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CEMS系统维保 铝板带厂烟尘检测在线系统运维服务招标公告(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物资贸易公司2026)
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询价通知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物资贸易公司现诚邀贵公司参与报价。
一、询价书编码:XJ20260403041
二、询价书名称:CEMS及烟尘检测系统维保(热电、板带)
三、报价方式: (1)参与公开询价业务的报价单位,请登录或注册中煤供应链系统(http://ego.chinacoal.com)后,进行在线报名、报价; (2)受邀参与非公开询价业务的报价单位,请登录中煤供应链系统(http://ego.chinacoal.com)后,进行在线通知接收、报价。
四、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报价开始时间:2026-04-14 14:00:00(北京时间)
报价截止时间:2026-04-19 14:00:00(北京时间)
报价揭示时间:2026-04-21 08:30:00(北京时间)
请各单位务必按报价要求进行报价。
联系人:李大群
联系电话:051687267454
采购单位: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物资贸易公司
2026-04-14 14:00:00
2026.4.21 2026GGK0167 CEMS及烟尘检测系统维保(热电、板带).docx
物资清单
物资编码
物资描述
计量单位
采购数量
税率
交货日期
612302300256
热电厂2026年350MW机组CEMS系统维保
项
1.0
6
2026-04-10 00:00:00
612302300301
铝板带厂烟尘检测在线系统运维服务(2026)
项
1.0
6
2026-05-03 00:00:00
公开询比文件项目编号:2026GGK0167采购项目:CEMS及烟尘检测系统维保(热电、板带)采购人: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日期:详见中煤易购电子报价单。备注:响应文件未按照文件规定签字盖章的视为报价无效,请响应人认真审阅询价文件,按照要求提交报价。第一部分公开询比公告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决定采用公开询比方式采购CEMS及烟尘检测系统维保(热电、板带)项目,我们诚恳地邀请合格的(单位)参加。相关事项通告如下:1、公开询比项目编号:2026GGK01672、公开询比项目:CEMS及烟尘检测系统维保(热电、板带)三、公开询比网址:http://ego.chinacoal.com/web/web/shop/index.do四、公开询比时间:详见中煤易购电子报价单。五、响应人请在“中煤易购采购一体化平台”、网址http://ego.chinacoal.com/web/web/shop/index.do上点击接受参与并确认。注意事项说明:该项目为公开询比项目,供应商须在网上提交一次最终报价,且中煤易购中一次最终报价必须与响应文件中的明细一致,采购人必要时可根据供应商一次最终报价和文件要求进行谈判。六、采购人通讯资料:联系地址:江苏沛县大屯煤电集团公司物资贸易公司商务科联系人:李大群电话:0516-87267454邮编:221611电子邮箱:第二部分响应人须知一、总则1、本文件适用于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CEMS及烟尘检测系统维保(热电、板带)项目的公开询比。2、响应人符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审核,具有有效的合法生产经营资质,为一般纳税人,要求:见合同条款。3、在询价过程中发现响应人相互串通、联合哄抬报价、违反询价纪律等行为,经查实后,采购人将取消其本次询价资格及以后我公司采购业务的参与资格。4、响应人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应能满足本公开询比文件中《技术规范书》、《主要合同条款》的相应要求。5、响应人对本文件核阅后,如对某些条款有异议,可在公开询比响应文件中予以说明;如未作说明,视作全部接受,一旦成交即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不得再以任何理由提出变更。6、请仔细阅读电子报价单附件里的公开询比文件,严格按照公开询比文件要求上传响应文件,询价文件中包含附件5(供应商廉洁承诺书),请仔细阅读并由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如是电子章,请附该响应文件有效的原章说明),且不得擅自更改其内容,一经签署则视为响应和同意我方所发出的文件内容。未提供响应文件及响应文件中要求签字盖章处未签字盖章和未签署附件5的视为不响应我方文件内容和不满足报价要求,该项目报价视为无效。生产商与其代理商同时参与本项目报价的均视为无效报价。请在报价后注明生产厂家。7、为更进一步完善和规范供应商管理,确保供应商系统信息完整性和有效性,请响应供应商及时更新中煤易购系统中所有注册信息,确保提交的“响应文件资质”与系统中注册信息一致,若不及时更新和完善系统信息,将影响您的此次评议。如发现提交的“响应文件”与中煤易购系统中信息不一致,视为此次报价响应文件无效,不予参与评议。8、不接受停用供应商(包括永久性停用和黑名单供应商的法人代表、实际控制人)报价,不接受1个公司多人挂靠和1人挂靠多个公司报价。9、凡中国中煤集团所属企业以外的供应商上传响应(报价)文件,使用“IP”地址为112.85.254.2-255字段的,均不参与项目评议,按无效报价处理。10、响应人应对法人代表授权书中的法人代表公民身份号码及全权代表公民身份号码如实填写,如信息不实或不提供,将影响评议结果。11、本公开询比文件的解释权属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物资贸易公司。二、公开询比文件1、公开询比文件组成:(1)公开询比公告;(2)响应人须知;(3)技术要求;(4)主要合同条款;(5)附件:供应商廉洁承诺书。响应人应仔细阅读公开询比文件中的所有内容。如果响应人未按公开询比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提交的响应文件没有对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那么响应人将承担其风险,并有可能导致响应文件被拒绝。2、公开询比文件的澄清任何要求对公开询比文件进行澄清的响应人,均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期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采购人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同时将书面答复寄送(或传真通知)响应人,答复中包括所问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3、公开询比范围:CEMS及烟尘检测系统维保(热电、板带),详见报价单。三、响应文件的编制要求(1)响应函(2)公开询比产品的报价单(包括产品分项报价单)(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4)商务、技术偏离表(附件3、附件4)(5)供应商廉洁承诺书、详细技术资料和其他有关文件和相关资料、相关产品的资质证件(6)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7)响应文件需做成PDF格式或WORD文本样式,不可以图片形式单独上传(8)响应文件中如设备有分项,需提报产品配置明细报价表(附件6)四、报价要求1、报价以人民币(元)为单位2、报价为含税金额(税率见电子报价单)、含运费价格3、响应人所报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特殊情况约定按合同条款执行。4、报价中若单价和总价之间有差异,则以单价为准。5、响应文件以电子版形式(附在中煤易购电子报价单上,与电子报价一同提交,报价金额要与中煤易购报价单明细一一对应。响应文件要严格按照要求提供,未提供响应文件(参照第三条响应文件的内容)的视为不满足报价要求。未提供响应文件且提供不齐全的,将对供应商进行考核扣分。五、评审1、询比小组成员由经济、技术等方面的人员组成。询比小组负责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审和比较,直到评审结束,凡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响应文件的有关资料以及授予意见等,均不向响应人及与评审无关的其他人透露。2、询比小组对响应人提供的响应文件是否完整、有无计算上的错误,对超出经营范围、提供的资质证明文件、证件是否真实,技术或服务是否满足公开询比文件要求等未实质上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响应人提供虚假证件或技术文件及服务不能满足公开询比文件要求的将被取消其资格。3、询比小组本着“公平、公正、科学、严谨”的原则,对实质上响应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对响应文件提出的产品质量、样品质量、企业信誉、价格、付款方式、服务、交货情况等内容逐项进行综合评估。4、询比小组综合各评审成员评估情况,向采购人提交评议报告,提出成交候选人推荐名单。六、确定成交人采购人根据询比小组的推荐情况确定成交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成交人,告知其已被接受,并向其发放成交通知书。七、签订合同确定为成交人的响应人在约定的时间内,凭成交通知书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与采购人签订供货合同。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第三部分技术要求350MW机组CEMS系统维保技术规范书第一部分:总则1.总则1.1本技术规范书适用于上海大屯能源热电厂(以下简称发包方)1、2号机组(2×350MW)烟气脱硝SCR入口、SCR出口、脱硫系统原烟气、烟囱入口CEMS运行维护工作。1.2本维护技术规范书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要求、工作内容及细节作出详细规定。运维方(简称承包方)应保证提供全面的维护服务,以确保CEMS烟气连续监测系统安全、稳定、准确的运行。1.3发包方提供《CEMS检修规程》供外维单位了解发包方CEMS系统技术特点及维护技术要求。承包方在CEMS系统的维护检修过程中,服从发包方的生产调度和指导;同时发包方应为承包方的维护检修工作提供方便,确保检修工作能顺利实施,以保证发包方的设备在寿命周期内能健康安全地运行。