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商业建设行动总体绩效评价服务招标公告(云南省商务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2026)
2022-2025年县域商业建设行动总体绩效评价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2022-2025年县域商业建设行动总体绩效评价服务
采购单位
云南省商务厅
行政区域
省级
公告时间
2026-04-07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6-04-08 06:00:00至2026-04-15 23:59:00每日上午:06: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
开标时间
2026-04-28 14:30:00
开标地点
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昆明市五华区护国路69号护国大厦17楼B座云南山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评标室
预算金额
¥46.3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杨永成 于墨晗
项目联系电话
0871-63129228
采购单位
云南省商务厅
采购单位地址
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北京路17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871-63135269
代理机构名称
云南山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昆明市五华区护国路69号护国大厦17楼B座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871-63129228
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2-2025年县域商业建设行动总体绩效评价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04-28 14: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NZC2026-G3-01218-YNSS-0009
项目名称:2022-2025年县域商业建设行动总体绩效评价服务
预算金额(万元):46.3
最高限价(万元):46.3
采购需求:一是对2025年度云南省县域商业建设行动支持州(市)和县(市、区)项目实施情况开展绩效评价,并分别形成省级、涉及州(市)和县(市、区)绩效评价报告;二是对2022-2025年度云南省县域商业建设行动支持州(市)在完善农村流通网络、培育经营主体、丰富农村消费市场、增强农产品上行动能等方面的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总体评估,并分别形成省级和涉及州(市)总体评估报告;三是配合省商务厅对2022年以来涉及州(市)和县(市、区)县域商业建设行动有关项目遴选、项目验收、资金拨付等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加强项目和资金监管,并按月形成日常监管报告。;
合同履行期限:标段1:项目实施时间为2026年4月至2027年3月。其中,2025年度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绩效评价于2026年5月提供初步成果、2026年7月提供最终成果;2022-2025年度云南省县域商业建设行动总体评估于2026年5月提供初步成果,2026年6月提供最终成果;2025年度县域商业建设行动日常监管于服务期内每月提供监管情况报告(以上交付内容具体以合同或协议约定时间为准)。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1)2022-2025年县域商业建设行动总体绩效评价服务:设置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包1】 (1)信用要求:投标人应信誉良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说明:因近期“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网页查询界面不稳定,以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查询“失信被执行人”时有无法显示验证码及查询结果的情况,如上述网站不能正常查询的可通过登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输入主体名称或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点击搜索后,将查询主体单位的“基础信息”栏中“严重失信”情况进行截屏记录。)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投标人对此作出承诺声明。 (3)本项目为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供应商不得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或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04-08 06:00至2026-04-15 23:59,每天上午06: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
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持与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政采云)兼容的数字证书(CA),在平台绑定后,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CA申领链接: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list?_app_=zcy.sys2.按上述要求获取文件的供应商视为合法获取了本项目采购文件,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04-28 14:30(北京时间)
地点: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昆明市五华区护国路69号护国大厦17楼B座云南山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评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开标方式:网上开标 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否 其他:1.本次采购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请各位供应商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前随时查看,以获取最新的消息。2.本次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方式,各供应商认真学习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政采云)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操作手册查询链接:https://helpcenter.zcygov.cn/document/#/document/dashboard?siteCode=yunnan。如有疑问联系95763。(1)供应商注册。供应商须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注册后,方可参与项目。操作路径: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业务支持-用户注册-供应商模块。(2)CA数字证书办理。供应商须办理有效CA数字证书。申领链接: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choose。(3)CA数字证书绑定。供应商进行CA绑定。操作路径: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我的工作台-系统管理-ca管理-ca绑定。(4)采购文件获取。供应商须在采购公告规定的文件获取期限内,使用账号密码或ca数字证书登录平台,获取采购文件。操作路径: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我的工作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请务必在规定期限内获取采购文件,逾期将无法获取。(5)投标(响应)文件编制与递交。供应商须下载投标(响应)客户端,通过客户端编制投标(响应)文件,并线上递交。投标客户端下载路径:https://market.zcygov.cn/application-market/#/download/list(6)开评标。供应商须在项目指定的开标时间前,提前登录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如供应商因自身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自行承担后果(如:设备故障、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操作路径: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我的工作台-项目采购-开标评标-进入开标大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云南省商务厅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北京路175号
联系方式:0871-631352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山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昆明市五华区护国路69号护国大厦17楼B座
联系方式:0871-631292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永成 于墨晗
电 话:0871-63129228
(注:如下载的文件后缀为“.ZCZBJ”,请下载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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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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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
其他文件
(4-7终稿)2022-2025年度县域商业建设行动.doc
2026-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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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2025年度县域商业建设行动总体绩效评价服务招标文件项目编号:4530000JH202607133采购人:云南省商务厅采购代理机构:云南山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日期:2026年4月目录第一卷4第一章招标公告5一、项目基本情况:5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6三、获取招标文件7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7五、开启7六、公告期限8七、其他补充事宜8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8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0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总则172.招标文件193.投标文件214.投标235.开标236.资格审查247.评标248.中标和合同259.质疑和投诉2610.纪律和监督2711.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2912.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29第三章资格审查38第四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39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50第二卷56第六章采购需求57第三卷60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61资格文件62一、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63二、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63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63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63五、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证明63六、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63商务报价文件64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65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66三、投标人基本情况表67四、投标函68五、开标一览表69六、商务部分75技术文件79一、工作内容及服务方案80二、服务承诺及保障措施80三、项目进度计划及安排80四、重难点分析及应对措施80五、其他资料8012.