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招标公告(六盘水市水城区自然资源局(六盘水市水城区林业局)2026)
项目概况
水城区玉舍国有林场2025年中央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其他国土绿化-森林综合抚育)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http://58.16.209.32:8088/ywpt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4月27日 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C2026J-045FW号
项目名称:水城区玉舍国有林场2025年中央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其他国土绿化-森林综合抚育)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项目序列号:B-20260410-000098-0
预算金额(元):2287400
最高限价(元):22874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水城区玉舍国有林场2025年中央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其他国土绿化-森林综合抚育)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2287400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水城区玉舍国有林场2025年中央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其他国土绿化-森林综合抚育)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至2026年12月31日止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供应商应为监狱企业,供应商应为残疾人福利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 /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4月14日至2026年04月2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http://58.16.209.32:8088/ywpt
方式:无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4月27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http://58.16.209.32:8088/ywpt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6年04月27日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 2.磋商保证金金额(元):10000.00元 3.磋商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2026年4月27日9时30分 4.磋商保证金交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保函、保证保险(采用担保函、电子保函的按如下要求递交:①供应商可在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在线申请开具电子保函。②电子保函开具成功方可参与磋商,磋商前以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电子保函查询结果为准。③供应商报名成功后必须在交易系统中选择为电子保函方式交纳。④供应商在金融服务平台可自行选择相应的金融机构开具担保函或银行保函。⑤供应商可在中心网站通知公告版块查询《磋商保证金担保函操作手册》。 单位名称: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贵州银行六盘水凉都支行账号:0802001200000507 5.各供应商自行在40分钟内远程解密响应文件,超过时限的按无效磋商处理;解密完成后供应商自行核对磋商记录表内容,并在文字互动对话框中回复“已确认”,未回复且未提出异议的,视为无异议,认可磋商结果。如磋商过程中存在问题,请及时联系代理机构。 6.各供应商请及时查看CA证书有效期,若临到期,请在报名前办理续期,避免出现因续期问题导致CA锁key值变化而无法参与磋商。 7.政府采购优惠政策落实情况:已落实。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8.公告媒体:贵州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六盘水市) 9.交易系统技术支持QQ群:659313445群名称: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2022版)交易系统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858-6708767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六盘水市水城区自然资源局
地 址:六盘水市水城区双水新区
联系方式:180085900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贵州省金汇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都匀市大龙大道9号南州国际清华苑6栋1单元6层2号
联系方式:155085876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庞一飞
电 话:15508587689
本公告的采购文件下载仅用于浏览文件,参与投标请登录贵州省公告资源交易平台-网上交易大厅在“文件下载”栏目下载招标文件。
附件信息:
水城区玉舍国有林场2025年中央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其他国土绿化-森林综合抚育)招标文件及附件.zip1.9MB
水城区玉舍国有林场2025年中央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其他国土绿化-森林综合抚育)采购公告.pdf4.8KB
第一章采购邀请(采购公告)项目概况:永城区五全国有林场2025年中央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其他国土绿化一秣杯综合扰有的共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六盘水市)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干2026年月2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HC2026J-045FW号项目名称,水城区玉舍国有林场2025年中央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其他国土绿化一森林综合抚育)预算金额:239.91万元采购需求:杰林综合抚育:建设总规模3000亩。布局在六盘水市水城区玉舍国右林场场部工区、毛旦坪工区、磨盘山工区、公鸡山工区,涉及53个小班。最高限价:228.74万元;合同履行期限:至2026年12月31日止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标项名称:水城区玉舍国有林场2025年中央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其他国土绿化一森林综合抚育)数量:1项预算金额:239.91万元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遂:森林综合抚育:建设总规模3000亩。布局在六盘水市水城区玉舍国右林场场部工区、毛日坪工区、磨盘山工区、公鸡山工区,涉及53个小班。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2一般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特殊资格要求:无。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年4月11日23时59分至2026年4日23时59分。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六盘水市)网上获取方式:网上获取售价:0元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4月2日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开标时间:2026年4月27日9时30分开标地点: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磋商大厅)五、公告期限2026年4月14日23时59分至2026年4月71日23时59分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2.磋商保证金金额(元):10000.00元3.磋商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2026年4月2日9时30分.34.磋商保证金交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保函、保证保险(采用担保函、电子保函的按如下要求递交:①供应商可在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在线申请开具电子保函。②电子保函开具成功方可参与磋商,磋商前以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电子保函查询结果为准。③供应商报名成功后必须在交易系统中选择为电子保函方式交纳。供应商在金融服务平台可自行选择相应的金融机构开具担保函或银行保函。5供应商可在中心网站通知公告版块查询《磋商保证金担保函操作手册》。单位名称: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贵州银行六盘水凉都支行账号:08020012000005075.各供应商自行在40分钟内远程解密响应文件,超过时限的按无效磋商处理;解密完成后供应商自行核对磋商记录表内容,并在文字互动对话框中回复“已确认”,未回复且未提出异议的,视为无异议,认可磋商结果。如磋商过程中存在问题,请及时联系代理机构。6.各供应商请及时查看CA证书有效期,若临到期,请在报名前办理续期,避免出现因续期问题导致CA锁key值变化而无法参与磋商。7.政府采购优惠政策落实情况:已落实。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8.公告媒体:贵州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六盘水市)9.交易系统技术支持QQ群:659313445群名称: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2022版)交易系统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858-6708767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六盘水市水城区玉舍国有林场地址:六盘水市玉舍国家森林公园内联系人:青松联系方式:180085900514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贵州省金汇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地址:贵州省都匀市大龙大道9号南州国际清华苑6栋1单元5层2号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庞一飞电话:15508587689注:交易系统技术支持QQ群:659313445群名称: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2022版)交易系统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858-67087675
