隧道照明远程控制系统 作业门远程控制系统 高架防撞报警监控装置 高架防撞报警系统及视频监控系统招标公告(中铁建电气化局集团南方工程有限公司2026)



中国铁建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杭州经绍兴至台州铁路温岭至玉环段WYGTSGⅡ标段项目第十二批竞争性谈判采购

发布单位:中铁建电气化局集团南方工程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6-04-13

投标截至时间:2026-04-16 08:00:00

中国铁建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
南方分公司谈判采购谈判文件
谈判编号:NFGS-WZCG-066
技术规格书:
(6C)铁路接触网智能故障监测装置规格书.docx
JCW-15技术规格书-上网卡具.docx
温玉铁路隧道照明远程控制系统技术规格书_20260403(1).docx
TX-19 作业门技术规格书.doc
TX-20 限高架防撞报警系统技术规格书.doc

1、项目概况与谈判范围
1.1工程名称:中国铁建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杭州经绍兴至台州铁路温岭至玉环段WYGTSGⅡ标段项目经理部。
1.2工程概况
新建杭州经绍兴至台州铁路温岭至玉环段自在建杭州经绍兴至台州铁路温岭站杭绍台场引出后,在温峤镇设温岭西站,出站后向东跨漩门湾止于玉环市芦浦镇隔岭村设玉环站。全线共设3个车站(含接轨站),新建正线长度37.815公里,其中,温岭境内21.485公里,玉环境内16.326公里,全线桥隧比84.8%。在温岭站同步建设甬台温铁路至杭州经绍兴至台州铁路上行联络线4.698公里。
1.3谈判采购内容:详见附件1《采购物资一览表》。
2、本次谈判采购采取谈判方式选定本项目的合格供应商。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次谈判要求供应商须具备:
3.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
3.1.2供应商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3.1.3供应物资的生产企业须具有有效的ISO9000体系认证证书;
 3.1.4供应商应提供2022至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新注册的公司不需提供);
3.1.5供应商和供应物资生产企业应提供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1.6供应物资如属于国家颁发生产许可证范围内的,应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如属于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的,应提供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证书;
3.1.7不接受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的、谈判物资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不接受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铁建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的供应商。供应商自响应文件递交之日起前一年无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需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上的查询结果;供应商不能为失信被执行人,需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信用信息”查询记录。
3.1.8同一包件内不允许供应物资生产企业及其代理商同时参加谈判,且允许代理商参与的包件同一物资只允许授权唯一供应商。
3.2本次采购对供应商的专项资格要求详见附件1《采购物资一览表》。
3.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供应商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谈判。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物资,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谈判。
3.4本次采购物资一包一投。
4.  谈判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2026年4月10日至2026年4月15日8时00分,请登陆中国铁建云采平台(www.crccep.com)注册会员,查询拟参与谈判包件进行网上报名(网上系统需上传确认通知(附件2)和授权委托书)、下载电子谈判文件。
4.2谈判文件不收取标书费
5.  响应文件的递交时间和地点
5.1此次谈判供应商需制作电子版响应文件,在递交截止时间前线上递交响应文件。
5.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4月16日9时00分。
5.3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中国铁建云采平台(www.crccep.com),供应商须登陆该平台,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响应文件的上传。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传输的,视为放弃谈判资格。
5.4纸质版响应文件现场递交的时间为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26年4月16日9时00分,地点为: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关东街道东湖开发区佳园路17号中铁建电气化局集团南方工程有限公司。
5.5 纸质版响应文件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5.6谈判时上传中国铁建云采平台的电子版响应文件内容须与递交的纸质版响应文件保持一致。
6.  响应文件的谈判时间和地点
6.1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4月16日8时00分。
6.2各供应商必须在谈判文件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铁建云采平台(www.crccep.com)上传响应文件,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所递交的响应文件无法在规定的时间内上传的,视为无效谈判文件,后果及责任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7.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铁建电气化局集团南方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佳园路17号南方公司
联  系 人:向勇
电     话:13554105915
邮     箱:249092870@qq.com
项目联系人:杨威
电     话:18739653864                                                    2026年4月

附件
1:
采购物资一览表

序号
包件号及名称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资格条件
备注

1
DL-40隧道照明远程控制系统
隧道照明远程控制系统


1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生产商,生产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2、投标物资须具有有效的有关管理部门认可的带有“CMA ”标志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3、投标物资须具有铁路供货业绩,须提供相应的供货合同(含项目名称、合同清单和合同各方盖章页);4、不接受代理商及联合体投标。

2
TX-19作业门远程控制系统
作业门远程控制系统


18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生产商,生产企业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2.投标物资须具有铁路供货业绩,须提供相应的供货合同(含项目名称、合同清单和合同各方盖章页);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TX-20限高架防撞报警监控装置
限高架防撞报警系统及视频监控系统


29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生产商,生产企业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2.投标物资须具有铁路供货业绩,须提供相应的供货合同(含项目名称、合同清单和合同各方盖章页);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JCW-21上网卡具
300铝设备线夹
铜铝过渡层 双孔,孔距40*40,开14孔,每套配4个镀锌螺栓

44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生产商,生产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2、投标物资(设备线夹、镀锌铜鼻子)须具有有效的有关管理部门认可的带有“CMA”标志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3、投标物资须具有铁路供货业绩,须提供相应的供货合同(含项目名称、合同清单和合同各方盖章页);4、不接受代理商和联合体投标。

铜铝过渡并沟线夹
240铜/200铝

30

镀锡铜鼻子
240  双孔

40

镀锡铜鼻子
70 单孔18

174

铝合金电缆抱箍
1×400电缆   JGWD-2

3150

铝合金电缆抱箍
JGWD-4

250

引上线铝合金抱箍
3根240电缆  1根支柱9套

4

T接设备线夹
7根150电缆

4

回流电缆卡箍
7根150电缆

40

杵环杆
L=2900,16型

30

吸上线抱箍
150电缆 每套10付

24

避雷线引下线抱箍
70电缆 每套9付

214

电缆固定卡子
M型

680

电缆固定卡子
单槽

520

杵环杆
16-1130

170

杵环杆
16-1530

50

5
JCW-25行波测距
行波测距


16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生产商,生产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2、投标物资须具有有效的有关管理部门认可的带有“CMA”标志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3、投标物资须具有铁路供货业绩,须提供相应的供货合同(含项目名称、合同清单和合同各方盖章页);4、不接受代理商及联合体投标。

行波测距主站


1

 
说明:1、本清单中的到站价格包含货物到达买方指定运达目的地的包装、运费、保险、装卸以及伴随服务的所有费用(含运到工地、仓库料场等费用)。
2、本清单中的物资名称仅作为报价项目使用,对其中所含附件及技术标准以技术规格书为准。
3、供货时间和数量以买方供货通知为准。
4、以上所有物资设备规格型号和数量仅供参考,最终结算数量按照实际交付合格数量结算。
5、铁建云采平台报价时只需保证总价与纸质版响应文件保持一致。

附件
2
:确认通知

 
 
 
 
 
确认通知
 
 
 
 
  (采购人):
 
 
我方已于 年 月 日收到你方 年 月 
日发出的 (项目名称)                      (包件号/物资名称)谈判采购文件,并确认 (参加/不参加)谈判。
特此确认。
 
 
 
响应单位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              (签字)
 
   年     月     日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1
竞争性谈判编号
NFGS-WZCG-066

1.1.2
采购人
采购人:中铁建电气化局集团南方工程有限公司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佳园路17号南方公司联系人:向勇电  话:13554105915邮  箱:249092870@qq.com

1.1.3
谈判项目
项目名称:中国铁建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杭州经绍兴至台州铁路温岭至玉环段WYGTSGⅡ标段项目经理部联系人:杨威电  话:18739643864邮  箱:289683001@qq.com

1.1.4
工程项目名称
中国铁建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杭州经绍兴至台州铁路温岭至玉环段WYGTSGⅡ标段项目经理部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
/

1.2.2
资金落实情况
资金来源:采购人获得的工程建设资金资金落实情况:资金已落实

1.3.1
谈判范围
详见谈判公告附表

1.3.2
交货期
交货期:以供货通知单为准计划开始交货日期:以供货通知单为准

1.3.3
交货地点
以供货通知单为准

1.3.4
技术性能指标
满足谈判文件要求

1.4.1
供应商资质条件、能力、信誉
(1)资质要求(对制造商资质有要求的,应分别列出并注明):满足谈判文件规定(2)财务要求:满足谈判文件规定(3)供应商业绩:满足谈判文件规定     设备业绩:满足谈判文件规定(4)信誉要求:满足谈判文件规定(5)其他要求:满足谈判文件规定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t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1.4.3
供应商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14)在最近三年内发生的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投标资格且处于处罚期;(15)供应商应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查询结果截图;(16)供应商应提供“信用中国”()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18)其他情形:①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的;②谈判物资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③被列入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铁建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的供应商;④两个及以上供应商在同一包件存在:制造商就其授权产品与其授权代理商同时谈判。

1.9.1
谈判预备会
t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召开地点:

1.10
分包
t不允许□允许,分包内容要求:分包金额要求:对分包人的资质要求:

1.11.1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按谈判文件要求执行;

1.11.3
其他可以被接受的技术支持资料
/

1.11.4
偏差
√ 不允许允许,偏差范围:最高项数:

2.1
构成谈判文件的其他资料

2.2.1
供应商要求澄清谈判文件
/

2.2.2
谈判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

2.2.3
供应商确认收到谈判文件澄清
/

/

2.3.1
谈判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
/

2.3.2
供应商确认收到谈判文件修改
/

3.1.1
构成响应文件的其他资料
1.主要原材料及外协件的性能指标、采用标准及来源;2.谈判物资质量检验报告;3.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制造设备、检验设备表;4.承诺谈判文件关于评标价评定和合同价确定的方式;5.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文件。

3.2.1
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
一般计税方法计算

3.2.4
最高谈判限价
√无

3.2.5
谈判报价的其他要求
按谈判文件要求;当中国铁建云采平台相应包件中的物资清单与谈判文件不一致时,以谈判文件中的物资清单为准,供应商须以谈判文件物资一览表中的物资清单编制响应文件;在中国铁建云采平台线上报价及维护报价时,只需要保证最终报价与谈判文件中的谈判报价一致即可。签订物资采购合同时,以纸质正本的谈判文件为准。

3.3.1
谈判有效期
180日

3.4.1
谈判保证金


3.4.4
其他可以不予退还谈判保证金的情形


3.5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无□有,具体要求:

3.5.2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2022至2024年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
满足谈判文件要求

3.5.5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时间要求
/

3.6.1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谈判方案
√不允许□允许

3.7.3A(2)
谈判文件副本份数及其他要求
谈判文件副本份数:2份。提交电子版文件:1份(电子文档含正本所有内容,另作Excel表格报价单,U盘单独密封,与纸制响应文件一同递交)

3.7.3A(3)
谈判文件是否需分册装订
√不需要(谈判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需要,分册装订要求:

3.7.4
电子谈判文件编制
(1)编制电子响应文件、使用CA加密并上传中国铁建云采平台(www.crccep.com),具体操作规程见“供应商操作手册”。(2)如供应商提交的电子谈判文件开标时无法读取、导入或解密(非平台系统原因),其谈判文件将不予受理。(3)在编制电子响应文件时,涉及的每张图片内容应清晰可见。(4)电子谈判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根据谈判文件要求,使用数字证书(CA)在需要的地方进行电子签章、电子签名。

4.1.1(A)
谈判文件的密封
密封件之一:供应商应将装订好的响应文件正本封装在一个包装袋内,包装封面应标明“响应文件正本”字样。密封件之二:供应商应将所有的谈判文件副本封装在一个包装袋内,包装封面应标明“响应文件副本”字样。密封件之三:供应商应将电子版谈判文件分别密封,包装封面应标明“响应文件电子版”字样。上述三个密封件均应按规定注明封套,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单位章或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4.1.2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谈判项目名称、谈判编号、包件号和供应商全称,须注明“在2026年4月16日9时00分前不得开启”字样

4.2.1
谈判截止时间
见第一章谈判公告

4.2.2(A)
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见第一章谈判公告

4.2.3
响应文件是否退还
√否□是,退还时间:

4.2.5
电子响应文件解密要求
不加密

5.1
谈判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谈判截止时间开标地点:见第一章谈判公告

6.1.1
谈判小组的组建
谈判小组构成:5人及以上单数

6.3.2
谈判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人的人数
1-3人

7.1
成交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
中国铁建云采平台(www.crccep.com)上发布

7.4
是否授权谈判小组确定成交人
□是√否  采购人确定成交人:(1)采购人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成交人。如果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不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或被查实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等情形,不符合成交条件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谈判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依序确定其他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也可以重新谈判。(2)采购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拟中标候选人的行贿犯罪档案信息。(3)自递交响应文件之日起前1年至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到结果之日止,成交候选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经该成交候选人确认后,取消其成交资格,并按规定确定成交人。(4)其他情形:          

7.6.1
履约保证金
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合同价的10%履约担保的形式:履约保函。

9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谈判
□否√是,具体要求:满足谈判文件要求。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
1、澄清修改文件解释顺序:对谈判文件两次以上的澄清、修改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日期在后的澄清或补遗为准。2、技术规格书中涉及商务条款的内容如与谈判文件商务部分有矛盾时,以谈判文件商务部分表述为准。

10.2
供应商准备和参加谈判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0.3
出厂单价、运杂费单价取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合价和谈判总价取整。

10.4
结算单价在合同执行期内不变。

10.5
铁路专用设备缺陷产品召回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23号)

10.6
所供产品如按国家规定需进行第三方检测的,检测费用由响应方承担(包含在响应方的谈判报价内)

10.7
鉴于采购方已全面启用电子印章签订电子合同,供应商同意,在中标(成交)后,通过电子签约平台办理电子印章,并同采购方在线签订电子合同。因未办理电子印章不能在线签订合同供应商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电子签约平台网址:https://dzyz.crcebg.com:58082/contract/index.html#/login。

10.8
已购买谈判文件的供应商不按时递交或未在中国铁建云采平台上传谈判文件的,采购人有权拒绝该供应商参与本包件后续的谈判等采购活动,供应商购买谈判文件的行为即视为接受本条款要求。

