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管理中心-运维招标公告(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管理中心(吉林省社会保障卡管理中心、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计调查中心)2026)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管理中心“吉林智慧人社”运维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5月25日09点00分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LSZC20250094605
分包编号:JLSZC20250094605-2
项目名称:“吉林智慧人社”运维项目
预算金额:99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订立后7天开始,期限12个月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4月15日08时00分至2026年04月24日16时00分
获取招标文件网址:http://www.ggzyzx.jl.gov.cn/
1.首先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资源交易主体注册”栏目(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按要求完成交易主体信息注册。完成交易主体信息注册的用户,可携带所需材料至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四楼CA证书办理处免费办理CA数字证书,也可到吉林省内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梅河口市公共资源交易场所现场办理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全省通办通用 (咨询电话:0431-85177688 QQ:800805008) 。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CA认证的投标人将无法参与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组织的所有招标采购活动。
2.投标人取得CA认证后,可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网站“投标人->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登录后选择“公告->采购->进入项目->交易文件下载”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务必在规定的“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之前操作“投标确认”并完善相关投标信息,点击“投标确认”按钮确认参加投标才可参与该项目的采购活动。如果投标人在规定的“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之前没有点击“投标确认”按钮确认参加投标,将不能参与该项目的采购活动和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 间:2026年05月25日09点00分
地 点: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
(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凡与本中心招投标活动有关的时间,均以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服务器显示的北京时间为准。
七、联系方式
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与下列人员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管理中心
地 址:长春南关区亚泰大街3336号
联 系 人:王博
联系方式:15044136960
2.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文件编制联系人:胡淼 联系方式:0431-81862928
组织开标评标联系人:冯晓聪 联系方式:0431-81866998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9999号
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
2026年04月15日
招标文件正文.pdf
来源:
初审:胡淼
复审:孙开正代文件
终审:周晓兵
吉林省政府集中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项目名称:“吉林智慧人社”运维项目项目编号:JLSZC20250094605分包名称:大数据平台及软件运维服务分包编号:JLSZC20250094605-2采购人: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管理中心集中采购机构: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2026年4月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一、项目基本情况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三、获取招标文件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五、公告期限六、其他补充事宜七、联系方式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与下列人员联系。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二、投标人须知正文第三章采购需求一、采购需求前附表二、项目概况三、服务需求四、项目预算或最高限价五、其它要求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一、总则二、评标方法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第一部分合同书第二部分合同一般条款第三部分合同专用条款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一、开标一览表二、投标函三.投标人资格声明书四、授权书五、投标分项报价表六、投标响应表七、联合协议八.拟分包情况说明及分包意向协议九、中小企业声明函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十一、其它相关证明材料第七章政府采购供应商询问函和质疑函范本询问函范本质疑函范本质疑函制作说明(根据项目需要选择对应的评标方法和标准,不使用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请删去)第一章投标邀请招标公告项目概况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管理中心“吉林智慧人社”运维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5月25日09点00分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LSZC20250094605分包编号:JLSZC20250094605-2项目名称:“吉林智慧人社”运维项目预算金额:990000.00元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合同履行期限:合同订立后7天开始,期限12个月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1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年04月15日08时00分至2026年04月24日16时00分获取招标文件网址:http://www.ggzyzx.jl.gov.cn/1.首先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资源交易主体注,册,”,栏,目(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按要求完成交易主体信息注册。完成交易主体信息注册的用户,可携带所需材料至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四楼CA证书办理处免费办理CA数字证书,也可到吉林省内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梅河口市公共资源交易场所现场办理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全省通办通用(咨询电话:0431-85177688QQ:800805008)。