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光诱导TGV刻蚀机等设备招标公告(芜湖智能传感器研究院有限公司2026)



一、项目信息
招标人:芜湖智能传感器研究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芜湖智能传感器研究院有限公司激光诱导TGV刻蚀机等设备采购
招标范围:本项目拟采购激光诱导TGV刻蚀机等一批设备。
拟招标项目的预算金额:13500000.00元
二、公示期限
2026年04月14日至2026年04月16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任何投标人、单位对以上项目标前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芜湖智能传感器研究院有限公司(招标人)或安徽长江产权经纪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反映。
四、联系方式
1.招标人
名称:芜湖智能传感器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皖江财富广场A1#楼1002室
联系人:桑工
电话:0553-5992160
2.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安徽长江产权经纪有限公司
地址:芜湖市镜湖区渡春路1号
联系人:沈杰、陈勇、冯建敏
电话:18855397632、13155303595
五、附件
招标文件(一包)、招标文件(二包)
芜湖智能传感器研究院有限公司激光诱导TGV刻蚀机等设备采购(一包)(31-37项).pdf
芜湖智能传感器研究院有限公司激光诱导TGV刻蚀机等设备采购(二包)(38-41项).pdf

芜湖市非政府采购货物招标文件项目编号:项目名称:芜湖智能传感器研究院有限公司激光诱导TGV刻蚀机等设备采购(一包)招标人:芜湖智能传感器研究院有限公司(电子签章)招标代理机构:安徽长江产权经纪有限公司(电子签章)日期:2026年月日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总则2.招标文件3.投标文件4.投标5.开标6.评标7.合同授予8.纪律和监督9.重新招标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第三章采购需求第四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1.评审原则2.评审分值分配(满分100分)3.评审内容(数值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4.评审结果5.例外情况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1.投标函2.投标分项报价表3.技术规格偏离表4.商务条款偏离表5.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涉及)6.履约保证金保函7.资格证明文件8.其他证明材料第一章招标公告一、项目名称:芜湖智能传感器研究院有限公司激光诱导TGV刻蚀机等设备采购(一包)二、招标人:芜湖智能传感器研究院有限公司三、招标内容1.项目内容:本项目拟采购激光诱导TGV刻蚀机等一批设备,具体详见招标文件。2.项目预算:447万元3.项目资金来源及比例:自筹资金,100%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资质:无2.项目负责人要求:无3.不良行为记录: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不良行为以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信用管理平台的不良行为公示专栏公开信息为准):(1)未被市、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2)曾被市、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投标截止日不在公示期内。4.其他要求:无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五、招标文件的获取1.获取时间:2026年月日9:00至投标截止时间。2.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获取时间内登录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数智共享系统(以下简称“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电子交易系统进入方法:方法1:通过网址http://60.167.105.5:20080/tpbidder/;方法2:通过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s://whsggzy.wuhu.gov.cn/),选择“市场主体”-“数智共享系统”3.招标文件售价:0元。六、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时间地点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2026年月日。2.投标文件递交的方法: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3.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4.开标地点: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详见开标区电子显示屏)。七、公告发布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八、联系方式1.招标人名称:芜湖智能传感器研究院有限公司地址:安徽省芜湖市弋江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产业园4号楼20层2006室联系人:桑工电话:0553-59921602.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安徽长江产权经纪有限公司地址:芜湖市镜湖区渡春路1号联系人:沈杰、陈勇、冯建敏电话:18855397632、131553035953.招标监督管理机构名称:芜湖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地址: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官陡街道皖江财富广场A1座10楼电话:0553-59921864.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保函技术支持电话:400-153-8889;技术咨询电话:0553-3121801,0512-58188516。九、其他公告内容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3.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4.投标保证金账号:①开户单位: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及账号:②开户单位: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及账号:③开户单位: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及账号:④开户单位: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及账号:5.对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或以书面形式提出。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异议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或以书面形式向招标监督管理机构提出投诉。受理异议、投诉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第八条。十、注册事项1.潜在投标人须登录芜湖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查阅招标文件。登录前须持有与芜湖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业务办事指南(市中心及分中心)服务指南。2.潜在投标人如参与投标,应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芜湖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完成投标信息的填写,并下载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详见招标公告1.1.3招标代理机构详见招标公告1.1.4招标项目名称详见招标公告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详见招标公告1.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详见招标公告1.3.2交货期120个日历天1.3.3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1.4.1投标人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投标人资质条件:详见招标公告项目负责人要求:详见招标公告不良行为记录要求:详见招标公告(此项内容投标人无需提供相应材料,该信息调用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信用管理平台开标前一日24:00时已生效的信息)。其他要求:详见招标公告1.4.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见招标公告注: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维护联合体成员的主体信息。1.9.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召开地点:/1.9.2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问题时间:/形式:/1.10.1分包■不允许□允许,分包内容要求:/分包金额要求:/对分包人的资质要求:/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发布的相关澄清、补充文件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天前提出澄清要求(或疑问、问题)。如投标截止时间顺延,投标人可按新的投标截止时间提出。形式:相关的澄清要求(或疑问、问题)可通过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s://whsggzy.wuhu.gov.cn)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或书面形式提交。2.2.2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以发出/发布日期为准),澄清(答疑、补正)发布到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s://whsggzy.wuhu.gov.cn)。投标人应自行下载。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务必到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s://whsggzy.wuhu.gov.cn)更正公告栏查询是否有招标文件澄清,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3.1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以发出/发布日期为准),发布到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s://whsggzy.wuhu.gov.cn)。投标人应自行下载。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务必到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s://whsggzy.wuhu.gov.cn)更正公告栏查询是否有招标文件修改,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4招标文件的异议(1)对招标文件提出异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招标人名称:芜湖智能传感器研究院有限公司地址:安徽省芜湖市弋江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产业园4号楼20层2006室联系人:桑工电话:0553-5992160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安徽长江产权经纪有限公司地址:芜湖市镜湖区渡春路1号联系人:沈杰、陈勇、王艳电话:18855397632、13155303595、15855971685(2)时间和形式时间:根据招标投标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间提出异议。形式:①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②书面形式。3.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3.2.1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3.2.4最高投标限价447万元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本项目采用总价报价,报价格式为:**.**元(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3.3.1投标有效期自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120日。3.4.1投标保证金不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3.4.2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执行《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金形式投标保证金收退流程规定》(交易中心〔2025〕8号),如有更新,以更新后的文件为准。3.5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无□有,具体要求:3.6.1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允许3.7.4投标文件签字盖章要求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签字和盖章4.2.1投标截止时间见招标公告4.2.2投标文件是否退还■否□是,退还时间:/5.2开标程序(3)解密时间:30分钟(以电子交易系统解密倒计时为准);多标段开标顺序:依次为一包、二包;□开标系统进入方式(适用于在“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交易的项目):□投标人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芜湖市)选择“市场主体”-“交易系统”登录,在建设工程业务-开标签到解密。(见《电子招投标相关要求》)注:招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参加,如参加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芜湖市)“市场主体”-“不见面系统”登录进入或者直接在浏览器中输入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BidOpening登录进入。(注:使用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开标的项目,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应提前准备好电脑、耳麦等相关设备,并确认其状态和网络链路等运行正常。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等待开标并按照系统提示进行相关操作。)■开标系统进入方式(适用于在“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数智共享系统”交易的项目):投标人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芜湖市)(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数智共享平台)选择“市场主体”-“数智共享系统”登录-选择交易乙方(投标人)身份-进入项目列表页-选择参与投标的项目-点击左侧“开标签到解密”环节进行解密。(详见平台登录页面右下角“手册下载”栏目)温馨提示:(1)投标企业解密的CA锁均为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所使用的锁,否则开标时将无法正常进行解密工作。(2)在开标前,应注意尽量避免更换CA锁中的基本信息,5.2开标程序例如:单位名称、社会信用代码等。更换信息、续费均会导致CA锁中序列号发生变化,从而导致现场CA无法解密文件。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依法组建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6.3.2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1-3个7.1中标候选人公示(1)公示媒介:同招标公告发布媒介。