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非道路移动机械及加油站油气回收监督抽测及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调整招标公告(青岛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6)



青岛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青岛市非道路移动机械及加油站油气回收监督抽测及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调整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青岛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青岛市非道路移动机械及加油站油气回收监督抽测及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调整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青岛市非道路移动机械及加油站油气回收监督抽测及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调整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ggzy.qingdao.gov.cn)本项目采购公告页面免费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04-29 14:0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建议书编号):SDGP370200000202602000210
采购项目名称:青岛市非道路移动机械及加油站油气回收监督抽测及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调整项目
预算金额与最高限价:
本项目预算金额为 1200000.00 元,其中:第 一 包 1200000.00 元。本项目最高限价为 1200000.00 元,其中:第 一 包 1200000.00 元。
采购需求:青岛市非道路移动机械及加油站油气回收监督抽测及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调整,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1月30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2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http://credit.shandong.gov.cn)及“信用青岛”(http://www.qingdao.gov.cn/credit)网站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投标人须在开标前在青岛市政府采购网上注册并关注该项目。开标时间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ggzy.qingdao.gov.cn)本项目采购公告页面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代理机构不再发售纸质招标文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6-04-29 14:00
开标地点:青岛市市南区福州南路17,27号青岛市民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9号开标室(313室)
五、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媒介:本项目采购公告同时在青岛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qingdao.gov.cn)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ggzy.qingdao.gov.cn)上发布。
2.投标文件提交方式:投标人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青岛市公共资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上传投标文件。
3. 支持网上远程开标,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联系人(采购人):青岛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地址:青岛市市南区延安一路39号
联系方式:0532-828999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联系人(代理机构):嘉信全过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青岛市市北区台柳路196号和达新都汇三层
联系方式:1360532789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周涛
联系方式:13605327893
如有询问,请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ggzy.qingdao.gov.cn)本项目采购公告页面在线提交。询问及答复的内容在上述公告页面查看。
发 布 人:嘉信全过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6-04-08 20:26

注意事项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青岛市非道路移动机械及加油站油气回收监督抽测及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调整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青岛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行政区域
青岛市
公告时间
2026年04月08日 20:30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6年04月08日至2026年04月29日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下午:12:01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开标时间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qingdao.gov.cn)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免费下载招标文件。代理机构不再发售纸质招标文件。

开标时间
2026年04月29日 14:00

开标地点
青岛市市南区福州南路17,27号青岛市民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9号开标室(313室)

预算金额
¥12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周涛

项目联系电话
13605327893

采购单位
青岛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采购单位地址
青岛市市南区延安一路3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532-82899917

代理机构名称
嘉信全过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青岛市市北区台柳路196号和达新都汇三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3605327893

附件:

附件1
1包采购需求.pdf

(2023-03服务类公开招标文件范本)青岛市政府采购青岛市非道路移动机械,及加油站油气回收监督,抽测及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调整项目第1包采购人:青岛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代理机构:嘉信全过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项目编号:SDGP370200000202602000210日期:2026年04月08日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三章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资格证明文件目录第四章采购需求1.项目说明2.服务要求(包括附件、图纸等)2.服务要求(包括附件、图纸等)3.商务条件3.商务条件第五章评标办法1.相关要求1.相关要求2.评分标准3.政策加分以及计算方法3.政策加分以及计算方法第六章投标人须知第六章投标人须知1.招标依据以及原则2.合格的投标人2.合格的投标人3.保密3.保密4.语言文字、计量单位、时间单位、投标有效期以及投标费用5.踏勘现场6.询问及答复7.偏离8.履约担保9.采购代理服务费10.招标文件11.投标文件的组成12.投标报价13.投标文件编制要求14.投标文件的修改、撤回与撤销15.投标文件加密、上传16.投标文件的递交17.质疑18.投诉19.其他需补充的内容第七章开标、资格审查、评标、定标1.开标程序2.开标3.评标委员会4.资格审查、评标程序5.资格审查6.评标7.澄清有关问题8.定标9.中标公告以及中标通知书10.不合格投标人或投标无效11.废标12.特殊情况处置程序13.违法违规情形14.违规处理第八章纪律要求第八章纪律要求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第九章签订合同、合同主要条款第九章签订合同、合同主要条款1.签订合同2.追加合同金额2.追加合同金额3.服务质量与验收4.合同主要条款第十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章招标公告青岛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青岛市非道路移动机械及加油站油气回收监督抽测及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调整项目公开招标公告项目概况:青岛市非道路移动机械及加油站油气回收监督抽测及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调整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ggzy.qingdao.gov.cn)本项目采购公告页面免费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4月29日14: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编号(建议书编号):SDGP370200000202602000210采购项目名称:青岛市非道路移动机械及加油站油气回收监督抽测及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调整项目,域调整项目,预算金额与最高限价:,预算金额与最高限价:,本项目预算金额为1200000.0元,其中:无分包青岛市非道路移动机械及加油站油气回收监督抽测及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调整项目1200000.0元。本项目最高限价为1200000.0元,其中:无,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调整项目1200000.0元。本项目最高限价为1200000.0元,其中:无,分包青岛市非道路移动机械及加油站油气回收监督抽测及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调整项目,1200000.0元。,1200000.0元。采购需求:青岛市非道路移动机械及加油站油气回收监督抽测及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调,采购需求:青岛市非道路移动机械及加油站油气回收监督抽测及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调,整,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整,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1月30日。,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1月30日。,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2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http://credit.shandong.gov.cn)及“信用青岛”(http://www.qingdao.gov.cn/credit)网站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须在开标前在青岛市政府采购网上注册并关注该项目。开标时间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ggzy.qingdao.gov.cn)本项目采购公告页面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代理机构不再发售纸质招标文件。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6年04月29日14:00开标地点:青岛市市南区福州南路17,27号青岛市民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公告期限: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公告媒介:本项目采购公告同时在青岛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qingdao.gov.cn)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ggzy.qingdao.gov.cn)上发布。2.投标文件提交方式:投标人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青岛市公共资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上传投标文件。3.支持网上远程开标,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联系人(采购人):青岛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地址:青岛市市南区延安一路39号,地址:青岛市市南区延安一路39号,联系方式:0532-8289991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联系人(代理机构):嘉信全过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代理机构):嘉信全过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青岛市市北区台柳路196号和达新都汇三层地址:青岛市市北区台柳路196号和达新都汇三层联系方式:13605327893,3.项目联系方式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周涛联系方式:13605327893联系方式:13605327893如有询问,请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如有询问,请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ggzy.qingdao.gov.cn)本项目采购公告页面在线提交。