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大中修工程监理招标公告(四川省公路工程咨询监理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26)



2024年度S314线、S455线甘白路大中修工程监理项目全过程技术服务比选公告

比选公告
2024年度S314线、S455线甘白路大中修工程监理项目全过程技术服务(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经四川省公路工程咨询监理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有关会议通过批准实施,比选人为四川省公路工程咨询监理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比选人”),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现拟通过公开比选选择合适的咨询服务单位开展2024年度S314线、S455线甘白路大中修工程监理项目全过程技术服务工作,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
一、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2024 年度 S314 线、S455 线甘白路大中修工程包含10段共 66.946公里,项目保持路线平纵线形不变,主要处治路基、路面及桥梁病害,路面加铺罩面,完善路侧护栏、标志标牌等交安设施。
2、比选范围:按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项目实际情况配合执行我公司与项目业主签定的监理服务合同,对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环保、审计等进行全过程、全方位过程技术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应保持好与建设业主、设计、施工等单位的协调沟通,确保服务水平与服务质量,保证项目按期圆满完成;应提供满足服务要求的人员,保障项目正常安全运行:①派驻2名技术服务人员;②应加强项目各项风险管理与控制。每年两次对本项目施工监理人员进行技术安全教育培训,加强安全意识。
3、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21个月。
二、比选申请人资格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申请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
申请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营业范围包含技术服务或工程管理服务,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表。
2、业绩要求:
近5年(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不限项目行业)至少承担过1项技术服务项目。
3、信誉要求: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参加比选。
(2)对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链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申请人,不得参加比选。
(3)近三年(成立不足三年的自成立之日起),申请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如有)被人民法院生效判决为行贿犯罪,不得参加比选。(申请人须提交无行贿犯罪的承诺函)。
注:申请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是否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是否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均以比选人核查的投标截止时间申请人信息内容为准。
4、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比选申请。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5、人员、设备具有相应的管理能力。
三、比选公告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公开比选在四川省公路工程咨询监理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上以公告形式发布,本次比选公告期限为比选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四、比选文件的获取方式
1、自2026年4月8日至2026年4月14日:申请人在“四川省公路工程咨询监理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公告自行下载比选文件。
2、本项目采购文件无偿获取。
比选申请人应在比选期间适时关注上述网站,并及时下载比选相关内容,比选人不再另行通知。如有问题或疑问,应及时与比选人联系,逾期未联系的比选人视为申请人没有任何问题和疑问,或因未能及时下载文件文件通知(如果有)的相关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五、递交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申请截止时间):2026年4月21日10:00(北京时间)
六、申请文件递交地点
1、申请文件必须在递交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到比选地点(成都市武侯区龙腾东路2号1栋5楼,四川省公路工程咨询监理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逾期送达或未按比选文件要求密封标注的比选申请文件,采购人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比选文件。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七、比选申请文件开启时间
2026年4月21日10:00(北京时间),成都市武侯区龙腾东路2号1栋5楼,四川省公路工程咨询监理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
八、比选结果公示
比选人在比选截止后3日内,将比选结果在“四川省公路工程咨询监理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上公示3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比选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比选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比选结果公示期间提出。
九、比选结果告知
比选人对确定的中选人发放中选通知书,未中选人不另发书面通知。
十、联系方式
比选人:四川省公路工程咨询监理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龙腾东路2号1栋5楼
联系人:梁女士
电话:028-87031080-225

比选人:四川省公路工程咨询监理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2026年4月7日

甘白路工程监理项目全过程技术服务-比选文件.pdf

项目编号:JL2026-0022024年度S314线、S455线甘白路大中修工程项目监理全过程技术服务比选文件四川省公路工程咨询监理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二〇二六年四月目录第一章比选公告一、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二、比选申请人资格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申请人资格要求三、比选公告方式四、比选文件的获取方式五、递交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六、申请文件递交地点七、比选申请文件开启时间八、比选结果公示九、比选结果告知十、联系方式第二章申请人须知一、总则二、比选文件三、申请文件四、申请五、开封及唱选六、评审七、合同授予八、重新比选和不再比选九、纪律和监督十、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第三章评审办法评审一、评审方法二、评审标准三、评审程序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一、项目基本情况二、服务内容及期限三、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四、甲方责任和义务五、乙方的责任和义务六、违约责任七、保密义务八、争议的解决九、协议生效十、协议相关附件附后附件一:廉政合同第五章申请文件格式一、申请函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三、授权委托书四、申请报价表五、资格审查资料六、项目实施方案第一章比选公告2024年度S314线、S455线甘白路大中修工程监理项目全过程技术服务(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经四川省公路工程咨询监理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有关会议通过批准实施,比选人为四川省公路工程咨询监理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比选人”),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现拟通过公开比选选择合适的咨询服务单位开展2024年度S314线、S455线甘白路大中修工程监理项目全过程技术服务工作,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一、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2024年度S314线、S455线甘白路大中修工程包含10段共66.946公里,项目保持路线平纵线形不变,主要处治路基、路面及桥梁病害,路面加铺罩面,完善路侧护栏、标志标牌等交安设施。