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工业固废委托处置服务 无机污泥 灰渣招标公告(中煤鄂尔多斯能源化工有限公司2026)
中煤鄂尔多斯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公开询价通知
中煤鄂尔多斯能源化工有限公司现诚邀贵公司参与报价。供应商须详细阅读询价书信息及“报价要求”。
一、询价书编码:XJ20260401091
二、询价书名称:20万吨一般工业固废委托处置服务(灰渣+无机污泥)
三、报价方式:
(1)参与公开询价业务的报价单位,请登录或注册中煤供应链系统(http://ego.chinacoal.com)后,进行在线报名、报价;
(2)受邀参与非公开询价业务的报价单位,请登录中煤供应链系统(http://ego.chinacoal.com)后,进行在线通知接收、报价。
四、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报名开始时间:2026-04-07 11:05:26(北京时间)
报名截止时间:2026-04-15 09:00:00(北京时间)
报价开始时间:2026-04-07 11:06:24(北京时间)
报价截止时间:2026-04-15 09:00:00(北京时间)
报价揭示时间:2026-04-15 09:00:00(北京时间)
请各单位务必按报价要求进行报价。
联系人:薛海亭
联系电话:04773132776
采购单位:中煤鄂尔多斯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2026-04-07 11:06:24
中煤鄂尔多斯能源化工有限公司乌审召化工分公司一般工业固废委托处置--公开询比价-2026.4.2.docx
物资清单
物资编码
物资描述
计量单位
采购数量
税率
交货日期
612403300037
20万吨一般工业固废委托处置服务(灰渣+无机污泥)
吨
200000.0
6
2026-04-02 00:00:00
中煤鄂尔多斯能源化工有限公司乌审召化工分公司一般工业固废委托处置服务项目采购文件采购人:中煤鄂尔多斯能源化工有限公司目录第一章采购公告第二章报价人须知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四章技术要求第五章供应商廉洁承诺书第六章采购活动异议受理渠道第七章供应商失信行为处罚告知书第八章报价文件格式第一章采购公告采购编号:详见中国中煤供应链平台询价书编码采购方式:公开询比评审方法:最低评审价格法(本项目实行在满足采购文件要求情况下低价成交原则。采购人在发出成交通知书前,采购人有权终止本项目且不承担任何责任)中煤鄂尔多斯能源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成立于2011年6月8日,位于内蒙古鄂尔多斯乌审旗苏里格经济开发区。现有中煤鄂尔多斯能源化工有限公司乌审召化工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煤鄂能化乌审召分公司”)一般工业固废数量20万吨(预估),其中锅炉灰渣固废代码SW03类900-001-S03,无机污泥固废代码SW07类900-099-S07,均需进行安全合规处置或存贮或利用,一般工业固废委托处置服务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就该项目组织公开询比,请符合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报价。一、报价人的资格要求1.报价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2报价人须具有一般工业固废处置或贮存或利用的环境影响报告书且取得环评批复(能力至少20万吨/年)。3.报价人须提供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今)一般工固废处置或贮存或利用的业绩一份(提供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意事项:1.上述资格证明文件报名时须提供原件扫描件。2.报价人应保证所提供的资料真实有效,采购人对报价人进行抽查复核后若发现虚假情况,将否决其报价。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报名报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报名报价。4.报价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5.报价人必须满足上述资格要求,有一项不符合资格要求的,不具备报价条件。本项目实行在满足询价要求情况下低价中标原则。无论任何原因,询价人可废除本次询价并不承担任何责任。6.报价人须将报名文件中提供的资料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等材料)留存备查。接到采购人要求提供时,应按时提供;如到期无故不予提供的,视为其弄虚作假,采购人将有权否决其报价,并按照情况说明文件内容及中煤鄂尔多斯能源化工有限公司供应商合作管理办法对其进行处罚;报价人按照第八章“响应文件格式”编写响应文件,在线提交报价时,应当上传签字盖章的响应文件PDF版的扫描件(我公司按照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否则,有可能因无法证明是否具备应有的资格而被取消报价资格。发送的询价响应文件名称格式为:项目名称+响应人名称。7.成交单位在签订合同时必须使用CA证书的电子签章签署合同。供应商电子章注册需求可联系上海CA(客服电话:4008206660转6转5)办理。注:严禁报价人使用中煤鄂尔多斯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内部网络参与任何采购项目,一经发现取消其投标资格,并对供应商采取在全集团范围内停用3年的处罚。二、公告时间与采购范围1.公告时间以中国中煤供应链平台公告时间为准(https://ego.chinacoal.com)2.采购范围2.1响应人负责对询价人位于乌审旗乌审召镇中煤鄂能化乌审召分公司渣场贮存的一般工业固废进行合规处置或贮存或利用等,具体服务范围包括:2.1.1灰渣:渣场至乙方处置、贮存、利用场所有全过程合规管理,装卸车(作业范围内:降尘、覆盖、环境卫生清扫)、运输、处置、利用归乙方。2.1.2无机污泥:渣场至乙方处置、贮存、利用场所有全过程合规管理,装卸车(作业范围内:降尘、覆盖、环境卫生清扫)、运输、处置、利用归乙方。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对以上固体废物的装卸、转移运输,直至运输至固定处置地点进行规范化处置或综合利用全过程的服务;固废装卸、转移运输、处置或综合利用过程必须符合相关环保管理要求,坚决不能随意向环境排放及暂存。报价人应具备满足日常拉运、堆存所需的场所、机械、车辆及工器具和人员等条件,特殊情况下需办理相关安全等手续或配合采购人完成安全环保类备案等工作。报价人应保证现场作业的安全坡度(依据设计),渣场固废处置期间要控制现场扬尘和环境卫生,结束的作业面及时用防尘网覆盖,服从渣场的组织管理,分区域分层进行拉运处置。本次招标报价需报含税处置价,报价包含税率、处置利用费、运输费、装车费、人工等所有费用。三、主要商务条款1.报价有效期自报价文件揭示之日起120日历天2.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0月8日或拉运处置量达到20万吨,以先到者为准。3.技术服务的方式:拉运出厂处置服务。4.付款方式4.1计量方式:序号名称计量方式1无机污泥以采购人地衡无机污泥过磅数据2灰渣以采购人地衡灰渣过磅数据4.2结算及付款方式:4.2.1结算公式:〔月度无机污泥过磅数据+月度灰渣过磅数据〕*处置单价=月度结算金额4.2.2结算及付款方式:完成合同约定的有关工作,乙方按月向甲方提供灰渣、无机污泥处置、贮存、利用去向加盖乙方公章作为结算附件,经甲方审核通过,甲方按照结算公式计算量向乙方支付服务费。乙方开具税率为6%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按月据实结算。在合同履行期间,因国家税收政策调整,该合同税率发生变化,结算时不能按原定税率开具发票的,产生的税差在合同总价中做相应调增或调减。5.技术服务的方式:拉运出厂处置或贮存或利用。6.其它要求:6.1为保证本项目报价人的履约能力,报价人需在本项目开标前向甲方缴纳30万(叁拾萬)报价保证金,报价保证金缴纳账户为合同部分甲方账户,待本项目中标公示后约三十天内无息退还未中标人的报价表保证金。中标人的报价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根据本项目投标人总报价多退少补。6.2报价人需在报价文件中一并提交报价保证金的缴纳凭证,未提供缴纳报价保证金凭证视为废标。6.3报价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报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6.4内蒙古自治区外报价人参与本项目报价,请报价人充分考虑一般工业固废跨省转移办理问题,如因报价人原因无法办理跨省转移手续导致项目无法实施合同终止,全额扣除报价人的履约保证金。报价保证金退还联系人:崔建峰联系电话:0477-3802081第二章报价人须知一、报价人报价前须仔细阅读并确认采购文件、附件或澄清文件要求,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报价。报价人一旦进行在线报价,就说明已经详细阅读采购文件、附件或澄清文件的全部内容,理解并知晓采购文件具体要求。响应文件满足采购文件中技术要求、商务要求等,同时也完全满足采购文件中所附合同条款要求。二、报价人如有疑问,应在报价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过采购文件中联系方式提出澄清。三、报价应包括完成本项目所有风险及费用。四、按照采购文件中响应文件格式上传所有材料。五、其他1.采购文件如有实质性变动的,报价人应以采购人变更后的采购文件、附件或澄清文件内容为准。2.参加本次采购项目的报价人应承担其编制及递交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结果如何,采购人对此费用概不负责。3.本次招标运输车辆不得超载运输。六、采购组织单位及联系方式采购人:中煤鄂尔多斯能源化工有限公司联系人:薛工电话:04773132776邮箱:zmenhgsqgb@126.com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煤鄂尔多斯能源化工有限公司乌审召化工分公司一般工业固废委托处置服务项目合同书甲方:中煤鄂尔多斯能源化工有限公司乙方:签订地点: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乌审旗签订日期:年月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中煤鄂尔多斯能源化工有限公司乌审召化工分公司一般工业固废委托处置服务项目协商一致,双方达成以下协议:一、项目概况1.1项目名称:一般工业固废委托处置服务项目。1.2项目地点: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乌审旗中煤鄂尔多斯能源化工有限公司乌审召化工分公司。1.3项目概况:中煤鄂尔多斯能源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成立于2011年6月8日,位于内蒙古鄂尔多斯乌审旗苏里格经济开发区。现有中煤鄂尔多斯能源化工有限公司乌审召化工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煤鄂能化乌审召分公司”)一般工业固废数量20万吨(预估),其中锅灰渣固废代码SW03类900-001-S03,无机污泥固废代码SW07类900-099-S07,均需进行安全合规处置、存贮、利用,一般工业固废委托处置服务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就该项目组织公开询比,请符合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报价。1.4合同服务范围:乙方负责对甲方位于乌审旗乌审召镇中煤鄂能化乌审召分公司渣场贮存的一般工业固废(灰渣、无机污泥)进行合规处置、贮存、利用等,具体服务范围包括:灰渣:渣场至乙方处置、贮存、利用场所有全过程合规管理,装卸车(作业范围内:降尘、覆盖、环境卫生清扫)、运输、处置、利用归乙方。