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整治 审计服务 环境整治等招标公告(南京河西新城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2026)


一、比选信息
项目名称: MCe030-01-12、01-02地块环境整治等工程施工项目审计服务
项目编号: JSZC-320100-FW2026-02410
比选方式: 公开比选
评审方法: 综合评分法
服务品目: 鉴证咨询服务/咨询服务/其他咨询服务(仅限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项目预算: ¥300000.0
项目地点: 南京市建邺区
评审开始时间: 2026-04-16 09:30
评审地点: 南京市玄武区龙蟠路151-1湖畔居商务大厦3层
采购单位: 南京河西新城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姓名: 孙工
联系电话: 13140719723
固定电话:
响应开始时间: 2026-04-03 18:00
响应截止时间: 2026-04-15 17:00
二、比选供应商资格条件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本项目涉及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特定资格条件
MCe030-01-12、01-02地块环境整治等工程施工项目审计服务.pdf
MCe030-01-12、01-02 地块周边环境整治工程等项目审计服务 实质性要求.docx

江苏省服务务类W苏服采上:商城MCe030-01-12、01-02地块环境整治等工程施工项目审计服务采购单位:南京河西新城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项目编号:JSZC-320100-FW2026-02410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服务品目:鉴证咨询服务/咨询服务/其他咨询服务(仅限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联系人:孙工联系人电话:13140719723发布时间:2026.04.10https://js.fwgov.cn/CONTENTS目录1比选公告2供应商须知3比选需求1.比选公告我单位南京河西新城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对MCe030-01-12、01-02地块环境整治等工程施工项目审计服务采用网上比选进行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比选。一、比选项目内容(一)项目名称:MCe030-01-12、01-02地块环境整治等工程施工项目审计服务(二)项目编号:JSZC-320100-FW2026-02410(三)项目预算:¥300,000(四)项目地点:南京市建邺区(五)比选方式:公开比选(六)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七)服务品目:鉴证咨询服务/咨询服务/其他咨询服务(仅限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八)所属行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九)服务周期:365天(十)其他: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比选二、资格要求供应商是指参加网上比选竞争,并符合比选文件规定条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合格的供应商应符合下列条件: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本项目涉及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特定资格条件三、响应时间响应开始时间:2026-04-0318:00,响应截止时间:2026-04-1517:00四、项目评审预计评审时间:2026-04-16 09:30南京市玄武区龙蟠路151-1湖畔居商务大厦3层的评审时间将在响应结束之后确定,并将通过平台消息通知所有参与评审地点:备注:具体评审的供应商。五、联系方式采购人:南京河西新城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项目联系人:孙工联系人电话:13140719723固定电话:暂无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应天大街901号河西管委会六、比选文件澄清修改(一)采购人对已发出的比选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网上比选开始时间前发布更正公告。(二)采购人在网上比选开始时间前,有权决定延长比选开始时间。商须知一、比选响应(一)供应商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比选响应系统,在网上比选截止时间前完成比选响应。(二)供应商应对用户名和密码妥善保管,如被他人盗用投标,后果自负。(三)供应商应当对比选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四)应急保障:供应商在操作比选时遇到问题,请按照比选邀请公布的“比选系统操作咨询”方式咨询。(五)供应商应当在比选响应截止时间前,将比选响应文件上传至比选响应系统。二、比选响应文件语言、计量单位、货币、技术标准和编制(一)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技术文件和资料,包括图纸中的说明等,应当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若有英文或其他语言文字的资料,应提供相应的中文翻译资料。对不同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二)供应商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为国家法定计量单位。(三)供应商应用人民币报价。(四)供应商所使用的技术标准应遵循国家最新标准及规范。三、比选费用(一)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比选有关费用,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二)本次比选服务商城不收取任何费用。四、比选报价(一)比选需求为一个包,若无具体要求则供应商应整体报价。(二)供应商应保证本次报价中及服务期内派驻本项目服务团队的每位员工的最低月工资标准不低于本地区最低标准;工作时间符合劳动法的规定。供应商应自行为员工办理必须的保险,有关人员伤亡及第三者责任险均由供应商考虑并包含在报价中。(三)供应商任何错漏、优惠、竞争性报价不得作为减轻责任、减少服务、增加收费、降低质量的理由。五、比选评审(一)比选工作由采购人组织,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开始评审。(二)符合性审查。依据比选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比选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比选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符合性检查资料表如下:序号实质要求1性具体要求请见附件《MCe030-01-12、01-02地块环境整治等工程施工项目审计服务实质性要求》。