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招标公告(天津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天津海关口岸门诊部)2026)
天津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天津海关口岸门诊部)临床检验部部分检测用试剂耗材采购项目(项目编号:XHZX-ZB-2026-031)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天津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天津海关口岸门诊部)临床检验部部分检测用试剂耗材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信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258号4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4月21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HZX-ZB-2026-031
项目名称:天津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天津海关口岸门诊部)临床检验部部分检测用试剂耗材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7.1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天津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天津海关口岸门诊部)临床检验部部分检测用试剂耗材采购项目,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磋商。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自采购人提出供货通知后10天完成供货(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响应文件开启当日响应文件开启时间之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2)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全部货物均由小微企业制造的,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制造的产品报价给予10%的扣除。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的货物,不享受此扶持政策。
3)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4)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5)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供应商为该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80%以上时,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的总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
6)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
、
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
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
7)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4年度或2025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须体现会计师事务所公章)。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前近6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3)提交2025年9月1日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内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纳税零申报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任意一种方式提供相应证明文件:①税务大厅零申报报表且加盖受理章;②网络申报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4)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2)若供应商是参与所提供产品的制造商,提供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备案证明文件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复印件;若供应商不是参与所提供产品的制造商,提供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证明文件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经营范围含诊断试剂)复印件(第一类医疗器械除外)。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供应商提供《非联合体磋商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4月10日 至2026年04月17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信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258号4楼)
方式:供应商现场获取文件或通过邮寄方式获取文件,联系电话:022-28377930,邮箱:xinhe_gkzb1@163.com。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4月21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258号4楼第一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6年04月21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258号4楼第一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天津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天津海关口岸门诊部)
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新港二号路2-1126号
联系方式:田老师 022-667028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津信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258号4楼
联系方式:吕超、马瑛、潘竞龙 022-283779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吕超、马瑛、潘竞龙
电 话: 022-28377930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天津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天津海关口岸门诊部)临床检验部部分检测用试剂耗材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物资/基础化学品及相关产品/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化学试剂和助剂
采购单位
天津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天津海关口岸门诊部)
行政区域
天津市
公告时间
2026年04月10日 17:03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6年04月10日至2026年04月17日每日上午:9:00 至 12:00下午:13: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258号4楼第一会议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6年04月21日 14: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258号4楼第一会议室
预算金额
¥17.1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吕超、马瑛、潘竞龙
项目联系电话
022-28377930
采购单位
天津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天津海关口岸门诊部)
采购单位地址
天津市滨海新区新港二号路2-112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田老师 022-66702896
代理机构名称
天津信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258号4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吕超、马瑛、潘竞龙 022-28377930
附件:
附件1
项目需求书.pdf
天津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天津海关口岸门诊部)临床检验部部分检测用试剂耗材采购项目项目需求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一)技术要求1.采购耗材明细详见耗材明细表。耗材明细表序号品名单位规格单价最高限价(元)备注1TPPA梅毒螺旋体抗体诊断试剂盒(凝集法)盒100T8202脂类&免疫类多项质控物水平1盒3mL×17303脂类&免疫类多项质控物水平2盒3mL×17304▲生化特殊项目质控品1盒3.0ml*115345生化特殊项目质控品2盒3.0ml*115346碱液盒2000ml/瓶893适配MACHI5000流水线使用7酸液盒500ml/瓶1700适配MACHI5000流水线使用8中性盒500ml/瓶1700适配MACHI5000流水线使用9灯泡盒1个/盒5236适配MACHI5000流水线使用10反应杯箱14个/套,4套/箱11315适配MACHI5000流水线使用11CK&CKMB校准品盒1ml*122612生化复合校准品盒5ml*133613超敏C校准品盒0.5ml*5111614抗链球菌溶血素“O"校准品盒校准1-41.0ml*489615类风湿因子校准品盒校准1-41.0ml*4674在履约过程中成交供应商须以采购人的实际供货数量通知为准。根据当期的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节能产品采用强制采购的评审方法。2.其他要求(1)相关试剂耗材需符合相关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2)供应商所提供的相关产品应根据国家标准和规范进行设计和制造,并遵循磋商文件的要求,其产品的质量性能、技术指标和使用功能应达到或优于采购要求,是技术成熟的、性能优良,并提供详细的产品说明。如其中某些条款不能完全满足时,应在响应文件中逐条列出。(3)响应文件必须如实进行实质性响应,量化指标必须列明具体数值。供应商提供的磋商文件内容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如提供虚假材料或对磋商文件所要求说明的情况故意隐瞒或虚报,视为不实质性响应采购要求,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4)磋商文件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要求,并未对一切细节作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全部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供应商提供的所有产品(包括设计、制造、调试以及节能、环保等)都应符合已颁布的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认可的国家标准、地方标准和行业标准。如果这些标准内容有矛盾时,应按最高标准的条款执行。(二)商务要求1.服务要求(1)供应商对采购人提出的采购需求,需在24小时内响应。供应商所供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后,在接到采购人通知的24-48小时内予以响应并提供必要的服务。(2)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服务机构情况,包括地址、联系方式及技术人员数量等。2.交货要求★(1)交货期:签订合同后,自采购人提出供货通知后10天完成供货(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2)交货地点:天津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天津海关口岸门诊部)。(3)成交供应商根据采购人需求分批供货,据实结算。(4)提供制造商完整的产品资料。(5)特别要求:交货时要求供应商就所投产品提供产品说明书,同时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对产品的合法供货渠道进行说明,经核实如供应商提供非法渠道的商品,视为欺诈,为维护采购人合法权益,供应商要承担商品价值双倍的赔偿;同时,依据现行的国家法律法规追究其他责任,并连带追究所投产品制造商的责任。3.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按照采购人实际需求和采购数量要求供应到采购人指定地点,验收合格无质量问题,采购人按照供货批次据实支付对应货款。(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注:(1)加注“★”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不得出现负偏离,发生负偏离即做无效标处理。负偏离是指供应商提供的响应文件中,对加注‘★’号的实质性条款未能完全满足,或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参数、服务要求、标准等存在差异且影响采购需求实现的情况。(2)加注“▲”号的产品为核心产品(如项目需求书中未明确核心产品,则视为全部产品均为核心产品)。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天津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