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产业园工程 宿舍楼、办公楼装修)工程招标公告(台州市黄岩经济开发集团有限公司2026)



[招标文件]黄岩高桥联丰螺屿产业园(宿舍楼、办公楼装修)工程招标文件公示[A3300000090001120002001]

<span>招标文件公示</span>

项目名称:

黄岩高桥联丰螺屿产业园

项目代码:

2019-331003-41-03-804962

标段(包)名称:

黄岩高桥联丰螺屿产业园(宿舍楼、办公楼装修)工程

标段(包)编号:

A3300000090001120002001

招标人:

名称:台州市黄岩经济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名称: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0576-84116553

电话:0576-88550037

公示文件类型:

招标文件

公示开始时间:

2026-04-10 15:19:55

公示结束时间:

2026-04-15 23:59:59

信息来源:

浙江省统一招投标交易平台

服务平台接收时间:

A3300000090001120002001.招标文件.V1.pdf

封面工程名称黄岩高桥联丰螺屿产业园(宿舍楼、办公楼装修)工程标段名称黄岩高桥联丰螺屿产业园(宿舍楼、办公楼装修)工程施工项目(招标编号:A3300000090001120002001)招标文件招标人:台州市黄岩经济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单位盖章)招标代理机构: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单位盖章)2026年04月目录封面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3.投标人资格要求4.招投标方式5.招标文件的获取6.投标文件的递交7.行政监督部门8.联系方式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须知1.总则2.招标文件3.投标文件4.投标5.开标6.评标7.合同授予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9.纪律和监督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附表一:开标记录表附表二:问题澄清通知附表三:问题的澄清附表四:中标通知书附表五:中标结果通知书附表六:确认通知第三章评标定标办法第一节评标办法评标办法(三)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二、合同工期三、质量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五、项目经理六、合同文件构成七、创优目标八、承诺十、签订时间十一、签订地点十二、补充协议十三、合同生效十四、合同份数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略)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2.发包人3.承包人4.监理人5.工程质量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7.工期和进度8.材料与设备9.试验与检验10.变更11.价格调整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13.验收和工程试车14.竣工结算15.缺陷责任期与保修16.违约17.不可抗力18.保险20.争议解决附件3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编制第六章图纸(另册)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第七章1.工程概况2.技术规范及标准3.材料质量要求4.工程管理的要求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目录投标函投标函附录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动态核查证明(若有)中小企业声明函(若有)企业主要负责人任命书复制件(若有)拟派项目负责人证书复制件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制件(若有)联合体协议书(若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若有)投标承诺书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资料省外企业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备案信息截图复制件项目班子成员信息表项目班子成员最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他审查资料技术标目录施工组织设计针对本工程招标人特殊要求的技术措施招标人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商务标目录投标总报价封面工程量清单报价已标明价格的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它投标资料第一章招标公告工程名称黄岩高桥联丰螺屿产业园(宿舍楼、办公楼装修)工程标段名称黄岩高桥联丰螺屿产业园(宿舍楼、办公楼装修)工程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黄岩高桥联丰螺屿产业园(宿舍楼、办公楼装修)工程已经区发展和改革局以2019-331003-41-03-804962,2019-331003-41-03-804962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有资金;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自有资金比例:73.26%;银行贷款比例:26.74%,项目业主为台州市黄岩经济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台州市黄岩经济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黄岩高桥联丰螺屿产业园(宿舍楼、办公楼装修)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213716.0000万元,工程概算213716.000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185119.0000万元,建设规模:本项目位于黄岩区。场地内1#、2#宿舍楼一层、二层,1#宿舍楼三层至十三层,办公楼一层至四层的装修、安装等,建设地点:高桥街道联丰堂村。2.2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范围内的装修、安装工程等所有工程,具体详见相应施工图纸,其中,□建筑面积㎡。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3163.1264万元。2.3施工工期:150日历天。备注:/。2.4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否2.5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是☑否(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2.6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2.6.1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2.6.2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3.投标人资格要求(一)投标人:☑3.1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3.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3.3自2021年01月01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单个合同金额≥1500万元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业绩;日期以竣工验收记录(或竣工验收证书或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报告)载明的最晚时间为准,合同金额以合同载明的签约合同价金额为准。A、合同;B、竣工验收记录(或竣工验收证书或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报告)等(须具备至少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四方主体签字盖章);C、中标通知书;D、在各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发布的证明材料(如招标公告或中标候选人公示或中标结果公告网上截图等证明此项目经过各公共交易服务平台可查的证明材料)。(如中标通知书上有招标监管机构盖章,则此条无须提供。);上述A、B、C、D四项材料必须同时提供,否则业绩不予认可。如证明材料中未体现投标人名称、业绩时间、合同金额、业绩特征不一致的,该业绩不予认可。3.4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若接受联合体投标,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个;(2)应以作为联合体牵头人;(3)联合体各方应共同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各方职责分工。(4)拟派项目主要成员的委派要求:(5)联合体投标的其他要求□3.5(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3.6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二)拟派项目负责人:3.7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职称:),☑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项目负责人更换的,更换后该人员不得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参与本次投标。□拟派项目负责人自年月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业绩;□3.8(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三)其他:□3.9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相关规定要求;3.10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3.1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3年01月0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3.1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13投标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3.1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3.15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3.16上述3.10-3.14条投标人以承诺形式在投标承诺书中体现。4.招投标方式4.1公开招标。4.2□采用评定分离,☑不采用评定分离。5.招标文件的获取5.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补充、答疑及澄清文件均通过“浙江省统一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ztb.zj.gov.cn/)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5.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https://ztb.zj.gov.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5.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6年04月08日~2026年04月30日。6.投标文件的递交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详见网上招标公告,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浙江省统一招投标交易平台”。□6.2(投标文件需递交的其他内容,如纸质投标文件、样品等,递交的地点、方式、要求等)。7.