无机污泥:渣场至乙方处置、贮存、利用场所有全过程合规管理,装卸车(作业范围内:降尘、覆盖、环境卫生清扫)、运输、处置、利用归乙方。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对以上固体废物的装卸、转移运输、称重计量,直至运输至固定处置地点进行规范化处置或综合利用全过程的服务;固废装卸、转移运输、处置或综合利用过程必须符合相关环保管理要求,坚决不能随意向环境排放及暂存。报价人应具备满足日常拉运、堆存所需的场所、机械、车辆及工器具和人员等条件,特殊情况下需办理相关安全等手续或配合采购人完成安全环保类备案等工作。报价人应保证现场作业的安全坡度(依据设计),渣场固废处置期间要控制现场扬尘和环境卫生,结束的作业面及时用防尘网覆盖,服从渣场的组织管理,分区域分层进行拉运处置。本次招标报价需报含税处置价,报价包含税率、处置利用费、运输费、装车费等所有费用。注意事项:本合同运输车辆标吨拉运。二、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0月8日或拉运处置量达到20万吨,以先到者为准。三、计量方式:序号名称计量方式1灰渣以采购人地衡灰渣过磅数据2无机污泥以采购人地衡无机污泥过磅数据四、结算及付款方式:4.1结算公式:〔月度灰渣过磅数据+月度无机污泥过磅数据〕*处置单价=月度结算金额4.2.结算及付款方式:结算及付款方式:完成合同约定的有关工作,乙方按月向甲方提供灰渣、无机污泥处置、贮存、利用去向加盖乙方公章作为结算附件,经甲方审核通过,甲方按照结算公式计算量向乙方支付服务费。乙方开具税率为6%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按月据实结算。在合同履行期间,因国家税收政策调整,该合同税率发生变化,结算时不能按原定税率开具发票的,产生的税差在合同总价中做相应调增或调减。五、履约保证5.1乙方应在本项目合同签订前向甲方提供履约担保,履约担保形式为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履约担保由中行、建行、工行、农行、交行任意一家银行提供,数额为合同金额的5%。该银行保函应为不可撤销的无条件见索即付保函。履约保函有效期至合同结束后45天。5.2在任何情况下,甲方按照履约保函提出索赔之前,应书面通知乙方,说明导致索赔的性质和原因。但无论乙方是否接受甲方的索赔,均不影响乙方要求保函开具银行支付保函金额的权利。六、项目考核6.1按甲方制定的公司各项管理规定《外委队伍管理办法》与《安全管理协议》等相关考核办法进行考核,当考核内容相同而考核金额不一致时,按考核金额高的执行,不重复考核。6.2考核处罚:对于违反公司管理规定的,由相关单位等提出考核意见,下达处罚通知单进行处罚;6.2.1装车现场杂乱差考核200元。6.2.2装车区域有烟头考核500元/次/处。6.2.3未及时整改查处问题考核500元/次。6.2.4工器具未按照要求摆放考核100元次。6.2.5故意损坏工器具考核300~500元/次或照价赔偿。6.2.6因乙方原因造成的环境事件考核10000元/次。6.2.7未按照规定穿戴劳保用品考核100元。6.2.8未尽考核事宜按照公司或中心制度执行。6.2.9对于上述已经确认的考核罚款项,直接从付款中予以扣除罚款。七、甲方的权利及义务7.1在交付固体废物前向乙方提供有关固体废物的基本信息(包括固体废物的成分、物理形态、包装物情况、预计转移数量)。7.2甲方将固体废物交给乙方或乙方指定的承运人后即完成交付义务,固体废物的所有权及损毁灭失风险同时转移给乙方。7.3甲方保证提供给乙方的固体废物不含有易爆物质、放射性物质、多氯联苯等剧毒物质。7.4乙方提出的问题,属甲方责任范围内的,甲方须及时进行协调处理,避免影响生产。7.5乙方在处置甲方产生灰渣、无机污泥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处置行为完全合规,合规率达到百分之百,杜绝一切违法活动。若乙方在灰渣、无机污泥处置工作中出现任何违法行为被主管部门通报一次,扣除乙方履约保证金的20%,以保障整个处置流程合法、规范进行。7.6乙方因自身原因未能依照约定履行其义务,从而对甲方的正常生产运行造成影响,那么甲方将以书面通知的形式向乙方发送履约函。在该函件发出后的7天期限届满之时乙方仍未履约,甲方有权扣除乙方所缴纳的全部履约保证金。八、乙方的权利及义务8.1乙方按合同约定及相管规范要求处置、贮存、利用灰渣、无机污泥,并检查处置过程及结果。8.2乙方承担灰渣、无机污泥运输过程中的安全责任,在启运前应对灰渣、无机污泥进行安全包装(直接包装物明显位置标注固体废物名称和主要成分),不得将不同性质、不同类别的固废混放,以满足收集、装载、运输、贮存和处置的需要。8.3乙方在装车、拉运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发生污染环境及相关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害责任,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应有乙方赔偿。8.4乙方及其委托的运输公司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并进行合规运输。8.5乙方要严格遵守甲方《外委队伍管理办法》,要对进厂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法律教育、环保教育,作业人员必须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及安全生产要求,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一切人身安全等事故后果均由乙方承担并赔偿全部经济损失。8.6乙方处置、贮存、利用场地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九、合同变更、解除9.1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外,未经双方协商一致,任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本合同。9.2发生以下任一情况时,可以对合同进行变更:(1)合同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变更的;(2)国家法律法规或政策发生变化,合同需作出相应变更的;(3)合同双方任意一方发生管理体制或名称变更、合并、分立时。9.3进行合同变更时,双方应对需要变更的部分达成新的修改意见,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补充协议生效前,原合同的相关条款继续有效。9.4合同解除9.4.1乙方无正当理由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时,甲方有权通知乙方限期更正。若乙方接到通知后5日内未予以改正,则甲方可发出解除本合同的书面通知,自通知到达乙方时本合同解除。9.4.2甲方可提前30天书面通知乙方后单方解除本合同,因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因乙方过错导致合同解除的除外。9.4.3甲方可提前30天书面通知乙方后单方解除本合同,因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给予适当补偿,因乙方过错导致合同解除的除外。9.4.4合同终止时,甲方有权从乙方手中将与本合同有关的工作成果接管并收归己有,并保留从乙方的办公场所中迁出所有甲方提交的文件资料的权利。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一切合理的方便,使其能够取得上述文件资料。除因甲方原因造成合同终止的以外,甲方对此种合同终止引起的对乙方的任何索赔均不承担责仕。9.4.5乙方需按约定处置、贮存、利用灰渣和无机污泥,导致环境污染或甲方损失,甲方有权索赔或解除合同。9.4.6应以安全合法的方式收集、贮存、装载、运输、处置甲方所产生的灰渣和无机污泥,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并承担在收集、贮存、装载、运输灰渣和无机污泥处置过程中产生的安全、环保等方面的一切责任。因上述活动导致甲方受到行政处罚或遭受其他损失的,乙方应积极采取措施消除影响并就对甲方遭受的损失承担全额赔偿责任;甲方有权视情况解除本合同。9.4.7乙方在甲方公司内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根据甲方相关管理规定,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9.4.8因乙方(自治区外)原因导致无法办理跨省转移手续,合同终止并全额扣除乙方的履约保证金。十、违约责任10.1乙方逾期装运或处置灰渣和无机污泥,每逾期一日,应当按本次服务费总额的0.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支付违约金上限为合同总价的5%。逾期超过15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因此解除合同的,乙方除应支付上述约定的违约金外,还应全额扣除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10.2乙方因未对灰渣和无机污泥进行包装或包装不当造成环境污染、丢失或给第三方造成损失、损害的,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10.3乙方使用处置、贮存、利用场地为环保手续齐全、完整、合规的场地,如确因处置需求更换处置场所,需征得甲方同意,不得随意更换处置场地,一经发现,乙方须向甲方支付合同额10%的违约金;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10.4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经查实乙方存在伪造资质/证明/记录/报告或提供虚假文件/材料等弄虚作假行为的,每发生一起,乙方应按暂定服务费总价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弄虚作假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全额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所有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10.5乙方未经甲方批准擅自对合同工作进行分包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解除分包合同,并拒绝支付分包工作所对应的合同价款;每发生一次,乙方还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0元,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同时,甲方有汉视情节严重程度、分包内容的重要程度等情况作出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的决定。10.6乙方不得将全部或部分项目分包给无资质或不符合资质要求的单位承担。若乙方违规擅自将合同工作分包给无资质或不符合资质要求的单位承担,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暂定服务费总价的10%支付违约金,乙方应全额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所有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同时,甲方有权将乙方列入黑名单并拒绝其参与甲方今后的所有采购活动。10.7乙方将本合同项下的工作转包给第三方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10.8乙方违反本合同关于保密约定的,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10.9合同因乙方原因解除的,全额扣除乙方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10.10乙方按合同约定应支付的违约金低于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的,应就差额部分向乙方进行赔偿。甲方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为处理纠纷所发生的诉讼费中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保全担保费、公告费、执行费等。