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调 分体式空调招标公告(中建筑港集团有限公司2026)



柳城县中医医院东泉分院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空调采购及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柳城县中医医院东泉分院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空调采购及安装工程,招标人为中建筑港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国有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柳城县中医医院东泉分院空调设备采购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招标编号:E4502002821022324001 2.2 建设地点:柳城县东泉镇永安村新安屯北部。 2.3 建设规模:本项目为柳城县中医医院东泉分院及基础建设项目空调采购及安装工程,包含综合楼二层-顶层中央空调、综合楼二层-顶层分体式空调采购及安装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设备需求一览表》。 计划投资约:1776895.63元。 2.4交付使用期:签订合同之日起60日内安装完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2.5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此“国家”指的是中国)相关合格标准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生产或经营范围达到本次招标项目要求的生产厂家或者供应商。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 2026-05-07 09:20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26年4月15日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止(不少于20日),由潜在投标人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柳州)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提交及不见面开标说明 5.1投标文件应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http://ggzy.jgswj.gxzf.gov.cn/提交, 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5月7日09时20分。 5.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含弹出的输入框中需填写的专职投标员)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成功上传。投标截止后60分钟内,可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专职投标员本人到广西柳州市龙湖路13号柳州市民服务中心北楼4楼——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开标区(具体开标室根据电子屏幕显示的安排),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身份件原件(如为法定代表人参会时可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公安系统生成的电子身份证)及本企业任一专职投标员的身份证复印件)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http://116.8.3.141:8085/BidOpening/)解密投标文件;或者于投标截止后60分钟内,由专职投标员通过CA锁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http://116.8.3.141:8085/BidOpening/)解密投标文件,并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自动验证有效,否则,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注:投标单位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过程中,须在弹出的输入框中填写专职投标员身份证信息并仔细确认。) 5.3各投标人使用IE浏览器(IE11版本)打开登录页面(登录地址:http://116.8.3.141:8085/BidOpening/),使用CA锁或“桂交易移动CA”登录。使用“桂交易移动CA”投标的操作流程,详见http://ggzy.jgswj.gxzf.gov.cn/gxggzy/gywm/004021/004021001/20211123/185f3a63-1ec6-4c75-a0c9-4aeedfdacda9.html。 5.4以“桂交易移动CA”制作的投标文件,只能用生成投标文件时加密投标文件的“桂交易移动CA”证书解密,以CA锁制作的投标文件,只能用生成投标文件时加密投标文件CA证书解密。 6. 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gxi.gov.cn:9000/)、广西柳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站(http://ggzy.liuzhou.gov.cn)(公告发布媒介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介)发布。 7. 交易服务单位 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8. 监督部门及电话 招标监督部门:柳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772-7621075。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中建筑港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泽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嘉定路68号   地    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鹿寨县鹿寨镇创业路15号鹿城名都4栋4单元102室 联 系 人:  白耀锋                       联 系 人:  刘慧娴                      电    话: 18278135940                   电    话:  0772-3599263           2026年4月15日

附件:招标文件正文.pdf 附件:[E4502002821022324001001]柳城县中医医院东泉分院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空调采购及安装工程.GXZF 附件:招标文件正文.doc

柳城县中医医院东泉分院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空调采购及安装工程招标文件项目招标编号:E4502002821022324001招标人:中建筑港集团有限公司(盖单位公章)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泽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单位公章)发布日期:2026年4月15日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第四章合同条款第五章货物需求一览表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章招标公告柳城县中医医院东泉分院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空调采购及安装工程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1.1本招标项目柳城县中医医院东泉分院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空调采购及安装工程,招标人为中建筑港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国有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柳城县中医医院东泉分院空调设备采购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招标编号:E45020028210223240012.2建设地点:柳城县东泉镇永安村新安屯北部。2.3建设规模:本项目为柳城县中医医院东泉分院及基础建设项目空调采购及安装工程,包含综合楼二层-顶层中央空调、综合楼二层-顶层分体式空调采购及安装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设备需求一览表》。计划投资约:1776895.63元。2.4交付使用期:签订合同之日起60日内安装完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2.5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此“国家”指的是中国)相关合格标准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生产或经营范围达到本次招标项目要求的生产厂家或者供应商。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3.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4.招标文件的获取4.1请于2026年4月15日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止(不少于20日),由潜在投标人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柳州)免费下载招标文件。5投标文件的提交及不见面开标说明5.1投标文件应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http://ggzy.jgswj.gxzf.gov.cn/提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5月7日09时20分。5.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含弹出的输入框中需填写的专职投标员)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http://ggzy.jgswj.gxzf.gov.cn/成功上传。投标截止后60分钟内,可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专职投标员本人到广西柳州市龙湖路13号柳州市民服务中心北楼4楼——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开标区(具体开标室根据电子屏幕显示的安排),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身份件原件(如为法定代表人参会时可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公安系统生成的电子身份证)及本企业任一专职投标员的身份证复印件)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http://116.8.3.141:8085/BidOpening/)解密投标文件;或者于投标截止后60分钟内,由专职投标员通过CA锁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http://116.8.3.141:8085/BidOpening/)解密投标文件,并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自动验证有效,否则,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注:投标单位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过程中,须在弹出的输入框中填写专职投标员身份证信息并仔细确认。)5.3各投标人使用IE浏览器(IE11版本)打开登录页面(登录地址:http://116.8.3.141:8085/BidOpening/),使用CA锁或“桂交易移动CA”登录。使用“桂交易移动CA”投标的操作流程,详见http://ggzy.jgswj.gxzf.gov.cn/gxggzy/gywm/004021/004021001/20211123/185f3a63-1ec6-4c75-a0c9-4aeedfdacda9.html。5.4以“桂交易移动CA”制作的投标文件,只能用生成投标文件时加密投标文件的“桂交易移动CA”证书解密,以CA锁制作的投标文件,只能用生成投标文件时加密投标文件CA证书解密。6.招标公告发布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gxi.gov.cn:9000/)、广西柳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站(http://ggzy.liuzhou.gov.cn)(公告发布媒介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介)发布。7.交易服务单位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8.监督部门及电话招标监督部门:柳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电话:0772-7621075。9..联系方式招标人:中建筑港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泽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嘉定路68号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鹿寨县鹿寨镇创业路15号鹿城名都4栋4单元102室联系人:白耀锋,联系人:刘慧娴电话:18278135940,电话:0772-35992632026年4月15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招标人:中建筑港集团有限公司联系人:白耀锋电话:182781359401.1.3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机构:广西泽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黄运电话:0772-35992631.1.4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项目名称:柳城县中医医院东泉分院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空调采购及安装工程招标编号:E45020028210223240011.1.5建设地点柳城县东泉镇永安村新安屯北部1.2.1资金来源国有资金1.2.2出资比例100%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内容本项目为柳城县中医医院东泉分院及基础建设项目空调采购及安装工程,包含综合楼二层顶层中央空调、综合楼所有分体式空调采购及安装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设备需求一览表》1.3.2交付使用期签订合同之日起60日内安装完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1.3.3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的地点1.3.4质量要求质量标准:达到国家(此“国家”指的是中国)相关合格标准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1.3.5技术性能指标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标注“▲”号的为基本参数和配置,基本参数和配置负偏离的为废标。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要求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生产或经营范围达到本次招标项目要求的生产厂家或者供应商。2、财务要求:2022年至2024年的财务报表【备注:对于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投标截止时间止不足要求年数的企业,只需提交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年份至所要求最近年份的财务报表】。3、信誉要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4、其他要求:①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②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1.4.3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无1.9.1踏勘现场☑不组织□组织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召开1.11分包☑不允许□允许,分包内容要求;分包金额要求;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1.12偏离允许正偏离,不允许负偏离。投标货物品牌、技术参数、档次优于招标要求的为正偏离,低于则为负偏离。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通知等内容2.2.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异议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投标人不在规定期限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者线下提出,招标人有权不予答复,或答复后投标截止时间由招标人确定是否顺延。澄清和答复须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进行。2.2.2投标截止时间详情请见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澄清发布方式在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上发布。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澄清的方式澄清文件在本章第2.2.2款规定的网站上发布之日起,视为投标人已收到该澄清,由于投标未及时关注招标人在网站上发布的澄清文件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负责。3.1.1构成投标文件的材料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资格审查部分、商务标部分、技术标部分组成:资格审查部分【备注:以下扫描件均为原件的扫描件】:(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提供的营业执照均以原件的扫描件,确保清晰可辩,否则在评审时不予承认。)