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应急污泥运输服务招标公告(重庆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6)



重庆环投集团北部分公司4个区县乡镇污水处理厂(站)应急污泥运输服务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为重庆环投集团北部分公司4个区县乡镇污水处理厂(站)应急污泥运输服务(项目名称),采购人为重庆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比选项目资金来自自有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比选,诚邀有兴趣的潜在供应商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项目概况:保障污泥运输工作的持续稳定开展,现需实施应急污泥运输服务外包项目。
2.2?服务内容:中标单位在接到业主单位通知需24小时内运到指定的现场工作。
2.3 比选范围:
北碚区暂定8座污水处理厂,生产过程中产生剩余污泥运输转运(含装卸及二次转运)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及污泥装载区域环境卫生清理,预计运输量814吨。
合川区暂定30座污水处理厂,生产过程中产生剩余污泥运输转运(含装卸及二次转运)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及污泥装载区域环境卫生清理,预计运输量1109吨。
铜梁区暂定24座污水处理厂,生产过程中产生剩余污泥运输转运(含装卸及二次转运)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及污泥装载区域环境卫生清理,预计运输量931吨。
潼南区暂定15座污水处理厂,生产过程中产生剩余污泥运输转运(含装卸及二次转运)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及污泥装载区域环境卫生清理,预计运输量450吨。
2.4?服务地点:具体实施地点详见比选文件第五章服务要求。
2.5?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服务期限暂定3个月。
注:按规范及要求将各厂剩余污泥运输至指定地点,清单内运输量和运距均可能发生变化,以采购人书面确定的实际运输里程、数量为准,据实结算。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资格的法人企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3.2 供应商还应在业绩、资金、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详见比选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3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 供应商于2026年 4月 14 日起可自行在重庆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cqht.cn/gkzbnew.html)上下载比选文件电子版,以及答疑、补遗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供应商下载与否,采购人都视为供应商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比选过程和事宜,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能下载相关资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各投标单位应随时关注重庆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cqht.cn/gkzbnew.html发布的比选文件及相关修改内容。
4.2 供应商需提前在重庆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cqht.cn/gkzbnew.html上下载比选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者,视为废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6年?4月17日10时00分至10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重庆市合川南津街道江亭路 452号附2-2重庆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北部环境治理分公司。
5.2?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4月?17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重庆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cqht.cn/gkzbnew.html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比 选 人:重庆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合川南津街道江亭路452号附2-2重庆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北部环境治理分公司
联 系 人:??陈老师
电 ???话:??023-42756696

重庆环投集团北部分公司4个区县乡镇污水处理厂(站)应急污泥运输服务比选文件.docx

重庆环投集团北部分公司4个区县乡镇污水处理厂(站)应急污泥运输服务比选文件采购人:重庆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盖单位法人章)2026年4月目录第一章比选公告4第二章供应商须知6第三章比选办法(综合评估法)25第四章合同条款36第五章服务要求59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66第一卷第一章比选公告重庆环投集团北部分公司4个区县乡镇污水处理厂(站)应急污泥运输服务比选公告1.比选条件本比选项目为重庆环投集团北部分公司4个区县乡镇污水处理厂(站)应急污泥运输服务(项目名称),采购人为重庆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比选项目资金来自自有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比选,诚邀有兴趣的潜在供应商参与投标。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2.1项目概况:保障污泥运输工作的持续稳定开展,现需实施应急污泥运输服务外包项目。2.2服务内容:中标单位在接到业主单位通知需24小时内运到指定的现场工作。2.3比选范围:北碚区暂定8座污水处理厂,生产过程中产生剩余污泥运输转运(含装卸及二次转运)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及污泥装载区域环境卫生清理,预计运输量814吨。合川区暂定30座污水处理厂,生产过程中产生剩余污泥运输转运(含装卸及二次转运)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及污泥装载区域环境卫生清理,预计运输量1109吨。铜梁区暂定24座污水处理厂,生产过程中产生剩余污泥运输转运(含装卸及二次转运)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及污泥装载区域环境卫生清理,预计运输量931吨。潼南区暂定15座污水处理厂,生产过程中产生剩余污泥运输转运(含装卸及二次转运)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及污泥装载区域环境卫生清理,预计运输量450吨。2.4服务地点:具体实施地点详见比选文件第五章服务要求。2.5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服务期限暂定3个月。注:按规范及要求将各厂剩余污泥运输至指定地点,清单内运输量和运距均可能发生变化,以采购人书面确定的实际运输里程、数量为准,据实结算。3.供应商资格要求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资格的法人企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章)3.2供应商还应在业绩、资金、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详见比选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3.3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比选文件的获取4.1供应商于2026年4月14日起可自行在重庆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cqht.cn/gkzbnew.html)上下载比选文件电子版,以及答疑、补遗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供应商下载与否,采购人都视为供应商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比选过程和事宜,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能下载相关资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各投标单位应随时关注重庆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cqht.cn/gkzbnew.html发布的比选文件及相关修改内容。4.2供应商需提前在重庆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cqht.cn/gkzbnew.html上下载比选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者,视为废标。5.投标文件的递交5.1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6年4月17日10时00分至10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重庆市合川南津街道江亭路452号附2-2重庆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北部环境治理分公司。5.2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4月17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比选公告在重庆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cqht.cn/gkzbnew.html上发布。7.联系方式比选人:重庆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地址:重庆市合川南津街道江亭路452号附2-2重庆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北部环境治理分公司联系人:陈老师电话:023-42756696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正文内容不允许修改。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与正文不一致的地方,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为准。条 款 号条款名称编 列 内 容1.1.2采购人名称:重庆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地址:联系人:陈老师电话:023-427566961.1.3比选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1.1.4比选项目名称重庆环投集团北部分公司4个区县乡镇污水处理厂(站)应急污泥运输服务1.1.5工程项目名称/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自有资金, 100%1.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比选范围详见比选公告“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1.3.2服务期暂定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1.3.3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1.3.4质量标准、技术性能指标满足比选文件第五章“服务要求”1.4.1供应商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1.营业执照和资质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资格的法人企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章)(2)供应商须具有合法的在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运输服务许可证(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运输服务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鲜公章)2.财务状况:无3.业绩要求:无4.信誉要求(以下承诺书须加盖投标单位法人章,格式自理):供应商须按以下(1)至(4)项内容提供承诺(承诺书须加盖投标单位法人章,格式自理):(1)自2023年4月1日至本项目中标合同签订日为止,若供应商在参加各类招投标活动及中标合同履行有效期内(包含但不限于重庆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官网环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全资或控股企业)被查实存在弄虚作假、围标串标、以不正当理由拒绝与业主签订合同、交付的产品及服务质量存在问题等不良行为,以及自2021年4月1日至本项目中标合同签订日为止近5年可归责于供应商的重伤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以政府有权部门出具的行政处罚、事故调查报告、事故通报等为认定依据)和近5年因供应商及其相关方【包括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雇员、分包商等】原因造成安全环保事故的,采购人有权否决投标或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有权随时解除合同终止合作关系,由此产生的风险、损失、费用、责任等均由供应商承担;(2)供应商2023年4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以供应商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3)严禁供应商以联合体和挂靠方式进行投标,也不允许任何私人承包或转承包形式,一经发现,立即解除双方合作关系;供应商须承诺不得存在(5)至(12)项情况(承诺书须加盖投标单位法人章,格式自理):(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5)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被执行期内;(6)被国家、重庆市(含市或任意区县)有关行政部门处以暂停投标资格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7)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8)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9)被重庆市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暂停期内;(10)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信誉证明材料要求: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承诺书须加盖投标单位法人章,格式自理;5.其他要求5.1供应商需具备以下能力:(1)熟悉污泥的物理、化学和生物特性,掌握不同类型污泥的运输要求和注意事项,合理安排运输方案。(2)精通污泥运输车辆及相关设备的操作原理和技术性能,能够指导操作人员正确使用,确保运输过程顺利。(3)能制定详细合理的污泥运输项目计划,包括运输路线、时间安排、车辆调度等,并有效组织人员和资源实施。(4)熟知国家和地方关于污泥运输的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规范,保证项目合规运营。(5)与环保、交通等相关部门,以及污泥产生单位、处置单位等进行有效沟通协调,处理好各方关系,为项目实施创造良好外部环境。(6)能识别和评估项目中可能出现的风险,如车辆故障、交通事故、泄漏污染等,制定应对措施,降低风险影响。(7)在发生泄漏、交通事故等紧急情况时,能迅速到达现场,组织人员进行有效处置,降低事故损失和环境影响。上述要求(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公章)承诺书(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公章):5.2承诺书(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公章):(1)车辆在运输过程中出现的任何安全事故,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风险、费用、损失、责任等;(2)车辆在运输过程中出现的环境污染事故,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风险、费用、损失、责任等;(3)污泥运输车辆所产生的一切费用、风险、损失、责任等,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4)供应商承诺并保证其具有(且在合同有效期内持续具有)运输本合同项下污泥的相关资质和能力,如果采购人发现供应商的资质和能力不符合要求,已签订合同的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责任,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费用、损失、责任等均由供应商承担。(5)供应商须配备与履行本合同相适应,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重庆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规定条件的污泥运输专职驾驶人员(须为乙方自有人员且取得相匹配的机动车驾驶证,不超过法定工作周岁)和符合合同和甲方要求的污泥装卸、运输等服务人员并对前述人员的人身财产安全等承担责任;驾驶人员等服务人员的数量、能力、资质等能够满足履行本合同的需要。乙方必须为所有运输车辆购买不低于50万元/车的商业保险。(6)污泥运输车辆的数量、性能等应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和行业相关的技术规范和标准;并满足安全环保、比选文件、合同约定的污泥运输服务全部要求(标准不一致的,以较高要求为准)。运输车辆应配备必要的通讯设备,并安装车用GPS监控设备。(7)运输车辆为适应运输合同项下污泥的无跑冒滴漏的污泥专用运输车(大型车辆为自卸货车),须全密封并符合“三防措施”要求(即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及防臭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和行业相关的技术规范和标准,满足环保要求,小型车辆须满足临时密封要求(包括但不限于篷布遮盖等)。供应商负责运输车辆的正常安全环保运行并承担与此相关的所有费用、风险、责任等。(8)接到甲方通知后24小时内车辆和服务人员必须到达甲方指定地点装车提供污泥运输服务。(9)运输车辆须经检测合格,每个区县至少具有1辆长期固定运输车辆。(提供车辆的持有证明或租赁合同)(10)供应商需自行配备能装载污泥的带钩臂泥斗车。日总运输能力最低60吨。5.3 供应商委托本企业员工作为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除须提供授权委托书。供应商系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即可。5.4 本项目供应商及其主要管理人员,不得与其他供应商存在关联关系,否则均按废标处理;(提供承诺书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格式自理)特别说明:(1)上述要求须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均为扫描件(原件或复印件的扫描件均可),扫描件须清晰可辨,有一条不满足,则投标文件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注:上述要求须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备查。(2)上述要求须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其原件备查(注明要求提供原件的除外)。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4.3供应商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1.9.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10.1分包☑不允许1.11.1实质性要求和条件/1.11.3其他可以被接受的技术支持资料☑无□有,具体要求如下: 1.11.4偏差☑不允许□允许, 2.1构成比选文件的其他资料采购人发出的澄清及修改。2.2.1供应商要求澄清比选文件的形式和截止时间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比选文件及附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文字表述不清,图纸尺寸标注不明以及存在错、漏、缺、概念模糊和有可能出现歧义或理解上的偏差的内容等应在规定的时间前提出。时间:2026年 4 月17日 17 时 00 分前提出。形式:在重庆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官网指定位置提出。2.2.2比选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和时间在2026年4月17日 17 时 00 分前在重庆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官网公布。2.3.1比选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和时间采购人对比选文件的修改(如有)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重庆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官网指定位置公布。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供应商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但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2.1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一般计税法☑简易计税法3.2.3报价方式固定单价,包括但不限于厂区污泥堆场至处置点产生上下车、人工转运、拆包、清洁、运输费用等以及合同期限内提供服务工作的上下车费、车辆维修费、油费、人工费、保险费、管理费、差旅费、交通费、住宿费、利润、税金以及配合甲方工作参与各项工作等产生的所有费用。