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街氛围营造招标公告(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川工业园区齐齐麻辣烫2026)
项目概况
2026年东川工业园区花街氛围营造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4月27日 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青海奕帆竞磋(货物)2026-016
项目名称:2026年东川工业园区花街氛围营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800000
最高限价(元):748651.01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2026年东川工业园区花街氛围营造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800000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交货期:按采购人指定时间完成花卉摆放。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磋商资格;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6.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10天内)。
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4月15日至2026年04月22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4月27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6年04月27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公告在《青海政府采购网》上发布。2、本次采购采用线上提交响应文件的方式进行采购,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政采云平台。3、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400-087-8198。4、磋商供应商解密和磋商报价时必须由e签宝注册人办理,在固定电脑设备前登陆等待解密和磋商最终报价。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川工业园区城市管理局
地 址:东新路7号
联系方式:0971-81630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青海奕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宁市城西区西川南路46号5号楼2单元2294室
联系方式:0971-53624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晁女士
电 话:0971-5362418
附件信息:
青海奕帆竞磋(货物)2026-016(定稿).docx151.3K
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项目名称:2026年东川工业园区花街氛围营造项目采购项目编号:青海奕帆竞磋(货物)2026-016采购人: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川工业园区城市管理局采购代理机构:青海奕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6年04月目录第一部分磋商邀请2第二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5第三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8第四部分青海省政府采购合同文本样式22第五部分磋商响应文件格式34第六部分采购项目要求及技术参数60第一部分磋商邀请2026年东川工业园区花街氛围营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2026年东川工业园区花街氛围营造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通过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4月27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青海奕帆竞磋(货物)2026-016项目名称:2026年东川工业园区花街氛围营造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800000.00元最高限价(如有):748651.01元采购需求标项一数量:1预算金额(元):800000.00单位:批简要规格描述: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备注:/合同履约期限:交货期:按采购人指定时间完成花卉摆放。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1)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磋商资格;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5.本项目不接受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6.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10天内)。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6年04月16日至2026年04月22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线上获取通过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获取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售价:0元(磋商资格不能转让)四、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04月27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线上投标五、响应文件开启开启时间:2026年04月27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西宁市城西区西川南路46号5号楼2单元2294室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公告在《青海政府采购网》上发布。2、本次采购采用线上提交响应文件的方式进行采购,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政采云平台。3、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400-087-8198。4、磋商供应商解密和磋商报价时必须由e签宝注册人办理,在固定电脑设备前登陆等待解密和磋商最终报价。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川工业园区城市管理局地址:东新路7号项目联系人(询问):安主任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971-8163053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青海奕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西宁市城西区西川南路46号5号楼2单元2294室联系方式:0971-5362418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询问):晁女士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971-53624182026年04月15日第二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采购项目名称2026年东川工业园区花街氛围营造项目采购项目编号青海奕帆竞磋(货物)2026-016采购人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川工业园区城市管理局采购代理机构青海奕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采购预算控制额度人民币800000.00元项目分包个数无采购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六部分 采购项目要求及技术参数”1磋商供应商资格条件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1)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5、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截图,时间为磋商截止时间前10天内);6、本项目不接受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1磋商保证金此项目不要求缴纳磋商保证金。1磋商保证金缴纳方式/1磋商保证金退还/1递交响应文件方式线上递交本项目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上提交电子响应文件,逾期未完成提交的,将视为放弃此次投标活动。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4月27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1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6年04月27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1提交响应文件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1答疑澄清方式线上答疑磋商小组根据投标情况确定答疑时间,答疑或澄清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上进行,供应商可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上的“我的澄清”界面了解答疑时间等信息。供应商须提供准确的联系方式(手机和固定电话),在项目评审时须在线了解开标信息,掌握答疑时间,需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对磋商小组提出的质疑做出应答。如在规定的时间内联系无果,无法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上答疑者,视同放弃答疑。1代理服务费收取收费标准:根据《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项业务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规定,实行市场调节价,应严格遵守《价格法》、《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由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共同确定合理的收费金额。 收取对象:成交供应商 2合同签订有效期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将合同报青海奕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存档。2政府采购合同备案采购合同全数返回采购代理机构鉴证,盖章。采购代理机构留存两份原件备案。2磋商有效期磋商有效期为自磋商之日起60个日历日2其他事项1、本公告在《青海政府采购网》上发布;2、本次采购采用线上提交响应文件的方式进行采购,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政采云平台;3、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400-087-8198。