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水设施建设招标公告(长白朝鲜族自治县长白镇人民政府2026)
吉林省德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长白镇绿江村聚宝沟排水设施建设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长白镇绿江村聚宝沟排水设施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4月24日 09: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采购计划-[2026]-00035号-DRSB[2026]-JL01
项目名称:长白镇绿江村聚宝沟排水设施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1163267
最高限价(元):1163267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长白镇绿江村聚宝沟排水设施建设项目(乡道Y002开国线)
数量:
预算金额(元):1163267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由于项目所在地长白镇绿江村聚宝沟排水设施泄洪能力不足威胁行车安全。故针对长白镇绿江村聚宝沟排水设施进行涵洞及路基支挡与防护进行拆除重建。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7月31日前竣工。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应符合中小企业,请根据要求上传《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以采购文件要求为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1.具有符合工程管理规定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供应商应当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供应商应当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供应商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响应文件时,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2.业绩要求:供应商2023年以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一个类似项目业绩(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或施工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文件扫描件并进行电子签章。3.特定资格:供应商注册地不在吉林省行政区域内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有效期内的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吉信息网页截图,或提供“如取得本项目成交资格,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前向采购人提交在有效期内的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吉信息网页截图”的承诺。供应商需在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提供其中任意一项)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4月13日至2026年04月20日,每天上午08:30:00至11:30:00,下午13:30:00至17: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4月24日 09: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6年04月24日 09:00(北京时间)
地点:浑江区白山市浑江区红旗街578号国投大厦3楼开标室2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白镇人民政府
地 址:长白大街75号
联系方式:0439-82520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德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白山市长白县长白大街48—10号
联系方式:166043969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静
电 话:16604396900
初审:张静
复审:大毛
终审:张静
附件信息:
长白镇绿江村聚宝沟排水设施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1).pdf426.8K
文件附件.zip10.0M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长白镇绿江村聚宝沟排水设施建设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长白镇人民政府
行政区域
吉林省
公告时间
2026年04月11日 10:02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6年04月13日至2026年04月20日每日上午:08:30 至 00至11:30:00下午:13:30 至 00至17: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6年04月24日 09: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浑江区白山市浑江区红旗街578号国投大厦3楼开标室2
预算金额
¥116.3267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静
项目联系电话
16604396900
采购单位
长白镇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地址
长白大街7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439-8252013
代理机构名称
吉林省德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吉林省白山市长白县长白大街48—10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6604396900
长白镇绿江村聚宝沟排水设施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项目编号:DRSB[2026]-JL01采购人:长白朝鲜族自治县长白镇人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吉林省德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6年4月10日长白镇绿江村聚宝沟排水设施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项目编号:DRSB[2026]-JL01审阅意见表采购人审阅意见采购人:长白朝鲜族自治县长白镇人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吉林省德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6年4月10日目录第一章长白镇绿江村聚宝沟排水设施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第四章磋商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第五章磋商办法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七章拟签订采购合同文本第一章长白镇绿江村聚宝沟排水设施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采购项目编号:DRSB[2026]-JL01项目概况长白镇绿江村聚宝沟排水设施建设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4月2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本采购项目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上发布,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DRSB[2026]-JL01(长白朝鲜族自治县政府采购实施计划备案表;备案编号:采购计划备—[2026]—00024号:采购编号:采购计划—[2026]—00035号)项目名称:长白镇绿江村聚宝沟排水设施建设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项目预算总金额,1,163,267.00元采购计划总金额(最高限价):1,163,267.00元磋商项目简介:由于项目所在地长白镇绿江村聚宝沟排水设施泄洪能力不足威胁行车安全。故针对长白镇绿江村聚宝沟排水设施进行涵洞及路基支挡与防护进行拆除重建。建设内容:(1)K0+055处:拆除重建2-3×1.8m箱涵。恢复因修建涵洞所破坏的路面、上游路侧挡墙及沿线交通设施。共计恢复水泥混凝土路面长度80米、恢复涵洞上游C30混凝土挡墙长度10米、恢复单柱式标志牌1个、路面标线32.2平方米、B级波形梁护栏80m、道口标柱6根。(2)K0+055路线左侧:拆除重建44米挡墙。根据现场情况,重新恢复蓄水池四周挡墙,挡墙端部与涵洞出水口端墙顺接,蓄水池内河床底面重新铺筑25cmC30混凝土及15cm砂砾垫层。共计拆除重建C30混凝土挡墙44米,其中路线左侧K0+000~K0+019段、K0+022~K0+044段墙高4米,K0+019~K0+022段墙高3.5米;路线右侧10米长挡墙高度4.5米,蓄水池底部混水泥凝土铺砌145平方米。为防止上游冲下来的树枝、秸秆等漂浮物造成蓄水池下游管廊淤堵,设置30×30钢筋网栅栏进行拦截,共计钢筋栅栏48平方米。施工范围为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设计所示全部内容。建设地点:长白镇绿江村聚宝沟。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7月31日前竣工。质量目标:质量标准达到现行国家验收标准合格等级。二、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的条件:2.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2.1.1需要满足的一般资格要求:(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本采购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注: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具有符合工程管理规定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描述:供应商应当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二)业绩要求:供应商2023年以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一个类似项目业绩(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或施工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文件扫描件;(三)供应商注册地不在吉林省行政区域内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有效期内的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吉信息网页截图,或提供“如取得本项目成交资格,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前向采购人提交在有效期内的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吉信息网页截图”的承诺。供应商需在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提供其中任意一项);(四)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材料(提供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函加盖供应商电子印章);(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6年04月13日至2026年04月20日每天08:30至17:00止(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方式:供应商应通过交易系统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供应商成功获取项目采购文件后,将收到已获取采购文件的回执单。未按规定获取项目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不得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注:获取的项目采购文件由正文和附件组成,正文以pdf格式内容为准。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方式、地点:4.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2026年04月2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4.2提交响应文件方式、地点:供应商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交易系统提交响应文件。成功提交的,供应商将收到“上传成功”的提示。4.3本项目采取网上开启,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组织在线开启。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电子化采购相关事项):6.1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6.1.1供应商在电子化平台参与政府采购项目前,应在电子化平台完成信息注册(如已注册白山市政府采购电子商城则无需重复注册),注册链接:https://middle.zcygov.cn/v-settle-front/registry。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及CA驱动下载地址:https://customer.zcygov.cn/CA-driver-download?utm=web-login-front.52cebfa2.0.0.04df4040034511edaac705fda12edb43。并严格按照操作规范要求进行系统操作。6.1.2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活动的范围主要包括:获取项目采购文件,编制、签章、加密并提交响应文件,参加开启、解密响应文件和电子评审,签订采购合同等;已按规定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供应商,按照采购平台操作规范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系统操作和加盖电子印章确认的电子文书资料,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印章确认事项承担法律责任。