行政监督部门行政监督:黄岩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址: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环城北路99号邮政编码:318020电话:0576-84271355投诉受理部门:黄岩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址: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环城北路99号邮政编码:318020电话:0576-842713558.联系方式招标人:台州市黄岩经济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地址: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东城街道站西大道300号联系人:陈女士电话:0576-84116553邮箱:/招标代理机构: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春潮西路899号五楼联系人:杨曙玮电话:0576-88550037邮箱:695549322@qq.com2026年04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名称:台州市黄岩经济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地址: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东城街道站西大道300号联系人:陈女士电话:0576-84116553邮箱:/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信用评价等级:/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春潮西路899号五楼项目负责人:陈文彪信用评价等级:/联系人:杨曙玮电话:0576-88550037邮箱:695549322@qq.com1.1.4工程名称黄岩高桥联丰螺屿产业园(宿舍楼、办公楼装修)工程1.1.5工程建设地点高桥街道联丰堂村1.1.6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1.1.7本项目所属行业房屋建筑。1.2.1资金来源及投资比例资金来源:自有资金;银行贷款投资比例:自有资金比例:73.26%;银行贷款比例:26.74%1.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范围内的装修、安装工程等所有工程,具体详见相应施工图纸1.3.2计划工期要求计划工期:150日历天。投标承诺工期不得超过该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05月0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10月01日□本工程定额施工工期:日历天1.3.3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1.4.1投标人资格及要求☑见招标公告□见投标邀请书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见□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及投标人须知相应条款内容要求。1.4.2(4)联合体投标其他要求1.招标人支付项目各项费用的约定:□(1)各项费用由招标人直接支付给牵头人,再由牵头人按工作内容分配;□(2)各项费用由招标人按联合体成员职责分工,分别支付给联合体各成员;□(3)中标后由发承包双方另行约定;□(4)其他约定:。2.其他:。1.4.3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1.9.1踏勘现场☑投标人自行踏勘。□由招标人组织,时间:和地点:,联系人:和联系电话:。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召开地点:。1.11招标工程是否允许分包☑不允许□允许。分包的工程内容:。分包金额要求:。分包企业应符合规定的资格要求。1.12.1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详见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其他要求:。1.12.2偏差☑不允许□允许偏差的内容、范围和幅度: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招标控制价及明细;施工图纸;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1.提出时间:投标人如需澄清招标文件,应于投标截止日前10日前提出。2.提出形式:浙江省统一招投标交易平台。联系方式:0576-88550037联系人:杨曙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招标人对投标人疑问作出统一的解答,并以招标补充文件的形式发出。在“浙江省统一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公开发布。在开标前,投标人须随时关注网站的最新答疑信息,自行下载。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浙江省统一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的补充文件信息,招标人不再逐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2.3.1招标人修改文件发出的形式同2.2.13.1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由资格标、资信标、技术标和商务标四部分组成。由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生成。1、资格标:(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格式见附件);(2)投标承诺书(格式见附件);(3)班子成员信息表(格式见附件),并提供班子成员近三个月社保证明;(4)证书材料:①《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或“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对外发布的通过审核形成的备案信息网页截图(仅指浙江省省外企业);②《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若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同意企业资质电子化试点的省、市可提供企业电子资质证书),投标人提供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上的有关内容真实性均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网址:http://jzsc.mohurd.gov.cn/)(或省、直辖市相应平台)中查询结果为准。③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证书须采用电子证书打印件扫描上传。其中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须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文件(建办市〔2021〕40号)的相关规定。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打印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④投标人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见附件)。(6)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当周或前一周周一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参与投标资质的“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证明”。(7)投标人的资格业绩证明材料(如有)。(8)其他招标文件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有)。备注:(1)企业资质证书及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省、直辖市相应平台均未能查询到的作无效标处理。2、技术标:(1)由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生成的技术标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内容自行编制)。3、商务标:由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生成的商务标电子投标文件。3.2.1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一般计税法□简易计税法3.2.3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综合单价法3.2.4最高投标限价☑1.最高投标限价26886574元,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2.在投标截止时间15个日历天前以补充文件的形式公布,保留两位小数;□3.招标控制价人民币(大写):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安全文明施工费不得低于元(不含税)。3.3.1投标有效期90个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起算)。3.4.1投标保证金□不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根据建设主管部门公布的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以投标截止时间上一旬有效的信用评价结果为准),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为A级的投标人,可免交投标保证金。□其他减免投标保证金情况。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现金(银行转账)、银行保函、保险机构保证保险保单或融资担保公司保函3.4.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大写)伍拾万元整(¥500000.00)(最高不得超过50万元)收取投标保证金账户:户名: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号:登录“浙江省统一招投标交易平台”,选择拟投标项目并按要求操作成功后自动生成,每个投标人单独一个账号,在系统中自行查看。开户行:浙江民泰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椒江支行投标保证金的缴存方式:a.银行转账:柜面转账(电汇)、网银支付。注:银行转账形式缴存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b.银行保函:“浙江省统一招投标交易平台”接入的银行保函(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出资购买),且保险责任最高限额不得少于本次投标保证金金额,保函有效期不少于90个日历天(从投标截止时间起算)。c.投标保证保险:通过“浙江省统一招投标交易平台”购买投标保证保险(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出资购买),且保险金额不得少于本次投标保证金金额,绝对免赔率为0,保险期间不少于90个日历天(从投标截止时间起算)。d.担保保函:“浙江省统一招投标交易平台”接入的融资担保保函(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出资购买),且保险责任最高限额不得少于本次投标保证金金额,保函有效期不少于90个日历天(从投标截止时间起算)。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投标人不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或不是通过投标人的基本账户缴纳的,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咨询电话:0576-88685132其他:/3.4.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1)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结果公告发布后按规定退还。(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并签订合同后退还。3.4.4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1.