1.4根据设备的运行、检修情况,承包方提出设备的技术更新和改造建议书,经发包方审核确认后实施。承包方也可以按照发包方的改造方案进行实施。1.5承包方在CEMS系统的日常维护及检修工作中对一些特殊或紧急的项目应本着服从发包方要求,按急事急办的原则办理。1.6承包方应根据设备缺陷情况,结合发包方机组运行及CEMS系统情况合理提出设备的大小修和日常维护计划(年、季、月工作计划),由发包方进行最终审定后执行。1.7承包方上岗人员需按标准要求具备《连续自动监测(气)操作证书》且证书在有效限期内。1.8一个月的试用期内如考核不合格,发包方有权解除合同(需提前30天入厂进行交接)。期间发包方管辖专业认为维护人员配置不符合要求,承包方必须立即委派符合发包方要求的工作人员在发包方要求的时间内到达发包方的设备现场,且发包方有权按每人每天合同金额0.1%对承包方进行累计考核;连续3次被发包方考核后,发包方有权立即终止运维合同继续执行,承包方需完成发包方二次招标定标工作期间的运维工作。1.9日常维护和环保核查中,承包方应能与华东督查中心、省环保、市环保、地方环保等部门在技术上进行有效沟通,协助发包方进行环保问题申诉等工作。1.10承包期限:合同签订起一年。第二部分:项目概况2.发包方设备系统概况2.1上海大屯能源热电厂共有2台350MW发电机组,采用一塔一炉设计。其中1、2号机组目前共配置4套脱硫CEMS系统;1、2号机组配置有4套脱硝CEMS系统,共计8套CEMS系统。2台机组均已完成超低排放改造,按超低排放标准运行。2.2脱硝CEMS系统(含附属设备)主要包括烟气成份分析仪;烟气取样和预处理装置;烟气取样管路伴热、吹堵装置;控制柜和柜内控制回路及元件;CEMS与脱硝岛控制系统(DCS);氨逃逸等。2.3脱硫CEMS系统(含附属设备)主要包括烟气成份分析仪;烟气取样和预处理装置;烟气取样管路伴热、吹堵装置;控制柜和柜内控制回路及元件;CEMS与脱硫岛控制系统(DCS);烟气的压力、温度、流量、浓度、湿度等测量装置;吸收塔浆液PH计;数据采集系统软硬件;环保部门、电监部门的通讯软硬件、总量控制系统及动态管控系统等。2.4上海大屯能源热电厂脱硫出口CEMS系统采用江苏方天电力技术有限公司成套产品,主要有ABB烟气分析仪、AMETEK烟尘仪、矩阵式流量计、湿度仪、数据采集仪、二氧化氮转换炉、温压流测量仪等;脱硫进口CEMS设备为SICK成套设备;脱硝进出口CEMS烟气分析仪均采用SICK烟气分析仪,氨逃逸设备为SICK产品。2.5上海大屯能源热电厂厂区边界4套扬尘在线监测系统。3.工作范围外委维护项目包括1、2号机组脱硫、脱硝CEMS系统(含附属设备)的维护、保养、校验等工作。为保证1、2号机组脱硫脱硝CEMS系统安全、文明、稳定、经济运行而需要开展的所有工作,不论是否已列入以下维护、保养、标定工作范围和日常工作内容之中,都属于外委范围。主要包含烟气的压力、温度、流量、浓度、湿度等测量装置;氨逃逸;控制柜和柜内控制回路及元件;数据采集系统软硬件;CEMS与脱硫脱硝岛控制系统(DCS)、二氧化碳在线监测系统,当地环保部门、当地电监系统的通讯软硬件、总量控制系统、厂区边界扬尘监测系统等。3.1日常巡检,保养与维护。3.2设备的临修、事故性抢修、消缺(包括零配件更换)。3.3设备需定期进行的各项试验、校验、技术监督等。3.4《发电企业检修导则》所划分A,B,C,D级检修。3.5零星完善与技术改造。3.6配合发包方技术改造的相关工作。3.7配合环保等部门的检查工作。3.8设备及设备区域内的保洁。3.9发包方临时安排的其它应急任务。3.10了解承包范围内设备的控制逻辑,维护和检修工作需及时与发包方的技术人员联系,并在其指导下进行,避免发生保护联锁误动作;3.11对维护、抢修时更换下的设备或部件进行修复;3.12设备不属于承包方的承包范围,但这些设备与承包方的承包设备相连,这些设备的检修涉及到承包方的承包设备,由承包方负责配合工作,将这些设备拆下运送到发包方指定的检修场所;3.13承包方具有对所有数据保密的义务,未经发包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公开。3.14承包方具有因监测仪器设备故障造成的数据非正常状况,向环保局等相关部门沟通和解释的义务(并向发包方出具书面报告),避免因此而造成的投用率统计偏差。由于承包方维护不到位、不及时等原因造成设备不能正常运行而带来的政府考核由承包方承担。第三部分:执行标准及规程本工程执行下列有关规范、规程但不限于以下规程、规范,若有新的标准则执行新标准,替代原有标准。HJ/T75-2017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HJ/T76-2017固定污染源排放烟气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GB13223-1996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T16157-1996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HJ/T47-1999烟气采样器技术条件HJ/T48-1999烟尘采样器技术条件GB11920-2008电站电气部分集中控制装置通用技术条件NEMA-ICS4工业控制装置及系统的端子板除上述国家及电力工业部颁发的规范、规程以外,运行维护仍需遵照如下图纸、文件:发包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和设计文件;批准签证的设计变更;设备制造厂家提供的图纸和技术文件;发包方的CEMS维护管理规定,发包方与承包方签订的合同文件中有关质量的条款。为实现本项目目的的所有其它未叙述的工作。第四部分:分工分界4.1本项目与发包方设备分界点为每台机组脱硫脱硝DCS端子排,端子排以上(包含端子排)到每台机组脱硫脱硝DCS由发包方维护,端子排以下至脱硫脱硝CEMS系统和脱硫脱硝CEMS系统范围内所有设备由承包方维护。如果以通讯方式连接则分界点为每台机组脱硫脱硝DCS通讯端口,脱硫脱硝DCS通讯端口(包括通讯端口)以内由发包方维护,其它由承包方维护。4.2本项目与发包方电源分界点为每台机组脱硫脱硝电源柜端子排,端子排以上(包含端子排)由发包方维护,端子排以下至脱硫脱硝CEMS系统由承包方维护。4.3脱硫脱硝CEMS系统就地测量设备引压管路以一次门为界,一次门前(包括一次门)由发包方维护,一次门后由承包方维护。如果只有一个阀门,则阀门前(包含阀门)由发包方维护,阀门后由本承包方维护。4.4本项目与发包方压缩空气气源以气源分配箱内阀门为界,承包方负责维护,没有气源分配箱以距离脱硫脱硝CEMS系统设备最近的第一个阀门,第一个阀门(包含阀门)以后的压缩空气管道由本乙维护,第一个截门以前的压缩空气管道由发包方维护。4.5承包区域内各CEMS小室内的空调不在承包范围内,但空调使用效果好坏由承包方负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知发包方检修;滤网清理由承包方负责。4.6承包期限内因环保要求增加与大气在线监测有关的仪表及其附属设备。第五部分:安全要求1、承包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和法规,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法规、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及电力建设安全施工管理规定。2、承包方检修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定作人的安全管理制度。承包方项目负责人必须认真对本项目检修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制度及安全知识教育,增强检修人员法制观念,提高检修人员安全思想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经考试合格后上岗。承包方若在工作中新进、增添工作人员必须向定作人申请,由定作人进行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上岗。检修人员工作期间应佩戴安全帽和因工作需要佩戴和正确使用安全带。生产现场不能穿短袖、拖鞋等不合格的工作服装,着装要统一。3、承包方检修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定作人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治安保卫等方面的规章制度,接受定作人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定作人有协助承包方搞好安全生产、环境保护、防火管理以及监督检查义务,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和问题,承包方必须按照定作人的要求落实整改。4、承包方检修人员必须听从指挥,服从定作人管理,进入厂区必须戴合格安全帽,严禁高空抛物等不安全行为。承包方检修人员应保证与带电设备不小于安全规程所规定的安全距离。第六部分:发包方与承包方双方的责任和义务6.1发包方与承包方双方的责任和义务6.1.1发包方的责任和义务a)审查承包方的资质和检查其安全、质量管理体系及实施情况。b)负责对承包方维护、设备管理工作的检查、指导、监督与考核。c)负责提供维护技术标准及其它技术资料。d)审核承包方提供的维保进度计划、技术方案、作业指导书或检修文件包。e)将每日缺陷及时通知承包方,并制定消缺进度。f)提供A,B,C,D级检修计划并及时组织验收。g)负责工作票、动火票的签发。h)对承包方给出的备品备件计划进行审核、采购、验收、存放、保养。同时对承包方给出的备品备件计划的实际有效性和使用情况进行评价和考核。i)负责各类临时性工作的调度安排j)工作中如需与其他专业、部门、单位进行协调时,由发包方负责联系、协调。k)发包方有权撤换承包方中不能胜任维保工作或玩忽职守的人员,并不得重返生产现场,由此造成的后果承包方自负。l)如发生紧急或重大事项情况,承包方因技术力量不足或准备不及等因素而无法处理或耽误维保等,发包方有权另行委托其他施工队伍进行紧急处理,承包方应担负全部委托费用及由此造成的损失6.1.2承包方的责任和义务1)承包方应自觉遵守国家和当地政府颁布的法律法规、遵守业主方的厂纪厂规。接受发包方依照对机组设备维保工作的考核办法(见标书附件)2)承包方必须熟悉和执行发包方的管理系统(包括MIS)。3)承包方应根据发包方设备维保的需要,在现场设立完善的组织管理机构,并服从发包方的生产指挥管理。4)承包方必须遵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和发包方安全生产有关规定,负责员工的安全教育,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并承担相应的安全责任,违者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考核罚。5)承包方应积极主动接受发包方对维保、设备管理工作的检查、指导、监督与考核。6)承包方应将审阅合同文件及设备维保过程的工程设计或技术规范发现的任何错误、遗漏、误差和缺陷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方设备维护部管理人员。