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 钢筋混凝土招标公告(合肥商驿达科技有限公司2026)



合肥市轨道交通1号线珠江路车辆段联合检修库部分房屋租赁(2026-2027年度)项目竞价公告

项目名称
合肥市轨道交通1号线珠江路车辆段联合检修库部分房屋租赁(2026-2027年度)

出租方
合肥商驿达科技有限公司

交易监督管理部门
合肥市轨道交通集团运营有限公司纪委 联系方式:0551-62071012

公告期及开标日期
1.公告期:2026年4月10日12:00始至2026年4月13日15:00止。 2.开标日期:2026年4月13日15:00。

一、租赁标的

租赁标的
租赁期限
租赁底价

1号线珠江路车辆段联合检修库部分房屋
1年
首年584030.6元

标的基本情况
1.标的坐落位置:合肥市轨道交通1号线珠江路车辆段联合检修库,共计16间房屋,具体位置及面积如下(详见公告附件图纸):

线路
地理位置
房屋编号/名称
结构
建筑面积(㎡)

1号线
珠江路车辆段联合检修库一楼
F1
钢筋混凝土
54.22

F2
钢筋混凝土
53.76

F5
钢筋混凝土
52.1

F6
钢筋混凝土
108

F9
钢筋混凝土
163

F10
钢筋混凝土
107.39

F11
钢筋混凝土
129.37

F12
钢筋混凝土
71.1

F14
钢筋混凝土
107.4

F15
钢筋混凝土
165.48

珠江路车辆段联合检修库二楼
F220
钢筋混凝土
44.82

F221
钢筋混凝土
64.989

F222
钢筋混凝土
44.82

F223
钢筋混凝土
89.64

F224
钢筋混凝土
89.64

F225
钢筋混凝土
44.82

合计
1390.549

本次标的房屋位置及面积仅作参考,实际移交位置和面积与参考不符的,不调整成交价格,标的房屋位置、数量、接入条件、交付时间最终以实际交付为准。 2.标的其他情况:出租方仅提供办公用房,不提供相关经营设备。 3.标的房产现状为简装。 4、附属设施设备:(1)电:已接至标的房产配电箱,室内用电由承租人自行布置(负荷不足部分,由承租人自行增容)。(2)水:已接水,室内用水由承租人自行布置。

标的权属情况
标的无权属纠纷,出租方将提供该处标的的权属证明,方便承租方办理相关证照。

二、租赁价款支付及履约保证金

1.租赁价款支付:租赁费用于成交后45个自然日内一次性付清。本项目无免租金装修期。 2.履约保证金为成交后首年3个月转让费用总和(即成交价/12*3),具体要求详见本公告附件合同。

三、意向承租方资格要求

1.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事业法人、其他组织; 2.本项目不接受自然人、个体工商户、联合体参与; 3.意向受让方在合肥市轨道交通集团运营有限公司专业化经营项目的信用评价结果需无B等级或C 等级。

四、其他租赁要求

1.鉴于轨道交通经营环境的特殊性,出租方有权根据轨道交通建设或运营需要或政府相关部门条令、政策等因素停止租赁,由此导致承租方不能正常经营的,承租方须无条件服从,出租方不承担违约责任,租赁费用调整按合同相关条款执行。 2.出租标的面积之外的建筑物、附属物(如场段公共区域、道路、绿化、空地、停车场等)均不在经营范围内,出租方不提供任何承诺及服务。 3.租赁期内,承租方自行承担设备场地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水电费等相关费用,不含在本项目租赁费中。 4.租赁期内,标的物必须由承租方直接经营,经营范围须执行出租方要求,承租方不可违规经营。租赁期内,承租方不得以任何形式直接或变相将经营权整体租赁给第三方经营管理、违法经营,不得将该经营场地及设施设备对外实施抵押、担保、处置,否则视为严重违约。 5.承租方须遵守国家、地方及管理方、出租方有关的消防、场段等各类管理规定,不违规使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材料,不堵塞或占用消防通道,不违规使用明火、危险品、易燃物、大功率电加热器。 6.标的须由承租方自行安装独立电表,以计量营业用电指数。电表应确保质量并须为供电部门指定类型,承租方须提供相关合格证书并承担全部费用。经营场地的电为有偿使用,费用收取方式及管理规定须另行签订用电协议。 7.其他未尽事项详见本公告附件合同。

五、成交人确定方式

具体程序
本项目采取线下一次性报价方式,遵循有效最高价成交的交易原则,分两阶段进行: 1.资格审查文件评审 (1)由评标小组对意向受让方的资格审查文件进行审查,文件中存在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错误的内容等情况,评标小组可以以询标函的方式告知并要求意向受让方以书面方式进行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2)意向受让方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内容不得超出资格审查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资格审查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成资格审查文件的组成部分。评标小组不接受意向受让方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意向受让方应保持联络通畅,如未在规定时间(15分钟)内及时接收询标函或按照评标小组要求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内容的,视同意向受让方放弃澄清、说明或补正内容的权利,评标小组可按照对意向受让方不利的解释进行判定。 2.开启报价文件 资格审查评审结束后,由现场监督人员启封通过资格审查的意向受让方的报价文件,并由评标组长公开宣读其报价,评标小组对报价有效性进行审查(不得低于转让底价),通过审查的为有效意向受让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意向受让方,其报价文件不予开启,原封退还意向受让方。 (1)如产生1家有效意向受让方,则按有效意向受让方的报价确定成交人。 (2)如产生2家及2家以上有效意向受让方,则对有效意向受让方的报价按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序,有效报价最高者确定为成交人。 (3)如产生2家及2家以上相同有效最高报价意向受让方,则对相同有效最高报价意向受让方启动“多轮报价”,多轮报价周期为5分钟,加价幅度不限。每轮结束后,由监督人员当场开启报价单并公示当前轮次报价,评标小组对周期内征集到的报价有效性进行审查,报价高于其上一轮次报价方为“多轮有效报价”,否则其本轮报价无效。重复以上程序,直至产生唯一有效最高报价意向受让方后确定其为成交人。若报价均无效,则由评标小组在监督员监督下以公平、公正、公开的方式确定成交人,成交价以其全部轮次相同有效最高报价为准。 注意:上述各阶段报价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否决情形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委会将否决其投标: 1.报价低于租赁底价的; 2.不符合意向承租方资格要求的; 3.不能响应竞价公告实质性要求的; 4.未按照本公告要求及其附件模板制作资格审查及报价文件的; 5.意向承租方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

六、意向承租方参与要求

参与方式
意向承租方自行登录合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s://www.hfgdjt.com/、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ahtba.org.cn/查看公告,按照本公告要求及其附件模板制作并递交相关材料。意向承租方一旦参与竞价,即视为对本公告内容的全部响应,自愿接受并同意按照相关程序参与本次竞价活动。

资格审查及报价文件的制作
(一)资格审查文件内容: 1.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竞价活动并签署文件的不需要授权委托书,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竞价活动及签署文件的还须提供此项); 4.承诺函; (三)报价文件内容: 报价函。 (四)资格审查和报价文件的制作要求: 1.数量:资格审查文件一式三份,报价文件一份; 2.格式:每份须按照本公告要求及其附件模板制作并装订成册; 3.签章:每份须加盖意向承租方公章和骑缝章,除标注“签字”处可手写外,其余内容不得手写; 4.封装:包装封面按附件模板制作;资格审查文件须与报价文件分开密封包装,三份资格审查文件可统一封装。 (五)注意事项: 1.未按上述文件制作要求编制的,出租方将否决本次投标; 2.资格审查文件中不得体现本项目报价,否则视为资格审查文件未与报价文件分开密封包装;

资格审查及报价文件的递交
1.递交文件:资格审查和报价文件; 2.递交方式:由意向承租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现场递交纸质文件; 3.递交开始时间:2026年4月13日14:30; 4.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4月13日15:00; 5.递交地点:合肥轨道交通1号线珠江路车辆段控制中心10楼1006会议室(从车辆段东门进入约500米),联系电话:0551-62079162; 6.注意事项:进入车辆段须出示竞价公告截图及有效身份证明,并按照合肥轨道场段管理要求登记真实访客信息,因现场车位紧张,建议进入车辆段后步行至控制中心大楼,请意向承租方综合考虑路程时间,提前20分钟到达,我司不承担意向承租方未及时递交文件引发的相关责任,在递交时间之后送达或未封装的资格审查及报价文件,我司将拒绝接收。

