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食堂食材 粮油 肉禽 调料 蔬菜招标公告(西宁市城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6)



项目概况
城西区政务服务中心食堂食材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4月23日 09: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西宁深稳磋商(货物)2026-006
项目名称:城西区政务服务中心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1735000
最高限价: 折扣率95%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
城西区政务服务中心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粮油)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50000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包一为米、面、油、鸡蛋、乳制品采购,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备注:

标项二

标项名称:
城西区政务服务中心食堂食材采购项目(肉禽)

数量:1

预算金额(元):900000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包二为大肉、牛羊肉、冻货(水产)类采购,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备注:

标项三

标项名称:
城西区政务服务中心食堂食材采购项目(调料)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20000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包三为调料采购,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备注:

标项四

标项名称:
城西区政务服务中心食堂食材采购项目(蔬菜)

数量:1

预算金额(元):565000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包四为蔬菜采购,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3年。一年一签,每年接受采购人综合考核评估,评估不合格的供应商将不再续签合同。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全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包一、包二、包三、包四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须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为非生产厂家的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 (2)包二供应商须提供定点屠宰企业的定点屠宰资质(猪肉、羊肉、牛肉)及《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4、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6、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4月13日至2026年04月17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4月23日 09: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6年04月23日 09:00(北京时间)
地点:西宁深稳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西宁市五四西路66号五矿云金贸中心A座23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公告在《青海省政府采购网》、《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青海项目信息网》上同时发布,以《青海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公告为准。 2、本次项目招标采用线上进行,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开标;如非系统原因造成无法解密的或非系统原因加密文件上传不成功的或没办理CA锁而造成加密文件无法解密、加密文件无法上传的视为无效投标,线上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必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政采云电子开评标系统。 3、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4、线上CA:咨询网址(可及时反馈问题截图,让客服快速定位问题):http://tseal.cn/k.html,咨询电话:400-0878-198。 5、政采云系统开标时如出现“供应商投标设备信息有异常”,“IP 地址、Mac 地址、硬件号字段”出现异常的各供应商视为无效投标。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西宁市城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 址:城西区秀水路25号
联系方式:0971-76567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西宁深稳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宁市五四西路66号五矿云金贸中心A座23楼
联系方式:0971-80849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工
电 话:0971-8084977

附件信息:

磋商文件006.pdf431.9K

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项目名称:城西区政务服务中心食堂食材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西宁深稳磋商(货物)2026-006采购人:西宁市城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采购代理机构:西宁深稳工程管理有限公司2026年4月目录第一部分磋商邀请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一、说明1.适用范围2.采购方式、合格的供应商3.磋商费用二、磋商文件说明4.磋商文件的构成三、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5.磋商响应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6.报价及币种7.磋商保证金8.磋商有效期9.磋商响应文件构成10.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要求四、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11.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2.递送磋商响应文件的地点、截止日期13.磋商响应文件的撤回和修改五、磋商程序14.磋商过程15.磋商小组16.磋商程序17.评审办法18.推荐成交供应商19.成交通知六、授予合同20.签订合同七、处罚21.处罚情形八、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九、其他第四部分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第五部分磋商响应文件格式格式一:磋商响应文件封面格式二:磋商响应文件目录格式三:磋商函格式四:磋商最初报价表格式五:技术规格响应表格式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格式七: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八:供应商承诺函格式九:供应商诚信承诺书格式十:资格证明材料格式十一: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格式十二:产品相关资料格式十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47格式十四: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格式十五:磋商保证金证明格式格式十六:供应商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格式十七:磋商最终报价表格式十八:供应商认为在其他方面有必要说明的事项格式十九:供应商中小企业声明函第六部分采购项目要求第一部分磋商邀请项目概况城西区政务服务中心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青海省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6年4月23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西宁深稳磋商(货物)2026-006项目名称:城西区政务服务中心食堂食材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1735000.00元。最高限价(如有):折扣率95%。标项一标项名称:城西区政务服务中心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粮油)数量:1预算金额(元):15000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粮油采购,详见磋商文件。标项二标项名称:城西区政务服务中心食堂食材采购项目(肉禽)数量:1预算金额(元):90000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肉禽采购,详见磋商文件。标项三标项名称:城西区政务服务中心食堂食材采购项目(调料)数量:1预算金额(元):12000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调料采购,详见磋商文件。标项四标项名称:城西区政务服务中心食堂食材采购项目(蔬菜)数量:1预算金额(元):56500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蔬菜采购,详见磋商文件。履约期限:3年。