水城区玉舍国有林场2025年中央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其他国土绿化-森林综合抚育)竞争性磋商文件JHC2026J-045FW号水城区玉舍国有林场2025年中央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其他国土绿化一森林综合抚育)竞争性磋商采购类别;招工程六盘水市水城区玉舍国有场六盘水市玉舍国家森林公每内清松联系电话!18008590051责州省金汇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责春都匀市大龙大道9号南州国际清华苑6栋1单元5层2号庞一飞联系电话:155085876892026年3月水城区玉舍国有林场2025年中央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其他国土绿化-森林综合抚育)采购文件编号:JHC2026J-045FW号项目名称:水城区玉舍国有林场2025年中央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其他国土绿化-森林综合抚育)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采购类别:工程采购人:六盘水市水城区玉舍国有林场详细地址:六盘水市玉舍国家森林公园内联系人:青松联系电话:18008590051代理机构:贵州省金汇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详细地址:贵州省都匀市大龙大道9号南州国际清华苑6栋1单元5层2号联系人:庞一飞联系电话:155085876892026年3月目录第一章采购邀请(采购公告)第二章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第三章竞争性磋商须知第四章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要求以及供应商须提供的证明材料第五章评审标准和评审办法第六章服务要求、商务要求第七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仅供参考)第八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一章采购邀请(采购公告)项目概况:水城区玉舍国有林场2025年中央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其他国土绿化-森林综合抚育)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六盘水市)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6年4月2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HC2026J-045FW号项目名称:水城区玉舍国有林场2025年中央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其他国土绿化-森林综合抚育)预算金额:239.91万元采购需求:森林综合抚育:建设总规模3000亩。布局在六盘水市水城区玉舍国有林场场部工区、毛旦坪工区、磨盘山工区、公鸡山工区,涉及53个小班。最高限价:228.74万元;合同履行期限:至2026年12月31日止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标项名称:水城区玉舍国有林场2025年中央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其他国土绿化-森林综合抚育)数量:1项预算金额:239.91万元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森林综合抚育:建设总规模3000亩。布局在六盘水市水城区玉舍国有林场场部工区、毛旦坪工区、磨盘山工区、公鸡山工区,涉及53个小班。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般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特殊资格要求:无。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年4月14日23时59分至2026年4月21日23时59分。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六盘水市)网上获取方式: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六盘水市)点击网页右侧“交易平台入口”,选择“新交易平台登录2022年版”,凭数字证书登录“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获取EGP格式竞争性磋商文件。未按规定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采购活动。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统一注册平台成功注册企业诚信库并绑定CA证书的,仍登录不上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请联系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统一注册平台工作人员将企业信息及CA证书信息下发至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成功登录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后,在左侧菜单‘系统功能’‘组件下载’下载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最新版本的响应文件制作工具,根据操作手册进行参与磋商活动售价:0元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4月2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开标时间:2026年4月27日9时30分开标地点: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磋商大厅)五、公告期限2026年4月14日23时59分至2026年4月21日23时59分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2.磋商保证金金额(元):10000.00元3.磋商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2026年4月27日9时30分4.磋商保证金交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保函、保证保险(采用担保函、电子保函的按如下要求递交:①供应商可在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在线申请开具电子保函。②电子保函开具成功方可参与磋商,磋商前以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电子保函查询结果为准。③供应商报名成功后必须在交易系统中选择为电子保函方式交纳。④供应商在金融服务平台可自行选择相应的金融机构开具担保函或银行保函。⑤供应商可在中心网站通知公告版块查询《磋商保证金担保函操作手册》。单位名称: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贵州银行六盘水凉都支行账号:08020012000005075.各供应商自行在40分钟内远程解密响应文件,超过时限的按无效磋商处理;解密完成后供应商自行核对磋商记录表内容,并在文字互动对话框中回复“已确认”,未回复且未提出异议的,视为无异议,认可磋商结果。如磋商过程中存在问题,请及时联系代理机构。6.各供应商请及时查看CA证书有效期,若临到期,请在报名前办理续期,避免出现因续期问题导致CA锁key值变化而无法参与磋商。7.政府采购优惠政策落实情况:已落实。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8.公告媒体:贵州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六盘水市)9.交易系统技术支持QQ群:659313445群名称: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2022版)交易系统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858-6708767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六盘水市水城区玉舍国有林场地址:六盘水市玉舍国家森林公园内联系人:青松联系方式:18008590051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贵州省金汇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地址:贵州省都匀市大龙大道9号南州国际清华苑6栋1单元5层2号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庞一飞电话:15508587689注:交易系统技术支持QQ群:659313445群名称: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2022版)交易系统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858-6708767第二章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项目名称水城区玉舍国有林场2025年中央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其他国土绿化-森林综合抚育)2项目编号JHC2026J-045FW号3供应商资格要求1.一般资格要求:1.