第一卷3.第一章招标公告2022-2025年度县域商业建设行动总体绩效评价服务公开招标公告项目概况2022-2025年度县域商业建设行动总体绩效评价服务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4月28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3.1.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4530000JH202607133项目名称:2022-2025年度县域商业建设行动总体绩效评价服务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预算金额:46.3万元★最高限价:46.3万元采购需求:一是对2025年度云南省县域商业建设行动支持州(市)和县(市、区)项目实施情况开展绩效评价,并分别形成省级、涉及州(市)和县(市、区)绩效评价报告;二是对2022-2025年度云南省县域商业建设行动支持州(市)在完善农村流通网络、培育经营主体、丰富农村消费市场、增强农产品上行动能等方面的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总体评估,并分别形成省级和涉及州(市)总体评估报告;三是配合省商务厅对2022年以来涉及州(市)和县(市、区)县域商业建设行动有关项目遴选、项目验收、资金拨付等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加强项目和资金监管,并按月形成日常监管报告。★项目实施和交付时间:项目实施时间为2026年4月至2027年3月。其中,2025年度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绩效评价于2026年5月提供初步成果、2026年7月提供最终成果;2022-2025年度云南省县域商业建设行动总体评估于2026年5月提供初步成果,2026年6月提供最终成果;2025年度县域商业建设行动日常监管于服务期内每月提供监管情况报告(以上交付内容具体以合同或协议约定时间为准)。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3.2.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2024年任意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或附注)】,(2025年后成立的公司可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者提供自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须同时提供专业担保机构经财政部门认可的证明文件。注: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上述3项中任意一种证明材料即可。(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项目前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5)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2)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等政府采购政策。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信用要求:投标人应信誉良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说明:因近期“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网页查询界面不稳定,以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查询“失信被执行人”时有无法显示验证码及查询结果的情况,如上述网站不能正常查询的可通过登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输入主体名称或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点击搜索后,将查询主体单位的“基础信息”栏中“严重失信”情况进行截屏记录。)(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投标人对此作出承诺声明。(3)本项目为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供应商不得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或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3.3.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26年4月8日6时00分至2026年4月15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2.网上获取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3.方式:(1)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需要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完成数字证书(CA)办理后,供应商需要在政采云平台绑定数字证书(CA),并在平台上获取采购文件和其他相关采购资料。注:CA办理链接:http://yzt.ynsmartcert.cn/cms/yztmdkj.html或者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list?_app_=zcy.sys注:如果供应商之前已经在云南CA在线数字证书办理网注册并办理了企业数字证书(CA),则可以直接进行绑定,无需重复办理。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办理的其他CA也可以直接使用,无需重复办理。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数字证书问题可咨询云南壹证通CA:0871-67276028(紧急可拨19988166369)。(2)按上述要求获取文件的供应商视为合法获取了本项目采购文件,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3.4.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6年4月28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网上递交):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3.5.五、开启1.时间:2026年4月28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2.地点:政采云平台电子开标厅。3.6.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3.7.七、其他补充事宜1.开标方式:网上开标2.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否3.其他:3.1投标文件的递交(网上递交):递交网址为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若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完成解密的(如:无法解密、网络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浏览器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不再进入评标阶段。开标过程中如有问题,可以发起在线异议,由代理机构给予对应的回复,在规定的异议询问时间内未提出异议的,则视为对开标结果无异议。投标文件解密时长:60分钟注:任何因忽视或误解而导致投标文件未上传或已上传但未按规定的操作流程及时间要求进行解密的,由供应商自行负责。3.2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yunnan.gov.cn/),采购人对此外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3.8.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云南省商务厅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北京路175号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0871-63135269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云南山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护国路69号护国大厦17楼B座项目联系人:杨永成于墨晗联系方式:0871-63129228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杨永成电话:0871-631292284.第二章投标人须知4.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1.1.2采购人云南省商务厅1.1.3采购代理机构云南山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1.1.4项目名称2022-2025年度县域商业建设行动总体绩效评价服务1.2.1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2.2采购预算详见招标公告1.3.1采购需求详见第六章《采购需求》的具体内容1.3.2项目实施和交付时间详见招标公告1.3.3服务地点详见招标公告1.4.1投标人资格条件详见“第一章 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条件1.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1.5.2招标代理服务费包干价6900元。1.9.1现场考察不组织1.10.1开标前答疑会不召开1.10.3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在原公告发布媒介上发布澄清公告1.11.1分包不允许1.12.1偏差不允许2.2.1投标人质疑提出的形式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提出质疑。形式:线上提出2.2.2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2.3.1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3.2.3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1)本项目投标报价填报包干价;最高投标限价:46.3万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招标人设置的最高投标限价,否则作否决投标处理。(2)报价为人民币含税价(元),包括保险、税收、人员工资、管理费、招标代理所产生的费用、培训费、服务等所有费用。市场价格变化的风险费用、利润、税金等的总和,该报价应考虑市场风险、政策性风险、汇率风险等因素,并能保证投标单位完成履行合同所需的全部工作,此价格在合同签订后将不作调整。(3)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自身的所有费用,不论采购的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3.3.1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时间后90天3.4.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形式:支票、汇票、本票、保函、保证保险、其他非现金形式:银行转账、网银、电汇等形式,投标人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保证金的提供或缴纳方式。一、投标保证金金额:本项目不缴纳投标保证金。二、投标保证金形式采用银行转账或网银或电汇的:(1)投标保证金账户信息:户 名:云南山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富滇银行昆明五华支行银行账号:242021010002953538(2)投标保证金缴纳注意事项:①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划出。转账凭证上备注栏内须注明项目名称简称(2022-2025年度县域商业建设行动总体绩效评价服务),投标人联系人及电话;②到账时间以保证金专用账户实际到账时间为准,未按时到账的保证金无效;③请投标人在转账时考虑以下因素:①按照人民银行相关规定,转账在工作日下午4点半前办理手续,可以保证实时到账;②转账尽量采用电汇或银行转帐方式;③为保证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专用账号,建议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工作日办理完成投标保证金缴纳事宜;三、保证保险:(1)当投标人未能按照招投标文件要求履行投标义务而导致招标人受到损失时,由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代偿责任。(2)投标人在支付投标保证金保险费时,必须使用基本账号资金支付购买,未从基本账户转出支付保费造成经济纠纷的应由企业自行承担。(3)在投标保证保险中,投标人为投保人,招标人为被保险人。四、银行保函:(1)当投标人未能按照招投标文件要求履行投标义务而导致招标人受到损失时,由担保银行按照要求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代偿责任。(2)在投标担保中,投标人为被担保人,招标人为受益人。四、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同投标有效期,需符合本章3.3.1条规定。