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招标公告(无为市教育局2026)



投标

项目编号

WH810FJ26JL0174

统一交易标识码

A01-12340200099502886M-20260414-000195-4

一、项目名称: 无为市教育系统2026-2028三年建设项目监理 
二、招标人: 无为市教育局 
三、招标内容
1.招标范围: 无为市教育系统2026-2028三年建设项目监理,本次招标内容为施工阶段监理、竣工验收阶段监理、缺陷责任期(保修)阶段工程监理,监理工作深度按相关规定和监理规范的要求 。
2.项目建设规模: 无为市各中小学及幼儿园相关工程监理服务,2026年度包括但不限于6所中小学建设及附属工程,实施面积约25900平方米;23所幼儿园校舍及附属设施进行维修改造,面积约39132平方米;38个学校校舍、围墙等基础设施进行维修改造,面积约58712平方米。本项目不包含代建模式的学校代建工程监理服务 。
3.项目建设地点: 无为市各中小学及幼儿园等 。
4.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概算: 约4200万元/年(监理费约103万元/年)。
5.资金来源: 政府性资金 。
6.工程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 施工预计开工日期为2026年6月,具体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建设周期为2026-2028三年建设项目监理 。
7.监理服务期限: 三年(1+1+1),合同一年一签 。
8.最高投标限价: 本项目按费率报价,最高投标费率为 2.45% 。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须具备以下①或②资质:
①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②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无。
3.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 房屋建筑工程 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4.总监理工程师类似业绩要求:无。
5.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6.不良行为公示
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不良行为以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信用管理平台的不良行为公示专栏公开信息为准):
(1)未被市、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
(2)曾被市、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投标截止日不在公示期内。
7.其他要求: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由中小微企业承接。
(2)其他要求:   /    。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 2026 年 04 月 15 日9:00至投标截止时间。
2.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获取时间内登录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数智共享系统(以下简称“数智共享系统”)下载招标文件。数智共享系统进入方法1:通过网址 ;方法2:通过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s://whsggzy.wuhu.gov.cn/),选择“市场主体”- “数智共享系统”。
3.招标文件售价:0元。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 2026 年 05 月 06 日 10:15 。
2.投标文件递交的方法: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数智共享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3.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4.开标地点: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详见开标区电子显示屏)。
七、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1.招标人
名称:无为市教育局
地址:芜湖市无为市花园路与滨河北路交叉路口往西约50米                
联系人:胡主任              
电话:0553-6329524            
2.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安徽胜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无为市无城镇钻石湾天麓商业街7-110                
联系人:李靖              
电话:18205531794            
3.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名称:无为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址:无为市无城镇濡须路
电话:0553-2521569
4.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保证金窗口联系电话:0553-5932711,电子保函技术支持电话:0553-3996569
技术咨询电话:0553-3121801,0512-58188516。
九、对招标文件的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通过数智共享系统在线或以书面形式向本公告第八条中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十、注册事项
1.潜在投标人须登录数智共享系统查阅招标文件。登录前须持有与数智共享系统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 CA 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业务办事指南(市中心及分中心)服务指南。
(特别提醒:潜在投标人查阅招标文件后,如参与投标,则需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数智共享系统完成投标信息的填写。)

招标文件正文.pdf
招标计划.pdf
无为市政府采购项目任务书.pdf
政府采购意向.pdf
无为市政府采购计划书.pdf

无为市教育系统2026-2028三年建设项目监理(项目编号:WH810FJ26JL0174)招标文件招标人:无为市教育局(电子签章)招标代理机构:安徽胜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电子签章)日期:2026年04月14日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总则1.1招标项目概况1.2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3招标范围、监理服务期限和质量标准1.4投标人资格要求1.5费用承担1.6保密1.7语言文字1.8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10投标预备会1.11分包1.12响应和偏差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2.2招标文件的澄清2.3招标文件的修改2.4招标文件的异议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2投标报价3.3投标有效期3.4投标保证金3.5资格审查资料3.6备选投标方案3.7投标文件的编制4.投标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2投标文件的递交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5.2开标程序5.3开标异议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2评标原则6.3评标7.合同授予7.1中标候选人公示7.2评标结果异议7.3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7.4定标7.5中标通知7.6履约保证金7.7签订合同8.纪律和监督8.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8.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8.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8.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8.5投诉9.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附件1电子招投标相关要求附件2芜湖市招标采购项目履约保证金管理规定(公管〔2022〕37号)第三章评标办法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五章招标人要求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一)投标函(二)投标函附录二、投标人代表身份证明(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二)授权委托书三、联合体协议书四、投标保证金五、资格审查资料(一)基本情况表(二)投标人类似业绩情况表(如有)(三)总监理工程师类似业绩情况表(如有)(四)拟委任的监理人员汇总表(五)拟委任的主要监理人员简历表(六)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表(七)承诺书(八)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六、其他材料七、监理大纲第一章招标公告一、项目名称:无为市教育系统2026-2028三年建设项目监理二、招标人:无为市教育局三、招标内容1.招标范围:无为市教育系统2026-2028三年建设项目监理,本次招标内容为施工阶段监理、竣工验收阶段监理、缺陷责任期(保修)阶段工程监理,监理工作深度按相关规定和监理规范的要求。2.项目建设规模:无为市各中小学及幼儿园相关工程监理服务,2026年度包括但不限于6所中小学建设及附属工程,实施面积约25900平方米;23所幼儿园校舍及附属设施进行维修改造,面积约39132平方米;38个学校校舍、围墙等基础设施进行维修改造,面积约58712平方米。本项目不包含代建模式的学校代建工程监理服务。3.项目建设地点:无为市各中小学及幼儿园等。4.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概算:约4200万元/年(监理费约103万元/年)。5.资金来源:政府性资金。6.工程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施工预计开工日期为2026年6月,具体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建设周期为2026-2028三年建设项目监理。7.监理服务期限:三年(1+1+1),合同一年一签。8.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按费率报价,最高投标费率为2.45%。四、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资质要求:须具备以下①或②资质:①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②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2.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无。3.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4.总监理工程师类似业绩要求:无。5.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6.不良行为公示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不良行为以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信用管理平台的不良行为公示专栏公开信息为准):(1)未被市、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2)曾被市、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投标截止日不在公示期内。7.其他要求:(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由中小微企业承接。(2)其他要求:/。五、招标文件的获取1.获取时间:2026年04月15日9:00至投标截止时间。2.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获取时间内登录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数智共享系统(以下简称“数智共享系统”)下载招标文件。数智共享系统进入方法1:通过网址http://60.167.105.5:20080/tpbidder/;方法2:通过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s://whsggzy.wuhu.gov.cn/),选择“市场主体”-“数智共享系统”。3.招标文件售价:0元。六、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2026年05月06日10:15。2.投标文件递交的方法: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数智共享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3.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4.开标地点: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详见开标区电子显示屏)。七、公告发布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八、联系方式1.招标人名称:无为市教育局地址:芜湖市无为市花园路与滨河北路交叉路口往西约50米联系人:胡主任电话:0553-63295242.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安徽胜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安徽省芜湖市无为市无城镇钻石湾天麓商业街7-110联系人:李靖电话:182055317943.招标监督管理机构名称:无为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地址:无为市无城镇濡须路电话:0553-25215694.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窗口联系电话:0553-5932711,电子保函技术支持电话:0553-3996569技术咨询电话:0553-3121801,0512-58188516。九、对招标文件的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通过数智共享系统在线或以书面形式向本公告第八条中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十、注册事项1.潜在投标人须登录数智共享系统查阅招标文件。登录前须持有与数智共享系统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业务办事指南(市中心及分中心)服务指南。(特别提醒:潜在投标人查阅招标文件后,如参与投标,则需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数智共享系统完成投标信息的填写。)