2供应商报价未超过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或者单价上限。3报价合理性说明:根据《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政府采购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3MCe030-01-12、01-02地块环境整治等工程施工项目审计服务响评审公正的行为。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的启动原因、审查意见和审查结果应当在评审报告中记录,并随供应商提供的相关书面说明及证明材料,以及评审委员会有关互联网浏览、查询历史一并归档。(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比选响应文件为无效响应文件(1)响应文件未对实质性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的;(2)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附加条件的;(3)评审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或市场合理水平,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4)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重要事实或存在重大遗漏,影响采购公正性或可能导致履约风险的。六、评审标准序号评分因素评分标准评分类型满分1报价请直接填写按苏价服(2014)383号标准的xx%收费的费率。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比选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X20(小数点保留两位)。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报价给予10%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上传要求:上传附件中的“报价函”及“中小企业声明函(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不享受价格扣除。)”PDF格式文件。客观分202项目负责人1.拟投入项目的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客观分15程师资格的得5分。2.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具有与本项目服务内容相关的中级职称得2分;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得4分。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3年2月1日以来在本单位承担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须含结算审核)的,每提供一个业绩得3分,满分6MCe030-01-12、01-02地块环境整治等工分(业绩需提供咨询结算审定单或者咨询报告。以结算审定单或咨询报告出具日期为准,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项目负责人业绩与企业业绩不可兼得)注:投标人提供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组人员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及社保机构出具的(2025年9月-2026年2月)任意一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扫描件(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材料,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若项目负责人属企业退休人员、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程施工项目审计服务3项目组成员项目组成员:不含项目负责人,拟投入其他审计工作人员不得少于2人,项目负责人与项目组成员不重复计分。1、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旧版为注册造价工程师)(土建专业不得少于1人、安装专业不得少于1人)执业资格的得2分/人,满分4分;若注册证书上不体现专业的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为准。2、具有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的加2分/人,具有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加1分/人,满分6分。注:投标人提供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组人员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及社保机构出具的(2025年9月-2026年2月)任意一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扫描件(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材料,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若项目负责人属企业退休人员、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否则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客观分104业绩投标人自2023年2月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造价咨询服务的,每有1个得5分,满分15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造价咨询合同复印件5客观分154业绩MCe030-01-12、01-02地块环境整治等工加盖公章,时间、金额、服务内容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准,不一致的以合同为准)程施工项目审计服务5对本项目的理解程度、整体方案评委根据供应商对本项目的理解程度、整体方案的完整性、针对性、合理性进行打分。方案完整、针对性强、合理的,得8分;方案较完整、针对性较强、较合理的,得6分;方案一般,得4分;未提供不得分。主观分86工作质量、审计服务、配合承诺及其保证措施评委根据供应商提供方案的完整性、针对性、合理性进行打分。方案完整、针对性强、合理的,得8分;方案较完整、针对性较强、较合理的,得6分;方案一般,得4分;未提供不得分。主观分87审计过程的问题分析及其应对措施评委根据供应商提供的跟踪审计过程的问题分析及其应对措施方案的完整性、针对性、合理性进行打分。方案完整、针对性强、合理的,得8分;方案较完整、针对性较强、较合理的,得6分;方案一般,得4分;未提供不得分。主观分88本项目的重点、难点以及针对本项目所采取的过程成本控制方法、措施评委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方案的完整性、针对性、合理性进行打分。