(2)公示期限:不少于3日(3)公示内容(至少包含以下内容):①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交货期;②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如有)③核心产品的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如有)④中标候选人业绩;(如有)⑤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⑥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⑦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7.2评标结果异议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在线或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网址:https://whsggzy.wuhu.gov.cn/TPBidderNew)。7.4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否7.5中标结果公示(1)公示媒介:同招标公告发布媒介(2)公示内容:中标人名称、评标委员会名单、代理服务费具体金额7.7.1履约保证金■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1)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中标价的2%。(2)履约保证金的形式:保函(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保函等形式)或现金(电汇、转账)。(3)履约保证金账户开户单位:芜湖智能传感器研究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芜湖分行营业部账号:553902454810001(4)履约保证金以现金形式递交的,招标人应同时退还履约保证金的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不要求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信用要求1.参与芜湖市非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10.1信用要求间被列入以下失信名单的,不得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1)被列入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名单且在禁止投标期限内的(https://whsggj.wuhu.gov.cn/public/column/6596831?type=4&action=list&nav=3&catId=6732941);(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2.联合体投标人,联合体任何一方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10.2电子招标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见附件《电子招投标相关要求》。注:采用电子招投标的项目,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提供三份纸质投标文件给招标人,纸质投标文件应由“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直接打印成册,与电子投标文件应保持一致。10.3评标过程中的澄清、说明或补正(1)评标委员会通过数智共享系统将需要澄清或说明的内容以澄清函的形式发送给投标人,投标人应安排专人登录数智共享系统并保持在线状态,以便及时接收评标委员会可能发出的澄清函。(2)因投标人未登录数智共享系统导致无法及时接收澄清函(远程网上澄清)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评标委员会要求进行澄清或说明的,视同投标人放弃澄清或说明的权利,评标委员会可按照对投标人不利的解释进行判定。10.4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预付55%货款,发货前付30%货款,到货验收合格后付10%货款,一年后付清剩余5%货款。10.5同品牌多家投标人处理原则(本项目不适用)1.单一产品采购项目:(1)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评标价最低的参加评标。评标价相同的,按照以下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其他投标无效。□随机抽取□其他_____/_____(2)综合评估法: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10.5同品牌多家投标人处理原则(本项目不适用)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以下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随机抽取□其他___/____2.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招标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10.6进口产品投标□不允许■允许:采购的进口产品为:采购需求一览表所有产品。(注:本文件所称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10.7价格扣除(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适用)是否采用:□是,(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应明确具体价格扣除比例、认定标准及投标文件响应格式要求)。■否10.8原件核验是否采用:■是,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将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实质性参数的证明材料原件提交招标人核验,且原件须与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扫描件一致,如存在未按照规定提交或提交内容不一致,或发现弄虚作假的,招标人将上报监督管理部门。□否10.9技术标要求□暗标,技术标编制要求详见评标办法。■明标10.10服务费1.代理服务费:(1)支付方:□招标人;■中标人。(2)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①若中标价<100万元:代理服务费=中标价×1.5%;②若100万元≤中标价<500万元,收费金额=100万元×1.5%+(中标价-100万元)×1.1%;③若500万元≤中标价<1000万元,收费金额=100万元×1.5%+(500万元-100万元)×1.1%+(中标价-500万元)×0.8%;(3)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转账。2.交易系统服务费:(1)支付方:□招标人;■中标人。(2)收费标准:10.10服务费若中标价≤500万元,平台服务费=中标价×1%;不足2000元,按2000元收取。若500万元<中标价≤1000万元,平台服务费=500万元×1%+(100万元-500万元)×0.8%;(3)交易系统服务费收取方式:转账或现金。(4)收款人:芜湖市大数据建设投资运营有限公司10.11特别说明1.本文件所称的“营业执照”包括: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2.本文件所称的“法定代表人”包括: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负责人。10.12解释权(1)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2)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3)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4)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5)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备注:1.本项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实施条例。2.电子招投标相关要求附后。3.说明:■表示采用条款,表示不采用条款。4.诚信投标温馨提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所有资料均应真实,如有虚假,将被取消中标资格并承担不利法律后果。1.总则1.1招标项目概况1.1.1根据有关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1.1.2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交货期、交货地点1.3.1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交货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交货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3.5款的规定。1.4.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2)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成员共同承担的,按照承担该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最低的成员确定联合体该专业的资质;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成员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被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5)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1.4.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2)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3)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4)为本标段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5)为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6)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7)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8)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9)被列入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名单且在禁止投标期限内的(https://whsggj.wuhu.gov.cn/public/column/6596831?type=4&action=list&nav=3&catId=6732941)(10)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1.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投标预备会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9.2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9.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0分包1.10.1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部分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非主体部分外,其他工作不得分包。1.10.2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1.11响应和偏差1.11.1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1.11.2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全部偏差,均应在投标文件的商务和技术偏离表中列明,除列明的内容外,视为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采购需求;(4)评标办法;(5)合同条款及格式;(6)投标文件格式;(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根据本章第1.9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2.4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2.2.1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2.3招标文件的修改2.3.1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2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2.4招标文件的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2)投标分项报价表(3)技术规格偏离表(4)商务条款偏离表(5)投标保证金(如有,格式附后)(6)履约保证金保函(格式附后,投标时不需提供,中标后开具)(7)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如有,格式附后)(8)资格证明文件(格式)(9)其他证明材料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1.2招标公告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7)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3.1.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6)目所指的投标保证金。3.2投标报价3.2.1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分项报价表。3.2.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3.2.3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如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分项报价表”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2.4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投标有效期3.3.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90日。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应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投标人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3.4.2投标保证金的退还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3.5资格审查资料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1.4款规定的要求。(1)营业执照的复印件;(2)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3)其他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资格审查材料。3.6备选投标方案3.6.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3.6.2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6.3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供货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3.7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交货期、投标有效期、交货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投标文件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3投标文件的制作应满足以下规定:(1)投标文件由投标人使用电子交易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生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下载。(2)在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盖单位章和(或)签字处,投标人应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和(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章。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协议书外,投标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按上述规定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电子印章和(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章。