(2)近年财务状况表[备注:对于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投标截止时间止不足要求年数的企业,只需提交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年份至所要求最近年份的财务报表](3)制造商授权书(若投标人为制造商时无需提供)(4)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商务标部分:(1)投标函;(2)投标报价表、报价明细表;(3)商务响应表;(4)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5)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6)拟投入人员材料及相关材料(投标人可根据实际自拟格式)技术标部分:(1)技术响应表(2)设备详细配置清单、分项部件表及随机备品备件一览表(3)技术支持资料(4)技术、售后服务方案(5)其他资料3.1.4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2022至2024年的财务报表【备注:对于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投标截止时间止不足要求年数的企业,只需提交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年份至所要求最近年份的财务报表】。3.3.1投标有效期□30/□60/☑90天3.4.1投标保证金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3.5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3.6.3盖章要求电子投标文件由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相关位置加盖投标人法人单位电子印章。投标文件未盖投标人法人单位电子印章的,均作否决投标处理。3.6.4投标文件副本份数无4.1投标文件的加密和数字证书认证见正文4.1条。4.2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U盘密封封套上写明不需要提交4.3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由各投标人在投标时间截止前自行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成功上传。4.4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广西柳州市龙湖路13号柳州市民服务中心北楼4楼——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开标区(具体开标室根据电子屏幕显示的安排)或网上开标室,企业专职投标员需通过CA锁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http:\\116.8.3.141:8085\BidOpening\)截标60分钟内完成签到、解密、验证。(注:支持网上开标的项目,投标人是否到现场开标由投标人自主选择)5.2开标程序见正文5.2条6.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专家4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随机抽取是否远程抽取:☑是□否6.3评标方式□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综合评估法6.5评标资料封存方式☑不封存□在交易中心封存□当地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封存6.6.1中标候选人公示的媒介在发布招标公告媒介上公示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3名7.4.1履约担保□是履约保证金的形式:可以采用现金、采用银行转账方式、履约保函□金额:万元☑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向甲方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采用银行转账方式或见索即付履约保函,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款的3%。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由联合体任一方提交。□否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词语定义10.1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空调采购业绩。10.2招标控制价7.1招标控制价☑设招标控制价(财政资金和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招标,招标人必须勾选)招标控制价为:1776895.63元□不设招标控制价10.3技术标评审方式7.1是否采用“暗标”评审不采用10.4投标文件电子版7.1投标人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要求投标人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要求电子投标文件格式:加密格式(*.GXTF)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http://ggzy.jgswj.gxzf.gov.cn/成功上传。投标截止公布投标人名单后,由招标代理机构点击进入投标人签到、投标文件解密环节,签到、解密时间为60分钟。在签到、解密时间结束前投标人须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http:\\116.8.3.141:8085\BidOpening\)使用专职投标员个人CA锁签到,使用加密投标文件的CA锁解密投标文件(如专职投标员到现场参加网上开标的,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公安系统生成的电子身份证现场核验;如法定代表人到现场参加网上开标的,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公安系统生成的电子身份证及本企业专职投标员的身份证复印件现场核验),并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自动验证有效,否则,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注:投标单位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过程中,须在弹出的输入框中填写专职投标员身份证信息并仔细确认。)由于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签到、解密、自动验证有效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0.5知识产权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10.6重新招标的其他情形除投标人须知正文第8条规定的情形外,除非已经产生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同意延长投标有限期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在分析招标失败的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后,应当依法重新招标。10.9同义词语10.9.1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和“工程量清单”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10.10监督10.10.1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如项目属于公共资源范围,应同时接受本级招标投标管理专门机构监管。10.11解释权10.11.1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选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10.12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招标代理服务费的计算与收取□招标人支付■中标人支付。具体为:根据招标人与代理人签订的《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合同》,本项目委托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取,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备注: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条款名称、编列内容,招标人可根据项目实际需要进行适当的增减。2.招标人如需要对“投标人须知”正文条款进行细化调整的,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进行相应调整。二、投标人须知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设备及安装进行招标。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交付使用期和质量要求1.3.1本次招标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本次招标交付使用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本次招标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招标人资格要求1.4.1招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信誉要求(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吊销或暂扣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期间;(10)在本行政区域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1)财产被接管或或基本账户被冻结的;(12)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工程质量安全问题,在本行政区域正处在停业整顿或暂停投标期间的;(13)被责令停业的。(14)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时,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15)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时,联合体中任一个成员)、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列为企业或个人诚信不良、黑名单、失信联合惩戒的(在评标阶段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home)查询);(1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评标阶段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站(http://www.cour.gov.cn/wenshu.html)查询结果为准)。1.4.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本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1.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产生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以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11分包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1.12偏离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特别说明1.13.1多家投标人参加投标,如其中两家或两家以上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相互之间存在投资关系且达到控股的,同时提供的是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的,应当按一个投标人认定。评审时,取其中通过资格审查后的总报价最低一家为有效投标人;当报价相同时,则以技术标最优一家为有效投标人;均相同时,由评标委员会集体决定。多家代理商或经销商参与投标,如其中两家或两家以上存在分级代理或代销关系,且提供的是其代理品牌产品的,评审时,按上述规定确定其中一家为有效投标人。同一家原生产厂商授权多家代理商参加投标的,评审时,按上述规定确定其中一家为有效投标人。1.13.2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投标人所拥有,投标人所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投标人单位正式员工。1.13.3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1.13.4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中标人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之规定三倍赔偿招标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投标人的行政与刑事责任。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设备技术需求书;(6)投标文件格式;(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进行网上投标询疑,要求招标人(招标代理)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不涉及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修改的除外)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发布,并提供给所有下载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下载,但不得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澄清的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3投标文件的修改2.3.1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招标人可以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如修改涉及评标办法和投标文件格式的内容,招标人应将修改后的招标文件重新上传并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通知所有下载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人应按修改后的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2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在同一内容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的更正、补遗、澄清为准。未在系统发布的更正、补遗、澄清为无效更正、补遗、澄清。招标人应根据系统发布的更正、补遗、澄清重新生成招标文件。除更正、补遗、澄清内容外,其他内容以原招标文件为准。2.3.3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并做出响应,招标人可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在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等通知中予以明确。2.3.4招标文件的修改或补充报招标管理机构备案后,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上进行发布。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3.1.1商务标部分:具体材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2技术标部分:具体材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投标报价3.2.1本项目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投标人应按投标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投标报价。3.2.2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应包括货款、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包装、运输、装卸、保险、临时工程费、工程维护费、税金、货到就位以及安装、保修等一切税金和费用。3.2.3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3.2.4投标报价不得低于其企业成本,如投标单位投标让利幅度过低且不能提供有效证明,经评标小组成员一致认定其明显低于成本的,则其投标将被拒绝。3.2.5投标人填报的单价和总价,在合同履行期间,只能按合同有关条款约定的方式进行调整。3.2.6优惠措施:投标人承诺给予招标人的各种优惠条件,包括售后服务、备品备件、专用耗材等方面的优惠。3.2.7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参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3.3投标有效期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限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限期的,招标人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方式和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情况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记录为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的任一方提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3.4.3对未中标人交纳的投标保证金(保函原件)应当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4日内自动退回;对中标人交纳的投标保证金(保函原件)应当于合同签订之日起4日内自动退回。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3.5备选投标方案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6投标文件的编制3.6.1投标文件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商务条款偏离表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6.