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 台式电脑 普通台式电脑招标公告(深圳国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
南宁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对深圳国人科技2026年4月电脑采购项目(竞价方案编号:JJFA-20260403-0003)进行竞价采购,特邀请符合资格要求的单位参与项目竞价。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深圳国人科技2026年4月电脑采购项目
2.采购人:深圳国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采购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和伟刚 13590139053
4.交货地点:深圳市坪山区坑梓街道锦绣中路国人科技园1号楼
5.交货期:签订合同后30天内
6.不含税上控总价:114433.58元
7.需求明细:
序号
物资/服务名称
规格型号/技术参数
品牌
单位
数量
不含税上控单价(元)
备注
1
电脑
台式电脑\联想扬天M460 I3-14100/8G/512G SSD/集成显卡/无光驱/180W电源/23.8寸
联想
台
1
3707.96
2
电脑
台式电脑\联想扬天M460(i5-14400/16G/512G SSD+2T HD/23.8寸)
联想
台
6
5769.91
3
电脑
台式电脑\ThinkCentre M960T/Intel Core I7-14700/16G DDR5 *2/512G SSD+2T HD/RX550X 4G 128bit/27寸
联想
台
8
9513.27
二、报名及竞价要求
1.报名材料:按要求上传“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提交报名。
2.报名截止时间:2026 年 04 月 10 日 16 时 00 分
3.项目提问及答疑截止时间:2026 年 04 月 10 日 16 时 00 分。(提问及答疑均在电子竞价平台进行,竞价单位自行到电子竞价平台上提问、查看回复。)
4.报价要求:供应商应以不含税价进行报价。
5.自由报价时间: 2026 年 04 月 10 日 16 时 00 分至2026 年 04 月 10 日 17 时 00 分;自由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竞价单位出价,则自由竞价环节结束后自动进入限时竞价环节;如无竞价单位出价则竞价活动结束。限时竞价环节开始时间为(如有):2026 年 04 月 10 日 17 时 00 分,限时周期:300秒。
三、成交原则
1.在满足采购人竞价方案要求的前提下,以不含税最低总价成交。
2.第一成交候选人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不能履行合同或不符合成交条件的,取消其本次成交资格,组织单位有权按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从第二、第三成交候选人中选择成交人或重新组织竞价。
3.若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无故放弃成交、不按照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如有),或者被查实材料弄虚作假,存在影响成交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除不可抗力等其它客观因素外),取消其本次成交资格并将列为不良行为供应商。
四、其他注意事项
1.如因系统问题,竞价过程中供应商无法在竞价平台出价的,请立即联系竞价组织单位处理;竞价结束后再反馈的,其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如因系统问题,导致已报名的供应商不能正常参与竞价活动的,竞价组织单位有权延长竞价时间或终止本次竞价活动,重新启动本项目竞价活动。
3.如因供应商自身操作问题,在竞价过程中价格填报错误,影响竞价活动正常进行的,组织单位有权终止本次竞价活动,并将重新组织竞价,重新竞价将取消该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竞价资格。
4.若供应商存在恶意低价成交后,采用其他方式增加各项费用,采购人有权终止本次项目合作并将其列为不良行为供应商。
组织单位:南宁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叶泽军
电话:0771-5705839
邮箱:ctjtzb@126.com
地址:南宁市江南区亭洪路58号产投大厦
南宁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6年04月08日
采购合同模版.doc
技术要求及验收标准--深圳国人科技2026年4月电脑采购项目.docx
采购合同甲方(采购单位):深圳国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赵云鸿地址:深圳市坪山区龙田街道锦绣中路与翠景路交叉处国人科技园联系电话:0755-28336888-6319乙方(供货单位):法定代表人:地址:联系电话: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采购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合同条款。第一条合同产品与合同价款(金额单位:人民币元)1.1货物名称、规格、型号、价格、质量等描述品名/编码型号规格单位数量单价/元(未税)金额(未税)税率税额/元备注 价税合计(大写)(小写)1.2合同总价: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合同总价(含税价)为人民币【】元(大写:人民币【】),本合同适用增值税税率为%,合同总价下不含增值税的价款为人民币【】元(大写:人民币【】),增值税税款为人民币【】元(大写:人民币【】)。1.3型号与规格、品牌:【】,详见附件1技术规范书。