硒山水库建设工程勘察报告编制服务 其他水利管理服务招标公告(汝城县水利局2026)
汝城县水利局本级硒山水库建设工程勘察报告(可研阶段)编制服务 项目 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公告时间:2026年04月13日
汝城县水利局本级 的硒山水库建设工程勘察报告(可研阶段)编制服务 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硒山水库建设工程勘察报告(可研阶段)编制服务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汝财采计[2026]0032号
3、委托代理编号:1080419-20260413-62
4、采购项目预算:899,400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6、评标方法:
最低价法 综合评分法
7、合同定价方式:
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8、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采购需求”
9、本项目分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保证:
投标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名称
最高限价(元)
标的名称
简要技术要求
数量
标的预算(元)
节能产品
进口产品
包1
899,400
其他水利管理服务
详见磋商文件
1
899,400
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
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分包给中小企业。
3、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包1:
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工程测量)甲级资质。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及方式
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6年04月13日 至2026年04月20日,
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在
湖南中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郴州市鑫沙苑小区2栋1单元203室),持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投标人资格声明原件、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本人身份证原件 获取招标文件
本项目实行电子交易,有意参加投标者,在
湖南中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郴州市鑫沙苑小区2栋1单元203室),持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投标人资格声明原件、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本人身份证原件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本项目进行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将向所有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提供。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6年04月24日 10:30(北京时间)
2、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湖南中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郴州市鑫沙苑小区2栋1单元203室)
3、开标时间:2026年04月24日 10:30
4、开标地点:湖南中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郴州市鑫沙苑小区2栋1单元203室)
七、公告期限
1、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八、询问及质疑
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投标人对电子交易平台办理CA证书、操作等如有疑问,请咨询电子交易平台服务机构。
3、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24〕67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投标说明
1、本公告选项: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
2、投标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交易平台缴纳任何费用。
十、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联系人姓名:李先生
2、电话:15869800172
十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汝城县水利局本级
(2)地 址:汝城县东正街与北正街交叉口
(3)联系人:李先生
(4)邮 编:/
(5)电 话:15869800172
(6)电子邮箱:/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湖南中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地 址:郴州市北湖区燕泉街道燕泉路35号鑫沙苑小区A2栋1单元203
(3)联系人:尹女士/邹女士
(4)邮 编:423000
(5)电 话:13692307019
(6)电子邮箱:337185333@qq.com
附件下载:
勘察采购需求.doc
硒山水库建设工程勘察报告磋商文件4.10.pdf
第一节采购清单一览表包号标的名称数量节能产品进口产品1硒山水库建设工程勘察报告(可研阶段)编制服务1项否否第二节技术要求一、采购项目名称:硒山水库建设工程勘察报告(可研阶段)编制服务二、项目概况:(一)建设背景汝城县位于湖南省东南部,地处亚热带季风湿润气候区,水资源总量丰沛,年平均降水量1548mm,但时空分配不均,全年降雨量六成集中在4~8月份,且各月降雨量变化较大。水资源时空分配特征决定了汝城县水旱灾害的突发性、反常性、不确定性,近年来表现尤为明显,如2022年、2023连续两年出现了不同程度的干旱灾害,由于缺少抗旱备用水源,给广大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带来了极大不便。汝城县硒山水库工程是为解决区域水资源供需矛盾问题、提高水安全保障程度而建设,该项目已列入《全国抗旱规划“十三五”实施方案(2017~2020年)》、《湖南省郴州市“十四五”水利发展规划》、《湖南省郴州市水安全规划(2021-2035)》、《湖南省汝城县“十四五”农村供水保障规划》等相关规划,该项目符合当前国家水利项目建设和投资的方向,是一座集水资源战略储备、灌溉等多功能于一体的区域控制性水资源配置工程。(二)工程任务汝城县硒山水库工程位于汝城县城西南,水库坝址在泉水镇胜利村贯塔江上,距离县城14km。硒山水库工程主要任务为汝城县应急备用水源及周边1.12万亩农田水源工程,提升区域抵抗水旱灾害能力;并联合团结水库向团结灌区供水,提高灌区农业用水保证率。兼顾乡镇防洪及生态功能。(三)建设必要性1、完善水网配置格局,提高水资源使用效率的需要。2、提升粮食安全效能,稳定区域粮食生产的需要。3、改善生态环境水平,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需要。(四)工程规模新建小一型水库(五)建设方案1、坝址选择根据库区地形条件,中坝址可建设小型水库,不具备中型水库蓄水条件。若考虑远期扩建为中型水库,初步拟选坝址为下坝址。集雨面积14.60km2,干流长度10.7km。2、近期小(1)型水库根据实测地形图,通过计算下坝址处水位库容关系曲线,库容401.26万m3对应的水位为669.86m。主要建设内容为:(1)新建面板堆石坝1座,坝高约33m,坝轴线长约110m;(2)新建大坝上库公路约1.5km;(3)新建调水隧洞(2.0×2.0m)约1.9km;(4)新建取水口及其附属设施。3、远期扩建中型水库根据近期工程设计方案,在近期工程的基础上进行加高,库容1045.74万m3对应的水位为686.27m。主要建设内容为:(1)加高硒山水库坝体,仍采用面板堆石坝,加高约18m,总坝高约49m,主坝轴线长约300m,副坝轴线长约150m;(2)赔建恢复部分附属设施。(六)工程投资根据初步估算,近期按小型水库建设,工程投资约1.88亿元。远期扩建中型水库,增加工程投资约3.97亿元。(七)存在问题1、审批难度:硒山水库如按照小型工程中坝址建设,从建设必要性、坝址选择、工程投资及施工难易程度,综合考虑较合理,容易通过上级审查审批;而新建中型水库并采用分期建设方案,项目建设周期长,不确定因素多,建设、设计及施工难度较大,尤其工程审批难度较大。2、水资源利用:根据《湖南省现代水网建设规划(2021~2035年)》,项目区附近已规划建设石磨岭水库(总库容4.896亿m3),该水库规划的灌溉及供水范围与本水库受益范围重叠,硒山水库按照中型水库规模建设的话,近期能增加区域水资源储备量,但远期石墨岭水库建成后,硒山水库可能会面临水源利用率不高、工程效益发挥不明显等问题。3、工程规模:小(1)型水库可满足水库下游团结灌区的灌溉需求及汝城县城周边应急供水需求。如采用中型水库方案,库容>1000万方的必要性不充分,且本次设计过程还考虑分期建设,该方案可行性不足。4、地质条件:初步踏勘结果,中型水库下坝址方案中右坝肩位置岩体薄弱,覆盖层较厚,坝体绕渗的可能性较大,工程处理难度较大,且存在安全风险。5、征迁移民:中坝址建小型水库最高蓄水位为670m,距离居民区较远,影响较小。若考虑远期扩建中型水库最高蓄水位为705m,淹没线边缘距离上游旱塘瑶族村群众房屋最近距离为30m,淹没耕地面积较多,对群众生产生活影响较大。第三节商务要求一、采购预算:899400.00元二、服务内容:完成硒山水库建设工程可研阶段的测量、地勘等报告编制。三、质量要求:设计质量合格,设计成果达到国家和水利行业现行勘察设计规范要求,提交符合规范、科学合理的测量、勘察、设计成果,并通过主管部门审查。四、设计服务期:设计人在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内提交可研阶段报告成果报告送审稿,配合项目审查,并在15个日历天内完成可研阶段报告成果完善、补充、修改,提交审定稿;可研阶段报告按采购人要求起始时间30个日历天提交可研阶段报告成果;实施时的技术服务工作至工程完工验收止,相关设计文件资料按采购人要求提供。五、团队人员配置要求:为保证本项目顺利实施,成交供应商需配置团队人员不少于10人,且有与本项目相应的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提供有关资格证书或职称证书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六、服务成果:成交供应商提交成果纸质文档8份,提供电子文档PDF文件(含报告、地勘、概预算、图纸)及概预算软件版,其他要求双方在签订合同时约定。七、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条件:(1)付款方式:银行转帐支付。本项目采用总价包干形式,供应商须考虑项目涉及范围内的所有工作量,包括但不限于所产生的一切材料费、工具费、人工费、手续费、差旅费、食宿费和加班费等,由于操作不当等造成的各种事故责任和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2)地勘报告招标后支付15万元,提交成果后并批复后支付15万元,下达项目资金后支付剩余合同金额。(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3)甲方支付费用前,乙方须向甲方提交等额发票,甲方在收到发票并审核乙方交付工作成果和发票资料合格无误后,按本合同约定进度支付乙方费用。八、保密要求成交供应商在服务本项目过程中所涉及相关文件和数据资料应当保密,未经许可,不得向第三方提供,并不得用于与本项目无关的其它场合。如有违反,采购人保留追究责任的权利。九、其他要求1、本项目报价方式为总包干;本项目实施期间所需发生的人工、材料、设备等开支以及一切服务费、管理费、保险费、利润、税金等款项开支,以构成报价总价。如一旦成交,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2、采购人不组织踏勘,如供应商在投标前自行组织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对于上述项目要求,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进行响应,作出承诺及说明。