七、公告的澄清、更正或更改

1.意向承租方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本项目公告的全部内容,对本项目公告内容要求澄清或有异议的,应于2026年4月13日10:00前,以书面形式向出租方提出,逾期递交的不予受理。 2.出租方对本公告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将在竞价公告相同网站上及时发布,该公告内容为竞价公告的组成部分,对意向承租方具有约束力。意向承租方应主动上网查询。出租方不承担意向承租方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 3.在公告截止时间前,出租方可以视具体情况,延长公告截止时间,并在网站上发布变更公告。 4.对于没有提出异议又参与了本项目竞价的意向承租方将被视为完全认同本公告内容(含澄清、更正或更改等内容)。

八、竞价结束后相关程序

成交候选人公告、结果公告及《成交确认书》
1.竞价活动结束且无异常情况,出租方将在竞价公告相同网站上发布成交候选人公告,若意向承租方对成交候选人公告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按照公告要求提出。 2.成交候选人公告期满且无异常情况,出租方将发布结果公告,并同步向成交人发出电子版《成交确认书》,《成交确认书》发出即视为送达,成交人也可联系出租方领取纸质《成交确认书》。

合同签订
1.承租方应在《成交确认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逾期不与出租方签订合同的,出租方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记入出租方信用评价体系。 2.其他未尽事项详见本公告附件合同,合同以最终签订版本为准。

九、联系方式

现场踏勘
标的以现状移交,意向承租方应在本公告期截止前现场踏勘租赁标的,就标的相关情况主动向出租方咨询,自行了解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市政规定;凡参与的意向承租方都视同已实地踏勘,确认了标的位置、范围、面积和现状等并认可租赁要求等,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联系人:陈工;联系电话:0551-62078265。

公告咨询
联系人:宇工;联系电话:0551-62079162。

联系时间
工作日时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双休及节假日休息。

十、其他说明

1.本项目标的产权方为合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合肥市轨道交通集团运营有限公司已取得产权方授权并委托合肥商驿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转让方”)出租本项目标的。本项目成交后,承租方与出租方签订合同,合同价款及履约保证金由出租方收取并开具相应票据。 2.意向承租方准备和参加竞价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3.意向承租方应对竞价活动过程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本公告及其附件解释权归合肥市轨道交通集团运营有限公司所有。

公告附件1:图纸

公告附件2:合同

公告附件3:资格审查及报价文件模板

附件:

公告附件3:资格审查及报价文件模板.docx

公告附件1:图纸.docx

公告附件2:合同.docx

合肥市轨道交通1号线珠江路车辆段联合检修库部分房屋租赁(2026-2027年度)—竞价公告.pdf

(包装及资格审查文件封面模板)项目名称:资格审查文件意向受让方名称:意向受让方(盖章):日期:年月日(资格审查文件正文模板)一、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此处为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复印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致:合肥商驿达科技有限公司本人(姓名)系(意向受让方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意向受让方(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公民身份号码:联系方式:日期:年月日三、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竞价活动并签署文件的不需要授权委托书,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竞价活动及签署文件的还须提供此项)致:合肥商驿达科技有限公司本人(姓名)系(意向受让方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资格审查文件、报价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意向受让方(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公民身份号码:代理人姓名:职务:代理人公民身份号码:联系方式:四、承诺函合肥商驿达科技有限公司:我方已仔细研究项目竞价公告及附件的全部内容,愿参与此次项目并遵照竞价公告及附件的要求执行,已完全知悉项目内容、合同条款并承诺:我司承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自愿接受你方的计入不良信用记录、取消成交资格、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等有关处理,愿意承担法律责任,给你方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1)我司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的;(2)我司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保证金或签订合同的;(3)我司在本项目发生投诉、信访举报案件、履约存在争议时,拒绝协助配合相关部门调查案件的;(4)我方所提供文件存在弄虚作假、隐瞒、虚假承诺等情况;(5)我司存在与其他意向受让方相互串通的行为;(6)我司存在采取不正当手段影响和干扰其他意向受让方或开评标工作人员参与交易活动的行为。意向受让方(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包装及报价文件封面模板)项目名称:报价文件意向受让方名称:意向受让方(盖章):日期:年月日(报价文件正文模板)报价函合肥商驿达科技有限公司:我方已仔细研究项目竞价公告及附件内容,我方承诺响应竞价公告及附件的全部内容,并愿按竞价公告及附件的要求进行本次报价,我方同意承担我单位为本次报价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我方报价如下:意向受让方全称 首轮报价(人民币)小写: 元/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大写:每年 (保留至分)意向受让方(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联系电话:联系地址:日期:年月日注:1、报价为含税价,不得低于底价。2、如表中填写多个报价或报价文件中含多个报价函,报价无效。3、报价应分别填写大小写金额,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4、报价不包含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等其它费用。合肥市轨道交通1号线珠江路车辆段联合检修库部分房屋租赁(2026-2027年度)项目图纸图一:标的所在位置湖滨荣府路时光印象一期东门云贵南州西门路京东养车路星车徽汽车修理九联湖畔小区珠江路合肥轨道交通1号线珠江路车辆段肉南门示合肥市图二:标的外观公告附件2:合同合同编号:合肥市轨道交通1号线珠江路车辆段联合检修库部分房屋租赁(2026-2027年度)合同文本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二Ο二六年四月成交确认书租赁合同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第一条总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关系,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二条租赁房屋情况坐落:合肥市轨道交通1号线珠江路车辆段联合检修库租赁标的物为联合检修库的第一、二层共16个房间,建筑面积合计约1390.549平方米。第三条租赁房屋用途租赁房屋用于办公、生产用途,不得经营“小额贷业务”,不得用于非法金融业务,不得从事其他违法及违反公序良俗的行业。第四条租赁期限租赁期限为1年,租赁期限自2026年6月1日起至2027年5月31日止。本项目无免租金装修期,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已了解房屋现状,本合同签订后甲方以现状交付。第五条租金、履约保证金、其他费用及支付方式5.1租金:租赁期限内租金大写:元(小写:元)。5.2租金支付:乙方须在本合同签订后45个自然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部租金。甲方收款后出具相应票据。5.3履约保证金:乙方须在本合同签订前向甲方一次性缴纳履约保证金,合计大写:元(小写:元)。乙方提交履约保证金以银行转账的形式进行缴纳,如乙方在合同期内无任何违约违法行为,且乙方按照合同约定交还经营场地、结清所有应付费用、经甲方验收合格的,则在合同期满或因不可抗力、法律政策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后,甲方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给乙方。如乙方在合同期内发生违约违法行为,甲方有权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乙方应付的违约金和相关费用,乙方须在30日内补足履约保证金,甲方有权就不足部分向乙方追偿。本项目履约保证金可采用银行转账或出租方指定格式保函方式提交,具体要求联系甲方。5.4其它费用:合同履约期间因使用租赁房屋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租赁房屋的水、电、空调、采暖、停车场、通讯(网络)等为有偿使用。公共区域的水、电(包含但不限于公共照明、通风、空调、采暖等设施用电以及含水、电传送过程中的损耗)等费用按照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制订的分摊原则进行缴纳。乙方不得拒绝分摊费用的缴纳,否则视为本合同之违约行为。5.5乙方应遵守各项物业管理制度,且乙方须接受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统一管理,场地交付条件、交付面积及交付时间最终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5.6履约保证金、租金由乙方按时支付至甲方委托的银行账户。5.7.1履约保证金账户开户名:开户行:银行帐户:5.7.2租金账户开户名:开户行:银行帐户:如以上收款账户发生变化,甲方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即可,不承担任何责任。5.7.3乙方应付的其他费用,以甲方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另行通知的指定帐户为准。5.8双方因签订和履行本合同而应当缴纳的税费,根据法律规定由双方各自依法承担。第六条房屋交付6.1租赁房屋按实际现状标准办理移交,以甲方与乙方签订验房移交单即视为交付完成。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3日内办理交接手续,若未按时完成交接手续或未及时付清应付款项,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提前收回该场地并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租金费用等所有已交费用,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解除合同的,视为双方已完成交付手续,乙方仍需按本合同约定支付租金。6.2因甲方原因延迟交付,则合同租赁期限起止日期参考实际交付日期计算,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6.3乙方应正常使用并爱护租赁房屋内的各项设施,包括但不限于地面、墙面、所有门窗、电气设施、燃气设施、给排水设施、消防设施、空调设施、线缆和管道等,并确保其处于正常的可使用状态。乙方接收房屋即视为认可房屋及附属设施符合安全使用标准。非因甲方原因导致该房屋及其内部设施出现损坏或发生故障,乙方应及时派员维修。乙方非正常使用造成房屋及其设施损坏的,须予以赔偿。6.4本项目无免租金装修期。第七条装修改造7.1在本合同签订时,乙方已对该租赁标的物进行现场勘察,乙方对此了解并予以认可。租赁房屋现状移交包括但不限于现况结构、现况装饰、房屋内配电末端设备、空调末端设备及消防末端设备等。如不能满足乙方办公需要,乙方须向甲方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提出增容或改造申请,待甲方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审批同意后,由乙方自行向政府相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并自行采购、装修、承担相应费用。7.2装修期内乙方须遵守甲方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乙方须按时缴纳除租金外的水费、电费、停车费、通讯(网络)费、物业管理费及其他相关费用。若乙方需装修,则装修保证金根据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制定的相关规定进行收取。7.4装修前,装修施工方案须取得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审批同意后方可进场施工,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的审批行为不减轻、不免除乙方因开展上述活动引起的违法或侵权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甲方不因任何装修、报批或施工过程承担法律责任。乙方装修改造所用建筑材料应符合国家标准,材料检测报告应报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审查。7.5房屋使用期间,乙方对房屋进行统一装修、装潢、改造,须遵守国家、省市相关规定施工,施工方案或装修计划报建设规划等部门审批后(如需要),方可实施。装修过程中,乙方不得改动、破坏房屋主体结构或擅自拆除承重墙体,否则所产生的一切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若确实需打通非承重墙体的,乙方须事先征得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同意后方可施工。7.6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有权监督装修施工过程,并有权提出必要的整改意见,同时乙方应采取措施确保装修施工期的安全,按规定办理装修期间相关的保险事宜,因乙方装修原因所造成的安全事故及安全隐患,乙方应承担相应的安全事故责任及修复责任,并赔付由此给甲方及第三方带来的直接或间接的经济损失。甲方对于乙方因进行房屋装修或设施改造施工等导致的安全事故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7.7乙方在装修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及安全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且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对乙方的装修、改造和增设的设施设备不负有修缮义务。7.8装修完毕后,乙方须在经消防等相关单位验收合格并获得验收合格批复后3个工作日内将相关批复文件报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备案,验收不合格导致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协助整改义务。此外,乙方应向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提出正式使用的书面申请,经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同意后方可正式使用。7.9乙方违反第七条约定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第八条房屋返还8.1租赁期满或租赁合同解除后,乙方须在5日内办理房屋移交手续,租赁房屋的装修、装潢部分按甲方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的要求处理,且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8.2乙方欠租达10000元或累计1次、擅自改变用途或从事违法活动等违约行为,甲方均有权要求乙方强制清场,返还房屋。8.3若乙方不按甲方要求的条件交付场地,自甲方发出书面通知3日后,甲方有权自行收回租赁房屋并有权自主处置场地内乙方遗留的物品(含销毁、变卖、捐赠),因此产生的处置费用等一切不利后果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因此发生的相关费用,不足部分向乙方追偿。