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市政、环卫、绿化维护服务招标公告(重庆市永川区松溉镇人民政府2026)



松溉场镇市政、环卫、园林绿化维护服务(YCQ26C00085)竞争性磋商公告

采购人:重庆市永川区松溉镇人民政府

松溉场镇市政、环卫、园林绿化维护服务(YCQ26C00085)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 2026年4月7日

本项目保证金支持电子投标保函形式,如需申请保函请点击右上角“申请投标保函”

项目概况:
“松溉场镇市政、环卫、园林绿化维护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网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6年4月24日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号:YCQ26C00085
项目名称:松溉场镇市政、环卫、园林绿化维护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898,422.00元
最高限价:1,898,422.00元
采购需求:

包号:1

包内容
最高限价
数量
单位
服务要求

松溉场镇2026年市政、环卫、绿化维护服务采购
1,898,422.00元
1


最高限价总计:1,898,422.00元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服务期为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最终服务期限以合同签订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地点、方式、期限及售价

获取文件期限:2026年4月7日 至 2026年4月14日。
每天上午00:00:00至13:00:00,下午13:00:00至23: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文件购买费:0.00元/包
获取文件地点:网上获取
方式或事项:

(一)投标人应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注册成为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
(二)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到“重庆市政府采购网” → “个人中心” → “在线开评标” → “电子标书在线获取”处在线下载或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本次招标不提供纸质版招标文件),无论投标人下载或获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三)招标公告所附招标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登陆“重庆政府采购网”完成网上报名申请且报名审核通过后才被视为合法获取了招标文件,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注意事项:首次参与电子招投标的投标人须办理CA数字证书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系统。
1、CA数字证书的办理:首次参加重庆政府采购网电子招投标项目的供应商应办理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请进入”在线开评标” → “电子招投标中心”相关下载中,下载CA办理手册。)
2、投标文件制作:首次参加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电子招投标项目的供应商应当登录重庆政府采购网。进入”在线开评标”→“电子招投标中心”相关下载中下载投标文件制作系统。

四、磋商响应文件递交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26年4月8日 00:00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6年4月24日 09:30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本项目采用网上递交方式,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平台提供的客户端投标工具编制投标文件,然后登录“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进入“在线开评标”栏目,在“我的投标项目”→“在线投标”板块提交。

五、评审信息

磋商开始时间: 2026年4月24日 09:30
磋商地点: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方式,投标人可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个人中心”→“在线开评标”→“开评标大厅”远程参与开标(开标必备设备:CA证书和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必须带有摄像头、麦克风和声卡等功能)、无线网卡等),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或参与开标的,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如未在规定时间内(系统默认30分钟,可根据现场响应情况进行延长/变更)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情形约定:

(1)因政府采购全程电子化系统客观原因影响解密时间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延长解密时间。投标人在仍不能解密的情况下,投标人可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申请,启用上传不加密的电子备份文件的方法作为补救措施;在规定的时间内,投标人既不解密,也未提供不加密的电子备份文件作为补救措施的,视为投标人主动放弃对该项目的投标资格。

(2)因投标人主观原因未完成解密工作的,且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有效不加密的备份文件的,都视为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撤销投标文件,响应无效且投标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如果项目提供了保证金的,保证金扣除不予退还。

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各投标人需熟悉了解整个政府采购电子化开评标全过程。具体电子化采购规则以及操作指南请下载项目公告附件《重庆市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项目投标人办理正式CA签章流程手册》和《政府采购全程电子化采购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CA证书签章版)》、《【供应商必看】政府采购(CA版)供应商投标前软件安装手册》,并按其要求操作。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重庆市永川区松溉镇人民政府
采购经办人:裴敬军
采购人电话:15923044899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永川区松溉镇菜园路191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中渝名威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经办人:钟光铃
代理机构电话:02381397155
代理机构地址:重庆市渝中区大坪石油路万科中心1栋20层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钟光铃
项目联系人电话:02381397155

九、附件

免责声明:

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采购公告附件(投标人必看手册)24-8版.zip
松溉场镇市政、环卫、园林绿化维护服务磋商电子文件.doc

采购需求:

包号:1

包内容:松溉场镇2026年市政、环卫、绿化维护服务采购

最高限价:1898422.00

数量:1

单位:项

服务要求:

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文件编号:YCQ26C00085采购计划编号:50011826210200005774采购项目名称:松溉场镇市政、环卫、园林绿化维护服务采购人:重庆市永川区松溉镇人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中渝名威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二〇二六年四月目录第一篇竞争性磋商邀请书-4-一、竞争性磋商内容-4-二、资金来源-4-三、磋商供应商资格条件-4-四、磋商有关说明-4-五、磋商保证金-7-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9-七、其它有关规定-9-八、联系方式-10-第二篇项目技术需求-11-一、项目基本概况介绍-11-二、招标项目技术要求-11-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15-一、服务期、地点及验收方式-15-二、报价要求-15-三、履约保证金及付款方式-15-四、知识产权-16-五、其他商务要求-16-第四篇磋商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17-一、磋商程序及方法-17-二、评审标准-20-三、无效响应-23-四、采购终止-24-第五篇供应商须知-25-一、磋商费用-25-二、竞争性磋商文件-25-三、磋商要求-25-四、成交供应商的确认和变更-27-五、成交通知-27-六、关于质疑和投诉-27-七、签订合同-28-八、项目验收-29-九、交易服务费-29-十、代理服务费-29-十一、政府采购信用融资-30-第六篇合同草案条款和格式合同(样本)-31-一、合同草案条款-31-二、政府采购合同(格式)-32-第七篇电子响应文件编制要求-33-一、经济部分-34-二、技术部分-36-三、商务部分-40-四、资格条件42五、其他应提供的资料48第一篇竞争性磋商邀请书中渝名威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按照重庆市永川区财政局下达的采购计划并受重庆市永川区松溉镇人民政府(采购人名称)的委托,对松溉场镇市政、环卫、园林绿化维护服务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一、竞争性磋商内容序号项目名称最高限价(元)磋商保证金(元)成交人数量(名)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1松溉场镇市政、环卫、园林绿化维护服务1898422.0037900.001物业管理二、资金来源财政预算资金,采购预算1898422.00元。三、磋商供应商资格条件(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四、磋商有关说明(一)供应商应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二)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在规定的采购文件提供期限内登陆“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进入“个人中心”→“在线开评标”→“电子标书在线获取”处→搜索该项目,并在项目信息右侧点击“在线获取”按钮。完成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磋商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本次磋商不提供纸质版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和下载,无论供应商下载或获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磋商实质性要求内容。注:登陆“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获取电子标书无须CA证书,CA证书仅用于制作电子响应文件、开标解密。(三)竞争性磋商公告所附竞争性磋商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在规定的采购文件提供期限内登陆“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进入“个人中心”→“在线开评标”→“电子标书在线获取”处→搜索该项目,并在项目信息右侧“在线获取”按钮,完成网上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才被视为合法获取了采购文件,否则其电子响应文件递交将被拒绝。即:若供应商未通过以上获取采购文件流程完成采购文件的下载、获取,供应商将无法在电子招投标系统中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注意事项:本项目为重庆市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项目,首次参与电子招投标的供应商须申请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账号密码、办理CA证书(办理CA证书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并下载电子电子响应文件制作系统,制作电子响应文件进行互联网在线响应,具体操作流程请下载项目公告附件《采购公告附件(投标人必看手册)24-8版》进行查看。因未注册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账号、未办理CA证书、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无法递交电子响应文件或磋商响应失败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CA证书的办理流程:登录“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个人中心”→“在线开评标”→“电子招投标中心”→“相关下载”栏目,下载附件《重庆市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项目投标人办理正式CA签章流程手册》,并按照其中要求操作。2.电子响应文件制作:登录“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个人中心”→“在线开评标”→“电子招投标中心”→“相关下载”栏目,下载“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工具下载_64(含32位)”、“统一签章客户端(正式版)”安装包,并按照《政府采购全程电子化采购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CA证书签章版)》、《【供应商必看】政府采购(CA版)供应商投标前软件安装手册》要求操作。(四)竞争性磋商文件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2026年4月7日)起三个工作日。(五)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期限及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1.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2026年4月7日)起五个工作日。2.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0.00元/包。(六)电子响应文件递交1.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递交方式,供应商于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进入“在线开评标”栏目,在“我的投标项目”→“在线投标”板块内找到对应响应项目,进行电子响应文件递交。2.电子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截止时间:2026年4月8日北京时间0:00—2026年4月24日北京时间9:30。(以电子招投标平台显示的时间为准,其他时间不接受任何形式的送达)。(七)磋商信息:1.磋商开始时间:2026年4月24日北京时间9:302.磋商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在线磋商方式,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须持CA证书和可以上网的电脑(用于在线磋商的电脑必须带有摄像头和麦克风、声卡等功能),于规定的磋商开始时间前30分钟登录“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个人中心”→“在线开评标”→“开评标大厅”,进入电子开标室完成在线准备。在线磋商开始后供应商须根据采购代理机构引导来完成电子响应文件解密、视频在线磋商、在线二次报价等工作。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也可以持CA证书和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用于在线磋商的笔记本电脑必须带有摄像头和麦克风、声卡、等功能)、无线网卡于磋商开始时间前,到达线下指定磋商地点(地址: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永川分中心开标室(重庆市永川区昌州大道东段179号2楼))参加在线磋商。供应商线下持对应设备到线下指定磋商地点参与在线磋商都是由供应商主观自行决定。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电子响应文件或参与在线磋商的,其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线下指定磋商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永川分中心开标室(重庆市永川区昌州大道东段179号2楼)。注:电子招投标系统磋商开始时间前的30分钟是供应商自主在线准备环节时间(是否在线准备由供应商主观决定,在线准备环节意义在于提前测试CA证书与当前电脑设备运行环境是否正常),在线准备环节不具备签到意义,特此声明。(八)其他补充事宜1.供应商如未在规定解密时长(系统默认30分钟解密时长,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现场响应情况进行延长/变更解密时长)内解密电子响应文件的情形约定:(1)因政府采购全程电子化系统客观原因影响解密时长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延长解密时长。供应商在仍不能正常解密的情况下,供应商可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申请,启用上传不加密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的方法作为补救措施;在规定的解密时长内,供应商既不解密,也未提供不加密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作为补救措施的,视为供应商主动放弃对该项目的响应资格。