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宗化学药品增补 脱硫石膏改良剂 脱硫增效剂招标公告(晋能大土河热电有限公司2026)



询价单号
RA26041401751
采购方式
公开

采购员

联系电话

报名截至时间
2026-04-18T21:37
报价截至时间
2026-04-20T21:57

采购商名称:晋能大土河热电有限公司

物料信息

物料代码

物料名称

规格型号

品牌

采购数量

计量单位

要求交货期

备注

脱硫石膏改良剂

XY-120

40.0



2026-05-10

脱硫增效剂



80.0



2026-05-10

询价条款

一、交货地址:山西吕梁市离石区信义镇晋能大土河热电有限公司
二、保证金额度:0.0元
三、商务条款:
四、技术条款:(二)技术要求内容包括: 1.产品性能及使用范围:(1).材料使用的环境;晋能大土河热电有限公司脱硫系统使用(2)材料使用的特殊要求;需先进行现场试验;(3)其他需要说明的适用范围与环境;无 2.执行标准:后附技术要求 3.重要技术参数及指标,或技术资料(图纸、说明书、检测报告、产品合格证等):见后附技术要求 4.验收标准: 1:按照买方要求进行验收。2:提供相应的合格证书, 考核条款如下:货物质检按照技术要求内不达标进行退货。 5.否决性指标应明确,并标注“*”;(1).材质、主要性能指标要求; 6.此询价项目不涉及选定唯一安标或特定技术指标产品的,采购主体需提供选型依据,选型依据充分的可实施采购,但只能从推荐的生产制造商采购(进口物资除外);选型依据不充分的不得采购。
五、注册资本必须大于等于0万元
六、报名要求:
七、资质要求:

附件下载

产品质量及服务承诺书.docx
增效剂技术资料(1)(2).docx
石膏改良剂技术协议.docx

脱硫增效剂招标资料要求1、适用范围及环境材料使用的环境;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吸收塔塔浆液中添加2、主要技术参数及要求(否决性指标前标*)1.材质、主要性能指标要求;1.1脱硫增效剂为黄色或淡黄色片状固体,在水中基本呈中性或弱酸性且不含强碱性物质,对人体无毒无害;1.2脱硫增效剂属非易燃易爆物品,在浆液中的溶解度100%,禁止有不溶物杂质;1.3脱硫增效剂有效含量≥99(%),有效成份中须包含CaCO3表面活性剂、反应催化剂,且无二次污染;具体要求如下:名称(部分技术指标)品质标准形态固体己二酸+戊二酸≥80%熔点(℃)145-160有效含量(%)≥99(可溶)锰类催化剂(%)≥22.主要技术要求。2.1脱硫增效剂对脱硫系统无腐蚀。产品中严格禁止含有硫酸/盐酸/硝酸等强酸根离子、氢氧化钙/氢氧化镁等碱性物质、氯离子及重金属成份;2.2脱硫增效剂不影响废水排放的COD指标;2.3脱硫增效剂在吸收塔浆液中能快速溶解且溶解后不得有透明样的黏性物质产生;2.4脱硫增效剂应具有一定的消泡和防垢作用,使用后不能引起吸收塔起泡、结垢等现象发生。否则,定义为不合格产品;2.5脱硫增效剂不得影响吸收塔石膏的品质和石膏的脱水效果。3.规格尺寸要求;脱硫增效剂每袋净含量=25kg。4.其他要求:4.1在本规范书中采购方提出了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规定所有的技术要求和适用标准,供货商应提供满足本规范书和所列标准要求的高质量产品及其相应服务。必须满足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标准。4.2如未对本技术规范提出偏差,采购方将认为供货商提供的产品符合本技术规范和标准要求。4.3供货商须执行本技术规范所列标准。有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执行。未提及的内容均应满足或优于本技术规范所列的国家标准、电力行业标准和有关国际标准。4.4按本技术规范要求,供货商提出脱硫增效剂的运输工具、技术指标及质量证明等标准清单给采购方确认。4.5在签订合同之后,采购方有权提出因规范标准和规程发生变化而产生的一些补充要求,具体项目由合同双方共同商定。4.6供货商提供的文件,包括产品指标、化验结果等,均应使用国际单位制(SI)。所有文件及相互通讯,均应使用中文。4.7本技术规范的解释权归采购方所有。3、证件要求评标需要提供以下报告:*1.提供脱硫增效剂第三方产品检测报告:有效含量≥99%(可溶)*2.提供脱硫增效剂省会及以上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供的不含重金属CMA检测报告,并提供检验合同及检验机构对接人及座机联系方式;*3.提供脱硫增效剂省会及以上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供的不含氯离子CMA检测报告,并提供检验合同及检验机构对接人及座机联系方式;*4.供货商需提供脱硫增效剂对脱硫后续设备的安全性影响进行专题描述的承诺书。要求对脱硫增效剂对人体无毒无害,不燃不爆、不易挥发、不吸潮板结,便于储存和运输的情况做出承诺。4、包装及运输要求1、产品包装:有国家标准的,按照国家标准包装;没有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包装;既无国家标准又无行业标准的,按出厂包装标准包装。卖方的产品包装应有卖方名称(或标志),卖方必须采取防潮、防雨、防锈、防震、防腐蚀等保护措施以保证满足货品质量、数量、性能的要求。卖方同时必须提供合格证、使用说明书及产品质量鉴定书原件。包装费用已包含在材料单价内。2、出厂标准包装(内含合格证、使用说明书及产品质量保证书)。如为进口产品,卖方须向买方提交产品原产地证明、原厂质量合格证书、进口海关关单及税票之正本(由买方查实后交还卖方,复印件由买方备案)、商检局颁发的商检合格证书、完整的原厂资料。3、脱硫增效剂每袋净含量=25kg。4、脱硫增效剂的卸货地点为晋能大土河热电有限公司脱硫库房。5、到货后由卖方负责运至买方生产使用地点,卸货由卖方负责。5、供货及售后服务要求1、交货地点:晋能大土河热电有限公司项目现场。2、交货时间:按买方要求,分批次供货,在接到供货要求后的三天内交货。卖方提前交货的,要经买方同意,否则,产品在交货日期前的毁损、灭失风险及有关的保管费用由卖方自行承担。3、运费(包括卸货和进仓费用)已包含在产品单价中。4、本次采购按单价结算,计量以买方的计量衡器计量为准,如发生袋数*25kg/袋计算结果小于计量衡器计量结果的情况时,则按照袋数*25kg/袋的结果进行结算。供货周期为自合同签订后至2026年12月31日,在合同规定的供货期内不发生价格变化。5、到货后由卖方负责运至买方生产使用地点,卸货由卖方负责。6、卖方应具备接到买方通知后24小时内供货的能力,按照买方生产调度要求及时供货。6、检验要求1、卖方按买方供货通知书上要求的时间将产品运到指定地点,货物运抵前2小时通知买方准备接收;货物到交货点后,买方与卖方负责清点和检查验收;卖方应同时提供产地证明、装箱单、产品出厂合格证、质量保证书等交买方确认,买方按本合同约定对产品的外观、数量、型号进行初验,并予以签收确认。