各项数量详见第五章服务要求;暂定投标报价=预计处理污泥量*起运报价(元/吨,1km以内)+预计处理污泥量*(污泥运输平均运距-1)*增运报价(元/吨,每增加1km)3.2.4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407113.96元(含9%税),其中373499.05元(不含税);北碚区污泥运输最高投标总价限价68552.82(含税),其中62892.5元(不含税);起运限价48.6(含税),其中44.59(不含税);增运限价2.02(含税)其中1.85元(不含税)。合川区污泥运输最高投标总价限价173098.58(含税),其中158806.04元(不含税);起运限价52.5(含税),其中48.17(不含税);增运限价2.02(含税),其中1.85元(不含税)。铜梁区污泥运输最高投标总价限价113248.04(含税),其中103897.28元(不含税);起运限价62.4(含税),其中57.25(不含税);增运限价2.02(含税),其中1.85元(不含税)。潼南区污泥运输最高投标总价限价52214.52(含税),其中47903.23元(不含税):起运限价54.6(含税),其中50.09(不含税);增运限价2.02(含税),其中1.85元(不含税)。(不含税报价作为评分标准)起运限价及增运限价详见比选文件第五章服务要求投标总价及起运限价、增运限价超过对应最高限价的投标文件为废标。供应商在含税报价在第五章分项报价表报出,否则将按废标处理。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1、供应商应按本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1条和第五章“服务要求”进行全部报价(注:采购人不接受有选择性的报价或部分报价)。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应是本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1项和第五章“服务要求”中所述的全部内容的投标报价,如果漏项或不报价,采购人则视为该部份已分摊到其他投标报价内,中标后投标报价一概不作调整。2、供应商应按采购人提供的数量及比选文件中规定的报价表格式,以市场价为计价方式,投标总价按比选数量乘以投标单价计算,投标单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作调整,不随市场变动。3、本次采购人不接受可选择的投标方案和价格。任何有选择的或可调整的投标方案和价格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被拒绝。4、本项目所有合同价款均按人民币支付和结算。3.3.1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起计算)3.4.1投标保证金不要求该项目无投标保证金3.4.4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3.6.1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3.7.1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时不得对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相应要素作实质性修改,否则视为重大偏差,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3.7.3A(2)投标文件份数及其他要求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1份。3.7.3A(3)投标文件是否需分册装订需要,分册装订要求:纸质版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并编制目录、页码,如投标文件无法装订成一册时,可视具体情况分册装订,但须注明册数。3.7.3(A)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1、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投标函及对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和补正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2、应在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位置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3、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副本可为正本复印件。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以正本文件为准。3.7.5编制要求应按照第六章规定格式排版,不得对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相应要素作实质性修改,格式规定签名、盖章的位置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加盖公章的须齐全,否则视为重大偏差。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比选文件要求,如封面的投标单位名称、页眉页脚、行间距、下划线、字体等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4.1.1投标文件的密封纸质版投标文件应密封包装,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单位章或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4.1.2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应在“投标文件”袋封套上载明如下内容:采购人名称: 供应商名称: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4.2.1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比选公告中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重庆市合川南津街道江亭路 452号附2-2重庆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北部环境治理分公司。4.2.3投标文件是否退还否5.1.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接受投标文件结束时间(北京时间)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供应商应按开标时间准时到指定开标地点参加开标会。5.2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名称;(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比选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投标报价、服务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5)供应商代表、采购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6)开标结束。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由采购人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6.3.2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推荐经评审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名前三名为中标候选人7.1中标候选人公示公示媒介:重庆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cqht.cn/gkzbnew.html。公示期限:3日。7.4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否7.6.1履约保证金☑不要求8.1重新比选的情形1、投标截止时间止,供应商少于3 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3、供应商撤销投标文件或者部分投标被否决,导致有效供应商不足三个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投标,采购人应当重新比选。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注:本款只适用于首次比选。8.2重新比选(第二次及以上比选)和不再比选重新比选的供应商仍然少于三个的,按照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开标和评标。重新比选经评审有有效供应商的,应当依法确定中标候选人;无有效供应商的,可以不再进行比选,但是按照有关规定需要履行审批、核准、备案手续的项目,应当报原项目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备案。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异议、投诉处理1.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就本项目的比选文件(含澄清修改)、开标情况、评标结果等事项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采购人提出异议(须在本章正文规定的时间内提出);采购人应当在规定时间内答复;对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可向监督部门投诉。提出异议或投诉时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异议人或投诉人的姓名/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2)被异议人或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3)异议或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4)请求及主张;(5)涉及事项的证据、证明材料。异议人或投诉人是法人的,异议书或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异议人或投诉人是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的,异议书或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签名或者异议人(或投诉人)本人签名,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如有关材料是外文,应当同时提供中文译本。2.监督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重庆市招标投标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11号(根据九部门2013年第23号令修正))、《关于印发的通知》(渝公管发〔2021〕54号)等法律法规文件处理投诉。3.供应商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获取证明材料进行质疑或者投诉的,将按《重庆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官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清单管理办法》规定处罚;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10.3关于对比选文件及投标争议的解释对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比选文件的评标标准和方法,以及资格审查和否决投标条款理解有争议的,应当作出不利于采购人的解释,但违背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对投标文件理解有争议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交该投标文件的供应商的解释。10.4其他比选文件中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与正文不一致的以前附表为准;本比选文件最终解释权归业主。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比选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服务采购进行比选。1.1.2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3比选代理机构:无。1.1.4比选项目名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5工程项目名称(如有):即比选项目所属的工程建设项目,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比选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2资金落实情况: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比选范围、服务期、服务地点和技术性能指标1.3.1比选范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2服务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3服务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4质量标准、技术性能指标: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供应商资格要求1.4.1供应商应具备承担本比选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营业执照及资质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业绩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信誉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其他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比选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2)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比选项目同一标段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1.4.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比选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2)与本比选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3)与本比选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4)/;(5)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6)/;□(7)/;(8)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9)/;□(10)/(11)与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12)与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13)被国家、重庆市(含市或任意区县)有关行政部门处以暂停投标资格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的;(14)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15)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16)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17)法律法规或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1.5费用承担供应商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比选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比选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比选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投标预备会1.9.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供应商提出的问题。1.9.2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人,以便采购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9.3投标预备会后,采购人将对供应商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该澄清内容为比选文件的组成部分。1.10分包1.10.1供应商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服务进行分包的,应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非主体服务外,其他工作不得分包。1.10.2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1.11响应和偏差1.11.1投标文件应当对比选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采购人的响应,否则,供应商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1.2供应商应根据比选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技术支持资料及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等内容以对比选文件作出响应。1.11.3投标文件中应针对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中列明的技术要求提供技术支持资料。技术支持资料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允许的其他形式为准,不符合前述要求的,视为无技术支持资料,其投标将被否决。1.11.4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了允许偏差和最高偏差项数的,投标文件的偏差项数应当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1.11.5投标文件对比选文件的全部偏差,均应在投标文件的商务和技术偏差表中列明,除列明的内容外,视为供应商响应比选文件的全部要求。2.比选文件2.1比选文件的组成本比选文件包括:(1)比选公告;(2)供应商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服务要求;(6)投标文件格式;(7)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比选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比选文件的组成部分。2.2比选文件的澄清2.2.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比选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提出问题,要求采购人对比选文件予以澄清。2.2.2比选文件的澄清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发给所有潜在供应商,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供应商在收到澄清后,应向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采购人采用网络媒介公开发布澄清的,无论供应商是否查看,均视为所有潜在供应商清楚知晓澄清全部内容。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密切关注澄清发布媒介发出的相关内容。2.2.4除非采购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回复供应商在本章第2.2.1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2.3比选文件的修改2.3.1比选文件的修改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发给所有潜在供应商。修改比选文件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2供应商在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向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内容。采购人采用网络媒介公开发布修改内容的,无论供应商是否查看,均视为所有潜在供应商清楚知晓修改全部内容。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密切关注修改发布媒介发出的相关内容。2.4比选文件的异议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比选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2日前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提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比选投标活动。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详见第六章格式要求。供应商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比选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1.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供应商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联合体协议书。3.1.3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投标保证金。3.2投标报价3.2.1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简易计税方法均可计算。供应商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分项报价表。3.2.2供应商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3.2.3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如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分项报价表”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2.4采购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供应商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载明。