一年一签,每年接受采购人综合考核评估,评估不合格的供应商将不再续签合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全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包一、包二、包三、包四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须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为非生产厂家的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2)包二供应商须提供定点屠宰企业的定点屠宰资质(猪肉、羊肉、牛肉)及《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4、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6、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年4月13日至2026年4月17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方式:供应商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售价:0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4月23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请登录政府采购云投标客户端投标(https://www.zcygov.cn/)五、响应文件开启截止时间:2026年4月23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西宁深稳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西宁市五四西路66号五矿云金贸中心A座23楼)六、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公告在《青海省政府采购网》、《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青海项目信息网》上同时发布,以《青海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公告为准。2、本次项目招标采用线上进行,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开标;如非系统原因造成无法解密的或非系统原因加密文件上传不成功的或没办理CA锁而造成加密文件无法解密、加密文件无法上传的视为无效投标,线上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必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政采云电子开评标系统。3、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4、线上CA:咨询网址(可及时反馈问题截图,让客服快速定位问题):http://tseal.cn/k.html,咨询电话:400-0878-198。5、政采云系统开标时如出现“供应商投标设备信息有异常”,“IP地址、Mac地址、硬件号字段”出现异常的各供应商视为无效投标。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采购人:西宁市城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地址:秀水路25号(城西区政务服务中心)联系人:乔老师电话:0971-765679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西宁深稳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西宁市五四西路66号五矿云金贸中心A座23楼联系人:杨工联系方式:0971-80849772026年4月10日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1采购项目名称城西区政务服务中心食堂食材采购项目2采购项目编号西宁深稳磋商(货物)2026-0063采购人西宁市城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4采购代理机构西宁深稳工程管理有限公司5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6采购预算额度人民币1735000.00元7最高投标限价本次采购报价为折扣率报价,最高投标限价为:95%8项目分包个数4个9采购要求本次采购为城西区政务服务中心食堂食材采购,共划分为四个包,包一为粮油采购;包二为肉禽采购;包三为调料采购;包四为蔬菜采购,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10供应商资格条件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的规定。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包一、包二、包三、包四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须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为非生产厂家的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5、包二供应商须提供定点屠宰企业的定点屠宰资质(猪肉、羊肉、牛肉)及《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6、本项目全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8、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11磋商保证金不收取12缴费方式缴费方式:磋商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通过银行转账的,必须由其基本账户(需提供开户许可证)汇(转)入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12缴费方式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13磋商保证金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退现金);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退现金)。14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方式在响应文件递交截至时间前上传至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15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4月23日上午9:00(北京时间)16磋商时间2026年4月23日上午9:00(北京时间)17递交响应文件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18递交样品地点西宁市五四西路66号五矿云金贸中心A座23楼19代理服务费收取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参照《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规定执行。包一:1200元,包二:7400元,包三:1000元,包四:4400元,由各包供应商支付。20合同签订有效期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21政府采购合同备案采购合同全数返回采购代理机构鉴证,盖章。采购代理机构留存一份原件备案。22投标有效期本次投标有效期为开标之日起60个日历日。23其他事项1、本公告在《青海省政府采购网》、《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青海项目信息网》上同时发布,以《青海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公告为准。2、本次项目招标采用线上进行,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开标;如非系统原因造成无法解密的或非系统原因加密文件上传不成功的或没办理CA锁而造成加密文件无法解密、加密文件无法上传的视为无效投标,线上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必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政采云电子开评标系统。3、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4、线上CA:咨询网址(可及时反馈问题截图,让客服快速定位问题):http://tseal.cn/k.html,咨询电话:400-0878-198。5、政采云系统开标时如出现“供应商投标设备信息有异常”,“IP地址、Mac地址、硬件号字段”出现异常的各供应商视为无效投标。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一、说明1.适用范围1.1本次竞争性磋商依据采购人的采购计划,仅适用于本磋商文件中所叙述的项目。2.采购方式、合格的供应商2.1本次招标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2.2合格的供应商:(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财务状况报告和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货物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谈判资格;(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5)根据项目特点规定的其他资质条件:包一、包二、包三、包四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须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为非生产厂家的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包二供应商须提供定点屠宰企业的定点屠宰资质(猪肉、羊肉、牛肉)及《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本项目全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材料》。3.磋商费用供应商应自愿承担与参加本次磋商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发生的费用不承担任何责任。二、磋商文件说明4.磋商文件的构成4.1磋商文件包括:(1)竞争性磋商公告(2)磋商须知前附表(3)供应商须知(4)合同书范本(5)磋商响应文件格式(6)采购项目要求及技术参数(7)采购过程中发生的澄清、变更和补充文件4.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列示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要求等内容。