询问及答复的内容在上述公告页面查,(https://ggzy.qingdao.gov.cn)本项目采购公告页面在线提交。询问及答复的内容在上述公告页面查,看。看。发布人:嘉信全过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发布时间:2026年04月08日注意事项供应商参加公开招标方式政府采购项目电子投标注意事项系统使用指南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采购人青岛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采购代理机构嘉信全过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3项目名称青岛市非道路移动机械及加油站油气回收监督抽测及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调整项目4分包及中标规定√本项目不分包。□本项目分为多个包,投标人可以选择多包投标,投标人中标包数不受限制。□本项目分为多个包,投标人可以选择多包投标,但投标人最多只能中标个包。若同一投标人在2个及以上包的投标排名均第一的,按照以下规则确定中标供应商:5资金来源以及资金构成预算金额1200000.0元,资金来源:财政投资,出资比例:100%6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7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之日起90个日历天。8踏勘现场√不组织,自行踏勘□组织,9履约保证金√不需要□需要交纳,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合同金额的%(履约保证金允许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10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无需支付□采购人支付√中标人支付,代理费: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收费标准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投标人在报价时综合考虑,投标报价中不单独列项。代理费由中标人在中标公告公示期满后5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支付方式:转账或电汇等。中标人应及时支付服务费,否则应承担因此产生的诉讼费、保全费、诉责险费用及律师费等。1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无12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内容详见青岛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qingdao.gov.cn)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ggzy.qingdao.gov.cn)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投标人应密切关注上述公告页面的最新澄清信息。澄清和修改一经发布,视为投标人已收到。13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14招标文件的质疑招标公告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15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允许。要求: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方案,采购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16投标报价的范围含税全包价,包含提供相关服务的所有费用。17投标报价的次数本次投标报价为一次不得更改报价,投标人只有一次报价的机会。投标报价(即开标报价)不得有选择性报价和附有条件的报价,且不得高于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18投标报价的方式总价(元)19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情况及小微企业报价扣除标准□本包为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的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有关要求详见采购公告和第三章。小微企业不享受价格折扣优惠。□本包为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的采购包,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且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达到一定比例,有关要求详见采购公告和第三章。小微企业不享受价格折扣优惠。□本包为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的采购包,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采购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有关要求详见采购公告和第三章。小微企业不享受价格折扣优惠。√本包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的采购包。小微企业报价扣除标准如下:1.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应当占合同金额30%以上),报价给予4%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0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及所属行业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21节能环保优先采购产品优惠标准□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项目:对属于优先采购的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1节能环保优先采购产品优惠标准□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项目:对属于优先采购的节能、环境标志产品加分幅度详见评分标准。√本项目无优先采购的节能、环境标志产品。22进口产品投标√不允许□允许,产品名目清单: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要求,政府采购活动中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3投标(响应)编制(含保存、签章、修改、撤回、上传等操作)投标人使用【青岛市公共资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的第十章投标文件格式的附件中标示的“公章”“印章”处,分别签单位公章、个人印章。操作详见“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首页>下载中心>系统使用指南>政府采购交易系统操作说明(投标人端)”。特别提示:1、制作投标文件时,单项绑定pdf(word)文件时无需再电子签章,单项绑定的pdf(word)文件不再作为投标内容上传。2、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系统自动合成资格审查部分、商务部分、技术部分三个pdf投标文件。投标单位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上述三个pdf投标文件上进行电子签章,并上传。(单项绑定的pdf(word)不再上传)3、若供应商在提交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前撤回文件,视为放弃参与投标,如需再次投标需要重新上传投标(响应)文件;若供应商需修改投标(响应)文件,则需先撤销上传,再撤销签章,再作修改,修改后需再次生成并签章投标(响应)文件,签章完成后,可点击【预览待评审文件】,对已完成签章的投标(响应)文件进行检查,检查无误后再次上传此次修改后的投标(响应)文件。例如:供应商在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后需修改报价明细表内容,则需先撤销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再撤销签章,修改完成后,再次生成并签章投标(响应)文件,签章完成后,可点击【预览待评审文件】,对已完成签章的投标(响应)进行检查,检查无误后再次上传此次修改后的投标(响应)文件。24制作完成后的投标(响应)预览投标人对投标(响应)完成签章后,可点击【预览待评审文件】,对已完成签章的投标(响应)文件进行检查,检查无误后上传投标(响应)文件。25投标文件加密、上传通过【青岛市公共资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上传时,系统通过投标人当前使用的CA数字证书自动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成功后,系统出具上传凭证,投标人可以下载保存。25投标文件加密、上传上传投标文件后,项目开标前,对CA证书进行过任何变更,原已上传的投标文件将因密钥不匹配导致无法正常解密开标,请务必重新上传投标文件。CA证书变更情形包括但不限于:CA证书更新(含证书到期后的延期操作)、CA锁信息修改、新增CA锁关联的社会统一信用代码;CA锁补办(包括因丢失、损坏等原因重新办理CA锁)。未重新上传的,投标文件将无法参与解密开标,由此产生的投标失败及全部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请务必高度重视!26投标人签到及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支持网上远程开标,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若到现场开标,应携带上传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及可登录互联网的电脑设备以确保网上开标。开标注意事项详见“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首页>下载中心>系统使用指南>电子投标开标注意事项”1.投标人在线签到: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小时内通过CA数字证书进行在线签到,未在线签到的投标无效。2.投标人接到解密提示后,应当在规定时限内通过CA数字证书对电子投标文件开始解密。27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详见招标公告。28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共5人,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评审专家4人;29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30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评标委员会确定1名中标候选人。√是,评标委员会确定1名中标人。31中标公告中标结果在青岛市政府采购网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中标结果公告中,同时对中标供应商是否中小微企业进行公告。32其他需补充的内容-32.1书面形式的定义数据电文形式与纸质形式的招标投标活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数据电文形式包括文字的打印或复印件、传真、信函、电传、电报、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表现所载内容的电子文档,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及青岛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及发出的澄清、答疑、变更等各类公告。32.2相关评标标准认可要求潜在投标人的资质、业绩、荣誉(获奖)及相关附件须在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传并公示(上传后将无法删除),制作投标文件时上述材料只能通过系统选取,否则在电子评标时不予认可。32.3电子签名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电子签章是电子签名的一种表现形式,利用图像处理技术将电子签名操作转化为与纸质文件盖章操作相同的可视效果。32.4分包和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不允许□允许,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载明的标的采购项目实际情况,拟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32.5监督和管理本次招标投标活动以及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财政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和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的管理。32.6关注潜在供应商须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在青岛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qingdao.gov.cn)上注册并关注该项目,否则无法上传电子响应文件。32.7优惠率的解释项目采用优惠率报价的,优惠率是指在采购文件约定的基准价基础上进行下浮的比例。例如供应商填入0.2(20%优惠率)则优惠后的报价=(1-0.2)×基准价。32.8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政府采购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32.9其他需补充的内容1.投标人请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在www.ccgp-qingdao.gov.cn注册并登录后进行网上投标报名,未在网上报名或网上报名不成功的,无资格参加投标。2.若投标人的资质、荣誉(获奖)及人员等相关附件,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无法通过系统选取的,可在投标文件相应位置附PDF文件即可,招标文件前后有要求不一致的,以此为准(业绩要求除外,业绩制作必须按照本章32.2中上传并公示(上传后将无法删除)制作投标文件时通过系统选取的要求,否则在电子评标时不予认可)。3.招标文件若无特指,招标文件中的原件系指原件(如:加盖单位公章〈红〉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的彩色扫描件或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填报、签署和盖章(红)的电子文件(如:有电子签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招标文件若无特指,招标文件中的复制件(复印件)系指复制件(复印件)的扫描件。4.