十一、不可抗力11.1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11.2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而影响合同义务履行时,可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程度和范围延迟或免除履行部分或全部合同义务。但是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尽量减小不可抗力引起的延误或其他不利影响,并在不可抗力影响消除后,立即通知对方。任何一方不得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迟而要求调整合同价格。11.3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14天内,取得有关部门关于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证明文件或者对方认可的其他证明文件,并以传真等书面形式提交另一方确认。否则,无权以不可抗力为由要求减轻或免除合同责任。如果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已达60天或双方预计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将延续60天以上时,任何一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由于合同解除所引起的后续问题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十二、争议解决12.1凡发生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首先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12.2若争议经协商仍无法解决的,按以下第一种方式处理;方式一:诉讼。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方式二:仲裁。提交鄂尔多斯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仲裁机构有效的仲裁规则在鄂尔多斯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在争议解决期间,合同中未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甲方乙方中煤鄂尔多斯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地址:乌审旗苏里格经济开发区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话:0477-3132000电话:传真:0477-3132008传真: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审旗支行开户行:帐号:155620402175帐号:税号:91150600573276506D税号:邮编:017300邮编:附件1安全管理协议甲方:中煤鄂尔多斯能源化工有限公司乙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基础上,双方签订《中煤鄂尔多斯能源化工有限公司乌审召化工分公司一般工业固废处置服务》(合同编号:ZMEHXXXX)。为进一步明确甲乙双方各自安全生产管理职责,规范安全管理,防范安全事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就安全生产管理事项达成一致,共同遵照执行。一、管理方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二、责任范围责任范围是指主合同约定的乙方在甲方的工作区域、工作内容所涉及的范围和行为。三、甲方安全生产管理责任甲方对乙方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甲方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如下:(一)严格遵守国家、地**府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二)甲方应当保证与外包业务有关的生产系统安全和职业健康设施正常运行,保证外包业务具备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规定的安全和职业健康作业条件。(三)甲方对乙方实行“五统一”管理,即统一体系建设,统一生产调度,统一安全培训,统一监督检查,统一奖惩考核。(四)甲方应当建立健全外包业务的安全和职业健康考核机制,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安全管理、监督、检查和考核,对乙方生产过程中存在的隐患提出整改要求,并监督乙方及时整改。甲方发现乙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时,有权考核并责令其停工整改。甲方的任何管理、监督、检查、协调及考核等并不能解除乙方的责任和义务。(五)不违章指挥或者强令乙方及其从业人员冒险作业。(六)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违纪、违章作业人员,清退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甲方相关安全管理规定的人员。(七)要求乙方参加甲方组织的应急预案演练及各种安全生产培训和宣传活动。(八)督促乙方做好其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开展危害识别和风险控制。(九)甲方有权对乙方违反国家、地方法律法规及甲方规章制度的行为进行制止并进行考核,如乙方不采纳甲方意见的,甲方有权解除与乙方签订的主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责任。四、乙方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乙方是本协议责任范围内的生产经营主体和安全生产责任主体,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和义务。乙方指定(XXX)为本协议责任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更换时,乙方必须及时向甲方报备。未填写或更换未及时报备的,乙方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或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对本合同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一)建立、健全乙方安全生产责任制。(二)组织制定乙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三)保证乙方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四)督促、检查乙方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五)组织制定乙方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应急演练计划并实施。(六)组织制定并实施乙方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七)及时、如实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政府工作部门和甲方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八)贯彻落实甲方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乙方作为本协议责任范围内的生产经营主体和安全生产责任主体,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履行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的安全生产法定职责和义务:(一)严格遵守国家、地**府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二)严格遵守甲方安全和职业卫生管理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管理,接受甲方的考核与奖惩,依据相关协议及甲方提供的生产状况相关资料按期保质保量完成所承担的业务。(三)保证提供给甲方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资质证书、从业人员信息及从业人员体检报告等相关资料真实可靠,并对因上述资料不真实可靠造成的后果负法律责任。(四)依法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各项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等,并提供给甲方备案。(五)持续具备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保证安全投入到位,满足安全生产条件需要。安全设施、设备(包括特种设备)符合安全管理的有关要求,对安全设备设施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检测,保证正常运转。(六)严格按国家职业卫生相关法律法规和甲方相关要求,定期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岗前、在岗及离岗职业卫生体检,出具体检报告,并建立职业卫生健康档案,乙方招聘人员应满足甲方相关条件要求,不得聘用患有职业禁忌症的人员。(七)依法组织乙方从业人员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从业人员必须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等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建立安全培训档案。执行甲方安全培训教育和特殊工种等管理规定,严禁未经入厂安全培训合格人员进入生产厂区、严禁未经三级安全培训教育合格人员上岗作业、严禁无相关资格证人员进行特殊工种作业。(八)乙方应为员工提供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按甲方要求统一工作服和安全帽样式、颜色等。(九)乙方应当制定承接业务作业方案,对作业进行全面风险分析并制定消减控制措施。并如实告知从业人员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教育职工自觉承担安全生产义务。(十)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总结安全工作,分析当前安全工作状况及主要作业风险,制定并督促落实控制措施,对外包业务的安全和职业健康负责。(十一)乙方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对本单位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制定培训工作计划,并严格按照培训计划组织安全、职业健康培训。并按照甲方的管理要求开展班组安全教育和相关安全活动。保证从业人员掌握必需的安全、职业健康知识、操作技能和应急逃生知识。(十二)及时发现、治理和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对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应当立即处理;不能处理的,应当及时报告乙方指定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应当及时组织处理。检查及处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在案。