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服务站 招标代理 招标代招标公告(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乡镇民政服务站2026)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民政局
关于公开遴选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乡镇民政
服务站(慈善站)招标代理单位的公告
为规范推进我县乡镇民政服务站项目建设及相关采购工作,保障项目招标流程合法合规、高效有序开展,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我局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具备相应资质和服务能力的招标代理机构,承担我县乡镇民政服务站项目招标代理服务工作,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
项目名称: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
乡镇
民政服务站
(
慈善工作站
)
(二)项目地点: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
(三)项目概况
:
项目总投资估算
102.1
万元。
二、
资质要求
(一)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机构(需提供有效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二)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成立年限不足三年的,以实际成立时间为准)
;
(三)
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
;
(四)招标代理机构必须在《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以及《海南省政府采购网》登记并备案通过;
(五)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http://www.ccgp.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三、提交材料
(一)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具备招标代理相关资质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三)
法人授权委托书;
(四)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
报价函;
(六)
提供近两年代理过采购服务类业绩
,
须提供该项目签订合同复印件
;
(
七
)
书面声明:参加经营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
八
)
信用查询结果: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服务栏查询的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
以上材料需按顺序装订成册,所有资料缺一不可,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密封于一个文件袋内,文件袋封套上注明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并加盖公章。
四、报送方式
统一接收纸质报价材料,通过直接递交方式提交。逾期送达、未密封或不符合格式要求的,遴选人有权拒收。
收件地址:海南省琼中
黎族苗族自治
县营根镇国兴大道
225
号县民政局
五
楼
504
办公室
联系人:
邓先生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0898-86238235
五、报送时间
2026年4月14日—4月17日(3个工作日),8:00—12:00,14:30—17:30将材料送达,逾期不再接收。
六、评选办法
我局将组建评审小组,对各参选单位提交的申报资料开展综合评审。在参选单位资质符合要求且通过资格审查的前提下,以通过资格审查单位的有效报价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选取报价最接近评标基准价的1家单位作为中选单位;若出现多家单位报价同等接近评标基准价的情形,则以报价相对较低的单位确定为中选单位。
中标结果将通过电话告知中选单位,并在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我局与中选单位正式签订服务合同。
特此公告。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民政局
2026年4月14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民政服务站 招标代理 招标代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