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3投标有效期3.3.1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90天。3.3.2在投标有效期内,供应商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比选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3.4投标保证金无3.5资格审查资料供应商应附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4.1项中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联合体投标相关内容。3.6备选投标方案3.6.1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供应商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3.6.2允许供应商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比选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采购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6.3供应商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服务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3.7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比选文件有关服务期、投标有效期、服务要求、比选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投标文件在满足比选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比选文件要求更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3.7.3投标文件的签名盖章要求:按本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7.3项执行。3.7.4投标文件的份数:详见本章前附表。。3.7.5投标文件应按规定格式排版,并编制目录,具体编制要求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7.5项执行。4.投标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纸质版投标文件应密封包装,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单位章或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4.1.2纸质版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1.3未按本章第4.1.1项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供应商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2.3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采购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供应商出具签收凭证。4.2.5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4.3.2供应商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A)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采购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供应商出具签收凭证。4.3.4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5.1.1采购人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5.2开标程序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5.2款开标程序。5.3开标异议供应商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或在线(不见面开标适用)提出,开标现场提出异议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采购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提出异议的供应商代表、采购人代表、主持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确认。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采购人依据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性文件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供应商或供应商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项目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比选、评标以及其他与比选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6.1.3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应当及时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标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得作为评标依据。6.3.2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数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7.合同授予7.1中标候选人公示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天。7.2评标结果异议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采购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比选投标活动。7.3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采购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比选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7.4定标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采购人或采购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中标人。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比选的项目,采购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比选。7.5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且无异议和投诉,或异议和投诉不成立,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供应商。7.6履约保证金无7.7签订合同7.7.1采购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比选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7.7.2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8.重新比选和不再比选8.1重新比选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重新比选:(1)比选截止时间止,供应商少于3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3)供应商撤销投标文件或者部分投标被否决,导致有效供应商不足三个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所有投标。(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8.2重新比选和不再比选重新比选的供应商仍然少于三个的,按照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开标和评标。重新比选经评审有有效供应商的,应当依法确定中标候选人;无有效供应商的,可以不再进行比选,但是按照有关规定需要履行审批、核准、备案手续的项目,应当报原项目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备案。9.纪律和监督9.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采购人不得泄露比选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禁止采购人与供应商串通投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采购人与供应商串通投标:(1)采购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供应商;(2)采购人直接或者间接向供应商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3)采购人明示或者暗示供应商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4)采购人授意供应商撤换、修改投标文件;(5)采购人明示或者暗示供应商为特定供应商中标提供方便;(6)采购人与供应商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9.2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2.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1)供应商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供应商之间约定中标人;(3)供应商之间约定部分供应商放弃投标或者中标;(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5)供应商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供应商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9.2.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1)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4)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通过重庆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官网查询风险预警报告,经核实不同供应商之间风险预警情况属于异常的。9.2.3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的,属于以他人名义投标。9.2.4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行为:(1)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2)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3)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4)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5)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不得对比选文件中《否决投标情况一览表》以外的内容予以否决投标,否则对评标委员会成员按《重庆市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暂行办法》进行处理。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5投诉供应商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比选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监督部门投诉。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评标办法前中的评审内容必须和供应商须知中的对应内容一致,若供应商须知中未作要求的内容,不得列入评标办法作为评定依据。条款号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因素评审标准评审标准评审标准评审标准11评标办法评标办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按照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评分,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选候选人,或根据采购人授权直接确定中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总报价低的优先;标总报价相等的,以商务部分得分高的优先;商务部分得分也相等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委员会可以以企业规模大小、投标业绩大小等因数决定排序原则排序。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按照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评分,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选候选人,或根据采购人授权直接确定中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总报价低的优先;标总报价相等的,以商务部分得分高的优先;商务部分得分也相等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委员会可以以企业规模大小、投标业绩大小等因数决定排序原则排序。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按照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评分,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选候选人,或根据采购人授权直接确定中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总报价低的优先;标总报价相等的,以商务部分得分高的优先;商务部分得分也相等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委员会可以以企业规模大小、投标业绩大小等因数决定排序原则排序。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按照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评分,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选候选人,或根据采购人授权直接确定中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总报价低的优先;标总报价相等的,以商务部分得分高的优先;商务部分得分也相等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委员会可以以企业规模大小、投标业绩大小等因数决定排序原则排序。2.1.12.1.1资格评审标准资格评审标准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continue@@continue@@continue@@continue@资质要求资质要求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continue@@continue@@continue@@continue@业绩要求业绩要求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continue@@continue@@continue@@continue@信誉要求信誉要求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continue@@continue@@continue@@continue@其他要求其他要求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continue@@continue@@continue@@continue@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不存在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不存在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2.1.22.1.2形式评审标准形式评审标准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依法变更名称的应提交相应证明材料。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依法变更名称的应提交相应证明材料。@continue@@continue@@continue@@continue@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3.7款的要求。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3.7款的要求。@continue@@continue@@continue@@continue@投标文件的签署投标文件的签署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的须齐全。要求签名的,签名采用手写签名或签章。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加盖单位法人章的,应加盖供应商的印章。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的须齐全。要求签名的,签名采用手写签名或签章。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加盖单位法人章的,应加盖供应商的印章。@continue@@continue@@continue@@continue@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有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有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continue@@continue@@continue@@continue@备选投标方案备选投标方案除比选文件明确允许提交备选投标方案外,供应商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除比选文件明确允许提交备选投标方案外,供应商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2.2.32.2.3响应性评审标准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内容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3.1项规定。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3.1项规定。@continue@@continue@@continue@@continue@服务期服务期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3.2项规定。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3.2项规定。@continue@@continue@@continue@@continue@服务地点服务地点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3.3项规定。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3.3项规定。@continue@@continue@@continue@@continue@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3.1项规定。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3.1项规定。@continue@@continue@@continue@@continue@投标报价投标报价1.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3.2款规定。2.分项报价表中各分项总价金额必须与依据固定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一致,投标总报价必须与各分项总价的合价一致。1.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3.2款规定。2.分项报价表中各分项总价金额必须与依据固定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一致,投标总报价必须与各分项总价的合价一致。@continue@@continue@@continue@@continue@报价唯一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在比选文件没有规定的情况下,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在比选文件没有规定的情况下,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continue@@continue@@continue@@continue@投标报价算术错误修正投标报价算术错误修正符合第三章“评标办法”第3.1.3项规定。符合第三章“评标办法”第3.1.3项规定。@continue@@continue@@continue@@continue@权利义务权利义务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投标文件不应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投标文件不应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continue@@continue@@continue@@continue@实质性要求实质性要求本次投标不得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本次投标不得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注:对于符合比选要求的投标文件,若其报价有算术上的差错,将按以下原则修正:①当以数字表示的金额与文字表示的金额有差异时,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②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应以标出的单价为准,同时对合价进行修正。