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低硫瘦煤 瘦煤 干基灰招标公告(山东钢铁集团日照有限公司2026)



询价单号
IY26040020BWRS
采购方式
公开

采购员

联系电话

报名截至时间
2026-04-16T13:00
报价截至时间
2026-04-16T15:00

采购商名称:山东钢铁集团日照有限公司

物料信息

物料代码

物料名称

规格型号

品牌

采购数量

计量单位

要求交货期

备注

AX030008

瘦煤

地方贫瘦煤

3500.0

TON

2026-05-10

询价条款

一、交货地址: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
二、保证金额度:2000000.0元
三、商务条款:定价说明:湿公吨。 限价类别:定量、定价定量、定期、定价。 价格条款:CFR。 交货日期截止到【2026-05-10】。 交货日期确定依据:。 运输方式:。 收货人:。 物料名称:瘦煤,税率:13%,运输方式:铁运,装运地:,目的地:巨峰,溢装比例:10%,短装比例:10%,交货方式说明:。 交货质量条件:。
四、技术条款:交货质量标准。 地方瘦煤,质量标准:干燥无灰基挥发分,起始值≥15,截至值≤20。 地方瘦煤,质量标准:标准偏差,起始值≥0,截至值≤0.15。 地方瘦煤,质量标准:全水分,起始值≥0,截至值≤8。 地方瘦煤,质量标准:干基灰分,起始值≥0,截至值≤10。 地方瘦煤,质量标准:全硫(中高硫),起始值≥0,截至值≤0.5。 地方瘦煤,质量标准:粘结指数G值,起始值≥35,截至值≤100。
五、注册资本必须大于等于0万元
六、报名要求:1、宝钢股份/山钢日照现有合格供应商直接获得投标人资格(暂停供应且未恢复的除外),暂停供应后恢复的合格供应商,符合宝钢股份/山钢日照原料供应商管理相关要求的,可获得投标人资格。 2、意向投标人不是宝钢股份/山钢日照现有合格供应商的,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并能合法运作,具有法人地位和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营业执照应包含招标品种的经营范围; (4)注册资金≥1000万,煤炭经营时间大于等于2年。
七、资质要求:

附件下载

2026年4月第1次山钢日照瘦煤公开竞价采购标书.docx
关于山钢日照2026年瘦煤公开竞价采购的公告.docx
BWRS@IY26040020@1.00.pdf