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见招标公告1.1.3招标代理机构见招标公告1.1.4项目名称见招标公告1.1.5项目建设地点见招标公告1.1.6项目建设规模见招标公告1.1.7工程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见招标公告1.1.8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概算见招标公告1.2.1资金来源及比例已落实1.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见招标公告1.3.2监理服务期限见招标公告1.3.3质量标准合格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投标人资质要求:见招标公告(2)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见招标公告(3)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见招标公告(4)总监理工程师类似业绩要求:见招标公告(5)其他要求:见招标公告(6)不良行为记录要求:见招标公告(此项内容投标人无需提供相应材料,该信息调用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信用管理平台开标前一日24:00时已生效的信息)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见招标公告注: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维护联合体成员的主体信息。1.4.3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1.9.1踏勘现场不组织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10.2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问题时间:/形式:/1.12.1实质性要求和条件/1.12.3偏差不允许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招标人发布的相关澄清、补充文件。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天前提出澄清要求(或疑问、问题)。如投标截止时间顺延,投标人可按新的投标截止时间提出。形式:相关的澄清要求(或疑问、问题)可通过数智共享系统在线或者书面提交。2.2.2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以发出/发布日期为准),发布到芜湖市公共资源中心网(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投标人应自行下载。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天务必到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hsggzy.wuhu.gov.cn)答疑变更栏查询是否有答疑回复,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3.1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以发出/发布日期为准),发布到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投标人应自行下载。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天务必到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hsggzy.wuhu.gov.cn)答疑变更栏查询是否有招标文件修改,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3.2.1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本项目采取增值税计算方法,计算时采用一般计税方法。税率为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3.2.3报价方式费率,投标人报价必须以费率形式报价(即百分比),最高投标费率为2.45%。报价格式为:**.**%(费率形式报价的,百分号前数字保留两位小数。)3.2.4最高投标限价见招标公告。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采用中标费率形式报价的,招标人应确定计费基础和计算方法,并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例:暂以本工程施工单位中标价作为计费基数,最终监理费用以所监理项目的各单项工程竣工合同价之和为基数按实结算,每年最高不超过103万元)3.3.1投标有效期自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90日。3.4.1投标保证金的递交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具体如下:(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贰万元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3.4.1投标保证金的递交(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现金(银行转账、银行电汇)电子保函(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保函)(3)是否启用“信优免”减免投标保证金不启用(3)投标保证金递交的具体要求:1)采用现金形式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转出,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转出账户与投标人投标文件提供的基本存款账户不一致的,视为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开户银行及账号见招标公告(选择任何一家银行提交即可)。2)采用电子保函形式具体要求如下:①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提供与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数智共享平台金融服务系统对接的电子保函,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要求缴纳。(金融服务系统网址:https://financial.szgxpt.com/。操作手册下载网址:https://financial.szgxpt.com/)②电子保函生效时间须为所投项目规定的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之前,电子保函的有效期截止时间不得短于招标文件约定的投标有效期截止时间,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要求缴纳。③投标有效期内未能确定中标结果,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须相应延长电子保函的有效期。(4)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保证金或由牵头人办理保函。开户单位: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南湖路支行账号:1101801021000587877364004开户单位: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农业银行芜湖分行金桥支行账号:126301010400377840000003992开户单位: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芜湖分行营业部账号:178262913661开户单位: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政务新区支行账号:62328116500001632813.4.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执行《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金形式投标保证金收退流程规定》(交易中心〔2025〕8号),如有更新,以更新后的文件为准。3.4.4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3)/。3.5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无3.5.2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年/月/日至/年/月/日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3.6.1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3.7.1技术标编制的特殊要求明标3.7.3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要求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3.7.3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的指定位置加盖投标人、法人代表电子印章4.1.1投标文件加密要求见《电子招投标相关要求》4.2.1投标截止时间见招标公告4.2.3投标文件是否退还否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5.2开标程序解密时间:30分钟(以数智共享系统解密倒计时为准);多标段开标顺序:/;开标系统进入方式:投标人在数智共享系统登录,在建设工程业务-开标签到解密。(见《电子招投标相关要求》)注:招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参加,如参加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温馨提示:(1)投标企业解密的CA锁均为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所使用的锁,否则开标时将无法正常进行解密工作。(2)在开标前,应注意尽量避免更换CA锁中的基本信息,例如:单位名称、社会信用代码等。更换信息、续费均会导致CA锁中序列号发生变化,从而导致现场CA无法解密文件。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依法组建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6.3.2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的人数为1-3个7.1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期限和内容(1)公示媒介:同招标公告发布媒介(2)公示期限:不少于3日,最后一日应为工作日(3)公示内容:①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质量、服务期;②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总监理工程师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③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④中标候选人业绩(如有)、奖项(如有);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7.1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期限和内容⑤中标候选人《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⑥投标人评标得分情况,包括信用标(如有)、商务标(如有)、技术标(如有)、投标报价得分;⑦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⑧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7.2评标结果异议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通过数智共享系统在线或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7.4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7.6.1履约保证金(1)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中标价的2%。(2)履约保证金的形式:保函(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保函等形式)或现金(电汇、转账)。(3)履约保证金账户(市中心交易项目提供以下账户供中标人选择,各县中心交易项目按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新增保证金账户有关事项的通知》执行)①开户单位: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徽商银行芜湖南湖路支行;账号:1101801021000587877244168②开户单位: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芜湖分行营业部;账号:17974654244100001③开户单位: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建设银行芜湖政务新区支行;账号:34050167860800001625-0003④开户单位: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金桥支行;账号:126301010400377840000000031。(4)履约保证金提交及退还:具体要求详见《芜湖市招标采购项目履约保证金管理规定》(公管〔2022〕37号)。履约保证金以现金形式递交的,招标人应同时退还履约保证金的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5)是否免缴履约保证金:否。9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是,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时要求:1.编制要求及规定见《电子招投标相关要求》2.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提供三份纸质投标文件给招标人,纸质投标文件应由“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直接打印成册,与电子投标文件应保持一致。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招标代理服务费、交易系统服务费和远程异地评标费(1)招标代理服务费:①收费金额:按建筑安装工程费×中标费率为基数(中标价)计算。若中标价<100万元:代理服务费=中标价×1.5%;若100万元≤中标价<500万元:代理服务费=100万元×1.5%+(中标价-100万元)×0.8%;不足3000元的按3000元支付。②支付方:中标人。(2)交易系统服务费:①收费标准:按中标价×0.9‰计算,如低于2000元的按2000元计算。②支付方:中标人,中标人支付给芜湖市大数据建设投资运营有限公司。(3)远程异地评标费:①本项目如采用远程异地评标方式,需支付发生的评标费用。收费标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0.1招标代理服务费、交易系统服务费和远程异地评标费准:最高投标限价1亿元以内5000元,最高投标限价在1亿元(含1亿元)至3亿元之间10000元,最高投标限价3亿元以上(含3亿元)20000元,税费另计。②支付方:中标人。10.2投标人澄清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联系方式以便评标委员会联系澄清,如遇电话无法接通视为投标人放弃澄清。