4、磋商供应商解密和磋商报价时必须由e签宝注册人办理,在固定电脑设备前登陆等待解密和磋商最终报价。第三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说明1、磋商内容及要求本次采购依据采购人的采购计划,仅适用于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以下简称“磋商文件”)中所叙述的项目。2、采购方式、合格的磋商供应商2.1.1本次采购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2.2.2合格的供应商:详见第二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0“磋商供应商资格条件”。3、磋商费用磋商供应商应自愿承担与参加本次磋商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供应商发生的费用不承担任何责任。磋商文件说明4、磋商文件的构成4.1.1磋商文件包括:(1)磋商邀请;(2)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磋商供应商须知;(4)青海省政府采购合同文本样式;(5)磋商响应文件格式;(6)采购项目要求及技术参数;(7)采购过程中发生的澄清、变更和补充文件;4.2.2磋商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列示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要求等内容。如果磋商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对磋商文件未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根据相关法规要求,此类磋商将被拒绝(视为无效磋商)。5、磋商文件、磋商活动和中标结果的质疑5.1.1参加磋商的磋商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磋商活动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如信件、传真等)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不接受匿名质疑。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磋商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磋商文件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书面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5.2.2参与采购活动的磋商供应商对评审过程或者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评审委员会协助处理质疑事项,并依据评审委员会出具的意见进行答复。质疑事项处理完成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按照规定填写《青海省政府采购磋商供应商质疑处理情况表》,并在15日内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5.3.3质疑时效期间的计算(1)对可以质疑的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对磋商过程提出质疑的,为磋商程序各环节结束之日;(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6、磋商文件的修改6.1.1在磋商截止期前,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对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或者澄清;6.2.2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磋商响应文件编制的,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发布本次磋商公告的网站上发布变更公告。不足5日的,顺延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6.3.3在磋商截止时间前,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磋商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并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3日前,将变更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了磋商文件的潜在磋商供应商,同时在发布本次磋商公告的网站发布变更公告。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写7、磋商响应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7.1.1磋商供应商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以及磋商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此磋商发生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简体中文;7.2.2除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磋商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7.3.3附有外文资料的须翻译成中文,并加盖磋商供应商公章,如果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出现差异与矛盾时,以中文为准,其准确性由磋商供应商负责。8、磋商报价及币种8.1.1磋商报价为磋商总价。磋商报价包括:花卉费、运输费、栽植费、采购代理服务费、税金及不可预见费等全部费用。8.2.2磋商报价应注明有效期,有效期应与磋商有效期一致;8.3.3磋商供应商应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完整填写所有内容,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自愿承担相应责任;8.4.4磋商报价为闭口价,即中标后在合同有效期内价格不变;8.5.5磋商币种为人民币。9、磋商保证金此项目不要求缴纳磋商保证金。10、磋商有效期本次磋商有效期为自磋商之日起60个日历日。11、磋商响应文件的构成磋商供应商应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作为其参加磋商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证明。编写的磋商响应文件须包括以下内容(格式见磋商文件“第五部分磋商响应文件格式”):11.1磋商响应文件(上册)(资格审查)一、磋商响应文件封面(上册)二、磋商响应文件目录(上册)(1)磋商函;(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4)磋商供应商承诺书;(5)供应商诚信承诺书;(6)资格证明材料;(7)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8)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9)磋商保证金证明;(10)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11.2磋商响应文件(下册)三、磋商响应文件封面(下册)四、磋商响应文件目录(下册)(11)评分对照表(12)竞争性磋商首次报价表;(13)分项报价表;(14)技术规格响应表;(15)磋商产品相关资料;(16)磋商供应商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17)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18)磋商供应商认为在其他方面有必要说明的事项;(19)竞争性磋商最终报价表。注:磋商供应商须按上述内容、顺序和第11项“磋商响应文件格式及编制要求”格式编制磋商响应文件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12、磋商响应文件的格式及编制要求12.1磋商响应文件格式及编制要求:12.1.1磋商响应文件编制格式为word系统签章保存后转换为pdf格式上传,格式须按磋商响应文件第五部分“磋商响应文件格式”要求制作。12.1.2磋商响应文件中的扫描或复印件内容应清晰可辨,且要求正向放置。12.1.3磋商响应文件要求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按要求签字、盖章。12.1.4上传的磋商响应文件不得超过政采云平台要求的大小。12.1.5供应商应在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上传磋商响应文件。因目录格式不准确、不能索引定位到内容、文件过大、未提交全部文件内容或文件内容错误、上传效果差等原因导致无法评审的,有可能判定为无效投标。12.2磋商响应文件编制要求:按照投标人须知11.1项规定的磋商响应文件构成及格式编制,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上。12.3供应商须在“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中提供被授权人(委托代理人)准确的联系方式(手机或固定电话)。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3、响应文件的递交13.1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上报价并上传电子磋商响应文件。13.2供应商应按包报价。13.3开标时的“竞争性磋商首次报价表”由各供应商网上报价生成。14、提交响应文件的地点、截止日期14.1所有磋商响应文件都必须按“磋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磋商截止时间之前上传至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14.2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在磋商截止时间之后上传的磋商响应文件。15、响应文件的撤回和修改15.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五、竞争性磋商过程16、竞争性磋商过程16.1采购代理机构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上组织磋商活动,时间和地点以本磋商文件中确定的为准。16.2磋商时,磋商响应文件中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汇总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磋商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16.3磋商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组织,采购人、采购管理、纪检监察等有关方面代表可根据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列席。16.4磋商供应商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文件;因供应商输入密码错误、未及时更新系统、未能按时完成解密、因填写,盖章不规范等导致无法解密、或上传的磋商响应文件损坏无法正常打开的,将会被视为无效投标。