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CA认证的投标人将无法参与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组织的所有招标采购活动。2.投标人取得CA认证后,可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网站“投标人->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登录后选择“公告->采购->进入项目->交易文件下载”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务必在规定的“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之前操作“投标确认”并完善相关投标信息,点击“投标确认”按钮确认参加投标才可参与该项目的采购活动。如果投标人在规定的“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之前没有点击“投标确认”按钮2确认参加投标,将不能参与该项目的采购活动和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时间:2026年05月25日09点00分地点: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少于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凡与本中心招投标活动有关的时间,均以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服务器显示的北京时间为准。七、联系方式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与下列人员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管理中心地址:长春南关区亚泰大街3336号联系人:王博联系方式:1504413696032.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采购文件编制联系人:胡淼联系方式:0431-81862928组织开标评标联系人:冯晓聪联系方式:0431-81866998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9999号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2026年04月15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注:本表是本项目的具体要求,是对投标人须知核心内容的概述,如有不一致,以本表为准。条款号条款名称内容、说明与要求1.5.1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确认完成后主体单位进行投标5.2现场考察或标前答疑会☑不组织或不召开备注:如投标人未参加采购人统一组织的现场考察或采购人统一召开的标前答疑会,视同放弃现场考察或标前答疑会,由此引起5.2现场考察或标前答疑会☑不组织或不召开的一切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6.1网上询问截止时间开标前三个工作日内10.1投标保证金☑不收取11.1投标有效期90日历日13.1投标文件解密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后15分钟内14.1资格审查采购人审查17.2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17.3报价扣除(投标人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的,需逐项填报,同时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在“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模块上传,方可享受政策优惠;有任何一项服务为非中小企业提供的,不享受政策优惠,无需填报。)(1)小型和微型企业价格扣除:10%。(2)监狱企业价格扣除:同小型和微型企业。(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同小型和微型企业。(4)符合条件的联合体价格扣除:3%。(5)符合条件的向小微企业分包的大中型企业价格扣除:3%。(允许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项目适用)21.1评标委员会推荐合格投标人数-321.1中标候选人的数量合格投标人数-321.2确定中标人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确定23.3中标结果公告须说明的内容(1)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3)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等原因进行价格扣除后中标(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报价(适用最低评标价法)(4)中标(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适用综合评分法)24.1中标通知书发出的形式数据电文25.1告知招标结果的形式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或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系统查看26.1履约保证金金额:☑免收27.1签订合同和合同公告时间(1)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自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完成政府采购合同公开。(2)采购人与中标人不得擅自变更合同,依照政府采购法确需变更政府采购合同内容的,采购人应当自合同变更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政府采购合同变更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信息和其它依法不得公开的信息除外。30.1质疑函递交方式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提出31其它内容1、解释权:31其它内容(1)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2)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3)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4)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投标人须知、评标方法和标准、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5)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负责解释。2、“政采贷”融资指引:有融资需求的中标人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或成交通知书后,可访问吉林省政府采购网“政采贷”栏目,查看和联系第三方平台或者金融机构,商洽融资事项,确定融资意向。7二、投标人须知正文1.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及投标人1.1采购人:是指依法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1.2集中采购机构:是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1.3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省级财政部门。1.4投标人: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分支机构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特殊行业除外。本项目的投标人须满足以下条件:1.4.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遵守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1.4.2以集中采购机构认可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招标文件。