供应商应当加强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日常校验和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能够正常使用,严格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6.2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6.3采购平台技术支持:在线客服: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客服进行咨询;服务电话:95763CA及签章服务:吉林安信:0431-85177688或翔晟:025-66085508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7.1采购人信息名称:长白朝鲜族自治县长白镇人民政府地址:吉林省白山市长白县长白镇长白大街75号联系方式:15500485988;0439-8252013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吉林省德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吉林省白山市长白县长白大街48—10号联系方式:刘经理;张工0439-8877766;155679990597.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冯科长电话:15500485988;0439-8252013招标采购监督管理部门:长白朝鲜族自治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地址:吉林省白山市长白县白山大街13号联系方式:0439-82221732026年4月10日第二章供应商须知2.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应知事项说明和要求1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本项目各包采购预算金额如下:采购包1:1,163,267.00元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最高限价详见第三章。2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具体规则详见第五章)。3是否接受联合体★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如接受联合体,需符合以下要求:一、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参加采购活动。联合体应当确定其中一方为本次采购活动的牵头单位,代表联合体处理参加采购活动的一切事务。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二、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不同工作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承担对应工作内容的特定资格条件。三、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4是否为特殊性质项目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否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否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否5投标(响应)保证金★□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保证金应当采用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的金额:¥0万元整。递交方式:采取转账方式的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供应商单位的账户转入收取投标保证金的账户。供应商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须在保证金递交截止日期前,携带相关原件提交到吉林省德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否则做废标处理。收取投标保证金账号: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白朝鲜族自治县支行账户:吉林省德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账号:07931001040018352行号:103246393107(1)投标保证金银行进账单或保函或汇款凭证应注明项目名称,并将复印件装订在投标响应文件中进行电子签章。(2)请将转账方式的投标保证金于2026年00月00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前转入收取投标保证金的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5投标(响应)保证金★(3)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合同原件壹份。(4)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事宜请与吉林省德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439-8877766;联系人:张工。本项目不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6履约保证金★采购包1:不收取7质量保证金★采购包1:收取质量保证金缴纳比例: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0%缴纳方式:合同款中扣除,保函/保险8响应有效期★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不少于120天。响应文件未明确响应有效期或者少于前述规定天数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9代理服务费★本采购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为1.3万元。中标人应在中标公示结束后、中标通知书发出前将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一次性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10采购结果公告采购结果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予以公告。11是否组织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采购包1:否12是否召开采购前答疑会本项目不组织标前答疑13特殊情况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中止电子化采购活动,并保留相关证明材料备查:一、交易系统发生故障(包括感染病毒、应用或数据库出错)而无法正常使用的;二、因组织场所停电、断网等原因,导致采购活动无法继续通过交易系统实施的;三、其他无法保证电子化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上述的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采购活动;影响或者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依法终止采购活动。注:1.平台系统故障认定以政府采购云平台发布的系统运维通知内容为准;2.故障处理详见第二章规定。14报价/分值精确度所有数据项默认最多可输入/展示至小数点后2位,超出小数点位的数值采用四舍五入的方式进行保留。15实质性要求本磋商文件中“★”要求为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应当按照第五章评审程序中的符合性审查规定,在响应文件中进行实质性响应,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16其他说明本磋商文件所称的“以上”、“以下”、“内”、“以内”、“不少于”包括本数;所称的“不足”、“低于”、“超过”不包括本数。2.2.总则2.2.1.适用范围一、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长白镇绿江村聚宝沟排水设施建设项目采购项目。二、本磋商文件由长白朝鲜族自治县长白镇人民政府和吉林省德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共同编制并负责解释。2.2.2.有关定义一、“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磋商的采购人是长白朝鲜族自治县长白镇人民政府。二、“供应商”是指按照采购公告规定获取磋商文件,参加采购活动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三、“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和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代理机构是吉林省德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四、“网上开启”是指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在线组织响应文件解密,供应商通过交易系统在线解密响应文件等活动。五、“电子评审”是指磋商小组开展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磋商、比较与评价、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出具磋商报告等活动。2.3.磋商文件2.3.1.磋商文件的构成磋商文件由采购人、代理机构编制,是项目采购活动开展的基本依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竞争性磋商邀请;二、供应商须知;三、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四、磋商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五、评审办法;六、响应文件格式;七、拟签订采购合同文本。2.3.2.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一、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二、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将更正后的磋商文件上传至交易系统,通过交易系统向已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发送更正通知,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发布更正公告。更正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通过交易系统向已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发送更正信息;不足5日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三、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发出更正通知的同时,即为送达供应商。供应商应当及时查看更正公告、更正信息,并根据更正公告、更正信息要求,下载更正后的磋商文件,进行响应文件编制。2.4.响应文件2.4.1.响应文件的语言一、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磋商小组在磋商过程中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原则上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要对应翻译成中文并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未翻译的外文资料,磋商小组将视其为无效材料,但以下情形除外:(一)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二)对于如生产厂家授权书、原厂技术证明资料及一些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国际标准或者行业认证等需要以非中文表述且不宜翻译为中文的。二、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以中文为准。涉嫌提供虚假材料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三、如因未翻译而造成对供应商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2.4.2.计量单位★除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项目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2.4.3.响应货币★本项目均以人民币报价。2.4.4.知识产权★一、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存在前述情形,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并且赔偿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二、供应商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三、如使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使用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2.4.5.响应报价★一、供应商应认真核实本项目的工程量清单。二、供应商的报价是其响应本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或者结算标准,包括供应商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三、本项目报价形式为:总价。供应商编制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汇总价格,作为响应文件中的报价,即首次报价。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及工程量清单编制要求,编制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作为响应文件响应报价的组成明细。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扉页(仅指投标总价扉页)应由注册或登记在本单位的造价人员签字并盖执业印章。供应商委托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编制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应在施工响应文件中附工程造价咨询委托合同,由注册或登记在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造价人员签字并盖执业印章。供应商提交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应符合本项目工程量清单以及清单说明的要求。