(十三)积极采取先进的安全生产技术、设备和工艺,提高安全生产科技保障水平;确保所使用的工艺装备及相关劳动工具符合安全生产要求。(十四)乙方应做好对作业过程的管理,严格甲方执行作业许可制度,作业前要进行风险分析,制定工作方案,采取有效作业风险控制措施并严格落实。(十五)参照甲方《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乙方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落实操作岗位应急措施,并定期组织演练或者参加甲方组织的演练。(十六)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承担从业人员发生事故而引起的相应责任与经济损失,包括人员伤亡的直接损失、间接损失以及因此造成的善后处理责任。(十七)按要求上报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乙方指定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乙方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立即如实报告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政府工作部门,同时告知甲方。乙方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迟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做好事故抢险救援,妥善处理对事故伤亡人员依法赔偿等事故善后工作。乙方应配合甲方开展事故调查,乙方根据事故调查处理结论承担相应责任,相关人员承担相应责任。(十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责任。五、管理要求(一)入厂管理1.甲方在入厂前对乙方的资质进行审查验证,主要审查验证乙方资质、安全管理组织体系、队伍数量和人员定编、各类人员持证情况、安全业绩等,审查验证不合格不予办理入厂。2.乙方在入厂前要组织编制施工组织方案、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事故应急预案或应急处置方案等技术文件,甲方主管部门对其进行审核。3.乙方项目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主要技术人员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和合同文件的要求配备到位,项目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取得相应资格证书。4.乙方人员入厂前必须按照作业场所的职业危害因素,确定体检项目,并经具有职业健康体检资质的体检单位体检合格。5.甲方对乙方新入职人员分类分层级进行资格审核和面试,内容包括人员身份、年龄、学历、身体健康状况、特种作业操作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安全意识和素质能力等,并对其真实性负责。确保外委队伍人员具备与作业岗位匹配的素质和能力,资格审核或面试不合格人员不得申请参加甲方入厂安全培训。6.乙方从业人员入厂前应按《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管理规定》要求自行组织完成公司、车间、班组三级安全教育,未经安全教育或考试不合格者不得申请进入厂培训。7.乙方员工入厂安全培训需向甲方进行申请,入厂培训申请时提交三级安全教育档案,入厂安全培训申请表经其主管部门、直管中心和安全管理部职业健康体检情况审批通过后方可进行入厂安全培训,培训学时不少于8学时。厂前区及新建项目区域入厂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学时。未经甲方入厂安全教育或考试不合格者不得进入厂内作业。8.乙方人员经入厂培训合格后,持入厂培训合格证明资料,办理“门禁通行权限”申请,开通门禁权限后方可入厂,未经入厂培训合格人员严禁进入生产厂区。9.乙方应按合同约定配置施工设备、施工机械。甲方组织对外委单位施工工器具进行入厂前检查,检查合格后粘贴合格标签方可入厂。10.乙方进入现场作业前,直管中心和属地中心要对乙方进行现场安全交底,现场安全交底的内容包括:作业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泄漏、火灾、爆炸、中毒窒息、触电、坠落、物体打击和机械伤害等方面的危害信息。乙方要确保作业人员接受了相关的安全培训,掌握与作业相关的所有危害信息和应急预案。(二)过程管理1.统一体系建设(1)乙方要严格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完善本单位安全管理体系,制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管理流程,签订全员安全生产责任状,并定期考核安全目标和安全责任落实情况。(2)乙方要设置相应的生产、安全和技术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按照从业人员2%的比例配备)和有关工程技术人员,按照国家相关要求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建筑施工类、危化品生产储存类从业人员300人以上应当按照不少于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5%的比例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7人以下的,至少配备1名)。(3)乙方要保障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按照国家相关文件要求提取安全费用并制定使用计划,落实费用投入,为作业人员提供符合规定要求的安全生产条件。(4)乙方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持有有效的资质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持有有效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所有需持证上岗的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的上岗作业。(5)乙方为从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及离岗时的职业健康体检并建立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不得安排存在职业禁忌人员从事相关作业。(6)乙方人员年龄符合国家规定,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特殊情况应报主管部门审批。(7)乙方要为本单位员工缴纳工伤保险。(8)乙方为职工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建立劳保发放记录,并指导进行正确佩戴。应统一工作服、安全帽款式、颜色,工作服和安全帽应有企业明显标识。(9)乙方应组织辨识岗位安全风险,编制岗位风险告知卡,告知岗位作业人员存在的安全风险和控制措施。(10)乙方应制定隐患排查表,按隐患排查计划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及时整改公司各单位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11)乙方应根据岗位作业实际组织编制相关标准作业程序,实行作业标准化管理。2.统一生产调度:(1)乙方要参加甲方厂区和管理部门组织召开的各种安全生产会议和安全生产活动,并执行会议有关决议,每周召开安全生产例会,传达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要求。(2)乙方的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不准调换,其他人员原则上不准随意调换,确需调换的,必须经甲方同意,乙方要向业务主管部门申请办理调换手续,由同等资质人员代替,双方要将调换手续存档备查,并按规定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3)乙方要严格控制员工流动率,杜绝培训进厂后工作很短时间离职,浪费培训资源,增加安全风险。(4)乙方在册作业人员要与实际用工人员一致,人员数量要满足合同要求。(5)乙方应建立值班值守机制,安排管理人员轮流值班,及时处置作业现场异常情况。(6)乙方建立书面应急预案,应急预案中应包括应急处理程序、指定集合区、逃生路线和在事故中清点人数的办法,报甲方备案存档,并按要求开展事故应急预案演练。(7)当乙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应立即向甲方直管中心和主管部门报告,立即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组织应急抢险,保护事故现场,并按照有关规定报告事故。(8)乙方要合理组织作业,严禁人员连班作业、疲劳作业和超强度作业。(9)乙方人员出勤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各直管中心直接管理,执行请假、签到制。(10)乙方项目经理因事离开公司,提前一周提出申请,需经直管中心、主管部门审批。(11)乙方应及时足额发放员工工资,严禁拖欠员工工资。(12)乙方应组织开展班前会,告知当班作业的安全注意事项和要求。(13)乙方应建立值班值守机制,安排管理人员轮流值班,及时处置作业现场异常情况。(14)乙方应参与公司各单位组织的相关应急演练,公司各单位对乙方自行组织的应急演练应给予支持。(15)当乙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应立即向甲方直管中心和主管部门报告,立即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组织应急抢险,保护事故现场,并按照有关规定报告事故。(16)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中心、部门进行事故调查,严格落实事故“四不放过”要求,落实事故整改措施。3.统一安全培训:(1)乙方应无条件接受甲方组织的各类培训并积极参加。(2)乙方要建立全员安全教育档案,做到一人一档,涵盖三级安全教育和日常安全教育资料。(3)乙方要结合自身作业特点制定针对性的培训计划和培训内容,开展自主培训,不断提高自身队伍的安全素质,保存培训教育的过程资料。(4)乙方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参加相应资质培训和复训,并取得安全资格证。4.统一监督检查:(1)乙方应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对甲方检查发现的问题积极落实整改。(2)乙方应每班对作业点进行一次全覆盖检查,每周组织一次综合性隐患排查,检查存在的问题应及时落实整改。(3)甲方制定外委队伍安全管理红线,分别明确外委队伍安全管理红线和外委队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红线,乙方不得触犯。5.统一考核奖惩:(1)甲方统一把乙方纳入公司安全管理奖惩体系,统一安全目标考核、安全管理考核、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隐患排查治理、“三违”处罚、安全红线管理等规定。(2)甲方按照乙方违反甲方管理规定的严重程度将考核类型分为五类:承担违约金、清除出厂(个人)、管理约谈、停工整顿、解除合同。承担违约金:乙方承担违约金标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合同及公司相关管理制度执行。如法律法规、合同及相关制度中同时约定的,按照较高标准的原则执行。清除出厂(个人):乙方员工触碰作业人员安全管理红线(安全禁令),或其他违章行为导致严重影响及后果的,将违章人员清除出厂,并列入甲方人员黑名单。一个季度内触碰外委队伍(承包商)安全管理红线(包括作业人员红线,以下同)2次,将乙方的安全管理人员撤换;一个季度内触碰外委队伍(承包商)安全管理红线3次及以上,将乙方项目负责人撤换。乙方应及时重新任命合格的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管理约谈:乙方出现以下行为之一的,进行管理约谈:违反外委队伍(承包商)安全管理红线。