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招标公告(唐山海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26)
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兴源道A-01(22623.14平方米)土地公开招商
项目名称
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兴源道A-01(22623.14平方米)土地公开招商
项目编号
QY202603HN1037-1
如未征集到意向方
终止挂牌
挂牌起
始日期
2026年4月8日
挂牌截止日期
2026年4月21日
标的简况
标的坐落
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兴源道与龙源路交叉口
序号
标的名称
招商面积
(亩)
挂牌价格
(万元)
保证金
(万元)
1
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兴源道A-01(22623.14平方米)土地公开招商
33.93
24000
500
项目简介
项目土地位于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兴源道与龙源路交叉口。本次合作项目的土地类型为出让,土地面积为22623.14平方米(约合33.93亩),土地证载明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
其他商服用地。土地实际开发程度为宗地红线外“七通”(通路、通水、供电、排水、通讯、通热、通燃气),宗地内场地平整,土地使用期限:住宅用地至2094年2月28日止,其他商服用地至2064年2月28日止。规划条件:容积率≤1.6;建筑密度≤28%;绿地率≥35%;建筑高度≤36米。其他规划要求按规划设计条件函规定执行。
土地具体情况详见土地估价
报告
。
评估情况
评估价
见土地估价报告
估价期日
2025年10月16日
评估机构
山东卓德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招商方基本情况
招商方
情? 况
招商方基本情况
招商方名称:唐山海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203MAD83L7N47
住所: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叠山院底商S1楼6号
招商方承诺
本次招商的标的权属关系清晰,对该标的具有完全处置权,招商行为已经过相应的有效内部决策并得到相应批准。
招商方
决策文件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海南机场设施股份有限公司
合作方
资格条件与交易条件
对合作方的资格要求
1.须为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500万元,须具备国家房地产开发二级及以上资质,且营业范围包含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地产经纪等服务内容。
3、合作方案要求:须提供包含本项目强排方案、规划鸟瞰图、产品意向图、定价策略、成本概算和营销计划,以及品牌介绍、自有或合作开发的同类案例分析等内容的可行性项目合作方案。
4、承诺接受本项目公告及《委托代建开发管理合同》中约定的内容。
合作内容
(一)合作方式
1.以招商方名下33.93亩土地对外公开寻找合作方进行合作开发建设,招商方提供土地,合作方筹措全部建设资金,以委托代建方式合作开发唐山兴源道A-01地块项目。
2.委托代建管理方式为:合作方负责组织推进本项目开发建设管理工作、营销策划及房屋销售、交付等工作,并负责保障开发建设项目按计划顺利完成,按政府规定时限消除土地闲置风险,项目开发建设及销售所需的全部资金由合作方负责筹措,合作方不得使用本项目资产进行抵押融资。
(二)出资方式及金额
1.招商方: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项目土地已完成
投资总额32801.61万元。
2.合作方:负责筹措本项目开发建设所需的全部资金。
3.合作方认可招商方提供
土地成本的投资总额为32801.61万元,确保招商方获得不低于24000万元的保底收益。合作方须分三次支付总计2000万元履约保证金至招商方指定账户,后续根据工程进度合作方可申请更换为相应的履约保函或抵押物。
(三)合作开发期限:自《委托代建开发管理合同》生效之日起,本项目开发及销售整体期限暂定为五年(其中须保证首次预售证起至销售清盘时间为三年),如三年期限内没有销售完毕,双方按投资比例约定的比例计算应收取的收益分配,并双方同意以等值的房产物业分配方式抵冲该等应付管理费,具体提取范围届时由双方商定。
(四)收益分配
1.招商方享有等额于保底收益的优先提取权,项目开始产生销售回款后,扣除当期与项目直接相关的税金(其中土地增值税应根据项目立项数据测算的综合税负率扣除,如立项综合税负率低于预缴税率,则按预缴税率扣除)、管理及销售费用后,产生的销售回款每月按以下比例提取(每月【10】号前双方进行对账核算,并于【25】号前划转支付):
即从项目首次取得预售证之日起,对第一周期年的销售回款,其中30%由招商方提取,剩余70%由合作方提取作为返还等额的合作方筹措资金,且由合作方返投至项目用于项目滚动开发建设投入(计入合作方筹措资金);第二周期年的销售回款,其中40%由招商方提取,剩余60%由合作方提取作为返还等额的合作方筹措资金,且由合作方返投至项目用于项目滚动开发建设投入(计入合作方筹措资金);第三周期年起及其后的销售回款,其中50%由招商方提取,剩余50%由合作方提取作为返还等额的合作方筹措资金,且由合作方返投至项目用于项目滚动开发建设投入(计入合作方筹措资金)。
2.在招商方提取完毕保底收益,并合作方筹措资金全部获得返还后,且扣除税费(包括预留税费)、管理费、销售费等各类费用及本项目正常建设、运营所需费用后的可提取费用(下称“可提取收益”),招商方和合作方同意按如下方式提取收益和支付委托管理费:
(1)合作方按如下标准收取委托管理费:可提取收益×【合作方筹措资金/(合作方筹措资金+招商方投资成本)-10%】;
2.招商方按如下标准提取收益:可提取收益×【招商方投入成本/(合作方筹措资金+招商方投资成本)+10%】。
竞投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的支付方式
1.竞投保证金支付方式:
报名须缴纳竞投保证金500万元,公告期内意向方应缴纳至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缴纳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21日17:00。
缴纳保证金账户:
户名:海南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
账号:提交系统审核后,请意向方按E交易系统自动发送的短信提示缴纳
2.履约保证金支付方式:
(1)合作方分三次支付总计2000万元(大写人民币:贰仟万元整)履约保证金,确保合作正常履约。
(2)成交后,合作方缴纳的500万元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自动转为首笔履约保证金。《委托代建开发管理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合作方将剩余保证金补足至500万元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多退少补)。
(3)《委托代建开发管理合同》生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海南产权交易所将首笔履约保证金500万元转入招商方指定的账户。同时,合作方另缴纳500万元保证金至招商方指定账户。
(4)项目取得施工许可证后,合作方另行支付1000万元履约保证金到招商方指定的账户。
合作条件
1.确定合作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招商方签订
《委托代建开发管理合同》
,若在5个工作日内未与招商方签订
《委托代建开发管理合同》
,视为违约。
2.合作方负责项目前期管理工作、规划设计管理、成本管理、工程管理、合同管理、营销管理、竣工验收、客户服务及房产保修管理、前期物业服务管理、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
3.