如果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评标委员会将按上述修改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报价书。在供应商同意后,调整后的报价对供应商起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文件不予评审。注:对于符合比选要求的投标文件,若其报价有算术上的差错,将按以下原则修正:①当以数字表示的金额与文字表示的金额有差异时,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②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应以标出的单价为准,同时对合价进行修正。如果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评标委员会将按上述修改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报价书。在供应商同意后,调整后的报价对供应商起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文件不予评审。注:对于符合比选要求的投标文件,若其报价有算术上的差错,将按以下原则修正:①当以数字表示的金额与文字表示的金额有差异时,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②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应以标出的单价为准,同时对合价进行修正。如果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评标委员会将按上述修改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报价书。在供应商同意后,调整后的报价对供应商起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文件不予评审。注:对于符合比选要求的投标文件,若其报价有算术上的差错,将按以下原则修正:①当以数字表示的金额与文字表示的金额有差异时,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②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应以标出的单价为准,同时对合价进行修正。如果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评标委员会将按上述修改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报价书。在供应商同意后,调整后的报价对供应商起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文件不予评审。注:对于符合比选要求的投标文件,若其报价有算术上的差错,将按以下原则修正:①当以数字表示的金额与文字表示的金额有差异时,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②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应以标出的单价为准,同时对合价进行修正。如果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评标委员会将按上述修改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报价书。在供应商同意后,调整后的报价对供应商起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文件不予评审。注:对于符合比选要求的投标文件,若其报价有算术上的差错,将按以下原则修正:①当以数字表示的金额与文字表示的金额有差异时,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②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应以标出的单价为准,同时对合价进行修正。如果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评标委员会将按上述修改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报价书。在供应商同意后,调整后的报价对供应商起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文件不予评审。注:对于符合比选要求的投标文件,若其报价有算术上的差错,将按以下原则修正:①当以数字表示的金额与文字表示的金额有差异时,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②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应以标出的单价为准,同时对合价进行修正。如果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评标委员会将按上述修改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报价书。在供应商同意后,调整后的报价对供应商起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文件不予评审。注:对于符合比选要求的投标文件,若其报价有算术上的差错,将按以下原则修正:①当以数字表示的金额与文字表示的金额有差异时,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②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应以标出的单价为准,同时对合价进行修正。如果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评标委员会将按上述修改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报价书。在供应商同意后,调整后的报价对供应商起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文件不予评审。2.2.12.2.12.2.1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1.技术部分15分;☑2.商务部分5分;3.投标总报价80 分。☑1.技术部分15分;☑2.商务部分5分;3.投标总报价80 分。2.2.22.2.22.2.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所有通过初步评审合格的供应商(招标人设有最高限价的,则投标总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除外)的投标总报价(不含税价)中去掉六分之一(不能整除的按小数点前整数取整,不足六家报价则不去掉)的最低价和相同家数的最高价后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投标总报价的评标基准价。以上计算取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所有通过初步评审合格的供应商(招标人设有最高限价的,则投标总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除外)的投标总报价(不含税价)中去掉六分之一(不能整除的按小数点前整数取整,不足六家报价则不去掉)的最低价和相同家数的最高价后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投标总报价的评标基准价。以上计算取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2.2.32.2.32.2.3投标总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投标总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偏差率=100%×(供应商报价一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偏差率计算的最终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偏差率=100%×(供应商报价一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偏差率计算的最终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条款号条款号条款号评分因素评分因素评分标准评分标准2.2.4(1)☑技术部分(A)评分标准☑技术部分(A)评分标准技术部分总体评审标准技术部分总体评审标准所有评委评分取算术平均值为该供应商技术部分得分。技术部分得分的最终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所有评委评分取算术平均值为该供应商技术部分得分。技术部分得分的最终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continue@@continue@@continue@污泥运输方案污泥运输方案10分 评审要点:供应商提供污泥运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排班计划、资金计划、项目实施保障措施。根据方案的完整性、合理性及可操作性评分。优得7分(含 7分)-10 分(含10分);良得4分(含 4分)- 7分(不含 7分);一般得1分(含 1分)-4 分(不含 4分)差,不得分。10分 评审要点:供应商提供污泥运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排班计划、资金计划、项目实施保障措施。根据方案的完整性、合理性及可操作性评分。优得7分(含 7分)-10 分(含10分);良得4分(含 4分)- 7分(不含 7分);一般得1分(含 1分)-4 分(不含 4分)差,不得分。@continue@@continue@@continue@应急预案应急预案5分 编制要求:应对污泥运输服务全过程进行监控、管理并自行承担污泥运输服务全过程的安全、环保责任和风险。污泥运输服务全过程应当遵守国家、地方和行业相关法律、法规、污染控制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规定(标准不一致的,以较高要求为准),且必须确保污泥运输服务全过程合法、合规、安全、环保、卫生,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污泥。评审要点:包括但不限于突发事件识别、突发事件评估、突发事件应对处置。根据方案的完整性、合理性及可操作性评分。优得7分(含 7分)-10 分(含10分);良得4分(含 4分)- 7分(不含 7分);一般得1分(含 1分)-4 分(不含 4分)差,不得分。5分 编制要求:应对污泥运输服务全过程进行监控、管理并自行承担污泥运输服务全过程的安全、环保责任和风险。污泥运输服务全过程应当遵守国家、地方和行业相关法律、法规、污染控制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规定(标准不一致的,以较高要求为准),且必须确保污泥运输服务全过程合法、合规、安全、环保、卫生,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污泥。评审要点:包括但不限于突发事件识别、突发事件评估、突发事件应对处置。根据方案的完整性、合理性及可操作性评分。优得7分(含 7分)-10 分(含10分);良得4分(含 4分)- 7分(不含 7分);一般得1分(含 1分)-4 分(不含 4分)差,不得分。2.2.4(2)☑商务部分(B)评分标准☑商务部分(B)评分标准商务部分总体评审标准商务部分总体评审标准商务部分评分为客观评分,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各评审因素设定的分值进行评分且保证分值统一。商务部分评分为客观评分,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各评审因素设定的分值进行评分且保证分值统一。@continue@@continue@@continue@类似业绩类似业绩5分每提供1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合同总价金额在30万以上的类似污泥或者固体废弃物清运服务业绩得2.5分,最多得5分(提供合同复印件关键页即可,包括但不限于首页、尾页、签章页、主要商务条款页,关键页需能充分体现以上业绩要求各项要素。)或提供单价合同的结算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5分每提供1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合同总价金额在30万以上的类似污泥或者固体废弃物清运服务业绩得2.5分,最多得5分(提供合同复印件关键页即可,包括但不限于首页、尾页、签章页、主要商务条款页,关键页需能充分体现以上业绩要求各项要素。)或提供单价合同的结算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2.2.4(3)投标总报价(C)评分标准投标总报价(C)评分标准投标总报价投标总报价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总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等的得满分80分。在此基础上,投标总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增加1%扣0.5分,每减少1%扣0.25分,扣完为止。按插入法计算得分。以上计算取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总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等的得满分80分。在此基础上,投标总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增加1%扣0.5分,每减少1%扣0.25分,扣完为止。按插入法计算得分。以上计算取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333评标程序评标程序1.按本章评标办法第3.1款进行初步评审。未通过初步评审或评标委员会认定为无效的投标文件的不再进行后续评审。2.按本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2.4(1)目的规定对技术部分进行评审。3.因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导致有效参选人不足三个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所有投标。4.按本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2.4(2)目的规定对商务部分进行评审。5.经评审合格的参选人按照本章第2.2.2项计算方法计算评标基准价,并按本附表第2.2.4(3)目规定的评分方法对投标总报价进行评分。6.对技术部分、商务部分、其他评分因素、投标总报价得分进行汇总,确定得分由高至低前三名参选人为中标候选人。1.按本章评标办法第3.1款进行初步评审。未通过初步评审或评标委员会认定为无效的投标文件的不再进行后续评审。2.按本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2.4(1)目的规定对技术部分进行评审。3.因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导致有效参选人不足三个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所有投标。4.按本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2.4(2)目的规定对商务部分进行评审。5.经评审合格的参选人按照本章第2.2.2项计算方法计算评标基准价,并按本附表第2.2.4(3)目规定的评分方法对投标总报价进行评分。6.对技术部分、商务部分、其他评分因素、投标总报价得分进行汇总,确定得分由高至低前三名参选人为中标候选人。3.2.33.2.33.2.3供应商得分供应商得分供应商得分=A+B+C供应商得分=A+B+C3.43.43.4评标结果评标结果3.4.1 除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3.4.1 除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1、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比选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采购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技术得分高的优先;如果技术得分也相等,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的规定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2、评审标准2.1初步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2.1分值构成(1)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商务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技术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2评标基准价计算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4评分标准(1)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商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技术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评标程序3.1初步评审3.1.1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交第二章“供应商须知”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3.1.2供应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1)投标文件没有对比选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比选文件的偏差超出比选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要求供应商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供应商书面澄清确认。供应商拒不澄清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3)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4)如果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3.2详细评审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1)按本章第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A;(2)按本章第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商务部分计算出得分B;(3)按本章第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部分计算出得分C;3.2.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2.3供应商得分=A+B+C。3.2.4评标委员会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供应商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供应商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3.3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3.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供应商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3.3评标委员会对供应商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供应商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4评标结果3.4.1除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附件A:综合评估法否决投标情况一览表投标文件存在本一览表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视为重大偏差并作否决投标处理,否则,评标委员会不得视为重大偏差而否决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章节号条款名称否决投标条件第三章资格评审A-1供应商的资质条件、营业执照须满足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1项的要求,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不适用)A-2供应商的财务须满足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4.1项的要求,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A-3供应商的业绩须满足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4.1项的要求,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A-4供应商的投标截止日投标资格情况须满足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4.1项的要求,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A-5供应商的项目负责人资格须满足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4.1项的要求,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A-6供应商的其他要求须满足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1项的要求,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不适用)A-7若有联合体供应商,则: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4.2项规定,同时满足:(1)联合体各方应按照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比选项目的相应能力,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形式评审A-8供应商名称必须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依法变更名称的应提交相应证明材料,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A-9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3.7款的要求,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编制投标文件时不得对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相应要素作实质性修改,否则视为重大偏差,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不适用)A-10联合体参与投标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在联合体协议书第5条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中填写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名称应与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依法变更名称的应提交相应证明材料,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A-11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的须齐全,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加盖单位法人章的须齐全,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A-1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有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响应性评审A-13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3.1项规定,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A-14工期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3.2项规定,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A-15工程质量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3.3项规定,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A-16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3.3.1项规定,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A-17供应商的投标总报价不得超过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不得超过投标单价限价,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A-18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按照第三章3.