一月内出现3次违章/隐患(黄线)。安全管理存在其他严重问题。违章隐患划分和考核标准、事故事件考核标准按照安全管理协议标准执行。停工整顿:乙方接到停工通知后,应立即停止工作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填写《复工申请单》,通过属地中心、主管部门、安全管理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验收,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复工。乙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予以停工整顿:作业活动存在重大事故隐患、严重管理缺失、安全管理失控等问题,可能造成事故或已经造成事故。未经许可擅自施工或不服从安全管理。擅自安排未经批准认可的分包单位进场施工。对重大事故隐患,乙方未按要求采取有效控制措施进行整改。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中规定的停工整顿的内容。解除合同:乙方一个季度内出现3次停工整顿,或年度累计5次停工整顿,由甲方外委队伍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甲方决策后,行使合同解除权。(3)公司对乙方违反公司管理规定的行为实行记分管理,按照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值大小分别进行处理。乙方和个人积分周期为一个季度,从承担外委项目签订合同期限起始准入之日起计算,期满后记分清零。乙方和个人触碰安全管理红线的记10分/次,触碰安全管理黄线的记5分/次,触碰安全管理蓝线的记2分/次。外委队伍记分:乙方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50分,且无触犯安全管理红线行为,评价为良好。乙方在一个记分周期内,50分<记分≤100分,且触犯安全管理红线行为不超过1次,评价为合格。乙方在一个记分周期内,100分<记分≤200分,或触犯安全管理红线行为达到2次,评价为不合格,对乙方安全管理人员撤换,并由安全管理部组织约谈乙方项目负责人,乙方按照约谈结果进行整改。乙方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200分,或触犯安全管理红线行为达到3次及以上,评价为差,对乙方项目负责人撤换,由厂区总负责人组织约谈乙方法定代表人,乙方按照约谈结果进行整改。同时对记分大于200分的违章行为实行双倍经济考核。外委队伍人员记分:乙方人员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违章计分≥10分,对乙方人员进行清退处理。(4)乙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参照甲方生产安全事故事件管理相关规定和本协议相关考核标准进行考核。(三)绩效评估1.乙方应每季度对其项目安全管理进行内部审核,并应将审核结果提供给主管部门和直管中心。2.甲方主管部门和直管中心定期对乙方进行安全绩效审核,并依据综合考评结果落实对乙方的分类考核。3.乙方应对内部审核和甲方审核提出的问题及时组织整改,采取纠正措施。4.凡利用不正当手段谋取利益、违反廉洁规定并被纪检机关或司法机关查实,且导致甲方人员受到纪律处分、组织处理或构成违法犯罪的,或给甲方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重大经济损失的外委队伍和相关人员,列入黑名单管理。六、违约责任(一)乙方应遵守甲方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履行安全生产责任,随时接受各级政府及甲方实施的监督检查。乙方未遵守甲方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或未履行安全生产责任,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甲方将按照《外委队伍管理规定》《三违管理办法》相等相关制度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包括检查发现的违章和隐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考核:序号考核项目违章隐患级别考核事项考核标准1安全禁令单位红线未按2%配比配备合格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5000元/次2违章指挥、强令他人冒险作业。5000元/次3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或未经复审;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无证上岗作业或证件未按期复审;人员未进过入厂安全培训合格进入生产厂区。5000元/次4擅自关闭、破坏(拆除)直接关系生产安全的设备设施。5000元/次5未经许可进行检维修及特殊作业。5000元/次6未向作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5000元/次7外委单位之间存在交叉作业,未签订安全管理协议的5000元/次8擅自转包、分包外委工作任务5000元/次9对生产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迟报的5000元/次10不服从安全管理,拒绝、阻碍安全检查,对违章或隐患拒不整改的5000元/次11个人红线酒后上岗、携带烟火入厂或在禁烟禁火区域内吸烟。2000元/次12在厂区内无证或酒后驾驶机动车。2000元/次13未经过入厂安全培训或入厂培训不合格擅自进入生产厂区,未经三级安全培训教育合格上岗作业。2000元/次14无个人相关资格证进行特殊工种作业。2000元/次15未办理作业许可票进行检维修及特殊作业。2000元/次16作业期间监护人擅自离岗的2000元/次17进入装置区未佩戴安全帽。2000元/次18高处作业不系挂安全带。2000元/次19擅自关闭、破坏(拆除)直接关系生产安全的设备设施。2000元/次20违章指挥、强令他人违章作业。2000元/次21基础管理黄线外委队伍未办理准入手续、签订安全协议及未进行安全技术交底进厂作业1000元/次22外委队伍未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应急预案、作业方案、安全技术措施,或相关资料未经审批1000元/次23未严格落实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应急预案、作业方案、安全技术措施相关方案要求1000元/次24外委队伍应未制定事故应急预案或应急处置方案并进行审批发布1000元/次25未按照标准规定给从业人员配备劳动防护用品或劳动防护用品穿戴不正确1000元/次26外委队伍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关键岗位人员与承诺的不一致1000元/次27项目负责人、生产安全技术负责人、主要生产技术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调整未经公司主管部门认可1000元/次28在用大型机械设备未经检验并办理准用手续1000元/次29违反公司规定不及时予以纠正,屡错屡犯1000元/次30违反应急和事故管理要求1000元/次31外委队伍未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档案、劳动用工档案1000元/次32未经允许进入非作业区域、未经容许随意操作触碰的现场设备1000元/次33交叉作业无有效隔离和警戒措施1000元/次34蓝线未对承揽作业进行风险分析评价200元/次35未参加公司召开的各类安全会议,未落实会议有关决议,未按要求组织开展周安全例会200元/次36作业现场不符合文明作业要求200元/次37不按期组织检查或检查无记录200元/次38违反公司职业健康管理要求200元/次39未严格执行管理车辆规定200元/次40人员管理黄线外委队伍要未设置相应的生产、安全和技术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有关工程技术人员。1000元/人次41项目负责人、生产安全技术负责人、主要生产技术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调整未经公司主管部门认可。1000元/人次42外委队伍未与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中载明有关保障从业人员劳动安全、防止职业危害的事项。1000元/人次43外委队伍未为本单位员工缴纳工伤保险。1000元/人次44外委队伍安排人员连班作业、疲劳作业和超强度作业。1000元/次45蓝线外委单位项目经理因事离开公司未按要求履行请假手续。200元/次46当班期间脱岗、睡岗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200元/次47其他违反相关人员管理规定的一般违章行为200元/次48培训教育黄线1000元/次49未按要求建立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台账,或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台账做假。1000元/次50未开展安全技术交底或员工不清楚本岗位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应急处置措施。1000元/次51须经培训取得相关资质的岗位未按要求开展相关培训上岗作业,如监护人、机具操作人员(电动葫芦、吊篮)等1000元/次52违反安全培训相关管理规定,态度恶劣拒不整改1000元/次53蓝线外委队伍人员安全培训不符合统一安全培训要求。200元/次54未按要求组织相关文件学习、宣贯、传达、落实文件精神200元/次55未按要求组组织开展安全分享、事故案例学习等活动200元/次56在培训中睡觉、抄袭、作弊、替考,或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200元/次57职业健康黄线外委队伍(承包商)人员未按时进行职业健康体检1000元/次58隐瞒健康状况或伪造人员职业健康体检报告,虚假申报1000元/次59从事尘毒、噪声、射线、30m以上高悬空、高温作业的人员没有定期进行体检。1000元/次60劳动保护黄线未按照标准规定给从业人员配备劳动防护用品或劳动防护用品穿戴不正确1000元/次61电工作业时不穿绝缘鞋、不戴绝缘手套1000元/次62电焊工不穿阻燃和防辐射工作服,未戴电焊面罩1000元/次63射线检测未穿铅防护服,不用铅防护板1000元/次64用砂轮机切(磨)金属时未带护目镜1000元/次65蓝线安全帽佩戴不规范的200元/次66从事粉尘作业时不戴防尘口罩、护目镜和披肩的防尘帽的200元/次67有毒有害作业时未戴护目镜、防毒口罩或防毒面具200元/次68在噪声环境中作业不戴耳塞200元/次69金属切削机床操作不戴护目镜、工作帽,戴手套200元/次70使用不合格、损坏或带有风险隐患的劳动保护用品200元/次71工器具管理黄线外委单位未按合同约定配置施工设备、施工机械1000元/次72用电设备未采取接地和漏电保护措施1000元/次73转动部位未采取防护措施1000元/次74擅自拆除安全防护设施1000元/次75防爆区未使用防爆工器具作业1000元/次76蓝线工具未由专业人员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200元/次77工具、器具性能不良,不能满足作业需要200元/次78使用已损坏的工具、器具200元/次79气瓶存储、使用不符合规范要求200元/次80外壳损坏、工具性能不良,连接线、插头、插座未与工具相匹配,且有破损200元/次81工具不使用时,没有切断电源200元/次82使用的设备未贴有设备、机具检验合格标签200元/次83提升装置钢丝绳断丝、变形200元/次84未使用开关箱或工业插头/插座200元/次85车辆管理黄线外委队伍单位车辆无入厂证、无车辆进入生产装置(罐区)许可证、进装置无阻火器.1000元/次86厂内司机违章驾驶、超速行驶。1000元/次87厂内司机驾驶不系安全带。1000元/次88厂内司机无证驾驶。1000元/次89蓝线货运车辆车箱内载人。200元/次90车辆超载运输。200元/次91货物未绑牢。200元/次92铲车铲头站人、铲车坐人超员的。200元/次93倒运危险品超量、超高的。200元/次94叉车在叉运时单叉作业的。200元/次95外委队伍进入厂区未严格执行其它车辆规定的。