(2)因供应商主观原因未在规定解密时长内完成解密工作的,且未在规定解密时长内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申请启用上传不加密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的方法作为补救措施或者已申请启用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后仍不在规定解密时长内提供有效不加密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的情况,都视为供应商在递交电子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销电子响应文件,响应无效且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各供应商需熟悉了解整个政府采购电子化开评标全过程。具体电子化采购规则以及操作指南请下载项目公告附件《采购公告附件(投标人必看手册)24-8版》(《重庆市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项目投标人办理正式CA签章流程手册》和《政府采购全程电子化采购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CA证书签章版)》、《【供应商必看】政府采购(CA版)供应商投标前软件安装手册》),并按其对应手册要求完成操作。五、磋商保证金(一)磋商保证金采购人只接受供应商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的磋商保证金。1.纸质保函形式递交磋商保证金(1)缴纳形式:以纸质保函形式缴纳磋商保证金,供应商提供不可撤销且见索即付的金融机构或担保机构纸质保函【保函应符合《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保函业务的通知》(渝财采购〔2023〕7号)、永川区财政局《转发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保函业务的通知》(永财采购〔2023〕7号)】。(2)具体要求:供应商须提供一份纸质投标保函正本和一份纸质投标保函正本纸质复制件、一份纸质投标保函正本电子复制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鲜章。一份电子复制件须装在“第七篇电子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四、资格条件/(七)保证金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的电子投标文件中,另一份纸质复印件和纸质投标保函正本原件单独密封装订,并于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开标前的现场递交给采购人审查、保管。纸质投标保函应至少体现如下内容:①担保项目必须为本项目;②受益人必须为本项目采购人;③保函担保金额与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保证金金额一致;④保函生效时间必须在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有效期限必须至少包含整个磋商有效期;⑤保函须不可撤销且见索即付。注:(1)若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延期,则纸质投标保函递交的截止时间和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保持一致。(2)采购人负责对纸质保函正本内容进行形式审查,不满足上述要求的纸质投标保函无效。纸质保函正本原件由采购人负责保管。2.以纸质投标保函形式提供投标保证金的金额:详见本篇“一、竞争性磋商内容”。3.供应商对其递交的纸质保函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4.供应商在磋商开始前现场递交的纸质保函原件应与电子响应文件中提供的纸质保函正本电子复制件一致,不一致的以正本原件为准。5.采购人负责保管和查验保证金,供应商提供的保证金不得有弄虚作假行为,否则一经采购人核实,将上报行政监管部门依法依规处理。2.电子保函形式递交磋商保证金(1)电子投标保函交纳形式及要求:以电子保函形式缴纳磋商保证金【保函应符合《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保函业务的通知》(渝财采购〔2023〕7号)、永川区财政局《转发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保函业务的通知》(永财采购〔2023〕7号)】。供应商在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进入重庆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选择专题栏目→选择采购金融服务→在线申请投标保函。(具体操作请下载项目招标公告附件《采购公告附件(供应商必看手册)》(《重庆政府采购网电子投标保函操作手册》),若当前电子保函功能不能满足区域性选择时,供应商需提供纸质投标保函或其他缴纳保证金方式。(2)电子投标保函应至少体现如下内容:①担保项目必须为本项目;②受益人必须为本项目招标人;③保函担保金额必须满足本项目要求;④保函生效时间必须在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有效期限必须至少包含整个磋商有效期;⑤保函须不可撤销且见索即付。(3)若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延期,则电子投标保函提交的截止时间和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应当保持一致。不满足上述要求的电子投标保函无效。(4)以电子投标保函形式担保的投标保证金的金额:(详见本篇,一、竞争性磋商内容)。(5)供应商在响应时无须再提供电子投标保函的相关资料。(6)电子投标保函的注销:具体注销事宜由供应商自行与保函出具机构咨询协商。(二)如有下列情况之一,作无效投标处理:(1)供应商没有在磋商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前缴纳磋商保证金的;(2)磋商保证金无法进行认定的;(3)所缴纳的磋商保证金金额与磋商文件规定的金额不相符的。(三)投标保函的退还、注销1.评审结束后,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原件(电子投标保函除外)现场退还,具体投标保函注销事宜由供应商与银行协商。2.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原件(电子投标保函除外)由采购人负责保管,在签订采购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供应商退还。(保函具体注销事宜由中标供应商负责办理)。3.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磋商保证金无法及时退还,后果由供应商自负。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一)按照《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七、其它有关规定(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三)同一合同项(分包)下为单一品目或非单一品目核心产品品牌的货物采购中,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有多家供应商参加磋商的,只能按照一家供应商计算。(四)本项目的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永川区)网站(www.cqggzy.com/yongchuanweb)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文件(如果有)的内容。(五)超过电子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恕不接收。(六)磋商费用:无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磋商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否则按无效处理。(八)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否则按无效处理。(九)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八、联系方式(一)采购人:重庆市永川区松溉镇人民政府经办人:裴老师电话:15923044899地址:重庆市永川区松溉镇菜园路191号(二)采购代理机构:中渝名威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经办人:钟光铃电话:02381397155地址:重庆市渝中区大坪石油路万科中心1栋20层(三)电子招投标系统技术指导:重庆港澳大家软件产业有限公司联系人:谭老师电话:023-88158029(工作日)18315002442(节假日)(四)CA数字证书办理服务平台:1.CA数字证书:网证通联系人:刘娟电话:023-63010240189960849602.CA数字证书:东方中讯数字证书认证有限公司联系人:何晓伦电话:023-88257082023-63153662第二篇项目技术需求一、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序号货物(服务)名称数量/单位备注1松溉场镇2026年市政、环卫、绿化维护服务采购2年重要事项说明:1.本项目投标产品应当在中国境内生产,即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实现从原材料、组件到产品的属性改变。属性改变是指经过制造、加工或者组装等工序,产生完全不同于原材料、组件的新产品,并具有新的名称和特征(用途)。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文件部分如实填写《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格式详见“第七篇”),对所有投标产品是否属于本国产品逐一进行声明。投标产品全部在中国境内生产的,才能通过本项目符合性审查。2.在国内保税区、综合保税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生产的产品,属于在中国境内生产的产品。二、招标项目技术要求(一)服务范围1.松溉镇场镇建成区的建设路、菜园路、横街子、黄桷树街、半边街(至观音阁)、解放街、坳上街、正街、核桃街、大阳沟、松子山、水街子、临江街、马路街、上码头、塘湾街、邵家坝子广场、新市场、跃进门、溉水阁广场、新街子场镇、清华小区大门外面路段、洞子潭路段、古镇牌坊至加油站路段、上溪河廊桥经灯杆坪到滨江路口、后溪河老桥至利亚达码头三岔路口、新街子小学校门前后各50米等范围人行道、公路等道路地面的卫生清扫和保洁;镇政府办公小区建筑及公共区域清扫保洁、绿化养护;长江松溉场镇段江边垃圾清理;上、下溪河廊桥及步道保洁。面积总计约10万平方米。2.负责松溉辖区农村生活垃圾清运,包括垃圾箱、垃圾桶内的垃圾清运,垃圾箱、垃圾桶清洗(每周不少于1次),箱、桶周围的卫生。3.每天将垃圾清运至朱沱压缩转运站。4.场镇建成区内路灯(含太阳能路灯)、公共卫生间、人行道(步道)等市政环卫设施管护、维修、更换作业(包含人工费、材料费)。场镇垃圾桶(果皮箱)必须进行套袋,使用的塑料袋由中标方负责。5.场镇园林、绿化带、行道树、花台(池)等绿化日常管理(包含修枝、整形、治虫等的人工费、材料费)。(二)服务内容1.场镇保洁:必须按规定时间清扫和保洁。即夏季(5月1日—9月30日)每天22:00至次日6:00之间清扫完毕,冬季(10月1日—4月30日)每天20:00至次日7:00之间清扫完毕,并将垃圾全部转运至垃圾中转站(池),其余时间为保洁巡逻时间。(1)确保地面、路沿、绿化带无垃圾,垃圾容器清洁,边沟和路沿无积尘、积水、残渣和人畜粪便,场镇建筑墙体、电杆上无牛皮癣。