如果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对磋商文件未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根据相关法规要求,此类响应文件将被拒绝。三、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5.磋商响应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5.1供应商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此磋商发生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简体中文。5.2除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磋商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5.3附有外文资料的须翻译成中文,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如果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出现差异与矛盾时,以中文为准,其准确性由供应商负责。6.报价及币种6.1报价为折扣率。最终报价不得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报价方案。6.2报价应注明有效期,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6.3供应商应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完整填写所有内容,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信,自愿承担相应责任。6.4报价为闭口价,即中标后在合同有效期内价格不变。7.磋商保证金7.1供应商应将磋商保证金缴款证明做为磋商响应文件的内容一并提供。在本次招标活动中未成交且供应商未发生过失行为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7.2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期将磋商保证金缴纳到采购代理机构账户,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7.3磋商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通过银行转账的,必须从供应商基本账户直接汇(转)入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7.4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前交纳规定数额磋商保证金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7.5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5)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8.磋商有效期磋商有效期为自磋商开始之日起60天。9.磋商响应文件构成9.1供应商应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作为其参加磋商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证明。编写的磋商响应文件须包括以下内容(格式见磋商文件第五部分):(1)磋商响应文件封面(2)磋商响应文件目录(3)磋商函(4)磋商最初报价表(5)技术规格响应表(6)法定代表人证明书(7)法定代表人授权书(8)供应商承诺函(9)供应商诚信承诺书(10)资格证明材料(11)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12)产品相关资料(1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14)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15)磋商保证金证明格式(16)供应商类似业绩证明材料(17)磋商最终报价表(18)供应商认为在其他方面有必要说明的事项(19)供应商中小企业声明函注:磋商文件要求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按要求签字、盖章;供应商提供的扫描(或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供应商须按上述内容、顺序和格式编制磋商响应文件,并按要求编制目录、页码。10.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要求10.1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所提供的文件格式编制响应文件,要求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按要求签字、盖章。10.2供应商应将加密电子响应文件1份务必在开标截止前上传至电子开评标系统;加密电子响应文件制作详情请咨询政采云,咨询电话:95763。10.3响应文件中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须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公章。10.4按照磋商文件及电子响应文件格式要求制作电子响应文件并进行上传至政采云评标系统。10.5供应商无需到现场递交纸质响应文件。四、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11.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1.1所有磋商响应文件都必须按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上传。11.2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在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后上传的磋商响应文件。12.递送磋商响应文件的地点、截止日期12.1所有磋商响应文件都必须按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送达磋商地点。12.2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在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磋商响应文件。13.磋商响应文件的撤回和修改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五、磋商程序14.磋商过程14.1采购代理机构按本磋商文件中确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本项目的磋商活动。供应商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14.2磋商时,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14.3磋商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组织,采购人、采购监管、纪检监察等有关方面代表可根据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列席。14.4磋商过程有专人记录,并存档备查。15.磋商小组15.1采购代理机构按本文件中确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活动。15.2采购人、采购管理、纪检监察等有关方面代表可根据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列席。15.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的规定并结合本次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磋商小组由采购单位的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负责本次采购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和评审工作,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评审专家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2)磋商小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3)评审专家在评审过程中受到非法干涉的,应当及时向财政、监察等部门举报。(4)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5)推荐预成交候选人;15.4磋商小组应遵守并履行下列义务:(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2)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成交方法评审,对评审意见承担磋商小组成员责任;(3)对磋商响应文件、磋商情况和磋商中获悉的商业秘密保密;(4)参与评审报告的起草;(5)解答投标人及有关方面的质疑;(6)配合纪检部门进行投诉处理工作。15.5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15.6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15.7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15.8磋商工作在有关部门的监督下依法开展,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磋商工作和磋商结果。16.磋商程序16.1进入磋商阶段后,由磋商小组独立开展评审工作,磋商小组成员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负责审议所有磋商响应文件,按先初审、后复审的程序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评审。16.2初审阶段分为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资格性审查是对供应商的相关资格证明、磋商保证金等资料进行审查;符合性审查是对供应商提供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性进行审查。符合性审查分为实质性偏离和非实质性偏离。16.2.1实质性偏离是指磋商响应文件未能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以下情况属于实质性偏离,磋商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无效投标处理。