2、比选范围:按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项目实际情况配合执行我公司与项目业主签定的监理服务合同,对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环保、审计等进行全过程、全方位过程技术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应保持好与建设业主、设计、施工等单位的协调沟通,确保服务水平与服务质量,保证项目按期圆满完成;应提供满足服务要求的人员,保障项目正常安全运行:①派驻2名技术服务人员;②应加强项目各项风险管理与控制。每年两次对本项目施工监理人员进行技术安全教育培训,加强安全意识。3、服务期限:从合同签订之日起算,完成项目约定工作内容为止,最终以合同约定为准。二、比选申请人资格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申请人资格要求1、资质要求:申请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营业范围包含技术服务或工程管理服务,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表。2、业绩要求:近5年(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不限项目行业)至少承担过1项技术服务项目。3、信誉要求:(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参加比选。(2)对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链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申请人,不得参加比选。(3)近三年(成立不足三年的自成立之日起),申请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如有)被人民法院生效判决为行贿犯罪,不得参加比选。(申请人须提交无行贿犯罪的承诺函)。注:申请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是否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是否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均以比选人核查的投标截止时间申请人信息内容为准。4、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比选申请。不允许转包或分包。5、人员、设备具有相应的管理能力。三、比选公告方式公告方式:本次公开比选在四川省公路工程咨询监理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https://jlgs.scgs.com.cn/)”上以公告形式发布,本次比选公告期限为比选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四、比选文件的获取方式1、自2026年4月8日至2026年4月14日:申请人在“四川省公路工程咨询监理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https://jlgs.scgs.com.cn/)”公告自行下载比选文件。2、本项目采购文件无偿获取。比选申请人应在比选期间适时关注上述网站,并及时下载比选相关内容,比选人不再另行通知。如有问题或疑问,应及时与比选人联系,逾期未联系的比选人视为申请人没有任何问题和疑问,或因未能及时下载文件文件通知(如果有)的相关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五、递交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申请截止时间):2026年4月21日10:00(北京时间)六、申请文件递交地点1、申请文件必须在递交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到比选地点(成都市武侯区龙腾东路2号1栋5楼,四川省公路工程咨询监理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逾期送达或未按比选文件要求密封标注的比选申请文件,采购人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比选文件。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七、比选申请文件开启时间2026年4月21日10:00(北京时间),成都市武侯区龙腾东路2号1栋5楼,四川省公路工程咨询监理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八、比选结果公示比选截止后3日内,将比选结果在“四川省公路工程咨询监理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https://jlgs.scgs.com.cn/)”上公示3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比选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比选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比选结果公示期间提出。九、比选结果告知比选人对确定的中选人发放中选通知书,未中选人不另发书面通知。十、联系方式比选人:四川省公路工程咨询监理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地址:成都市武侯区龙腾东路2号1栋5楼联系人:梁女士电话:028-87031080-225比选人:四川省公路工程咨询监理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26年4月7日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申请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1比选人名称:详见比选公告地址:详见比选公告联系人:详见比选公告电话:详见比选公告1.1.2项目名称2024年度S314线、S455线甘白路大中修工程监理项目全过程技术服务1.1.3项目地点白玉县1.2.1资金来源企业自筹,100%1.2.2资金落实情况资金已落实1.3.1比选范围详见比选公告1.3.2服务周期从合同签订之日起算,完成项目约定工作内容为止,最终以合同约定为准1.3.3服务标准和要求严格执行现行公路工程规范与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合同约定和比选人的要求。1.4.1申请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详见比选公告1.4.2是否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不接受1.9踏勘现场不组织1.10偏离不允许负偏离3.1.2递交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4月21日10:00(北京时间)3.2比选报价采用总价承包方式进行报价3.3.1申请有效期90日历天(从比选申请截止之日算起)3.4比选保证金无。3.7.1申请文件格式申请文件应按本比选文件“申请文件格式”要求编制,实质内容应包含“申请文件格式”所要求的全部内容。申请文件应按“申请文件格式”要求填写和提供相应的证明、证件。3.7.3签字或盖章要求所有要求签字的地方都应用不褪色的墨水笔或签字笔由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本人亲笔手写签字,所有要求盖章的地方都应加盖申请人单位(法定名称)章(鲜章),不得使用专用印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3.7.4申请文件副本份数正本1份,副本1份。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但副本和正本内容不一致造成的评审差错由申请人自行承担。4.1.1申请文件的包装和密封申请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一个包装。每一个包装都应在其封套的封口处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申请人单位章(鲜章)。