10.3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10.3.1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1)被列入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名单且在禁止投标期限内的(https://whsggj.wuhu.gov.cn/public/column/6596831?type=4&action=list&nav=3&catId=6732941);(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5)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投标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已在其他工程建设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且该工程项目尚未完成的;(注:①本条所称的“在其他工程建设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是指:在其他项目中标结果信息或中标通知书或施工项目合同或施工许可信息中被确定为总监理工程师。如在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被取消资格或终止合同除外。②本条所称的“完成”是指:该工程在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满足下列情形之一:一是取得各行业法定的验收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房建市政项目的《竣工验收报告》、公路项目的《交工验收报告》或《公路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水利项目的《法人验收鉴定书》或《竣工验收鉴定书》、农田项目的《竣工验收合格证书》等;二是取得各行业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监管机构)盖章出具的竣工或者完工证明;三是取得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勘察单位)四方(或五方)共同盖章出具的竣工或完工证明)。③“完成”材料、被取消资格或终止合同等相关材料投标时无需提供,投标人在发生异议、投诉等情况时须在招标人、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限定的期限内提供,否则由招标人取消该投标人中标资格。)(6)投标人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在建设地点为芜湖市行政区域内的工程建设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发生变更的,在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该工程尚未“完成”,本条所称“完成”按照上述第10.3.1(5)目的规定执行。投标人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在建设地点为芜湖市行政区域外工程建设项目中发生变更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尚未办理完变更手续的。投标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发生本条所指的“完成变更”是指:已办理施工许可证(或开工备案登记)的项目,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施工许可证(或开工备案登记)的变更;未办理施工许可证(或开工备案登记)的项目,需提供原项目建设单位和行业主管部门关于未办理施工许可证(或开工备案登记)以及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已完成变更的情况说明(附相关证明材料)。“完成”材料、“完成变更”的材料投标时无需提供,如有异议、投诉等情况时,须在招标人、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限定的期限内提供,否则由招标人取消该投标人中标候选人资格。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0.3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7)在被各行业主管部门(或委托的监督机构)记扬尘污染不良行为记录期限内(查询网址:https://zjw.wuhu.gov.cn/xwzx/pgt/index.html)。(8)在被市级主管部门记安全生产不良行为记录期限内(查询网址:https://zjw.wuhu.gov.cn/xwzx/pgt/index.html)。10.3.2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被确定为中标人:(1)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3.1项情形之一且在有效期内;(2)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且在列入期内的;(3)自开标之日上推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总监理工程师有行贿犯罪行为的;(4)被行业主管部门限制参加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投标,且在限制期限内的;(5)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移出的;(6)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有效期限内的;(7)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被税务机关公布,且在公布期内的。(8)本项目中标通知书发放前,投标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已在其他工程建设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且该工程项目尚未完成的;(注:①本条所称的“在其他工程建设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是指:在其他项目中标结果信息或中标通知书或施工项目合同或施工许可信息中被确定为总监理工程师。如在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被取消资格或终止合同除外。②本条所称的“完成”是指:该工程在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满足下列情形之一:一是取得各行业法定的验收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房建市政项目的《竣工验收报告》、公路项目的《交工验收报告》或《公路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水利项目的《法人验收鉴定书》或《竣工验收鉴定书》、农田项目的《竣工验收合格证书》等;二是取得各行业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监管机构)盖章出具的竣工或者完工证明;三是取得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勘察单位)四方(或五方)共同盖章出具的竣工或完工证明)。③“完成”材料、被取消资格或终止合同等相关材料投标时无需提供,投标人在发生异议、投诉等情况时须在招标人、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限定的期限内提供,否则由招标人取消该投标人中标资格。)(9)投标人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在建设地点为芜湖市行政区域内的工程建设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发生变更的,在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该工程尚未“完成”,本条所称“完成”按照上述第10.3.2(8)目的规定执行。投标人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在建设地点为芜湖市行政区域外工程建设项目中发生变更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尚未办理完变更手续的。投标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发生本条所指的“完成变更”是指:已办理施工许可证(或开工备案登记)的项目,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施工许可证(或开工备案登记)的变更;未办理施工许可证(或开工备案登记)的项目,需提供原项目建设单位和行业主管部门关于未办理施工许可证(或开工备案登记)以及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已完成变更的情况说明(附相关证明材料)。“完成”材料、“完成变更”的材料投标时无需提供,如有异议、投诉等情况时,须在招标人、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限定的期限内提供,否则由招标人取消该投标人中标候选人资格。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0.3.3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在《总监理工程师承诺书》中不如实填写拟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是否在其他项目上担任总监理工程师岗位的。10.4评审所需原件要求及中标公示本项目评审所需的相关证件、证明、证书、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开标现场无需递交原件,投标人其复印件(或扫描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由评委根据投标文件的资料进行评审。中标公示后,招标人可对中标候选单位的原件进行事后交验。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业绩”、“奖项”将进行网上公示,接受监督。10.5提出异议(1)对招标文件和评审结果提出异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招标人名称:无为市教育局地址:芜湖市无为市花园路与滨河北路交叉路口往西约50米联系人:胡主任电话:0553-6329524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安徽胜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安徽省芜湖市无为市无城镇钻石湾天麓商业街7-110联系人:李靖电话:18205531794(2)时间和形式时间:根据招标投标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间提出异议。形式:①通过数智共享系统在线递交;②书面形式。10.6提出投诉时间: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形式:通过数智共享系统在线或以书面形式递交。10.7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分加分条件且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其价格分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加分。对于同时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进行价格分加分。(2)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10.8价格分加分是否启用:否10.9工期要求1.中标人中标后须根据施工进度计划分阶段细化人员、设备配置,并于合同签订后7日内上报招标人。因施工单位人员、机械、材料、资金投入不足或管理不到位等原因造成工期延误,且中标人未按照监理规范及合同等履行监理职责的,中标人承担以下相应违约金:工程延误超过合同工期10%以下的,每延误一天,中标人按合同价款的万分之二(最低不少于1000元/日)向招标人支付违约金;工程延误超过合同工期10%以上的,每延误一天,中标人按合同价款的万分之五向招标人支付违约金(最低不少于2000元/日)。2.上述违约金的上限:合同价款的10%。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0.9工期要求3.除按以上标准收取违约金外,依据芜湖市信用评价管理相关规定(现行制度及文号)进行信用评价、依据芜湖市标后不良行为披露相关规定(现行制度及文号)进行不良行为披露等。10.10.1人员要求1.中标人不得擅自更换投标时所报项目总监及合同中约定的其他监理人员;确需更换的,须报经招标人书面同意,并按规定办理变更手续。变更后人员的执业资格、业绩、获奖情况等条件不低于招标要求的资格条件及评标的获益条件,并承担以下违约金:项目总监按合同价3%/人次(最低不少于3万元/人次,最高不超过30万元/人次),其他监理人员按合同价1%/人次(最低不少于1万元/人次,最高不超过10万元/人次)。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或未按规定办理变更手续的,中标人不得更换,否则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中标人自行承担并赔偿可能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2.在项目实施期间,投标书中承诺的监理项目部成员(按施工进度计划要求配置)必须常驻施工现场(考勤要求在不低于芜湖市《关于进一步规范市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关键岗位人员考勤管理的通知》(公管〔2021〕62号)基础上,具体在合同中约定),否则视为中标人违约,由中标人承担一切违约责任。监理部成员(含项目总监,下同)考勤实行现场签到制:中标人应按规定使用行业主管部门指定的考勤系统或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标后信息系统进行考勤管理(无论是否使用行业主管部门指定的考勤系统,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使用标后信息系统进行考勤,标后信息系统的考勤数据将作为标后履约信用评价的重要依据);如需要请假,应通过考勤系统或书面方式向招标人请假,招标人同意后,方可离开。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监理部成员缺勤的或监理部成员在考勤中弄虚作假的,经招标人确认后,承担以下违约金:⑴监理合同金额200万元以下的工程:项目总监每月缺勤在50%以内的每缺勤一天支付违约金2000元,每月缺勤在50%以外的部分每缺勤一天支付违约金4000元;其他监理部成员每缺勤一天支付违约金500元/人次。⑵监理合同金额200万至500万元以下工程:项目总监每月缺勤在50%以内的每缺勤一天支付违约金3000元,每月缺勤在50%以外的部分每缺勤一天支付违约金6000元;其他监理部成员每缺勤一天支付违约金1000元/人次。⑶监理合同金额500万元以上工程:项目总监每月缺勤在50%以内的每缺勤一天支付违约金5000元,每月缺勤在50%以外部分的每缺勤一天支付违约金10000元;其他监理部成员每缺勤一天支付违约金2000元/人次。3.以上违约金由中标人自更换人员或未按规定考勤行为被认定之日起一个月内支付至招标人指定的账号,逾期未支付的,招标人有权在当期工程款中扣除。项目总监连续两个月考勤低于50%的,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相关经济损失。4.中标人违反人员到岗履职要求,除按以上标准收取违约金外,依据芜湖市信用评价管理相关规定(现行制度及文号)进行信用评价、依据芜湖市标后不良行为披露相关规定(现行制度及文号)进行不良行为披露等。10.10.2安全生产违约责任本项目将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列入合同违约条款,负有责任的施工、监理等单位应按约定的标准支付违约金。具体如下:(1)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导致人员死亡的,违约金的标准应结合合同金额和事故等级进行确定,施工合同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工程,施工单位的违约金标准原则上不得低于施工合同额的千分之一且不得低于100万元/人,监理单位的违约金标准原则上不得低于监理合同额10%。