(2)如遇晴天每天至少安排2次(上、下午各一次)场镇洒水,包含观音阁加油站至后溪河(绕镇路)三岔路口公路的洒水。每周至少安排清扫车等环卫机械设备对场镇进行一次强化清洁卫生作业(冲洗)。(3)公共卫生间按照景区卫生间管理保洁规范要求执行。2.镇政府办公区域:在不影响办公的情况做好保洁。公共区域和会议室地面洁净无油污、无积尘。对开会后的茶杯进行清洗。果皮箱清洁无污染。3.应急处置:遇重大检查、重大活动、节假日等,采购人有权增加工作事务,如增加保洁时间、清运频次等,中标方应该按采购人要求办理,根据实际情况增派相应人员及设备进行支援,不增加任何费用。(三)人员及机械设备要求1.人员要求:本项目服务人员中不得包含未成年工及已达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男性不超过60周岁,女性不超过50周岁,身体健康。人员不少于21名。其中:负责场镇和农村垃圾收运的驾驶员不得少于3名,镇政府办公区域清扫保洁人员不少于2名。未按要求配齐人员的,采购单位有权终止采购合同。2.机械设备要求:核定载质量不低于5吨的压缩式垃圾车不少于2辆;核定载质量不低于8吨的洒水车不少于1辆;核定载质量不低于1.4吨的钩臂车2辆;核定载质量不低于6吨的洗扫车不少于1辆。(以上车辆仅限在本项目作业区域内使用,作业时见车作业,作业完毕到指定地点停放)。(1)若供应商提供的设备为自有的,需提供年检有效的机动车行驶证、购车发票复印件以及车辆挂牌照片,行驶证上的“所有人”必须与投标供应商一致或者投标供应商法人代表一致有效的购车发票(发票上所有人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原件带至开标现场备查。(2)供应商若提供的设备为租赁的,应提供租赁期覆盖本项目服务期(2026年5月-2028年4月)的租赁合同复印件、机动车行驶证及相应租赁费用的银行转款证明复印件,原件带至开标现场备查。(3)供应商需在投标文件中做出书面承诺:承诺中标后,在签订合同前将以上车辆配置到位。注明:本项目基本配置要求的设备不得因任何利益因素进行调配或者减少,若有发现,采购人有权利终止合同,由此带来的经济损失由中标供应商承担。(四)考核办法镇政府成立考核小组,以日巡查、周检查、月抽查等方式进行考核,每月考核兑现。1.场镇道路、人行道干净整洁,无果皮、纸屑、瓜皮和各种暴露垃圾,无漏扫漏撮,无碎石、碎砖等杂物;清理不干净的一次一处扣减10元服务费。2.果皮箱、垃圾桶、垃圾池擦拭干净,做到内无积渣,外无污垢灰尘;清洁不达标的一个扣减50元服务费。3.花台(池)干净,无残渣或陈旧落叶、纸屑、烟头等杂物;清理不干净的一次一处扣减10元服务费。4.每天及时将垃圾清运至朱沱垃圾处理场。做到每天将所有垃圾箱、桶的垃圾清运干净,未及时清运或清运不干净一次扣减300元服务费。垃圾必须按照采购人指定地点倾倒,因自行乱倒造成的一切后果概由中标供应商负责。5.未按预定进行清扫、收集、装载、转运、冲洗的每次扣减300元服务费。6.做好场镇建筑物、灯杆、市政设施等牛皮癣清理,发现未清理的每处扣5元。7.场镇清洁卫生被区级以上曝光存在问题,每次扣除服务费1000元。8.如果松溉场镇清洁卫生在全区考核中排名后三位的,扣除服务费3000元。若场镇清洁卫生连续2次在全区考核中排名后三位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五)安全责任成交供应商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用工,按时发放工作人员工资。物业管理人员工作期间,统一穿着环卫服装。工作人员及作业车辆做到安全第一,坚持安全作业;对工作人员购买相应的保险,所有工作人员在工作时间内发生的安全责任事故,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供应商需提供书面承诺:在该项目履约期内,所有安全事故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六)其他供应商须承诺中标后提供本项目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行政许可证》(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一、服务期、地点及验收方式(一)服务期本项目服务期为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最终服务期限以合同签订为准)。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三)验收方式:采购单位要求的验收方式,若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未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且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二、报价要求本次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报价包括环卫从业人员工资(其中环卫工的工资不低于当地公布的最低工资待遇)、奖金、福利、社保、节假日加班、周末加班等费用,实施作业必须自有的车辆的购买、折旧、维修、油耗、保险、材料、设备、机械、清洗水费等费用,以及供应商管理、交通、运输、利润、税金、安全各种风险等在内的一切费用。三、履约保证金及付款方式(一)履约保证金:1.缴纳金额:中标金额的10%。2.缴纳方式及要求:2.1履约担保的提交时间:成交供应商应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10日以内将履约担保将(不可撤销且见索即付的银行保函)提交至采购人处。(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保函出具担保方须经永川区财政监管部门备案同意。)注:保函的担保金额、有效期、付款(或索赔或兑付)条件、免责条款(或情形)等内容不得与“不可撤销且见索即付”的实质性要求相背离(或抵触或抗辩)。2.2退还时间:服务期满并验收合格后采购单位退还履约担保给成交供应商。3.履约担保的其他要求:(1)拟成交供应商或者成交供应商提供的保函不符合《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保函业务的通知》(渝财采购〔2023〕7号)、永川区财政局《转发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保函业务的通知》(永财采购〔2023〕7号)和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采购人应当拒收。(2)拟成交供应商或者成交供应商提供的保函不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视为放弃中选,取消中选资格,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成交供应商应当予以赔偿。(二)付款方式:1.合同签订后支付首年服务费50%预付款,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预付款时,成交供应商须提供由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与预付款同等额度的担保函,保函出具担保方须经永川区财政监管部门备案同意。如成交供应商收到预付款后不履行相关义务,采购人可通过担保函收回已支付的预付款;2.剩余部分按24个月平均计算,逐月支付。成交供应商在次月五日前将上月应收款发票、成交供应商员工工资发放表复印件及员工社保发票复印件交采购单位,经采购单位审核后于次月20日前,按上月考核结果据实支付上月服务费用。(月服务费用金额=应发金额-考核扣款金额)四、知识产权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五、其他商务要求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第四篇磋商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一、磋商程序及方法(一)磋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方式进行。供应商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参加。竞争性磋商以抽签的形式确定磋商顺序,由本项目磋商小组分别与各供应商进行视频在线磋商。在视频在线磋商前,对各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实质性响应等进行审查。(二)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的资格条件、电子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各供应商只有在完全符合要求的前提下,才能参与正式磋商。1.资格性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对电子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资格性审查资料表如下:序号检查因素检查内容(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注)(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按“第一篇三、磋商供应商资格条件(三)特定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如果有)。(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第一篇三、磋商供应商资格条件(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如果有)。(三)磋商保证金按照磋商文件要求足额交纳所投包的磋商保证金。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中“较大数额”的认定标准,按照“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执行。供应商可于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磋商的,共同联合协议中应确定主办方(主体),代表联合体进行磋商和澄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由联合体主办方(主体)出具。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磋商供应商资格条件(详见“第一篇”)。(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时适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磋商的,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接受联合体投标时适用)2.符合性审查。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从电子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符合性审查资料表如下: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有效性审查电子响应文件签署或盖章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七篇 电子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要求签署或盖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有效,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签署或盖章齐全。