竞争性磋商文件服务类采购项目名称:硒山水库建设工程勘察报告(可研阶段)编制服务采购人:汝城县水利局采购计划编号:汝财采计[2026]0032号委托代理编号:HNZS-2026-CG-014委托代理机构:湖南中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6年4月目录第一章磋商邀请第二章磋商须知磋商须知前附表磋商须知正文第三章评审办法第四章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及格式合同第五章采购需求第六章响应文件组成一、磋商响应声明二、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及其他文件三、服务方案四、技术响应与偏离表商务响应与偏离表五、报价一览表及报价文件六、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资料七、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八、最后报价第一章磋商邀请汝城县水利局的硒山水库建设工程勘察报告(可研阶段)编制服务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1、采购项目名称:硒山水库建设工程勘察报告(可研阶段)编制服务2、采购计划编号:汝财采计[2026]0032号3、委托代理编号:HNZS-2026-CG-0144、采购项目预算:¥899400.00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6、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7、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固定单价成本补偿绩效激励8、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9、根据《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的通知》郴财采资〔2024〕6号文件精神,本项目取消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包名称最高限价标的名称简要技术要求数量标的预算(元)包1¥899400.00硒山水库建设工程勘察报告(可研阶段)编制服务详见招标文件1项¥899400.00说明: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性单位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分包给中小企业。3、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工程测量)甲级资质。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7、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本次磋商采购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8、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相关规定,符合法定条件的供应商可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资格证明材料。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及方式1、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6年4月14日起至2026年4月20日止,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2、获取磋商文件需提供的资料要求:持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投标人资格声明原件、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湖南中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郴州市鑫沙苑小区2栋1单元203室)获取磋商文件。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6年4月24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湖南中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郴州市鑫沙苑小区2栋1单元203室),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2、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湖南中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郴州市鑫沙苑小区2栋1单元203室)3、开标时间:2026年4月24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4、开标地点:湖南中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郴州市鑫沙苑小区2栋1单元203室)七、公告期限1、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hunan.gov.cn)发布。公告期限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计算。八、询问及质疑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2、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24〕67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九、投标说明1、本公告选项: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十、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1、采购人信息(1)名称:汝城县水利局(2)地址:汝城县东正街与北正街交叉口(3)联系人:李先生(4)电话:15869800172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1)名称:湖南中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地址:郴州市鑫沙苑小区2栋1单元203室(3)联系人:尹女士/邹女士(4)电话:13692307019附件1: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本公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公司企业规模为:□大型□中型□小型□微型公司机构代码:,;注册登记机构:,;日期;有效期:,;注册资本:;地址,;经济行业:,;经济性质:,;法定代表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授权代表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投标人名称(盖公章):日期:年月日附件2投标人资格声明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和(采购项目名称)邀请函的规定,我单位郑重声明如下:一、我单位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登记注册的,注册地点为,全称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我单位依法进行纳税和社会保险申报并实际履行了义务。四、我单位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良好记录。五、我单位在参加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达到处罚地行政处罚听证范围中“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六、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七、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信息如下(如无,填写“无”):1、与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如下:2、我单位直接控股的其他单位如下:3、与我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如下:八、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九、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1、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注:第三条“良好的商业信誉”是指供应商经营状况良好,无本资格声明第九条情形。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日期:年月日第二章磋商须知磋商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规定一、说明第二章第1.1款采购项目硒山水库建设工程勘察报告(可研阶段)编制服务第二章第2.1款采购人名称:汝城县水利局地址:汝城县东正街与北正街交叉口联系人:李先生电话:15869800172第二章第2.2款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湖南中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郴州市鑫沙苑小区2栋1单元203室联系人:尹女士/邹女士电话:13692307019第二章第2.3款投标人的产生方式☑发布公告□从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建立的供应商库中随机抽取□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分别书面推荐的方式第二章第3.1款投标人资格条件详见第一章磋商邀请第二章第6.1款联合体形式不接受第二章第6.2款对联合体各方的要求不作要求第二章第7.1款现场勘察不组织第二章第8.1款答疑会不组织第二章第9.7款采购支持中小企业融资有融资需求的,可向银行咨询或登陆中国湖南采购网查询。采购信用担保有履约担保或融资担保需求的,可向担保机构咨询或登陆中国湖南采购网查询二、磋商文件第二章第10.2款磋商文件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采购需求第二章第11.1款提供磋商文件期限详见第一章磋商邀请第二章第11.2款领取磋商文件时应提供的资料详见磋商公告“报名及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第二章第12.1款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详见第一章磋商邀请三、响应文件的编写第二章第16.4款采购项目预算及最¥899400.00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规定第二章第16.4款高限价¥899400.00第二章第18.1款磋商保证金根据《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的通知》郴财采资〔2024〕6号文件精神,本项目取消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第二章第19.1款响应文件有效期90日(日历日)第二章第20.1款响应文件份数响应文件纸质版正本1份,副本2份;正本彩色扫描件1份。四、响应文件的递交第二章第21.2款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采购项目响应文件委托代理编号:采购计划编号:投标人名称:在年月日时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第二章第23.1款响应文件的递交地点湖南中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郴州市鑫沙苑小区2栋1单元203室)五、响应文件的开启和开标仪式第二章第24.1款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开启时间:2026年4月24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开启地点:湖南中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郴州市鑫沙苑小区2栋1单元203室)六、响应文件的磋商与评审第二章第26.1款磋商小组人员数量及组成磋商小组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评审专家3人。