(3)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投标人应对投标文件进行文件加密,形成加密的投标文件。采用数字证书加密的,加密时投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均只能使用同一把数字证书进行加密,否则引起的解密失败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4)投标文件制作的具体方法详见“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的帮助文档。(5)因投标人自身原因而导致投标文件无法导入电子交易系统电子开标、评标系统,该投标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全部责任。3.7.4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投标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7.3项要求制作并加密,未按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投标文件在电子交易系统上传。4.2.2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3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以接收到电子签收凭证为准),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加密或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系统应当拒收。4.2.4投标人在本章第5.2款规定的解密时间(以电子交易系统解密倒计时为准)内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未能成功解密的投标人,按《电子招投标相关要求》办理。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对加密投标文件进行撤回的,应在电子交易系统直接进行撤回操作;投标人对加密投标文件进行修改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投标人修改投标文件的,应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成完整的投标文件,并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加密和递交。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公开开标。具体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和《电子招投标相关要求》。投标人若未派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活动,视为该投标人默认开标结果。5.2开标程序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的投标人名称;(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3)招标人完成解密工作,导入并读取所有成功解密的投标文件;(4)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报价、质量标准、交货期及其他内容;(5)开标结束。5.3开标异议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过程中提出;招标人当场对异议作出答复,并记入开标记录。异议与答复可通过书面形式或电子交易系统在线进行。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投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6.1.3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和评标办法中规定的其他原则。6.3评标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四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内容、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四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内容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6.3.2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合同授予7.1中标候选人公示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7.2评标结果异议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7.3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应当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由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审查确认。7.4定标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7.5中标结果公示招标人在确定中标人之日起3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内容依法公示中标结果。7.6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1项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另外所有投标人均应自行到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whsggzy.wuhu.gov.cn)上查询中标结果。7.7履约保证金7.7.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等要求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7.7.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7.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8签订合同7.8.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8.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7.8.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8.纪律和监督8.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8.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8.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四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内容和标准进行评标。8.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8.5投诉8.5.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招标公告中明确的招标监督管理机构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8.5.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第2.4款、第5.3款、第7.2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8.5.1项规定的期限内。9.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3)中标候选人均未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件1:电子招投标相关要求一、注册登记(一)本项目只接受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以下简称主体库)已完成信息登记的会员获取招标文件,会员通过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未入库的潜在投标人请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具体详见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主体库注册办事指南。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获取招标文件的,责任自负。(二)会员应及时对注册的信息进行维护,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如出现主体库相应资料不全、不清楚、超出有效期等情况,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三)投标人应当取得和使用数字证书及电子印章,其在系统中所有操作都具有法律效力,并承担法律责任。如未办理的,请及时到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现场办理或在线网上办理。投标人需通过数字证书对投标文件相关内容进行加密并电子签章,妥善保管数字证书,及时到证书颁发机构续期。出现下列情形的,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重新加密和电子签章,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至系统:1、数字证书到期后重新续期;2、数字证书因遗失、损坏、企业信息变更等情况更换新证书。投标人由于数字证书遗失、损坏、更换、续期等情况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二、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期内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进行下载招标文件和其他相关资料。如有补遗、答疑、澄清和修改,招标人在网上澄清公告栏发布相关内容,投标人应及时上网查阅,通过系统下载最新的答疑文件,据此制作投标文件。三、制作投标文件(一)投标人在使用计价软件编制投标报价前,须进行计价软件实名登记并绑定。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将进行强制校验,投标人如使用未实名登记或未绑定的计价软件编制投标报价,该报价将无法导入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因投标人未及时进行计价软件实名登记并绑定,从而影响投标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注:具体详见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关于启动计价软件实名制工作的通知》链接:https://whsggj.wuhu.gov.cn/xwzx/tzgg/8383498.html(二)投标人在交易系统中下载“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通过软件制作、生成投标文件。技术问题咨询电话:0553-3121801,0512-58188516;软件及操作手册下载地址为:https://whsggzy.wuhu.gov.cn/whggzyjy/bszn/003004/service_informationspecialnew.html。(三)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请插上数字证书、打开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导入电子招标文件(答疑文件),按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四)投标文件中相关资格审查材料可以从会员库中挑选;投标文件如有图表等其他格式文件,可用附件形式上传至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五)经数字证书加密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加密和解密必须使用同一数字证书。四、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采用保函形式:投标人通过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保函服务平台,线上办理电子保函。电子保函生成时间应在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采用现金形式:投标人应在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基本账户电汇或转账到指定账户。五、投标(一)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是指投标人使用系统完成上传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视为逾期送达。(二)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至系统的最后一份为准。(三)投标截止时间以交易系统显示的时间为准,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六、开标(一)开标时间、地点和人员。招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不见面开标项目投标人不需要到达开标现场,需在开标截止时间前90分钟内登录芜湖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签到,否则视为放弃投标)。(二)开标程序1、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数智共享系统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的投标人名称;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3、招标人完成解密工作,导入并读取所有成功解密的投标文件;4、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报价、质量标准、工期及其他内容;5、抽取相关系数(根据评标办法规定);6、开标结束。(三)开标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拒绝其投标。1、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系统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2、投标人选择开标现场解密的,允许解密三次,当三次解密均不成功时,视为其投标不成功;3、投标人选择远程解密的,应在开标时间开始后30分钟内完成在线解密,如需延长解密时间,经行政监督部门同意延长后,远程解密的投标人应在延长时间内完成在线解密。否则,视为其投标不成功;4、经检查数字证书无效的投标文件;5、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加密和数字证书认证的;6、不符合招标文件其他要求或对电子开标活动造成严重后果的。七、评标(一)招标代理机构根据有关规定组织评标工作,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进行电子评标,并对评标报告签字或电子签章确认。(二)投标人在评标期间应保持联系畅通,接受评标委员会可能发出的质询,在规定时间内澄清。未能按时澄清的,评标委员会将视同其放弃澄清。(三)投标人需补充会员库登记资料的,须在投标截止日前2个工作日完成。(四)项目评审中,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终止对投标文件做后续评审:1、投标文件无法打开的;2、投标文件中携带病毒并造成后果的;3、恶意递交投标文件,企图造成网络堵塞或瘫痪的;4、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其他情形。八、意外情况的处理出现下列情形导致交易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招投标过程的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时,除投标人责任外,其余各方当事人免责:(一)网络服务器发生故障而无法访问网站或无法使用网上招投标系统的;(二)网上招投标系统的软件或网络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三)网上招投标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四)计算机病毒发作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的;(五)电力系统发生故障导致网上招投标系统无法运行的;(六)其他无法保证招投标过程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的。出现上述情形而又不能及时解决的,交易中心应及时向市行政监督部门和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报告。经批准同意后,采取以下办法处理:1、项目暂停,待系统或网络故障排除并经过可靠性测试后,重新实施。2、停止该项目此次网上招投标操作程序,并通知投标人采用其他方式操作。九、其他如本要求与招标文件其他条款不一致时,以本要求为准。