六、竞争性磋商程序及方法17、磋商小组17.1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依法组建磋商小组,其成员由具有一定专业水平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等三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17.2磋商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磋商事务由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审查通过资格条件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并作出评价;(2)要求供应商对解释或澄清其磋商响应文件;(3)推荐预成交候选供应商;(4)对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人员和机构进行举报或投诉。17.3磋商小组应遵守并履行下列义务:(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2)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评审,对评审意见承担磋商小组成员责任;(3)对磋商响应文件、磋商情况和磋商中获悉的商业秘密保密;(4)参与磋商报告的起草;(5)解答供应商及有关方面的质疑;(6)配合监管部门进行投诉处理工作。17.4磋商工作在有关部门的监督和严格保密的情况下依法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磋商工作和磋商结果。18、磋商工作程序18.1进入磋商阶段后,磋商小组成员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开展评审工作,负责审议所有磋商响应文件,并按先初审、后复审的程序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评审、评分。18.2初审阶段为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响应文件在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方面出现的偏离,分为实质性偏离和非实质性偏离。18.2.1实质性偏离是指响应文件未能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以下情况属于实质性偏离,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资格审查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按无效投标处理:(1)不符合磋商文件第二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磋商供应商资格条件”的;(2)未按第11.1款(1)-(10)要求提供相关资料的;(3)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规定和要求签字、盖章的;(4)磋商有效期不能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5)响应文件编排混乱、字迹模糊不清,导致评审工作难以正常进行的。符合性审查内容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按无效投标处理:(1)交货期、交货地点不能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2)供应商提供的磋商项目的技术规格、技术标准明显不符合采购项目要求的;(3)磋商报价超过磋商文件规定的最高投标限价的;(4)磋商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5)磋商小组认为应按无效投标处理的其他情况;(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18.2.2非实质性偏离是对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磋商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后这些内容不会改变磋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以下情况属于非实质性偏离:(1)磋商响应文件文字表述的内容含义不明确;(2)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3)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4)提供的技术信息和数据资料不完整;(5)磋商小组认定的其他非实质性偏离情况。磋商响应文件有上述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应当要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澄清、说明。澄清说明材料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在规定的时间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做出答疑,并对评委提出的质疑做出应答(如不在规定时间内应答则视为自动放弃)。该内容不得超出磋商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磋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作为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答疑期间,供应商拒绝或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做出澄清、说明,或澄清、说明的内容仍不能说明问题的,磋商小组将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对现有的磋商资料做出评审意见。磋商小组对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的内容将不予接受。18.2.3在磋商响应文件初审、复审过程中,如果磋商小组成员出现对评审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反映,磋商报告中应注明该不同意见。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磋商报告中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磋商结果。18.3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及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并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以“评审问题澄清函”形式发布。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上按规定时间作出响应。18.4磋商达到供应商响应文件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磋商小组应要求供应商进行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18.5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响应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以评审总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推荐预成交候选人。若得分相同时,按竞争性磋商最终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评审得分相同且最终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18.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18.6.1节能环保评审过程中,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具有环境标志、节能、自主创新的产品。18.6.2中小企业(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监狱企业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注:关于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相关规定。(2)适用范围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a.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b.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c.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需提供资料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属中小企业的,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出台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供应商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出台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属监狱企业的,供应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详见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19、评审办法19.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结合该项目的特点制定本评审办法。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内容分为磋商报价、技术水平、履约能力、售后服务力四部分组成(满分100分)。19.2评审标准和分值分配:具体项目及评分细则: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磋商报价(30分)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终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终磋商报价)×价格权值(30%)×100(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注: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3.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4.对符合《******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规定的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 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计算报价得分,须提供《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或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规定的有关证明文件。2技术水平(48分)1、技术参数:供应商所提供的花卉完全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得20分;每有一项负偏离扣2分,扣完该项得分为止。2、项目管理及实施方案:供应商制定方案须体现科学合理性、条理性、可行性、完善性、针对性。包含:①项目管理机构;②项目管理措施;③项目组织机构设置及人员职责分工;④实施方案。以上因素实质性响应并详尽合理的每一项得4分,满分16分;每项内容每有一处存在缺陷或不足的扣2分,未提供的不得分。3、结合本项目的特点,供应商须提供:①安全作业措施;②文明作业措施;③环保保障措施。以上因素实质性响应并详尽合理的每一项得2分,满分6分;每项内容每有一处存在缺陷或不足的扣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4、供货及运输方案: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特点制定详细的货物供货及配送方案。