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堤防整治提升工程施工 堤防整治提升工程招标公告(无锡市北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2026)
京杭大运河东侧(开源大桥-蓉湖大桥段)堤防整治提升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京杭大运河东侧(开源大桥-蓉湖大桥段)堤防整治提升工程(工程项目名称)京杭大运河东侧(开源大桥-蓉湖大桥段)堤防整治提升工程施工(标段名称)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京杭大运河东侧(开源大桥-蓉湖大桥段)堤防整治提升工程(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无锡市梁溪区数据局《关于京杭大运河东侧(开源大桥-蓉湖大桥段)堤防整治提升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梁数投许〔2025〕86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招标人为无锡市北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信中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京杭大运河东侧(开源大桥-蓉湖大桥段)堤防整治提升工程施工(标段名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总体呈南北走向,南起开源大桥,北至蓉湖大桥,全长约2.78千米。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总工期:
(1)工程概况: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堤防工程:开源大桥至蓉湖大桥京杭大运河东岸河堤改建,堤防改建全长约2783米;景观工程:生态景观修复面积约8000平方米,硬质铺装修复面积约 7000 平方米。本段京杭大运河航道等级为Ⅱ级,梁溪段运河堤防为1级水工建筑物。
(2)施工总工期:18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签发的开工令为准)。误期违约金:合同价的万分之五/天。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对应投资金额:施工图纸及清单范围内的1.堤防工程:开源大桥至蓉湖大桥京杭大运河东岸河堤改建,堤防改建全长约2783米;2.景观工程:生态景观修复面积约8000平方米,硬质铺装修复面积约7000平方米。(以工程量清单为准)。对应投资金额:1458.29万元。
2.4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18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签发的开工令为准)。误期违约金:合同价的万分之五/天。
2.5质量要求:一次性验收达到合格标准。若工程质量达不到一次性验收合格,承包人整改至合格,并向业主按合同价的5%支付违约金。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证书:投标人必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投标人在“江苏省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系统”暂停投标期间的投标文件做无效处理)。
(2)业绩要求:投标人企业自2023年1月1日(含)以来(以完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指单项合同价≥650万的水利工程业绩)。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或者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发包人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协议书、完工或竣工验收鉴定书并含签名表,竣工验收证明均需至少经设计、监理、施工、招标人四方加盖单位公章(非项目章、科室章等),否则不予采纳;以上三份材料缺一不可。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和项目负责人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类似工程时间以合同完(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者工程完(竣)工验收单上的时间(2023年1月1日起)为准。类似工程的金额以中标通知书金额(或者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发包人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上的金额)。提供以上资料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3)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22年-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企业只需提供从成立之年份起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验资报告)。
(4)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在有效期内;
(5)项目经理要求: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水利厅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在本单位注册满三个月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提供与本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同时提供由社保机构出具的本单位2026年1月~2026年3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年龄不应超过65周岁,已退休但未满65周岁人员需提供退休证和相关劳动关系证明。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分公司负责人、董事长、总经理、董事、执行董事、监事、财务负责人等。项目负责人不得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
(6)项目部成员要求:提供投标人项目部所有成员(至少需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附项目部成员名单)与本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同时提供由社保机构出具的本单位2026年1月~2026年3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年龄不应超过65周岁,已退休但未满65周岁人员需提供退休证和相关劳动关系证明。
拟派项目组主要技术管理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员、安全员)在其他在建工地任职的,或者在其他项目中担任主要技术管理人员后进行过人员变更但距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不满6个月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备注:投标人拟安排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员、安全员有在建工程时(是否有在建工程以是否通过合同完工验收为准),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可以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相关证明材料及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书须作为与投标资格审查文件一并提交。
(一)合同工程量已完成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
(二)通过水下(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
(三)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四)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
(7)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提供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
(8)其他要求:①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②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查询到严重失信或在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中,不允许参与本项目投标,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至2026年4月20日24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发售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4.1.1到无锡市观山路199号市民中心12号楼2楼CA服务窗口(地址)办理数字证书以便进行后续电子投标操作(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无锡市水利工程网上招标投标系统(http://58.215.18.211:2091/TPFrame/pages_wx/customframe4bid/loginall.html)建立、更新企业信息库(有关证书证件和业绩证明等原件的电子扫描件录入、更新);
4.1.2登录无锡市水利工程网上招标投标系统(http://58.215.18.211:2091/TPFrame/pages_wx/customframe4bid/loginall.html)(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网址。下述所称交易平台除特别说明外均指本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按照交易平台要求完成本项目有关投标信息填报。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4.2购买招标文件
4.2.1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发售期内通过交易平台支付方式并按交易平台的规定支付工具软件使用费。
4.2.2工具软件使用费100元。
4.3获取招标文件成功获取招标文件后,投标人使用单位数字证书登录交易平台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5月7日9时30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不见面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通过交易平台递交。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
7.评标标准和方法
7.1评标办法:两阶段评标综合积分法
7.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
7.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
最高投标限价:1387.243469万元
7.4分值构成:见评标办法。
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
8.其他内容
开标当日,投标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无锡不见面开标大厅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不见面开标系统与现场开标主持人(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代理)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无锡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http://58.215.18.211:2092/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注:请投标单位参照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提前配置好环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无锡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签到。
9.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无锡市北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工
联系电话:0510-82736902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信中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宋以楠、张成东、孙颂
联系地址:无锡市太湖大道2288号华仁逸景国际5楼招标办
联系电话:0510-85886808
联系邮箱:
+W+020京杭大运河东侧(开源大桥-蓉湖大桥段)堤防整治提升工程(工程项目名称)京杭大运河东侧(开源大桥-蓉湖大桥段)堤防整治提升工程施工(标段名称)(项目编号:WXLX20260410001-S01)招标文件招标人:无锡市北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信中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二O二六年四月目录第1章招标公告(资格后审)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3章评标办法(两阶段评标综合积分法)第4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5章工程量清单第6章图纸(招标图纸)第7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第1章招标公告(资格后审)京杭大运河东侧(开源大桥-蓉湖大桥段)堤防整治提升工程(工程项目名称)京杭大运河东侧(开源大桥-蓉湖大桥段)堤防整治提升工程施工(标段名称)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京杭大运河东侧(开源大桥-蓉湖大桥段)堤防整治提升工程(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无锡市梁溪区数据局《关于京杭大运河东侧(开源大桥-蓉湖大桥段)堤防整治提升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梁数投许〔2025〕86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招标人为无锡市北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信中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京杭大运河东侧(开源大桥-蓉湖大桥段)堤防整治提升工程施工(标段名称)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建设地点:总体呈南北走向,南起开源大桥,北至蓉湖大桥,全长约2.78千米。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总工期:(1)工程概况: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堤防工程:开源大桥至蓉湖大桥京杭大运河东岸河堤改建,堤防改建全长约2783米;景观工程:生态景观修复面积约8000平方米,硬质铺装修复面积约7000平方米。本段京杭大运河航道等级为Ⅱ级,梁溪段运河堤防为1级水工建筑物。(2)施工总工期:18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签发的开工令为准)。误期违约金:合同价的万分之五/天。