山钢日照基地瘦煤公开竞价采购标书1、公开竞价项目介绍1、报名时间:见欧贝2、报价时间:见欧贝3、开标时间:见欧贝4、招标品种:瘦煤5、招标数量:3500±10%吨6、交货期:见欧贝7、价格方式:到厂价8、核价方式:最低价中标。本次设有拦标价,高于拦标价的协商或者流标处理。未设拦标价的,若价格高于大矿长协或者明显高于当前市场,协商或流标处理9、品种采购标准:品 种Ad,%St,d,%Vdaf,%G标准偏差瘦煤100.515-20≥350.15质量奖惩条款:9、质量加扣条款:元素条件调整类型调整方式价格公式Ad采购质量报告#干基灰分(%)>10&&采购质量报告#干基灰分(%)单价-(采购质量报告#干基灰分(%)-10)/0.01*0.56采购质量报告#干基灰分(%)>10.5单价-(采购质量报告#干基灰分(%)-10.5)/0.01*0.84+28采购质量报告#干基灰分(%)=9单价+(10-采购质量报告#干基灰分(%))/0.01*0.3采购质量报告#干基灰分(%)单价+30Std采购质量报告#全硫(%)>0.5单价-(采购质量报告#全硫(%)-0.5)/0.01*1.4采购质量报告#全硫(%)≥0.4&&采购质量报告#全硫(%)<0.5单价+(0.5-采购质量报告#全硫(%))/0.01*0.7采购质量报告#全硫(%)<0.4单价+7Mt采购质量报告#全水分(%)>8数量-入库单#湿吨数量-(100-采购质量报告#全水分(%))/(100-8)*入库单#湿吨数量Vdaf采购质量报告#干燥无灰基挥发分单价-(15-采购质量报告#干燥无灰基挥发分)/0.01*0.14采购质量报告#干燥无灰基挥发分>20&&采购质量报告#干燥无灰基挥发分单价-(采购质量报告#干燥无灰基挥发分-20)/0.01*0.07采购质量报告#干燥无灰基挥发分>23&&采购质量报告#干燥无灰基挥发分单价-(采购质量报告#干燥无灰基挥发分-23)/0.01*0.21+21Stde采购质量报告#标准偏差>0.15&&采购质量报告#标准偏差单价-(采购质量报告#标准偏差-0.15)/0.001*0.35采购质量报告#标准偏差>0.18&&采购质量报告#标准偏差单价-(采购质量报告#标准偏差-0.18)/0.001*0.7+10.5采购质量报告#标准偏差>0.2&&采购质量报告#标准偏差单价-(采购质量报告#标准偏差-0.2)/0.001*1.4+24.5G采购质量报告#粘结指数G值(%)单价-(32-采购质量报告#粘结指数G值(%))/1*1.4采购质量报告#粘结指数G值(%)>38单价+(采购质量报告#粘结指数G值(%)-38)/1*0.7采购质量报告#粘结指数G值(%)≥59单价+14.710、交货质量依据:质量以买方检验为结算依据,卖方检验为参考。11、计量标准:数量以买方过磅量为结算依据,卖方计量为参考。如数量差异较大,则双方协商解决。卖方若对买方计量、质量检验结果有异议,须在买方送达计量、质量检验结果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逾期视为卖方认可买方计量、质量检验结果。12、验收标准及质量异议处理方法:12.1允许偏差注:允许偏差是指不同实验室或不同试样之间可能存在的偏差。全水份≤1%;干基灰分≤15%时偏差为0.5%,干基灰分15%~30%时偏差为0.7%;干基全硫份≤1%时偏差为0.15%,干基全硫份1%~4%时偏差为0.25%;干基挥发分≤20%时偏差为1%,干基挥发分20%~40%时偏差为2%;粘结指数G值,偏差为4;胶质层厚度Y值,偏差为3mm;小焦炉实验焦炭强度CSR:偏差为3%;镜质组反射率标准差:偏差为0.02%。12.2.当买方化验结果与卖方化验结果相比,超出13.1条款的允许偏差值,出现质量异议时,双方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复检或选择双方认可的第三方检验单位检验只能选择一种。选择第三方检验单位检验时,第三方检验结果无论超不超允差,都要以第三方检验结果为准。不具备共同重新取样条件时,以买方留存的备查样作为复检、第三方检验单位检验、诉讼的供货样本证据。12.3根据本协议12.2款第三方检验单位所提供的化验结果,如该结果与买方化验结果更接近,则买方复验及料场重新取样、化验等费用均由卖方承担。反之,上述费用则由买方承担。12.4计价水8%,超过8%部分折吨。12.5在卸车作业中,若发现交货的煤炭中混有杂物,卖方应在接到买方通知后及时确认,并按照杂物混入的情况从单价中扣除1~10元/吨。如因煤中杂物导致进厂设备损坏,除降低煤价10元/吨外,买方再向卖方索赔所造成的直接损失。12.6货物进厂后25天内由于卖方原因自燃,买方将视自燃的严重程度提出索赔。具体如下:1)发现冒烟发热,降低煤价2元/吨(含税)。2)发现明火,但未造成厂内设备损失,降低煤价3~5元/吨(含税)。