第三章采购需求备注:1.以下《采购需求说明》及《采购需求一览表》所列内容为招标人所提采购需求,投标人应认真仔细研究,投标时应慎重选择相应的产品及技术参数、规格型号等进行投标。2.本章中标注“*”的参数为实质性参数,投标人必须满足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若招标文件未明确要求何种证明材料,则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资料与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不一致,以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标注“◆”的参数要求同样按此要求执行)。对于实质性要求的,应使用“*”标注;如未使用“*”标注,即便使用“拒绝”“不接受”“无效”“不得”“必须”“应当”等文字表述的,也视为非实质性要求。3.本章中标注“▲”的产品为核心产品。招标人(代理机构)在编制招标文件时必须将采购的核心产品标注“▲”。采购需求说明*1、本项目设备产品须提供不少于一年质保,质保期从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采购需求一览表序号名称技术参数和规格型号数量单位备注1▲原子力显微镜AFM*1.XYZ三轴闭环扫描器:XY方向扫描范围≥90微米;Z方向扫描范围≥10微米;1套1▲原子力显微镜AFM2.扫描器Z方向实际测试噪声水平:闭环控制下,≤0.035nm;XY方向实际测试噪声水平:闭环控制下,≤0.15nm;*3.要求具备全探针扫描技术的扫描器,扫描过程中由扫描器带动探针进行XYZ三个方向的移动,而样品为静止状态;4.进针方式:智能自动进针方式,采用马达加压电陶瓷自动探测的智能进针模式,以保护探针及样品;*5.样品台尺寸≥200mm;样品台可360度旋转;6.能放置最大样品高度≥15mm;7.样品台自动移动XY行程≥180×150mm;8.样品台可真空吸附样品;9.控制器内置≥3个锁相放大器;10.每条扫描线可获得的最多数据点数≥16000;11.实现≥8通道同时成像;◆12.≥8个通道可同时获得≥5000×5000数据点;13.热噪音法标定探针弹性系数的频率上限≥2MHz;◆14.提供智能扫描模式:要求采用以正弦波驱动压电陶瓷管做力曲线的皮牛级力作反馈进行表面成像,且力曲线频率≥2000Hz;用户只需要选择扫描范围,系统就能够在扫描过程自动调节“接触力”,“电路增益”,“扫描速度”;要求液体环境中也可以进行智能模式测试;15.提供扭转共振模式:使用具有双压电陶瓷的探针支架来实现扭矩共振模式,监测悬臂梁扭矩共振扭转幅度或扭矩共振相移信号;16.提供面内和面外压电力显微镜模式:具备形貌,面外和面外压电力信号同时实时扫描成像功能,不需要在单条线扫描两次。可以加载最高电压不小于10V;17.提供压电极化翻转曲线测试功能,可进行单点或者多点阵列式的测试;18.提供静电力显微镜模式,表征样品表面电子浓度梯度的相对分布;19.提供表面电势显微镜模式,获得表面形貌及表面电势分布图;20.提供快速力谱功能,可以实现高速力谱测试功能,速度≥300Hz;◆21.辅助光学显微镜具备缩放功能,视野单边长度可调节范围≥200微米至1200微米;单视野最大范围≥1.4mm×1mm;22.提供落地式一体式隔音减震系统,尺寸≥65×70×160cm;23.提供专用探针≥120根;1套2高精度台阶仪1.最大扫描长度≥150mm;*2.测试所允许的最大样品高度≥50mm;◆3.垂直方向的扫描范围≥1000微米;◆4.测试高度方向的重复性<0.4nm(1微米的标准台阶);5.测试垂直分辨率≤0.1nm◆6.可以清晰的扫描5nm以下的台阶样品(提供证明材料-照片)*7.Y移动载物台,X≥150mm行程,Y≥150mm行程;8.样品台尺寸不小于6英寸,可360°自动旋转;9.探针压力:1-15mg范围内可连续调节,能精确控制探针压力,保证在不同力下不破坏样品;10.系统具有超光滑平面,保证扫描基线稳定性;11.提供专用分析软件;12.多次扫描分析≥15次;◆13.仪器采用成熟的LVDT传感器,保证仪器稳定性,数据重复性和可靠性;◆14.标配带有磁吸附自动更换探针附件工具,而不是固定在设备主机上(提供证明材料-照片);15.仪器具有三维扫描功能;16.配有3D薄膜应力测量功能;17.计算机配置:64位操作系统,硬盘≥500G,内存≥4G,显示器≥23寸。1套3体视显微镜-011.三目头,45度倾斜,瞳距54mm-75mm,分光比50%/50%;2.大视野目镜WF10X/F.N.22mm视度调节±5屈光度;3.变倍比1:6.7(0.67X-4.5X);4.无光源立柱式大台面底座,立柱长度150mm,调焦镜架,调焦手轮松紧可调,升降范围≥50mm,底座尺寸≥280×360mm;2套3体视显微镜-015.0.5倍C型接口;6.照明系统:外置双光纤鹅颈灯,LED冷光源,寿命≥20000小时,纯白光;7.平板相机一体机,屏幕尺寸≥10.5英寸,主机嵌入式在显微镜机身上方。可通过旋转调节角度方便使用者以最舒适的姿势实时观察镜下和平板图像操作;2套4体视显微镜-021.连续变焦显微镜镜体:左右光轴平行式变焦系统,变焦驱动机构采用水平手柄,备有以每一倍率变焦档为单位的停档装置;可变焦比:16.4:1(0.7×-11.5×时);备有内装式孔径光阑;2.聚焦机构:粗微调聚焦装置:备有内装式配重和聚焦机构轴粗、微调旋钮,粗调旋钮行程为80mm(粗调行程每一圈为36.8mm),微调旋钮行程为80mm,(微调行程每一圈为0.77mm);3.倾角为30°的三目镜筒:光瞳间距调节范围为52-76mm,备有目镜固定钮,视场数≥22;*4.物镜:复消色差1X物镜,数值孔径≥0.15;工作距离≥60mm;5.目镜:10×,视场数≥22;6.多功能LED透射光底座:*7.光源:LED光源(平均寿命超过10000小时);*8.有效照明面积:直径≥63mm;*9.照明方式:透射光明视场法照明、斜射光照明、暗视野照明。1套5金相显微镜-011.光学系统:模块化无限远光学系统;2.观察筒:30°倾斜,三目镜;3.目镜:高远点大视野目镜,视场数≥22;4.物镜:配置明暗场长工作距离平场消色差物镜;5.调焦机构:粗微调同轴,配有限位装置和锁紧装置,低手位同轴调焦手轮,微调手轮格值≤0.002mm,调焦更加精确;6.转换器:物镜转换器≥5孔,滚珠轴承内定位,有防霉装置;7.载物台:双层机械式载物台≥280mm×270mm;移动范围≥204mm×204mm;8.落射照明系统:12V50W卤素灯,亮度可调,内置视场光阑、孔径光阑,(黄、蓝、2套5金相显微镜-01绿、磨砂玻璃)滤色片转换装置,推拉式检偏器与起偏器;9.预留拉曼光谱接口,可搭配拉曼光谱系统;10.预留荧光模块位置,可搭配同品牌三色荧光系统。2套6金相显微镜-02*1.光学系统:UIS2无限远全光路光学修正光学系统,齐焦距离必须≤45mm;2.观察方法:明场、暗场;3.前置式控制系统,方便的进行对焦、光源亮度调整,自动控制孔径光阑;4.三轴共焦系统,最小对焦精度:1微米,具有下限位锁定功能,保证在错误操作时,物镜不会撞击到样品,保护显微镜物镜与样品不损坏;5.物镜转盘:电动物镜转盘,≥5孔;6.观察镜筒:三目镜筒,视野数≥22mm;7.目镜:超宽视场10倍目镜,视野指数22mm;8.最大样品高度:≥32mm;*9.大行程载物台:有效移动行程XY≥210×210mm,含快速移动利合器与精密X,Y轴移动装置;配置载物台板;*10.物镜5x,10x,20x,50x,100x,五个平场半复消色差多功能高档明暗物镜,完全满明场,暗场,偏光,微分干涉光学观察方式时,实现最佳光学效果。其中5倍物镜,工作距离≥12mm,数值孔径≥0.15,视场数≥26.5;10倍物镜,工作距离≥6.5mm,数值孔径≥0.30,视场数≥26.5;20倍物镜,工作距离≥3.0mm,数值孔径≥0.45,视场数≥26.5;50倍物镜,工作距离≥1.0mm,数值孔径≥0.80,视场数≥26.5;100倍物镜,工作距离≥1.0mm,数值孔径≥0.90,视场数≥26.5;11.光源:长寿命LED照明光源,含色温平衡滤色片,满足落射光多种观察方式照明,要记忆每个物镜最佳光源亮状态;12.900万像素COMS,1寸大靶面高性能的成像芯片,USB3.0数据传输接口,分辨率≥4096×2160,最高帧率:60fps;15.视频接口:1倍宽视野视频接口;*16.测量软件:拍照,连续拍照,录像功能,1套6金相显微镜-02几何测量,直线,卡尺,矩形,角,圆测量功能;1套7烘箱1.简易操作,定值运行、程序运行、快速自动停止运行、自动停止运行、自动开始运行均可实现;2.可通过专用的功能菜单键及上下键实现数码设定;3.通过辅助菜单键,可实现过升防止器、偏差修正、按键锁定等操作;*4.拥有自诊断回路(温度传感器异常、加热器断线、自动过升防止功能、SSR短路)、过升防止、过电流漏电保护开关、按键锁定等安全功能;带氮气流量计装置;5.方式:强制风循环;6.使用温度范围:RT+10~360℃;7.温度调节精度:±0.2℃(AT360℃);JTM标准;◆8.温度分布精度:±3℃(AT360℃)、±2.5℃(AT260℃);9.内装:SUS304不锈钢板;10.外装:冷轧钢板,表面耐药品性涂装;11.断热材:玻璃纤维;12.加热器:不锈钢加热管4.0KW;◆13.排气口:Φ30mmX2,上面;14.温度控制方式:PID;15.温度设定方式:专用的功能菜单键及上下键实现数码设定;16.测定温度显示:绿色4位LED,数码显示;17.设定温度显示:红色4位LED,数码显示;*18.定时器:1分~99小时59分以及100~999小时50分(带定时等待功能);*19.运行功能:定值运行、程序运行、快速自动停止、自动开始运行;程序运行:3段30步(30步X1、15步X2、10步X3);*20.附加功能:偏差修正功能、按键锁定功能、停电补偿功能;21.传感器:K型热电偶;22.拥有自诊断回路(温度传感器异常、加热器短线、自动过升防止功能、SSR短路)、过升防止、过电流漏电保护开关、按键锁定等安全功能;23.内容积≥223L。3台第四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1.评审原则1.1合法、合规原则。1.2公平、公正、科学、择优原则。1.3高分优先原则。衡量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规定各项评审标准的程度,折算为综合得分分值,依据每个投标人的综合得分由高到低,依次确定排名顺序。2.评审分值分配(满分100分)2.1商务标(34分)2.2技术标(66分)3.评审内容(数值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3.1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内容及标准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资格性响应和符合性响应作合格性审查,审查结论分为“合格”与“不合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应做否决投标处理,不再进行后续评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做否决投标处理:审查内容审查标准资格性审查营业执照未提供合法有效工商营业执照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联合体投标人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其他要求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符合性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不一致审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资格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签署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格式进行签字(签章)投标文件格式未按规定格式填写,实质性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投标方案及报价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提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投标保证金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有效期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交货期、地点、质保期(如有)或付款方式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文件创建标识码不同投标人投标文件创建标识码相同的投标文件的机器识别码不同投标人的机器识别码相同实质性要求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其他否决投标的情形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3.2商务标评审内容及标准(34分)评审项目分值评审标准投标报价30分本项评审步骤:1.投标报价的修正和调整:1.1投标报价的修正: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①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②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③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④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上述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1.2投标报价的调整: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扣除,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2.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投标报价30分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分满分分值。投标人业绩4分投标人具备同类业务(合同内容包含光学检测设备)供货安装业绩的,每有一份业绩合同加2分,加满为止。(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应能辨识合同买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标的信息;如业绩合同不能体现以上全部内容,可提供业绩合同甲方盖公章的证明扫描件。否则,不得分。投标供应商与其关联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之间签订的合同,均不予认可。)注:1.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3)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4)如果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2.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否决其投标。3.3技术标评审内容及标准(66分)序号评审项目分值评审标准1重要技术参数20分根据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要求的重要技术参数(标记“◆”的技术参数)偏离情况进行评分。各项性能指标均有证明材料且全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满分;证明材料显示与招标文件要求有非实质性负偏离的或未提供证明材料的,有一项扣2分,共10项,共20分。(同一项参数不重复扣分)证明材料:提供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材料。若招标文件未明确要求何种证明材料,则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资料与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不一致,以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2其他技术参数10分根据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其它技术参数(未标记2其他技术参数10分“◆”和“*”的技术参数)偏离情况进行评分。各项性能指标全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满分;与招标文件要求有非实质性负偏离的(以投标文件技术规格偏离表载明的为准),有一项扣0.2分,扣完为止。(在计算偏离项数时,同一项参数不重复扣分)3产品制造工艺6分根据本项目特点和实际需求,评标委员会针对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产品制造工艺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生产过程控制、生产工艺、生产质量管理的情况、制造装备的配备、关键技术应用、成品存储管理等内容)进行综合评审:(1)投标产品生产制造原材料、半成品材质、生产技术准备、零件加工、产品装配以及检验等工艺流程制度完整详细、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强,得4<F≤6分;(2)投标产品生产制造原材料、半成品材质、生产技术准备、零件加工、产品装配以及检验等工艺流程制度完整、具有可行性、实用性和针对性,得2<F≤4分;(3)投标产品制造原材料、半成品材质、生产技术准备、零件加工、产品装配以及检验等工艺流程制度简洁,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有待改善,得0<F≤2分;(4)产品制造工艺与本项目有严重背离或未提供得0分。4产品使用培训方案6分根据本项目特点和实际需求,提供有针对性的培训方案,培训方案应包括但不限于培训的时间、地点、目标、方式、内容、对象和措施等方面。评标委员会针对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培训方案进行综合评审:(1)培训方案科学合理完整,针对性、可行性强,符合实际情况的得4<F≤6分;(2)培训方案基本合理,针对性、可行性基本合理,符合项目实际情况的得2<F≤4分;(3)培训方案内容简单,实用性和针对性有待进一步完善,得0<F≤2分;(4)培训方案不可行或者未提供,得0分。