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凡对本招标文件提出询问和质疑32.9其他需补充的内容的,请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qingdao.gov.cn)本项目采购公告页面提出,并告知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电话:13605327893,联系人:周涛)。5.关于本项目的修改、澄清、补充内容及对招标项目的暂停、延期通知等情况,均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青岛政府采购网进行网上公示。投标人有义务自行查阅或于开标前向代理机构电话询问确认,未按要求查阅者自行承担相应后果,恕不予单独告知。6.落实本国产品政策:本项目不涉及。第三章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资格证明文件目录序号证明材料名称提供形式备注必须提交1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或法人证书或自然人有效身份证件或证明材料等电子文档是2声明函电子文档是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材料)电子文档是4政府采购诚信承诺书电子文档是5(根据具体项目情况可添加资格证明材料)电子文档否备注:开标时,必须提交的证明材料未提交或提交不全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完整,字迹、印章要清晰。第四章采购需求1.项目说明1.1本章内容是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需求制定的。1.2投标人所报价格应为含税全包价,包含提供相关服务的所有费用,合同存续期间采购人不额外支付任何费用。1.3服务过程中投标人应找准服务定位,做好整体服务方案、应急措施,关注服务过程1.3服务过程中投标人应找准服务定位,做好整体服务方案、应急措施,关注服务过程中重点难点,做好服务信息保密措施及服务质量支持保障措施。中重点难点,做好服务信息保密措施及服务质量支持保障措施。2.服务要求(包括附件、图纸等)2.服务要求(包括附件、图纸等)2.1任务内容监督抽测1500台非道路移动机械和184家的油气回收检测,按要求出具正式的、监督抽测1500台非道路移动机械和184家的油气回收检测,按要求出具正式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检测报告并及时上报;摸排全市域非道路移动机械的使用情况,核算污,具有法律效力的检测报告并及时上报;摸排全市域非道路移动机械的使用情况,核算污,染排放清单,分析其污染特征;调研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治理及监管现状,提出治理对,染排放清单,分析其污染特征;调研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治理及监管现状,提出治理对,策建议;评估调整优化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编制《青岛市非道路,策建议;评估调整优化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编制《青岛市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排放清单及对策研究报告》1份。,2.2资金预算项目总预算为120万元。投标人报价应包含全年现场监测、数据汇总、报告编制等全部费用,以及现场监测、数据汇总、报告编制活动中所需的人员、交通等全部费用,采购人不再提供任何额外费用。2.3监测数量、时间与频次根据采购方要求及工作安排,在青岛市范围内开展监督抽测1500台非道路移动机械和184家的油气回收检测,于2026年11月30日前完成。2.4技术参数2.4.1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检测开始前,应根据标准要求收集检验检测环境信息、检验检测设备信息、机械所有人(使用人)或代理人信息、机械基本信息、发动机基本信息等基本信息。烟度检验前,受检机械装置的柴油机应充分预热。在机械装置连续测试过程中,应确保发动机处于正常的工作状态。在正式进行排放测量前,应采用三次自由加速过程或其他等效方法吹拂排气系统,以清扫排气系统中的残留污染物。在用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排气烟度现场检测时,不能更换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的在用燃油。受检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检测前必须充分进行预热,测试设备检测前也需充分预热,并在干净的空气中进行校准。具体监测要求参照《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GB36886-2018)。2.4.2加油站油气回收检测项目包括油气回收系统密闭性、液阻、气液比、油气排放浓度、油气泄漏浓度、边界油气浓度。具体监测要求参照《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20)《环境空气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直接进样—气相色谱法(HJ604-2017)《泄漏和敞开液面排放的挥发性有机物检测技术导则》(HJ733-2014)。2.4.3投标人具有至少覆盖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领域中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排气烟度(不透光烟度法);油气回收领域液阻、密闭性、气液比、油气泄露浓度、油气排放浓度(非甲烷总烃)、边界油气浓度(非甲烷总烃)检测能力,并出具相应监测报告。,浓度(非甲烷总烃)、边界油气浓度(非甲烷总烃)检测能力,并出具相应监测报告。,2.5数据报送手工采样、数据汇总、数据审核、数据上报、监测报告编制等均由中标人负责。每,次监测采样完成后,保存好现场采样记录和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现场监测环,次监测采样完成后,保存好现场采样记录和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现场监测环,境及采样过程水印照片、原始记录等。2.6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2.6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2.6.1内部质量控制要求。2.6.1内部质量控制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内部质量管理体系。检测人员须持证上岗,仪器须按期检定/,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内部质量管理体系。检测人员须持证上岗,仪器须按期检定/,校准并开展期间核查,严格按照仪器使用说明进行使用。现场检测须执行校准、设备密,校准并开展期间核查,严格按照仪器使用说明进行使用。现场检测须执行校准、设备密,闭性检查等质控措施。原始记录真实完整、可追溯,数据不得篡改,异常数据须按规定复核、复测并闭环处理。投标人须对检测数据准确性、合规性负责,配合采购人监督检查与质量核查,确保成果满足环保监管及采购要求。2.6.2外部质量控制要求。投标人应接受采购人的质量控制安排,配合采购人开展质量核查工作。由采购人按照比例实施质控样考核,对质控样测试结果进行评判。测定完成后,采购人进行解密,结果不合格,本批样品进行复测。质控抽查:在监测过程中,采购人随时组织人员对成交人的监测能力、管理制度及执行情况、质量体系的建立及运行情况、实际监测工作、质控记录、质控措施的合理性及其实施情况等进行抽查。质量抽查中发现的不合格情况,若已经影响到监测结果,应对已经发出的监测报告,执行监测报告相关程序文件进行处理。若发现的缺陷严重影响监测质量,或认为监测机构的质量体系和技术能力已经无法满足监测任务的要求,采购人可终止委托,并按合同条款实施处罚或赔偿等。2.6.3监测数据真实性要求.严禁数据弄虚造假行为,投标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在监测任务全过程中实施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并查实,立即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全部由投标人承担,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2.7投标人具备的仪器设备投标人具备的现场采样监测仪器设备必须符合相关监测技术规范、监测标准方法要求。同时具备检测参数相对应的标准物质。2.8其他要求2.8.1投标人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必须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环保行业规定及服务采购单位的规章制度,本着为采购人负责的精神,依照规范,科学管理,认真负责的完成检测任务,监测方法应满足相关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要求,做好质量管理与校准程序保证监测数据及时、科学和准确。2.8.2投标人应对服务过程中取得的全部数据保密,未经采购人允许,不得提供给任何第三方。中标人应严格按照监测技术规范、监测标准方法的要求开展工作,并做好质量控制,确保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各项措施达到要求。2.8.3中标人须接受采购人的定期检查和质控抽查。2.8.3中标人须接受采购人的定期检查和质控抽查。2.8.4投标人应委派相应服务人员组成项目组开展相应工作,项目组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背景(如:环境、化学等)或同类项目工作经验并为采购人指定一名项目负责人。,业背景(如:环境、化学等)或同类项目工作经验并为采购人指定一名项目负责人。,采购人允许偏离范围或者幅度:,带“★”条款为实质性条款,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不,带“★”条款为实质性条款,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不,允许负偏离,否则投标无效。对于非实质性条款偏离,按照“第五章评标办法”中评,分规则综合评定。,3.商务条件★3.1服务期限:,★3.1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1月30日。3.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3.3付款方式:分两次支付项目款,首次收到中标人提供的合格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额的60%,项目验收合格后收到中标人提供的合格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尾款,不收取履约保证金/保函。3.4服务成果验收服务期满或完成服务成果后,采购人组织验收小组对服务的成果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采购人有权限根据检验结果要求中标人立即更换或者提出索赔要求。检验合格后,由采购人组成的验收小组签署验收报告,作为付款凭据之一。3.5服务质量保证期3.5.1中标人应按采购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服务。3.5.2在服务期限内,中标人应对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3.6服务保障中标人应当提供及时周到的售后服务保障。注:上述要求以及标注中:带“★”条款为实质性条款,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第五章评标办法1.相关要求1.1技术汇总得分的计算方法:评标委员会成员技术评分的算术平均值。1.2执行国家统一定价标准和采用固定价格采购的项目,其价格不列为评审因素。1.3依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的须提供本单位的服务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的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按照本招标文,对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的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按照本招标文,件小型、微型企业的相关价格扣除标准执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1.3.1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1.3.2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1.3.3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1.3.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1.3.5投标人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1.4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情况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依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4.2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1.4.3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1.5评分得分非整数的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数四舍五入)。1.5评分得分非整数的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数四舍五入)。1.6监狱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均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国家优惠政策,应1.6监狱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均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国家优惠政策,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或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或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原件的扫描件,且对上述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否则不给予价格扣除。,证明原件的扫描件,且对上述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否则不给予价格扣除。,2.评分标准评审因素分值评审标准资格性审查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或法人证书或自然人有效身份证件或证明材料等合格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或组织合法经营权的凭证(如: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或法人证书或自然人有效身份证件或证明材料等)相关标书内容在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或法人证书或自然人有效身份证件或证明材料等中体现。