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对应投资金额:施工图纸及清单范围内的1.堤防工程:开源大桥至蓉湖大桥京杭大运河东岸河堤改建,堤防改建全长约2783米;2.景观工程:生态景观修复面积约8000平方米,硬质铺装修复面积约7000平方米。(以工程量清单为准)。对应投资金额:1458.29万元。2.4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18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签发的开工令为准)。误期违约金:合同价的万分之五/天。2.5质量要求:一次性验收达到合格标准。若工程质量达不到一次性验收合格,承包人整改至合格,并向业主按合同价的5%支付违约金。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1)资质证书:投标人必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投标人在“江苏省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系统”暂停投标期间的投标文件做无效处理)。(2)业绩要求:投标人企业自2023年1月1日(含)以来(以完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指单项合同价≥650万的水利工程业绩)。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或者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发包人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协议书、完工或竣工验收鉴定书并含签名表,竣工验收证明均需至少经设计、监理、施工、招标人四方加盖单位公章(非项目章、科室章等),否则不予采纳;以上三份材料缺一不可。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和项目负责人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类似工程时间以合同完(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者工程完(竣)工验收单上的时间(2023年1月1日起)为准。类似工程的金额以中标通知书金额(或者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发包人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上的金额)。提供以上资料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3)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22年-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企业只需提供从成立之年份起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验资报告)。(4)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在有效期内;(5)项目经理要求: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水利厅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在本单位注册满三个月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提供与本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同时提供由社保机构出具的本单位2026年1月~2026年3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年龄不应超过65周岁,已退休但未满65周岁人员需提供退休证和相关劳动关系证明。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分公司负责人、董事长、总经理、董事、执行董事、监事、财务负责人等。项目负责人不得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6)项目部成员要求:提供投标人项目部所有成员(至少需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附项目部成员名单)与本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同时提供由社保机构出具的本单位2026年1月~2026年3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年龄不应超过65周岁,已退休但未满65周岁人员需提供退休证和相关劳动关系证明。拟派项目组主要技术管理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员、安全员)在其他在建工地任职的,或者在其他项目中担任主要技术管理人员后进行过人员变更但距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不满6个月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备注:投标人拟安排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员、安全员有在建工程时(是否有在建工程以是否通过合同完工验收为准),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可以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相关证明材料及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书须作为与投标资格审查文件一并提交。(一)合同工程量已完成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二)通过水下(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三)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四)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7)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提供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8)其他要求:①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②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查询到严重失信或在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中,不允许参与本项目投标,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4.招标文件的获取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至2026年4月20日24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发售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4.1.1到无锡市观山路199号市民中心12号楼2楼CA服务窗口(地址)办理数字证书以便进行后续电子投标操作(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无锡市水利工程网上招标投标系统(http://58.215.18.211:2091/TPFrame/pages_wx/customframe4bid/loginall.html)建立、更新企业信息库(有关证书证件和业绩证明等原件的电子扫描件录入、更新);4.1.2登录无锡市水利工程网上招标投标系统(http://58.215.18.211:2091/TPFrame/pages_wx/customframe4bid/loginall.html)(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网址。下述所称交易平台除特别说明外均指本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按照交易平台要求完成本项目有关投标信息填报。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4.2购买招标文件4.2.1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发售期内通过交易平台支付方式并按交易平台的规定支付工具软件使用费。4.2.2工具软件使用费100元。4.3获取招标文件成功获取招标文件后,投标人使用单位数字证书登录交易平台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5月7日9时30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5.2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不见面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通过交易平台递交。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7.评标标准和方法7.1评标办法:两阶段评标综合积分法7.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7.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最高投标限价:1387.243469万元7.4分值构成:见评标办法。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8.其他内容开标当日,投标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无锡不见面开标大厅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不见面开标系统与现场开标主持人(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代理)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无锡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http://58.215.18.211:2092/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注:请投标单位参照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提前配置好环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无锡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签到。9.发布公告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10.联系方式招标人:无锡市北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联系人:朱工联系电话:0510-82736902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信中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宋以楠、张成东、孙颂联系地址:无锡市太湖大道2288号华仁逸景国际5楼招标办联系电话:0510-85886808联系邮箱:wxztzb@163.com日期:2026年4月13日第2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是对投标人须知未尽事宜的进一步说明以及有关内容的修改、增加,对同一事项两者要求不一致的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1增加:开标会议形式☑不见面开标□现场开标1.1.2招标人无锡市北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江苏信中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无锡市太湖大道2288号华仁逸景国际5楼招标办联系人:宋以楠、张成东、孙颂电话:0510-858868081.1.4招标项目名称京杭大运河东侧(开源大桥-蓉湖大桥段)堤防整治提升工程(工程项目名称)京杭大运河东侧(开源大桥-蓉湖大桥段)堤防整治提升工程施工(标段名称)1.1.5建设地点总体呈南北走向,南起开源大桥,北至蓉湖大桥,全长约2.78千米1.1.6现场管理机构/1.1.7设计人徐州市水利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1.1.8监理人/1.1.9代建机构/1.2.1资金来源自筹1.2.2出资比例国有资金:100.0%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项目概况: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堤防工程:开源大桥至蓉湖大桥京杭大运河东岸河堤改建,堤防改建全长约2783米;景观工程:生态景观修复面积约8000平方米,硬质铺装修复面积约7000平方米。本段京杭大运河航道等级为Ⅱ级,梁溪段运河堤防为1级水工建筑物。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清单范围内的1.堤防工程:开源大桥至蓉湖大桥京杭大运河东岸河堤改建,堤防改建全长约2783米;2.景观工程:生态景观修复面积约8000平方米,硬质铺装修复面积约7000平方米。(以工程量清单为准)。1.3.2计划工期计划工期:18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签发的开工令为准)。误期违约金:合同价的万分之五/天。误期违约: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开工令为准,工期每拖延一天的赔偿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3.2计划工期金额是以中标价的万分之五来计算。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上限为合同价的5%。1.3.3质量要求一次性验收达到合格标准。若工程质量达不到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承包人整改至合格标准,并向业主按中标价的5%支付违约金。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1)资质证书:投标人必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投标人在“江苏省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系统”暂停投标期间的投标文件做无效处理)。(2)业绩要求:投标人企业自2023年1月1日(含)以来(以完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指单项合同价≥650万的水利工程业绩)。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或者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发包人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协议书、完工或竣工验收鉴定书并含签名表,竣工验收证明均需至少经设计、监理、施工、招标人四方加盖单位公章(非项目章、科室章等),否则不予采纳;以上三份材料缺一不可。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和项目负责人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类似工程时间以合同完(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者工程完(竣)工验收单上的时间(2023年1月1日起)为准。类似工程的金额以中标通知书金额(或者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发包人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上的金额)。