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技术服务招标公告(郎溪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6)



索引号:

11341722675895535U/202604-00003

组配分类:
招标采购

发布机构:
郎溪经开区管委会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郎溪经开区(东区)安全技术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文号:


成文日期:
2026-04-07
发布日期:
2026-04-07

索引号:

11341722675895535U/202604-00003

组配分类:
招标采购

发布机构:
郎溪经开区管委会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郎溪经开区(东区)安全技术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文号:


成文日期:
2026-04-07

发布日期:
2026-04-07

郎溪经开区(东区)安全技术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郎溪经开区(东区)安全技术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35000元
采购需求:郎溪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建立安全生产第三方技术服务,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机制,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服务期满后,采购人视服务质量及合同履行情况,经考核合格后,在年度预算能保障的前提下,决定是否顺延,至多顺延2次,总服务期限不超过3年,考核不合格的不予续签。(考核细则见附件)
标段(包别)划分:一个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企业安全管理咨询及技术服务资质,响应单位应有2人以上在安徽省应急管理厅或省内各市及相邻县区应急管理局备案的工贸专业专家库专家(提供由省或市级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正式聘任证书(工贸行业)及能证明与响应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4月7日至2026年4月18日9时00分(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2:30至5: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6年4月18日9时00分(北京时间)(自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2、地点:郎溪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357会议室。
五、开启
1、时间:2026年4月18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郎溪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357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它补充事宜
1、响应保证金:本项目无需缴纳响应保证金。
2、采购项目的项目介绍、数量、规格描述或服务要求等详见采购需求。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郎溪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郎溪县经济开发区钟梅路
联系方式:韩先生 151563515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慧力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郎溪县郎步街道郎川新苑2幢101号
联系方式:黎工 15956333088 694106900@qq.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韩先生
电    话:15156351525
时间:2026年4月7日

附件:

郎溪经开区(东区)安全技术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doc【556.01 KB】

郎溪经开区(东区)安全技术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人:郎溪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采购代理机构:中慧力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目录一、竞争性磋商公告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三、供应商须知四、采购需求五、磋商与评审六、采购合同七、响应文件格式八、质疑函范本郎溪经开区(东区)安全技术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郎溪经开区(东区)安全技术服务采购项目,潜在供应商在郎溪县人民政府网-郎溪经开区管委会板块(网址:https://www.ahlx.gov.cn/XxgkContent/showList/35/0/page_1.html)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4月18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纸质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郎溪经开区(东区)安全技术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135000元采购需求:郎溪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建立安全生产第三方技术服务,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机制,具体详见采购需求。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服务期满后,采购人视服务质量及合同履行情况,经考核合格后,在年度预算能保障的前提下,决定是否顺延,至多顺延2次,总服务期限不超过3年,考核不合格的不予续签。(考核细则见附件)标段(包别)划分:一个包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企业安全管理咨询及技术服务资质,响应单位应有2人以上在安徽省应急管理厅或省内各市及相邻县区应急管理局备案的工贸专业专家库专家(提供由省或市级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正式聘任证书(工贸行业)及能证明与响应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6年4月7日至2026年4月18日9时00分(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2:30至5: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四、响应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2026年4月18日9时00分(北京时间)(自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2、地点:郎溪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357会议室。五、开启1、时间:2026年4月18日9时00分(北京时间)2、地点:郎溪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357会议室六、公告期限自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它补充事宜1、响应保证金:本项目无需缴纳响应保证金。2、采购项目的项目介绍、数量、规格描述或服务要求等详见采购需求。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郎溪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地址:郎溪县经济开发区钟梅路联系方式:韩先生15156351525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中慧力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安徽省郎溪县郎步街道郎川新苑2幢101号联系方式:黎工15956333088694106900@qq.com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韩先生电话:15156351525时间:2026年4月7日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内 容1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详见“磋商公告”2采购人: 采购人联系方式:详见“磋商公告”3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人联系方式:详见“磋商公告”4包段(包别)划分:详见“磋商公告”5磋商有效期: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后60天6磋商响应保证金: 无7履约保证金:无8质量保证金:无9项目预算: 详见“磋商公告”10联合体响应:详见“磋商公告”11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磋商公告”12开标时间及地点:同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地点13评审方法: 综合评分法14响应文件提交响应文件的提交是指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携带纸质响应文件至开标现场提交。正本一份,副本贰份,装订成册;投标文件的正、副本可以放在一起包装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携带授权委托书并提交)15逾期送达情形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16随成交公告一并公示的相关附件成交供应商响应的《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17代理费用的收取标准和方式1、代理服务费:6075元;2、专家评审劳务费按实际付出费用计取;备注:代理服务费、专家评审费供应商自行考虑到报价中(但不单列项目报价),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缴纳至代理机构。18付款方式:详见采购需求19签章要求1、磋商文件中要求签字的,应按文件要求签字或盖章。2、磋商文件中要求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应加盖供应商印章。20质疑、答疑、澄清1、投标人质疑均应按照本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七)质疑与投诉的规定;2、接受质疑的方式:投标人以书面形式(如传真、信件、电报等)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的,同时发送一份与书面质疑内容一致的质疑电子版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见招标公告);为保证质疑的及时处理,请质疑人在发出质疑后及时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电话确认;3、接受采购文件质疑的截止时间: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4、投标人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否则将不予受理;5、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务必在郎溪县人民政府网-政务公开-郎溪经开区管委会板块(https://www.ahlx.gov.cn/XxgkContent/showList/35/6773/page_1.html)查询是否有更正公告,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网上公布的更正公告视同通知了所有投标人,为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6、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联系部门(负责人)、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及邮箱详见公告。21备注一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应当诚信守法、公平竞争。如有以提供虚假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虚假承诺、虚假技术参数响应、虚假业绩、虚假证书、虚假检测报告等)、串通投标、隐瞒失信信息等谋取成交的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成交资格。22备注二1、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对评审合格的供应商进行磋商,本项目无需二轮报价,以开标一览表中的价格为最终价。1.1.三、供应商须知(一)总则1、适用范围1.1本磋商采购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所叙述的采购项目。2、定义2.1服务:系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包括咨询、调研、评估、规划、设计、监理、审计、保险、租赁、印刷、维修、物业管理等。本采购文件所要求的证书、认证、资质,均应当是有权机构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2.2采购代理机构:经批准设立的集中采购机构和按规定进行登记的其他采购代理机构。