1.4合同价款说明本合同中的价款已经已包括但不限于合同产品的运保费、税费、包装费、仓储费、损耗费、技术资料文件费、软件许可使用费、技术支持服务费、安装指导费及后续的开箱检验、保修和维修费等,除本合同中约定的价款,甲方无需向乙方支付任何其它款项。乙方应在报价清单等相关附件中,进行详细的价税分离,列明合同标的、含税价、税率、净价和税款。第二条交货时间、地点及交货方式2.1不迟于合同签订后日内到货,具体以甲方通知的时间为准。2.2甲方指定地点:2.3交货方式:乙方送货上门。2.4甲方变更交货时间、交货地点、交货方式和收货人的,应提前10日书面通知乙方。第三条运输和包装3.1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的方式将本合同产品运送至甲方(包括其指定的收货人)。产品交付给甲方之前的运输由乙方负责,相关的运输费用、保险、保管、货物灭失及毁损的风险亦由乙方承担。3.2乙方应根据产品特点进行坚固包装使其防水、防潮、防腐、防锈、防震等,适合长途运输及反复装卸和搬运的要求。3.3甲方有权不接受未按甲方要求包装的货物,由此导致逾期交货的,乙方应按本合同规定承担违约责任。3.4如因运输包装不当而引起货物损坏或丢失的,均由乙方承担责任。第四条付款方式4.1付款方式:4.1.1.验收合格月后付合同金额的%即人民币元4.2付款前乙方应提供全额发票,发票上标明合同号、产品名称;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4.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向第三方转让全部或部分甲方应付款项。4.4乙方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实向甲方开具并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如乙方未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符合合同约定,则甲方有权按不含税价款向乙方付款。4.5乙方应在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之日起10日内按照本合同规定将发票提交至甲方,由于乙方未在规定时限内送达发票导致甲方未能按时完成发票认证,乙方应负责更换该增值税发票,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4.6如果乙方有赔偿和/或支付违约金责任,则甲方有权从最近一笔付款中扣除相应金额。如果最近一笔付款不足以抵扣违约金的,则可从下一笔付款中继续扣除。4.7由于乙方未足额缴纳应缴税款和开具发票不真实、不合格而引起的一切责任(包括商务责任和法律责任)和损失,由乙方承担。4.8乙方结算信息如下:乙方名称:国税纳税人识别号:户名:开户行:银行账号:地址:联系电话:乙方如需改变上述账户,应提前10日书面通知甲方。如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通知而使甲方遭受损失的,应予以赔偿。第五条产品的质量、技术和包装标准5.1按生产厂家出厂标准执行。5.2应符合甲方提供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和要求,以及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双方认可的其它质量标准。5.3乙方提供的产品必须是原厂生产的、全新的、未经使用的(包括零部件、第三方配套设备)。5.4乙方配套的外购设备、部件等(如有),需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甲方要求,并向甲方提供完整的原始技术资料和检验合格证书。5.5乙方提供须是设计成熟的产品,甲方不接受试制产品。5.6乙方应按照本合同注明的品牌型号供给甲方合同产品,所有合同产品应享受该产品厂商在中国大陆地区提供的一切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保修卡承诺的保修条款。第六条交付及开箱检验6.1乙方交货后5个工作日内应及时与甲方和/或甲方指定收货人进行开箱检验,检验内容为包装是否完整、无损、清洁、数量、规格、型号是否与本合同一致,并共同签署检验报告。乙方在上述日期内拒绝或未参加检验的,甲方可以单独进行货检,对检验结果,视为乙方自动接受。如发现货物有短缺、毁损,规格、型号、数量等与合同规定有不符之处的,即为检验不合格,甲方和/或甲方指定收货人有权拒收货物,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的7日内按照通知要求免费修理、更换或补足以上货物,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额外的运输费用等,将由乙方承担。如有甲方通知的期限内,乙方未能进行修理、更换或补足,则乙方应承担本合同规定的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如再次验收不合格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要求退货,乙方应退还已收货款。6.2开箱检验合格后,甲方和/或甲方指定收货人将签署验货合格证书。签署上述验货合格证书的日期视为乙方正式交货的日期,此后有关保管、保险、灭失与毁损的风险由甲方承担,货物所有权亦同时转移给甲方。6.3验货合格证书的签署仅视为货物在外观、数量、型号、规格上完好无缺的证明及乙方履行其义务的必要证据,不使甲方丧失因质量问题而向乙方索赔和求偿的权利,同时不解除乙方对于货物质量缺陷或瑕疵负有的责任。货物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货物存在因乙方设计、制造、包装运输等原因导致的缺陷;货物存在因其它隐蔽的或固有的瑕疵导致的缺陷;货物在使用过程中遭甲方客户退货或提出质量异议;或其它与合同规定有不符之处的,均属于有产品质量缺陷。第七条培训和技术支持乙方应对甲方的相关的销售、服务、技术或其它必要的人员免费给予必要的培训,使甲方人员掌握必要的销售、售后维修服务以及其它符合甲方采购目的的相应的必要技能。乙方应为甲方对合同产品的安装、装配、加工、销售、售后服务及其它使用提供技术支持。