当供应商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一)供应商对工程量清单中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说明:根据建筑、水利、交通等确定具体表述)的单价未填报或填报为零的;(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与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特征的实质性内容一致的除外)、计量单位、工程量与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不一致的;(三)磋商文件已明确各单位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中的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临时设施费金额并要求按此金额填报而供应商填报错误或未填报的,或供应商未按相关计价规定计取安全文明施工费的;(四)磋商文件已明确各单位工程规费金额并要求按此金额填报而供应商填报错误或未填报的,或供应商未按相关计价规定计取规费的;(五)磋商文件若已明确创优质工程奖补偿奖励费金额并要求按此金额填报而供应商填报错误或未填报的;(六)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暂列金额未按工程量清单中列明的金额填报的;(七)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材料、工程设备暂估价未按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单价计入综合单价的;(八)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专业工程暂估价未按工程量清单中列明的金额填写的;(九)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计日工未按工程量清单中列明的数量进行报价的;(十)单价、合价或总价,不论其大写金额或小写金额均只能有一个,否则作无效处理。若供应商最后报价低于首次报价的,供应商可以在提交报价的同时上传相应调整部分报价构成及明细,成交后按照调整部分报价构成及明细标准进行调整部分的工程结算,未调整部分按照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明确的标准进行工程结算;未提交调整部分报价构成及明细的,成交后基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按照最后成交总价对应首次报价的下浮比例(不可竞争费用除外)进行工程结算。四、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磋商办法规定进行价格修正的,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加盖电子印章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的,视同供应商不确认,作无效响应处理。2.4.6.响应文件的编制、签章和加密★一、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编制响应文件,磋商文件第六章对响应文件格式有要求的,按照格式要求编制响应文件,没有格式要求的,由供应商自行编写。二、供应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下载专区下载投标(响应)客户端,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响应文件,完成响应文件编制、加盖电子印章和加密。2.4.7.响应文件的提交★一、供应商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交易系统完成响应文件提交。成功提交响应文件的,将收到“上传成功”的提示。成功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信息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加密保存。未按磋商文件和采购平台操作规范编制、确认、加密、盖章和提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二、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不再接受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影响响应文件提交的各种因素,确保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提交。三、除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响应文件或者调整修改已提交响应文件的内容及提交状态。2.4.8.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撤回★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成功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的,应当先行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撤回后,视为未提交过响应文件。2.5.开启、评审和确定成交供应商2.5.1.开启2.5.1.1.开启程序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通过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网上开启解密响应文件。2.5.1.2.解密响应文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成功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符合磋商文件规定数量的,代理机构将启动响应文件解密程序,解密时间为30分钟;供应商应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使用加密响应文件的数字证书进行响应文件解密。除因平台系统故障导致供应商未按时完成解密外,供应商未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完成解密的,按无效响应处理。2.5.1.3.有关要求成功提交或者成功解密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终止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5.2.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开启结束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2.5.3.评审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2.5.4.成交通知书一、采购人或者磋商小组确认成交供应商后,代理机构在政府采购云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成交结果公告、或通过交易系统发出成交通知书。二、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出现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成交无效情形的,将以公告形式宣布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无效,并依法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视同拒绝签订合同,其中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6.合同签订、备案、履行及验收2.6.1.签订合同一、采购人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采购人因不可抗力原因迟延签订合同的,应当自不可抗力事由消除之日起7日内完成合同签订事宜。二、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签订的书面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以及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三、政府采购合同自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在书面合同上签章之日起生效。四、成交供应商完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2.6.2.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备案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在政府采购云平台予以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报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和采购代理机构备案。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合同,依照政府采购法确需变更政府采购合同内容的,采购人应当自合同变更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发布政府采购合同变更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信息和其他依法不得公开的信息除外。2.6.3.合同分包和转包★2.6.3.1.合同分包本项目非主体、非关键部分工程允许分包。本项目以下采购包允许合同分包。序号采购包号分包方式分包说明1采购包1内容注:1.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2.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3.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2.6.3.2.合同转包一、严禁成交供应商将本项目合同转包。二、成交供应商合同转包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2.6.4.采购人增加合同标的的权利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2.6.5.履行合同一、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二、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6.6.履约验收方案一、验收组织方式:采购包1:自行验收二、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采购包1:否三、是否邀请专家:采购包1:否四、是否邀请服务对象:采购包1:否五、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采购包1:否六、履约验收程序:采购包1:一次性验收七、履约验收时间:采购包1:1、验收条件说明:供应商按计划、分阶段完成工程施工后,具备验收条件后由供应商提出申请、采购人组织验收,供应商配合,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以及采购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若存在明显质量问题,采购人有权拒绝支付工程款。工程达到验收条件起30日内,支付验收合同总金额的100%(参照);八、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采购包1:1.交付竣工验收的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2.验收结果合格的,采购人应向成交供应商出具履约验收报告,成交供应商凭验收报告办理相关手续。3.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对采购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九、技术履约验收内容:采购包1: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中“技术、服务要求”及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验收。十、商务履约验收内容:采购包1: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中“商务要求”及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验收。十一、履约验收标准:采购包1: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及《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执行。十二、履约验收其他事项:采购包1:验收主体:采购人。注:1.交付竣工验收的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2.验收结果合格的,采购人应向成交供应商出具履约验收报告,成交供应商凭验收报告办理相关手续。3.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对采购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2.6.7.资金支付采购人将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具体支付约定详见第三章。2.7.纪律要求2.7.1.保密要求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制度的规定组织开展竞争性磋商,并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审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有关人员对评审情况以及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2.7.2.供应商不得具有的情形供应商参加磋商不得有下列情形: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响应:(一)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二)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三)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响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五)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六)不同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对供应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对采购人、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一)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响应文件;(二)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响应文件;(三)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四)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五)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六)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成交;(七)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三、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四、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五、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六、向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七、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八、未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九、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十、提供假冒伪劣产品;十一、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十二、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十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情形。