包含:①完善的供货计划②完善的运输计划及运输配置③完善的供货保证措施等。以上因素实质性响应并详尽合理的每一项得2分,满分6分;每项内容每有一处存在缺陷或不足的扣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3履约能力(10分)类似业绩:提供2023年1月1日以来的供应商类似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印(扫描)件),每提供1项得2分,满分10分;不提供不得分。4售后服务(12分)售后服务:根据项目特点,提供后期维护方案:①售后服务机构和人员(须提供售后服务人员列表、联系电话等);②花卉的成活率;③抚育管理;④灌溉、补植补栽计划做出相关承诺。以上因素实质性响应并详尽合理的每一项得3分,满分12分;每有一项存在缺陷或不足的扣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内容存在缺陷或不足是指:方案内容不切合行业实际、不符合行业政策;或存在项目 名称错误、地点区域错误、内容与本项目需求无关、方案内容矛盾或表述前后不一致、 仅有框架或标题、适用的标准(方法)错误、明显复制其他项目内容;或内容不适用 项目实际情况;或内容逻辑漏洞或原理错误。八、确定成交供应商20、推荐并确定成交供应商20.1磋商小组根据评审总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推荐预成交候选供应商,若得分相同时,按竞争性磋商最终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评审得分相同且最终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并由采购人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20.2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预中标候选磋商供应商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磋商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也可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1、成交通知21.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21.2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21.3采购代理机构自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在发布本次磋商公告的网站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21.4成交结果公告内容应当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和成交金额,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以及磋商小组成员名单。21.5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成交结果,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21.6《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项目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九、授予合同22、签订合同22.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双方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采购合同,送采购代理机构审核并备案。22.2成交供应商在法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按违约处理。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可依评标排序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协调双方签订采购合同,或重新组织采购活动。22.3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订立合同的条件,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不得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22.4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及其澄清、说明文件、承诺等,均为签订采购合同的依据,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22.5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2.6采购人应当及时对采购项目进行验收。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磋商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磋商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22.7采购人应当加强对成交供应商的履约管理,并按照采购合同约定,及时向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对于成交供应商违反采购合同约定的行为,采购人应当及时处理,依法追究其违约责任。22.8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由采购代理机构将采购合同在青海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但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22.9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建立真实完整的招标采购档案,妥善保存每项采购活动的磋商文件。十、磋商活动终止23、终止情形23.1在竞争性磋商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磋商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活动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不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以及《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3.2终止磋商活动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十一、处罚24、处罚情形成交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成交无效,磋商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情节严重的,报同级财政部门依法进行处理:24.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结果的。24.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24.3有恶意串通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24.4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24.5未按照采购、响应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采购合同的。24.6将采购合同转包的。24.7提供假冒伪劣产品的。24.8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24.9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后,不能履约或无故拖延履约期的。24.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十二、其他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条款执行。第四部分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范本(货物类)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采购项目名称:2026年东川工业园区花街氛围营造项目采购项目编号:青海奕帆竞磋(货物)2026-016采购合同编号:QHYF-2026-016合同金额(人民币):采购人(甲方):(盖章)成交供应商(乙方):(盖章)采购日期:采购人(以下简称甲方):成交供应商(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根据年月日2026年东川工业园区花街氛围营造项目(青海奕帆竞磋(货物)2026-016)的磋商文件要求和采购代理机构出具的《成交通知书》,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协议书。一、签订本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本政府采购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政府采购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1.磋商文件;2.磋商文件的更正、变更公告;3.成交供应商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4.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5.成交通知书;6.履约保证金缴纳证明。二、合同标的及金额单位:元序号标的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及单位单价总价备注12…根据上述政府采购合同文件要求,本政府采购合同的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本合同以人民币进行结算,合同总价包括:花卉费、运输费、栽植费、采购代理服务费、税金及不可预见费等全部费用。(说明:具体内容应根据项目特点实事求是的填写)三、交付时间、地点和要求1.交货期:;交货地点:;2.乙方提供不符合磋商响应文件和本合同规定的产品,甲方有权拒绝接受;3.甲方应当在完成项目后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逾期不验收的,乙方可视为验收合格。验收合格后,由甲乙双方签署产品验收单并加盖采购人公章,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在乙方供货过程中对货物进行随机抽检,并委托第三方进行质量检验,检验费用由甲方承担;4.甲方应提供该项目验收报告交同级财政监管部门,由财政部门按规定程序抽验后办理资金拨付;5.甲方在验收过程中发现乙方有违约问题,可按磋商响应文件的规定要求乙方及时予以解决;6.乙方向甲方提供产品相关完税销售发票。四、付款方式1.本项目是否支付预付款;2.乙方所交付的产品由甲方验收合格,验收合格后由甲方报同级财政监管部门,申请资金拨付,按合同金额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即人民币(大写):元。合同签订前乙方向甲方提交%履约保证金计(大写)元转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待约定的质保期满(年)且产品无质量问题后,由乙方提出书面申请,甲方以转账方式予以退还。注:付款方式甲乙双方签订合同时约定。五、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1.