铁路接触网智能故障监测装置技术规格书第1节投标人资格条件1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1.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2投标产品须具有通过CMA认证和CNAS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依据Q/CR1058-2025接触网地面监测装置(6C)出具的产品型式试验报告。1.3投标人须具有投标产品近5年国内高速铁路接触网供货业绩,须提供供货合同、发票及对应的铁路局集团公司供电部出具的运行业绩证明。第2节物资需求一览表1.物资需求一览表包件品 名规格型号单位数量交货时间及地点接触网智能故障监测装置套16合同签订后20日内测距主站套1上海局集团公司指定地点第3节技术条件1.概述1.1总则1)本技术规范的使用范围,为接触网智能故障监测装置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2)本技术规范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要求作出详细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及规范的条文。卖方应保证提供符合本技术规范和相关的国际、国内工业标准的优质产品。3)如未对本技术规范提出偏差,将认为卖方提出的设备完全符合技术规范和标准的要求。4)本技术规范所引用的标准若与卖方所执行的标准发生矛盾时,按买方需求标准执行。5)按本技术规范卖方根据合同约定提出合同设备的设计、制造、检验/试验、装配、安装、调试、试运、验收、试验、运行和维护等标准清单给买方,供买方确认。6)所有设备、材料均应满足当地气象环境要求和线路环境安装要求。★7)本技术规范所要求提供的第三方证明材料,开具日期需在挂网公示日期以前,否则视为无效。并附报告真伪查询方式,以备核查。2.设计和运行条件1)环境温度:-25℃~+70℃。2)环境相对湿度:1%RH~100%RH。3)大气压力:86kPa~106kPa。4)海拔高度:≤5000m;5)安装地点:接触网、附加导线等;6)安装方式:停电安装。3.主要标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范的引用而成为本规范的条款。凡未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范。Q/CR1058-2025接触网地面监测装置(6C)GB/T35721输电线路分布式故障诊断系统GB/T2423.1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A:低温GB/T2423.2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B:高温GB/T2423.4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试验Db:交变湿热试验方法GB/T2423.10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二部分:试验方法试验Fc和导则:振动(正弦)GB/T17626.2试验和测量技术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GB/T17626.3试验和测量技术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试验GB/T17626.8试验和测量技术工频磁场抗扰度试验GB/T17626.9试验和测量技术脉冲磁场抗扰度试验GB/T4208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4.总体技术条件4.1装置组成接触网智能故障监测装置应由现场监测终端、后台主站、客户端构成。监测终端安装于接触网供电馈线上,终端通过专用传感器直接采集线路一次侧正常时刻及故障时刻波形,并将数据上传到故障定位后台主站,主站分析数据后,及时发布故障诊断信息至客户。本项目招标物资直接采集一次侧信号,采用双端行波精确定位技术。★4.2装置功能要求装置应具备故障精确定位、故障原因识别、故障方向判断功能。★4.3装置功能技术指标1)故障定位精度:≤200m,型式试验报告中应提供相应检测结果;2)故障区间判断准确率:≥99%,型式试验报告中应提供相应检测结果;3)故障诊断告警时间:≤10min,型式试验报告中应提供相应检测结果;4)故障相别判断准确率:≥90%,型式试验报告中应提供相应检测结果。5.装置技术要求5.1传感器1)工频电流传感器带宽:20Hz~10MHz;2)行波电流传感器带宽:1kHz~10MHz;5.2采样频率1)行波电流采样频率:≥10MHz;2)工频电流采样频率:≥10kHz;3)工频电压采样频率:≥4kHz;★5.3测量范围1)工频电流测量范围:0A~10000A,测量偏差不超过±0.5%,型式试验报告中应提供相应检测结果;2)行波电流测量范围:0A~10000A,测量偏差不超过±0.5%,型式试验报告中应提供相应检测结果;3)隐患放电电流测量精度:测量偏差不超过±10%,型式试验报告中应提供相应检测结果。4)工频电压量程:≥35kV。5.4采样记录时长1)工频(故障)电流连续记录时长:≥1000ms;型式试验报告中应提供相应检测结果;2)行波(冲击)电流连续记录时长:≥1000μs;型式试验报告中应提供相应检测结果;★5.5终端电源1)具备感应取电功能,CT感应取电的最小启动电流应≤1A,型式试验报告中应提供相应检测结果;2)具备后备电源,保障供电的冗余功能,备用供电模块的电池容量应≥18Ah,在失电情况下能够正常运行168h以上,型式试验报告中应提供相应检测结果;3)CT感应取电时终端噪声应≤40分贝。★5.6卫星授时1)采用高精度对时模块,系统标定对时精度≤20ns;2)终端仅能通过国产北斗卫星导航系统进行搜星定位,并提供相应检测报告证明。5.7结构和外观1)表面不应有明显的凹痕、划伤、裂缝和变形现象,表面镀涂层不应气泡、龟裂和脱落,金属零件不应有锈蚀及其他机械损伤,各零部件紧固无松动;2)铭牌上应标出产品的名称、型号、制造商及生产序号;3)安装于单根导线上的监测终端重量应不大于5kg;4)应符合GB4208中规定的外壳防护等级IP66的要求,型式试验报告中应提供相应检测结果。★5.8安装位置及要求1)应安装于接触网高压供电馈线上,与导线等电位连接,为保障线索安全与降低后续运维工作量,应具备线索保护措施,无需在杆塔和牵引所内安装汇集单元;2)安装不应改变和破坏高压线路,选择的安装位置及装置的外观结构应不影响正常的接触网检修维护工作,及正常工作。须提供具体高速铁路接触网安装位置实例照片。3)安装应整齐、牢固,应考虑必要的防护措施和防锈处理。4)为避免监测终端成为鸟筑巢的场所,不应在供电杆塔和支柱上安装任何装置,同时为保障列车运行安全,终端不得安装在行车限界上方,安装位置在设计联络阶段确认。5.9电气性能1)电晕和无线电干扰施加1.2倍的试验电压,停留5min,降至30%,再升高至1.2倍试验电压,而后再逐级降低至试验电压的30%,测量试验电压下无线电干扰电压应不大于1000μV。2)短路电流冲击施加40kA/0.12s、31.5kA/0.3s、15kA/2s工频电流各三次,试验中监测终端应无损坏,试验后能正常工作。3)雷电流冲击对导线回路施加幅值和波形为20kA、8/20μs的雷电流冲击3次,试验期间及试验后,监测终端应能正常工作。5.10电磁兼容性能1)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按照GB/T17626.2的规定和方法,对监测终端进行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试验期间及试验后,监测终端应能正常工作。2)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试验按照GB/T17626.3的规定和方法,对监测终端进行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试验。试验期间及试验后,监测终端应能正常工作。3)脉冲磁场抗扰度试验按照GB/T17626.9的规定和方法,对监测终端进行脉冲磁场抗扰度试验。试验期间及试验后,监测终端应能正常工作。4)工频磁场抗扰度试验按照GB/T17626.8的规定和方法,对监测终端进行工频磁场抗扰度试验。环境试验期间及试验后,监测终端应能正常工作。5)高温试验按照GB/T2423.2的规定和方法,对监测装置进行高温试验。严酷等级应满足:温度+70℃,持续时间16h。试验期间及试验后,装置应能正常工作。6)低温试验按照GB/T2423.1的规定和方法,对监测装置进行低温试验。试验严酷等级应满足:温度-40℃,持续时间16h。试验期间及试验后,装置应能正常工作。7)交变湿热试验装置在低温25℃、95%RH,高温55℃、93%RH,12h+12h,2次循环的试验中和试验后能正常工作。8)老化按照GB/T3512中的规定和方法,对监测终端进行热老化试验,暴露时间为168h。试验后目测观察,监测装置表面应无变色、裂纹、气泡、麻点、粉化或分离等缺陷。5.11机械性能1)振动试验按照GB/T2423.10的规定和方法,对监测终端进行振动试验。试验后,检查监测终端应无损坏和紧固件松动脱落现象,并能正常工作。2)碰撞试验按照GB/T2423.6的规定和方法,对监测终端进行碰撞试验。试验后,监测终端应无损坏,紧固件、连接件、模块及元器件无松动、脱落等现象,监测终端能正常工作。6.测距主站要求监测装置的故障定位、故障原因辨识功能需要测距主站实现,投标人应提供与监测装置相配套的数据前置处理、故障分析、结果输出、设备管理等测距主站模块。6.1数据前置处理前置处理模块应能可靠接收并存储监测装置发送的行波电流、故障电流、设备状态自检等数据。6.2故障分析1)故障分析模块应能根据监测装置上传数据判断是否发生故障;2)故障分析模块应能根据监测装置上传数据定位故障区间;3)故障分析模块应能根据监测装置上传的数据分析故障点所在准确位置;4)故障分析模块应能根据监测装置上传数据分析导致线路跳闸的原因(雷击/非雷击);6.3结果输出1)结果输出模块应具备以WEB页面展示及短信发送方式提供故障诊断结果功能;2)展示WEB可选择故障性质、线路名称、时间范围进行查询。查询结果需包含故障时间、故障属地、故障原因、故障支柱等信息;3)展示WEB应能提供详细的事故报告,报告中需包含诊断过程中用到的波形信息,以及诊断过程信息,且该报告可以直接打印及导出;4)展示WEB需提供设备运行工作情况查询,根据线路条件、时间范围绘出线路负荷电流的变化情况;5)展示WEB需提供设备基础数据查询操作,可查询设备在各线路上的安装情况,包含安装时间,支柱号,相别,所属局等信息。6.4设备管理1)设备管理模块应能进行监测装置重启、自检、阈值修改等远程参数设置;2)设备管理模块应能开展远程升级操作;3)设备管理模块应能查询监测装置运行状态。★6.5软件适配性为保证系统安全可靠运行,本项目系统主站须通过国产软件适配,并提供相应认证证书。新建杭州经绍兴至台州铁路温岭至玉环段WYGTSGII标段工程接触网物资技术规格书物资名称:上网卡具包件号:JCW-15中国铁建中国铁建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杭州经绍兴至台州铁路温岭至玉环段WYGTSGII标段项目经理部二○二六年三月目录第一节总则11.基本要求12.技术规格一般规定23.技术文件及清单34.设备的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仪表45.技术服务与培训56.试验、检验、验收77.质量保证98.标志、铭牌、包装、运输、储存109.供货保证1110.附则12第二节共同条款121.工程概况122.使用环境条件123.主要技术标准134.悬挂类型、导线及张力选择135.主要设备器材选择147.主要技术参数168.其他18第三节技术条件181.应用范围182.主要技术性能和规格183.材料及防腐204.测试和验收215.标志与包装216.储运227.卖方在投标时应提供的资料清单228.质量保证229.设计联络与设备监造2210.未含事项的规定23第四节物资规格及需求231.需求一览表232.技术服务233.备品备件、专用工具244.报价要求24第一节总则1.基本要求1.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人发出的招标书中所规定的各项条款,包括各项技术规格。要求对技术规格书逐条应答,如有偏差,必须提供详细的技术规格偏差表并说明原因。1.2投标人必须保证其用于本工程产品的技术完整性,同时要求投标人对本招标书中未包括但工程应用所必需的内容进行补充。*1.3业绩和资质要求*1.3.1重要接触网器材制造商应经相关行业认定,取得“铁路运输安全设备生产企业认定证书”。重要接触网器材指接触网零部件、接触线、承力索、绝缘子、分段、分相绝缘器、钢支柱和接触网补偿装置等。制造商应有良好信誉,其投标产品及同类产品近三年内没有发生过质量责任事故。1.3.2接触网钢柱投标人应提供钢厂的型钢供货保证;其它钢结构件,投标人应根据本招标书中提供的外力荷载要求或根据环境应用条件,委托具有钢结构甲级设计资质的单位完成钢结构件的设计,设计资料和成果必须有设计单位的有效签署,并附设计单位的资质证明影印件。1.3.3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具有国家权威检验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应提供近三年内在电气化铁路销售业绩(中标通知书、销售合同)。必须具有在设计时速300~350km/h及以上线路上的销售业绩。制造商应有良好信誉,其投标产品及同类产品近三年内没有发生过质量责任事故。1.3.4紧固螺栓等外购品应提供相关的质量证明材料。1.4投标人应保证制造过程中的所有工艺、设备、材料等(包括外购件在内)均应符合本规格书的规定。1.5投标人应具有ISO9000或GB/T19000质量保证体系,该质量保证体系经过行业协会认证和正常运转。1.6投标人所提供的产品,如若发生侵犯专利权的行为时,其侵权责任与招标人无关,应由投标人承担相应的责任,并不得损害招标人利益。1.7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对其用于本工程的产品的质量负责。在工程实施期间及质保期内如果由于产品设计、制造、性能或接口方面原因出现不合格的部件或设备,中标人应免费维修或更换并承担由此引发的相应事故责任。*1.8投标人应承诺对其产品在本工程的兼容性和适用性负责。投标人应承诺因投标接口方案发生变化而导致的相关费用调整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并承诺因设备接口或与工程现场不匹配等原因引起的设备零部件变更时,予以免费修正或更换。1.9在招标及工程实施阶段,若有新的技术标准颁布,应按新的技术标准实施,投标人必须给予相应的技术支持,相关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2.技术规格一般规定2.1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应能在本技术文件“使用环境条件”下连续正常运行,如果产品不能满足这些要求,投标人应申报偏差值。2.2除技术规格书中另作规定外,“近似”或“大约”一词则意味着偏差范围允许在±10%以内。2.3除技术规格书中另作规定外,应采用国际单位制(SI)来度量所有产品、材料。2.4除非在技术规格中另作规定,招标设备和物资器材的设计和制造应符合IEC或ISO标准或中国GB、TB标准。当采用其它标准时,投标人应在投标书中明确提出各项设备所遵循的标准名称及标准内容并说明与上述标准的差异(需附证明材料)。2.5设备或物资器材的金属构件表面除了加工装配和电镀表面以外,都应进行热镀锌、喷涂等防锈处理,户外易生锈安装铁件表面也应采用热镀锌处理。在装配前,对封闭结构的内表面也要有必要的喷涂或进行热镀锌防锈处理。投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供有关涂漆颜色的详细情况,涂漆的颜色应在签订合同时决定。所有设备在质保期内生锈、掉漆应由生产厂家负责修补或更换。*2.6投标人应承诺:保证设备间接口满足招标人提出的相关资料信息和设计联络会议要求;与既有及其他设备供应商相互配合,保证接口之间的兼容性及相互配合方面不出现任何问题。2.7产品必须出具国家级CMA、CMC或国际权威检测机构的检测报告,属生产许可证、制造特许证、国家3C认证生产和认证的产品,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2.8在技术规格中所述的相同的设备应是可互换的,而设备零件也应是可互换的。2.9投标人如有更新的技术和方案,在完成对本技术文件提出的方案应答后,可对本技术文件的方案提出建议,供招标人参考。2.10投标人应提供其产品寿命的说明,并提供产品在实际运行中的可靠和无维修时间,在寿命期内由于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承担责任。*2.11投标人所提供的设备、材料必须与本工程吻合,且必须与本工程其它设备兼容。投标人所提供的设备、材料不应有特殊接口要求,否则由其引起的接口变更相关费用将被视为已包含在投标人的报价内。2.12在技术联络阶段,为更好满足本线接触网工程的需要,招标人认为需要时,有权根据国家或铁道部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程、标准、规定及接触网工程自身要求对相应参数进行修改。