五、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同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3.5.3(1)投标文件电子签字或签章要求电子投标文件:按照投标文件格式,需要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或电子签名。3.5.3(2)投标文件递交及其他要求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4.1投标文件加密要求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应使用数字证书进行加密。4.2.1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4.2.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详见招标公告4.2.3投标文件是否退还否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详见招标公告5.2开标程序开标顺序:随机开启7.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以上(含5人)单数,其中技术、经济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云南省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7.3.2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3名8.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8.2中标公告媒介及期限公告媒介:详见招标公告;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8.5.1履约保证金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要求,履约保证金的形式 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金额: 。☑不要求11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是,具体要求:①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12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2.1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12.2政府采购政策响应12.2.1中小微企业价格评分优惠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注: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12.2.2监狱企业优惠政策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优惠政策,监狱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价格扣除等优惠政策。12.2.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优惠政策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优惠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价格扣除等优惠政策。12.3招标文件解释12.3.1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按照有力于所有投标人进行解释。12.3.2投标文件中要求提供身份证正面和背面的,投标人只需分别将“正面”或(和)背面”提供即可;12.3.3本招标文件中“等”字的理解: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要求的,“等”前所列举的内容作为评审项,“等”后所省略的内容为自选项,不作为评审项内容;12.3.4本招标文件对“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12.3.5在招标文件中未明确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可不提供;12.3.6投标人所持有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相关证件具有正本及副本的,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中没有明确要求的,投标人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提供相关证件(含扫描件)即可;12.3.7除了法律法规明确的规定外,本招标文件中未规定的其他条件不作为本项目评标和定标依据。12.3.8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评标委员会对招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评标委员会应按有利于投标人进行解释或判断。12.3.10投标人须对其投标过程中提供的所有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一旦被有关部门或系统认定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投标人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和后果。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作出承诺。12.3.11招标文件中对小数点有特别要求的,投标人应从其规定;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投标人涉及相关数据填写小数点应保留2位小数。12.3.12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办理投标保证金缴纳手续的视为投标文件不通过资格审查。12.4其他要求/4.2.1.总则4.2.1.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1.1.2采购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采购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2.1.2招标项目的落实情况1.2.1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采购预算: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1.3采购需求、项目项目实施和交付时间、项目服务地点1.3.1采购需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项目实施和交付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服务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4.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格条件。(1)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信用查询: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被责令停业的;(2)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3)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4)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的;(5)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6)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7)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8)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9)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投标的;(10)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投标人有第(5)至(9)项情形之一的,中标、成交无效。4.2.5.1.5费用承担1.5.1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5.2招标代理服务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5.3除招标代理服务费外,本项目不收取其它费用。4.2.6.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4.2.7.1.7语言文字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4.2.8.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4.2.9.1.9现场考察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现场考察的,采购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考察项目现场。1.9.2投标人考察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除采购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考察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采购人在考察现场中介绍的项目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4.2.10.1.10开标前答疑会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开标前答疑会的,采购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开标前答疑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0.2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人,以便采购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10.3开标前答疑会后,采购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4.2.11.1.11分包1.11.1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外,其他工作不得分包。1.11.2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4.2.12.1.12偏差1.12.1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否则,投标人投标无效。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2.2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服务方案的详细描述、服务质量及服务计划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4.3.2.招标文件4.3.1.2.1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资格审查;(4)评标办法;(5)合同条款及格式;(6)采购需求;(7)投标文件格式;(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4.3.2.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在线不署名提交,要求采购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投标人自行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澄清,无须回复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2.4除非采购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2.2.1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4.3.3.2.3招标文件的修改2.3.1采购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以公告形式通知所有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采购人对招标文件中的涉及评标办法、评审项目等重要评审内容做出变更,将同时发布补遗文件进行说明以保证各投标人都能重新下载并用于编制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及时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中查看有关该项目招标文件的答疑、补遗内容。否则,后果自负。2.3.2投标人自行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修改,无须回复确认已收到该修改。2.3.3招标文件澄清、招标文件修改文件内容均以网上电子文件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招标文件修改文件内容后前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为准。4.4.3.投标文件4.4.1.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详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部分中的内容。