方案完整、针对性强、合理的,得8分;方案较完整、针对性较强、较合理的,得6分;方案一般,得4分;未提供不得分。主观分89进度实施计划及其保证措施评委根据供应商提供的进度实施计划及其保证措施方案的完整性、针对性、合理性进行打分。方案完整、针对性强、合理的,得8分;方案较完整、针对性较强、较合理的,得6分;方案一般,得4分;未提供不得分。主观分8七、评审依据评审的依据为比选文件和响应文件(含有效的补充文件)。评审小组判断响应文件对比选文件的响应,仅基于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八、特殊评审规则采购人可以在资格审查结束后,以响应供应商报价平均值为中位数选择上下浮动8家响应供应商参加评审。当出现接近中位数报价供应商数量大于8家时,相同报价供应商一并纳入评审环节。九、成交通知(一)自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在服务类网上商城公告成交结果。(二)结果公告发出同时,采购人将以短信以及平台系统页面的形式发出《成交通知书》。十、关于质疑、询问(一)询问、质疑处理原则。在服务商城实施采购活动中出现询问、质疑等问题,按照谁采购谁负责、谁发起谁举证的原则,由服务商城平台统一受理询问、质疑工作。(二)不涉及交易,相关行为违反服务商城管理规则的,由服务商城平台负责解释处理,并在7日内给予回复。(三)涉及交易,相关行为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关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由服务商城平台报送采购人,由采购人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处理,并在30日内给予供应商答复,并将答复情况抄告服务商城平台。(四)供应商提出询问质疑时,应当向服务商城平台提交询问质疑书面材料,同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未按程序和要求提出询问质疑的,或者未按要求提供证据材料的,服务商城平台一律不予受理。证据的种类和有效性以相关法律规定为准。十一、签订合同(一)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30天内,按照比选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采购金额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采购合同。(二)比选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有效承诺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三)成交供应商未按照比选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协议的,将承担相关责任。(四)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比选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比选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采购金额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五)除不可抗力等因素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采购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受到平台相关处罚。3.比选需求一、项目概况为MCe030-01-12、01-02地块环境整治等工程项目提供审计服务。项目投资额约1亿元。二、服务需求为MCe030-01-12、01-02地块环境整治等工程施工项目提供跟踪及结算审计服务,分析合同价款(投标报价),审核工程计量与价款支付;施工过程的工程变更、工程签证和工程索赔的审核工作;审核工程价款调整;材料设备询价;分析工程投资偏差,参与工程造价控制有关的工作会议;工程造价信息咨询服务;竣工结算审核;按照委托人要求提供相关服务、提交成果文件。服务周期为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出具工程结算报告结清尾款为止。三、服务评价要求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按照国家、省、市的相关规范文件要求以及施工过程中具体情况等进行跟踪审计及结算审计。1、满足采购人跟踪审计及结算审计需求诚实守信、实事求是、随叫随到。2、参与施工图纸会审、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3、参与工程造价控制有关的工作会议,及时掌握和熟悉施工图与施工现场的状况。4、承发包双方提出索赔时,为采购人提供咨询意见。5、参与工程验收;提出竣工结算资料整理要求,做好工程结算审核,结算报告按管理部门要求提供(如审计核减增加分析、工程建筑面积等)。6、按采购人要求完成资料的报送与管理工作。7、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的要求。四、人员及实施要求中标后需项目负责人驻场开展审计工作,直至出具结算审计报告,需按委托方要求在每月22日前提交当月跟踪月报。1.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2.实施要求:严格按照管委会相关要求开展跟踪及结算审计工作。五、商务要求1.最高限价:本次采购的最高限价为《关于规范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价服〔2014〕383号)收费标准的30%(超过最高限价按无效投标处理)。报价时基本收费按照工程费用1亿元测算,效益收费仅计取1次。2.付款方式:详见合同。3.代理服务费: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人民币3500元,成交通知书发布后7日内由中标单位支付。MCe030-01-12、01-02地块环境整治等工程施工项目审计服务采购实质性要求第一章投标人须知一、总则1.请投标人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投标文件。2.有恶意串标、提供虚假材料、中标后不按要求履约等行为的投标人将被列入采购人黑名单,三年之内不能参加采购人任何招投标活动。3.本次招标活动细则由采购人负责解释。二、投标文件要求详见第三章,请投标人准确编制目录及页码,否则将影响对投标文件的评价。1.响应文件份数及密封要求正本一份,电子件一份(电子版须为响应文件正本加盖公章、签字后形成PDF扫描件,扫描件内容应与纸质响应文件正本完全一致)。2.投标文件的一般构成包含但不限于:(1)投标函;(2)服务报价;(3)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4)服务和商务条件要求响应/偏离表;(5)项目实施计划方案;(6)项目负责人及人员团队配备。3.投标报价要求服务报价包含完成本服务项目所需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审计人员差旅、必要的保险费用、技术支持、售后服务、税费等。4.响应文件提交时间和地点、纸质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和地点响应开始时间:时间:2026年4月3日下午18时00分响应截止时间2026年4月15日上午17时00分(北京时间)纸质文件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1.