评标程序第3.1.3项规定执行,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A-19(不适用)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4款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A-20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投标文件不应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A-21供应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文件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1.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2.本次投标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反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的;3.拒绝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其他1.参选人需提前在重庆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cqht.cn/gkzbnew.html下载比选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者,视为废标。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重庆环投集团北部分公司4个区县乡镇污水处理厂(站)应急污泥运输服务甲方:重庆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000339470140F乙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鉴于乙方承诺其具有(且在合同有效期内持续具有)运输本合同项下污泥的相关资质和能力,甲方委托乙方运输,包括但不限于从厂区污泥堆场(含转运、上下车、拆包、运输)至甲方指定污泥处置点,过磅、料仓下料不畅时的疏通、卸车等所有与污泥运输相关的服务内容,以及保持污泥装载区域环境卫生清理等工作。(以下简称运输)北碚区、合川区、铜梁区、潼南区污水处理厂产生的脱水污泥(以下简称污泥),乙方在充分理解甲方的要求并知晓且自愿承担风险和责任的基础上同意承运本合同项下的污泥,并承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道路运输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将本合同项下的污泥合法合规运送至甲方指定的合法处置点按要求卸车。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本着资源、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1.服务关系1.1甲方与乙方是服务合同关系,乙方对外独立开展服务工作,按比选文件、投标文件、本合同约定和甲方要求为甲方及甲方指定单位提供污泥运输服务(以下简称“服务”),履行本合同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之法律法规,承担相应责任,乙方在服务期内不得将此项目全部或部分转包、分包给任何第三方。1.2乙方不是甲方的代理人或业务代表。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义缔结合同,和(或)约定其他义务,和(或)做出任何承诺与保证,使甲方对除甲乙双方就本合同之外的任何事宜承担责任。乙方安排的从事本合同规定的服务范围内工作的人员(以下简称“服务人员”)的管理、招募、工资、福利、社会保险、工伤、工亡费用及各种劳动争议等均由乙方自行负责,服务人员与甲方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劳动关系。2.服务内容、范围及要求2.1乙方负责按现行国家、地方、行业要求(标准不一致的,以较高要求为准)安全、环保、合法合规地运输甲方所需运送污泥地点产生的污泥,包括但不限于从厂区污泥堆场(含转运、上下车、拆包、运输)至甲方指定污泥处置点,过磅、料仓下料不畅时的疏通、卸车等所有与污泥运输相关的服务内容,以及保持污泥装载区域环境卫生清理等工作,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风险、费用和责任。如遇必须完成但本合同未提及的部分由乙方免费提供服务。2.2起运地点:(详见比选文件明细)运距及运输路线,须事先经甲方书面同意,结算运输运距、里程须按甲方书面确定的运距及路线计算,如因特殊原因需变更运距和(或)更换运输线路时,必须事先经甲方书面同意,否则,该次运输里程不予结算且由此产生的风险、损失、费用、责任等均由乙方承担。2.3本次比选的污泥运输量为暂定数量,乙方应根据甲方实际需求的污泥运输量等甲方要求和合同约定按时按质按量提供污泥运输服务,结算数量以经甲方书面确认的最终实际运输数量为准。因本次比选污泥运输量为暂定数量,不排除有修改,乙方对此明知且接受需自行承担暂定数量与实际结算数量差异造成的风险。2.4乙方须具有(且在合同有效期内持续具有)运输本合同项下污泥的相关资质和能力,且应于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提供政府认可的合法有效的运输污泥的资质、相关文件和(或)资质证书(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备案,如果乙方未按约提供上述文件或证书和(或)提交的上述资料、证书不符合要求,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赔偿甲方损失,且不承担任何责任,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费用、损失、责任等均由乙方承担。2.5乙方须拥有、配置、安排符合比选文件、合同要求的污泥运输车辆(含备用车厢),并对车辆的正常、安全运行等承担责任;污泥运输车辆(含备用车厢)的数量、性能、运力等应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和行业相关的技术规范和标准;并满足安全环保、比选文件、合同约定的污泥运输服务全部要求(标准不一致的,以较高要求为准)。2.6污泥运输车辆须为适应运输本合同项下污泥的污泥专用运输车(须为乙方自有运营车辆且必须在甲方进行备案并已取得车辆运营证、经检测合格,须为自卸式货车,并由乙方自行办理污泥运输手续),须全密封并符合“三防措施”要求(即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及防臭要求,运输过程不得撒漏滴冒、不得有臭气散溢;乙方负责运输车辆的正常安全环保运行并承担与此相关的所有费用、风险、责任等,包括但不限于负责为污泥运输车辆购买不低于50万元/车的商业保险,配备必要的通讯设备、安装车用GPS监控设备并与监管单位联网,实行全过程监控、配备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必要的防护用品以及应急救援器材并应定期检查、定期更换;负责对污泥运输车辆进行定期检查、检测、维护保养,保证完好,且有相应的记录,确保车辆符合国家、地方和行业规定的技术标准等。2.7乙方须配备与履行本合同相适应,并符合《道路运输条例》和《重庆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规定条件的污泥运输专职驾驶人员(须取得相匹配的机动车驾驶证及从业资格证,年龄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和符合合同和甲方要求的污泥装卸、运输等服务人员并对服务人员的人身财产安全等承担责任;乙方确保服务人员具备完成其工作的资质和能力,并应加强对服务人员的安全、职业道德教育和管理等,在污泥装卸、运输等服务全过程应当遵守安全、道路运输和道路交通安全、环境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装卸、运输等污泥运输服务全过程安全、环保、合法合规。乙方自行承担污泥装卸、运输、往返等服务全过程的安全、环保责任。2.8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24小时内车辆和服务人员必须到达甲方指定地点装车提供污泥运输服务,若乙方延时、拖延污泥运输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则乙方应按约承担违约责任,且甲方亦有权委托其他第三方运输,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费用、损失、责任等均由乙方承担并由乙方完全赔偿甲方全部损失;因乙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污泥运输资质被吊销和/或无法续期、运输车辆故障和/或在运输途中发生事故等)造成污泥运输服务无法开展,乙方应立即启动应急处理预案并承担相关费用,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风险、损失、费用、责任等均由乙方承担,并由乙方完全赔偿给造成甲方和(或)第三方的全部损失。2.9乙方应将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安全、合法合规、规范地运输至甲方指定的污泥无害化处置点。乙方在装卸、运输污泥等服务过程中应遵守甲方及甲方所属各污水厂、污泥产生单位、污泥接收单位等相关单位规定的卫生、安全、环保、职业健康操作程序和相关管理规定,规范、安全、环保、文明作业。乙方确保密闭装运,在装卸、运输污泥等服务过程中不发生撒漏滴冒、不得有臭气散溢,确保不影响甲方及甲方下属污水厂厂区及周边环境卫生整洁;如造成周边环境、甲方或甲方下属污水厂生产/办公环境、道路、公共环境等环境清洁影响,由乙方负责无条件免费清洁,由此产生风险、费用、损失、责任等均由乙方承担。2.10污泥车辆在生产区域内,应遵守相关管理制度,严禁吸烟,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动火。乙方须按约规范运输污泥;不得以任何原因拒绝运输污泥,不得在运输过程中私自运卸、堆放至非甲方指定处置点,不得使用非备案车辆进行运输,不得弄虚作假虚报污泥运输数据,不得有“抛、冒、滴、漏”等现象,不得造成二次污染,不得产生有效环境投诉、环境污染问题及事故等。2.11乙方应对甲方及其所属各污水厂的设施设备等进行爱护、维护、正确使用,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及其服务人员不得使用非乙方所有的任何设施、设备;应在服务过程中维护甲方及其所属各污水厂所有的设施设备完好;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和(或)其所属各污水厂设施设备等物品损坏、丢失等,处违约金【5000】元/处,且乙方应无条件按甲方和(或)其所属各污水厂要求恢复原状、按市场价赔偿损失;如乙方怠于恢复原状、赔偿损失的,甲方和(或)其所属各污水厂、处置点有权委托第三方修复、另行采购,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损失、责任、风险等均由乙方承担。2.12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地方、行业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保证在装卸、运输污泥等服务过程中不造成环境二次污染;若在污泥装卸、运输等服务过程中造成环境二次污染,所产生的一切风险、费用、损失、责任、后果等均由乙方承担。2.13乙方应对污泥运输服务全过程进行监控、管理并自行承担污泥运输服务全过程的安全、环保责任和风险。污泥运输服务全过程应当遵守国家、地方和行业相关法律、法规、污染控制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规定(标准不一致的,以较高要求为准),且必须确保污泥运输服务全过程合法、合规、安全、环保、卫生,并提供应急处理预案,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污泥。若出现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污泥等情形,乙方必须按相关主管部门和甲方要求进行应急处理并在限期内完成整改,与此相关的所有风险、损失、费用、责任等均由乙方承担,并由乙方完全赔偿给甲方和(或)第三方造成的全部损失;若乙方怠于及时处理、整改、修复,导致甲方代为处理、整改、修复的,乙方除应按约承担违约责任外,甲方有权向乙方就所承担的罚款、应急处理费用、整改费用、环境修复费用、增值税退税损失等进行全额追偿且有权从所有应付款中直接扣除,所有应付款不足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甲方追偿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罚款、应急处理费、整改费、环境修复费用、增值税退税损失、甲方就追偿而支出的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全部费用。2.14污泥运输服务应符合环保部门相关规定和要求,乙方应严格按环保部门相关规定,执行污泥运输转移联单制度;乙方须协助甲方完善污泥运输等方面上报环保局等相关主管部门报表的相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污泥运输的记录、运输单位需加盖公章等)。2.15服务质量须达到现行国家、地方、行业相关标准,并满足合同及其附件、比选文件及比选文件第五部分“服务要求”、投标文件等要求和标准,且服务期间服务质量良好,无引起有效投诉情况、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无环保事故等事故及其他违约行为。若上述要求和标准不一致的,以较高要求为准。3.服务期限服务期限为:暂定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即2026年月日至2026年月日。4.、合同金额、结算及支付方式4.1合同金额4.1.1本合同签约合同总金额暂定元。污泥运输服务固定综合单价(签约合同单价)元。详细单价见附件。4.1.2固定综合单价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所需运送污泥地点装载污泥,运输至指定目的地并卸货的全过程所产生的人工费、机械使用费、车辆使用费、装卸费(含上下车费(部分厂需要人工上下车)、二次运转等)、运输费、包装费、燃料费、材料费、交通费、管理费、清洗费、料仓疏通费、乙方合理利润、各种税费、保险费、风险费用、办理货车通行证费用、风险等一切费用以及乙方完整履行合同项下的全部服务所发生及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除此之外,甲方无需就合同项下服务向乙方和(或)第三方支付任何其他费用。4.1.3签约合同单价已包括但不限于执行和完成合同文件所述的本项目不可缺少的工作和责任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不论它们是否在合同文件中有所说明。4.1.4本次比选运输服务所需运输的污泥数量、运输距离及运输次数均可能发生变化,其变化的风险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对此明知且接受需自行承担暂定数量与实际结算数量差异、暂定合同结算总价与最终结算总价差异造成的风险。乙方不能以上述变化为由上调单价,否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由此产生的所有风险、损失、费用、责任等均由乙方承担。4.1.5乙方应先到实施现场踏勘以充分了解项目的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价格的情况,乙方参与投标即代表乙方已经对项目现场充分了解。合同签订后,任何因忽视或误解项目实施情况而导致的索赔申请将不获批准。乙方承诺已经彻底理解合同的相关情况,并在合同价格中全面并充分考虑到了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几项:①影响到合同价格的全部条件和情况;②考虑到现场的各种情况,所采用的各种不同的装卸货方式;③按照甲方指定的污泥运输时间及地点按时按质按量提供合同约定的服务;④其它综合情况。4.1.6污泥运输服务费固定综合单价(签约合同单价)在合同履行期间不因任何原因(包括但不限于疫情影响、污泥运输量变化、市场变动、物价波动、汇率浮动、国家或地**府法律法规变动、国家或地**府相关部门发布的任何调价文件等)而上调,相关风险由乙方自行承担。4.2结算4.2.1结算单价:结算单价采用中标的起运单价和增运单价计算,中标的起运单价和增运单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作调整,不随市场变动。4.2.2结算数量:结算数量采用污泥处置点地磅计量,以污泥处置点磅单原件显示数量作为计量依据。计量数据必须保证真实、准确,如伪造数据、弄虚作假将被追究相关法律责任。4.2.3结算运距:结算运距采用甲方本次招标提供的运距为准,若合同执行中,出现处置点位变化,以经甲方确认的高德地图导航显示最短距离为准。如因特殊原因需变更运距和(或)运输线路时,必须事先经甲方书面同意,否则该次运输里程不予结算,且由此产生的风险、损失、费用、责任等均由乙方承担。4.2.4结算总价:按结算单价及结算数量采用以下公式计算结算总价,即:实际结算金额=实际运输重量*起运价(元/吨,1km以内)+实际运输重量*(污泥运输运距-1)*增运价(元/吨,每增加1km)。4.2.5双方同意采用按月结算的方式(每个自然月为一个结算周期)。即:乙方按约完成每一结算周期相应污泥运输服务内容的100%,经甲方确认无误后,由甲方根据污泥运输固定综合单价、经甲方书面确认的实际污泥运输量及运输里程、服务质量等,于次月的【10】日前对乙方上个月的运输服务费进行结算。4.2.6乙方应于次月的【10】日前完成以下事项:(1)对上月的运输服务费结算单进行确认,乙方无正当理由拒绝和(或)逾期对服务费用结算单确认的,视为其同意该服务费用结算单全部内容;(2)乙方须向甲方提供合法合规且符合甲方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及相关付款资料。若甲方认为乙方所提供的污泥计量运输清单、运距联单等结算所需资料异常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情况说明及附相关证明材料,乙方应无条件执行;经甲方核实无误后,再进行结算,相应付款时间顺延。4.3支付方式4.3.1本项目无预付款。4.3.2付款前提条件:任何情况下,乙方应在甲方每次支付前,按约按时按质按量提供运输服务,按约完成每一结算周期的全部合同义务,向甲方开具并提供合法合规且符合甲方要求的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及相关付款资料,并完成本合同第4.2条约定的和甲方要求的结算程序,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且不承担违约责任等任何责任。乙方不得以甲方拒绝付款为由拒绝或拖延履行合同项下任何义务。4.3.3乙方按约完成每一结算周期的全部合同义务,甲方在本合同第4.3.2条约定的付款前提条件成就后20个工作日内以银行转账方式向乙方支付经双方书面确认的当期运输服务费用结算款项。若任何一项付款前提条件未成就,甲方有权不支付乙方同期对应的已完成结算的污泥运输服务费且不承担违约责任等任何责任,同时乙方不得以甲方拒绝付款为由拒绝或拖延履行合同项下任何义务。5.保险5.1乙方应为服务人员购买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包括但不限于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意外伤害等保险)并确保上述保险在服务期内的有效性;乙方应自费为污泥运输车辆购买、办理相关保险并确保上述保险在服务期内的有效性。5.2乙方应购买的其他保险:乙方根据本项目需求自行购买。5.3乙方所购买保险的保险金不足以补偿损失时,差额由乙方负责补足。如乙方未购买/未足额购买保险和(或)保险赔付金额不足以覆盖造成的全部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补足,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损失、风险、费用、责任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并完全赔偿。6.履约6.1无履约保证金6.1.2乙方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或比选代理机构通知供应商领取中标通知书(以先发生的时间为准)之日起30天内签订合同,若乙方未按比选文件签订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中标金额总额【5】%的违约金,同时由乙方完全赔偿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6.1.3若乙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和(或)其履行不符合合同的约定和(或)发生服务质量问题、安全责任事故、环保事故、侵权事件、索赔等,甲方有权扣划相应损失金额。若因乙方违约和(或)发生服务质量问题、安全责任事故、侵权事件、索赔等,由乙方完全赔偿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7.甲方的权利义务7.