施工合同额低于5000万元的工程,由合同双方协商确定。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0.10.2安全生产违约责任(2)施工合同额400万元及以上的工程项目,对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总监月度考勤不达标的,每人缺勤违约金标准原则上不得低于3000元/天;对安全员、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等其他关键岗位人员月度考勤不达标的,每人缺勤违约金标准原则上不得低于2000元/天;关键岗位人员考勤弄虚作假的,违约金标准原则上不得低于5万元。施工合同额低于400万元的工程项目,由合同双方协商确定。10.11关于总监理工程师在其他项目上任职的要求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在其他项目中兼任总监理工程师(采用总监理工程师承诺书1)10.12标后监管本项目纳入芜湖市标后信息系统进行管理10.13中标通知书发出的形式中标通知书发出的形式:数据电文特别提醒:本项目发布中标结果公示的同时,通过数智共享系统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发出视为已送达,投标人应主动登录数智共享系统查询,代理机构不承担投标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10.14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1)付款方式:监理费以监理的各单项工程竣工合同价之和为基数,按中标费率计费,每年12月结算一次,并按结算的监理费97%支付,余款待缺陷责任期(1年)满一次性付清。(剩余3%的质量保证金,中标单位可以开具与质量保证金同等金额的保函或者保证保险置换扣留的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以现金形式扣留的,招标人同时退还质量保证金的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2)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工程款支付担保管理工作的通知》(芜市建〔2022〕58号)规定: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的期限要求:取得施工许可证3个月内。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是。发包人支付担保的金额:合同额8%的工程款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银行保函、担保公司担保、第三方担保工程款支付保证保险等方式,政府投资项目有权部门出具的相应资金保障证明。(3)相关政策要求:1)芜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七部门《关于强化建设施工领域扬尘污染违法违规行为联合惩戒的通知》(芜市建函〔2024〕119号)。2)芜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六部门《关于修订印发的通知》(芜市建函〔2024〕126号)。10.15证照“零提供”本项目支持投标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信息和人员资质信息“零提供”:(1)若投标人选择“零提供”方式,按以下步骤操作:①投标人打开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在左侧菜单栏中找到“电子证照信息获取”;②点击“照面数据获取”选择“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填写单位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人员身份证号码”,获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企业资质信息以及人员资质信息;③选择需要投标的企业资质信息以及人员资质信息;④投标人对所有信息进行核验,确保信息正确;⑤完成后系统根据确认的企业资质信息以及人员资质信息生成PDF文件,最后在投标文件生成时一并盖章。注:详细操作可参照“零提供”电子证照操作手册,下载地址: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0.15证照“零提供”https://whsggzy.wuhu.gov.cn/whggzyjy/bszn/003004/20230619/2f1e8374-236e-4191-9b1c-a0a855e27906.html(2)若投标人不选择“零提供”方式,可使用影印件上传相关证照。10.16说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是对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对应条款的补充、细化,投标人阅读时应与正文部分一并阅读,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与正文部分不一致处,应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10.17解释权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1.总则1.1招标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监理进行招标。1.1.2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6项目建设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7工程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8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概算: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监理服务期限和质量标准1.3.1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监理服务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质量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投标人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投标人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总监理工程师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不良行为记录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9)与本招标项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已破产重组并完成信用修复的,不受此条要求限制);注:对于人民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的破产企业,可以在“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中添加企业重整相关信息,及时反映企业重整情况。重整企业或管理人可以凭人民法院出具的相应裁定书向原失信认定单位申请信用修复。(13)在近三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向前追溯3年)发生重大监理质量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时间或司法机关作出的法律文书时间为准),前述行政处罚已完成信用修复的,但自行政处罚作出机关或信用修复主管部门同意修复之日起满一年的,不受三年期限限制;(14)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1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6)在近三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向前追溯3年)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有行贿犯罪行为的;(17)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1.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投标预备会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0.2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10.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布。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1分包本项目严禁分包。1.12响应和偏差1.12.1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2.2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监理大纲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1.12.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差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和幅度。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招标人要求;(6)投标文件格式;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2.4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2.2.1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2.3招标文件的修改2.3.1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布。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2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2.4招标文件的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3)联合体协议书;(4)投标保证金;(5)资格审查资料;(6)其他资料;(7)监理大纲。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3.2投标报价3.2.1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监理报酬清单。3.2.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3.2.3本项目的报价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监理报酬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2.4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投标有效期3.3.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90天。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等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3.4.3招标人最迟将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注:当出现招标文件约定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时,投标人必须承担相应民事责任,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还要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以及相应法律责任。3.5资格审查资料3.5.1投标人应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和评标办法的要求提供资格审查资料,内容及格式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3.5.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资格审查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3.6备选投标方案3.6.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3.6.2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6.3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监理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3.7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技术标编制的特殊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监理服务期限、投标有效期、招标人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投标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要求加密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投标人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加盖电子印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收到通知后,及时向投标人发出确认回执通知。4.3.3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4.3.4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地点公开开标。5.2开标程序见《电子招投标相关要求》5.3开标异议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6.1.3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标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6.3.2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合同授予7.1中标候选人公示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期限和内容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7.2评标结果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7.3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7.4定标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中标人。7.5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6履约保证金7.6.1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和《芜湖市招标采购项目履约保证金管理规定》。7.6.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6.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7签订合同7.7.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7.