时间:2026年4月15日14:00--14:30(北京时间)2.地点: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龙蟠路151-1湖畔居商务大厦3层3.递交方式:纸质文件密封提交,投标人必须现场递交投标文件,传真、邮寄等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概不接收。开标时间:2026年4月16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龙蟠路151-1湖畔居商务大厦3层5.关于评标评标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评标小组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采用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采购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6.投标有效期(1)本项目的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结束后30日历天,有效期短于此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投标人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对此要求向招标人作出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接受这一要求而放弃投标;同意这一要求的投标人,无需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受投标有效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有效期。7.无效投标的情形(1)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中任意一项不满足;(2)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进行签署、盖章的;(3)响应报价超出采购文件规定的采购预算的;(4)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报价、商务与服务要求);(5)其他评审小组认为不能实质上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6)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法行为。8.合同签订中标人应严格按照中标通知书要求的时间和地点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如中标人拒绝签订合同,并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中标人应承担赔偿责任。第二章服务合同(参考文本,以最终签订的合同为准)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项目名称:MCe030-01-12、01-02地块环境整治等工程项目审计服务建设地点:南京市建邺区合同编号:咨询类型:跟踪+竣工结算审计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制定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第一部分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协议书委托人:南京河西新城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以下称甲方)咨询人:(以下称乙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工程造价相关管理规定,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一、委托人委托咨询人为以下项目提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1.项目名称:MCe030-01-12、01-02地块环境整治等工程项目审计服务2.建设地点:南京市建邺区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4.工程用途:其他5.项目规模:工程费用约1亿元6.咨询业务范围及内容:跟踪及结算审计二、本协议书的措词和用语与所属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通用条款赋予的定义相同。三、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及解释顺序为:1.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协议书;2.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款;3.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通用条款;4.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履行中共同签署的补充文件;5.通过招标方式获得咨询业务的,还包括下列资料:(1)招标文件;(2)投标书及其附件;(3)中标通知书。四、咨询人同意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范围内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五、委托人同意按照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期限、方式、币种和额度向咨询人支付酬金。六、本合同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自项目开工至项目竣工验收,竣工结算审计业务至委托单位对审计报告审核通过、审计档案资料移交时止。七、本合同一式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委托人肆份,咨询人贰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委托人:(盖章)咨询人:(盖章)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主办人:(签字或盖章)主办人:(签字或盖章)经办人:(签字或盖章)经办人:(签字或盖章)住所:住所: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邮箱:电子邮箱:邮政编码:邮政编码:年月日年月日第二部分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通用条款词语定义、适用语言和法律、法规第一条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具有如下含义。1、“委托人”是指在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协议书上指明并与咨询人在该协议书上签字、盖章的当事人。