5维修便利性6分根据本项目特点和实际需求,提供有针对性的维修便利方案,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维保团队的配置及分工、维修内容、响应时间及有利于维修的措施等内容,评标委员会针对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维修便利方案进行综合评审:(1)维修便利方案内容全面,完整详细,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强,得4<F≤6分。(2)维修便利方案内容完整,具有可行性、实用性和针对性,得2<F≤4分。(3)维修便利方案简单,可行性、实用性和针对性有待改善,得0<F≤2分。(4)维修便利方案不可行或者未提供,得0分。6供货、安装实6分根据本项目特点和实际需求,评标委员会针对投标文件中提6施方案6分供的供货、安装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进度计划、人员分工、人员管理措施、供货安装流程、过程注意事项等内容)进行综合评审:(1)供货、安装实施方案内容全面、清晰、要点突出,完全贴合本项目采购需求,完整详细,实用性、针对性强,得4<F≤6分;(2)供货、安装实施方案内容完整,方案要点适合本项目采购需求,完整详细,具有实用性和针对性,得2<F≤4分;(3)供货、安装实施方案内容简单、方案要点基本适合本项目采购需求,实用性和针对性有待改善,得0<F≤2分;(4)供货、安装实施方案不可行或者未提供,得0分。7售后服务方案6分根据本项目特点和实际需求,评标委员会针对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售后服务响应速度、售后人员配置、售后服务机构的设置、售后服务的质量保证、后期保障计划安排等方面内容)进行综合评审:(1)售后服务方案内容全面、后期保障计划科学、完善,方案要点适合本项目采购需求,完整详细,具有实用性和针对性的得4<F≤6分;(2)售后服务方案完整,后期保障计划完整、可行,方案要点适合本项目采购需求,完整详细,具有实用性和针对性的得2<F≤4分;(3)售后服务方案简单,存在明显缺陷的,后期保障计划有待完善,方案要点基本适合本项目采购需求,实用性和针对性有待改善的0<F≤2分;(4)售后服务方案不可行或者未提供,得0分。8使用成本6分根据本项目特点和实际需求,提供有针对性的使用成本说明,包括但不限于运行费用、维护费用、修理费用、备品备件提供等内容,评标委员会针对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使用成本说明进行综合评审:(1)方案内容完整、详尽细致;可行性、针对性强的,得4<F≤6分;(2)方案内容完整;具有可行性和针对性的,得2<F≤4分;(3)方案内容基本适合本项目采购需求,可行性、针对性有待改善的,得0<F≤2分;(4)方案不可行或者未提供相关内容的得0分。当评委对投标人的技术标的打分低于技术标总分的60%(或打分为满分)或任何一个子项打分为0分时,须作出解释说明。4.评审结果4.1经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按综合评审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推荐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一的为首选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4.2评标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协助)对拟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的信用状况进行查询,经查询若被列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10.1款的,由评标委员会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并按4.1款重新确定中标候选人人选,完成相关工作。与此同时,将查询情况记入评审报告,并将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录入评审报告中。4.3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5.例外情况5.1当出现投标人综合评审得分相等时,按下列顺序排序:“投标报价”得分高的优先;仍相同时,“技术标”得分高的优先;依然相同时,由评标委员会采用随机抽取方法确定排名顺序。5.2通过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3家,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全部投标。5.3招标文件条款存在含义不清或者相互矛盾的,评标委员会应当针对相应条款作出有利于相应投标人的结论。5.4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甲方(买方):芜湖智能传感器研究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乙方(卖方):,公司法定代表人:甲乙双方经过共同协商,本着互利互惠、平等交易、共同发展的原则,就甲方采购乙方的第一条所列货物等有关问题达成一致意见,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特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一、合同标的1.1本合同税率为%,当税率变动时,本合同货款(未税)部分不变,税额随税率变化而变动。1.2本合同未税总金额为元(大写:);税额为元(大写:);含税总价为元整(大写:);上述金额包含材料、制造、运输(从乙方到甲方指定地点的运输,含运输保险)、安装调试(如需)、售后服务等一切乙方为履行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费用。1.3乙方在交货时应向甲方提供一套交货清单、货物使用说明书、产品合格证等随货资料,乙方提供的随货资料必须真实、完整,甲方有权但无义务验收随货资料。1.4为保证甲方按时收到货物,乙方有义务根据甲方要求提供货物生产进度的证明材料,包括排产计划、生产进度表、现场照片等。二、交货时间及交货地点2.1交货时间:年月日2.2交货地点:芜湖市弋江区荆山新型产业园U形厂房三、付款方式3.1合同签订后预付55%货款,发货前付30%货款,到货验收合格后付10%货款,一年后付清剩余5%货款。3.2每一期款付款前,乙方须向甲方出具对应付款金额的,合法有效完整的发票或银行保函。3.3乙方保证其提供的增值税发票等必须是合法和真实的。3.4付款方式:现汇100%承兑/%其它:四、技术要求、质量标准与验收4.1乙方生产前按甲方提供或签字确认的技术协议标准(参照相应的技术参数)验收。如无图纸、技术协议的,根据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或符合合同使用目的标准,以最高标准执行验收工作。4.2乙方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不能通过甲方验收的,乙方应该及时予以调换,造成逾期的应该承担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五、货物包装运输与安装调试5.1乙方负责将货物运至指定交货地点,并承担包装费、运费等,货物交甲方签收后,货物风险转移。无如特殊要求,包装材料不回收。5.2本合同所指的运输包括但不限于货物首次运输、换货运输、返工重修产生的运输等。5.3乙方负责货物安装调试,设备到货且在甲方具备设备安装调试所需的场地和厂务条件后,45日内乙方完成硬件安装调试以及工艺调试。六、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6.1货物质保期为经甲方最终验收合格后个月内,如由于乙方责任需要更换或修理部件的质保期从再次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期限个月。6.2培训:在设计、制造以及售后服务过程中,乙方需要免费对甲方技术人员进行培训,本合同含国内现场的技术培训费用。6.3在验收合格前,甲方因产品问题通知乙方后,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2小时内响应,12小时内人员到现场,24小时解决问题。在质保期内,甲方因产品质量问题通知乙方后,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2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人员到现场,48小时解决问题。乙方若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解决,甲方有权另行委托其他单位予以修缮或更换,所需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6.4具体内容以双方签订的质量协议为准。6.5质保范围:如在质保期内,产品出现故障,由乙方负责质保。(如甲方人为造成货物损坏,被损坏部件的改换费用由甲方承担)。七、合同的解除7.1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意见后可以解除。7.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7.2.1乙方提供货物或服务不符合合同约定;7.2.2乙方在货物制造、交付、安装调试过程中或在服务过程中未按合同要求进度进行,逾期超过15日仍未按要求进度完成工作或交付的;7.2.3因乙方原因导致货物不能按规定的日期通过甲方或最终客户验收,拖延时间超过20日的;7.2.4乙方所提供给甲方的货物或相关技术资料等侵犯第三方权利;7.2.5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其合同下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的;7.2.6乙方未按甲方要求提供履行过程证明材料(包括排产计划、生产进度表、现场照片等)逾2日。八、保密8.1乙方应当对本合同的内容、因履行本合同或在本合同期间获得的或收到的甲方的商务、财务、技术、图纸、数据、产品的信息、用户资料或其文件或信息的内容(简称“保密资料”)保守秘密,未经甲方书面事先同意,不得向本合同以外的任何第三方披露。乙方可仅为本合同目的向其确有知悉必要的雇员披露甲方提供的保密资料,但同时须指示其雇员遵守本条规定的保密及不披露义务。乙方应仅为本合同目的而复制和使用保密资料。8.2每违反一次保密约定的,支付伍千元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应赔偿所有损失。8.3如双方另行签订保密协议的,则以保密协议为准。8.4本保密义务在本合同期满、解除或终止后仍然有效。九、违约责任9.1在合同货物制造、安装调试、交付过程中未按合同要求进度进行,若非甲方原因造成的,则乙方按合同总价的0.01%/天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最低不低于500元/天),逾期超过15天,违约金按合同总价的0.02%/天计算(该标准计算起点为自乙方逾期当日开始,最低不低于1000元/天)。9.2在试运行、验收、质保期内,因货物出现问题需要乙方到现场服务而乙方拒绝的,乙方应按合同总价的1%/次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最低不低于5000元/次);乙方未按售后服务条款规定的时间到达现场服务或未按时解决问题,每逾期一天,乙方按合同总价的0.0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最低不低于500元/天)。9.3任何因乙方提供给甲方的货物或相关技术资料等侵犯第三方权利而导致甲方被追究法律责任或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甲方选择退货的,乙方应退还全部款项,甲方选择继续使用的,乙方应自费取得相关权利,保证甲方继续使用的合法性。9.4乙方交付的货物或服务不合符合同约定的,甲方如选择换货,乙方应在本合同约定的交付时间前完成换货,如因此而延期交货的,按9.1处理,甲方如选择退货,按9.5项处理。9.5甲方依据本合同第7.2条的约定解除合同的,乙方必须在收到甲方解除合同的通知后一周内退还甲方已付全部款项,并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最低不低于10000元)。乙方应自收到甲方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3日内自行运回货物,逾期取回甲方将有权选择对该批货物作报废处理或收取500元/天的保管费,在此期限发生的毁损灭失风险由乙方承担。9.6除以上赔偿外,乙方须承担因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因乙方违约行为而导致甲方向最终用户承担的赔偿金或违约金、诉讼费用、实现债权费用、差旅费等。第十条联系方式10.1甲方联系方式公司名称:公司地址:指定联系人:电话:10.2乙方联系方式公司名称:,公司公司地址:指定联系人:电话:10.3本合同项下的任何通知可以采用电话、当面递交、快件、电子邮件方式。电话、当面递交通知以当日为送达日,以快件发出的通知,以签收日或通知发出后第三日为送达日,以电子邮件发出的通知进入对方电子数据接收系统之日视为送达日。10.4本合同履行期间,如一方变更通讯地址、电话,应提前通知对方。未通知对方的,原通讯地址、电话继续有效,其后果由责任方自行承担。10.5本条约定的联系方式同时可以作为双方在诉讼、仲裁或者执行等程序中的送达方式。十一、不可抗力11.1本合同所称的不可抗力,是双方在订立本合同时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11.2本合同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十五日内提供证明,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11.3如果合同一方延期履约后,发生不可抗力而引起的责任由其承担。十二、争议的解决所有因本合同或履行本合同所引起的争议,双方首先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通过诉讼解决的,应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争议解决适用中国法律。十三、合同的生效13.1本合同及附件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签字并盖章后电子版合同同样有效。13.2任何对本合同及附件的修改、变更都必须以书面形式作出,经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后方可生效。13.3本合同壹式贰份,甲方持壹份,乙方持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芜湖智能传感器研究院有限公司乙方:公司(盖章),(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签字)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1.投标函投标函致:(招标人名称/代理机构全称)1.在研究了项目名称及编号(如为分包项目注明包号或标段号)招标文件(含补充文件)后,我方愿意按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的投标总价,遵照招标文件(含补充文件)的要求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实施,完成本次招标范围的全部项目内容及其保修工作。2.如果你方接受我方的投标,我方将保证在*****的交货期内完成本招标项目的全部工作内容,并达到招标规定的要求。3.我方同意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严格遵守投标文件的各项承诺。在此期限届满之前,本投标文件始终将对我方具有约束力,并随时接受中标。4.在合同书正式签署生效之前,本投标文件连同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将构成我们双方之间共同遵守的文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5.我方理解你方不负担我方的任何投标费用。6.我方承诺,与对本次招标货物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单位或其附属机构均无关联。我方不是买方的附属机构。7.我方完全接受招标文件的规定。如有违反,你方有权取消我单位中标资格,另选中标单位。8.我方无条件接受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信用管理的相关规定;9.我方、我方法定代表人和我方拟委任项目负责人开标之日上推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10.其他需要承诺的事项(为保留条款)。投标人:(盖单位电子印章)单位地址及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盖电子印章):联系电话(传真):年月日芜湖市非政府采购货物招标文件项目编号:项目名称:芜湖智能传感器研究院有限公司激光诱导TGV刻蚀机等设备采购(二包)招标人:芜湖智能传感器研究院有限公司(电子签章)招标代理机构:安徽长江产权经纪有限公司(电子签章)日期:2026年月日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总则2.招标文件3.投标文件4.投标5.开标6.评标7.合同授予8.纪律和监督9.重新招标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第三章采购需求第四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1.评审原则2.评审分值分配(满分100分)3.评审内容(数值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4.评审结果5.例外情况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1.投标函2.投标分项报价表3.技术规格偏离表4.商务条款偏离表5.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涉及)6.履约保证金保函7.资格证明文件8.其他证明材料第一章招标公告一、项目名称:芜湖智能传感器研究院有限公司激光诱导TGV刻蚀机等设备采购(二包)二、招标人:芜湖智能传感器研究院有限公司三、招标内容1.项目内容:本项目拟采购激光诱导TGV刻蚀机等一批设备,具体详见招标文件。2.项目预算:903万元3.项目资金来源及比例:自筹资金,100%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资质:无2.