提供以上资料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3)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22年-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企业只需提供从成立之年份起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验资报告)。(4)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在有效期内;(5)项目经理要求: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水利厅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在本单位注册满三个月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提供与本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同时提供由社保机构出具的本单位2026年1月~2026年3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年龄不应超过65周岁,已退休但未满65周岁人员需提供退休证和相关劳动关系证明。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分公司负责人、董事长、总经理、董事、执行董事、监事、财务负责人等。项目负责人不得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6)项目部成员要求:提供投标人项目部所有成员(至少需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附项目部成员名单)与本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同时提供由社保机构出具的本单位2026年1月~2026年3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年龄不应超过65周岁,已退休但未满65周岁人员需提供退休证和相关劳动关系证明。拟派项目组主要技术管理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员、安全员)在其他在建工地任职的,或者在其他项目中担任主要技术管理人员后进行过人员变更但距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不满6个月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备注:投标人拟安排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员、安全员有在建工程时(是否有在建工程以是否通过合同完工验收为准),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可以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相关证明材料及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书须作为与投标资格审查文件一并提交。(一)合同工程量已完成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二)通过水下(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三)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四)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7)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提供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8)其他要求:①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②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查询到严重失信或在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中,不允许参与本项目投标,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1.4.3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详见投标人须知总则1.4.31.9.1踏勘现场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1.10.1投标预备会1.10.2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增加)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5款第4项1.10.3投标截止时间见第1章招标公告第5.1款1.11分包□允许,分包内容要求: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且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分包金额要求:按相关规定执行,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1分包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按相关规定执行,须经建设单位认可。☑不允许1.12偏离偏离允许幅度及其处理方法:评标委员会评标时对非实质性偏离作为瑕疵酌情扣分,对有实质性偏离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2.2.4增加:对招标文件存在疑问的应当及时提出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5款第1项第(1)目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对招标文件疑问而需要澄清的要求。2.4增加:对招标文件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提出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在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提出异议的形式与提出疑问的形式相同(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5款第2项),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的异议应通过电子邮件(书面所提异议经电子扫描后作为附件)发送到无锡市水利工程招投标电子交易平台及发送到wxztzb@163.com。2.5增加:关于对招标文件提出疑问和招标文件澄清、修改通知1.投标人应当及时下载招标文件(含附件),如有疑问的(1)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明确投标人无需编制技术标评审内容的,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提出;(2)特殊情况下逾期仍然存在疑问需要提出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2.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疑问的形式:☑通过交易平台提出;□通过电子邮件(书面所提疑问经电子扫描后作为附件)发送到(电子邮箱),同时传真到(传真号码)。3.招标人发出招标文件澄清、修改通知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明确投标人无需编制技术标评审内容的,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不足上述时间并可能影响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将顺延投标截止时间。4.招标人向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发出招标文件澄清、修改通知的形式如下:□招标人或其代理机构通过电子邮件将招标文件澄清、修改通知发送到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信息登记的联系人电子邮箱。☑招标人或其代理机构通过“无锡市水利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http://58.215.18.247:2091/TPFrame/pages_wx/customframe4bid/loginall.html)发布。5.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通过“无锡市水利工程招投标电子交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2.5增加:关于对招标文件提出疑问和招标文件澄清、修改通知易平台”随时查看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澄清、招标文件的修改(招标答疑、补遗文件)、最高限价等内容,查询如有遗漏,其风险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该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详见招标文件要求。3.1.3增加:投标文件制作、组成要求投标人应按照下列选定的开标方式以及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制作、组成投标文件。是否两阶段开标及是否设置暗标的开标方式规定如下:□一次性开标;□两阶段开标;□技术标为暗标的一次性开标;☑技术标为暗标的两阶段开标。3.1.4增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本招标工程项目采用“无锡市水利工程招投标电子交易平台”,电子版投标文件的制作须根据系统内版本内容进行编制、签章和加密,并在投标截止期前上传至“无锡市水利工程招投标电子交易平台”。3.2.3增加: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投标报价时需考虑由中标人支付的进场交易费3.2.4增加:上传文件是否要求附有报价电子清单☑是;文件类型:Excel、PDF等,其他要求:/□否。3.3.1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90日3.4.1投标保证金投标担保的形式:(投标人不按下列要求提交投标担保的,其投标文件无效)☑投标保证金(招标人根据锡水基〔2023〕19号文规定使用)☑银行保函(招标人根据锡水基〔2023〕19号文规定使用)☑保险机构保单(招标人根据锡水基〔2023〕19号文规定使用)☑担保公司保函(招标人根据锡水基〔2023〕19号文规定使用)□现金、支票等投标保证金金额或投标保函担保金额:人民币20万元递交方式:投标保证金(保函保费)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存款账户汇出(缴纳)。方式1、采用投标保证金的专用账户信息:账户名称: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梁溪分中心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3.4.1投标保证金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扬名支行银行账号:106329010400142630000002202备注:方式1、投标保证金必须在开标前交至交易中心账户(以交易中心系统进账时间为准,投标保证金银行备查)。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方式2、采用银行保函方式递交投标担保的投标人,应当满足以下要求:须将有效的电子保函文件原件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第一信封-投标担保情况中,由评标委员在评标阶段进行评审,否则其投标文件不得进入后续评标入围环节。方式3、采用保险机构保单方式递交投标担保的投标人,应当满足以下要求:须将有效的保单文件原件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第一信封-投标担保情况中,由评标委员在评标阶段进行评审,否则其投标文件不得进入后续评标入围环节。方式4、采用担保公司保函方式递交投标担保的投标人,应当满足以下要求:须将有效的保函文件原件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第一信封-投标担保情况中,由评标委员在评标阶段进行评审,否则其投标文件不得进入后续评标入围环节。3.4.3修改: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其按规定递交履约保证金并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3.4.4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详见投标人须知总则3.4.4。3.5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无□有,具体要求:3.5.1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电子扫描件(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电子扫描件)、投标人相应资质证书副本等材料的电子扫描件。3.5.2近3年财务状况指2022年~2024年的连续3个年度。成立时间少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3.5.5近3年发生的仲裁及诉讼情况的时间要求指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成立时间少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仲裁及诉讼情况表3.5.7增加:业绩金额外币换算方法/3.6备选投标方案□提供☑不提供3.7.3增加:投标文件签字盖章要求1.按照投标文件格式指定的签字、盖章位置,分别采用个人和单位数字证书,经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单位公章。2.对于不能在交易平台上完成电子签名、电子盖章但要求签字、盖章的格式文件,必须在交易平台线下生成并亲笔签字、盖章后,电子扫描编入投标文件。3.7.4增加:投标文件份数及其他要求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方式,所有招投标过程均在“无锡市水利工程招投标电子交易平台”上完成;开标时无需提交书面版投标文件(包含符合性检查资料及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前在“无锡市水利工程招投标电子交易平台”内上传投标文件,如有疑问请及时咨询招标代理。中标人于中标后提交2份与系统中一致的投标函、商务标、技术标纸质投标文件。3.7.5增加:投标文件所附单位和个人各种证明材料的编入规定所有证明材料原件的电子扫描件按照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的规定制作到电子投标文件中。评标委员会仅对按照交易平台规定(在本处明确证明材料如何编入、展示)所附有的证明材料进行评审,未附有或模糊不清难以辨认的不予认可。投标人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关于资格审查材料扫描件必须清晰完整能够审阅,且符合招标文件中投标人资格审查的要求,尽量不要上传太多非实质性图片材料,上传文件尽量压缩,总大小不超过30M(文件太大可能导致无法上传),制作电子投标文件需按步骤操作。如遇系统要求与招标文件要求格式不一致,可根据系统要求调整,但至少保证招标文件要求的材料全部上传,上传的资料不清晰造成评委无法识别而废标的,由投标人自己承担。4.1电子投标文件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按照交易平台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要求加密4.2.1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5月7日9时30分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本项目采用线上招投标方式,由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无锡市水利工程招投标电子交易平台”上传投标文件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4.3.1投标文件修改与撤回规定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规定进行加密和提交。