七、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授予合同第二章第38.1款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第二章第42.1款采购代理服务费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的服务类计取,按人民币壹万叁仟肆佰元整(¥13400.00)向采购人一次性收取服务费。八、其他规定第二章第43.1款其他规定1、详细研究磋商文件中的《项目合同主要边界条件》、技术、服务等条款之后,应在响应文件中写明对《项目合同主要边界条件》、技术、服务等条款的响应与偏离,但并不视为采购人必须接受。2、自领取磋商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采购人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规定第二章第43.1款其他规定3、磋商须知前附表与磋商须知正文不一致时,以磋商须知前附表为准。4、解释权:构成本磋商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除磋商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磋商采购阶段的规定,按磋商邀请、磋商须知、评审办法、响应文件组成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负责解释。★5、根据财政部发布《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相关规定,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小组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规定一次报价,否则作无效投标。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否■是,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最新发布)内标记★符号的节能产品。本项目节能产品为:/政府采购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的价格折扣比例采购产品为《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非标记符号的节能产品:应给予5%-10%的价格扣除,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5%。注:本项目为服务类项目,此条款不适用。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的价格折扣比例采购产品为《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应给予5%-10%的价格扣除,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5%。注:本项目为服务类项目,此条款不适用。小型、微型企业的价格折扣比例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10%-20%的扣除(工程项目为6%-10%),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10%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评审中价格扣除参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中给予小型、微型企业扣除比例标准,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10%。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监狱企业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评审中价格扣除参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中给予小型、微型企业扣除比例标准,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10%。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融资有融资需求的,可向银行咨询或登陆湖南省政府采购网查询。磋商须知正文一、说明1.适用范围1.1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磋商须知前附表(以下简称磋商须知前附表)中所叙述的采购项目。2.定义2.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采购的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磋商须知前附表。2.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接受采购人委托,代理采购项目的集中采购机构和其他采购代理机构。本次采购的采购委托代理机构、地址、电话、联系人见磋商须知前附表。2.3“投标人”是指响应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本次采购项目邀请的投标人通过磋商须知前附表所述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提交响应文件(含资格证明资料),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2.4“磋商小组”是指依据财政部《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组建,依法依规履行其职责和义务的机构。2.5“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资料、燃料、设备、产品等,详见《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2.6“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详见《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2.7“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采购对象,详见《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3.1投标人应当符合磋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资格条件要求。3.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l)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2)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3)申请人因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4.参与磋商的费用4.1无论磋商的结果如何,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5.授权委托5.1投标人代表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应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代表不是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应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6.联合体形式6.1除磋商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本次磋商采购不接受为联合体形式的投标人。6.2对联合体各方的要求:投标人应当符合磋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要求。7.现场勘察7.1投标人应按磋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对采购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的现场考察。7.2勘察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勘察期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由投标人自己负责。7.3采购人不对投标人据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一旦成交,投标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提出额外补偿,或延长合同期限的要求。8.答疑会8.1投标人应按磋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参与采购项目答疑会。9.采购政策支持9.1强制采购:纳入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实施政府强制采购的(品目清单标注符号产品),供应商投标产品应当取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其投标无效。9.2优先采购:(1)纳入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实施政府优先采购的,评审时按相应评标方法给予价格折扣;价格折扣比例见磋商须知前附表。9.3价格评审优惠:(1)供应商为小型、微型企业,且提供本企业生产的产品或者提供其他小型、微型企业生产的产品,投标价格给予一定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价格扣除比例见磋商文件前附表。(2)小型、微型企业参加联合体投标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其在合同金额占联合体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该联合体投标价格给予一定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价格扣除比例见磋商文件前附表。(3)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价格扣除比例见磋商文件前附表。9.4政策交叉与叠加(1)优先采购同时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评审时只有其中一项产品能享受优先采购优惠(供应商自行选择,并在响应文件中并填报相关信息及数据);(2)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同时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价格评审优惠政策;(3)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评审优惠可以与同时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中的一项优先采购优惠累加计算。9.5部分投标产品属于优先采购的,以及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供应商代理部分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评审时只对该部分产品的报价实行价格扣除。9.6供应商符合本章第9.1款、第9.2款、第9.3款规定的,应提供相关证明资料。(1)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2)小微企业: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3)监狱企业:按《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提供证明文件(扫描件)。(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9.7供应商有融资、担保需求的,可查询相关银行、担保机构业务。