经查实,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存在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的。☑2.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有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情形(以3.4.4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资格要求,以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3中相关认定口径为准)。☑3.其他:投标人违反《投标承诺书》承诺内容、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注: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是指:(1)以现金转账形式,转账现金不予退还。(2)以银行(数字)保函形式,招标人作为受益人向银行提起索赔。(3)以保证保险形式,招标人作为被保险人(受益人)向保险人提起索赔。(4)以担保公司担保形式,招标人作为受益人向担保人提起索赔。3.5资格审查资料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制件(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制件)、☑投标人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等材料的复制件。提供招标文件发布之日后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公布的任意一期投标所需施工资质的动态核查结果为“合格”的动态核查证明(未在动态核查范围内的资质无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需提供)。□2.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和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企业的任命书复制件。□企业经理、技术负责人任命书复制件。☑3.拟派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职称证书复制件。建造师以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信息,或注册执业证书(一级建造师应按相关要求提供有效的电子证书),或建设主管部门相关证明材料为准。□4.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制件。□5.联合体各方签订的联合体协议(联合体投标的提供)。☑6.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提供,应按格式提供,联合体投标的,委托代理人应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本单位在职职工担任)。3.5资格审查资料7.投标承诺书(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填写)。8.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资料(银行转账记录或银行保函或投标保险保单或融资担保公司保函或其他形式保证金证明,并提供购买保险或办理保函、担保等保证金相关费用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凭证;基本账户证明资料: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证明)。9.省外企业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备案信息截图复制件。10.《项目班子成员信息表》(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和要求填写)。11.项目班子成员最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因社保信息发布时间的不确定性,应为连续三个月,至少应包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当月前一个月、当月前两个月等三个月中的任意一个月);12.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无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承诺书(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承诺书》填写);☑13.13.1如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办理更换的,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3条款提供相应的资料;13.2如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13.3如存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6条第20点情形,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资料(如有)13.4如项目班子成员属于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规定的“6类情形”的提供相关证明,社保证明不做要求。13.5招标文件所要求投标人业绩资格证明材料。涉及证书、资料应为最新取得的版本,在投标文件中附复制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上述证书、资料均应在有效期内,已在有效期外尚在办理延期过程中的视为无效。相关部门已明确自动延期的仍有效,但应附上相关证明文件。评标专家评标时,可要求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系统等方式澄清,但提供的资料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允许。3.7.3(1)电子投标文件盖章要求1.投标文件中要求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处,应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法定代表人电子印章;要求投标人单位盖章处,应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单位电子印章。联合体投标的3.7.3(1)电子投标文件盖章要求,除联合体协议书需各方共同签章外,其余部分可由联合体牵头人加盖单位及法定代表人电子印章。☑2.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业绩证明文件、投标保证金等证明材料使用复制件并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印章;3.7.3(2)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1.制作工具:使用“浙江省统一招投标交易平台”提供的官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编制。2.篇幅要求:□施工组织设计页数不超过□3.7.3(3)业绩证明文件要求□业绩汇总表须按所附证明材料如实填写。其他:。4.1.1电子投标文件加密要求使用“浙江省统一招投标交易平台”提供的官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编制生成的电子投标文件。4.2.1投标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4.2.2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平台投标人须使用官方制作工具生成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上传完成时间为准)上传至“浙江省统一招投标交易平台”。4.2.3投标文件退还投标截止时间止,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开标,投标文件退还:1.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2.其他:/。4.2.5电子投标文件的拒收情形1.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上传的;2.投标人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应当拒收并提示。3.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拒收:(1)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2)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后无法正确读取的;(3)电子投标文件无法导入成功的;□4.未被邀请的申请人提交的投标文件。5.其他:/。5.1开标时间和地点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2.本项目采用网上远程开标方式,开标网址为https://ztb.zj.gov.cn/open-bid,开标地点为项目所在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参加开标会议的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使用数字证书(CA锁)自行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等待开标,并在开标期间保持通讯畅通。请5.1开标时间和地点各投标人使用统一交易平台最终确定的浏览器访问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完成远程开标。投标人可全程在线观看开标过程,除本次招标明确投标人需前往现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光盘、样品等材料的情况外,本项目无需到现场开标。4.开标期间,各交易主体使用数字证书(CA锁)在各自的电脑、移动终端上的所有操作、音视频及文字交互均被视为各交易主体的行为,并各自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5.2开标程序1.投标人参加开标须准备生成投标文件的数字证书(CA锁)以供开标时解密投标文件。2.由招标人代表(包括招标代理机构,下同)进行开标。3.开标时,如发现以下情况之一的,相应投标文件拒收:(1)投标人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2)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3)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提交的投标文件。(采用资格预审方式招标的)(4)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光盘、样品等材料的。(若有)(5)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接收要求的。4.开标程序(一次开标)(1)宣布开始至投标截止时间,招标人宣布开始开标,宣布开标项目名称、□招标人代表姓名(自行决定是否公布)、□交易中心见证代表(自行决定是否公布)、□监标人(自行决定是否公布)等有关现场信息。(2)公布投标人数量招标人公布投标人数量及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若开标系统显示已递交投标文件的单位数量少于3家,招标人公布已递交投标文件单位名称,当场宣布招标失败,结束开标。(3)投标人解密投标人数量大于等于3家,进入投标人解密环节。投标人解密时间:☑30分钟□60分钟□120分钟。投标人解密方式:投标人使用统一交易平台最终确定的浏览器自行登录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s://ztb.zj.gov.cn/open-bid。待招标人点击5.2开标程序解密指令后,投标人使用生成投标文件确保有效的数字证书(CA锁)在线解密。若成功解密的投标人少于3家,招标人宣布本次招标失败。(4)招标人解密全部投标人解密完成后或投标人解密时间结束,招标人使用生成招标文件确保有效的数字证书(CA锁)解密投标文件。(5)抽取系数、参数、清单等(若有)(6)确定评审区间(若有)(7)公布开标结果招标人解密完成后,开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称、项目负责人、投标报价、工期、质量目标、入围评审区间投标人、系数等内容。(8)异议及回复若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应在开标过程(开标结束前)中通过不见面开标大厅的“我有异议”按钮进行现场异议,招标人通过不见面开标大厅当场在线文字答复。异议及异议答复内容应面向所有投标人公开。