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约定运输污泥、提供相关服务,并有权对乙方履约行为进行监督、检查、指导、考评等,有权制止纠正乙方不安全、不文明行为等不符合甲方要求的行为。但任何情况下甲方的培训、监督、检查、指导、验收、考评等的实施或通过并不代表甲方放弃对于乙方违约行为或其违约行为所引起的相关损失的索赔权利,也并不减轻或免除乙方应履行的合同义务和应承担的责任。7.2甲方有权根据生产情况通知乙方运输污泥;甲方有权根据生产运行需要、污泥量变化或其他合理事由,在提前通知乙方的情况下调整污泥运输数量及运输路线、变更运送地点或中转运输、有权要求乙方临时增减运输车辆和服务人员,乙方应无条件按甲方要求执行。对此,甲方不承担违约、赔偿等任何责任。7.3甲方有权填写《车次记录表》对乙方运输车次进行记录,并有权将此作为复核凭据。7.4甲方有权对乙方在甲方范围内的作业全程进行监督检查,有权制止纠正乙方不安全、不文明等不符合甲方要求的行为。如乙方有违规作业发生,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整改,并要求乙方按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如乙方违规作业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完全赔偿甲方全部损失,乙方应无条件按甲方要求执行。若乙方怠于及时处理、整改,导致甲方代为处理、整改、修复的,乙方除应按约承担违约责任外,甲方有权向乙方就所承担的处理、整改、环境修复费用等进行全额追偿且有权从所有应付款中直接扣除,所有应付款不足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甲方追偿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应急处理费、整改费、环境修复费、甲方就追偿而支出的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全部费用。7.5甲方有权对乙方在合同期内发生的有效投诉进行调查,或者责成乙方进行调查;所有有效投诉由乙方负责处理,所需费用和因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且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处罚。同时乙方应将处理结果及时向甲方反馈。7.6甲方指定专人负责联系污泥运输工作,便于双方及时沟通处理相关问题;应对乙方装载及运输污泥提供必要的协助与配合。7.7甲方应在乙方按约完整并适当地履行全部合同义务且全部付款条件成就后,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到期应付污泥运输费。8.乙方的权利义务8.1乙方有权在全面履行合同后向甲方收取污泥运输费。8.2乙方指定专人负责污泥运输协调管理工作,与甲方主管部门、主管人员联系工作,了解服务情况,及时沟通处理相关问题。8.3乙方在服务区域内只能从事甲方认可的服务工作且在服务过程中不得侵害甲方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服务事项获取不当利益,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从事任何经济活动,不得以任何形式全部或部分转租、转让服务项目;乙方应满足本合同污泥运输要求,全面履行合同义务,保障运力及服务质量;乙方应根据比选文件、投标文件、本合同及合同附件的约定,提供相应品质的污泥运输服务,且不得将应由乙方履行的本合同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任何第三方完成;否则视为乙方构成根本违约,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同时依法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由此产生的风险、费用、损失、责任等均由乙方承担,并完全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8.4乙方必须已取得相关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乙方保证其具有(且在合同有效期内持续具有)履行本合同的法定资质和能力,满足本合同项下污泥运输处置要求,全面履行合同义务,保障服务质量,具备提供本合同期限及服务期限内本合同项下污泥运输服务的合法资格,并负责办理涉及的全部审批、备案等相关合法合规营运手续,同时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提供有关营业执照、道路运输许可证、污泥运输服务许可证、政府认可的合法有效的污泥运输资质证书或证明、合法运输的相关文件和(或)资质证书等资质证明的原件(其中复印件须加盖乙方单位公章鲜章);乙方负责办理服务人员上岗涉及的全部审批、备案等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公安政审、体检等),否则因此遭致政府及相关主管部门处罚的和(或)给甲方或其他第三方造成损害的,由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风险、费用、损失和责任等并完全赔偿甲方和(或)第三方的全部损失。服务期限内,乙方应确保上述法定资质、经营资格的持续合法有效性,如果乙方未按约提供上述文件或证书和(或)提交的上述资料、证书不符合要求,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且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费用、损失、责任等均由乙方承担,并由乙方完全赔偿给甲方和(或)第三方造成的全部损失。8.5乙方承诺其有提供污泥运输服务的完整管理架构,并已建立健全相关安全生产管理、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等制度、已针对本合同制定专门的污泥运输应急预案;乙方须向甲方提供本合同项下服务相关的组织计划方案、人员组织方案、道路运输应急预案、污泥运输应急预案、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服务方案。8.6乙方拥有、配置、安排与履行合同相适应、符合法律法规、国家和地方相关的技术规范和标准规定,满足环保、比选文件、合同等要求的并经检测合格的专用污泥运输车辆(包括但不限于备用车厢等),并对车辆的正常、安全运行等承担责任;污泥运输车辆的数量、性能、运力等应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和行业相关的技术规范和标准;并满足安全环保、比选文件、合同约定的污泥运输服务全部要求(标准不一致的,以较高要求为准),能够满足履行本合同的需要。污泥运输车辆为适应运输合同项下污泥的四轴自卸货车(须为乙方自有运营车辆且必须在甲方进行备案并已取得车辆运营证,由乙方自行办理污泥运输手续),须全密封并符合“三防措施”要求(即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及防臭要求,运输过程不得撒漏滴冒、不得有臭气散溢;乙方负责运输车辆的正常安全环保运行并承担与此相关的所有费用、风险、责任等,包括但不限于负责为污泥运输车辆购买不低于50万元/车的商业保险,配备必要的通讯设备并与监管单位联网,实行全过程监控、配备相应的安全防护及环保措施、必要的防护用品以及应急救援器材并应定期检查、定期更换;负责对污泥运输车辆进行定期检查、检测、维护保养,保证完好,且有相应的记录,确保车辆符合国家、地方和行业规定的技术标准等。8.7乙方有且应安排与履行本合同相适应并符合《道路运输条例》和《重庆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和甲方要求的专职驾驶员(须取得相匹配的机动车驾驶证,年龄不超过60周岁/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装卸污泥的人员、疏通料仓的人员等服务人员且其数量、资质、能力等能够满足履行本合同的要求。乙方对服务人员的人身财产安全等承担责任;乙方确保服务人员具备完成其服务工作的资质和能力。乙方应加强对服务人员的安全、环保、职业道德教育和管理等,在污泥装卸、上下车、料仓疏通、运输等服务全过程应当遵守安全、道路运输和道路交通安全、环境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装卸、运输等污泥运输服务全过程安全、环保、合法合规。乙方自行承担污泥装卸、运输等服务全过程的安全、环保责任。8.8乙方应做好服务人员上岗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详细了解并熟悉甲方管辖范围、服务范围、服务内容等情况,及时做好服务人员的沟通协调工作,开展相关危险源辨识、环境因素识别等工作,制定职业健康安全环保防范措施、疫情期间的疫情防控措施并提供劳动防护用品、职业健康安全环保防护物品、疫情防控物品等;组织服务人员进行岗前教育、相关业务培训、技能培训、安全培训、环保培训、职业健康培训等培训,并确保服务人员已取得相关从业资格;保证服务人员的素质达到比选文件、投标文件、合同约定及甲方提出的服务要求和标准,确保全部服务工作顺利开展。8.9甲乙双方一致确认,乙方服务人员因本合同项下服务工作需要,需配带甲方标志工作牌、穿戴工作服、办理与甲方员工类似的手续和(或)遵守甲方的要求或制度等,并不代表甲方与乙方服务人员之间建立劳动关系。乙方应与全体乙方服务人员建立劳动关系,并对全体乙方服务人员承担用人单位的全部法定责任。乙方承诺,乙方服务人员因维护自身劳动权益而提起劳动仲裁或诉讼时,由此所产生的全部责任概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若造成甲方承担责任,则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8.10乙方及其服务人员在装卸、运输污泥等服务过程中应遵守并服从甲方及其所属污水厂、污泥产生单位、污泥接收单位、处置点等相关单位的卫生、安全、环保、职业健康操作程序和相关管理规定,须规范、安全、环保、文明作业,不得以任何形式影响甲方及其所属污水厂、污泥产生单位、污泥接收单位、处置点等相关单位的正常生产运营,不得从事非法和(或)超范围的活动。乙方进入甲方及甲方所属污水厂厂区内,必须严格遵守甲方及所属污水厂厂区的各项规章制度,厂区内严禁吸烟,未经甲方和(或)污水厂书面同意,不得擅自进入甲方及其下属污水厂生产区域、不得擅自动火;如有违反,扣减乙方污泥运输费用【500】元/人/次;若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完全赔偿甲方全部损失。8.11乙方有义务对甲方及其所属各污水厂的设施设备等进行爱护、维护、正确使用,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及其服务人员不得使用非乙方所有的任何设施、设备;应在服务过程中维护甲方及其所属各污水厂所有的设施设备完好;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和(或)其所属各污水厂设施设备等物品损坏、丢失等,处违约金【1000】元/处,且乙方应无条件按甲方和(或)其所属各污水厂要求恢复原状、按市场价赔偿损失;如乙方怠于恢复原状、赔偿损失的,甲方和(或)其所属各污水厂、处置点有权委托第三方修复、另行采购,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损失、责任、风险等均由乙方承担。8.12乙方应随时保证按时按质按量运输完本合同项下的污泥,乙方不得因节假日、车况、路况、个人原因、天气恶劣及其他原因延误污泥运输且不能因其不能及时运输使甲方的整个污泥处理工艺受到影响或耽误。乙方须无条件服从、接受甲方的调配。当甲方对生产运行进行调整时,乙方必须根据甲方调整情况配合甲方做好车辆人员调配,以满足甲方需求。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24小时内车辆和服务人员必须到达甲方指定地点提供污泥运输服务,若乙方延时、拖延污泥运输处置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则乙方应按约承担违约责任,且甲方亦有权委托其他第三方运输处置,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费用、损失、责任等均由乙方承担;因乙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污泥运输资质被吊销和/或无法续期、运输车辆故障和/或在运输途中发生事故等)造成污泥运输工作无法开展,乙方应立即启动应急处理预案并承担相关费用,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风险、损失、费用、责任等均由乙方承担,并由乙方完全赔偿给造成甲方和(或)其他第三方造成的全部损失。8.13乙方应确保密闭装运,在装卸、运输污泥等服务过程中不发生撒漏滴冒、不得有臭气散溢,确保不影响甲方及甲方所属污水厂厂区及周边环境卫生整洁;如造成周边环境、甲方或甲方下属污水厂生产/办公环境、道路、公共环境等环境清洁影响,由乙方负责无条件免费清洁,由此产生风险、费用、损失、责任等均由乙方承担。8.14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地方、行业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保证在装卸、运输污泥等服务过程中不造成环境二次污染;若在污泥装卸、运输等服务过程中造成环境二次污染,所产生的一切风险、费用、损失、责任、后果等均由乙方承担。8.15乙方应对污泥运输服务全过程进行监控、管理并自行承担污泥运输服务全过程的安全、环保责任和风险。污泥运输服务全过程应当遵守国家、地方和行业相关法律、法规、污染控制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规定(标准不一致的,以较高要求为准),且必须确保污泥运输服务全过程合法、合规、安全、环保、卫生,并提供应急处理预案,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污泥。若出现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污泥等情形,乙方必须按相关主管部门和甲方要求进行应急处理并在限期内完成整改,与此相关的所有风险、损失、费用、责任等均由乙方承担,并由乙方完全赔偿给甲方和(或)第三方造成的全部损失;若乙方怠于及时处理、整改、修复,导致甲方代为处理、整改、修复的,乙方除应按约承担违约责任外,甲方有权向乙方就所承担的罚款、应急处理费用、整改费用、环境修复费用、增值税退税损失等进行全额追偿且有权从所有应付款中直接扣除,所有应付款不足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甲方追偿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罚款、应急处理费、整改费、环境修复费用、增值税退税损失、甲方就追偿而支出的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全部费用。8.16污泥运输服务应符合环保部门相关规定和要求,乙方应严格按环保部门相关规定,执行污泥运输转移联单制度;乙方须协助甲方完善污泥运输等方面上报环保局等相关主管部门报表的相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污泥运输的记录、运输单位需加盖公章等)。乙方应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本合同项下服务工作的相关档案资料和表格,同时接受甲方的监督评价。8.17乙方应对甲方提出的整改要求进行及时整改。若乙方逾期整改、整改不符合甲方要求和(或)整改无效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终止本合同并,乙方应无条件按甲方要求执行,由此产生的风险、损失、费用、责任等均由乙方承担,并由乙方完全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8.18乙方应对因履行合同而取得的甲方的信息、资料等予以保密。未事先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为与履行合同无关的目的使用或向第三方披露、透露、泄露甲方的信息、资料。本合同项下的保密义务应在本合同期满、解除或终止后仍然有效。如乙方将甲方的商业秘密提供、披露、泄露给任何第三方,则为乙方违约,乙方应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9.职业健康、安全和环保责任9.1乙方在污泥运输服务全过程应当遵守环境保护、安全、道路运输、交通安全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自行承担全部法律责任。乙方必须保证本合同项下污泥运输的车辆和人员的安全,乙方负责车辆的正常、安全、环保运行及服务人员的人身财产安全。在污泥运输服务过程中造成的安全、环保等事故(包含但不限于交通事故、违规违章、财产损失、人员伤病残亡、设施设备货物被盗/被毁、环境污染、环保处罚等)等相关风险、费用、损失、责任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9.2乙方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负责排除服务实施过程中的安全隐患,提供安全措施并负责一切服务过程中的人身安全、消防安全、空防安全、交通安全、第三方安全、环境保护等安全环保事宜,提供相应的安全环保防护设施及设备,严格遵守安全、环保、道路运输等相关规定,若造成交通、安全、环保事故等的一切后果、风险、费用、损失、责任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9.3污泥运输服务过程中发生不安全事件/事故、交通安全事件/事故和(或)环保事件/事故,导致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或)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此产生的风险、损失、费用、责任等均由乙方自行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完全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若服务过程中造成了甲方赔付或罚款,甲方有权找乙方追偿。9.4乙方应加强对服务人员的安全和职业道德教育和管理,确保污泥运输安全环保。乙方对其服务人员的工作、生活、安全等方面承担全部责任。包括但不限于:(1)乙方服务人员在甲方服务期间发生工伤事故、在上下班路途中发生意外事故和(或)发生人员致伤、残、亡的,由乙方承担工伤主体责任并负责办理医疗、工伤申报办理、伤残鉴定申请和理赔等事宜,同时由乙方承担与此相关的所有费用、责任、损失和(或)需垫支的费用等,其责任和费用与甲方无关;(2)乙方服务人员发生工伤、遭受事故伤害和(或)患疾病,在接受治疗的停工期间,乙方应及时补充人员,由乙方向发生工伤、遭受事故伤害和(或)患疾病的人员支付相关费用,其责任和费用与甲方无关;(3)乙方负有保证其服务人员无从事相关服务岗位的身体禁忌的责任。乙方服务人员在履行合同中、在工作期间,发生任何安全事故、遭受事故伤害、因个人身体原因突发疾(急)病伤亡、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和(或)患职业病的,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全部费用和责任,与甲方无关;乙方应及时救治,承担工伤认定申请和伤残鉴定申请及相关费用,保障乙方服务人员依法享受各项工伤保险及相关待遇。(4)乙方和(或)期服务人员造成甲方或第三方的经济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赔偿责任且不免除责任人的责任,同时乙方应按【5000】元/例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完全赔偿给甲方和(或)第三方造成的全部损失。若造成甲方和(或)第三方损失次数累计超过【5】例(含【5】例),乙方除应按约支付违约金外,甲方还有权单方解除/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损失、费用、责任等均由乙方承担。(5)乙方服务人员出现的安全事故、侵权事件,遭受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等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费用,与甲方无关。乙方因未履行本合同和/或其履行不符合本合同的约定而造成安全、环保事故、造成甲方损失和(或)第三方损失的,乙方除应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赔偿给甲方和(或)第三方造成的全部损失。若乙方怠于及时处理和(或)怠于赔偿,导致甲方垫付了赔偿金等款项的,甲方有权向乙方就所承担的赔偿金进行全额追偿,追偿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就追偿而支出的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全部费用。9.5当乙方和(或)其服务人员在完成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工作过程中,发生人员伤亡或致甲方、第三人人身及财产损害时,乙方怠于及时处理和(或)怠于赔偿,导致甲方垫付了赔偿金等款项的,甲方有权向乙方及乙方责任人就所承担的赔偿金进行全额追偿,追偿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就追偿而支出的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全部费用。10.违约责任10.1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约定。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违约方应按约承担违约责任,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损失的,违约方还应完全赔偿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同时,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合同。10.2乙方未在既定的响应时间(接到甲方运输通知至到达现场的时间)24小时内到达现场,按200元/车·次计算违约金,且每多超时12小时,在原违约金的基础上再另行多处违约金100元/车·次,违约金累计计算。10.3乙方污泥运输车辆、服务人员造成甲方及甲方所属污水处理厂厂区、处置点设备、设施等物品损坏、受损、丢失、被盗等,处违约金1000元/处,且乙方应无条件按甲方和(或)其所属各污水厂、处置点要求恢复原状、按市场价赔偿损失,如乙方怠于恢复原状、赔偿损失的,甲方、其所属各污水厂和(或)处置点有权委托第三方修复、另行采购,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损失、责任、风险等均由乙方承担。10.4乙方污泥运输车辆未按甲方指定路线行驶,处违约金500元/次,且该车次运输费不予计算结算;若因此造成沿途相关方环境投诉及其他纠纷、风险、损失的,由乙方承担相关责任和风险,并赔偿给甲方和(或)第三方的全部损失;10.5对乙方存在弄虚作假的车次运输费不予计算结算。10.6乙方污泥运输车辆因密封不严等原因,造成沿途洒漏的,按200元/车·次计算违约金;若因此造成沿途相关方环境投诉及其他纠纷、风险、损失的,由乙方承担相关责任,并按1000元/次计算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全部损失。10.7乙方提供虚假资质证明材料,不具备履行本合同的合法资质的(包括但不限于未持续拥有法律及甲方规定的与服务项目有关的执照和许可证原件),甲方有权随时单方解除/终止本合同,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签约合同总价的【10】%的违约金,并完全赔偿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10.8乙方因服务质量引起的投诉,给甲方造成影响(包括但不经济损失、名誉损害等)的,乙方应负责消除影响并向甲方支付【10000】元/次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和(或)第三方的全部损失。10.9因乙方行为造成环境污染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签约合同总价的【10】%的违约金并由乙方完全赔偿给甲方和(或)第三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同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由此产生的风险、损失、费用、责任等均由乙方承担。