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4.1.2封套上写明比选人地址:成都市武侯区龙腾东路2号1栋5楼比选人名称:四川省公路工程咨询监理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申请人:XXX2024年度S314线、S455线甘白路大中修工程监理项目全过程技术服务申请文件在2026年4月21日10时00分前不得开启4.2.2递交申请文件地点成都市武侯区龙腾东路2号1栋5楼,四川省公路工程咨询监理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4.2.3是否退还申请文件否。5.1开封时间和地点时间:同比选公告截止时间。地点:同递交比选文件地点。5.2开封程序(1)密封情况检查;(2)开封顺序:按递交申请文件的顺序,后递先开。6.1.1评审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3人,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专家2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由比选人随机选派具有四川省或蜀道集团评标专家资格人员担任。6.3评审办法综合评估法。7.3履约保证金无。7.4签订合同比选人和中选人应当自中选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比选文件和中选人的比选申请文件订立书面合同。8.1比选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人民币492800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报价无效)。10.1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即:(1)总价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和保留的报价将不予接受。(2)申请报价表、申请函中比选总报价(大写),二者应完全一致(按要求小数点后四舍五入的除外)。一、总则1.1项目概况详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本比选项目的资金来源: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2.2本比选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3比选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本次比选范围: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3.2计划工期: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3.3质量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4申请人资格要求1.4.1申请人是响应比选要求、符合比选公告规定的资格等条件并参加比选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详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4.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1.4.3对申请人资格的限制:(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存在控股和被控股关系或者被同一法人控股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参加同一项目(合同段)的比选。(2)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市场禁入的,在禁入期内不得参加比选。1.4.4具有上述情形之一,有不得参加或不符合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加比选,比选人不予接受。即使中选,中选自始无效。造成比选人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1.5费用承担无论中选与否,因比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申请人自行承担,无补偿,所有申请人的申请文件均不予返还。1.6保密参与比选活动的各方应对比选文件和申请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比选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不组织现场踏勘。1.10偏离不允许负偏离。二、比选文件2.1比选文件的组成本比选文件包括:(1)比选公告;(2)申请人须知;(3)评审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申请文件格式。申请人应认真检查比选文件是否完整,若发现缺页或不全时,应及时向比选人提出,以便补齐。2.2答疑比选文件发出后不再进行答疑。三、申请文件3.1申请文件的构成3.1.1申请人应根据比选文件的要求编制申请文件。3.1.2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3.2比选报价3.2.1申请人应按第五章“申请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3.2.2申请人在比选截止时间前修改申请函中的总报价,应同时修改“比选报价表”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3申请有效期3.3.1在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申请有效期内,申请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申请文件。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申请有效期的,比选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申请人延长申请有效期。申请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比选保证金的有效期(如有),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申请文件;申请人拒绝延长的,其申请失效,但申请人有权收回其比选保证金(如有)。3.4比选保证金本项目比选保证金为:无。3.5资格审查资料详见“申请文件格式”要求。3.6备选方案申请人不得递交备选申请方案3.7申请文件的编制3.7.1申请文件应按“申请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申请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申请文件在满足比选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比选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比选人的承诺。3.7.2申请文件应当对比选文件有关工期、申请有效期、质量要求、服务标准和要求、比选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申请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申请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申请文件应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公章并由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3.7.4申请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3.7.5申请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四、申请4.1申请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申请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一个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4.1.2申请文件的封套上应清楚写明的其他内容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4.1.3未按本章第4.1.1项或第4.1.2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4.2申请文件的递交4.2.1申请人应在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比选截止时间前递交申请文件。4.2.2申请人递交申请文件的地点: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4.2.3除申请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申请人所递交的申请文件不予退还。4.2.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4.3申请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本章规定的比选截止时间前,申请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申请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比选人。