本次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具体为“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2.3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既本次采购项目的业主方。2.4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分支机构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特殊行业除外。3、合格的供应商3.1符合磋商公告中载明的资格要求。3.2符合本采购项目(或包)中的各项实质性要求。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3.4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5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各项规定。4.现场考察4.1供应商自行决定是否对供货和服务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考察,以获取编制响应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考察现场的对象是以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考察现场的截止时间同磋商截止时间;如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无另行规定,其现场考察方式为自行考察。考察地点、联系人、联系方式等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2现场考察所发生的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要求进行现场考察的,采购人应提供必要的支持。未到供货和服务现场实地考察的,签订合同时和履约过程中,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合同价款或索赔的要求。4.3除有特殊要求,不再单独提供供货和服务现场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供应商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5、供应商参与磋商活动的费用供应商自行承担与参加磋商采购活动有关的一切费用。6纪律6.1供应商的参与磋商应遵守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如出现以下情形,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政府采购法》规定的禁止情形:a.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b.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c.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d.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e.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磋商的;f.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规定的禁止情形:a.向评标委员会、竞争性磋商小组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b.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c.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d.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e.提供假冒伪劣产品;f.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6.2《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规定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按规定追究法律责任:a.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b.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c.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d.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e.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f.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成交;g.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6.3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规定,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其响应无效,并由竞争性磋商小组书面报告本级监督管理部门:a.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b.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c.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d.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e.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6.4在确定成交供应商之前,供应商试图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和评价时对竞争性磋商小组、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施加任何影响都可能导致其响应无效。7.投标专用章的效力磋商文件中明确要求签章的,供应商须按本须知中签章规定完成签章。在有授权文件(授权文件须放入响应文件中)表明投标专用章法律效力等同于供应商公章的情况下,可以加盖投标专用章,否则将导致响应无效。8.合同标的转包与分包8.1成交供应商不得向他人转包成交项目,也不得将成交项目向他人违法分包。8.2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可以将成交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如采购人允许分包,供应商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成交后将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在响应文件中载明。8.3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二)磋商采购文件9、磋商采购文件构成9.1磋商采购文件包括:a.磋商公告b.供应商须知前附表c.供应商须知d.采购需求e.评审办法f.采购合同g.响应文件格式9.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磋商文件中所有的内容。如果其响应文件没有满足磋商文件的有关要求,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0、磋商采购文件的更正10.1供应商可以要求采购人对磋商文件中的有关问题进行答疑、澄清。10.2供应商对磋商文件如有疑问(询问或质疑)或建议,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联系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10.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受理(接受)的且需要做出磋商文件澄清修改的问题,将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在采购公告中指定的网址公告答复,但不说明问题的来源。该更正是磋商文件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对参与采购活动的有关各方均具有约束力。供应商应主动登陆采购公告中指定网址查询该项目的相关更正公告。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供应商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10.4为使供应商有充分时间对磋商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或其他原因),采购人可以决定延长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期。延长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期的通知将在指定的网址上发布,不再另行通知。10.5当磋商文件与磋商文件的更正公告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内容为准。10.6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受理(接受)的但无需要做出磋商文件修改的问题,只对问题来源进行回复,不再在指定网址公告。(三)响应文件编制要求11、响应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11.1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就磋商的所有往来函电,均须使用简体中文。