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医院设备招标公告(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贞医院吉林医院2026)
中经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国家区域医疗中心-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贞医院吉林医院设备采购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国家区域医疗中心-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贞医院吉林医院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5月15日 09: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M-2026-04-02283-
项目名称:国家区域医疗中心-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贞医院吉林医院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693130
最高限价(元):294150,298980,1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
设备采购项目1
数量:
预算金额(元):294150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要求
备注:
标项二
标项名称:
设备采购项目2
数量:
预算金额(元):298980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要求
备注:
标项三
标项名称:
设备采购项目3
数量:
预算金额(元):100000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要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3,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验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无;标项2:无;标项3: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4月14日至2026年04月21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5月15日 09: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6年05月15日 09:00(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净月区管委会401开标室-01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贞医院吉林医院
地 址:长春市人民大街1810号
联系方式:189439800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经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恒丰国际大厦
联系方式:1384310838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曹杰
电 话:13843108382
初审:曹杰
复审:曹杰
终审:杨博文
附件信息:
5.15竞争性磋商文件-设备采购项目.doc632.8K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国家区域医疗中心-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贞医院吉林医院设备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贞医院吉林医院
行政区域
吉林省
公告时间
2026年04月14日 14:00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6年04月14日至2026年04月21日每日上午:00:00 至 00至12:00:00下午:12:00 至 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6年05月15日 09: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净月区管委会401开标室-01
预算金额
¥69.313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曹杰
项目联系电话
13843108382
采购单位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贞医院吉林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
长春市人民大街181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8943980056
代理机构名称
中经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南关区恒丰国际大厦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3843108382
国家区域医疗中心-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贞医院吉林医院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JM-2026-04-02283采购人: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贞医院吉林医院采购代理机构:中经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二〇二六年四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3第二章供应商须知6第三章评标办法26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30第五章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要求32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40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资格后审)项目概况国家区域医疗中心-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贞医院吉林医院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自行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www.zcygov.cn)网上注册(https://middle.zcygov.cn/v-settle-front/registry)并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6年5月15日09时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M-2026-04-02283项目名称:国家区域医疗中心-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贞医院吉林医院设备采购项目标段标段名称预算金额(万元)一标段设备采购项目129.415二标段设备采购项目229.898三标段设备采购项目310预算金额:69.313万元;其中一标段29.415万元、二标段29.898万元、三标段10万元;采购需求: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验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本项目兼投兼中。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等国家文件的最新要求,需要落实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中小企业发展等最新政策。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完成本项目的能力。3.2供应商如为制造商须具备《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3.3供应商如为代理商须具备《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3.4投标产品应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3.5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3.6信誉要求:①近三年(2023年至今)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②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③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④近三年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3.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8供应商应按照《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供应商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要求在响应文件中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2026年4月14日至2026年4月21日下午23时59分止(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线上获取方式:网上免费获取(潜在供应商自行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www.zcygov.cn)注册并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网址:https://middle.zcygov.cn/v-settle-front/registry),其他途径获取的竞争性磋商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售价:0元。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时间:2026年5月1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场所第一开标室。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本公告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发布,同步推送到吉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jilin.gov.cn/),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贞医院吉林医院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1810号联系方式:18943980056(杨博文)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中经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地址:长春市南关区恒丰国际大厦联系方式:13843108382(曹杰)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曹杰电话:13843108382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1采购人名称: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贞医院吉林医院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1810号联系方式:18943980056(杨博文)1.1.2采购代理机构名 称:中经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恒丰国际大厦联系方式:13843108382(曹杰)1.1.3项目名称国家区域医疗中心-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贞医院吉林医院设备采购项目1.1.4★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l.2.1预算金额预算金额:69.313万元;其中一标段29.415万元、二标段29.898万元、三标段10万元;超过采购预算投标无效1.2.2资金来源自筹资金1.2.3出资比例自筹资金100% 1.2.4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内容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1.3.2★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验收1.3.3★质保期≥5年设备生产日期到货日期前六个月内生产1.4.1★供应商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等国家文件的最新要求,需要落实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中小企业发展等最新政策。