3.技术文件及清单3.1投标人应在技术文件中提供产品的型号、种类号、产品的设计、生产标准、质量保证措施。*3.2投标人在投标时应提供满足第三节“技术条件”中要求的完整的技术文件和所投产品的试验报告,其中包括产品的主要性能、技术参数、差异表、结构特点以及有关外形图纸及照片、原理图和安装图等。此外,投标人应根据技术文件的要求提供所投产品的型式试验报告。对带星号(“*”)的技术参数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技术支持资料。3.3投标人提供的所有文件(如产品使用说明书,技术文件等)原则上均采用中文。涉及进口设备,所有技术文件、图纸都应附中文翻译,产品铭牌用中、英文书写。(对于进口产品应附中文翻译,中英文不一致时以中文为准),文件、图纸、产品铭牌应字迹清楚、内容完整,采用SI(国际单位制)单位、通用图形和符号。其图幅应符合ISO标准公制“A”系列。3.4投标人应承诺:对于每份合同,在合同生效15天内向招标人提供详细的图纸及资料,确保工程设计的顺利进行。在合同生效后的30天内向招标人提供8份设计联络所需的图纸资料,2套U盘文档(电子文件为可编辑的电子文档)。对于接触网零部件所提供的技术图纸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3.4.1零部件结构尺寸图(包括名称、类型、规格、材料、组装件数量等,图纸采用DWG)。3.4.2每种零部件与其它零部件的配合尺寸、螺栓紧固力矩、保证的技术性能及适用范围均应有必要的说明。3.4.3零部件的单件重量。3.4.4零部件的安装使用说明书。3.5出于设备维护和管理的目的,投标人应提供八套印刷文件,二套U盘文件,其中包括本设备及附属设备、外购产品的操作手册和使用说明书、维护保养手册和故障诊断手册、原理图和(或)电路图、组装图和(或)安装图以及其它有关使用、维护、保养所需文件,如运营需投标人增加提供的印刷文件及U盘文件的数量由招标人根据现场实际需要确定,投标人不得推诿,以满足工程设计、施工、维护需求。同时也给运营部门提供以上文件的2套U盘文档(为可编辑的电子文档)。招标人有权复制、编辑投标人提供的文件资料。3.6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应附与纸质文档相对应的可编辑电子文档。技术资料清单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资料:图纸;硬件资料;软件资料;测试资料;保证系统及各部分正常运行所需要的其它技术资料及技术数据;为满足招标人工程设计、设备安装、操作使用、维护管理及系统扩展的需用,投标人按总则要求提供相应的技术资料。3.7投标人提供的所有文件均采用中文。采用其他语种编写的文件,应自行翻译成中文,并以中文文件为准。4.设备的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仪表4.1除非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注明,备品备件的各类参数应与原件相同。4.2投标人必须提供投标产品在安装、调试等阶段所需要的专用工具及仪表要求。4.3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详细列出质量保证期内免费提供的必须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及仪表。如果投标人认为其设备无需备品备件、无需明确专用工具及仪表要求时,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免费提供的备品备件将作为评标的一个重要环节。*4.4投标人应承诺在质量保证期内,若备品备件数量不能满足实际需要时,投标人应继续增加备品备件直至质量保证期期满为止。4.5投标人还应推荐质量保证期以外三年内使用的备品备件清单以供招标人选择,其单价应与成本分析中的单价一致,该部分不计入总报价。4.6投标人提供质量保证期以外的三年内备品备件的承诺保证书,并承诺质量保证期以外的三年内备品备件的单价不高于本次投标单价,承诺书的具体内容及要求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协商确定。4.7签订合同前,招标人有权对招标物资及备品备件的种类和数量提出补充或削减要求,投标人应承诺单价不变。4.8无论投标人是否提供备品备件,均不能免除因自身产品质量问题而应承担的相应责任。5.技术服务与培训5.1技术服务5.1.1设计联络招标人有权要求至少召开三次工程设计联络会议,根据工程进展情况,至少提前5天确定每次工程设计联络会议的相关事宜。投标人应负责招标人组织的与其产品相关的设计联络会议产生的费用(包括路费、食宿、会务等费用)。投标人应在技术建议书中提出设计联络的主要内容和次数,具体召开时间和地点由双方协商确定。投标人应保证对招标人工程设计全过程提供技术支援,并确保工程设计的顺利进行。5.1.2技术指导和技术支援投标人应在技术建议书中说明其可能提供的技术指导和技术支援的范围与程度。(1)工程设计技术支援招标人在工程设计中,需要扩充和调整投标人提供的设备时,投标人应协助更改设备数量并对设备配置和设备间的接口提出建议或方案。招标人在工程设计过程中可随时向投标人提出有关设备和系统性能方面的技术咨询,投标人应负责及时解答并提供工程设计所需各项技术资料。除需要增加的设备外,工程设计技术支援不增加额外的工程及服务费用。(2)安装技术督导投标人应提供设备安装以及硬软件系统调试的技术,提供安装和测试有关的专用工具仪器(仪表),负责安装技术的督导工作并进行现场培训。投标人应进行首件设备的示范安装,指导安装人员规范操作,并对由招标人负责安装的设备进行全程督导,对安装质量进行确认。(3)维护技术支援投标人所提供的设备在质保期内发生因设备原因导致的问题,投标人应及时向招标人及最终用户免费提供维护所需的技术与其它支援。视需要,经双方商议可进行不定期技术交流。(4)设备硬件及软件局部修改在工程实施及质保期内,任何由系统设计、系统制造、安装工程等发生的设备修改和软件更换,由投标人免费更换或修改。投标人应承诺在开通运营以前免费处理所有软、硬件修改;投标人应承诺在设备开通运营以后免费处理所有因设备缺陷引起的软、硬件修改。供应商应及时与设计部门配合,以确保工期按时完成。5.1.3维护、维修(1)投标人应提供必要的系统维护及维修专用设备、工具、仪表,在技术建议书中提出具体数量、型号、产地、厂家、单价。(2)维修设备应能监测和记录系统的工作状态,并在系统故障时提供诊断结果。(3)维修设备应能独立于控制系统,设备中的任何故障对控制系统没影响。5.2培训5.2.1培训对象投标人应对招标人及最终用户的工程技术人员、施工安装人员、维护管理人员及操作运用人员提供良好的技术培训条件,使其能胜任系统的工程设计、安装、调试、维修、软硬件故障处理以及熟练掌握系统的操作使用。5.2.2培训方式培训方式分为工厂培训和现场培训。5.2.3培训内容5.2.3.1工厂培训内容(1)系统原理及结构;(2)系统操作使用方法;(3)所有硬件的原理、安装及维护;(4)各种操作终端、打印装置、测试仪器(仪表)等的结构原理及使用方法。5.2.3.2现场培训内容(1)系统的一般原理;(2)系统操作使用方法;(3)系统设备的安装及维护;(4)系统软件的一般知识及调试方法;(5)维护管理终端的原理及维护方法;(6)系统各种设备的故障处理方法。5.2.3.3如果招标人不派员去工厂进行培训,则工厂培训内容应包括在现场培训中。5.2.4培训、教材及器材(1)投标人应提供培训的详细计划及教材,经招标人同意后方可使用。(2)投标人应提供给每个学员一套相关资料。6.试验、检验、验收6.1基本要求(1)设备应通过型式试验、出厂试验及现场试验,各类试验均应根据国标或相应IEC标准的相应规定、方法进行。(2)所有设备整机及其主要部件的试验,应按合同和招标人批准的试验方案、计划进行试验。(3)对于试验中发现的问题需要修改系统软件时,需要经过招标人。(4)如果招标人认为某项试验的条件、内容、程序、测量、记录和报告格式等任意一项不符合合同或试验规格书的要求,招标人有权拒绝接受试验报告并要求重做该项试验。(5)招标人有权派人员到投标人的工厂、试验场地及试验室对设备整机及其主要部件的制造、组装、试验和调试等生产过程进行抽查、监督。(6)对招标人到投标人的工厂、试验场地及试验室参加的试验或进行的检验、抽查等工作,投标人应向招标人参加人员提供往返交通、食宿、保险、日常开支及当地专用交通工具和办公条件,费用由投标人支付并已包括在合同价格中。6.2型式试验投标人需提供详细的型式试验报告,由招标人确认。6.3出厂试验由投标人负责。投标人须根据ISO9001的规定,按工厂(工业)标准进行常规的试验和检验,并负责提供质量检验、测试报告和产品合格证。涉及运行安全的控制、传输等系统设备,出厂前需要在工厂进行模拟测试(仿真试验),所有模拟条件要符合现场真实条件及技术规格书的要求,投标人需对具体试验项目提出建议,并书面交由招标人确认。测试试验过程应邀请招标人及设备接管单位参与,由招标人和设备接管单位共同确认试验结果,招标人、投标人、设备接管方三方应共同在试验报告上签字确认,模拟测试(仿真试验)报告格式由投标人提供,招标人确认。所有设备到达施工现场后,若发现缺损或性能劣化,均应由投标人无条件更换、补齐,并不得延误工期。6.4现场检验现场检验分为投标人产品在现场安装后产品自身各项指标、功能检验,产品与其他设备、招标人工程结合后应用方面的检验,以及与工程共同进行的联合调试、移交测试、试运行。6.4.1现场调试(1)现场试验由招标人组织,投标人参与,投标人负责对产品各项指标、功能进行检查、试验等,并配合招标人完成与其他设备接口、与招标人工程结合后的各项试验,在工程竣工后,投标人协助招标人共同配合设备管理单位完成联合调试、移交测试、试运行等工作。移交测试合格后,产品交由设备接管单位管理。之后的试运行、质保期内,不免除投标人对其设备质量、安全的主体责任。(2)投标人针对现场检验的各个阶段提供建议方案、试验内容、方法、标准,以及试验所需时间。6.4.2移交测试(1)投标人到现场配合招标人组织的移交测试。(2)移交测试的内容为技术规格书所规定的系统功能、设备性能等,并检查系统对非正常操作的响应以及故障-安全的试验。(3)移交测试所需的仪器、仪表均由投标人自备。(4)招标人在作移交测试期间,投标人不得对系统作任何修改,不得干扰招标人的测试工作,在投标人不得不对系统做一些修改时,只能在移交测试完成后进行。修改完成后,由招标人进行必要的测试。所需时间由招标人确定,由此引起的费用由投标人负责。(5)测试中出现的问题应由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决。6.5验收(1)经测试合格后,投标人方可申请对系统设备进行初验。(2)初验的内容为:系统的硬件、系统的软件、系统的功能、系统设备的性能、制造工艺、测试数据、文件资料以及设备的试运行状况。(3)当系统或其部分具备验收条件时,投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供必要的完整的竣工资料(包括产品说明书、合格证、测试报告、有关图表以及产品相关的其它必要资料等)。(4)投标人产品在移交测试完毕,经招标人、运营单位确认设备运行可靠,功能齐全、各项指标全部合格,运营单位接管设备后,方可做正式验收。7.质量保证7.1投标人应保证产品质量,各项性能指标应完全达到本招标文件的技术条件。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含相应配件和材料)质量保证期为系统调试完成并且收到业主签发的工程接收证书之日起二年。7.2在质量保证期及免维护期内,如果现场发生故障,投标人应在接到买方通知的48小时内派人到现场处理事故。并应负责修理或更换故障设备,属投标人责任的,其费用由投标人承担。发生故障设备的质量保证期应从故障处理后重新算起。7.3接触网零部件应在明显易见而又不降低性能的地方,用凸字或其它方法,永久性地标出制造批次代号,对没有制造批次代号的产品,招标人有权退货。7.5在质保及免维护期内,投标人应按买方的要求派出技术人员到现场对买方人员的日常维护给予技术指导。7.6招标人在质量保证期满后的30天内签发的索赔文件均为有效文件。7.7对产品施工工艺有特殊要求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注明。未注明的,视为认同施工单位的施工工艺。7.8对产品维护有特殊要求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注明。未注明的,视为认同运营维护单位的维护方案。7.9在本技术规格书及技术联络所确定的应用条件内(含环境条件、速度、张力、使用年限等),产品自身故障,投标人均必须独自承担由此导致的损失。这一责任不因本技术规格书某一技术参数的偏差而减少。认为本技术规格书个别参数存在偏差时,应书面提出完善建议并要求投标人澄清。8.标志、铭牌、包装、运输、储存8.1标志、铭牌8.1.1一般要求(1)应使用中文,或使用国铁集团已经定义的英文缩写;(2)应设置在醒目、易于察看的位置;(3)应设置到最小维护单元级别,对于同一机柜内顺序排列的相同的单元,可以统一设置铭牌和标识;(4)字体颜色和标牌底色应为反色,以达到醒目的效果。8.1.2每台产品必须在显著位置设置产品标牌,其内容包括:(1)产品名称;(2)产品型号;(3)制造日期及出厂编号;(4)制造厂名称。8.1.3产品的收、发货标志符号应符合GB/T6388的有关规定。8.1.4在包装箱的侧板上标注以下内容:(1)产品名称及产品型号;(2)制造厂名称;(3)产品数量;(4)发货地点;(5)收货站名,收货单位;(6)出厂日期。8.2包装、运输、储存8.2.1投标人应负责将所供设备严密包装,防止潮气、锈蚀、淋雨和震动。包装应牢固可靠,应考虑到运输过程中,可能受到的最大加速度所产生的冲击,产品不松动、不损坏、不变形。8.2.2对贵重设备和仪器应考虑与一般设备分开,采用特殊包装,并根据设备运输要求在箱上注明“小心轻放”、“防潮”及摆放朝向等标志。8.2.3产品装运前,投标人必须告知买方,同意后发运。产品在装运后投标人应立即将装运通知送达买方。8.2.4投标人应提供产品的详细运输和供应方案,保证工程所需产品按时、按量、保质供应的具体措施,负责将产品运至合同指定的地点。产品到施工现场的卸车费用由投标人支付。8.2.5产品在到达目的地后,招标人将进行初步检查,根据提货单校对包装数量,检查产品包装情况,在装运中是否有损坏。8.2.6开箱验收将在现场进行,若产品的质量和规格与合同不符或发现明显的或隐藏的损坏,招标人将立即通知投标人,投标人应立即修复或更换损坏的产品,所需费用由投标人承担。8.2.7在包装箱外应标明招标人的订货号、投标人发货号、产品名、到站名。8.2.8随产品提供的技术资料应完整无缺,提供份额符合要求。每件产品应至少附有下列出厂文件:A产品合格证;B产品形式报告、出厂试验记录、出厂调试报告、出厂检验报告;C安装使用说明书(包括产品外形尺寸图及组件安装使用说明等);D拆卸运输零件(如需要)和备件(如果有)一览表。8.2.9招标人现场的保管温度为-15℃~+40℃。8.2.10产品到施工现场的卸车费用由投标人支付。9.供货保证*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承诺供货计划满足供货时间的要求,并提供供货保障措施,如不能满足施工需要,招标人有权采取紧急措施,另行采购以确保工程进度,也可采取调整合同数量乃至终止合同措施,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投标人承担。10.附则10.1产品生产之前,中标人应根据技术文件,按照招标人的要求(包括主要内容、人员组成、时间和地点)进行设计联络,对相关技术条件进一步确认后方可生产。10.2本招标数量仅供参考,实际的数量以设备订货合同的数量为准。10.3投标人提供的所有文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将导致废标。10.4本技术规格是对要求提供的产品的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做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投标人应保证提供符合本技术规格和有关标准要求的优质产品。10.5总则与技术规格矛盾时,以技术规格书的规定为准。10.6本技术规格书中,所有星号条款(“*”)为关键条款,不能满足其中任何一条可导致废标。10.7招标人保留对本技术规格书的最终解释权。若投标人对本技术规格书存在认识上的差异,应书面要求招标人澄清。未有书面要求的,视为同招标人理解一致。第二节共同条款1.工程概况新建杭州经绍兴至台州铁路温岭至玉环段自在建杭州经绍兴至台州铁路温岭站杭绍台场引出后,在温峤镇设温岭西站,出站后向东跨漩门湾止于玉环市芦浦镇隔岭村设玉环站。全线共设3个车站(含接轨站),新建正线长度37.815公里,其中,温岭境内21.485公里,玉环境内16.326公里,全线桥隧比84.8%。在温岭站同步建设甬台温铁路至杭州经绍兴至台州铁路上行联络线4.698公里。2.使用环境条件接触网设计用气象条件见下表:序号名称单位隧道外隧道内1最高气温℃+40+302最低气温℃- 10-53最大风速时气温℃+ 10/4覆冰时气温℃-5/5吊弦、定位器正常位置时温度℃3537.56最大风偏设计风速m/s30/7结构设计风速m/s40498覆冰厚度mm5/9年平均雷暴日d温岭:28.2玉环:26.6/10海拔m<10003.主要技术标准铁路等级:高速铁路。设计速度:350公里/小时。正线数目:双线。线间距:5米。最小平面曲线半径:一般7000米、困难5500米。最大坡度:一般地段20‰、困难地段25‰。到发线有效长度:650米。