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7.7.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8.纪律和监督8.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8.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8.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8.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8.5投诉8.5.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8.5.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第2.4款、第5.3款和第7.2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8.5.1项规定的期限内。9.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件1电子招投标相关要求一、注册登记(一)本项目只接受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以下简称主体库)已完成信息登记的会员获取招标文件,会员通过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数智共享系统(以下简称系统)获取招标文件,未入库的潜在投标人请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具体详见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主体库注册办事指南。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获取招标文件的,责任自负。(二)会员应及时对注册的信息进行维护,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如出现主体库相应资料不全、不清楚、超出有效期等情况,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三)投标人应当取得和使用数字证书及电子印章,其在系统中所有操作都具有法律效力,并承担法律责任。如未办理的,请及时到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现场办理或在线网上办理。投标人需通过数字证书对投标文件相关内容进行加密并电子签章,妥善保管数字证书,及时到证书颁发机构续期。出现下列情形的,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重新加密和电子签章,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至系统:1、数字证书到期后重新续期;2、数字证书因遗失、损坏、企业信息变更等情况更换新证书。投标人由于数字证书遗失、损坏、更换、续期等情况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二、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期内登录系统进行下载招标文件和其他相关资料。如有补疑、答疑、澄清和修改,招标人在网上澄清公告栏发布相关内容,投标人应及时上网查阅,通过系统下载最新的答疑文件,据此制作投标文件。三、制作投标文件(一)投标人在使用计价软件编制投标报价前,须进行计价软件实名登记并绑定。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将进行强制校验,投标人如使用未实名登记或未绑定的计价软件编制投标报价,该报价将无法导入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因投标人未及时进行计价软件实名登记并绑定,从而影响投标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注:具体详见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关于启动计价软件实名制工作的通知》链接:https://whsggj.wuhu.gov.cn/xwzx/tzgg/8383498.html(二)投标人在交易系统中下载“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通过软件制作、生成投标文件。技术问题咨询电话:0553-3121801,0512-58188516,400-998-0000;软件及操作手册下载地址为:https://whsggzy.wuhu.gov.cn/whggzyjy/bszn/003004/service_informationspecialnew.html。(三)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请插上数字证书、打开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导入电子招标文件(答疑文件),按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四)投标文件中相关资格审查材料可以从会员库中挑选;投标文件如有图表等其他格式文件,可用附件形式上传至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五)经数字证书加密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加密和解密必须使用同一数字证书。四、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采用保函形式:投标人通过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保函服务平台,线上办理电子保函。电子保函生成时间应在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采用现金形式:投标人应在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基本账户电汇或转账到指定账户。五、投标(一)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是指投标人使用系统完成上传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视为逾期送达。(二)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至系统的最后一份为准。(三)投标截止时间以交易系统显示的时间为准,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六、开标(一)开标时间、地点和人员。招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不见面开标项目投标人不需要到达开标现场,需在开标截止时间前90分钟内登录芜湖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签到,否则视为放弃投标)。(二)开标程序1、宣布开标纪律;2、宣布开标人、招标人、见证人、监督人等有关人员姓名;3、公布投标人名称并检查投标文件的数字证书有效性和加密状况;4、投标人在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其投标文件(不见面开标项目的,投标人需登录芜湖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投标文件解密);5、对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的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解密后再由代理机构解密,当众开标;6、抽取招标文件相关数值;7、当众唱标;8、开标结束。(三)开标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拒绝其投标。1、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系统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2、投标人选择开标现场解密的,允许解密三次,当三次解密均不成功时,视为其投标不成功;3、投标人选择远程解密的,应在开标时间开始后30分钟内完成在线解密,如需延长解密时间,经行政监督部门同意延长后,远程解密的投标人应在延长时间内完成在线解密。否则,视为其投标不成功;4、经检查数字证书无效的投标文件;5、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加密和数字证书认证的;6、不符合招标文件其他要求或对电子开标活动造成严重后果的。七、评标(一)招标代理机构根据有关规定组织评标工作,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进行电子评标,并对评标报告签字或电子签章确认。(二)投标人在评标期间应保持联系畅通,接受评标委员会可能发出的质询,在规定时间内澄清。未能按时澄清的,评标委员会将视同其放弃澄清。(三)投标人需补充会员库登记资料的,须在投标截止日前2个工作日完成。(四)项目评审中,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终止对投标文件做后续评审:1、投标文件无法打开的;2、投标文件中携带病毒并造成后果的;3、恶意递交投标文件,企图造成网络堵塞或瘫痪的;4、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其他情形。八、意外情况的处理出现下列情形导致交易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招投标过程的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时,除投标人责任外,其余各方当事人免责:(一)网络服务器发生故障而无法访问网站或无法使用网上招投标系统的;(二)网上招投标系统的软件或网络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三)网上招投标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四)计算机病毒发作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的;(五)电力系统发生故障导致网上招投标系统无法运行的;(六)其他无法保证招投标过程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的。出现上述情形而又不能及时解决的,交易中心应及时向市行政监督部门和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报告。经批准同意后,采取以下办法处理:1、项目暂停,待系统或网络故障排除并经过可靠性测试后,重新实施。2、停止该项目此次网上招投标操作程序,并通知投标人采用其他方式操作。九、其他如本要求与招标文件其他条款不一致时,以本要求为准。附件2芜湖市招标采购项目履约保证金管理规定(公管〔2022〕37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招标采购项目顺利实施,维护招标采购当事人合法权益,提高招标采购项目合同履约效率,规范履约保证金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规定和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进入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使用政府性资金(含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招标采购项目履约保证金收退和管理工作。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履约保证金是指招标人(采购人)为保障其招标采购项目在合同履约过程中,免遭因中标人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蒙受损失而设置的经济责任担保。前款合同指招标采购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的合同。本规定所称履约保证金的形式包括:现金、银行保函、保证保险,以及法律、法规、规章、其他上位规范性文件允许的形式。第四条履约保证金管理遵循“约定标准收取、规范管理、及时退付”原则。第五条招标人(采购人)人负责根据本规定和招标采购项目情况明确履约保证金具体提交形式、标准(或数额)及其相关要求,不得限定只能以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提交形式由中标人在招标(采购)文件提供的形式中自行选择确定。中心受招标人(采购人)委托向中标人收取履约保证金中的现金部分,并根据招标人(采购人)要求办理扣除、退还等,负责资金安全。履约保证金部分或全部采用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形式的,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部分由招标人(采购人)负责根据中标人履约情况和合同约定,解除保证责任或索赔等。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公管局)对履约保证金的收退、扣除、划转等规则及其执行情况进行管理。第六条招标采购项目中标人提交(转交)的履约保证金现金全部交入(转入)履约保证金专户。中心负责履约保证金专户日常核算管理工作,并建立明细账。市财政局负责对履约保证金专户进行监督。招标人(采购人)负责其委托招标采购项目的银行保函和保证保险保单的单据保管和日常管理等工作,并建立台账。第二章履约保证金的提交第七条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应根据招标人(采购人)要求,并结合招标采购项目情况,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形式、标准(或数额)及其相关要求,不得限定只能以现金形式提交。第八条中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履约保证金提交手续,其中现金部分应采用转账或电汇方式。第九条履约保证金的提交标准(或数额)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体标准(或数额)由招标人(采购人)根据招标采购项目情况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中标合同无明确金额的,由招标人(采购人)根据招标采购项目情况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履约保证金提交的具体标准(或数额)。第十条中标人应当按招标文件和相关要求办理履约保证金手续。(一)采用现金形式的,中标人足额提交履约保证金后,中心向中标人开具履约保证金收据。(二)采用银行保函形式的,招标文件示范文本中所附的银行保函格式文本仅供参考,不做强制要求。招标人(采购人)负责查验确认保函的真实、合法和有效性并保管银行保函原件。中标人将加盖招标人(采购人)公章的银行保函复印件提交中心。银行保函有效期应从招标人(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中标合同之日起至项目签发验收证书满6个月,或中标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解除满12个月。因项目延期需要延长银行保函有效期的,由招标人(采购人)负责与中标人联系,要求中标人按时对银行保函进行续保。(三)采用现金+银行保函形式的,现金部分提交方法按本条(一)项规定办理;银行保函部分提交方法按本条(二)项规定办理。(四)采用保证保险形式的,中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办理相关保证保险手续并向招标人(采购人)提交保险机构开具的保单。招标人(采购人)查验确认并负责保管保单原件。中标人将加盖招标人(采购人)公章的保单复印件提交中心。因项目延期需要延长保期的,由招标人(采购人)负责与中标人联系,要求中标人按时对保证保险保单进行展期。第十一条中标人凭中标通知书、履约保证金收据或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保单,并依据招投标文件,与招标人(采购人)签订合同。中标人可以用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保单置换相应的履约保证金现金。办理置换手续时,需提供加盖招标人(采购人)公章的银行保函复印件或保证保险保单复印件、招标人(采购人)同意办理置换履约保证金现金手续的书面意见。