4.4增加:关于放弃投标已获取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加投标、已经完成投标后撤回投标的,均作为放弃投标行为;未按要求参加开标的视为放弃投标行为。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梁溪分中心(无锡市梁溪区清名路380号6楼)开标室开标当日,投标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无锡不见面开标大厅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不见面开标系统与现场开标主持人(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代理)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无锡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http://ggzyjy.wuxi.gov.cn/fzlm/wxbjmkbdt/index.shtml)注:请投标单位参照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提前配置好环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无锡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签到。5.2开标程序一、开标顺序:①公布投标人名单②核查投标保证金+进行符合性检查符合性检查资料的提交。仅针对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的审查,并仅以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银行缴纳系统为准。投标人按照前附表要求(单笔且等额的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投标人基本账户(以诚信库为准)汇出)。各投标人应当充分考虑各种因素导致保证金到账滞后风险(如异地、跨行到账延迟等银行系统问题、投标人自身汇款有误等情况),请投标单位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尽早安排好投标保证金的转账时间,确保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否则造成无效投标的责任自负。)未查询到投标保证金的单位以随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的投标担保(保函(保险)为准,具体由评标委员在评标阶段进行评审。)③对投标文件第一阶段解密(开标时解密投标文件开始后60分钟内,投标人解密);④由招标人代表采用机器摸球方式抽取评标基准价计算系数,先抽取最高限价占比系数Q1,再抽取下浮系数N。具体抽取程序,根据《无锡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实施办法》(锡水规【2024】1号)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5.2开标程序关于两阶段评标综合积分法(适用于施工类项目)的开标的相关规定进行,抽取流程由招标人(招标代理)在开标现场宣布,抽取过程由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全程监督,抽取完成后由各投标单位确认。⑤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及形式和响应性评审;⑥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进行详细评审(技术标评审及除投标报价外的商务标评审);⑦技术标及除投标报价外的商务标评审结束后,进行第二阶段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所有投标人除报价外的商务得分情况进行公布,供投标人进行确认。⑧对投标文件第二阶段进行解密,公布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⑨评标委员会对进入第二阶段的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部分进行形式及响应性评审,确定入围单位。⑩宣布开标结束。注:按照交易平台设置,开标程序结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1.3项设置。设置投标人解密操作的,应当规定合理的投标人解密时限(过时按投标人原因导致未解密处理),以避免恶意不解导致开标会议无限拖延。因为投标人数量远远超过预期、断电、网络断网或速度过于缓慢导致原设定解密时限不够,经向行政监督部门报备后解密时限延长。二、电子投标文件按时完成解密的投标人数量不足三个的处理□继续开标,条件是:/;☑中止招标投标活动并按招标失败处理本项目为远程不见面开标项目,招标文件中如有不适用于不见面开标模式的内容以“远程不见面开标要求和说明”为准,详见附件。5.3补救操作措施不允许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7人,其中有关经济、技术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招标人代表不超过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或长三角远程异地评标协调系统抽取。7.1增加: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方法如下: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7.1中标候选人推荐方法按照评标办法规定的投标单位排名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每标段不超过3名。7.3.1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形式:见索即付银行保函或现金。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合同含税价款的10%,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须在10工作日内向招标人足额提交履约保证金,否则招标人可以取消其中标资格。9.2纪律要求投标人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江苏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现行的禁止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以及投标人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违规行为的纪律要求。9.5投诉1、投诉文书应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的要求。2、投诉受理部门名称:水利招投标行业主管部门:无锡市梁溪区水利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投诉电话:0510-85058175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类似项目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5.3项“业绩特征”10.2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电子版向交易平台传输电子投标文件完整版1份并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2.4项要求附有的报价电子清单。10.3原件☑不提交。□提交。投标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下列原件的,投标文件所附的相应内容不予认可,清单如下:/10.4中标后须提交的纸质投标文件份数份数:2(从交易平台导出的完整电子投标文件打印件).10.5最高投标限价见第1章招标公告第7.3款10.6招标人其他要求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另行订立背离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凡拒绝提交的,视为放弃中标。10.7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公示媒介:同招标公告发布媒介。期限:3日10.8投标报价中包含下列费用时支付的注意事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2.3项)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进场交易费金额(或计算方法):苏发改收费发〔2023〕851号注:对进入公共资源交易机构开展交易的中小微企业,交易服务费减按80%收取。中小微企业认定参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支付时间:中标人公告10.9不见面开标补充规定。详见附件“远程不见面开标要求和说明”及“无锡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其他补充说明1、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截止前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澄清文件及相关附件(包括.wxzf格式文件),逾期不可下载,如有澄清文件,后续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导入澄清文件(如无澄清文件应导入招标文件)。2、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提交截止时间前,上传需澄清的问题。3、投标人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关于资格审查材料扫描件必须清晰完整能够审阅,且符合招标文件中投标人资格审查的要求,尽量不要上传太多非实质性图片材料,上传文件尽量压缩,总大小不超过30M(文件太大可能导致无法上传),制作电子投标文件需按步骤操作。如遇系统要求与招标文件要求格式不一致,可根据系统要求调整,但至少保证招标文件要求的材料全部上传,上传的资料不清晰造成评委无法识别而废标的,由投标人自己承担。4、CA锁办理资料详见http://ggzyjy.wuxi.gov.cn/uploadfiles/202308/21/2023082114350187556097.docx。5、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企业基本信息、业绩、人员等需在无锡市水利工程招投标系统备案,以便后续在平台上传投标文件时直接引用,如未及时完善诚信库线上系统备案,须在投标文件正文中加入相关资料。特别提醒:招标文件中所有涉及评审资料的原件扫描件(彩色)上传至系统格式里其他材料中的模块里,评标时以该扫描件为准(诚信相关资料,投标人应按照诚信库上传资料要求上传)。6、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文件一定要上传到招投标系统并得到投标文件上传成功回执,请尽量提前一个工作日上传,上传投标文件时涉及软件平台的疑问请联系软件公司。7、认真核对网上填写的开标一览表及电子投标文件中投标函、开标一览表及报价表等的报价,需要保持一致;注意招标文件中相关否决投标条款。8、如中标,及时缴纳交易服务费,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应按招标人要求份数提供书面投标文件。9、本招标工程项目采用“无锡市水利工程招投标电子交易平台”,电子版投标文件的制作须根据系统内版本内容进行编制、签章和加密,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无锡市水利工程招投标电子交易平台”,否则作废标处理。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0、严格执行苏人社规【2022】4号文关于印发《江苏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锡人社发【2022】41号关于印发《无锡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操作指引(试行)》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农民工工资与工程款实行分账管理,按照苏人社规〔2022〕3号“关于印发《江苏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细则》的通知”执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执行锡安办(2021)3号文。1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招标人提前进入无锡不见面开标大厅,播放测试音频,各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提前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58.215.18.211:2092/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进行登记并填写投标单位本项目授权委托人姓名及联系方式(手机号码)并保持手机畅通,以便于开评标与中标后的业务联系,收听观看实时音视频交互效果并及时在讨论组中反馈,未按时加入开标会议区并完成登录操作的或未能在开标会议区内全程参与交互的,视为放弃交互和放弃对开评标全过程提疑的权利,投标人将无法看到解密指令、异议回复、唱标等实时情况,并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本项目为远程不见面开标项目,招标文件中如有不适用于不见面开标模式的内容以“远程不见面开标要求和说明”为准,投标单位需在解密时间前完成解密。“不见面开标操作手册”在“无锡市水利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网上投标”模块页面进行下载。12、投标备份文件:不见面开标,无需提供。13、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在中标候选人的公示期间提出。14、解密时间为60分钟。远程解密的因投标人网络与电源不稳定、解密锁发生故障或用错、故意不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系统内投标文件将被退回,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视为放弃其投标。因为投标人数量远远超过预期、断电、网络断网或速度过于缓慢(原设定解密时限不够)而经行政监督部门同意的解密时限延长。15、若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存在疑问,授权委托人须在接到电话或短信通知30分钟内做出回复,回复方式为短信回复确认,回复内容中须注明单位名称及回复人姓名。若授权委托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相应回复,则视为默认评标委员会评审结果。16、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在开标结束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被列入失信执行人的,根据查询结果,交由评审委员会依法评审。17、网上招投标活动中使用的信息(具体包括企业与项目负责人的各类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业绩和获奖情况等)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内信息为准,必须从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内挑选,各相关单位及个人应及时更新、完善主体信息库,如未能及时更新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和完善,由此造成的不良后果自负;本文件要求的其他证书必须提供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开标时不需要递交原件。评标时诚信库能查询到的信息以主体信息库为准,查询不到的,以投标人上传的资料为准。投标人务必确保资料的准确有效,如上传的资料为伪造、修改、虚假资料的,由投标人承担一切责任和后果。因版本限制,招标文件涉及“无锡市建设工程招投标诚信信息库”相关事项均按本条内容执行。请招投标各方主体及时进行省统一主体库注册。(主体库注册详见“关于注册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的通知”(http://ggzyjy.wuxi.gov.cn/doc/2025/03/31/4532914.shtml)。