声明函合格制声明函(格式见附件)相关标书内容在声明函中体现。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材料)合格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材料),相关标书内容在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中体现。政府采购诚信承诺书合格制政府采购诚信承诺书(格式见附件)相关标书内容在政府采购诚信承诺书中体现。(根据具体项目情况可添加资格证明材料)合格制(根据具体项目情况可添加资格证明材料)相关标书内容在(根据具体项目情况可添加资格证明材料)中体现。符合性审查投标文件雷同检查合格制投标文件不存在记录的MAC地址、CPU序列号、硬盘序列号中两项及以上相同的情形对招标文件的技术/服务要求响应情况对招标文件的技术/服务要求响应情况1合格制投标文件响应招标文件以下技术/服务要求(对应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技术响应表/服务响应表)对招标文件的技术/服务要求响应情况2合格制★……投标报价合格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报价且不超过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对应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报价一览表)投标有效期合格制投标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对应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投标函)对招标文件的商务要求响应情况对招标文件的商务要求响应情况1合格制投标文件响应招标文件以下商务要求(对应投标文件商务部分——商务响应表)对招标文件的商务要求响应合格制(货物:交货期、交货地点、付款方式、售后服务要求、验收……)(服务:服务期限或者提供服务起止时间、服务保障要求……)情况2对招标文件的编制、签章要求响应情况合格制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签章其他1合格制投标文件未发现含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其他2合格制未发现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恶意串通、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等情形其他3合格制未发现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商务部分投标报价10.0评标基准价C=所有有效标书投标报价(或最终价格)中的最低投标报价。1.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商务部分投标报价10.0同份额应当占合同金额30%以上),报价给予4%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企业业绩9.0自2023年1月1日至今已承揽的同类项目(与本次采购相同或类同的服务),同类项目每份得3分,最高得9分。投标人须提供项目的合同原件电子文档或复印件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未按要求提供或无法认定不得分。同类项目认定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技术部分响应情况14.0基础分为14分。全部满足招标文件条款要求的得14分;实质性条款有1项不满足的,为无效投标。每出现1条负偏离,扣除基础分2分,扣完为止。服务方案20.0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方案进行综合评价:1.服务方案的总体框架结构严谨、科学完备;2.投标人机构设立、运作流程规范有序、权责分明;3.针对本项目的工作计划周密详实、循序渐进;4.考虑采购人实际需求提出问题解决方案精准务实、切实可行;以上每项内容切合实际、科学完整,具有针对性和可行性,全部提供并满足上述要求,得20分,上述评审因素每项满分5分,每项每出现一处缺陷或不足的扣减1分,扣至该项为0分为止,未提供对应项的,则对应项不得分。服务定位10.0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服务定位进行综合评价:1.对项目现状与问题理解,提出对项目的整体统筹规划剖析透彻、统筹得当;2.对项目服务需求分析提出项目准确服务定位;研判精准、定位清晰;以上每项内容切合实际、科学完整,具有针对性和可行性,全部提供并满足上述要求,得10分,上述评审因素每项满分5分,每项出现一处缺陷或不足的扣减1分,扣至该项为0分为止,未提供对应项的,则对应项不得分。应急处理措施12.0对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紧急故障处理预案进行评价:1.服务过程可能出现的紧急突发问题全面覆盖、分类清晰;2.服务过程针对紧急突发问题的应对措施科学可行、响应迅速;3.服务过程中紧急突发问题紧急故障处理预案周密详尽、规范严谨;以上每项内容切合实际、科学完整,具有针对性和可行性,全部提供并满足上述要求,得12分,上述评审因素每项满分4分,每项出现一处缺陷或不足的扣减1分,扣至该项为0分为止,未提供对应项的,则对应项不得分。服务信息保密措施5.0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项目服务过程相关服务信息保密措施进行综合评价:投标人提供详细的服务过程中相关服务信息保密措施严谨细致、管控到位;保密措施切合实际、科学完整,具有针对性和可行性,得5分,每出现一处缺陷或不足的扣减1分,扣至0分为止。服务质量支持保障措施10.0对投标人提供的服务质量支持保障措施进行综合评价:1.投标人服务质量保障组织机构情况及相关内容架构完善、职责明晰;2.投标人组织机构服务方式及服务保障措施实施高效务实、落地可行;以上每项内容切合实际、科学完整,具有针对性和可行性,全部提供并满足上述要求,得10分,上述评审因素每项满分5分,每项出现一处缺陷或不足的扣减1分,扣至该项为0分为止,未提供对应项的,则对应项不得分。服务团队10.0服务团队成员中(不含项目负责人),每有1名环境或化学等具有与本项目服务内容相关领域专业正高级职称人员的,得3分;每有1名环境或化学等高级职称人员的,得1.5分;每有1名中级职称人员的,得1分;最高得10分。注:投标人需提供相关人员的职称证书或职称证明材料、社保网站打印或人社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日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近期社保证明材料(退休返聘人员无需提供社保证明,须提供退休证明及双方签订的有效期内的劳动/聘用合同)的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电子文档,相关材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3.政策加分以及计算方法3.1说明:3.1.1投标人所提供的材料或者填写的内容必须真实、可靠,如有虚假或隐瞒,一经查实将导致投标被拒绝,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进行处罚,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进行处罚,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3.2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标准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按照财政部等四部委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2019〕9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的规定,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享受政府采购优先政策:3.3.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评标的项目,在评审时对节能、环境标志产品分别给予一定幅度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2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的项目,对节能、环境标志产品分别给予一定幅度的加分或价格折扣(详见投标人评分标准)。3.3.3投标人必须提供经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认证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原件的电子文档。第六章投标人须知1.招标依据以及原则1.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1.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1.3《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1.4《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1.5《山东省政府采购管理办法》;1.5《山东省政府采购管理办法》;1.6《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1.7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省市规范性文件规定。2.合格的投标人2.合格的投标人2.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2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且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2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且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以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以及其2.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以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以及其控股公司或者存在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都不得在同一包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控股公司或者存在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都不得在同一包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招标项目,同时投标;同时投标;2.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应符合以下规定:2.4.1联合体各方应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4.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4.3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2.4.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4.5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2.4.6鼓励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上述规定。2.5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活动。2.6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分支机构不得在所代理的采购项目中投标或者代理投标,不得为所代理的采购项目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提供投标咨询。2.7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内容必须真实可靠。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即为合格投标人,具有参与公开招标的资格。3.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当事人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4.语言文字、计量单位、时间单位、投标有效期以及投标费用4.1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语言均使用简体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如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文件和印刷的文献使用另一种语言,应附有相应内容的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的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4.2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计量均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所有报价一,律使用人民币,货币单位为“元”。律使用人民币,货币单位为“元”。4.3时间单位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招标文件所使用的时间单位“天”“日”均指日历天,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招标文件所使用的时间单位“天”“日”均指日历天,时、分均为北京时间。时、分均为北京时间。4.4投标有效期4.4投标有效期4.4.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文件以及其补充、承诺等部4.4.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文件以及其补充、承诺等部分均保持有效。4.4.2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在投标有效期内要求投标人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以书面通知为准并作为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拒绝延长投标文件有效期的,其投标失效;同意上述要求的,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投标文件。4.5投标费用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其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所有费用。5.踏勘现场5.1踏勘现场: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5.2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不负责任。5.3投标人可自行踏勘现场,但不得因此使采购人承担有关责任和蒙受损失。