10.10本合同中严禁乙方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若乙方分包、转包,将合同约定内容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伍万元,且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若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与受让合同权利义务的第三方承担完全赔偿甲方损失的连带责任。10.11乙方未事先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单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2】万元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完全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10.12乙方违反本合同所规定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违反其于本合同及合同文件中所作的陈述、保证和承诺等),均构成违约,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应对每一个违约事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0元,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完全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10.13如本合同项下约定的乙方需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不足以弥补甲方直接损失和(或)间接损失的,乙方应按照甲方的实际损失进行赔偿,甲方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实际损失和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甲方向第三方支付的赔偿或补偿、甲方为维护权益而支付的交通食宿费、鉴定评估费、调查费、评估费、诉讼费、律师费、保全担保费、公证费、公告费等。10.14本合同项下的违约金均累计计算。如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有责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赔偿金和(或)其他款项时,甲方有权从应付款中直接扣除,超所有应付款的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11.合同的解除有下述情形之一,当事人可发出书面通知全部或部分地解除合同,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全部或部分地解除:(1)在合同执行期间,如厂污泥运输进行统一比选后或重新指定其他单位运输污泥,本合同自动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2)若因非双方的外部因素发生变化,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3)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4)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违约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义务,该方除应按合同约定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外,另一方(守约方)还有权单方解除合同。(5)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即违约方)无法继续履行、明确表示/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和(或)已停止履行合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或实质上已停止履行合同,该方除应按合同约定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外,另一方(守约方)还有权单方解除合同。(6)当事人一方(即违约方)迟延履行合同义务,经另一方(守约方)书面催告且在【10】日内仍未履行的,违约方除应按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外,守约方还有权单方解除合同。(7)当事人一方(即违约方)不履行义务和(或)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违约方除应按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外,守约方还有权单方解除合同。(8)合同一方当事人需支付的违约金已达合同约定的最高限额。(9)服务未能达到质量标准。(10)在本合同的竞争和实施过程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11)乙方原因造成安全环保责任事故,导致人员死亡和(或)因环保责任受到行政处罚。(12)合同一方当事人出现破产、清算、资不抵债、成为失信被执行人等可能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13)双方约定或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12.不可抗力12.1不可抗力:指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能合理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事件或情形。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水灾、骚乱、暴动;政治事件和政府政策,如战争、地区冲突、国家政策变化、政府行为等;合同领域环境变化和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12.2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由于战争、严重火灾、水灾、台风和地震等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力情形以及其它经双方同意属于不可抗力的事件,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则受影响的一方当事人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尽快以传真、电子邮件将此类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当事人,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3】日内将有关当局或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给另一方当事人,经另一方当事人核实后,由双方对合同的继续履行及后续处理,再进行协商。否则,受影响的一方当事人无权以不可抗力为由要求减轻或免除合同责任。12.3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当事人应采取一切合理且可能的措施以消除或减轻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并应尽快将不可抗力事件结束或消除的情况通知另一方当事人。13.争议解决方式13.1因本合同所产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管辖。如因乙方的违约行为导致双方发生争议,甲方通过诉讼、调解非诉等方式向乙方主张权利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鉴定费、拍卖费、执行费等均由乙方承担。13.2诉讼或仲裁进行过程中,除双方有争议的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仍然有效,各方应继续履行。14.通知14.1双方因履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通知包括但不限于以本合同为目的或与之相关的各类告知书、通知书、工作联系单、协议文件、诉讼法律文书等都必须按照合同尾部所列联系方式,以书面信函方式进行,并应使用挂号信或者具有良好信誉的特快专递送达,接收方签收挂号信或特快专递的时间(以邮局或快递公司系统记录为准)为通知送达时间。如果因接收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接收方拒收书面信函、接收方地址不存在等)导致通知发送失败,视为通知已经送达(发送方载明的书面信函寄出时间视为通知送达时间)。14.2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而发生诉讼的,合同尾部所列地址适用于法院对诉讼文书的送达。14.3本合同尾部联系信息发生任何变更的,变更方应至少在变更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否则一方按照原联系方式发送通知的,视为已送达给接收方。因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未及时通知的一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15.其他15.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至服务期满双方完整履行完所有合同义务之日自行终止。15.2合同签署后,原则上对合同的任何变更或解除甲方所需的审批权限和程序,与原合同订立的审批权限和程序相同。在甲方完成合同变更或解除审批程序前,任何一方、任何人不得以实际履行的方式变更或解除合同,否则该变更、解除无效。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需对合同进行变更,双方应签订书面协议,并经双方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生效。未达成变更、解除协议前,原合同仍有效,应继续履行。15.3合同标题条款标题及编号仅为阅读方便,不作为对合同条款解释的依据。15.4乙方确认在同意订立本合同前,已仔细阅读本合同所有条款,对本合同所有条款及内容已经阅悉,均无异议,并对双方的权利义务达成了充分的理解,对特别提示的,免除或者减轻甲方责任等与乙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有充分了解和预期。15.5甲方已应乙方要求对本合同各条款,尤其是免除或者减轻甲方责任等与乙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进行了充分展示和详细说明。乙方已充分知晓合同全部内容,签订本合同系乙方真实意思表示。15.6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伍份,甲方叁份,乙贰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6.附件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构成双方就本合同规定的事宜达成的完整合同。本合同附件由以下文件构成:(1)廉政合同;(2)安全与环保管理协议;(3)报价表(下无正文)(本页为合同签署页)甲方:乙方:重庆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盖章)(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单位地址:重庆市渝北区礼环南路102号8号楼单位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联 系 人:联 系 人:电 话:电 话:传 真:传 真:开户银行:重庆农商行两江北环支行开户银行:银行帐号:5109010120010000949银行帐号:附件1廉洁合同甲方:重庆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为做好外包项目中的党风廉政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保证外包服务高效优质,保证企业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外包项目的项目法人重庆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外包服务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根据外包项目、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特订立如下合同。一、甲乙双方共同的责任和义务(一)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二)严格执行重庆环投集团北部分公司4个区县乡镇污水处理厂(站)应急污泥运输服务的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三)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除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不得违反服务管理规章制度。(四)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五)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六)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二、甲方的义务(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和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等。(二)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超标准宴请或可能对公正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其他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三)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四)甲方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外包项目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等。(五)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推荐分包单位,不得要求乙方购买合同规定以外的材料和设备。三、乙方义务(一)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二)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三)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邀请甲方工作人员外出旅游或安排甲方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及娱乐活动。(四)乙方不得为甲方单位或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五)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应严格按规程办事,不得为谋取私利向甲方人员非法行贿,私下串通,损害甲方利益。同时必须对甲方单位和人员履行向甲方承诺的上述其它廉政义务。(六)乙方如果发现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应向甲方组织或上级单位举报。甲方均不得找任何借口对乙方进行报复。甲方对举报属实并严格遵守廉政合同及服务合同的乙方,若后续项目采取邀请投标时,在同等条件下给予承接后续同等项目的优先邀请投标权。四、违章责任(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合同第一、二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依法赔偿。(二)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三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和组织处理;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依法或依有关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甲方可建议房屋主管部门给予乙方二至五年内不得进入相应劳务市场的处罚。五、双方约定本合同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行。同时,根据《重庆市人民检察院、重庆市水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共同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意见》的有关规定,邀请检察机关作为本合同执行的法律监督单位并参与甲乙双方或甲乙双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对本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的监察监督。六、其他(一)本合同有效期为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外包项目到期后为止。(二)本合同作为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的外包项目服务合同的附件,与外包项目服务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三)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甲方:(盖章)重庆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代理人):法定代表(代理人):经办人:经办人: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附件2:安全与环保管理协议甲方:重庆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甲方将委托乙方组织实施,合同已签订。为进一步明确和落实双方安全与环保方面的权利与义务,确保项目顺利实施,保证甲方范围内所有人员的安全健康和环境保护,依据相关法规,结合项目实际,经过双方充分协商,达成以下条款,共同遵守。1、项目名称:重庆环投集团北部分公司4个区县乡镇污水处理厂(站)应急污泥运输服务二、作业区域:北碚区、合川区、铜梁区、潼南区辖区污水处理厂三、作业内容:污泥运输四、作业期限:2026_年月__日至甲方通知撤场为止。五、现场代表:甲方指派王进、廖晓康、胡雷、杨绍秘_同志分别为现场代表;乙方指派_______同志为现场代表。协调处理项目实施过程中安全、环保、消防等方面工作。六、项目实施的要求:(一)双方严格执行国家安全、消防、职业病、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规制度。乙方人员、车辆、物品进出甲方以及在甲方范围内从事作业活动时,严格执行甲方职安健管理体系相关规定。(二)乙方应按国家法规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各项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现场处置应急预案,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有关资料在人员入场前应报甲方备案,同时确保安全投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培训与安全检查。(三)乙方指派____________同志为现场专职(兼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安全管理工作。(四)乙方应按国家法规要求为本单位员工缴纳基本社会保险和意外伤害险,根据工种及作业环境实施相应体检,根据作业岗位危险有害因素,为作业人员配备相应的符合国家或行业要求的个人防护用品。(五)乙方应对派驻该项目的所有人员开展上岗前的安全教育培训,确保所有作业人员具备开展本项目所需的安全知识和能力。有关记录资料应报甲方备案。甲方有权对乙方人员安全知识能力进行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乙方重新培训,直至合格。若因作业人员自身知识能力原因,影响工作,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人员更换调整。(六)甲方应对乙方派驻的人员开展入场前的安全教育培训和交底,告知甲方安全管理要求、作业岗位危险因素、安全措施及应急措施。(七)服务所需材料、物资的运输及卸车由乙方全权负责,甲方不承担此过程的一切责任。(八)乙方在供货过程中不得对甲方生产安全造成影响,否则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九)乙方人员进入生产场所基本规定。1、进入或作业前先接受甲方安全教育并领取出入证。2、进入或作业时满足甲方个体防护基本规定:作业类:安全器械、统一工作服;非作业类:安全设备、常规着装,禁止裙子、赤脚、拖鞋、凉鞋、高跟鞋。许可作业按风险评价规定配备防护用品及应急物资。(十)双方人员对所在区域的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料等认真检查,确保安全完好。乙方作业期间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规及操作规程和甲方的规章制度;严格按甲方的具体要求组织实施,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禁止进入非乙方作业活动区域,禁止随意触碰与工作无关的设备设施及仪器仪表;及时组织各类检查与巡查,发现隐患,立即整改。若有违章、违规行为,甲方有权责令停止供货,由此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概由乙方负责。(十一)作业所使用工具乙方自备,双方如需相互借用或租赁,应办理借用或租赁手续,明确安全使用和管理制度。借出方应保证借出的设备和工具完好并符合安全要求,借用方必须进行检验,并做好书面记录。借用方一经接收,设备和工具的保管、维修自行负责,并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在使用过程中,用于设备、工具因素或使用操作不当而造成伤亡事故,由借用方负责。(十二)双方人员,对现场各类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不得擅自拆除、更动。如确实需要拆除变动的,必须经双方现场代表同意,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任何一方人员擅自拆除造成的后果,均由该方人员及其单位负责。(十三)双方必须严格执行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及动用明火,消防器材严禁挪用。(十四)乙方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固废按甲方规定妥善处置;废液不得任意排放。(十五)因作业不慎造成甲方设施、设备损坏,立即告知甲方,根据甲方意见进行下一步工作。(十六)作业期间临时堆放的各种设施设备自行保管,如遗失一律自行负责。作业结束后,乙方必须对现场进行清理,恢复现场环境卫生,接受甲方检查验收。(十七)乙方在施工区域内的车辆必须遵守国家《道路交通安全法》、《重庆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相关交通法规、规章的规定。