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6.3投标文件应采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兼容的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电子投标文件由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相关位置加盖投标人法人单位电子印章。投标文件未加盖投标人法人单位电子印章的,均作否决投标处理。3.6.4电子投标文件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投标4.1投标文件的加密和数字证书认证4.1.1投标文件应通过投标文件制作软件进行制作,并通过数字证书认证和加密,最终生成一份加密格式(*.GXTF)的投标文件。4.1.2未按本章第4.1.1项要求加密和数字证书认证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4.2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U盘的密封和标记不需要提供。4.3投标文件的递交4.3.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成功提交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含弹出的输入框中需填写的专职投标员身份证信息)。4.3.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在开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上招投标系统提交有效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含弹出的输入框中需填写的专职投标员身份证信息)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不予接收。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4.3.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4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4.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最终投标文件以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的最后一份投标文件为准。4.4.2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本章第2.2.2款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参加现场开标的投标人代表必须是法定代表人或专职投标员,必须携带专职投标员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公安系统生成的电子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现场开标会时,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公安系统生成的电子身份证)、专职投标员身份证复印件)和携带生成投标文件时所使用的企业CA锁或“桂交易移动CA”参加开标,并在截标后60分钟内,完成专职投标员个人CA锁签到、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并验证有效;参加网上开标的投标人由专职投标员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http:\\116.8.3.141:8085\BidOpening\)网上开标室,在截标后60分钟内,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http:\\116.8.3.141:8085\BidOpening\)完成专职投标员个人CA锁签到、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并验证有效,否则,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的招标代理员必须到场,并向招标人、交易中心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公安系统生成的电子身份证),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内验证有效,否则不予以开标。开标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主持。5.2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以下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名单;(3)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情况;(4)招标代理机构点击进入投标人签到、投标文件解密环节,签到、解密时间为60分钟。在签到、解密时间结束前投标人须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http:\\116.8.3.141:8085\BidOpening\)使用专职投标员个人CA锁签到,使用加密投标文件的CA锁解密投标文件(如专职投标员到现场参加网上开标的,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公安系统生成的电子身份证现场核验;如法定代表人到现场参加网上开标的,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公安系统生成的电子身份证及本企业专职投标员的身份证复印件现场核验,并进行网上签到、解密),并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自动验证有效,否则,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注:投标单位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过程中,须在弹出的输入框中填写专职投标员身份证信息并仔细确认);(5)公布解密情况(解密是否成功、投标人名称、专职投标员是否通过系统验证、投标家数等情况);(6)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情况、投标报价、工期及其他内容;(7)公布招标控制价及相关内容。(8)开标过程,采用不见面开标的,投标人代表可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对开标过程提出异议,参与现场开标的可以现场提出异议;(9)招标人代表、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表上签字确认;如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方式的,各投标人使用单位个人CA锁或“桂交易移动CA”在开标记录表上签章确认,超过10分钟没有进行签章,视为认可开标记录表的内容,招标人代表、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表和投标单位人员诚信状态核查情况记录表上签字确认。(10)开标结束。5.3电子开标的应急措施5.3.1电子开标如出现下列原因,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招投标过程的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时,招标监管部门和交易中心应采取应急措施。(1)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或停电等情况,无法访问或无法使用系统;(2)系统的软件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3)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泄密危险;(4)病毒发作或受到外来的攻击;(5)其他无法保证招投标过程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的情形。出现上述情况时,应对未开标的暂停开标。已在系统内开标的立即停止。对原有资料及信息作出保密处理,或等待系统恢复正常后再组织进行开标。5.3.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后60分钟内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验证工作(以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http:\\116.8.3.141:8085\BidOpening\)解密倒计时为准)。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解密且验证有效的,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5.3.3开标时显示保证金状态为未提交时,应通过当地交易中心、系统维护方以及银行核实原因。如果是因为投标人提交保证金的账号与企业基本户不一致的,或者投标人提交的保证金金额少于招标文件要求的,经过招标监督部门确认后,招标人在开标时当场拒收其投标文件,不得进入评标。如果是因为网络原因或者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http:\\116.8.3.141:8085\BidOpening\)、银行系统原因导致的,并且银行最终确认投标人已按时足额提交了保证金的,可以进入评标。5.4不予开标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招标人拒绝受理其投标,不得进入评标:(1)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含弹出的输入框中需填写的专职投标员身份证信息)未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的;(2)由于投标人原因,投标文件不能在投标截止后60分钟内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以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http:\\116.8.3.141:8085\BidOpening\)解密倒计时为准);(3)参加开标的专职投标员与投标文件内专职投标员非同一人的。5.5开标异议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应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截标前,招标人应就评委会组成情况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向招标监督部门提交申请。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本招标项目主管部门或者本招标项目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的工作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人员;(4)为该工程提供勘察、设计、监理咨询的主要人员、参与前期项目评审的人员;(5)为该工程招标代理(指抽取的评委)、造价咨询机构、全过程工程咨询机构的人员;(6)2年内曾在投标单位中任职或担任顾问的人员;(7)在投标单位退休不满3年(含3年)的人员;(8)现任职单位与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人员;(9)现任职单位与投标单位是上(下)级管理或控股(被控股)关系的人员;(10)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的人员。6.1.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专家不能参与评标活动,应主动退出:(1)曾在招标投标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的人员;(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取消评标专家资格的;(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4)评标时期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home)被列为个人诚信不良、黑名单、失信联合惩戒的人员;(5)评标时期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人员。6.2评标原则6.2.1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2.2电子评标的应急措施:开标结束后,因电子招标投标系统故障无法评标时,经招标监督部门同意后,招标人可以选择暂停评标活动,等待故障排除后继续评标。等待故障排除过程,必须对原有资料及信息作出妥善保密处理。6.3评标方式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具体评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4移交评标资料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立即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提交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并同时向招标人移交所有评标所涉资料。6.5评标资料封存和启封6.5.1评标结束至中标通知书发放时,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封存方式封存评标资料。6.5.2如在封存期间处理招标投标利害当事人提出异议或者投诉时需要启封评标资料的,应按当地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程序启封。6.5.3评标资料封存和启封应符合当地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6.6中标候选人公示6.6.1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发布媒介发布评标结果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6.6.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提出。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招标人拒不答复的,投标人可按照本章第9.5条的规定程序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6.6.3招标人对中标候选人有投诉的,按照本章第9.5条的规定程序执行。6.7履约能力审查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如果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情形,可能造成不能履行合同、无法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应在中标公示期及时书面告知招标人。如招标人认为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存在违法行为或者“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情形,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由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审查确认。7、合同授予7.1定标方式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中标通知及中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招标人应在公示期结束后,5日内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定标办法确定中标人,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5日内,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施工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自收到书面报告之日起5日内未通知招标人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行为的,招标人可以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按规定的格式在发布媒介发出中标公告,将中标结果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中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中标结果公示应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优先发布。7.3履约保证金7.3.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规定的履约担保要求。7.3.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招标人有权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签订合同7.4.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投标有效期内以及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对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的中标人,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7.4.2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或者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人的授权直接确定的中标人)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或者评标结果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或者招标人可以重新招标。7.4.3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同时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8.1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所有投标被否决或者部分投标被否决后,有效投标不足3个,导致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3)其他有关法规和文件规定的应当重新招标的情形。