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完成本项目的能力。3.2供应商如为制造商须具备《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3.3供应商如为代理商须具备《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3.4投标产品应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3.5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3.6信誉要求:①近三年(2023年至今)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②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③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④近三年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3.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8供应商应按照《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供应商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要求在响应文件中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1.4.2供应商不得存在其他情形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3)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4)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5)为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6)为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7)与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8)与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9)与本采购项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13)法律法规或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1.4.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5.1踏勘现场■不组织□组织,踏勘时间: 年 月 日 踏勘集中地点:1.5.2投标预备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 年 月 日召开地点:1.5.3供应商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投标疑问的提出:投标截止时间5天前若供应商未按规定提交投标疑问,则视为其无疑问。1.5.4采购人书面澄清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5天1.6.1偏离■不允许 2.1构成磋商文件的其他材料补充文件(如有)等2.2.1供应商要求澄清磋商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5天前2.2.2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5月1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2.2.3供应商确认收到磋商文件澄清的时间在收到相应澄清文件后24小时内2.2.4供应商确认收到磋商文件修改的时间在收到相应修改文件后24小时内2.3.1构成响应文件的其他材料1、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及竞争性磋商公告中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证明企业实力的其他文件。3、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料。3.1.1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3.2.1最高限价预算金额:69.313万元;其中一标段29.415万元、二标段29.898万元、三标段10万元;1、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价格及单项设备最高限价的投标无效;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87号),在评标过程中,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负责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注:根据财政部财库〔2026〕2号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政府采购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6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3.3.1磋商保证金无3.4.1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近三年(2023年01月01日至今)3.4.2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近三年(2023年01月01日至今)3.5.1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允许3.6.1签字或盖章要求符合政采云上传的要求。3.6.2响应文件副本份数无须递交纸质版响应文件。3.6.3装订要求左侧纵向装订成固定不可拆分的书册形式,建议胶装。(本项目不适用)3.6.4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无须递交纸质版响应文件。4.1.1是否退还响应文件否5.1开启时间和地点开启时间:2026年5月1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场所第一开标室5.2磋商程序1、本项目会议采用“政采云”平台进行远程会议,供应商无须到现场,供应商应提前自行准备设备及 CA 锁,准时参加会议,按主持人要求按时解密响应文件。2、进入会议人员应为本项目供应商被授权人。 3、供应商未参加会议的,或未完全参加会议全过程的,视为认同会议结果。6.1.1磋商小组的组建磋商小组构成:由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3人组成。评标专家确定方式:经济及技术方面专家在政采云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7.1是否授权磋商小组确定成交人■是 □否, 推荐的成交候选人人数:3名7.2结果公告媒介及期限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公示期:一个工作日。8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9.1付款方式按合同约定执行。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10.1报价供应商进行二次报价,以二次报价为最终报价。10.2低于成本报价不得低于成本价格,否则磋商小组有权否决供应商的投标。10.3采购代理服务费按照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及发改价格〔2015〕299号规定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本项目一、二、三标段均收取成本费各标段5000元。10.4知识产权构成本磋商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供应商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采购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成交人响应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10.5同义词语构成磋商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和“工程量清单”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采购人”和“供应商”进行理解“磋商文件”等同于“磋商文件”“响应文件”等同于“响应文件” “采购人”等同于“采购人“磋商保证金”等同于“磋商保证金”10.6解释权构成本磋商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磋商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磋商公告、供应商须知、评标办法、响应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负责解释。10.7其他说明电子标说明:上传的电子证件及资料均需按要求签字盖章上传,否则按未签章处理。响应文件电子版方面技术支持:95763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 www.zcygov.cn)通过数字证书制作响应文件1份(此响应文件需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并在开标时持编制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数字证书进行远程解密)。备注:响应文件电子版(U盘)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执行,用数字证书编制的电子版按政府采购云平台要求进行投标操作。响应文件解密:远程自行解密。★9.6供应商响应文件不得有任何造假,即便不是主要参数,一经发现,取消中标结果,投标方按中标总额20%予以赔偿并赔偿晚于交货时间期间内营运损失,供应商以书面确认磋商文件约定赔偿事项,须提供声明,签字并盖公章确认,未提供响应文件无效。9.7响应文件内附复印件均应清晰可辨,任何不可辨识信息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进行评审的,由供应商自行负责。9.8对相同品牌的不同供应商的处理办法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供应商,磋商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磋商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磋商文件中载明。