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50条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2.乙方不得擅自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六、违约责任1.乙方所提供的产品规格、技术标准、材料等质量不合格的,应及时更换;更换不及时的,按逾期交货处罚;因质量问题甲方不同意接收的,质保金全额扣除,并由乙方赔偿由此引起的甲方的一切经济损失;2.乙方提供的货物如侵犯了第三方权益而引发纠纷或诉讼的,均由乙方负责交涉并承担全部责任;3.因包装、运输引起的货物损坏,按质量不合格处罚;4.甲方无故延期接受货物和乙方逾期交货的,每天应向对方偿付未交货物的货款3‰的违约金,但违约金累计不得超过违约货款的5%,超过10天对方有权解除合同,违约方承担因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5.乙方未按本合同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服务承诺提供售后服务的,乙方应按本合同合计金额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6.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量保证期内,因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和其它质量原因造成的问题,由乙方负责,费用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足另补;7.其它违约行为按违约货款额5%收取违约金并赔偿经济损失。七、不可抗力1.不可抗力使合同的某些内容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应通过协商在3天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合同终止;2.除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可抗力情形外,双方约定出现自然灾害情况亦视为不可抗力。八、知识产权:九、其他约定:十、合同争议解决1.因产品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进行鉴定。产品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产品不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诉讼期间,本合同继续履行。十一、合同生效及其它:1.本合同一式八份,经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即为生效;2.本合同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处理;3.本合同的组成包含《合同通用条款》,可自行在青海政府采购网下载《合同通用条款》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人或委托人(签字):法人或委托人(签字):联系电话:开户银行:账号:联系电话:签约时间:年月日采购代理机构:青海奕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人或经办人:合同备案日期:年月日合同通用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合同双方经协商达成一致,自愿订立本合同,遵循公平原则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确保双方诚实守信地履行合同。1.定义本合同中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1.1“合同”指甲乙双方签署的、载明的甲乙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1.2.2“合同金额”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付给乙方的价款。1.3.3“合同条款”指本合同条款。1.4.4“货物”指乙方根据合同约定须向甲方提供的一切产品、设备、机械、仪表、备件等,包括辅助工具、使用手册等相关资料。1.5.5“服务”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及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和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1.6.6“甲方”指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单位。1.7.7“乙方”指提供本合同条款下货物和服务的公司或其他实体。1.8.8“现场”指合同规定货物将要运至和安装的地点。1.9.9“验收”指合同双方依据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合同约定,确认合同条款下的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活动。1.10.10原厂商:产品制造商或其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办事或技术服务机构。除另有说明外,本合同文件所述的制造商、产品制造商、制造厂家、产品制造厂家均为原厂商。1.11.11原产地:指产品的生产地,或提供服务的来源地。1.12.12“工作日”指国家法定工作日,“天”指日历天数。2.技术规格要求2.1.1本合同条款下提交货物的技术规格要求应等于或优于招磋商文件技术规格要求。若技术规格要求中无相应规定,则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正式标准。2.2.2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货物及服务有关的标准的中文文本。2.3.3除非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3.合同范围3.1.1甲方同意从乙方处购买且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的货物及其附属货物,消耗性材料、专用工具等,包括各项技术服务、技术培训及满足合同货物组装、检验、培训、技术服务、安装调试指导、性能测试、正常运行及维修所必需的技术文件。3.2.2乙方应负责培训甲方的技术人员。3.3.3按照甲方的要求,乙方应在合同规定的免费质保期和免费保修期内,免费负责修理或更换有缺陷的零部件或整机,对软件产品进行免费升级,同时在合同规定的免费质保期和免费保修期满后,以最优惠的价格,向买方提供合同货物大修和维护所需的配件及服务。4.合同文件和资料4.1.1乙方在提供仪器设备时应同时提供中文版相关的技术资料,如目录索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指南、维修指南、服务手册等。4.2.2未经甲方事先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或代表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如向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则应严格保密并限于履行本合同所必须的范围。5.知识产权5.1.1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的起诉。5.2.2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经济赔偿。5.3.3双方应共同遵守国家有关版权、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规定,相互尊重对方的知识产权,对本合同内容、对方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如有违反,违约方负相关法律责任。5.4.4在本合同生效时已经存在并为各方合法拥有或使用的所有技术、资料和信息的知识产权,仍应属于其各自的原权利人所有或享有,另有约定的除外。5.5.5乙方保证拥有由其提供给甲方的所有软件的合法使用权,并且已获得进行许可的正当授权及其有权将软件许可及其相关材料授权或转让给甲方。甲方可独立对本合同条款下软件产品进行后续开发,不受版权限制。乙方承诺并保证甲方除本协议的付款义务外无需支付任何其它的许可使用费,以非独家的、永久的、全球的、不可撤销的方式使用本合同条款下软件产品。6.保密6.1.1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及履行完毕后的任何时候,任何一方均应对因履行本合同从对方获取或知悉的保密信息承担保密责任,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透露,否则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全部损失。6.2.2保密信息指任何一方因履行本合同所知悉的任何以口头、书面、图表或电子形式存在的对方信息,具体包括:6.2.21.1.1任何涉及对方过去、现在或将来的商业计划、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处理手段、财务信息;6.2.22.2.2任何对方的技术措施、技术方案、软件应用及开发,硬件设备的品种、质量、数量、品牌等;6.2.23.3.3任何对方的技术秘密或专有知识、文件、报告、数据、客户软件、流程图、数据库、发明、知识、贸易秘密。6.3.3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签署相应的保密协议,保密协议与本条款存在不一致的,以保密协议为准。7.质量保证7.1.1货物质量保证7.1.11.1.1乙方必须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性能和技术规范等的要求。7.1.12.2.2乙方须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经正确安装、正常运转和保养,在其使用寿命期内须具有符合质量要求和产品说明书的性能。在货物免费质保期之内,乙方须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并免费予以改进或更换。7.1.13.3.3根据乙方按检验标准自己检验结果或委托有资质的相关质检机构的检验结果,发现货物的数量、质量、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者在免费质保期内,证实货物存在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接到上述通知后,乙方应及时免费更换或修理破损货物。乙方在甲方发出质量异议通知后,未作答复,甲方在通知书中所提出的要求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7.1.14.4.4乙方在收到通知后虽答复,但没有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由此引发的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可从合同款或乙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中扣款,不足部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卖方行使的其他权力不受影响。7.1.15.5.5合同条款下货物的免费质保期自货物通过最终验收起算,合同另行规定除外。7.2.2辅助服务质量保证7.2.21.1.1乙方保证免费提供合同条款下的软件产品原厂商至少一年软件全部功能及其换代产品的升级与技术支持服务(包含任何版本升级、产品换代、更新及在原有产品基础上的拆解、完善、合并所产生的新产品,提供升级产品介质及授权,要求原厂商承诺,并加盖原厂商公章),不得出现因货物停售、转产而无法提供上述支持服务。7.2.22.2.2乙方应保证合同条款下所提供的服务包括培训、安装指导、单机调试、系统联调和试验等,按合同规定方式进行,并保证不存在因乙方工作人员的过失、错误或疏忽而产生的缺陷。8.包装要求8.1.1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采用本行业通用的方式进行包装,且该包装应符合国家有关包装的法律、法规的规定。