(9)投标人确认开标结果当场公布后,投标人应在5分钟内对开标结果进行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在线确认的视为自动确认。(10)开标结束全部投标人完成在线确认或5分钟过后,招标人宣布本次开标结束。开标时抽取产生的结果以及现场录入的备注说明均与开标记录一起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予以公布。5.开标特别说明(1)开标解密使用投标人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2)因投标人原因造成其电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3)部分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其他投标文件的开标可以继续进行。(4)投标人必须使用生成电子投标文件的数字证书(CA锁)解密电子投标文件。6.投标人在线开标软硬件要求投标人电脑或移动终端的硬件设备和软件系统配置必须符合不见面开标技术要求并运行正常,否则投标人自行承担不利后果。(1)电脑配置:建议使用Windows10及以上64位操作系统,内存8G及以上;(2)网络环境:稳定、高速的网络连接,以确保在线解密及远程开标过程流畅;(3)工具软件:须安装最新版本的“CA互认客户端”,请前往“浙江省统一招投标交易平台”的“工具下载”专区下载安装;(4)浏览器:推荐使用GoogleChrome(64位)或MicrosoftEdge(64位)的最新稳定版本。5.4特殊情况处置1.因网络、系统、电力等不可抗力因素投标截止时间延期的,需更新制作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重新递交。☑2.开标特别说明(1)因投标人原因造成其电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2)投标人必须使用生成电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解密电子投标文件。3.其他:(1)如遇网络故障、网络安全问题等意外情况,在规定时间内所有投标人均无法解密,或因招标人(招标代理)CA锁原因导致招标人(招标代理)解密环节出现问题的,招标人(招标代理)可延长开标时间或推迟时间重新开标,具体安排另行通知。(2)投标人电脑终端的硬件设备和软件系统配置必须符合不见面开标技术要求并运行正常,否则投标人自行承担不利后果。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成员构成:共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0人,库选经济、技术专家5人(库选经济、技术专家不得少于专家人数的2/3);库选经济、技术专家确定方式:执行《浙江省综合性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相关规定。□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被发现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1位专家不能参与评标的,自动从评标委员会中取消1名招标人代表;2位专家不能参与评标的,不再补抽由其余人员组成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最终的评标专家不得少于5人,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6.3评标办法□1.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一)。□2.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二)。☑3.技术标通过制的综合评估法。□4.技术标打分制的综合评估法。☑6.3.1评标基准价的确定方法详见评标办法6.3.2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1.1名。□2.评定分离:不排序的方式向招标人推荐3-5名中标候选人(如有效投标人≤2家且仍有竞争力时应全部推荐)。7.1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公示媒介: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公示期限:不少于3日。如遇国家法定休假日,应顺延至法定休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7.2.1确定中标人□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由招标人确定中标人。□评定分离,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另行组织定标会议,由定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其他:。7.2.3□定标会议地点和时间□1.定标时间:。□2.定标地点:。□招标人根据相关规定在评标结果公示结束后10日内召开定标会议。7.2.4□考察、□质询1.在定标会议前(考察、质询应给予中标候选人合理的准备时间)对所有中标候选人进行□考察、□质询。2.考察小组由(3人及以上单数)人组成。3.质询小组由(3人及以上单数)人组成。7.2.5□定标委员会的组建定标委员会由(5人及以上单数)组成。7.2.6□现场面试招标人在定标会议中可对中标候选人开展现场面试,中标候选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以及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为联合体牵头人)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无安全生产考核证书的施工项目不作持证要求)的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中任意一人,现场提供任命文件)参加现场面试。7.2.7□定标要素及具体内容□1.价格因素:;□2.企业实力:;□3.企业信誉:;□4.投标方案:;□5.拟派团队能力与水平:;□6.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组成情况:7.2.7□定标要素及具体内容□7.企业质量安全、无欠薪管理情况:□11.落实政府其他政策:□12.评标报告;□13.质询或(和)考察报告;□14.现场面试情况;□15.招标人认为需要考量的其他因素:7.2.8□定标方法□1.票决法;□2.集体议事法;□3.其他定标办法:7.2.9☑中标公告媒介及期限公示媒介: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公示期限:不少于3日。如遇国家法定休假日,顺延至休假日结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7.2.10□按原定标方法确定中标人其他情形:7.2.11□重新定标其他情形:。7.4履约担保及工程款支付担保履约担保的金额:合同总价的2%(不得超过2%)。工程款支付担保的金额:与履约担保同比例履约担保/工程款支付担保的形式:现金、支票、汇票、转账、银行保函、数字保函、融资担保公司保函或者保险机构保证、保险、保单。8.1重新招标其他情形1.招标投标过程中,因项目发生变更,现有招标资格条件与项目工程规模不符的;☑2.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8.1重新招标其他情形□4.(招标人认为需添加的其他情形)8.2不再招标的情形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的,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报经原审批、核准部门审批、核准后可以不再进行招标。9.5异议与投诉1.异议:(1)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2)投标人认为开标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应当在开标现场通过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招标人将当场对异议给予处理或者告知处理的办法。异议和答复应记入开标记录或者制作专门记录以存档备查;(3)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4)其他:/。2.投诉:(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资料,具体要求按《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规定。(2)其他:/。3.上述时限最后一日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的,顺延至法定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提出投诉的应当知道起始时间界定为:(1)对招标文件公告资格条件的投诉以下载招标文件的第一天为准;(2)对除公告资格条件外招标文件其他内容的投诉以招标文件下载最后一天为准;(3)对开标的投诉以开标时间为准;(4)对评标结果的投诉以中标候选人公示期的起始时间为准。10.1否决投标的情形投标文件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审核☑并经过询标程序(明标项目必须经过询标程序),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1)资格审查内容:①投标人不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企业资质、人员资格、安全生产许可证、业绩条件的(10.1否决投标的情形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5款“资格审查资料”内容为准);☑企业资质动态核查:投标人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或者资质“合格”状态的等级低于投标要求的资质等级);□投标人为非中小企业的或投标人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或未按照招标文件所附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提供的;②投标人不以自己的名义或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含投标保函未按本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或提供的投标保证金有缺陷而不能接受的;③投标人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限制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④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⑤投标人提供的纸质投标文件水印码与电子投标文件不一致的;⑥委托代理人未提供有效的授权委托书的;⑦省外企业未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的;☑⑧投标人存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6款第17点规定情形的。⑨投标人提供的“项目管理班子成员信息表”人员名单中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项目施工员中的任意1人未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企业入库人员名单录入的(投标人提供系统截图页面);⑩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否决投标情况的;⑪其他:投标文件组成不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1款的。(2)初步评审内容:①投标文件未经投标人盖章的;或投标文件未经法定代表人(或提供有效“授权委托书”的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具体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3(1)项规定为准);②投标文件中投标函或投标承诺书或项目班子成员信息表未按要求填写;③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以上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的(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④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协议的;⑤投标文件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工程质量、工程验收标准、施工工期、保修期要求的;⑥投标报价文件未经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字并加盖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专用章的;⑦存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否决投标情况的;⑧其他:/。