1.4.3若采购需求中写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投标人应保证所投产品可履行合法报通关手续进入中国关境内。若采购需求中未写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如投标人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5若招标公告中允许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规定如下:1.5.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点击“确认投标”。联合体牵头人作为投标项目的主体,负责组织办理投标相关事宜。1.5.2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5.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投标人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相关规定。1.5.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联合协议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提交。1.5.5大中型企业、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投标,联合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协议投标总金额的比例。1.5.6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8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1.5.7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5.8对联合体投标的其它资格要求见申请人的资格要求。2.资金落实情况2.1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资金。3.投标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4.适用法律本项目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其它有关部门的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其权利受到上述法律法规的保护。5.招标文件构成5.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采购需求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七章政府采购询问函和质疑函范本5.2现场考察(标前答疑会)及相关事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3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6.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6.1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内容有疑问,可以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网上询问截止时间前以网上提问形式(电子交易系统)提交给集中采购机构。6.2采购人可主动地或在答复投标人提出的询问时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与修9改。集中采购机构将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以发布更正公告的方式,澄清或修改招标文件,更正公告的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投标人应主动上网查询。集中采购机构不承担投标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6.3任何人或任何组织向投标人提供的任何书面或口头资料,未经集中采购机构在网上发布或书面通知,均作无效处理,不得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集中采购机构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6.4对于没有提出疑问又参与了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将被视为完全认同本招标文件(含更正公告的内容)。7.投标范围及投标文件中标准和计量单位的使用7.1项目有分包的,投标人可对招标文件其中某一个或几个分包进行投标,除非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7.2投标人应当对所投分包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所列的所有内容进行投标,如仅响应所投包别中的部分内容,其所投包别的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7.3无论招标文件中是否要求,投标人所投货物、服务及工程(如有)均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7.4投标人与集中采购机构之间与投标有关的所有往来通知、函件和投标文件均用中文表述。投标人随投标文件提供的证明文件和资料可以为其它语言,但必须附中文译文。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出现差异时,以中文为准。7.5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8.投标文件构成8.1投标人应完整地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及要求编写投标文件,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投标文件格式的相关内容。8.2投标人应提交招标文件要求的证明文件,证明其投标内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投标文件的一部分。证明文件形式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8.3为保证公平公正,除非另有规定或说明,投标人对同一项目投标时,不得同时提供备选投标方案。109.投标报价12.1投标人的报价应当包括满足本次招标全部采购需求。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所有投标均应以人民币报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9.2投标人报价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分项、分包最高限价,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9.3投标报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9.4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9.5采购人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10.投标保证金10.1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投标有效期11.1投标有效期为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的日历天数,投标有效期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的投标保持有效,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投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1.3因特殊原因,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可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投标人也可以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且不承担任何责任。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12.