(1)不符合第2.2款“合格的投标人”之规定的;(2)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缴纳或未足额缴纳磋商保证金的;(3)未按第9.1款要求提供相关资料的;(4)磋商响应文件内容没有按磋商文件规定和要求签字、盖章的;(5)磋商响应文件编排混乱,且擅自修改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的;(6)服务期、投标有效期不能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7)投标人最终报价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报价方案的;(8)磋商响应文件中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9)报价超过采购预算额度的;(10)磋商小组认为应按无效投标处理的其他情况;(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16.2.2非实质性偏离是指磋商响应文件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但在部分可允许范围内存在一些不规则、不一致、不完整的内容,通过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后这些内容不会改变投标报价文件的实质性。以下情况属于非实质性偏离:(1)投标报价文件文字表述的内容含义不明确;(2)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3)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4)提供的技术信息和数据资料不完整;(5)磋商小组认定的其他非实质性偏离情况。磋商响应文件有上述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应当要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澄清、说明。澄清说明内容不得超出磋商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磋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作为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答疑期间,供应商拒绝或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做出澄清、说明,或澄清、说明的内容仍不能说明问题的,磋商小组将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对现有的投标资料做出评审意见。磋商小组对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的内容将不予接受。16.3在响应文件初审、复审过程中,如果磋商小组成员出现对评审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反映,评审报告中应注明该不同意见。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审报告中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结果。16.4比较与评价:经磋商小组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名单后,由确定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磋商小组将按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评审办法和标准,对初审阶段合格的磋商响应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方面的综合比较与评价。即在最大限度地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以评审总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推荐预成交候选人。若得分相同时,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相同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水平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17.评审办法17.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的规定,结合该项目的特点制定本评审办法。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内容分为磋商报价(最终报价)、技术部分、商务部分三部分组成(满分100分)17.2具体项目及评分细则:类别评审因素分值评审标准投标报价(30分)报价分30分磋商基准值=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磋商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30%)×100(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技术部分(52分)技术参数20分投标产品技术指标完全满足或高于磋商文件要求的,得20分;每有一项负偏离扣2分,扣完为止。食品质量保障方案10分供应商提供针对本项目的食品质量保障方案,包含但不限于①建立食品安全机制②遵循源头管理方案③保障仓储质量安全④保障运输食材质量安全⑤有效的售后质量保障机制,内容完全满足以上要求且专门针对本项目的得10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扣2分,每有一项内容存在缺陷或不足的扣1分,不提供不得分。食品保鲜方案10分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出的食品保鲜措施方案内容包含但不限于①釆购环节保鲜措施②食材的保质期承诺③食材品质保证④配送过程的随时监测⑤卫生检查制度,内容完全满足以上要求且专门针对本项目的得10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扣2分,每有一项内容存在缺陷或不足的扣1分,不提供不得分。配送实施方案4分根据各供应商提供针对本项目制定的食品配送实施方案,方案内容包含但不限于①食材的配送标准②食材种类的分货③食材送货的流程④食材送货中的协调及保障制度,内容完全满足以上要求且专门针对本项目的得4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扣1分,每有一项内容存在缺陷或不足的扣0.5分,不提供不得分。应急保障方案4分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应急突发情况耽误配送、因食品原料导致的食品安全等问题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成立应急处理小组②突发事件应急制度③危机事件应急预案④事故调查及善后处理,内容完全满足以上要求且专门针对本项目的得4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扣1分,每有一项内容存在缺陷或不足的扣0.5分,不提供不得分。售后服务方案4分针对该项目须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和保证措施;内容包含但不限于①售后服务内容和流程②使用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的响应情况及解决措施③承诺供货时食材证明资料齐全④退换货机制,内容完全满足以上要求且专门针对本项目的得4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扣1分,每有一项内容存在缺陷或不足的扣0.5分,不提供不得分。商务部分(18分)类似业绩6分提供自2023年1月1日至今(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的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每提供1项得3分,满分6分,未提供不得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包含合同首页、标的及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商务部分(18分)人员配置6分所有配送人员均须具备有效的健康证,供应商提供5人以上的得6分,提供2人以上的得4分,未提供的不得分。(须提供人员健康证及劳动合同复印件)。配送能力6分供应商具有食品配送普通封闭货车的,每有1辆得2分;具有冷链运输车的,每有1辆得3分,满分6分,未提供不得分。(须提供有效的车辆行驶证及车辆为自有或租赁的证明材料及车辆图片,否则不得分。)缺陷是指:存在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的情形,凭空编造,内容前后不一致,前后逻辑错误、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地点区域错误、内容缺失、不符合采购需求等。18.推荐成交供应商18.1磋商小组根据评审总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推荐预成交供应商候选人,并由采购人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18.2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本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原则确定其他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19.成交通知19.1采购代理机构自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在《青海省政府采购网》、《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青海项目信息网》上公告成交结果。19.2《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项目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六、授予合同20.签订合同20.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双方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采购合同,送采购代理机构审核并备案。20.2成交供应商在法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按违约处理。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可依评标排序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协调双方签订采购合同,或重新组织采购活动。