列车运行控制方式:CTCS-3。调度指挥方式:调度集中。最小行车间隔:3分钟。其他具体技术标准执行《高速铁路设计规范》(TB10621-2014)。4.悬挂类型、导线及张力选择(1)悬挂类型本工程杭绍台线温岭至玉环段正线速度目标值为350km/h,采用全补偿弹性链形悬挂,到发线及甬台温铁路至杭绍台铁路上行联络线采用全补偿简单链形悬挂。(2)导线及张力选择接触网线材规格及张力:线材名称应用地点线材规格张力(kN)接触线正线CTMM15030联络线CTMM15015站线、渡线CTSM12015承力索正线JTMM12021联络线JTMM12015站线、渡线JTMM9515整体吊弦JTMH10/弹性吊索JTMH353.5(3)附加导线及张力选择线材名称线材规格张力kN(最大值)供电线(T线)牵引变电所电缆3×TDDD-YJY72 27.5kV 1×400mm²/架空2×JL3/LB20AF-300/50-26/72×15AT所电缆2×TDDD-YJY72 27.5kV 1×400mm²/架空2×JL3/LB20AF-300/50-26/72×15供电线(F线)牵引变电所电缆2×TDDD-YJY72 27.5kV 1×400mm²/架空2×JL3/LB20AF-300/50-26/72×15AT所电缆2×TDDD-YJY72 27.5kV 1×400mm²/架空2×JL3/LB20AF-300/50-26/72×15N线既有温岭牵引变电所电缆12×ZC-YJV72 1kV 1×150mm²/架空4×JL3/LB20AF-250/40-26/74×12AT所电缆12×ZC-YJV72 1kV 1×240mm²/架空2×JL3/LB20AF-250/40-26/72×12正馈线JL3/LB20AF-300/50-26/715保护线JL3/LB20AF-200/30-26/78避雷线Zn-5%Al-RE GJ 1×7-10.5-670-B55.主要设备器材选择5.1绝缘子本线一般区段27.5kV绝缘子及绝缘元件绝缘子泄漏距离按不小于1400mm设计,车站、上下行正线间、分束供电的分段处按1600mm设计。隧道外腕臂绝缘子一般选用瓷质高强度棒式绝缘子,隧道内、车站、污染源2km范围、隧道口等地段采用复合绝缘子,腕臂绝缘子抗弯强度一般为16kN。接触悬挂下锚用绝缘子、接触悬挂卡绝缘、分段绝缘子一般采用悬式复合绝缘子,抗拉强度一般为160kN。供电线、正馈线下锚一般选用复合绝缘子,抗拉强度一般为120kN。正馈线一般采用瓷质悬式绝缘子。隔离开关和避雷器用绝缘子均采用复合绝缘子,绝缘子公称泄漏距离按不小于1600mm,抗弯强度不小于16kN。5.2零部件考虑本线自然环境对接触网系统的稳定性要求较高,接触网零部件的质量和可靠性又决定了系统的可靠性,接触网零部件对铁路的安全运行至关重要。零部件的选型(包括结构、材质、加工工艺等)应满足本线的特点,做到结构合理、配合得当、安全可靠、类型相对较少并采用准化成熟产品。具体要求如下:(1)接触网零部件宜尽量采用标准化的通用产品,选用的材质和结构应耐腐蚀、耐疲劳,强度稳定。(2)处于振动较强的网上悬挂零件结构、材质应考虑耐疲劳特性,与接触线连接的网上金具应采用质量轻、强度高、耐腐蚀、导电好的材料制造。(2)绝缘子和支持结构的强度应考虑施工安装过程中施工附加荷载及其它附加荷载的可能影响。5.3隔离开关(1)电分相处设置单极电动隔离开关,并纳入远动。(2)车站两端绝缘关节设置双极常闭电动隔离开关,并纳入远动。(3)牵引变电所供电线上网处设置单极电动隔离开关,AT所供电线上网处设置双极电动隔离开关,开关均纳入远动。5.4分段绝缘器采用非接触式分段绝缘器,分段绝缘器执行《电气化铁路接触网用分段绝缘器》(TB/T3036-2016)要求。5.5避雷器采用带脱离器、计数器的氧化锌避雷器,电连接跳线设肩架固定。5.6电连接电连接包括关节电连接、道岔电连接、股道电连接、开关电连接、避雷器电连接等。电连接设置应满足载流量需求,并尽量轻量化。电连接线采用C型或S型安装(一般,结构高度≤1m时采用C型电连接,结构高度>1m时采用S型电连接);电连接线夹采用无螺栓压接型电连接。电连接设置原则如下:股道电连接设置1根95mm2软铜绞线;道岔、关节电连接设置2根95mm2的软铜绞线;开关电连接设置3根95mm2的软铜绞线;避雷器处电连接设置1根95mm2的软铜绞线。所有设备物资均应符合国家和国铁集团的相关标准、规范及规定,并通过国家权威部门检测,列入《铁路产品认证采信目录》的铁路设备必须通过许可认证。所有设备物资均应按国铁集团要求,加强接触网关键器材的上道抽检,对于同时期不满足铁路总公司产品抽查情况的产品或设备,不予采用。7.主要技术参数7.1接触线高度及坡度本线正线接触线悬挂点高度一般按5300mm设计,最低点高度不小于5150mm;车站与区间的接触线距轨面的高度宜一致。导线高度发生变化时(线岔、关节处除外)应提前进行,导线坡度应满足下表要求。在变坡区段的始末跨,接触线坡度变化不宜大于变坡区段最大坡度之半。既有改造区段,导高维持既有。设计时速接触线最大坡度(‰)接触线最大坡度变化(‰)120421603.31.72002125010.5350007.2结构高度本线正线接触网结构高度一般为1600mm,最短吊弦长度不宜小于600mm。甬台温铁路至杭绍台铁路上行联络线受隧道断面及时速影响,隧道内结构高度按1000mm,最短吊弦长度不宜小于500mm。7.3跨距长度正线路基区段标准跨距为50m,调整范围为45m~55m;桥上跨距需根据桥梁孔跨的形式进行配合确定,一般不大于50m;隧道内根据设计台车长度,一般跨距为47.6m,可根据台车布局进行调整。相邻跨距之差一般不大于10m。车站咽喉区根据道岔定位具体布置确定。直线区段拉出值一般为±200mm(靠近支柱为正,远离支柱为负),曲线区段根据曲线半径及受电弓类型等因素经风偏计算确定,最大拉出值不大于400mm7.4锚段长度、补偿方式、中心锚结(1)锚段长度1)正线区段双边补偿时的最大锚段长度,不宜大于2×700m,单边补偿的锚段长度,应为上述值的50%。2)正线间的渡线一般单独设置为一个锚段。3)附加导线最大锚段长度一般不大于2000m。(2)补偿方式杭绍台线温岭至玉环段正线、站线、联络线接触悬挂下锚补偿采用棘轮补偿装置和铁坠砣,传动比为1:3,传动效率≥97%。接触线棘轮补偿装置设置在上、下腕臂底座之间,承力索棘轮补偿装置设置在平腕臂底座之上。(3)中心锚结正线区间及有条件站线等采用两跨式防断中心锚结,其他采用防窜式中心锚结。7.5侧面限界侧面限界执行《铁路电力牵引供电设计规范》(TB10009-2016)和《铁路技术管理规程》(技术规章编号:TG01-2014)中关于基本限界的要求,并同时考虑信号机位置等因素。正线线路区段:正线接触网支柱侧面限界,一般无砟轨道地段不小于3.0m,有砟轨道地段不小于3.1m。本线车站内正线与到发线间距均按6.5m设计,站内正线与站线间立柱时正线侧面限界按不小于3.0m控制。联络线路基区段侧面限界不小于3.0m(无砟轨道)或3.1m(有砟轨道)。7.6锚段关节正线绝缘锚段关节、非绝缘锚段关节一般采用五跨式结构。绝缘锚段关节两导线间距为500mm,非绝缘锚段关节为200mm。7.7道岔区接触网布置方式与高速正线相交的道岔采用无交叉线岔方式,非高速正线交叉的道岔采用交叉线岔方式。7.8电分相在变电所、分区所出口附近设置接触网电分相装置,电分相采用带中性段、空气间隙绝缘的锚段关节形式。接触网电分相采用由2个绝缘锚段关节构成的双断口六跨锚段关节电分相。8.其他8.1投标人应负责协调统一技术规格书中各设备之间的接口,如标书要求投标设备与其它设备间有接口,投标人应根据标书要求及根据设计联络会议或招标人提出的相关资料信息满足设备间接口联系要求,中标人应保证在相互配合方面不出现任何问题。8.2本技术规格是对要求提供的产品的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做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投标人应保证提供符合本技术规格和有关标准要求的优质产品。8.3投标人所提供的产品,如若发生侵犯专利权的行为时,其侵权责任与买方无关,应由投标人承担相应的责任,并不得损害买方利益。8.4除非在技术规格中另作规定,招标设备和仪器、材料的设计和制造应符合中国GB、TB标准或ISO或IEC标准。第三节技术条件1.应用范围适用于新建温玉铁路接触网工程中接触悬挂下锚连接金具、附加导线连接金具等。2.主要技术性能和规格2.1设备的制造、试验和验收除了应满足本技术规格书的要求外,还应符合但不限于下列标准,标准应使用最新版本:GB/T2314-2008电力金具通用技术条件GB/T197普通螺纹基本尺寸GB/T197普通螺纹公差GB/T1804未注公差的线性和角度尺寸的公差GB/T2315电力金具标称破坏荷载系列及连接形式尺寸GB/T2317.1电力金具机械试验方法GB/T2317.2电力金具电晕和无线电干扰试验GB/T2317.3电力金具热循环试验方法GB/T4056高压线路悬式绝缘子连接结构和尺寸GB/T5075电力金具名词术语DL/T5075电力金具名词术语DL/T768.7电力金具制造质量钢铁件热镀锌层2.2基本要求2.2.1金具应采用按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制造。2.2.2金具应承受安装、维修及运行中可能出现的有关机械载荷,并能满足设计工作电流(包括短路电流)、工作温度及环境条件等各种工况的要求。2.2.3金具的标称破坏载荷及连接型式尺寸应符合GB/T2315的规定。2.2.4金具的各连接部件应保证在运行中不致松脱,与线路带电检修有关的金具尚应保证安全和便于拆装。2.2.5金具应尽量减少磁滞、涡流损失。金具应尽量限制电晕的影响。用于额定电压330kV及以上的金具,当不采用屏蔽装置时,金具本身应具有防电晕特型。2.2.6金具应采用图样固定的材料和生产工艺制造(电缆爬架要非磁性材质,要有防磨措施)。2.2.7金具外观质量除了厂标、型号等标识清晰可辨之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黑色金属铸件的外观质量铸件表面应光洁、平整,不允许有裂纹等缺陷;b)铸件的重要部位(指不允许降低机械载荷的部位,以产品的图样标注为准)不允许有气孔、砂眼、缩松、渣眼及飞边等缺陷存在;c)再与其他零件连接及与导线、底线接触部位(如挂耳、线槽)不允许有硼砂、结疤、毛刺等妨碍连接及损坏导线或地线的缺陷。2.2.8锻制件、冲压件的外观质量a)冲裁件的剪切断面斜度偏差应小于板厚的十分之一;b)锻件、冲压件、剪切件应平整光洁,不允许有毛刺、开裂和叠层等缺陷;c)锻件、热弯件不允许有过烧、叠层、局部烧熔及氧化皮存在。2.2.9铝制件的外观质量a)铝制件表面应光洁、平整,不允许有裂纹等缺陷;b)铝制件的重要部位(指不允许降低机械载荷的部位,以产品的图样标注为准)不允许有缩松、气孔、砂眼、渣眼、飞边等缺陷;c)铝制件与导线接触面及与其他零件连接的部位,接续管与压模的压缩部位,以及有防电晕要求的部位,不允许有胀砂、结疤、凸瘤等缺陷;d)铝制件的电气接触面,不允许有碰伤、划伤、凹坑、凸起、压痕等缺陷。2.2.10铜铝件的电气接触面外观质量铜铝件与导线的接触面应平整、光洁,不允许有毛刺或超过板厚极限偏差的碰伤、划伤、凹坑、凸起、压痕等缺陷。2.2.11焊接件的外观质量a)焊缝应为细密平整的细鳞形,并应封边,咬边深度不大于1mm;b)焊缝应无裂纹、气孔、夹渣等缺陷。3.2.12紧固件外观质量紧固件表面不应有锌瘤、锌渣、锌灰存在;b)外螺纹、内螺纹应光整;c)螺杆、螺母均不应有裂纹;d)螺杆头部应打印性能等级标记。2.2.13零件应使用开口销不可使用β销。3.材料及防腐3.1制造金具的材料,应按图样的规定选用;或选用能满足使用要求并经用户同意的其他材料。3.2制造金具的金属材料应满足使用寿命的要求,应不易出现金属材料晶粒间或应力腐蚀,也不得由次引起导线或地线任何部位的腐蚀。3.3压缩性金具的金属材料应能承受压缩产生的冷变形,钢制压缩件压缩后应具有足够的冲击强度。钢制接续管应选用含碳量不大于0.15%的优质钢,铝质压缩件应采用纯度不低于99.5%的铝。3.4尽可能采用不敏感的钢材,如必须采用敏感性的钢材,则要避免严重的冷加工。高寒地区使用的金具应采用低冷脆性材料。3.5以铜合金材料制造的金具,其铜含量应不低于80%。3.6采用非金属材料制造的金具,应具有良好的抗老化性能,能经受工作温度而不发生性能劣化,并具有足够的防臭氧,防紫外线及防空气污秽的能力。3.7在户外的金具其黑色金属部件,除灰铸件外,表面应参照DL/T768.7进行热浸镀锌的防腐处理。亦可采用供需双方同意的其他方法获得等效的防腐性能。3.8对于两种接触电位不同的金属相互间接触时,需采取特殊措施,以免引起电势腐蚀,降低接触性能。这个要求也适用于直接与导线想接触的金属部件。3.9金具紧固件的外螺纹应在热浸镀锌前按GB/T196的规定加工或辗制,然后进行热浸镀锌;而内螺纹可在热浸镀锌前或后进行加工,如果在热浸镀锌后加工,则应在加工后涂防腐油脂。金具用的外螺纹在任何情况下,不允许缩小螺纹外径;受剪螺杆不允许缩杆,不受剪切控制的螺杆允许缩杆,但其缩杆后的直径不得小于螺纹中径。3.10金具结构及尺寸公差应符合GB/T2314-2008的规定。4.测试和验收测试和验收参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5.标志与包装5.1金具必须按图样的规定,做出清晰的永久性标志,其内容包括:金具的识别标志(型号)。制造厂识别标志(厂标)。5.2标志方法及要求金具的标志部位明显用铸造方法生产的金具,应在铸造时一并铸出标志,凹字应与金具表面在同一水平上,外加凸槽加框。用冲压或铸造方法生产的钢质金具应在热浸镀锌前压出标志;铝制品金具应采用压印法标志。5.3对压缩型金具应作压起讫点位置的标志;对预绞式制品应有安装起始位置标志。5.4金具的包装必须保证在运输中不致因包装不良而损伤金具,其包装的材质必要时可由供需双方商定。5.5作为导电体的金具,必须在图样规定的电气接触表面上涂以导电脂,并加护套保护;铜。铝管状金具应将管口封堵,以防止在运输和储藏中收到损伤或弄脏。5.6包装物上应标明:制造厂名称、厂标。产品名称、型号。包装数量、质量。必要的其他标志。5.7每件包装体总质量不超过50kg。5.8每件包装体应附有技术检验部门及检验员印章的产品合格证及必要的技术文件。5.9根据用户要求,供方应提供有关金具组装及使用注意事项的说明书。6.储运储运要求见共同条款。7.卖方在投标时应提供的资料清单7.1制造厂家名称;7.2制造厂家供货业绩(包括供货时间、地点、数量等);7.3全部的技术文件,包括拟投标产品的主要技术性能参数、检验与试验方法、不合格品判据,以及卖方认为有利于自己中标的相关资料等。8.质量保证正常使用寿命内不得出现质量事故。9.设计联络与设备监造中标厂家或卖方工厂在零件制造过程中的批量生产以前,应主动与买方进行设计联络和规格、数量确认,以保证零件的性能、尺寸及相互间配合无误及生产量的正确。关于在卖方工厂进行设计联络及监造的人数、时间应由卖方提出建议,往返交通费用及每人/周的费用(食宿及当地交通费)由卖方提出报价,包括在投标总价内。10.未含事项的规定(1)本技术要求中未含事项必须满足OCS-3、TB/T2073、TB/T2074、TB/T2075等相关标准。(2)由设计联络和买卖双方协商确定。第四节物资规格及需求1.需求一览表序号包件号材料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交货时间交货地点1中标后一个月内开始分批供货,三个月供完。温玉铁路沿线注1:数量和规格暂按施工图统计数量提供,具体以施工测量实际结果所编制的物资需求计划计划为准。买方保留根据实际工程需要对供货数量进行调整的权利,各种规格物资的单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变,总价按实际供货数量计算。注2:总包方应提供专用工具的建议书,内容包含专用工具、测量仪器及调试、测试软件等,单独报价,供用户确认。2.技术服务技术服务项目人天地点单价(元)合价(元)设计联络15人/3天/2次技术培训厂方建议现场服务厂方建议3.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序号品名型号及规格单位数量单价(元)合价(元)一随机备品备件厂方建议二两年缺陷责任期期备品备件厂方建议三缺陷责任期后三年备品备件厂方建议4.报价要求4.1本标的货物的报价格式和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商务部分相应条款,成本分析须报价至最小单元。4.2技术服务要求、备品备件要求见本技术规格书,除质保期后三年备品备件的报价不进入总价评估外,其它报价均进入总价进行评估。序号物资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到站价单价(不含税)到站价合价(不含税)税率税额合价(含税)发站交货地点甲乙丙123=1*245=3*46=3+5丁已附表:投标物资包件清单温玉铁路隧道照明远程控制系统技术规格书1.工程概况温玉铁路全线共有隧道13座,总长约18公里,占线路总长的46.4%。根据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实施《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改建铁路工务设施建设标准指导意见》的函(上铁工函(2024)709号)“1.5.4.2隧道照明应采用就地控制和远程控制相结合的方式....具备一键关/启全隧道照明功能,监控终端设置在附近工务工区或车间。”,对温玉铁路增设隧道照明远程控制系统,实现隧道照明的远程控制。增设的隧道照明远程监控箱须接入部署在嵊州新昌维修工区联合调度室的既有隧道防灾救援设备监控系统主站。工区联合调度室增设1面紧急控制盘,用于温玉隧道照明的紧急控制。2.