7)承包方应提供为完成维保任务所必需的劳务、消耗材料、定期更换的易耗品、一般工器具、车辆、劳动保护用品及其它物品,并提供重要辅助性材料的质量保证书,并接受发包方监督。8)承包方应向发包方提供维保计划、技术方案、作业指导书或检修文件包,由业主方审查、批准后执行。9)承包方提供备品备件计划申请表,供发包方确认、审核及购置、储备。现场标定、检测、实验所需要的标气和单价5000元以内的备品备件(以发包方物资征询原厂价格为准,不包括消耗性材料)由承包方负责提供,保证库存充足。10)承包方应根据承包项目的具体要求、特点和性质,选送合格的人员担任工作。派出的检修维护人员必须全部是经培训的合格持证工人,特殊工种(如电焊工等)必须持特种操作证上岗,确保人员技术素质和业主方设备及生产的安全。检修中所需的配合工种由承包方负责解决。承包方的工作人员名单经双方协商、发包方认可后,不得随意调动。11)承包方为保持运维的质量,应驻厂办公,承包方在距离发包方厂区1公里内自行解决住宿问题。配置项目经理1人,每天最低人员数量不得少于2人,并根据发包方的要求到位。承包方人员配置的基本要求如下:①所有人员身体健康,适合电厂热工设备检修及高空作业的要求;②所有人员熟悉火电厂脱硫脱硝CEMS系统,至少应有三年的进口CEMS仪表的维保、维护经历;③现场维护人员持证上岗,每日不少于2名上岗人员的持有《连续自动监测(气)操作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持有低压电工证的人员驻厂维保;④项目经理必须有丰富的电厂生产管理经验,要求技术全面,不低于助工职称,至少应有五年的CEMS系统维护经验;⑤现场维护人员之中需有一名熟悉PLC通讯、组态、调试的技术人员;⑥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有人员调整,需经过发包方同意认可,否则视为违约,按照合同有关违约条款处理。⑦承包方提供对应人员缴纳社会保险的经办机构证明及《社会保险代扣代缴明细表》;为企业员工交纳的每人不低于100万元(含)的团体意外保险证明。12)维护质量达不到规定的质量条件的部分,业主一经发现,可要求承包方返工。承包方应按业主提出的时间内返工,直到符合规定的条件。因承包方原因达不到规定条件,费用由承包方承担,并承担违约责任和赔偿。13)承包方委派专人为该项目技术负责人(联系人),负责技术及接口协调工作。14)承包方必须每天全面地巡视、检查设备运行情况,将发现的缺陷及时做好记录并向发包方设备维护部汇报,得到确认后及时处理。15)承包方在检修维护工作中要立足修理工作,不得以换代修。必须更换由业主方提供的备品备件时应取得业主方的同意并且业主方有权随时对所提供的备品备件使用情况进行检查.16)负责采购在特殊情况下(如在事故抢修时)业主方来不及购买而维保工作又必需的应由业主方提供的物项。17)由于承包方检修维护,巡视不到位等原因造成设备损坏,环保考核等后果,承包方承担全部责任,并按考核办法进行相应考核。18)承包方必须安排工作人员24小时值班(含节假日),及时处理现场缺陷,如发生因承包方延误原因而造成的后果,承包方承担全部责任。19)承包方检修维护的响应速度白天应在15分钟之内,夜间值班20分钟之内。20)根据设备实际运行情况,承包方有责任提出设备技改的建议并制定措施。21)配合发包方技术改造的相关工作。22)检修工作结束后,承包方应按照发包方的要求作好各种资料的记录,整理和存档。23)承包方有义务进行维保所用工具的定检工作。24)在任何形式的检修工作中,凡由承包方造成的设备损坏及人身伤亡事故均由承包方负责。25)负责完成发包方临时安排的其它应急任务。26)如发生紧急情况或重大事项情况下,承包方因技术力量不足或准备不及等因素而无法处理或耽误维保等,导致发包方委托其它施工队伍进行紧急处理,承包方应担负全部委托费用,并接受相应考核。27)承包方损坏由发包方提供的办公场所及办公设施照价赔偿。28)承包方负责保证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的正常运行。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需维保、更换、停运、拆除的,或由于故障等原因不能正常运行的,承包方应会同定作人按规定程序向责任环境保护部门报告,并采用人工监测、备用机监测或便携式监测仪器监测的方法报送监测数据。29)承包方应建立健全人员培训、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巡检巡查、维护维保、校核校准、标准物质易耗品更换、信息报送、运行值班、异常数据处置和报告、故障预防和应急处置等运行服务管理制度。30)承包方的操作和管理人员应接受环境保护部门组织的培训,取得《连续自动监测(气)操作证书》等相关资质证书,持证上岗,做到正确、熟练掌握监控基站的原理、操作、使用、调试、维保和更换等技能,并报市、县环境保护部门备案。31)承包方应会同定作人,保证运维设备系统正常运行,监控数据准确可靠,通讯传输稳定,监控数据在线率、正常运行率、数据准确率、设备完好率达到国家要求。32)承包方应实时调度运行服务区域监控系统的运行情况和监控数据,发现异常情况和超标排污行为,应及时记录并向责任环境保护部门报告、向定作人通报,同时做好各类凭证的记录和保存;配合各级环保部门检查、比对的迎检工作。33)承包方应定期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进行巡检,如实填写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巡检记录、标准物质易耗品更换记录、定期校准校验记录、设备故障及处理记录、设备操作维护保养记录以备各级环保部门现场检查。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异常和缺失数据按规范进行标识和补充。34)承包方应建立健全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服务档案,并向定作人及责任环境保护部门报送监控基站运行报告,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接受环境保护部门的检查考核。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房门禁系统向环境保护部门开放,接受环境保护部门的现场监督检查;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在维保期内由于维保不到位造成发包方被环保部门处罚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承包方全责承担。35)承包方日常运维工作应满足环保相关文件要求,主动向环保部门了解每季度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有效性审核情况。在比对监测不合格时,运维单位经整改后应向责任环境监测机构提交整改报告和再次比对监测申请,直至比对监测合格。自动监测设备不正常运行或现场核查不合格,运维单位应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整改工作,恢复正常运行后及时向环境监察机构提交整改报告。承包方需按环保检查标准要求具备《中国环境服务认证证书》,服务内容包含: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运营维护、网格化监测预警系统运行服务(扬尘)、现场端信息系统运营服务(数据采集传输仪),且证书在有效期内。6.2维保质量要求6.2.1上海大屯能源热电厂设备维护部是发包方对承包方维保工程质量进行监督管理的部门,设备维护部管理人员负责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6.2.3承包方必须有最基本维护质量措施,如国家环保技术规范标准之外的技术措施及方案等,符合上海大屯能源热电厂有关质量标准的规定。仪表投运率达到100%,仪表准确率达到100%6.2.4承包方应按照质量保证体系建立质量体系,并形成文件加以保持,作为确保服务符合规定要求的一种手段,承包方应编制覆盖本标准要求的质量保证计划。6.2.5质量保证计划应与承担的任务相适应,质量保证计划应在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提交业主方审评认可,质保计划的修订版也应提交业主方进行评审确认。6.2.6必须制定和实施一套完整的管理和工作程序,并将管理程序和工作程序清单报业主方审查认可,工作程序应提交业主方备案。6.2.7承包方应为本工程项目配备足够的人员,设置合理有效的组织结构,提交本工程项目经理部主要管理人员的简历;提交工程技术人员的名单,并出具相应的资格证书;合同执行过程中,项目部中层以上的管理人员调离应通知或征求上海大屯能源热电厂意见。6.2.8对维保服务人员的资格应进行审查、培训和资格考核,特殊工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向业主方提交全体维保服务人员资质清单,业主方有权审查并查阅从事维保服务人员的资历档案。6.2.9承包方应向业主方提交与质量有关的文件记录,如:维保大纲、检(维)修计划、检(维)修记录、校验记录、维保报告、不合格品报告等,并得到业主方的审查或签署认可。6.2.10承包方应建立并保持不合格项控制的形成文件的程序,以防止不合格工序的非预期使用或安装,应控制不合格项的标识、记录、评价、隔离(可行时)和处置,并通知有关职能部门和业主。6.2.11返修和/或返工的工作应按照质量计划和/或形成的文件的程序重新检验。6.2.12承包方应将涉及维保服务工作的内部质量审核计划及其实施结果的审核报告提交业主方,业主方有权派代表(必要时)参加承包方组织的内审活动。6.2.13业主方有权对承包方制定的维保服务质量保证计划的执行情况和有效性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质量体系审核及质量监督、检查,承包方应对业主的质量活动给予积极的配合并提供方便。业主有权复制承包方提供的质量保证文件并将复制件发给其代表使用。在质量监督、检查期间,业主代表有权进入承包方及其工作场所,并查阅与工程有关的管理及技术文件。承包方必须对业主的提问给出直至满意的答复。6.2.14承包方应对其职责范围内的质量负全部责任,所有由业主方实施的质保质检活动均不减轻承包方在此合同中的任何责任。6.3.现场作业基本要求6.3.1承包方在现场维保人员的数量和素质,应能满足现场设备维保和参与设备技术监督管理的需要。节假日现场应留有足够的值班人员。6.3.2承包方应严格遵守与执行上海大屯能源热电厂和设备维护部管理人员就有关该项工程任何事项所发出的指令,无论这些事项在合同中写明与否。6.3.3承包方作为设备维保责任人,要参与设备技术监督与技术改造,应明确包括设备检修质量验收在内的各种工作流程。6.3.4由于法律或实际上不可能做到的情况外,承包方应严格按合同完成维保工程,现场设备应保持“安全文明达标”设备标准。6.3.5承包方在现场的维保管理和技术人员名单应与投标文件中的名单相符,并能长驻现场。任何情况下的人员变动都应提前通知上海大屯能源热电厂设备维护部,并需征得上海大屯能源热电厂设备部的同意,否则按上海大屯能源热电厂考核标准执行。