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9.9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的规定: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第一章第四条关于“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产品,确需采购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的,实行审核管理”的规定,招标采购文件中凡未明确标明采购进口产品的,均为采购本国产品,供应商必须投标本国产品,投标进口产品的为无效投标。在中国境内生产或组装的外国品牌产品须标明该产品在中国国内制造厂商名称。否则,按进口产品对待。(本项目不采购进口产品)★9.10供应商投标产品不符合采购人基本需求影响使用的,采购人有权拒绝其投标。9.11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规定:按照财政部、发展改革委最新发布执行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规定,《货物需求及技术规格要求》中凡包含强制采购产品的,供应商必须提供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否则投标无效。《货物需求及技术规格要求》中包含计算机设备的,供应商必须投标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计算机产品,否则无效10.8中小企业所属行业划分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10.9售后服务要求包括质量保修范围和保修期等10.10证明材料服务商需提供的技术服务证明材料10.11根据业主需求,如果招标计划发生改变或项目取消,合同自动变更或终止,成交人不得提出异议。注:竞争性磋商公告与竞争性磋商文件不一致时,以竞争性磋商文件为准。附表1投标疑问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投标单位:(公章)日期:(二)供应商须知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采购。1.1.2本采购项目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3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4本采购项目名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5本项目服务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本采购项目的资金来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2本采购项目的出资比例: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3本采购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采购需求、合同履行期限和质量标准1.3.1采购需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2合同履行期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3质量标准: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供应商资格要求1.4.1供应商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条件: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财务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业绩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信誉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5)其他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参加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下列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1.5费用承担供应商准备和参加磋商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采购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采购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1.9.2供应商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除采购人的原因外,供应商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答疑会1.10.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磋商预备会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磋商。预备会,澄清供应商提出的问题。1.10.2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和电子邮件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代理机构,以便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会议期间澄清。1.10.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供应商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该澄清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1.11分包供应商拟在中选后将中选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1.12偏离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允许响应文件偏离竞争性磋商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2.竞争性磋商文件2.1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竞争性磋商文件除以下内容外,采购人在采购期间发出的答疑纪要和其他补充修改函件,均是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起约束作用。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下列内容:(1)竞争性磋商公告;(2)供应商须知;(3)评分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采购需求;(6)响应文件格式;(7)附件。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2.2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2.2.1供应商在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后,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任何部分若有任何疑问,任何要求澄清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均应按照本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及方式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代理公司提交。不论是采购人根据需要主动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供应商的要求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做出澄清,采购人都将在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前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同时将书面答复发给所有供应商。投标的澄清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起约束作用。2.3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出后,在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供应商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修改。2.3.1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供应商,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具有约束力。供应商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确定已收到修改文件。2.3.2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答疑)纪要、竞争性磋商文件修改补充通知内容均以书面明确的内容为准。当竞争性磋商文件、修改补充通知、澄清(答疑)纪要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通知(或纪要)或修改文件为准。2.3.3采购人保证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答疑)纪要和竞争性磋商文件修改补充通知在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供应商。为使供应商在编写响应文件时有充分时间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采购人可以酌情延长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日期,具体时间将在修改补充通知中明确。3.响应文件3.1响应文件的组成1.开标一览表2.投标函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5.磋商保证金(无)6.商务/技术条款偏离表7.服务承诺8.优惠条件9.(一)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二)承诺函及声明10.供应商近年来完成类似项目情况表11.拟投入项目团队管理及技能等级人员汇总表12.服务方案13.其他3.2取费报价3.2.1除非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服务取费报价应包括完成本项目过程中提供的所有服务,所需采购人支付的全部服务费。3.3磋商响应有效期3.3.1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磋商响应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磋商响应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磋商响应有效期。供应商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响应失效,但供应商有权收回其磋商保证金。3.4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依据长财采购【2021】695号文件规定,对于诚信良好的供应商可免收磋商保证金;但对于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有关规定,经“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存在行政处罚信息的供应商,须按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3.4.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的同时,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规定的磋商保证金格式提交磋商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参加的,其磋商保证金由牵头人提交,并应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3.4.2供应商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将导致响应文件被否决。