二、磋商文件10.磋商文件的组成10.1磋商文件由下列文件组成:第一章磋商邀请第二章磋商须知第三章评审办法第四章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及格式合同第五章采购需求第六章响应文件组成10.2磋商小组根据与投标人磋商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包括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项目合同主要边界条件条款等,具体在磋商须知前附表中明确。10.3投标人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任何对磋商文件的忽略或误解不能作为响应文件存在缺陷或瑕疵的理由,其风险由投标人承担。11.磋商文件的提供期限11.1磋商文件的提供期限自开始发出之日起不得少于五个工作日。具体提供期限见磋商文件前附表。11.2投标人应持磋商文件前附表规定的资料领取磋商文件。12.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12.1投标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见磋商须知前附表。13.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13.1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13.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磋商文件的投标人,不足5日的,顺延投标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3.3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对磋商文件澄清或者修改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三、响应文件14.一般要求14.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的响应。14.2投标人提交的响应文件及投标人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投标人可以提交其它语言的资料,但应附中文注释,在有差异时以中文为准。14.3计量单位应使用我国法定计量单位,未列明时应默认为我国法定计量单位。14.4响应文件应采用书面形式,电报、传真、电子邮件形式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14.5投标人应按磋商文件中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填写。15.响应文件的组成15.1响应文件包括下列内容:(1)磋商响应声明(2)投标人的基本情况表及其他说明(3)服务方案(4)技术/商务响应与偏离表(5)报价一览表及报价文件(6)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它资料(7)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8)最后报价15.2在磋商过程中,投标人根据磋商小组书面形式要求重新提交的最后报价(或者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是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15.3磋商文件规定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的,投标人应当在《技术/商务响应与偏离表》中对应内容注明。15.4根据《采购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投标人无论成交与否,其响应文件不予退还。16.报价16.1投标人应当根据磋商文件要求和范围,以人民币及百分比报价:以人民币报价的,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以百分比报价的,保留小数点后两位。16.2投标人应按第六章响应文件组成格式填写。16.3在测算报价时,投标人应全面考虑项目的全部建设和运营内容,并充分考虑竞争因素。16.4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采购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见磋商须知前附表。17.投标人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17.1投标人应满足本章第3.1款规定的资格条件,本项目已进行过资格预审,可不再提供资格审查资料(竞争性磋商文件或评分标准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文件除外)。如投标人资格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影响或者可能影响资格条件的,应更新或者补充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以证实其各项条件仍能继续满足规定的资格条件要求。17.2采购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审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采购人有权对投标人的响应文件作废标处理;若在成交投标人公示期间发现作为预成交人提供了虚假资料,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若在项目合同签订后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采购人有权与投标人解除合同。18.磋商保证金根据《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的通知》郴财采资〔2024〕6号文件精神,本项目取消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19.响应文件有效期19.1响应文件有效期见磋商须知前附表,在此期间响应文件对投标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日起计算。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将被视为无效响应。20.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20.1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装订成册,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磋商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正本和副本有差异时,以正本为准。20.2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应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章处盖单位章和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任何加行、涂改、增删,应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旁边签字。否则,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响应文件均须加盖骑缝章,未按规定标记提交的按不合格投标处理。20.3在磋商过程中,投标人按磋商文件规定和磋商小组要求重新提交的最后报价(或者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一式贰份,可打印或用不退色墨水书写,但需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投标人单位章。否则,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20.4如果响应文件由委托代理人签署,则投标人需提交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按规定的书面方式出具,并由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章代替。如果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响应文件,则不需提交授权委托书,但应按规定的书面方式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四、响应文件的递交21.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21.1响应文件应密封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盖投标人单位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分开密封包装,其中响应文件正本与电子文件一起密封包装。21.2响应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磋商须知前附表。21.3投标文件如果未按上述规定密封和加写标记,如发现破损、裂口等包装密封不完整情况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22.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22.1投标人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该通知应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22.2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时,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23.响应文件的递交与接收23.1投标人应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送达磋商须知前附表中指定的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拒收。23.2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由投标人代表当场查验响应文件的密封状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当场拆封响应文件。五、响应文件的开启及开标仪式24.开启时间和地点24.1采购人将按照本章磋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开启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投标人若未派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活动,视为该投标人默认开标结果。24.2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部门代表;(4)由投标人代表当场检查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5)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当场拆封响应文件;(6)开标会议结束。六、响应文件的磋商与评审25.磋商程序25.1磋商程序:响应文件审查、磋商(包括澄清)、响应文件评审、候选投标人排序。其中,磋商按本章第31.1款或者第31.2款情形进行。26.磋商小组26.1磋商小组人员数量及组成见磋商须知前附表。27.响应文件审查27.1资格性审查:投标人应满足本章第3.1款规定的资格条件,本项目已进行过资格预审,可不再进行资格预审。如投标人资格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影响或者可能影响资格条件的,应更新或者补充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以证实其各项条件仍能继续满足规定的资格条件要求。27.2符合性审查:对响应文件(包括首次提交的响应文件、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27.3响应文件审查结束后,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投标人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投标人平等的磋商机会。