账户管理按照以下方式进行管理:(1)付款账户:项目的各类合同、发生的费用,均应约定使用招商方名义开立的共管账户作为支付专用账户,由合作方按开发计划及工程产值进度提前将自筹资金以项目投资款形式转入共管账户,用于支付项目开发建设过程中的各项支出;(2)回款账户:以招商方名义设立销售回款共管账户,由招商方和合作方实施共管,并同意销售回款资金按合同约定进行管理和支付。合作方工作人员不得经手客户交纳的购房款项,所有的销售款项必须由招商方指派的财务人员收取,并由招商方出具收据或者正式的商品房销售专用发票。
4.
合作方应合理控制开发成本,优化销售渠道,确保项目盈利,保证招商方获得的收益不低于保底收益,项目开发过程中,因建设成本控制、销售价格及各类费用产生亏损或实际需求资金超出《项目目标成本测算表》《建筑安装工程预算表》的,亏损或差额费用由合作方自行承担,招商方有权直接在应返还合作方投资款中等额抵消,招商方不承担因以上原因产生的亏损及任何连带损失。如因前述原因导致项目销售清盘时或委托期限届满,双方按本合同约定提取收益、收取管理费且本项目完成税务清算后,招商方获得收益仍未达到招商方投入成本的,合作方同意履约保证金等额补足招商方收益,如仍有不足的,由合作方负责向招商方补足差额部分。
5.合作方固定费用包干:
(1)项目管理费:按照项目总销售额(含税)【3】%供合作方包干使用;本合同所称“项目管理费用”,为合作方的全部管理支出,包括合作方所有员工的工资奖金、差旅费用、办公费用、会议费用、通讯费用、培训费用、招聘费、行政费用、业务招待费、审计费等。尽管上述费用可能在开发间接费中列支,以上费用包含增值税。管理费不含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契税、房产税等税金,不含招商方派出的人员薪酬。
(2)营销费用:按照项目总销售额(含税)【6】%包干使用;营销费用是指:本合同所称“营销费用”是指:项目公司为宣传、销售产品或品牌形象、公司形象宣传、推广等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渠道费、营销系统行政性费用、服务于该项目营销人员的人工成本(含佣金),品牌建设费用、市场研究费用、客户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关系维护、客户体验营造、组织交付等)费用、媒介广告费、策划及咨询费、推广活动费、销售代理费及佣金、物料制作费用、包含任何委托第三方收取或者第三方返还支付的应计入营销费用的所有费用、前期物业管理费(含开办费)、临时售楼处、样板房及示范区的营建费用(含软硬装、改造费);实体示范区的临时景观、现场包装费用等以及按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应在营销费用中列支的其他费用,但不包括永久性的示范区、售楼处及样板间的设计、建安、硬软装成本。
6.具体合作内容及相关要求详见
《委托代建开发管理合同》。
重大事
项说明
1.以合作方获得保底收益24000万元为挂牌价格进行竞价,价高者确定为最终合作投资方,最终竞价作为招商方可优先提取的收益。
2.合作方在签订《委托代建开发管理合同》前,须取得其同意参与该项目合作的内部决策文件。
特别告知
标的按现状招商,如招商面积与实际面积存在差异,不影响招商成交价格。
交易规则与报名手续
竞价规则
1.本项目采用网络竞价的方式组织交易,价高者得。公告期满,若只征集到一个意向方,则由该意向方以不低于挂牌价进行报价,并按照挂牌价与其报价孰高原则确定交易价格。若该意向方未按规定报价的,视为同意按照挂牌价确认成交并参与合作。不同意的,视为违约。
2.意向方资格审核通过后,意向方凭E交易系统推送短信中的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并须申报有效价格,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合作方。
3.竞价成交后应签署竞价确认书,履行本公告规定的责任,按所报价格及本公告规定的条件和要求与招商方签订《委托代建开发管理合同》并支付履约保证金及服务费。
4.意向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海南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有关《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5.重要提醒:请竞买人选择良好的上网环境,确保终端设备运行良好和网络正常(建议使用有线网络、台式电脑终端)。该竞价系统不支持同一个账号同时登录多台设备竞价,请勿执行与竞价过程无关的操作。在竞价过程中,请关闭其他与本次竞价无关的,可能影响网络竞价操作的应用软件。
现场展示
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兴源道与龙源路交叉口
报名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4月21日17:00止。
报名手续
1.意向方须在2026年4月21日17:00时之前自行登录交易所网站(www.hncq.cn)E交易专区进行会员注册
(注册为竞买方)
、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填写后上传《项目合作申请书》《网络竞价须知》、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报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
2.招商方审核意向方的报名材料,
意向方资格审核通过后,海南产交所于3个工作日内组织项目竞价,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经招商方资格确认且保证金到账后即获得竞价权限。若意向方资格未审核通过,其交纳的保证金于审核未通过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报名须提交如下材料:
(1)《项目合作申请书》《网络竞价须知》(见附件);
(2)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国家房地产开发二级及以上资质证明材料;
(5)包含项目强排方案、规划鸟瞰图、产品意向图、定价策略、成本概算和营销计划,以及品牌介绍、自有或合作开发的同类案例分析等内容的可行性项目合作方案;
(6)《委托代建开发管理合同》首页签署“已知悉”;
(7)其他相关材料。
备注:以上材料均须加盖公章,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法人印章)。
保证金处置方式
1、合作方的竞买保证金将用于交易服务费及部分履约保证金结算。未竞得的竞买人的保证金,由海南产权交易所在项目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2、意向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视为违约,所缴纳的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扣除(但因不可抗力及招商方原因等情形除外):
(1)意向方提出合作申请并经资格确认后单方撤回项目合作申请的;
(2)产生1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方时不参加后续网络一次性报价的;
(3)在网络竞价程序中包括意向方在内的各意向方均不出价的;
(4)最高报价者存在不按公告约定与招商方签约的;
(5)竞价成交后拒绝签署有关竞价确认书的;
(6)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招商方签订《委托代建开发管理合同》的;
(7)未按照公告规定支付交易服务费和履约保证金的;
(8)意向方提供虚假文件或隐瞒事实的。
服务费
本项目交易服务费由合作方支付,具体材料备阅。
附件下载
项目合作申请书(招商类) .doc
网络竞价须知 .doc
唐山项目委托代建开发管理合同(模板) .docx
咨询电话
标的(报名)咨询:交易一部黄女士 ? 0898-66558034?交易一部符女士 0898-66558019
技术支持:刘先生 0898-66558002