响应方案每个包只能有一个响应方案。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2完整性审查响应文件份数电子响应文件数量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3响应程度审查实质性响应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篇、第三篇内容进行实质性响应。磋商有效期电子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提交电子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3.根据《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三)澄清有关问题。磋商小组在对电子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电子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电子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电子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四)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电子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文件电子化上传。供应商通过书面形式作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签署或者加盖公章并将澄清等文件扫描为PDF格式,上传至“问题澄清”输入框中的“澄清附件”中。由授权代表签署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署并附身份证明。以上签署等文件都要以PDF格式上传到“问题澄清”输入框中的“澄清附件”(澄清附件只允许一个文档上传,所有上传文件都应归到一个文档当中)。(五)本次项目采取的是视频在线磋商方式,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必须在电子开标室及时响应采购代理机构的通知和磋商小组的磋商邀请,并及时点击“在线磋商”按钮,参与视频在线磋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向他人透露与磋商有关的服务资料、价格或其他信息。(六)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质量)、商务条款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以线上形式重新提交响应文件电子档(PDF格式),如供应商通过线上方式提交,还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电子档(PDF格式)。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电子档(PDF格式)。(七)供应商在磋商时作出的所有书面承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签署,并将签字后的书面承诺扫描成PDF格式,按采购代理机构的要求的递交方式,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八)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要求所有参加正式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以线上方式提交最后报价及有关承诺,系统界面会自动提示,供应商须完成以下步骤:①点击“二次报价”按钮,进入二次报价界面。②在“本轮报价”里输入第二次报价的金额。若需上传二次报价单价明细表或者其他附件,可以点击“报价附件”→“上传文件”按钮,完成二次报价单价明细表或者其他附件的上传。③提交报价,然后完成报价表签章,二次报价就操作成功。注:已提交电子响应文件但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的供应商,视为放弃最后报价,以供应商电子招投标系统中的最后一次报价为准。(九)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电子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含有效书面承诺)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电子响应文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供应商总得分为价格、服务、商务等评定因素分别按照相应权重值计算分项得分后相加,满分为100分。/供应商总得分为价格、商务、技术等评定因素(政策性加分除外)分别按照相应权重值计算分项得分后相加,满分为100分。(十)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通过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并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若供应商的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服务指标优劣顺序排列推荐。以上都相同的,按商务条款的优劣顺序排列推荐。以上所有都相同的,由采购人确定。若供应商的服务部分为0分,将失去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资格。二、评审标准序号评分因素及权重分值评分标准说明1磋商报价(30%)30分有效的投标报价中的最低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重×100。2服务部分(48%)现场踏勘(10分)供应商按本项目保洁区域自行踏勘现场情况,对保洁重难点进行分析,并提供分析报告。报告包含但不限于:项目整体管理策划、服务措施,保洁服务方案等内容。上述内容齐全且无瑕疵的得10分,有一项内容有瑕疵的扣3分,有一项内容缺项的扣5分,直至本项分值扣完为止。提供相关方案,格式自拟。注:本项内容中所称的“瑕疵”是指:①内容表述不完整或缺少关键分析点;②计划及措施不科学合理;③内容表述前后矛盾、无连贯性、内容存在逻辑漏洞;④常识性错误;⑤方案不适用本项目特性或非专门针对本项目制定;⑥方案中提出的措施举措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⑦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实现的采购目标;⑧涉及的规范、技术服务标准要求与本项目不一致或不完美等情形。本项内容中所称的“缺项”是指:未按要求的内容提供或提供的方案与本项目无关。实施方案(10分)供应商应制定清扫保洁及垃圾收运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包含但不限于:作业内容、作业目标、作业流程、作业监管、作业考核、季节性工作安排等内容。上述内容齐全且无瑕疵的得10分,有一项内容有瑕疵的扣3分,有一项内容缺项的扣5分,直至本项分值扣完为止。安全文明措施(10分)供应商应制定安全文明措施方案。方案包含但不限于:安全作业、文明作业制度、安全保障设施、对发生各类安全事故作善后处理承诺等内容。上述内容齐全且无瑕疵的得10分,有一项内容有瑕疵的扣3分,有一项内容缺项的扣5分,直至本项分值扣完为止。人员配备(8分)供应商应制定人员配备方案,方案包含但不限于:总体人员组成、项目组织管理机构设置、人员需求分析等内容。上述内容齐全且无瑕疵的得8分,有一项内容有瑕疵的扣2分,有一项内容缺项的扣4分,直至本项分值扣完为止。应急处置(10分)供应商针对恶劣天气影响、重大接待任务、重大节假日或活动、临时突击任务等特殊情况制定应急处置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传达机制、人员责任分工、安全保障方案等内容。上述内容齐全且无瑕疵的得10分,有一项内容有瑕疵的扣3分,有一项内容缺项的扣5分,直至本项分值扣完为止。3商务部分(22%)业绩(6分)2022年1月1日至今,具有类似业绩的,每提供1个得3分,最多的6分。不提供的不得分。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采购人与中标单位签订的采购合同,以上资料均提供复印件加盖供应商鲜章。车辆设备(12分)为达到优良作业效果,在满足第二篇机械设备要求的前提下,供应商增设服务于本项目的环卫、绿化机械设备:1、提供核定载质量不低于9吨的压缩式垃圾车1辆,得2分;2、提供核定载质量不低于7吨的多功能抑尘车(风机鼓风增程式高空水炮降尘)1辆,得2分;3、提供核定载质量不低于1.4吨的钩臂车1辆,得1分,本项目最多得2分;4、提供核定载质量不低于8吨绿化综合养护车1辆,得2分;5、提供核定载质量不低于7吨洗扫车1辆,得2分。6、提供一台总质量不低于5吨高空作业车1辆,得2分。(1)供应商车辆为自有车辆的:响应文件中提供购车发票、车辆行驶证及车辆挂牌照片(正面、侧面、背面)、机动车登记证复印件,行驶证上的所有人必须与供应商一致或者供应商法人代表一致,且年检有效,加盖供应商公章。 (2)供应商车辆为租赁车辆的:响应文件中提供租赁合同(租赁期应完全覆盖本项目服务期:2026年5月-2028年4月)、租赁费银行转账回单、购车发票、车辆行驶证及车辆挂牌照片(正面、侧面、背面)、机动车登记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3)拼装车辆或者擅自改装车辆不计分。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格式自拟):所提供的车辆为非“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动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的车辆。(4)供应商提供的车辆中对功能有要求的,供应商须提供功能相关的证明文件(机动车公告文件、车辆生产或者销售企业或者车辆管理部门基于机动车公告文件的证明资料)。(5)中标后签订合同前必须提供以上资料原件核实,如复印件与原件不一致,视为虚假应标。人员配备(4分)1.项目负责人(2分)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政府职能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培训合格证书》,培训类型为主要负责人得2分。2.安全管理人员(2分)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人员具备政府职能部门颁发的《安全资格证书》或者第三方机构培训颁发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培训合格证书》的,有一人得1分,最多得2分。(1)提供人员相关证书、持证人员与供应商签订的劳动合同、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2)成交后签订合同前必须提供以上资料原件核实,如复印件与原件不一致,视为虚假应标。(一)关于小微企业报价扣除比例说明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不再享受报价折扣。