供应商有前述一至六条情形之一的,作无效响应处理。成交供应商有前述一至六条情形之一的,认定成交无效。此外,将按照规定追究供应商法律责任。属于恶意串通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对供应商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7.3.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回避要求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一、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二、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三、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四、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五、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代理机构应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2.8.询问、质疑和投诉一、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规定办理。二、供应商询问、质疑的答复主体: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对磋商文件中采购需求的询问、质疑由长白朝鲜族自治县长白镇人民政府负责答复;供应商对除采购需求外的磋商文件的询问、质疑由吉林省德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答复;供应商对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询问、质疑由吉林省德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代理机构对答复主体存在争议的,由采购人负责答复。答复主体:采购人名称:长白朝鲜族自治县长白镇人民政府地址:吉林省白山市长白县长白镇长白大街75号联系方式:15500485988;0439-8252013答复主体:代理机构名称:吉林省德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吉林省白山市长白县长白大街48—10号联系方式:刘老师;张工0439-8877766;15567999059三、供应商提出的询问,应当明确询问事项,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应由供应商签字并加盖公章。四、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一)对可以质疑的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三)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五、供应商通过书面形式线下向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提交质疑资料。六、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当准备的资料(一)质疑函正本1份;(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委托书1份(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的需提供);(三)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的需提供);(五)针对质疑事项必要的证明材料(针对磋商文件提出的质疑,需提交从交易系统获取的磋商文件回执单)。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七、供应商对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八、法律责任采购人、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机关给予处分,并予通报:(一)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二)对质疑不予答复或者答复与事实明显不符,并不能作出合理说明;(三)拒绝配合财政部门处理投诉事宜。供应商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一)捏造事实;(二)提供虚假材料;(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供应商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2.9.电子化采购特殊情形处理代理机构应当制定电子化采购活动应急处置预案,根据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依法有效应对、处置电子化采购活动中出现影响采购活动顺利推进的各类特殊情况。2.9.1.平台系统故障处理平台系统故障是指因平台所部署的基础软硬件环境、网络环境或者平台功能应用出现异常,导致的平台访问失败、数据出错或者规则失效等问题。供应商在注册登录、获取采购文件、编制投标响应文件和投标响应、签订采购合同过程中,遇到影响业务操作的平台系统故障,应当暂停操作,通过采购平台95763电话或者在线客服进行反馈,对可能导致供应商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响应的系统故障,供应商应同时告知代理机构;供应商和评审专家在电子化采购评审过程中,遇到系统故障的,向代理机构进行反馈,代理机构应及时进行核实,对影响采购活动开展的,应当暂停操作,并通过代理机构联络群或者开评标专线电话等渠道进行反馈。平台运维单位负责平台系统故障的排查认定,对认定为平台系统故障的,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发布运维通知,明确故障类型、故障期间、影响范围、处理意见。故障排除后,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依据运维通知内容评估对项目采购活动的影响情况,根据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采购管理办法规定和应急处置预案进行处理,依法开展后续采购活动。如影响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提交投标响应文件、解密投标响应文件或者评审中响应报价、澄清说明等的,采购人、代理机构、评审委员会应当在故障排除后,根据有关规定依次顺延相关截止时间,并由代理机构告知供应商。不得因平台系统故障免除平台用户应当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对经核实排查认定不属于平台系统故障的,采购人、代理机构、供应商、评审委员会应按政府采购法律制度和平台操作要求开展后续操作。供应商使用的网络环境、计算机终端及软件、数字证书、电子印章等设施设备出现的故障,不属于平台系统故障。供应商应当在使用平台前做好必要的准备和验证工作,并承担准备验证不充分产生的不利后果。2.9.2.其他特殊情形处理出现采购活动组织场所停电、断网等特殊情形,导致采购活动无法继续通过平台系统实施的,或者其他无法保证电子化交易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形,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根据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采购管理办法规定和应急处置预案进行处理。如影响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提交投标响应文件、解密投标响应文件或者评审中响应报价、澄清说明等的,采购人、代理机构、评审委员会应当在故障排除后,根据有关规定依次顺延相关截止时间,并由代理机构告知供应商。2.9.3.注意事项出现前述特殊情形影响采购活动正常开展的,属于供应商需要承担的风险。因故意行为造成平台系统故障或者组织场所停电、断网等影响电子化采购活动正常开展的,视为非法干预采购活动,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2.10.样品评审采购包1:不需要样品评审要求提供样品评审的项目,样品评审环节采取线下方式进行。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在磋商文件中明确线下样品评审规则和方式,不得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性待遇。样品评审应当全过程录音录像,形成书面评审记录上传至交易系统。第三章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注:本章的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中,带“★”的要求为实质性要求。并在第五章符合性审查中明确响应要求。)3.1.采购内容采购包1:采购包预算金额(元):1,163,267.00元采购包最高限价(元):1,163,267.00元序号标的名称数量(计量单位)标的金额(元)所属行业是否涉及核心产品是否涉及采购进口产品是否涉及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是否涉及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是否涉及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1长白镇绿江村聚宝沟排水设施建设项目1(项)1,163,267.00元建筑业否否否否否报价要求采购包1:序号报价内容数量(计量单位)最高限价价款形式报价说明1长白镇绿江村聚宝沟排水设施建设项目(乡道Y002开国线)1(项)1,163,267.00元总价供应商编制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汇总价格,作为响应文件中的报价,即首次报价,供应商报价超过最高限价,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3.2.技术要求采购包1:标的名称:长白镇绿江村聚宝沟排水设施建设项目序号符号标识技术要求名称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1★质量要求1.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和相关规范,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现行验收标准,并经验收合格。2.采购文件、工程量清单引用的国家(地方)规范、标准、图集与现行国家(地方)规范、标准、图集不一致的以现行的为准。3.供应商应保证按照国家、地方、行业的有关规定,准确、及时做好日常工程技术资料的记录、整理和归档工作,保证记录中原始数据的真实性和及时性,监理人或采购人有权抽查供应商日常工程技术资料的整理工作,若发现未按照规定及时做好资料整理工作,则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若发现原始记录数据不存在、不真实、不完整,经监理人确认,采购人有权拒绝相应部分工程的工程量计量与支付,并视情节轻重,由供应商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应违约责任。1★质量要求4.施工要求:供应商须根据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施工图进行施工。工程施工应满足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交通行管)对工程建设的有关规定,并按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实施,并要符合施工规范及验收标准的相关要求。2★材料要求1、材料品质、规格必须满足施工图纸、国家及地方相关质量技术规范,所有材料均为符合国家质检部门质检合格的全新货物;成交供应商在中标后产品进场前提供产品合格证或第三方检验机构检测合格的检验报告,经采购人及工程监理现场验收确认合格后方可进场使用。2.如发现有未经验收合格的材料和设备进场的,该批次材料或设备应该立即退场,3日内未完成全部退场的,采购人有权自行选择材料,由此产生的超报价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同时所有需夜间进场的材料和设备均需报采购人同意后,经工程监理现场验收后方可进场。3★安全及环境要求1、供应商在施工过程中,应遵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履行合同约定的环境保护义务,并对违反法律和合同约定义务所造成的环境破坏、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负责。2、在施工过程中,成交供应商须做到文明施工,施工现场必须设立警戒标志,施工材料器具整齐存放,建渣统一堆放,保持现场环境卫生整洁,做好防尘降噪处理。在施工过程中当天产生的垃圾尽量当日清理干净,施工结束后,供应商应对施工现场彻底清理,切实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3、供应商必须按照现行法律法规文件的规定进行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和安全保证体系,落实专职安全人员,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4、安全责任:在本工程施工过程中,所有安全责任均由供应商负责,要重点做好施工组织和安全管理,确保该项目无事故发生。4★资料要求验收合格后提供完整的《竣工验收资料》给予采购人备案,含纸质版及电子版。资料应满足《建设工程文件归档规范》(GBTT50328-2019》5★报价及技术要求本项目合同为固定综合单价合同,首次报价须附已组价清单,供应商需对照造价清单逐项填列报价,并报出所有材料、设施设备。合同签订前提供最终报价组价清单。供应商报价包含但不限于如下费用:供应商报价应是磋商文件载明的所有工程量的总价,应包括所需人工费、施工机械使用费、材料费、安全文明施工费、其他(运杂费、质检费、安装费、缺陷修复费、保险费、设备调试费以及磋商文件明示或暗示的风险、责任和义务等所涉及的费用),以及管理费加班费、利润、税金等。