除采购人原因外,投标人应对踏勘现场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其他任何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责任。6.询问及答复6.1投标人对招标投标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6.2询问在本项目的公告页面在线提交。6.3询问及答复的内容在本项目的公告页面查看。7.偏离采购人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非实质性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8.履约担保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9.采购代理服务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招标文件10.1招标文件的组成10.1招标文件的组成10.1.1招标文件是用以阐明所需服务、招标程序和合同格式的规范性文件。招标文10.1.1招标文件是用以阐明所需服务、招标程序和合同格式的规范性文件。招标文件主要由以下部分组成:,件主要由以下部分组成:(1)招标公告;(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等证明文件;(3)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等证明文件;(4)采购需求;(4)采购需求;(5)评标办法;(6)投标人须知;(7)开标、资格审查、评标、定标;(8)纪律和监督;(9)签订合同、合同主要条款;(10)投标文件格式;(1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10.1.2根据本章第10.2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和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0.1.3除非有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项目所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10.2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及投标人确认,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公告为准。11.投标文件的组成11.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准确性以及完整性,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并做出实质性响应。11.2投标文件由资格审查文件、商务部分、技术部分组成:11.3资格审查部分11.3.1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或法人证书或自然人有效身份证件或证明材料等(第三章序号1要求的内容);11.3.2声明函(见附件);11.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1.3.4政府采购诚信承诺书;11.3.5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材料。11.3.5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材料。11.4商务部分11.4.1投标函;11.4.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11.4.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若授权);11.4.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若授权);11.4.4投标报价:(1)报价一览表。是分项报价明细表的汇总表,投标报价(即投标报价总计金额)(1)报价一览表。是分项报价明细表的汇总表,投标报价(即投标报价总计金额)为各个分项报价金额之和。(2)分项报价明细表。各分项报价小计名称应当与《报价一览表》中费用名称、(2)分项报价明细表。各分项报价小计名称应当与《报价一览表》中费用名称、金额对应,投标人应当对分项报价明细表中各分项逐一报价,投标人认为《分项报价明,金额对应,投标人应当对分项报价明细表中各分项逐一报价,投标人认为《分项报价明,细表》有漏项的,可以增加分项报价。(3)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材料。投标人认为需要对《报价一览表》《分项报价明细表》中有关报价进一步说明或者证明其报价的文件和材料等。11.4.5投标人详细分项报价明细表(投标人参照附件分项报价明细表要求制作并上传至此位置)11.4.6投标人同类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11.4.7投标人同类项目业绩证明材料;11.4.8商务响应表;11.4.9联合投标协议书(若有)(见附件);11.4.10联合投标授权委托书(若有)(见附件);11.4.1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有);11.4.12中小企业声明函(若有);11.4.13监狱企业的证明(若有);11.4.14招标文件商务评标办法中要求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或投标人认为应介绍或者提交的资料和文件(若有)。11.5技术部分11.5.1服务响应表(见附件);11.5.2服务方案;11.5.3服务定位;11.5.4应急处理措施;11.5.5服务信息保密措施;11.5.6服务质量支持保障措施;11.5.7服务团队;11.5.8项目实施人员(主要从业人员及其技术资格)一览表;11.5.9招标文件技术评标办法中要求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或投标人认为应介绍或者提交的资料和文件。,者提交的资料和文件。,12.投标报价12.1投标报价的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1投标报价的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投标人应对所投包中的服务进行报价,对每一包服务的报价必须全部报齐。12.2投标人应对所投包中的服务进行报价,对每一包服务的报价必须全部报齐。12.3投标报价的次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投标报价的次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4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或者方法提供投标以外的任何附赠条款。12.4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或者方法提供投标以外的任何附赠条款。12.5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内容填写报价。12.6投标人须按照附件格式表中的各单项明细逐项填写,以方便评标委员会对各投12.6投标人须按照附件格式表中的各单项明细逐项填写,以方便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文件进行比较。标文件进行比较。12.7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一)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12.8唱标时,采购代理机构只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报价进行唱标。12.9投标人的中标价格在合同执行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不得出现任何包含价格调整的要求。13.投标文件编制要求13.1投标文件应按所投包分别进行编制。13.2投标文件编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投标文件签章: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4投标人可对服务现场以及其范围环境进行考察,以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实施合同所需的各项资料,投标人应承担现场考察的费用、责任和风险。13.5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应当如实在服务响应表和资信以及商务响应表中填写响应情况。14.投标文件的修改、撤回与撤销14.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修改或者撤回已上传的投标文件。14.2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或者撤销其投标文件。15.投标文件加密、上传15.投标文件加密、上传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6.投标文件的递交16.投标文件的递交16.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16.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16.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要求: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后,通过【青岛市公共资源投标文件编制工具】上传投标文件,系统即时向投标人发出上传回执通知。上,公共资源投标文件编制工具】上传投标文件,系统即时向投标人发出上传回执通知。上,传时间以上传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传时间以上传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16.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不论招标过程和结果如何,投标人的投标文16.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不论招标过程和结果如何,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均不退还。17.质疑17.1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qingdao.gov.cn)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潜在投标人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招标文件的,可以依法对该文件提出质疑。17.2投标人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一)对可以质疑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三)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17.3投标人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本项目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17.4质疑函内容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一)投标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四)事实依据;(五)必要的法律依据;(六)提出质疑的日期。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否则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17.5代理人提出质疑的,应当提交投标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17.6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通过系统以电子文档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但答复不得涉及商业秘密。,18.投诉18.投诉18.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94号令)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定,质疑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94号令)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定,质疑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监管部门提起投诉。投标人投诉按照采购人所属预算级次,由本级财政部门,日内向同级监管部门提起投诉。投标人投诉按照采购人所属预算级次,由本级财政部门,处理。处理。18.2投诉人提起投诉应符合下列条件:(一)提起投诉前已依法进行质疑;(二)投诉书内容符合本办法的规定;(三)在投诉有效期限内提起投诉;(四)同一投诉事项未经财政部门投诉处理;(五)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条件。投标人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但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投标人共同提出。18.3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投标人数量提供投诉书的副本。18.4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一)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通讯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二)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三)具体、明确的投诉事项和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四)事实依据;(五)法律依据;(六)提起投诉的日期。投诉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18.5代理人提出投诉的,应当提交投标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18.6投诉人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行为记录名单。,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一)捏造事实;(一)捏造事实;(二)提供虚假材料;(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19.其他需补充的内容19.其他需补充的内容其他需补充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其他需补充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七章开标、资格审查、评标、定标1.