3)发现明火,已造成厂内设备损失,除降低煤价5元/吨外,再向卖方索赔所造成的直接损失(含税)。12.7卖方应持续改进产品质量,尽量提供杂质少粉尘少的优质煤炭。12.8如果出现混煤,买方将视混煤的严重程度提出索赔。12.9拒收条款:当买方发现以下情况,买方有权拒收。12.9.1交货质量持续变差且超过13.1条款允许偏差范围。12.9.2严重混煤。本合同严重混煤是指:(1)未经买方同意的不同煤种的混合。(2)在生产、运输、站台堆存及装车过程中造成的不同煤种之间的混合。12.10卖方以汽车运输方式送货进厂,必须遵守买方规定:过磅时人、货分离,并将汽车备用水箱中的水全部卸除,过重磅与空车回皮之间不得从车上卸下除标的物以外的任何物品,如发现有虚増重量、弄虚作假等恶意行为,买方有权处理。12.11退货:无论因何种原因出现退货,均按买方相关规定执行。由卖方承担退货费用并向买方交纳有关管理费用。退货不成功的,由双方协商处理。13、结算方式及期限:13.1以买方计量、质量检验、交货质量标准、奖惩及拒收条款等作为结算依据;13.2交货日期:铁路运输,卖方应提供铁路运输的领货凭证,并以领货凭证上发站承运日期戳所示日期为准;公路运输,以货到买方厂内计量时间为准。13.3货到经买方计量检验后,卖方根据买方结算信息开具增值税发票。13.4买方收到发票入账后,按照买方付款周期,支付方式由买卖双方协商选择:现汇;通宝开具;电子银票背书或电子商票开具。14、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合同生效后,双方应严格遵守。如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应依法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5、其他约定事项1双方签订的《原料采购中心廉政双签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效力。2合同双方约定,合同在双方的法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3山钢日照关注供应商在环境管理体系、清洁生产、社会责任等方面的表现,加强与供应商的沟通与信息传递,致力于与供应商共建绿色供应链。4经买卖双方协商同意(如无书面变更要求,视同买卖双方协商同意),对本合同末未执行完的合同量或超出合同量进行合同终止执行。5未尽事项,以签订的买卖合同为准。二、投标人资格要求:1、宝钢股份现有合格供应商直接获得投标人资格(暂停供应且未恢复的除外),暂停供应后恢复的供应商,符合宝钢股份原料供应商管理相关要求的,可获得投标人资格。2、意向投标人不是宝钢股份现有合格供应商的,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并能合法运作,具有法人地位和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3)营业执照应包含公开竞价采购品种的经营范围;(4)注册资金≥2000万,煤炭经营时间大于等于2年。三、保证金报名参加公开竞价的企业,需在欧贝平台缴纳投标保证金200万元人民币。未中标的投标人,可于确定中标人之后向欧贝平台申请释放保证金。中标人需缴纳履约保证金,已缴纳的投标保证金直接转换为履约保证金。四、定标原则1、本次采购瘦煤1.4万吨。相同报价以报价时间早者优先(以欧贝平台系统显示时间为准)。本次邀请竞价设拦标价,如供方报价高于拦标价,买方有权选择流标或按拦标价议标。2、未在山钢日照基地使用合格的新品种,需送小样检测合格后发运,首次供应量按3500吨左右试供,且价格应低于现有品种2.5%以上。供方需保证,寄送的新品种小样与首次供应的煤种应为同一煤种,如发现不一致,取消下次公开竞价参与资格。关于山东钢铁集团日照有限公司市场瘦煤公开竞价采购公告山东钢铁集团日照有限公司决定自即日起,对生产所需低硫焦煤实施公开竞价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1、公开竞价采购品种基本情况1、本次实施公开竞价的品种为:瘦煤(S0.8,CSR67)2、中标人交货至山东钢铁集团日照有限公司指定交货点。具体请见标书。2、招标方式通过欧贝平台(https://www.obei.com.cn),向符合资格的投标人不定期公开竞价。3、投标人资格要求1、宝钢股份现有合格供应商直接获得投标人资格(暂停供应且未恢复的除外),暂停供应后恢复的合格供应商,符合宝钢股份原料供应商管理相关要求的,可获得投标人资格。2、意向投标人不是宝钢股份现有合格供应商的,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并能合法运作,具有法人地位和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3)营业执照应包含招标品种的经营范围;(4)注册资金≥1000万,煤炭从业年限超过2年。