8.2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的,属于必须审批或者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9、纪律和监督9.1对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与投标人串通投标:(1)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2)招标人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3)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4)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5)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6)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7)发现不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属于同一单位,仍同意其继续参加投标;(8)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编制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专门为某个特定投标人设置明显倾向性条款;(9)在规定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协助投标人撤换或修改投标文件(包括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相关数据);(10)发现有由同一人或存在利益关系的几个利害关系人携带两个以上(含两个)投标人的企业资料参与领取招标资料,或代表两个以上(含两个)投标人缴纳或退还投标保证金、开标等情形而不制止,反而同意其继续参加投标的;(11)在开标时发现不同投标人的投标资料(包括电子资料)相互混装等情形而不制止,反而同意其继续参加评标的;(12)招标代理机构在同一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既为招标人提供招标代理服务又为参加该项目投标人提供投标咨询的;(13)在招标文件以外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与投标人之间另行约定给予未中标的其他投标人费用补偿的;(14)在评标时,对评标委员会进行倾向性引导或干扰正常评标秩序的;(15)依法应当公开招标的建设工程,未确定中标人前,投标人已开展该工程招标范围内工作。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9.2.1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7)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个人或注册在同一家企业的注册人员或同一家企业为其投标提供投标咨询、商务报价、技术咨询(招标工程本身要求采用专有技术的除外)等服务;(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9)不同投标人的技术文件经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查重分析,内容异常一致(相似度达70%以上的)或者实质性相同的,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不同投标人报价呈等差数列、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的差额本身呈等差数列或者规律性的百分比等);(10)在开标时不同投标人的投标资料(包括电子资料)相互混装;(1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1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电脑编制、上传,或出自同一电子文档;(1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上传的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的;(14)由同一人或分别由几个有利害关系人携带两个以上(含两个)投标人的企业资料领取招标资料,或代表两个以上(含两个)投标人参加招标答疑会、缴纳或退还投标保证金、开标;(15)不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等人员有在同一个单位缴纳社会保险;(16)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给予未中标的投标人费用补偿;(17)不同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存在两处以上错误一致。9.2.2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弄虚作假:(1)使用虚假的业绩、荣誉、建设工程合同、财务状况、信用状况、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等;(2)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社保证明等;(3)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9.2.3投标人不得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与任何投标人或者与招标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进行私下接触,不得收受投标人、中介人、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招标人征询其确定中标人的意向,不得接受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明示或者暗示提出的倾向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的要求,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不得有其他不客观、不公正履行职务的行为。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是指评标委员会成员以外的因参与评标监督工作或者事务性工作而知悉有关评标情况的所有人员。9.5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十日内向当地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超过投诉时效的不予受理。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没有提出异议的,不予受理,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词语定义: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2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设置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财政资金和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招标,招标人必须编制招标控制价。属于财政投资的项目,招标控制价应送相关财政部门评审。当招标控制价超过批准的概算10%及以上时,招标人应将招标控制价报原概算审批部门审核,审核期间应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招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按照国家和地区的有关规定编制招标工程的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不应上调或下浮)。招标控制价与招标文件同时向所有招标人公布,并报送当地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主管部门备案。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控制价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招标人需重新公布招标控制价的,其最终公布的时间到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顺延提交投标的截止时间。10.3“暗标”评审:是否采用暗标评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4投标文件电子版: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5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6中标公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7知识产权: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8重新招标的其他情形: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9同义词语: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0监督: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1解释权: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2招标代理服务费的计算与收取: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三章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合格标准:缺少任何一项或有任何一项不合格者,其形式评审视为不合格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投标文件、投标函盖章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相关位置加盖法人单位电子印章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备选投标方案除招标文件明确允许提交备选投标方案外,投标人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2.1.2资格评审标准合格标准:缺少任何一项或有任何一项不合格者,其资格审查视为不合格营业执照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财务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信誉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其他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2.1.3响应性评审标准合格标准:缺少任何一项或有任何一项不合格者,其响应性评审视为不合格投标报价低于(含等于)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交货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交货地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投标产品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4项规定。技术性能指标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5项规定: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标注“▲”号的为基本参数和配置,即为实质性条款,基本参数和配置负偏离的为废标。即提供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技术响应表”。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投标设备及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符合第五章“商务要求”中的所有要求和条件,即提供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商务响应表”。2.2详细评审只有通过了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和响应性评审的投标人,才能进入详细评审程序。2.2.1分值构成分值权重构成(100%)(1)投标报价分值权重:30%(2)商务标分值权重:10%(3)技术标分值权重:60%2.2.2(1)评标基准价计算评标基准价的确定方法(1)有效报价范围:为通过资格评审、形式评审、响应性评审、技术标评审合格、投标总价低于或等于招标控制价的报价。(2)将有效报价范围内的投标总价,按由低到高的顺序依次排出名次。(3)评标基准价=(A1+A2+A3…+An)/n,An为在有效报价范围内且与所有有效报价平均值偏差率在±15%(含)以内的报价,n为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有效投标报价数量。投标报价评分标准(满分分值权重30.0%)(1)将评标基准价作为价格评分的基准价格,修正后投标报价等于基准价格的得满分100分,修正后投标报价与基准价格相比较,每高出1%扣1分,每低1%扣0.5分(不足百分之一的按内插法计算)(本项最多扣100分,扣完为止)。(2)报价分加权得分=该投标人的投标总价得分(满分100分)×报价分分值权重。2.2.2(2)商务标评分标准(满分分值权重10.0%)业绩(满分100分)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空调采购业绩。每提供1个业绩扫描件,得25分,此项满分100分。(须附合同否则不予计分)2.2.2(3)技术标评分标准(满分分值权重60.0%)技术性能(满分10分)所投货物技术参数通过符合性审查并且完全满足采购需求中功能和技术要求的,得基本分10分。功能或技术参数发生实质性负偏离经评标委员会审核确定的,每有一项扣1分,扣完本项得分为止。2.2.2(3)技术标评分标准(满分分值权重60.0%)项目实施方案(满分30分)根据投标人投标文件提供的项目实施方案内容包括项目实施组织结构,技术力量和人力资源安排,设备安装调试方案,供货响应方案,建议的验收方法等方面进行综合打分。优(30分):投标人的项目实施方案、包含有相关保障措施、对各项关键工作安排、组织机构安排及分工与职责安排、安装质量保证措施、实施器械应用、安装调试技术、风险应对措施、项目解决方案、验收方案等合理详细,实施流程合理、考虑周全、项目整体进度有保障,提出具有建设性的方案优化建议,制定供货响应方案最为贴合实际需求;良(20分):项目实施方案的进度安排、相关保障措施能力、对各项关键工作安排、组织机构安排及分工与职责安排等比较详细合理,方案完整且有针对性,技术服务内容和措施完善,具备较强的操作性,能较好满足项目实施需求中(15分):实施方案的进度安排、相关保障措施能力、对各项关键工作安排、组织机构安排及分工与职责安排等比较详细合理,方案完整且有针对性,安装、调试方案,建议的验收方法等内容详细,切合实际,科学合理,严谨简练一般(10分):项目实施方案中有明确的人力资源安排,有组织机构安排及分工与职责安排,可行性一般、供货和安装进度有明确的时间表,有相关保障措施能力,能满足项目实施需求。安装、调试方案,建议的验收方法等内容详细、科学合理性较弱;差(5分):项目实施方案中技术力量和人力资源安排模糊没有明确的分工、安装进度计划和保障措施,安装、调试方案,建议的验收方法等内容描述简单。安装进度计划和工期保证(30分)评委根据所有投标人提供的(1)安装进度计划;(2)工期保证措施进行独立评审,并按以下标准计分:优(30分):安装进度合理紧凑、各施工节点衔接连贯,计划步骤和要点描述详细全面,有关键节点时间安排和工期落后处理办法,切合实际,科学合理,工期保证措施可行性强。良(20分):安装进度较贴合项目需求,计划步骤和要点描述较详细可行,整体方案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工期保证措施有一定的针对性。中(15分):安装进度内容简单,满足采购需求,工期保证措施可行,科学合理性较弱。一般(10分):安装进度计划时间安排不够合理,工期保证思路模糊,措施较少,部分满足项目需要。差(5分):没有安装进度计划或计划不可行,进场时间安排不清晰、不合理,没有工期保证措施或工期保证措施不能满足项目需要。售后服务方案(满分30分)评委根据投标人的售后服务方案和承诺中的维保计划书、安装维保能力、项目实施人员资质及经验、保修期、故障响应时间、备品备件供应、服务体系、人员培训、售后服务点、技术人员情况、回访维护及其他售后服务承诺等内容进行综合打分。优(30分):投标人提供的配套(售后)服务承诺书内容满足甚至优于招标文件售后服务要求,售后服务体系完善,定期检查、保养安排详细,培训计划详尽,故障响应及维修时间短,有设备质保承诺,有零配件储备供应,拟投入维保人员经验丰富,提供完善的检前整修服务,有优惠条件。良(20分):投标人提供的配套(售后)服务承诺书内容满足招标文件售后服务要求,售后服务体系较完善,定期检查、保养安排较详细,培训计划合理可行,故障响应及维修时间较短,有设备质保承诺,拟投入维保人员经验较丰富,提供完善的检前整修服务,备品备件供应较充裕。中(15分):投标人提供的配套(售后)服务承诺书内容基本完整,有具体的到达故障现场时间、故障出现解决方案、定期维护(注明时间)承诺、保修期外维修方案。一般(10分):提供的配套(售后)服务承诺简单,无具体故障无法排除时的解决方案(是否提供替代品或配件、是否有应急方案等)或无保修期外维修方案。差(5分):未全部满足招标文件售后服务要求,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书内容较差。投标人汇总得分(满分100分)投标人汇总得分=投标报价加权得分+商务标加权得分+技术标加权得分3评标程序详见本章附件A:评标详细程序3.1.2否决投标条件详见本章附件B:否决投标条件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正文部分1.评标方法1.1总则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1款、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经评审的投标价相等时,按企业资质高的优先;企业资质也相等的,按技术标得分高得优先;技术标也相等的,由评标委员会采用记名投票方式确定。2.评审标准2.1初步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详细评审标准2.2.1分值构成: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2评分标准(1)技术标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投标报价分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4)资信分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评标程序3.1初步评审3.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否决投标处理。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否决投标处理:(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否决投标处理,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投标报价表”总价与“投标报价明细表”汇总数不一致的,以“投标报价表”为准;(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3.2详细评审3.2.1评标委员会按照本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3.2.2所有过程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四位,投标人汇总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2.3投标人汇总得分(满分100分)=投标报价加权得分+商务标加权得分+技术标加权得分。