项目负责人要求:无3.不良行为记录: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不良行为以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信用管理平台的不良行为公示专栏公开信息为准):(1)未被市、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2)曾被市、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投标截止日不在公示期内。4.其他要求:无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五、招标文件的获取1.获取时间:2026年月日9:00至投标截止时间。2.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获取时间内登录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数智共享系统(以下简称“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电子交易系统进入方法:方法1:通过网址http://60.167.105.5:20080/tpbidder/;方法2:通过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s://whsggzy.wuhu.gov.cn/),选择“市场主体”-“数智共享系统”3.招标文件售价:0元。六、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时间地点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2026年月日。2.投标文件递交的方法: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3.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4.开标地点: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详见开标区电子显示屏)。七、公告发布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八、联系方式1.招标人名称:芜湖智能传感器研究院有限公司地址:安徽省芜湖市弋江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产业园4号楼20层2006室联系人:桑工电话:0553-59921602.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安徽长江产权经纪有限公司地址:芜湖市镜湖区渡春路1号联系人:沈杰、陈勇、冯建敏电话:18855397632、131553035953.招标监督管理机构名称:芜湖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地址: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官陡街道皖江财富广场A1座10楼电话:0553-59921864.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保函技术支持电话:400-153-8889;技术咨询电话:0553-3121801,0512-58188516。九、其他公告内容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3.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4.投标保证金账号:①开户单位: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及账号:②开户单位: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及账号:③开户单位: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及账号:④开户单位: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及账号:5.对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或以书面形式提出。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异议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或以书面形式向招标监督管理机构提出投诉。受理异议、投诉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第八条。十、注册事项1.潜在投标人须登录芜湖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查阅招标文件。登录前须持有与芜湖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业务办事指南(市中心及分中心)服务指南。2.潜在投标人如参与投标,应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芜湖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完成投标信息的填写,并下载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详见招标公告1.1.3招标代理机构详见招标公告1.1.4招标项目名称详见招标公告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详见招标公告1.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详见招标公告1.3.2交货期120个日历天1.3.3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1.4.1投标人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投标人资质条件:详见招标公告项目负责人要求:详见招标公告不良行为记录要求:详见招标公告(此项内容投标人无需提供相应材料,该信息调用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信用管理平台开标前一日24:00时已生效的信息)。其他要求:详见招标公告1.4.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见招标公告注: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维护联合体成员的主体信息。1.9.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召开地点:/1.9.2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问题时间:/形式:/1.10.1分包■不允许□允许,分包内容要求:/分包金额要求:/对分包人的资质要求:/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发布的相关澄清、补充文件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天前提出澄清要求(或疑问、问题)。如投标截止时间顺延,投标人可按新的投标截止时间提出。形式:相关的澄清要求(或疑问、问题)可通过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s://whsggzy.wuhu.gov.cn)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或书面形式提交。2.2.2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以发出/发布日期为准),澄清(答疑、补正)发布到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s://whsggzy.wuhu.gov.cn)。投标人应自行下载。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务必到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s://whsggzy.wuhu.gov.cn)更正公告栏查询是否有招标文件澄清,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3.1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以发出/发布日期为准),发布到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s://whsggzy.wuhu.gov.cn)。投标人应自行下载。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务必到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s://whsggzy.wuhu.gov.cn)更正公告栏查询是否有招标文件修改,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4招标文件的异议(1)对招标文件提出异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招标人名称:芜湖智能传感器研究院有限公司地址:安徽省芜湖市弋江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产业园4号楼20层2006室联系人:桑工电话:0553-5992160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安徽长江产权经纪有限公司地址:芜湖市镜湖区渡春路1号联系人:沈杰、陈勇、王艳电话:18855397632、13155303595、15855971685(2)时间和形式时间:根据招标投标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间提出异议。形式:①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②书面形式。3.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3.2.1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3.2.4最高投标限价903万元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本项目采用总价报价,报价格式为:**.**元(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3.3.1投标有效期自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120日。3.4.1投标保证金不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3.4.2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执行《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金形式投标保证金收退流程规定》(交易中心〔2025〕8号),如有更新,以更新后的文件为准。3.5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无□有,具体要求:3.6.1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允许3.7.4投标文件签字盖章要求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签字和盖章4.2.1投标截止时间见招标公告4.2.2投标文件是否退还■否□是,退还时间:/5.2开标程序(3)解密时间:30分钟(以电子交易系统解密倒计时为准);多标段开标顺序:依次为一包、二包;□开标系统进入方式(适用于在“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交易的项目):□投标人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芜湖市)选择“市场主体”-“交易系统”登录,在建设工程业务-开标签到解密。(见《电子招投标相关要求》)注:招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参加,如参加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芜湖市)“市场主体”-“不见面系统”登录进入或者直接在浏览器中输入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BidOpening登录进入。(注:使用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开标的项目,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应提前准备好电脑、耳麦等相关设备,并确认其状态和网络链路等运行正常。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等待开标并按照系统提示进行相关操作。)■开标系统进入方式(适用于在“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数智共享系统”交易的项目):投标人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芜湖市)(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数智共享平台)选择“市场主体”-“数智共享系统”登录-选择交易乙方(投标人)身份-进入项目列表页-选择参与投标的项目-点击左侧“开标签到解密”环节进行解密。(详见平台登录页面右下角“手册下载”栏目)温馨提示:(1)投标企业解密的CA锁均为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所使用的锁,否则开标时将无法正常进行解密工作。5.2开标程序(2)在开标前,应注意尽量避免更换CA锁中的基本信息,例如:单位名称、社会信用代码等。更换信息、续费均会导致CA锁中序列号发生变化,从而导致现场CA无法解密文件。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依法组建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6.3.2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1-3个7.1中标候选人公示(1)公示媒介:同招标公告发布媒介。(2)公示期限:不少于3日(3)公示内容(至少包含以下内容):①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交货期;②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如有)③核心产品的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如有)④中标候选人业绩;(如有)⑤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⑥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⑦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7.2评标结果异议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在线或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网址:https://whsggzy.wuhu.gov.cn/TPBidderNew)。7.4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否7.5中标结果公示(1)公示媒介:同招标公告发布媒介(2)公示内容:中标人名称、评标委员会名单、代理服务费具体金额7.7.1履约保证金■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1)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中标价的2%。(2)履约保证金的形式:保函(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保函等形式)或现金(电汇、转账)。(3)履约保证金账户开户单位:芜湖智能传感器研究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芜湖分行营业部账号:553902454810001(4)履约保证金以现金形式递交的,招标人应同时退还履约保证金的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不要求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信用要求1.参与芜湖市非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被列入以下失信名单的,不得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1)被列入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名单且在禁止投标期限内的(https://whsggj.wuhu.gov.cn/public/column/6596831?type=4&action=list&nav=3&catId=6732941);(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2.联合体投标人,联合体任何一方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10.2电子招标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见附件《电子招投标相关要求》。注:采用电子招投标的项目,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提供三份纸质投标文件给招标人,纸质投标文件应由“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直接打印成册,与电子投标文件应保持一致。