单位地址
1、公司本部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国兴大道61号华夏银行大厦18楼
2、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窗口:海口市美兰区大英山西二街政务二期一楼大厅18号窗口
3、三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号窗口:三亚市吉阳区东岸一路旅文·三亚总部港A3栋8楼
收到申请书日期项目编号项目合作申请书项目名称:意向合作方:联系人:联系电话:申请日期:年月日海南产权交易所制承诺书海南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我方申请参加项目招商活动并在海南产交所办理申请项目合作报名手续。为保证招商活动顺利进行,特此郑重承诺:1、本次合作申请系我方真实意愿,我方提供的所有资料均真实、合法、有效。2、我方保证严格遵守交易规则,接受、配合海南产交所的资格审核,成交后按公告要求签订并履行项目合作合同,及时办理相关手续,承担挂牌公告规定和项目合作合同约定的相关责任。3、我方已充分了解、接受并遵守本项目在海南产权交易网等挂牌公告所载的全部合作条件、要求、提示以及其他约定,在提交本合作申请前对该项目现状及瑕疵均已了解,愿意承担合作风险,自愿参与合作。4、我方具有参与合作的资金支付能力且资金来源合法,并同意按挂牌公告规定及海南产交所要求将保证金及时转入海南产交所指定的银行帐户。5、本项目无论采用何种方式交易,成交后,我方同意按《海南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产权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或相关约定及时缴纳交易服务费,同意海南产交所有权将我方应缴纳的交易服务费自保证金中扣除,不因与招商方任何争议或合同解除终止等任何原因拒绝缴纳或主张退还。6、我方如违反以上承诺,愿意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意向合作方(盖章/签字):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年月日意向合作方情况合作项目名称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填写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企业类型是否标的企业股东¨是 ¨否联 系 人联系电话联系地址自然人填写姓名身份证号码联 系 人联系电话是否标的企业股东¨是 ¨否是否标的企业高管¨是 ¨否网络竞价须知海南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产交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第32号令)、《海南产权交易所国有企业资产操作规则》及相关操作细则制定本须知。第一条意向方参与应当遵守产交所的交易规则,并仔细阅读本须知。项目招商方对挂牌标的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负责。产交所对挂牌标的现状和已知的瑕疵、风险进行的披露,以项目招商方提供的挂牌标的材料为准,不能视为对标的物真伪或者品质的保证,产交所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意向方一旦提交报名,即视为其已完全了解标的物的相关情况,认可项目公告及附件的全部内容。若因挂牌标的未披露的瑕疵或风险而产生的责任,应向项目招商方主张。第二条E交易网(http://www.ejy365.com)为产交所指定的交易平台,意向方应通过E交易网参与项目交易,同时也确定已仔细阅读《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并同意其中的各项条款和要求。参与网络竞价前,意向方须按照《平台操作指南》自行登录海南产权交易网(网址:http://www.hncq.cn)或E交易网(http://www.ejy365.com)进行会员注册。意向方应保持自身报价行为的独立性、严肃性,共同避免和抵制相互操纵、相互串通、恶意抬压价格等不良行为。第三条意向投资登记一、意向方应于公告规定的期限内通过项目报名上传《项目合作申请书》、《网络竞价须知》及资质证明等材料。二、意向方注册成功后,应通过注册会员时预留银行账户以网银、手机银行、柜台转账等方式交纳保证金、交易价款、服务费等款项,本项目不接收现金及第三方支付。第四条网络竞价流程一、意向方在报名审核通过并成功缴纳保证金后,方可通过“会员登录”或“竞价登录”E交易参与报价;二、报价时间段:具体时间安排以海南产权交易所的通知为准。报价开始后,意向方对标的进行一次性报价,报价不得低于信息披露公告中的标的挂牌价。报价时段结束后,当前最高有效报价者为标的竞得人,报价相同的,以系统提交的报价时间优先原则确定竞得人。意向方在竞价系统中仅可报一次价格,低于挂牌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第五条成交确认合作方应在报价结束后按照项目公告要求的时间到产交所办理《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手续。第六条报价注意事项一、意向方通过系统报价,经确认后,不得撤销。二、最高报价的结果以系统记录数据为准。报价系统显示“本次报价结束”时,本次报价活动结束。第七条重要提示一、意向方对登录用户名安全负责。任何使用意向方用户名和密码登陆的用户,在报价系统的一切行为均视为该意向方的行为,由意向方承担一切后果,产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通过公共环境参与报价活动的意向方应注意账号安全,离开终端时应及时退出报价系统。二、因意向方如下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产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1)所填写的信息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或手机屏蔽接收短信而造成无法收到系统提示内容的;(2)由于系统中所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完善、不准确而导致自身未通过意向方资格条件审核的;(3)竞投保证金交纳不及时的;(4)报价活动的时间以系统时间为准,由于意向方自身终端设备时间与系统时间不符而导致未按时参与报价的;(5)未及时关注产交所发布的相关报价活动信息的;(6)由于自身终端设备和网络异常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报价的;三、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网站服务异常、报价活动中断的,产交所将重新组织转让活动,具体情况在产交所网站予以公告。四、鉴于互联网环境可能存在的时延等不可抗因素,意向方应尽量在自由报价期内充分出价,在延时报价期内及时出价。第八条意向方出现以下违约情形之一的,其所缴纳的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扣除(但因不可抗力及委托方原因等情形除外):(1)意向方提出合作申请并经资格确认后单方撤回合作申请的;(2)产生1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方时不参加后续网络一次性报价的;(3)在网络竞价程序中包括意向方在内的各意向方均不出价的;(4)竞价成交后拒绝签署有关竞价确认书的;(5)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招商方签订《委托代建开发管理合同》的;(6)未按照合同规定支付交易服务费和履约保证金的;(7)竞得人提供虚假文件或隐瞒事实的。第九条本须知解释权属于产交所。