3.3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也可以要求投标人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澄清、说明和补正必须由评标委员会书面提出、投标人书面答复,否则无效。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3.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3.4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和补正时来往的书面材料传递,必须由交易中心的工作人员进行。3.4评标结果3.4.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本章规定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由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3.4.3评标委员会应将评标过程中使用的文件、表格以及其他材料即时归还招标人。招标人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封存方式封存评标资料。附件A评标详细程序A0总则本附件是本章“评标办法”的组成部分,是对本章第3条所规定的评标程序的进一步细化,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本附件所规定的详细程序开展并完成评标工作。A1基本程序评标活动将按以下五个步骤进行:(1)评标准备;(2)初步评审;(3)详细评审;(4)澄清、说明或补正;(5)推荐中标候选人或者直接确定中标人及提交评标报告。A2评标准备A2.1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到评标委员会成员到达评标现场时应在签到表上签到以证明其出席。A2.2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应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6.1条的规定组建。首先通过电子评标系统以记名方式推选一名评标委员会主任。评标委员会主任负责评标活动的组织工作。A2.3熟悉文件资料A2.3.1评标委员会主任应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认真研究招标文件,了解和熟悉招标目的、招标范围、主要合同条件、技术标准和要求、质量标准和工期要求,掌握评标标准和方法,熟悉本章及附件中包括的评标表格的使用。A2.3.2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所需的信息和数据,包括招标文件、未在开标会上当场拒绝的各投标文件、开标会记录、招标控制价、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以及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认为必要的其他信息和数据。A3初步评审A3.1形式评审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形式评审。A3.2资格评审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资格评审。A3.3响应性评审A3.3.1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响应性评审。A3.3.2投标人投标总价不得超出(不含等于)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凡投标人的投标总价超出招标控制价的,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通过响应性评审。A3.4判断投标是否为否决投标A3.4.1判断投标人的投标是否为否决投标的全部条件(包括本章第3.1.2项中规定的条件),在本章附件B中集中列示。A3.4.2本章附件B集中列示的否决投标条件不应与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和本章正文部分包括的否决投标条件抵触,如果出现相互矛盾的情况,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和本章正文部分的规定为准。A3.4.3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依据本章附件B中规定的否决投标条件判断投标人的投标是否为否决投标。A3.5澄清、说明或补正在初步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当就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应当根据问题澄清通知要求,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根据本章第3.3款的规定进行。A4详细评审只有通过了初步评审、被判定为合格的投标方可进入详细评审。A4.1算术错误修正评标委员会经济组评委依据本章中规定的相关原则对投标报价中存在的算术错误进行修正,并根据算术错误修正结果计算评标基准价。A4.2详细评审的程序A4.2.1评标委员会按照本章第3.2款中规定的程序进行详细评审:(1)投标报价分评审和评分;(2)商务标评审和评分;(3)技术标评审和评分;(4)汇总评分结果。A4.3报价分评审和评分A4.3.1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方法计算“评标基准价”。A4.3.2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方法,计算各个已通过了初步评审的报价分得分。A4.6商务标评审和评分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分值设定、各项评分因素和相应的评分标准进行评审和评分。A4.4技术标评审和评分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分值设定、各项评分因素、评分标准,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和评分。A4.5判断投标报价是否低于成本由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是否以低于成本竞标。A4.6澄清、说明或补正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当就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对此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根据本章第3.3款的规定执行。A4.7汇总评分结果详细评审工作全部结束后,汇总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详细评审评分结果,并按照详细评审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对投标人进行排序。评标委员会评审评分结果统计应遵循下列原则:每个评分项目(单项)的评分基准值为评标委员会成员评分的算术平均值。A5推荐中标候选人或者直接确定中标人A5.1推荐中标候选人A5.1.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7.1款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应遵照以下原则:(1)评标委员会按照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排列,并根据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7.1款规定及本章的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2)如果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的规定作否决投标处理后,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且少于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7.1款规定的中标候选人数量的,如经评标委员会评定仍具备竞争性的,可以将所有有效投标按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作为中标候选人向招标人推荐。如果因评标委员会否决投标后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且评标委员会评定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所有投标。A5.1.2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少于三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A5.2直接确定中标人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的,评标委员会按照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排列,按照本章的规定直接确定中标人。A5.3编制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由全体评标委员会成员加盖个人电子印章,并于评标结束时抄送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评标报告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基本情况和数据表;(2)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3)开标记录;(4)符合要求的投标一览表;(5)否决投标情况说明;(6)评标标准、评标方法或者评标因素一览表;(7)经评审的价格一览表(包括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所形成的所有记载评标结果、结论的表格、说明、记录等文件);(8)经评审的投标人排序;(9)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如果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则为“确定的中标人”)与签订合同前要处理的事宜;(10)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A6特殊情况的处置程序A6.1关于评标活动暂停A6.1.1评标委员会应当执行连续评标的原则,按评标办法中规定的程序、内容、方法、标准完成全部评标工作。只有发生不可抗力导致评标工作无法继续时,评标活动方可暂停。A6.1.2发生评标暂停情况时,评标委员会应当封存全部投标文件和评标记录,待不可抗力的影响结束且具备继续评标的条件时,由原评标委员会继续评标。A6.2关于评标中途更换评委A6.2.1除非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在评标中途更换:(1)因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不能到场或需在评标中途退出评标活动。(2)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某个或某几个评标委员会成员需要回避。A6.2.2退出评标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其已完成的评标行为无效。由招标人根据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成员生产方式另行确定替代者进行评标。A6.3记名投票需评标委员会就某项定性的评审结论做出表决的,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A7补充条款根据《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评标委员会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论;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此作出书面说明并记录在案。附件B否决投标条件B0总则本附件所集中列示的否决投标条件,是本章“评标办法”的组成部分,是对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和本章正文部分所规定的否决投标条件的总结和补充,如果出现相互矛盾的情况,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和本章正文部分的规定为准。B1否决投标条件投标人或其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否决投标处理:B1.1有或者未在投标函中声明没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B1.2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B1.3投标人违反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9.2.2项规定的任何一款规定的B1.4在形式评审、资格和响应性评审中,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符合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任何一项评审标准的B1.5投标文件内容不全(指缺少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1.1、3.1.2项任一内容)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或投标文件制作不符合规定的B1.6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投标的B1.7投标人采用总价优惠或以总价百分比优惠的方式进行竞标报价的B1.8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B1.9投标人不接受评标委员会按第三章“评标办法”第3.3.3条的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的B1.10投标报价具有选择性,或者开标价格与投标文件承诺的优惠(折扣)后价格不一致的B1.11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产品证明材料、技术需求响应情况不符合招标要求或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的B1.12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B1.13法规规定的其他否决投标条款备注:1、如果工程所在地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要求评标委员会对判定为否决投标的投标文件说明否决投标情况的,应增加“否决投标情况说明表”格式,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应当对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否决投标条件以及投标文件存在的具体问题,并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时予以公开。2、招标人可根据招标项目实际情况对上述否决投标情况进行调整,但不应与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和本章正文部分包括的否决投标条件抵触,如果出现相互矛盾的情况,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和本章正文部分的规定为准。CSCEC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合同编号:【】空调采购及安装工程配套设备采购合同项目名称:【】甲方:【中建筑港集团有限公司】乙方:【】签订时间:【】签订地点:【】CSCEC目录1.工程概况及供货范围2.合同价款3.质量要求4.供货时间及地点5.交货与验收6.结算方式及时间7.支付8.发票9.双方责任10.不可抗力11.权利瑕疵12.保密13.违约与赔偿14.联络与送达15.争议解决16.补充条款17.其他CSCEC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职务:系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乙方:(盖公章)年月日附:法人身份证扫描件:正面反面CSCEC法人授权委托书致中建筑港集团有限公司: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为我公司采购及供应贵方项目物资合同内的授权委托代理人,该代理人全权代表我签订合同并按合同约定承担物资的采购、交货、安装及调试、质量保证、计价与结算、办理进度款以及签署与本工程有关的所有文件(包括补充协议、会议纪要等)等事项,我均承认,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由我公司承担。除非经贵方书面同意,该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同时,我方提供以下信函往来地址:1、邮件地址:2、电子邮件地址:3、联系电话:固话:手机:被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职务:乙方:(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授权委托日期:年月日本委托有效期限为:前述代理人对上述业务发生第一次签字确认之日起至本工程结算完成之日止。附: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正面反面CSCEC营业执照CSCEC收款经办人授权委托书我公司现委托我司工作人员(身份证号码:)为我公司在工程的收款业务经办人,负责办理收取工程款事宜。收款经办人的收款行为,我方无条件接受。授权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章):签发日期:年月日附:收款单位账号:签约单位账号收款账号开户银行:收款业务经办人签字(必须手写):必须手签收款单位收款印模(必须是发票专用章):必须盖发票专用章CSCEC空调采购及安装工程配套设备采购合同甲方(买受人):【】乙方(出卖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和责任,经双方协商一致,就甲方承包的【】工程所用【】采购与供应事宜签订本合同条款,愿共同遵守。1.工程概况及供货范围1.1工程名称:【】1.2工程地点:【】本合同供货范围为:【X标段/X栋/本项目】的【物资名称】供应(以下简称为“本合同标的物”)。1.3本合同标的物的数量为暂定量,乙方按附件1《计划采购与供应物资清单》所列品种和规格供货,最终以经甲方验收合格的实际数量为准。2.合同价款2.1本合同采用第【1】种价格形式:(1)固定综合单价包干,价格不可调整。(2)单价可调,具体调价办法:【】。2.2本合同价款为各项货款之和,合同价款(含增值税)暂定:(大写)【】(¥【】元),其中不含税价款为(大写)【】(¥【】元),增值税为(大写)【】(¥【】元),税率为【】%。最终甲乙双方以实际验收的数量结算。