3.1.2投标文件商务技术部分详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商务技术部分中的内容。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1.3是否联合体投标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为准。3.1.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4项所指的投标保证金。3.1.5投标人应提供投标文件电子版,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4.2.3.2投标报价3.2.1投标人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3.2.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3.2.3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4.3.3.3投标有效期3.3.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90天。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4.4.4.3.4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可由牵头人递交。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3.4.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3)发生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4.4.5.3.5投标文件的编制3.5.1投标文件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3.5.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服务期、投标有效期、服务要求、采购需求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投标文件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3.5.3(1)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证书证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电子印章。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投标文件递交及其他要求: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如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标书不符合(2)要求或开标时无法读取导入或解密,其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4.5.4.投标4.5.6.4.1投标文件加密要求4.1.1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的要求加密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2未按本章第4.1.1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4.5.7.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和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4.5.8.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5.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4.3.3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在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无须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4.6.5.开标4.6.1.5.1开标时间和地点采购人在本章第4.2.1款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4.6.2.5.2开标程序(1)开标会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2)开标:顺序按照政采云平台自动提取所有供应商的顺序当众开标。主持人宣布开启电子投标文件后,下达解密指令,供应商按照上述开标顺序,使用编制投标文件时的加密数字证书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3)唱标:由唱标人宣读投标人在其电子投标文件中、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4)开标会议结束。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4.6.3.5.3开标疑义开标过程应当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4.7.6.资格审查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4.8.7.评标4.8.1.7.1评标委员会7.1.1评标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1.2评标中因评标委员会成员缺席、回避或者健康等特殊原因导致评标委员会组成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补足后继续评标。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无法及时补足评标委员会成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停止评标活动,封存所有投标文件和开标、评标资料,依法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原评标委员会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变更、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的情况予以记录,并随招标文件一并存档。4.8.2.7.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4.8.3.7.3评标7.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四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四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7.3.2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9.8.中标和合同4.9.1.8.1定标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采购人或采购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中标人。4.9.2.8.2中标公告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介和期限公告中标结果,招标文件应当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中标公告期限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9.3.8.3中标结果质疑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有质疑的,应当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需提交的材料及递交方式与本须知第2.4款“招标文件的质疑”中的有关要求相同。采购人应当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4.9.4.8.4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4.9.5.8.5履约保证金8.5.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8.5.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8.5.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4.9.6.8.6签订合同8.6.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8.6.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4.10.9.质疑和投诉4.10.1.9.1质疑9.1.1质疑期限潜在投标人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招标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9.1.2质疑主体提出质疑的投标人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9.1.3质疑函投标人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使用中文。(质疑函范本详见附件五)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投标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四)事实依据;(五)必要的法律依据;(六)提出质疑的日期。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本招标文件中的公章是指经工商部门和***门登记备案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行政法人公章。不包括“合同专用章”或“投标专用章”等投标人内部使用的业务章,下同)投标人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和投诉。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代理人提出质疑和投诉,应当提交投标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9.1.4质疑函的递交质疑函采取现场书面递交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同时携带质疑函(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送至采购代理机构。9.1.5质疑回复不在法定质疑期内提出的质疑函,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拒收。不符合要求的质疑函在法定质疑期内及时补充完整,否则作质疑不成立处理。4.10.2.9.2投诉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投诉书的范本,详见附件六。4.11.10.纪律和监督4.11.1.10.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编制采购需求;(2)采购人不得向投标人索要或者接受其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3)在规定时间内确定中标人;(4)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不合理要求作为签订合同条件。4.11.2.10.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它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4.11.3.10.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不得有下列行为:(1)确定参与评标至评标结束前私自接触投标人;(2)接受投标人提出的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澄清或者说明;(3)违反评标纪律发表倾向性意见或者征询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4)对需要专业判断的主观评审因素协商评分;(5)在评标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的;(6)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标资料;(7)其他不遵守评标纪律的行为。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前款第(1)至(7)项行为之一的,其评审意见无效,并不得获取评审劳务报酬和报销异地评审差旅费。4.11.4.10.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4.11.5.10.5投诉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投诉书的范本,详见附件七。4.12.11.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3.12.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3.1.附件一:问题澄清通知问题澄清通知(编号:)(投标人名称)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补正:1.2.………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于年月日时前递交至(详细地址)或传真至(传真号码)。