8.2.2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并有良好的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粗暴装卸等保护措施,以确保货物安全运抵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乙方应提供货物运至合同规定的最终目的地所需要的包装,以防止货物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8.3.3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包装均为出厂时原包装。8.4.4乙方所提供货物必须附有质量合格证,装箱清单,主机、附件、各种零部件和消耗品,有清楚的与装箱单相对应的名称和编号。8.5.5货物运输中的运输费用和保险费用均由乙方承担。运输过程中的一切损失、损坏均由乙方负责。9.价格9.1.1乙方履行合同所必须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货物及部件的设计、检测与试验、制造、运输、装卸、保险、单机调试、安装调试指导、技术资料、培训、交通、人员、差旅、免费质保期服务费、其他管理费用、所有的检验、测试、调试、验收、试运行费用等均已包括在合同价格中。9.2.2本合同价格为固定价格,包括了乙方履行合同全过程产生的所有成本和费用以及乙方应承担的一切税费。9.3.3检验费用9.3.31.1.1乙方必须负担本条款下属于乙方负责的检验、测试、调试、试运行和验收的所有费用,并负责乙方派往买方组织的检验、测试和验收人员的所有费用。9.3.32.2.2甲方按合同计划参加在乙方工厂所在地检验、测试和验收的费用全部由乙方负责并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9.3.33.3.3甲方检验人员已到卖方所在地,测试无法依照合同进行,而引起甲方人员延长逗留时间,所有由此产生的包括甲方人员在内的直接费用及成本由乙方承担。10.交货方式及交货时间交货方式:现场交货,乙方负责办理运输和保险,将货物运抵现场。交货期应根据产品的特点实事求是填写,进口产品90个工作日内,国产产品60个工作日内。特殊产品交货期需说明。交货时间:所有货物运抵现场并经双方开箱验收合格之日。11.检验和验收11.1.1开箱验收11.1.11.1.1货物运抵现场后,双方应及时开箱验收,并制作验收记录,以确认与本合同约定的数量、型号等是否一致。11.1.12.2.2乙方应在交货前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文件。该文件将作为申请付款单据的一部分,但有关质量、规格、数量的检验不应视为最终检验。11.1.13.3.3开箱验收中如发现货物的数量、规格与合同约定不符,甲方有权拒收货物,乙方应及时按甲方要求免费对拒收货物采取更换或其他必要的补救措施,直至开箱验收合格,方视为乙方完成交货。11.2.2检验验收11.2.21.1.1交货完成后,乙方应及时组装、调试、试运行,按照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试运行完成后,双方及时组织对货物检验验收。合同双方均须派人参加合同要求双方参加的试验、检验。11.2.22.2.2在具体实施合同规定的检验验收之前,乙方需提前提交相应的测试计划(包括测试程序、测试内容和检验标准、试验时间安排等)供甲方确认。11.2.23.3.3除需甲方确认的试验验收外,乙方还应对所有检验验收测试的结果、步骤、原始数据等作妥善记录。如甲方要求,乙方应提供这些记录给买方。11.2.24.4.4检验测试出现全部或部分未达到本合同所约定的技术指标,甲方有权选择下列任一处理方式:a.重新测试直至合格为止;b.要求乙方对货物进行免费更换,然后重新测试直至合格为止;无论选择何种方式,甲方因此而发生的因卖方原因引起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负担。11.3.3使用过程检验11.3.35.5.5在合同规定的免费质保期内,发现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规定不符,或证明货物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合适的原材料等,由甲方组织质检(相关检测费用由卖方承担),据质检报告及质量保证条款向卖方提出索赔,此索赔并不免除乙方应承担的合同义务。11.3.36.6.6如果合同双方对乙方提供的上述试验结果报告的解释有分歧,双方须于出现分歧后10天内给对方声明,以陈述己方的观点。声明须附有关证据。分歧应通过协商解决。12.付款条件本合同条款下的付款方法和条件在“青海省政府采购合同书”中具体规定。13.履约保证金13.1.1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前,按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13.2.2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甲方因乙方不能履行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13.3.3履约保证金应使用本合同货币,按下述方式之一提交(磋商文件中另有约定的除外):13.4.4甲方可接受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和营业的银行出具的履约保函;13.5.5支票或汇票。13.6.6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履行其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货物验收合格后,甲方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或转为质量保证金。14.索赔14.1.1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性能等与合同约定不符,或在免费质保期内证实货物存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有权根据有资质的权威质检机构的检验结果向乙方提出索赔(但责任应由保险公司或运输部门承担的除外)。14.2.2在履约保证期和检验期内,乙方对甲方提出的索赔负有责任,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14.2.21.1.1在法定的退货期内,乙方应按合同规定将货款退还给甲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货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如已超过退货期,但乙方同意退货,可比照上述办法办理,或由双方协商处理。14.2.22.2.2根据货物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甲方所遭受损失的数额,经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或由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评估,以降低后的价格或评估价格为准。14.2.23.3.3用符合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货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乙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甲方所发生的一切直接费用。同时,乙方应相应延长修补或更换件的履约保证期。14.3.3乙方收到甲方发出的索赔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作答复的,甲方可从合同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如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乙方应补足差额部分。15.迟延交货15.1.1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15.2.2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乙方迟延交货,甲方有权提出违约损失赔偿或解除合同。15.3.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乙方遇到不能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货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酌情延长交货时间。16.违约赔偿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每日按合同总价款的千分之五计收。17.不可抗力17.1.1双方中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17.2.2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的事故发生后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17.3.3不可抗力使合同的某些内容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应通过协商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合同终止。18.税费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承担。19.合同争议的解决19.1.1甲方和乙方由于本合同的履行而发生任何争议时,双方可先通过协商解决。19.2.2任何一方不愿通过协商或通过协商仍不能解决争议,则双方中任何一方均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20.违约解除合同20.1.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乙方违约。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同时保留向乙方索赔的权利。20.1.11.1.1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甲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全部或部分货物的;20.1.12.2.2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主要义务的;20.1.13.3.3乙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有欺诈行为的。20.2.2甲方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之后,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购买与未交付的货物类似的货物或服务,乙方应承担买方购买类似货物或服务而产生的额外支出。部分解除合同的,乙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中未解除的部分。21.破产终止合同乙方破产而无法完全履行本合同义务时,甲方可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予乙方补偿。该合同的终止将不损害或不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22.转让和分包22.1.1政府采购合同不能转让。22.2.2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可以将合同条款下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分包后不能解除卖方履行本合同的责任和义务,接受分包的人与乙方共同对甲方连带承担合同的责任和义务。23.合同修改甲方和乙方都不得擅自变更本合同,但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如必须对合同条款进行改动时,当事人双方须共同签署书面文件,做为合同的补充。24.通知本合同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形式发送,而另一方也应以书面形式确认并发送到对方明确的地址。25.计量单位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26.