4、保证金报名参加公开竞价的企业,需在欧贝平台缴纳投标保证金200万元人民币。未中标的投标人,可于确定中标人之后向欧贝平台申请释放保证金。中标人需缴纳履约保证金,已缴纳的投标保证金直接转换为履约保证金。5、合同范本及指标加扣款交货时间、数量、质量标准、质量奖惩条款、详见标书。6、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基地联系人座机手机日照陈经理021-2664410918301755873地址:上海市宝山区富锦路885号东一区办公楼7、其他说明1、任何企业和个人不得非法干涉招标过程。投诉方式:宝钢股份原料采购中心纪委联系人:黄女士联系电话:13564636169电子邮件:huangxiaoyan@baosteel.com2、当供需双方发生重大变化(包括但不限于:外部经济状况、市场行情发生重大变化;参与竞价单位生产经营发生重大变化;参与竞价单位出现重大变故等)而影响公开竞价业务时,采购中心保留提出重新公开竞价的权利。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原料采购中心一、交货品种、时间、数量、价格物料名称交货期数量(吨)瘦煤3500.0(+10.0%-10.0%)1.如果市场煤价有较大波动,双方协商调整。如遇国家调整税收政策,则增值税据实调整,不含税价不变。2.买方将据生产及市场变化,在中标后3个自然日内向卖方告知确定的交接货计划,该计划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煤炭品种、数量、交货时间及地点等,卖方收到消息24小时之内需要给予相应的回复。3.卖方应按双方确定的交接货计划执行发运。由于其中一方的客观原因需加以调整交接货数量,应在交接货计划实施前10天通知另一方,并征得对方确认后方可调整,以书面方式确认,并进行合同变更和签订补充协议执行。4.交货期及溢短装条款:交货时间为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实际交货合计数量在合同约定数量±10%范围内,视为合同全部履行。4.1:除不可抗力和买方原因外,未在规定时间交货,给买方造成用料不连续的,按合同约定的期限,超期一天扣10元/吨(不含税)。4.2:除铁路和买方原因外,未在规定时间发运或到达逾期,造成合同执行率低于90%或高于110%的,数量相关的价格调整:合同兑现率:合同交货量是指卖方在合同交货期内经买方核定的实际交货湿量;合同兑现率=(合同交货量/合同签订数量)×100%。当期合同兑现率<90%时,对合同欠量部分(即合同交货量与合同签订数量的90%之间的差额)按当批合同周期和下一批合同周期煤价价差的绝对值执行扣款,如价差>60元/吨,按实际价差扣款;如价差≤60元/吨,按60元/吨扣款;当期合同兑现率>110%时,对合同超量部分(即合同交货量与合同签订数量的110%之间的差额)当批合同周期和下一批合同周期煤价价差的绝对值,如价差>60元/吨,按实际价差扣款;如价差≤60元/吨,按60元/吨扣款;如买方下一合同期无采购,或下一合同期交货开始时间与当期合同期交货截止时间之间相隔≥10个自然日以上的,扣款按60元/吨执行。4.3由于严格库存管理,对铁路运输到货的原燃料,卖方须根据买方要求,合理安排发运。如因卖方原因导致买方库存不均衡,买方暂缓结算处理。同时,因铁路停装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的铁路中断、以及买方需求计划变化导致的双方无法兑现月合同量,可由双方协商进行合同延期或减量。火车发运的,整列火车节数到达80%的数量及以上,视为整列到达,掉队车辆不作逾期扣罚;二、交货地点方式1.铁路运输/汽车运输等方式交货,由卖方组织在(某个站点)装车,到站(到站点)交货,。1.发货:发货单位(承运人);发货地点:(多个、选填站)2.交货地点:买方指定交货地点;3.运输方式:A.火车运输;B.汽车运输;C.船运:D、其他运输方式;4.交货时间:卖方到达买方指定的交货地点时间为准。5.所有进入日照公司厂区的汽运车辆必须服从日照公司厂区内的安全管理规定,遵守交通规则。为贯彻买方交通、安全、环保规定,加强对供应商在买方厂区送货车辆安全供应的考核,就相关事项以补充协议的形式予以明确。凡是违反买方厂内汽车运输安全管理标准的,按以下标准进行考核:(1)违章(违反厂内道路交通、安全、环保、现场管理规定)但未造成事故,被山钢日照公司通报原料采购中心的卖方运输车辆,每次扣减卖方货款2万元以上。(2)发生交通事故,但未造成人员伤亡且负有主要责任的,被山钢日照公司通报原料采购中心的卖方运输车辆,每次扣减卖方货款4万元以上。