4.3.2申请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申请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6.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比选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申请人出具签收凭证。4.3.3修改的内容为申请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申请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五、开封及唱选5.1开封及唱选时间和地点比选人在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比选截止时间和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封及唱选。5.2开封及唱选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封及唱选:(1)宣布开封及唱选纪律;(2)公布在比选截止时间前递交申请文件的申请人名称,并点名确认申请人是否派人到场;(3)宣布评审人、唱选人、记录人、监督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按照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申请文件的密封情况;(5)按照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申请文件开封顺序;(6)按照宣布的开封顺序当众唱选,公布申请人名称、比选报价,并记录在案;(7)申请人代表、比选人代表、监督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封记录上签字确认;(8)开封及唱选结束。六、评审6.1评审委员会6.1.1评审委员会由比选人选派本公司有关技术、经济、招标等方面的专业人员组成,成员人数为3人。评审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6.1.2评审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申请人的主要负责人及其近亲属;与申请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比选公正评审的。评审委员会成员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不主动提出回避的,一经发现,应当立即终止其参加评比。6.2评审原则评审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审评审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审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申请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审依据。七、合同授予7.1确定中选人方式比选人应当在比选截止后15日内确定中选人。到期未确定中选人的,比选人应将延期的理由书面通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不得超过15日。7.2中选通知7.2.1比选人应向中选人发出中选通知书,未中选人不另发书面通知。7.2.2申请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比选活动不符合四川省相关程序规定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侵害后、在收到中选通知书或者中选结果通知书后3日内向有关监督部门提出投诉。逾期投诉的,不予受理。7.3履约保证金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无。7.4签订合同7.4.1比选人和中选人应当自中选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订立书面合同。中选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比选人取消其中选资格;给比选人造成的损失由中选人予以赔偿。7.4.2发出中选通知书后,比选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应赔偿中选人因此造成的损失。八、重新比选和不再比选8.1重新比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按本办法规定重新组织比选:(一)所有申请人不符合比选公告规定的条件的;(二)申请人少于2个(含2个)的;(三)所有申请人的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8.2不再比选参照《四川省国资委及出资企业中介机构选聘管理试行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依法重新组织比选再次失败的,经批准同意后可以不再进行比选。不再比选的,由比选人直接确定承包人,但参加了比选竞争、符合比选公告规定条件的申请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九、纪律和监督9.1对比选人的纪律要求比选人不得泄露比选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申请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2对申请人的纪律要求申请人不得相互串通比选或者与比选人串通比选,不得向比选人或者评审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选,不得以他人名义比选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选;申请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9.3对评审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审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申请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选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评审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审。9.4对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申请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选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9.5投诉申请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比选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十、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第三章评审办法评审办法前附表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形式评审标准比选人名称与营业执照一致签字、盖章符合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3.7.3项要求副本份数符合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3.7.4项要求申请文件格式符合第五章“申请文件格式”的要求和符合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3.7.1项要求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即符合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0.1款要求2资格评审标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符合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1项规定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符合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1项规定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符合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1项规定信誉要求符合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1项规定3响应性评审标准比选内容符合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3.1项规定服务周期符合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3.2项规定服务标准和要求符合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3.3项规定申请有效期符合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3.3.1项规定比选报价符合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0.1项规定权利义务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服务内容和要求符合第四章“附件”规定比选最高限价比选报价(修正价)不得超过第二章“申请人须知”8.1项规定的比选最高限价。