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年月日时前将原件递交至(详细地址)。评标委员会授权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4.13.2.附件二:问题的澄清问题的澄清(编号:)评标委员会:问题澄清通知(编号:)已收悉,现澄清、说明或补正如下:1.2.……上述问题澄清、说明或补正,不改变我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构成我方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4.13.3.附件三: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中标人名称):你方于(投标日期)所递交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招标的投标文件已被我方接受,被确定为中标人。中标价:元。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日内到(指定地点)与我方签订采购/服务合同。特此通知。采购人(加盖单位公章):采购代理机构(加盖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4.13.4.附件四:确认通知确认通知(采购人名称):你方于年月日发出的(项目名称)招标关于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的通知,我方已于年月日收到。特此确认。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4.13.5.附件五:质疑函范本质疑函范本一、质疑投标人基本信息质疑投标人: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投标人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投标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投标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投标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投标人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4.13.6.附件六:投诉书范本投诉书范本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投诉人: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被投诉人1: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被投诉人2……相关投标人: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代理机构名称:采购文件公告:是/否公告期限:采购结果公告:是/否公告期限:三、质疑基本情况投诉人于年月日,向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采购人/代理机构于年月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投诉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投诉事项2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投诉书制作说明: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投标人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照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投诉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投诉,投诉书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5.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6.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7.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投诉书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5.第三章资格审查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资格性审查条件:采购人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证明投标人的资格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才能进入评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不能通过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具体内容见下表:评审因素评审标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条款及招标文件第七章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条款及招标文件第七章要求。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条款及招标文件第七章要求。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条款及招标文件第七章要求。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条款及招标文件第七章要求。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条款及招标文件第七章要求。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条款及招标文件第七章要求。6.第四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一、评标机构评标机构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以上(含5人)单数,其中技术、经济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二、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职责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评标工作,并履行下列职责:(一)核对评审专家身份和采购人代表授权函,对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职责履行情况予以记录,并及时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向财政部门报告;(二)宣布评标纪律;(三)公布投标人名单,告知评审专家应当回避的情形;(四)组织评标委员会推选评标组长,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五)在评标期间采取必要的通讯管理措施,保证评标活动不受外界干扰;(六)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要求介绍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招标文件;(七)维护评标秩序,监督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方法和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及时制止和纠正采购人代表、评审专家的倾向性言论或者违法违规行为;(八)核对评标结果,有《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部令第87号)第六十四条规定情形的其他情形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复核或者书面说明理由,评标委员会拒绝的,应予记录并向本级财政部门报告;(九)评审工作完成后,按照规定向评审专家支付劳务报酬和异地评审差旅费,不得向评审专家以外的其他人员支付评审劳务报酬;(十)处理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事项。采购人可以在评标前说明项目背景和采购需求,说明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招标文件所述范围。说明应当提交书面材料,并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三、评标委员会职责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一)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二)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三)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四)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五)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四、评标纪律(一)对评标内容和评标过程要严格保密,不得向投标人或与该过程无关的其它人员泄露;(二)评标期间的一切资料,包括评标意见、评标记录和评标结论,一律不得向外传和泄露;(三)任何属于投标文件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资料,不得向投标人或与该过程无关的其它人员泄露;(四)所有资料(包括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标表格及各种文字记录)在评标结束后均应分别整理、存档备查,任何人不得复制和保留;(五)评标期间,未经允许评标委员会以外的任何单位或部门不得参加评标和采访评标工作;(六)评标期间,评标人员不得外出,确需外出时应事先请假;(七)评标期间,所有与会人员均不得私自以任何方式和投标人进行联系,需询问、澄清的问题由评委会统一组织办理;(八)评标结束后,与会人员不得向外界透露评标人员的评标意见,如因此造成的后果由责任者承担。五、评标原则评标将遵循下列原则:(一)坚持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不带有任何主观意愿和偏见,认真负责地做好评标工作,公平、公正地对待每一个投标人。(二)全面分析,综合评审。(三)评标只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投标文件以外的资料、信息不应作为评标的依据。六、评标程序本次招标所采用的评标方法为《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五十五条规定的“综合评分法”,即: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评标只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标按:符合性审查→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得分汇总→评标报告编写的程序进行。(一)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不能通过符合性评审,未通过符合性评审的投标人将不进入综合评分:评 审 因 素评 审 标 准投标保证金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的签署、签章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签章的。投标报价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总金额或各分项预算金额或没有报价或有多个报价的。投标文件格式、内容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内容和要求填写的。投标文件内容投标文件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证明材料模糊或无法辨认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不符合要求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投标,但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串通投标情形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或被视为串通的情形。其它实质性条件投标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中标注★条款内容(二)澄清有关问题1.投标文件内容澄清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报价不一致情形澄清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3.报价合理性说明根据《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政府采购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2)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3)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4)评审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评审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属于前述第1项至第4项情形的,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给予相关供应商的合理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其中,属于第3项情形,供应商已随投标(响应)文件一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在评审现场可不再重复提交。