6★人员要求1、项目经理1人:须具备公路工程国家注册二级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为供应商本单位在职在册人员,参加本项目响应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项目任职(提供承诺书)。项目经理施工期间必须全程在场。因项目经理责任造成的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且采购人有权拒付剩余部分的工程款,同时成交供应商还应承担赔偿给采购人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责任。2、技术负责人1人:须具备公路工程中级及以上职称,为供应商本单位在职在册人员。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期间必须全程在场,因其他事项需离开施工现场时,应向采购人请假,每月请假次数不得超过3次。因项目技术负责人责任造成的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且采购人有权拒付剩余部分的工程款,同时成交供应商还应承担赔偿给采购人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责任。3、安全人员1人:安全人员为供应商本单位在职在册人员。安全人员施工期6★人员要求间必须全程在场,因其他事项需离开施工现场时,应向采购人请假。因项目安全人员责任造成的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且采购人有权拒付剩余部分的工程款,同时成交供应商还应承担赔偿给采购人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责任。4、质量员1人:应具备相关专业质量员执业证书,为供应商本单位在职在册人员且无在建工程。施工过程中,必须在岗。5、施工员1人:为供应商本单位在职在册人员。施工过程中,必须在岗。6、采购人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成交供应商的行为进行管理、监督和检查。有权不定期核对成交供应商配备的人员。采购人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成交供应商限期整改,成交供应商在采购人规定的整改期限内整改不到位,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且不承担任何经济补偿。注:以上人员提供证书证件和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社保证明(个人参保证明)扫描件。7其他要求1.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踏勘,供应商自行踏勘。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供应商进入现场后,由于自身的行为所造成的人身伤害(不管是否致命)、财产损失或损坏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2.★缺陷责任期:24个月。从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缺陷责任期内,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的缺陷,成交供应商应负责维修,并承担鉴定及维修费用。如成交供应商不维修也不承担费用,采购人可按合同约定从质保金中扣除,费用超出质保金额的,采购人可按合同约定向成交供应商进行索赔。成交供应商维修并承担相应费用后,不免除对工程的损失赔偿责任。售后服务要求:按国家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进行质保及售后服务3.供应商应每月提供农民工工资发放名册并提供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函。在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所有安全事故、民工工资以及其他责任纠纷等均由供应商承担。(说明: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响应,格式自拟)。4.(1)供应商应做好工程安全防护工作,否则由此引起的安全责任(含事故)与采购人无关由供应商承担相应法律和经济责任。供应商在进场后须严格按照相关规范要求进行施工,并无条件遵从采购人、监理方提出的科学、规范、合理意见。(说明: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响应,格式自拟。)★(2)供应商在施工过程中无条件接受采购人的监督、检查、审核和技术指导,施工单位作为总承包有义务无条件完成采购人提出的与施工相关的增减项目(费用以造价清单或审核依据为准)。(说明: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响应,格式自拟。)(3)施工临时用水用电费用:在采购人指定位置安装计量器具,费用由供应商据实结算(说明: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响应,格式自拟)。5.其他未尽事宜:以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及国家现行标准、规范为准。(如本工程采用相关标准及规范发生矛盾时,以最高标准和规范执行。)3.3.服务要求3.3.1.服务内容要求采购包1:序号符号标识服务要求名称服务要求内容1★合同管理安排1)合同类型:参考《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2)合同定价方式:固定单价1★合同管理安排3)质量保修范围和保修期: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3.3.2.商务要求采购包1:序号符号标识商务要求名称商务要求内容1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7月31日前竣工。2★施工地点长白镇绿江村聚宝沟3★支付方式分期付款4付款进度安排1、预付款,合同签订乙方人员、设备进场并收到乙方开具的当期预付款等额的银行保函后,支付合同总金额(扣除暂列金及暂估价)的30%,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00%2、进度款,施工完成工程量50%后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扣除暂列金及暂估价)的15%,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5.00%3、进度款,施工完成工程量80%后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扣除暂列金及暂估价)的15%,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5.00%4、进度款,竣工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扣除暂列金及暂估价)的20%,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00%5、进度款,供应商需在竣工验收合格后10日内,向采购人提交结算资料,待监理单位和采购人初审后,采购人委托第三方结算审核单位进行竣工结算审核工作。结算审核单位出具的竣工结算审核报告经三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结算审核单位)确认签字、盖章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至竣工结算审核金额的90%,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0%6、进度款,竣工财务决算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决算金额的97%,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7.00%7、尾款,缺陷责任期满后10日内,支付至决算金额的100%,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0%注:具体付款方式由采购人与成交后的供应商协商确定。5★验收、交付标准和方法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要求及国家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方法和内容进行验收的要求进行验收。6★违约责任与解决争议的方法双方必须遵守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合同的正常履行。如任一方违约,按照合同中约定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承担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任一方可提交采购人住所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7★漏项工程处理供应商在投标报价前,应尽审慎审查义务,充分研究磋商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技术规范及现场条件等所有相关资料,全面识别并充分考虑所有可能存在的漏项工程风险。供应商确认其投标总价已完整包含完成合同约定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包括所有可能存在的漏项工程)所需的一切费用。除非合同另有明确规定,任何漏项工程均视为已包含在投标总价中,供应商不得因此要求额外费用或工期延长。3.4.其他要求采购包1:1、施工总体进度计划及保障措施:包括①详细的项目进度计划(含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或横道图);②工期保证措施;③资源配备计划及管理措施、主要劳动力计划、主要施工机械设备配置、材料供应计划及管理措施。2、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包括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内容。3、工程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包括①制定完整的质量保证体系②施工关键过程及特殊点控制措施③质量通病防治方案和施工措施内容。4、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包括①制定完整的安全管理体系及管理程序②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③保证施工安全的技术措施④风险隐患巡查排查制度及保障措施⑤安全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⑥文明施工措施内容。5、项目管理机构配置:包括①项目施工组织管理结构、组织机构的运行机制②项目部主要成员(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等岗位设置、岗位职责和人员执业控制)、③项目部的协调措施(包括与采购人、监理单位等)内容。6、企业业绩:供应商自2023年以来至投标截止时间具有类似项目业绩(提供施工合同扫描件或竣工验收报告扫描件或中标(成交)通知书扫描件)。3.5.投标文件技术标必须遵守的统一格式和规范技术标文件(暗标)未按以下“盲评”要求制作的,为无效投标,除下述要求外,不得因暗标格式问题认定为无效投标:1.版面要求:A4纸张大小;2.颜色要求:所有文字、图表均为黑色;3.字体要求:标题及正文部分所用文字均采用“宋体”四号“常规”字;图、表内的字体及字号不作要求;全部使用中文标点符号;所有字体均不得出现加粗、加色、倾斜、下划线等标记;4.排版要求:页边距要求上边距2.5厘米,其余均为2厘米;不得设置目录;正文行间距为固定值30磅;文字内容(含正文标题、正文及表格标题)统一设为左对齐;首行缩进2字符,不得有空格;段落前后不设置空行;不得设置页眉、页脚和页码;图、表部分对齐形式统一设为居中对齐;暗标部分页数不得超过300页;5.其它:除满足上述各项要求外,构成投标文件的“技术暗标”的正文中均不得出现供应商的名称和其它可识别供应商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可能被辨别出供应商身份的任何标记。第四章磋商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以下内容:一、第三章“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中“3.2.技术要求”,“3.3.服务要求”:3.2.技术要求,3.3.服务要求二、第七章“拟签订采购合同文本”:第七章“拟签订采购合同文本”除以上内容外,磋商小组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根据项目实际需要制定磋商内容,在获得采购人代表确认的前提下,可以根据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相关内容。磋商小组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注:工程量清单不属于磋商过程中可以实质性变动的内容。第五章磋商办法5.1.总则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制度规定,结合本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次竞争性磋商评审办法。二、评审工作由代理机构组织,具体评审事务由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三、评审工作应遵循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四、本项目采取电子评审,通过交易系统完成评审工作。磋商小组成员、采购人、代理机构和供应商应当按照本磋商文件规定和交易系统操作要求开展或者参加评审活动。五、评审过程中的书面材料往来均通过交易系统传递,需要供应商电子签章的,供应商应按规定加盖电子印章。磋商小组成员在签署磋商报告时,出现无法在线签章的特殊情况,可以线下签署后,由代理机构对原件扫描后以附件形式上传。六、评审过程应当独立、保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评审活动。代理机构、采购人及其工作人员、采购人监督人员违法干预评审活动的,将依法追究其责任。5.2.磋商小组一、本项目磋商小组成员人数应为3人或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审专家由代理机构采取随机方式在采购平台的评审专家库系统(以下简称“专家库系统”)抽取。技术复杂、专业性较强的采购项目,评审专家中应当包含1名法律专家。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以及情况特殊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的评审专家的项目,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可以自行选定评审专家。二、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满足并适应电子化采购评审的工作需要,登录交易系统进入项目评审功能模块确认身份、签到、推荐磋商小组组长。采购人代表可以使用采购人代表专用签章确认评审意见。三、磋商小组成员获取解密后的响应文件,开展评审活动。出现评审专家请假、回避等情况时,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按规定申请补充抽取评审专家。无法及时补充抽取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封存供应商响应文件,按规定重新组建磋商小组,解封响应文件后,开展评审活动。