竞价组织方:海南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意向受让方声明:1、本意向方已仔细阅读此竞价须知、海南产权交易网发布的《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兴源道A-01(22623.14平方米)土地公开招商项目公告》及《委托代建开发管理合同》,承诺认可并接受上述公告内容及《委托代建开发管理合同》中约定的各项条款、权利义务与要求。2、本意向方承诺知晓并接受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兴源道A-01(22623.14平方米)土地公开招商项目公告中重大事项说明中的内容。3、本意向方承诺本意向方提交合作申请书且交纳保证金后,视同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评估报告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已对转让标的各种情况充分了解,并以本意向方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并承担所有相关风险。本意向方若发生以不了解合作标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支付相关款项或拒绝签署相关合同等情形的,即可视为本意向方违约行为,招商方有权扣除本意向方递交的保证金。4、本意向方承诺,如成为合作方,将向海南产权交易所支付交易服务费100万元。本意向方同意海南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已收取的交易服务费用,不因本意向方与招商方后续任何争议而返还。意向方确认(法定代表人签名盖公章):联系电话:年月日编号:委托代建开发管理合同(模板)项目名称:唐山路北区兴源道A-01地块项目甲方:唐山海悦房地产开发限公司乙方:签订时间:年月日签订地点:甲方:唐山海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韩镇先住所地:联系方式:乙方:法定代表人:住所地:联系方式:鉴于:1、甲方唐山海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招拍挂方式取得本项目土地。为开发经营其名下土地,现已通过海南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依法引进乙方作为合作方,甲乙双方愿意按照本合同约定合作开发“合作用地”。2、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决定由甲方委托乙方代建开发本项目。委托代建管理方式为:乙方负责组织推进本项目开发建设及销售工作,并负责保障开发建设项目按计划顺利完成,按本项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2026年5月24日)、竣工日期(2029年5月23日)完成项目建设(如涉及政府同意开工、竣工日期变更的,适用变更后的日期),项目开发建设及销售所需的全部资金由乙方负责筹措。3、甲方充分认可乙方在房地产开发建设领域的管理能力和经验,同意乙方全面负责上述地块项目开发建设和管理工作。在乙方的开发和管理下所产生任何法律纠纷及相关经济损失,当由乙方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及后果。基于以上,为有效推进项目开发建设工作,各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本着诚实信用、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一、标的概况(一)项目名称:兴源道南侧、龙源路西侧地块A-01(二)项目地点:唐山市路北区兴源道南侧、龙源路西侧、规划路北侧。(三)项目概况:土地用途:居住用地。土地面积:22623.14平方米(约合33.93亩)。规划条件:1.5<容积率≤1.6;建筑密度≤28%;绿地率≥35%;建筑高度≤36米;建筑总面积36197.02平方米。其他规划要求按规划设计条件函规定执行。(四)项目具体规划指标、建设内容与规模如下:宗地名称用地性质用地面积容积率建筑高度建筑密度绿地率兴源道A-01地块居住用地约33.93亩1.5-1.6≤36米≤28%≥35%备注:项目最终规划指标、用途,建设内容和规模等以规划批复为准。二、委托代建开发管理范围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开发建设全过程的管理、营销策划及房屋销售,具体如下:(一)前期管理工作:乙方应对项目的整体定位、运营思路和方案进行统筹规划,并负责以甲方名义办理项目开发建设所需的具体行政审批和许可手续(包含5证等建设工程必要程序)。乙方需配合甲方完成并通过国资要求的投资审核流程,包括但不限于立项、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投资审核及备案程序。(二)规划设计管理:乙方应根据项目类型和实际情况选择并实施各阶段各类工程设计,把控设计进度及设计成果质量,规划设计报甲方同意后实施。(三)成本管理:项目定位、产品设计阶段,乙方应在项目完成概念设计后30日内编制合理的《投资估算表》报甲方备案,在报规通过后30日内修正《投资估算表》并报甲方审核;在项目完成总包施工图审查后的30日内,乙方制订合理的经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审核的《建筑安装工程预算表》,同时乙方须按甲方要求提供《项目目标成本测算表》,该表内容涵盖:土地费用、前期费用及检测费用、咨询费用、行政事业及相关收费、基础设施及配套费、建安工程费、间接费用、管理费用、营销费用、开办费、不可预见费等。经甲方确认后的《项目目标成本测算表》、《建筑安装工程预算表》作为本合同附件2,《项目目标成本测算表》总投资不得高于前期编制的《投资估算表》。在项目开发建设全过程中,乙方应实行有效的成本管理,最终决算金额须经甲方确认,如决算金额高于本合同附件2的成本管理目标,以本合同附件2的总成本管理目标作为决算金额。(四)采购管理:甲方同意委托乙方通过市场化方式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选择各类施工单位、材料设备供应单位。其中勘察、设计、监理、施工、材料设备等五类采用“工程总承包+施工图”等模式或其他法定公开招标的形式进行招标,即(1)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400万元以上;(2)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以上;(3)勘察、设计、监理等此三项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以上。达到依法公开招标业务的招标文件需按照甲方制度执行相关程序(审核及上会),非依法公开招标业务按照乙方制度执行,仅需报甲方备案(其中控制价需审核)。由乙方或总承包范围内的分包、咨询、采购类单位由乙方或总承包自行选定,无需甲方审批。(五)工程管理:乙方应对各类施工单位、材料设备供应单位并进行统筹管理,对项目工程建设阶段的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进行全面负责及管理,对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各类突发事件负责进行妥善处理解决,避免出现拖欠工资等群体性事件造成甲方各项损失发生。(六)合同管理:本合同生效后,本项目在开发管理过程中所有相关合同均由甲方授权乙方招标,由甲乙双方名义对外签订。乙方全程跟踪提供资金付款,甲方对合同进行全流程管理,乙方签署合同前需报甲方审核(其中,涉及采购业务的合同需在编制采购文件阶段报甲方审核),同时合同付款前需履行甲方审核手续。乙方应确保项目施工方同意在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投资款支付义务导致甲方未按时向施工方支付工程款的,在乙方向甲方账户支付投资款之前,施工方不向甲方主张工程款支付义务,同时由乙方承担合同产生的义务和法律风险,如因乙方未及时提供资金导致甲方未能按约定付款并对外承担责任的,由乙方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七)营销管理:乙方应做好项目周边房产市场研究,并对项目的房产市场定位进行规划,制订项目销售目标和营销计划,对项目的销售策略、销售定价与折扣策略做好谋划,并报甲方进行审核,同时对选择的各类营销专业服务单位进行统筹管理,对项目的策划、推广、销售及交房全过程进行全面管理。