18、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品牌承诺书、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未提供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按无效标处理。19、根据【2018】6号文《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及《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的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本次招标中需要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20、承包人必须投保安全生产责任险,安全生产责任险执行锡安办〔2021〕3号文。21、承包人应按照投标文件合理使用安全文明措施费,发包人对该项费用具有支配权。承包人应按照上述规定做到安全、文明施工。承包人安全文明措施费实际投入使用少于工程量清单所列费用的,经监理、跟踪审计、建设单位核实,余额部分发包人不予支付。工程计量时需提供用于本工程的发票、并提供与发票相匹配的照片,经过监理、跟踪审计、建设单位确认用于本工程。22、投标单位中标后需在施工现场安装智慧工地实名制人脸抓拍系统、视频监控系统、扬尘在线监测系统等智慧工地管理系统,并将以上系统数据实时上传至水利智慧工地管理平台,费用由投标人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6本招标项目现场管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7本招标项目设计单位: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8本招标项目监理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9本招标项目代建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项目经理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4)进行资格预审的,资格预审后不得增减、更换联合体成员。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责令停业的;(10)被取消投标资格的;(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被水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的;以及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责任事故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1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1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1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的(需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18)投标人存在通过资格预审不获取招标文件、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或者中标资格,或者其他违法违规行为造成招标人重新招标的;(19)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法人及其附属机构(单位);(20)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1.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照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踏勘现场。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投标预备会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照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1.10.2在投标预备会召开前,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将需要招标人澄清的问题送达招标人。1.10.3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通知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1分包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分包的,分包的内容,分包金额,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是否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投标人拟分包时,分包人应具备与分包工程的标准和规模相适应的资质和业绩,在人力、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分包工程施工的能力。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分包协议、分包人的资质证书及营业执照复印件、人员、设备和业绩资料表、分包的工程项目和工程量。1.12偏离投标文件不允许偏离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的非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其处理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工程量清单;(6)图纸;(7)技术标准和要求;(8)投标文件格式;(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7天前将书面澄清要求通过“无锡市水利工程招投标电子交易平台”提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截止时间15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通知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投标截止时间应相应延长。2.2.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通过“无锡市水利工程招投标电子交易平台”随时查看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澄清、招标文件的修改(招标答疑、补遗文件)、最高限价等内容,查询如有遗漏,其风险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该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2.3招标文件的修改2.3.1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过“无锡市水利工程招投标电子交易平台”予以澄清。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通过“无锡市水利工程招投标电子交易平台”随时查看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澄清、招标文件的修改(招标答疑、补遗文件)、最高限价等内容,查询如有遗漏,其风险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该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应包括下列内容:一、封面二、联合体协议书(如有)三、技术方案(暗标)具体包括以下部分:1、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段划分2、工程施工方案、控制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3、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及保证措施4、劳动力计划表及保证措施5、施工总平面布置及临时设施6、施工进度控制措施和施工进度表7、施工质量和各阶段质量保证措施及工程档案管理8、文明施工及安全保证措施四、拟分包计划(如有)五、资格审查资料(挑选)六、商务标其他资料(除报价及清单)(1)企业类似工程业绩(2)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3)项目经理资历(4)项目组人员配备(5)投标保证金(保函保单)3.1.2投标文件(第二信封)应包括下列内容:一、投标函二、投标函附录三、开标记录表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五、授权委托书六、其他材料(清单等)3.2投标报价3.2.1投标人应按第5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3.2.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第5章“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2.3除非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本合同的全部工程,以投标人提交的工程量清单中的单价为基础。3.2.4投标人应填写工程量清单中所述的所有工程项目的单价和合价(不管工程量是否表明),投标人没有填入单价和合价的项目,发包人将不予支付,并认为此项目费用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和其他单价和合价及总报价之中。3.2.5按投标截止日28天前的规定,所有根据合同或其他原因,应由投标人支付的关税、税金都要包括在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书单价、合价及总报价中,发包人将根据此投标书进行评价和比较。3.2.6价格固定除非在合同条款中另有规定,投标人所报的单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价格变动而调整。3.2.7只有发包人指令和发包人同意的设计变更才能产生造价变更。施工期间如有设计和施工变更,而工程量清单中未包含变更工程的单价时,由承包人按照建管处现行的变更价款确认办法执行。变更工程量由监理、跟踪审计、发包人在现场核定,变更价款在结算时由审计单位核定。3.3投标有效期3.3.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90天。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3.4.3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3.5资格审查资料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材料的复印件。3.5.2“近3年财务状况”应附流动资金来源证明及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3.5.3“近5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以及合同工程完工证书(工程竣工证书副本)的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4“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5“近3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表”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3.5.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项至第3.5.5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3.6备选投标方案不接受备选投标方案3.7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文件应按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投标文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4.投标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电子投标文件加密方法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2现场递交文件密封包装并在封套上标记本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和加盖公章(投标人为联合体形式时,须注明联合体牵头人的名称,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公章)。(不见面开标,现场无需递交纸质文件)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具体规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3.2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本章第1.10.3款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投标人的法定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未参加开标会的,招标人可将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本项目开标不需要授权委托人及项目负责人出席开标会议,请各投标人于“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中按时递交投标文件即可(注:招标文件的授权委托书中需明确授权委托人的联系方式(手机),否则如由于无法及时联系相关授权委托人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5.2开标程序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标程序进行开标。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3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3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7.合同授予7.1定标方式评标委员会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推荐顺序。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7.2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3履约担保7.3.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4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4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要求。7.3.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签订合同7.4.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并按投标保证金双倍的金额补偿投标人损失。8.重新招标或经批准不招标8.1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投标人少于3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3)评标委员会否决不合格投标后因有效投标不足3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评标委员会决定否决全部投标的;(4)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5)中标候选人均未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8.2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仍出现本章第8.1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属于必须审批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经行政监督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9.