建设依据·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实施《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改建铁路工务设施建设标准指导意见》的函(上铁工函(2024)709号)·《铁路隧道设计规范》TB10003-2016·《铁路电力设计规范》TB10008-2015·《铁路照明设计规范》TB10089-2015·《铁路工程设计防火规范》TB10063-2016·《高速铁路设计规范》TB10621-2014·《电力工程电缆设计标准》GB50217-2018·《铁路隧道照明设施与供电技术条件》TB/T2275-1991·《铁路隧道固定式照明灯具》Q/CR403-2015·《铁路隧道防灾救援疏散工程设计规范》TB10020-2017·《铁路防冒及接地工程技术规范》TB10180-2016·《高速铁路电力工程细部设计和工艺质量标准》Q/CR9522-20183.系统组网增设的隧道照明远程监控箱,通过无线网络和通信有线光缆将隧道照明监控信息上传至工区既有隧道防灾救援设备监控系统主站。用户可通过监控终端和手机查看隧道照明开关状态、照明回路电流等信息,并可进行隧道照明开关控制。无线通信方式:4G无线网络传输。有线通信方式:隧道照明远程监控箱采用1×FE(o)光口,通过新敷设GYTAH58型12B单模光缆就近连接至通信车站/区间传输设备,经通信传输网上传至嵊州新昌综合维修工区,嵊州新昌综合维修工区落地通道1×FE(o)光口。专业接口:以隧道照明远程监控箱(不含)为界,至隧道照明远程监控箱的光缆由通信设计。4.系统功能要求系统可通过工务段调度中心、维修工区联合调度室及相邻车站行车运转室设置的监控终端,紧急控制盘以及用户手机,对隧道内照明进行远程分段控制、全开/全关控制、紧急开关控制。各控制方式内容如下:分段控制:以一个供电臂为单位进行隧道照明的开关控制。全开/全关控制:整条隧道照明的一键全开、全关控制。紧急开关控制:通过紧急控制盘对整条隧道照明进行开关控制。*系统供应商必须具备近3年客运专线铁路隧道照明控制系统的产品供货业绩,须出具相关业绩合同文件。5.系统硬件要求5.1.1隧道照明远程监控箱隧道照明远程监控箱由触摸屏、通信管理机、UPS电源组成。通信管理机应满足如下技术条件:通信管理机应内嵌数据库,支持大容量数据存储,支持常用通信协议,支持接口定制化开发等。技术参数要求:•接口:不少于4路10/100/1000M自适应以太网口;•内存:不低于4GBDDR4;•存储:不低于64GBSSD;•协议支持:设备侧-ModbusRTU、ModbusTCP、ModbusROT、DL/T645等;主站侧-ModbusTCP(主、从)、OPCUA、MQTT等。•电磁兼容性:ESDL4,EFTL4,SURGEL4,EMIL4。*通信管理机须提供近三年由具有CMA、CNAS认证的第三方检测认证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箱体应为不锈钢材质,柜体应具有防尘、防水、防震、防电磁干扰(四防)措施,防护等级IP65。*箱体应能承受高铁隧道环境下的机械振动和冲击而不造成变形和损坏,必须满足列车以最高速度值350km/h通过隧道时安全、稳定、可靠运行的要求,箱体应具有国家权威检验机构出具的风洞试验报告。5.2.2紧急控制盘紧急控制盘用于应急手动控制,盘面通过指示灯显示照明开关状态。紧急情况下救援人员可一键开启整条隧道照明。紧急控制盘与工区联合调度室隧道照明监控终端同址设置,由可编程逻辑控制器、按钮、指示灯、线缆、机箱等组成。1)指示灯、按钮应采用国内外知名品牌的产品。2)紧急控制盘能够在隧道照明进行一键启停控制,并指示隧道照明开关状态。3)机箱机箱应满足如下技术条件:机箱应提供接线端子、接地端子及安装附件。机箱及各类端子、安装附件等应满足工作环境要求。箱体应为不锈钢材质,柜体应具有防尘、防水、防震、防电磁干扰(四防)措施,防护等级IP65。新建杭州经绍兴至台州铁路温岭至玉环段WYGTSGⅡ标段工程通信专业技术规格书物资名称:作业门远程管控系统包件号:TX-19A中国铁建中中国铁建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杭州经绍兴至台州铁路温岭至玉环段WYGTSGII标段项目经理部二○二六年四月目录第一节总则41.基本要求42.技术规格一般规定53.技术文件及清单54.设备的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仪表75.技术服务与培训76.质量保证167.标志、铭牌、包装、运输、储存188.供货保证209.附则20第二节共同条款211.工程概况212.工程范围213.车站分布及机构设置214.使用环境条件225.主要技术标准23第三节技术条件231.引用标准232.设备及材料通用技术条件243.通信系统RAMS要求304.主要技术条件315.试验、检验、验收16.设备设计准则87.工程界面10第四节报价及供货需求121.需求一览表122.服务需求清单143.报价要求141.第一节总则1.1.1.基本要求1.1本技术规格书是向投标方提出的本包件所供作业门远程管控系统建设的主要技术、网络业务功能和供货、安装、调测、验收等方面的要求,提供各投标方编写技术建议书和设备报价之用,本技术规格书和技术建议书作为设备采购合同的附件。1.2投标方提供的各项作业门远程管控系统设备的功能、性能应完全符合招标方技术规格书的要求,并满足或高于招标方技术规格书的要求。对于本文件未规定的作业门远程管控系统设备性能,投标方应提出建议,并陈述其理由。投标方提供的各类型作业门远程管控系统设备的功能、性能应完全满足集成施工总承包招投标文件的要求。在确保系统完整的前提下,投标文件应详细说明与招标人供货范围的划分和与其它专业接口的界限划分,包括该接口的功能和安全要求。1.3投标方提供的设备组成系统,应完全满足集成施工总承包招投标文件的要求,同时视为满足系统开通的最低要求,并实现与既有系统的互联互通,如有遗漏,投标方应免费补充。1.4在技术谈判阶段,招标方将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方对有关问题进行进一步的技术澄清,投标方给予正式应答;所有各阶段的技术澄清文件都将作为招标文件及合同附件。1.5招标方在开标前保留和拥有对本文件的解释权。招标方在开标前有权根据需要修改和补充本技术规格书,修改补充后的最终技术规格书将作为招标文件及合同附件。1.6投标方不得将本技术规格书中的任何内容透露给第三方,必须对本项目的技术文件以及由招标方提供的所有内部资料、技术文档和信息予以保密。1.7投标方应修补投标产品中的任何缺陷,满足本线正常运行和维护的要求。1.8投标方根据本工程实际情况和工程经验,将指明的通信过渡工程以及有可能发生的其他通信过渡工程所需费用计入投标报价内。1.9投标报价必须包含系统设备、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详细的完整配置,确保系统完整、确保维修所必须的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齐全。1.10投标方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物资设备详细配置方案及详细采购清单,详细采购清单应包括:物资设备数量、型号、详细技术规格、功能要求和接口标准。1.11投标人应按招标人规定的工程进度完成各阶段的工作,具体供货时间、供货地点和供货设备的详细清单将在合同签定时确定。1.2.2.技术规格一般规定2.1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应能在本技术文件“使用环境条件”下连续正常运行。2.2除技术规格书中另作规定外,应采用国际单位制(SI)来度量所有产品、材料。2.3除非在技术规格中另作规定,招标设备和物资器材的设计和制造应符合IEC或ISO标准或中国GB、TB标准。当采用其它标准时,投标人应在投标书中明确提出各项设备所遵循的标准名称及标准内容并说明与上述标准的差异(需附证明材料)。2.4设备或物资器材的金属构件表面除了加工装配和电镀表面以外,都应进行热镀锌、喷涂等防锈处理,户外易生锈安装铁件表面也应采用热镀锌处理。在装配前,对封闭结构的内表面也要有必要的喷涂或进行热镀锌防锈处理。投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供有关涂漆颜色的详细情况,涂漆的颜色应在设计联络时决定。所有设备在缺陷责任期内生锈、掉漆应由生产厂家负责修补或更换。*2.5投标人应承诺:保证设备间接口满足招标人提出的相关资料信息和设计联络会议要求。保证与本线工程、邻线工程、既有线工程之间设备互联互通,及供应商间互相配合,保证接口之间的兼容性及相互配合方面不出现任何问题。2.6在技术规格书中所述的相同的设备应是可互换的,设备零件也应是可互换的。2.7投标人如有更新的技术和方案,在完成对本技术文件提出的方案应答后,可对本技术文件的方案提出建议,供招标人参考。*2.8投标人所提供的设备、材料必须与本工程吻合,且必须与本工程其它设备兼容。投标人所提供的设备、材料不应有特殊接口要求,否则由其引起的接口变更相关费用将被视为已包含在投标人的报价内。2.9在技术联络阶段,为更好满足本线相关工程的需要,招标人认为需要时,有权根据国家或国铁集团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程、标准、规定及通信工程自身要求对相应参数进行修改。1.3.3.技术文件及清单3.1投标人应在技术文件中提供产品的型号、种类号、产品的设计、生产标准、质量保证措施。*3.2投标人在投标时应提供满足第三节“技术条件”中要求的完整的技术文件和所投产品的试验报告,其中包括产品的主要性能、技术参数、差异表、结构特点以及有关外形图纸及照片、原理图和安装图等。此外,投标人应根据技术文件的要求提供所投产品的型式试验报告。对带星号(“*”)的技术参数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技术支持资料。3.3投标人提供的所有文件(如产品使用说明书,技术文件等)原则上均采用中文。涉及进口设备,所有技术文件、图纸都应附中文翻译,产品铭牌用中、英文书写。(对于进口产品应附中文翻译,中英文不一致时以中文为准),文件、图纸、产品铭牌应字迹清楚、内容完整,采用SI(国际单位制)单位、通用图形和符号。其图幅应符合ISO标准公制“A”系列。3.4投标人应承诺:对于每份合同,在合同生效15天内向招标人提供详细的图纸及资料,确保工程设计的顺利进行。在合同生效后的30天内向招标人提供8份设计联络所需的图纸资料,2套U盘文档(电子文件为可编辑的电子文档)。对于通信零部件所提供的技术图纸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3.4.1零部件结构尺寸图(包括名称、类型、规格、材料、组装件数量等,图纸采用DWG)。3.4.2每种零部件与其它零部件的配合尺寸、螺栓紧固力矩、保证的技术性能及适用范围均应有必要的说明。3.4.3零部件的单件重量。3.4.4零部件的安装使用说明书。3.5出于设备维护和管理的目的,投标人应提供八套印刷文件,二套U盘文件,其中包括本设备及附属设备、外购产品的操作手册和使用说明书、维护保养手册和故障诊断手册、原理图和(或)电路图、组装图和(或)安装图以及其它有关使用、维护、保养所需文件,如运营需投标人增加提供的印刷文件及U盘文件的数量由招标人根据现场实际需要确定,投标人不得推诿,以满足工程设计、施工、维护需求。同时也给运营部门提供以上文件的2套U盘文档(为可编辑的电子文档)。招标人有权复制、编辑投标人提供的文件资料。3.6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应附与纸质文档相对应的可编辑电子文档。技术资料清单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资料:图纸;硬件资料;软件资料;测试资料;保证系统及各部分正常运行所需要的其它技术资料及技术数据;为满足招标人工程设计、设备安装、操作使用、维护管理及系统扩展的需用,投标人按总则要求提供相应的技术资料。3.7投标人提供的所有文件均采用中文。采用其他语种编写的文件,应自行翻译成中文,并以中文文件为准。1.4.4.设备的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仪表4.1在安装、试验和缺陷责任期内,投标人应自备足够的备品备件,投标人提供的备品备件,应与合同设备一同制造、供货。缺陷责任期内投标人不得使用招标人的备品备件,系统运行所需的设备材料、备品备件由投标人负责免费提供。在此期间,投标人还应对其由于投标人原因所导致的任何备品备件消耗负责。4.2缺陷责任期内,设备故障时,投标人应免费提供备用设备的备用。4.3投标人承诺缺陷责任期满后的15年内,以不高于该优惠供货价格向招标人提供设备正常运用和维修所需的备品备件。根据该承诺书,当招标人需要的时候,签订后续备品备件供应合同。4.4除非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注明,备品备件的各类参数应与原件相同。4.5投标人必须提供投标产品在安装、调试等阶段所需要的专用工具及仪表。4.6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详细列出缺陷责任期内免费提供的必须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及仪表。免费提供的备品备件将作为评标的一个重要环节。*4.7投标人应承诺在缺陷责任期内,若备品备件数量不能满足实际需要时,投标人应继续增加备品备件直至缺陷责任期期满为止。4.8签订合同前,招标人有权对招标物资及备品备件的种类和数量提出补充或削减要求,投标人应承诺单价不变。4.9无论投标人是否提供备品备件,均不能免除因自身产品质量问题而应承担的相应责任。1.5.5.技术服务与培训5.1技术服务投标方的责任包括从设备的设计、制造、运输、安装、设备间连接、调试直到整套设备交付使用并按技术规格书的要求正常运转。在设备安装和交付使用期间,投标方应保证派遣充足的、技术熟练、称职的技术人员(至少有两年以上通信本专业工程开通经验)到设备安装现场进行技术服务,并由投标方提供相应资历证明材料,并且对整个系统的开通负有责任。投标方提供的技术服务人员应相对固定,在整个工程安装、调试、试运行及缺陷责任期内,未经招标方同意投标方不得随意更换其技术服务人员。网管调试人员资质要求不能低于维保厂家要求。联调联试前厂家要出具网管验收报告,正式开通前出具网管验收报告。投标方投标时,应承诺在正常建设期内发生设备缺陷、故障、维护需要等情况时,招标方发出通知10天内投标方应提供维修服务,免费调整或更换不合格产品,以便保证正常建设工期。投标方应通知招标方派技术检查人员到生产厂家监造,包括从制造到测试的全过程,并向其提供食、宿、交通服务、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及试验报告等,以便保证监造人员有效地工作。静态验收和联调联试期间,投标人应负责派专业技术人员常驻现场配合检测,并对检测的问题组织实时分析和处理。为了使维护单位熟练掌握与主要合同设备及四电系统工程的运营、使用、管理及日常维护维修等方面的经验和技术,投标人应向维护单位提供技术服务和技术培训,使维护单位具备足够数量的能够熟练进行主要合同设备及系统集成工程的运营、使用、管理及日常维护维修等方面工作的合格的技术和管理人员。投标人技术服务人员必须是身体健康、技术熟练和能胜任工作的人员。如果投标人的任何技术服务人员不能胜任工作或玩忽职守,招标人有权向投标人发出通知要求撤换上述人员。投标人应在收到招标人通知后尽快更换上述人员,并承担因撤换产生的费用。技术服务人员在技术服务和技术培训期间应对维护单位技术、管理人员详细讲解技术资料、进行必要的示范操作并随时解答维护单位人员提出的技术问题。在不影响技术服务和技术培训并征得维护单位代表同意的基础上,投标人代表可以自行更换技术服务人员并承担相关费用。投标人应负责提供四电各系统的使用和维护的培训和缺陷责任期内的技术服务和一个大修周期内技术支持。投标人应负责提供四电各系统的满足工程设计、工程管理和维护维修等需求的所有技术资料、技术图纸和技术文件,并应满足工程设计的需求。投标人应负责提供各阶段的测试、验收报告及接口协议文件和资料。投标人还应负责提供全套系统运营管理和设备维护的竣工文件、技术文件和技术资料。技术服务的内容包括:技术培训;设计联络;工程服务:现场安装技术服务,设备生产厂家人员现场督导、培训等;现场调试,现场验收试验;试运行期间的服务;缺陷责任期内的服务;技术规格书内规定的其他服务。所有设计联络会需要讨论和确认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设备技术规格;系统及子系统优化方案建议;系统设备配置;控制进度计划及供货计划、供货设备材料数量及交货时间安排计划;各类人机界面操作及功能显示;试验工作及安排;室内外、动车组内外设备布置;调度所室内设备布置;与其它相关系统接口;与其它线路联络线、各种段所机构接口;与外部电源系统接口;与其它配套设备的接口;工程设计所需要的设备技术资料;施工单位要求的文件。投标方应满足下述技术服务要求:(1)缺陷责任期内的技术服务由于设备自身原因引起的软件版本升级,在生命周期内免费升级。厂家应提供质保期后对于单板维修报价及售后服务报价方案供设备管理单位选择。如招标方、建设单位及维护单位再次采购本次招标范围内的设备、板件等,采购价格不得高于本次采购价。设备质保期自线路开通运营之日起计算。质保期内故障由厂家负责更换维修,质保期不低于2年,投标人可以根据运维单位要求延长质保期为3年。设备供应商应能提供质量保证期满后在系统设备运用周期内的技术支持服务。自开通运营之日起计算,基数较大的投标产品(如视频摄像头)一年内的故障率如超过5%,投标人或设备厂家应延长质保期或全部更换同类型设备。