乙方营销人员需使用甲方指定的明源软件营销系统,按营销系统相关要求进行合规操作,并及时检查、督导乙方营销人员对明源软件营销系统的合规操作。(八)竣工验收、结算及交付管理:乙方应组织各类中间验收、竣工验收、结算、完成竣工验收备案、组织实施项目房产的集中交付等工作,前述事项均需获得甲方的书面确认。(九)客户服务及房产保修管理:乙方应设置或聘任客户服务组织,有效处理客户投诉,提升客户满意度;负责项目房产质量、保修等相关工作符合《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相关规定并承担相应责任。因甲方全权委托乙方代建开发本项目,本款约定事项不受委托期限限制,即委托期限届满后,仍由乙方对项目客户服务及房产保修管理负责。(十)前期物业服务管理:由乙方选择前期物业管理相关单位,为本项目提供前期物业顾问咨询服务、案场服务及前期物业服务,协调制定物业服务方案,对前期物业服务的质量进行督导。(十一)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乙方应对项目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要求施工方工作人员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十二)人力资源管理:乙方负责根据项目的全景/年度经营计划组建项目管理团队,并由乙方承担工资奖金及福利等相应管理成本及劳动合同责任。甲方委派的人员由甲方负责签订劳动合同,并由甲方支付薪酬,计入项目开发成本并计入甲方投资成本。(十三)账户管理:甲乙双方同意本项目开发建设及销售过程中的账户管理按以下方式进行管理:1、付款账户:项目的各类合同、发生的费用,均应约定使用甲方名义开立的甲乙双方共管账户作为支付专用账户,由乙方按开发计划及工程产值进度提前自筹资金将项目投资款转入共管账户,用于支付项目开发建设过程中的各项支出,账户信息如下:账户名称:(双方签署补充合同予以明确)账号:(双方签署补充合同予以明确)开户行:(双方签署补充合同予以明确)2、回款账户:以甲方名义设立甲乙双方共管预售资金监管专户,同意销售回款资金按本合同第六条约定进行管理和支付,甲方承诺未经乙方允许,不擅自挪用监管资金。乙方工作人员不得经手客户交纳的购房款项,所有的销售款项必须由甲方指派的财务人员收取,并由甲方出具收据或者正式的商品房销售专用发票。三、委托代建开发管理基本原则(一)双方认可,甲方土地及地上建筑物的的投入成本总计328,016,120.32元(大写人民币:叁亿贰仟捌佰零壹万陆仟壹佰贰拾元叁角贰分,下称“甲方投资成本”)。双方认可,甲方享有根据本合同第六条的约定获得等额于保底收益的优先提取权。(二)乙方负责筹措本项目开发建设所需的全部资金(下称“乙方筹措资金”),双方确认乙方筹措资金根据项目决算金额或附件2孰低原则进行核定;同时,乙方承诺凭借其丰富的房地产项目开发经验和能力,确保甲方根据本合同第六条的约定获得不低于保底的收益。(三)双方确认,《建筑安装工程预算表》及《项目投资测算表》涉及的项目管理费、营销费用不得超过下列上限,超出上限的部分由乙方自行承担,不计入乙方筹措资金:1.项目管理费:按照项目总销售额(含税)【3】%供乙方包干使用;本合同所称“项目管理费用”,为乙方的全部管理支出,包括乙方所有员工的工资奖金、差旅、办公费用、会议费用、通讯费用、培训费用、招聘费、行政费用、业务招待费、审计费等。尽管上述费用可能在开发间接费中列支,以上费用包含增值税。管理费不含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契税、房产税等税金,不含甲方派出的人员薪酬。2.营销费用:按照项目总销售额(含税)【6】%包干使用;本合同所称“营销费用”是指:项目公司为宣传、销售产品或品牌形象、公司形象宣传、推广等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渠道费、营销系统行政性费用、服务于该项目营销人员的人工成本(含佣金),品牌建设费用、市场研究费用、客户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关系维护、客户体验营造、组织交付等)费用、媒介广告费、策划及咨询费、推广活动费、销售代理费及佣金、物料制作费用、包含任何委托第三方收取或者第三方返还支付的应计入营销费用的所有费用、前期物业管理费(含开办费)、临时售楼处、样板房及示范区的营建费用(含软硬装、改造费);实体示范区的临时景观、现场包装费用等以及按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应在营销费用中列支的其他费用,但不包括永久性的示范区、售楼处及样板间的设计、建安、硬软装成本。本合同所称“项目总销售额(含税)”是指:以甲方有法律依据的合同金额(含增值税销项税额)为准,包括已经收到的款项以及已签署销售合同等法律文件、但未收取相应款项的预期收入。(四)在甲方提取完毕保底收益,并乙方筹措资金全部获得返还后,且扣除税费(包括预留税费)、管理费、销售费等各类费用及本项目正常建设、运营所需费用后的可提取费用(下称“可提取收益”),双方同意按如下方式提取收益和支付委托管理费:1、乙方按如下标准收取委托管理费:可提取收益×【乙方筹措资金/(乙方筹措资金+甲方投资成本)-10%】;2、甲方按如下标准提取收益:可提取收益×【甲方投资成本/(乙方筹措资金+甲方投资成本)+10%】;3.双方确认,乙方筹措资金应不高于按前述第三条第(二)款核定的标准,甲方投资成本按第二条第(十二)款及第三条第(一)款的总额核定。(五)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海南产权交易所将乙方已支付保证金5,0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伍佰万元整)支付至甲方指定账户的,视为乙方已向甲方支付共计5,0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伍佰万元整)履约保证金;同时,乙方支付5,0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伍佰万元整)履约保证金至甲方指定账户;在获得本项目施工许可证后,乙方再支付10,0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仟万元整)履约保证金至甲方指定账户。为保障工程建设顺利,待经甲方确认获得施工许可证后且乙方投资额达到1000万元时,乙方可向甲方提交10,0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仟万元整)的履约保证金退还申请,乙方或其指定方同步向甲方提交10,0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仟万元整)的抵押物或以甲方为受益人的银行见索即付履约保函,保函有效期与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项目开发及销售整体期限的截止日一致。待经甲方确认获得施工许可证后且乙方投资额达2000万元时,乙方可向甲方提交剩余10,0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仟万元整)的履约保证金退还申请,乙方或其指定方再同步向甲方提交10,0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仟万元整)的抵押物或以甲方为受益人的银行见索即付履约保函,保函有效期与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项目开发及销售整体期限的截止日一致。待本项目整体合作期结束且甲乙双方完成所有收益提取后,乙方向甲方提交解除履约保证申请,甲方正式解除乙方20,0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仟万元整)的履约保证。(六)乙方负责自筹资金推进本项目各宗土地开发建设工作,按照政府要求时限开工建设,并负责保障项目开发建设顺利完成。