☑(3)技术标评审内容:①项目管理班子配备不能满足要求的;②关键施工技术方案不可行的;③生产措施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④主要施工机械设备不能满足施工需要的;⑤采用的验收标准或主要技术指标达不到国家强制性标准或招标文件要求的;⑥采用的施工工艺、方法或质量安全管理措施不能满足国家强制性标准或要求的;☑⑦技术标文件超过10页的(为包含封面、扉页、目录、正文等内容的技术标文件总页数,以PDF文件显示的总页数为准);⑧存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否决投标情况的;⑨其他:/。(4)商务标评审内容:①安全文明施工费用(包括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和创建安全文明施工标化工地增加费)未按照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要求填报的;②规费、税金报价不符合现行规定的;③改变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含分部分项工程及措施项目、其他项目清单项目的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工程数量、项目特征描述)的;④改变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明确的暂列金额和暂估价的;⑤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价,且投标人对其报价不能充分说明理由,或提供的相关资料无法证明报价不低于其成本价的;⑥投标文件(含报价文件)的编制人(含造价工程师)接受同一工程招标人委托编制招标文件(含招标控制价),或接受其他投标人委托编制投标文件(含报价文件)的。⑦存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否决投标情况的;⑧其他:/。(5)其他:①投标人未按投标人须知第1.4.4项、1.12项和3.6项规定执行的;②存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否决投标情况的。除本条规定以外,招标文件中其他条款均不得作为否决投标文件的依据。10.2定标前核查1.招标人定标前,将组织:(1)核验□《安全生产许可证》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最新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2)查询拟中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等是否符合招标公告“(三)其他”的要求。□(3)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核验中标候选人的中小企业身份10.3在建合同工程的认定及变更证明1.对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合同工程”的认定标准:(1)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尚有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的情形为“有在建合同工程”。(2)其他工程项目,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建设工程,不受地域、行业和投资性质的限制。(3)在建合同工程的时间界定: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验收合格的认定:以竣工验收记录(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或建设主管部门出具证明为准。以下情形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1)合同协议书尚未签订的,中标通知书中载明的项目负责人;(2)合同协议书已经签订,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的项目负责人;(3)项目负责人发生更换的,以现任项目负责人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2.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办理更换后,投标时需提供的资料:(1)项目业主(或发包人)同意更换的证明;(2)原项目负责人在建项目信息有备案在建设主管部门的,应提供建设主管部门同意更换的证明或网上变更信息复制件;3.在建合同工程和人员信息可参照全国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发布的信息。10.4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补正1.澄清回复时间不得超过在发出通知后30分钟,投标人逾期或未按要求澄清回复的,将视为不予回复或确认,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10.4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补正标文件有关条款否决投标或继续评审。投标人通讯不畅通,导致不能及时联系的,视作为投标人不予回复或确认。2.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投标人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有关条款否决投标或继续评审。□10.5陈述和答辩1.陈述和答辩人:通过资格审查和技术评审有效投标人的拟派项目负责人。2.答辩方式:□现场语音答复□书面答复□电子平台在线答复3.陈述和答辩通知方式及相关规定:(1)入围后进行预通知(通过电话或短信等方式发送给开标委托人,提醒项目负责人做好陈述和答辩准备);(2)技术标评审评分过程中正式通知(通过电话或短信等方式发送给开标委托人,通知项目负责人进行陈述和答辩)。项目负责人未按通知要求的时间到达指定地点的,视为自动放弃陈述和答辩,该项按0分处理。(3)陈述和答辩人应在陈述和答辩问题的范围内进行陈述和答辩。4.陈述和答辩地点:。5.陈述和答辩问题:可在招标文件中公布,或者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及评审因素内容统一拟定,原则上由评标委员会负责人执笔。6.参加答辩人员在进入答辩区域后须缴存通讯工具,进场不允许携带资料。□7.电子平台在线答复:。10.6特别说明1.本前附表是投标人须知正文内容的补充和细化,应当与正文内容一致。如本前附表与正文内容表述不一,以本前附表为准。2.商务标编制: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造价从业人员执业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的规定,投标报价的编制必须遵守以下规定:(1)投标报价应由投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能力的工程造价咨询人编制。(2)投标文件的编制人不得接受同一工程招标人委托编制招标文件(含招标控制价),并不得接受其他投标人委托编制投标文件。□3.暂估价:10.6特别说明(1)内容:;(2)金额:;(3)占招标控制价比例:;□(4)招标计划及内容:。□4.监测设施经费保障要求:本工程处于安装监测设施工程范围,投标人扬尘控制及在线监测设施安装、运行费用应充分考虑并列入报价,在合同签订前应向招标人提供对应的实施方案。5.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和经费保障要求:□9.实施BIM的内容:。☑10.投标人存在撤销投标文件和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不与招标人签订书面合同等情形或被行政监督部门查实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重新招标的,招标人拒绝该投标人单独或组建联合体方式再次参与本标段投标。11.创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等级要求:无要求。12.本招标文件项目负责人一般情况下是指项目经理。13.中标价如出现《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以下简称《2018版计价规则》)所列的异常报价情形,招标人可与中标人协商确定合理单价,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协商确定的单价仅用于工程量调整和变更后综合单价的确定。14.工伤保险按相关规定要求执行。15.本招标文件信用评价执行《浙江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的实施意见(修订)》《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有关内容的通知》《浙江省注册建造师信用评价的实施意见》。16.投标人应在投标前自行做好“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相关信息的维护工作,并对企业资质、人员资格、项目状况、信用评价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17.评标委员会结合标中预警信息综合评审,在评标过程中如发现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且经询标澄清投标人无令人信服的理由和可靠证据证明其合理性的,经半数以上成员确认,其投标文件按否决投标处理,不再对其进行评审,也不影响招标工程继续评标。评标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应将有违法嫌疑的投标文件以及相关评标分析材料及时移交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作进一步调查处理,即使最终无法认定违法行为成立,也不影响对其按否决投标处理的结果。(1)投标人挂靠其它施工单位。(2)投标人从其它施工单位通过受让或租借的方式获取资格或资质证书。(3)由其它单位及法定代表人在自己编制的投标文件上加盖印章或签字的行为。(4)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不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5)投标人拟在施工现场所设项目管理机构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副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是本单位人员(上述人员社保信息或注册单位信息与投标单位不一致或同时存在多个单位的社保缴纳记录)。(6)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7)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9)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10)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1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电子招投标过程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评标时行政监督部门已查实投标人无违法违规情况的除外)或文件创建标识码(或制作码、检测码)一致或造价锁号相同的。(1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电子招投标过程中不同投标人从同一投标单位或同一自然人的IP地址上传投标文件、购买电子保函或参加投标活动的人员为同一标段其他投标人的在职人员的。(1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1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1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16)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或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或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或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17)不同投标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或投标联系人或项目班子成员中有人员雷同或联系方式相同的(投标人能证明其不存在故意一致的除外)。(18)同一标段不同投标人之间出现控股、管理关系的。(19)项目负责人个税信息和社保信息缴纳单位不一致,且经询标澄清投标人无令人信服的理由和可靠证据证明其合理性的。(20)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或其拟派项目负责人存在被省内各级行政机关作出的围标串标行政处罚记录的(在禁止期内或罚款尚未履行完毕的)。