200元/次96安全警示标志黄线未按要求在重要部位未设置警示标识1000元/次97安全警示标志内容与实际场所风险不一致,设置错误1000元/次98蓝线安全警示标志褪色、损坏或排列顺序不符合规范要求200元/次99未定期对安全警示标志进行维护、保养200元/次100应急管理黄线未规范要求落实高危作业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或应急处置方案1000元/次101未按批准的预案或方案落实应急保障措施1000元/次102未按要配置完好的应急救援器材.1000元/次103蓝线配置的灭火器超压/失压、损坏或其他影响正常使用的问题200元/次104作业人员未接受相关应急预案的交底200元/次105作业人员不知道相关的应急报警电话200元/次106未定期对应急救援器材进行检查、维护、保养。200元/次107作业管理黄线站在废弃油桶或其它可燃物料桶上动火作业1000元/次108作业前未对作业相关人员进行安全交底。1000元/次109上级部门责令停工未经允许擅自组织开工的。1000元/次110在易然易爆区域用汽油等易挥发溶剂擦洗设备、衣物、工具及地面等。1000元/次111设备运转时指挥擦拭、加油、清理设备积尘、积粉的。1000元/次112带压拆解换热器、管道设备以及附件的。1000元/次113不佩戴专用防护用品(具)从事有毒、有害、腐蚀和可能窒息的危险作业。1000元/次114其它违反规程、行业标准、措施、有关规定可引发人身事故和生产事故的严重违章行为。1000元/次115动火作业未进行分析检验合格从事作业的。1000元/次116动火作业周边有易燃易爆物品并未采取有效隔离防护措施。1000元/次117受限空间作业未进行分析检验合格从事作业的。1000元/次118受限空间作业未佩戴合格的四合一。1000元/次119受限空间作业可能发生中毒、爆炸等未进行有效能量隔离的。1000元/次120未安装漏电保护器或漏电保护器不动作的进行临时用电作业。1000元/次121未执行“一机一闸一保护”。1000元/次122临时用电作业未正确安装接地设施。1000元/次123未采取防坠落措施进行高处作业。1000元/次124脚手架未验收便进行高处作业;使用未经验收合格的脚手架;使用移动脚手架层数超过2层未采取防倾倒保护措施1000元/次125高空双层及以上交叉作业无安全防护措施、未设置有效隔离措施的。1000元/次126使用升降平台、曲臂作业车额定人数超载,作业车未在坚固水平地面,支腿离地。1000元/次127载荷不清或超载荷进行吊装作业。1000元/次128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或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其所禁忌作业。1000元/次129作业票证涂抹、乱改的或作业票证填写错误的。1000元/次130大项目检修作业无施工方案进行作业。1000元/次131低浓度有毒、易燃气(液)体等,随意就地排放。1000元/次132用皮带或电动葫芦等吊装工具搬运氧气、乙炔气瓶的。1000元/次133氧气、乙炔气混装运输的。1000元/次134野蛮装卸氧气、乙炔气瓶的。1000元/次135无证驾驶操作各种机动车辆或起吊器具的。1000元/次136动火地点不配备消防器材的。1000元/次137距动火点15米内所有的地沟、窨井、排放口、排气管等未封严盖实。1000元/次138距动火点30米内不准有液态烃或低闪点油品泄漏。1000元/次139进入密封容器内检修不使用安全电压的。1000元/次140受限空间作业未进行适当的通风措施。1000元/次141受限空间作业未进行有效分析检验。1000元/次142高处作业抛掷材料、工具及其他杂物的。1000元/次143使用不合格的安全带。1000元/次144悬空或无平台高处作业未设置生命线。1000元/次145脚手架无上下安全通道。1000元/次146未按高处作业坠落半径设置警戒线。1000元/次147擅自拆改脚手架进行作业的。1000元/次148擅自使用不合格爬梯作为登高设施。1000元/次149未全面执行脚手架挂牌制度和30天停用检查制度。1000元/次150脚手架扣件未按规范要求扭矩紧固。1000元/次151施工机具、用电设备无接地和漏电保护。1000元/次152用电设备转动部位无保护罩。1000元/次153电源线老化破损。1000元/次154金属容器或潮湿的受限空间内焊机、电箱等未放置在受限外;未使用隔离变压器及漏电开关(规格为15mA、0.1秒);照明为12V。1000元/次155操作高压电气设备不使用绝缘工具的。1000元/次156机电设备停电检修时,未挂“警示牌”或未设专人看管的。1000元/次157吊车安全报警装置失灵。1000元/次158吊车没有限位器或限位器失灵进行吊装作业。1000元/次159违反吊装原则,强行作业的。被吊物重量超过允许范围不吊;信号不明不吊;吊物下方有人不吊;吊物上站人不吊;埋在地下物不吊;斜拉、斜牵、斜吊不吊;散物捆扎不牢不吊;零、散、小物件无容器不吊;吊物重量不明,吊索具不符合规定不吊;六级以上大风不吊;光线不足进行吊装;吊装棱刃物体不加垫衬;未设置警戒区;未使用溜绳;起重作业无指挥。1000元/次160打磨、切割作业未佩戴防护面罩(面具)。1000元/次161蓝线使用的气瓶减压器破损或压力表损坏的。200元/次162电气作业使用不合格工具或工具超出检验期的。200元/次163电气倒闸操作不按规定悬挂警示牌或设置警戒区的。200元/次164使用无安全保护装置的移动或固定电动工具的。200元/次165不停机、停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200元/次166存放有毒品的容器未经消毒清洗乱放乱扔的。200元/次167未正确佩戴安全帽或者安全帽不符合要求的。200元/次168未穿戴工作服、安全鞋进入生产、检修现场。200元/次169使用的设备未贴有设备、机具检验合格标签。200元/次170未落实专人负责盲板管理,未建立盲板位置图,未统一编号,未作好记录。200元/次171在同一管道上同时进行两处及两处以上抽堵盲板作业。200元/次172盲板材质规格不符合要求(如使用铁皮等)。200元/次173电气开关、蓄能等装置未锁定在关闭位置,特殊的锁定装置达不到使设备不能运转或能量不能释放;未上牌挂锁且管理达不到要求。200元/次174外来车辆随意进出装置区。200元/次175未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200元/次176电焊作业不按规定搭接二次把线的。200元/次177使用无减震胶圈氧气、乙炔气瓶的。200元/次178动火作业与涂装作业交叉作业。200元/次179乙炔气瓶卧放(非直立)使用的。200元/次180未经批准,使用电炉、电暖器及火炉的。200元/次181电焊机二次线接线端子破损。200元/次182电焊机二次线接线端子无保护罩。200元/次183电焊机无二次断电保护装置。200元/次184电焊机接线未使用线鼻。200元/次185氧气、乙炔瓶离动火点没有达到10以上、二瓶之间没有达到5米以上,使用现场存放各瓶数超过5瓶。200元/次186乙炔瓶无阻火器、未使用胶管红色;氧气瓶未使用胶管蓝色。200元/次187动火作业无防火星飞溅措施。200元/次188在湿地或钢板平台焊机没有垫绝缘板或木板。200元/次189监护人员未经核准随便换人。200元/次190照明条件未满足作业需要。200元/次191受限空间未登记进出入人员/保留现场有效证件。200元/次192未登记进出受限空间的工具、设备。200元/次193受限空间作业未设置警示标志。200元/次194高空作业未用吊绳传递物件及抛掷物件的。200元/次195工作平台没有满铺跳板。200元/次196工作平台无护栏且栏高不符合规范要求。200元/次197没有有效遮盖所有孔洞或没有设置防护栏。200元/次198材料未采取防坠落措施。200元/次199特殊环境高处作业未设置防坠器。200元/次200使用不合格的防坠落设施。200元/次201使用移动脚手架四面未加支撑。200元/次202使用升降平台、曲臂作业车额定人数超载,作业车未在坚固水平地面,支退离地。200元/次203使用断股、断丝超标的钢丝绳起吊物件的。200元/次204检修、施工、吊装区域未设警戒区域和安全标志的。200元/次205提升装置钢丝绳断丝、变形。200元/次206吊钩防脱器缺损、不合格。200元/次207吊装作业区域未设置隔离防护。200元/次208钢丝绳多油、锈蚀、断丝超标。200元/次209吊车液压系统漏油。200元/次210卷筒上的钢丝绳排列不整齐。200元/次211吊车支腿垫木不合格。200元/次212吊车支腿未全伸出。200元/次213吊篮使用前没有进行负荷试验。200元/次214吊篮作业安全带未单独系挂在吊钩上。200元/次215手持式电气设备不使用隔离变压器的。200元/次216未使用开关箱及工业插头/插座。200元/次217现场开关箱内配置不合格及箱门上未设置“触电”等警示标识及电工联系电话等。200元/次218配电箱未上锁。200元/次219未执行每日检查制度并做记录。200元/次220漏电保护器不匹配。200元/次221电器元件破损。200元/次222电缆接头不合格。200元/次223现场铺设凌乱及未做绝缘保护。200元/次224PE线未使用绿/黄双色。200元/次225机械挖掘与周边作业交叉无专人指挥。200元/次226机械设备作业半径内有人。200元/次227规范要求的无安全上下通道。200元/次228基坑周边无护栏。200元/次229挖掘作业无警告标志。200元/次230基坑放坡不足。200元/次231基坑无支护措施。200元/次232堆土距离基坑不足1米。200元/次233堆土高度超过1.5米。200元/次234断路作业结束后,未及时恢复交通。200元/次235货运车辆车箱内载人。200元/次236车辆载荷超重。200元/次237货物未绑牢。200元/次238铲车铲头站人、铲车坐人超员的。200元/次239厂内机动车辆遇障碍物或转弯不鸣笛、不减速的。200元/次240倒运危险品超量、超高的。200元/次241叉车在叉运时单叉作业的。200元/次242生产装置现场的扣件、钢管、跳板有裂缝、孔洞。200元/次243脚手架连墙件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200元/次244脚手架斜撑、剪刀撑不合格。200元/次245脚手架立杆、横杆间距过大。200元/次246小横杆设置不合理。200元/次247跳板没有固定。200元/次248护栏高度不够。200元/次249通道、平台未设置双护栏。200元/次250格栅板平台或松软地面上脚手架立杆无垫板。200元/次251接触毒物和腐蚀性介质作业不佩戴安全防护用具的。200元/次252在已确认的有毒有害场所作业,不按规定佩戴个体防护用品。200元/次253探伤作业前未告知相关单位、部门。200元/次254探伤作业影响区域未设警示带、警示灯、警示标志。200元/次255其它违章考核外委队伍违反公司危险化学品管理规定具体要求1000元/次256外委队伍违反公司消防、防火防爆等管理规定具体要求1000元/次257其它未涉及项,视情节严重程度考核。500-5000元/次258事故事件考核因外委队伍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或违反劳动纪律造成未遂事故(事件),按风险等级大小考核。2000~5000元/起259发生轻微人身伤害事故(医疗事件),无需申报工伤,由外委队伍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处理结果报公司安全部备案,并进行处罚。2000~5000元/起260因外委队伍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或违反劳动纪律、不按规定穿戴劳保护品护具及个人原因造成人身伤害事故,构成轻伤事故(伤残等级七至十级)。3万~5万元/起261因外委队伍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或违反劳动纪律、不按规定穿戴劳保护品护具及个人原因造成人身伤害事故,构成重伤事故(伤残等级一至六级)。6万~10万元/起262因外委队伍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或违反劳动纪律,造成死亡事故。10万~20万元/起263因乙方主要责任造成直接损失10万元以下的生产事故、火灾爆炸事故、设备事故。2万~5万元/起264因乙方主要责任造成直接损失10万元以上的生产事故、火灾爆炸事故、设备事故,由公司组织事故调查和责任确认,乙方参加事故调查和责任确认。处罚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的20~50%,最高不超过100万元。(二)因乙方管理混乱、违章施工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以及项目结束后因乙方作业质量缺陷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公甲方有权按照国家、甲方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进行调查处理,追究有关乙方和相关责任人责任。