(七)乙方应合理控制开发成本,优化销售渠道,确保项目盈利,保证甲方所获得的收益不低于保底收益,项目开发过程中,因建设成本控制、销售价格及各类费用产生亏损或实际需求资金超出附件2的,亏损或差额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有权直接在应返还乙方筹措资金中等额抵销,甲方不承担以上原因产生的亏损及任何连带损失。如因前述原因导致项目销售清盘时或委托期限届满,双方按本合同约定提取收益、收取管理费且本项目完成税务清算后,甲方获得收益仍未达到保底收益的,乙方同意履约保证金等额补足甲方收益(如届时履约保证金已替换为履约保函或抵押物的,甲方有权直接依据本条约定要求担保银行向甲方支付等额于履约保函担保金额的款项,或直接就抵押物折价价值受偿,抵押物折价价值与履约保证金之间的差额,乙方需向甲方补足),如仍有不足的,由乙方负责向甲方补足差额部分。(八)甲方拥有项目开发中的知情权、审计权、监督权及建议权,同时按照本合同约定依法享有项目的收益权。同时派驻代表完成日常与乙方的沟通、协调、收款、审核等工作。(九)乙方应制定合理开发计划(下称“开发计划”),且应于本合同签署后五个月内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并满足唐山市当地执行的动工开发标准,乙方制定的开发计划经甲方确认后进行开发,开发计划作为本合同的附件1,如需变更,需经甲方书面同意。(十)附件3《合作期间重要事项集中审批表》涉及授权模式为审核的事项,甲方将严格按照内部流程发起审核,在审批通过后,用印执行。四、委托代建开发管理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项目开发及销售整体期限暂定为五年,其中需保证首次预售证起至销售清盘时间为三年,如三年期限内没有销售完毕,乙方按第三条第(四)约定的比例计算应收取的剩余委托管理费,并双方同意以等值的房产物业分配方式抵冲该等应付委托管理费,具体提取范围届时由双方商定。五、委托代建开发管理资金来源及返还(一)项目开发资金来源:全部由乙方负责筹措,乙方承诺不使用本项目资产进行抵押融资。(二)甲方收益和乙方管理费提取及乙方筹措资金返还:按照本合同第六条执行。六、甲方收益提取、乙方筹措资金返还及委托管理费收取本项目实现销售回款后,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约定分别提取甲方收益、返还乙方筹措资金及收取乙方管理费,具体为:(一)乙方保证甲方收益不低于24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亿肆仟万元整,以下简称“保底收益”)。(二)甲方享有等额于保底收益的优先提取权,项目开始产生销售回款后,扣除当期与项目直接相关的税金(其中土地增值税应根据项目立项数据测算的综合税负率扣除,如立项综合税负率低于预缴税率,则按预缴税率扣除)、管理及销售费用后,产生的销售回款每月按以下比例提取(每月【10】号前双方进行对账核算,并于【25】号前划转支付)。即:从项目首次取得预售证之日起,对第一周期年的销售回款,其中30%由甲方提取,剩余70%由乙方提取作为返还等额的乙方筹措资金,且由乙方返投至项目用于项目滚动开发建设投入(计入乙方筹措资金);第二周期年的销售回款,其中40%由甲方提取,剩余60%由乙方提取作为返还等额的乙方筹措资金,且由乙方返投至项目用于项目滚动开发建设投入(计入乙方筹措资金);第三周期年的销售回款,其中50%由甲方提取,剩余50%由乙方提取作为返还等额的乙方筹措资金,且由乙方返投至项目用于项目滚动开发建设投入(计入乙方筹措资金)。其中为保障工程建设顺利,资金监管账户内法定应保留不能提前支取的金额,视为甲方提取金额,在满足支取条件后,由甲方自由支配。如委托开发期限届满之日止没有销售完毕,乙方按第三条第(四)约定的比例计算应收取的剩余委托管理费,并双方同意以等值的未售物业分配方式抵冲该等应付管理费,具体提取范围届时由双方商定。因房产分配过户产生的相关税费(其中土地增值税根据税务局出具的清算结论中的综合税负率进行扣除,如尚未清算完毕,则需进行土增税模拟清算中的综合税负率进行扣除,待实际清算后根据税务局下发的土增税清算结论多退少补)由乙方承担。如委托开发期限届满之日,甲方保底收益未提取完毕及乙方筹措资金未返还完毕的,对于届时剩余的销售回款及未售物业,则按如下方式处理:在扣除补足甲方保底收益差额后有盈余的,应先返还乙方筹措资金,返还后仍有盈余的,则按第三条第(四)约定的比例计算应收取的剩余委托管理费,对于未售物业分配的按前款规定执行。乙方同意在项目整体完成开发建设并竣工验收之前,乙方按前述约定应该获取的乙方筹措资金返还款直接委托甲方支付至本合同第二条(十三)款第1项约定的付款共管账户,用于项目滚动开发。在乙方结清本项目所有工程款及各类费用之后,付款共管账户内的所有剩余的乙方应获取的乙方筹措资金返还款支付至乙方指定账户。(三)甲方保底收益提取完毕后,甲方不再提取销售回款共管账户内资金,乙方筹措资金全额返还后,乙方不再提取销售回款共管账户内资金,剩余资金经结算并全额结清税费等费用后(其中土地增值税根据税务局出具的清算结论中的应补交土地增值税进行扣除,如尚未清算完毕,则需进行土增税模拟清算中的应补交土地增值税进行扣除),如有剩余资金,则按第三条第(四)约定的比例计算甲方后续提取的收益及乙方应收取的委托管理费,若分配时尚未进行土增税清算,则待实际清算后根据税务局下发的土增税清算结论后双方按出资比例多退少补。七、项目工作机制(一)工作内容要求1、甲方责任(1)甲方负责协助乙方办理各项报批手续。(2)甲方负责配合提供项目开发过程中需甲方提供的各项资料。(3)在乙方按照附件1开发计划正常推进项目建设的过程中,如因甲方原因导致项目停工,相关损失由甲方承担。2、乙方责任(1)负责按照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管理范围依法合规开展项目开发建设及运营、管理,并按照本合同附件3约定的《合作期间重要事项集中审批表》实施代建开发管理。(2)如乙方进行项目开发管理的过程中,出现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因其疏忽、过错导致甲方需要承担单独或连带责任的情形时,乙方应当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甲方在不存在过错的情形下,不承担任何与本项目相关的责任。(3)乙方知悉并理解本项目土地情况,承诺按本合同附件约定的开发计划保障项目所需资金落实到位,并保质保量完成全部开发建设内容。(4)乙方承担项目开发过程中的一切安全管理责任,由于乙方管理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乙方应要求各承包商或供应商在项目工程施工期间或在为项目提供设备、材料或服务期间根据法律、施工合同及/或材料设备供应合同的规定购买相应的保险。当工程保险范围内的保险事故发生时,乙方应及时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并办理索赔及其他手续。乙方应为其相关工作人员投保人身意外保险。履行本合同期间所发生的人身保险伤害事故,由乙方向保险公司索赔,如乙方没有为项目相关工作人员投保,则相关责任与损失由乙方承担。(二)工作成果要求及认定1、乙方按附件1《开发计划》节点安排,筹措资金,推进项目开发建设及销售工作。2、工程质量要求:项目工程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3、甲方有权按照项目开发进度随时向乙方了解情况,并有权到场监督本项目的相关成果确认工作。一旦发现乙方在开发管理过程中出现严重过错或存在重大风险,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止工作并彻底整改。4、乙方管理过程应勤勉尽责、保证工程质量、合理控制成本并对工作合法合规性负责。5、工作内容如涉及甲方上市公司需对外披露的事项,应完成上市公司相关审议流程后方可实施。八、合同的生效本合同在以下条件全部满足后生效:(一)双方已就本合同的签署取得其内部决策文件。(二)双方均已签署本合同。九、合同的变更和终止(一)合同的变更1、本合同签订后,非经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不得变更。