(3)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受伤且负有主要责任的,被山钢日照公司通报原料采购中心的卖方运输车辆,每次扣减卖方货款6万元以上。(4)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且负有主要责任的,被山钢日照公司通报原料采购中心的卖方运输车辆,经确认后,每次扣减卖方货款10万元。在年度供应商评审中不得高于(含)“C”类供应商。(5)查实运输司机有酒驾、醉驾、无证驾驶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扣罚卖方货款10万元以上。三、交货质量标准物料名称质量标准质量标准起始值(>=)质量标准截止值(<=)四、验收标准、方法1.数量以山钢日照进厂计量结果为结算依据。卖方计量作为参考。如双方计量数量差异较大,则双方分别查找原因并根据实际情况协商解决。2.买方根据交货质量指标所列项目,接卸进厂后进行质量检验,出具相应进厂质检检测报告;按进厂检测报告进行商务结算。以卖方出厂检测报告为参考。如买方未作检验,则以合同标准值结算。如有异议,按下列四.3条款执行。3.质量异议的处理3.1允许偏差注:允许偏差是指不同实验室或不同试样之间可能存在的偏差。全水分:≤1%;干基灰分:≤15%时偏差为≤0.5%;15%~30%时偏差为≤0.7%;干基全硫:≤1%时偏差为≤0.1%;1%~1.5%时偏差为≤0.15%;≥1.5%时偏差为0.2%;可燃基挥发分:≤20%时偏差为≤1%;20%~40%时偏差为≤2%;粘结指数G值:偏差为≤4;胶质层厚度Y值:偏差为≤3mm;小焦炉实验焦炭强度CSR:偏差为≤3%;镜质组反射率标准差:偏差为≤0.02%3.2卖方应在发货后十日内,将完整的、具备实验室相关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提供给买方,检测指标缺少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的,或检测结果为不具备检化验资质的机构出具的,发生质量异议时,将不予参考。除水分外,其它当买方化验结果与卖方化验结果相比,在偏差范围内的,以买方检查数据为准。超出上述的允许偏差值时,卖方提出书面异议的,可选择一下三种方式之一进行处理:1、复检。按买方复检流程规定,以买方进厂取样备样由买方质检部门重新检测(复检),以复检结果作为结算依据。如卖方不认可备样复检,买方料场具备条件的,卖方可申请在买方料场共同取样复检。2、按双方检测的平均值(买方数据的权重不低于50%)进行协商。3、第三方检测。以买方进厂取样备样送交双方认可的第三方检验单位检测分析,并以该单位化验报告作为结算依据。如卖方不认可备样复检,买方料场具备条件的,卖方可申请在买方料场共同取样,以料场共同取样送交双方认可的第三方检验单位分析,并以该单位化验报告作为结算依据。3.3双方达成同意复检或第三方检验一致意见后,对提出复检的项目,结算均以复检/第三方检测结果为结算依据。相关费用由复检、第三方检测提出人承担。复检结果或第三方检验结果与初检结果相比,超出合同指标约定的允差范围且优于初检结果视为复检/第三方检测申诉成功,否则视为申诉失败。一般每年度允许供方复检或第三方检验的质量异议不成立次数不超过3次(3次及以内),超过3次后不再予以受理,且超过规定3次的供应商,将作降级/暂停/取消供应商资格处理。3.4水分差异处理:水分指标原则上不允许复检,双方可以互相提指标异议并协商处理。五、付款方法1.货到山钢日照指定交货地点后,待货物验收后,根据四.2条款和四.3条款(若有),提供卖方结算单,再收到卖方增值税发票后,凭本合同约定的数量、质量凭证及增值税发票按计量、按质结算。付款账期:票到挂账后31个工作日内完成付款。付款方式:网银;通宝。六、奖罚及拒收条款物料名称调整类别质量指标调整方式调整公式描述质量奖罚(加减价调整)条款1.上述各质量指标若买方是采用抽查检测,则未抽检的取合同值结算。上述各质量指标,若劣于合同值,买方有权要求卖方停供一个月整改;若连续两次劣于合同值,则停供三个月整改;若出现连续三次劣于合同值,则买方有权暂停采购、终止合同。2.在卸车作业中,若发现交货的煤炭中混有杂物,卖方应在接到买方通知后及时确认,并按照杂物混入的情况从单价中扣除5~20元/吨。如因煤中杂物导致进厂设备损坏,除降低煤价20元/吨外买方再向卖方索赔所造成的直接损失。3.卖方交货时如发现交货煤炭自燃,买方将拒绝接受,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卖方负责,如进厂后25天内自燃,买方将视自燃的严重程度提出索赔。具体如下:(1)发现冒烟发热,降低煤价2元/吨;(2)发现明火,但未造成厂内设备损失,降低煤价3-5元/吨;(3)发现明火,已造成厂内设备损失,除降低煤价5元/吨外再向卖方索赔所造成的直接损失。