4分值构成(总分100分)风险评审:35分技术评审:55分商务评审:10分5评审基准价计算方法满足比选文件要求且最终报价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6评审因素分值评分标准6.1风险评审评分标准(35分)申请人资质10分满足资格审查要求得10分,本项最高得10分。申请人业绩25分满足资格审查要求得15分,近五年每增加一个(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公路项目技术服务类业绩加5分,本项最高得25分。注:1.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复印件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批复文件加盖单位鲜章,比选文件有关要求与此处不一致的地方,以此处为准。6.2技术评审评分标准(55分)项目的理解和认识10分对项目的理解和认识等编制内容进行酌情评分。优得8(含)-10分,良得6(含)-8(不含)分,合格得4-6(不含)分,无内容或内容不全不得分,本项最高得10分。项目现状及分析15分对项目现状及分析等编制内容进行酌情评分。优得12(含)-15分,良得9(含)-12(不含)分,合格得6-9(不含)分,无内容或内容不全不得分,本项最高得15分。项目重难点分析及合理化建议15分对重难点分析及合理化建议等编制内容进行酌情评分。优得12(含)-15分,良得9(含)-12(不含)分,合格得6-9(不含)分,无内容或内容不全不得分,本项最高得15分。项目技术方案及后续服务措施15分对项目技术方案及后续服务措施等编制内容进行酌情评分。优得12(含)-15分,良得9(含)-12.(不含)分,合格得6-9(不含)分,无内容或内容不全不得分,本项最高得15分。6.3商务评审评分标准(10分)报价10分满足比选文件要求且最终报价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10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一、评审方法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估法。评审委员会对满足比选文件实质性要求的申请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选候选人,但评审委员会认为申请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申请报价低的优先;申请报价也相等的,由比选人自行确定。二、评审标准2.1初步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2.1分值构成(1)风险评审:见评审办法前附表;(2)技术评审:见评审办法前附表;(3)商务评审:见评审办法前附表;2.2.2评审基准价计算评审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审办法前附表。2.2.3评分标准(1)风险评审评分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2)技术评审评分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3)商务评审评分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三、评审程序3.1初步评审3.1.1评审委员会可以要求申请人提交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3.5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审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申请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处理。3.1.2申请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申请作废处理:(1)串通申请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2)不按评审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3.1.3申请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审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申请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申请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申请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申请作废处理。(1)申请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3.2详细评审3.2.1评审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分。(1)按本章第2.2.3(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风险评审计算出得分A;(2)按本章第2.2.3(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评审计算出得分B;(3)按本章第2.2.3(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商务评审计算出得分C;3.2.2评分分值计算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后第3位“四舍五入”。3.2.3申请人得分A+B+C。3.2.4评审委员会发现申请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申请报价,使得其申请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申请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申请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审委员会认定该申请人以低于成本报价参选,其申请作废处理。3.3申请文件的澄清和补正3.3.1在评审过程中,评审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申请人对所提交的申请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审委员会不接受申请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3.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申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申请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申请文件的组成部分。3.3.3评审委员会对申请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申请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审委员会的要求。3.4评审结果3.4.1评审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选候选人。3.4.2评审委员会完成评审后,应当向比选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公路监理项目技术服务协议书委托方(甲方):四川省公路工程咨询监理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受托方(乙方):年月日技术服务协议书委托方(甲方):受托方(乙方):本协议(以下简称“协议书”)委托方(甲方)委托受托方(乙方)就(以下简称本项目)协助部分现场监理技术服务工作相关事宜,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项目业主:项目地址:项目监理合同服务费有效额:预计起止时间:二、服务内容及期限1、服务范围及期限本项目监理服务合同规定的范围及期限(或剩余工作及延期服务协议的规定的期限)2、服务内容按甲方与项目业主签订的监理服务合同以及现场监理机构设置情况,乙方派驻部分技术服务团队参与本项目的现场监理工作。派驻的现场技术服务人员按照监理服务合同、现行施工监理规范、监理计划中规定的相应岗位职责开展工作。三、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1、服务费用乙方服务费用为,(小写),(大写)(最终以双方结算清单为准)。乙方的服务费用包含乙方的管理费用、现场办公设施设备费用、生活设施设备费用、现场办公日杂费用、派驻现场人员的薪酬、派驻现场人员的各种保险费用、日常生活费用等(不含甲方租车、租房合同项下的费用)。由乙方包干使用。