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评审委员会依据专业经验,参考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情况,对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响应)供应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为评审委员会在评审现场及时获取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相关信息资料提供便利。评审委员会借助互联网等渠道查询相关信息的,应当严格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实施影响评审公正的行为。(三)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的规定,采购人应当在服务招标投标活动中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1.中小微企业价格评分优惠政策(1)根据财政部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①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②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③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2)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3)中小企业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参与投标时,须提供本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参与投标时,还须同时提供货物制造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4)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2.监狱企业优惠政策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优惠政策,监狱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价格扣除等优惠政策。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优惠政策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优惠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价格扣除等优惠政策。4.综合评分方式评标总得分=F1+F2+F3,其中,F1为报价部分(满分10分)、F2为技术部分(满分70分)、F3为商务部分(满分20分)。具体报价商务技术评审细则如下:条款号评 审 内 容评审内容F1投标报价(满分10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得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10。注: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不再执行价格扣除政策。F2技术部分(满分70分)F2-1:工作内容及服务方案(满分40分)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包括但不限于:①总体绩效评价目标; ②总体绩效评价实施程序及方法; ③总体绩效评价指标体系;④总体绩效评价报告汇编)方案进行综合评审:以上内容完整详细阐述且贴合项目需求,内容详实,有详细保障措施,能有效保证项目高质量实施的得满分40分。(1)以上四项内容每缺少一项的每项扣10分;(2)每有一项内容有简单阐述,无针对性、对采购需求理解完全错位,无相应的保障措施,不能保证项目高质量实施的,每项扣8分;(3)每有一项内容有简单阐述,缺乏针对性、对采购需求理解偏差较大,无相应的保障措施,但能保证项目实施的,每项扣5分;(4)每有一项内容有相应阐述,对采购需求理解有部分的偏差,有相应的保障措施,能保证项目高质量实施的,每项扣2分。F2-2:服务承诺及保障措施(满分20分)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包含但不限于①服务方式及响应时间、②保密承诺及措施、③违约承诺及措施、④应急方案及措施、⑤其他承诺)进行综合评审,以上内容完整、各项服务承诺及保障详细具体、完全贴合采购需求的得满分20分。(1)以上五项内容每缺少一项的每项扣4分;(2)服务承诺及保障措施表述不明确不具体,过于简略不足以保障项目实施的每项扣2分;(3)服务承诺及保障措施缺乏可行性、针对性与项目联系不紧密,不影响项目实施的每项扣1分;(4)服务承诺及保障措施具有可行性但与项目联系不紧密,不影响项目实施的每项扣0.5分。F2-3:项目进度计划及安排(满分5分)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包括但不限于①各阶段工作内容②时间节点及计划天数安排)进行综合评审,以上内容完整、项目进度计划及安排详细具体、完全贴合采购需求的得满分5分。(1)以上二项内容每缺少一项的每项扣2.5分;(2)项目进度计划及安排表述不明确不具体,内容过于简略不足以保障项目实施的每项扣1.5分;(3)项目进度计划及安排表述缺乏可行性、针对性与项目联系不紧密,不影响项目实施的每项扣1分;(4)项目进度计划及安排表述具有可行性但与项目联系不紧密,不影响项目实施的每项扣0.5分。F2-4:重难点分析及应对措施(满分5分)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包括但不限于①项目重难点分析及应对措施②合理化建议及优化方案)进行综合评审,以上内容完整、重难点分析详细具体、完全贴合采购需求的得满分5分。(1)以上二项内容每缺少一项的每项扣2.5分;(2)重难点分析及应对措施表述不明确不具体,内容过于简略不足以保障项目实施的每项扣1.5分;(3)重难点分析及应对措施内容缺乏可行性、针对性与项目联系不紧密,不影响项目实施的每项扣1分;(4)重难点分析及应对措施内容具有可行性但与项目联系不紧密,不影响项目实施的每项扣0.5分。F3商务部分(满分20分)F3-1:项目负责人(满分5分)项目负责人具有会计师执业资格,且执业5年以上工作经验;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的,得3分;具有高级会计师或高级审计师职称证书的,得2分;本项最高得5分。注:提供项目负责人身份证、执业资格证、社保证明(项目负责人应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并提供2025年10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社保证明)、职称证(如有)等证明材料扫描件。F3-2:项目团队成员(满分10分)第一档次(10分):组建专业的技术服务团队,拟投入本项目人员专业配置合理;至少有1人为行业专家,熟悉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业务,且从事内贸流通或县域商业或农村电商或物流配送等领域3年以上工作经验;6人以上具有与本项目类似工作经验;组织机构清晰完整,岗位分工明确,与项目实际需要相契合;有具体的人员服务不到位违约承诺及处罚细则的;第二档次(7分):组建专业的技术服务团队,拟投入本项目人员专业配置合理;至少有1人为行业专家,熟悉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业务,且从事内贸流通或县域商业或农村电商或物流配送等领域3年以上工作经验;4人以上具有与本项目类似工作经验,人员响应及时;组织机构完整,有岗位分工,与项目实际需要相契合;有具体的人员服务不到位违约承诺及处罚细则的;第三档次(5分):拟投入本项目人员专业配置基本合理,至少有1人为行业专家,熟悉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业务,且从事内贸流通或县域商业或农村电商或物流配送等领域3年以上工作经验;2人以上具有与本项目类似工作经验,人员响应及时;组织机构基本完整,有岗位分工,满足项目实际需要;有具体的人员服务不到位违约承诺及处罚细则的;第四档次(2分):拟投入本项目人员专业配置基本合理;至少有1人为行业专家,熟悉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业务,且从事内贸流通或县域商业或农村电商或物流配送等领域3年以上工作经验;人员满足采购需求要求,人员响应及时;组织机构基本完整,有岗位分工,基本满足项目实际需要;有人员服务不到位违约承诺及处罚细则的;第五档次(0分):拟投入本项目人员专业配置不合理,人员响应不及时;组织机构不完整,无岗位分工,不满足项目实际需要;无人员服务不到位违约承诺及处罚细则的;注:提供拟投入本项目人员的身份证、社保证明【拟投入本项目人员应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行业专家除外),并提供2025年10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社保证明】、执业资格证(如有)、职称证(如有)等证明材料扫描件。F3-3:投标人项目经验(满分5分)近年2023年至今(以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类似项目经验,每提供一个项目的合同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用户评价意见等有效证明材料的,得1分,本项最高得5分。注:提供业绩汇总表及相对应的业绩证明材料;同一合同下的多个子项目只能算一个项目业绩。(四)得分汇总1.评委应首先对各投标人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写出书面意见并按招标文件规定分值评分,各分档评分中间不得用插入法评分。2.除投标报价得分(F1)外,其余部分由各评委自主评分并签字确认。3.统分原则:计算评委打分的算术平均值为投标人的该项评分因素的得分,投标报价得分除外(保留小数点后两位)。4.得分汇总:各项评分因素得分乘以相对应的权重系数后的总和即为投标人最后得分。5.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七、推荐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公式计算出各投标人的总得分,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得分相同的并列。在得分和报价均相同时,按下列顺序进行推荐:八、评标报告编写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7.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合同条款前附表 序号项目内 容一★项目实施和交付时间项目实施时间为2026年4月至2027年3月。其中,2025年度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绩效评价于2026年4月提供初步成果、2026年6月提供最终成果;2022-2025年度云南省县域商业建设行动总体评估于2026年4月提供初步成果,2026年5月提供最终成果;2025年度县域商业建设行动日常监管于服务期内每月提供监管情况报告(以上交付内容具体以合同或协议约定时间为准)。二★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三★服务标准根据采购人要求及第五章“采购需求”要求进行服务。甲方(采购人公章)名称:云南省商务厅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项目(技术)负责人:电话:签订日期:乙方(供应商公章)名称: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经办人:电话:签订日期:(最终以双方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甲方:(采购人名称)乙方:(投标人名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及2022-2025年度县域商业建设行动总体绩效评价服务的中标结果和招标文件的要求,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为保证所购的服务质量,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服务内容1.主要任务:落实《财政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国家乡村振兴局综合司关于支持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的通知》(财办建〔2022〕18号)和《商务部等9部门办公厅(室)关于印发〈县域商业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对2022-2025年度云南省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实施情况进行有关绩效评价和政策效果评估。2.具体工作内容:一是对2025年度云南省县域商业建设行动支持州(市)和县(市、区)项目实施情况开展绩效评价,并分别形成省级、涉及州(市)和县(市、区)绩效评价报告;二是对2022-2025年度云南省县域商业建设行动支持州(市)在完善农村流通网络、培育经营主体、丰富农村消费市场、增强农产品上行动能等方面的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总体评估,并分别形成省级和涉及州(市)总体评估报告;三是配合省商务厅对2022年以来涉及州(市)和县(市、区)县域商业建设行动有关项目遴选、项目验收、资金拨付等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加强项目和资金监管,并按月形成日常监管报告。3.