(21)存在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预警情形,且经询标澄清投标人无令人信服的理由和可靠证据证明其合理性的。18.投标人应按照本项目行政监督部门要求及时配合标中相关预警信息核查工作,未按要求配合或配合不力或联系不上或故意隐瞒等情形影响监管部门核查的,一律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本前附表10.1的要求否决投标,同时涉及本前附表3.4.4要求情形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19.评标委员会如发现投标人资格明显不符合资格要求的(除存在理解争议内容外)以及投标保证金未缴纳的,除否决投标外,应一律按涉嫌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移交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作进一步调查处理,招标人应同步按照本前附表3.4.4的要求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20.其他:1、本前附表10.3拟派项目负责人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的情形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a.原承接的项目与本工程属于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b.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原建设单位同意的;c.合同约定的工程已完工,承包方向建设单位提交竣工报告时间已超过120天(含),经原建设单位同意的。如发生以上a、b、c情形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有关书面证明材料(以电子文档形式随资格审查资料上传),投标截止时间后提供的证明材料视为瞒报、漏报,将不予认可。若是年度招标项目则以具体项目的承接作为是否已承接该项目的判断依据。2、拟派项目负责人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或省级建筑市场一体化平台上工程和人员信息为在建状态且两网站均没有已竣工验收信息的(其中之一有竣工验收信息的均认为已竣工验收),但工程实际已竣工验收合格或已合同解除的,需随资格审查资料上传下列证明材料之一:①有备案机关盖章的《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②原工程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盖章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和《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③提供合同解除协议(放弃中标证明)。投标截止时间后提供的证明材料视为瞒报、漏报,将不予认可。3、投标人不宜拟派同一项目负责人同时参加多个项目投标。若拟派同一项目负责人的投标人同日在多个项目被推荐为第一(或唯一)中标候选人,只能承接一个项目(投标人应主动报告,在规定期限内作出选择,否则招标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视为其已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或中标资格),招标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投标担保作出处理。4、本条内容与本前附表其他内容存在不一致的,以本条为准。10.7其他根据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规范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收费的通知》(台发改收费〔2018〕232号)规定,中标人与招标人各应承担50%的交易服务费,请依法依规履行缴费义务。10.8针对信用评价分项作如下说明本项目不设置信用评价分,信用评价分均得满分2分。投标人须知1.总则1.1招标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项目施工进行招标。1.1.2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工程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工程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6工程承包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7本项目所属行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分别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4)联合体投标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3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4投标人(投标人是联合体的,指联合体各方)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3)不同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互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4)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5)为本标段的监理人;(6)为本标段的代建人;(7)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9)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10)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13)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4)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1.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投标预备会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1分包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1.12偏差1.12.1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2.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差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和幅度。投标人应响应评标委员会要求,对存在的细微偏差在评标结束前予以补正。拒不补正的,在详细评审时可以细微偏差作不利于该投标人的量化。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2)投标人须知;(3)评标定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工程量清单编制;(6)技术标准和要求;(7)图纸及其他资料;(8)投标文件格式;(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要求提疑,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招标文件的澄清将按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发布,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当招标文件的澄清内容与招标文件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补充文件为准。2.3招标文件的修改2.3.1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发布修改文件;不足15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3.2当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与招标文件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补充文件为准。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根据评标办法由投标文件商务标、技术标、资信标、资格审查资料等组成。投标文件由资格标、资信标、技术标和商务标四部分组成。由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生成。1、资格标:(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格式见附件);(2)投标承诺书(格式见附件);(3)班子成员信息表(格式见附件),并提供班子成员近三个月社保证明;(4)证书材料:①《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或“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对外发布的通过审核形成的备案信息网页截图(仅指浙江省省外企业);②《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若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同意企业资质电子化试点的省、市可提供企业电子资质证书),投标人提供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上的有关内容真实性均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网址:http://jzsc.mohurd.gov.cn/)(或省、直辖市相应平台)中查询结果为准。③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证书须采用电子证书打印件扫描上传。其中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须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文件(建办市〔2021〕40号)的相关规定。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打印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④投标人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见附件)。(6)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当周或前一周周一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参与投标资质的“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证明”。(7)投标人的资格业绩证明材料(如有)。(8)其他招标文件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有)。备注:(1)企业资质证书及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省、直辖市相应平台均未能查询到的作无效标处理。2、技术标:(1)由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生成的技术标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内容自行编制)。3、商务标:由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生成的商务标电子投标文件。3.2投标报价3.2.1投标人应按照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投标报价。3.2.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投标报价”中的相应报价,投标报价总额为各分项金额之和。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2.3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编制”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具体表式按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并报价。