3.4.3采购人与中选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未中选的供应商和中选人退还磋商保证金。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供应商在规定的磋商想要个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3.5资格审查资料3.5.1“供应商基本情况表”应附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等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3.5.2“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财务状况良好资格条件承诺函。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具体年份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5.4“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无诉讼仲裁则不用提供。3.5.5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参加的,本章第3.5.1项至第3.5.4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3.6备选供应商案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不得提交备选磋商响应方案。3.7响应文件的编制3.7.1供应商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将所有响应文件内容上传至“政采云”平台,并在开启时间持制作响应文件时用来加密的有效数字证书(CA认证)对响应文件进行解密。3.7.2电子响应文件中反应供应商资格审查的图片、扫描件、文字描述等,必须清晰可见。其中所有证书和执照必须为原件扫描。3.7.3若供应商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因无法解密而对响应文件无法进行评标的,采购人可以拒绝该供应商投标。4.磋商前4.1响应文件份数4.1.1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上制作响应文件1份(此响应文件须上传至“政采云”平台)。4.2响应文件的提交4.2.1、供应商须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按照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要求编制,将所有响应文件内容上传至“政采云”平台,并在开启时间后30分钟内持制作响应文件时用来加密的有效数字证书(CA认证)对响应文件进行解密。4.2.2、供应商在制作响应文件时,电子响应文件以“政采云”平台的响应文件格式为准;纸质响应文件以磋商文件中《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为准。供应商上传至“政采云”平台的电子响应文件内容应与纸质响应文件保持一致。4.2.3、电子响应文件中反应供应商资格审查的图片、扫描件、文字描述等,必须清晰可见。其中所有证件必须为原件扫描。4.2.4、若供应商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解密而对响应文件无法进行评标的,采购人可以拒绝该供应商投标。4.3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供应商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响应文件的传输提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提交。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提交的响应文件,“政采云”平台将拒收。4.3.2“政采云”平台收到响应文件,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除供应商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或提取响应文件。4.3.3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止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时,响应文件由代理机构在“政采云”平台操作退回,除此之外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已提交的响应文件概不退回。5.磋商5.1磋商时间和地点采购人在规定的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磋商,并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5.2磋商程序第一步: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具体内容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一)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文件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磋商小组认定其为不合格供应商,并取消其磋商资格:(1)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人未参加磋商仪式的;(2)未加盖供应商公章,也未经法定代表人签章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的;(3)响应文件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制作的;响应文件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4)供应商资格不符合供应商须知规定的合格条件的;(5)技术文件不符合响应文件规定合格性标准的;(6)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7)未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8)供应商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磋商保证金的;(9)扰乱磋商仪式会场秩序的;(10)在本项目响应活动中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11)所提供有关证书、证明涂改、转让或提供虚假材料的。(12)不符合评标办法前附表(一)规定的任意情况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工作由磋商小组负责,评审、比较过程、结果对外不作任何解释。磋商小组将仅对认定资格审查合格,确定为可以进入详细评审的供应商进行评价与比较,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参与后续磋商。第二步: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未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第三步:提交最后报价。经磋商确定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后,磋商小组要求所有实质性相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第四步:采用综合评分法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分,具体内容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二)。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第五步: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确定排名第一的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第六步:采购人确认评审报告及成交供应商,并公告成交结果。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不保证最低报价的供应商最终成交,也没有义务对未成交的供应商作任何解释和说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为维护国家的利益,采购人在授予合同之前仍有选择和拒绝任何或全部谈判的权力,并对所采取的行为不做任何解释。采购人有权利根据供应商响应文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实质性响应的程度决定接受其全部或部分的谈判。第七步: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采购金额、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6.评审6.1磋商小组6.1.1评标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由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磋商小组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6.1.2磋商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采购人或供应商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供应商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采购、评标以及其他与采购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6.2评审原则评审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审磋商小组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审依据。7.合同授予7.1确定方式采购人依据磋商小组推荐的中选候选供应商确定中选人,磋商小组推荐中选候选供应商的人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7.2成交通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磋商响应有效期内,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中选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同时将成交结果通知未中选的供应商。7.3签订合同7.3.1采购人和中选供应商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中选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选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中选资格,其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磋商保证金数额的,中选供应商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3.2发出成交通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向中选供应商退还磋商保证金;给中选供应商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8.重新采购和不再采购8.1重新采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重新采购:(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止,供应商少于3个的;(2)经磋商小组评审后否决所有响应供应商的。8.2不再采购重新采购后供应商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响应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采购。9.纪律和监督9.