投标文件的递交、修改与撤回12.1投标人应当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在电子交易系统上传。12.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以接收到电子签收凭证为准),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11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加密或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系统应当拒收。13.开标13.1开标时,各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解密时间前对其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解密的,投标无效。13.2开标时,集中采购机构将通过网上开标系统公布开标结果,公布内容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13.3集中采购机构将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并存档备查。投标人未派代表参加开标的,视同投标人认可开标结果。13.4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14.资格审查及组建评标委员会14.1采购人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内容,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进入评标。14.2采购人将在投标截止时间后至评审结束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互联网查询相关投标人信用记录,并对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它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联合体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对存在失信信息的投标人,采购人将下载查询结果页面后与其它采购文件一并保存。投标人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查询结果为准。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外,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投标人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它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14.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12施条例》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其它有关部门的有关规定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本项目评标工作。15.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与澄清15.1符合性审查是指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15.2投标文件的澄清15.2.1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方式(询标)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以及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它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履约的情况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如有询标,投标人授权代表(或法定代表人)可通过远程登录的方式接受网上询标,也可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参加询标。因投标人授权代表联系不上、没有及时登录系统等情形而无法接受评标委员会询标的,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风险。15.2.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将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5.2.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15.3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第15.3条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1316.投标无效16.1根据本招标文件的规定,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文件内容。无论何种原因,即使投标人投标时携带了证书材料的原件,但投标文件中未提供与之内容完全一致的扫描件的,评标委员会视同其未提供。16.2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2)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3)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5)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无效情形。17.比较与评价17.1经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其投标文件作进一步的比较与评价。17.2评标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根据实际情况,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采用下列一种评标方法,详细评标方法和标准见招标文件第四章:(1)最低评标价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2)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17.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报14价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标准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对于同时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进行投标报价扣除。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投标报价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标准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它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18.废标、重新招标与变更采购方式18.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将导致项目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做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规定数量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18.2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投标截止后投标人不足3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按照以下方式处理:(1)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者招标程序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改正后依法重新招标;(2)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需要采用其它采购方式采购的,采购人应当依法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批准。