2、“咨询人”是指具有《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在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协议书上指明并与委托人在该协议书上签字、盖章的当事人。3、“第三人”是指除委托人、咨询人以外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当事人。4、“日”是指任何一个午夜至下一个午夜的时间段。5、“正常服务”是指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的工程造价咨询工作;6、“附加服务”是指在“正常服务”以外,经双方书面协议确定的附加服务;7、“额外服务”是指不属于“正常服务”和“附加服务”,咨询人增加的额外工作量。第二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适用的法律、法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以及专用条款中约定的部门规章、工程造价有关计价办法、规定,及项目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第三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的书写、解释和说明,以汉语为主导语言。当不同语言文本发生不同解释时,以汉语合同文本为准。咨询人的义务第四条向委托人提供与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包括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及承担本合同咨询业务的专业人员名单、咨询工作计划等。第五条咨询人按专用条款中约定的工作范围和内容,向委托人提供工程造价咨询专业服务,包括正常服务、附加服务和额外服务。并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提供符合行业管理规定的咨询成果文件。第六条咨询人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应当遵循独立、客观、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除委托人书面同意外,咨询人及咨询专业人员不应接受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约定以外的与本工程造价咨询项目有关的任何报酬。咨询人不得参与可能影响合同规定的委托人利益的任何活动。第七条咨询人不得泄露与本合同规定业务活动有关的保密资料。委托人的义务第八条委托人应负责与本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第三人的协调,为咨询人工作提供外部条件。委托人应当授权胜任本咨询业务的代表,负责与咨询人联系,解决在咨询业务中的委托方问题,并代表委托人签署相关文件。第九条委托人在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向咨询人提供与本项目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并对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第十条委托人在约定的时间内就咨询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复的事宜做出书面答复。第十一条委托人应当按合同条款规定及时支付咨询费用。咨询人的权利第十二条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如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不明确时可向委托人提出书面报告。第十三条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有权对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问题进行核对或查问,以及到工程现场勘察。第十四条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由于委托人原因造成咨询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时,咨询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委托人承担相应赔偿。第十五条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有独立执行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工作的权利。咨询人有权拒绝委托人提出的有失公平、公正及违反法律法规的要求,由此原因造成的咨询合同终止咨询人免责。对于造成咨询人损失的,由委托人给予赔偿。委托人的权利第十六条委托人有权向咨询人询问工作进展情况及相关的内容。第十七条委托人有权阐述对具体问题的意见和建议。第十八条当委托人认定咨询专业人员不按咨询合同履行其职责,或与第三人串通给委托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委托人有权要求更换咨询专业人员,直至终止合同并要求咨询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第十九条当委托人认定咨询人执行的专业咨询业务不符合相关规范时,有向行业主管部门申诉的权利。咨询人的责任第二十条咨询人的责任期即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有效期。咨询人责任期内,应当履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因咨询人的单方过失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进行赔偿。累计赔偿总额不应超过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酬金总额(除去税金)。第二十一条咨询人对委托人或第三人所提出的咨询业务范围内的问题不能及时核对或答复,导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咨询人应承担相应的责任。第二十二条咨询人向委托人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则应补偿由于该赔偿或其他要求所导致委托人的各种费用的支出。委托人的责任第二十三条委托人应当履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咨询人造成的损失。第二十四条委托人如果向咨询人提出赔偿或其他要求不能成立时,则应补偿由于该赔偿或其他要求所导致咨询人的各种费用的支出。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第二十五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第二十六条由于委托人或第三人的原因使咨询人工作受到阻碍、延误或重复以致增加了工作量或延长了约定的咨询时间,则咨询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书面通知委托人。由此增加的工作量视为额外服务,完成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工作的时间应当相应延长,并得到额外的酬金。