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采购人不得泄漏采购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2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或者与采购人串通,不得向采购人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谋取中选,不得以他人名义响应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选;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9.3对磋商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磋商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选候选供应商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审。9.4对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选候选供应商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9.5投诉供应商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三章评标办法1.评审办法竞争性磋商采用二次报价+综合评分法。磋商小组仅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竞争性磋商要求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三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得分最高排名第一的推荐为成交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施工组织设计、项目管理机构、其它因素优劣顺序推荐。对于明显低于成本的报价,采购人将不予采用。2.评审标准2.1初步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技术部分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2.1分值构成(1)技术部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2)磋商报价:见评审办法前附表;(3)其他评审因素:见评审办法前附表。2.2.2磋商基准价计算磋商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审办法前附表。2.2.3评分标准(1)施工组织设计:见评审办法前附表;(2)磋商报价:见评审办法前附表;(3)其他评审因素:见评审办法前附表。3.评审程序3.1初步评审3.1.1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交第二章“供应商须知”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磋商小组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竞蹉响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磋商小组应当否决其响应文件。3.1.2供应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应当否决其响应文件:(1)串通报价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2)不按磋商小组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3.1.3磋商报价有算术错误的,磋商小组按以下原则对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供应商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供应商不接受修正价格的,磋商小组应当否决其响应文件。(1)响应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3.2详细评审3.2.1磋商小组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1)按本章第2.2.3(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施工组织设计计算出得分A;(2)按本章第2.2.3(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项目管理机构计算出得分B;(3)按本章第2.2.3(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报价计算出得分C;(4)按本章第2.2.3(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评分因素计算出得分D;3.2.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2.3得分汇总E=A+B+C+D。3.2.4供应商得分E=(E1+E2+E3)/33.2.5磋商小组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供应商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磋商小组应当认定该供应商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否决其响应文件。3.3响应文件的澄清和补正3.3.1在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所提交响应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磋商小组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3.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3.3.3磋商小组对供应商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供应商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磋商小组的要求。3.4评审结果3.4.1除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外,磋商小组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3.4.2磋商小组完成评审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3.4.3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放弃成交资格、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响应文件提供虚假信息,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成交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成交条件的,采购人可以按照磋商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采购。评标办法前附表资格性审查序号审查内容评审标准1营业执照具有有效营业执照。注:响应文件中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2财务要求按照《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供应商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要求在响应文件中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注:按磋商文件内格式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3授权委托书提供由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授权书。4信誉要求①近三年(2023年至今)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②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③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④近三年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1)附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2)至(4)附网站查询截图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5资质证书供应商如为制造商须具备《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供应商如为代理商须具备《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产品应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注:响应文件内附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6其他要求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附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自拟)7中小企业声明函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注:审查内容有一项“不合格”的供应商,将不再进入后续评审符合性审查序号审查内容合格条件1投标函签字盖章满足磋商文件要求2响应文件格式符合“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3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4技术条款符合第五章要求,技术条款无实质性偏离5采购(交付)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验收6投标有效期满足磋商文件要求7投标价格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价格及单项设备最高限价的投标无效8其他满足磋商文件的实质性内容9技术部分(暗标部分)制作要求投标文件技术标必须遵守的统一格式和规范。 技术标文件(暗标)未按以下“盲评”要求制作的,为无效投标,除下述要求外,不得因暗标格式问题认定为无效投标: 1.版面要求:A4纸张大小; 2.颜色要求:所有文字、图表均为黑色; 3.字体要求:标题及正文部分所用文字均采用“宋体”四号“常规”字;图、表内的字体及字号不作要求;全部使用中文标点符号;所有字体均不得出现加粗、加色、倾斜、下划线等标记; 4.排版要求:页边距要求上边距2.5厘米,其余均为2厘米;不得设置目录;正文行间距为固定值30磅;文字内容(含正文标题、正文及表格标题)统一设为左对齐;首行缩进2字符,不得有空格;段落前后不设置空行;不得设置页眉、页脚和页码;图、表部分对齐形式统一设为居中对齐; 5.其它:除满足上述各项要求外,构成投标文件的“技术暗标”的正文中均不得出现供应商的名称和其它可识别供应商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可能被辨别出供应商身份的任何标记。注:审查内容有一项“不合格”的供应商,将不再进入后续评审。实质性要求是指磋商文件中带有★和*号标识内容等文字说明的要求。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进行响应是指与磋商文件中带有★和*号标识内容的文字说明、条款、条件和规格等要求相符。评分细则评审表序号内容评分因素分项评审标准1价格部分评标价格(30分)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且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评标价格分数=(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30%)*100价格扣除: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规定,如果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供应商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中小企业应按照本磋商文件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作为认定依据。