投标人应派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28.实质性响应与实质性修改28.1实质性响应是指响应文件(包括首次响应文件、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与磋商文件要求的所有条款、条件相符,没有偏离。偏离指不满足、或不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28.2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由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规定认定。磋商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28.3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认为磋商文件需要进行实质性修改或调整的,磋商小组应将需要修改的内容书面告知投标人,并给予所有投标人均等的磋商机会。29.无效响应29.1磋商小组在对符合性进行审查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属无效响应,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有关投标人:(1)响应文件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2)响应文件不满足本章第28.1款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3)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4)响应文件不符合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磋商文件规定及要求的。30.澄清30.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投标人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该要求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公章。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1.磋商31.1本章第10.2项未明确磋商文件实质性变动内容的,或者磋商文件明确了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内容,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情况认为磋商文件无需发生实质性变动的,磋商小组应当在响应文件开启当天直接与响应文件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就价格完成两轮磋商。(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将集中与单一投标人分别进行磋商,第1轮磋商完成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第2轮磋商,第2轮磋商结果即为投标人的最后报价。(2)磋商文件明确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情况认为磋商文件无需发生实质性变动的,磋商小组不另行通知。31.2本章第10.2款明确磋商文件实质性变动内容的,磋商小组可以组织多轮磋商。在每一轮磋商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规定和磋商情况,对磋商文件的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作实质性变动(磋商文件的实质性变动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以书面形式要求响应文件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重新提交响应文件。磋商小组应当根据本章第27.2款规定对投标人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审查。投标人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审查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轮磋商,也不得要求提交最后报价。(1)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需求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投标人在当天内(或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2)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需求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投标人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投标人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当天(或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31.3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或者最后报价应按本章第20.3款规定,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投标人单位章,在规定时间内密封递交给磋商小组。31.4投标人的最后报价,磋商小组应召集所有参加最后报价的投标人当场开封公布,并由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31.5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投标人,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该通知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32.响应文件评审32.1评审活动遵循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程序、方法和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本项目已进行资格预审,磋商小组在评审阶段不再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除非投标人资格条件发生了重大变化)。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文件中规定允许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除外),采购人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投标人。32.2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投标人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投标人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价。32.3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成交候选投标人排序的评审方法。本采购项目的评审程序、因素和标准见第三章评审办法。32.4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经调整后的最后报价最低的投标人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32.5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评分,汇总各投标人的总得分。33.推荐33.1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投标人,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得分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得分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符合《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和《财政部关于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所列“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投标人合作项目)、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情形的,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投标人。34.确定成交投标人34.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34.2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35.磋商终止35.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在本章第38.1款指定的媒体上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36.重新评审36.1除资格性检查认定错误、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分评分不一致、经磋商小组一致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情形外,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发现磋商小组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7.保密及串通行为37.1采购人不得泄漏采购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37.2磋商小组成员以及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不得泄露评审情况以及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磋商小组成员在评审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磋商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评审有关的情况。在评审活动中,采购人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审。37.3投标人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不得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不得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不得提供虚假资料谋取成交;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采购工作。37.4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37.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对投标人依照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一)投标人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投标人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二)投标人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三)投标人之间协商报价、服务方案等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四)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采购活动;(五)投标人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投标人中标、成交;(六)投标人之间商定部分投标人放弃参加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成交;(七)投标人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投标人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投标人的其他串通行为。