设备的质保期内投标方应提供原厂或具有铁路开通经验和业绩、并经业主审查批准的人员提供服务,至少免费提供以下服务:1)远程支持服务远程支持服务是指向用户提供关于通信设备日常操作维护的咨询和非紧急情况下的故障处理。服务热线提供7×24小时服务。远程支持服务内容为:一般系统咨询、产品咨询、硬件咨询、软件咨询、数据咨询、获取资料等。2)现场支持服务现场支持是指用户通过电话或传真等方式寻求技术支持和帮助,根据故障等级确定进行现场支持,派遣经验丰富的工程师赴现场提供现场支持服务,现场处理故障,通过部件的维修或更换等措施将系统在最短时间内修复。属投标方责任的,其费用由投标方承担。发生一级故障设备的缺陷责任期应从故障处理后重新算起。根据不同故障级别,现场支持服务要求如下:级别具体现象到达现场时间解决方案一级故障重大的系统故障:现有的系统停机,或对用户的业务运作有严重影响小于2小时迅速及时到达故障现场处理故障,并提供故障处理报告。二级故障严重的系统故障:现有主要设备的性能严重下降,对最终用户的业务运作产生重要影响。小于4小时迅速到达故障现场处理故障,并提供故障处理报告。三级故障设备的主要板件的性能受损或故障,但业务运作正常。24小时工程师可以确定故障原因的,协调找出损坏的板子并替换掉,使设备正常运行。此事件将被记录在案。除了通过电话交换信息外,还可以通过更为先进的通讯手段进行远端数据采集、远端诊断。若仍不能解决,将会派出资深工程师奔赴现场。四级故障除以上三级故障以外的其他问题。36小时工程师首先确定问题原因,并进行处理,使设备正常运行。此事件将被记录在案。3)大修周期内技术支持序号服务项目服务标准备注1咨询和电话支持服务7×24小时支持2远程技术支持服务支持电话及网络技术支持4)现场值守服务根据不同通信子系统要求,在本工程铁路投入运营一周采取5×8小时的现场值守工作,派遣工程师在铁路方的设备网管机房进行现场值守服务,工作内容包括:网管巡视、设备状态巡视、告警监控处理、故障处理,帮助铁路方维护人员提高维护水平,解答铁路方维护人员提出的技术问题等。5)版本升级服务投标方应对自身软、硬件版本变化以及解决网络设备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等进行软、硬件版本升级服务。投标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软件为最新成熟版本,且保证缺陷责任期内如推出新的商用版本,给予免费升级。在软件升级时,设备软件和网管软件应在线平滑升级,在升级达不到预期目的时,投标方应免费恢复升级前软件版本和正常的使用状态。6)资料服务铁路用户可以通过设备厂商的技术支持网站或者通过发放的纸面文档、电子邮件、磁盘、光盘等形式,获得投标方的有关产品知识、设备运行、维护经验和技巧等方面的资料。资料服务包括以下服务内容:网上资料服务和资料索取服务等。7)故障件维修服务投标方对用户在使用过程中出现的故障板件进行修复以保证设备持续可用的服务。8)备件同步升级服务网络设备升级后,投标方应提供备件的同步升级服务,使备件与在用系统设备相一致。9)设备巡检及健康检查服务每年一次对系统设备进行巡检服务,并提出健康检查项目,经用户认可后执行健康检查,检查结束提交健康检查报告。10)第三方设备技术支持服务投标方统一受理系统中的第三方设备的技术支持,包括第三方设备的技术咨询、故障处理、备件升级等。11)配合运用质量分析服务根据铁路通信系统网络性能、运用质量标准的要求,配合维护单位进行分析,并提出优化建议。(2)缺陷责任期满后的技术服务在设备生命周期内,投标方应负责免费对由于系统设备自身原因造成的设备缺陷进行硬件更换及软件版本升级。5.2培训5.2.1培训对象投标人应对招标人及最终用户的工程技术人员、施工安装人员、维护管理人员及操作运用人员提供良好的技术培训条件,使其能胜任系统的工程设计、安装、调试、维修、软硬件故障处理以及熟练掌握系统的操作使用。5.2.2培训计划投标方应按通信的技术要求交付一份培训计划,技术服务和技术培训每天完成的主要工作、工作进度、发生的问题或事故以及解决方法应以工作日志的形式进行记录,并由招标方和投标方签字,工作日志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而且培训计划还应包括以下部分:投标方应具备培训能力,包括但不限于培训人员的资格和经验。课程的细节,包括持续时间,受训人员最多人数,受训人与培训人员的比率,要求的或可利用的设施以及参加课程培训的前提条件。为达到招标方的培训目标,可提供额外培训或选择性方案措施。应将培训计划交给招标方人员确认,培训计划的实施时间框架应能保证所有指定的业主和招标方的职员在任何通信子系统设备的送电运行日期之前能受到完整而全面的培训。投标方应在距工程正式商业运行日前1个月以上完成运行和维护人员的培训,以及在实质性完成工程之前1个月完成对培训师和工程人员的培训,投标方应向招标方人员交付一份详细的培训计划用于确认,该计划可能在以后会被招标方工程师修改。投标方在工程开通启用日期之前至少六个月前,交付培训采用的手册。培训主要分为:操作维护培训:在正常和紧急情况下如何操作系统,同时培训系统中各种设备的维护知识和技术。系统及管理培训:系统技术、系统管理方面的培训。投标方应在报价文件中提供详细的培训计划建议书,该计划建议书应包括培训的地点、课程安排、各科目课时、教员和模拟设施。投标方应在各项培训开始前至少30天向招标方提供学员所需数量的教材。5.2.3培训内容为达到培训目的,投标方的培训计划建议书其培训内容应包括但不仅限于本条款中所列的内容。(1)系统根据培训手册建立对有关设备的总体概念;了解、掌握系统的基本概念、组成、原理、特性、功能;了解、掌握系统工作电源的配置、防雷、接地;了解、掌握与其它相关系统的接口;了解、掌握系统网络管理措施。(2)硬件系统硬件框架、组成、名称;各硬件单元的面板显示说明及意义;各硬件单元的连接配线;系统及各硬件单元的供电;系统各硬件单元的功能原理图、输入输出信号及相关技术参数;与其它相关系统的物理和逻辑接口连接。硬件(通用设备)更新时,软件的设置和重装。(3)软件功能描述;软件各功能模块之间的联系;系统信息处理系统框图(包含与其它子系统的接口信息的采集、传递);系统及各硬件单元的自检周期、自检时间及自检内容、自检过程;故障报警信息的详细说明,包括具体的含义,可能的故障源以及相应的修复措施;软件备份、升级;详细描述操作工作站内的软件模块及文件结构;按照功能,详细描述各硬件单元在该项功能实现中所起的作用。(4)维护各部件维护标准、技术参数;维护基本操作及相关注意事项;提供标准的系统维护工具;提供可供参考的维护模式及维护周期;各单元模块的更换。在正常及紧急供电条件下对维护和运行程序的安全要求;在维护期间采用的专用装置,工具和设备的使用。(5)网络管理各类故障识别、分析及排除;网络管理的使用及维护。(6)操作使用各类操作维护终端的原理及操作使用方法;各类监控终端的原理及操作使用方法。5.2.4培训方法对业主人员的培训应尽可能多提供试验课时,但只限于利用可用设备进行。若培训现场无设备可用,则应安排去制造厂家实习。投标方应为一定数量的操作和维护人员安排在投标方实际系统上进行培训,对于关键的维修和维护人员,应在通信系统的制造厂商进行培训,投标方应对此培训给予特别关注。为了解运用中的实际设备以及操作维护过程,将安排考察一些系统用户。5.2.5培训语言培训语言应为中文。5.2.6工厂培训工厂培训应在投标方设备供货方总部所在地和/或其设备制造工厂所在地进行。5.2.7现场培训操作和维修人员的现场培训应在系统调试之前进行,培训应在诸如调度所、通信站对运营人员的操作进行培训,应包括正常操作程序和怎样处理紧急情况。现场培训设施由投标方负责,包括房屋、教室、家具、投影仪等。投标方应给出现场培训的具体建议。5.2.8测验和考试为使培训人员达到培训计划要求,所有培训人员都应接受测验和考试,并且在培训结束时通过考试确定他们可否称职地完成将被赋予的任务和工作。投标方应准备并提交1份测验和考试计划,以及详细材料,包括范围、功能和方法,供招标方批准。投标方应负责测验和考试的所有安排和费用。对合格地完成培训内容的学员应颁发证书。5.2.9教员资质投标方应安排具有一定理论水平、丰富实践经验、一定教学经验的人员投入培训教学,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教员的有关资质。培训目的主要是培养能熟练操作和维修通信系统的操作人员和维修人员,使他们获得必要的知识和技巧,能将教育进程进行下去,并能熟练地使用这些知识和技巧操作和维修系统,直到全部达标为止。培训招标方人员的目的在于保证使招标方在工程完工后能够商业运营中安全有效地操作通信系统;对全部工程提供安全、称职、有效的操作、修理和检查。5.2.10培训费用投标方承担的培训费用应包含如下几项:学员的交通费用;学员的食宿、保险等费用;培训中使用的工具、仪表和仿真器的费用,以及书本费用;教员的费用。5.2.11培训、教材及器材(1)投标人应提供培训的详细计划及教材,经招标人同意后方可使用。(2)投标人应提供给每个学员一套相关资料。5.3设计联络5.3.1各次设计联络的主要内容在设计联络会开始前10天,招标方将召集投标方准备设计联络会所需资料,投标方准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设备技术规格;(2)系统及子系统构成方案建议;(3)系统设备详细配置;(4)控制进度计划及供货计划、供货设备材料数量及交货时间安排计划;(5)各类人机界面操作及功能显示;(6)试验工作及安排;(7)室内设备布置;(8)与其它相关系统接口;(9)与其它线路、各种段所机构接口;(10)与外供电源系统接口;(11)与其它配套设备的接口;(12)工程设计所需要的设备技术资料。(13)施工单位要求的文件。招标方有对设计联络会讨论问题的决定权和澄清问题的解释权。5.3.2时间和地点设计联络会具体时间、地点根据工程设计需要确定。5.3.3参加人员根据招标方需要,投标方应选派具有丰富的产品和工程经验的技术工程师参加设计联络会。投标方应提供设计联络会办公条件;投标方还应提供业主及招标方参加人员自其所在地来往交通、当地交通、食宿、保险和日常开支费用。1.6.6.质量保证所有设备缺陷责任期自开通日起计算,缺陷责任期为2年,缺陷责任期内故障由厂家负责免费更换维修。缺陷责任期间投标方要保修除消耗品以外的所有所供设备。在缺陷责任期内,如果系统发生故障,投标方要调查故障原因并修复直至满足最终验收指标和性能的要求,或者更换整个或部分有缺陷的设备。由设备供应方提供设备使用期内的技术服务承诺并提供生产厂商的设备使用期售后服务书面承诺。在缺陷责任期内硬件免费更换和维修;软件免费升级;由于设备自身原因引起的软件版本升级,在生命周期内免费升级;由于软件升级而引起硬件变动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方承担。在缺陷责任期内,备件作为应急的设备使用,投标方须及时维护更换损坏设备,使招标方的备件库在缺陷责任期内是充足和完备的。在缺陷责任期结束后,产品寿命期内投标方必须继续提供对产品备件、故障处理、软件修改等的服务,不得以任何借口拖延或中断对产品的售后服务,售后服务的费用由双方通过商务协商解决其中备品备件的费用应不高于此次合同价格。投标方应向招标方(包含业主及维护管理单位)提供备品备件的优惠供货价格,并承诺缺陷责任期满后的生命周期内,以不高于该优惠供货价格向维护管理单位提供设备维修所需的备品备件。在缺陷责任期到期时厂家有责任进行一次对全系统的验收,确保缺陷责任期结束时做到零故障交付。缺陷责任期后投标方对所供产品缺陷负全责,负责免费更换硬件或进行软件升级。在缺陷责任期内的维护保养内容、质保周期,由中标单位根据招、投标文件及合同约定执行;在通信专业验收完成后,设备中标单位须与上海通信段签订质保承诺函,提供胜任且固定的维保人员姓名、联系方式、驻地等站段需要的信息。因中标单位的维保响应滞后,造成站段被集团公司考核,招标方将等额扣除中标单位质保金至扣完为止。因国铁集团或上海局集团公司相关文件要求引起的变化,应按照建设管理办法完善手续。缺陷责任期内设备发生障碍、故障要求逐件分析,并在设备障碍、故障发生后20个工作日内出具相关分析报告。设备的软硬件版本必须是国铁集团备案有效,并保证在缺陷责任期内本次工程提供的设备软硬件版本无相关漏洞,若发现版本存在缺陷,应在联调联试前完成整改克缺。投标方应对设备的升级发展做出说明。(1)投标方应在技术建议书的技术服务支持和保修中提交一个质量保证管理计划供招标方确认,该计划是为了对在缺陷责任期内由投标方提供的系统进行修复、更换和实施任何补救工作。投标方应该:1)以及时、负责的态度,尽力完成所有必要工作;2)未经招标方确认,不要进行任何补救工作;3)在质量保证管理计划中,详细说明任何拟进行的工作的方法和时限;4)按月更新质量保证管理计划,显示工作进展和完成的时间;5)在缺陷责任期里完成工作时不影响铁路运营的功能要求。6)不合格通知a.投标方若发现并希望对系统不符合质量要求之处进行整改和修复,则应立即将其修复申请报告提交招标方,指出不合格之处和采取的修复方法。b.如果招标方未对投标方按“上款”规定所提交的报告发出不合格通知,则投标方应立即查询此事,在接到通知14天内,提交招标方确认其整改措施和采取这些措施的理由。(2)系统应不受设计、材料、零部件和工艺方面缺陷的影响,并且满足合同中规定的功能。(3)在缺陷责任期内,投标方应派遣资深人员在本项目现场追踪所提供系统的运行性能。缺陷责任期内的技术服务人员必须是投标方技术人员,非第三方人员,且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技术服务人员必须熟悉本系统业务和性能特点,并熟悉本系统相关标准。需要时,应执行修改,以保证在正常维护条件下完成规定的服务。投标方应说明保证期内的保证措施、人员配备情况、备品备件情况、人员服务地点等。(4)在缺陷责任期内,系统出现故障时,应由投标方派出技能良好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到现场进行售后服务工作。(5)在缺陷责任期内,投标方必须对其提供的设备执行以下规定:1)保证故障清查和排除;2)保证及时更换出现异常而不符合本技术要求或设计文件要求的部件;3)如果发现的异常问题反复出现或其后果影响到安全,则应要求进行调查研究,并加以整改满足维护要求。4)提供用于丰富数据库的资料,以便随时了解系统的状态。(6)如果发现的故障原因属于下述情况,投标方应替换相同功能的全部零部件,且费用由投标方负担∶1)材料质量问题;2)零部件设计和生产中出现的严重缺陷;3)对某些零部件(最小可更换单元)的更换和修理超过同类产品在同类型号零部件中的更换率(5%)。(7)缺陷责任期内的义务包括对有缺陷零部件进行调查研究、拆卸、更换和重新安装。(8)这一合同义务还延伸到投标方人员出差费用、包装和运输费用以及进行修复和更换所需的工具费用。(9)如果故障清查的原因为软件故障时,投标方应进行软件更换。(10)缺陷责任期内,如果发生系统运行故障并导致全线或部分停运,投标方需赔偿招标方因停运给业主造成的损失并承担相应的责任。(11)其他关于质量保证的未尽事宜,投标方有责任保障解决。1.7.7.标志、铭牌、包装、运输、储存7.1标志、铭牌7.1.1一般要求(1)应使用中文,或使用国铁集团已经定义的英文缩写;(2)应设置在醒目、易于察看的位置;(3)应设置到最小维护单元级别,对于同一机柜内顺序排列的相同的单元,可以统一设置铭牌和标识;(4)字体颜色和标牌底色应为反色,以达到醒目的效果。7.1.2每台产品必须在显著位置设置产品标牌,其内容包括:(1)产品名称;(2)产品型号;(3)制造日期及出厂编号;(4)制造厂名称。7.1.3产品的收、发货标志符号应符合GB/T6388的有关规定。7.1.4在包装箱的侧板上标注以下内容:(1)产品名称及产品型号;(2)制造厂名称;(3)产品数量;(4)发货地点;(5)收货站名,收货单位;(6)出厂日期。7.2包装、运输、储存7.2.1投标人应负责将所供设备严密包装,防止潮气、锈蚀、淋雨和震动。包装应牢固可靠,应考虑到运输过程中,可能受到的最大加速度所产生的冲击,产品不松动、不损坏、不变形。7.2.2对贵重设备和仪器应考虑与一般设备分开,采用特殊包装,并根据设备运输要求在箱上注明“小心轻放”、“防潮”及摆放朝向等标志。7.2.3产品装运前,投标人必须告知买方,同意后发运。产品在装运后投标人应立即将装运通知送达买方。7.2.4投标人应提供产品的详细运输和供应方案,保证工程所需产品按时、按量、保质供应的具体措施,负责将产品运至合同指定的地点。产品到施工现场的卸车费用由投标人支付。7.2.5产品在到达目的地后,招标人将进行初步检查,根据提货单校对包装数量,检查产品包装情况,在装运中是否有损坏。7.2.6开箱验收将在现场进行,若产品的质量和规格与合同不符或发现明显的或隐藏的损坏,招标人将立即通知投标人,投标人应立即修复或更换损坏的产品,所需费用由投标人承担。7.2.7在包装箱外应标明招标人的订货号、投标人发货号、产品名、到站名。7.2.8随产品提供的技术资料应完整无缺,提供份额符合要求,至少额外提供一套资料用于设备报验。每件产品应至少附有下列出厂文件:A产品合格证;B产品形式报告、出厂试验记录、出厂调试报告、出厂检验报告;C安装使用说明书(包括产品外形尺寸图及组件安装使用说明等);D拆卸运输零件(如需要)和备件(如果有)一览表。1.8.8.供货保证*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承诺供货计划满足供货时间的要求,并提供供货保障措施,如不能满足施工需要,招标人有权采取紧急措施,另行采购以确保工程进度,也可采取调整合同数量乃至终止合同措施,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投标人承担。1.9.9.附则9.1产品生产之前,中标人应根据技术文件,按照招标人的要求(包括主要内容、人员组成、时间和地点)进行设计联络,对相关技术条件进一步确认后方可生产。9.2本招标数量仅供参考,实际的数量以设备订货合同为准。