工作目标:完成2025年度云南省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绩效评价,科学评估2022-2025年度云南省县域商业建设行动政策实施情况。二、合同总价及付款方式1、合同总价(大写):,小写:元;2、签订合同后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提交报告初稿,支付合同总价的%;经评审完成终稿后,支付合同总价的%。三、验收要求按照甲方要求,召开专家验收评审会。四、双方权利和义务(一)甲方权利、义务1、项目在合同期内实施,甲方可随时了解掌握项目工作进度及资金运作情况并对乙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审核。2、协调乙方在提供服务过程相关的政府部门和单位。3、甲方应对乙方制定具体的考评意见。(二)乙方权利、义务1、乙方可要求甲方按本合同的规定按时足额拨付项目经费。2、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不得将服务项目委托给第三人,应按本合同如实报告项目进展情况,按时、按标准完成项目任务。如乙方未能在合同期内完成全部项目的服务内容,合同结束后,应将相应款项返还甲方,并支付赔偿违约金。3、乙方对在工作过程中接触到的甲方的任何资料、文件、数据(无论是书面的还是电子的),以及对为甲方服务形成的任何交付物,负有为甲方保密的责任。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透露。4、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任何资料、文件和信息,在乙方服务结束后,乙方均应及时归还甲方.若属电子文档的,应从乙方的电脑等存储设备上永久删除。5、乙方应当根据甲方的要求与其工作人员签署保密协议,乙方人员违反上述保密规定及保密协议约定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以上3、4、5款在合同有效期结束后继续生效。乙方按照甲方要求,为甲方提供的服务成果涉及知识产权的,归甲方所有。五、保密义务1、双方应当对因履行本合同或在本合同期间获得的或收到的对方的商务、财务、技术、产品的信息、用户资料或其他标明保密的文件或信息的内容(简称“保密资料”)保守秘密,未经信息披露方书面事先同意,不得向本合同以外的任何第三方披露。项目受助对象的资料,未经本人同意,不得向本合同以外的任何第三方披露。资料接受方可仅为本合同目的向其确有知悉必要的雇员披露对方提供的保密资料,但同时须指示其雇员遵守本条规定的保密及不披露义务。双方应仅为本合同目的而复制和使用保密资料。2、除非得到另一方的书面许可,甲乙双方均不得将本合同中的内容及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获得的对方的商业信息向任何第三方泄露。3、本保密义务应在本合同期满、解除或终止后仍然有效。六、不可抗力1、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2、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而影响本合同义务履行时,可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程度和范围延迟或免除履行部分或全部合同义务。但是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尽量减小不可抗力引起的延误或其他不利影响,并在不可抗力影响消除后,立即通知对方。任何一方不得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迟而要求调整合同价格。3、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2周内(含两周),取得有关部门关于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证明文件,并以传真等书面形式提交另一方确认。否则,无权以不可抗力为由要求减轻或免除合同责任,双方都受不可抗力影响的除外。4、如果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已达120天或双方预计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将延续120天以上(含120天)时,任何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而不承担违约责任。由于合同终止所引起的遗留问题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七、违约与处罚1、甲方不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支付款项及发生其它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包括支付因其违约导致乙方增加的经济支出和从应支付之日起计算的应支付款项的利息等);同时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2、乙方未按承诺期限完成咨询报告的,每逾期一天,向甲方支付1000元的违约金。3、乙方因不能按合同对项目进行服务,质量达不到验收标准和规范的要求,或发生其它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按合同总价的20%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同时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4、违约的处理:因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终止或解除全部合同,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方可终止或解除合同,否则将由提出解除合同方承担违约责任。八、合同变更、终止1、如果一方严重违反合同,并在收到对方违约通知书后在30天内仍未能改正违约的,另一方可立即终止本合同。2、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的情形外,原则上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九、法律诉讼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纠纷,双方进行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应及时向有关管理部门反映,以便相关部门进行协调或处理;也可以直接向合同签订地仲裁部门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发生争议产生的诉讼,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受理期间,双方应继续执行合同其余部分。十、本合同其他未尽事宜,按国家《民法典》有关规定处理。十一、本合同一式伍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代理机构壹份。十二、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十三、本合同不可分割之部分:1、招标文件;2、中标人投标文件;3、中标通知书。8.第二卷第6章采购需求“2022-2025年度县域商业建设行动总体绩效评价服务”采购需求预算金额:46.3万元(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1.主要任务:落实《财政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国家乡村振兴局综合司关于支持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的通知》(财办建〔2022〕18号)和《商务部等9部门办公厅(室)关于印发〈县域商业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对2022-2025年度云南省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实施情况进行有关绩效评价和政策效果评估。2.具体工作内容:一是对2025年度云南省县域商业建设行动支持州(市)和县(市、区)项目实施情况开展绩效评价,并分别形成省级、涉及州(市)和县(市、区)绩效评价报告;二是对2022-2025年度云南省县域商业建设行动支持州(市)在完善农村流通网络、培育经营主体、丰富农村消费市场、增强农产品上行动能等方面的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总体评估,并分别形成省级和涉及州(市)总体评估报告;三是配合省商务厅对2022年以来涉及州(市)和县(市、区)县域商业建设行动有关项目遴选、项目验收、资金拨付等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加强项目和资金监管,并按月形成日常监管报告。3.工作目标:完成2025年度云南省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绩效评价,科学评估2022-2025年度云南省县域商业建设行动政策实施情况。(二)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1.《财政部关于印发〈服务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23〕9号)等财政资金管理政策文件。2.《财政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国家乡村振兴局综合司关于支持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的通知》(财办建〔2022〕18号)、《县域商业建设指南》和《商务部等9部门办公厅(室)关于印发〈县域商业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等县域商业体系建设文件。3.云南省县域商业建设行动有关政策文件。4.其他有关法规、标准和规定等。(三)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拟提供“2022-2025年度县域商业建设行动总体绩效评价服务”的机构,可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服务:1.组建绩效评价小组。绩效评价小组成员数不少于4人,包括行业专家及具有会计师执业资格的人员。评价小组中至少有1人具有会计师执业资格,且执业5年以上工作经验;至少有1人为行业专家,熟悉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业务,且从事内贸流通、县域商业、农村电商、物流配送等领域3年以上工作经验。2.开展现场检查评价。绩效评价小组赴涉及的州(市)及县(市、区)开展现场评价,涉及州(市)全覆盖,县(市、区)基本覆盖。3.提供高质量评价评估报告。形成的有关绩效评价报告、评估报告、监管报告内容详实、数据支持有力,概括问题点面结合具体,工作建议有现实可操作性。(四)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项目实施和交付时间:项目实施时间为2026年4月至2027年3月。其中,2025年度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绩效评价于2026年5月提供初步成果、2026年7月提供最终成果;2022-2025年度云南省县域商业建设行动总体评估于2026年5月提供初步成果,2026年6月提供最终成果;2025年度县域商业建设行动日常监管于服务期内每月提供监管情况报告(以上交付内容具体以合同或协议约定时间为准)。(五)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1.根据合同或协议约定,按照时限完成“2022-2025年度县域商业建设行动总体绩效评价服务”各项工作。2.“2022-2025年度县域商业建设行动总体绩效评价服务”相关成果和信息的所有权利归云南省商务厅所有。3.对开展“2022-2025年度县域商业建设行动总体绩效评价服务”过程中获知所有有形、无形的信息及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双方的往来书面文字文件、电子邮件等,以及涉及单位提供的有关文件、资料和数据)中的商业秘密、国家秘密等负有保密义务。(六)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对照合同或协议约定内容验收,并经双方确认。(七)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无。9.第三卷10.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项目名称)投标文件(项目编号:)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或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10.1.资格文件10.2.一、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10.3.二、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2024年任意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或附注)】,(2025年后成立的公司可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者提供自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须同时提供专业担保机构经财政部门认可的证明文件。注: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上述3项中任意一种证明材料即可。10.4.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项目前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10.5.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10.6.五、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证明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六、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按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提供。