2.3本合同约定的不含税价款不因国家税率变化而变化,在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的税率调整,则价税合计的合同价款或货款相应调整,以开具发票时间为准。2.4本合同不含税价款仅指不包含增值税,除增值税外的其他全部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费附加、个人所得税、合同印花税、企业所得税、车船使用税以及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所有税费)均包含在不含税价款中。2.5本合同标的物的计价、结算和支付货币均为人民币。2.6本合同标的物的计量单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公制计量单位(除技术规范标准另有规定外)。2.7本合同标的物的不含税单价,指运抵本工程施工现场甲方指定交货地点的综合单价,包括但不限于货物费、加工费、包装费、人工搬运费(由乙方自行协调,甲方只进行指定场地和材料验收工作)、运输费、出厂检测费(包括但不限于到场后的第三方检测费用)、装卸费、码放费、现场倒运费用、安装及调试费用、保险费、仓储费、驻厂监造费、运输造成的道路污染的清理及维修费用、除增值税以外的税金、乙方合理的利润、管理费、市场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向有关部门缴纳的各项费用以及政策性文件所规定CSCEC的各项应有费用等乙方履行本合同规定义务的全部价款与费税。除本合同第2.1条约定的因素外,不含税单价不因政府政策变动、市场环境改变、税率调整等而调整。2.8除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本合同标的物的不含税单价已包含专利、专有技术以及技术秘密的使用费。3.质量要求3.1乙方应在交货同时向甲方提供本合同标的物制造商出具的书面质量保证书。3.2本合同所采购与供应的物资,应符合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及行业或地方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高于国家标准的,执行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各项技术性能指标经本工程所在地具有相应检测资质的专业机构或单位检测中心检验必须符合相关标准要求。合同执行过程中,若出现新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则以更新后的标准为准。3.3乙方的物资供应与管理应符合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和甲方ISO14001环境体系及OHSMS18001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标准。3.4本合同标的物的质量保证期为最后一批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满【24】个月。3.5在合同履行期及质量保证期内,乙方无条件地向甲方提供缺陷产品的免费维修、更换等服务。针对甲方提出的书面要求,乙方必须在3日内给予书面答复。如有必要,乙方在3日内指派专人到现场解决,因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3.6如缺陷产品经乙方进行免费维修和更换后仍无法达到甲方要求的质量标准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终止合同后,乙方需向甲方赔偿由于乙方问题造成的损失及其连带损失。如乙方借故推脱或拒绝甲方提出的维修、更换等服务请求,甲方有权自行采购同等货物替代或委托第三方维修,实际发生的更换等或维修费用,从应支付给乙方的任一期货款中扣除,并保留进一步索赔的权利,乙方不得提出异议。维修或更换物资的质量保证期相应延长6个月。3.7如因乙方产品质量导致工程出现质量问题,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3.8其他质量要求:【/】。4.供货时间及地点4.1供货方式:□按批次供货□一次性供货4.2通知方式:供货时间及数量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甲方可以选择通过电子邮件、微信、QQ等方式,提前【】天将物资采购订单发送至乙方。紧急情况下,甲方可口头通知乙方发货,手续后补,乙方应予以确认。4.3供货地点:乙方负责送货至施工现场,卸至甲方指定的卸货地点【】。乙方不得雇佣甲方在班人员及设备装卸货物。运输、装卸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责任,乙方自行承担。4.4根据工程项目施工需要,甲方对所采购物资的数量和送货时间如有变更,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乙方按变更后的数量和送货时间供货,货物单价不因货物数量和送货时间的变更而变化。4.5乙方应确保已经知悉货物运输的交通状况、交货卸车环境以及政府的交通管制政策措施,不得以此等理由要求增加费用、减免责任、提出索赔、要求延长或变更供货期限。CSCEC5.交货与验收5.1交货5.1.1除另有规定和协议要求外,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须采用国家、企业、行业标准要求包装,具有足够的强度及安全起吊标识,保证货物能够经受多次搬运、装卸、长途及短途运输的要求,并采取良好的防潮、防震、防腐蚀、防爆及防止其它损坏的必要保措施。包装物的回收按以下第【】项方式执行:(1)不回收;(2)包装物由乙方在交货时回收;(3)其它方式:【】。5.1.2装箱单应注明货物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质量、生产商、发货地、供货人、收货人、交货地、承运人等,并在显著位置标明装卸警示标志。5.1.3乙方运抵甲方指定现场的物资,交货单据上应详细列明当次供应物资的名称、品牌、产地、生产厂家、规格型号、计量单位、数量。5.1.4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本合同标的物的技术文件,包括材质报告(物资质量检验报告)、出厂检验报告(合格证)、产品说明书、“三包”保证书,以及按照工程竣工验收规定及甲方要求,提供所有相关符合要求的资料。5.1.5乙方在首次供货前需提供样品,乙方须在样品和样品资料上加盖单位公章,样品经双方指定人员签字确认后予以封存,在提交文件上注明与合同文件约定不同之处。5.2验收5.2.1乙方须随货提供载有数量、规格等内容的送货单,否则,甲方有权对本批次货物不予验收确认,由此导致的违约责任由乙方承担。乙方送货到交货地点后,甲方指定验收人员对产品的规格、尺寸偏差、外观、数量及质量证明资料等进行查验。若产品的以上各项符合合同约定,则双方人员共同在收料/验收单上签字确认。如乙方未及时签认,视为认可甲方验收数量。5.2.2甲乙双方在交货现场以【】方式进行数量验收。乙方应对在甲方工地现场的验收数据进行确认。5.2.3进行数量验收的同时,甲方可以按照封存样品标准进行尺寸、外观质量验收,尺寸和外观质量符合要求方可卸车,否则不得卸车。5.2.4外观质量符合要求的,甲方可打开包装进行质量、性能检验或及时按规定取样送本工程所在地具有相应检测资质的专业机构或单位进行检测。抽检未发现不合格产品不视为乙方供应产品全部合格,甲方有权随时将乙方所供货物送到有检测资质的第三方进行检测。如检测合格,检测费用由甲方承担;如检测不合格,甲方可全部退货,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5.2.5甲方及工程监理(业主)的收货验收仅作为感观合格的依据,不能免除乙方对货物品牌真实性、内在质量及使用功能所负的责任。如甲方、本工程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提出异议,乙方需参照有关标准规范,结合现场情况解决。CSCEC5.2.6若发现不合格产品,乙方必须及时(接到甲方通知后【24】小时内),从甲方项目现场运走不合格品,甲方不负有保管义务,不对不合格产品的损毁灭失承担任何责任,若超过【48】小时乙方仍未运走的,甲方收取场地租赁费(根据货物合理确定)【0.5】万元/天,且不合格品的储存、装卸、运输等所有相关费用及风险由乙方承担。5.2.7如因乙方产品问题造成甲方工期、质量、劳务等损失,全部责任均由乙方承担。乙方对甲方所提出的质量问题有不同意见的,双方可送至双方共同选定的具有法定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所产生的费用及责任由责任方承担。5.2.8本合同的标的物所有权自【卸货完毕且经甲方验收合格】起转移。6.结算方式及时间6.1过程结算:甲乙双方按以下第【2】条约定的时间办理过程结算。(1)按月度结算:双方每月【25】日对上月【25】日至本月【24】日所供货物的数量、单价等进行月度结算;若乙方未按照相关要求执行导致结算或付款不及时,逾期提交结算资料,则该周期结算与付款推迟到下一周期进行。(条款说明:结算时点可根据项目情况调整。)(2)按节点结算,具体结算节点为:按节点支付,具体付款节点和含税付款比例为:每批设备到场经检验合格后于当月15日前办理当批次结算,并在收取发票后30日内支付该结算设备费的80%,全部货物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并成结算后,一个月内付至结算额的97%,剩余3%作为质保金,在第3.4条约定的质保期满后【28】日内无息付清。每次付款前乙方应提供结算值【100%】的发票,否则甲方可拒绝付款。6.2最终结算:全部供货完毕后【30】日内,乙方应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完整的最终结算资料,逾期超过30日,甲方有权单方面确认结算价款,并具备法律效力。甲方在收到完整的结算资料后【90】日内进行审核。6.3结算依据:包括但不限于物资采购与供应合同、乙方合法等额有效增值税发票(含税务机关代开)、产品合格报告、项目授权人员验收单等有效材料。6.4乙方未按照约定的期限和甲方要求提供结算资料,或未委派专人与甲方办理结算,或提供的结算资料不齐全、提供虚假资料的,经甲方催告后10个工作日内,乙方仍未按要求提供结算资料的,甲方有权不予办理结算并暂停支付材料款,同时甲方可根据本合同、现有结算资料及乙方实际履约情况单方办理结算,确定结算价格,结算对甲乙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6.5如因供货范围、数量变化,实际计量超过合同额的【10】%,甲乙双方应及时签订补充协议。如不签订补充协议,增加部分不予计量。6.6乙方须根据甲方要求自行完成“云筑网”的每一步操作,每月与甲方办理结算时,需在当月【】日前,登录“集采中心-云筑网”进行发货数量确认及结算金额核对,如乙方未能按时正确操作,因此导致合同无法正常履约的,乙方自行承担相关责任和损失。(云筑网址:http://www.yzw.cn/)。7.支付7.1本合同□支付/☑不支付预付款CSCEC7.1.1预付款金额(或占合同价款的比例):【】。7.1.2预付款的支付时间:签订合同,在乙方提交等额银行保函及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甲方于【14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预付款。7.1.3扣回预付款的时间、比例:在确认的总结算货款金额达到合同价的【%】后,开始抵扣预付款;扣减比例为每次结算货款的【%】,直至预付款还清为止。7.1.4乙方提交的银行保函有效期至预付款抵扣完为止,若预付款保函到期日前,预付款无法抵扣完毕,则乙方应于预付款保函到期日前不少于10日及时办理保函延期,否则甲方有权暂停支付未抵扣完部分的货款。7.2货款支付7.2.1货款支付,按以下第【2】条约定的时间和比例支付。(1)月度付款:乙方在甲方完成结算程序并将审定后的结算金额返还给乙方后【10】日内向甲方开具【结算值100%】的发票,甲方在收取乙方发票后的【30日】内支付月度结算货款的【】%。双方办理完毕最终结算后【】个月内付至总结算货款(且不超含税合同价款)的【】%,余款【】%作为质保金,在第3.4条约定的质保期届满后【28】日内无息付清。(2)节点付款:按节点支付,具体付款节点和含税付款比例为:每批设备到场经检验合格后于当月15日前办理当批次结算,并在收取发票后30日内支付该结算设备费的80%,全部货物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并完成结算后,一个月内付至结算额的97%,剩余3%作为质保金,在第3.4条约定的质保期满后【28】日内无息付清。每次付款前乙方应提供结算值【100%】的发票,否则甲方可拒绝付款。(3)其他支付方式【】7.2.2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甲方可选择【银行转账支票、网银转账、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银行保理及其他】上述任一常规支付方式或者组合的付款方式。付款过程中产生的贴息费用及手续费由【乙方/甲方】承担。乙方委托专职收款人办理收付款业务,收款人必须取得授权。8.发票8.1乙方应根据甲方结算金额开具合法、有效、完整、准确的增值税【☑专用□普通】发票,计税方法为【□一般计税方法□简易计税方法】,双方发票信息如下:甲方名称纳税人身份□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请勾选)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CSCEC开户行及账号乙方名称纳税人身份□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请勾选)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联行号该开户行为乙方在税务局已备案的乙方单位账户。8.2任何一方如上述信息发生变更,应提前10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另一方。如一方未按本合同规定通知而使另一方遭受损失的,应予以赔偿。8.3每次乙方在甲方付款前必须提供符合国家现行税法规定的合法有效等额增值税发票,甲乙双方一致确认提供发票为主合同义务而非附随义务,若乙方未按要求提供发票,甲方有权暂停付款。乙方应在开票之日起7天内将发票送达甲方指定人员【】,甲方指定人员签收发票的日期为发票的送达日期。8.4乙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保证信息完整、内容规范,如乙方未提供发票或提供的发票不合规、不及时、无法认证,甲方有权拒绝付款,且不视为甲方付款逾期,乙方无权要求甲方支付利息、违约金或赔偿损失,也不得以此为由中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8.5若乙方为小规模纳税人,且勾选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则乙方需提供由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若乙方为一般纳税人的,应当在开具发票、请款之前向甲方提供一般纳税人认定表。若汇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则乙方需同时提供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清单》,并加盖发票专用章。若乙方由一般纳税人身份变为小规模纳税人身份的,或者计税方法发生变化的,或者政策法规等规范性文件发生变化的,并导致甲方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减少或被税务机关要求补缴税款的,则减少的进项税额或补缴的税款应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从将支付的任何一笔款项中扣除。8.6增值税税率变化: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果遇到国家税务政策调整,增值税税率发生变化的,按新的税率执行,不含税价不变,仅调整增值税税率的原则进行相应调整。9.双方责任9.1双方现场代表9.1.1甲方现场代表为【】,其职务为【】,其授权签署文件的范围为:【签发监管项目的各类文函、工程变更指令、索赔文件的报出、违约处罚决定文件等】。CSCEC9.1.2甲方授权收货代表仅有对乙方送货单中货物的数量及乙方提供的单据是否齐全予以确认的权利,对货物单价、质量、货款以及总结算单没有确认的权利。甲方授权收货代表人员如下:收货代表1:姓名:【】;联系电话:【】收货代表2:姓名:【】;联系电话:【】9.1.3乙方应将物资按合同约定时间运至甲方指定地点,并经甲方指定收货代表和工区需用部门负责人(或指定授权签收人),在甲方指定的收料/验收单上签字验收确认后有效。9.1.4甲方未经授权的任何人员和项目印章均无权从事下列行为:【(1)签订本合同的补充协议或签署其他合同类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采购合同、分包合同、租赁合同;(2)签署任何借贷、担保性质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借条、保函、保证书、承诺书;(3)签署代他人清偿债务的文件,签署任何放弃债权的文件;(4)签署任何对总承包合同进行修改和补充的文件;(5)收取现金及任何款项;(6)签署合同价款的变更、结算及支付确认文件;(7)签署任何劳动关系确认文件、工资发放承诺文件。】9.1.5甲方授权人员的职权/职责范围、授权签署文件范围均不可转授权,任何形式的转授权、代签行为,甲方均不予认可且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9.1.6乙方确认已完全明白和理解甲方对甲方人员及项目印章的上述授权范围,超出甲方授权范围的行为属于无权代理行为,对甲方无效,甲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乙方应谨慎审查相关文件的签署主体资格和权限,对于无权代理人签署的相关文件,乙方应及时与甲方核实。9.1.7乙方现场代表为【】,其职务为【】,其授权范围为:【全面代表乙方履行本合同,并有权代表乙方签署、确认履约过程中形成的工程变更、价款确认、经济索赔、违约处罚决定及物资丢失损坏赔偿文件;签署确权文件及结算书;签收甲方发出的各类文函、工程变更及其他文件等。】9.1.8双方更换各自代表时,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以确保物资顺利交接。9.1.9甲方禁止项目部及任何人员以甲方、甲方分公司、甲方项目部的名义对外借款或者支取任何款项,如乙方或乙方有关人员以任何形式将款项出借或支付或返还给甲方项目部及任何人员,则不论该等款项是否实际用于甲方工程,均与甲方无关,该行为均属于乙方与相关人员个人之间的经济关系,乙方无权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9.1.10未经甲方书面授权不得擅自与建设方及有关部门发生工作上的联系,严禁在对外任何事务中签署甲方单位名称或带有甲方简称中任何“【中国建筑】”“【中建港航局】”“【中建筑港】”等字样的落款,每发现一次乙方承担2万元的违约金并赔偿所有直接或间接损失。9.2卫生、环境与安全保护9.2.1甲乙双方须贯彻执行国家、地**府相关部门发布的有关卫生法律、法规,以及甲方发布的规章制度,积极配合政府部门的检查,对于提出的要求按所属责任立刻整改,确保瘟疫和传染疾病防控的管理落实到位。9.2.2乙方保证在运输和卸货过程中应采取相应的环保措施,符合国家环保要求。车辆在进入项目现场要保证不沾泥土和脏物,车辆出入项目现场必须在项目大门内现场洗车。乙方在卸货过程中保证噪声不柳城县中医医院东泉分院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空调采购及安装工程招标文件项目招标编号:E4502002821022324001招标人:中建筑港集团有限公司(盖单位公章)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泽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单位公章)发布日期:2026年4月15日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第4章合同条款第五章货物需求一览表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1.