(三)乙方有责任维护甲方声誉不受伤害和财产不受损失,有义务保护所有进入生产现场人员的生命和健康不受伤害。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或第三方造成损失的或者受到侵害的,由乙方负责赔偿,赔偿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延迟交付的违约金、合同解除的损失、预期收益、引发纠纷支出的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等费用。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涉诉甚至对外赔偿的,甲方有权向乙方全额追偿。(四)乙方应向从业人员或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而拒绝赔偿的,甲方可以在应付乙方款项内垫付。(五)甲方建立对外包业务单位考核退出机制,乙方如触发甲方任一外委队伍考核退出条款的,乙方必须无条件终止合同,所有人员和设备必须无条件在甲方要求时间内退出:1.提供虚假安全资质材料和信息,骗取准入资格的。2.现场管理混乱,隐患不及时治理,不能保证生产安全的。3.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公司有关规定,拒不服从管理的。4.年度绩效评估结果为不合格的。5.发生一般及以上事故的(“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标准执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第三条的规定要求)。七、其它(一)本协议期限为主合同期限,包括履行合同的前期准备时间和完工后全员撤离项目驻地前的时间。(二)本协议内容与主合同或已签订有关安全的协议约定不一致时,以本协议为准。(三)本协议一式五份,甲方执四份,乙方执一份。甲方(盖章):中煤鄂尔多斯能源化工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协议签订日期:年月日附件2供需双方廉洁互保协议买方:(以下简称甲方)中煤鄂尔多斯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卖方:(以下简称乙方)为规范双方业务往来活动,建立诚实守信的商务合作关系,共同维护双方合法权益,防止违法违纪现象发生,经友好协商,双方就业务往来中的廉洁事宜达成此互保协议。第一条甲乙双方共同的权利和义务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坚持诚实守信原则,恪守商业道德,规范商务人员廉洁从业行为。2.双方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不得损害国家和对方利益。3.发现对方工作人员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洁规定的行为,有及时要求对方纠正并向对方举报的权利和义务;涉嫌违法的,可以依法向有关部门举报。4.对涉嫌不廉洁的商业行为进行调查时,双方有相互配合、提供证据、作证的义务。5.未经对方同意,不向任何新闻媒体、第三人述及有关对方工作人员恪守商业道德方面的评价、信息。6.双方应依法保护举报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对举报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第二条甲方的廉洁责任1.甲方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索要或接受乙方的礼金、礼品和有价证券,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2.甲方工作人员不得私自参加乙方安排的宴请,不得私自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交通工具和办公用品,不得向乙方泄露谈判中的商业秘密。3.甲方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以住房装修、婚丧嫁娶、家属及其他亲属的工作安排、出国出境、旅游等为理由所提供的方便。4.甲方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推荐物资供应单位、工程承包或劳务分包单位,合同另有约定除外。第三条乙方的廉洁责任1.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为甲方工作人员提供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报销个人费用。2.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为甲方工作人员安排有可能影响公平、公正交易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3.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为甲方工作人员投资入股、个人借款或买卖股票、债券等提供方便。4.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为甲方工作人员购买或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上学或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5.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为甲方工作人员在其相关企业挂名兼职、合伙经营、介绍承揽业务等提供方便。6.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利用非法手段向甲方工作人员打探有关涉及甲方的商业秘密、业务渠道等。7.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与甲方发生业务往来过程中,不得有弄虚作假、以次充好、虚结虚算等违反诚信原则的行为。8.其它违反廉洁规定的行为。第四条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协议行为的,甲方应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组织处理或经济处罚;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第五条乙方及其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协议行为的,甲方有权根据情节和所造成的影响采取以下相应措施:1.情节轻微的,要求乙方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处分处理,并限期整改。2.导致甲方工作人员受到纪律处分、组织处理或构成违法犯罪的,扣罚乙方合同金额50%的违约金,列入永久禁入中煤市场黑名单。3.给甲方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重大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解除、终止双方尚未履行完毕的业务合同,暂停支付合同未结算款项,甲方遭受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乙方因甲方解除合同产生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列入永久禁入中煤市场黑名单。第六条本协议作为双方签订的所有业务合同的组成部分,与业务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七条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与合同履约期一致。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订时间:年月日第四章技术要求1、进入甲方渣场的车辆必须按照甲方管理要求办理承包商车辆准入证,并严格执行厂内驾驶要求,按照固定路线行驶,固废运输车辆需配有GPS定位系统,甲方将不定期抽查固废运输车辆的运输轨迹。2、现场装车过程中,渣堆坡度不得超过45°,高度不得高于2米,按照分区分层进行,不得破坏堆体结构及防渗防溢流设施,渣场灰渣外运过程中全程覆盖防尘网,若乙方在运输过程中未执行甲方的相关要求造成环保问题,由乙方自行承担。3、报价人必须具有符合环保要求的车辆及相关机械,在装卸、运输及综合利用过程中,报价人必须做好车辆苫盖及防撒漏工作,不得出现沿路遗撒现象,并由报价人负责其在采购人厂及出厂后的固废运输及综合利用过程中环保、交通运输及安全等全部责任。如发现报价人将采购人固废非法利用或采用除综合利用以外其它形式进行处置,采购人将不予结算合同费用,并与报价人解除合同,同时将报价人行为如实反映至地方环保执法部门。4、如填埋处置,报价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灰渣存储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文件、排污许可证(行业类别为固体废物治理)。《报告书》的批复范围须包含本次采购范本内的所有一般固废类别。5、如综合利用,须具有并提供固废综合利用项目当地政府的环评批复文件渣场、排污许可证、具有《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报告》,或取得工业固体废物流向及综合利用产品符合相关目录技术要求等证明文件。如需跨省转移进行综合利用,必须有跨省转移处置审批手续。6、乙方完成合同约定固废处置工作后,需保证A、B渣场堆高基本相近(高差不超1米),渣堆顶部平整。第五章供应商廉洁承诺书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我方自愿在参与贵方组织的商业往来活动中,加强有关人员廉洁从业管理,恪守商业道德,从源头预防和遏制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发生,特作以下承诺:一、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坚持诚实守信原则,恪守商业道德,规范商务人员廉洁从业行为。二、不伙同他人串标、围标或非法排挤竞争对手,不在商业活动中提供虚假资料,损害贵方合法权益。三、不为贵方工作人员提供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报销个人费用。四、不为贵方工作人员安排有可能影响公平、公正交易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五、不为贵方工作人员投资入股、个人借款或买卖股票、债券等提供方便。六、不为贵方工作人员购买或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上学或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七、不违反规定为贵方工作人员在我方相关企业挂名兼职、合伙经营、介绍承揽业务等提供方便。八、不利用非法手段向贵方工作人员打探有关涉及贵方的商业秘密、业务渠道等。九、贵方对涉嫌不廉洁的商业行为进行调查时,我方有配合提供证据、作证的义务。十、未经贵方同意,我方不向任何新闻媒体、第三人述及有关贵方工作人员恪守商业道德方面的评价、信息。我方自愿接受社会及贵方监督,如有违反约定,承诺及时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处分处理,并限期整改;如导致贵方工作人员受到纪律处分、组织处理或构成违法犯罪的,愿意按照双方约定赔付违约金,并列入永久禁入中煤市场黑名单;给贵方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重大经济损失的,同意解除、终止双方尚未履行完毕的业务合同,暂停结算合同未支付款项,赔偿贵方遭受的经济损失,并列入永久禁入中煤市场黑名单。承诺方:(盖章)授权代表:(签字)地址:电话:年月日第六章采购活动异议受理渠道一、异议受理人不接受采购活动的业务咨询(包含报名审核、采购询价、技术答疑、商务谈判、采购结果等事项),业务咨询必须联系业务人员,业务人员联系方式详见采购公告。二、对采购活动有异议的,必须在报价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并联系异议受理人,提交书面材料。