第二十七条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则应当在7个工作日前通知对方;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第二十八条咨询人由于非自身原因暂停或中止执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由此而增加的恢复执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工作,应视为额外服务,有权得到额外的时间和酬金。第二十九条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协议应当采取书面形式,新的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咨询业务酬金第三十条正常服务,附加服务和额外服务的酬金,按照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方法计取,并按约定的时间、数额和币种支付。第三十一条如果委托人在规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酬金,自规定支付之日起,应当向咨询人补偿应支付的酬金利息。利息额按规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第三十二条如果委托人对咨询人提交的支付通知书中酬金或部分酬金项目提出异议,应当在收到支付通知书两日内向咨询人发出异议的通知,但委托人不得拖延其无异议部分酬金的支付。第三十三条支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酬金所采取的货币币种、汇率由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其他第三十四条因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需要,咨询人在合同约定外的外出考察,经委托人同意,其所需费用由委托人负责。第三十五条咨询人如需外聘专家协助,在委托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内其费用由咨询人承担;在委托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以外经委托人认可其费用由委托人承担。第三十六条未经对方的书面同意,各方均不得转让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第三十七条咨询人应对咨询报告的质量负责,委托人有对咨询工作和实施效果进行评价的权利。评价时间在咨询成果报告提交后一个月完成,并根据有关规定填写《咨询效果评价意见表》。对评价结果有争议时,以项目所在地造价行业主管部门裁定意见为准。合同争议的解决第三十八条因违约或终止合同而引起的损失和损害的赔偿,委托人与咨询人之间应当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根据双方约定提交仲裁机关仲裁,或向委托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三部分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款第一条本合同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工程造价计价办法和规定1.适用法律和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2.工程造价计价办法:《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4年)、《江苏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14年)、《江苏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14年)、《江苏省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计价表》(2007年)、《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年)等省市区建设主管部门发布的有关现行政策性文件等。3.标准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584-2013)等9本工程量计算规范;苏建价(2014)448号文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其9本工程量计算规范的贯彻意见。第2条本合同咨询项目负责人由担任,负责本咨询项目的具体实施及与委托方的联系等事宜。1.咨询项目负责人须与投标文件中的人员一致且不得随意更换,如确需更换,须向委托人提出书面申请,在得到委托人书面回复后更换同等职称水平的咨询项目负责人。2.项目咨询人除得到委托人同意外,不得接受代建方或施工方任何与项目有关的委托事项,如遇项目发生重大签证变更和可能产生超概风险的,咨询项目负责人须第一时间向委托人书面汇报,并向代建方进行书面风险提示。第三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及内容1.委托工程造价咨询的工程范围:2.委托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内容(下列内容有委托的在□中打√):2.1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投资决策阶段□编制建设工程投资估算□审核建设工程投资估算□建设工程项目经济评价□其它工程设计阶段□编制建设工程概算□审核建设工程概算□编制建设工程预算□审核建设工程预算□额设设计方案经济比较□其它工程发承包/招投标阶段□审核招标文件造价控制条款□编制工程量清单□编制招标控制价/发包工程预算(标底)□审核工程量清单□审核招标控制价/发包工程预算(标底)□参与审查经济标□参与合同谈判,协助起草合同文本□其它工程施工阶段分析合同价款(投标报价/发包工程预算),确定工程造价控制目标,编制资金使用计划审核工程计量与价款支付审核工程索赔与签证费用审核工程价款调整业主分包的专业工程招标咨询,材料设备询价□分析工程投资偏差,调整工程造价控制目标其它工程竣工阶段□编制工程竣工结算书审核工程竣工结算其它2.2造价咨询其它业务□工程造价鉴定及仲裁咨询□编制工程造价计价依据提供工程造价信息服务其它第四条实施工程施工阶段造价咨询业务,要求咨询人常驻施工现场时,由委托人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第五条双方约定的委托人应提供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材料及提供时间: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材料:立项批复、概算及批复、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补充协议、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图纸和竣工图纸、图纸交底及会审纪要、开、竣工报告或备案表、设计修改通知单、技术核定单、发包单位及监理单位通知单、变更签证单、工程洽商记录、会议纪要、隐蔽工程验收资料、施工企业计价手册、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测定表、甲控乙供材料核价文件、乙供材进场报验资料、发包单位供料明细、盖有结算编制单位公章的送审工程结算书及其相应的工程量计算书、主要材料消耗分析表、材料差价调整计算明细表、钢筋翻样计算清单、工程中期支付表、材料价格确认单,其他与工程造价、工期、质量有关的文件资料,提供时间:按照工程进展及时提供相应咨询材料。