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重复享受政策。2商务部分(30分)业绩(5分)供应商具有2023年至今(投标截止日)类似项目业绩,每有一项得2.5分,满分5分。(日期以中标通知书发放或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响应文件内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技术规格要求的响应程度(20分)供应商需对产品参数做出逐条响应,未作出响应的参数按负偏离处理,响应文件内证明材料针对每一条参数需做出醒目标注便于审查,未做出醒目标注的按负偏离处理,技术指标全部满足的,得20分,▲参数有1项负偏离的,扣2分;其他技术参数有1项负偏离的,扣0.5分,最低得分为0分。(响应文件中提供技术应答的证明材料。其中技术应答的证明材料指生产厂家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未提供投标产品技术支持资料(或证明材料)的,或提供的产品技术支持资料(或证明材料)未按要求加盖供应商或生产厂家(或境内总代理、独家代理)公章的,评标委员会可不予承认。证明材料需清晰可见,证明材料模糊不清或证明材料不完整的按未提供处理。)增值服务(5分)供应商提出合理的实质性增值服务,每有一条实质性得1分,满分5分,没有不得分。增值服务需结合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相适应,需要真实反映供应商的履约能力或产品的性能优势,增值服务内容与本项目无关的均视为不符合要求。3技术部分(40分)供货方案(8分)根据各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所提供的供货方案,包括但不限于:1.供货总体思路2.进度安排3.运输能力4.交付验收对以上4项方案进行阐述,每1小项方案详细、完善、合理并完全满足采购需求,每项2分,满分8分,每有1小项方案有缺失,内容不完善,不能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扣0.5分,具体方案说明或阐述内容与本项目无关的均视为不符合要求,不得分。注:方案内容存在缺陷或不足是指以下任意一种情形: 方案内容不切合行业实际、不符合国家法规政策;或方案内容生搬硬造,与实际情况不符,存在偏差;或方案内容过于简略;或存在与项目无关的文字内容; 或内容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或内容逻辑漏洞或原理错误。安装调试方案(8分)根据各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所提供的安装调试方案,包括但不限于:1.安装调试总体思路2.安装调试进度安排3.安装调试人员配备4.安装质量检验对以上4项方案进行阐述,每1小项方案详细、完善、合理并完全满足采购需求,每项2分,满分8分,每有1小项方案有缺失,内容不完善,不能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扣0.5分,具体方案说明或阐述内容与本项目无关的均视为不符合要求,不得分。注:方案内容存在缺陷或不足是指以下任意一种情形: 方案内容不切合行业实际、不符合国家法规政策;或方案内容生搬硬造,与实际情况不符,存在偏差;或方案内容过于简略;或存在与项目无关的文字内容; 或内容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或内容逻辑漏洞或原理错误。售后服务及维保方案(8分)根据各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所提供的售后服务及维保方案,包括但不限于:1.售后服务保障2.日常维保计划3.维保责任与规范4.应急维保与备件保障对以上4项方案进行阐述,每1小项方案详细、完善、合理并完全满足采购需求,每项2分,满分8分,每有1小项方案有缺失,内容不完善,不能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扣0.5分,具体方案说明或阐述内容与本项目无关的均视为不符合要求,不得分。注:方案内容存在缺陷或不足是指以下任意一种情形: 方案内容不切合行业实际、不符合国家法规政策;或方案内容生搬硬造,与实际情况不符,存在偏差;或方案内容过于简略;或存在与项目无关的文字内容; 或内容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或内容逻辑漏洞或原理错误。培训方案(8分)根据各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所提供的培训方案,包括但不限于:1.培训整体方案2.培训对象与分组3.培训内容与形式4.培训具体实施对以上4项方案进行阐述,每1小项方案详细、完善、合理并完全满足采购需求,每项2分,满分8分,每有1小项方案有缺失,内容不完善,不能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扣0.5分,具体方案说明或阐述内容与本项目无关的均视为不符合要求,不得分。注:方案内容存在缺陷或不足是指以下任意一种情形: 方案内容不切合行业实际、不符合国家法规政策;或方案内容生搬硬造,与实际情况不符,存在偏差;或方案内容过于简略;或存在与项目无关的文字内容; 或内容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或内容逻辑漏洞或原理错误。应急方案(8分)根据各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所提供的应急方案,包括但不限于:1.人身伤害应急处理;2.设备事故应急处理;3.应急装备;4.物资保障措施、应急预防措施等对以上4项方案进行阐述,每1小项方案详细、完善、合理并完全满足采购需求,每项2分,满分8分,每有1小项方案有缺失,内容不完善,不能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扣0.5分,具体方案说明或阐述内容与本项目无关的均视为不符合要求,不得分。注:方案内容存在缺陷或不足是指以下任意一种情形: 方案内容不切合行业实际、不符合国家法规政策;或方案内容生搬硬造,与实际情况不符,存在偏差;或方案内容过于简略;或存在与项目无关的文字内容; 或内容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或内容逻辑漏洞或原理错误。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具体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第五章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要求序号货物名称数量单价(元)总价(元)一标段:1指夹式血氧仪6515097502红外体温计608048003冰箱温度计503618004听诊器6010060005雾化吸入器1280096006防褥疮垫3540014007地灯1220024008电动负压吸引器251000250009氧气袋6080480010便携式氧气瓶12400480011瞳孔笔6050300012简易呼吸器602001200013电子血压计404801920014墙壁吸引表1602003200015冰柜12500250016冰箱19500950017离子导入治疗仪1120001200018蜡疗机1769007690019熏蒸治疗机1195001950020低频脉冲神经肌肉电刺激治疗仪19000900021无烟悬空灸230060022定向透药仪附超声款13800380023封包理疗电极5600300024莲花火龙刮痧罐21000200025冰箱18500850026成人可调节喉镜21500300027新生儿抢救箱16500650028冰帽230060029检查灯1200200二标段:1轮椅75700525002不锈钢敷布转运车2200040003不锈钢污物车62000120004不锈钢仪器车3160048005脚凳大850040006脚凳中850040007脚凳小850040008处置柜135460709809定制不锈钢探头柜探头架2125002500010不锈钢处置台14200420011理疗床1312001560012不锈钢托盘车71200840013不锈钢治疗车716001120014不锈钢仪器车(特制)725001750015金属除颤仪车(心电车)716001120016转运床258001160017移动儿童静点椅51400700018静点椅子10980980019单人静点椅159801470020截石位妇科检查床165006500三标段:1微波消融治疗仪1100000100000合计693130一标段:1.指夹式血氧仪1.显示模式:OLED2.外周血氧饱和度显示范围:0%-100%3.外周血氧饱和度测量范围:70%-100%4.精度:±2%5.脉率显示范围:28bpm-255bpm6.脉率测量范围:30bpm-250bpm2.红外体温计1.显示方式:OLED2.测量距离:3-8cm3.体温量程:32℃-42.5℃4.表温量程:0-80℃5.测量时间:≤1秒6.自动关机:时间可设置7.测量精度:±0.2℃3.冰箱温度计1.大屏数显:具有时钟显示功能,可实现单位转换、时间调整2.金属探头:探头防水防腐3.测量范围:-50~70℃及-58~158°F,双温数显4.测量精度:±1%℃±2%°F4.听诊器1.产品:传统机械听诊器,符合YY/T1035-2021标准。2.声学特性:100-500Hz衰减≤30dB(听头≤35mm)或≤16dB(听头>35mm);500-1000Hz衰减≤25dB(听头≤35mm)或≤20dB(听头>35mm)。3.声学特性(声增益式/电子):最大增益时输出声压≤132dB;等效输入噪声≤32dB;总谐波失真≤3%。5.雾化吸入器1.产品:医用超声雾化器,符合标准:YY/T0109-20242.超声振荡频率与标称频率偏差:±10%以内3.最大雾化速率:≥成人常用:4~8mL/min4.总量:≥成人常用:5~8mL;儿童:2~4mL5.低水位报警/自动停机6.定时功能:偏差≤10%6.防褥疮垫1.形状:环抱热压≥20条2.尺寸:2000*900mm(±100mm)(充气后病床配套)布料厚度≥32丝3.工作模式:条形气室交替波动,TPE弹性体管连接,双气道循环充气,改变患者身体受压点,预防褥疮4.充气泵为睡眠气泵工作噪音≤45dB,睡眠功能下能调节气量大小7.地灯1.YD01-I手术辅助照明(照度可调)适用于耳、鼻、口腔、泌尿科、妇产科检查及辅助照明用。2.照度:≥15,000lx3.色温:5000K±500K8.电动负压吸引器1.极限负压值:≥0.09MPa(680mmHg)2.抽气速率:≥32L/Min3.贮液瓶:2500mL×24.负压调节范围:0.02Mpa~极限负压值5.噪声:≤60dB(A)6.电源:AC220V50Hz7.输入功率:150VA9.氧气袋1.使用压力:10.6±0.5KPa2.承受压力:3.规格:42L4.单面尼龙PVC涂层5.充气前尺寸:长720士35mm,宽450士20mm10.便携式氧气瓶1.直径:219mm2.设计壁厚:5mm3.工作压力:15Mpa4.材质:37Mn5.容积:20L11.瞳孔笔1.光源:LED双光源2.显色指数(RA):≥903.色温:(CCT):5000K4.防水:IPPX6级别5.电源:USB充电6.续航:≥60小时12.简易呼吸器1.成人型(容量:1.5L)、儿童型(容量;0.65L)、婴儿型(容量:0.35L)用于心肺复和一般人工呼吸辅助时使用2.原材料为医用硅胶、PC、PP、PVC组成13.电子血压计1.产品符合:YY9706.230-2023标准2.血压:0~280mmHg(0~37.3kPa)3.脉率:40~180次/分4.分辨率:1mmHg(0.1kPa);脉率1次/分5.压力精度(传感器)袖带压力误差:≤±3mmHg(±0.4kPa)(全量程),放气速率:2~4mmHg/秒(标准3±0.4)14.墙壁吸引表1.产品与采购人供气系统匹配,符合相关标准。2.量程:0~-0.1MPa(0~-760mmHg)3.调节范围:-0.02~-0.07MPa(-150~-525mmHg)4.泄漏率:≤1.8%/h5.流量(墙壁终端):最大液体流量(-0.07MPa时):≥5L/min6.安全防倒吸:带浮子截止阀(满液自动关断)15.冰柜1.气候类型:SNN2.容积:≥250L3.额定电压/频率:220V/50Hz4.冷冻能力:≥11kg/12h5.能效等级:1级6.噪音:≤38dB(A)7.脚轮:有8.食品筐:有16.冰箱1.样式:立式。2.容积:≥310L。3.气候类型:SN/N。4.制冷方式:风冷。5.箱内温度:2~8℃。6.工作条件:环境温度10~32℃,电源220V/50Hz。7.外部材料:喷涂钢板。8.内胆材料:PS吸塑内胆,防腐性能好。9.隔热层:无CFC高密度聚氨酯发泡。10.门体数量:1扇。11.能效等级:一级12.网架:标配5层浸塑网架,搁架配有插卡槽,可调高度,带标识条。13.脚轮:4个脚轮,其中2个万向轮带锁止设计,用户可根据需要移动箱体;带2个调平脚,可固定箱体。14.测试孔:1个,方便安装温湿度记录仪。15.噪音≤50dB17.离子导入治疗仪1.中频基波波形:中频脉冲方波2.低频调制波形:方波、锯齿波、三角波、棱形波、正弦波及混合波3.输出信号极性:按摩模式为对称波形,导入模式波形主要为非对称波形4.