2、支付方式甲方收到项目业主分期支付的监理服务费后,按本协议约定的乙方服务费占监理合同服务费有效额的比例结算乙方当期技术服务费,由乙方根据结算金额提供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审核后向乙方支付本期技术服务费。四、甲方责任和义务1、甲方统一制定工作计划和统筹安排,并提前告知乙方根据统一安排开展相应工作。2、甲方向乙方提供和告知与技术服务的相关资料。3、甲方就乙方提交事项进行及时回复。4、甲方对乙方服务工作进行协调,包括:①事先沟通、技术指导;②中间检查、工作验收。5、甲方对乙方提出的建议进行评估并实施和解决。6、甲方对乙方的技术服务成果进行评估和绩效考核。7、甲方可定期或不定期对乙方的技术服务工作进行检查,发现乙方违反合同要求,公司有关规定和协议书内容,甲方有权对乙方按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罚。五、乙方的责任和义务1、乙方接受甲方业务管理,严格执行监理服务合同、监理规范、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以及工程建设有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规定的相关要求,规避各类项目风险,并按甲方要求完成相应工作。2、乙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须确保人员安全生产、服务质量合格,发生安全责任、服务质量、人员伤亡等一切事故所发生的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3、乙方应按工作的需要,自行组织相关工作的人员开展相应工作。乙方做好其工作人员的安全管理。乙方对其工作人员的的行为结果负责。4、乙方有权对甲方在技术服务工作检查中提出的问题进行澄清,但必须服从甲方的检查决定;积极组织整改、落实甲方的检查决定。5、乙方派驻的人员应具备相应岗位的专业技术能力。6、乙方派驻的人员应每年提交一份相应岗位的技术成果报告。7、项目每年参加交通主管部门组织的年度四川省信用评价和交通运输部信用评价时,信用评价等级不能低于B级。六、违约责任1、甲方违约责任在符合本协议约定的支付条件情况下,甲方在收到业主分期支付的监理服务费和乙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并按本协议2个月内向乙方支付当期技术劳务服务费,如甲方逾期未付,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以拖欠的技术劳务服务费为基数,按同期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支付逾期利息。2、乙方违约责任为保证项目正常运行,确保工程质量管理、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信用评价等工作有序、规范,出现以下情况,乙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①如果甲方认为乙方无正当理由而未履行其职责时,可通知乙方,说明发出该通知的原委。若乙方在时效期内甲方没有收到满意的答复,甲方有权终止协议书。②如甲方因乙方受到质监站、业主、监理等有关部门的通报批评或其他更严重的处罚,甲方有权罚款(受约见法人代表或市、州级通报2万元/次,受省级通报5万元/次)或解除协议并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本项目监理服务费的10%)。③项目每年参加交通主管部门组织的年度四川省信用评价和交通运输部信用评价时,若被评为C级,甲方扣乙方合同有效金额的20%作为违约金;若被评为D级,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有效金额的30%作为违约金。④如本协议项下项目发生安全事故(含责任事故和非责任事故)后,乙方未及时向甲方报送相关事故情况,乙方每次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0000元,因迟报、漏报和瞒报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损失,直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如本协议项下项目因乙方原因发生安全事故(含责任事故和非责任事故)给甲方经营生产工作造成较大负面影响(例如受到相关主管部门通报或处理、信用评价扣分等)的,在主管部门或甲方确定事故责任后,甲方每次支付时在当期应支付服务费金额的基础上扣减5%-10%作为乙方违约金;如发生情节严重的安全责任事故,在主管部门或甲方确定事故责任后,甲方有权解除原协议,且乙方应赔偿甲方全部损失。七、保密义务1、双方均遵守国家及相应保密责任。不得泄露项目和工程有关的保密信息。2、双方均保守相互工作及商业机密。乙方对甲方提供的资料以及信息及成果负有保密责任;同样甲方对乙方提供的资料以及信息及工作成果也负有保密责任。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转让或用于协议书项目之外的目的,否则,由此引起的泄密后果由责任方承担。八、争议的解决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协商解决协议书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协商不成,向委托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九、协议生效协议书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一份。协议书经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十、协议相关附件附后委托方(甲方):(公章)受托方(乙方)(公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附件一:廉政合同廉政合同根据交通部《关于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中加强廉政建设的若干意见》以及有关工程建设、廉政建设的规定,为做好工程建设中的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工程建设高效优质,保证建设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以及投资效益,防止本项目业务活动中的不廉行为发生,甲乙双方特订立如下合同。第一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严格遵守党的政策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交通运输部的有关规定。(二)严格执行本项目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三)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之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四)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五)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六)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第二条甲方的义务(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让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甲方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等。(二)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三)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及其亲属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四)甲方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本项目合同有关的经济活动。(五)甲方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乙方推荐分包单位或推销材料,不得要求承包人购买合同规定外的材料和设备。(六)甲方工作人员要秉公办事,不准营私舞弊,不准利用职权从事各种个人有偿中介活动和安排个人勘察设计队伍。第三条乙方的义务(一)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二)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三)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及娱乐活动。(四)乙方不得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第四条违约责任(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二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二)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三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甲方建议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给予乙方一至三年内不得进入其主管的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第五条双方约定:本合同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部门)负责监督执行。