纪律和监督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下列行为均属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1)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投标情况告知其他投标人,或者协助投标人撤换投标文件,更改报价;(2)招标人向投标人泄露标底;(3)招标人与投标人商定,投标时压低或抬高标价,中标后再给投标人或招标人额外补偿;(4)招标人预先内定中标人;(5)其他串通投标行为。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2.1下列行为均属以他人名义投标:(1)投标人挂靠其他施工单位;(2)投标人从其他施工单位通过转让或租借的方式获取资格或资质证书;(3)由其他单位及法定代表人在自己编制的投标文件上加盖印章或签字的行为。9.2.2下列行为,视为允许他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不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2)投标人拟在施工现场所设项目管理机构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财务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是本单位人员。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聘任合同必须由投标人单位与之签订;(2)与投标人单位有合法的工资关系;(3)投标人单位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关系,或具有其他有效证明其为本单位人员身份的文件。9.2.3下列行为均属投标人串通投标报价:(1)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抬高或压低投标报价;(2)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在招标项目中分别以高、中、低价位报价;(3)投标人之间先进行内部竞价,内定中标人,然后再参加投标;(4)投标人之间其他串通投标报价的行为。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5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类似项目类似项目的含义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电子版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交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电子版,份数及格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3原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投标人递交原件的,投标人应所列清单提交原件,原件经查验后退回投标人。(不见面开标,无需提交原件资料)10.4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标人须在签订合同前向招标人另行提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份数的投标文件副本。附表一:招标文件疑问函招标文件疑问函编号:__________________(招标人名称):经过仔细阅读(工程项目名称)(标段名称)合同编号:招标文件后,我方提出以下疑问,请予以答复:1.……2.…………投标人:(盖单位章)___年___月日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疑问的适用于本格式,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提出异议的格式自拟,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异议的应载明有效联系方法。附表二:招标文件澄清、修改通知招标文件澄清、修改通知编号:各投标人:经研究,对(工程项目名称)(标段名称)合同编号: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修改:1.……2.…………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盖单位章)___年___月日附表三:开标记录表开标记录表单位名称项目经理工程报价(总价)(万元)承诺工期(天)工程质量承诺误期违约金质量违约金投标保证金(万元)校核:编制:法定代表人(签章):单位(盖章):附表四: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编号:(中标人):的的评标工作已结束,根据工程招标投标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规定,确定你单位为中标人。请你方派代表于年月日前至与我方洽谈合同。中标范围:中标价:万元中标工期:日历天中标质量:项目负责人:注册证号:项目经理部其他主要成员成员岗位职责身份证号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招标人:(公章)招标代理机构:(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代理项目负责人:(签名及证号)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年月日说明:本通知建设单位、招标代理机构、中标单位各执一份。第3章评标办法(两阶段评标综合积分法)一、制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无锡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实施办法》锡水规[2024]1号及相关规定、工程的《招标文件》以及水利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管理有关规定。二、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1、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不一致,提供有效证明。2、投标函签字盖章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3、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授权委托书符合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4、承诺函符合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承诺函编制规定已作出全面承诺。5、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6、一个报价只能有一个报价7、份数和其他要求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3.7.4项规定8、原件资格要求的部分,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0.3款规定9、投标函与清单两者报价一致10、暗标的要求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3.1.3项选择暗标时应符合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暗标的要求。2.1.2响应性评审标准1、投标范围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2、工期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3、质量标准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4、投标有效期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5、投标保证金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6、权利义务符合第4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权利义务7、工程量清单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3.2款规定和第5章工程量清单填写要求8、技术标准和要求符合第7章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的规定9、参加开标人员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5.2款的要求10、招标人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11、允许的偏离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12款规定12、最高投标限价之内符合招标文件规定13、不低于成本价未被认定低于成本价14、按要求澄清确认未发生不按要求澄清确认事实15、MAC地址、IP地址、预算软件密码锁不同投标人不存在①从同一MAC地址、同一个投标单位或者同一个自然人的IP地址上传投标文件的(相同IP地址经评标委员会澄清后认为不构成“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情形”除外);②投标报价用同一个预算编制软件密码锁制作或者出自同一电子文档的16、遵纪守法本次招标投标活动中,未发现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违规行为2.1.3资格性评审标准营业执照必须具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电子扫描件(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原件的扫描件,在有效期内。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必须提供。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资质条件: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的独立法人,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且证书在有效期内(投标人在“江苏省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系统”暂停投标期间的投标文件做无效处理)。业绩要求投标人企业自2023年1月1日(含)以来(以完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指单项合同价≥650万的水利工程业绩)。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或者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发包人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协议书、完工或竣工验收鉴定书并含签名表,竣工验收证明均需至少经设计、监理、施工、招标人四方加盖单位公章(非项目章、科室章等),否则不予采纳;以上三份材料缺一不可。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和项目负责人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类似工程时间以合同完(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者工程完(竣)工验收单上的时间(2023年1月1日起)为准。类似工程的金额以中标通知书金额(或者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发包人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上的金额)。提供以上资料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项目经理要求: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水利厅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在本单位注册满三个月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提供与本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同时提供由社保机构出具的本单位2026年1月~2026年3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年龄不应超过65周岁,已退休但未满65周岁人员需提供退休证和相关劳动关系证明。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分公司负责人、董事长、总经理、董事、执行董事、监事、财务负责人等。项目负责人不得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安全生产许可证必须具备,提供原件的扫描件,在有效期内。财务报告企业近三年(2022~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企业只需提供从成立之年份起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验资报告)。其他人员要求提供投标人项目部所有成员(至少需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附项目部成员名单)与本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同时提供由社保机构出具的本单位2026年1月~2026年3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年龄不应超过65周岁,已退休但未满65周岁人员需提供退休证和相关劳动关系证明。拟派项目组主要技术管理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员、安全员)在其他在建工地任职的,或者在其他项目中担任主要技术管理人员后进行过人员变更但距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不满6个月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备注:投标人拟安排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员、安全员有在建工程时(是否有在建工程以是否通过合同完工验收为准),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可以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相关证明材料及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书须作为与投标资格审查文件一并提交。(一)合同工程量已完成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二)通过水下(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三)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四)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品牌承诺书/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格式及内容自拟。未提供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按无效标处理。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提供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且在有效期内。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不存在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注:以上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标准须全部满足。上述要求资料均需在上传的电子投标中提供相关扫描件。