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1.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多证合一营业执照)证明文件(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1.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2026年任意1个月的财务报表或出具基本开户银行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审计报告须包含利润表(或业务活动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及附注和审计机构的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及人员证书;财务报表须包含利润表、资产负债表。;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自行承诺,格式自拟);1.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2025年3月至投标截止时间连续3个月相关的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成立未满1年的企业可提供近一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免税企业提供证明材料;1.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自行声明,格式自拟);3供应商资格要求1.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磋商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1.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1.9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是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文件)2.特殊资格要求:无。注:提供的资质复印件不清晰,不能有效证明供应商资质情况,经磋商小组审查,将视为该资质未提供。4报价要求报价应包含为完成本项目规定的全部工作所支付的一切费用、代理服务费和拟获得的利润等。5调价原则供应商的报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含价格调整要求的磋商,将确认为不响应。6服务时间及服务地点详见“第一章采购邀请(采购公告)”7响应文件的份数加密电子版响应文件1份。8磋商有效期磋商截止时间起生效,其有效期为90日历天。9响应文件的递1.响应文件:是指加密的电子档响应文件。9交2.加密电子响应文件须在磋商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并按要求在系统里签到。3.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供应商需使用《贵州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响应文件制作系统》制作加密电子响应文件,并在磋商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概不接收。10磋商时间以网上发布公告时间为准。11磋商地点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磋商大厅)。12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13评审标准及方法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14预算金额239.91万元15最高限价228.74万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做无效磋商处理。16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条款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除本《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1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采购公告在贵州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六盘水市)等网站发布。18代理服务费本项目代理服务费:11000元(大写:壹万壹仟元整)交纳方式:现金或者转账。收款账户信息:公司名称:贵州省金汇实业(集团)有限公司18代理服务费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都匀城中支行账号:5200165403605250562019保证金交纳1.磋商保证金交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保函、保证保险。2.磋商保证金金额(元):10000.00元单位名称: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贵州银行六盘水凉都支行账号:0802001200000507注:电子保函的供应商可选择六盘水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在线通过金融平台申请开具磋商保证金保函,电子保函开具成功方可竞争性磋商(竞争性磋商时,银行转账或电子保函以六盘水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保证金入账清单及电子保函查询结果为准。)2.1.为防止围标、串标,供应商报名通过后需及时从基本户汇出保证金,保证金必须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账,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不同银行间资金到账时间上的风险、银行对公账户工作时间、供应商书写错误等原因导致系统退回保证金等情况,保证金未按规定时间足额到账的,不论任何理由,其磋商将不受采购人接受。2.2.未成交供应商保证金退还:在项目发布成交结果公告时,由代理机构在系统中设定保证金预退还时间(发布成交结果公告2个工作日内),在预退还时间后,系统将自动退还。2.3.成交供应商保证金退还:在项目发布合同公示后,系统将自动退还。若在成交通知书发出30日内采购人未出具延迟退还成交供应商保证金说明且未签订合同的,系统将自动退还。2.4.为进一步加强保密工作及方便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可以不附磋商保证金收据复印件或扫描件,具体磋商保证金缴纳信息以银行系统实际到账情况为准。19保证金交纳3.采用担保函、电子保函的按如下要求递交:3.1.供应商可在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在线申请开具电子保函。3.2.电子保函开具成功方可参与磋商,磋商前以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电子保函查询结果为准。3.3.供应商报名成功后必须在交易系统中选择为电子保函方式交纳。3.4.供应商在金融服务平台可自行选择相应的金融机构开具担保函或银行保函。3.5.供应商可在中心网站通知公告版块查询《磋商保证金担保函操作手册》。4.缴纳保证金前,请先至贵州省统一注册平台自行核对基本账户开户行及账号等信息,如有误请在统一注册平台自行维护,并提交审核。如果您的基本账户开户行是农业银行,请注意查看基本账户号信息是否有区域代码,如果没有,请及时咨询开户银行,并在统一注册平台自行变更基本账户号信息。5.系统生成随机码为9位,政府采购类型项目以CG开头,工程以GC开头。使用银行转账时需在银行系统中的附言、摘要、用途、备注等处必须且只能填写保证金随机码。注意:随机码中间或随机码与补充文字内容中间不能有其他字符或者空格存在,且磋商保证金缴纳必须从基本账户转出,不支持第三方支付及结算卡转账。6.如未缴纳保证金或未成功办理保函,响应文件不能上传至交易系统。7.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858-6708767。20质疑投诉1.质疑:1.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20质疑投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1.2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宜。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代理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1.3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1.4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要求的内容。2.投诉: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的有关规定,向采购人的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3.备注:3.1.质疑文件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或由被授权代表签字后送达;3.2.递交方式:现场递交或邮寄书面纸质质疑函。3.3.送交地点:贵州省金汇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贵州省都匀市大龙大道9号南州国际清华苑6栋1单元5层2号)3.4.联系部门:贵州省金汇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内审部3.5.联系人:庞一飞3.6.联系方式:155085876893.7.邮箱:2107961840@qq.com3.8.邮政编码:5580003.9.提起投诉联系单位:水城区财政局3.10.提起投诉单位联系电话:0858-893259521付款方式施工合同签订后承包人施工人员、机械设备、主要材料进场具备开工条件并完成相关付款手续后,支付本合同金额30%;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80%,剩余20%在审计工作完成后,根据双方确认的最终结算价款和结算审计报告据实支付。22合同的签订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竞争性磋商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竞争性磋商文件确定的采购标的、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3.