适用法律本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进行解释。第五部分磋商响应文件格式磋商供应商应严格按照本格式要求编制磋商响应文件,并编制相应页码。一、磋商响应文件封面(上册)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磋商响应文件(上册)采购项目编号:采购项目名称:磋商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二、磋商响应文件目录(上册)(1)磋商函……………………………………………………………所在页码(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所在页码(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所在页码(4)磋商供应商承诺书………………………………………………所在页码(5)供应商诚信承诺书………………………………………………所在页码(6)资格证明材料……………………………………………………所在页码(7)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所在页码(8)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所在页码(9)磋商保证金证明…………………………………………………所在页码(10)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所在页码格式1、磋商函磋商函致:青海奕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我们收到2026年东川工业园区花街氛围营造项目(青海奕帆竞磋(货物)2026-016)磋商文件,经研究,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正式授权(委托代理人姓名、职务)代表磋商供应商(磋商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我方已详阅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澄清、修改条款等有关附件,承诺对其完全理解并接受。2.磋商有效期自磋商之日起日历日内有效。如果我方在磋商有效期成交后不签约的,磋商保证金将被贵方没收。3.我方同意按照贵方要求提供与磋商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理解并接受贵方制定的评标办法。4.与本磋商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地址:邮编:电话:传真: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磋商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格式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致:青海奕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姓名)现任我单位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法定代表人基本情况:性别:年龄:民族:地址:身份证号码:附:法定代表人第二代身份证双面扫描(或复印)件磋商供应商:(公章)日期:年月日格式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致:青海奕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磋商供应商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特授权(被授权人姓名)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项目的磋商、答疑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协议及合同。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授权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授权期限必须满足磋商有效期的要求)被授权人联系电话:被授权人(委托代理人)签字:授权人(法定代表人)签字:职务:职务: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或复印)件磋商供应商:(公章)日期:年月日格式4、磋商供应商承诺书磋商供应商承诺书致:青海奕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贵方年月日(项目名称)采购项目,本签字人愿意参加磋商,提供采购一览表中要求的所有产品,并证实提交的所有资料是准确的和真实的。同时,我代表(磋商供应商名称),在此作如下承诺:1、完全理解和接受磋商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2、若成交,我方将按照磋商文件的具体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按时交货,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如果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现质量出现问题,我方一定尽快更换或保修,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3、在整个磋商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贵方可按磋商文件之规定给予惩罚,我方完全接受。4、若成交,本承诺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磋商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格式5、供应商诚信承诺书供应商诚信承诺书致:青海奕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为了诚实、客观、有序地参与青海省政府采购活动,愿就以下内容做出承诺:一、自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社会公德,维护廉洁环境,与同场竞争的供应商平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二、参加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时,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提供所需的相关材料,并对所提供的各类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不虚假应标,不虚列业绩。三、尊重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各相关方的合法行为,接受政府采购活动依法形成的意见、结果。四、依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不围标、串标,维护市场秩序,不提供“三无”产品、以次充好。五、积极推动政府采购活动健康开展,对采购活动有疑问、异议时,按法律规定的程序实名(加盖单位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名)反映情况,不恶意中伤、无事生非,以和谐、平等的心态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六、认真履行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全面执行采购合同规定的各项内容,保质保量地按时提供采购物品。若本企业(单位)发生有悖于上述承诺的行为,愿意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对供应商的相关处理。本承诺是采购项目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磋商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格式6、资格证明材料资格证明材料资格证明材料包括:(1)单位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2)磋商文件规定的有关资格证书、许可证书、认证等;(3)磋商供应商简介及获得相关证书证明文件;(4)磋商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格式7、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按照磋商文件第2.2款(1)中规定提供以下相关材料。1.投标人是法人的,提供基本开户银行近三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同时提供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2024年或2025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完整财务状况报告(扫描或复印件应全面、完整、清晰),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会计)报表附注,并提供第三方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证书。投标人是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同时提供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2.近半年内任意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记录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格式8、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为保证本项目合同的顺利履行,供应商必须具备履行合同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授权人签字的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格式自拟),须提供相关设备的购置发票或相关人员的职称证书或用工合同等证明材料。格式9、磋商保证金证明磋商保证金证明此项目不要求缴纳磋商保证金。格式10、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致:青海奕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磋商供应商名称)郑重声明,我方参加本项目竞磋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我方对此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特此声明。附“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截图。磋商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三、磋商响应文件封面(下册)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磋商响应文件(下册)采购项目编号:采购项目名称:磋商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四、磋商响应文件目录(下册)(11)评分对照表………………………………………………………所在页码(12)竞争性磋商首次报价表…………………………………………所在页码(13)分项报价表………………………………………………………所在页码(14)技术规格响应表…………………………………………………所在页码(15)磋商产品相关资料………………………………………………所在页码(16)磋商供应商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所在页码(17)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所在页码(18)磋商供应商认为在其他方面有必要说明的事项………………所在页码(19)竞争性磋商最终报价表…………………………………………所在页码格式11、评分对照表评分对照表序号磋商文件评分标准磋商响应部分磋商响应文件中对应页码格式12、竞争性磋商首次报价表竞争性磋商首次报价表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单位:人民币(元)磋商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磋商首次报价交货期交货地点备注大写:小写:优惠承诺及其他:注:1、填写此表时不得改变表格形式(可按所投包增加行)。