20.3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订立合同的条件,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不得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20.4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及其澄清、说明文件等,均为签订采购合同的依据。。20.5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由采购人将采购合同在青海政府采购信息网上公告,但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七、处罚21.处罚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成交供应商的成交结果无效,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情节严重的,报同级财政部门依法进行处理:21.1投标人在提交最终报价之前后撤回其投标的。21.2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21.3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21.4有恶意串通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21.5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21.6未按照磋商文件、投标报价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采购合同的。21.7将采购合同转包的。21.8提供假冒伪劣产品的。21.9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21.10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后,因种种原因不能履约或无故拖延履约期的。21.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八、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为包一:1200元,包二:7400元,包三:1000元,包四:4400元,由各包供应商支付。九、其他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条款执行。第四部分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采购项目名称:城西区政务服务中心食堂食材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西宁深稳磋商(货物)2026-006采购合同编号:XNSW-2026-006合同金额(折扣率):采购人(甲方):,(盖章)中标人(乙方):,(盖章)采购日期:采购单位(以下简称甲方):供应商(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根据城西区政务服务中心食堂食材采购项目(项目编号:西宁深稳磋商(货物)2026-006)的磋商文件要求、成交人响应文件内容及承诺和采购代理机构出具的《成交通知书》,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协议书。一、签订本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本政府采购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政府采购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1.磋商文件;2.磋商文件的更正、变更公告;(若有)3.成交人提交的响应文件;4.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5.成交通知书。二、合同标的及金额(单位:%)根据上述政府采购合同文件要求,本政府采购合同价为折扣率%。三、配送期限和要求1.配送期限:。2.乙方所提供的产品必须有明确的商品标签、生产日期、保质期、质量等级、产地等。技术规格质量等级应与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技术规格、质量等级一致;乙方所提供食品质量必须符合行业标准,不得有掺假、变质、变味、过期现象出现,严禁伪劣、假冒、无证不合格食品进入食堂。若食品质量标准无特殊说明,则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为准;3.甲方对乙方提供的食品进行严格的验收,对不符合规格要求的食品,未提供检验报告或质检报告的、未提供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的,乙方必须无条件退货、换货,并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乙方未能履行磋商文件和采购合同所规定的事项的,或供应不合格的、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的食品,甲方退货后将记录在案并报相关部门对其给予处罚,除要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外,情节严重的可取消其供应资格;4.乙方在供应食品过程中,因食品质量问题造成学生食物中毒经查实后确属乙方责任的,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主要包括食物中毒人员医疗费、误工费、事故处理费等,直至追究刑事责任;5.乙方所提供食品的品牌、规格、技术参数、质量标准、服务承诺等,必须与其递交的响应文件正本中提供的内容完全保持一致,若有不符甲方有权拒绝验收,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或法律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6.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各种食品价格都须低于市场价,发现高于市场价,甲方有权终止合同。7.乙方向甲方提供产品相关完税销售发票。四、付款方式1.本项目按月支付。2.数量:本项目价款结算为每月按照市场价标准所形成的实际采购金额结算,即市场基准价×报价折扣率结算。3.单价:由甲方相关人员在充分了解市场价格的前提下,综合确定各食品的单价,并由甲方主管人员确认最终各食品单价后,成交供应商按此价格供货。五、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1.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50条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2.乙方不得擅自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六、违约责任1.乙方所提供的产品规格、技术标准、材料等质量不合格的,应及时更换;更换不及时的,按逾期交货处罚;因质量问题甲方不同意接收的,由乙方赔偿由此引起的甲方的一切经济损失。2.乙方提供的货物如侵犯了第三方权益而引发纠纷或诉讼的,均由乙方负责交涉并承担全部责任。3.因包装、运输引起的货物损坏,按质量不合格处罚。4.甲方无故延期接受货物和乙方逾期交货的,每天应向对方偿付未交货物的货款3‰的违约金,但违约金累计不得超过违约货款的5%,超过20天对方有权解除合同,违约方承担因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5.乙方未按本合同和响应文件中规定的服务承诺提供售后服务的,乙方应按本合同合计金额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6.乙方提供的货物在免费质保期内,因质量原因造成的问题,由乙方负责,费用从合同款中扣除,不足另补。7.其它违约行为按违约货款额5%收取违约金并赔偿经济损。七、不可抗力1.不可抗力使合同的某些内容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应通过协商在15天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合同终止。2.除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可抗力情形外,双方约定出现非人为情况亦视为不可抗力。八、知识产权:1.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的起诉。2.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经济赔偿。3.双方应共同遵守国家有关版权、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规定,相互尊重对方的知识产权,对本合同内容、对方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如有违反,违约方负相关法律责任。4.在本合同生效时已经存在并为各方合法拥有或使用的所有技术、资料和信息的知识产权,仍应属于其各自的原权利人所有或享有,另有约定的除外。5.乙方保证拥有由其提供给甲方的所有软件的合法使用权,并且已获得进行许可的正当授权及其有权将软件许可及其相关材料授权或转让给甲方。甲方可独立对本合同条款下软件产品进行后续开发,不受版权限制。乙方承诺并保证甲方除本协议的付款义务外无需支付任何其它的许可使用费,以非独家的、永久的、全球的、不可撤销的方式使用本合同条款下软件产品。九、其他约定:十、合同争议解决1.因产品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进行鉴定。产品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产品不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诉讼期间,本合同继续履行。十一、合同生效及其它:1.本合同一式捌份,甲方肆份、乙方叁份、采购代理机构壹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即为生效。2.本合同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篇)有关规定处理。西宁深稳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西宁深稳磋商(货物)2026-006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盖章):联系电话:联系电话:签约时间:年月日采购代理机构(盖章):负责人或经办人:合同备案时间:年月日合同通用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合同双方经协商达成一致,自愿订立本合同,遵循公平原则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确保双方诚实守信地履行合同。1.