9.3投标人提供的所有文件及证明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将导致废标。9.4总则与技术规格矛盾时,以技术规格书的规定为准。9.5本技术规格书中,所有星号条款(“*”)为关键条款,不能满足其中任何一条可导致废标。9.6招标人保留对本技术规格书的最终解释权。若投标人对本技术规格书存在认识上的差异,应书面要求招标人澄清。未有书面要求的,视为同招标人理解一致。2.第二节共同条款2.1.1.工程概况新建杭州经绍兴至台州铁路温岭至玉环段自在建杭州经绍兴至台州铁路温岭站杭绍台场引出后,在温峤镇设温岭西站,出站后向东跨漩门湾止于玉环市芦浦镇隔岭村设玉环站。全线共设3个车站(含接轨站),新建正线长度37.815公里,其中,温岭境内21.485公里,玉环境内16.326公里,全线桥隧比84.8%。在温岭站同步建设甬台温铁路至杭州经绍兴至台州铁路上行联络线4.698公里。2.2.2.工程范围(1)新建线温岭站至玉环站(DK0+000~DK37+460),线路长约37.172km。其中,线下工程起点:左线DK1+655,右线DYK1+573;铺架工程起点:左线DK0+434,右线DYK1+147。(2)甬台温铁路至杭绍台铁路上行联络线工程(BSDK0+000=杭绍台HDK231+268.0751~BSDK4+682.8069=甬台温K489+187.36),线路长4.683km。其中,BSDK0+000~BSDK0+121.63、BSDK0+121.63~BSDK0+567.09、BSDK2+823.86~BSDK3+150.48、BSDK4+165.49~BSDK4+264.13约0.992公里与杭绍台铁路交叉影响地段的站前及线下工程。2.3.3.车站分布及机构设置(1)车站分布全线新设2个车站(温岭西、玉环),1个接轨站(温岭)。车站性质及开关站情况见表2-3-1:表2-3-1车站性质及分布情况表序号车站名称站间距离 (km )车站性质备注1温岭中间站既有站10. 1312温岭西中间站新建站27.333玉环中间站新建站(2)维修机构设置本工程采用综合维修模式,设置温岭西、玉环综合维修保养点。通信专业利用既有温州通信高铁车间,在玉环设置通信工区。(3)其他机构设置其他机构设置情况见表3-2。表3-2其他机构设置情况表序号名称数量备注1信号楼2温岭西、玉环2站房2温岭西、玉环3区间基站4基站1(DK4+750)、基站2(DK20+593)、基站3(DK28+490)、 基站4(DK32+985),其中基站2与大田村AT所合设4信号中继站1信号中继站1(DK23+215)5AT 所1大田村AT所(DK20+593)6AT所及10kV 配电所1玉环7公安派出所1玉环8警务区2区间警务区:DK23+215;站内警务区:温岭西9综合保养点2温岭西、玉环,其中玉环综合保养点设置通信工区10给水加压泵 房及消防泵 房/消防泵房1玉环 (合并到站房)11直放站23隧道内:DK6+165、DK7+165、DK12+708、DK14+200、DK15+725、DK17+225、DK18+725、DK20+225、DK21+550、DK26+004、DK27+004、DK30+420;隧道外:DK8+607、DK11+208、DK22+523 、DK24+554、DK29+427、DK31+477、DK34+702、DK35+256、甬台温K493+671(关闭甬台温线基站,新设温玉线数字光纤直放站)、BSDK1+638、BSDK2+3522.4.4.使用环境条件线路所经过地区属亚热带季风气候区,温暖潮湿,四季分明,雨量充沛,季风活动频繁,冬夏季风交替显著。按对铁路工程影响的气候分区划分,属于温暖地区。沿线多年平均气温17.7~17.8℃;极端最高气温40.6℃;极端最低气温为-6.6℃;最热月平均气温27.7~30.7℃;最冷月平均气温为3.7~7.5℃;年平均降水量1403.7~1776.4mm;多年最大降水量为2535.4mm;年最小降水量为859mm;月最大降水量为715.4mm;年平均降水日数为150~166天;年均蒸发量1293.6~1446.1mm;年平均相对湿度78%;平均雾天日数17.8~49.7天;平均雷天日数26.6~28.2天;年平均降雪日数0.7天,最大积雪厚度达14cm(2012年12月);年平均风速2.1~4.2m/s。本线所经区域气象灾害四季都有可能发生,春季倒春寒,梅雨期洪涝,盛夏高温,伏秋干旱,冬季冻害与大雪、冰雹、大风等灾害性天气出现较频繁。全年有两个主要的降雨期,一是梅雨季节(5月中下旬~7月上旬),二是台风季节(主要为8月~9月上旬),上述两个降雨期也是地质灾害高发时期。2.5.5.主要技术标准铁路等级:高速铁路;正线数目:双线;速度目标值:350km/h;正线线间距:5.0m;最小曲线半径:一般地段7000m,困难地段5500m;最大坡度:一般地段20‰,困难地段25‰;到发线有效长度:650m;列车运行控制方式:CTCS-3级自动控制;调度指挥方式:调度集中。3.第三节技术条件3.1.1.引用标准(1)本技术规范的系统及设备应满足但不限于的以下标准及要求,如遇相应的标准升级或变化,则应满足变化后标准的要求。—GB2423《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GB7251《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GB/T4025-2010《指示灯和按钮的颜色》—GB50150-201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50254-2014《电气装置安装工程低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303-2015《建筑电气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43-2012《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50057-2010《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T21714-2015《雷电防护》—TB10621-2014《高速铁路设计规范》—TB10006-2016《铁路通信设计规范》—TB10180-2016《铁路防雷及接地工程技术规范》—《高速铁路通信工程细部设计和工艺质量标准》(Q/CR9520-2018)投标方提供的产品应符合其他有关ISO、ITU-T、IEC、IEEE、IETF、UIC、CCIR等标准及中国国家、国家铁路局、铁路总公司等相关国家、行业、企业标准及文件执行(包括相应的技术条件类标准、工程设计类标准、验收规范类标准、维护暂规类标准、设备技术类相关文件等,如标准中有可选项,应支持可选项)。(2)本技术规范书未规定的其它技术要求不劣于ITU-T、IEC建议和中国国家、国家铁路局、铁路总公司等相关国家、行业、企业标准的要求。(3)其他未详尽部分均按ISO、ITU-T、IEC、IEEE、IETF、UIC、CCIR等标准及中国国家、国家铁路局、铁路总公司等相关国家、行业、企业标准及文件执行(包括相应的技术条件类标准、工程设计类标准、验收规范类标准、维护暂规类标准、设备技术类相关文件等,如标准中有可选项,应支持可选项),如有指标未满足,投标方应免费更换。(4)以上文件的版本如有更新,按最新版本要求执行。3.2.2.设备及材料通用技术条件2.1总体技术要求2.1.1应具备高可靠性、高可用性、可维护性及可扩展性等要求,采用模块化设计,便于系统升级和扩展。2.1.2为本线高速铁路列车控制、运营调度、旅客服务、经营管理、防灾安全监控等业务应用系统提供网络服务,并为运输提供高质量的语音、数据及图像通信业务。2.1.3系统应满足运营速度要求:满足350km/h及以上动车组上线运行的需要,满足列车追踪3分钟间隔的要求。2.1.4满足与既有通信系统互联的需要。2.1.5满足信号安全系统的通信要求。2.1.6通信系统应有完善的网络管理功能。2.1.7应具有抗电磁干扰、防雷电干扰的能力,抗干扰能力及电磁辐射应符合中国及国际标准及相关设备防护要求。2.1.8通信系统的各种显示应使用中文或英文,各种操作和显示应尽量符合中国的有关标准和规定。2.1.9应采用统一时钟标准。2.1.10原则上应采用国际标准化的产品。2.1.11投标人应提供产品的生命周期指标,生命周期指标自开通运行开始计算。2.1.12系统外部接口应符合中国或国际标准。2.1.13投标人提供通信系统设备应满足对供电电源、接地、机房环境的技术要求。2.1.14系统设备必须有利于维修,满足无维修、少维修的要求。2.1.15本工程新设通信设备应分别满足与上海调度所、上海GSM-R核心节点以及本线涉及的既有通信网络的通信设备和其他工程建设的通信设备互联互通的要求。2.1.16通信各子系统网管设备采用的软件为具有完整授权的正版软件,硬件部分不仅满足本工程的需求,还应不低于设备采购时同类型号中的最新配置。同时,网管设备硬件配置应满足不低于本工程3倍实际需求能力。2.2轨旁设备通用技术要求轨旁设备是指安装于高铁(含动车组运行)径路周边、松动、脱落、倒伏后可能影响列车安全的标志标识类、沟槽改版类、辅助行车类、安全防护类、固定监测(监测)类等路产设备设施,适用于高铁工务、电务、供电、房建专业。通信专业主要涉及到的轨旁设施有综合视频前端设备及控制箱(含安装件)、综合视频摄像机挂设钢杆(含安装件)等,线路安全警示牌,通信光电缆沟槽(井)盖板、保护管、附挂槽道及其紧固件,铁塔及相关配属设施等临近铁路贯通地线15m以内通信线路、设备、安装构件及防护等。轨旁设备(设施)及其附属部件保证在350km/h时速列车运行的附加压强环境下正常工作,不出现整体或部件脱落、变形。设备厂商应明确轨旁设备(设施)及其附属部件在施工期、运营维护期的安装、检修及维护要求,并出具详细施工、维护指南。设备厂商或设备集成商应出具轨旁设备具体物理及电性参数、安装方式图。2.3机房、设备、线缆布放安装及防火等通用技术条件本工程采用光、电缆及电线的绝缘、护套及机械防护材料,各类通信设备,通信机房、配线间、引入间、引入井、电缆槽道/管道均应满足《铁路工程防火规范》相关要求。如:光电缆类采用低烟、无卤阻燃材料;对通信开关电源蓄电池、UPS蓄电池发热量进行实时监控;室内电缆槽应采用防火型盖板;通信机房预留的沟槽管洞在施工完毕后应进行防火、防鼠封堵等。通信机房设备均为电子设备不能直接用水扑救,应按电子设备防火要求进行扑救。施工单位或设备厂商提供的电源线截面积应与负载相适应,不准超负载运行。蓄电池采用铁架安装,不准入柜。施工运维期间应保持必要的防火、防盗、防水及防尘措施,保障设备及温玉高铁器材的完整性以及功能、性能不受影响。用电设备应具有低功耗、低散热量、高能效等特点,电源设备应具备高转换效率、低噪音等特点。所有设备、主要材料均应提供详细的安装/施工作业指导书、使用手册、维护保养手册。通信厂商应出具相应的防火维护指南。设备、器材属于国铁集团印发的认证采信目录的应通过相关认证。室外设备、槽道、走线架、杆塔均应提供配套安装附件,包括但不限于吊挂件、壁挂安装撑杆或背板、紧固件及螺栓、专用工具。电线、电缆、光缆和电缆槽,应满足《铁路工程设计防火规范》(TB10063)的规定。2.4设备安装环境通用技术条件①设备应满足以下工作环境环境温度:室内设备:保证性能:+0℃~+40℃保证工作:-5℃~+45℃室外设备:-30℃~+55℃相对湿度:保证性能:10%~90%(+35℃)保证工作:5%~95%(+35℃)大气压力:70~106kpa本项目外供电源:380V/220VAC电源。相对湿度:当温度为25℃时,周围空气相对湿度不大于90%。海拔:应满足海拔高度2500m。②运输和储存时温度:-40℃~+70℃③机柜机柜(架/箱)应采用国际标准化设计,机架布置应有利于散热通风。所有机柜应提供锁匙或扳手等安全措施。整个系统设备的形式和外观应协调一致,并应给招标方和公众一个一致的形象并宜于识别,比如可以通过采用统一风格的标志、字母和符号,以及采用协调的颜色来实现。所有室、内外设备及其端子排、电缆和接线应采用适当标签标识。在每一机柜、机架和机箱的正面应提供描述设备功能的铭牌。投标人应承诺提供采用国际单位(SI)标注的每一种设备的机架、机柜尺寸、设备尺寸、机柜布置和设备重量等的详细说明。设备机柜采用潘通428C,柜门平齐,从左往右开门。机柜门底部距静电地板之间不小于1厘米,门板厚度不小于1.5mm。设备机柜均按照600mm宽,2200mm高配置,机柜深度按照600mm、1200mm两种规格配置,区间设备机柜深度全部按照600mm深配置。机柜顶部、底部应配置防鼠板,缆线引入孔边缘增设防摩擦垫圈,设备均采用250mm~350mm可调底座。所有通信机房采用上、下结合的走线方式,通信各系统设备应具备上、下走线的条件,上走线槽安装与两侧机柜平齐。墙壁上安装的设备应满足嵌入式安装要求。各设备机柜内按需求统一设置地线排,预留主地线接地条件。电源线、地线颜色应按照以下规定:交流电缆(线):A相黄色,B相绿色,C相红色,零线蓝色,地线黄绿双色;直流电缆(线):正极红色,负极蓝色。开关电源(直流分配柜)至直流用电设备之间的直流电源线,线径不大于16mm²的统一按照16mm²配置(专用电缆及成品缆线除外,无法满足的柜内设置直流分配单元),线径大于16mm²按照实际需求配置。设备接地线线径统一25mm²,接地母线按照50mm²或2根25mm²,黄绿双色;三相、单相交流电力电缆外护套采用黑色。网线全部采用蓝色超六类网线。2M缆线全部统一规格尺寸,采用75-1-1。尾纤采用LC接口铠装尾纤。室内设备应配备相适应的机架、机柜、机框,尽可能使用EIA标准机柜,并提供相应的安装紧固件、专用仪器仪表及工具。各种金属构件均应采用防腐、防锈材料,或进行防腐、防锈处理。机架顶部应具有电源分配端子,告警接线端子,应具有可闻、可视、紧急或非紧急告警,投标方应提供可闻、可视告警的工作原理图和电气指标。机柜和机箱设计应便于测试和更换器材。机柜和机箱设计应有利于散热通风,应防止空气中灰尘和昆虫的侵入,以及防啮咬措施。④投标方应提供设备的重量(Kg)和承重要求,当设备承重要求大于600Kg/m2,投标方需给出详细的机房承重解决方案。⑤除非有特别说明,室外设备防护等级不低于IECIP65。⑥通信厂商应提供明确的适合本线设备的正常运行环境的安全要求及极限条件下设备安全运行的具体环境指标。本项目所有设备、材料应保证在本项目环境下正常使用,功能和性能不得降低。⑦设备、材料的质量、性能和技术参数均应符合国家、行业和国铁集团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通过国家、行业/国铁集团采信的第三方质量检测并合格。⑧所有设备均应具备相应级别的雷电防护和防电气化铁路强电影响的能力。⑨涉及互联互通的设备,应通过国家、行业/国铁集团采信的第三方入网认证或互联互通测试。⑩各子系统的网管、监控系统,均可远程复示/监控,并具备接入综合网管的北向接口,接口协议应符合有关技术标准的规定。2.5设备材料、工艺及标准化①所选择的材料和工艺应能适应预期功能,且适应工程现场条件。通用工艺应具最高质量,且应采用高档设备和最好的现代化工艺。②系统采用的材料和零部件应经选择以使其能够满足合同中关于性能、物理和功能特性的要求,以及关于安全性、可靠性和可维护性的要求。材料、加工和零部件应按相应的规范和图纸进行控制。系统中的光电缆应采用适当的绝缘材料,以满足下列标准:在引入综合站房:阻燃、防腐蚀、低烟无卤;地面区段:阻燃、耐高温、抗老化、低烟低卤。系统元件应以良好的商业惯例制造加工,应特别注意下述过程的整洁和仔细:锡焊、配线、零部件铭牌、电镀、喷涂、铆接、机械化装配、电焊气焊,以及零部件的倒角和去毛刺。通信设备采购均需符合本招标书通用技术采购条款和集成技术规范书的要求。2.6电磁兼容、防雷、接地通用技术条件2.6.1设备的电磁兼容性及抗电磁干扰应满足IEC-801-2,IEC-801-3和IEC-801-4以及《铁路防雷及接地工程技术规范》(TB10180)、《通信局(站)防雷与接地工程设计规范》(GB50689)的要求,投标方应提供设备的具体电磁兼容指标、测试方法及测试数据。所供设备应适应本工程电气化铁路的使用环境,具备防铁路电气化干扰的能力。2.6.2电源线、地线颜色应按照交流电缆(线):A相黄色,B相绿色,C相红色,零线黑色,地线黄绿双色;直流电缆(线):正极红色,负极蓝色,地线黄绿双色;三相、单相电力电缆外护套采用黑色。2.6.3通信厂商应根据本线实际情况,提供明确的施工、维护、运营中的防雷接地指导意见,出具详细防雷接地施工指南。2.6.4投标人所提供的系统设备应包括屏蔽、滤波、其它器材及技术以抑制自我产生的电磁干扰,电磁辐射应不超过可以接受的向外辐射电平。2.6.5投标人应提交设备的电磁兼容(EMC)方案,并采取措施解决电磁干扰/兼容的问题。2.6.6系统设备应全面遵守TB/T3034-2002中有关的电磁兼容规定。2.6.7系统设备应按照TB/T3034-2002中规定的程序分别进行对环境的电磁干扰测试和抗环境电磁干扰的测试。2.6.8应在通信设备、通信线路、电源、机架结构、地线、室外设施及地线设置等方面采取电磁兼容和防雷设计,包括元器件的选用和印刷电路板的设计制作。2.6.9应采用有效方式防护通信系统电子设备及人身安全。2.6.10投标人应提供设备的电磁兼容测试报告。2.6.11投标人应采取雷电防护措施,保证设备的正常工作。2.6.12投标人应采取措施防止因强电电缆对通信系统产生的电磁干扰。2.6.13投标人应采取措施防止因牵引和或配电所与通信设备室相邻而产生的电磁干扰。2.6.14系统采用综合接地,接地电阻不大于1欧姆。2.7外观一致性2.7.1整个系统设备的形式和外观应协调一致,并应给招标人和公众一个一致的形象并宜于识别,比如可以通过采用统一风格的标志、字母和符号,以及采用协调的颜色来实现。2.7.2除壁挂式设备外,通信站设备均采用高度为2.2米的标准机柜,颜色要求统一(投标人应提供招标方要求的颜色)。2.7.3所有室、内外设备及其端子排、电缆和接线应采用适当标签标识。