4.卖方应持续改进产品质量,尽量提供水分低、杂物少、粉尘少的优质煤炭。5.如果出现严重、复杂混煤,买方将视混煤的严重程度提出索赔。6.拒收条款:当买方发现以下情况,买方有权拒收。6.1交货质量持续变差。6.2严重、复杂混煤。本合同严重、复杂混煤是指:(1)未经买方同意的不同煤种的混合。(2)在生产、运输、港口堆存及装船过程中造成的不同煤种之间的混合。6.3禁止混入俄罗斯煤,如被发现,买方将根据混入程度给于重扣并保留停止合作的权利。七、合同的暂停及终止1.卖方若交货煤种持续变差或者未按合同要求严重混煤,买方可以中止合同执行,若按上述降价不足以补偿买方损失时,买方将按实际损失向卖方索赔;若卖方交货质量、数量多次不能达到合同要求,买方将终止与卖方的订货合同及供货资格。八、不可抗拒外力1.本合同的不可抗力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80条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2.买卖双方一旦因为不可抗力而无法履行合同的事件发生后应立即:1)将所谓的不可抗力事件或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立即提供与此相关的所有信息,通知应当包括采取补救措施可能需要的时间。2)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以纠正或克服事故情况并将损失降至最低。前提是买卖双方没有发生罢工、关闭或其它工业干扰无法采取上述措施。3)双方协商终止或暂停、调整合同执行。九、保密1.买卖双方应遵守合同的保密性,在未经双方同意下不得向第三方泄漏有关合同内容及信息,第三方是指除本合同各方及其子公司有关人员之外的任何人或企业。十、权利和风险1.按本合同要求所供的煤一旦到达买方指定交货地点后,所有货物灭失损毁的风险即转给买方。十一、政府法律和争议的解决1.本合同的执行受中国法律的约束,并根据中国法律解释。2.对于任何由于本合同所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买卖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在产生上述争议后六十天内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有关争议,合同任何一方可向买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二、其它条款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采用电子合同方式签约的,完成电子签约手续后生效,至双方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终止。双方确认已取得充分和合法的授权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本合同一式贰份,买卖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效力。2.买方通过欧贝平台或其他双方同意的平台发布的订单信息和要求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如平台信息和要求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签订的信息和要求为准。3.其它根据业务情况需要补充的,双方应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4.买方关注供应商在ESG、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方面的方针,合规经营、风险防控、爱护员工、尊重人权、绿色低碳、持续改进,相互间加强沟通与信息传递,共建可持续发展的绿色供应链。5.除另有约定外,双方确认本合同注明的住所地指联系地址,并为业务文书和法律文书的有效送达地址。6.就履行本协议项下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任意一方均须各自遵守对其不时适用的反贿赂、反腐败的法律法规。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低硫瘦煤 瘦煤 干基灰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山东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