第八条保修期8.1乙方对所供货物实行免费“三包”。保修期为自货物验收证书签署日起的个月。保修期内,对有缺陷的货物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7日内有效地排除货物故障、免费修理或更换,修理或更换后的保修期重新计算。8.2如在规定日期内乙方未能完成维修更换的质保义务,或维修更换后的货物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应在10日内有效更正。乙方逾期未能更正的,甲方可给予7日宽限期。宽限期届满乙方仍不能更正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要求乙方退还货款,未支付的不再支付。8.3保修期内乙方提供免费保修,保修范围内的全部部件、材料、人工和运保等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未及时保修或在紧急情况下,甲方可以采用其他渠道和方式对货物进行维修或更换,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对本款中应由乙方承担的全部保修或赔偿费用,甲方有权在剩余合同款或质保金中予以扣除,不足部分,甲方有权继续追索。8.4保修期满乙方应持续供维保服务,所需费用,乙方应仅收取正常的成本费用。第九条供方的保证9.1乙方保证货物符合有关生产、储存、销售的强制性法律、法规规定的标准。9.2货物不存在设计,制造,材料,质量等方面的缺陷,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安全和环保的规定。货物符合甲方提供的技术标准与要求和质量要求,如甲方没有提供,应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双方认可的乙方产品说明书中所规定的产品的功能和性能以及双方约定的其它质量标准。前述产品说明书中包含排除乙方法定或约定义务内容的,或其中承诺的质量标准低于国家或行业推荐性标准的,均属无效。除非甲方明确书面同意接受,否则本合同附属、补充文件及产品支持文件中规定的乙方责任限制条款不适用于甲方。如果没有上述可参照的标准,则货物应能够使甲方实现合同目的,符合货物的用途和适销性及乙方的企业标准。9.3乙方在交货前已对货物进行了严格的质量检验,如因货物质量问题或缺陷引起的安全,环保,卫生等方面的侵权责任或对甲方或第三人财产、人身的侵权责任由乙方承担。9.4货物为原始生产厂家生产和制造,并非乙方以翻新或组装部件等方式所生产。货物及其各部件为全新、未使用过的,质量优良、并经检验合格、有产品合格证书及相关最新和完整的技术文件。如是进口货物,乙方应提供合法的进口单证。货物中的软件部分无病毒、无明显错误,能够充分实现、提供、具备相关产品说明中描述的功能、特点、内容和标准等。9.5乙方保证有权销售合同货物,没有索赔、扣押、抵押,或其它情况存在以致妨碍甲方对货物使用和销售。所交货物(包括提供的技术服务,文件,技术文档,软件,程序等)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不会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商业秘密及他人的其它任何权益,也不违反乙方与第三方的保密义务或有关知识产权协议。如发生货物侵权的纠纷争议,乙方应负责交涉和处理,并承担因此而引起的全部责任和赔偿,包括但不限于调查费、仲裁诉讼费、律师费、法律文书判决的赔偿费、罚款以及其它甲方因此而受到的全部损失或损害。9.6本条中乙方的保证义务不因本合同的暂停、终止、撤销、解除而终止。第十条廉洁保证10.1乙方发现甲方人员有下列索贿行为、受贿行为或其他不廉洁行为时,应向甲方监察部门或其他相关部门举报,有记录甲方人员不廉洁行为的文字、音频、视频等相关证据的应及时提供。一经查证属实,甲方将根据乙方配合情况给予适当的现金或其他奖励。甲方审计监察部门举报渠道如下:举报邮箱:lijinlu@powercn.com举报电话:0755-26630888-8698(1)甲方工作人员及其亲属不得向乙方索要或收受乙方馈赠的礼品(包括现金、回扣、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及及贵重物品)。(2)甲方工作人员及其亲属不得要求或接受乙方为甲方单位或个人购置、提供通信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或报销相关费用。(3)甲方工作人员及其亲属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乙方提供宴请、联谊活动、度假、出国(出境)旅游,以及到营业性娱乐场所(包括:营业性的歌厅、舞厅、卡拉OK厅、夜总会和高尔夫球)活动或报销相关费用。(4)甲方工作人员不得要求乙方为其亲属安排工作;以及为其个人及其亲属支付或报销应由其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包括住宅装修、婚丧嫁娶、旅游、食宿、购物、学费、子女出国留学等费用。10.2乙方违反下列保证的,一经甲方查证属实,甲方有权在应当支付的货款中扣除合同总额30%的违约金;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且无需向乙方支付任何货款;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1)乙方保证不给予或以借用的名义向甲方工作人员及其亲属提供财物(包括现金、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及价值200元以上的贵重物品);(2)乙方保证不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信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或报销相关费用。(3)乙方保证不向甲方工作人员及其亲属提供宴请、联谊活动、度假、出国出境旅游,以及到营业性娱乐场所(包括:营业性的歌厅、舞厅、卡拉OK厅、夜总会和高尔夫球)活动或报销相关费用。(4)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安排工作,以及为甲方工作人员及其亲属支付或报销应由其个人自付的包括住宅装修、婚丧嫁娶、旅游、食宿、购物、学费、子女出国留学在内的各种费用。