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合同扫描件一份,用于贵州省政府采购网发布采购合同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23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无需缴纳24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本项目属于农、林、牧、渔业)25竞争性磋商文件解释权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和代理机构。26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26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说明:本表是对第三章竞争性磋商须知内容的概况介绍,如有冲突,以本表为准。第三章竞争性磋商须知一、说明1.资金来源1.1.财政资金2.采购代理机构2.1.采购代理机构(以下简称“代理机构”)是指依法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采购代理机构。本次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和传真见磋商资料表。3.合格的供应商3.1.供应商符合“竞争性磋商相关资料”中供应商资格要求及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要求。3.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3.3.一个供应商只能委托一个代表参与同一项目磋商,一个代表只能代表一家公司。如果供应商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3.5.供应商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采购人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3.6.只有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单位和采购代理机构,且符合供应商资格要求的供应商才能参加磋商。4.磋商费用4.1.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磋商有关的费用。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二、竞争性磋商文件1.竞争性磋商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第一章:采购邀请(采购公告)第二章: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第三章:竞争性磋商须知第四章: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要求,以及供应商须提供的证明材料第五章:评分标准和评分办法第六章:服务要求、商务要求第七章:合同主要条款第八章:响应文件格式2.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磋商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磋商可能被拒绝。3.磋商文件的澄清3.1.供应商对磋商文件如有疑点要求澄清,须在磋商截止时间3日前以书面、传真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传真作出答复,逾期不接受。3.2.磋商文件的修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到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注: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后,应仔细检查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得磋商文件3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供应商自己承担。三、响应文件编制说明1.磋商的语言及计量标准1.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简体中文书写。对于任何非简体中文的资料,都应提供简体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时以简体中文翻译本为准。2.响应文件组成第一部分:报价文件第二部分:资格审查文件第三部分:商务符合性审查文件第四部分:技术和商务文件第五部分:磋商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料2.1.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磋商资料,并保证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磋商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磋商将被拒绝。2.2.磋商的语言: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书写。2.3.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编写其响应文件,不得缺少任何磋商文件要求填写的表格或提交的资料,并按要求签字和盖章。2.4.供应商提供的服务一律用人民币。2.5.供应商应准备一份加密电子版响应文件1份,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guizhou.gov.cn/);并按要求签到。2.6.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磋商授权代表在旁边签字才有效。2.7.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磋商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2.8.磋商资格证明文件,包括:磋商文件要求的资质文件及其他相关资质;3.磋商报价和货币3.1.在磋商有效期和合同有效期内,供应商对磋商服务的报价,应固定不变。磋商报价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的要求报价,以人民币为结算单位。3.2.磋商的有关服务及服务的报价应包括要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缴纳的税收。3.3.对于非标准的磋商,还应填报报价明细表。3.4.磋商报价编制原则:3.4.1.按市场价取费。3.4.2.各供应商应按采购人提供的采购需求准确报价,若由于供应商原因漏项、漏算、错算等造成报价失误,采购人将认为这些项目费用已包含在总价中,一旦成交后不得要求另行调整增加,并不得以此为由影响服务质量。4.供应商资格的证明文件4.1.供应商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须包含以下内容:一般资格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5.磋商保证金5.1.磋商保证金交纳要求5.1.1.磋商保证金的交纳时间以磋商文件规定为准。5.1.2.供应商应提交“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数额的磋商保证金,并作为其磋商的一部分。5.1.3.磋商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单位免遭因供应商的行为而蒙受损失,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单位在因供应商的行为受到损害时可根据本须知条款的规定不退还。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若因此对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单位造成严重后果,供应商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5.1.4.凡没有根据本须知规定提交有效的磋商保证金的磋商,应视为非响应性磋商予以拒绝。5.2.磋商保证金的退还5.2.1.磋商保证金的退还时间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时间退还。5.2.2.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5.2.2.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5.2.2.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5.2.2.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5.2.2.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5.2.2.5.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5.3.若发生质疑或投诉,与质疑或投诉有关的供应商的保证金有效期将延长,待质疑、投诉处理完毕之后予以办理。6.磋商有效期6.1.根据本须知规定,磋商应在规定的磋商日后的“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所述时期内保持有效。磋商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磋商将被视为非响应性磋商而予以拒绝。6.2.特殊情况下,在原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之前,采购代理机构可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磋商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供应商可拒绝也可接受采购代理机构的这种要求。接受延长磋商有效期的供应商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磋商有效期。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响应文件的递交(1)响应文件需采用加密电子档上传。(2)加密电子响应文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地点和时间递交。(3)响应文件以加密电子文件上传至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为准。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4)电子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供应商需在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使用《贵州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响应文件制作系统》制作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guizhou.gov.cn/);并按要求进行系统签到。