四、磋商小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一)熟悉和理解磋商文件;(二)审查、评价供应商响应文件等是否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三)对响应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四)根据需要要求采购人、代理机构对磋商文件作出解释;根据需要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五)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或者受采购人委托确定成交供应商;(六)起草资格审查报告、磋商报告并进行签署;(七)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磋商中非法干预评审工作的行为;(八)按规定告知供应商,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九)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5.3.评审程序5.3.1.熟悉和理解磋商文件磋商小组正式评审前,应当对磋商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包括磋商文件中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磋商办法和标准以及政府采购合同的内容等。5.3.2.停止评审的情形本磋商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一、磋商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的;二、磋商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三、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磋商文件未依法体现优先、强制采购相关规定的;四、采购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范围,但是磋商文件未依法体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五、磋商文件将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列为评分因素的;六、磋商文件载明的成交原则不合法的;七、磋商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出现上述应当停止评审情形的,磋商小组应当通过交易系统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交相关说明材料,说明停止评审的情形和具体理由。除上述情形外,磋商小组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停止评审。出现上述应当停止评审情形的,代理机构应当将停止评审的情形和具体原因通过交易系统告知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并在政府采购云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告。采购人、代理机构认为磋商小组不应当停止评审的,可以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3.3.资格审查网上开启完成后,由磋商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成功解密的响应文件中供应商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并出具资格审查报告。资格审查标准及要求如下:5.3.3.1.一般资格审查采购包1:序号一般资格审查内容具体标准和要求关联响应文件格式文本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响应文件时,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供应商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开户许可证扫描件并进行电子签章。响应文件封面,投标(响应)函,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响应文件时,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关于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提供其中任意一项:(1)可提供(2024年或2025年)任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含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2)可提供(2024年或2025年)任一年度供应商完整的全套财务报表(应当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3)可提供截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日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投标(响应)函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应当提供拟投入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注册证书或证件(项目经理提供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原件扫描件;供应商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响应文件时,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材料,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响应文件时,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供应商应当提供近期依法缴纳的税收凭证和拟投入项目管理机构所有人员社保费缴纳证明原件(个人参保证明)扫描件并进行电子签章。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投标(响应)函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响应文件时,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6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供应商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响应文件时,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7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供应商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响应文件时,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5.3.3.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资格审查采购包1:序号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资格审查内容具体标准和要求关联响应文件格式文本1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采购包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如供应商合同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分包意向供应商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5.3.3.3.特定资格审查采购包1:序号特定资格审查内容具体标准和要求关联响应文件格式文本1具有符合工程管理规定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供应商应当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供应商应当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供应商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响应文件时,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企业资质信息表2业绩要求供应商2023年以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一个类似项目业绩(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或施工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2业绩要求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文件扫描件并进行电子签章。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3特定资格供应商注册地不在吉林省行政区域内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有效期内的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吉信息网页截图,或提供“如取得本项目成交资格,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前向采购人提交在有效期内的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吉信息网页截图”的承诺。供应商需在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提供其中任意一项)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5.3.4.符合性审查一、磋商小组依据本磋商文件的符合性审查要求,对符合资格要求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二、磋商小组应对供应商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进行算术性复核,如果出现下列不一致的,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正:2.1报价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文字存在错误的,应当先对大写金额的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2.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或费率)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或费率)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或费率)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供应商确认采取书面方式并经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磋商小组不得未经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确认,直接将供应商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三、在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如果出现磋商小组成员意见不一致的情况,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但不得违反政府采购基本原则和磋商文件规定。符合性审查标准见下表:采购包1:序号符合性审查内容具体标准和要求关联响应文件格式文本1需要供应商进行承诺的实质性要求。无需供应商单独提供材料进行响应,只需供应商承诺严格遵守并执行的相关实质性要求。投标(响应)函2第三章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中带“★”的实质性要求供应商需针对采购文件的要求,进行响应或提供相关材料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其他资料.docx,报价表,技术、服务及商务要求应答表.docx响应文件满足以上符合性审查要求的,则通过符合性审查;如有任意一项未满足符合性审查要求的,或符合性审查完成后,评审委员会发现供应商还存在未响应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则按无效响应处理,并在磋商报告中载明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具体原因。5.3.5.磋商一、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与邀请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磋商顺序由磋商小组确定。二、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对技术、服务、合同条款等内容分别进行一轮或多轮的磋商。三、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第四章约定的内容,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四、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通过交易系统,将变动情况通知本轮次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情况调整磋商轮次。五、磋商过程中,供应商可以根据磋商情况变更其响应文件,并将变更内容以“供应商响应表”形式在线提交磋商小组。“供应商响应表”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应加盖供应商(法定名称)电子印章,否则无效。六、经最终磋商后,供应商响应文件仍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磋商小组应当对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并通过交易系统告知供应商,说明理由。七、磋商过程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八、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现或者知晓供应商存在违法行为的,应当在磋商报告中予以记录,并向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报告,依法应将该供应商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的,应当作无效处理。5.3.6.最后报价采购包1: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情况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如本项目属于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有效最后报价供应商家数不足本采购包约定最低有效家数的,本次采购活动终止,并发布终止公告。一、磋商小组开启报价后,供应商应随时关注交易系统信息提醒,登录交易系统,通过“等候大厅”进行报价并签章后提交。二、供应商在未提高响应文件中承诺的标准情况下,其最后报价不得高于对该项目之前的报价,否则,磋商小组将对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并通过交易系统告知供应商,说明理由。