本次招标为电子评标,评标时以无锡市水利工程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中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评分细则一、工程采用两阶段评标综合积分法1、评标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评标委员会由7人以上单数专家组成,从长三角远程异地评标协调系统抽取。2、本工程设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1387.243469万元,高于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将作为废标。(一)初步评审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投标人的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资格审查工作结束后进入技术标评审工作。(二)技术标评审技术标评审由外地评委负责,本地评委(2人)不参加技术标评审。本地评委(2人)指在专家库系统内抽取的无锡市(含江阴、宜兴)评标专家,不包括招标人代表和招标人指定的评标专家。如外地评委存在请假或超时被取消评标资格情形,由抽取的应急评委递补参与技术标评审。技术标采用暗标形式,由电子评标系统对投标文件各章节重新组合,形成与原投标文件份数一致的评审文件并随机编号,确保每个评委的评审文件与原投标文件及其他评委的评审文件均不相同。每个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技术标各章节独立评审并记名打分。技术标各章节得分为各评委评分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评委评分高于单项分值90%或低于单项分值60%的,必须结合项目特点做出不少于80个字的技术性论述说明,方可提交评分。技术标各章节评分完成后,由电子评标系统汇总得出各投标文件技术标得分。1.1.3除投标报价外的商务部分评审该项工作由本地评委(2人)负责,与技术标评审同步进行。如本地评委存在请假或超时被取消评标资格情形,由抽取的应急评委递补参与商务部分评审。评审内容主要包括投标人业绩、项目主要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的资历、类似工程经历、财务状况等方面。各评委应当全面独立参与评审,并记名打分。评审完成后如出现评分不一致的情况,应当由全体主场评委复核,形成一致意见后打分。1.1.4确定参与第二阶段(投标报价)评审的投标文件投标单位第一阶段得分=技术标得分+除投标报价外的商务部分得分。第一阶段评分完成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所有投标人除报价外的商务得分情况进行公布,供投标人对本单位得分情况进行确认。投标人存在异议的,应在得分情况公布后5分钟内提出对本单位得分的异议材料,由交易中心工作人员提交主场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复核。逾期提交的,招标人可不予接收。主场评标委员会对异议材料复核后形成书面意见,并视复核结果对评分进行修正。复核结果不对外公布,但应留档备查。完成前项工作后,进行投标报价开标。所有投标文件(A)中,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B)及投标报价高于公布的最高限价的商务标(C)按废标处理不再进入投标报价评审,其余的标书中技术标得分不满60%的为技术标不合格标书(D)进入投标报价评审的投标文件按以下方法进行:1.经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数E(E=A-B-C-D;以下同)为9份及以上时,取第一阶段得分的前7名(如最后一名有分数一样的多家单位,则顺延增加进入投标报价得分计算的名额)进入投标报价评审;2.经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数E为6—8份时,取第一阶段得分的前5名(如最后一名有分数一样的多家单位,则顺延增加进入投标报价得分计算的名额)进入投标报价评审;3.经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数E为3—5份时,取第一阶段得分的前3名(如最后一名有分数一样的多家单位,则顺延增加投标报价得分计算的名额)进入投标报价评审;4.经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数E小于3份(不含3份)时,且评标委员会认为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缺乏竞争性时,宣布本次招标失败,由招标人根据规定另行组织实施。1.1.5第二阶段(投标报价)评审(1)评标基准价的确定。C=A×Q1+B×Q2C:评标基准价;A:投标最高限价;B:(1)参与第二阶段评审的投标文件为5份及以上时,去掉有效投标报价(进入第二阶段评审的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的算术平均值,下浮N%(N值在一阶段开标后由招标人随机抽取,范围为1、2、3);(2)参与第二阶段评审的投标文件为5份以下时,进入投标报价评审的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报价取算术平均值,下浮N%((N值在一阶段开标后由招标人随机抽取,范围为1、2、3);Q1:一阶段开标后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范围为0.6、0.65、0.7;Q2:1减去Q1。(2)投标报价得分的计算。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符者投标报价得满分。在此基础上,投标报价每上升1%扣1分,每下降1%扣0.5分,以此类推,扣完为止。投标报价得分由电子评标系统自动生成,主场评委复核无误后,方可提交。1.1.6确定中标候选人投标单位最终得分=技术标得分+除投标报价外的商务部分得分+投标报价得分-扣分项分值。按最终得分的高低进行排名。确定前3名为第一、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最终得分相同的,投标报价得分高的排名靠前;投标报价得分仍相同的,投标报价低的排名靠前。二、本工程主要评分项目(评标计算过程及结果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1)技术标(暗标)25分(2)投标报价70分(3)企业类似工程业绩1分(4)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1分(5)项目经理资历1分(6)项目组人员配备1分(7)页数分1分(8)扣分项(根据企业违规行为扣分公示对总分进行扣减,违规行为公示附在招标文件内。)三、分项评分标准(1)技术标(暗标)25分若投标人的技术标无明显偏离,至少应得60%。评委按照以下评分幅度对技术标进行评分:90%≤优<100%、80%≤良<90%、60%≤中<80%。如果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对暗标的编制要求,导致暗标失去意义,则该投标人的投标作废标处理。技术标各章节得分为各评委评分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评委评分高于单项分值90%或低于单项分值60%的,必须结合项目特点做出不少于80个字的技术性论述说明,方可提交评分。具体评审内容主要应该包括:1、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段划分3分2、工程施工方案、控制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5分3、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及保证措施2分4、劳动力计划表及保证措施2分5、施工总平面布置及临时设施3分6、施工进度控制措施和施工进度表3分7、施工质量和各阶段质量保证措施及工程档案管理4分8、文明施工及安全保证措施3分(2)商务标70分(3)企业类似工程业绩(1分)企业自2023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价≥650万元的水利工程。有1个得1分,最多得1分。(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或者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发包人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协议书、完工(竣工)验收证明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竣工验收鉴定书,完工(竣工)验收证明须具备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及施工单位四方验收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非项目部章)。以上三份材料缺一不可。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复印件或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中,不提供或提供不全的此项不得分。类似业绩时间以完工(竣工)验收证明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竣工验收鉴定书时间为准。)注:企业业绩与资格条件业绩、与项目经理业绩不得重复使用。(4)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1分)拟派项目经理自2023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价≥650万元的水利工程。有1个得1分,最多得1分。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或者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发包人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协议书、完工(竣工)验收证明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竣工验收鉴定书,完工(竣工)验收证明须具备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及施工单位四方验收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非项目部章)。以上三份材料缺一不可。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复印件或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中,不提供或提供不全的此项不得分。类似业绩时间以完工(竣工)验收证明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竣工验收鉴定书时间为准。)项目经理业绩与资格条件业绩、与企业业绩不得重复使用。(5)项目经理资历(1分)项目经理具有水利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得1分,工程师职称的得0.5分,提供职称证书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职称证不显示专业的,则以毕业证书上所注专业为准,提供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不上传不得分)。专业技术职称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原人事部门)核准备案的或由人事部门授权的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的为准。(6)项目组人员配备(1分)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得1分,工程师职称的得0.5分,提供职称证书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职称证不显示专业的,则以毕业证书上所注专业为准,提供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不上传不得分)。专业技术职称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原人事部门)核准备案的或由人事部门授权的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的为准。(7)页数分(1分)技术暗标不超过80页,每超过1页扣0.1分。(8)扣分项根据企业违规行为扣分公示对总分进行扣减。四、确定中标单位1、投标单位最终得分=技术标得分+除投标报价外的商务部分得分+投标报价得分。2、按最终得分的高低进行排名。确定前3名为第一、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最终得分相同的,投标报价得分高的排名靠前。2、评审标准2.1初步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2.1分值构成(1)技术标(暗标)25分(2)投标报价70分(3)企业类似工程业绩1分(4)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1分(5)项目经理资历1分(6)项目组人员配备1分(7)页数分1分2.2.2评标基准价计算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4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3投标文件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视同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按废标处理:2.3.1未按本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密封、装订;2.3.2投标单位未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的;2.3.3投标文件中的投标书未加盖投标人的公章及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章的,或者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签章的;2.3.4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条件或范围存在重大偏离和保留的;2.3.5有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的要求;2.3.6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2.3.7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2.3.8未按招标人提供的暗标目录编写投标文件、擅自更改规定的目录;2.3.9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2.3.10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招标文件要求的;2.3.11投标文件载明的投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2.3.12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最高限价;2.3.13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报价的电子投标文件或电子投标文件无法导入计算机系统读取的;2.3.1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出现了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2.3.15改变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计量单位、工程数量;2.3.16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2.3.17投标文件提出了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工程验收、计量、价款结算支付办法;2.3.18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在水利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时间内的;2.3.19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价的(尤其要重点评审主要项目子目及施工材料、设备及的报价合理性);2.3.20项目负责人未准时出席开标会议的;2.3.21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对误期违约金进行承诺的;2.3.22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对质量进行承诺的;2.3.23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要求。