(5)供应商应自行网上解密,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40分钟内,使用CA(密钥登录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guizhou.gov.cn/)对其加密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解密。成功解密的响应文件应满足三家及以上,否则不予磋商。2.迟交的响应文件(1)采购人将拒收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递交的响应文件。(2)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销: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对其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撤销的,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3)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后不得修改响应文件。(4)供应商不得在磋商时间起至响应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销响应文件。否则采购人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没收其磋商保证金。五、磋商程序和评审方法1.磋商规定1.1.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竞争性磋商。2.磋商小组由采购单位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1人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2人(贵州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抽取),共3人组成,磋商小组成员需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中回避规定。3.响应文件的澄清3.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2.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4.响应文件的初审4.1.磋商小组将要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是指无实质性偏离、反对、设定条件或提出保留,与磋商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实质性偏离是指:4.1.1.实质性影响服务的范围、质量和履行;4.1.2.实质性违背磋商文件,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和成交供应商履行服务的义务;4.1.3.不公正地影响其它作出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4.1.4.磋商小组决定磋商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4.2.实质上没有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磋商将被拒绝。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磋商将被拒绝并作无效磋商处理:(1)响应文件中的内容与本采购项目内容不符的;(2)未按规定交纳磋商保证金的;(3)供应商资格或商务符合性审查不通过的;(4)响应文件未能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5)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6)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的;(7)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磋商报价呈规律性差异的;(8)不同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的;(9)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等由同一个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10)不同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或不提供公司章程的;(1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错、漏之处一致或雷同,且不能合理解释的;(12)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联系人为同一人的;(13)磋商报价被磋商小组认定低于成本价的(即: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资格性及商务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磋商小组要求其在磋商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或不能按磋商小组要求提供说明或证明材料的,作为无效磋商处理);(14)响应文件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签字或盖章的;(15)供应商提供的资料不真实的;(16)磋商报价超过采购最高限价的;(17)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磋商的(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18)达到法律法规规定的无效磋商条件的。5.评审方法5.1.响应文件的审查5.1.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5.1.2.竞争性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符合性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以电子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采用电子形式,由供应商在交易中心平台确认。5.2.磋商程序5.2.1.采购代理机构将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举行磋商会议。5.2.2.实行网上解密,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40分钟内,使用CA锁登录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guizhou.gov.cn/)对其电子响应文件完成解密。成功解密响应文件满足三家及三家以上时磋商会议继续进行;不足三家时该项目不再继续进行。5.2.3.磋商过程中,如果供应商对项目磋商过程中有质疑,可以在不见面磋商大厅发起质疑。5.2.4.解密完成后供应商自行核对磋商记录表内容,并在文字互动对话框中回复“已确认”,未回复且未提出异议的,视为无异议,认可磋商结果。如磋商过程中存在问题,请及时联系代理机构。5.2.5.磋商小组对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资格审查及商务符合性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未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对响应文件无效,无资格进入磋商阶段的供应商以书面形式出具无效原因说明。5.2.6.磋商小组将与通过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通过交易中心系统在不见面磋商大厅进行不见面磋商,供应商需进入交易中心系统中不见面磋商大厅进行磋商。5.2.7.供应商应时刻关注电子交易系统中的项目进度和状态。磋商小组通过交易系统向供应商提出的磋商内容、澄清要求、报价要求等。供应商应自系统发出30分钟(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内回复或报价,错过重要信息者,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进入技术和商务磋商程序的供应商,磋商小组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及供应商提供的有关说明,分别与进入磋商的供应商就报价、技术内容、服务期等进行磋商。对技术和商务条件与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有重大差异、无资格进入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出具书面无效原因说明。磋商小组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30分钟)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5.2.8.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供应商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5.2.9.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5.2.10.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5.2.11.磋商结束后,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须提交最后报价。5.2.12.磋商小组应给予每个正在参加磋商的供应商相同的机会。被磋商小组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供应商不再进入下一轮磋商报价。5.2.13.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5.3.确定成交供应商5.3.1.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5.3.2.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贵州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六盘水市)等网站公示成交结果。5.3.3.确定成交供应商后,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5.3.4.