2、经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变更,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二)合同的终止符合以下一项或多项条件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在签署终止合同后于有效期内提前终止本合同,相关条件包括不限于:1、甲方或乙方丧失法人资格。2、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十、合同的转让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十一、保密条款双方均有义务对本合同有关内容采取一切措施予以保密,不得向任何第三人泄露本合同有关条款,为履行甲方上市公司法定信息披露义务导致公开本合同除外。十二、违约责任(一)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合同存续期间,若任一方违约,违约方需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如造成损失的,据实向守约方赔偿损失。(二)因项目开发时间节点上的紧迫性,本合同签署后,如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二条委托开发管理范围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与义务或因未及时筹措并提供项目开发建设资金等原因导致附件1开发计划滞后超过60日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如履约保证金已由履约保函或抵押物替换的,甲方有权直接依据本条约定要求担保银行向甲方支付等额于履约保函担保金额的款项或直接就抵押物折价价值受偿,抵押物折价价值与履约保证金之间的差额,乙方需向甲方补足。且乙方需无偿配合甲方完成退场清算等相关工作,待项目竣工验收后向甲方提供乙方已投入的筹措资金及完成工程量的清算报告,并经甲方审定结算金额作为应返还乙方筹措资金的数额,最终按首次商品房备案价以未售物业进行等值分配,具体提取范围届时由双方商定(若无未售物业或未售物业不够抵扣结算价则差额部分由甲方以现金支付),乙方筹措资金无权再按第三条第(四)款计取委托管理费。如甲方与新的合作方在项目完成房产销售或房屋分配后,未能实现甲方足额收回土地成本及投入的建设资金(如有)或新的合作方(如有)足额收回投入的筹措资金的,则乙方剩余筹措资金甲方无需再返还,乙方不得就此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如甲方选择继续履行合同的,乙方应就开发计划滞后实际天数,以本合同确认的甲方投资成本为基数,按同期同类LPR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同时导致项目土地因闲置被政府收回的,乙方应按本合同确认的甲方投资成本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三)在乙方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的情况下,甲方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合同的,应赔偿乙方实际投入的工程产值、实际发生的管理及销售费用等其他因履行本协议而实际产生的损失,并在三个工作日内双倍返还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四)合同履行期间,如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包括战争、动乱、政府干预、罢工、禁运等)以及火灾、旱灾、地震、台风等自然灾害,致使当事人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合同的,受影响一方应及时向另一方通报,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因不可抗力事项导致合同解除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十三、其他条款(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并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二)本合同壹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1.《项目开发计划》2.《建筑安装工程预算表》、《项目投资测算表》3.《委托代建期间重要事项集中审批表》4.委托项目《国有土地出让合同》及《国有土地使用权证》5.《廉洁合同》6.《海南机场供应商诚信承诺书》7.《承诺函》(以下无正文)(盖章页)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日期: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日期:附件1项目开发计划(模板)项目开发一期时间计划序号项目节点开始时间完成时间1《委托代建开发管理合同》签订时间2《规划设计方案》3规划方案审批及上会4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5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6施工图设计7预算成本清单8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9四证齐全10项目开工11项目正负012主体结构封顶13取得预售许可证14项目开盘销售15项目工程完工16项目竣备17取得产权证18项目结算19项目结案备注上述计划时间基于《委托代建开发管理合同》签订时间排布,如合同延期签订,后续计划时间相应顺延;所有计划时间节点开发过程中有可能提前完成。附件2《建筑安装工程预算表》、《项目投资测算表》(后续签订补充协议)附件3委托代建期间重要事项集中审批表序号类型/阶段标准化管控事项授权方式唐山海悦海南机场股份1开发前期阶段政府报规备案√2设计类招标控制价审核√3设计类招标文件(依法公开招标)审核√√4设计类招标备案√5设计类合同审核√√6设计类成果(含产品设计标准、产品定位、设计图纸等)审核√√7施工图审查备案√8各项政府规费缴纳备案√9前期类招标控制价审核√10前期类招标文件备案√11前期类招标备案√12前期类合同审核√√13施工许可证备案√14预算目标成本/立项投资估算表/施工图预算审核√√15造价咨询单位招标备案√16造价咨询单位合同审核√√17施工阶段施工、监理招标控制价审核√18施工、监理招标文件(依法公开招标)审核√√19施工、监理单位招标备案√20施工、监理单位合同审核√√21工程产值确认审核√22施工组织设计审核√23施工技术方案审核√24施工技术标准审核√25工程类保险招标控制价审核√26工程类保险招标文件审核√27工程类保险合同审核√√28各类监测单位招标控制价审核√29各类监测单位招标文件备案√30各类监测合同审核√√31施工中间验收审核√32开发全过程安全管理审核√33开发全过程质量管理审核√34材料认质认价审核√35施工签证 \设计变更审核√36竣工交付阶段物业招标备案√37物业合同审核√√38物业管理备案√39各专项竣工验收备案√40竣工备案办理备案√41竣工交付管理备案√42产权办理备案√43项目结算、决算审核√√44营销阶段营销计划与实施:制定并执行具体的营销计划,包括市场调研、客户分析、推广活动等。备案√45销售渠道拓展与维护:包括线上平台、线下门店、合作伙伴等。备案√46品牌形象与广告宣传材料备案47营销类合同签订审核√√48销售策略、销售定价与折扣策略审核√√49销售许可办理备案√50销售样板间、展示区备案√51商品房买卖合同模板及附件审核√√52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及履行备案√53交房方案备案√54营销费用及项目渠道费备案√55资金管理项目收款账户资金收支管理审核√√56项目支付账户资金收支管理审核√57每日头寸管理备案√√58三公经费(业务招待费、车辆使用费及国外差旅费。)