定义本合同中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1“合同”指甲乙双方签署的、载明的甲乙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1.2“合同金额”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付给乙方的价款。1.3“合同条款”指本合同条款。1.4“货物”指乙方根据合同约定须向甲方提供的一切产品、设备、机械、仪表、备件等,包括辅助工具、使用手册等相关资料。1.5“服务”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及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和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1.6“甲方”指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单位。1.7“乙方”指提供本合同条款下货物和服务的公司或其他实体。1.8“现场”指合同规定货物将要运至和安装的地点。1.9“验收”指合同双方依据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合同约定,确认合同条款下的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活动。1.10原厂商:产品制造商或其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办事或技术服务机构。除另有说明外,本合同文件所述的制造商、产品制造商、制造厂家、产品制造厂家均为原厂商。1.11原产地:指产品的生产地,或提供服务的来源地。1.12“工作日”指国家法定工作日,“天”指日历天数。2.技术规格要求2.1本合同条款下提交货物的技术规格要求应等于或优于招磋商响应文件技术规格要求。若技术规格要求中无相应规定,则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正式标准。2.2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货物及服务有关的标准的中文文本。2.3除非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3.合同范围3.1甲方同意从乙方处购买且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的货物及其附属货物,消耗性材料、专用工具等,包括各项技术服务、技术培训及满足合同货物组装、检验、培训、技术服务、安装调试指导、性能测试、正常运行及维修所必需的技术文件。3.2乙方应负责培训甲方的技术人员。3.3按照甲方的要求,乙方应在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和免费保修期内,免费负责修理或更换有缺陷的零部件或整机,对软件产品进行免费升级,同时在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和免费保修期满后,以最优惠的价格,向买方提供合同货物大修和维护所需的配件及服务。4.合同文件和资料4.1乙方在提供仪器设备时应同时提供中文版相关的技术资料,如目录索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指南、维修指南、服务手册等。4.2未经甲方事先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或代表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如向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则应严格保密并限于履行本合同所必须的范围。5.知识产权5.1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的起诉。5.2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经济赔偿。5.3双方应共同遵守国家有关版权、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规定,相互尊重对方的知识产权,对本合同内容、对方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如有违反,违约方负相关法律责任。5.4在本合同生效时已经存在并为各方合法拥有或使用的所有技术、资料和信息的知识产权,仍应属于其各自的原权利人所有或享有,另有约定的除外。5.5乙方保证拥有由其提供给甲方的所有软件的合法使用权,并且已获得进行许可的正当授权及其有权将软件许可及其相关材料授权或转让给甲方。甲方可独立对本合同条款下软件产品进行后续开发,不受版权限制。乙方承诺并保证甲方除本协议的付款义务外无需支付任何其它的许可使用费,以非独家的、永久的、全球的、不可撤销的方式使用本合同条款下软件产品。6.保密6.1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及履行完毕后的任何时候,任何一方均应对因履行本合同从对方获取或知悉的保密信息承担保密责任,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透露,否则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全部损失。6.2保密信息指任何一方因履行本合同所知悉的任何以口头、书面、图表或电子形式存在的对方信息,具体包括:6.2.1任何涉及对方过去、现在或将来的商业计划、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处理手段、财务信息;6.2.2任何对方的技术措施、技术方案、软件应用及开发,硬件设备的品种、质量、数量、品牌等;6.2.3任何对方的技术秘密或专有知识、文件、报告、数据、客户软件、流程图、数据库、发明、知识、贸易秘密。6.3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签署相应的保密协议,保密协议与本条款存在不一致的,以保密协议为准。7.质量保证7.1货物质量保证7.1.1乙方必须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性能和技术规范等的要求。7.1.2乙方须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经正确安装、正常运转和保养,在其使用寿命期内须具有符合质量要求和产品说明书的性能。在货物质量保证期之内,乙方须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并免费予以改进或更换。7.1.3根据乙方按检验标准自己检验结果或委托有资质的相关质检机构的检验结果,发现货物的数量、质量、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证实货物存在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接到上述通知后,乙方应及时免费更换或修理破损货物。乙方在甲方发出质量异议通知后,未作答复,甲方在通知书中所提出的要求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7.1.4乙方在收到通知后虽答复,但没有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由此引发的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可从合同款或乙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中扣款,不足部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卖方行使的其他权力不受影响。7.1.5合同条款下货物的质量保证期自货物通过最终验收起算,合同另行规定除外。7.2辅助服务质量保证7.2.1乙方保证免费提供合同条款下的软件产品原厂商至少一年软件全部功能及其换代产品的升级与技术支持服务(包含任何版本升级、产品换代、更新及在原有产品基础上的拆解、完善、合并所产生的新产品,提供升级产品介质及授权,要求原厂商承诺,并加盖原厂商公章),不得出现因货物停售、转产而无法提供上述支持服务。7.2.2乙方应保证合同条款下所提供的服务包括培训、安装指导、单机调试、系统联调和试验等,按合同规定方式进行,并保证不存在因乙方工作人员的过失、错误或疏忽而产生的缺陷。8.包装要求8.1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采用本行业通用的方式进行包装,且该包装应符合国家有关包装的法律、法规的规定。8.2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并有良好的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粗暴装卸等保护措施,以确保货物安全运抵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乙方应提供货物运至合同规定的最终目的地所需要的包装,以防止货物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8.3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包装均为出厂时原包装。8.4乙方所提供货物必须附有质量合格证,装箱清单,主机、附件、各种零部件和消耗品,有清楚的与装箱单相对应的名称和编号。8.5货物运输中的运输费用和保险费用均由乙方承担。运输过程中的一切损失、损坏均由乙方负责。9.价格9.1乙方履行合同所必须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货物及部件的设计、检测与试验、制造、运输、装卸、保险、单机调试、安装调试指导、技术资料、培训、交通、人员、差旅、质量保证期服务费、其他管理费用、所有的检验、测试、调试、验收、试运行费用等均已包括在合同价格中。9.2本合同价格为固定价格,包括了乙方履行合同全过程产生的所有成本和费用以及乙方应承担的一切税费。9.3检验费用9.3.1乙方必须负担本条款下属于乙方负责的检验、测试、调试、试运行和验收的所有费用,并负责乙方派往买方组织的检验、测试和验收人员的所有费用。9.3.2甲方按合同计划参加在乙方工厂所在地检验、测试和验收的费用全部由乙方负责并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9.3.3甲方检验人员已到卖方所在地,测试无法依照合同进行,而引起甲方人员延长逗留时间,所有由此产生的包括甲方人员在内的直接费用及成本由乙方承担。10.交货方式及交货日期交货方式:现场交货,乙方负责办理运输和保险,将货物运抵现场。交货期应根据产品的特点实事求是填写,进口产品90个工作日内,国产产品60个工作日内。特殊产品交货期需说明。交货日期:所有货物运抵现场并经双方开箱验收合格之日。11.检验和验收11.1开箱验收11.1.1货物运抵现场后,双方应及时开箱验收,并制作验收记录,以确认与本合同约定的数量、型号等是否一致。11.1.2乙方应在交货前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文件。该文件将作为申请付款单据的一部分,但有关质量、规格、数量的检验不应视为最终检验。11.1.3开箱验收中如发现货物的数量、规格与合同约定不符,甲方有权拒收货物,乙方应及时按甲方要求免费对拒收货物采取更换或其他必要的补救措施,直至开箱验收合格,方视为乙方完成交货。