3.2.4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投标有效期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或电子交易平台)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投标保证金,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3.4.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3.4.3.1未中标单位的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退还。3.4.3.2中标单位的在合同签订后退还。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投标人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3.5资格审查证明资料见须知前附表3.5。3.6备选投标方案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7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电子投标的要求(1)电子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电子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及业绩证明文件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3.7.4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3.1条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4.投标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投标文件的密封、标记和电子投标加密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投标人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4.2.5电子投标文件的拒收情形: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加盖电子印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收到通知后,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确认回执通知。4.3.3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4.3.4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2开标程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3开标异议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时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5.4特殊情况处置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标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6.3.2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合同授予7.1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定标方式7.2.1招标人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或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的(评定分离除外),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7.2.2定标原则:招标人负责制、公开透明、诚信守约的原则。7.2.3定标会议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3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定标会议,招标人的纪检监察部门应对招标投标活动的全过程进行监督。7.2.4招标人可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4规定的时间前对所有中标候选人进行考察、质询。考察、质询小组应由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4规定的人数组成。考察、质询小组应如实记录考察、质询情况,并出具考察、质询报告作为定标要素之一。考察、质询报告应客观公正,不得有明示或暗示中标人的内容。7.2.5定标委员会由招标人负责组建。定标委员会由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5规定的人数组成。定标委员会成员与中标候选人有利害关系的应主动说明并申请回避,定标委员会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保密。7.2.6招标人在定标会议中可对中标候选人开展现场面试,中标候选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以及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为联合体牵头人)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中任意一人)参加现场面试。7.2.7定标要素应参考评标委员会评标报告、质询或考察报告、现场面试情况,此外,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7选定内容为定标要素(1)价格因素:主要包括商务报价高低、主要材料报价的合理性、不平衡报价情况等;(2)企业实力:主要包括企业规模、资质等级、专业技术人员规模、近年的财务状况、过往业绩(含业绩影响力、难易程度)等;(3)企业信誉:主要包括企业信用情况、过往业绩履约情况、建设单位履约评价情况等(可查询全国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浙江省交通运输信用综合管理服务系统、全国或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等);(4)投标方案:主要包括技术标情况、工程建设重难点解决方案、主要材料品牌等;(5)拟派团队能力与水平:主要包括团队主要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拟派项目团队人员的资信实力等;(6)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组成情况;(7)企业质量安全、无欠薪管理情况;(8)企业项目班组人员到岗履职等管理情况;(9)工程保修维护等后续服务便利;(10)落实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政策;(11)落实政府其他政策;(12)招标人认为需要考量的其他因素。7.2.8定标方法可采用下列方法或者下列方法的组合:(1)票决法。由定标委员会以直接票决或者逐轮票决的方式确定中标人。(2)集体议事法。由定标委员会进行集体商议,定标委员会成员各自发表意见,由定标委员会组长最终确定中标人。所有参加会议的定标委员会成员的意见应当作书面记录,并由定标委员会成员签字确认。(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8规定的其他定标办法。7.2.9招标人应当将中标结果情况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9规定的媒介上公告不少于3日。7.2.10定标后且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可以组织原定标委员会从其他中标候选人中按原定标方法确定中标人:(1)中标人放弃中标资格或者拒不签订合同的;(2)中标人被查实存在违法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10规定的其他情形。7.2.11定标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重新定标:(1)查实定标委员会未按定标办法公正履职的;(2)有定标委员会成员与中标候选人有利害关系且未申请回避的;(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11规定的其他情形。7.3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4履约担保7.4.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履约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要求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要求。7.4.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4.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5签订合同7.5.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5.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7.5.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8.1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3)其他情形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8.2不再招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9.纪律和监督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5异议和投诉9.5.1异议(1)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2)投标人认为开标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应当在开标时提出异议。招标人将当场对异议给予处理或者告知处理的办法。异议和答复应记入开标记录或者制作专门记录以存档备查。(3)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9.5.2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具体要求按国家、省及当地招投标主管部门制定的规定。就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上述时限最后一日如遇国家法定休假日的,顺延至法定休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9.6投诉受理部门及联系方式投诉受理的具体部门及电话详见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表一:开标记录表_____(工程名称)____(标段名称)标段施工开标记录表开标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时______分开标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一)唱标记录序号投标人密封情况投标保证金投标报价(元)质量目标工期是否入围评审区间投标人确认备注开标过程中的其他事项记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三)出席开标会的单位和人员(附签到表)招标人代表:___________记录人___________监标人: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附表二:问题澄清通知问题澄清通知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__________(工程名称)_______标段施工招标的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本通知所附的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者补正。问题:1.问题:2........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于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时前密封递交至_________或通过____交易平台反馈。_____(工程名称标段)_____评标委员会____年____月____日附表三:问题的澄清问题的澄清、说明或补正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名称)_______标段施工招标评标委员会:问题澄清通知(编号:_______)已收悉,现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如下:1.2.