8.2乙方对房屋的装修、装潢、改造、升级后不可移动的设施设备无偿归甲方所有,甲方有权利视情况决定是否保留;如甲方要求恢复原状或有其他要求的,乙方应无条件服从。8.3在清场之前,乙方必须结清本合同项下所有尚未缴清的款项。经甲方(或其委托的物业公司)、乙双方现场验收后,在退租确认表上签名盖章,待甲方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收回房屋并接收租赁房屋钥匙后视为返还完成。同时甲方按本合同所约定扣除各项应付款项,将履约保证金余额无息退回乙方,履约保证金不足以冲抵应付款项时,不足部分由乙方按甲方通知要求乙方予以补齐,否则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缴差额部分。8.4乙方如在清场过程中对甲方或任何第三方造成损失或损害的,乙方须承担所有的赔偿责任。甲方有权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对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的赔偿。如果履约保证金不足抵扣的,乙方必须补足差额赔偿甲方,否则甲方有权向乙方继续索赔。8.5乙方在清场过程中,不得以任何借口,妨碍甲方在承租场所内外进行招租活动。第九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9.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9.1.1本合同签订后,甲方仍享有合肥市轨道交通1号线珠江路车辆段联合检修库所有通道及公共区域的进出权。9.1.2甲方或其授权人(包括物业管理公司)有权派工作人员出于对租赁房屋或标的整体进行保安、巡察、养护或维修之目的而进入租赁房屋内,但甲方或其授权人(包括物业管理公司)应提前通知乙方,但在发生紧急突发或危险事件时,甲方或其授权人(包括物业管理公司)可以未经乙方同意立刻进入租赁房屋内处理事件,但事后应在合理的时间内通知乙方。9.1.3甲方独家拥有装置、维修、拆除及更换标的任何部位的招牌、布告、招贴及广告装置的权力。9.1.4甲方有权更改标的的名称而无需征询乙方的同意。9.1.5甲方保留对标的(包括标的内房屋或其它任何部分)的重新发展、拆卸的权利,但甲方应提前20日书面通知乙方,才得以终止本合同。同时甲方应向乙方无息返还履约保证金且乙方无须再向甲方支付其未履行租期部分的租金。9.1.6在本租赁期满前90日内,甲方或其授权人(包括物业管理公司)在预先通知乙方的前提下,可带人进入租赁房屋内查看,甲方应尽最大努力不妨碍乙方的正常工作。9.1.7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负责保持公共区域卫生环境干净整洁。9.1.8甲方按期向乙方收取房屋租金并出具相应票据。9.1.9甲方按现状提供租赁房屋内现有的附属设施、设备供乙方使用,但不承担租赁期内此类设备的检测、维修、使用监管等义务,如租赁期内此类设备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甲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9.1.10甲方应保证该租赁房屋在出租时无产权纠纷,如有纠纷,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关责任。9.1.11非甲方原因导致的,在租赁场地内发生火灾、水淹、漏水、触电、失窃及遭受破坏的,其他超过甲方管辖范围内(如停电、限电、停水等)或甲方合理的经营、控制、预防措施范围以外或意外事件引起的损害,由乙方自行向相关单位或侵权行为人追索,甲方不向乙方及其任何关联方承担任何赔偿及其他法律责任。9.1.12甲方应承担并履行国家规定的其他义务。9.2乙方的权利与义务9.2.1乙方应按合同规定按时缴纳履约保证金及租金。如乙方未能及时支付履约保证金及租金的,甲方有权拒绝交付场地、解除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若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9.2.2租赁期内,未取得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随意更改租赁房屋用途,不得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以任何形式转租、分租、出借、抵押、质押(含设施设备)等,否则视为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租赁场地,且乙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及已缴付租金不予退还。9.2.3租赁期内,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及时足额缴纳租金及承担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费、电费、通讯(网络)费、停车费、日常维修等各项费用)。若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未列出项目但与使用该房屋有关的费用,也均由乙方承担。乙方无权向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要求减免任何按本合同条款规定所需缴付的费用。9.2.4乙方应于签署合同后,改造及装修房屋前,向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提交一份租赁房屋内装修图纸,须经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后方可进场装修。乙方须对租赁房屋装修、系统、设备改造及装修后的使用效果负责。同时,乙方应遵守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制订的相关装修规定,涉及到须向相关政府部门报审报验的,由乙方自行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9.2.5租赁期内,乙方负责租赁房屋内日常维护管理、安全、消防、门前三包等事项。租赁物范围外的公用设备设施,日常维护管理由甲方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负责,涉及到全部供乙方使用的设施设备所产生的维修、维保等工作及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若上述公用设施设备因乙方原因损坏的,由乙方负责在甲方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规定的时限内进行维修或更换或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乙方逾期超过48小时未处理的,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维修并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费用。乙方增加的租赁房屋附属设施、设备使用期间的安全检测、维护保养、故障维修等事宜由乙方自行负责,乙方也可委托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处理,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如因乙方对设施、设备使用不当或监管不当所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其责任及损失由乙方承担。9.2.6租赁期内,乙方应按照消防部门要求配备齐全并及时更新消防设施设备,应保证消防通道畅通。乙方应遵守甲方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在安全、消防方面的管理规定,配合开展安全培训及应急演练。甲方及上级部门对租赁房屋内安全消防设施进行工作检查时,乙方应予以配合,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等问题乙方应及时整改。9.2.7租赁期内,乙方不得在租赁房屋内存放任何对标的或其他人员构成危险的物品,包括但不限于武器、弹药、硝石、火药、火油或其它易燃、易爆、违法或危险的物品。9.2.8租赁期内,乙方应采取合理措施防止房屋内遭致自然灾害的破坏,例如暴雨、风沙等。如非乙方原因,该房屋遭致以上情况的损坏,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9.2.9装修期及租赁期内,乙方负责向保险公司投保自有财产的保险及其它必要的保险。乙方应当在交付日起5个工作日内自费为在装修期间可能遇到的风险购买保险,保险责任期间为开始装修之日起至开始办公之日止。并于开始办公前的30日内自费为其自行增置的财产购买保险,保险的责任期间从乙方开始办公之日起至本合同所述的租期届满之日止。如不购买,由乙方自行承担可能产生的一切后果。9.2.10租赁期内,乙方不能进行或不能允许其他人进行任何导致标的财产的保险全部或部分失效或造成保险费增加的活动,若乙方违反本条规定而使甲方需重新投保或增加保险费时,因此产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9.2.11租赁期内,乙方同意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在事先通知乙方的前提下进入该房屋进行常规维护或紧急修理并给予必要的协助,紧急情况下无需事先通知。9.2.12租赁期内,乙方不得在租赁房屋内进行任何对甲方或甲方、标的附近其他租户造成滋扰或危害的活动,也不能做出任何会损害甲方及甲方关联公司形象的营业或行为。9.2.13租赁期内,除乙方业务所必需的适量办公物品外,乙方不得在租赁房屋内储存或制造其他物品及不得在租赁房屋内饲养任何动物,不论其具体用途。9.2.14租赁期内,乙方不得在大厦的公用区域,如标的门厅、电梯、楼梯、通道、大堂、楼梯平台、橱窗和其它公用区域堆放、丢弃或留置箱物、家具、垃圾和任何其它物品,造成对甲方、标的附近其他租用者或使用者带来任何不便或阻塞。9.2.15租赁期内,若乙方在租赁房屋玻璃幕墙内外及所有租赁建筑内、外部公共区域设立、陈设或展示任何广告、招牌装置,须经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事先同意并报备。9.2.16本合同签署后,乙方须同时遵守甲方及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所制定的物业管理规定。乙方应无条件配合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进行日常运营及安全检查工作,对于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发现的相关安全隐患等问题,应按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的要求无条件及时整改到位。9.2.17乙方保证在租赁房屋使用时,办妥必要的消防验收、竣工验收备案、获得国家有关部门或机关发出的有效的营业执照、批准或许可证等相关法定手续,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9.2.18租赁期内,乙方不得做任何有损甲方名誉的事情,甲方对乙方与其客户之间的纠纷不承担任何责任及义务。9.2.19甲方移交场地时,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以甲方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移交标的物(以甲方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发出的书面交付通知上载明的交付日期)之次日起计算。9.2.20租赁期满时,乙方租赁的房屋需经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验收合格后方可退租。9.2.21如乙方逾期交还房屋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应按当年度日租金的双倍向甲方支付占用费。如乙方逾期5天仍未将场地返还甲方,甲方有权采取强制清场措施,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上述费用。9.2.22乙方原则上不得侵占甲方厂区的车辆停车区域。9.2.23乙方应须遵守国家、地方及管理方、出租方有关的消防、场段等各类管理规定。9.2.24乙方应承担履行国家规定的其它责任和义务。第十条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10.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解除,按乙方实际承租时间(不足整月的按整月计算)结算租金及各项费用,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互不进行任何经济补偿。10.1.1因战争、敌对行动(不论宣战与否)、入侵、外敌行动、军事政变、恐怖主义、动乱、空中飞行物坠落、自然灾害(地震、洪水、海啸、飓风、超强台风、雷击等)等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毁损、或造成其他相关损失的。10.1.2政府部门没收、征收、征用导致本合同期提前终止。政府部门对本合同租赁房屋的征收、征用补偿利益,均归甲方所有,与乙方无关。10.1.3其他不可预见的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10.2乙方在出现下列任何一种情况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若不按照甲方要求整改,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或解除本合同,不返还乙方的履约保证金、租金等一切已缴付费用,甲方的书面终止通知自发出后立即生效,乙方须按本合同约定返还租赁房屋且赔偿对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10.2.1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进行非法经营活动。10.2.2未经甲方许可擅自改变租赁用途,不得将租赁房屋或其部分分租、转租、转让、出借他方,也不得对房屋(含设施设备)实施抵押、质押等行为。