19.保密要求19.1评标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19.2有关人员应当遵守评标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标文件、评标情况和评标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20.中标候选人的确定原则及标准1520.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项目招标文件所约定的评标方法,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按下列方法进行排序,确定中标候选人:(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除了算术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外,不对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进行任何调整。评标结果按修正和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修正和扣除后的投标报价出现两家或两家以上相同者,采取评标委员会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候选顺序。(2)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与投标报价均相同的,则采取评标委员会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候选顺序。21.确定中标候选人和中标人21.1评标委员会将根据评标标准,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数量推荐中标候选人。21.2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由评标委员会或采购人确定中标人。21.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时,采购人有权拒绝任何投标人中标,且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22.编写评标报告评标报告是根据全体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的报告,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论,对需要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做出结论。23.中标结果公告23.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由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集中采购机构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23.2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集中采购机构将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ggzyzx.jl.gov.cn)上发布中标结果公告。1623.3中标结果公告内容应当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集中采购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人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中标公告期限、评审专家名单以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约定进行公告的内容。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4.中标通知书24.1集中采购机构发布中标结果公告的同时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24.2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4.3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25.告知招标结果25.1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集中采购机构同时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未通过的原因;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还将告知未中标人本人的评审得分和排序。26.履约保证金26.1中标人应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26.2如果中标人没有按照上述履约保证金的规定执行,将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确定下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7.签订合同27.1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及合同公告。27.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27.3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7.4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28.廉洁自律规定1728.1集中采购机构工作人员不得与采购人、供应商恶意串通。28.2集中采购机构工作人员不得接受采购人或者供应商组织的宴请、旅游、娱乐,不得收受礼品、现金、有价证券等,不得向采购人或者供应商报销应当由个人承担的费用。29.人员回避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必须回避。投标人认为采购人员及其相关人员有法律法规所列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30.质疑的提出与接收30.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截止时间为工作日的16:00时),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提出质疑。30.2质疑供应商应按照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超出法定质疑期提交的质疑将被拒绝。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一次性提出。31.需要补充的其它内容需要补充的其它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三章采购需求前注:1.本采购需求中提出的服务方案仅为参考,如无明确限制,投标人可以进行优化,提供满足采购人实际需要的更优(或者性能实质上不低于的)服务方案,且此方案须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可。2.政府采购政策(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具体政策要求):(1)如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则投标人所投产品须具有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目录》中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18(2)如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投标人应当执行《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的要求,提供符合需求标准的绿色包装、绿色运输,同时,采购人将对包装材料和运输环节作为履约验收条款进行验收。3.如采购人允许采用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应当明确可以分包履行的相关内容。一、采购需求前附表序号条款名称内容、说明与要求1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支付合同金额的百分之九十五,验收合格后支付剩余百分之五。政府采购项目资金支付程序,按照国家有关财政资金支付管理的规定执行。