6.3.6承包方在现场的主要机具设备仪器应与投标文件中计划用于本维保工程的机具设备仪器清单相符,任何情况下的变动都应提前通知上海大屯能源热电厂设备维护部,并需征得上海大屯能源热电厂设备维护部的同意,否则按上海大屯能源热电厂考核标准执行。6.3.7严格执行上海大屯能源热电厂的检修作业标准、技术标准、以及电力行业标准及厂家说明书。6.4现场安全管理6.4.1承包方必须坚决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设备维保工程所在地各级人民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方针、政策、法规、条例和规定,必须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和手段强化维保安全管理,提高安全维保水平,确定严格的安全维保秩序以保证现场人员和设备在维保工作中的安全与健康。6.4.2承包方必须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执行国家电力公司《电业生产安全工作规程》、《安全生产工作规定》、《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等和上海大屯能源热电厂有关管理规章制度的规定。6.4.3由于承包方人员违反有关安全工作的规程、规定,造成人员伤亡和设备设施损坏事故,责任完全由承包方独立承担。6.4.4承包方的驻场负责人代是本单位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必须亲自抓安全,必须建立严密的安全监察网络和有效的安全保障体系。6.4.5承包方要掌握上海大屯能源热电厂检修工作票、动火工作票的工作流程,熟悉并掌握上海大屯能源热电厂有关对工作负责人的考试上岗执行程序;检修工作票、动火工作票的工作负责人资格须经上海大屯能源热电厂通过考试确认,工作票执行中的相关事项依据国家电力公司和上海大屯能源热电厂关工作票的相关规定执行。6.4.6承包方在本合同开始履行前,应按照上海大屯能源热电厂要求组织其人员认真听取上海大屯能源热电厂安监管理人员的安全技术交底,制定出维保工作安全技术措施和防火防盗措施,经上海大屯能源热电厂安监管理人员审核批准后方可开工。6.4.7承包方人员在现场维保工作过程中,应接受上海大屯能源热电厂安全各项考核制度和公司管理人员的安全监督。6.4.8承包方必须服从业主方的安全管理,因承包方的原因给业主方、己方或第三方造成人身伤害或死亡,均由承包方按国家有关规定承担全部责任;因承包方的原因给业主方、己方或第三方造成设备事故或经济损失,均由承包方负责并赔偿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6.4.9因第三方的责任造成承包方人员人身伤害或死亡,则由第三方按国家有关规定承担相应责任。6.5现场文明生产要求6.5.1承包方在现场应遵守上海大屯能源热电厂有关文明生产的文件、规定、考核办法。6.5.2承包方在现场的工作人员应着装统一,佩带明显的能够表明身份的标牌。由此发生的费用承包方自理。6.5.3承包方应采取一切合理措施,保护现场及周围的环境,避免污染、噪音或由于其设备维保方法的不当造成的对公共人员和财产等的危害或干扰。6.5.4承包方应随时保持所负责维保设备的整洁与卫生,禁止在设备上乱涂乱画,维保现场内的沟道、地面应无垃圾,每个维保作业点都应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6.5.5承包方不得随意在设备、结构、墙板、楼道上开孔或焊接临时结构,必要时须提出书面申请,经上海大屯能源热电厂设备维护部批准后方可实施。6.5.6承包方在现场解体检修时,应采取一切合理的预防措施,以防止零件遗失或异物落入设备中。6.5.7承包方在检修场所应有检修隔离标志,实行定置管理,做到“三不落地”等。6.5.8承包方的生产办公场所应遵守上海大屯能源热电厂有关文明管理的规定。6.5.9承包方必须严格执行业主关于文明工作方面的管理文件、规定,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承包方自理。6.5.10因工作原因造成火灾需动用业主方消防器材时,在使用后要及时汇报并限期补齐。因工作失误造成气体消防设备(含气溶胶)、泡沫消防设备或自动水消防系统误动作,要立即报告业主安全人员,并根据情况赔偿业主方损失。6.5.11承包方应遵守国家和地方环保法律、法规;遵守业主环保制度,固体废弃物运至指定地点,不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第七部分:设备维保工作考核办法7.1范围本办法规定了对生产设备维保的管理考核、维保质量与可靠性、维保作业安全、文明生产等考核。本办法适用于合同乙方承包上海大屯能源热电厂的锅炉烟气在线连续监测系统设备维护工作。7.2考核依据/引用文件本办法中的考核项目依据上海大屯能源热电厂各标段劳务承包合同中规定的责任和义务、维保质量要求等,并经确认属于乙方责任造成的情况。所依据的标准文件,除涉及火电厂各专业的国家、行业或地方的技术标准、规定外,还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文件及其最新版本:GB26164.1-2010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GB26860-2011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气部分)国家电力公司2003年版安全生产工作规定DL558-94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国家电力公司2001版工作票、操作票和动火工作票制度国家电力公司2000版火力发电厂安全文明生产达标与创一流规定国家电力公司DL/T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协议国电安(2016)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7.3考核方式7.3.1由甲方上海大屯能源热电厂按照相应职责负责维保管理、维保质量与可靠性指标、安全、文明生产工作的考核。7.3.2考核按季度进行(每月进行通报),每季度最后月底前将本季度的考核结果报送经营管理部,由其在办理结算时进行核减合同费用。但特殊情况下,对某些事故进行调查中,在进行责任定性分解之后再行通报考核。7.3.3对本办法中已规定考核数额的条款,按照本办法执行。未列入本办法中或未注明考核数额的,按大屯煤电的相应管理子系统(规章制度)的相关考核执行。7.3.4甲方为鼓励乙方以高标准及科学化管理进行设备维保工作,积极主动地为业主提供优质服务,充分履行对合同中的有关承诺,将根据设备维保的质量及综合服务情况,对乙方进行客观的评价,并根据在合同到期之后的综合评价意见,考虑是否给予一定数额的激励金,但这与合同标价及其结算没有任何关联,并完全取决于乙方的工作及甲方的意见。同时,大屯煤电公司将对认真听取并研究乙方(工作人员)在设备维保过程中为履行合同而提出的有关意见,双方并在合同条款的规定下,本着积极和友好协商的方式进行沟通。甲方提倡乙方(工作人员)按正常的程序提出有益意见,特别是这些意见被甲方认为产生了较大的效果或预防了重大事故发生时,将可能获得大屯煤电的相关奖励。7.4考核内容与标准7.4.1维保管理考核,见附表1。7.4.2设备维保质量与可靠性指标考核,见附表2。7.4.3维保作业安全考核,见附表3。7.4.4文明生产考核,见附表4。第八部分:支付方式和资质要求8.1支付方式(/。8.2资质要求/。附表1维保管理考核标准维保管理考核标准序号考核项目考核标准负责考核部门备注1未设立或不符合甲方专业管理要求设立现场组织管理机构1000元热电厂2乙方不服从甲方对口管理部门的生产调度指挥500~2000元/次热电厂3乙方工作人员工作态度不端正。200元 /次,严重者责令辞退热电厂4需专业资质的作业项目,乙方工作人员无证上岗或虚假资质。1000元/人热电厂5乙方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不到位(未事实履行职责),或未经同意更换主要工作人员。300元/人/天热电厂6管理岗位人员、主要技术岗位人员驻工地时间不满合同期的85%。200元/岗/天热电厂7乙方负责人员缺席或未准时参加甲方要求参加的生产调度会、专业会、事故调查会。100元/次热电厂8乙方人员对设备巡检不到位,由此造成设备缺陷、事故扩大。200~2000元/次,严重者按事故定性责任分解热电厂9值班人员不能及时到达现场。200元/次热电厂10在责任范围内,不按时执行甲方安排的维保消缺工作。200~1000元/次,导致事故按程度另计,最高按非停考核。热电厂11乙方不及时报告、处理现场异常(按甲方的异常标准)。200~500元/次热电厂12乙方抢修消缺因资源投入或管理不善等原因未及时完成、延误工期的。200~1000元/项热电厂13乙方不按要求报送甲方要求的各类维保计划、施工组织设计、记录报表等。200~500元/次热电厂14乙方未能做好每天的设备巡视记录、维保消缺记录。100元/天热电厂15乙方消缺后不及时通知运行人员和点检员验收或验收不合格。200天/项热电厂16乙方专业负责人未做到每天向甲方管理人员汇报当天工作。100元/天热电厂17乙方有关负责人不如实汇报工作情况,或隐瞒事实真相。500~2000元/次热电厂18甲方发生应急事件,乙方不配合甲方临时安排的应急处理工作。(不限于合同范围)500~2000元/次热电厂19乙方使用随机备件、备品备件出现人为损坏或浪费。按甲方购买价的100%。热电厂20乙方因自备工器具或消耗性材料备件的准备不足导致检修延误。500~2000元/次,导致事故按程度另计,最高按非停考核。热电厂21乙方在现场使用的主要机具设备、仪器等未按照甲方制度要求进行合格检查或不相符。100~2000元/台热电厂22借用甲方专用工器具损坏的。乙方能修复的处罚200元/项,损坏严重的按100%的购买价赔偿。热电厂23乙方被甲方认为安、健、环、质管理体系混乱。按甲方生产考核标准热电厂24乙方应根据分析仪表维护周期及设备状况及时准确向甲方提供备品备件试剂等需求计划,发生因乙方责任造成缺少备件及试剂影响分析仪表投运情况。考核200~500元/次热电厂25环保和上级技术监督部门对分析仪表性能进行监督考核时出现不合格情况。考核1000~5000元/次热电厂26乙方不配合甲方开展达标投产和创一流、NOSA五星评级、安全性评价工作,或组织不力。500~2000元/项热电厂附表2设备维保质量与可靠性指标考核设备维保质量与可靠性指标考核序号考核项目考核标准负责考核部门备注1因乙方维保质量原因或巡检失职导致锅炉烟气在线连续监测系统发生全面瘫痪或者其它严重安健环事故。0.5~20万元/次,并且甲方可即时终止合同热电厂2不按要求进行定期试验维护的200元/次热电厂3每月统计的设备消缺率未达到97%。(经批准的延期处理缺陷不计)每增加1%为100元热电厂4检修后设备系统性能参数达不到甲方确定的验收标准. 200元/项热电厂5因乙方检修质量原因在2个月内发生重复性缺陷。100~1000元/项热电厂6不执行甲方检修质量验收制度。100~1000元/项热电厂7使用不符合专业标准的工器具、测量仪器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消耗性材料。100~2000元/项或台热电厂8乙方提交的检修、测量记录报表不真实或不完整。