《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文件、《响应文件》、《响应文件》澄清文件、《单位现场承诺书》和《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六、磋商纪律、原则1.评审工作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政策、法令,保护采购人、供应商的合法权益,做到公正、公开、公平,遵循竞争、择优的原则。2.评审由采购单位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1人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2人(贵州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抽取),共3人组成。3.磋商小组应严格遵循国家的有关法律、法令、公正廉洁,不徇私情,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务、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有损害国家和企业利益的行为,如有发生,将追究法律责任。4.评审工作接受项目主管部门的监督。5.磋商期间,磋商小组和有关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磋商工作纪律和保密的规定,不得以任何形式,将磋商情况透露给与磋商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如有违反,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理。6.从磋商之日起,至《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止,任何供应商不得与磋商小组专家、采购人及有关工作人员私下接触或联系。供应商企图影响评审的任何活动或采用不正当手段骗取成交的,成交无效,并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规进行处理。7.评审的依据是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以及响应文件和磋商小组审核的响应文件的补充资料,而不是其他任何资料。8.磋商小组有权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不明确的地方作出解释和澄清,并用书面方式予以确认。澄清后满足要求的,按有效响应文件接收。9.磋商小组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规定,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就响应文件提供的资格、资质、资信证明文件,以及有关资料,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确认后,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评审办法进行评分。10.磋商小组对评审结果共同负责,并在《磋商报告》上签名确认。七、合同的授予1.成交结果公示1.1.采购代理机构在采购公告发布的媒体上公示成交结果。1.2.对本项目成交结果存在质疑的供应商,可以在法定时期内采用书面原件形式列举具体理由,同时提交有效证据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1.3.供应商行使质疑权时,须坚持“谁质疑谁举证”,遵守“实事求是”和“谨慎性”原则,承担使用虚假材料或恶意方式质疑的法律责任,采购人将遵循“谁过错谁负担”的原则。1.4.若发生质疑时,无论是质疑或被质疑,均主动配合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寻找相关证据,并同意延长磋商保证金的退还时间。对于采购代理机构要求补充的证据材料,供应商不能无故推脱或者不予配合。2.成交通知书2.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2.2.成交供应商须在五个工作日内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成交通知书原件,逾期将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因成交供应商不领取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项目造成影响的,一切后果由成交供应商承担。2.3.成交通知书是采购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2.4.在成交单位缴纳了代理服务费,并与采购单位签订采购合同后,采购代理公司将按照规定退还所有保证金。2.5.在合同未履行前,出现影响成交结果的情况,对于成交单位经济损失,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无需承担赔偿责任。2.6.采购代理机构无义务向未成交供应商解释未成交原因和退回响应文件。3.签订合同3.1.成交单位应按《成交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3.2.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成交单位的响应文件、成交单位的澄清文件及成交通知书等,均为签订经济合同的依据。3.3.成交单位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未能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逾期将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采购人有权顺延下一成交候选人为成交单位,或重新组织采购。3.4.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5.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竞争性磋商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竞争性磋商文件确定的采购标的、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3.6.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合同扫描件一份,用于贵州省政府采购网发布采购合同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第四章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要求以及供应商须提供的证明材料一、政府采购优惠政策1.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1.1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1.1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1.1.2提供本企业服务。1.1.3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1.1.4中型企业提供小型、微型企业服务的,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小型、微型企业提供其他企业服务的,仍按小型、微型企业认定(享受10%价格扣除)。1.2对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小型、微型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1.3对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大中型企业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金额的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4%的价格扣除。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1.4对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按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1.5小型、微型企业成交后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政府采购优惠政策。2.1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3.《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政府采购优惠政策。3.1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满足[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3.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进行价格扣除。二、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要求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采购标的需满足政府采购优惠政策同时供应商须按本章第三条提供的证明材料提供资料,才能享受相应的政府采购优惠政策。三、供应商须提供的证明材料:1.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1.1对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小型、微型企业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提供《小微企业声明函》的,才能按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和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政府采购优惠政策。2.1监狱企业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建设生产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才能按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政府采购优惠政策。3.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才能按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第五章评审标准和评审办法一、磋商小组1、由采购单位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1人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2人(贵州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抽取),共3人组成。