植物轮廓清晰,色彩、层次明快,整齐美观,全株枝叶完整,基本满足设计要求。无明显残缺植株。2.自然式整形植物根据其形态特征及植物生理特性进行养护,其景观效果基本满足设计要求。枝叶生长正常,基本无亮角、缺株。3.绿篱植物轮廓基本完整,线条整齐,顶面平整,高度一致,整齐美观。开花植物开花期较一致,修剪保持自然丰满。不露空缺、不露枝干、不露捆扎物。无缺株,无枯枝残花。4.造型植物枝叶生长正常,修剪面基本平整饱满。不露空缺、不露枝干、不露捆扎物。(11)花坛、花带植物生长正常。不露土,植株基本无缺株倒伏、枯枝残花,开花期基本一致。与草坪交界处应边缘清晰,线条流畅美观。(12)花境植株生长正常,枝叶茂盛,不露土。高低错落基本有序,季相变化明显,基本无枯枝残花,景观效果较好,观花花卉适时开花,观叶植物叶色正常。无明显有害生物危害,植物受害率控制在8%以下;无明显大型、恶性、缠绕性杂草;无明显影响景观面貌的杂草。(13)盆栽植物容器完整清洁,容器外形、规格、色彩与植株协调。植株生长正常、枝叶色泽正常、适时开花,基本无枯枝残花。叶片清洁。基本无有害生物危害症状,无明显杂草。(14)园林护坡植物1.草本类园林护坡植物养护管理参照草坪和多年生宿根花卉的养护管理要求。2.木本类园林护坡植物还应注意以下规定:(1)灌木类园林护坡植物的修剪应根据其生长特点,适当重剪,使其树冠增加。(2)藤蔓类园林护坡植物的修剪:悬垂类园林护坡植物应注意剪除影响美观的多余枝条;吸附类园林植物应及时剪除未能吸附墙体的枝条。(15)立交桥、高架桥等构筑物下园林植物1.草本类园林植物养护管理参照草坪和多年生宿根花卉的养护管理要求。2.木本类园林植物养护管理参照灌木的养护管理要求。3.根据需要适时定期浇水。(16)古树名木1.保持古树及周围环境的清洁。2.加强古树的病虫害防治工作。3.因地制宜地设置围栏保护古树。4.在古树根系分布范围内,严禁厨房或厕所等有污染气体、液体的设施和排放污水的渗沟。5.严禁在树下设置临时设施、堆放污染古树根系、土壤的物品。6.严禁在树体上钉钉子、绕铁丝、挂杂物或作为施工的支撑点。7.严禁攀折、刮蹭和刻划树皮等伤害古树的行为。8.有纪念意义和特殊观赏价值的古树,应保留其原貌,对枯枝采取防腐处理。需修剪的应制定修剪方案,报主管部门批准。古树树体上的伤疤或空洞应及时填充修补,防止进水。9.古树树体及大枝有倾倒、劈裂或折断的可能时,应及时采取加固或支撑等保护措施。10.对高大树体必须安装避雷装置,以防雷击。11.古树复壮事先应制定严格的方案,报请主管部门审查,经批准后方可实施。12.古树移植工程必须事先制定施工技术方案,报请主管部门审查,经批准后由具有二级或二级以上的园林绿化施工资质的企业承担,并在园林监查部门监督下实施。移后要落实养护管理责任制,及时制定养护方案,并进行跟踪管理,确保质量。二、有害生物的防治(一)防治园林植物有害生物应贯彻“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方针。(二)无明显虫屎、虫网,园林树木有蛀干害虫为害的株树不超过1%,园林树木的主干、主枝无明显的虫卵,每株虫食叶片不超过5%。(三)及时清理带病虫的落叶、杂草等,消灭病源、虫源,防止病、虫、草、鼠扩散、蔓延。三、园林设施完整、安全,维护及时。四、绿地内环境整洁。无堆物、堆料,无明显杂草、植物残渣、落叶清理及时,无垃圾。第七篇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一、经济文件(一)开标一览表(二)分项报价明细表二、技术(质量)文件(一)技术(质量)条款差异表(二)其他技术(质量)资料(三)所投产品属于《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范围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的证明文件(如果有)。三、商务文件(一)投标函(格式)(二)商务条款差异表(三)其他商务资料四、其他(一)中小微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二)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三)联合体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如有,格式自定)五、资格文件(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五)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文件(格式:中小微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详见“四、其他”,联合体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如有,格式自定),均需在资格文件中一并提交。”(六)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文件(如有)(七)投标文件承诺函一、经济文件(一)开标一览表项目计划编号: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包号及名称数量投标报价(小写)投标报价(大写): 备注: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公章)(签署或盖章)年月日说明:1.开标一览表按格式填列;2.开标一览表在开标大会上当众宣读,务必填写清楚,准确无误;3.若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应在“投标人名称”处注明所有联合体名称。“投标人”处至少应加盖联合体主办方(主体)公章。(二)分项报价明细表本项目无需分项报价二、技术(质量)文件(一)技术(质量)条款差异表项目计划编号招标项目名称:序号招标要求投标应答差异说明提醒:请注明技术参数或具体内容以及投标文件中技术参数或具体内容的位置(页码)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公章)(签署或盖章)年月日注: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二篇项目技术(质量)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2.本表可扩展;3.可附相关技术支撑材料。(格式自定)4.投标应答栏中应当注明技术参数或具体内容,且必须标注技术参数或具体内容在投标文件中的位置(页码)。(二)其他技术(质量)资料(如果有)(三)所投产品属于《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范围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的证明文件(如果有)说明:1.提供所投产品列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所在页面打印件,及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2.提供所投产品列入《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所在页面打印件,及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三、商务文件(一)投标函(格式)招标项目名称: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投标人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注册地址:。我方就参加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一、我方完全理解并接受该项目招标文件所有要求。二、我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和真实的,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三、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招标项目的技术(质量)服务。四、我方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投标文件为:电子投标文件壹份。五、我方承诺:本次投标的投标有效期为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起90天。六、我方投标报价为闭口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和合同有效期内,该报价固定不变。