10.3评标过程中的澄清、说明或补正(1)评标委员会通过数智共享系统将需要澄清或说明的内容以澄清函的形式发送给投标人,投标人应安排专人登录数智共享系统并保持在线状态,以便及时接收评标委员会可能发出的澄清函。(2)因投标人未登录数智共享系统导致无法及时接收澄清函(远程网上澄清)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评标委员会要求进行澄清或说明的,视同投标人放弃澄清或说明的权利,评标委员会可按照对投标人不利的解释进行判定。10.4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预付55%货款,发货前付30%货款,到货验收合格后付10%货款,一年后付清剩余5%货款。10.5同品牌多家投标人处理原则(本项目不适用)1.单一产品采购项目:(1)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评标价最低的参加评标。评标价相同的,按照以下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其他投标无效。□随机抽取□其他_____/_____(2)综合评估法: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10.5同品牌多家投标人处理原则(本项目不适用)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以下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随机抽取□其他___/____2.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招标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10.6进口产品投标□不允许■允许:采购的进口产品为:采购需求一览表所有产品。(注:本文件所称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10.7价格扣除(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适用)是否采用:□是,(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应明确具体价格扣除比例、认定标准及投标文件响应格式要求)。■否10.8原件核验是否采用:■是,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将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实质性参数的证明材料原件提交招标人核验,且原件须与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扫描件一致,如存在未按照规定提交或提交内容不一致,或发现弄虚作假的,招标人将上报监督管理部门。□否10.9技术标要求□暗标,技术标编制要求详见评标办法。■明标10.10服务费1.代理服务费:(1)支付方:□招标人;■中标人。(2)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①若中标价<100万元:代理服务费=中标价×1.5%;②若100万元≤中标价<500万元,收费金额=100万元×1.5%+(中标价-100万元)×1.1%;③若500万元≤中标价<1000万元,收费金额=100万元×1.5%+(500万元-100万元)×1.1%+(中标价-500万元)×0.8%;(3)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转账。2.交易系统服务费:(1)支付方:□招标人;■中标人。(2)收费标准:10.10服务费若中标价≤500万元,平台服务费=中标价×1%;不足2000元,按2000元收取。若500万元<中标价≤1000万元,平台服务费=500万元×1%+(100万元-500万元)×0.8%;(3)交易系统服务费收取方式:转账或现金。(4)收款人:芜湖市大数据建设投资运营有限公司10.11特别说明1.本文件所称的“营业执照”包括: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2.本文件所称的“法定代表人”包括: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负责人。10.12解释权(1)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2)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3)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4)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5)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备注:1.本项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实施条例。2.电子招投标相关要求附后。3.说明:■表示采用条款,表示不采用条款。4.诚信投标温馨提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所有资料均应真实,如有虚假,将被取消中标资格并承担不利法律后果。1.总则1.1招标项目概况1.1.1根据有关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1.1.2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交货期、交货地点1.3.1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交货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交货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3.5款的规定。1.4.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2)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成员共同承担的,按照承担该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最低的成员确定联合体该专业的资质;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成员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被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5)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1.4.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2)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3)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4)为本标段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5)为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6)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7)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8)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9)被列入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名单且在禁止投标期限内的(https://whsggj.wuhu.gov.cn/public/column/6596831?type=4&action=list&nav=3&catId=6732941)(10)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1.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投标预备会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9.2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9.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0分包1.10.1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部分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非主体部分外,其他工作不得分包。1.10.2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1.11响应和偏差1.11.1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1.11.2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全部偏差,均应在投标文件的商务和技术偏离表中列明,除列明的内容外,视为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采购需求;(4)评标办法;(5)合同条款及格式;(6)投标文件格式;(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根据本章第1.9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2.4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2.2.1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2.3招标文件的修改2.3.1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2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2.4招标文件的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2)投标分项报价表(3)技术规格偏离表(4)商务条款偏离表(5)投标保证金(如有,格式附后)(6)履约保证金保函(格式附后,投标时不需提供,中标后开具)(7)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如有,格式附后)(8)资格证明文件(格式)(9)其他证明材料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1.2招标公告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7)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3.1.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6)目所指的投标保证金。3.2投标报价3.2.1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分项报价表。3.2.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3.2.3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如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分项报价表”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2.4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投标有效期3.3.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90日。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应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投标人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3.4.2投标保证金的退还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3.5资格审查资料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1.4款规定的要求。(1)营业执照的复印件;(2)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3)其他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资格审查材料。3.6备选投标方案3.6.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3.6.2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6.3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供货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3.7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交货期、投标有效期、交货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投标文件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3投标文件的制作应满足以下规定:(1)投标文件由投标人使用电子交易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生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下载。(2)在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盖单位章和(或)签字处,投标人应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和(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章。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协议书外,投标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按上述规定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电子印章和(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章。(3)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投标人应对投标文件进行文件加密,形成加密的投标文件。采用数字证书加密的,加密时投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均只能使用同一把数字证书进行加密,否则引起的解密失败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4)投标文件制作的具体方法详见“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的帮助文档。(5)因投标人自身原因而导致投标文件无法导入电子交易系统电子开标、评标系统,该投标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全部责任。3.7.4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投标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7.3项要求制作并加密,未按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投标文件在电子交易系统上传。4.2.2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3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以接收到电子签收凭证为准),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加密或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系统应当拒收。4.2.4投标人在本章第5.2款规定的解密时间(以电子交易系统解密倒计时为准)内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未能成功解密的投标人,按《电子招投标相关要求》办理。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对加密投标文件进行撤回的,应在电子交易系统直接进行撤回操作;投标人对加密投标文件进行修改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投标人修改投标文件的,应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成完整的投标文件,并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加密和递交。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公开开标。具体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和《电子招投标相关要求》。投标人若未派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活动,视为该投标人默认开标结果。