第十一条违约责任11.1乙方应按时交货,每延迟一日,须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但最高不超过合同总价的20%。如乙方延迟交货超过20日或在甲方同意的宽限期内仍不能交货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退还甲方已支付的所有合同款,甲方可另行采购,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11.2乙方在产品出厂前须对货物进行严格检测以满足本合同货物的质量要求的约定,甲方有权对已到货产品(保修期内或使用寿命周期内)进行检测及根据检测结果对违反约定的乙方进行质量追溯。因乙方原因导致货物出现质量问题时,乙方须及时免费维修更换或退货。11.3解除合同应以书面形式作出并通知对方,于送达对方时生效。甲方依据本合同规定选择解除合同的,乙方在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同时,应在收到甲方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后起10日内全额退还甲方已支付的款额及相应的利息,如造成甲方其它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甲方应把已收货物退还给乙方,乙方承担相关拆卸、搬运、运保等费用和此期间货物发生的毁损、灭失的风险责任。11.4需方逾期付款的,需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率计算支付供方逾期付款的违约金,最高不超过逾期付款金额的5%。11.5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退款、违约金或赔偿金应当在明确责任后10日内付清,守约方可以从其到期应付款中直接扣除上述款项。本合同约定的违约金不足以补偿守约方损失的,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就其损失进一步给予补偿或采取其它法律许可范围内的救济措施。第十二条处理侵权争议12.1如因合同货物引起侵权争议(包括且不限于来函警告、请求行政处理、要求、诉讼、索赔、禁止),乙方负责交涉处理,并应为甲方抗辩,或在甲方的要求下合作抗辩,保护甲方利益不受损害,乙方并应承担因此而产生的全部责任和赔偿。12.2在侵权争议已经发生或可能发生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费用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补救措施:①使甲方得到继续使用和销售符合本合同的产品的权利;②修改产品,使其不侵犯他人权利并符合本合同;③用不侵权且符合本合同要求的产品替换该侵权的产品;④如果甲方有要求,甲方可向乙方退回侵权产品,乙方应退还甲方已支付的货款,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第十三条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冲突法及港澳台法除外)。因合同产生争议时,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未果,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并诉讼解决。第十四条其它条款14.1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一方不得将本合同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14.2本合同的某一条款如被认定为无效,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本合同因任何原因终止或解除后,双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即时终止,但本合同项下有关售后服务、保证、违约责任、以及其它依其性质应当继续有效的条款仍然有效。解除协议并不影响一方对另一方的违约或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失进行索赔的权利。14.3本合同有关事宜的弃权须经弃权方书面作出方为有效。一方延误行使某项权利,或对另一方违约或侵权行为未追究并不表示放弃该项权利。14.4一方的有关基本信息发生变化(如地址、银行帐号、法定代表人等),可能对双方的合作产生影响时,应及时书面通知另一方。若一方的公司组织形式发生变更,其权利义务由变更后的主体承继。14.5.本合同中加入的标题仅为方便阅读而设,不应对本合同的含义或解释有任何影响。14.6.本合同共有个附件,附件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4.7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由双方各自的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下无正文)甲方:深圳国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乙方: 授权代表:签名:盖章:授权代表:签名:盖章:日期: 日期:附件1技术规范书深圳国人科技2026年4月电脑采购项目技术要求类目配置普通台式电脑台式电脑\联想扬天M460 I3-14100/8G/512G SSD/集成显卡/无光驱/180W电源/23.8寸高配台式电脑台式电脑\联想扬天M460(i5-14400/16G/512G SSD+2T HD/23.8寸)研发台式电脑台式电脑\ThinkCentre M960T/Intel Core I7-14700/16G DDR5 *2/512G SSD+2T HD/RX550X 4G 128bit/27寸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电脑 台式电脑 普通台式电脑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