七、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要求以及我方投标文件的各项承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合同约定条款承担我方责任。八、我方未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九、我方理解,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十、我方同意按有关规定及招标文件要求,交纳足额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公章或自然人签署)年月日(二)商务条款差异表项目计划编号招标项目名称:序号招标商务要求投标商务应答差异说明提醒:请注明具体内容以及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的位置(页码)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公章)(签署或盖章)年月日注: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三篇项目商务要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2.该表可扩展。3.投标应答栏中应当注明具体内容,且必须标注具体内容在投标文件中的位置(页码)。(三)其他商务资料:四、其他(一)中小微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1.中小微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为本标的提供的服务人员人,其中与本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人,其他人员人。有其他人员的不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为本标的提供的服务人员人,其中与本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人,其他人员人。有其他人员的不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填写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中小企业应当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3.投标人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所属行业时,应与采购文件第一篇“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中填写的所属行业一致。4.本声明函“企业名称(盖章)”处为投标人盖章。注:各行业划型标准:(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2.监狱企业证明文件【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为准】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名称(盖章):日期:若中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将在结果公告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1)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2)联合体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格式自定)五、资格文件(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招标项目名称: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在(投标人名称)任(职务名称)职务,是(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人:(投标人公章)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授权他人办理并签署投标文件的可不填写)(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招标项目名称: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是(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投标、谈判、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署负全部责任。在撤消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消而失效。被授权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署或盖章)(签署或盖章)(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投标人公章)年月日被授权人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投标文件的可不填写)注:1.若为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投标文件的,不提供此文件。2.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由联合体主办方(主体)出具。(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投标人名称)郑重承诺:1.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2.我方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3.我方在采购项目评审(评标)环节结束后,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我方对以上承诺负全部法律责任。特此承诺。(投标人公章)年月日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所有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五)本项目为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文件(格式:中小微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详见“四、其他”,联合体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如有,格式自定),均需在资格文件中一并提交。(六)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文件(如有)(七)投标文件承诺函投标文件承诺函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投标人名称)郑重承诺:我(单位)在(项目名称)招标活动中,所提交的投标文件所有内容在采购项目评审(评标)环节结束后,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投标文件的内容是真实的、合法的、有效的,经调查核实为虚假的,视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违法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追究相应责任。我方对以上承诺负全部法律责任。特此承诺。(投标人公章)年月日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所有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投标文件承诺函》。(结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绿化管护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重庆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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