第六条委托人应在7日内对咨询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复的事宜做出书面答复。第七条委托人授权为本咨询业务的代表,负责与咨询人联系。第八条咨询人在其责任期内如果因自身原因给委托方造成经济损失时,同意按以下办法承担责任,向委托方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酬金比率(扣除税金)。第九条委托人对其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由此造成的咨询人工作的缺陷或失误及额外工作由委托人负责对咨询人进行赔偿。第十条咨询人发生额外工作包括:由于委托人提供的图纸等条件资料不全或发生变化,咨询人根据变化的条件资料发生的重复咨询工作;实施工程施工阶段造价咨询业务,由于委托人或第三人的原因工程建设周期延长;其它。第十一条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咨询人的正常服务酬金:1、正常酬金计算方法根据江苏省工程造价行业主管部门及物价部门的有关规定,本项目的咨询服务酬金计算方法为:基本服务费+驻场费+效益收费。1.1基本服务费用万元+驻场费万元。以上费用系根据实际送审的总建安工程费用1亿元为基数计算,因本次跟踪+结算审计涉及多个工程项目,各单个项目固定审计费用(基本服务费用+驻场费)根据各项目实际送审建安工程费用占总建安工程费用所占比例计算。1.2效益收费只计取一次,且按跟踪审计过程中发生的签证变更核减额、结算审计中各分项核增额和核减额三项之和的%计取。2、正常酬金支付方式2.1委托审计的第一个项目开工后一个月内支付(基本服务费+驻场费)的20%。2.2工程主体完工,经由代建单位书面确认后,3个月内支付至(基本服务费+驻场费)的60%。2.3工程竣工结算审核汇总报告出具后3个月内支付至(基本服务费+驻场费+效益收费)的100%。2.4如单个项目达到以上2.1~2.3条审计费用支付进度时,咨询人可按单个工程项目申请支付审计费用;也可待多个(所有)项目审计完成后一并申请支付。2.5委托人支付上述每笔款项前,咨询人均需向甲方开具等额合规的增值税普通发票,若咨询人未开具相关发票,委托人有权拒绝付款且不承担任何责任。3、合同有效期: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审计费结清时止。第十二条双方同意用人民币支付酬金,按/汇率计付。第十三条咨询人依据造价行业主管部门及国家的有关规定及要求开展造价咨询工作,咨询质量满足委托方及行业主管的要求。咨询人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出具咨询成果报告,咨询成果报告须文字清晰整齐,有较强的可复查性,报告中必须含有单方造价分析等内容。施工过程中发生的签证变更,在施工单位完成签证变更且提交完整结算资料后的14天内咨询人审核完毕,该签证变更审核价直接计入结算,在结算时不再重复审核。第十四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委托人与咨询人应及时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二种方式解决: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委托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附加协议条款:1、咨询人在每月22日(遇节假日顺延)向甲方提供审计月报及驻场考勤,否则当月驻场费用不予支付(驻场费的扣除按苏价服(2014)383号文收费标准的第10项和投标时的让利执行)。2、跟审人员(现场提供办公住宿的)须24小时驻场跟审、咨询项目负责人每周在现场时间不少于3天,跟审人员如需离开施工现场需提前一天向甲方法审风控处项目负责人请假,同意后方可离开现场。委托人自通知咨询人驻场之日起开始将不定期检查现场跟审人员在岗情况,如发现跟审人员不在岗,按以下方式处理:第一次警告;第二次扣减驻场费¥万元的50%;第三次委托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按解除合同当日项目实际完成产值占概算批复(或立项批复)中建安工程费用的比例(A%)结算审计费用,审计费用=(基本服务费+驻场费×50%)×A%。3、咨询人在委托人通知出具正式审计报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按委托人要求的份数出具正式审计报告并送至委托,每逾期一天送达,扣除本单项(单位)工程审计费用的10%。4、咨询人要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财政部《基本建设预算结算决算审核暂行办法》进行。5、委托人有权对咨询人项目审计质量进行抽查,在同等条件下,如发现本工程项目中的单项工程结算审核误差率超过6%(含6%)累计出现3次以上(含3次)的,委托人可终止本合同,不支付审计服务费,同时列入河西管委会的中介机构黑名单。6、如以后有政府复核工作,乙方需积极配合政府复核工作,政府复核结算误差率在3%(含3%)以上,将列入河西管委会的中介机构黑名单。7、咨询人不得将受托的业务再委托给第三方,如发生此情况,委托人有权终止已签订的委托协议,由咨询人退回委托人已支付的审计费用,并承担委托人由此而造成的损失。8、咨询人应将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以及相应的处理意见、建议及时以书面的形式向委托人反馈。9、按照委托人的要求,独立、客观、公正、按时、优质完成审计任务,提供审计取证材料、工作底稿、审计记录以及其它有关审计资料,按规定出具审核报告(一式拾份),对报告的真实、完整性负责。并依照有关规范要求,认真整理审计证据和审计工作底稿,并归集整理、装订归档,同时提交完整电子档案一份。10、未尽事宜另行协商。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正本正本投标文件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人:地址:电话:传真:授权代表:手机:邮箱:二O年月日资格索引表(具体详见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资审项目资格要求所在页码评审索引表(具体详见采购评分标准)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所在页码1、投标函、报价文件1.投标函南京河西新城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根据贵方为项目采购的投标邀请(项目编号:),授权委托人(全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名称)提交投标文件。据此函,授权委托人宣布同意如下:(1)完成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为:。(2)我们将按投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3)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采购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放弃对采购文件任何误解的权利,提交响应文件后,不对采购文件本身提出质疑。(4)其有效期为自本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30个日历日。(5)我们同意提供按照采购人的可能要求的与其采购有关的一切数据和资料,完全理解采购人不一定要接受最低价的投标人。(6)我方正式通讯方式为:地址:电话:传真:(7)我方正式开户银行和账号为:开户银行:帐号:投标人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姓名(签字):投标人名称(公章):日期:年月日2.