100~500元/项 热电厂9自动化保护投入率达不到要求的每低一个百分点500元热电厂附表3维保作业安全工作考核序号考核项目考核标准负责考核部门备注1不定期开展安全教育,组织学习安全规程、安全通报和安全管理文件,或组织涣散、学习弄虚作假。100~500元 热电厂2乙方工作人员未经入厂安全教育和考试合格直接上岗。500元/人热电厂3乙方不落实甲方提出的反事故措施、安全预防性演习、安全整改通知。500~1000元/项热电厂4乙方不配合甲方的安全性评价、安全大检查工作。500~1000元/次热电厂5乙方不按甲方管理系统的要求开展日常安、健、环和风险管理的工作,对有关的安全活动查无实据、或弄虚作假。500~1000元/项热电厂6发生设备系统的重大及以上设备安全责任事故。(合同期满后3个月内能追溯为本合同期内相关责任的仍不能免除责任)按事故调查的定性责任考核,严重者甲方可立即终止合同。热电厂7因乙方的责任发生管辖设备的二类障碍。2000~5000元/次热电厂8发生生产人身死亡事故和特大、重大伤亡事故 。按有关法律法规和事故调查的处罚结果。甲方可立即终止合同。热电厂9发生人身轻伤事故。1000~2000元/人,群伤3000元/人。热电厂10发生未遂事故。(按甲方未遂事故标准)500~1000元/次热电厂11在厂区范围内发生责任内交通伤亡事故。按大屯煤电公司相关交通管理制度考核。热电厂12在厂区范围内发生一般责任交通事故。按大屯煤电公司相关交通管理制度考核。热电厂13发生安全事故不及时汇报,或隐瞒事实真相。1000~5000元/次(事故责任另计)。热电厂14乙方工作人员习惯性违章。100~200元/次,1个月内累计3起以上重罚。热电厂15维保作业不执行工作票和动火工作票制度,或填写工作票与事实不符、冒名顶替,或由此造成不良后果。开工不先办理工作票按1000元/次,不合格工作票按200元/张,发生事故按性质考核。热电厂16对现场维保和试验作业不按工作票、检修规程或甲方安全技术交底要求采取安全措施和防火措施,或经验收为不合格仍不整改的。500~2000元/项热电厂17不定期检验安全工器具、起重机械或使用超过检验期的作业设备、器械。100~2000元/项热电厂18不正确使用现场检修电源箱、导致现场电源插座损坏。200~500元/个热电厂19不发放或发放不合格安全工器具、劳动防护用品 100~1000元/人热电厂20不执行甲方有关防台风、防洪等应急管理制度、临时方案,或组织不力。(不限于合同范围内)1000~5000元/次,造成设备损坏的对应上述条款考核。热电厂附表4文明生产考核文明生产考核序号考核项目考核标准负责考核部门备注1乙方工作人员行为不文明,破坏大屯煤电形象的。1000元/次热电厂2乙方人员的的工作服着装标示不统一的。100元/人热电厂3不执行文明整改通知单,或不按期整改的。200~1000元/项热电厂4设备作业区域不及时进行清理、或不按指定地点堆放垃圾的。200~500元/次热电厂5对管辖设备不坚持进行保洁,设备、表计箱柜等未做到物见本色。100元/台/天热电厂6在建筑物、设备上乱写、乱涂乱画等。100元/处热电厂7不经甲方批准在设备、结构、建筑物上开孔或焊接临时构件。500~1000元/处热电厂8未做到维保作业现场道路宽畅、物件放置有序。200~500元/处热电厂9检修作业未做到“三不落地”、“工完料尽场地清”。200~1000元/处热电厂10检修时不采取措施,造成灰渣和杂物随处掉落、尘土飞扬,影响其它作业的。200~500元/次热电厂11设备检修区域不采取隔离和保护措施,或由此造成设备、备品备件、零配件丢失、杂物掉入、地板污蚀等。500~1000元/次,设备和备件丢失按原价赔偿。热电厂12损坏或丢弃设备标示牌,未按时恢复的。50~200元/个热电厂13机动车辆的驾驶和停放不符合厂内交通规定。按甲方交通管理规定处罚。热电厂14乙方工作人员在工作和生活场所乱扔垃圾、制造环境污染、噪音等不文明行为。100~1000元/项热电厂15乙方工作人员在禁烟区内吸烟。500元/人/次热电厂铝板带技术规范书一、基本要求1.本技术规范书适用于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司铝板带厂烟尘检测在线系统运维技术服务项目。2.本技术规范书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作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中标厂家应提供符合本规范书和相关行业标准的优质产品。3.本技术规范书所使用的标准如遇与中标厂家所执行的标准不一致时,按较高标准执行。4.本技术规范书经双方确认后作为运维合同的技术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5.本规范书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确定。二、项目概况1.铝板带厂熔铸车间烟尘检测在线系统一套。2.乙方负责大屯铝板带厂熔铸车间烟尘检测在线系统运维技术服务,包括硬件和软件设备的维护、保养、检修,确保烟尘检测在线系统的长期稳定运行和监测数据与环保部门的准确传输。三、执行标准和文件1.HJ/T76—2017固定污染源排放烟气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2.GB/T16157-1996固体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3.HJ/T48—1999烟尘采样器技术条件;4.仪器说明书及沛县环境保护局的要求。以上标准若修订后,以最新版本为准。四、技术要求乙方负责大屯铝板带厂熔铸车间烟尘检测在线系统的运维技术服务,包括硬件和软件设备的维护、保养、检修。1.乙方负责保证烟尘检测在线系统的正常运行。烟尘检测在线系统需维修、更换、停运、拆除的,或由于故障等原因不能正常运行的,乙方应会同甲方按规定程序向责任环境保护部门报告。2.乙方应建立健全人员培训、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巡检巡查、维护维修、校核校准、标准物质易耗品更换、信息报送、运行值班、异常数据处置和报告、故障预防和应急处置等运行服务管理制度。3.乙方的操作和管理人员应接受环境保护部门组织的培训,取得环境保护部核发的《中国环境服务认证证书》等相关资质证书,持证上岗,做到正确、熟练掌握监控基站的原理、操作、使用、调试、维修和更换等技能,并报市、县环境保护部门备案。4.乙方应会同甲方,保证运维设备系统正常运行,监控数据准确可靠,通讯传输稳定,监控数据在线率、正常运行率、数据准确率、设备完好率达到国家要求。5.乙方应定期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进行巡检,巡检频次每周不少于一次,如实填写巡检记录、标准物质易耗品更换记录、定期校准校验记录、设备故障及处理记录、设备操作维护保养记录以备各级环保部门现场检查。对烟尘检测在线系统异常和缺失数据按规范进行标识和补充。6.乙方应建立健全烟尘检测在线系统运行服务档案,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接受环境保护部门的检查考核。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房门禁系统向环境保护部门开放,接受环境保护部门的现场监督检查;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四、质量保证及服务1.乙方确保烟尘检测在线系统的长期稳定运行和监测数据与环保部门的准确传输。符合沛县环境保护局的要求。2.烟尘检测在线系统发生故障后,乙方需在2h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五、资质相关要求/六、结算方式/。第4部分合同条款商务条款1、价格:报价应为CEMS及烟尘检测系统维保(热电、板带)项目的含增值税价格,包括但不限于:运输、装卸等修理中产生的所有费用,不再变更(本项目无指定税率,报价税率符合国家及行业规定即可,注明税率)。2、违约责任:2.1甲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款项,无故逾期支付超过三个月的,从逾期超过三个月的次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按照以逾期支付金额为基数,按照违约行为发生时中国人民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为计算标准,承担逾期付款违约金的方式承担违约责任:甲方依据本合同所承担的违约金数额,不论单项或多项累计不超过本合同总价款的5%。2.2若乙方未按甲方维修任务要求的日期完成维修工作,每延迟一天按该维修任务计算维修费用的【1】‰计算违约金;乙方维修工作迟延【2】天的,甲方有权自行寻求替代服务,由此发生的损失及其他费用由乙方承担。2.3协议有效期内,由于乙方维修原因造成甲方设备损坏的,乙方按照损坏修复或重新购置价格赔偿,如造成甲方停产【8】小时以上,还应当另行赔偿停产损失。2.4如乙方完工交回甲方的旧件经甲方鉴定不属于维修范围的,或者与乙方上报使用的新件数量不符存在短缺的,甲方不予支付对应乙方更换的新件费用与维修费用;该等情形出现【2】次以上,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协议,并要求乙方按照本协议已经结算完毕价款的【5】%支付违约金。2.5如乙方出现非经甲方同意向第三方转包或分包的情形,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协议,并要求乙方按照本协议已经结算完毕价款的【5】%支付违约金。2.6乙方未按照本合同11.1条约定通知甲方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乙方产权承继人按照已发生的维修任务总价款的【5】%支付违约金,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当继续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直至甲方的损失全部得到弥补为止。2.7乙方依据本协议所承担的违约金数额,不论单项或多项累计不超过本协议项下已发生的维修任务总价款的20%,但如果上述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给甲方所造成的损失的,乙方还应当继续承担赔偿责任,至甲方损失全部得到弥补为止。2.8以上条款涉及的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责任和赔偿费用等,甲方均有权从未支付的款项中直接扣除,不足以扣除的由乙方另行支付。3、合同纠纷解决方式:因本协议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协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甲、乙双方均系纳入央企间法律纠纷解决机制的企业,可按照自愿原则共同向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申请调解。若协商或调解不能解决,则任何一方均可选择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解决。