10.2.3未按合同的规定缴纳各项费用达到30日,或者在收到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首次书面通知后未支付时间超过15日。10.2.4不接受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或本项目物业费收取标准。10.2.5乙方有严重违反本合同及合同附件约定的其他行为。第十一条保密11.1除非本协议另有约定,为签订及履行本协议的目的(无论是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还是生效日前或是生效日后),一方从对方获得或知悉的与本协议相关的信息(该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本协议条款、相关文件与技术资料、财务数据、客户信息、业务数据、对方的商业秘密以及其他对方专有或带有机密性质的信息),该方均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对方许可,不得擅自向第三方(包括未参与本项目的任何人员)披露或用于本协议之外的目的。11.2无论本协议是否被撤销、解除或终止,双方保密义务仍应执行。11.3双方承诺对提供的保密信息不会应用于本协议之外的目的,并且承诺对这些信息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如果违反上述约定,其应当赔偿违约行为所产生的一切损失。第十二条违约责任12.1租赁期内,如因甲方单方面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应提前2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在扣除按乙方实际承租时间(不足整月的按整月计算)应支付的租金及其他各项费用后,甲方应将乙方已缴纳租金的余额部分及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且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12.2租赁期内,若乙方未按合同规定时间支付租金,乙方除须正常补交租金外,每逾期一日还应按逾期缴纳金额的万分之二支付违约金,甲方有权从乙方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费用。若乙方未按约定时间支付相关水费、电费等其他应缴费用,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有权对乙方租赁房屋进行停水停电处理。12.3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若乙方未按规定归还租赁房屋,则甲方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有权自行进入乙方租赁房屋,并将其腾空及恢复原状,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腾空所租房屋、将其恢复原状以及房屋内物品存放在它处的保管费用等)。12.4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经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验收不合格,损坏公共区域物品,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均由乙方承担。12.5甲方有权从乙方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前述费用,且乙方应当在接到甲方通知后10日内将履约保证金补足。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甲方下达通知时间为准)补足履约保证金且累计扣除履约保证金达到50%(含),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不予退还剩余履约保证金,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无条件撤场。12.6若乙方入驻后的业务行为,严重影响本项目公共办公秩序,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整改并发放整改通知单。单年度收到甲方开出的整改通知单达到三次及以上的,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并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及已缴付租金。12.7如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乙方提前终止本合同,则甲方不予返还乙方履约保证金及已缴付租金,且乙方须承担给甲方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12.8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全部或部分义务,或不能按期履行义务的,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并应当在合理时间提供有关机构出具的有效证明,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12.9如因乙方拖欠房屋租金或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采取发律师函、上门催收、诉讼或仲裁等法律手段保护自己合法权益时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交通费、律师费、特快专递费、诉讼费/仲裁费、鉴定费、公证费、公告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执行费等,均由乙方承担。12.10乙方装修不得改变租赁房屋承重和主体结构。如不能满足办公需求,需进行改造或增容的,乙方应在施工前将调整方案报甲方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同意后方可实施,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恢复原状,且乙方应承担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如乙方不履行修复责任或恢复原状,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并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及已缴付租金,如果履约保证金及缴付租金不足抵扣甲方损失,乙方必须足额赔偿甲方损失。12.11乙方在合同期内,若违反本合同任意一条,甲方有权向乙方开具整改通知单。单年度收到甲方开出的同一违约条款“整改通知单”达3次及以上的。甲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不返还乙方的履约保证金等一切已缴付的费用,同时收回乙方经营的场地,并有权就因乙方所造成的损失要求赔偿。12.12因乙方原因造成影响甲方正常运营的情况,甲方有权就因乙方所造成的所有损失(实际损失、社会影响)要求足额赔偿,并消除一切影响。。12.13甲方有权针对乙方违反下述情况,要求乙方责令停业整顿,若拒不整改,有权解除合同,严重情况合同自动终止。12.13.1.消防设施缺失或不合格:未按消防法规设置、使用自动喷淋、火灾报警、应急照明等系统,或使用易燃装修材料。12.13.2.擅自改变建筑结构或用途:私自拆除防火隔墙、改变仓库储存类别(如存放危化品)。12.13.3.存放危险或违禁物品:储存易燃易爆、剧毒物质。12.13.4.超范围经营。12.13.5.被行政机关责令停业:因不达标、违规、重大安全事故等被市监、消防、环保等部门处罚。第十三条通知及送达13.1甲方和乙方按以下地址发送通知:甲方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乙方地址:收件人: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微信:QQ:电子邮箱:乙方同意上述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微信、QQ、电子邮箱作为甲方催收租金通知、安全通知、解除合同通知等材料以及司法送达的联系或送达方式。13.2甲方向乙方有效送达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13.2.1经专人送达的函件应于专人送交(包括乙方或乙方员工)当日视为有效送达;13.2.2按乙方通知地址经邮件(快递)发出的函件应于寄出日第三日(不论是否退件)视为有效送达;13.2.3经传真、微信、QQ或电子邮箱发出的函件、通知应于传送当日视有效送达;13.2.4在乙方经营的场地处张贴通知视为有效送达;13.2.5在公开媒体刊登公告等。13.3乙方应确保上述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微信、QQ、电子邮箱的准确性和畅通性,如因信息不准确或者发生变更时未通知或未及时书面通知甲方,造成乙方未能或未能及时接收到甲方或司法部门发出或送达的材料或通知时,由此产生的不利法律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13.4乙方同意上述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微信、QQ、电子邮箱作为人民法院送达或联系的方式,并接受最高人民法院于2017年7月19日颁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民事送达工作的若干意见》中有关送达的规定及自愿接受因不能送达而产生的不利法律后果。第十四条其他14.1本合同的变更、补充,须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签署书面补充协议,方能生效。14.2本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解释及争议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本合同附件、甲方下发通知及甲方在经营管理过程中制定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等构成合同的一部分,乙方必须遵照执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与本合同有冲突时,以本合同为准。14.3因本合同而产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当协商解决,协商未达成一致的,任何一方有权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起诉。诉讼期间,本合同除争议事项外,其他条款继续有效。14.4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并盖章之日起生效。14.5房屋底价一览线路地理位置房屋编号/名称(或具体位置)建筑面积(㎡)房屋租赁费底价(元/年)1号线珠江路车辆段联合检修库一楼F154.2222772.4F253.7622579.2F552.121882F610845360F916368460F10107.3945103.8F11129.3754335.4F1271.129862F14107.445108F15165.4869501.6珠江路车辆段联合检修库二楼F22044.8218824.4 F22164.98927295.4 F22244.8218824.4 F22389.6437648.8 F22489.6437648.8 F22544.8218824.4 第十五条附件附件1:廉政协议附件2:履约保函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签名)签订时间:签订时间:合同附件1:廉政协议廉政协议甲方:合肥商驿达科技有限公司乙方:为加强廉政建设,维护双方合法权益,有效防止发生贿赂、谋取不正当利益和不正当竞争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和经济犯罪,共同维护市场秩序,确保合作双方工作人员廉洁自律、诚实守信,努力在全社会形成以清为美、以廉为荣的价值取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央及省市廉政建设相关规定,甲乙双方特订立本协议。第一条甲乙双方共同的义务(一)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廉政建设方面的相关规定。(二)自项目竞价交易、签订合同直至项目结束全过程,均应严格执行(以下简称主合同)及廉政协议中的各项规定。(三)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在主要工作场所设置廉政宣传栏并公布举报电话,确保合同履行人员熟悉廉政协议内容。(四)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向对方纪检监察等监督部门举报。双方应建立联系合作机制,共同加强对合同执行过程的监督和对发生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第二条甲方的义务甲方及其人员不得有以下行为:(1)甲方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费用等。(2)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参与任何形式的黄赌毒活动,严禁通过赌博方式取得乙方及其工作人员的财物;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合同约定之外的通讯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3)甲方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配偶子女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或资助。(4)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在乙方有股权关联的企业兼职,不得向乙方家属或者亲友介绍从事经济活动。(五)甲方工作人员不得与乙方工作人员就主合同中的质量、数量、价格、工程量、验收等条款进行私下商谈或者达成默契。