第三章履约保证金的退付第十二条中标项目实施完毕并经验收合格的,中标人应按招标人(采购人)要求提供材料并向其提出履约保证金退付申请,招标人(采购人)应在验收后30日内负责办理退付审核。逾期办理的,除按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外,将纳入市公共资源交易年度目标考核。以现金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向中心提交招标人(采购人)同意退付履约保证金的报告和履约保证金收据,中心办理代退手续,上述资金应退付至中标人的账户。招标人(采购人)应在履约保证金退付报告里明确退付金额。以银行保函和保证保险办理的履约保证金,由招标人(采购人)签署项目验收报告等项目完成证明材料,并负责办理退付手续。第十三条在项目验收前,中标人向招标人(采购人)提出履约保证金退付申请的,招标人(采购人)在结合项目实施情况的基础上审慎审查后,可以按照项目完工进度同比例退付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项目暂停或终止实施的,招标人(采购人)可退还中标人履约保证金。如项目重新实施,由招标人(采购人)负责督促中标人重新提交相应数额的履约保证金。中心办理本条规定的履约保证金代退手续时,以招标人(采购人)书面同意的文件为办理依据。第十四条履约保证金现金退付时,按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计算保证金本息。第十五条中标人未按合同约定履约的,招标人(采购人)根据招投标文件和合同等,决定扣除履约保证金的,以现金缴纳的履约保证金,由招标人(采购人)明确具体扣除现金金额、处理方式、划转账户信息等并书面函告中心,中心办理扣除手续并对扣除资金按要求进行相应处理;以银行保函和保证保险办理的履约保证金,由招标人(采购人)办理索赔理赔等。上述处理方式包括以下两种情形:(一)对不予退付的,市及市(县、区)级项目(含皖江江北新兴产业集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三山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扣除资金划转至财政部门账户。省直单位、国企单位和其他类型单位的项目,扣除资金划转至同级财政部门或单位账户。(二)对暂不退付的,需明确扣除的起止时间,在到期前,需再次书面函告中心予以处理。对已扣除履约保证金现金需要再退付的,按本规定第三章规定的退付程序办理。招标人(采购人)对已到期的扣除履约保证金未明确后续处理意见的,由中心统一划转至市财政账户。第十六条以现金缴纳的履约保证金,行政监督部门等有权机关依法提出提取、划转等要求的,除提供生效的法律文书外,还应提供招标人(采购人)同意退付履约保证金的报告和履约保证金收据。中心办理提取或划转的履约保证金数额不得超过招标人(采购人)书面明确的标准(或数额),且不得超过中标人缴纳的总额,涉及两起或两起以上提取或划转要求的,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办理。第十七条以银行保函和保证保险办理的履约保证金,行政监督部门等有权机关依法提出相关要求的,由招标人(采购人)负责办理。第四章监督管理第十八条中心应建立健全履约保证金现金管理制度,加强履约保证金现金管理,严格执行履约保证金退付流程,确保资金安全。对执行过程中的问题,应及时上报市公管局。第十九条市公管局应适时对中心履约保证金收取、退付和扣除、划转规定执行情况开展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予以纠正。第二十条市财政局应加强对中心履约保证金财务会计制度及其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定期检查履约保证金专户收支情况,发现问题应及时予以纠正,并依法予以处理。第二十一条市审计部门定期开展履约保证金审计,发现问题依法予以处理。第五章责任追究第二十二条中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依法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一)未按规定时间足额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二)未将履约保证金现金提交至指定履约保证金专户的;(三)提交履约保证金现金未自其单位账户转出的;(四)提交虚假伪造履约保证金银行保函和保证保险保单的。第二十三条招标人(采购人)、中心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依法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一)履约保证金财务核算和管理不规范的;(二)未按规定标准收取履约保证金的;(三)未将履约保证金现金收入至指定专户的;(四)未按规定退付履约保证金现金和银行保函的;(五)未按规定扣除和划转履约保证金的;(六)擅自将履约保证金挪作他用的;(七)违反本规定其他规定造成后果的。第六章附则第二十四条本规定由市公管局负责解释。第二十五条履约保证金收退操作流程由中心另行制定。各招标人(采购人)和中标人遵照执行。第二十六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芜湖市招标采购项目履约保证金管理办法》(公管〔2020〕24号、公管〔2020〕73号)同时废止。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1)【适用于工程预算价(招标控制价)10000万元(含)以下的监理项目】1.评审原则1.1合法、合规原则。1.2公平、公正、科学、审慎、择优原则。1.3高分优先原则。衡量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规定各项评审标准的程度,折算为综合得分分值,依据每个投标人的综合得分由高到低,依次确定排名顺序。2.评审程序2.1投标报价评审(满分93分)。2.2信用标评审(满分7分)。2.3综合得分。2.4详细评审。3.评审标准3.1投标报价评审评标委员会按照以下顺序进行评审:3.1.1纳入评标基准价计算范围的投标报价出现下列情形的投标报价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范围,其余投标报价均纳入评标基准价计算范围:(1)被评标委员会认定为“串通投标”的;(2)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3.1.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现场通过随机抽取方式从以下三种方法中确定其一作为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方法一:对投标报价最低和投标报价次低的投标人进行有效性审查,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按无效投标处理,不再进行后续评审:(1)投标保证金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2)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投标人类似业绩、总监理工程师证书、总监理工程师类似业绩、不良行为记录、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企业承诺书、总监理工程师承诺书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3)不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人要求”中标有“*”的条款。以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报价次低值为评标基准价。注:(1)有效性审查时,如出现多个相同最低报价和多个相同次低报价,仅须其中一个最低报价和其中一个次低报价的投标人满足有效性审查要求即可,其余相同最低报价和次低报价的投标人无需再进行有效性审查。(2)有效性审查不通过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依次递补次低报价进行有效性审查。(3)如出现无法计算评标基准价的情形,则以投标报价最低值为评标基准价。(4)评标基准价以四舍五入方式保留有效数字,费率方式表示的保留至0.01%,以价格方式表示的保留至0.01元。(5)评标基准价经评标委员会确定后,不因异议投诉等事项而改变,除算术计算错误外。(6)如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均相同,则均得投标报价满分。方法二:纳入评标基准价计算范围的投标报价,投标人数量为F。(一)当F≤5时,对所有投标人进行有效性审查,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按无效投标处理,不再进行后续评审:(1)投标保证金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2)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投标人类似业绩、总监理工程师证书、总监理工程师类似业绩、不良行为记录、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企业承诺书、总监理工程师承诺书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3)不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人要求”中标有“*”的条款。以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二)当5<F≤20时,对所有投标人进行有效性审查,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按无效投标处理,不再进行后续评审:(1)投标保证金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2)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投标人类似业绩、总监理工程师证书、总监理工程师类似业绩、不良行为记录、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企业承诺书、总监理工程师承诺书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3)不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人要求”中标有“*”的条款。在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报价中,去掉一个最高价、一个最低价后,以其余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三)当F>20时,以随机方式抽取20个投标人,对其进行有效性审查,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按无效投标处理,不再进行后续评审:(1)投标保证金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2)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投标人类似业绩、总监理工程师证书、总监理工程师类似业绩、不良行为记录、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企业承诺书、总监理工程师承诺书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3)不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人要求”中标有“*”的条款。在抽取的投标人并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报价中,去掉一个最高价、一个最低价后,以其余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的90%为评标基准价。注:(1)有效性审查不通过的,仅须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少于3家即可,不递补投标人进行有效性审查。当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少于3家时,评标委员会将否决所有投标。(2)如出现无法计算评标基准价的情形,则以投标报价最低值为评标基准价。(3)评标基准价以四舍五入方式保留有效数字,费率方式表示的保留至0.01%,以价格方式表示的保留至0.01元。(4)评标基准价经评标委员会确定后,不因异议投诉等事项而改变,除算术计算错误外。方法三:对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进行有效性审查,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按无效投标处理,不再进行后续评审:(1)投标保证金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2)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投标人类似业绩、总监理工程师证书、总监理工程师类似业绩、不良行为记录、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企业承诺书、总监理工程师承诺书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3)不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人要求”中标有“*”的条款。以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报价最低值为评标基准价。注:(1)有效性审查时,如出现多个相同最低报价,仅须其中一个最低报价的投标人满足有效性审查要求即可,其余相同最低报价的投标人无需再进行有效性审查。(2)有效性审查不通过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依次递补最低报价进行有效性审查。(3)如出现无法计算评标基准价的情形,则以投标报价最低值为评标基准价。(4)评标基准价以四舍五入方式保留有效数字,费率方式表示的保留至0.01%,以价格方式表示的保留至0.01元。(5)评标基准价经评标委员会确定后,不因异议投诉等事项而改变,除算术计算错误外。3.1.3计算投标报价得分分值依据投标报价得分93.001.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偏差率=100%*(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2.投标报价评分: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93分,每高于或低于评标基准价1%的扣3分(不足1%的,按线性插入法计算),扣完为止。投标报价分值=93-|偏差率|*100*3。注:以上计算结果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3.2信用标评审本项目未启用信用标,投标人统一得基本分3分。3.3综合得分评标委员会计算投标人的综合得分,填写综合得分评分表。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得分与其信用标得分之和,即为该投标人的综合得分:综合得分=投标报价得分+信用标得分。3.4详细评审3.4.1评标委员会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确定投标文件详细评审顺序(多家投标人综合得分相同时,按以下3.4.2项要求确定投标文件详细评标顺序),对其投标文件按以下3.4.3-3.4.6项详细评审要求进行逐项评审,直至评标委员会评出3家合格的投标人为止,其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再进行后续评审。3.4.2当出现多家投标人的综合得分相同时,以信用标得分高的优先;信用标得分相同时,以投标报价低者优先;投标报价再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采用随机抽取方法确定排名顺序。