4、资质要求:4.1响应单位具备中国环境服务认证证书《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运营服务(SO2、NOx、颗粒物)》、中国环境服务认证证书《现场端信息系统运营服务(数据采集仪)》。4.2响应单位须提供有效的操作人员《连续自动监测(气)操作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证(低压电工)》。4.3响应单位须提供至少2份烟尘检测或维护相关业绩。5、付款方式:热电厂:(1)结算:每半年结算一次,经定作人验收合格后,承揽人按时间进度提供相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2)付款:定作人取得相应结算单据,扣除未结清的考核款,预留相应款项后按结算进度完成支付。(3)质保金:质保金为5%(或以银行保函形式);在第一次结算时预留,合同维保期完成并经验收合格六个月后无息结清。铝板带:1.维护保养满6个月,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提供含税6%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入账后30日内支付合同款的50%。2.维护保养满12个月,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提供含税6%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入账后30日内支付合同款的50%。6、禁止转委托除非事先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让合同规定的全部或部分义务。如经过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可向第三方授予分包合同,但并不因此解除乙方履行合同的任何责任和义务;如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向第三方授予分包合同,甲方可随时终止本合同,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7、合同签订及结算单位: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热电厂、铝板带厂。【】年度【】维修服务协议甲方合同编号:【】乙方合同编号:【】物资/项目名称:【】甲方(委托方):【】乙方(受托方):【】甲方:【】地址:【】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乙方:【】地址:【】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本协议项下的维修服务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一、服务内容1.1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同意将附件1维修长协价格表范围内所需维修工作委托乙方完成,乙方同意接受委托并委派专业服务团队完成任务。1.2服务质量要求:达到附件2技术协议约定标准。1.3服务替代及另行委托:对于甲方下达的维修任务,如果出现以下情形之一,则甲方有权从其他渠道另行委托第三方服务维修;如该等情形出现【】次以上,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1.3.1乙方表示无法对维修任务进行确认,或未按期确认;1.3.2乙方确认维修任务后,不能按照甲方指定的日期完成;1.3.3乙方确认工作单后,不能提供维修所需的配件或可以被接受的替代产品以满足甲方要求;1.3.4甲方不能接受乙方提出的替代品或完成日期。二、协议期限2.1本协议有效期为:【】:A.自【】年【】月【】日起(含当日)至【】年【】月【】日止(含当日)。B.协议生效之日起【】个月。其中,有最高维修服务费限价的协议,维修服务费达到本协议约定价格上限之日,协议有效期终止。三、工作任务下达及确认3.1本协议生效后,乙方同意为甲方开辟绿色通道,在接到甲方下达的维修任务后优先排产,在最短的时间内优先组织开展维修工作。3.2甲方出现需要维修的任务时,应当以书面方式向乙方发送维修任务,明确工作内容、完成时限等具体信息。3.3乙方收到维修任务后应当于【】小时内,对维修任务进行签字确认,并将书面确认后的维修任务以同等方式反馈给甲方,作为双方办理结算的依据之一。如乙方未在约定时间内进行确认的,则视为放弃该任务。四、双方代表4.1甲方代表:【】,联系方式:【】,负责维修任务的下达,有权随时检查维修情况,负责组织验收,协调解决协议中出现的问题。4.2乙方代表:【】,联系方式:【】,负责维修任务的反馈及与甲方的协调工作,对服务团队及服务质量的管理负责,是乙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4.3双方确认本协议指定的代表人、联系方式及地址等信息为双方因履行本协议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信息、指令、通知、文件、资料及仲裁机构、司法机关发出的法律文件的可送达的有效地址。如任何一方代表人及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的,变更方应提前3日书面通知另一方,否则应承担因无法顺利送达而产生的一切不利后果。五、双方的权利和义务5.1甲方的权利义务5.1.1甲方有权对乙方服务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并负责维修任务完成情况的验收。5.1.2甲方有权监督检查乙方更换、修理的各种零部件,并对不符合技术协议或维修规范的内容提出意见,乙方必须改正。5.1.3对不服从作业安排及不胜任工作的乙方人员,有权要求乙方进行调换。5.1.4如甲方负责提供相关工具的,乙方完工后应如数交回甲方,如有非正常损坏或丢失等,乙方应按重新购买价格进行赔偿。5.1.5若在甲方现场进行维修时,甲方应配合乙方进行工作场地的安排,提供维修过程中所需的电源或水源。5.2乙方的权利义务5.2.1按照甲方要求提供维修服务及相应配件、售后服务和技术支持。5.2.2乙方自行负责维修所需的材料采购,并自行提供维修人员所需工具及劳动保护用品。5.2.3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的维修产品、所用的材料和工艺应适合维修目的,在设计、材料或工艺方面不存在缺陷,应达到法律法规及甲方有关的质量标准体系要求而且符合行业标准(ISO)及甲方现场技术安全使用的要求;服务中更换的旧件乙方应当交回甲方,甲方有权对旧件进行鉴定。5.2.4乙方应根据甲方具体工作任务的需要,配备所需合格的工作人员,并自行负责工作人员的食宿、通勤等安排及费用。5.2.5乙方应与其委派的工作人员建立合法劳动关系,并按国家有关规定为其工作人员缴纳各项社会保险;非因甲方或甲方工作人员的原因,造成乙方工作人员伤、残、亡等事故,由乙方负责承担相应用工主体责任并承担全部费用。5.2.6如进行现场服务,乙方工作人员应当服从甲方的现场管理,由于乙方或乙方人员的原因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损失的,对该部分损失由乙方负责全额赔偿。六、服务验收6.1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完成维修服务后,甲方及时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签署验收单据。协议期届满时,甲方有权依据所有验收单记录的情况对乙方维修服务进行考评。6.2如乙方对甲方验收结果有异议,可在接到结果2日内,向甲方提出查询、核对要求;如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异议,以甲方验收结果为准。6.3甲方验收合格,并不免除乙方应承担的持续质量保证责任。七、质量保证7.1质保期:详见附件2《技术协议》。7.2在质保期内,维修产品出现质量问题,乙方接到甲方的报修电话后,必须在【】小时内赶到并处理故障。因维修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因乙方未按照前述约定及时提供质保服务的,甲方另行寻找替代服务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替代服务费用并赔偿其他损失。八、维修服务费用8.1维修服务费用:【】A本协议有效期内,服务总费用/年度总费用不超过¥【】元(大写:【】元),含税。B无最高限价,按照实际维修任务完成情况结算。具体按附件1《维修长协价格明细表》中约定的价格进行结算。协议有效期内,附件1《维修长协价格明细表》中约定的价格原则上不予调整;特殊情况确需调整的,双方协商确定并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本协议履行期间如遇国家调整增值税税率的,则协议价格中不含税金额保持不变,可以按调整后的税率重新计算含税金额,以乙方开具发票时的税率为准进行结算和支付。8.2结算:维修费用根据维修任务验收单据进行核算,采用按【】(月/季/批次)结算的方式。乙方在每个结算周期届满后【】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交结算文件,与甲方进行该周期的结算,结算完成后双方签认结算文件。8.3支付:乙方持经甲方确认的结算文件及合法且符合甲方要求的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甲方按照如下方式支付该结算周期的维修费用:支付节点名称支付期限(日)支付比例(%)支付单据 如乙方交付发票不符合甲方要求,甲方有权拒绝付款且不承担任何责任。8.3.1甲方开票信息为:纳税人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8.3.2乙方指定的收款账户信息为:单位名称:【】开户行及账号:【】开户行行号:【】九、安全生产责任乙方应当依法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并承担相应安全生产责任。如所提供的服务需在甲方现场进行,乙方应在甲方现场设立专门业务管理机构及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指派专门管理人员及安全负责人对其派出人员进行管理,包括进行入厂矿及岗前、岗中的安全教育、入厂矿教育、技术培训、操作规程的培训及各项规章制度等相关的教育及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十、违约责任10.1甲方应当按照本协议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款项,无故逾期支付超过三个月的,从逾期超过三个月的次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以逾期支付金额为基数,按照违约行为发生时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为计算标准,承担逾期付款违约金。