开标程序1.1宣布开标纪律;1.2宣布主持人、唱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姓名;1.3查看在线签到家数,少于三家开标会结束;不少于三家开标会继续进行;1.4投标人根据要求在限定时间内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已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开始解密;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采购人或,文件开始解密;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1.5投标人授权代表在开标记录上确认;在规定时限内未确认的,视为默认开标结1.5投标人授权代表在开标记录上确认;在规定时限内未确认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果;,1.6开标结束。1.6开标结束。2.开标2.开标2.1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公开进行。支持网上远程开标,所有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小时内,投标交易平台公开进行。支持网上远程开标,所有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小时内,通过CA数字证书进行在线签到。若到现场参加开标,应携带上传投标文件的CA及可登,录互联网的电脑等设备以确保完成网上开标。2.2开标由采购代理机构指定专人负责,开标记录由投标人线上确认。2.3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在线)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2.4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2.5在评审结束前,投标单位请保持电子交易平台在线登录状态。评标过程中,如果评审委员会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投标单位需要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专家问题澄清】功能,限时在线提交由投标单位电子签章的澄清,系统不接受超时的澄清。2.6各投标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将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告知。3.评标委员会3.1评标委员会的组成采购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及有关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标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评审专家对本单位的采购项目只能作为采购人代表参与评标,采购人可以自行选定相应专业领域评审专家的规定情形除外。采购代理机构在职工作人员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与政府采购项目评审活动。3.2评审专家的抽取3.2.1采用随机抽取方式从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设立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确定评标委员会成员。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指定评审专家或干预评审专家的抽取工作。,标委员会成员。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指定评审专家或干预评审专家的抽取工作。,3.2.2参加评审专家抽取的有关人员对被抽取的专家的姓名、单位和联系方式等内容负有保密义务。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必须严格保密。,3.3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审活动,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已经进入的必须更换。应当回避,已经进入的必须更换。3.4评标委员会负责对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比较、评定,并按本招标文件的规定确定中标人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确定中标人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3.5评标委员会具有依据招标文件进行独立评标的权力,且不受外界任何因素的干扰。评标委员会成员必须独立、负责地提出评审意见,并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责任。扰。评标委员会成员必须独立、负责地提出评审意见,并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责任。对评标结果有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对评标结果有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报告应当注明不同意见。评审委员会成员拒绝评审或者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并且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果。3.6评标委员会的职责:3.6.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3.6.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3.6.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3.6.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3.6.5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3.7评标委员会的义务:3.7.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3.7.2提出真实、可靠的评审意见;3.7.3严格遵守评标纪律,不得向外界泄露评标情况;3.7.4发现投标人在招投标活动中有不正当竞争或者恶意串通等违规行为,应及时向监督部门报告并加以制止;3.7.5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对评标意见承担个人责任;3.7.6编写评标报告;3.7.7配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答复投标人提出的质疑;3.7.8对评标过程和结果,以及采购人、投标人的商业秘密保密;3.7.9配合监管部门处理投诉;3.8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3.8.1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3.8.2参加过采购项目前期咨询论证的;3.8.3自身与政府采购项目存在利害关系的;3.8.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系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到行3.8.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系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到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的;,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的;,3.9评标中因评标委员会成员缺席、回避或者健康等特殊原因导致评标委员会组成3.9评标中因评标委员会成员缺席、回避或者健康等特殊原因导致评标委员会组成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补足后继续评标。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标委员会成员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无法及时补足评标委员会成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停止评标活动,封,无法及时补足评标委员会成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停止评标活动,封,存所有投标文件和开标、评标资料,依法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原评标委员会,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变更、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的情况予以记录,并随,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变更、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的情况予以记录,并随,招标文件一并存档。招标文件一并存档。,4.资格审查、评标程序4.1资格审查4.2宣布评标纪律以及回避提示;4.3组织推荐评标委员会组长;4.4符合性审查;4.5技术和商务评审;4.6澄清有关问题;4.7比较与评价;4.8确定中标人或者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4.9编写评标报告;4.10宣布评标结果。5.资格审查5.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以确定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资格要求。未按招标文件第三章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文件的,属于不合格投标人。5.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http://credit.shandong.gov.cn)及“信用青岛”(http://www.qingdao.gov.cn/credit)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查询时要将查询网页、内容进行截图或拍照,以作证据留存,截图或拍照内容要完整清晰,应包括网站网址、查询内容、电脑截屏时间。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应当拒绝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其投标无效;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其投标无效。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招标文件一并保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招标文件一并保存。5.3在资格性审查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投标人提供的《声明函》(见附件)审查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行贿犯罪情况。5.4在资格性审查时,对属于不合格投标人,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必须提出不5.4在资格性审查时,对属于不合格投标人,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必须提出不合格的事实依据并出具不合格说明。6.评标6.评标6.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评标工作,并履行下列职责:6.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评标工作,并履行下列职责:6.1.1核对评审专家身份和采购人代表授权函,对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职6.1.1核对评审专家身份和采购人代表授权函,对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职责履行情况予以记录,并及时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向财政部门报告;,责履行情况予以记录,并及时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向财政部门报告;,6.1.2宣布评标纪律;6.1.3公布投标人名单,告知评审专家应当回避的情形;6.1.4组织评标委员会推选评标组长,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6.1.5在评标期间采取必要的通讯管理措施,保证评标活动不受外界干扰;6.1.6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要求介绍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招标文件;6.1.7维护评标秩序,监督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方法和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及时制止和纠正采购人代表、评审专家的倾向性言论或者违法违规行为;6.1.8核对评标结果,有以下情形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复核或者书面说明理由,评标委员会拒绝的,应予记录并向本级财政部门报告;6.1.8.1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6.1.8.2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6.1.8.3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6.1.8.4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6.1.9评审工作完成后,按照规定向评审专家支付劳务报酬和异地评审差旅费,不得向评审专家以外的其他人员支付评审劳务报酬;6.1.10处理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事项。采购人可以在评标前说明项目背景和采购需求,说明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招标文件所述范围。说明应当提交书面材料,并随招标文件一并存档。