3.4.3评标委员会依据下列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评审内容审查标准资格评审营业执照具备合法有效营业执照投标人资质和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总监理工程师资格和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投标联合体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要求(允许联合体投标的项目)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保证金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不良行为记录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此项内容投标人无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总则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1条规定符合性评审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投标文件签署按招标文件要求加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电子印章投标文件格式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报价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有效期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监理服务期限、质量等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招标人要求中的实质性条款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人要求”中标有“*”的条款“企业承诺书”、“总监理工程师承诺书”等招标文件有格式要求的实质性内容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及格式填写,并须按规定格式签字、盖章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未出现异常情形未出现不同投标人投标文件上传IP地址相同,且上传MAC地址同时相同和不同投标人投标文件解密IP地址相同,且解密MAC地址同时相同的情形3.4.4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1)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2)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3)实质性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4)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的(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方案的除外);(5)投标报价超过该项目最高投标限价的;(6)不同投标人投标文件创建标识码相同的;(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出现相同机器识别码的;(8)投标文件中存在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其他实质性条件;(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3.4.5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3.4.6技术标符合性审查(技术标采用明标)技术标采用符合性审查。符合性审查的结论分为“合格”和“不合格”。技术标被评标委员会认定为“不合格”的投标文件,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技术标各项内容进行独立评审。技术标评审内容:监理大纲评审内容审查标准1、总监对该项目的概述总监根据项目的内容和特点作完整、深刻和有针对性的表达,特别是对项目的难点和关键点以及解决的办法,陈述必须详实、科学和客观合理,切忌空话、套话。2、质量、进度、造价控制针对项目实际情况,质量、进度、造价控制的方法有相应的保证措施,措施完整、可行、科学3、合同和信息管理、文明施工管理对合同和信息管理、文明施工管理的方法科学、可行,措施针对性。*4、安全生产管理针对项目实际情况,有相应的安全目标和保证措施,措施完整、可行、科学,适用规范正确,满足规范要求*5、关键工序控制对工程的关键工序认识清晰,对工程关键工序的监理方法科学,经济、安全,措施有针对性注:(1)根据评审标准,评标委员会在每项评审内容后面用“通过”与“不通过”表示。(2)技术标共5项评审内容中至少有4项通过,视为该技术标合格。(3)第4、第5项评审内容为“*”号条款,其中任意一项评审不通过的,视为该技术标评审不合格。3.5投标文件的澄清3.5.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5.2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5.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4.评审结果4.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4.2评标委员会发现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报价可能低于成本影响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30分钟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中标候选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中标候选人以低于成本报价,其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4.3评标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协助)对拟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的信用状况进行查询,经查询若被列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10.3.1失信名单的,评标委员会不推荐其为中标候选人,并重新确定中标候选人人选,将查询情况记入评审报告中。4.4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一节合同协议书委托人(全称):监理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工程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3.工程规模:;4.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二、词语限定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三、组成本合同的文件1.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3.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4.专用条件;5.通用条件;6.附录,即:附录A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附录B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也是本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四、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身份证号码:,,注册号:,。五、签约酬金签约酬金(大写):,(¥)。包括:1.监理酬金:。2.相关服务酬金:。其中:(1)勘察阶段服务酬金:。(2)设计阶段服务酬金:。(3)保修阶段服务酬金:。(4)其他相关服务酬金:。六、期限1.监理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2.相关服务期限:(1)勘察阶段服务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2)设计阶段服务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3)保修阶段服务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4)其他相关服务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七、双方承诺1.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2.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房屋、资料、设备,并按本合同约定支付酬金。八、合同订立1.订立时间:年月日。2.订立地点:。3.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份。委托人:(盖章)住所:邮政编码:监理人:(盖章)住所: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邮箱:电子邮箱:第二节通用合同条款注: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等工程监理项目招标可以使用《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2012-0202)。第三节专用合同条款注: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等工程监理项目招标可以使用《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2012-0202)。第五章招标人要求标有“*”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必须满足,否则其投标无效。一、监理要求1、项目概况:无为市教育系统2026-2028年三年建设项目监理,建设规模每年度总投资约4200万元(本项目不包含代建模式的学校代建工程监理服务),项目具体位置为无为市范围内有建设任务的中小学及幼儿园。全市目前共有各级各类学校243所,其中,普通高中9所,中等职业学校1所,特殊教育学校1所,初中49所,小学60所,教学点3个,幼儿园120所。2026年度包括但不限于6所中小学建设及附属工程,实施面积约25900平方米;23所幼儿园校舍及附属设施进行维修改造,面积约39132平方米;38个学校校舍、围墙等基础设施进行维修改造,面积约58712平方米。2、监理范围及内容:对本工程项目开展监理工作。监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建设全过程监理以及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并完成工程变更协调、工程变更合理性审核、工程变更费用审核、经济签证的审核和工程结算的初审,对工程的工期、质量、造价及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进行有效控制,并在实施过程中进行合同管理、档案、信息管理、竣工、移交管理等相关工作,同时协调有关单位之间的工作关系,服务周期自项目开工起至完成竣工验收、移交、结算审价,直至保修期结束。3、监理依据:本工程以工程施工设计图纸、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通知书、技术联系单、各类试验报告、产品合格证书等有关资料和合同规定的条款为依据,按国家颁布的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及监理大纲进行监理、检查、验收。4、项目组监理人员及专业配备要求岗位专业人员配额(人)总监理工程师见招标公告1专业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4监理员房建、安装、造价8合计13人员配备通则:1、此表格中的人员为须投入人员,监理单位根据业主需求、项目实际情况动态优化人员配置。注:项目监理人员配备数量将随年度资金预算调整同步调整,具体调整规则如下:(1)若项目年度预算金额增加壹仟万元及以上,监理单位应增配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及监理员2人;(2)若项目年度预算金额减少壹仟万元及以上,监理单位可减配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及监理员2人;(3)若项目年度预算调整金额不足壹仟万元的,监理人员配置保持不变;(4)监理人员的调整需经招标人书面确认,调整后人员资质需满足项目监理工作要求。2、原则上不得擅自变更总监理工程师。3、以上所有人员不允许外聘,注册证书单位必须为本单位。*4、总监根据招标公告要求提供相应证书,专业监理工程师提供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证书中未明确专业的,以毕业证或职称证专业为准),监理员须提供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省级监理工程师证书或监理员证书(证书中未明确专业的,以毕业证或职称证专业为准)。5、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序号设备仪器名称数量一测量设备光学经纬仪、水准仪、测距仪、全站仪各不少于1台二检测仪器全自动数字回弹仪、坍落度检测仪、钢筋位置测定仪、接地电阻测试仪、数字万用表、手提击实仪、弯沉仪、电动击实仪各不少于1台多功能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仪(9件套及以上)1台50m钢尺、5m卷尺、铝合金靠尺、塞尺、游标卡尺、2m检测直尺全部配备,满足监理工作需要取芯机1台三办公设备电脑、监控、计算器按需配备笔记本电脑1台打印机、传真机、固话均不少于1台(部)数码摄像机、数码相机各不少于1台办公桌椅、会议桌、文件柜按需配备手持对讲机按需配备考勤打卡机(要求面部识别+指纹)1套二、适用规范标准国家、行业、项目所在地规范名录国家、行业、项目所在地标准名录国家、行业、项目所在地规程名录三、成果文件要求1.成果文件的组成2.成果文件的深度3.成果文件的格式要求4.成果文件的份数要求5、成果文件的载体要求(1)纸质版的要求;(2)电子版的要求;(3)其他要求。6.成果文件的其他要求四、监理考核为了优质、高效的建设好无为市教育系统2026-2028年三年建设项目监理,提高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水平,规范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行为,控制工程施工质量、进度、投资;强化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工程资料、合同、信息管理;加强对监理单位履行合同的跟踪管理和工程项目管理,确保顺利实现项目总体建设目标,特制定本监理考核管理办法。考核频率:每年度进行一次考核。考核总分:100分,一年一周期,每年年底进行统计;第二年1月1日清零、重新计算。(一)人员配备项目监理单位必须按照投标承诺和合同约定,配备监理人员(包括总监、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并保证人证合一,未经建设单位同意,不得更换。1、监理单位人员按中标通知书所列名单配备,原则上不得更换。如确需调整工作人员,应符合建设主管部门相关要求,以书面形式报建设单位批准同意。1.1总监不论何种理由更换,经建设单位批准同意后扣2分;其他监理人员更换,扣除0.5分。1.2未经建设单位同意擅自更换总监的将直接扣5分;其他专业监理人员擅自更换,则直接按每人次扣1分。1.3总监不到位履职的,将直接扣除5分;其他专业监理人员不到位履职,则直接按每人次扣除监理考核专项资金1分。2、加强对监理单位人员到岗履职情况的考核2.1如监理无故不参加项目技术论证、图纸会审、基槽、基础、主体、竣工验收,一次扣除2分。2.2应实行旁站监理的关键部位、重要工序,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而未实施旁站监理的,每次扣除1分。(二)工程质量控制、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大气环境保护管理监理单位应遵循事前控制和主动控制的原则实施监理,确定控制目标,并对控制目标进行分解,制定相应的措施实施控制。应按照设计文件、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监理合同及其他相关合同,国家及地方有关安全文明施工、质量控制及验收规范、规程、标准、管理文件要求、建设单位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手册,对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进行全过程监控。