2服务地点长春市南关区3336号金业大厦3服务期限合同订立后7天开始,期限12个月4本项目采购标的名称及所属行业标的名称:“吉林智慧人社”运维项目第二标段:大数据平台及软件运维服务所属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二、项目概况“吉林智慧人社”运维项目第二标段:大数据平台及软件运维服务三、服务需求序号服务名称服务内容及要求数量单位1“吉林智慧人社”运维项目第二标段:大数据平台及软件运维服务第一章项目概况1.1运维目标“吉林智慧人社”是省级集中的项目,如何安全、高效、平稳地支撑全省各项人社业务连续运转,实现人社信息化“记录一生、保障一生、服务一生、管理一生”的目标,是吉林人社部门和省政府部门要重点解决的民生任务。为保障“吉林智慧人社”各平台及应用安全、稳定、可靠运行,拟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解决当下运维力量缺失的实际问1项1“吉林智慧人社”运维项目第二标段:大数据平台及软件运维服务题。运维工作任务主要是保障大数据支撑平台、大数据应用开放平台、人社电子证照系统、人社舆情分析系统、人社知识管理系统、人社信用管理系统、机关保前置业务处理系统、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管理系统、工伤保险业务一体化平台、职业技能人员实名制管理系统、退休资格认定系统、被征地农民资金跟踪管理系统、年金基金管理备案系统、统计汇总信息化系统、仲裁员管理系统等系统的服务功能不断完善,提供安全可靠、持续稳定的保障能力。1.2运维范围包括大数据平台及应用运维服务,大数据支撑平台、大数据应用开放平台、人社电子证照系统、人社舆情分析系统、人社知识管理系统、人社信用管理系统、机关保前置业务处理系统、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管理系统、工伤保险业务一体化平台、职业技能人员实名制管理系统、退休资格认定系统、被征地农民资金跟踪管理系统、年金基金管理备案系统、统计汇总信息化系统、仲裁员管理系统运维服务。1.2.1大数据支撑平台。通过大数据采集子平台,大数据存储子平台,大数据管理子平台,大数据可视化子平台,大数据分析平台,为大数据应用提供数据服务。提供系统运维,保证系统安全稳定运行。1.2.2大数据应用开放平台。通过大数据分析平台、大数据应用平台、大数据开放平台的建设,构建吉林省大数据应用能力。提供系统运维,保证系统安全稳定运行。1.2.3人社电子证照系统。形成电子证照目录体系,提供面向电子证照采集、审核、入库、应用等全生命周期管理功能。提供系统运维,保证系统安全稳定运行。1.2.4人社舆情分析系统。基于海量信息生成热点备选库,根据媒体权威度、查看数、回复数、密集程度等参数,识别出给定时间段内的人社相关热门话题,并对舆情进行分析。提供系统运维,保证系统安全稳定运行。1.2.5人社知识管理系统。提供多层面、多类别采集社保、就业、劳动关系、人事人才等相关常见问题、政策法规、案例等信息功能,并根据政策时效性、特殊性对已经入库的知识内容进行管理和维护。提供系统运维,保证系统安全稳定运行。1.2.6人社信用管理系统。归集整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信用信息,建立信用信息综合评价模型与标准,对各类服务对象守信失信行为进行分析,构建“人社信用体系”,客观评价用人单位和个人的行业信用情况。提供系统运维,保证系统安全稳定运行。1.2.7机关保前置业务处理系统。机关保系统涉及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信息、机构信息、工资信息管理、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等业务功能。提供系统运维,保证系统安全稳定运行。1.2.8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管理系统。支持技工学校,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民办学校、中外合作项目、中外合作机构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和高技能人才评选业务的审核。提供系统运维,保证系统安全稳定运行。1.2.9工伤保险业务一体化平台。全省集中的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和工伤预防系统。提供系统运维,保证系统安全稳定运行。1.2.10职业技能人员实名制管理系统。该系统围绕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申领、技能培训生活费补贴申领、定点培训机构申报等事项所建设,实现了职业技能人员培训全流程管理,为职业技能人员补贴的发放提供全流程信息化服务。提供系统运维,保证系统安全稳定运行。1.2.11退休资格认定系统。实现企业人员退休资格网上申报、审核;企业人员提前退休资格网上申报、审核,提供企业退休资格审核预约、结果查询、打印等功能。提供系统运维,保证系统安全稳定运行。1.2.12年金基金管理备案系统。实现年金基金方案备案、年金基金方案变更、年金基金方案终止等事项的网上申报、审核、查询等功能完成系统建设工作,提供系统运维,保证系统安全稳定运行。1.2.13统计汇总信息化系统。建设统计汇总信息化内容,涵盖指标采集、指标上报、指标审核等业务,为吉林人社的统计分析工作提供信息化支撑。提供系统运维,保证系统安全稳定运行。1.2.14仲裁员管理系统。该系统为仲裁员管理搭建信息化平台,按照人社部要求,将仲裁员证件管理权限下放至省级人社部门,实现证件网上申领、补办、查询等功能;仲裁员管理信息系统对全省仲裁机构和仲裁工作人员进行动态管理。提供系统运维,保证系统安全稳定运行。1.2.15被征地农民资金跟踪管理系统。该系统为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核查,通过社保参保缴费校验,获取被征地缴费等信息。提供系统运维,保证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第二章服务目标及要求2.1服务目标为保障系统安全、稳定、高效运行,应实现以下运维服务目标:1)及时发现故障、解决故障为实现这个目标需要运维人员搜集基线资料,包括网络拓扑图、主机信息表、网络设备信息表、安全设备策略表、设备之间连线表等,并对这些资料进行梳理、分析、归档,要求运维团队有着严格的基线资料整理、更新和检查的流程规范,并有相关奖惩措施的辅助,以便于该流程规范能够得到贯彻执行,另外运维团队自身的素质和水平是不可或缺的。2)根据业务的需要,及时对IT基础设施进行有效、安全变更不仅要求基础设施资料信息完善准确,还要求运维人员对该组织的信息化环境有全面、深入的了解和掌握。同时,运维人员还必须具备一定的技术能力和实践经验,因为需要变更的设备都是在生产环境中实际使用的设备,一旦操作不当,极易引起应用系统的异常,这样的失误将是不被允许和接受的。3)运维安全目标为实现需方单位安全运维,运维人员应严格参照安全运维手册执行运维流程。据不完全统计,运维过程中出现的系统故障,大多由运维人员操作失误造成,故运维人员应参照运维手册进行安全运维并对其加强培训、教育,实现人为故障率为零的目标。2.2服务要求2.2.1系统运维服务要求需方单位IT资产类别繁多、数量规模庞大,涉及的业务应用系统多达十几个,为保证运维服务工作合理、有序的开展,需制定相应的运维服务要求:(一)制定运维服务质量目标运维服务的内容、要求、服务响应是基本需求,要保证基本需求能够高质量的实现,必须制定相应的服务质量目标。运维服务质量目标是评估运维服务质量高低的标准,是运维服务工作定期总结中必须分析的数据,通过运维服务质量的趋势分析,可以为需方单位的运维服务管理工作改进提供决策依据。(二)建立稳定的运维组织结构应具有完善的运维服务体系,组建高素质、专业的服务团队,团队内职责清晰、分工明确,能为需方单位提供高质量的运维服务。(三)建立有效的运维服务形式为了保证各种服务内容、要求,能够得到及时的响应,必须建立各种有效的服务形式,如电话支持、远程支持、现场支持、驻场支持等,且多种服务形式相结合,为需方单位提供全方位的技术支持。(四)建立有机整体的服务流程参照运维服务标准建立一套相互贯穿和作用的有机整体的服务流程。(五)明确服务内容及要求运维内容包括日常维护、定期巡检、故障处理、配置管理、咨询服务、性能优化、安全加固、应急保障、备品备件等多个方面,服务范围涉及其各个系统。相同的服务内容针对不同的业务系统,其具体要求、操作细节、交付文本格式可能不同,如同样是巡检服务,有的系统要求按月巡检、有的系统要求按周巡检,巡检的对象也不尽相同,具体操作方法及记录文本格式也有差异,因此在服务实施及管理过程中,应充分考虑到不同系统之间的差异性及特点,同时又要在服务报告中真实地反映出来。2.2.2运维管理要求需方单位的系统运维业务由供方提供服务运维,供方应严格参照《电子政务运维管理规范》的相关规定,对需方单位的系统及公共服务平台进行标准化、流程化、规范化的运维,保障业务持续性、可靠性、安全性。作为供方,应符合以下管理需求:(一)运维制度与运维流程管理主要包括运维组织结构完善与管理、运维管理制度编制与修订、运维管理流程编制与修订、运维服务管理;(二)运维需求管理主要包括运维需求调研、运维需求反馈和分析、运维服务方案编制与修订;(三)运维质量管理主要包括运维服务商资质管理、运维服务商合同管理、运维服务人员管理监督与执行;(四)运维应急管理包括总体应急预案的编制与修订、应急演练的组织与执行、应急演练效果跟踪与改进;(五)运维过程管理包括巡检计划制定、巡检过程监督、巡检质量抽查、故障跟踪解决、故障原因调查分析、故障协调处理、技术专题分析会议、审核运维服务月报、审核运维服务年报、审核运维变更、用户满意度调查、知识管理、会议管理;(六)运维文档管理包括但不限于运维服务手册、运维服务报告、运维应急预案、会议纪要、专题报告、文档整理、移交、归档。