第六条本合同与本项目合同同时签署,有效期为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项目合同执行完毕止。第七条本合同作为本项目合同的附件,与本项目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合同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第八条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二份。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第五章申请文件格式2024年度S314线、S455线甘白路大中修工程监理项目全过程技术服务比选申请文件申请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注:申请文件实质内容应包含本格式文件和比选文件所要求的全部范围。目录一、申请函…………………………………………………………………………()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三、授权委托书……………………………………………………………………()四、申请报价表……………………………………………………………………()五、资格审查资料…………………………………………………………………()六、项目实施方案…………………………………………………………………()一、比选申请函及比选申请函附录(一)比选申请函四川省公路工程咨询监理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2024年度S314线、S455线甘白路大中修工程监理项目全过程技术服务比选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小写(¥)的申请总报价,按合同约定完成工作。2.我方承诺在申请截止之日算起90日历天内不修改、撤销申请文件。3.如我方中选:(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选通知书后,在中选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比选人签订合同。(2)随同本申请函递交的申请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3)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工作成果。(4)质量要求:按照国家现行规程、规范及比选人的要求。(5)完全响应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要求。4.(其他补充说明)。比选申请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网址:电话:传真:邮政编码:年月日(二)比选申请文件真实性的声明(比选人名称):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比选申请文件(包括有关资料、澄清)真实可信,不存在虚假(包括隐瞒)。我方承诺,如存在以上行为,我方自愿按比选文件有关规定承担责任。比选申请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三)比选申请函附录序号条款名称约定内容备注1服务周期2服务标准和要求3是否接受比选文件中的合同条款是4比选申请有效期日历天(从比选申请截止之日算起)5是否响应比选文件中的技术标准及要求是6是否响应比选文件中的比选范围是7......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申请人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申请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比选申请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三、授权委托书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系(申请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委托代理人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全过程技术服务申请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到达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理人无转委托权。附: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比选申请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联系电话:年月日注: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代为申请需附此页,法定代表人亲自申请不需此页。四、申请报价表项目名称2024年度S314线、S455线甘白路大中修工程监理项目全过程技术服务申请人全称申请报价人民币大写:人民币小写:注:1、“申请报价”应与“申请函”中“申请报价”一致。2、以上表格如不能完全表达清楚申请人认为必要的费用明细,申请人可自行补充。3、现场咨询工作的交通费(差旅费)及住宿费用由申请人承担,申请人的报价应包括该部分费用。比选申请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五、资格审查资料(一)申请人基本情况表1申请人名称:法定代表人:2地址:3联系人:电话:4注册地:注册年份:5营业执照号:公司类型:6注册资本:7主营业务范围:8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附:1、营业执照复印件。2、近三年(成立不足三年的自成立之日起)企业无违约及违法情况证明(承诺)。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023年起近3年(或自成立之日起)不存在亏损情况(承诺)。4、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5、“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截图并加盖公章。承诺函致:按照贵方2024年度S314线、S455线甘白路大中修工程监理项目全过程技术服务的要求,我方仔细研究了比选文件的全部内容,我方承诺:(1)近3年(或自成立之日起)我方商业信誉良好,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有关行政处罚期间,且未处于比选禁入期内。(2)我方不属于其他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参加比选的申请人。(3)我方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营业范围载有公路工程技术服务或技术咨询项目。(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023年起近3年(或自成立之日起)不存在亏损情况。(5)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6)我方未处于比选人及上级主管部门交易黑名单和市场禁入期内。(7)近3年我公司无违约及违法情况。比选申请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二)近五年承担过的项目情况表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所在地发包人名称服务期限服务内容项目负责人合同金额合同签订时间项目描述备注注:1.业绩要求是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承担的项目,以签订合同协议书时间为准。2.证明材料(彩色或黑白的影印件)为承担项目“合同协议书”,如果合同协议书反映内容不全,还可以提供发包人证明。3.未附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不完整或不满足资格审查条件的业绩,视为无效业绩;4.①如近年来,申请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②具有母子关系公司,业绩不能互用。如涉及企业分、合的,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三)投标人信誉情况表附:1.投标人(单位)在通过“信用中国”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链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的结果网页截图影印件(彩色或黑白)。2.投标人(单位)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影印件(彩色或黑白)。六、项目实施方案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大中修工程监理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四川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