(六)甲方工作人员不得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从乙方购买房屋、汽车等物品;不得以明显高于市场的价格向乙方出售房屋、汽车等物品;不得以其他交易形式非法收受请托人财物。(七)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乙方以回扣、手续费、加班费、咨询费、劳务费、协调费、辛苦费等各种名义给予或赠送的钱物。(八)甲方工作人员不得接受乙方给予或赠送的干股或红利。(九)甲方工作人员不得以个人名义向乙方推荐设备、部件等供货商、劳务分包商以及其它合作单位。(十)甲方工作人员不得有其他涉嫌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第三条乙方的义务乙方及其人员不得有以下行为:(1)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工作人员、家属、亲友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工作人员、家属、亲友报销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等。(2)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工作人员参加宴请及娱乐活动,不得为甲方工作人员提供合同约定之外的通讯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物品。(3)乙方不得为甲方工作人员提供与工作无关的住房装修、婚丧嫁娶、配偶子女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便利或资助等。(4)乙方不得安排甲方在乙方有股权关联的企业兼职,不得向甲方家属或者亲友介绍从事经济活动。(5)乙方不得与甲方工作人员就主合同中的质量、数量、价格、工程量、验收等条款进行私下商谈或者达成默契。(六)乙方工作人员不得以明显高于市场的价格从甲方工作人员购买房屋、汽车等物品;不得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向甲方工作人员出售房屋、汽车等物品;不得以其他交易形式向甲方工作人员非法提供财物。(七)乙方不得以回扣、手续费、加班费、咨询费、劳务费、协调费、辛苦费等各种名义向甲方工作人员给予或赠送钱物。(八)乙方不得向甲方工作人员提供干股或红利。(九)乙方工作人员不得有其他涉嫌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第四条违约责任(一)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协议书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将被追究相应的纪律和法律责任。(二)乙方工作人员或所属单位人员有违反本协议书行为的,乙方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甲方有权采取以下一项或者多项处理措施:1.向招投标管理部门举报、投诉。2.根据甲方相关管理制度,对乙方进行信用扣分及评级,并有权在后期项目定标过程中予以应用。3.甲方人员因乙方违反本协议被处理的,甲方有权按以下标准收取违约金,且有权从履约保证金、其他应付款优先扣除。如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实际损失的,乙方还须另行赔偿:(1)被给予批评教育、谈话提醒、责令检查、诫勉(谈话)等第一种形态处理的,乙方须按照每人每次10万元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被给予党内警告、党内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停职、免职等第二种形态处理的,乙方须按照每人每次30万元向甲方支付违约金;(3)被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撤职、开除、解除劳动合同等第三种形态处理的,乙方须按照每人每次50万元向甲方支付违约金;(4)因涉嫌犯罪而被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处理的,乙方须按照每人每次以主合同金额10%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4.除以上约定的违约金外,乙方还须全额返还通过不正当手段从甲方获取的不当所得。5.单方面解除双方已签订的所有合同、停止支付所有应支付乙方的款项。第五条甲方应按规定查处本方人员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对乙方通报的甲方人员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应按规定查处并将结果通报乙方;乙方在核查过程中需要甲方配合的,甲方按规定予以配合。乙方应及时查处本方人员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对甲方通报的乙方人员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应及时查处并将结果通报甲方;甲方在核查相关问题线索中需要乙方配合的,乙方应予以配合。第六条联系方式甲方廉政监督联系方式:乙方廉政监督联系方式:第七条本协议由甲乙双方纪检监察等监督部门负责监督实施。第八条本协议有效期自协议签订之日起至主合同权利义务完全履行完毕止。有效期结束后发现违约行为的,守约方有权继续追究违约方责任。第九条本协议独立签署,独立于主合同而成立,自双方签章之日起即具有法律效力。第十条本协议的解释权归甲方。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授权代表:签名:签名:日期:2026年月日日期:2026年月日合同附件2:履约保函履约保函保函号:致:合肥商驿达科技有限公司(受益人)鉴于:你公司与(以下简称“承包人”)签订合同(以下称“主合同”),你公司在合同中要求承包人向你公司提交下述金额的经担保机构开具的履约保函,作为承包人履行主合同责任的担保。1、本机构同意为承包人开具本保函,向你公司承担金额不超过人民币(大写)(¥:)的担保责任。本保函效力独立于主合同。2、在你公司书面提出要求得到上述金额范围内的任何款项后7日内,本机构即无条件予以支付,且不要求你公司出具证明或说明背景、理由。3、本机构放弃你公司应先向承包人要求赔偿上述金额然后再向本机构提出要求的权利。4、本机构同意:无论主合同及/或与主合同相关事项发生何变化,本机构承担本保函的责任也不改变,有关上述变化也无须通知本机构。5、本保函不可撤销,不得转让。6、本保函项下的所有权利、义务、责任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7、有关本保函的一切争议由主合同项目所在地法院管辖。8、本保函自担保机构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_________一直有效。本保函到期自动失效,无需返还正本给本机构,受益人可自行处置。担保机构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签名)地址:日期:年月日合肥市轨道交通1号线珠江路车辆段联合检修库部分房屋租赁(2026-2027年度)项目竞价公告项目名称合肥市轨道交通1号线珠江路车辆段联合检修库部分房屋租赁(2026-2027年度)出租方合肥商驿达科技有限公司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合肥市轨道交通集团运营有限公司纪委联系方式:0551-62071012公告期及开标日期1.公告期:2026年4月10日10:00始至2026年4月13日15:00止。2.开标日期:2026年4月13日15:00一、租赁标的租赁标的租赁期限租赁底价1号线珠江路车辆段联合检修库部分房屋1年首年584030.6元标的基本情况1.标的坐落位置:合肥市轨道交通1号线珠江路车辆段联合检修库,共计16间房屋,具体位置及面积如下(详见公告附件图纸):线路地理位置房屋编号/名称结构建筑面积(m)F1钢筋混凝土54.22F2钢筋混凝土53.76F5钢筋混凝土52.1F6钢筋混凝土1081号线珠江路车辆段联合检修库一楼F9钢筋混凝土163F10钢筋混凝土107.39F11钢筋混凝土129.37F12钢筋混凝土71.1F14钢筋混凝土107.4F15钢筋混凝土165.48珠江路车辆段联合检修库二楼F220钢筋混凝土44.82F221钢筋混凝土64.989F222钢筋混凝土44.82F223钢筋混凝土89.64F224钢筋混凝土89.64F225钢筋混凝土44.82合计1390.5491.本次标的房屋位置及面积仅作参考,实际移交位置和面积与参考不符的,不调整成交价格,标的房屋位置、数量、接入条件、交付时间最终以实际交付为准。定须另行签订用电协议。7.其他未尽事项详见本公告附件合同。五、成交人确定方式具体程序本项目采取线下一次性报价方式,遵循有效最高价成交的交易原则,分两阶段进行:1.资格审查文件评审(1)由评标小组对意向受让方的资格审查文件进行审查,文件中存在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错误的内容等情况,评标小组可以以询标函的方式告知并要求意向受让方以书面方式进行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2)意向受让方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内容不得超出资格审查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资格审查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成资格审查文件的组成部分。评标小组不接受意向受让方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意向受让方应保持联络通畅,如未在规定时间(15分钟)内及时接收询标函或按照评标小组要求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内容的,视同意向受让方放弃澄清、说明或补正内容的权利,评标小组可按照对意向受让方不利的解释进行判定。2.开启报价文件资格审查评审结束后,由现场监督人员启封通过资格审查的意向受让方的报价文件,并由评标组长公开宣读其报价,评标小组对报价有效性进行审查(不得低于转让底价),通过审查的为有效意向受让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意向受让方,其报价文件不予开启,原封退还意向受让方。(1)如产生1家有效意向受让方,则按有效意向受让方的报价确定成交人。(2)如产生2家及2家以上有效意向受让方,则对有效意向受让方的报价按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序,有效报价最高者确定为成交人(3)如产生2家及2家以上相同有效最高报价意向受让方,则对相同有效最高报价意向受让方启动“多轮报价”,多轮报价周期为5分钟,加价幅度不限。每轮结束后,由监督人员当场开启报价单并公示当前轮次报价,评标小组对周期内征集到的报价有效性进行审查,报价高于其上一轮次报价方为“多轮有效报价”,否则其本轮报价无效。重复以上程序,直至产生唯一有效最高报价意向受让方后确定其为成交人。若报价均无效,则由评标小组在监督员监督下以公平、公正、公开的方式确定成交人,成交价以其全部轮次相同有效最高报价为准。注意:上述各阶段报价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否决情形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委会将否决其投标:1.报价低于租赁底价的;2.不符合意向承租方资格要求的;-3-公告的组成部分,对意向承租方具有约束力。意向承租方应主动上网查询。出租方不承担意向承租方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3.在公告截止时间前,出租方可以视具体情况,延长公告截止时间,并在网站上发布变更公告。4.对于没有提出异议又参与了本项目竞价的意向承租方将被视为完全认同本公告内容(含澄清、更正或更改等内容)。八、竞价结束后相关程序成交候选人公告、结果公告及《成交确认书》1.竞价活动结束且无异常情况,出租方将在竞价公告相同网站上发布成交候选人公告,若意向承租方对成交候选人公告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按照公告要求提出。2.成交候选人公告期满且无异常情况,出租方将发布结果公告,并同步向成交人发出电子版《成交确认书》,《成交确认书》发出即视为送达,成交人也可联系出租方领取纸质《成交确认书》。合同签订1.承租方应在《成交确认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逾期不与出租方签订合同的,出租方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记入出租方信用评价体系。2.其他未尽事项详见本公告附件合同,合同以最终签订版本为准。九、联系方式现场踏勘标的以现状移交,意向承租方应在本公告期截止前现场踏勘租赁标的,就标的相关情况主动向出租方咨询,自行了解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市政规定;凡参与的意向承租方都视同已实地踏勘,确认了标的位置、范围、面积和现状等并认可租赁要求等,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联系人:陈工;联系电话:0551-62078265公告咨询联系人:宇工;联系电话:0551-62079162联系时间工作日时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双休及节假日休息。十、其他说明1.本项目标的产权方为合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合肥市轨道交通集团运营有限公司已取得产权方授权并委托合肥商驿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转让方”)出租本项目标的。本项目成交后,承租方与出租方签订合同,合同价款及履约保证金由出租方收取并开具相应票据。2.意向承租方准备和参加竞价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3.意向承租方应对竞价活动过程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4.本公告及其附件解释权归合肥市轨道交通集团运营有限公司所有。