七、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授予合同38.成交信息的公布38.1成交投标人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成交结果信息将在磋商须知前附表指定的媒体上公布。39.询问及质疑39.1投标人对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39.2投标人若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可以按法律、行政法规及湖南省财政厅规范性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40.成交通知40.1采购人在成交投标人确定,公示期满无异议后2个工作日内,将中标、成交结果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进行公告,同时以书面形式向成交投标人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40.2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投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41.签订项目合同41.1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投标人的响应文件、各种承诺、保证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并与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41.2项目合同必须经采购人审核同意,在获得同意前项目合同不得生效。41.3成交投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成交投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也不得将成交项目分包后分别向他人转让。确需分包的,应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且分包单位资质不得低于投标人资质。41.4成交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1至3年内禁止参加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一)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二)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采购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三)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四)违反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八、其他规定42.采购代理服务费42.1采购代理机构应按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43.其他规定43.1磋商文件的其他规定见磋商须知前附表。第三章评审办法1.通则1.1评审根据本章“评审因素及标准”进行。1.2评审因素:价格、技术、商务的响应程序以及相应的比重或者权值等,但不包括本项目“磋商文件前附表”第二章第3.1项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1.3权值的取值范围序号项目权值/比重1价格202技术503商务30∑(1+2+3)=11002.磋商程序磋商程序:响应文件审查、磋商(包括澄清)、响应文件评审、推荐候选投标人排序。其中,磋商按第二章第31.1款或者第31.2款情形进行。2.1响应文件审查(1)资格检查投标人应满足第二章第3.1款规定的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证件及材料复印件,同时在磋商响应文件内提供相应的复印件进行资格检查。附1资格性检查表(投标文件中须有的内容)序号证件名称投标人1231要求投标人提供有效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或其他证明材料)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5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如非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6投标人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信用湖南”网站(www.credithunan.gov.cn)、湖南省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hunan.gov.cn)和“信用郴州”网站(xycz.czs.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截图并加盖公章;7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工程测量)甲级资质结论(合格或不合格)注:1、上述内容合格用“√”表示,不合格用“×”表示;2、上述内容有一项不合格的,则初步评审的综合评定结果为不合格。(2)符合性检查: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附2符合性检查表(投标文件中须有的内容)序号检查项目投标人1231投标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2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满足招标文件要求3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中技术、商务、合同条款的响应4服务期限满足招标文件要求5投标报价未超过采购项目预算和最高限价6投标文件中没有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其他实质性规定的7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8响应文件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结论注:1、上述内容合格用“√”表示,不合格用“×”表示。2、以上内容有一项不合格的,则初步评审的综合评定结果为不合格。2.2澄清有关问题2.2.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投标人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该要求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公章。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2.2最后报价计算错误修正的原则:最后报价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分项报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分项报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分项报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分项报价。附3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表序号投标人招标文件中需要澄清的页次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1232.3磋商2.3.1以投标人递交首次响应文件的顺序确定为磋商评审顺序,并按此顺序根据第二章第31款“磋商”内容及要求进行磋商。2.3.2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将集中与单一投标人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投标人平等磋商的机会,投标人应派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2.4响应文件评审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响应文件两阶段评审:第一阶段:确定最终采购需求方案。磋商小组可以与投标人进行多轮磋商,磋商过程中可实质性修订磋商文件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项目合同主要边界条件条款,但不得修订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不可磋商的核心条件。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确认,并通知所有参与谈判的投标人。第二阶段:综合评分。最终采购需求方案确定后,由磋商小组对投标人提交的最终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分,编写评审报告并向采购人提交候选投标人的排序名单(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得分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2.4.1响应程度、商务、技术、价格评分标准(采取百分制)2.4.2基准价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每一项最后磋商报价最低的报价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评分准则评分按以下计算汇总投标人最后得分。其计算公式如下:评审总得分=F1×A1+F2×A2+……+Fn×AnF1、F2……Fn分别为各项评分因素的汇总得分;A1、A2、……An分别为各项评分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n=1)。F1:各磋商小组技术评分的算术平均值:F2=(F2-1+F2-2+….F2-N)/NF1-N:每个磋商小组的技术评分,N为磋商小组人数。2.4.4记分、计算规则A每次评分计算人民币报价的,保留小数点后三位;以百分比报价的,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投标人最终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B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单项评分为无效分,磋商小组须作出解释,并重新打分:①评分高出规定最高分或低于规定最低分的;②一个记分内容有2个或2个以上记分的;③无记分;④其它明显不合理记分。2.4.5评审因素及标准详见以下评分附表。综合评分表序号评审因素评分标准1技术50分评审因素分值评分标准实施方案20投标人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编制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工程地质条件分析,包括不良地质作用、特殊性岩土、地基稳定性等;②勘察等级,包括工程重要性等级、场地复杂程度等级、地基复杂程度等级等;③勘察技术要求,包括勘探点布置、勘探深度、地震效应评价等;④勘察方法,包括勘探与取样、原位测试与室内试验、岩土参数统计与分析等内容。方案完整无缺项、详细具体、可操作性强、完全符合项目采购需求实际情况计20分;每有一项缺漏项或不满足扣5分;每有一项不完善或不清晰或不合理每项扣2分,扣完为止;未提供的不计分。质量保障方案9投标人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编制质量保障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质量管理体系;②过程控制;③成果质量控制等内容。方案完整无缺项,详细具体,可操作性强,完全符合项目采购需求实际情况计9分;每有一项缺漏项或不满足扣3分;每有一项不完善或不清晰或不合理每项扣1.5分,扣完为止;未提供的不计分。