(二)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2)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3)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4)评审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评审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属于前述第(1)项至第(4)项情形的,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通过电子招投标系统在线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PDF格式)及必要的证明材料(PDF格式),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给予相关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及证明材料的时间为30分钟,如相关供应商未在30分钟内提供,评标委员会可结合实际情况延长不超过30分钟。其中,属于第(3)项情形,供应商已随投标(响应)文件一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在评审现场可不再重复提交。评审委员会依据专业经验,参考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情况,对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响应)供应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为评审委员会在评审现场及时获取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相关信息资料提供便利。评审委员会借助互联网等渠道查询相关信息的,应当严格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实施影响评审公正的行为。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的启动原因、审查意见和审查结果应当在评审报告中记录,并随供应商提供的相关书面说明及证明材料,以及评审委员会有关互联网浏览、查询历史等资料一并归档。三、无效响应供应商发生以下条款情况之一者,视为无效响应,其电子响应文件将被拒绝:(一)供应商不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的;(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未参加磋商;(三)供应商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缴纳足额磋商保证金;(四)供应商所提交的电子响应文件不按“第七篇电子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规定签署或盖章;(五)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六)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在同一包采购中同时参与磋商;(七)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八)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九)供应商磋商有效期不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十)供应商电子响应文件内容有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相违背的内容,或附有采购人无法接受的条件;(十一)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磋商的(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时适用);(十二)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的(不接受合同分包时适用);(十三)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四、采购终止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但《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除外。第五篇供应商须知一、磋商费用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电子响应文件与递交电子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磋商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二、竞争性磋商文件(一)竞争性磋商文件由竞争性磋商邀请书,项目服务需求,项目商务需求,磋商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供应商须知,合同草案条款和格式合同,电子响应文件编制要求七部分组成。(二)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竞争性磋商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解释供应商如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疑问,必须以书面形式在提交电子响应文件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前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要求澄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视具体情况做出处理或答复。如供应商未提出疑问,视为完全理解并同意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一经进入磋商程序,即视为供应商已详细阅读全部文件资料,完全理解竞争性磋商文件所有条款内容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白及误解的权利。(四)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进行磋商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三、六篇全部内容。(五)评审的依据为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电子响应文件(含有效的书面承诺)。磋商小组判断电子响应文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仅基于电子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三、磋商要求(一)电子响应文件1.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电子响应文件应编制完整的页码、目录。2.电子响应文件组成电子响应文件主体内容由“第七篇电子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规定的部分和供应商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供应商应按照“第七篇电子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规定进行编写,也可在基本格式基础上对表格进行扩展,未规定格式的由供应商自定格式。电子响应文件必须根据《政府采购全程电子化采购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CA证书签章版)》手册第五章内容,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报价一览表信息填写、页码关联、电子响应文件电子章签署、下载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等工作。否则有可能影响评审小组对电子响应文件的评审。(二)磋商有效期:电子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提交电子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三)磋商保证金:1.供应商提交保证金金额和方式详见“第一篇五、磋商保证金”;2.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者,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2.1供应商在提交电子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销电子响应文件的;2.2供应商在电子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2.3除因不可抗力或竞争性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2.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2.5成交供应商不按规定的时间或拒绝按成交状态签订合同(即不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四)修正错误1.若供应商所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或最后报价中的价格出现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错误,以大写金额修正为准。2.若供应商所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中报价函的初始报价与电子招投标系统中的报价一览表所展示的响应报价不一致时,以电子招投标系统中的报价一览表所展示的响应报价为准。3.磋商小组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修正供应商的报价,供应商同意并签字确认后,修正后的报价对供应商具有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将失去成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五)电子响应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电子响应文件一式一份,递交电子响应文件时请提交通过响应文件制作系统下载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若因系统或CA证书异常原因无法正常解密,供应商须在电子开标室向采购代理机构申请提交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电子招投标系统会对电子备份响应文件与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一致性进行核验,若供应商操作失误,后果自行负责。2.电子响应文件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七篇电子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要求签署或盖章。3.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六)响应文件的递交电子响应文件的递交(上传)按照《全程电子化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CA签章版本)》第七章流程操作。