公告附件1:图纸公告附件2:合同公告附件3:资格审查及报价文件模板公告附件1:图纸图一:标的所在位置图纸-5-公告附件2:合同编号:合肥市轨道交通1号线珠江路车辆段联合检修库部分房屋租赁(2026-2027年度)合4同文本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二0二六年四月租赁合同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第一条总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关系,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二条租赁房屋情况坐落:合肥市轨道交通1号线珠江路车辆段联合检修库租赁标的物为联合检修库的第一、二层共16个房间,建筑面积合计约1390.549平方米。第三条租赁房屋用途租赁房屋用于办公、生产用途,不得经营“小额贷业务”,不得用于非法金融业务,不得从事其他违法及违反公序良俗的行业。第四条租赁期限租赁期限为1年,租赁期限自2026年6月1日起至2027年5月31日止。本项目无免租金装修期,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已了解房屋现状,本合同签订后甲方以现状交付。第五条租金、履约保证金、其他费用及支付方式5.1租金:租赁期限内租金大写:元(小写:元)。5.2租金支付:乙方须在本合同签订后45个自然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部租金。甲方收款后出具相应票据。5.3履约保证金:乙方须在本合同签订前向甲方一次性缴纳履约保证金,合计大写:元(小写:元)。乙方提交履约保证金以银行转账的形式进行缴纳,如乙方在合同期内无任何违约违法行为,且乙方按照合同约定交还经营场地、结清所有应付费用、经甲方验收合格的,则在合同期满或因不可抗力、法-3-手续或未及时付清应付款项,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提前收回该场地并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租金费用等所有已交费用,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解除合同的,视为双方已完成交付手续,乙方仍需按本合同约定支付租金。6.2因甲方原因延迟交付,则合同租赁期限起止日期参考实际交付日期计算,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6.3乙方应正常使用并爱护租赁房屋内的各项设施,包括但不限于地面、墙面、所有门窗、电气设施、燃气设施、给排水设施、消防设施、空调设施、线缆1和管道等,并确保其处于正常的可使用状态。乙方接收房屋即视为认可房屋及附属设施符合安全使用标准。非因甲方原因导致该房屋及其内部设施出现损坏或发生故障,乙方应及时派员维修。乙方非正常使用造成房屋及其设施损坏的,须予]以赔偿。6.4本项目无免租金装修期。第七条装修改造7.1在本合同签订时,乙方已对该租赁标的物进行现场勘察,乙方对此了解并予以认可。租赁房屋现状移交包括但不限于现况结构、现况装饰、房屋内配电末端设备、空调末端设备及消防末端设备等。如不能满足乙方办公需要,乙方须向甲方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提出增容或改造申请,待甲方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审批同意后,由乙方自行向政府相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并自行采购、装修、承担相应费用。7.2装修期内乙方须遵守甲方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乙方须按时缴纳除租金外的水费、电费、停车费、通讯(网络)费、物业管理费及其他相关费用。若乙方需装修,则装修保证金根据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制定的相关规定进行收取。7.4装修前,装修施工方案须取得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审批同意后方可进场施工,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的审批行为不减轻、不免除乙方因开展上述活动引起的违法或侵权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甲方不因任何装修、报批或施工过程承相法律责任。乙方装修改造所用建筑材料应符合国家标准,材料检测报告应报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审查。-5-约保证金中扣除因此发生的相关费用,不足部分向乙方追偿。8.2乙方对房屋的装修、装潢、改造、升级后不可移动的设施设备无偿归甲方所有,甲方有权利视情况决定是否保留;如甲方要求恢复原状或有其他要求的,乙方应无条件服从。8.3在清场之前,乙方必须结清本合同项下所有尚未缴清的款项。经甲方(或其委托的物业公司)、乙双方现场验收后,在退租确认表上签名盖章,待甲方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收回房屋并接收租赁房屋钥匙后视为返还完成。同时甲方按本合同所约定扣除各项应付款项,将履约保证金余额无息退回乙方,履约保证金不足以冲抵应付款项时,不足部分由乙方按甲方通知要求乙方予以补齐,否则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缴差额部分。8.4乙方如在清场过程中对甲方或任何第三方造成损失或损害的,乙方须承担所有的赔偿责任。甲方有权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对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的赔偿。如果履约保证金不足抵扣的,乙方必须补足差额赔偿甲方,否则甲方有权向乙方继续索赔。8.5乙方在清场过程中,不得以任何借口,妨碍甲方在承租场所内外进行招租活动。第九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9.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9.1.1本合同签订后,甲方仍享有合肥市轨道交通1号线珠江路车辆段联合检修库所有通道及公共区域的进出权。9.1.2甲方或其授权人(包括物业管理公司)有权派工作人员出于对租赁房屋或标的整体进行保安、巡察、养护或维修之目的而进入租赁房屋内,但甲方或其授权人(包括物业管理公司)应提前通知乙方,但在发生紧急突发或危险事件时,甲方或其授权人(包括物业管理公司)可以未经乙方同意立刻进入租赁房屋内处理事件,但事后应在合理的时间内通知乙方。9.1.3甲方独家拥有装置、维修、拆除及更换标的任何部位的招牌、布告、招贴及广告装置的权力。9.1.4甲方有权更改标的的名称而无需征询乙方的同意。9.1.5甲方保留对标的(包括标的内房屋或其它任何部分)的重新发展、17-若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未列出项目但与使用该房屋有关的费用,也均由乙方承担。乙方无权向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要求减免任何按本合同条款规定所需缴付的费用。9.2.4乙方应于签署合同后,改造及装修房屋前,向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提交一份租赁房屋内装修图纸,须经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后方可进场装修。乙方须对租赁房屋装修、系统、设备改造及装修后的使用效果负责。同时,乙方应遵守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制订的相关装修规定,涉及到须向相关政府部门报审报验的,由乙方自行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19.2.5租赁期内,乙方负责租赁房屋内日常维护管理、安全、消防、门前三】包等事项。租赁物范围外的公用设备设施,日常维护管理由甲方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负责,涉及到全部供乙方使用的设施设备所产生的维修、维保等工作及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若上述公用设施设备因乙方原因损坏的,由乙方负责在甲方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规定的时限内进行维修或更换或承担相应的赔偿贡任。乙方逾期超过48小时未处理的,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维修并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费用。乙方增加的租赁房屋附属设施、设备使用期间的安全检测、维护保养、故障维修等事宜由乙方自行负责,乙方也可委托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处理,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如因乙方对设施、设备使用不当或监管不当所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其责任及损失由乙方承担。9.2.6租赁期内,乙方应按照消防部门要求配备齐全并及时更新消防设施设备,应保证消防通道畅通。乙方应遵守甲方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在安全、消防方面的管理规定,配合开展安全培训及应急演练。甲方及上级部门对租赁房屋内安全消防设施进行工作检查时,乙方应予以配合,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等问题乙方应及时整改。9.2.7租赁期内,乙方不得在租赁房屋内存放任何对标的或其他人员构成角险的物品,包括但不限于武器、弹药、硝石、火药、火油或其它易燃、易爆、违法或危险的物品。9.2.8租赁期内,乙方应采取合理措施防止房屋内遭致自然灾害的破坏,例如暴雨、风沙等。如非乙方原因,该房屋遭致以上情况的损坏,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一99-9.2.17乙方保证在租赁房屋使用时,办妥必要的消防验收、竣工验收备案、获得国家有关部门或机关发出的有效的营业执照、批准或许可证等相关法定手续,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9.2.18租赁期内,乙方不得做任何有损甲方名誉的事情,甲方对乙方与其客户之间的纠纷不承担任何责任及义务。9219甲方移交场地时,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以甲方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移交标的物(以甲方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发出的书面交付通知上载明的交付日期)之次日起计算。9.2.20租赁期满时,乙方租赁的房屋需经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验收合格后方可退租。9.2.21如乙方逾期交还房屋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应按当年度日租金的双)倍向甲方支付占用费。如乙方逾期5天仍未将场地返还甲方,甲方有权采取强l制清场措施,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上述费用。9.2.22乙方原则上不得侵占甲方厂区的车辆停车区域。9.2.23乙方应须遵守国家、地方及管理方、出租方有关的消防、场段等各类管理规定。9.2.24乙方应承担履行国家规定的其它责任和义务。第十条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10.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解除,按乙方实际承租时间(不足整月的按整月计算)结算租金及各项费用,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互不进行任何经济补偿。10.1.1因战争、敌对行动(不论宣战与否)、入侵、外敌行动、军事政变、怖主义、动乱、空中飞行物坠落、自然灾害(地震、洪水、海啸、飓风、超强台风、雷击等)等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毁损、或造成其他相关损失的。10.1.2政府部门没收、征收、征用导致本合同期提前终止。政府部门对本合同租赁房屋的征收、征用补偿利益,均归甲方所有,与乙方无关。10.1.3其他不可预见的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10.27方在出现下列任何一种情况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若不按照甲方要求整改,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或解除本合同,不返还乙方的履约保证-11-12.3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若乙方未按规定归还租赁房屋,则甲方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有权自行进入乙方租赁房屋,并将其腾空及恢复原状,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腾空所租房屋、将其恢复原状以及房屋内物品存放在它处的保管费用等)。12.4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经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验收不合格,损坏公共区域物品,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均由乙方承担。12.5甲方有权从乙方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前述费用,且乙方应当在接到甲方通知后10日内将履约保证金补足。