进度计划10投标人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编制进度计划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前期准备;②勘探施工;③室内试验;④成果编制提交等内容。方案完整无缺项,详细具体,可操作性强,完全符合项目采购需求实际情况计10分;每有一项缺漏项或不满足扣2.5分;每有一项不完善或不清晰或不合理每项扣1.5分,扣完为止;未提供的不计分。保证措施8投标人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编制项目保证措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质量保证措施;②安全保证措施;③环境保护措施;④资源配备保证措施等内容。方案完整无缺项,详细具体,可操作性强,完全符合项目采购需求实际情况计8分;每有一项缺漏项或不满足扣2分;每有一项不完善或不清晰或不合理每项扣1分,扣完为止;未提供的不计分。保密措施3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编制详细的保密措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保密制度与承诺;②人员保密管理;③相关数据及资料保密等内容,方案完整无缺项,详细具体,可操作性强,完全符合项目采购需求实际情况计3分;每有一项缺漏项或不满足扣1分;每有一项不完善或不清晰或不合理每项扣0.5分,扣完为止;未提供的不计分。备注:(1)有缺漏项是指未提供对应内容;不满足是指方案中项目名称或其他项目信息与需求不符、涉及的技术规范标准等与国家或行业或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表述错误。(2)不完善、不清晰、不合理是指内容不完整、照搬采购需求、未贴合采购需求、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者不适用本项目、套用其他项目方案、内容前后矛盾、存在歧义、逻辑混乱、无条理性、方案内容空洞等。2商务30分类似业绩10投标人近5年(投标截止时止)承担过类似本项目业绩的,每提供一个计5分,本项最多计10分。注:业绩必须在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或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综合监管系统中可查询,提供合同扫描件、中标通知书、批复等相关资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未提供不计分。项目负责人101.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和注册土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的计5分。2.拟投入项目负责人近5年(投标截止时止)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计5分。注:提供职称证书扫描件、业绩证明及在投标单位近三个月(2026年1月-2026年3月)任意连续一个月缴纳的社保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团队人员10拟投入本项目其他主要人员具有以下专业:1.勘察专业负责人(2分):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以上职称1分;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证书1分;2.测绘专业负责人(2分):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以上职称1分;具有注册测绘师执业资格证书和测绘工程专业1分;3.水工专业负责人(2分):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以上职称1分;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工结构)执业资格证书1分;4.造价专业负责人(2分):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以上职称1分;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水利专业)执业资格1分;5.移民专业负责人(2分):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以上职称1分;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移民执业资格证书1分;注:以上人员不得兼任,提供人员职称证书扫描件及在投标单位近三个月(2026年1月-2026年3月)任意连续一个月缴纳的社保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3磋商报价20分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报价)×20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注: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报价的,按财政部发布《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的规定进行评审。2.5推荐2.5.1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投标人,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得分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得分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2.5.2中标候选人数量为1-3名,本次磋商采购推荐的成交候选人数量为3名。2.6确定成交投标人2.6.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2.6.2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中标候选供应商中确认成交供应商。第四章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及格式合同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服务类)服务类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文本省级以上政府部门或行业组织有标准或示范文本的,应按照其文本确定合同格式。没有文本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采购项目特点自行拟定特定文本确定合同格式。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采购合同编号:采购人(全称):,(甲方)供应商(全称):,(乙方)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1.项目信息(1)采购项目名称:(2)采购计划编号:;委托代理编号:(3)项目内容:(项目名称)承包范围:项目经理:。2.合同金额(1)合同金额小写:大写:(2)具体标的见附件。(3)合同价格形式:。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起始日期:年月日,完成日期:年月日。总日历天数:天。地点:方式:4.付款:1、。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提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6.组成合同的文件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2)成交通知书(3)响应文件(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5)专用合同条款(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8)其他合同文件。7.合同生效本合同自8.合同份数生效。本合同一式份,采购人执份,供应商执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订立时间:合同订立地点:年月日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帐号:第五章采购需求第一节采购清单一览表包号标的名称数量节能产品进口产品1硒山水库建设工程勘察报告(可研阶段)编制服务1项否否第二节技术要求一、采购项目名称:硒山水库建设工程勘察报告(可研阶段)编制服务二、项目概况:(一)建设背景汝城县位于湖南省东南部,地处亚热带季风湿润气候区,水资源总量丰沛,年平均降水量1548mm,但时空分配不均,全年降雨量六成集中在4~8月份,且各月降雨量变化较大。水资源时空分配特征决定了汝城县水旱灾害的突发性、反常性、不确定性,近年来表现尤为明显,如2022年、2023连续两年出现了不同程度的干旱灾害,由于缺少抗旱备用水源,给广大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带来了极大不便。汝城县硒山水库工程是为解决区域水资源供需矛盾问题、提高水安全保障程度而建设,该项目已列入《全国抗旱规划“十三五”实施方案(2017~2020年)》、《湖南省郴州市“十四五”水利发展规划》、《湖南省郴州市水安全规划(2021-2035)》、《湖南省汝城县“十四五”农村供水保障规划》等相关规划,该项目符合当前国家水利项目建设和投资的方向,是一座集水资源战略储备、灌溉等多功能于一体的区域控制性水资源配置工程。(二)工程任务汝城县硒山水库工程位于汝城县城西南,水库坝址在泉水镇胜利村贯塔江上,距离县城14km。硒山水库工程主要任务为汝城县应急备用水源及周边1.12万亩农田水源工程,提升区域抵抗水旱灾害能力;并联合团结水库向团结灌区供水,提高灌区农业用水保证率。兼顾乡镇防洪及生态功能。(三)建设必要性1、完善水网配置格局,提高水资源使用效率的需要。2、提升粮食安全效能,稳定区域粮食生产的需要。3、改善生态环境水平,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需要。(四)工程规模新建小一型水库(五)建设方案1、坝址选择根据库区地形条件,中坝址可建设小型水库,不具备中型水库蓄水条件。若考虑远期扩建为中型水库,初步拟选坝址为下坝址。集雨面积14.60km2,干流长度10.7km。2、近期小(1)型水库根据实测地形图,通过计算下坝址处水位库容关系曲线,库容401.26万m3对应的水位为669.86m。主要建设内容为:(1)新建面板堆石坝1座,坝高约33m,坝轴线长约110m;(2)新建大坝上库公路约1.5km;(3)新建调水隧洞(2.0×2.0m)约1.9km;(4)新建取水口及其附属设施。3、远期扩建中型水库根据近期工程设计方案,在近期工程的基础上进行加高,库容1045.74万m3对应的水位为686.27m。主要建设内容为:(1)加高硒山水库坝体,仍采用面板堆石坝,加高约18m,总坝高约49m,主坝轴线长约300m,副坝轴线长约150m;(2)赔建恢复部分附属设施。(六)工程投资根据初步估算,近期按小型水库建设,工程投资约1.88亿元。远期扩建中型水库,增加工程投资约3.97亿元。(七)存在问题1、审批难度:硒山水库如按照小型工程中坝址建设,从建设必要性、坝址选择、工程投资及施工难易程度,综合考虑较合理,容易通过上级审查审批;而新建中型水库并采用分期建设方案,项目建设周期长,不确定因素多,建设、设计及施工难度较大,尤其工程审批难度较大。2、水资源利用:根据《湖南省现代水网建设规划(2021~2035年)》,项目区附近已规划建设石磨岭水库(总库容4.896亿m3),该水库规划的灌溉及供水范围与本水库受益范围重叠,硒山水库按照中型水库规模建设的话,近期能增加区域水资源储备量,但远期石墨岭水库建成后,硒山水库可能会面临水源利用率不高、工程效益发挥不明显等问题。3、工程规模:小(1)型水库可满足水库下游团结灌区的灌溉需求及汝城县城周边应急供水需求。如采用中型水库方案,库容>1000万方的必要性不充分,且本次设计过程还考虑分期建设,该方案可行性不足。4、地质条件:初步踏勘结果,中型水库下坝址方案中右坝肩位置岩体薄弱,覆盖层较厚,坝体绕渗的可能性较大,工程处理难度较大,且存在安全风险。5、征迁移民:中坝址建小型水库最高蓄水位为670m,距离居民区较远,影响较小。若考虑远期扩建中型水库最高蓄水位为705m,淹没线边缘距离上游旱塘瑶族村群众房屋最近距离为30m,淹没耕地面积较多,对群众生产生活影响较大。第三节商务要求一、采购预算:899400.00元二、服务内容:完成硒山水库建设工程可研阶段的测量、地勘等报告编制。三、质量要求:设计质量合格,设计成果达到国家和水利行业现行勘察设计规范要求,提交符合规范、科学合理的测量、勘察、设计成果,并通过主管部门审查。