1、监理单位应编制监理规划。2、对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的工程,以及专业性较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编制监理实施细则。3、对施工单位报审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进行程序性和实质性审查,由总监签认后报建设单位;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应检查施工单位组织专家论证、审查的情况,以及是否附具安全验算结果。项目监理单位应要求施工单位按已批准的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专项施工方案需要调整时,施工单位应按程序重新提交监理单位审查。4、监理单位应定期主持召开监理例会。5、审查施工单位报送的开工报审表及相关资料。6、检查施工单位现场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规章制度建立落实情况。7、检查安全生产许可证、关键岗位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履职情况、重要工序关键部位施工操作人员的实名登记情况。8、检查施工机械和设施的安全许可验收手续。9、定期巡视检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作业情况。10、检查发现施工过程中有质量或安全文明施工、扬尘污染违规现象,应及时下发监理通知单要求并督促施工单位进行整改,情况严重的,签发工程暂停令(工程暂停令应事先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并立即报告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应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当暂停施工原因消失,具备复工条件时,应及时签发复工令。以上1-10项工作未落实到位的,每项次扣除2分。11、施工期间如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安全隐患、文明施工不达标、扬尘污染而监理单位未检查发现,未采取相应的措施或重大情况未向建设单位汇报的,发现一次扣2分;未及时整改或同一问题多次出现的加倍扣分(扣4分)。12、对既有管线、杆线造成破坏损坏每一次扣除2分。13、文明创建及扬尘污染受到通报批评的每一次扣除2分。14、受到行业主管或监督部门通报批评的每发生一次扣除5分。15、发生工程质量或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依据经济损失1万元以内、5万元以内、10万元以内、10万元以上,分别扣除5、10、20、30分)。(三)工程工期控制监理单位按合同约定做好进度计划安排,如有工期滞后应及时向建设单位汇报。因施工单位自身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监理单位未及时向建设单位汇报和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导致工期延误的:1、延误超过5天的扣0.5分。2、延误超过10天的扣1分。3、延误超过20天以上的扣2分,以此类推。4、重大民生未达到形象进度要求的扣10分。(四)工程投资控制监理单位应按监理合同、承包合同、投标清单等要求进行全过程控制。1、认真签署工程洽商意见。2、审核施工单位申请拨付进度款的报告和付款节点实际完成工程量。3、审核工程预算追加严格把关。4、严格做好隐蔽工程签证;合同内、外增加的工程量草签、正签签证(草签单记入监理日志备查);竣工图签证。独立、公正、准确地进行复核签署意见,并能接受建设单位的质询。5、及时帮助督促施工单位、配合项目负责人办理工程变更会商意见书,工程变更手续必须事前办理,不得事后补办。对以上审核签证不准确、不真实、无明确意见的行为,发现一次扣除5分;对未及时办理工程变更会商意见书的行为,一次扣除5分;监理单位如有弄虚作假的行为,发现一次扣除10分;严重损害建设单位利益乱签证的,责令更换相关监理人员,采取一票否决制(一次性扣40分)。(五)廉政建设监理人员应遵守廉政纪律,如发生违纪违法行为,报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处理。1、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承包人索、拿、卡、要。2、不得接受承包人的高消费宴请和娱乐活动。3、不得向承包人推荐分包商。4、不得向承包人推销材料设备。5、监理单位人员用餐必须自行解决,不得在承包人处搭餐,发生以上1-4项行为,采取一票否决制(一次性扣40分);第5项发现一次扣除2分。(六)监理文件资料管理监理单位必须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等及时整理监理资料,并确保其真实、齐全、完整、有效。监理文件资料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监理资料规范齐全,项目负责人和督查考核小组等进行督查,每发现一个项目不符合要求的,扣除1分;监理日志记录规范齐全。监理小组定期报送监理日志到教育局进行检查。报送不及时或检查发现不符合要求的每次扣除1分。(七)、检查督查教育局巡查督查小组采取随机抽查形式进行检查,检查中发现监理工作不到位的每次扣2分。(八)、奖惩对考核得分在60—70分的监理单位,扣除当年监理费的10%。对考核得分在60分以下的监理单位,扣除当年监理费的20%,且视为不能履约,业主有权终止合同。注:上述监理考核要求供参考,具体以合同约定的考核方案为准。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一)投标函(招标人名称):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投标函附录中的投标报价,按合同约定完成监理工作。2.我方拟委任为本工程总监理工程师,其专业为的注册监理工程师,在本工程竣工前不予变更。3.我方的投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3)联合体协议书(如有);(4)资格审查资料;(5)其他材料;(6)监理大纲;投标文件的上述组成部分如存在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函为准。4.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撤销投标文件。5.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5)在你方和我方进行合同谈判之前,我方将按照投标文件中填报人员及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填报派驻本项目(标段)的监理人员及试验检测仪器设备,经你方审批后作为派驻本标段的项目监理机构主要人员和试验检测仪器设备且不进行更换。我方承诺除非招标文件另有约定,我方派驻本标段的项目总监及项目监理机构主要人员均为我单位在职人员(不含外聘人员、临时聘用人员)。如我方拟派驻的人员和设备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你方有权取消我方中标资格;6.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我方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第六条和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否则你方有权取消我方中标资格;7.我方承诺:我方、我方法定代表人和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自投标截止日上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芜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无为市教育系统2026-2028三年建设项目监理招标计划,Page1of22026年03月09日星期一16:39:12,长辈版无障碍标题检索请输入关键词公平⾼⾼⾼效⾼⾼规范廉洁首页交易信息服务指南监管信息信用信息专家服务互动交流信息公开当前位置:首页>交易信息>建设工程>招标计划无为市教育系统2026-2028三年建设项目监理招标计划招标计标前公项目登招标公答疑变开标信中标候中标结投标保中标通合同信负责人合同变履约信项目异划示记告更息选人公果公示证金退知书息变更更信息息常2026-…,示,还信息来源:null信息时间:2026-03-0916:20阅读次数:9次项目招标计划表招标项目名称无为市教育系统2026-2028三年建设项目监理招标人名称无为市教育局项目批准文件名称及文号无项目概况及主要招标内容本次招标内容为施工阶段监理、竣工验收阶段监理、缺陷责任期(保修)阶段工程监理,监理工作深度按相关规定和监理规范的要求。本项目每个年度工程总投资约4200万元,服务期为2026、2027、2028三个年度(1095日历天),监理费分年度据实结算,监理费用每年约103万元。项目投资金额(万元)103资金来源政府投资招标项目类别工程服务招标项目所属行业房建计划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计划招标时间2026年04月发布日期2026年03月09日联系人胡主任联系方式0553-6329524备注注:本计划表所列招标项目信息均为暂定,最终以实际发布的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为准。项目招标计划表.jpghttps://whsggzy.wuhu.gov.cn/whggzyjy/005/005001/005001012/20260309/5bbffe18-1417-4226-b816-624...2026-03-09无为市政府采购项目任务书任务书编号:FS34022520260161,FS34022520260161号",",",","采购单位"台无为市教育局"台"台"台"台项目名称无为市教育系统2026-2028三年建设项目监理联系人胡主任联系电话0553-632952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组织形式分散采购归口财政内部机构行政股项目类别服务""实施形式"台"委托采购""台台是否涉及进口产品"采购"台"否"台代理机构预算金额1030000大写(人民币):壹佰零叁万元整是否中小企业预留"""是"""中小企业预留金额""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金额面向小微企业预留金额721000"1030000"台备注台台台台""具体要求"台1、委托采购代理机构采购的,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签订委托代理协议,按照协议约定组织采购活动2、由单位自行组织的,单位内部应成立由财务、纪检、使用部门及有关专家组成的3人以上采购小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采购。3、实行分散采购的,单位可以自行采购,也可以委托代理机构组织采购。4、实行网上商城采购的,按照网上商城有关规定组织采购。"""5、采购项目所需的评审专家从安徽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执行《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除外。台台台台6、采购项目的招标(采购)公告、中标(成交)公告,在安徽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anhui.gov.cn/)公布。7、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按规定时间,将合同副本等相关资料进行备案。8、采购人及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要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国家相关规定组织实施采购活动。",",",",采购单位:"无为市教育局",",",","台,台,台,台,下达日期:2026-04-08,台2026-04-081/1安徽省政府采购网安徽省政府采购网搜索Q请输入内容搜索请输入内容安徽省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平台面I采购公告>采购意向公开>采购意向公开>无为市教育局2026年1月政府采购意向立即打印序号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需求概况(万元)(填写到月)备注预算金额预计采购时间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无为市教育局2026年1月政府采购意向2026年01月16日来源:无为市教育局发布时间:2026-01-16浏览次数:368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无为市教育局2026年1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序号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需求概况预算金额(万元)预计采购时间(填写到月)备注1无为市教育系统2026-2028三年建设项目监理无为市教育系统2026-2028年三年建设项目监理。本次招标内容为施工阶段监理、竣工验收阶段监理、缺陷责任期(保修)阶段工程监理,监理工作深度按相关规定和监理规范的要求。本项目每个年度工程总投资约4000万元,服务期为2026、2027、2028三个年度(1095日历天,监理费分年度据实结算,监理费用每年约99万元。992026年02月面向中小企业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无为市教育局2026年01月16日安徽省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平台首页资讯动态采购公告政策法规办事指南监督检查下载专区购买服务常见问答采购公告>采购意向公开>采购意向公开>无为市教育局2026年1月政府采购意向立即打印无为市教育局2026年1月政府采购意向首页资讯动态采购公告政策法规办事指南监督检查下载专区购买服务常见问答来源:无为市教育局发布时间:2026-01-16浏览次数:368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无为市教育局2026年1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无为市教育系统2026-2028年三年建设项目监理。本次招标内容为施工阶段监理、竣工验收阶段监理、缺陷责任期(保修》阶段工程监理,无为市故育系监理工作深度按相关规1统2026-2028定和益理规范的要求。992026年02月面向中小企业三年建设项目定和益理规范的要求。2026年02月面向中小企业监理投资约4000万元,服务本项目每个年度工程总期为2026.2027.2028三个年度(1095日历天),监理费分年度据实结算,监理费用每年约99万元。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无为市教育局无为市政府采购计划书FS34022520260161号台,台,台,台,台无为市教育局你单位编报的《无为市政府采购计划书》已审批,请凭本计划书按相应的组织形式、采购方式实施采购,并注意维护本单位的合法权益。采购指标信息台台台台台指标文号指标类型采购数量预算金额(元)()是否适宜中小企业不适宜原因预【2026】0082号预采购指标11030000.00是合计数量:1台台合计金额(元):1030000.00台台台采购计划信息采购单位名称无为市教育局任务书编号FS34022520260161号台联系人台台胡主任台联系电话台0553-6329524项目名称无为市教育系统2026-2028三年建设项目监理项目编号申请编号603927采购目录工程监理服务组织形式分散采购实施形式委托采购台采购方式台台公开招标台归口业务处室台行政股是否高校科研设备采购否是否进口设备采购否是否PPP项目PPP否是否一签多年项目首年是否依法招标工程项目是采购内容本次招标内容为施工阶段监理、竣工验收阶段监理、缺陷责任期(保修)阶段工程监理,监理工作深度按相关规定和监理规范的要求。包含无为市各中小学及幼儿园相关工程监理服务。1/2采购计划申请备案记录时间台机构台操作人台台操作记录台备注2026年04月08日采购单位:无为市教育局无为市教育建设中心发起采购计划申请审核流程2026年04月08日采购单位:徽采云平台系统自动审核审核通过2026年04月08日主管单位:徽采云平台系统自动审核审核通过系统自动审核通过2026年04月08日台财政监管:无为市财政局台台燕欣台审核通过台台,台,台,台,台台,台,台,台,台台,台,台,台,台2/2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