2、评分由磋商小组负责,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进入磋商小组。3、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在成交结果确定前保密。二、磋商方法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2、竞争性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符合性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以电子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采用电子形式,由供应商在交易中心平台确认。3、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供应商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4、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5、最后一轮磋商结束后,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须提交最后报价。6、磋商小组应给予每个正在参加磋商的供应商相同的机会。被磋商小组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供应商不再进入下一轮磋商报价。7、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8、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审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磋商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三、供应商资格审查记录表资格审查表序号资格要求审查标准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按格式文本要求填写的加盖公章的扫描件);按格式文本要求填写和盖章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多证合一营业执照)证明文件(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有效、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2026年任意1个月的财务报表或出具基本开户银行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审计报告须包含利润表(或业务活动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及附注和审计机构的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及人员证书;财务报表须包含利润表、资产负债表。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自行承诺,格式自拟)提供承诺函并盖章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2025年3月至投标截止时间连续3个月相关的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成立未满1年的企业可提供近一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免税企业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自行声明,格式自拟)提供声明函并盖章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磋商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格式自拟、提供承诺函并盖章8磋商文件要求的其他承诺格式自拟、提供承诺函并盖章9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是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文件)结论(通过或不通过)注:提供的资质复印件不清晰,不能有效证明供应商资质情况,经磋商小组审查,将视为该资质未提供。资格审查不通过的不进入商务符合性审查。符合性审查表序号审查项符合性要求审查标准1商务实质性响应审查商务要求:是否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六章第二节商务要求响应2技术实质性响应审查服务要求:是否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六章第一节服务要求响应3报价审查由专家审查报价是否为异常低价(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符合3报价审查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或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符合4无效标审查按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五、磋商程序和评审方法规定不存在无效磋商情形结论(通过或不通过)注:商务符合性审查不通过的不进入下一轮评审。四、评分方法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分细则分值总分报价部分30分100分技术部分45分商务部分25分五、评分标准(一)评分细则及各项评分因素如下:序号名称评分因素评价标准1报价部分(30分)磋商报价报价部分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磋商价格最低的报价作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30。注:1.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磋商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价格分取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3.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例如,发票及成本文件等);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或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磋商处理。4.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无小微企业价格扣除2技术部分(45分)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6分)对工程总体认识及总体施工方案、重点、难点的剖析及对应措施针对性强的得6-4分,一般的得3.9-1分,不完整的得0.9-0分。质量保证措施(6分)质量计划、岗位职责、施工过程质量检验方案针对性强的得6-4分,一般的得3.9-1分,不完整的得0.9-0分。施工总进度及保证措施(6分)工程施工总体布置、工期计划、分部分项工程工期安排针对性强的得6-4分,一般的得3.9-1分,不完整的得0.9-0分。施工安全措施(5分)安全措施安排针对性强的得5-3分,一般的得2.9-1分,不完整的得0.9-0分。文明施工措施(5分)文明措施安排针对性强的得5-3分,一般的得2.9-1分,不完整的得0.9-0分。施工场地治安保卫管理(5分)管理安排针对性强的得5-3分,一般的得2.9-1分,不完整的得0.9-0分。施工环保措施(4分)措施安排针对性强的得4-3分,一般的得2.9-1.5分,不完整的得1.4-0分。现场组织管理机构(4分)现场组织管理机构设置合理机构针对性强的得4-2分,一般的得1.9-1分,不完整的得0.9-0分。与发包人、监理及设计单位的配合(4分)与发包人、监理、设计单位配合方案针对性强的得4-2分,一般的得1.9-1分,不完整的得0.9-0分。3商务部分(25分)业绩(25分)提供近三年已完成的业绩一个得5分,最高得25分,提供业绩施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的复印件或扫描件。未提供不得分(原件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二)评审总得分计算方法:评审总得分=F1+F2+F3+…+FnF1、F2……Fn分别为各项评分因素的汇总平均得分注:以上打分计算最终得分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三)排序原则:按评审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序。得分相同的,按磋商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磋商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四)成交原则:由磋商小组对符合采购要求的服务、磋商价格、企业业绩等综合进行评分,并按评审总得分由高到低向采购人推荐前三名成交供应商,原则上由采购人依序确定成交供应商。(五)本评审办法的解释权为采购代理机构。第六章服务要求、商务要求第一节服务要求水城区玉舍国有林场2025年中央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其他国土绿化-森林综合抚育):建设总规模3000亩。布局在六盘水市水城区玉舍国有林场场部工区、毛旦坪工区、磨盘山工区、公鸡山工区,涉及53个小班。以提高林分质量为目标,根据小班调查结果,共设计4个抚育模型。模型A1(抚育采伐+割灌(藤)除草+修枝),为天然乔木阔叶幼龄林小班,6个小班,面积630.3亩。模型A2(抚育采伐+修枝),为人工乔木针叶中龄林和近熟林小班,24个小班,面积1294.4亩。模型A3(抚育采伐+修枝),为人工乔木针叶中龄林和近熟林小班,21个小班,面积913.6亩。模型A4(抚育采伐+割灌(藤)除草+修枝),为天然乔木阔叶幼龄林小班,2个小班,面积161.7亩。具体技术措施如下:(一)抚育采伐:通过生长伐、透光伐、定株抚育伐、生态疏伐的方式伐除林分中干扰树、其它树,调整树种组成和林分密度,优化林分结构,改善林木生长环境条件,促进保留木生长。“抚育采伐伐郁闭度降低不超过0.2,伐后郁闭度不得低于0.6,目的树种平均胸径不低于伐前平均胸径。中龄林抚育中,保护幼树幼苗,减少对原生植被破坏,减少水土流失,保护现有环境。采伐工作严格按照项目林木采伐许可证要求完成采伐任务。(二)修枝:1.修去枯死枝和树冠下部1~2轮活枝;2.修枝后保留冠长不低于树高的1/2,枝桩尽量修平,剪口不能伤害树干的韧皮部和木质部;3.修枝的同时应将目的树种周边影响林木生长的灌木、杂草等一并清除,避免修枝后对林木生长产生影响。采用平切法,重点针对枝条、死枝过多的林木,修枝高度不超过树高的1/2。修除的树枝运出作业小班外统一堆放,注意森林防火。