(七)供应商参与人员及参与人员证明原件1.参与磋商人员要求:各个供应商应当派1-2名代表参与磋商,至少1人应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2.参与人员证明原件要求:参与磋商的供应商代表必须准备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原件,在磋商环节开始时表明本人身份是否符合供应商磋商代表的身份要求。四、成交供应商的确认和变更(一)成交供应商的确认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二)成交供应商的变更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排名下一位的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成交供应商无充分理由放弃成交的,采购人将向同级财政部门报告,财政部门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理。五、成交通知(一)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永川区)网站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二)结果公告发出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三)《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六、关于质疑和投诉(一)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1.质疑时限、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1.2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2.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1.2.2质疑项目的名称、项目编号以及采购执行编号;1.2.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1.2.4事实依据;1.2.5必要的法律依据;1.2.6提出质疑的日期;1.2.7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2.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1.2.9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电子招投标系统依法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截图证明(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状态截图证明流程:登录“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在线开评标”→“我的投标项目”→找到该项目点击“查看详情”进行项目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信息截图);1.3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质疑答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3.其他3.1供应商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2质疑函范本可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永川区)网站(www.cqggzy.com/yongchuanweb)下载。(二)投诉1.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2.供应商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递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书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3.投诉书应当使用中文,相关当事人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国语视听资料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相关当事人向财政部门提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的证据,应当说明来源,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证据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相关当事人提供的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内形成的证据,应当履行相关的证明手续。4.在确定受理投诉后,财政部门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以及需要投诉人补正材料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限内)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定。七、签订合同(一)采购人原则上应在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0日内,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电子响应文件的约定,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或拖延合同签订。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和供应商的电子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其他未尽事宜由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二)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政府采购业务管理系统”进行合同登记备案;1个工作日内按相关管理要求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告政府采购合同,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未按要求公告及备案的,应当及时进行补充公告及备案。(三)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的电子响应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四)合同生效条款由供需双方约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五)合同原则上应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相关单位要求适用合同通用格式版本的,应按其要求另行签订其他合同。(六)采购人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予以约定。成交供应商履约完毕后,采购人根据采购文件规定无息退还其履约保证金。八、项目验收合同执行完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原则上应在3个工作日内组织履约情况验收,不得无故拖延或附加额外条件。九、交易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按照《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渝发改收费(2023)115号)文件规定标准缴纳。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永川分中心咨询电话:023-49820075。十、代理服务费供应商成交后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收取标准按照以下标准执行:招标类型中标金额(万元)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备注100以下1.5%1.5%1.0%100-5001.1%0.8%0.7%500-10000.8%0.45%0.55%1000-50000.5%0.25%0.35%5000-100000.25%0.1%0.2%10000-1000000.05%0.05%0.05%注: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货物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50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100万元×1.5%=1.5万元(500-100)万元×1.1%=4.4万元合计收费=1.5+4.4=5.9(万元)十一、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供应商参与重庆市政府采购活动,成为成交供应商,并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可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办法的规定,向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银行申请贷款。具体内容详见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信用融资”信息专栏。第6篇合同草案条款和格式合同(样本)一、合同草案条款二、政府采购合同(格式)重庆市永川区政府采购合同(格式)采购项目名称:采购计划编号:采购文件编号:甲方:(采购人)乙方:(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购销合同:磋商项目名称数量综合单价总价服务时间服务地点合计人民币(小写):合计人民币(大写):1、服务要求2、考核方式3、付款方式(一)合同签订时乙方向甲方缴纳合同金额 %的履约保证金(以 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时间: 。(二)乙方向甲方开具发票,甲方以 方式向乙方支付 。…(按财政支付、采购人支付及支付方式等分别填列)4、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执行,或按双方约定。五、其他约定事项:1.采购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电子响应文件和承诺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2.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需方所在人民法院提请诉讼。3.3、本合同一式肆份, 需方__份,供方__份,采购代理机构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4.