11.2除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均须采用法定计量单位。12、磋商响应文件构成12.1响应文件是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响应及承诺文件。12.2除注明供应商可自行制作格式或格式自理的,响应文件应使用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12.3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格式和顺序进行编制,如有需要,可以增加,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12.4如果项目分有多个包,除供应商前附表须知中有另外规定,供应商可以参与其中的一个或几个包的磋商,以包为单位分别编制响应文件。12.5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中的各项内容负责。供应商一旦成交,其响应文件将作为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13、签章要求13.1磋商文件中要求签字的,应按文件要求签字或盖章。可采用数字证书的电子印章,也可签字后扫描上传。13.2磋商文件中要求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应加盖供应商数字证书的电子印章,也可加盖供应商公章后扫描上传。14、磋商报价14.1报价应当低于同类服务和货物的市场平均价格。投标报价不得高于磋商文件(公告)列明的控制价、项目预算。14.2供应商的报价应包含所投所投服务、保险、税费、验收、利润和交付后约定期限内免费维保、培训等工作所发生的一切应有费用。报价为签订合同的依据。14.3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要求在磋商文件中注明拟提供服务的单价明细和总价。14.4除磋商文件另有规定,报价可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如超出两位,按照四舍五入方式计算至小数点后两位。14.5除特别要求,每个项目(或每个包)只允许有一个方案、一个报价。否则,多方案、多报价的投标书将作为无效标处理。15、报价的货币人民币。16、响应内容填写及说明16.1响应文件须对磋商文件载明的资格、服务、技术、商务、报价等全部要求和条件做出实质性和完整的响应,其中关于服务、技术、商务部分的响应,要注明详细的响应内容并提供采购文件所要求的相应证明材料,如仅填写“响应”“满足”而无详细的响应内容或未按要求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将导致投标无效。16.2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交磋商文件要求的所有服务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手册、图纸和资料等),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包括:服务主要内容的详细描述等。16.3响应文件应字迹清楚、编排有序、内容齐全、不得涂改或增删。如有错漏处必须修改,应在修改处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或公章)。16.4如果响应文件中附有外文资料,供应商必须把这些外文资料准确、完整地翻译成中文。对于关键性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应该提供与英文内容相同、且由同一人签署(或盖章)的中文原件,或经国内公证部门公证的中文翻译件。17、磋商有效期17.1磋商有效期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有明确的规定。17.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于原磋商有效期满之前,向供应商提出延长磋商有效期的要求。延长磋商有效期的要求将被刊登在指定的网站上。17.3供应商可以书面形式拒绝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这种要求。如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出书面意见表示拒绝,将视为同意延长磋商有效期。(五)采购程序21、开标21.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开标。采购人代表及有关工作人员参加,监管部门可视情况参加。21.2开标会议由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主持。开标会议上将当众公布供应商名称和磋商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21.3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北京时间)、地点参加开标。21.4开标会结束后,参与开标的供应商代表预留的联系电话应保持畅通,若接到项目负责人通知需要询标的,须联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携其身份证明文件在20分钟之内参与询标。供应商未按规定参与询标的,竞争性磋商小组将作出不利于供应商的评审。22、评审22.1评审工作由磋商小组进行,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采购人可以在评审前说明项目背景和采购需求,说明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磋商文件所述范围。22.2磋商小组在采购活动过程中应当履行下列职责:a.确认磋商文件;b.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3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c.审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并作出评价;确定成交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d.对于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竞争性磋商小组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e.编写评审报告;f.告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的供应商的违法违规行为。22.3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a.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b.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独立进行评审,对个人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c.完成评审报告;d.配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质疑;23、磋商采购活动终止情形及响应文件无效情形23.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项目磋商采购活动终止,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a.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b.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c.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23.2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其响应文件无效:a.响应文件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b.不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c.响应文件出现重大偏差,未对磋商文件进行实质性和完整响应的;e.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收的附加条件的;f.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24、二次采购24.1项目终止后,采购人可能发布二次公告,进行二次采购。24.2二次采购可能调整前次采购的各项规定及要求,包括采购方式、项目预算、供应商资格、付款方式、采购需求、评审办法等。供应商参与二次采购,应及时获取二次采购文件,以二次采购文件为依据,编制二次响应文件。24.3前款所述“二次”,系指项目终止后的重新公告及采购,并不仅限于项目的第二次公告及采购。(六)授予合同25、确定成交供应商及合同的签订与争议处理□25.1采购人授权磋商小组将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确定为成交供应商。☑25.2采购人按照评审报告中推荐的成交侯选人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25.3采购人将在指定网址发布成交公告。25.4成交公告发布后,采购人将向成交供应商发放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应按规定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25.5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采购合同(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签订的除外)。25.6采购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26、履约保证金26.1成交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采购需求中的规定向采购单位缴纳履约保证金。