6.2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序号标题符合性审查内容1投标文件雷同检查投标文件不存在记录的MAC地址、CPU序列号、硬盘序列号中两项及以上相同的情形2对招标文件的技术/服务要求响应情况对招标文件的技术/服务要求响应情况1投标文件响应招标文件以下技术/服务要求(对应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技术响应表/服务响应表)3对招标文件的技术/服务要求响应情况2★……4投标报价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报价且不超过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对应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报价一览表)5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对应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投标函)6对招标文件的商务要求响应情况对招标文件的商务要求响应情况1投标文件响应招标文件以下商务要求(对应投标文件商务部分——商务响应表)7对招标文件的商务要求响应情况2(货物:交货期、交货地点、付款方式、售后服务要求、验收……)(服务:服务期限或者提供服务起止时间、服务保障要求……)8对招标文件的编制、签章要求响应情况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签章9其他1投标文件未发现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10其他2未发现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恶意串通、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等情形11其他3未发现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在符合性审查时,对属于投标无效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必须提出投标无效的事实依据,并出具投标无效说明。6.3技术和商务评审6.3.1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包括政府采购政策执行),综合比较与评价。6.3.2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进行评价,并汇总每个投标人的得分。6.3.3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7.澄清有关问题7.1如果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7.1如果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时,评标委员会需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发起澄清】功能,要求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需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专家问题澄清】功能,限时在线提交有投标单位电子签章,投标人需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专家问题澄清】功能,限时在线提交有投标单位电子签章,的澄清;系统不接受超时的澄清。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7.2评标委员会判断投标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因素。未响7.2评标委员会判断投标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因素。未响应实质性条款的,评标委员会有权确定其投标无效,投标人不能通过修正、撤销或者澄,应实质性条款的,评标委员会有权确定其投标无效,投标人不能通过修正、撤销或者澄,清不符之处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清不符之处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7.3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通过【专家问题澄清】功能,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交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需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专家问题澄清】功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对于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根据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要求,(一)政府采购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2.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3.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4.评审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相关法律法规对供应商报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评审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属于前述第1项至第4项情形的,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给予相关供应商的合理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具体时间由评标委员会现场决定)。其中,属于第3项情形,供应商已随投标(响应),(具体时间由评标委员会现场决定)。其中,属于第3项情形,供应商已随投标(响应),文件一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在评审现场可不再重复提交。,评审委员会依据专业经验,参考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评审委员会依据专业经验,参考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情况,对报,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情况,对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响应)供应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为评审委员会在评审现场及时获取同类项目中标(成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为评审委员会在评审现场及时获取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相关信息资料提供便利。评审委员会借助互联网等渠道查询相关信息的,应当严格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实施影响评审公正的行为。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的启动原因、审查意见和审查结果应当在评审报告中记录,并随供应商提供的相关书面说明及证明材料,以及评审委员会有关互联网浏览、查询历史一并归档。8.定标8.1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中标候选人或直接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候选人的,中标候选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8.2本次招标评标办法: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8.3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8.4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评标结果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8.5对于分包招标的项目,投标人可以选择多包投标但限制中标包数的,中标人的选择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分包及中标规定”确定。8.6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8.7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一)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一)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二)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二)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三)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三)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四)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四)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告本级财政部门。8.8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8.8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9.中标公告以及中标通知书9.1评标结束后,不再现场宣布评标结果。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和青岛市政府采购网公告中标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招标文件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还应当告知未中标人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9.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按照规定发布中标公告或者发布中标公告后不签发中标通知书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给中标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9.3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都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10.不合格投标人或投标无效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不合格投标人或投标无效:10.1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10.2对“★”条款未做出实质性响应或者发生负偏离的;10.3对于不允许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发生偏离的;10.4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报价、没有分项报价、拒绝报价、有多个报价(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有选择性报价、附有条件的报价或者拒绝修正报价的;10.5招标文件第三章规定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未提交或提交不齐全的;10.6评标委员会判定投标人涂改证明材料或者提供虚假材料和承诺的;10.7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签章的;10.8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0.9投标文件存在记录的MAC地址、CPU序列号、硬盘序列号中两项及以上相同的;10.10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对投标无效的认定,必须经评标委员会集体作出决定并出具投标无效的事实依据。11.废标11.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11.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11.1.1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3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11.1.1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3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11.1.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11.1.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11.1.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11.1.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11.1.5法律法规以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废标情形。11.2废标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11.2废标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12.特殊情况处置程序12.特殊情况处置程序12.1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更换12.1.1评标委员会应当执行连续评标的原则,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内容、方法、标准完成全部评标工作。评标中因评标委员会成员缺席、回避或者健康等特殊原因导致评标委员会组成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补足后继续评标。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无法及时补足评标委员会成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停止评标活动,封存所有投标文件和开标、评标资料,依法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原评标委员会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变更、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的情况予以记录,并随招标文件一并存档。12.2记名投票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生分歧或者评审结论有异议需表决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13.违法违规情形13.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13.1.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13.1.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13.1.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13.1.