书面材料应包括下列内容:1.异议提出人的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2.异议受理人、被投诉人的名称和有效联系方式。3.提出异议的基本事实。4.有关恳求及主张。5.有效线索和有关证明材料。提出异议的书面材料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署名并盖章,并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授权代表同时需提供法人授权书。三、异议提出人不得以提出异议为名排斥竞争对手,不得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阻挡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对违背上述商业道德等失信行为的供应商按照中煤集团供应商管理办法进行失信处理。异议受理联系人:杨东岩联系电话:0477-3132172邮箱:yangdongyan@chinacoal.com地址: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乌审旗图克工业园区鄂能化公司第七章供应商失信行为告知书为规范中煤鄂尔多斯能源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鄂能化公司)供应商管理工作,对存在严重违反法律法规、违反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及鄂能化公司管理规定、违反相关承诺、违背商业道德等失信行为的供应商进行失信管理,视情节严重程度予以相应的处置,失信供应商所列入的名单称为供应商“黑名单”,特将相关规定告知如下:1、在评标/评审时供应商涉嫌失信行为的,应当要求供应商进行解释。2、失信供应商处置:(1)母公司被列入供应商“黑名单”的,二级企业或开发公司在提交时应当将其分公司一并列入供应商“黑名单”;(2)供应商被列入供应商“黑名单”时,其法定代表人及其作为实际控制人或控股股东的其他关联供应商同时列为失信供应商;(3)自然人被列入供应商“黑名单”时,其作为实际控制人或控股股东的其他关联供应商同时列为失信供应商。3、对以下失信供应商在全集团范围内实行限期停用,列入供应商“黑名单”:(1)对以下失信供应商停用1年:1.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2.采购寻源过程中弄虚作假未取得中标(成交)资格(未成为中标(成交)候选人);3.采购过程中串通投标行为中止(指已递交投标(报价)文件且存在串通投标行为,但未完成开标(报价)揭示流程);4.采购项目开标(报价)揭示后,在评标(评审)工作开始前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报价);5.集团公司认定的其他情形。(2)对以下失信供应商停用2年:1.破坏或扰乱采购秩序;2.评标(评审)工作开始后,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报价)、放弃中标(成交)候选人资格、放弃中标(成交);3.拒签或拒绝履行合同;4.恶意投诉、举报采购人或竞争对手;5.对采购人恶意诉讼或仲裁;6.集团公司认定的其他情形。(3)对以下失信供应商停用3年:1.采购过程中串通投标(已完成开标(报价揭示)流程且存在串通投标行为);2.采购寻源过程中弄虚作假取得中标(成交)资格(指成为中标(成交)候选人,或取得中标(成交)通知书),或未取得中标(成交)资格但多次弄虚作假;3.违反投标(报价)承诺或者合同约定提高价格、降低质量;4.履约过程中提供假冒伪劣产品,伪造施工、货物和服务检验、试验合格证明、报告、文件资料,虚假结算套取资金;5.集团公司认定的其他情形。(4)对以下失信供应商停用5年:1.严重违法违规受到重大刑事处罚、行政处罚;2.引发严重质量事故或生产安全事故;3.引发突发环境事件、生态损害赔偿等环保事件;4.恶意进行诬告陷害、转包或违法分包、违法挂靠、侵害集团公司专利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利用商业贿赂及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利益等严重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和社会正常秩序;5.对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较大经济损失的相关情形;6.集团公司认定的其他情形。4、在采购活动过程中发现(通过天眼查等第三方信息平台查询)供应商存在“借壳”行为的,按照被“借壳”失信供应商相同停用措施进行处理。5、串通投标认定规则:串通投标(包括非招标报价中的串通行为)是指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采用不正当手段,对采购事项进行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其他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以下情形按照串通投标处理:(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第(一)项“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1.不同投标人(报价人)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XML电子文档记录的计价软件加密锁序列号信息有一条及以上相同的;2.不同投标人(报价人)电子投标(报价)文件中投标报价用同一序列号的编辑计价软制作的;3.不同投标人(报价人)的电子投标(报价)文件编制时计算机硬件信息中,存在计算机网卡MAC地址和硬盘序列号同时相同的;4.法律法规规定及集团公司认定、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第(二)项“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1.不同投标人(报价人)在投标(报价)阶段(不含注册信息)所留信息中存在联系人相同(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均相同)或联系方式(电话或邮箱)相同,且无法证明其合理性的;2.不同投标人(报价人)上传投标(报价)文件时IP地址相同,且无法证明其合理性的;3.缴纳投标(报价)保证金账户名称和本标段其他投标人(报价人)名称一致,且无法证明其合理性的;4.法律法规规定及集团公司认定、招标(询价)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六、供应商有违反廉洁合规规定行为的,采取包括但不限于限期整改、经济处罚、解除合同、限制准入、追究法律责任等措施。中煤鄂尔多斯能源化工有限公司供销管理中心第八章响应文件格式XXX项目响应文件询价书编码:供应商:(盖章)日期:年月日目录一、授权委托书二、报价部分三、采购文件要求的资格材料四、偏离表五、供应商廉洁承诺书一、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采购项目报价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注:本授权委托书需由供应商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供应商:(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年月日注:如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采购行为,只需附其身份证复印件。二、报价部分1.报价说明1.1本说明应与供应商须知、合同条款等文件一起参照阅读。1.2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报价应包括供应商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工作所承担的全部费用,包括成本、税金、利润等,并考虑了应由供应商承担的义务、责任和风险所发生的费用。1.3报价人的税率出现不一致时,以不含税价进行评审。1.4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按以下原则对报价进行修正(小数点或单位等明显错误的可以直接修正),并要求报价人书面澄清确认,报价人拒不澄清确认的,评审小组应当否决其报价:(1)响应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3)分项报价表处的合计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合计报价与各分项报价的合计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报价的合计为准,修正合计报价;(4)大写金额、小写金额、分项报价、合计报价等多处出现不一致,以有利于采购人的报价为准;(5)报价人需提供含税报价、不含税报价、增值税率等,当采购文件、中煤供应链平台等对税率描述不一致时,按照不含税报价进行评审。2.报价表2.1报价汇总表(格式)报价表单位:人民币元序号项 目预估处置总量(吨)含税单价(元/吨)总价备 注1无机污泥处置服务2000002灰渣处置服务供应商名称:(盖章)年月日2.2分项报价表根据采购需求自行编制,格式自拟。3、采购文件要求的资格材料3.1营业执照3.2环境影响报告书3.3环评批复3.4业绩3.5缴纳报价保证金并提供缴纳凭证的扫描件四、偏离表序号采购文件(条目及简要内容)报价文件(条目及简要内容)备注1如无偏差填写“无”;如有偏差,须如实填写。23...商务主要条款、技术要求、合同等应实质性响应,否则否决其投标,报价人报价时未提供偏离内容,表示全部响应采购文件要求;如有响应偏离,报价人应在报价时上传偏离表。五、供应商廉洁承诺书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我方自愿在参与贵方组织的商业往来活动中,加强有关人员廉洁从业管理,恪守商业道德,从源头预防和遏制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发生,特作以下承诺:一、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坚持诚实守信原则,恪守商业道德,规范商务人员廉洁从业行为。二、不伙同他人串标、围标或非法排挤竞争对手,不在商业活动中提供虚假资料,损害贵方合法权益。三、不为贵方工作人员提供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报销个人费用。四、不为贵方工作人员安排有可能影响公平、公正交易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五、不为贵方工作人员投资入股、个人借款或买卖股票、债券等提供方便。六、不为贵方工作人员购买或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上学或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七、不违反规定为贵方工作人员在我方相关企业挂名兼职、合伙经营、介绍承揽业务等提供方便。八、不利用非法手段向贵方工作人员打探有关涉及贵方的商业秘密、业务渠道等。九、贵方对涉嫌不廉洁的商业行为进行调查时,我方有配合提供证据、作证的义务。十、未经贵方同意,我方不向任何新闻媒体、第三人述及有关贵方工作人员恪守商业道德方面的评价、信息。我方自愿接受社会及贵方监督,如有违反约定,承诺及时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处分处理,并限期整改;如导致贵方工作人员受到纪律处分、组织处理或构成违法犯罪的,愿意按照双方约定赔付违约金,并列入永久禁入中煤市场黑名单;给贵方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重大经济损失的,同意解除、终止双方尚未履行完毕的业务合同,暂停结算合同未支付款项,赔偿贵方遭受的经济损失,并列入永久禁入中煤市场黑名单。承诺方:(盖章)授权代表:(签字)地址:电话: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一般工业固废委托处置服务 无机污泥 灰渣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