26.2履约保证金的退还,由采购人在合同中约定。27、成交通知书的领取27.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将在“指定网站”发布成交公告27.2除不可抗力等因素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规定的原则确定其他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28、代理费用的收取标准和方式28.1集中采购项目:无;28.2分散采购项目: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七)提出质疑29、质疑29.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以下简称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29.2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29.4质疑实行实名制,依照《质疑函范本》编制,须内容要素齐全;应当有具体的事项及根据,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质疑,扰乱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正常工作秩序。29.5质疑供应商对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的质疑,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29.6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包括下列内容:a.质疑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b.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包别号(如有);c.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d.事实依据;e.必要的法律依据;f.提出质疑的日期。29.7质疑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代理人提出质疑的,应当提交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29.8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9.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a.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b.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c.质疑材料不完整或有误的;d.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e.对其他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f.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29.10经审查符合质疑条件的,自收到质疑之日起即为受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质疑受理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或相关处理决定(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内),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人,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29.11质疑供应商在答复期满前撤回质疑的,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确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即终止质疑处理程序。质疑供应商不得以同一理由再次提出质疑。29.12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29.13质疑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质疑,将报监督管理部门予以处理。a.捏造事实;b.提供虚假材料;c.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质疑供应商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八)未尽事宜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四、采购需求(以下采购需求部分由采购人:郎溪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提供并负责解释)前注:1、本采购需求中提出的服务方案仅为参考,如无明确限制,供应商可以进行优化,提供满足采购人实际需要的更优服务方案,且此方案须经评审委员会评审认可;2、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中列出完成本项目并通过验收所需的所有各项服务等全部费用。成交供应商必须确保整体通过采购人及有关主管部门验收,所发生的验收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供应商应自行勘察项目现场,如供应商因未及时勘察现场而导致的报价缺项漏项废标、或成交后无法完工,供应商自行承担一切后果;3、如对本磋商文件有任何疑问或澄清要求,请按本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约定方式联系,或接受答疑截止时间前联系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否则视同理解和接受,供应商对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的质疑,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一)项目介绍:郎溪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建立安全生产第三方技术服务,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机制。(二)服务需求一览表及主要指标参数要求:项目名称郎溪经开区(东区)安全技术服务采购项目服务范围对县开发区(东区)投产工贸企业(县应急局已覆盖者除外)实施全覆盖安全隐患排查与复查。围绕安全组织、责任制、规章制度、操作规程、隐患排查治理、教育培训、作业现场、特种作业、应急管理及演练等方面开展检查,每日汇总台账资料,出具排查复查报告并提出整改措施。服务要求符合磋商文件及采购人有关要求。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服务期满后,采购人视服务质量及合同履行情况,经考核合格后,在年度预算能保障的前提下,决定是否顺延,至多顺延2次,总服务期限不超过3年,考核不合格的不予续签。服务标准合格,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和标准并满足采购人要求。预算金额135000元(三)服务内容及要求一、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第三方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要求,对开发区(东区)投产工贸企业(本年度县应急局已购买或预计购买服务进行专家隐患排查的企业除外)进行全覆盖安全隐患排查与复查。第三方机构自备用于检查的车辆及设备,安排具有相应资质的人员,并在检查前制定检查方案,有针对性的对企业安全组织机构建设、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隐患排查治理、教育培训、作业现场、特种作业、应急管理及演练等方面进行全面排查与复查。检查过程中,汇总检查情况、工作计划安排、隐患等级判定等台账资料,建立“一企一档”电子台账,实现隐患发现、整改、复查全过程跟踪。对企业存在的隐患和问题出具排查报告及复查报告,提出有效解决方案或具体整改措施,报告应包含隐患描述、风险等级判定、整改建议、整改时限等要素,并于检查后三个工作日内提交。检查中发现企业存在重大事故隐患、存在较大争议问题的情况或者有其他有必要报告的事项,必须通过书面形式向经开区安委会报告,并跟踪整改直至完成。二、教育培训根据园区及企业实际需求,制定年度教育培训计划,对园区安全监管人员及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全年计划组织培训不少于2次。培训内容应结合园区实际,涵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风险管控实务、典型事故案例分析等方面。培训采取集中授课与现场教学相结合的方式,培训后留存签到表、影像资料等相关记录,并可结合考核测评检验培训效果。三、其他服务第三方机构协助开展有关专项安全检查工作,包括节假日检查、季节性检查、复工复产检查等,并出具专项检查报告;协助编制开发区应急预案及策划年度综合应急演练工作,演练后出具评估报告;协助编制园区安全生产“分级管理”方案并实施,指导企业建立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编制园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模板化台账,涵盖安全会议、安全检查、隐患排查、教育培训、应急演练、特种作业人员、设备设施等内容,并指导企业规范使用;完成管委会领导要求安排的其他专家咨询检查服务工作。四、服务要求工作日至少可联系到一人协助应急所开展工作,工作人员应具备工贸行业领域专家库专家资格或持有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具备工贸行业安全管理经验,服从应急所统一调度安排。