(三)割灌(藤)除草:将影响目的树种生长的杂灌杂草、藤本植物全部割除。注重保护林窗处的幼树及林下有生长潜力的幼树幼苗及珍贵树种。围绕目的树种进行局部割灌(藤)除草,一般情况下,只需割除目的树种幼苗幼树周边1~2米的灌木杂草,避免全面割灌(藤)除草。割除的灌、草、藤运出作业小班外统一堆放,注意森林防火。第二节商务要求1.服务期限:至2026年12月31日止。2.服务地点:六盘水市水城区玉舍国有林场3.付款方式:施工合同签订后承包人施工人员、机械设备、主要材料进场具备开工条件并完成相关付款手续后,支付本合同金额30%;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80%,剩余20%在审计工作完成后,根据双方确认的最终结算价款和结算审计报告据实支付。4.履约保证金:无需缴纳履约保证金。5.验收标准:由采购人组织相关部门按国家、行业相关标准验,各项技术参数及要求指标必须达到合同和技术文件规定的要求。6.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7.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满足有关规范标准要求。8.其他:(1)须单独承诺:供应商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遵守相关建筑施工安全规范及标准,因违反相关建筑施工安全规范及标准造成安全事故的,所产生的所有损失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2)须单独承诺:成交供应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若不服从采购人安排,在收到采购人的《整改通知单》三次整改后仍不满足采购人要求的情况下,采购人有权清场及追究谈判成交供应商相应违约责任。(3)质保期:质量保证期(缺陷责任期)为1年,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承担因质量缺陷导致的全部费用与责任。(4)质保金:中标人应在工程竣工结算完成后,向采购人提交工程价款结算总额3%的质量保证金。(5)未尽事宜,合同签订时约定。第七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仅供参考)水城区玉舍国有林场2025年中央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其他国土绿化-森林综合抚育)合同书甲方:乙方:日期:水城区玉舍国有林场2025年中央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其他国土绿化-森林综合抚育)合同编号:甲方:,(采购人全称)乙方:,(供应商全称)为了保护采供双方合法权益,经过双方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及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JHC2026J-045FW号),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双方同意签订以下合同条款,以便双方共同遵守、履行合同。一、合同双方当事人及联系方式采购人(以下简称甲方):住址: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编:供应商(以下简称乙方):住址:联系人:联系电话:二、采购金额、服务要求、成果要求:(详见附表)合同金额:本项目合同金额含达到采购人服务要求所产生的一切费用。三、服务要求:四、履行期限地点:1.服务期限:2.服务地点:五、验收标准及提出异议时间:1.验收按照合同约定的验收标准,由采购人组织相关人员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验收。2.提出异议时间:经验收后30个工作日内。六、付款约定及期限:1.付款约定:2.付款方式:供应商开户名称:开户行:账号:七、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八、违约责任:如有违约本项目磋商文件条款,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违约方还须付对方合同总价款的10%违约金。九、解决合同纠纷方式: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其它约定事项:本合同须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内容如与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本合同为甲乙双方买卖合同,一式贰份。甲方、乙方各壹份。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合同签订地点:合同签订日期:2026年月日注:此合同为合同的一般格式,最终以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的合同为准。第八章响应文件格式文件封面以系统生成为准(加盖公章)项目概况水城区玉舍国有林场2025年中央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其他国土绿化-森林综合抚育)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系统中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4月2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P520204202600039F项目名称:水城区玉舍国有林场2025年中央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其他国土绿化-森林综合抚育)预算金额:2287400采购需求:/最高限价:水城区玉舍国有林场2025年中央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其他国土绿化-森林综合抚育):2287400;合同履行期限:水城区玉舍国有林场2025年中央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其他国土绿化-森林综合抚育):至2026年12月31日止;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标项名称:水城区玉舍国有林场2025年中央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其他国土绿化-森林综合抚育)数量:1预算金额(元):22874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水城区玉舍国有林场2025年中央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其他国土绿化-森林综合抚育)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水城区玉舍国有林场2025年中央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其他国土绿化-森林综合抚育):一般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特殊资格要求:无。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年04月14日23时59分至2026年04月21日23时59分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六盘水市)网上获取方式:网上获取售价: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4月2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开标时间:2026年04月27日09时30分开标地点:不见面开标五、公告期限2026年04月14日23时59分到2026年04月21日23时59分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2.磋商保证金金额(元):10000.00元3.磋商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2026年4月27日9时30分4.磋商保证金交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保函、保证保险(采用担保函、电子保函的按如下要求递交:①供应商可在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在线申请开具电子保函。②电子保函开具成功方可参与磋商,磋商前以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电子保函查询结果为准。③供应商报名成功后必须在交易系统中选择为电子保函方式交纳。④供应商在金融服务平台可自行选择相应的金融机构开具担保函或银行保函。⑤供应商可在中心网站通知公告版块查询《磋商保证金担保函操作手册》。单位名称: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贵州银行六盘水凉都支行账号:08020012000005075.各供应商自行在40分钟内远程解密响应文件,超过时限的按无效磋商处理;解密完成后供应商自行核对磋商记录表内容,并在文字互动对话框中回复“已确认”,未回复且未提出异议的,视为无异议,认可磋商结果。如磋商过程中存在问题,请及时联系代理机构。6.各供应商请及时查看CA证书有效期,若临到期,请在报名前办理续期,避免出现因续期问题导致CA锁key值变化而无法参与磋商。7.政府采购优惠政策落实情况:已落实。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8.公告媒体:贵州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六盘水市)9.交易系统技术支持QQ群:659313445群名称: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2022版)交易系统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858-6708767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六盘水市水城区自然资源局地址:六盘水市水城区双水新区联系方式:18008590051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贵州省金汇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地址: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都匀市大龙大道9号南州国际清华苑6栋1单元6层2号联系方式:15508587689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庞一飞电话:15508587689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中央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