三、供应商未按磋商小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报价的,视为无效响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不利后果。四、最后报价提交后,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撤回。五、最后报价为有效报价应符合下列条件:(一)供应商所提供的最后报价是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二)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应加盖供应商(法定名称)电子印章。(三)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应符合磋商文件的要求。(四)最后报价唯一,且不高于最高限价。六、最后报价出现下列情况的,除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按以下原则处理:(一)报价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出现文字错误,导致金额无法判断的除外;(二)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三)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汇总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最后报价由供应商经交易系统加盖电子印章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作无效响应处理。七、在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响应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响应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磋商小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通过交易系统进行书面说明、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电子印章。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注:供应商报价低于最高限价85%或者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报价算术平均价90%的,磋商小组可以认为该供应商“报价明显低于其他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报价”。)5.3.7.解释、澄清、说明的有关问题一、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认为磋商文件有关事项表述不明确或需要说明的,可以要求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书面解释。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的解释不得改变磋商文件的原义或者影响公平、公正。二、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并给予供应商必要的反馈时间。供应商应当书面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影响响应文件的效力,有效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材料是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不得影响供应商公平竞争。三、代理机构宣布评审结束之前,供应商应通过交易系统随时关注评审消息提示,及时响应磋商小组发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要求。供应商未能及时响应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四、磋商小组应当积极履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职责,不得滥用权力。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可以要求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不得未经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而直接作无效响应处理。5.3.8.比较与评价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具体要求详见本章评审办法及标准部分。5.3.9.磋商小组复核评审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进行复核,特别要对拟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最低的、响应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进行重点复核。5.3.10.代理机构现场复核评审结果一、评分汇总结束后,磋商小组拟出具磋商报告前,代理机构应当组织2名或以上的本单位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关的法律制度和磋商文件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代理机构应当根据情况书面建议磋商小组现场修改评审结果或者重新评审,由磋商小组自主决定是否采纳代理机构的书面建议,并承担独立评审责任:(一)资格审查认定错误的;(二)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三)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四)客观评分不一致的。二、磋商小组采纳代理机构书面建议的,应当按照规定现场通过交易系统修改评审结果或者重新评审,并在磋商报告中详细记载有关事宜;不采纳代理机构书面建议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代理机构书面建议未被磋商小组采纳的,应当按照规定程序要求继续组织实施采购活动,不得擅自中止采购活动。代理机构认为磋商小组评审结果不合法的,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三、代理机构复核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离开评审现场。四、除资格审查认定错误、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分评分不一致、经磋商小组一致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情形外,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代理机构发现磋商小组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并同时书面报告项目同级财政部门。5.3.11.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包1:确定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按供应商评审得分从高到低顺序排列。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本项目的技术指标为:项目管理人员,按照技术指标得分确定优劣)顺序排列;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且技术指标得分均相同的,按供应商承诺提供的优先采购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由多到少顺序排列;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且技术指标且承诺提供的优先采购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相同的并列。供应商响应的产品同时具有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按承诺提供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累计计算。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的,由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数量,在排名并列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名顺序。如本项目的采购包涉及核心产品的,在按供应商评审得分从高到低顺序排列环节前,对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响应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任意一个核心产品是相同品牌时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供应商),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一名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成交候选供应商。未被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供应商不再递补为成交候选供应商。5.3.12.出具磋商报告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后,应向代理机构出具磋商报告。磋商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一、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以及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名单;二、磋商日期和地点,磋商小组成员名单;三、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名单及报价情况和未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名单及原因;四、变动磋商文件实质性内容的有关资料及记录;五、供应商响应文件响应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情况及供应商变动响应文件有关资料及记录;六、磋商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磋商情况等;七、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及理由。磋商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磋商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磋商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磋商报告上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磋商报告。5.3.13.评审争议处理规则磋商小组在磋商过程中,对于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对响应文件作无效响应处理的及其他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但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对磋商报告有异议的,应当在磋商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磋商报告。持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磋商文件规定的,应当及时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书面反映。采购人、代理机构收到书面反映后,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5.4.评审方法、细则及标准5.4.1.评审方法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5.4.2.评审细则及标准评分标准采购包1:评审因素评审标准分值构成详细评审65.00分报价得分35.00分评审因素分类评审内容具体标准和要求评审分值客观/主观关联响应文件格式文本详细评审施工总体进度计划及保障措施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工程进度计划与保障措施评分:包括①详细的项目进度计划(含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或横道图);②工期保证措施;③资源配备计划及管理措施、主要劳动力计划、主要施工机械设备配置、材料供应计划及管理措施;上述3项每缺少一项内容扣3分,每项有一处内容错误扣1.5分,直到该项分扣完为止。【内容错误指:时间缺陷(如进度计划超期、进度计划违背项目要求、关键线路工期违反施工定额、工序搭接违反施工规律);图表缺陷(如网络图未标注关键线路、横道图未体现工序逻辑关系、进度计划与资源计划错误);工期保证措施类错误(如未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关键岗位人员配置不足、平行施工方案错误、未设置工期奖惩制度);资源配备计划类错误(如劳动力配置无法满足进度要求、工种配置失衡、机械设备配置缺陷、材料供应不满足项目需求或施工节点要求);9主观其他资料.docx技术服务方案应答资料.docx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评分,包括挖除旧路面和拆除结构物工程、挡土墙工程、河道防护工程、钢筋栅栏工程、钢板桩工程、垫层及水泥混凝土面板工程;上述内容技术措施完全响应采购要求的得12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扣2分,上述6项每项有一处内容错误扣1分,直到该项分扣完为止。【内容错误指:常识性错误(如项目名称、实施地点、施工方案内容等与本项目采购内容不相符);技术缺陷(如施工工艺与现行规范标准不一致、关键工序未执行强制标准、技术参数偏离设计要求);工艺逻辑(如施工顺序倒置、施工组织安排矛盾、特殊环境施工措施缺失、实施内容或工艺流程漏缺项);方案完整性缺陷(如分项工程工艺流程图示缺失、施工工艺及技术措施漏项)任意一项情形。】12主观其他资料.docx技术服务方案应答资料.docx工程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质量管理体系与保证措施评分,包括①制定完整的质量保证体系②施工关键过程及特殊点控制措施③质量通病防治方案和施工措施④防水工程质量控制措施⑤安装工程的质量控制措施⑥结构工程质量保证措施进行评审:上述内容措施完全响应采购要求的得6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扣1分,上述6项每项有一处内容错误扣0.5分,直到该项分扣完为止。内容错误指:质量保证体系类错误(如体系架构缺陷、未建立三级质量管理组织架构、质量责任未明确量化指标、制度文件缺失、人员设置与质控管理要求不符);质量通病防治错误(如控制措施错误、防治措施与规范标准不符);成品保护措施错误(如防护方案缺失或方案错误、搬迁保护缺乏措施或措施错误、交叉施工缺乏保护措施或措施错误)任意一项情形。】