2、如果在验收中产生纠纷,由太原市产品技术质量监督检查机关检验。相关费用由责任方承担。3、供货商须提供脱硫增效剂主要组成成分,便于产品入厂验收。7、其他要求1.投标单位必须有调整试验电站锅炉炉外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的系统的能力。*2.响应文件提供三家循环流化床锅炉炉内喷粉、炉外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系统的调整试验报告,并提供所试验单位联系人以确认报告的真实性。3.首次中标的供货商在开标后接到招标单位通知的7天内安排技术人员和试验药品到厂,试验期间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技术支持并提供基与我厂要求的详细试验方案,试验方案须通过买方审核方可进行相关试验。(因本厂现在使用增效剂,为准确试验所采购药剂的效果,将试验期限放在半个月左右)4.在试验过程中,取若干个满负荷工况进行比对并最终算出吸收塔效率均值,要求满负荷工况下,维持吸收塔浆液中增效剂的浓度在800-1000ppm时,满负荷时间段内吸收塔平均脱硫效率在99.25%以上。5.在试验结束后,由供货商负责联系具备火电厂环保试验调整资质的第三方出具试验报告(出具试验报告的第三方的人员组织协调、费用处理由供货商负责)且得到采购方使用部门认可后,方可签订购货合同,若是在试验过程中提高每100ppm浆液中增效剂浓度的成本过大(0.165万/100ppm)或是试验达不到预期效果的,不与签定供货合同且试验过程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供货商承担。6.试验期间供货方需提供浆液中增效剂浓度的检测方法和设备并经我厂化验人员确认后双方一起进行检测,如供货方未提供检验方法和仪器时,认为认可我方化验人员出具的化验结果。八、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1.供货商要保证各批次质量一致,如发现有标准下降,采购方有权终止供货,所发生费用由供货商负责。2.每批次到货后,卖方提供该批次的质量证明书供买方验收。3.买方在使用供货商提供的增效剂期间,出现吸收塔脱硫效果明显下降,浆液PH值异常,浆液中毒起泡,除雾器堵塞、设备不正常腐蚀结垢等异常工况时,供货方需组织技术力量参于异常处理及事故原因分析已排除增效剂对脱硫系统的影响。石膏改良剂技术协议1、本协议适用于晋能大土河热电有限公司石膏改良剂投用事宜,提出了该药剂降低石膏含水率、改善石膏晶体形态、控制吸收塔溢流等方面的技术要求。2、本协议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要求做出详细规定,乙方,至少严格执行本技术招标书的所列标准,并应使用在订单日期有效的最新版本。有不一致时,按较高标准执行,并及时通知甲方。乙方还应遵守所有相关的中国国家、省市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与法令的所有适用要求。(HJ178-2018《烟气循环流化床法烟气脱硫工程通用技术规范》、HJ179-2018《石灰石/石灰-石膏湿法烟气脱硫工程通用技术规范》、GB/T37785-2019《烟气脱硫石膏》)。乙方保证提供符合本协议和相关的国际、国内、企业工业标准的优质产品(石膏改良剂在制造、检验和使用等方面所采用的标准号由乙方在技术方案中说明,并对甲方现场工艺设施认可),并对甲方现场整套石膏脱水系统含水率及吸收塔溢流达标负相应责任。3、如乙方没有对本协议提出书面异议,甲方则可认为乙方提供的产品完全满足本技术协议的要求。4、在签订合同后,因技术标准和规程发生变化,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提出补充要求。具体项目由甲、乙双方共同商定。5、本协议所引用的标准若与乙方所执行的标准发生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执行。二、甲方现场情况1、甲方目前运行2台机组,单台机组吸收塔浆液池容积约为1200m³。为优化脱硫系统运行,降低石膏含水率至10%-12%,改善石膏晶体形态,控制吸收塔溢流,甲方投用乙方提供的石膏改良剂。2、乙方产品必须完全在甲方现有条件下试用,并充分考虑现有条件下各种因素对试用结论的影响。投用前乙方应了解甲方现场情况,在确认甲方各种因素对试验结论无影响的情况下开始投用,若有影响应在协议签订前提出,并采取双方认可的合理措施避免试验失真,但不允许采取非常规的操作办法。3、在石膏改良剂投用前,乙方应提供书面的石膏改良剂加药方案,详细描述对石膏脱水系统加药方法、控制指标。4、乙方对甲方配合本次试用的管理人员和现场操作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并提供技术培训资料。5、甲乙双方共同现场对石膏脱水系统副产物进行取样化验,确认石膏脱水系统副产物含水率。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大宗化学药品增补 脱硫石膏改良剂 脱硫增效剂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