3、评标程序3.1初步评审3.1.1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1)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2)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3.1.2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3.2详细评审3.2.1评标办法详见前附表。3.2.2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废标处理。3.3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3.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4评标结果3.4.1除第一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第4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京杭大运河东侧(开源大桥-蓉湖大桥段)堤防整治提升工程(工程项目名称)京杭大运河东侧(开源大桥-蓉湖大桥段)堤防整治提升工程施工(标段名称)施工合同发包人(甲方):承包人(乙方):签订时间:2026年月日第1节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通用合同条款(水利部2009年版)适用水利工程和交通桥梁工程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中的下列词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1.1.1合同1.1.1.1合同文件(或称合同):指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专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以及其他合同文件。1.1.1.2合同协议书:指第1.5款所指的合同协议书。1.1.1.3中标通知书:指发包人通知承包人中标的函件。1.1.1.4投标函: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由承包人填写并签署的投标函。1.1.1.5投标函附录:指附在投标函后构成合同文件的投标函附录。1.1.1.6技术标准和要求: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名为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的文件,包括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对其所作的修改或补充。1.1.1.7图纸:指列入合同的招标图纸、投标图纸和发包人按合同约定向承包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其他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列入合同的招标图纸已成为合同文件的一部分,具有合同效力,主要用于在履行合同中作为衡量变更的依据,但不能直接用于施工。经发包人确认进入合同的投标图纸亦成为合同文件的一部分,用于在履行合同中检验承包人是否按其投标时承诺的条件进行施工的依据,亦不能直接用于施工。1.1.1.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由承包人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填写并标明价格的工程量清单。1.1.1.9其他合同文件:指经合同当事人双方确认构成合同文件的其他文件。1.1.2合同当事人和人员1.1.2.1合同当事人:指发包人和(或)承包人。1.1.2.2发包人: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并与承包人在合同协议书中签字的当事人。1.1.2.3承包人: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并与发包人在合同协议书中签字的当事人1.1.2.4承包人项目经理:指承包人派驻施工场地的全权负责人。1.1.2.5分包人: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从承包人处分包合同中某一部分工程,并与其签订分包合同的分包人。1.1.2.6监理人:指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受发包人委托对合同履行实施管理的法人或其他组织。1.1.2.7总监理工程师(总监):指由监理人委派常驻施工场地对合同履行实施管理的全权负责人。1.1.3工程和设备1.1.3.1工程:指永久工程和(或)临时工程。1.1.3.2永久工程:指按合同约定建造并移交给发包人的工程,包括工程设备。1.1.3.3临时工程:指为完成合同约定的永久工程所应修建的各类临时性工程,不包括施工设备。1.1.3.4单位工程: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特定范围的永久工程。1.1.3.5工程设备:指构成或计划构成永久工程一部分的机电设备、金属结构设备、仪器装置及其他类似的设备和装置。1.1.3.6施工设备:指为完成合同约定的各项工作所需的设备、器具和其他物品,不包括临时工程和材料。1.1.3.7临时设施:指为完成合同约定的各项工作所服务的临时性生产和生活设施。1.1.3.8承包人设备:指承包人自带的施工设备。1.1.3.9施工场地(或称工地、现场):指用于合同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在合同中指定作为施工场地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永久占地和临时占地。1.1.3.10永久占地:指发包人为建设本合同工程永久征用的场地。1.1.3.11临时占地:指发包人为建设本合同工程临时征用,承包人在完工后须按合同要求退还的场地。1.1.4日期1.1.4.1开工通知:指监理人按第11.1款通知承包人开工的函件。1.1.4.2开工日期:指监理人按第11.1款发出的开工通知中写明的开工日期。1.1.4.3工期:指承包人在投标函中承诺的完成合同工程所需的期限,包括按第11.3款、第11.4款和第11.6款约定所作的变更。1.1.4.4竣工日期:即合同工程完工日期,指第1.1.4.3目约定工期届满时的日期。实际完工日期以合同工程完工证书中写明的日期为准。1.1.4.5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指履行第19.2款约定的缺陷责任的期限,包括根据第19.3款约定所作的延长,具体期限由专用合同条款约定。1.1.4.6基准日期:指投标截止时间前28天的日期。1.1.4.7天:除特别指明外,指日历天。合同中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期限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天24:00。1.1.5合同价格和费用1.1.5.1签约合同价:指签订合同时合同协议书中写明的,包括了暂列金额、暂估价的合同总金额。1.1.5.2合同价格:指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完成了包括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承包工作后,发包人应付给承包人的金额,包括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按合同约定进行的变更和调整。1.1.5.3费用:指为履行合同所发生的或将要发生的所有合理开支,包括管理费和应分摊的其他费用,但不包括利润。1.1.5.4暂列金额:指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暂列金额,用于在签订协议书时尚未确定或不可预见变更的施工及其所需材料、工程设备、服务等的金额,包括以计日工方式支付的金额。1.1.5.5暂估价:指发包人在工程量清单中给定的用于支付必然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价格的材料、设备以及专业工程的金额。1.1.5.6计日工:指对零星工作采取的一种计价方式,按合同中的计日工子目及其单价计价付款。1.1.5.7质量保证金(或称保留金):指按第17.4.1项约定用于保证在缺陷责任期内履行缺陷修复义务的金额。1.1.6其他1.1.6.1书面形式:指合同文件、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1.2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法律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地**府规章。1.4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1)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4)专用合同条款;(5)通用合同条款;(6)技术标准和要求;(7)图纸;(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9)其他合同文件。1.5合同协议书承包人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和承包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后,合同生效。1.6图纸1.6.1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应按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约定的期限和数量将施工图纸以及其他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提供给承包人。由于发包人未按时提供图纸造成工期延误的,按第11.3款的约定办理。1.6.2承包人提供的文件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应按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约定的期限和数量提供给监理人。监理人应按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约定的期限批复承包人。1.6.3图纸的修改设计人需要对已发给承包人的施工图纸进行修改时,监理人应在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约定的期限内签发施工图纸的修改图给承包人。承包人应按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的约定编制一份承包人实施计划提交监理人批准后执行。1.6.4图纸的错误承包人发现发包人图纸存在明显错误或疏忽的,应及时通知监理人。1.6.5图纸和文件的保管监理人和承包人均应在施工场地各保存一套完整的包含第1.6.1、1.6.2、1.6.3项约定内容的图纸。1.7联络1.7.1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均应采用书面形式。1.7.2第1.7.1项中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来往函件,均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送达指定地点和接收人,并办理签收手续。来往函件的送达期限在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中约定,送达地点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1.7.3来往函件均应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及时发出和答复,不得无故扣压和拖延,亦不得拒收。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责任方负责。1.8转让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未经对方当事人同意,一方当事人不得将合同权利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也不得全部或部分转移合同义务。1.9严禁贿赂合同当事人双方不得以贿赂或变相贿赂的方式,谋取不当利益或损害对方权益。因贿赂造成对方损失的,均应赔偿损失,并应由行为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10化石、文物1.10.1在施工场地发掘的所有文物、古迹以及具有地质研究或考古价值的其他遗迹、化石、钱币或物品属于国家所有。一旦发现上述文物,承包人应采取有效合理的保护措施,防止任何人员移动或损坏上述物品,并立即报告当地文物行政部门,同时通知监理人。发包人、监理人和承包人应按文物行政部门要求采取妥善保护措施,由此导致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由发包人承担。1.10.2承包人发现文物后不及时报告或隐瞒不报,致使文物丢失或损坏的,应赔偿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京杭大运河东侧(开源大桥-蓉湖大桥段)堤防整治提升工程-京杭大运河东侧(开源大桥-蓉湖大桥段)堤防整治提升工程施工项目(项目编码:WXLX20260410001-S01)招标信用承诺书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我单位郑重承诺:一、我单位填写的本交易项目的交易范围、交易方式、交易组织形式符合招投标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二、我单位在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中发布的招标条件、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均是真实准确的;我单位在设置的投标人资格条件、资格审查方式、资格预审方法、评标办法与本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相适应,且符合国家、省、市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与各项规定。三、我单位编制的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违反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的,我单位应当在修改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后重新招标。四、我单位违反国家、省、市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与各项规定,通过设置与本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的投标人资格条件、资格审查方式、资格预审方法或评标办法等方式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照《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处罚。五、我单位严格遵守开评标区管理规范进行相关开评标活动,接受监管部门的监督、管理、考核。六、我单位知道虚假的承诺与资料是严重的违法行为,此次招标过程中提供的资料如有虚假,本单位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愿意接受所属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行政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依法给予的处罚。七、以上是我单位真实意思的表示,对我单位在与该项目招标有关的任何行为中始终具有优先的法律约束力。招标人(电子签章):招标代理机构(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2026年04月13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堤防整治提升工程施工 堤防整治提升工程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无锡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