11.2检验验收11.2.1交货完成后,乙方应及时组装、调试、试运行,按照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试运行完成后,双方及时组织对货物检验验收。合同双方均须派人参加合同要求双方参加的试验、检验。11.2.2在具体实施合同规定的检验验收之前,乙方需提前提交相应的测试计划(包括测试程序、测试内容和检验标准、试验时间安排等)供甲方确认。11.2.3除需甲方确认的试验验收外,乙方还应对所有检验验收测试的结果、步骤、原始数据等作妥善记录。如甲方要求,乙方应提供这些记录给买方。11.2.4检验测试出现全部或部分未达到本合同所约定的技术指标,甲方有权选择下列任一处理方式:a.重新测试直至合格为止;b.要求乙方对货物进行免费更换,然后重新测试直至合格为止;无论选择何种方式,甲方因此而发生的因卖方原因引起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负担。11.3使用过程检验11.3.1在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发现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规定不符,或证明货物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合适的原材料等,由甲方组织质检(相关检测费用由卖方承担),据质检报告及质量保证条款向卖方提出索赔,此索赔并不免除乙方应承担的合同义务。11.3.2如果合同双方对乙方提供的上述试验结果报告的解释有分歧,双方须于出现分歧后10天内给对方声明,以陈述己方的观点。声明须附有关证据。分歧应通过协商解决。12.付款条件本合同条款下的付款方法和条件在“青海省政府采购合同书”中具体规定。13.履约保证金13.1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前,按磋商文件第三部分“八授予合同”中第22.2项的约定提交履约保证金。13.2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甲方因乙方不能履行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13.3履约保证金应使用本合同货币,按下述方式之一提交(磋商文件中另有约定的除外):13.3.1甲方可接受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和营业的银行出具的履约保函;13.3.2支票或汇票。13.4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履行其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货物验收合格后,甲方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或转为质量保证金。14.索赔14.1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性能等与合同约定不符,或在质量保证期内证实货物存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有权根据有资质的权威质检机构的检验结果向乙方提出索赔(但责任应由保险公司或运输部门承担的除外)。14.2在履约保证期和检验期内,乙方对甲方提出的索赔负有责任,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14.2.1在法定的退货期内,乙方应按合同规定将货款退还给甲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货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如已超过退货期,但乙方同意退货,可比照上述办法办理,或由双方协商处理。14.2.2根据货物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甲方所遭受损失的数额,经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或由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评估,以降低后的价格或评估价格为准。14.2.3用符合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货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乙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甲方所发生的一切直接费用。同时,乙方应相应延长修补或更换件的履约保证期。14.3乙方收到甲方发出的索赔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作答复的,甲方可从合同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如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乙方应补足差额部分。15.迟延交货15.1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15.2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乙方迟延交货,甲方有权提出违约损失赔偿或解除合同。15.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乙方遇到不能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货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酌情延长交货时间。16.违约赔偿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每日按合同总价款的千分之五计收。17.不可抗力17.1双方中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17.2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的事故发生后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17.3不可抗力使合同的某些内容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应通过协商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合同终止。18.税费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承担。19.合同争议的解决19.1甲方和乙方由于本合同的履行而发生任何争议时,双方可先通过协商解决。19.2任何一方不愿通过协商或通过协商仍不能解决争议,则双方中任何一方均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20.违约解除合同20.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乙方违约。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同时保留向乙方索赔的权利。20.1.1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甲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全部或部分货物的;20.1.2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主要义务的;20.1.3乙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有欺诈行为的。20.2甲方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之后,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购买与未交付的货物类似的货物或服务,乙方应承担买方购买类似货物或服务而产生的额外支出。部分解除合同的,乙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中未解除的部分。21.破产终止合同乙方破产而无法完全履行本合同义务时,甲方可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予乙方补偿。该合同的终止将不损害或不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22.转让和分包22.1政府采购合同不能转让。22.2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可以将合同条款下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分包后不能解除卖方履行本合同的责任和义务,接受分包的人与乙方共同对甲方连带承担合同的责任和义务。23.合同修改甲方和乙方都不得擅自变更本合同,但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如必须对合同条款进行改动时,当事人双方须共同签署书面文件,做为合同的补充。24.通知本合同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形式发送,而另一方也应以书面形式确认并发送到对方明确的地址。25.计量单位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26.适用法律本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进行解释。第五部分磋商响应文件格式供应商应严格按照本格式要求编制磋商响应文件,并编制相应页码,否则其磋商响应文件将不予接受。格式一:磋商响应文件封面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磋商响应文件采购项目编号:采购项目名称:投标包号: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格式二:磋商响应文件目录(1)磋商响应文件封面……………………………………………………………所在页码(2)磋商响应文件目录……………………………………………………………所在页码(3)磋商函…………………………………………………………………………所在页码(4)磋商最初报价表………………………………………………………………所在页码(5)分项报价表……………………………………………………………………所在页码(6)技术规格响应表………………………………………………………………所在页码(7)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所在页码(8)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所在页码(9)供应商承诺函…………………………………………………………………所在页码(10)供应商诚信承诺书……………………………………………………………所在页码(11)资格证明材料…………………………………………………………………所在页码(12)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所在页码(13)产品相关资料…………………………………………………………………所在页码(1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所在页码(15)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所在页码(16)磋商保证金证明格式…………………………………………………………所在页码(17)供应商类似业绩证明材料……………………………………………………所在页码(18)磋商最终报价表………………………………………………………………所在页码(19)供应商认为在其他方面有必要说明的事项…………………………………所在页码(20)供应商中小企业声明函………………………………………………………所在页码格式三:磋商函致: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函我们收到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磋商文件,经研究,法定代表人(姓地址: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职务: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格式四:磋商最初报价表磋商最初报价表供应商名称:,单位:折扣率%项目名称(投标包号)报价(折扣率)履约期限备注其他承诺及需要说明的事项:注:1、填写此表时不得改变表格形式(可按所投包增加行)。