其他:需方:地址:联系电话:授权代表:供方:地址:电话:传真:开户银行:账号:授权代表:(本栏请用计算机打印以便于准确付款)备注:签约时间:年月日签约地点第7篇电子响应文件编制要求一、经济部分(一)竞争性磋商报价函(二)明细报价表二、技术部分(一)技术响应偏离表(二)所投产品属于《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范围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的证明文件(如果有)(三)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格式)(四)其他技术资料(根据评审因素技术部分的要求提供)三、商务部分(一)商务响应偏离表(二)其他资料(根据评审因素商务部分的要求提供)四、资格条件(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五)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文件(如有)(六)保证金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五、其他应提供的资料(一)中小微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二)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三)投标保证金证明材料一、经济部分(一)竞争性磋商报价函竞争性磋商报价函(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方收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磋商项目名称)的竞争性磋商文件,经详细研究,决定参加该项目的磋商。1.愿意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一切要求,提供本项目的服务,初始报价为人民币大写:元整;人民币小写:元。以我公司最后报价为准。2.我方现提交的响应文件为:电子响应文件壹份。3.我方承诺:本次磋商的有效期为提交电子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4.我方完全理解和接受贵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及评审办法。5.在整个竞争性磋商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接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竞争性磋商文件》之规定给予惩罚。6.我方若成为成交供应商,将按照最终磋商结果签订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本承诺函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7.我方同意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交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磋商保证金。8.我方未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供应商(公章)或自然人签署:地址:电话:传真:网址:邮编:联系人:年月日(二)明细报价表明细报价表采购文件编号:采购项目名称:序号名称相关信息数量单价合计1234567891011……/12总计注:1.请供应商完整填写本表。2.该表可扩展。供应商名称(公章)或自然人签署:年月日二、技术部分(一)技术响应偏离表采购文件编号:采购项目名称:序号采购需求响应情况差异说明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公章)(签署或盖章)年月日注: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二篇项目技术需求”中所列技术要求进行比较和响应;2、该表可扩展,并逐页签字或盖章;3、响应情况栏中应当注明技术参数或具体内容。(二)所投产品属于《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范围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的证明文件(如果有)说明:1.提供所投产品列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所在页面打印件,及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2.提供所投产品列入《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所在页面打印件,及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三)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格式)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货物类)本公司(单位)郑重声明,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的规定,本公司(单位)提供的以下产品属于本国产品。具体情况如下:1.(产品名称1),生产厂为(厂名),厂址为(生产厂址);(产品名称1)的中国境内的生产组件成本占比≥(规定比例)。(产品名称1)的(关键组件)在中国境内生产。(产品名称1)的(关键工序)在中国境内生产。1.(产品名称2),生产厂为(厂名),厂址为(生产厂址);(产品名称2)的中国境内的生产组件成本占比≥(规定比例)。(产品名称1)的(关键组件)在中国境内生产。(产品名称2)的(关键工序)在中国境内生产。……本公司(单位)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投标人名称(盖章):日期:填写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产品如有型号,请在“产品名称”栏一并填写。2.生产厂名与厂址应与生产厂营业执照载明的相关信息保持一致。3.本项目“规定比例”、“关键组件”、“关键工序”栏可不填。(四)其他技术资料(根据评审因素技术部分的要求提供)三、商务部分(一)服务响应偏离表采购文件编号:采购项目名称:序号磋商项目商务需求响应情况差异说明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公章)(签署或盖章)年月日注: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中所列服务要求进行比较和响应;2、该表可扩展3、响应情况栏中应当注明具体内容。(二)其他商务资料(根据评审因素商务部分的要求提供)四、资格条件(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磋商项目名称: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在(供应商名称)任(职务名称)职务,是(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供应商公章)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授权他人办理并签署电子响应文件的可不填写)(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磋商项目名称: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名称)是(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磋商、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署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被授权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署或盖章)(签署或盖章)(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供应商公章)年月日被授权人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电子响应文件的可不填写)注:1、若为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电子响应文件的,不提供此文件2、若为联合体参与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由联合体主办方(主体)出具。(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供应商名称)郑重承诺:1.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2.我方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3.我方在采购项目评审(评标)环节结束后,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我方对以上承诺负全部法律责任。特此承诺。(供应商公章)年月日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所有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五)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文件(如有)(六)保证金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五、其他应提供的资料(一)中小微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填写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中小企业应当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3.供应商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所属行业时,应与采购文件第一篇“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中填写的所属行业一致。4.本声明函“企业名称(盖章)”处为供应商盖章。注:各行业划型标准:(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2.监狱企业证明文件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为准。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若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将在结果公告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二)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三)投标保证金证明材料(如果有)(结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市政、环卫、绿化维护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重庆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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