第一章招标公告柳城县中医医院东泉分院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空调采购及安装工程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1.1本招标项目柳城县中医医院东泉分院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空调采购及安装工程,招标人为中建筑港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国有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柳城县中医医院东泉分院空调设备采购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招标编号:E45020028210223240012.2建设地点:柳城县东泉镇永安村新安屯北部。2.3建设规模:本项目为柳城县中医医院东泉分院及基础建设项目空调采购及安装工程,包含综合楼二层-顶层中央空调、综合楼二层-顶层分体式空调采购及安装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设备需求一览表》。计划投资约:1776895.63元。2.4交付使用期:签订合同之日起60日内安装完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2.5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此“国家”指的是中国)相关合格标准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生产或经营范围达到本次招标项目要求的生产厂家或者供应商。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3.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4.招标文件的获取4.1请于2026年4月15日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止(不少于20日),由潜在投标人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柳州)免费下载招标文件。5投标文件的提交及不见面开标说明5.1投标文件应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http://ggzy.jgswj.gxzf.gov.cn/提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5月7日09时20分。5.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含弹出的输入框中需填写的专职投标员)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http://ggzy.jgswj.gxzf.gov.cn/成功上传。投标截止后60分钟内,可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专职投标员本人到广西柳州市龙湖路13号柳州市民服务中心北楼4楼——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开标区(具体开标室根据电子屏幕显示的安排),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身份件原件(如为法定代表人参会时可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公安系统生成的电子身份证)及本企业任一专职投标员的身份证复印件)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http://116.8.3.141:8085/BidOpening/)解密投标文件;或者于投标截止后60分钟内,由专职投标员通过CA锁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http://116.8.3.141:8085/BidOpening/)解密投标文件,并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自动验证有效,否则,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注:投标单位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过程中,须在弹出的输入框中填写专职投标员身份证信息并仔细确认。)5.3各投标人使用IE浏览器(IE11版本)打开登录页面(登录地址:http://116.8.3.141:8085/BidOpening/),使用CA锁或“桂交易移动CA”登录。使用“桂交易移动CA”投标的操作流程,详见http://ggzy.jgswj.gxzf.gov.cn/gxggzy/gywm/004021/004021001/20211123/185f3a63-1ec6-4c75-a0c9-4aeedfdacda9.html。5.4以“桂交易移动CA”制作的投标文件,只能用生成投标文件时加密投标文件的“桂交易移动CA”证书解密,以CA锁制作的投标文件,只能用生成投标文件时加密投标文件CA证书解密。6.招标公告发布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gxi.gov.cn:9000/)、广西柳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站(http://ggzy.liuzhou.gov.cn)(公告发布媒介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介)发布。7.交易服务单位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8.监督部门及电话招标监督部门:柳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电话:0772-7621075。9..联系方式招标人:中建筑港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泽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嘉定路68号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鹿寨县鹿寨镇创业路15号鹿城名都4栋4单元102室联系人:白耀锋联系人:刘慧娴电话:18278135940电话:0772-35992632026年4月15日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招标人:中建筑港集团有限公司联系人:白耀锋电话:182781359401.1.3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机构:广西泽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黄运电话:0772-35992631.1.4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项目名称:柳城县中医医院东泉分院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空调采购及安装工程招标编号:E45020028210223240011.1.5建设地点柳城县东泉镇永安村新安屯北部1.2.1资金来源国有资金1.2.2出资比例100%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内容本项目为柳城县中医医院东泉分院及基础建设项目空调采购及安装工程,包含综合楼二层顶层中央空调、综合楼所有分体式空调采购及安装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设备需求一览表》1.3.2交付使用期签订合同之日起60日内安装完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1.3.3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的地点1.3.4质量要求质量标准:达到国家(此“国家”指的是中国)相关合格标准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1.3.5技术性能指标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标注“▲”号的为基本参数和配置,基本参数和配置负偏离的为废标。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要求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生产或经营范围达到本次招标项目要求的生产厂家或者供应商。2、财务要求:2022年至2024年的财务报表【备注:对于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投标截止时间止不足要求年数的企业,只需提交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年份至所要求最近年份的财务报表】。3、信誉要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 4、其他要求:①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②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接受1.4.3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无1.9.1踏勘现场☑不组织 □组织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 □召开1.11分包☑不允许□允许,分包内容要求;分包金额要求;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1.12偏离允许正偏离,不允许负偏离。投标货物品牌、技术参数、档次优于招标要求的为正偏离,低于则为负偏离。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通知等内容2.2.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异议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投标人不在规定期限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者线下提出,招标人有权不予答复,或答复后投标截止时间由招标人确定是否顺延。澄清和答复须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进行。2.2.2投标截止时间详情请见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澄清发布方式在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上发布。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澄清的方式澄清文件在本章第2.2.2款规定的网站上发布之日起,视为投标人已收到该澄清,由于投标未及时关注招标人在网站上发布的澄清文件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负责。3.1.1构成投标文件的材料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资格审查部分、商务标部分、技术标部分组成:资格审查部分【备注:以下扫描件均为原件的扫描件】:(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提供的营业执照均以原件的扫描件,确保清晰可辩,否则在评审时不予承认。)(2)近年财务状况表[备注:对于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投标截止时间止不足要求年数的企业,只需提交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年份至所要求最近年份的财务报表](3)制造商授权书(若投标人为制造商时无需提供)(4)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商务标部分:(1)投标函;(2)投标报价表、报价明细表;(3)商务响应表;(4)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5)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6)拟投入人员材料及相关材料(投标人可根据实际自拟格式)技术标部分:(1)技术响应表(2)设备详细配置清单、分项部件表及随机备品备件一览表(3)技术支持资料(4)技术、售后服务方案(5)其他资料3.1.4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2022至2024年的财务报表【备注:对于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投标截止时间止不足要求年数的企业,只需提交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年份至所要求最近年份的财务报表】。3.3.1投标有效期□ 30/□60/☑ 90天3.4.1投标保证金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3.5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3.6.3盖章要求电子投标文件由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相关位置加盖投标人法人单位电子印章。投标文件未盖投标人法人单位电子印章的,均作否决投标处理。3.6.4投标文件副本份数无4.1投标文件的加密和数字证书认证见正文4. 1条。4.2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U盘密封封套上写明不需要提交4.3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由各投标人在投标时间截止前自行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成功上传。4.4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广西柳州市龙湖路13号柳州市民服务中心北楼4楼——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开标区(具体开标室根据电子屏幕显示的安排)或网上开标室,企业专职投标员需通过 CA 锁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http:\\116.8.3.141:8085\BidOpening\)截标60分钟内完成签到、解密、验证。(注:支持网上开标的项目,投标人是否到现场开标由投标人自主选择)5.2开标程序见正文5.2条6.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专家4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随机抽取是否远程抽取:☑是 □否6.3评标方式□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综合评估法6.5评标资料封存方式☑不封存□在交易中心封存□当地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封存6.6.1中标候选人公示的媒介在发布招标公告媒介上公示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3名7.4.1履约担保□是 履约保证金的形式:可以采用现金、采用银行转账方式、履约保函□金额: 万元☑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向甲方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采用银行转账方式或见索即付履约保函,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款的3%。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由联合体任一方提交。□否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 词语定义10.1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空调采购业绩。10.2 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设招标控制价(财政资金和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招标,招标人必须勾选)招标控制价为:1776895.63元□不设招标控制价10.3技术标评审方式是否采用“暗标”评审不采用10.4投标文件电子版投标人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要求电子投标文件格式:加密格式(*.GXTF)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http://ggzy.jgswj.gxzf.gov.cn/成功上传。投标截止公布投标人名单后,由招标代理机构点击进入投标人签到、投标文件解密环节,签到、解密时间为60分钟。在签到、解密时间结束前投标人须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http:\\116.8.3.141:8085\BidOpening\)使用专职投标员个人CA锁签到,使用加密投标文件的CA锁解密投标文件(如专职投标员到现场参加网上开标的,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公安系统生成的电子身份证现场核验;如法定代表人到现场参加网上开标的,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公安系统生成的电子身份证及本企业专职投标员的身份证复印件现场核验),并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自动验证有效,否则,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注:投标单位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过程中,须在弹出的输入框中填写专职投标员身份证信息并仔细确认。)由于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签到、解密、自动验证有效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0.5知识产权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10.6重新招标的其他情形除投标人须知正文第8条规定的情形外,除非已经产生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同意延长投标有限期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在分析招标失败的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后,应当依法重新招标。10.9同义词语10.9.1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和“工程量清单”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10.10监督10.10.1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如项目属于公共资源范围,应同时接受本级招标投标管理专门机构监管。