2、投标报价为折扣率。本项目价款结算为每月按照市场价标准所形成的实际采购金额结算,即市场基准价×报价折扣率结算。5、投标报价不能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报价方案,否则,无效投标。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格式五:技术规格响应表技术规格响应表供应商名称:包号:序号名称采购要求技术指标名称响应技术指标123...注:1.本表应按照每包采购要求中的技术指标逐项填写,不得遗漏。2.供应商必须对应磋商文件“采购要求”内容逐条响应;在指标栏中列出产品的具体要求;以采购要求为最低指标要求,供应商对超出或不满足最低指标要求的指标需列出+、-、0偏差,并做详细说明。如果只注明“+”、“-”或未填写,将视为该项指标不响应。3.供应商响应采购要求应具体、明确,含糊不清、不确切,按照实质性不响应处理。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格式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致: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法定代表人姓名)现任我单位,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法定代表人基本情况:性别:年龄:民族:地址:身份证号码:附法定代表人第二代身份证双面扫描(或复印)件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格式七: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致: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特授权(委托代理人姓名)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项目的投标、答疑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资料。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授权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授权期限必须满足投标有效期的要求)。被授权人联系电话:被授权人(委托代理人)签字:授权人(法定代表人)签字:职务:,职务:附被授权人第二代身份证双面扫描(或复印)件供应商(公章):年月日格式八:供应商承诺函供应商承诺函致: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关于贵方年月日(项目名称)采购项目,本签字人愿意参加投标,提供采购一览表中要求的所有产品,并证实提交的所有资料是准确的和真实的。同时,我代表(供应商名称),在此作如下承诺:1.完全理解和接受磋商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2.若中标,我方将按照磋商文件的具体规定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按时交货,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如果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现质量、数量出现问题,我方一定尽快更换或补退货,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3.在整个招标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贵方可按磋商文件之规定给予处罚,我方完全接受。4.若中标,本承诺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格式九:供应商诚信承诺书供应商诚信承诺书致: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为了诚实、客观、有序地参与青海省政府采购活动,愿就以下内容作出承诺:一、自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社会公德,维护廉洁环境,与同场竞争的供应商平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二、参加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时,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提供所需的相关材料,并对所提供的各类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不虚假应标,不虚列业绩。三、尊重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各相关方的合法行为,接受政府采购活动依法形成的意见、结果。四、依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不围标、串标,维护市场秩序,不提供“三无”产品、以次充好。五、积极推动政府采购活动健康开展,对采购活动有疑问、异议时,按法律规定的程序实名(加盖单位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名)反映情况,不恶意中伤、无事生非,以和谐、平等的心态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六、认真履行中标人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全面执行采购合同规定的各项内容,保质保量地按时提供采购物品。若本企业(单位)发生有悖于上述承诺的行为,愿意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对供应商的相关处理。本承诺是采购项目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格式十:资格证明材料资格证明材料资格证明材料包括:(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2)磋商文件规定的有关资格证书、许可证书、认证等;(3)投标企业简介及获得相关证书证明文件;(4)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如果是非法人资格的供应商,须提供身份证明。格式十一: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按照磋商文件第2.2款(1)中第条规定提供以下相关材料。1、磋商响应供应商是法人的,提供基本开户银行近三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同时提供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或经第三方机构出具的2024年度(或2025年度)财务状况审计报告(扫描或复印件应全面、完整、清晰),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会计)报表附注,并提供第三方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证书。磋商响应供应商是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同时提供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2、提供2025年10月-2026年3月中的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记录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格式十二:产品相关资料产品相关资料根据采购项目内容,供应商提供相关产品资料。(由于本项目未列明具体采购产品,可不提供。中标后,中标供应商配送具体食材时,须向采购人提供各产品相关资料。)格式十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为保证本项目合同的顺利履行,供应商必须具备履行合同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必须具备履行合同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格式自拟),并提供相关设备的购置发票或相关人员的职称证书或用工合同等证明材料。格式十四: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可自定)附“信用中国”网站下载的完整的信用信息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查询截图,信息生成时间和截图时间为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10天。格式十五:磋商保证金证明格式磋商保证金证明致: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我方为(项目名称)项目(采购编号为:,)递交保证金人民币(大写:人民币元)已于年月日以基本户转账方式汇入你方账户。附件:保证金交款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退还保证金时请按以下内容汇入至我方账户(同递交保证金账户)。若因提供内容不全、错误等原因导致该项目保证金未能及时退还或退还过程中发生错误,我方将承担全部责任和损失。户名:开户银行:开户账号: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食堂食材 粮油 肉禽 调料 蔬菜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西宁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