2.8使用寿命通用技术条件通信厂商应根据本线的具体环境情况,明确设备、线缆等使用寿命。2.9抗震性能要求用技术条件应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抗震标准的规定,并针对工程情况投标方应在技术建议书中提供具体设备的抗震处理措施。3.3.3.通信系统RAMS要求(1)系统安全性通信系统中涉及行车安全设备应符合故障-安全原则,并应达到IEC61508规定的安全等级4级。(2)可靠性、可用性系统必须采取高可靠性措施,以降低系统故障概率和有关影响正常运行的随机性,这些措施至少包括:①采用多重冗余技术;②选用已证明具有高可靠性的标准元器件;③具有可靠的后备运行模式。(3)平均无故障时间(MTBF)投标人应提供每一独立的子系统和整个系统的平均无故障时间(MTBF),以及详细的说明及计算过程。并应达到下列指标要求。①子系统及设备:2×105小时;②主要外围设备:1×105小时。该指标根据缺陷责任期内故障统计数据确认,达不到要求时按合同有关规定处理。(4)平均无运行故障时间(MTBSF)投标人应提供每一独立的子系统和整个系统的平均无运行故障时间(MTBSF),以及详细的说明及计算过程。(5)可维护性①系统设备及其主要元器件设计应考虑最少的调整和维护。系统设备应有适当的测试点、故障隔离及诊断措施,以减少设备修复时间和维护成本。②系统设备均应具有完善的网络管理功能。系统设备均应具有完善的自检和自诊断功能,并具备远程测试和诊断功能,设备故障诊断应定位到板级。③投标人应提供系统的平均修复时间(MTTR)值(维修人员到达故障发生地点的时间暂按30分钟计)。④通信系统中涉及行车安全设备应符合故障-安全原则,并具有规定的安全度等级。⑤涉及行车安全的系统设备,在错误操作发生时,不应导致危险侧输出。⑥投标人必须在系统设备设计、制造、测试和运营过程中采取安全性措施,所有安全系统设备必须具有权威机构的安全认证。3.4.4.主要技术条件1.系统总体构成按照救援疏散通道和路基作业通道的作业基本需求,利用既有上海局中心级系统管控平台,并对其进行license授权扩容及数据调整;在宁波工务段新设系统终端1套,上海局系统终端利旧。2.门禁控制子系统设计1处救援通道和17路基作业门分别新设门禁控制子系统现场设备各1套;现场设备要求结构必须坚固密封、防尘、防水、防潮、防腐蚀、防雨淋,设备防护等级不低于IP66。3.视频监控子系统设计1处救援通道和17路基作业门分别新设视频监控子系统现场设备各1套。室外摄像机及配套的支架、防护罩等设备带自动风扇、自动加热器、遮阳罩等,内置雨刮器,防护等级不低于IP66;采用现场设备箱存储,每处设置2台枪式摄像机(带前端分析功能)、1台室外型数字硬盘录像机并配套硬盘(6TB/块),视频监控信息存储时间不小于30天。救援通道作业门处的摄像机结合围墙立杆安装,路基地段作业门在路基边坡下立杆安装,视频杆高度满足倒杆距离要求。4.周界报警子系统设计1处救援通道和17路基作业门分别新设周界报警子系统现场设备各1套;救援疏散通道设置在通道围墙上方外侧,路基地段作业通道设置在作业门周围20m范围内的栅栏外侧。根据现场需要结合相关项目维护单位意见,作业门周界报警子系统受力杆/终端杆由4线制调整为6线制;安装示意图如下图3-1-1所示。终端杆终端杆过线杆*5终端杆*2过线杆*5终端杆ll图3-1-1路基地段作业通道门周界报警子系统安装示意图桥梁疏散通道门周界报警子系统安装示意图如下图3-1-2所示。终端杆*2受力杆*2受力杆*2防防区区过线杆*3过线杆*3二受力杆*2受力杆*2终端杆*2图3-1-2救援疏散通道门周界报警子系统安装示意图5.组网及承载方案现场设备接入通信机械室情况详见下表3-1-2所示。表3-1-2现场设备接入通信机械室情况表序号里程侧向位置类型附近接引站点1BSDK2+383左侧西湾3号隧道出口,直放站处作业门温岭 DK0+0002DK3+297右侧两线之间(应急疏散通道)桥梁疏散通道基站1 DK4+750(左侧)3DK4+730左侧楼旗隧道进口,基站处作业门基站1 DK4+750(左侧)4DK7+860右侧楼旗隧道出口,新许线旁作业门温岭西 DK9+8505DK8+600右侧前山隧道出口,直放站处作业门温岭西 DK9+8506D1K10+900左侧陈家宅隧道进口,直放站处作业门温岭西 DK9+8507DK13+150左侧江厦隧道出口处作业门温岭西 DK9+8508DK14+880左侧李家山隧道进口处作业门温岭西 DK9+8509DK20+460右侧李家山隧道出口处作业门基站2 DK20+593(左侧)10DK22+530左侧大田隧道出口,基站处作业门信号中继站 DK23+215(右侧)11DK25+130右侧路边作业门信号中继站 DK23+215(右侧)12DK26+240右侧路边作业门基站3 DK28+490(左侧)13DK28+530左侧新龙头岭隧道出口,直放站处作业门基站3 DK28+490(左侧)14DK29+400右侧彭宅隧道进口,直放站处作业门基站3 DK28+490(左侧)15DK31+550右侧大尖山隧道出口,直放站处作业门基站4 DK32+985(左侧)16DK32+300右侧路堑段作业门基站4 DK32+985(左侧)17DK34+700左侧直放站处作业门基站4 DK32+985(左侧)18DK36+960右侧作业门玉环 DK37+460通道门设置的路由器就近接入沿线工点设置的传输设备或车站数据通信网接入层路由器;温岭西附近通道门设置的路由器通过新设的三层交换机接入车站数据通信网接入层路由器;上联至路局既有中心级系统。6.电源、防雷及接地1)电源在各作业通道作业门处设置室外型户外设备箱,内含配电单元,用于为现场设备供电。设备箱防护等级不低于IP66。2)接地距离贯通地线20m以内的现场设备就近接入贯通地线,其余现场设备设置单独接地体,接地电阻不大于4欧姆。户外设备箱通过50mm2接地电缆接入综合接地的接地端子,户外设备箱内浪涌保护器设备通过16mm2接地电缆接入箱体内的接地汇集排。3)防雷防雷设计应满足《铁路防雷及接地工程技术规范》(TB10180-2016)的相关规定。7.缆线布设及防护作业门远程管控系统现场设备至接入站点单独敷设GYTAH58型12芯单模光缆。光缆在正线范围内敷设在通信光电缆槽内,其余地段采用直埋方式进行敷设,部分埋深不满足要求的地段利用钢管或水泥槽进行防护。现场设备至现场路由器信号线采用CAT6A六类线,电源线采用RYY3×1.5,信号线、电源线均采用钢管进行防护。3.5.5.试验、检验、验收为完成工程的不同试验阶段的试验任务,投标方将进行所有试验和验收工作,保证经过试验检验的工程产品和设备满足工程系统可靠性、可用性、可维护性和安全性要求,确保工程可靠运营。投标方应提供通信系统技术文件、设计联络、型式试验、工厂检验及工厂验收测试、出厂检验、包装、运输、保险、到货检查、开箱检验、安装试验、施工安装督导、调试、部分试验、系统试验、集成试验(联调)、完工试验、试运行及进一步试验,验收工作分为静态验收和动态验收、培训、维修维护和缺陷责任期内(两年)的技术服务和技术支持。投标方在调试、试验、测试等期间应使用在检定有效期内合格的仪器仪表。投标方应在技术建议书中列明详细的双方责任清单,明确责任范围和界限。投标方应说明对供货时间、安装、调测、验收等进度的具体安排,以及设备安装、调试、开通及试运行具体内容及方案。以专业检测的第一次报告为准,确定投标设备是否合格;若不合格,则按照合同相关条款处理。5.1型式试验已通过型式试验的成熟产品应提供详细的型式试验报告,可不重新进行型式试验。型式试验将按照招标方和投标方双方按系统设备设计阶段确认的标准在投标方工厂或权威机构进行。试验内容必须满足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及本技术规格书规定的要求,至少应包括环境试验、电源波动试验和电磁干扰试验。试验的样机必须取自将要发往投标方的同一批货中,做过型式试验的样机不得作为供货内容。同时投标方应提供详细的型式试验报告。投标方外购的设备也应提供型式试验报告。所有未能通过测试的设备按合同相关条款规定处理,投标方应负担由此引起的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5.2工厂检验及工厂验收测试工厂检验及工厂验收测试遵循如下原则:(1)根据ISO9000系列的规定对所有的元器件进行例行检查,只有检查合格的元器件才能用于系统。(2)按工厂(工业)标准进行常规的试验和检验。系统和设备的出厂检验应在投标方工厂或分包商制造工厂内进行,必要时招标方代表到场参加。(3)提供系统的质量证书。(4)试验中发现的故障及功能失效等问题在出厂前予以纠正。(5)通信系统设备的硬件和软件的工厂试验包括模拟试验,测试条件同本工程实际运行相似。(6)若招标方检验人员已到投标方场地,而检验无法按计划进行时,所有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投标方承担。5.3出厂检查测试投标方须根据ISO9000系列的规定对所有的元器件进行例行检查,只有检查合格的元器件才能用于系统。设备出厂前,应进行单机测试和整机的系统测试(包括软件、硬件测试、附属设备及可靠性测试)。系统和设备的出厂检验应在投标方制造工厂内进行,所测试的设备应为招标方所购买的产品,招标方认为有必要时可派员观察对所订购设备的检查和测试情况。测试前,投标方应提出出厂测试的详细计划(包括测试项目、测试方法、采用仪表、指标及相关规程),并与招标方协商同意后执行。出厂测试后,投标方整理并将出厂系统测试记录送交招标方。经招标方审定同意后,设备才能出厂。投标方应随机提供出厂测试记录。投标方应提供系统的质量证书。通过试验应证实系统满足功能,试验中发现的故障及功能失效等问题应在出厂前予以纠正。通信系统设备的硬件和软件的工厂试验应包括模拟试验,测试条件应同本工程实际运行相似。若招标方检验人员已到投标方场地,而检验无法按计划进行时,所有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投标方承担。5.4到货检验投标方应将所供货物的发货清单(按板级装箱单)以传真和电子邮件的形式提交给招标方,并在所提供的设备、材料及技术文件运抵规定的交货地点后,与招标方、业主或监理(必要时协同商检局)共同对其进行检查,认真做好交接记录,并需各方签字。到货检验包括如下内容:(1)外观检查满足合同对包装的要求;外观良好,运输途中未受损;编号、数量和名称与合同要求的货物清单核实无误。所进行的检查满足合同中招标方的要求后,即办理入库交接手续,同时出具入库单或交接单,入库单或交接单应由相关方代表签字。(2)开箱检验检查密封包装物的完好性;检查、核对装箱货物数量、型号与发货清单是否一致;检查装箱货物编号、数量和名称与合同要求的货物清单是否一致。投标方应于上述到货开箱验货10天前,通知招标方验货日期,如果投标方不能按时抵达,招标方有权自行开箱。投标方应接受招标方的检验结果。若开箱检验中发现有诸如数量、型号和外观尺寸与合同不符,或密封包装物本身的短少和损坏,双方须记录并于一周内确认,并且不排除投标方因自身原因未能到场,该记录或商检局出具的商检报告均可作为招标方向投标方索赔的依据。除非另有规定,投标方须在接到招标方索赔声明后30天内,修理、更换或补齐索赔货物,由此产生的费用应由投标方负担。若因投标方过失而在验货和检验时发生修理、更换或补货等情形并导致工期延误,则招标方有权据合同有关条款的规定对由此造成的损失向投标方索赔。投标方代表参加验货和检验的费用,包括机票和生活费,均由其自理。开箱检验结束后,双方检验人员应签署开箱检验报告。5.5安装试验投标方提供所供设备的安装指导,并负责提出安装试验标准,交由招标方确认,经双方修改确认后生效。每台设备和每个系统,在工地安装后,招标方和投标方双方代表按确认的安装试验标准进行安装验收,双方需到场参加和见证。投标方依据《高速铁路通信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755-2018的规定要求,负责提供系统安装试验的试验计划、程序和大纲,负责其供货范围内的系统各项指标测试、调试。投标方对部件、和/或子系统、系统进行静态试验,为部分试验作好准备,并出具调试记录。安装试验工作完成后,在进入部分试验阶段以前,投标方应提交一份经招标方确认安装试验报告,投标方对通过安装调试的每一设备出具安装验收文件。安装验收须根据合同相关条款和计划的规定进行并完成。5.6系统试验系统试验可以在远程操作能力完全实现前进行,但在系统试验结束前,系统必须通过远程试验。试验将包括但不局限于以下内容:系统的全部功能性和性能性要求的试验;故障条件下的性能测试,例如转换为冗余硬件;故障发生后设备和系统的恢复等。系统验收工作完成后,在着手进入集成试验以前,投标方应提交一份经过同意的“系统验收”报告。在部分试验后,对包括通信线路、传输系统、电话交换系统、调度通信系统、会议电视系统、电源系统、数据网、综合视频监控系统、专用移动通信系统、应急救援指挥通信系统、同步及时钟分配系统、动力环境监控系统、综合网管系统等各子系统间进行联合调试以验证系统达到工程设计要求,试验过程中要做详细记录。系统试验完成后,通信系统内部调试已经完成,各子系统符合设计要求、系统运行正常。投标方须提出系统试验计划供招标方参考,系统试验应至少包含如下内容:(1)功能测试(2)性能测试(3)稳定性测试(4)容错测试(5)安全性测试(6)互通测试(7)其它测试等投标方应提供系统试验详细内容和指标、测试方法、应用仪表的技术规格等,对试验结果及系统的全部开通、使用负责。系统试验应由投标方和招标方双方技术人员同时到场进行。系统试验的条款应与相关技术规范一致,所需仪表由投标方解决,各种测试结果和指标必须在验收报告中反映。经招标方确认,投标方对所提供系统出具系统验收报告。5.7集成试验5.7.1四电内部集成试验对各通信子系统与其它四电内有关系统的接口进行检查,以保证所需联调的各系统通过其接口达到工程设计的要求。投标方配合四电内部集成试验,负责所供设备的缺陷修正。5.7.2集成试验(联调联试)对各通信子系统与其它有关系统的接口进行检查,测试系统的所有功能及性能要求;通过试验证明符合所有接口规格要求;故障状态下的性能试验(例如等效变换的冗余硬件,系统及设备的故障恢复等。以保证所需联调的各系统通过其接口达到工程设计的要求。投标方配合集成试验(联调联试),负责所供设备的缺陷修正。在集成试验和其组成部分成功结束后,投标方应做好验收记录,向招标方提交相关试验报告。5.8试运行集成试验完成后,设备将在实际环境下进行试运行,试运行将在尽可能相似于实际运营的环境下进行。投标方应配合招标方提出试运行计划,运营组织规范、方法说明、程序、合格/不合格标准等,由招标方确认。投标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干预试运行,如投标方需做好任何补救工作,可事先与招标方进行协调。系统试运行试验成功后,投标方应做好完整的验收记录并提交招标方。试运行旨在把所有系统、设备及材料放在实际负荷环境中作为一个不可分割的系统进行检测,以查明合同中规定的要求是否达到。试运行期间,所有系统、设备及材料均须按实际操作模式无故障连续运行。若有故障发生,造成试运行中断,投标方须负责排除故障并重新开始试运行。若在招标方要求的时间内投标方未能排除故障,则招标方有权根据合同有关条款处理。试运行应把所有系统、设备及材料放在实际负荷环境中作为一个不可分割的系统进行检测,以查明合同中规定的要求是否达到。试运行时间根据工程情况和总承包招标要求确定(一般为连续二个月)。投标方配合试运行,负责所供设备的缺陷修正。试运行结束,招标方与投标方共同签署成功运行试验报告。5.9进一步试验如果任何缺陷或损害的修补,可能对工程的性能产生影响,招标方可要求重新进行合同提出的任何试验。此要求应在缺陷或损害修补28天内发出通知提出。5.10验收验收分为静态验收和动态验收,通过静态验收确认工程按设计完成且质量合格、各子系统设备已安装调试完毕;通过动态验收,确认各系统和整体系统按设计完成且质量合格、整体系统已调试完毕,投标方应即时对不合格项目进行整改并向招标方提交整改报告,复测后应提交复测报告。投标方在试运行结束后,应根据招标方的要求,提供所供设备的验收方案,向招标方提供运行验收所需资料,并配合招标方和业主的验收工作。提交资料每套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文件应采用本线最终运营里程进行标注:(1)竣工图、竣工资料所需资料一份;(2)投标方随机文件资料一份;(3)投标方供应设备的备品备件清单一份;(4)设备缺陷处理记录一份;(5)已完成工程量清单一份;(6)单机测试记录一份;(7)子系统测试记录一份;(8)业务接口测试记录;(9)系统联调的测试记录一份;(10)系统联调联试分析报告一份;(11)故障考核记录一份;运行验收文件的内容和文整应符合科学技术档案案构成的一般要求(GB9705-88)和技术制图复制图的折叠方法(GB106093-89)。3.6.6.设备设计准则所提供通信系统设备的设计均应符合有关工业控制产品的设计标准,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设计准则:(1)设备的组成材料、零部件和元器件不应施加超出制造商规格书给定值的电压、电流、温度、应力或任何其它条件。(2)电路的设计应考虑上述参数值在设备启动时会有变化,或在设备生命期的运行中会有周期性或非周期性变化,设备设计应允许一定范围内的此类变化或使变化之影响得以补偿,但不应采取调整控制的方式。(3)只应采用标准元器件,而不需要特殊选择。(4)零部件的布置、排列和固定应保证在检查、拆除和更换时不影响或损坏连线上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隧道照明远程控制系统 作业门远程控制系统 高架防撞报警监控装置 高架防撞报警系统及视频监控系统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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