甲方依据本协议所承担的违约金数额,不论单项或多项累计不超过本协议项下已发生的维修任务总价款的5%。10.2若乙方未按甲方维修任务要求的日期完成维修工作,每延迟一天按该维修任务计算维修费用的【】‰计算违约金;乙方维修工作迟延【】天的,甲方有权自行寻求替代服务,由此发生的损失及其他费用由乙方承担。10.3协议有效期内,由于乙方维修原因造成甲方设备损坏的,乙方按照损坏修复或重新购置价格赔偿,如造成甲方停产【】小时以上,还应当另行赔偿停产损失。10.4如乙方完工交回甲方的旧件经甲方鉴定不属于维修范围的,或者与乙方上报使用的新件数量不符存在短缺的,甲方不予支付对应乙方更换的新件费用与维修费用;该等情形出现【】次以上,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协议,并要求乙方按照本协议已经结算完毕价款的【】%支付违约金。10.5如乙方出现非经甲方同意向第三方转包或分包的情形,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协议,并要求乙方按照本协议已经结算完毕价款的【】%支付违约金。10.6乙方未按照本合同11.1条约定通知甲方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乙方产权承继人按照已发生的维修任务总价款的【】支付违约金,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当继续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直至甲方的损失全部得到弥补为止。10.7乙方依据本协议所承担的违约金数额,不论单项或多项累计不超过本协议项下已发生的维修任务总价款的20%,但如果上述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给甲方所造成的损失的,乙方还应当继续承担赔偿责任,至甲方损失全部得到弥补为止。10.8以上条款涉及的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责任和赔偿费用等,甲方均有权从未支付的款项中直接扣除,不足以扣除的由乙方另行支付。十一、协议的解除11.1若乙方发生产权转移、破产或无能力执行协议,乙方应提前6个月通知甲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产权承继人承担乙方的全部责任和义务,或有权立即解除协议,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由乙方承担。11.2如果本协议范围内甲方委托乙方提供维修服务的设备状态发生变化或甲方有能力自己进行维修工作时,甲方有权减少协议约定的维修设备范围或解除本协议且无需承担任何责任。11.3甲方将定期对乙方的维修服务进行评估,考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服务质量、供货周期等,甲方有权根据评估情况调整乙方维修范围;若考评为不合格则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协议,且不承担违约责任。11.4本协议签订生效后,乙方若被中国中煤或甲方认定为不合格供应商、失信供应商或黑名单供应商,自认定之日起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协议内容已履行部分应由甲方和寻源发起部门核实确认,按照确认的结果支付价款,否则不予支付任何价款;协议内容未履行部分不再履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十二、争议解决因本协议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协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甲、乙双方均系纳入央企间法律纠纷解决机制的企业,可按照自愿原则共同向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申请调解。若协商或调解不能解决,则任何一方均可选择以下第【】种方式解决:A.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B.向位于【】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十三、协议的生效及其他13.1本协议签章选择:【】A.(电子签章条款)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中煤易签”(域名为:https://ego.chinacoal.com/ca_zmyg/)上凭所签发的数字证书以电子签名形式加盖其电子章(“电子签名”)的方式签署后生效,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以电子数据形式储存在“中煤易签”中,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B.(实体章条款)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协议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3.2本协议附件为本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1.维修长协价格明细表;2.技术协议;3.安全生产协议;4.供需廉洁互保协议;其他附件【】。(本页无正文,为签字盖章页)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甲方签名):签订日期:年月日联系人:电话: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乙方签名):签订日期:年月日联系人:电话:附件1维修长协价格明细表序号型号零件号物料名称单位单价:元 (人民币,含税) 单价:元 (人民币,不含税) 税率税额:元(人民币备注附件2技术协议附件3安全生产协议附件4供需廉洁互保协议甲方(需方):乙方(供方):为预防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规范供需双方业务往来活动,建立诚实守信的商务合作关系,共同维护各方合法权益,防止违规违纪行为发生,经友好协商,各方就业务往来中的廉洁事宜达成此互保协议。第一条甲、乙双方共同的权利和义务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坚持诚实守信原则,恪守商业道德,规范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行为。2.双方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3.发现对方工作人员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洁规定的行为,有及时要求对方纠正并向对方举报的权利和义务;涉嫌违法的,可以依法向有关部门举报。4.对涉嫌不廉洁的商业行为进行调查时,双方有相互配合、提供证据、作证的义务。5.未经对方同意,不向任何新闻媒体、第三人述及有关对方工作人员恪守商业道德方面的评价、信息。6.双方应依法保护举报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对举报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第二条甲方的廉洁责任1.甲方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其他特定关系人不得以任何形式索要或接受乙方回扣、礼品、礼金和有价证券等财物,不得以借用名义占用乙方或其工作人员提供的财物,不得在乙方报销或要求乙方或其工作人员支付任何应由其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2.甲方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其他特定关系人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以住房装修、婚丧嫁娶、家属及其他亲属的工作安排、出国出境、旅游等为理由所提供的方便。3.甲方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其他特定关系人不得通过向乙方或其工作人员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购买或者以明显高于市场的价格出售房屋、汽车等,获取不正当利益。4.甲方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其他特定关系人不得以委托乙方或其工作人员投资证券、期货或者其他委托理财名义,获取不正当利益。5.甲方工作人员不得私自参加乙方安排的宴请,不得私自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交通工具和办公用品,不得向乙方泄露谈判中的商业秘密。6.甲方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推荐物资、服务供应单位、工程承包或劳务分包单位,合同另有约定除外。第三条乙方的廉洁责任1.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为甲方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其他特定关系人提供回扣、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财物,或报销、支付任何个人费用。2.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为甲方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其他特定关系人安排有可能影响公平、公正交易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3.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为甲方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其他特定关系人投资入股、个人借款或买卖股票、债券等提供方便。4.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为甲方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其他特定关系人购买或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上学或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5.