……投标人:___________(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_______(签字或盖章)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附表四: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_______(中标人名称):你方于_______(投标日期)所递交的_______(工程名称)_______标段施工投标文件已被我方接受,被确定为中标人。中标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历天/月。工程质量:符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标准。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姓名)。中标内容范围:(应与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一致)。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_____日内到_____(指定地点)与我方签订施工承包合同,在此之前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7.4款规定向我方提交履约担保。特此通知。招标人:__(单位盖章)__法定代表人:___(签字或盖章)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附表五:中标结果通知书中标结果通知书_____(未中标人名称):我方已接受_____(中标人名称)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投标日期)所递交的(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投标文件,确定(中标人名称)为中标人。感谢你单位对我们工作的大力支持!招标人:_____(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_____(盖法定代表人章)附表六:确认通知确认通知_______(招标人名称):我方已接到你方___年___月___日发出的_______(项目名称)___标段施工招标关于中标结果的通知,我方已于___年___月___日收到。特此确认。投标人:______(盖单位公章)____年____月____日第三章评标定标办法第一节评标办法评标办法(三)技术标通过制的综合评估法技术标通过制的综合评估法,适用于一般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包括适用于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工程)。评标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技术标通过制的综合评估法应先确定评审区间,再对进入评审区间内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初步评审、技术标评审、商务标评审、综合评审。综合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推荐为中标候选人。评标工作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为5人及以上单数。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一、评标程序(一)评审区间确定(二)资格审查(三)初步评审☑(四)技术标评审(五)商务标评审(六)综合评审(七)推荐中标候选人二、评审区间确定(一)当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价低于风险控制价或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不计入)≤20家,所有投标人入围评审区间进入后续评标程序;(二)当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价低于风险控制价或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不计入)>20家时,应启用评审区间。(三)投标价低于风险控制价或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不计入评审区间确定范围,相关抽取或评审或确定工作应先将不计入的投标文件去除后方可开展。(四)为防止投标人围标串标、恶意低价竞标、不合理贴近最高投标限价竞标,提高评标专家评标质量,结合信用评价、过往项目履约情况等因素,招标人在编制招标文件时应选用以下一种评审区间确定方式。☑方法一(去高去低抽取法)开标时,从所有投标人中分别去掉最高(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不计入)和最低(低于风险控制价的不计入)的K%个报价(K值在开标时从5、10、15、20、25等5个值中随机抽取,四舍五入,如出现第K%个报价的投标人有多家报价相同时,通过随机抽取确定去除第K%个报价的投标人),随机抽取确定N家投标人进入。直接选用该方式时,N=20;去高去低后不足20家的,不再另行递补。(五)经评标委员会后续评审,技术标明标项目(技术标暗标项目不递补)如出现因否决投标导致有效投标人数量不能满足推荐中标候选人数量要求时,继续按照上述规则补足20家(不足20家的则全部进入)进入评审区间。除此之外,其他情形将不作递补。三、资格审查在评审区间内的投标人存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1)资格审查内容、(5)其他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组织投标人询问核实后,情况属实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否决其投标)。评标委员会应审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规定要求的“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证明”。四、初步评审投标人存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2)初步评审内容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组织投标人询问核实后,情况属实的,初步评审不予通过,否决其投标)。☑五、技术标评审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存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3)技术标评审内容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组织投标人询问核实后,情况属实的,技术标评审不予通过,否决其投标)。六、商务标评审商务标评审是对投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的范围、数量、报价进行全面审核和对比分析。投标人存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4)商务标评审内容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组织投标人询问核实后,情况属实的,商务标评审不予通过,否决其投标)。七、综合评审综合评审是对通过初步评审、技术标和商务标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投标报价和信用的综合评价。综合评审的内容包括商务总报价、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评审、建设主管部门的信用评价体系评审。综合评审评分=商务总报价评分98分、信用评价(不得设置资质、业绩、奖项加分项)评分2分除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计分计算以外,综合评审计算过程中各项评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一)商务总报价评分(98分)偏差率=0,投标报价得分=E(E值是商务总报价评分满分值);偏差率>0,投标报价得分=E-偏差率×100×E1,E1为每高于评标基准价的1%或0.1%扣减分值;偏差率<0,投标报价得分=E+偏差率×100×E2,E2为每低于评标基准价的1%或0.1%扣减分值。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商务总报价评分为满分;投标报价分值按以下几种方式之一计算(由招标人编制招标文件时明确):☑(1)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E1=2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E2=1分;□(2)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E1=1.5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E2=1分;□(3)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E1=1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E2=0.5分;□(4)每高于评标基准价0.1%扣E1=4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0.1%扣E2=3分(仅适用于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五)。不足一个百分点时,使用直线插入法计算,偏差率四舍五入保留六位小数,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商务总报价评分最低为0分。评标基准价计算范围为通过资格审查、初步评审、技术标评审、资信评审及商务标评审的投标人投标报价,且企业信用评价等级不低于□B级或□C级或□D级或☑不设置等级(由招标人编制招标文件时确定其一,最高投标限价5000万元以上的项目可选B、C、D级或不设置信用,不足5000万元的项目可选C、D级或不设置信用),计算范围少于中标候选人数量的则依次降低企业信用评价等级,如仍达不到,则全部计入计算范围。评标基准价计算精度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招标人应在编制招标文件时选用下列方式之一确定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三(平均价下浮法)(1)报价平均值:进入计算范围的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为报价平均值(投标评标价在5个至9个时,去除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投标评标价在10个及以上时,去除一个最高、次高价和一个最低、次低价),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2)评标基准价:在开标时,从4%、5%、6%、7%、8%中随机抽取一个百分数,作为下浮值;(招标人在0.5、1、1.5、2、2.5、…、9、9.5、10等20个数中,确定一个由其中5个数组成的等差数列,在编制招标文件时填入)。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先按上述办法计算出报价平均值,再按以下公式计算出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报价平均值×(1-下浮值)。☑除计算差错外,评标过程中基准价(包括基准单价)保持不变。计算差错,仅限于以下两种情况:(1)纯算术性四则运算差错;(2)未按约定的计算方法,多计或者少计投标人报价的。由于评标差错,导致否决投标错误,重新评标纠正等其他情况,不属于计算差错。☑(三)信用评价评分(2分)因装饰装修专业未设置信用评价,所有进入本环节的有效投标人均按满分计入。☑八、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按总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并按照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如总分相同的,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上述均相同的由招标人抽签确定。当有效投标人<3个时,评标委员会应判定本次投标是否具有竞争性。若评标委员会认为本次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可以否决全部投标。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产业园工程 宿舍楼、办公楼装修)工程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台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