5.2开标程序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的投标人名称;(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3)招标人完成解密工作,导入并读取所有成功解密的投标文件;(4)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报价、质量标准、交货期及其他内容;(5)开标结束。5.3开标异议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过程中提出;招标人当场对异议作出答复,并记入开标记录。异议与答复可通过书面形式或电子交易系统在线进行。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投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6.1.3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和评标办法中规定的其他原则。6.3评标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四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内容、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四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内容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6.3.2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合同授予7.1中标候选人公示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7.2评标结果异议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7.3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应当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由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审查确认。7.4定标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7.5中标结果公示招标人在确定中标人之日起3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内容依法公示中标结果。7.6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1项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另外所有投标人均应自行到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whsggzy.wuhu.gov.cn)上查询中标结果。7.7履约保证金7.7.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等要求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7.7.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7.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8签订合同7.8.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8.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7.8.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8.纪律和监督8.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8.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8.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四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内容和标准进行评标。8.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8.5投诉8.5.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招标公告中明确的招标监督管理机构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8.5.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第2.4款、第5.3款、第7.2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8.5.1项规定的期限内。9.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3)中标候选人均未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件1:电子招投标相关要求一、注册登记(一)本项目只接受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以下简称主体库)已完成信息登记的会员获取招标文件,会员通过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未入库的潜在投标人请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具体详见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主体库注册办事指南。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获取招标文件的,责任自负。(二)会员应及时对注册的信息进行维护,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如出现主体库相应资料不全、不清楚、超出有效期等情况,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三)投标人应当取得和使用数字证书及电子印章,其在系统中所有操作都具有法律效力,并承担法律责任。如未办理的,请及时到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现场办理或在线网上办理。投标人需通过数字证书对投标文件相关内容进行加密并电子签章,妥善保管数字证书,及时到证书颁发机构续期。出现下列情形的,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重新加密和电子签章,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至系统:1、数字证书到期后重新续期;2、数字证书因遗失、损坏、企业信息变更等情况更换新证书。投标人由于数字证书遗失、损坏、更换、续期等情况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二、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期内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进行下载招标文件和其他相关资料。如有补遗、答疑、澄清和修改,招标人在网上澄清公告栏发布相关内容,投标人应及时上网查阅,通过系统下载最新的答疑文件,据此制作投标文件。三、制作投标文件(一)投标人在使用计价软件编制投标报价前,须进行计价软件实名登记并绑定。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将进行强制校验,投标人如使用未实名登记或未绑定的计价软件编制投标报价,该报价将无法导入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因投标人未及时进行计价软件实名登记并绑定,从而影响投标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注:具体详见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关于启动计价软件实名制工作的通知》链接:https://whsggj.wuhu.gov.cn/xwzx/tzgg/8383498.html(二)投标人在交易系统中下载“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通过软件制作、生成投标文件。技术问题咨询电话:0553-3121801,0512-58188516;软件及操作手册下载地址为:https://whsggzy.wuhu.gov.cn/whggzyjy/bszn/003004/service_informationspecialnew.html。(三)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请插上数字证书、打开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导入电子招标文件(答疑文件),按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四)投标文件中相关资格审查材料可以从会员库中挑选;投标文件如有图表等其他格式文件,可用附件形式上传至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五)经数字证书加密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加密和解密必须使用同一数字证书。四、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采用保函形式:投标人通过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保函服务平台,线上办理电子保函。电子保函生成时间应在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采用现金形式:投标人应在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基本账户电汇或转账到指定账户。五、投标(一)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是指投标人使用系统完成上传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视为逾期送达。(二)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至系统的最后一份为准。(三)投标截止时间以交易系统显示的时间为准,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六、开标(一)开标时间、地点和人员。招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不见面开标项目投标人不需要到达开标现场,需在开标截止时间前90分钟内登录芜湖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签到,否则视为放弃投标)。(二)开标程序1、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数智共享系统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的投标人名称;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3、招标人完成解密工作,导入并读取所有成功解密的投标文件;4、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报价、质量标准、工期及其他内容;5、抽取相关系数(根据评标办法规定);6、开标结束。(三)开标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拒绝其投标。1、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系统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2、投标人选择开标现场解密的,允许解密三次,当三次解密均不成功时,视为其投标不成功;3、投标人选择远程解密的,应在开标时间开始后30分钟内完成在线解密,如需延长解密时间,经行政监督部门同意延长后,远程解密的投标人应在延长时间内完成在线解密。否则,视为其投标不成功;4、经检查数字证书无效的投标文件;5、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加密和数字证书认证的;6、不符合招标文件其他要求或对电子开标活动造成严重后果的。七、评标(一)招标代理机构根据有关规定组织评标工作,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进行电子评标,并对评标报告签字或电子签章确认。(二)投标人在评标期间应保持联系畅通,接受评标委员会可能发出的质询,在规定时间内澄清。未能按时澄清的,评标委员会将视同其放弃澄清。(三)投标人需补充会员库登记资料的,须在投标截止日前2个工作日完成。(四)项目评审中,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终止对投标文件做后续评审:1、投标文件无法打开的;2、投标文件中携带病毒并造成后果的;3、恶意递交投标文件,企图造成网络堵塞或瘫痪的;4、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其他情形。八、意外情况的处理出现下列情形导致交易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招投标过程的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时,除投标人责任外,其余各方当事人免责:(一)网络服务器发生故障而无法访问网站或无法使用网上招投标系统的;(二)网上招投标系统的软件或网络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三)网上招投标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四)计算机病毒发作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的;(五)电力系统发生故障导致网上招投标系统无法运行的;(六)其他无法保证招投标过程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的。出现上述情形而又不能及时解决的,交易中心应及时向市行政监督部门和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报告。经批准同意后,采取以下办法处理:1、项目暂停,待系统或网络故障排除并经过可靠性测试后,重新实施。2、停止该项目此次网上招投标操作程序,并通知投标人采用其他方式操作。九、其他如本要求与招标文件其他条款不一致时,以本要求为准。第三章采购需求备注:1.以下《采购需求说明》及《采购需求一览表》所列内容为招标人所提采购需求,投标人应认真仔细研究,投标时应慎重选择相应的产品及技术参数、规格型号等进行投标。2.本章中标注“*”的参数为实质性参数,投标人必须满足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若招标文件未明确要求何种证明材料,则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资料与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不一致,以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标注“◆”的参数要求同样按此要求执行)。对于实质性要求的,应使用“*”标注;如未使用“*”标注,即便使用“拒绝”“不接受”“无效”“不得”“必须”“应当”等文字表述的,也视为非实质性要求。3.本章中标注“▲”的产品为核心产品。招标人(代理机构)在编制招标文件时必须将采购的核心产品标注“▲”。采购需求说明*1、本项目设备产品须提供不少于一年质保,质保期从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采购需求一览表序号名称技术参数和规格型号数量单位备注1▲激光诱导TGV刻1.加工最大尺寸:φ200mm2.切割材料:BF33、石英玻璃1套1蚀机3.控制方式:工控电脑*4.激光功率:≤20W◆5.激光器波长:1030nm±10nm*6.脉宽:600fs-2ps可调7.最大单脉冲能量:≥200μJ8.X轴行程:≤250mm9.X轴解析度:≤0.1μm10.X轴重复定位精度:±3μm11.运行速度(X轴):0-500mm/s12:Y轴行程:≤400mm13.Y轴解析度:≤0.1μm14.Y轴重复定位精度:±3μm15.Z轴行程:≥15mm16.Z轴重复定位精度:±3μm17.工作台平面度:≤15μm(加工幅面φ200mm)18.工作台直线度:±1.5um/200mm19.校准相机:500万像素20.产品最小量产孔径:≥30μm21.产品加工厚度:≤1.0mm◆22.孔加工圆度:刻蚀后表面孔圆度≥90%*23.可实现深径比:石英玻璃与硼硅玻璃,≥50:1◆24.刻蚀后孔内侧壁粗糙度:Ra≤300nm,Rz≤1μm*25.孔径均匀性:表面孔径差异<5%*26.具备盲孔和盲槽加工能力*27.可加工玻璃厚度:≥500μm28.可加工盲孔深度:≥300μm29.刻蚀后孔内侧壁粗糙度:Ra≤300nm◆30.盲孔深度均匀性:孔深≤300μm,均匀性1套2飞秒激光蚀刻机≤10μm◆1.加工最大尺寸:Φ100mm2.切割材料:金属不锈钢片3.控制方式:工控电脑*4.激光功率:≤10W◆5.激光器波长:515nm±3nm*6.脉宽:<500fs*7.最大单脉冲能量:≥100μJ8.功率稳定性:<1%RMS9.光束质量:M2<1.210.X轴行程:≤250mm11.X轴解析度:≤0.1μm1套2飞秒激光蚀刻机12.X轴重复定位精度:±3μm13.运行速度(X轴):0-500mm/s14.Y轴行程:≤400mm15.Y轴解析度:0.1μm16.Y轴重复定位精度:±3μm17.Z轴行程:≥15mm◆18.Z轴重复定位精度:±1μm19.工作台平面度:≤15μm(加工幅面φ200mm)20.工作台直线度:±1.5μm/200mm21.校准相机:500万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激光诱导TGV刻蚀机等设备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