记录排查工作内容及处理情况,每半月汇总报送。项目负责人全程统筹,确保服务质量,人员更换须经采购人同意。(四)供应商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企业安全管理咨询及技术服务资质,响应单位应有2人以上在安徽省应急管理厅或省内各市及相邻县区应急管理局备案的工贸专业专家库专家(提供由省或市级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正式聘任证书(工贸行业)及能证明与响应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五)供应商必须提交的证明文件: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2、授权委托书;(按规定格式);3、供应商声明函(按规定格式);4、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等。(六)合同主要条款:1、付款方式:每半年根据任务完成情况,支付服务机构服务总费用的50%,到期后根据任务完成情况1个月内付清余款。2、履约保证金:无。3、合同争议处理:采购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提交郎溪县人民法院裁决。4、当结算金额达到预算金额或服务时间达到合同规定时间时,本项目合同终止。(七)商检、计量费用:由成交人负责承担。(八)履约地点:郎溪县经济开发区(东区)。(九)履约及提供服务时间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服务期满后,采购人视服务质量及合同履行情况,经考核合格后,在年度预算能保障的前提下,决定是否顺延,至多顺延2次,总服务期限不超过3年,考核不合格的不予续签。(考核细则见附件)。(十)服务: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在合同中商定。(十一)其他要求:无五、磋商与评审一、总则1、为规范评审活动,保证评审的公平、公正,维护磋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评审办法;2、本办法仅适用于本次采购项目的评审活动;3、评审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4、评审活动依法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或者影响评审过程和结果;5、评审活动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6、评审活动及其当事人应当接受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二、评审委员会的组建1、评审工作由竞争性磋商小组进行,竞争性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审专家由采购人依法通过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2、根据项目特点和评审中遇到的特殊情况,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三、评审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审价。四、评审程序1、采购人可以在评审前说明项目背景和采购需求,说明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磋商文件所述范围。2、初审。磋商小组对所有供应商响应文件进行初审;3、磋商。初审合格后,磋商小组将集中与通过初审的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如供应商在接到项目代理机构通知后未参与磋商的,视同放弃该权利。6、综合评分。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7、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8、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进行综合评分。9、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符合财库【2014】214号第三条第四项或财库【2015】124号规定情形的,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技术部分得分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技术部分得分相同的,按照商务部分得分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10、对于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11、编写评审报告。五、评审细则1、初审审查表郎溪经开区(东区)安全技术服务采购项目初审审查表供应商:审查指标序号指标名称指标要求是否通过格式或提交资料要求1营业执照合法有效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2 供应商声明函按照规定格式 3磋商承诺函符合磋商文件要求按照规定格式4授权委托书符合磋商文件要求按规定格式提供。法定代表人参加响应的,提供身份证明扫描件5获取磋商文件方式符合磋商文件要求6响应文件规范性符合磋商文件要求:按规定格式、无严重的编排混乱、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前后矛盾情况,对评审无实质性影响的7响应文件响应情况付款响应、交货期响应、售后服务响应、履约保证金响应等8服务要求及其他实质性响应情况响应磋商文件要求,所提供服务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实质性要求是指本磋商文件中用带 “★”或“必须”的商务和技术等要求。9其他提供本项目采购需求中要求提交的证明资料审查意见:磋商小组签字: 评审时间:备注:1、审查结论分为通过和未通过。对否定的审查指标,要提出充足的否定理由,并填写在符合性审查表上。供应商必须通过上述全部指标,否则响应文件无效。2、所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文件,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规定格式制作。2、考核细则每半年由管委会按照本考核细则对安全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考核评分,合同结算时按考核分值付款。1.考核95分以上,按照合同约定全部付清服务费用;2.考核90-95分,扣除合同金额的10%,中标单位要按合同要求完善服务内容;3.考核85-90分,扣除合同金额的20%,中标单位要按合同要求完善服务内容;4.考核85-75分,扣除合同总额的30%,中标单位要按合同要求完善服务內容;5.考核低于75分,扣除合同总额的50%,中标单位要按合同要求完善服务内容。6.考核低于60分,即为不合格,立即终止合同。考核内容与要求见下表(考核满分计100分):安全技术服务考核细则:序号考核内容考核要求完成情况绩效备注1人员到位情况(20分)提供专业技术服务的人员身份、资格与投标文件不符(发现一次,扣 1分)5开展安全检查工作技术人员的专业、证书与检查企业匹配性不符(发现一次,扣 1分)5参与本项目工作人员持证及到位情况(发现一次无故联系不到位,扣 1分)5开展培训的人员持证及到位情况(发现一次不符合或不到位,扣 1分)52安全检查情况(40分)是否核查企业安全手续履行情况10是否核查企业设备设施运转情况10是否检查企业安全风险隐患并标明是否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等10是否制定《检查意见/整改建议》,及时出具检查成果、报告等,对于企业隐患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103咨询服务(14分)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问题逐一和企业交底,并根据企业需求(企业自身无法明确整改措施,需要提供技术咨询的)提出整改意见或建议,指导企业完成隐患整改。企业反馈指导效果良好的,得6分;企业反馈指导效果较好的,得4分;企业反馈指导效果不好的,得0分。61.能及时响应园区安全技术、政策法规等方面咨询,起到良好答疑解惑作用的,得8分;2.能够较为及时响应园区安全技术、政策法规等方面咨询,起到较好的答疑解惑作用,得4分;3.不能及时响应园区安全技术、政策方面咨询的,得0分。84培训情况(10分)在约定服务期内,如期完成2次安全培训的得10分,每少1次扣5分。105其他(16分)1.若在国家监管部门督查中发现经开区企业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每发现1个重大安全隐患的扣8分;2.若在省级监管部门督查中发现经开区企业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每发现1个重大安全隐患的扣4分;3.若在市级监管部门督查中发现经开区企业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每发现1个重大安全隐患的扣2分。166额外加分项服务期内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加5分。合计100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直接判定为不合格,立即终止合同,并列入黑名单:1、服务企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经事故调查组认定,事故发生与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相关联,而在前期检查工作中未能及时、准确识别的。2、干预、扰乱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3、与服务企业开展其它商业性合作的。4、将服务项目转包给其它主体的。六、详细评价表评分项目分项评标要点及说明响应报价 (10分)报价(10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小数点保留两位)。