第三章运维总体方案3.1运维原则本运维服务项目需要遵循以下原则:(1)遵守《吉林省人社系统办事事项标准化流程》的约定开展项目实施;(2)涉及改造的需要严格按照“吉林智慧人社”已发布的各项技术及管理标准进行应用系统的设计、开发、测试等工作,包含标准规范体系等内容;(3)符合国家、人社行业及省里关于政务服务事项、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等相关技术要求。另外,涉及系统完善需要对应用系统建设还需要遵循以下原则:(1)可靠性原则系统设计应采用成熟、稳定、可靠的软件技术,保证系统在大数据量及任意单点故障的情况下仍然能够不间断地安全运行,同时保证备份数据和实时业务数据的一致性,发生故障时,数据不损失。(2)安全性原则针对不同用户提供不同的用户权限,使用多种安全权限设置,以防止非授权读取、修改和删除数据,并有相应的技术手段对数据安全和操作安全加以保护。(3)先进性原则系统技术架构实用先进,符合“互联网+”、“大数据”等信息前沿技术的发展趋势,能够充分适应业务开展的需要,便于操作和维护,适应公共服务平台系统建设的要求。(4)开放性原则需与多个外部系统进行数据交互,制定通用、规范和安全的数据通讯协议和接口,保证系统的开放性和功能扩展要求,为未来的业务发展奠定基础。(5)可维护性原则系统应具有良好的结构,各个部分应有明确和完整的定义,使得局部的修改不影响全局和其他部分的结构和运行。(6)统一性原则信息化建设将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指导,分步实施、网络互联、信息共享”的原则进行建设。3.2运维服务质量需要在完善的服务制度和专业的运维服务团队的支撑下,规范运维行为,确保服务质效,保障运维的系统能安全、稳定、高效、持续运行。3.3运维服务形式通过多种形式对其系统进行运维,主要是现场、驻场、电话、远程等形式,具体如下:1)电话技术支持:设立技术支持热线电话,7×24小时响应。2)远程技术支持:通过E-mall、即时通讯工具、远程终端、远程协助等方式提供技术支持,7×24小时响应。3)现场技术支持:提供服务工程师赴现场技术支持服务,5×8小时响应,遇重大事件可在2小时内抵达现场(交通状况良好情况下),一般故障4个小时内抵达现场。4)驻场技术支持:提供服务工程师驻现场技术支持服务,工作日8小时驻场。第四章运维服务内容4.1总体运维保障服务总体运维保障服务是供方结合需方单位业务发展、信息化规划及相关要求,从顶层高度对各系统进行总体运维保障服务,以实现需方单位运维保障工作的标准化、体系化及结构化。总体运维保障服务主要包括运维制度、服务跟踪两项内容。4.1.1运维制度通过学习国内外先进标准,编写符合客户要求的运维制度,包括日常管理制度、运维例会制度、应急预案制度、知识库管理制度、变更管理制度、其他管理制度。日常管理制度是对运维人员的排班、请假、加班等制定的制度。运维例会制度是按照规定定期/不定期地开展运维例会,保障团队的沟通,并且对制度进行更新。应急预案制度是规定整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的。知识库管理制度是对运维管理过程中,形成的运维知识进行管理来制定的制度。变更管理制度主要通过管理、控制变更的过程,确保变更有序实施。4.1.1.1日常管理制度1)服务内容①对运维人员的管理对运维人员的管理主要有运维排班、运维请假及检查个人工作周报等相关工作。②驻场人员应遵循守则服从上级、遵守客户单位一切规章、注意自身品德修养、衣着和发式整洁等相关的守则。③考勤管理严格遵守客户单位的办公时间,不得迟到早退。如假期未得到客户单位管理人员同意或未提出申请,按旷工处理。驻场人员因病必须治疗及休养时,凭市级以上医院诊断书办理请假手续等。④对日常管理制度进行定期/不定期的改进、优化,使之更加符合客户的需求,便于对客户进行更好的服务。2)服务标准3)服务成果4.1.1.2应急预案制度1)服务内容①制度建立建立总体应急预案制度包含通用应急预案制度、专项应急预案制度,两种制度都包括编写应急预案、组织实施应急预案、组建预案团队、人员的选择等的一些规定。其中,专项应急预案根据各个系统的不同制定了相关的应急制度。②根据系统的变化,对应急预案进行改进。2)服务成果4.1.1.3其他管理制度按照实际需要制定其他相关管理制度。4.1.2服务跟踪服务跟踪主要用于接收客户的故障申请、业务系统需求优化等客户请求,并及时安排运维人员处理。包括电话咨询受理、事件派发服务、事件超限跟踪提醒服务、满意度调查服务等四项服务。1)电话咨询受理服务:提供5*8小时的电话受理,对客户的故障、优化等问题及时接收,保障服务的满意度。2)事件派发服务:及时安排运维人员对事件进行处理,保障处理的实时性。3)事件超限跟踪提醒服务:对在定期内不能及时处理的故障进行跟踪提醒,使运维人员高度重视,减少对客户的业务影响。4.1.2.1电话咨询受理服务1)服务内容&服务成果①提供5*8小时的电话受理服务供方进行客户的事件受理工作,保证响应的实时性。②服务频次需配置相应运维人员接听客户请求,每工作日花费时间根据实际来定。4.1.2.2事件派发服务1)服务内容&服务成果①对运维事件准确进行派发在受理人员接收到客户故障请求时,及时上报运维主管,运维主管快速安排运维人员进行事件派发。②服务频次事件派发相应运维人员,每工作日花费时间根据实际来定。4.1.2.3事件超限跟踪提醒服务1)服务内容&服务成果①对事件超限的跟踪处理对不能及时完成的故障,进行跟踪调查,实现全过程的运维管理,保证事件尽可能早的处理完。②服务频次事件跟踪需相应运维人员,每工作日花费时间根据实际来定。4.1.2.4满意度调查服务1)服务内容①满意度调查服务运维人员每年提供不少于1次的满意度调查,调查主要依据事件处理工单,对结果进行分析,找运维人员在处理过程中做的不到位的地方,及时改进。②服务频次满意度调查服务。要求运维人员的资历较高,长期从事运维工作。4.2业务系统及支撑平台包括:大数据支撑平台、大数据应用开放平台、人社人社电子证照系统、人社舆情分析系统、人社知识管理系统、人社信用管理系统、机关保前置业务处理系统、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管理系统、工伤保险业务一体化平台、职业技能人员实名制管理系统、退休资格认定系统、被征地农民资金跟踪管理系统、年金基金管理备案系统、统计汇总信息化系统、仲裁员管理系统4.2.1服务概述业务系统及支撑平台对其运维包括巡检服务、客户现场服务、驻场服务、数据服务、安全加固服务、故障处理服务、业务上线保障、应急保障服务、系统培训、咨询服务等服务。1)巡检服务主要对系统进行日常的巡检服务,保障系统的正常运行。2)客户现场服务是在通过电话、远程服务等无效的情况下,运维人员到客户现场进行运维服务。3)驻场服务是对系统进行常年维护、监测、安全控制,确保其全年的稳定运行。4)数据服务主要对系统中参与的人员的数据进行相关的数据处理,使数据一致性、无冗余性。5)安全加固服务主要对系统进行安全加固,排除系统的故障即BUG、漏洞等。6)故障处理服务对系统出现的故障进行及时的处理,使系统在指定时间内恢复正常运行。7)业务上线保障对软件升级改造进行上线处理保障。8)应急保障服务是按照应急保障的全生命周期流程进行的应急保障处理,使系统在出现应急故障时,有条不絮的进行处理。9)系统培训对需方单位的工作人员进行软件升级改造后的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办事效率。10)咨询服务对需方单位工作人员提出的问题进行解答,方便其使用该系统,并对客户提出的建议进行采纳。4.2.2服务内容4.2.2.1系统日常维护1)服务内容驻场运维工程师日常运行维护工作。a.系统完善根据需求进行已有系统业务逻辑调整。即对已有业务逻辑调整进行系统程序的修改,系统问题完善。新需求或需求变更需要改变现有业务系统主要流程,突破现有应用程序架构的按系统升级处理,不在本运维项目范围内。新需求或需求变更需要改变现有大数据分析主题数据结构设计,突破现有应用程序架构的按系统升级处理,不在本运维项目范围内。因系统扩容而进行的所有技术支持工作均在本运维项目范围内。b.数据维护业务处理对数据的需求是不断发生变化的,除了系统中主体业务数据的定期正常更新外,还有许多数据需要进行不定期的更新,或随环境和业务的变化而进行调整,以及数据内容的增加、数据结构的调整。c..程序部署将完善后、经过用户测试确认的应用系统或功能,更新到用户生产环境中并发布应用。d.问题解答针对使用人员在系统使用过程遇到的问题、困惑进行说明、解答。e.操作指导根据需要,对使用人员进行系统操作实操指导。2)服务标准4.2.2.2巡检优化服务1)服务内容①对系统运行状况进行检查针对应用软件的运行情况,检查、监测系统性能及其稳定性,对潜在故障或性能问题进行预防性检查。②对系统运行日志进行分析针对应用软件的运行日志要定期分析,及时发现程序中存在的潜在问题,并定期清理应用软件运行日志,以免占用磁盘使用空间。③不定期对系统应用程序进行备份根据应用程序的修改情况,不定期对应用程序进行备份,保证在需要的情况下可以用备份程序及时恢复业务。如果发布时要更新数据库,对于数据库修改相关部分也要备份(如表、存储过程等)。④完善巡检手册定期完善系统巡检手册,明确巡检内容、执行动作、记录结果。