审核√√注:达到依法公开招标业务的招标文件需按照甲方制度执行相关程序(审核及上会),非依法公开招标业务按照乙方制度执行,仅需报甲方备案(其中控制价需审核)。附件5廉洁合同委托人(甲方):受托人(乙方):为了规范合同的履行,增强双方依法经营,廉洁从业的意识,有效防范道德风险,强化廉政监督,经(以下称“甲方”)与((以下简称“乙方”)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廉洁自律合同:一、反对商业贿赂1.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应当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和商业道德,恪守职业道德规范,开展正常商业交易活动,抵制商业贿赂行为。2.除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外,甲乙双方的业务活动应坚持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严禁损害国家和企业利益、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管理规章制度的不正当交易。3.甲乙双方在商业合作中,如有约定返佣,应在合同中予以明确并按实际折扣入账。4.双方及其员工在双方商业交往过程中,不得有下列行为;如一方员工提出以下要求的,对方及其员工应拒绝:4.1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对方员工及其近亲属支付回扣或佣金;4.2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对方员工及其近亲属赠送礼品或其他财物,包括但不限于贵重物品、现金、有价证券;4.3不得为对方员工及其近亲属代为支付或报销任何私人费用或提供借款(包括但不限于住宅装修、旅游度假、食宿购物等);4.4不得邀请对方员工及其近亲属参加可能对公正开展商业交易活动有影响的宴请、娱乐以及旅游等活动;4.5未经对方许可,不得介绍或接受对方经办员工及其近亲属到己方或己方附属、联营或关联公司工作、参股或参与经营活动,或成为这些机构的代理人、供应商;4.6不得向对方员工及其近亲属给付其它利益。5.任何一方违反本条款约定,对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违约方支付相当于合同金额5%的违约金,并赔偿守约方的损失。6.在本合同履行期间以及本合同终止之日起三年内,如果双方发现任何违背本反商业贿赂条款的行为,双方或双方合法授权的机构或人员有权对对方是否存在违背反商业贿赂条款的行为进行调查,对方对此应当提供有效的协助并确保所提供资料和信息的真实、完整、准确。二、廉政监督责任1.甲乙双方自觉履行本合同并相互监督,一方不履行合同的,另一方有权利和义务进行举报。2.双方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一方有权向对方纪检部门反映情况并要求帮助解决争议。举报渠道为:2.1举报电话:0898-699603762.2来信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国兴大道3号互联网金融大厦C座16楼海南机场股份纪委纪检室3.双方不履行各自上述义务,构成犯罪和违纪的,由司法机关和有关纪检部门按管辖依法依纪处理。三、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双方单位公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应。委托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受托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6海南机场供应商诚信承诺书为践行企业社会责任,构建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杜绝不正当交易,净化交易流程,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切实保护双方根本利益,实现双方合作共赢。为此,我公司承诺如下:一、反对商业贿赂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坚决拒绝商业贿赂。2.不以任何名义、理由向海南机场设施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所有干部员工及其近亲属进行馈赠,馈赠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贵重物品、现金、有价证券及代为支付或报销应由其个人自付的各种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住宅装修、旅游度假、食宿购物等)等。3.在合作过程中如遇任何不公正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被直接索贿、索要回佣等行为,将立即向海南机场举报投诉,纪检体系投诉渠道如下:3.1来信及来访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国兴大道3号互联网金融大厦C座16楼海南机场股份纪委纪检室3.2举报电话:0898-699603764.我公司承诺绝不在账外暗中给予海南机场设施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所有干部员工及其近亲属贿赂、回佣。5.我公司承诺,如与海南机场设施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约定回佣,应在合同中予以明确并按实际折扣入账。二、反对不正当用工我公司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国家劳动法律法规,反对一切形式的强制劳动,不招收使用童工,不因性别、种族、宗教、年龄等而歧视求职或在职人员,鼓励员工参与工会、协会等组织,积极开展民主管理与民主沟通。三、保护环境我公司遵守《国际环保公约》、《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承诺以不损害环境或最小化环境损害为前提开展各种生产活动,履行企业节能减排义务,主动采取积极负责任的做法,推广环境友好型技术,降低企业生产经营带来的空气、水源、声光等各种污染,对已发生的污染应采取积极主动态度,控制污染蔓延,并及时向社会披露信息,接受社会公众监督。我公司如违背本承诺书所涉及条款,一经发现,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以上承诺自加盖本公司公章后生效。承诺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7承诺函本公司(以下简称“承诺方(乙方)”)在此郑重声明并承诺如下:一、本公司已清楚知晓并认可贵公司黑名单认定标准,承诺严格遵守贵公司供应商管理的相关要求。二、本公司若违反贵司规定被列为黑名单后,本公司承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三、本公司承诺在黑名单期间不再参与海南机场设施股份有限公司(含下属各子公司)所有的公开招标及非公开自主采购项目。本承诺函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本承诺函一式4份,承诺方(乙方)和甲方各执2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承诺方(公司公章):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日期:____年__月__日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电子邮件: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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