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100技术部分 (55分)项目理解与重难点分析(15分)供应商提供的项目理解与重难点分析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对项目目标和需求的理解(0-5分);2.对本项目现状的理解(0-5分);3.项目重难点分析把握(0-5分)。磋商小组对以上内容逐项进行综合评审:(1)对本项目采购需求和重难点理解准确,内容优于本项目采购需求,完整详细,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强,得5分;(2)对本项目采购需求和重难点理解基本准确,内容适合本项目采购需求,完整详细,具有可行性实用性和针对性,得3分;(3)对本项目采购需求和重难点理解有待提升,内容基本适合本项目采购需求,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有待 改善,得1分;(4)内容不可行或未提供任何内容不得分。项目实施方案(15分)供应商提供的项目操作方案需涵盖以下5个方面:1.人员保障(0-5分);2.流程标准化(0-5分);3.档案管理(0-5分)。磋商小组对以上内容逐项进行综合评审:1.方案完整详细,措施有效 ,优于本项目采购需求,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强,得5分;2.方案较完整 ,措施得当 ,适合本项目采购需求 ,具有可行性、实用性和针对性,得3分;3.方案有待改善 ,基本符合采购需求,得1分;4.方案不可行或未提供不得分。项目保证措施方案(25分)供应商提供的项目保证措施方案需涵盖以下5个方面:1.服务质量保证措施(0-5分);2.与相关部门协调配合保障措施(0-5分);3.项目保密措施(0-5分);4.突发事件应急预案(0-5分);5.其他增值服务(0-5分))。磋商小组对以上内容逐项进行综合评审:1.方案完整详细,措施有效 ,优于本项目采购需求,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强,得5分;2.方案较完整 ,措施得当 ,适合本项目采购需求 ,具有可行性、实用性和针对性,得3分;3.方案有待改善 ,基本符合采购需求,得1分;4.方案不可行或未提供不得分。商务部分(35分)人员配备(16分)投标人拟派该项目工作人员中(项目负责人除外)具有中级及以上注册安全工程师的得4分,同时为市级及以上安全生产专家库成员的得4分。本项最多得16分。上述人员须为投标人在职人员,提供上述相关人员的相关证书或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提供投标人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开标之日前半年任意1个月社保证明扫描件(人员就职在投标人分公司的可提供投标人分公司缴纳的社保证明),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企业业绩(10分)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供应商具有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企委托的安全技术服务相关业绩的,每提供1个业绩得5分,最高得10分。注:本项最高得10分。正在履约或履约完成业绩均予认可。①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若合同中无法体现签订时间、服务内容等关键评审因素的,须另附业主(合同甲方)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否则不予认可;②已完成和正在履约的业绩均予以认可;③党政机关包括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及各级党政机关派出机构、直属事业单位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企业认证(9分)供应商具有经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证机构颁发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每提供1个得3分,本小项最高得9分。注:响应文件中提供证书扫描件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网站查询截图;未提供或者提供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注:所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文件,响应人应按文件规定格式制作。六、采购合同郎溪经开区(东区)安全技术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合同采购人(以下称甲方)供应商:(以下称乙方)住所地:住所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郎溪经开区(东区)安全技术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规定条款和中标(成交)供应商承诺,甲方向乙方采购相关服务,双方同意以下内容。第一条服务内容及要求一、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第三方机构根据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要求,对开发区投产工贸企业(本年度县应急局已购买或预计购买服务进行专家隐患排查的企业除外)进行全覆盖安全隐患排查、复查。由第三方机构自备用于检查的车辆、设备,安排具有相应资质的人员,并在检查前制定检查方案,有针对性的对企业安全组织机构建设、责任制、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隐患排查治理、教育培训、作业现场、特种作业、应急管理及演练等方面进行排查、复查,并汇总检查情况、工作计划安排、隐患等级判定等台账资料,对企业存在的隐患和问题出具排查、复查报告,提出有效解决方案或具体整改措施。在检查过程中发现企业存在重大事故隐患、存在较大争议问题的情况或者有其他有必要报告的事项,必须通过书面形式向经开区安委会报告。二、教育培训根据园区及企业实际需求,制定教育培训计划,对园区安全监管人员及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全年计划2次。三、其他服务第三方机构协助开展有关专项安全检查工作;协助编制开发区应急预案及策划年度综合应急演练工作;协助编制园区安全生产“分级管理”方案并实施,指导企业建立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编制园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模板化台账,并指导企业实施。以及管委会领导要求安排专家咨询检查服务工作。四、服务要求工作日至少随时可联系到一人协助应急所开展工作,且具备工贸行业领域专家库专家或者注册安全工程师。第二条合同总价款金额(大写):(人民币)金额(小写)¥:元(人民币)第三条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服务期满后,采购人视服务质量及合同履行情况,经考核合格后,在年度预算能保障的前提下,决定是否顺延,至多顺延2次,总服务期限不超过3年,考核不合格的不予续签。(考核细则见附件)第四条组成本合同的有关文件下列关于项目的招标文件、响应文件或与本次采购活动方式相适应的文件及有关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乙方提供的响应文件和响应报价表;(2)技术规格响应表;(3)投标承诺/服务承诺;(4)成交通知书;(5)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文件等。第五条权利保证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或其他权利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第六条质量保证1、乙方提供的服务质量应当符合采购文件的约定,以及乙方的承诺。第七条支付和验收1、乙方应当在服务期内完成服务所有事项。2、验收标准:按行业通行标准和乙方响应文件的承诺。第八条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无第九条合同款支付1、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2、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由甲方自行支付,乙方向甲方开具发票。3、付款方式:每半年根据任务完成情况,支付服务机构服务总费用的50%,到期后根据任务完成情况1个月内付清余款。第十条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服务、拒付服务款的,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的5%违约金。2、乙方在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时,因违规操作导致被行业主管部门处罚的,甲方有权根据情况扣除不超过合同总额10%的处罚金,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到达乙方时生效。3、如乙方不能如期交付服务的,甲方停止支付剩余合同金额,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4、乙方逾期交付的,每逾期1天,乙方向甲方偿付合同总额的5%的滞纳金。如乙方逾期交付达1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到达乙方时生效。5、乙方所交付的服务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甲方拒收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款5%的违约金。