低频脉冲频率:1~440Hz5.中频脉冲频率:1250~4000Hz6.输出强度范围:0~99共100级步进可调7.定时时间:设定范围1~60分钟,默认30分钟8.最大输出电流:<100mA9.使用电源:AC220V±22V、50Hz±1Hz10.输入功率:<100VA11.显示:触摸式液晶显示屏,中文菜单12.治疗模式:具备中频按摩、药物导入多种治疗模式13.输出通道:两通道独立输出,可同时治疗2人14.输入功率:100VA15.样式:台式16.多种治疗处方可选18.蜡疗机1.柜式结构,融蜡箱容积≥65L,饼箱容积≥80L。2.饼箱:饼箱可一次性储存≥10盘蜡,可分成2区,每区均可独立控制,单独控温。3.显示方式:≥10英寸彩色液晶触摸显示屏,可实时显示仪器工作状态。4.融蜡箱功能:温控范围:58℃~85℃可调,蜡箱融蜡时间:≤4小时。5.蜡饼厚度:≥3种厚度选择6.预约制饼功能:周预约,可选择预约天数并设置开始、结束时间,包括预约蜡箱制饼和饼箱制饼。7.石蜡清洁:通过加热介质将蜡加热至液态,并进行过滤和消毒。8.超温保护功能:当熔蜡箱温度超过95℃,能自动切断加热装置。9.具有低液位提示功能:10.具有自动休眠功能。11.具有开机自检功能。12.断电时可自动保存当前运行数据。13.设备具有过载、短路、漏电保护功能。14.工作噪音:≤65dB(A)。15.设备具有设置时钟功能,进入时间设置界面,可以设置日期及时间。19.熏蒸治疗仪1.柜式机,液晶屏显示。2.保温及治疗功率≥4档可调,3.治疗时间1~60min可调,当完成熏蒸时间时,治疗仪应停止输出蒸汽,并有声音提示信息4.保温设定温度为70~90℃可调。5.药液(2L)从常温加热到95℃所用的时间≤15min。当药液温度达到97℃±5℃,蒸汽能从喷头中喷出。治疗仪在加热过程中,当蒸汽发生器内压力超过5kPa时应不能打开。6.低液位提示:容器内液位低时,设备应有声音信息提示并停止加热;应在加热装置附近设置独立的过热保护装置,以防止防干烧功能失效。按键操作、治疗结束、预热达到设定温度及缺液时具有声音提示。7.当熏蒸机加热容器中气压>0.08MPa时,减压阀动作。8.治疗仪的皮肤温度显示值超过45℃时应持续发出提示音,显示值超过45℃的持续时间达到10min之前,设备应停止加热。9.设备具有显示功能,设备可设置治疗时间、温度,可选择预热、熏蒸、熏洗功能20.低频脉冲神经肌肉电刺激治疗仪1.≥4.0英寸彩色触摸屏加旋转编码器操作;2.≥2组电疗输出,独立可控;3.时间设定范围:1-99min4.定时提醒:定时时间到后有声音提示功能;5.电疗输出参数:(1)输出波形:双向对称方波、双向不对称方波;(2)输出电流:最大输出电流有效值应≤50mA;6.设备可进行通断调制7.电源中断再恢复时无输出;8.连续工作时间≥8h;9.主界面:具有通道状态显示功能;10.安全保护:具有警告提醒(开路、短路、设备异常);21.无烟悬空灸1.皮肤施灸温度:42~46℃(舒适有效);设备输出口温度≤45℃,防烫2.施灸距离:≥10cm(悬空标准)3.定时范围:1~60min,误差≤±1min4.艾柱点燃时间:≤8min;有效燃烧时间≥30min5.自动点火:一键启动,点火可靠6.超温保护:超温自动报警并远离皮肤22.定向透药仪附超声款1.中频载波频率:1250~4000Hz,±10%2.低频调制频率:0~150Hz3.输出波形:低频方波调制中频脉冲,载波为方波/三角波4.最大输出电流:频率≤1500Hz:≤80mA(r.m.s),频率>1500Hz:≤100mA(r.m.s),输出电流稳定度:不同负载下变化率≤10%5.输出强度:0~99级步进可调23.封包理疗电极1.定时时间:15-35分钟,表面电阻值:≤250kΩ。2.显示方式:数码管显示时间、热度、次数。3.操作方式:按键。4.治疗次数:治疗次数由智能操作调节器显示,出厂设置次数,每使用一次减少一次,直至0次,整个封包理疗电极不能进行治疗为止。5.启动后温度可以正常调节,其他按键不可调节,每启动一次,次数减少一次,直至0次,整个封包理疗电极不再加热为止,此封包理疗电极作废。6.配合定向药透仪使用。24.莲花火龙刮痧罐1.适用范围:用于中医院类刮痧疗法。使用不同规格针对不同患者进行刮痧治疗。2.规格:大号≥110*95mm;中号≥75*75mm;小号≥55*45mm。3.结构组成:采用陶瓷、紫砂等材料加工磨光制成。应具备隔热功能外套。4.外观要求:罐体应圆整,无裂痕、变形现象,表面涂层颜色均匀一致,光洁无划痕;罐口光洁、口沿卷边圆顺、无锐角、毛刺、裂纹等易对人体皮肤造成伤害的缺陷;5.安全性能:产品防烫性能良好,胚体应耐高温,艾条固定紧密不脱落。25.冰箱1.样式:立式。2.容积:≥310L。3.气候类型:SN/N。4.制冷方式:风冷。5.箱内温度:2~8℃。6.工作条件:环境温度10~32℃,电源220V/50Hz。7.外部材料:喷涂钢板。8.内胆材料:PS吸塑内胆,防腐性能好。9.隔热层:无CFC高密度聚氨酯发泡。10.门体数量:1扇。11.能效等级:一级12.网架:标配5层浸塑网架,搁架配有插卡槽,可调高度,带标识条。13.脚轮:4个脚轮,其中2个万向轮带锁止设计,用户可根据需要移动箱体;带2个调平脚,可固定箱体。14.测试孔:1个,方便安装温湿度记录仪。15.噪音≤50dB26.成人可调节喉镜1.手柄采用网纹设计2.喉镜采用冷光源设计,照度要求:≥3500Lux3.光纤束≥800027.新生儿急救箱1.产品材质:高级航空铝材+环保EVA2.产品尺寸:46×32×19cm3.一次性气管导管:2.5#、3#、3.5#,各2根4.丁字式开口器:130mm,1把5.舌钳:170mm,1把6.胎粪吸引管:1支7.医用检查手套:乳胶,2双8.医用外科口罩:一次性,2个9.新生儿面罩:硅胶,2个10.新生儿复苏气囊:硅胶,1套11.新生儿麻醉喉镜:含0#、1#叶片,1套12.负压引流器:BST-C1,1把13.安尔碘:60ml,1瓶14.小砂轮:2×2cm,1个15.医用剪刀:14cm,1把16.止血钳:14cm,1把17.医用镊子:金属,1把18.医用棉球:5g,1包19.透气胶带:1.25×900cm,1卷28.冰帽1.材质:优质加厚医用橡胶,耐高温、表面无麻点、无污渍2.类型:注水式物理降温冰帽3.适用范围:用于发热患者头部物理降温,仅适用于体表完整皮肤4.大号:约32×25×22cm(公差±1cm)5.中号:约29×22×20cm(公差±1cm)6.小号:约26×20×18cm(公差±1cm)7.结构特点:带注水口与连接管,可注水后密封使用,可反复使用29.检查灯1.数量要求:配备1台妇科检查灯.2.核心参数要求照明亮度:支持无级调节,采用LED白光灯管,避免强光刺激。可根据检查场景灵活调整,保证光线充足且柔和。样式:适配妇科检查床的标准,立式,五脚带轮,可移动可锁住,操作便捷,鹅型软管,可灵活调节照射角度及高度,亮度。安全性能:具备防眩光、防漏电设计,符合医疗设备安全标准,电源接口适配诊室现有电路配置,无需额外改造。二标段:1.轮椅1.车架:铝合金材质,可折叠,承重≥100kg2.座椅:座宽≥40cm3.车轮:后轮24英寸,前轮8英寸万向轮,实心胎4.刹车:双侧手动驻车刹,带防倒轮5.配件:可翻转脚踏板,固定扶手6.重量:≤15kg,推行轻便、折叠易收纳2.不锈钢敷布转运车1.尺寸:1500*600*1020/1180mm2.采用优质不锈钢3.四周全围式护栏,前护栏高470mm,防止布草滑落,方便放取,两侧带推手4.4只万向脚轮,其中2只带3.不锈钢污物车1.尺寸:1100*550*950mm2.采用优质不锈钢,厚度≥1.0mm3.左侧三层台面,台面均带围栏,右侧为敞开式4.不锈钢仪器车尺寸650*650*9601.材质:整体采用优质304不锈钢。2.结构:双层置物平台设计,上层四周带护栏,下层四周带挡边,防止物品滑落,围栏高200。3.移动性能:配备4只万向脚轮(2只带刹车),推行平稳,刹车可靠,静音耐磨4.表面处理:不锈钢表面拉丝/抛光处理,无毛刺、焊渣,边角圆润,避免磕碰5.承载要求:单层静态承载≥80kg,整车静态承载≥150kg,无变形、焊缝开裂5.脚凳(大)1.材质:优质不锈钢,表面静电喷塑/拉丝处理,耐腐蚀易清洁2.台面:防滑纹理设计,边缘圆角处理,防止磕碰3.尺寸:450*300*195mm4.结构:焊接框架,承重≥150kg,稳固无晃动5.底部:防滑橡胶脚垫6.脚凳(中)1.材质:优质不锈钢,表面静电喷塑/拉丝处理,耐腐蚀易清洁2.台面:防滑纹理设计,边缘圆角处理,防止磕碰3.尺寸:390*300*145mm4.结构:焊接框架,承重≥150kg,稳固无晃动5.底部:防滑橡胶脚垫7.脚凳(小)1.材质:优质不锈钢,表面静电喷塑/拉丝处理,耐腐蚀易清洁2.台面:防滑纹理设计,边缘圆角处理,防止磕碰3.尺寸:390*300*90mm4.结构:焊接框架,承重≥150kg,稳固无晃动5.底部:防滑橡胶脚垫8.处置柜1.尺寸:1800*700*810mm2.台面优质不锈钢,厚度≥1.0mm3.台面下侧有4个抽屉,抽屉下面左侧和右侧均为一个开门,中间为一个对开门4.整体采用高温静电粉沫喷塑,光滑无毛刺9.定制不锈钢探头柜探头架1.规格尺寸:1200*400*1900800*400*19002.不锈钢柜体采用304#1.5mm不锈钢拉丝板制作。3.柜体双层不锈钢夹板,夹板中间激光开透气孔,柜体内设8组探头架,柜子双开门,柜门加装锁及拉手,柜体安装可移动多功能转向轮。10.不锈钢处置台1.尺寸1190*440*820mm2.采用304不锈钢材质,厚度≥1.0mm3.柜体上部分为两层双抽屉,下部分为两个对开门,离地80mm11.理疗床1.材质:碳钢2.尺寸:1850×600×650mm3.四框采用25×50×1.5mm冷扎钢管焊接在一起,四腿采用40×1.5mm圆管与四框焊接在一起,四腿之间均由30×1.5mm厚圆管固定,整体经过高温静电粉末喷涂处理。4.床面材质:棉麻。5.垫子尺寸:长:51cm、宽:41cm、前高度:8cm、后高度:5cm、前凹部:宽16cm,深10cm6.头枕尺寸:21*10*8cm7.结构设计:主体U型开口+配套头枕一体式设计,贴合人体工学,用于患者诊疗、护理时体位支撑与减压。12.不锈钢托盘车1.尺寸:500*350*80-100mm2.整体材质:不锈钢,厚度≥1.0mm3.整体高度:800-1000mm4.托盘尺寸:长500mm×宽350mm,托盘边缘挡边高度≥20mm,防滑落5.脚轮配置:数量:4只静音万向脚轮,两只带刹车直径≥75mm6.额定承重:托盘静态承重≥10kg,整体静态承重≥15kg13.不锈钢治疗车1.尺寸700*450*800mm2.整体采用不锈钢材质,厚度≥1.0mm。3.共三层,上方台面三面围栏,带二个抽屉。4.4只静音脚轮,2只带刹车。14.不锈钢仪器车(特制)1.尺寸1800*500*840/920mm2.材质:不锈钢,厚度≥1.0mm3.整体尺寸:不锈钢双层车,上下两层均带护栏,护栏高度为80mm4.结构配置:带有4只静音万向脚轮(2只带刹车)5.承重要求:顶层平台承重≥40kg,下层置物层承重≥40kg,整体承重≥80kg15.金属除颤仪车(心电车)1.尺寸:600*400*800mm按科室需求2.整体采用碳钢静电喷涂3.双层台面设计,上下三面围栏,双层抽屉。4个万向轮,其中两个带刹车16.转运床1.尺寸1930*640*530-820mm2.主要框架结构采用钢管制成,外表静电粉末喷涂3.护栏为两片式PP升降护栏4.高度调节范围530-820mm5.转运车脚轮为4只双排中控轮6.背部升降由气压弹簧控制,角度可0-75°可调7.承重:静载荷(均布)≥250kg,安全工作载荷≥135kg8.牛津布床垫9.不锈钢输液架17.移动儿童静点椅1.材质:不锈钢框架+PU座靠2.功能:4只静音万向轮(2带刹车),底部托盘,前方带扶手,可升降输液杆(2~4挂钩)。3.尺寸:座高45~50cm,座宽≥48cm,总高≤130cm(不含输液杆);输液杆高度120~190cm4.承重:≥150kg18.静点椅子1.材质:冷轧钢框架+高回弹PU座靠2.功能:靠背90°~160°可调,脚踏可收放,带可升降输液杆(4挂钩)3.尺寸:座高43~48cm,座宽≥50cm,总高≤120cm(不含输液杆);输液杆高度120~180cm4.承重:≥200kg19.单人静点椅1.材质:冷轧钢框架+高回弹PU座靠2.功能:靠背90°~160°可调,脚踏可收放,具有升降输液杆(≥4挂钩)3.尺寸:座高43~48cm,座宽≥50cm,总高≤120cm(不含输液杆);输液杆高度120~180cm4.承重:≥200kg20.截石位妇科检查床1.尺寸:1850*600*900mm2.整体框架不锈钢材质,腿部背部可调节高度,背部可倾斜75°±5°,臀部可倾斜30°±5°。床板下面加焊压力条,承重≥200kg。3.床面:采用高级革面,内装≥40mm厚高密海绵,挤压不变形。床体上方两面有腿部支撑,方便检查操作。4.带医用脚踏凳,座面≥390*300mm、座高150-200mm,高密度海绵+医用抗菌防滑皮革,不锈钢/冷轧钢框架,承重≥150kg,带防滑脚垫。三标段:1.微波消融治疗仪*1.适用范围:已取得国家药监局三类医疗器械注册证,适应症至少包含肝脏肿瘤、甲状腺良性结节2.工作频率:2450MHz±20MHz3.微波输出:一机双路输出,可双路同时运行或单路运行4.输出功率:0-120W,连续可调5.治疗时间:最长治疗时间范围0-30min,累计治疗时间、单次治疗时间显示;单次治疗时间支持正计时和倒计时切换,并可设置单次治疗默认时间,便于手术操作;累计治疗次数显示,便于手术记录及数据分析6.工作模式:具有两种及以上消融模式*7.术前自检:术前一键自检,微波输出、冷却系统及消融针三块组件工作是否正常。8.测温系统:至少包含两种测温功能,包括杆温和旁开温度实时监测,数据可显示在仪器上。9.测温范围及精度:测温范围30-80℃,误差±1.5℃10.超温保护:≥2种超温保护措施,并可设置保护温度,当达到保护温度时,设备自动停止微波输出。11.术中监控:术中实时检测消融针、微波输出,并具有安全提示。12.曲线显示:实时显示杆温、旁开温度和驻波比变化曲线。*13.驻波监控:实时检测并显示驻波比,增加安全保障*14.