10.7.商务报价文件10.8.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投标人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或电子签名):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10.9.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我单位的(姓名)为我公司代理人,以公司名义参加云南山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的(项目名称)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在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委托期限:代理人:性别:年龄:部门:职务: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或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附:1.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2.由法定代表人投标的可不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10.10.三、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人名称注册资金成立时间注册地址邮政编码员工总数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网址传真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姓名电话投标人须知要求投标人需具有的各类资质/资格证书(若有)类型: 等级: 证书号: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基本账户银行账号投标人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备注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或电子签名):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10.11.四、投标函(采购人名称):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且对招标文件无任何异议,并愿意以“开标一览表”所填写的投标总价,向你方提供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1.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或撤销投标文件。否则,你方可不予退还我方的投标保证金。2.本投标的投标有效期为自投标截止之日起个日历天。3.我方承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是完整的、真实的、准确的和有效的,否则,我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任何损失及引起的任何后果。4.如我方中标:(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2)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保证金。(3)我方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和地点,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服务。(4)我方满足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5.(其他补充说明)。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或电子签名):_地址:电话:传真:邮政编码:日期:年月日10.12.五、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2022-2025年度县域商业建设行动总体绩效评价服务项目编号:报价单位:人民币·元序号项目报价及承诺1总报价(元)大写:小写:2项目实施和交付时间3服务地点4备注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或电子签名):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附件一、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服务/工程)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人,营业收入为_万元,资产总额为_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人,营业收入为_万元,资产总额为_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电子签章):日期: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价格扣减条件的投标人需提供并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3.不享受中小企业优先采购政策的投标人不需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行业名称指标名称计量单位大型中型小型微型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Y)万元Y≥20000 500≤Y<20000 50≤Y<500Y<50工业 *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 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元Y≥400002000≤Y<40000 300≤Y<2000Y<300建筑业营业收入(Y)万元Y≥800006000≤Y<80000 300≤Y<6000Y<300资产总额(Z)万元Z≥800005000≤Z<80000 300≤Z<5000Z<300批发业从业人员(X)人X≥20020≤X<200 5≤X<20X<5营业收入(Y)万元Y≥400005000≤Y<400001000≤Y<5000Y<1000零售业从业人员(X)人X≥30050≤X<30010≤X<50 X<10营业收入(Y)万元Y≥20000 500≤Y<20000100≤Y<500 Y<100交通运输业 *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 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元Y≥300003000≤Y<30000 200≤Y<3000Y<200仓储业*从业人员(X)人X≥200100≤X<200 20≤X<100X<20营业收入(Y)万元Y≥300001000≤Y<30000 100≤Y<1000Y<100邮政业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 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元Y≥300002000≤Y<30000 100≤Y<2000Y<100住宿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 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2000≤Y<10000 100≤Y<2000Y<100餐饮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 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2000≤Y<10000 100≤Y<2000Y<100信息传输业 *从业人员(X)人X≥2000100≤X<2000 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0 1000≤Y<100000 100≤Y<1000Y<100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 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1000≤Y<10000 50≤Y<1000Y<50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Y)万元Y≥200000 1000≤Y<200000 100≤Y<1000Y<100资产总额(Z)万元Z≥100005000≤Z<100002000≤Z<5000 Z<2000物业管理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100≤X<300 X<100营业收入(Y)万元Y≥50001000≤Y<5000 500≤Y<1000Y<50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 10≤X<100X<10资产总额(Z)万元Z≥120000 8000≤Z<120000 100≤Z<8000Z<100其他未列明行业 *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 10≤X<100X<10说明:1.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2.附表中各行业的范围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为准。带*的项为行业组合类别,其中,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业包括道路运输业,水上运输业,航空运输业,管道运输业,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装卸搬运,不包括铁路运输业;仓储业包括通用仓储,低温仓储,危险品仓储,谷物、棉花等农产品仓储,中药材仓储和其他仓储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房地产中介服务,其他房地产业等,不包括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3.企业划分指标以现行统计制度为准。(1)从业人员,是指期末从业人员数,没有期末从业人员数的,采用全年平均人员数代替。(2)营业收入,工业、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以及其他设置主营业务收入指标的行业,采用主营业务收入;限额以下批发与零售业企业采用商品销售额代替;限额以下住宿与餐饮业企业采用营业额代替;农、林、牧、渔业企业采用营业总收入代替;其他未设置主营业务收入的行业,采用营业收入指标。(3)资产总额,采用资产总计代替。附件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项目名称)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电子签章):日期:注:1.不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投标人不需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声明函》。附件三、监狱企业证明材料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注:1.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按《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提供规定的《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并对证明文件的真实性负责。2.不属于监狱企业的投标人不需提供。六、商务部分(一)服务团队配置格式自拟10.12.0.1.附表1.项目负责人简历表姓名年龄学历职务拟在本项目任职执业资格等级专业证 书毕业院校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主要工作经历时间参加过的类似项目名称项目概况说明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或电子签名):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10.12.0.2.附表2.拟投入本项目人员情况一览表序号姓名性别文化程度拟从事岗位联系方式工作简历备注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或电子签名):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二)类似业绩序号合同名称合同总价使用单位名称使用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签订合同时间备注12 345…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或电子签名):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10.13.技术文件10.14.一、工作内容及服务方案格式自拟10.1510.16.二、服务承诺及保障措施格式自拟10.1710.18.三、项目进度计划及安排格式自拟10.1910.20.四、重难点分析及应对措施格式自拟10.21.五、其他资料由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有关要求及自身实际情况提供,如:(1)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2)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商业建设行动总体绩效评价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云南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