10.11解释权10.11.1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选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10.12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招标代理服务费的计算与收取□招标人支付■中标人支付。具体为:根据招标人与代理人签订的《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合同》,本项目委托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计取,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备注: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条款名称、编列内容,招标人可根据项目实际需要进行适当的增减。2.招标人如需要对“投标人须知”正文条款进行细化调整的,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进行相应调整。二、投标人须知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设备及安装进行招标。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交付使用期和质量要求1.3.1本次招标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本次招标交付使用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本次招标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招标人资格要求1.4.1招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信誉要求(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吊销或暂扣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期间;(10)在本行政区域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1)财产被接管或或基本账户被冻结的;(12)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工程质量安全问题,在本行政区域正处在停业整顿或暂停投标期间的;(13)被责令停业的。(14)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时,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15)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时,联合体中任一个成员)、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列为企业或个人诚信不良、黑名单、失信联合惩戒的(在评标阶段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home)查询);(1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评标阶段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站(http://www.cour.gov.cn/wenshu.html)查询结果为准)。1.4.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本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1.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产生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以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11分包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1.12偏离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特别说明1.13.1多家投标人参加投标,如其中两家或两家以上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相互之间存在投资关系且达到控股的,同时提供的是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的,应当按一个投标人认定。评审时,取其中通过资格审查后的总报价最低一家为有效投标人;当报价相同时,则以技术标最优一家为有效投标人;均相同时,由评标委员会集体决定。多家代理商或经销商参与投标,如其中两家或两家以上存在分级代理或代销关系,且提供的是其代理品牌产品的,评审时,按上述规定确定其中一家为有效投标人。同一家原生产厂商授权多家代理商参加投标的,评审时,按上述规定确定其中一家为有效投标人。1.13.2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投标人所拥有,投标人所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投标人单位正式员工。1.13.3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1.13.4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中标人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之规定三倍赔偿招标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投标人的行政与刑事责任。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设备技术需求书;(6)投标文件格式;(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进行网上投标询疑,要求招标人(招标代理)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不涉及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修改的除外)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发布,并提供给所有下载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下载,但不得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澄清的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3投标文件的修改2.3.1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招标人可以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如修改涉及评标办法和投标文件格式的内容,招标人应将修改后的招标文件重新上传并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通知所有下载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人应按修改后的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2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在同一内容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的更正、补遗、澄清为准。未在系统发布的更正、补遗、澄清为无效更正、补遗、澄清。招标人应根据系统发布的更正、补遗、澄清重新生成招标文件。除更正、补遗、澄清内容外,其他内容以原招标文件为准。2.3.3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并做出响应,招标人可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在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等通知中予以明确。2.3.4招标文件的修改或补充报招标管理机构备案后,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上进行发布。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3.1.1商务标部分:具体材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2技术标部分:具体材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投标报价3.2.1本项目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投标人应按投标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投标报价。3.2.2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应包括货款、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包装、运输、装卸、保险、临时工程费、工程维护费、税金、货到就位以及安装、保修等一切税金和费用。3.2.3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3.2.4投标报价不得低于其企业成本,如投标单位投标让利幅度过低且不能提供有效证明,经评标小组成员一致认定其明显低于成本的,则其投标将被拒绝。3.2.5投标人填报的单价和总价,在合同履行期间,只能按合同有关条款约定的方式进行调整。3.2.6优惠措施:投标人承诺给予招标人的各种优惠条件,包括售后服务、备品备件、专用耗材等方面的优惠。3.2.7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参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3.3投标有效期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限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限期的,招标人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方式和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情况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记录为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的任一方提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3.4.3对未中标人交纳的投标保证金(保函原件)应当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4日内自动退回;对中标人交纳的投标保证金(保函原件)应当于合同签订之日起4日内自动退回。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3.5备选投标方案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6投标文件的编制3.6.1投标文件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商务条款偏离表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6.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6.3投标文件应采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兼容的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电子投标文件由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相关位置加盖投标人法人单位电子印章。投标文件未加盖投标人法人单位电子印章的,均作否决投标处理。3.6.4电子投标文件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投标4.1投标文件的加密和数字证书认证4.1.1投标文件应通过投标文件制作软件进行制作,并通过数字证书认证和加密,最终生成一份加密格式(*.GXTF)的投标文件。4.1.2未按本章第4.1.1项要求加密和数字证书认证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4.2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U盘的密封和标记不需要提供。4.3投标文件的递交4.3.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成功提交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含弹出的输入框中需填写的专职投标员身份证信息)。4.3.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在开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上招投标系统提交有效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含弹出的输入框中需填写的专职投标员身份证信息)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不予接收。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4.3.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4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4.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最终投标文件以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的最后一份投标文件为准。4.4.2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本章第2.2.2款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参加现场开标的投标人代表必须是法定代表人或专职投标员,必须携带专职投标员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公安系统生成的电子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现场开标会时,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公安系统生成的电子身份证)、专职投标员身份证复印件)和携带生成投标文件时所使用的企业CA锁或“桂交易移动CA”参加开标,并在截标后60分钟内,完成专职投标员个人CA锁签到、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并验证有效;参加网上开标的投标人由专职投标员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http:\\116.8.3.141:8085\BidOpening\)网上开标室,在截标后60分钟内,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http:\\116.8.3.141:8085\BidOpening\)完成专职投标员个人CA锁签到、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并验证有效,否则,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的招标代理员必须到场,并向招标人、交易中心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公安系统生成的电子身份证),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内验证有效,否则不予以开标。开标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主持。5.2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以下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名单;(3)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情况;(4)招标代理机构点击进入投标人签到、投标文件解密环节,签到、解密时间为60分钟。在签到、解密时间结束前投标人须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http:\\116.8.3.141:8085\BidOpening\)使用专职投标员个人CA锁签到,使用加密投标文件的CA锁解密投标文件(如专职投标员到现场参加网上开标的,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公安系统生成的电子身份证现场核验;如法定代表人到现场参加网上开标的,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公安系统生成的电子身份证及本企业专职投标员的身份证复印件现场核验,并进行网上签到、解密),并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自动验证有效,否则,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注:投标单位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过程中,须在弹出的输入框中填写专职投标员身份证信息并仔细确认);(5)公布解密情况(解密是否成功、投标人名称、专职投标员是否通过系统验证、投标家数等情况);(6)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情况、投标报价、工期及其他内容;(7)公布招标控制价及相关内容。(8)开标过程,采用不见面开标的,投标人代表可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对开标过程提出异议,参与现场开标的可以现场提出异议;(9)招标人代表、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表上签字确认;如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方式的,各投标人使用单位个人CA锁或“桂交易移动CA”在开标记录表上签章确认,超过10分钟没有进行签章,视为认可开标记录表的内容,招标人代表、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表和投标单位人员诚信状态核查情况记录表上签字确认。(10)开标结束。5.3电子开标的应急措施5.3.1电子开标如出现下列原因,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招投标过程的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时,招标监管部门和交易中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空调 分体式空调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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