因违反法律、法规、条例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赔偿所有发生费用。(十八)作业期间一旦发生生产安全、火灾、环境等方面事故,双方协力组织抢救伤员和保护现场并立即按规定报告。(十九)乙方人员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因违章操作、违章指挥以及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标准、甲方有关安全管理规定等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的,乙方承担事故造成的一切后果和损失。(二十)甲方依据法律法规及双方合同协议约定,有权对乙方项目实施过程定期开展安全、环保检查,甲方在检查过程中提出的安全环保隐患,乙方应在规定时间内无条件整改,同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隐患整改期间停工停产。乙方拒不配合隐患整改或故意拖延整改的,甲方有权从应付款中对乙方实施1000元每次的扣款(具体金额由甲方确定无需乙方同意)。(二十一)甲方在检查过程中发现乙方人员违背国家法律、法规、规章以及甲方安全管理要求等规定,出现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等行为的,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按1000元/人·次扣罚乙方作为违约金(具体金额由甲方确定无需乙方同意),且甲方有权在服务费用等所有应付款中直接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补足支付。(二十二)乙方在履约过程中,因乙方原因导致发生人员重伤事故/一般环保事故的,甲方还有权按照每重伤一人/每个一般环保事故扣罚乙方10000元作为违约金(且甲方有权在服务费用等所有应付款中直接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补足支付),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完全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二十三)乙方在履约过程中,因乙方原因引发、发生人员死亡事故/重大环保事故/造成甲方受到行政处罚的,则甲方除有权按照每死亡一人/每个重大环保事故/每次行政处罚扣罚乙方50000元作为违约金(且甲方有权在服务费用等所有应付款中直接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补足支付)外,甲方还有权立即单方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风险、损失、费用等均由乙方承担并完全赔偿责任。(二十四)其他要求:七、项目实施完毕后,乙方立即向甲方项目负责人报告,项目负责人组织现场验收。验收中发现隐患或现场清理不完善时,乙方立即按甲方的要求整改后再行组织验收,直至隐患得到消除和现场清理符合要求为止。八、违约责任:(一)因乙方未按协议要求进行提供服务的,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相应的罚款。严重者,甲方有权立即单方解除/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损失、费用、责任等均由乙方承担并完全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二)若在干泥运输服务过程中造成人员伤亡、安全、环境污染或财产损失事故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费用、损失和责任。九、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根据具体情况另行协商。十、本协议一式玖份,甲方执柒份,乙方执贰份,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项目完成乙方完整履行完所有合同义务,乙方作业人员离开甲方后自然失效。甲方:重庆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乙方:经办人:经办人:联系电话:联系电话:年月日年月日第二卷第五章服务要求一、项目实施地点及转运目的地和预估重量北碚区序号区县项目名称运输终点运距(km)预估量(吨)备注1北碚东阳污水处理厂重庆富皇建材有限公司18300 2北碚静观污水处理厂重庆富皇建材有限公司9200 3北碚台农园污水处理站重庆富皇建材有限公司1413 4北碚柳荫污水处理厂重庆富皇建材有限公司2250 5北碚三圣污水处理厂重庆富皇建材有限公司1663 6北碚金刀峡污水处理厂重庆富皇建材有限公司2875 7北碚澄江污水处理厂重庆富皇建材有限公司2850 8北碚三圣德圣村污水处理站重庆富皇建材有限公司3663 合计814合川区序号区县项目名称运输终点运距(km)预估量(吨)备注1合川太和镇污水处理厂重庆合川三峰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73107.52合川钱塘镇污水处理厂重庆合川三峰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512753合川二郎镇污水处理厂重庆合川三峰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94504合川大石街道污水处理厂重庆合川三峰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53137.55合川龙凤镇污水处理厂重庆合川三峰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79206合川燕窝镇污水处理厂重庆合川三峰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8617.57合川三庙镇污水处理厂重庆合川三峰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68108合川古楼镇污水处理厂重庆合川三峰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574.59合川铜溪镇污水处理厂重庆合川三峰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515.2510合川思居污水处理站重庆合川三峰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414.511合川云门街道污水处理厂重庆合川三峰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3717.512合川沙鱼镇污水处理厂重庆合川三峰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7622.513合川肖家镇污水处理厂重庆合川三峰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617.514合川龙市镇污水处理厂重庆合川三峰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5222515合川官渡镇污水处理厂重庆合川三峰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472.516合川草街华川污水处理厂重庆合川三峰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1812517合川狮滩镇污水处理厂重庆合川三峰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4.24.518合川小沔镇污水处理厂重庆合川三峰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48519合川双槐镇污水处理厂重庆合川三峰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3012.520合川宝华污水处理厂重庆合川三峰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567.521合川袁桥污水处理站重庆合川三峰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492.522合川隆兴镇污水处理厂重庆合川三峰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682.523合川渭沱镇污水处理厂重庆合川三峰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62524合川三汇镇污水处理厂重庆合川三峰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9.77.525合川香龙镇污水处理厂重庆合川三峰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41526合川土场镇污水处理厂重庆合川三峰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39527合川清平镇污水处理厂重庆合川三峰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322.528合川涞滩镇污水处理厂重庆合川三峰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586.2529合川双凤镇污水处理厂重庆合川三峰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146.2530合川盐井镇污水处理厂重庆合川三峰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415合计1109铜梁区序号区县项目名称运输终点运距(km)预估量(吨)备注1铜梁平滩镇污水处理厂重庆和美乡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1282.52铜梁侣俸镇污水处理厂重庆和美乡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10162.53铜梁少云镇污水处理厂重庆和美乡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38204铜梁永嘉镇污水处理厂重庆和美乡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54455铜梁白羊镇污水处理厂重庆和美乡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3411.256铜梁福果镇污水处理厂重庆和美乡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378.757铜梁围龙镇污水处理厂重庆和美乡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4716.258铜梁西河镇污水处理厂重庆和美乡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58179铜梁太平镇污水处理厂重庆和美乡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2221.2510铜梁庆隆镇污水处理厂重庆和美乡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3113.7511铜梁二坪镇污水处理厂重庆和美乡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3513.7512铜梁水口镇污水处理厂重庆和美乡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3213.7513铜梁维新镇污水处理厂重庆和美乡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4113.7514铜梁小林镇污水处理厂重庆和美乡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151015铜梁双山镇污水处理厂重庆和美乡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178.7516铜梁大庙镇污水处理厂重庆和美乡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446517铜梁土桥镇污水处理厂重庆和美乡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152518铜梁石鱼镇污水处理厂重庆和美乡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271519铜梁华兴镇污水处理厂重庆和美乡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5112.520铜梁安溪镇污水处理厂重庆和美乡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57521铜梁旧县街道污水处理厂重庆和美乡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36137.522铜梁虎峰镇污水处理厂重庆和美乡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36137.523铜梁高楼镇污水处理厂重庆和美乡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5112.524铜梁安居镇污水处理厂重庆和美乡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3662.5合计931潼南区序号区县项目名称转运目的地运距(km)预估量(吨)备注1潼南双江镇污水处理厂潼南区甘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3116.33252潼南古溪镇污水处理厂潼南区甘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395.1653潼南崇龛镇污水处理厂潼南区甘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4355.514潼南卧佛镇污水处理厂潼南区甘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4080.115潼南田家镇污水处理厂潼南区甘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76.8556潼南别口镇污水处理厂潼南区甘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94.8857潼南新胜镇污水处理厂潼南区甘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3514.268潼南田家永胜污水处理厂潼南区甘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53.759潼南双江安兴污水处理厂潼南区甘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480.510潼南五桂镇污水处理厂潼南区甘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5219.46511潼南寿桥镇污水处理厂潼南区甘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4822.07512潼南群力镇污水处理厂潼南区甘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919.70513潼南花岩镇污水处理厂一潼南区甘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404.1614潼南花岩镇污水处理厂二潼南区甘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403.7515潼南桂林场镇污水处理厂潼南区甘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93.48合计450备注:1.铜梁区乡镇污水处理厂污泥为污泥袋包装,堆放在污泥堆场内。污泥运输单位需将污泥自行转运上车,并将污泥袋拆开,运输至污泥处置中心污泥槽内。2.以上污泥转运目的地与运距为暂定地点和初定运距。分项限价表序号区县预计处理污泥量起运限价增运限价污泥运输(元/吨,1km以内)(元/吨,每增加1km)最高投标限价(元)含税(9%)不含税含税(9%)不含税含税(9%)不含税1北碚81448.644.592.021.8568552.8262892.52合川110952.548.172.021.85173098.58158806.043铜梁93162.457.252.021.85113248.04103897.284潼南45054.650.092.021.8552214.5247903.23注:1.最高投标限价=预计处理污泥量*起运限价(元/吨,1km以内)+预计处理污泥量*(污泥运输平均运距-1)*增运限价(元/吨,每增加1km)2.本限价包括起运1km限价和每增运1km限价,比选时需合并配合使用;3.本限价(含起运1km和每增运1km)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厂区污泥堆场至处置点产生上下车、人工转运、拆包、清洁、运输费用等以及合同期限内提供服务工作的上下车费、车辆维修费、油费、人工费、保险费、管理费、差旅费、交通费、住宿费、利润、税金以及配合甲方工作参与各项工作等产生的所有费用。4.本分项报价需分别填写含税及不含税单价及总价。二、运输车辆基本要求1.1运输车辆为无跑冒滴漏的污泥专用运输车,具备相应的资质,且已取得车辆运营证,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的技术规范和标准,满足环保要求;1.2运输车辆必须性能良好,证照齐全;1.3运输车辆经检测合格,数量(包括备用车厢等)和运力能够满足履行本合同的需要;1.4运输车辆应配备必要的通讯设备。三、驾驶人员基本要求2.1驾驶人员须为竞标人自有人员并已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2.2人员数量和资质能够满足履行本合同的需要。3、污泥运输特殊监管要求3.1按照环保部门的相关规定(环办(2010)157号、渝环〔2010)49号)要求,执行污泥运输转移联单制度;3.2按照渝办(2011)66号、渝建排水[2023]21号等文件要求,运输单位应接受环保、建委等行政单位对污泥运输的监管要求。4、验收标准双方据实登记每次转运污泥的重量(吨),具体以污泥运输转移联单上重量为依据,由采购人负责核对、统计。第三卷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项目名称)投标文件供应商:(盖单位法人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年月日一、投标函部分(项目名称)投标文件投标函部分供应商:(盖单位法人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年月日目录(一)投标函(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三)低价风险担保提交承诺书(如有)(一)投标函(采购人名称):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比选文件的全部内容,对投标文件中响应比选文件要求的投标服务,愿意以下列方式进行报价:暂定投标总报价(不含税)为人民币(大写)元(¥),总报价(含税)为人民币(大写)元(¥),增值税税率为。2.我方承诺除技术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我方响应比选文件的全部技术要求。3.我方承诺响应比选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4.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3)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同时我方承诺接受比选文件及附件、澄清及修改通知中所有的内容。6.(其他补充说明)。投标人:(盖单位法人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地址:网址:单位电话(座机):委托代理人电话(手机):传真:邮政编码:年月日分项报价表序号区县预计处理污泥量(吨)起运报价(元/吨,1km以内)增运报价(元/吨,每增加1km)污泥运输最高投标报价(元)含税不含税含税不含税含税不含税1北碚8142合川11093铜梁9314潼南4505合计3304 注:1.最高投标报价=预计处理污泥量*起运报价(元/吨,1km以内)+预计处理污泥量*(污泥运输平均运距-1)*增运报价(元/吨,每增加1km)2.本报价包括起运1km限价和每增运1km限价,比选时需合并配合使用;3.本报价(含起运1km和每增运1km)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厂区污泥堆场至处置点产生上下车、人工转运、拆包、清洁、运输费用等以及合同期限内提供服务工作的上下车费、车辆维修费、油费、人工费、保险费、管理费、差旅费、交通费、住宿费、利润、税金以及配合甲方工作参与各项工作等产生的所有费用。4.本分项报价需分别填写含税及不含税单价及总价。(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扫描件(双面)供应商:(盖单位法人章)年月日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需按上述格式填写完整,不可缺少内容。在此基础上增加内容的不影响其有效性。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投标人:(盖单位法人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名)身份证号码:单位电话(座机):委托代理人电话(手机):附: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扫描件(双面)年月日注:1、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活动并签署文件的不需要授权委托书,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活动及签署文件的除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外还须提供授权委托书。2.授权委托书需按上述格式填写完整,不可缺少内容。在此基础上增加内容的不影响其有效性。二、资格审查部分(项目名称)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供应商:(盖单位法人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年月日目录(一)营业执照(二)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三)其他资格审查资料(一)营业执照供应商应在此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二)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供应商名称注册资金成立时间注册地址邮政编码员工总数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网址传真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姓名电话供应商须知要求投标人需具有的各类资质证书类型:等级:证书号: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基本账户银行账号近三年营业额供应商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与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备注(三)其他资格审查资料三、技术部分目录[提示:目录由供应商自行编制](一)运输方案(二)技术方案四、商务部分目录[提示:目录由供应商自行编制](一)业绩(二)承诺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应急污泥运输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重庆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