6主观其他资料.docx技术服务方案应答资料.docx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安全防护及文明施工管理体系与措施,包括①制定完整的安全管理体系及管理程序②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③保证施工安全的技术措施④风险隐患巡查排查制度及保障措施⑤安全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⑥施工现场范围内施工治安措施、文明施工措施内容进行评审:上述内容措施完全响应采购要求的得9分;上述6项每缺少一项内容扣1.5分,每项有一处内容错误扣0.75分,直到该项分扣完为止。【内容错误指:安全管理体系类错误(如未建立三级安全管理架构、项目经理安全责任未量化、未制定危险作业审批流程、制度程序存在缺陷);施工现场安全错误(如防护措施缺陷、施工设备管理不规范或措施有缺陷);技术措施类错误(如专项方案缺失、技术参数错误);隐患排查类错误(如未建立相关制度、隐患整改未实行闭环管理);应急预案类错误(如未针对项目编制预案,应急物资清单关键设备遗漏、应急响应缺陷);文明施工类错误(如文明措施与项目不符、场容管9主观其他资料.docx技术服务方案应答资料.docx理与本项目不符)任意一项情形。】项目管理机构配置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施工组织项目管理机构评分,包括①项目施工组织管理结构、组织机构的运行机制②项目部主要成员(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等岗位设置、岗位职责和人员执业控制)、③项目部的协调措施(包括与采购人、监理单位等)内容进行评审:上述内容机构设置完全响应采购要求的得4分,上述3项每缺少一项内容扣1分,每项有一处内容错误扣0.5分。【内容错误指:机构设置与项目建设要求有缺项、人员岗位职责缺失或错误、协调措施缺乏监督机制、人员专业与项目岗位要求不符、不相容岗位分离未分离的任意一项情形。】4主观其他资料.docx技术服务方案应答资料.docx项目管理人员(1)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的得3分。(注:提供相应的证书扫描件)。(2)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自2023年以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具有担任项目负责人的已完成类似项目业绩1个的得2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1个加1分,本项最多得3分。(注:提供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的施工合同扫描件或竣工验收报告扫描件,如以上材料无法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提供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扫描件,业绩认定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签订时间为准。)(3)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自2023年以来至投标截止时间具有担任技术负责人的已完成类似项目业绩1个的得2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1个加1分,本项最多得3分。(注:提供体现技术负责人姓名的施工合同扫描件或竣工验收报告扫描件,如以上材料无法体现技术负责人姓名,提供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扫描件;业绩认定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签订时间为准。)(4)供应商拟派本项目安全管理负责人具有公路工程专业岗位证和职称证得3分。(提供相应的证书扫描件)12客观其他资料.docx技术服务方案应答资料.docx优先采购节能、供应商所响应的产品中每有一项属于3客观强制、优先采购产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优先采购范围的或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优先采购范围的得0.5分。本项最高得3分。说明:1.可重复计分(是指某产品既是节能产品、又是环境标志产品,可按照要求计两次分);2.本项目采购的产品中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强制采购范围的,不属于本项评分范围。3.供应商所响应的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优先采购范围的,评审时以其提供的强制、优先采购产品承诺函中承诺提供的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数量计分。注: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范围以品目清单为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品承诺函优惠条件对投标供应商提出的采购人可以接受的合理的优惠条件进行综合评价,综合评价优得4—5分,良得2—3分,一般得0.3—1分,无不得分。5客观其他资料.docx服务承诺对投标供应商提出的采购人可以接受的合理的服务承诺进行综合评价,综合评价优得4—5分,良得2—3分,一般得0.3—1分,无不得分。5客观其他资料.docx价格分价格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响应价格最低的响应报价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3535客观报价表价格扣除采购包1:序号评审内容适用情形扣除比例%(以“C1”表示)具体标准和要求关联响应文件格式文本无优先采购产品评审细则采购包1:序号评审内容具体标准和要求关联响应文件格式文本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根据供应商响应的优先采购的节能产品,确定具有强制、优先采购产品承诺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数量,合并计入优先采购产品认证证书数量。说明:响应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优先采购的产品,供应商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承诺,可以享受优先采购政策。函2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根据供应商响应的优先采购的环境标志产品,确定具有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数量,合并计入优先采购产品认证证书数量。说明:响应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供应商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承诺,可以享受优先采购政策。强制、优先采购产品承诺函5.5.终止采购活动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5.6.确定成交供应商一、评审结束后,代理机构在评审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磋商报告及有关资料送交采购人。二、采购人应当自收到磋商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磋商报告确定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中按顺序确定1名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磋商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三、根据采购人确定的成交供应商,代理机构在政府采购云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5.7.磋商小组义务磋商小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二、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三、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四、及时向监督管理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的违法违规情况,包括采购人、代理机构向评审专家作出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情况,供应商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情况,其他非法干预评审情况等;五、发现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通过交易系统向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情况,说明停止评审的情形和具体理由;六、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5.8.磋商小组成员工作纪律磋商小组成员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下列工作纪律:一、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制度关于磋商小组成员回避的规定。二、评审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代理机构统一保管。三、评审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四、评审过程中,不得干预或者影响正常评审工作,不得发表倾向性、引导性意见,不得修改或细化磋商文件确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得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和解释,不得征询采购人代表的意见,不得协商评分,不得违反规定的评审格式评分和撰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五、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除因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外,不得向外界透露评审内容。六、服从评审现场代理机构的现场秩序管理,接受评审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督。七、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人、代理机构的请托。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采购包1:分册名称:投标响应文件分册详见附件:响应文件封面详见附件:投标(响应)函详见附件:报价表详见附件: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详见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附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附件: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详见附件: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详见附件:强制、优先采购产品承诺函详见附件: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详见附件:企业资质信息表详见附件:其他资料.docx详见附件:技术、服务及商务要求应答表.docx详见附件:投标保函文本(格式).docx第七章拟签订采购合同文本政府采购合同(工程类)政府采购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履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时间:20___年___月___日采购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采购人地址:__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乙方):__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地址: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________采购项目(项目编号:________)的《磋商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4.工程内容、规模及承包范围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和规范1.该工程质量符合标准:2.采购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小写金额:________元);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元);(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合同定价方式:3.付款进度安排及资金支付方式:五、项目经理姓名:证书名称:证书编号:证书专业: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成交)通知书;(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3)通用合同条款;(4)采购文件;(5)投标(响应)文件;(6)暂列金额:(7)评审报告;(8)技术标准和要求;(9)图纸;(10)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11)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甲方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乙方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乙方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八、验收、交付标准和方法九、质量保修范围和保修期十、违约责任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十二、签订时间本合同于20___年___月___日签订。十三、签订地点本合同在_________签订。十四、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五、合同生效本合同自_______生效。十六、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___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___份,乙方执___份。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代表):地址:地址: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签订时间:年月日,签订时间: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排水设施建设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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