2、“磋商报价”为磋商总价。磋商报价包括:花卉费、运输费、栽植费、采购代理服务费、税金及不可预见费等全部费用。3、“交货时间”是指产品能够交付使用的具体时间。4、磋商报价不能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报价方案。磋商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格式13、分项报价表分项报价表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单位:人民币(元)序号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数量单位单价合计备注1234…优惠承诺及其他:投标总价小写:大写:注:1、本表应依照采购一览表中的产品序号按顺序逐项填写,不得遗漏,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2、磋商报价不能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报价方案。磋商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格式14、技术规格响应表技术规格响应表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序号采购需求技术参数、指标投标产品技术参数、指标偏离名称技术要求名称技术要求1234……注:1、本表应按照“项目概况及技术参数”中产品序号的指标逐项填写,不得遗漏。2、“投标产品技术参数、指标”必须与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产品检测报告、彩页等证明材料的实质性响应情况相一致。若在评标环节发现该项与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产品检测报告(或厂家公开发布的资料参数)等证明材料的实质性响应情况不一致或直接复制招标文件“采购需求技术参数、指标”内容的,按无效投标处理。3、投标供应商响应采购需求应具体、明确,应以招标项目参数要求为基本投标要求,对超出或不满足招标项目参数要求的指标需列出“+、-”偏差,并做出详细说明;如果只注明“+”、“-”或未填写,将视为该项指标不响应。4、投标供应商应按投标产品实际情况填写,不得照抄、复制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要求。5、投标供应商响应采购需求应具体、明确,含糊不清、不确切或伪造、编造证明材料的,按照实质性不响应处理。对伪造、编造证明材料的,将报送采购监管部门查处。磋商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格式15、磋商产品相关资料磋商产品相关资料根据采购项目内容,磋商时提供苗圃基地出具的证明资料或彩页图片。格式16、磋商供应商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磋商供应商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提供2023年1月1日以来的供应商类似业绩证明材料。类似业绩是指与采购项目在产品类型、使用功能、合同规模等方面相同或相近的项目。需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首页、标的及金额所在页、合同签字盖章页)的扫描(或复印)件)。格式17、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1.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农、林、牧、渔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农、林、牧、渔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致:青海奕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为人,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人。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注:若无此项内容,可不提供此函。企业名称:(公章)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3.监狱企业证明资料(不属于监狱企业的无需提供)备注:按《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企业名称:(公章)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4.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本公司(单位)郑重声明,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的规定,本公司(单位)提供的以下产品属于本国产品。具体情况如下:1.(产品名称1)1,生产厂为(厂名)2,厂址为(生产厂址)。(产品名称1)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规定比例)3。(产品名称1)的(关键组件)4在中国境内生产。(产品名称1)的(关键工序)5在中国境内完成。2.(产品名称2),生产厂为(厂名),厂址为(生产厂址)。(产品名称2)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规定比例)。(产品名称2)的(关键组件)在中国境内生产。(产品名称2)的(关键工序)在中国境内完成。……本公司(单位)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公司(单位)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__________________1.产品如有型号,请在“产品名称”栏一并填写。2.生产厂名与厂址应与生产厂营业执照载明的相关信息保持一致。3.该产品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相关要求实施前,“规定比例”栏可不填,下同。4.该产品的关键组件要求实施前,“关键组件”栏可不填,下同。5.该产品的关键工序要求实施前,“关键工序”栏可不填,下同。格式18、磋商供应商认为在其他方面有必要说明的事项磋商供应商认为在其他方面有必要说明的事项磋商供应商在参加本项目磋商中根据磋商文件的要求认为需要说明的事项,但不作为评标依据。如没有说明事项,此项可忽略。(格式可自定)格式19、竞争性磋商最终报价表竞争性磋商最终报价表最终报价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上发起,供应商按规定的时间填写最终报价。成交供应商须在发出成交公告前按最终报价补充提交分项报价表。第六部分采购项目要求及技术参数一、磋商要求1.磋商说明1.1.磋商供应商可以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磋商,但必须对所投包号中的所有内容作为一个整体进行磋商,不能拆分或少报。否则,磋商无效。1.2.磋商报价应包括花卉费、运输费、栽植费、采购代理服务费、税金及不可预见费等全部费用。若磋商报价不能完全包括上述内容,该磋商将被认为非实质性响应。1.3.磋商供应商必须如实填写“技术规格响应表”,在“磋商产品技术参数、指标”栏中列出所投产品的具体规格型号和具体技术参数、指标;以招标人需求为最低指标要求,磋商供应商对超出或不满足最低指标要求的指标需列出“+、-偏差。如果与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的产品检测报告等证明材料中的实质性响应情况不一致或直接复制磋商文件“采购需求技术参数、指标”内容的,按无效磋商处理。1.4.交货时间、地点:按采购人指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并安装交付使用。2.报价说明本次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采购预算额度为磋商最高限价,磋商供应商的磋商报价不得超出此额度。否则,磋商无效。3.重要指标3.1.技术参数中除注明签订合同时提供的相关授权、服务承诺等资料以外,其余相关资料在磋商时必须附在磋商响应文件中。3.2.“技术参数”中用星号“★”符号标注的属于重要技术参数、指标,必须完全响应,否则,作废标处理(若未标注,无视此项)。4.商务要求4.1.交货期:按采购人指定时间完成花卉摆放;4.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4.3.付款方式:详见“第四部分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范本”中“四、付款方式”的规定。2、项目概况及技术参数序号地点面积单位盆数技术要求1 乐家湾广场北侧景观石210 平方米17010 1、摆放草花营养杯大小为0.12m-0.13m,满铺后计划每平方米摆放81杯,摆放草花种类为:矮牵牛,垂吊牵牛,孔雀草,一串红,角堇,万寿菊,鸡冠花,金鱼草,红叶海棠,天竺葵,勋章菊。2、2026年5月1日前,乐家湾广场北侧景观石17010盆,东新路人行道两侧花箱3078盆,金桥路人行道两侧花箱20250盆,开元路(金桥路至民和路)各十字路口花箱1944盆,小广场花箱3321盆,乐家湾广场花箱3483盆,昆仑路(管委会至电信公司)花箱1377盆,金桥路浦发银行门口4050盆,昆仑路金桥路十字消防总队2025盆,广场大屏幕下方22275盆,广场东公厕对面彩陶2592盆,广场花坛(十处)13770盆,广场花架(三处)5832盆,开元路8100盆,小游园972盆,管委会院内30780盆,昆仑东路东新路西南角(普兰特)1620盆,昆仑东路东新路东南角2187盆,昆仑东路东新路路口中央分车带(东西两处)2430盆,昆仑东路金桥路口中央分车带(东西两处)2430盆,昆仑东路金汇路路口中央分车带(东西两处)2430盆,昆仑东路民和路十字中央分车带(掉头处)1377盆,沪宁路花箱2511盆,民和路延伸段中央分车带北口2025盆,广场党旗下花箱729盆,东新路高速入口2592盆,昆仑东路明杏路十字(西侧)中央分车带1215盆,共计摆放160218盆。2、因气候因素草花生长周期较短,为确保园区道路绿化景观效果。拟于7月1日前及10月1日前,对以上区域重要节点开败草花进行更换,共预计更换数量174585盆。合计共摆放草花336990盆。2 东新路人行道两侧花箱38 3078 3 金桥路人行道两侧花箱250 20250 4 开元路(金桥路至民和路)各十字路口花箱24 1944 5 小广场花箱41 3321 6 乐家湾广场花箱43 3483 7 昆仑路(管委会至电信段)花箱17 1377 8 金桥路浦发银行门口504050 9 昆仑路金桥路十字消防总队25 2025 10 广场大屏幕下方275 22275 11 广场东公厕对面彩陶32 2592 12 广场花坛(十处)170 13770 13 广场花架三处72 5832 14 开元路100 8100 15 小游园12 972 16 管委会院内380 30780 17 昆仑东路东新路西南角(普兰特)20 1620 18 昆仑东路东新路东南角27 2187 19 昆仑东路东新路路口中央分车带(东西两处)30 2430 20 昆仑东路金桥路口中央分车带(东西两处)30 2430 21 昆仑东路金汇路路口中央分车带(东西两处)30 2430 22 昆仑东路民和路十字中央分车带(掉头处)17 1377 23 沪宁路花箱31 2511 24 民和路延伸段中央分车带北口252025 25 广场党旗下花箱9729 26 东新路高速入口322592 27 昆仑东路明杏路十字(西侧)中央分车带151215 合计2005162405总面积:2005㎡,81盆/㎡,五一合计摆放数量162405盆。“七一 ”、“ 十一 ”对部分开败草花进行更换,共预计更换数量174585盆,合计摆放总盆数336990盆。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花街氛围营造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