6、在乙方承诺的或国家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取两者中最长的期限),如经乙方两次整改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应退回全部合同价款,并按第3款处理,同时,乙方还须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7、乙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和服务承诺提供伴随服务/售后服务的,应按合同总价款的5%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8、乙方在承担上述4-7款一项或多项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解除合同的除外)。甲方未能及时追究乙方的任何一项违约责任并不表明甲方放弃追究乙方该项或其他违约责任。9、乙方响应属虚假承诺,或经权威部门监测提供的服务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是由于乙方的过错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乙方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外,还应向甲方支付不少于合同总价30%赔偿金。10、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负责工作团队安全教育,制定并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安全管控,因乙方原因产生的安全问题由乙方承担。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1、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2、除发生法律规定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外,甲乙双方不得放弃或拒绝履行合同。第十二条合同的转让乙方不得擅自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第十三条争议的解决1、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采取以下第()种方式解决争议:(1)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向当地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申请仲裁。如没有约定,默认采取第2种方式解决争议。2、在仲裁期间,本合同应继续履行。第十四条诚实信用乙方应诚实信用,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承诺履行合同,不向甲方进行商业贿赂或者提供不正当利益。第十五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3、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甲方(采购人):(盖章)代表人: 电话: 开户银行:帐号:乙方(采购人) :(盖章)代表人: 电话: 开户银行:帐号:七、响应文件格式项目(包)响应文件供应商:年月日(一)供应商综合情况简介(供应商可自行制作格式)(二)开标一览表项 目 名 称供应商全称包段第 包(项目不分包时可写整包或不填写)最终响应报价(人民币元)响应总价:小写: 元 大写: 元备注供应商公章:备注:此表中报价作为本次磋商的最终报价。1.2.(三)交易承诺函致:(采购人)根据贵方的交易公告,据此函,我方承诺如下:1、如我方成交,我方承诺按本交易文件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按本交易文件规定及报价承诺提供服务。2、我方根据本交易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保证于贵方要求的日期内完成服务,并通过贵方验收。3、我方已详细阅读本交易文件,包括交易文件附件、参考资料、交易文件修改书或图纸(如有),我方正式认可并遵守本交易文件,并对本交易文件各项条款、规定及要求均无异议。4、我方同意从供应商须知规定的磋商日期起遵循本交易文件,并在供应商须知规定的磋商有效期之前均具有约束力。5、我方同意按贵方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贵方提供与磋商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补充资料,否则,我方的响应文件可被贵方拒绝。6、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报价。7、我方同意本交易文件规定的付款方式、免费后期服务等要求。8、我方对响应文件中所提供资料、文件、证书及证件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通讯地址:电话:邮箱:供应商开户行:账号:1.2.1.(四)分项报价表(无需分项报价,开标一览表报总价即可)供应商公章:备注:表中所列报价须为完成项目应有的全部费用。如有漏项或缺项,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五)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我公司同意成交结果公告中公示以下主要成交标的并承诺:响应文件中所提供的主要成交标的均真实有效。若被发现存在任何虚假、隐瞒情况,我公司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序号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备注1郎溪经开区(东区)安全技术服务采购项目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服务期满后,采购人视服务质量及合同履行情况,经考核合格后,在年度预算能保障的前提下,决定是否顺延,至多顺延2次,总服务期限不超过3年,考核不合格的不予续签。(考核细则见附件)满足采购单位要求。备注:1、表中所列内容为满足本项目要求的主要成交标的;2、以上承诺情况(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如有服务内容,在备注中填写),将按约定随成交公告公示。3、本页《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由供应商准确填写。供应商公章:(六)磋商响应表商务部分响应序号内容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承诺不允许负偏离1服务期限2付款方式3响应有效期4相关服务 ……第三部分:服务说明一览表(如有 ) 投标人公章:备注:1、供应商必须逐项对应描述磋商文件的服务要求,如不进行描述,仅在响应栏填“响应”或未填写的,将可能导致响应无效;2、供应商可以对采购人的服务方案进行优化,提供满足采购人实际需要更优的服务方案,须在上表偏离说明中详细注明,且此方案须经评审委员会评审认可;采购人提出的实质性的要求不允许负偏离,商务部分响应不允许负偏离;3、响应部分可后附详细说明及技术资料、相关技术和服务方案。(七)与评审有关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可自行制作格式)备注:1、与评审有关的证明文件详见采购需求、评审办法;2、请供应商自行将所要求的证明、证件资料按采购需求和评审办法的评审顺序依次制作,并制作目录、标明页码。3、与评审有关的证明文件索引目录格式:序号交易文件“评审办法”评审对应指标陈述、说明、方案及证明资料名称对应本章节页码范围(注:不在本章节体现的证明资料,须注明其证明材料在响应文件中所在章节位置,例如资格审查指标中“供应商声明函”,供应商应注明详见响应文件第十一章-供应商声明函,无需在本章节中重复提供)一审查指标123   4   5   ……   供应商公章:(八)授权委托书本授权书声明:我方授权(供应商授权代表姓名、职务)代表我方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全权代表我方处理采购活动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开标、评审、签约等。授权代表在采购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方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授权代表不能转让委托权。特此授权。本授权书自出具之日起生效。授权代表身份证明扫描件或影印件:授权代表联系方式:(请填写手机号码)特此声明。供应商公章:日期:年月日备注:1、本项目只允许有唯一的供应商授权代表,提供身份证明扫描件或影印件;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交易的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提供身份证明扫描件或影印件。(九)服务方案、人员配备(响应人可自行制作格式)(十)服务承诺(响应人可自行制作格式)1.2.21.2.31.2.41.2.5.(十一)供应商声明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我方郑重声明:1、我方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我方承诺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2)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3)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我方承诺:合同签订前,若我方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或具有不良信用记录情形,贵方可取消我方成交资格或者不授予合同,所有责任由我方自行承担。同时,我方愿意无条件接受监管部门的调查处理。我方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公章:日期:质疑函范本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安全技术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