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甲方下达通知时间为准)补足履约保证金且累计扣除履约保证金达到50%(含),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不予退还剩余履约保证金,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无条件撤场。12.6若乙方入驻后的业务行为,严重影响本项目公共办公秩序,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整改并发放整改通知单。单年度收到甲方开出的整改通知单达到三次及以上的,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并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及已缴付租金。12.7如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乙方提前终止本合同,则甲方不予返还乙方履约保证金及已缴付租金,且乙方须承担给甲方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12.8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全部或部分义务,或不能按期履行义务的,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并应当在合理时间提供有关机构出具的有效证明,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12.9如因乙方拖欠房屋租金或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采取发律师函、上门催收、诉讼或仲裁等法律手段保护自己合法权益时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交通费、律师费、特快专递费、诉讼费/仲裁费、鉴定费、公证费、公告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执行费等,均由乙方承担。12.10乙方装修不得改变租赁房屋承重和主体结构。如不能满足办公需求,需进行改造或增容的,乙方应在施工前将调整方案报甲方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同意后方可实施,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恢复原状,且乙方应承担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如乙方不履行修复责任或恢复原状,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并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及已缴付租金,如果履约保证金及缴付租金不足抵扣甲方损失,乙方必须足额赔偿甲方损失。-138-有效送达;13.2.2按乙方通知地址经邮件(快递)发出的函件应于寄出日第三日(不论是否退件)视为有效送达;13.2.3经传真、微信、QQ或电子邮箱发出的函件、通知应于传送当日视有效送达;13.2.4在乙方经营的场地处张贴通知视为有效送达;13.2.5在公开媒体刊登公告等。13.3乙方应确保上述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微信、QQ、电子邮箱的准确性和畅通性,如因信息不准确或者发生变更时未通知或未及时书面通知甲方,造成乙方未能或未能及时接收到甲方或司法部门发出或送达的材料或通知时,由此产生的不利法律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13.4乙方同意上述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微信、QQ、电子邮箱作为人民法院送达或联系的方式,并接受最高人民法院于2017年7月19日颁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民事送达工作的若干意见》中有关送达的规定及自愿接受因不能送达而产生的不利法律后果。第十四条其他14.1本合同的变更、补充,须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签署书面补充协议,方能生效。14.2本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解释及争议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本合同附件、甲方下发通知及甲方在经营管理过程中制定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等构成合同的一部分,乙方必须遵照执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与本合同有冲突时,以本合同为准。14.3因本合同而产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当协商解决,协商未达成一致的,任何一方有权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起诉。诉讼期间,本合同除争议事项外,其他条款继续有效。14.4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并盖章之日起生效。14.5房屋底价一览线路地理位置房屋编号/名称(或具体位置)建筑面积(m)房屋租赁费底价(元/年)一15一合同附件1:廉政协议廉政协议甲方:合肥商驿达科技有限公司乙方:为加强廉政建设,维护双方合法权益,有效防止发生贿赂、谋取不正当利益和不正当竞争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和经济犯罪,共同维护市场秩序,确保合作双方工作人员廉洁自律、诚实守信,努力在全社会形成以清为美、以廉为荣的价值取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央及省市廉政建设相关规定,甲乙双方特订立本协议。第一条甲乙双方共同的义务(一)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廉政建设方面的相关规定。(二)自项目竞价交易、签订合同直至项目结束全过程,均应严格执行(以下简称主合同)及廉政协议中的各项规定。(三)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在主要工作场所设置廉政宣传栏并公布举报电话,确保合同履行人员熟悉廉政协议内容。(四)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向对方纪检监客等监督部门举报。双方应建立联系合作机制,共同加强对合同执行过程的监督和对发生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第二条甲方的义务甲方及其人员不得有以下行为:(一)甲方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费用等。(二)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参与任何形式的黄赌毒活动,严禁通过赌博方式取得乙方及其工作人员的财物;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合同约定之外的通讯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甲方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配偶子女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或资助。-17-(七)乙方不得以回扣、手续费、加班费、咨询费、劳务费、协调费、辛苦费等各种名义向甲方工作人员给予或赠送钱物。(八)乙方不得向甲方工作人员提供干股或红利。(九)乙方工作人员不得有其他涉嫌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第四条违约责任(一)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协议书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将被追究相应的纪律和法律责任。(二)乙方工作人员或所属单位人员有违反本协议书行为的,乙方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甲方有权采取以下一项或者多项处理措施:1.向招投标管理部门举报、投诉。2.根据甲方相关管理制度,对乙方进行信用扣分及评级,并有权在后期项:目定标过程中予以应用。3.甲方人员因乙方违反本协议被处理的,甲方有权按以下标准收取违约金,且有权从履约保证金、其他应付款优先扣除。如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实际损失的,乙方还须另行赔偿:()被给予批评教育、谈话提醒、责令检查、诫勉(谈话)等第一种形态处理的,乙方须按照每人每次10万元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被给予党内警告、党内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停职、免职等第二种形态处理的,乙方须按照每人每次30万元向甲方支付违约金;(3)被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撤职、开除、解除劳动合同等第三种形态处理的,乙方须按照每人每次50万元向甲方支付违约金;(4)因涉嫌犯罪而被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处理的,乙方须按照每人每次以主合同金额10%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4.除以上约定的违约金外,乙方还须全额返还通过不正当手段从甲方获取的不当所得。5.单方面解除双方已签订的所有合同、停止支付所有应支付乙方的款项。第五条甲方应按规定查处本方人员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对乙方通报的甲方人员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应按规定查处并将结果通报乙方;乙方在核查过程中需要甲方配合的,甲方按规定予以配合。一119一合同附件2:履约保函履约保函致:合肥商驿达科技有限公司(受益人)保函号:鉴于:你公司与(以下简称“承包人”)签订合同(以下称“主合同”),你公司在合同中行主合同责任的担保。1、本机构同意为承包人开具本保函,向你公司承担金额不超过人民币(大写)(¥:)的担保责任。本保函效力独立于主合同。2、在你公司书面提出要求得到上述金额范围内的任何款项后7日内,本机构即无条件予以支付,且不要求你公司出具证明或说明背景、理由。3、本机构放弃你公司应先向承包人要求赔偿上述金额然后再向本机构提出要求的权利。4、本机构同意:无论主合同及/或与主合同相关事项发生何变化,本机构承担本保函的责任也不改变,有关上述变化也无须通知本机构。5、本保函不可撤销,不得转让。6、本保函项下的所有权利、义务、责任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7、有关本保函的一切争议由主合同项目所在地法院管辖。8、本保函自担保机构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一直有效。本保函到期自动失效,无需返还正本给本机构,受益人可自行处置。担保机构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签名)地址:日期:年且且-21-(资格审查文件正文模板)一、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此处为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复印件)-23-三、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竞价活动并签署文件的不需要授权委托书,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竞价活动及签署文件的还致:合肥商驿达科技有限公司本人(姓名)系(意向受让方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资格审查文件、报价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本授权书于年月_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意向受让方(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公民身份号码:代理人姓名:职务:代理人公民身份号码:联系方式:-25-五、其他材料(项目公告要求的资质、业绩等材料复印件,香文食排-27-(报价文件报价函合肥商驿达科技有限公司我方已仔细研究项目竞价公告及附件内容,我方承诺响应竞价公告及附件的全部内容,并愿按竞价公告及附件的要求进行本次报价,我方同意承担我单位为本次报价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我方报价如下:意向受让方全称首轮报价(人民币)小写:元/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大写:每年(保留至分)意向受让方(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联系电话:联系地址:日期:年月日注:1、报价为含税价,不得低于底价。2、如表中填写多个报价或报价文件中含多个报价函,报价无效。3、报价应分别填写大小写金额,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4、报价不包含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等其它费用。-29-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房屋租赁 钢筋混凝土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