报价一览表项目名称:采购编号:序号名称《关于规范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价服(2014)383号)收费标准(%)1投标费率(%)报价金额:1.1基本服务费用 万元+驻场费 万元。 1.2 效益收费仅计取一次,按 %计取(按6%打折)注:1.上述报价包含完成本服务项目所需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审计人员差旅、必要的保险费用、技术支持、售后服务、税费等。2.上述报价不得高于本项目最高限价,若高于限价,视为无效报价。投标人授权代表、联系电话(打印字体):投标人开户行(至少明确到支行)、账号(打印字体):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投标人名称(公章):二、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1、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5年度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立未满六个月的可以不提供)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函(自行编写)承诺函(参考格式)我公司郑重声明:我公司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名称(公章):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年月日4、依法缴纳税收记录提供纳税凭据复印件(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复印件(凭据可以是缴费的银行单据、专用收据、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者所在社保机构开具的证明等,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6、参加本采购项目前3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原件(自行编写,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标准参照财库〔2022〕3号文规定。)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参考格式)我公司郑重声明: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我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投标人名称(公章):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年月日7、关于直接控股、管理关系声明函关于直接控股、管理关系声明函我公司郑重声明:在本次采购活动中,我公司不存在和其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的情形。投标人名称(公章):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年月日8、非本项目其他相关服务提供投标人的声明函非本项目其他相关服务提供投标人的声明函我公司郑重声明:在本次采购活动中,我公司非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投标人名称(公章):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年月日9、非联合体投标声明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我公司郑重声明:在本次采购活动中,我公司未与其他任何单位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活动。投标人名称(公章):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年月日10、成交后不转包、分包的声明函成交后不转包、分包的声明函我公司郑重声明:在本次采购活动中,如我公司被确定成交,成交后将不转包、分包。投标人名称(公章):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年月日12、其它必要资格证明文件三、法人授权委托书(格式、供参考)致南京城市职业学院:本授权书宣告:委托人:地址:法定代表人:受托人: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年月日所在单位:职务:身份证:联系方式:兹委托受托人合法地代表我单位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编号为:)项目的采购活动,以本单位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受托人在办理上述事宜过程中以其自己的名义所签署的所有文件我均予以承认。受托人无转委托权。委托期限:至上述事宜处理完毕止。委托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名)二О二五年月日说明:1、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投标事宜的,无需提交本授权委托书,只需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2、授权委托人须为投标单位员工,需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任意一月份)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人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四、商务条款偏离表投标人名称:项目编号:序号采购文件条目号采购文件的商务条款投标文件的商务条款偏离情况投标人名称(公章):投标人代表签字:注:1.如投标人无任何偏离,也需在上表中注明并在投标文件中递交此表。2.偏离包括正、负偏离,正偏离指投标人的响应高于采购文件要求,负偏离指投标人的响应低于采购文件要求。五、服务要求响应/偏离表序号采购文件条目号响应文件服务指标情况响应/偏离情况必要的证明材料所在页投标人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公章):投标人代表签字:注:1.对于某项指标的数据存在证明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情况,取指标较低的为准,对于可以用量化形式表示的条款,投标人必须明确回答,或以功能描述回答。2.作为响应文件重要的组成部分,不应通过简单拷贝采购文件服务要求或简单标注“符合”“满足”。3.偏离包括正、负偏离,正偏离指投标人的响应高于采购文件要求,负偏离指投标人的响应低于采购文件要求。六、项目实施计划方案(结合评审办法要求,并提供必要证明材料)七、人员配备(结合评审办法要求,并提供必要证明材料)八、其他针对“评审办法”的相关内容(所有评审办法中涉及,但是在响应文件格式中未提供具体目录和格式的内容。)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环境整治 审计服务 环境整治等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