消融针识别:自动识别消融针类型,提供治疗安全保障和信息存储等功能,增加安全保护。自动保护:过温、闭锁、误操作保护功能。15.设备、耗材需为同一个生产厂家且均取得国家药监局三类医疗器械注册证,确保微波消融系统匹配性及微波输出安全有效性16.具有同轴套管消融技术:具有同厂生产的配套消融针使用的穿刺针,并且取得注册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正(副)本(项目名称)响应文件项目编号: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年____月____日目录(格式自拟)商务部分一、首次报价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投标报价(万元)合同履行期限增值服务质保期备注(有/无)※注:1、供应商的报价应当包含为完成本项目全部工作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成本、利润、税金等。2、本表填写内容必须和响应文件中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内容一致,如有不一致以投标函和投标函附录内容为准。供应商:(单位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投标分项报价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价格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名称型号(规格)品牌单价数量总价1234567总 计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二、投标函致:xxxxx(采购人)根据贵方项目招标(项目编号为)的要求,我方针对该项目愿意以投标报价万元进行投标。并正式授权的下述签字人(职务)代表供应商(供应商名称),提交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全套响应文件,包括:1、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要求的响应文件;2、金额为无元的磋商保证金;3、其他资料。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1、我方已详细审核并确认全部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时)及有关附件。我方同意并接受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及条款。2、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响应文件中的承诺组建项目组,由响应文件所承诺的人员完成本项目的全部工作,保证在未征得采购人同意的前提下不变更主要人员,保证按投标函附表中承诺的采购需求完成工作并提供相应的服务。3、我方同意所提交的响应文件在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投标须知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限内有效,在此期间内如果入围,我方将受此约束。4、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贵方的成交通知书和本响应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公章)地址:邮编:电话:传真: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日期:年月日三、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供应商名称:_单位性质:_地址:_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_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注:法人代表身份证附后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作为(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在此授权我公司的,其身份证明号码:,作为我的合法的授权代表,以我的名义并代表我公司全权处理项目投标的各项事宜。本授权书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在此授权范围和期限内,被授权人所实施的行为具有法律效力,授权人予以认可。授权代表无权转让委托权,特此委托。注:附授权代表身份证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身份证号码:授权代表:(签字)身份证号码:日期:年月日五、磋商保证金无6、商务/技术条款偏离表序号磋商文件条款号磋商文件要求响应文件的响应偏离说明注:我单位确认,除以上表格中列明的偏离外,我单位接受磋商文件规定的所有商务条款,无其他偏离。注:1.本表应包括对合同条款的偏离说明。2.供应商对磋商文件的商务部分有任何负偏离,则必须在该表中全部列明。若对磋商文件无商务偏离,请在“响应文件的响应”栏只填写“对磋商文件全部商务条款无商务偏离”即可。不提供上述表格的投标可被拒绝。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七、供应商一般情况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全称投标方式独立注册资金营业执照编号成立日期主要业务行政负责人1.姓名: 2.职务: 3.职称:联系方式1.地址: 2. 邮编: 3. 电话:4. 传真: 5. E-mail 6. 联系人:开户银行1.户名: 2.开户行: 3.账号注:在本表后须附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的复印件等资料。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资格条件承诺函资格条件承诺书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我单位(公司)参与(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承诺如下: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3.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我方在采购项目评审(评标)环节结束后,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配合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证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我单位(公司)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特此承诺。盖章:签字:日期:小微企业声明函(货物)小微企业声明函(货物)(如有)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小微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小微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提醒:如果供应商不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此项加盖供应商公章即可。单位名称:(盖章)日期:监狱企业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提醒:如果供应商不是监狱企业单位,此项加盖供应商公章即可。单位名称:(盖章)日期: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本公司(单位)郑重声明,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的规定,本公司(单位)提供的以下产品属于本国产品。具体情况如下:1.(产品名称1)1,生产厂为(厂名)2,厂址为(生产厂址)。(产品名称1)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规定比例)3。(产品名称1)的(关键组件)4在中国境内生产。(产品名称1)的(关键工序)5在中国境内完成。2.(产品名称2),生产厂为(厂名),厂址为(生产厂址)。(产品名称2)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规定比例)。(产品名称2)的(关键组件)在中国境内生产。(产品名称2)的(关键工序)在中国境内完成。……本公司(单位)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公司(单位)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__________________1.产品如有型号,请在“产品名称”栏一并填写。2.生产厂名与厂址应与生产厂营业执照载明的相关信息保持一致。3.该产品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相关要求实施前,“规定比例”栏可不填,下同。4.该产品的关键组件要求实施前,“关键组件”栏可不填,下同。5.该产品的关键工序要求实施前,“关键工序”栏可不填,下同。八、近三年业绩(2023年至今)序号项目名称委托单位中标金额时间12345678910说明:1、供应商应附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此表可自九、供货方案及其他(格式自拟)9.2.1 备件供应能力承诺书(格式)采购人: 我单位郑重承诺:关于(项目名称)项目,根据项目需求,我单位或投标产品制造商设有专业的售后服务维修机构,有充足的零件储备和能力相当的技术服务人员,并保证满足院方要求的备件供应时限及其他要求。 特此承诺。 供应商名称: (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并盖章) 日 期: 9.2.2 备件供应能力承诺书(格式)采购人: 承诺函1我方保证所递交的响应文件(包括所有资格证明文件、技术文件、商务文件)所提供的信息、资料、数据、声明均是真实、准确、完整和合法的,不存在任何虚假、隐瞒或误导性陈述。我方对因提供不真实资料或虚假承诺所引起的一切后果承担全部法律责任。供应商名称: (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并盖章) 日 期: 9.2.3备件供应能力承诺书(格式)采购人: 承诺函2我方保证投标所有参数即为验收参数,如验收中有任何一项参数与投标参数(包括星号参数,三角号参数,一般性参数)不一致,即判定中标无效,保证金没收,所投产品及投标公司列入黑名单,上报不良事件系统,赔偿医院因为虚假投标造成的经济损失中标价的30%,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供应商名称: (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并盖章) 日 期: 9.2.4备件供应能力承诺书(格式)采购人: 郑重承诺如下:1. **报价合理性承诺** 我方投标报价(总价/分项报价)均严格按照市场行情及企业成本核算,**不低于实际生产成本**,不存在恶意低价竞争或低于成本价投标的行为。 2. **成本构成真实性承诺** 我方承诺投标报价已涵盖设备材料费、人工费、运输费、税费、管理费及合理利润等全部成本,并保证相关数据真实、可追溯。 3. **履约能力承诺** 如中标,我方将严格按照投标报价及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确保设备质量、供货周期及售后服务,不以任何理由要求追加合同价款或降低质量标准。 4. **接受核查承诺** 如招标人或监管部门对投标报价的合理性提出质疑,我方愿意配合提供成本核算依据(如原材料采购凭证、生产成本明细等)以供审查。 5. **违约责任** 若发现我方存在**低于成本价投标**或虚假报价行为,自愿承担以下责任: - 投标保证金被没收; - 取消中标资格; - 列入不良记录名单或限制参与采购活动; - 赔偿招标人因此造成的损失。 **供应商信息** 单位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9.3其他资料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作为评分依据的文件材料,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医院设备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吉林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