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13.1.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13.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评标委员会应当出具违法违规认定意见并作投标无效处理:13.2.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13.2.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13.2.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13.2.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13.2.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13.2.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13.2.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13.2.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13.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采购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13.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采购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13.3.1采购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13.3.1采购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12.3.2采购人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12.3.2采购人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13.3.3采购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13.3.3采购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13.3.4采购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13.3.5采购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13.3.6采购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14.违规处理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视情节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青岛市政府采购活动:14.1提供虚假投标材料谋取中标的;14.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14.3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14.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14.5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14.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14.7一年内累计三次以上投诉均查无实据的;14.8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14.9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八章纪律要求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采购人应当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要求,建立健全本单位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在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和实施计划、确定采购需求、组织采购活动、履约验收、答复询问质疑、配合投诉处理及监督检查等重点环节加强内部控制管理。采购人不得向投标人索要或者接受其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服务。,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不得有下列行为:(一)确定参与评标至评标结束前私自接触投标人;(一)确定参与评标至评标结束前私自接触投标人;(二)接受投标人提出的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澄清或者说明,法律规定允许澄清或说明的情形除外;说明的情形除外;(三)违反评标纪律发表倾向性意见或者征询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三)违反评标纪律发表倾向性意见或者征询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四)对需要专业判断的主观评审因素协商评分;(五)在评标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的;(六)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标资料;(七)其他不遵守评标纪律的行为。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前款第一至五项行为之一的,其评审意见无效,并不得获取评审劳务报酬和报销异地评审差旅费。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第九章签订合同、合同主要条款1.签订合同1.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约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1.2签订的合同原则以本章第4条的规定为基础,并根据评标、答疑情况进行修改补充,但该款并不限制采购人以其他方式签订合同的权利。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补充,但该款并不限制采购人以其他方式签订合同的权利。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1.3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书面承诺和中标通知书均作为经济合同的一部分,且具有法律效力。中标人应严格履行经济合同所规定的各项义务和责任,否则将依法处理。,有法律效力。中标人应严格履行经济合同所规定的各项义务和责任,否则将依法处理。,1.4有关法规或者招标文件明确不允许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中标人不得分包履行合同,否则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招标文件明确允许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按照招标文,合同,否则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招标文件明确允许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按照招标文,件相关规定执行。1.5采购人应当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采购合同在青岛市政府采1.5采购人应当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采购合同在青岛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开,并同步完成政府采购合同备案工作。,购网上公开,并同步完成政府采购合同备案工作。,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1.7甲方支持乙方按照《青岛市财政局青岛市民营经济发展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青财采〔2019〕20号)规定享受信用融资政策。如乙方按照文件规定向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平台合作金融机构申请贷款,甲方承诺无条件允许乙方将本合同约定的收款账号变更为相应贷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账号,为信用融资业务的顺利开展提供便利。变更账号应当在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平台备案锁定。1.8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1.9当中标人放弃中标或者因被质疑、投诉经查属实或者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合同的,采购人可从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重新确定中标人,但应符合相关规定;否则采购人应重新组织采购。2.追加合同金额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否则采购人应重新组织招标。采购合同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责任。3.服务质量与验收招标文件中的服务按照国标、部标、行业标准或者双方技术协议或者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书面承诺提供服务。如对服务以及质量有争议,采购人组织相关部门对服务和质量进行检验或者验收,未达到服务要求的,由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4.合同主要条款(仅供参考,具体以实际签订为准)本合同□是/□否中小企业预留合同本合同□是/□否中小企业预留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示范文本)合同编号:甲方(采购人):甲方(采购人):住所地:,乙方(中标人):,住所地:,住所地:,乙方于年月日参加了(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组织的“(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政府采购活动,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乙方为(包及包名称)中标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招标文件要求,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政府采购合同。第一条合同标的服务名称:服务内容:…技术标准:……第二条合同总金额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此价格为合同执行不变价,不因国家政策变化而变化,该价款包括服务价格及与之配套的设计、制造、正版软件、检验、包装、运输、保险、税费以及安装、组织验收、培训、技术服务(包括技术资料、图纸提供等)、质保期服务等全部价款,除此之外,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第三条服务交付1.交付日期:2.交付地点:……第四条交付验收1.甲方应当根据国家、行业验收标准,以及合同约定验收方案,明确验收时间、方式、程序和内容等事项,组成验收小组,在收到乙方项目验收建议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项目进行实质性验收(验收建议有明显不当的除外)。乙方应对提交的服务成果作出全面检查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验收和使用技术条件依据,清单应随提交的服务成果交给甲方。,的服务成果交给甲方。,2.对大型或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甲方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与验收工作,并出具验收报告,相关费用负担由甲乙双方约定。3.乙方在指定地点提交服务成果后,甲乙双方应依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文件材3.乙方在指定地点提交服务成果后,甲乙双方应依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文件材料的要求共同验收,并且出具书面验收报告,履约验收报告应当依法依规及时在青岛市,政府采购网公开发布。政府采购网公开发布。4.根据财政部等三部门《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4.根据财政部等三部门《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规定,采购文件对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提出,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规定,采购文件对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提出,具体要求的,对乙方所提供包装的履约验收要求(必要时要求乙方在履约验收环节出具,具体要求的,对乙方所提供包装的履约验收要求(必要时要求乙方在履约验收环节出具,检测报告):……第五条所有权归属乙方将服务成果交付甲方,并且经甲乙双方共同验收合格后所有权转移给甲方,在所有权转移之前,标的物损毁、灭失的风险归乙方,乙方保证所交付的服务成果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乙方交付的服务成果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须向甲方支付20%的违约金;如果合同总金额价款已经支付完毕或者开始支付合同价款时才发现产权有瑕疵的,乙方仍须支付上述违约金并且赔偿甲方由此所遭受的一切损失。第六条包装、装运及运输1.乙方负责包装、装运和运输,由于不适当的包装、装运和运输造成任何损坏均由乙方负责。2.包装费、运费及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金额内。3.根据财政部等三部门《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规定,对乙方提出的具体包装要求:……第七条款项支付1.服务成果交付甲方,经甲乙双方共同验收合格后由甲方负责办理支付手续。2.允许并鼓励乙方提供电子发票,甲方自收到发票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资金,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非道路移动机械及加油站油气回收监督抽测及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调整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青岛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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