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为甲方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其他特定关系人在其相关企业挂名兼职、合伙经营、介绍承揽业务等提供方便。6.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利用非法手段向甲方工作人员打探有关涉及甲方的商业秘密、业务渠道等。7.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与甲方发生业务往来过程中,不得有弄虚作假、以次充好、虚结虚算等违反诚信原则的行为。8.其他违反廉洁规定的行为。第四条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协议行为的,甲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企业规章制度对该工作人员进行组织处理、处分;如该工作人员涉嫌犯罪的,移送国家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查处。第五条监督与举报双方均有权对对方在业务往来中的廉洁情况进行监督,并鼓励员工对发现的违反廉洁规定的行为进行举报。举报渠道:“甲方设立举报电话:[0516-87267417],举报邮箱:[wzmygsjw_1@163.com]该举报电话及邮箱为采购寻源阶段使用,合同签订阶段请甲方填写”,接收乙方及社会各界对甲方员工违反廉洁规定行为的举报。乙方设立举报电话:[乙方举报电话],举报邮箱:[乙方举报邮箱],接收甲方及社会各界对乙方员工违反廉洁规定行为的举报。举报处理:接到举报后,双方应对举报内容进行调查或核实。如确有违反廉洁规定的行为,应依据本单位的相关规定对违规人员进行严肃处理,并及时将处理结果告知对方。对于举报人的信息,双方应严格保密,严禁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如发现有打击报复举报人行为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第六条乙方及其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协议行为的,视其情节严重性按照如下条款执行:1.情节轻微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2.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合同金额2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赔偿责任,直至甲方损失全部得到弥补。同时,甲方有权解除、终止尚未履行完毕的所有合同及订单并将乙方列入供应商黑名单,乙方因甲方解除合同、订单产生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本条所述情节严重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1)导致甲方或其工作人员受到组织处理、处分或构成违法犯罪的;(2)给甲方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如省级以上媒体发布甲方的负面报道;相关网络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两千五百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二百五十次以上;(3)给甲方或所属企业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达到100万以上的。本条所述的违约金、损失赔偿金甲方有权从给乙方的应付款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之日起7个自然日内一次性支付给甲方。第七条其他1、本协议作为双方签订的所有业务合同的组成部分,与业务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本协议乙方为一个单位或组织的,为单一“乙方”;本协议乙方为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或组织的,合称“乙方”,任一乙方对另外其他乙方的违约行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3、本协议所述“合同金额”指甲方已付及应付未付的合同价款总和,包括:(1)供需标的明确的采购合同的合同总额;(2)长期供货合同项下自首笔订单交易起至出现本协议第六条所述情节严重情形之日止(以甲方作出处理决定或正式通知之日,国家审计机构出具审计报告之日,以及公检法、国家纪检监察等机关立案通知之日为标志),甲、乙双方之间已发生的所有订单交易总额。4、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合同章或公章后生效,有效期与业务合同有效期一致,但有效期内发生的违约和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在有效期后发现的,仍适用本协议。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授权代表(甲方签名):授权代表(乙方签名):地址:地址:电话:电话:公开询比响应文件项目编号:2026GGK0167采购项目:CEMS及烟尘检测系统维保(热电、板带)响应人名称(公章):法定代表签字或盖章:全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备注:响应文件未按照文件规定签字盖章的视为报价无效,请响应人认真审阅询价文件,按照要求提交报价。附件一公开询比响应函(格式)致: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根据贵方对_____________项目(项目编号)开展公开性询价的邀请,我方代表(职务、全名),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我方提交下述文件:(1)响应文件(附在电子报价单一并提交)(2)报价单(以提交的最终电子报价为准)我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要求的与其公开询比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响应贵方询价文件中的内容。与本次公开询比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地址:邮编:手机号码:传真:响应人名称(公章):响应人代表签字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二法人代表授权书(格式)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响应人单位全称)法定代表人授权(全权代表名称)为全权代表,参加贵公司组织的项目公开询比(公开询比项目编号:),全权处理公开询比和由此而产生的合同签订及合同执行等商务活动相关的一切事宜。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说明。法定代表签字盖章:法人代表公民身份号码:响应人全称(公章):地址:全权代表签字盖章:全权代表公民身份号码:职务:详细通讯地址:手机号码:邮政编码:附件三商务条款偏离表序号文件条目号文件商务条款报价商务条款说明注:响应人提报的响应文件中与询价文件的商务部分的要求有不同时,应逐条列在商务偏离表中,否则将认为响应人接受询价文件的要求。附件四技术规格偏离表序号货物名称文件条目号文件规格报价规格偏离说明注:响应人应在技术规格说明书中详细列出报价货物的技术性能和主要技术参数,如响应人提报的技术规格书中与询价文件的技术规格书中的要求有不同时,应逐条列在技术偏离表中,否则将认为响应人接受询价文件技术规格书中的要求。附件五供应商廉洁承诺书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我方自愿在参与贵方组织的商业往来活动中,加强有关人员廉洁从业管理,恪守商业道德,从源头预防和遏制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发生,特作以下承诺:一、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坚持诚实守信原则,恪守商业道德,规范商务人员廉洁从业行为。二、不伙同他人串标、围标或非法排挤竞争对手,不在商业活动中提供虚假资料,损害贵方合法权益。三、不为贵方工作人员提供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报销个人费用。四、不为贵方工作人员安排有可能影响公平、公正交易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五、不为贵方工作人员投资入股、个人借款或买卖股票、债券等提供方便。六、不为贵方工作人员购买或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上学或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七、不违反规定为贵方工作人员在我方相关企业挂名兼职、合伙经营、介绍承揽业务等提供方便。八、不利用非法手段向贵方工作人员打探有关涉及贵方的商业秘密、业务渠道等。九、贵方对涉嫌不廉洁的商业行为进行调查时,我方有配合提供证据、作证的义务。十、未经贵方同意,我方不向任何新闻媒体、第三人述及有关贵方工作人员恪守商业道德方面的评价、信息。十一、本公司人员无大屯公司在职职工和内退、离岗休息人员、退休职工及直系亲属(父母、夫妻、公婆、岳父母、子女)投资、入股、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及其业务人员与大屯公司从事经营活动或借用供应商的账户与公司从事采购活动。如有违反,列入供应商“黑名单”。我方自愿接受社会及贵方监督,如有违反约定,承诺及时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处分处理,并限期整改;如导致贵方工作人员受到纪律处分、组织处理或构成违法犯罪的,愿意按照双方约定赔付违约金,并列入供应商“黑名单”;给贵方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重大经济损失的,同意解除、终止双方尚未履行完毕的业务合同,暂停结算合同未支付款项,赔偿贵方遭受的经济损失,并列入供应商“黑名单”。承诺方:(盖章)地址:电话: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CEMS系统维保 铝板带厂烟尘检测在线系统运维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上海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