四、设计服务期:设计人在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内提交可研阶段报告成果报告送审稿,配合项目审查,并在15个日历天内完成可研阶段报告成果完善、补充、修改,提交审定稿;可研阶段报告按采购人要求起始时间30个日历天提交可研阶段报告成果;实施时的技术服务工作至工程完工验收止,相关设计文件资料按采购人要求提供。五、团队人员配置要求:为保证本项目顺利实施,成交供应商需配置团队人员不少于10人,且有与本项目相应的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提供有关资格证书或职称证书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六、服务成果:成交供应商提交成果纸质文档8份,提供电子文档PDF文件(含报告、地勘、概预算、图纸)及概预算软件版,其他要求双方在签订合同时约定。七、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条件:(1)付款方式:银行转帐支付。本项目采用总价包干形式,供应商须考虑项目涉及范围内的所有工作量,包括但不限于所产生的一切材料费、工具费、人工费、手续费、差旅费、食宿费和加班费等,由于操作不当等造成的各种事故责任和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2)地勘报告招标后支付15万元,提交成果后并批复后支付15万元,下达项目资金后支付剩余合同金额。(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3)甲方支付费用前,乙方须向甲方提交等额发票,甲方在收到发票并审核乙方交付工作成果和发票资料合格无误后,按本合同约定进度支付乙方费用。八、保密要求成交供应商在服务本项目过程中所涉及相关文件和数据资料应当保密,未经许可,不得向第三方提供,并不得用于与本项目无关的其它场合。如有违反,采购人保留追究责任的权利。九、其他要求1、本项目报价方式为总包干;本项目实施期间所需发生的人工、材料、设备等开支以及一切服务费、管理费、保险费、利润、税金等款项开支,以构成报价总价。如一旦成交,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2、采购人不组织踏勘,如供应商在投标前自行组织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对于上述项目要求,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进行响应,作出承诺及说明。第六章响应文件组成投标人的响应文件应包含以下八个部分:一、磋商响应声明附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二、投标人的基本情况表及其他说明附件3:投标人基本情况表附件4:其他说明三、服务方案四、技术/商务响应与偏离表五、报价一览表及报价文件附件5:报价文件六、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它资料七、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八、最后报价一、磋商响应声明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的竞争性磋商文件(委托代理编号:,采购计划编号:)的全部内容,知悉参加竞争性磋商的风险,我方承诺接受磋商文件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一、我方同意在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日内(响应文件有效期)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法律约束力。二、我方提交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和副本一式份、电子文件一式份,并保证响应文件提供的数据和资料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三、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采购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资料。四、我方愿意按磋商文件规定和磋商小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五、我方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保证在获得成交资格后,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采购合同,履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六、我方在此声明:(一)我方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二)我方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不存在控股、关联关系,或者与其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三)我方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四)我方承诺(承诺期:成立三年以上的,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为实际时间):1、我方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各项社会保障资金,没有偷税、漏税及欠缴行为。2、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记录:(1)受到刑事处罚;(2)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附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名称:注册号:注册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经营范围:主营:,;兼营:姓名:性别:年龄: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日期:年月日附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姓名、职务)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1)签署、澄清、补正、修改、撤回、提交,(项目名称、委托代理编号、采购计划编号)响应文件;(2)签署并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及最后报价;(3)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件1,原件)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二、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及其他文件附件3,投标人基本情况表盖投标人单位章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邮政编码上年营业收入电子邮箱员工总人数营业执照注册号码注册地址发证机关发证日期营业范围(主营)营业范围(兼营)基本账户开户行及账号税务登记机关资质名称等级发证机关有效期备注提供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其他资料按第二章或第五章要求提供。附件4,其他证明资料或说明提供磋商文件中资格要求或评分标准要求需要提供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三、服务方案投标人应根据第五章规定编写服务方案。格式自拟。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_日期:年月日四、技术响应与偏离表项目名称:,委托代理编号:序号磋商文件条目号采购规格响应文件的规格响应与偏离说明说明:1、“响应与偏离”应注明“响应”或“偏离”,若没有注明的,则视为“响应”。2、属磋商文件规定有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请在“说明”栏中注明。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商务响应与偏离表项目名称:,委托代理编号:序号磋商文件条目号响应文件商务条款响应与偏离说明说明:1、“响应与偏离”应注明“响应”或“偏离”,若没有注明的,则视为“响应”。2、属磋商文件规定有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请在“说明”栏中注明。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五、报价一览表及报价文件附件5:报价一览表项目名称采购计划编号委托代理编号总报价大写:小写:服务期项目负责人备注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六、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资料七、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投标人符合要求的,应提供下列证明资料,并填写相关数据。否则,评审时不予以考虑。附件7-1,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附件7-1-1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本公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公司企业规模为:□大型□中型□小型□微型公司机构代码:,;注册登记机构:,;日期;有效期:,;注册资本:;地址,;经济行业:,;经济性质:,;法定代表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授权代表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投标人名称(盖公章):日期:年月日附件7-1-2投标人资格声明(格式)投标人资格声明(格式)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和(采购项目名称)邀请函的规定,我单位郑重声明如下:一、我单位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登记注册的,注册地点为,全称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我单位依法进行纳税和社会保险申报并实际履行了义务。四、我单位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良好记录。五、我单位在参加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达到处罚地行政处罚听证范围中“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六、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七、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信息如下(如无,填写“无”):1、与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如下:2、我单位直接控股的其他单位如下:3、与我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如下:八、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九、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1、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注:第三条“良好的商业信誉”是指供应商经营状况良好,无本资格声明第九条情形。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日期:年月日附件7-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不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无需填写)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硒山水库建设工程勘察报告编制服务 其他水利管理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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