⑤每天提供巡检记录每次巡检完毕后,及时提交巡检报告,提交巡检报告中应正确记录巡检的各项内容及结果,包括日志分析、程序备份、日志清理情况,正确反映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建议。⑥服务频次巡检服务需较高资质运维人员进行每日的巡检工作。2)服务标准3)服务成果4.2.2.3客户现场服务1)服务内容①及时的客户反馈主要是配合工作人员对系统信息进行检查,发现其中的问题及时上级领导报告。②提供快速、准确的客户需求服务,第一时间解决客户的问题在电话、远程服务等方式无法解决的情况下,迅速抵达客户现场进行服务。③形成现场服务记录并汇报总结每次现场服务完成后,形成服务记录包括出现问题、如何解决等。2)服务标准3)服务成果4.2.2.4驻场服务①配合机房运维厂商对系统所占设备进行维护掌握设备的运行情况(CPU、内存、温度、存储空间容量等),对出现异常及时记录,并上报主管领导。②对系统进行检查主要是系统的版本配置的一致性、安全性,定期/不定期的使用第三方安全软件对系统进行安全检测。③紧急事件的安全处理当系统、设备出现紧急事件时,根据紧急事件处理流程,及时上报领导,并做好现场维护,确保现场不被破坏。若事件为重大事故,则启动应急预案。④异常事件记录驻场期间,应对异常事件进行详细记录(时间、地点、人物、异常现象、原因、处理方法等),并对其进行备案/归档。⑤服务频次系统的驻场服务需相应运维人员常年驻场。2)服务标准4.2.2.5安全服务1)服务内容①根据第三方的安全测评报告或检查报告,对系统进行安全加固在第三方专业的安全机构的协助下,对系统进行安全测评或检查报告。依据测评结果,选用专业的安全工具对其进行加固。②根据第三方的漏洞扫描报告,对系统进行安全加固在第三方专业的安全机构的协助下,对系统进行安全漏洞扫描。依据扫描结果,联合网络安全厂商,选用专业的安全工具对其进行漏洞补救。③服务频次按实际需求开展安全加固。2)服务标准3)服务成果4.2.2.6故障处理服务1)服务内容①及时响应系统故障处理服务请求运维服务人员在主动发现故障或在得到申告故障的情况下,能够及时响应。按事件管理流程,采取必要的服务措施。②及时查找、分析系统故障原因,修复故障按事件管理流程,尽快修复故障,恢复业务的可用性。③详细记录故障处理事件工单包括故障现象、故障分析、处理措施、处理人、响应时间、完成时间。④对重大故障及时上报,并在满足触发条件下,启动应急处理预案在应急预案中,应根据故障的影响程度,定义了升级到重大故障触发条件,一旦满足条件,将启动相应的应急处理预案,并且对重大事件提供重大事件处理报告。⑤服务频次资格系统的故障处理全年所需频次根据实际来定。2)服务标准3)服务成果4.2.2.7应急保障服务1)服务内容①编制、修订系统应急预案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需提供应急预案,根据应急预案编制程序流程来设计专项应急方案(成立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组、资料收集、风险评估、应急能力评估、编制应急预案和应急预案的评审等工作),以保证重大事件发生有据可参。②组建应急保障队伍在面临重要时刻,提供技术、人力、资源保障。2)服务标准3)服务成果4.2.2.8系统培训1)制定培训方案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需提供系统培训方案。2)服务内容根据实际业务推进情况,配合开展培训工作。3)服务标准4)服务成果4.2.2.9咨询服务1)服务内容①解答客户对系统操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服务工程师可以通过电话、邮件、即时通讯解答客户对系统操作中出现的疑问和问题。②对客户提出的系统改进要求,提供技术实现可行性分析及改进建议:针对客户提出的业务需求进行分析,实时提供技术解决方案。③服务频次系统的咨询服务每工作日花费时间根据实际来定。2)服务标准第五章技术支持与服务要求5.1项目实施要求(1)为有效保证本项目的顺利实施,供应商应按照采购人要求派驻足够的、稳定的管理和技术人员常驻现场进行项目实施,能够满足现场运维服务,及具备熟练解决问题的能力,提供不少于4人的驻场系统维护组,至少包括1名项目经理,1名技术负责人,2名团队人员。(2)供应商须成立专门工作小组,保持与用户的联系,随时交流系统的应用情况,为用户解决遇到的问题,保证系统能够长期安全、可靠、高效运行。(3)供应商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必须服从用户和监理的管理,并针对本项目提供人员配置管理计划,包括组织结构、项目负责人、组成人员及职责分工。项目组成员必须包括满足项目建设要求的人员。(4)供应商应保证所有人员到位并保持稳定。如因特殊情况发生任何人员变更,须将变更人及其工作影响、替换人资历等情况以书面材料报告审查。因人员变更所造成的任何不良后果,须由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5)供应商需在投标文件中,结合用户实际,至少制订吉林省省人社信息化运维方案等。(6)供应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按照软件工程规范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标准以及采购人的质量管理要求,提交详细的过程管控文档。供应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提交的文档一律采用书面形式(同时提交相应的电子文档),提交的技术文档必须附上本单位的质量审核记录。(7)驻场人员不允许兼任其他工作。5.2质量管理要求供应商必须按照软件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提出具体措施,确保运维服务质量,建立科学的项目管理体系,按照标准规范进行项目实施,确保项目所形成的文档与运维服的一致性。软件开发需符合国家有关软件开发技术规范、软件文档管理和软件验收标准的要求。同时需要遵循国家电子政务标准规范。5.3风险管理要求供应商应充分认识到本项目风险管理的重要性,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必须识别分析项目中的所有各类业务和技术风险因素,并采取相应的对策,制订相应的保障措施和应急预案,力求将风险降至最低。5.4项目培训要求供应商承担运维服务培训的技术支持。5.5文档交付要求(1)按照运维总体方案和运维服务内容所述要求,提交相应成果物。(2)所有的技术文件必须用中文书写。第六章服务清单及预算1项请投标人注意:(1)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所需服务要求必须全部满足,不允许有缺项或者负偏离,如果不满足将导致废标。四、项目预算或最高限价990000.00元五、其它要求无35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一、总则本项目将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的相关要求及本章的规定评标。二、评标方法2.1资格审查采购人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资格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资格性要求。资格审查表序号审查指标审查标准格式要求1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1)投标人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2)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3)投标人是非企业机构的,应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或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4)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5)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提供材料扫描件或电子证照,应完整的体现出材料或电子证照全部内容。2投标人资格声明书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资格声明书》。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3投标人信用记录投标人不得存在投标人须知正文第14.2条中的不良信用记录情形无须投标人提供,由采购人查询。资格审查通过标准:投标人必须通过资格审查表中的全部评审指标。2.2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符合性审查表如下:符合性审查表序号审查指标审查标准格式要求1开标一览表格式、填写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2投标函格式、填写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3授权书格式、填写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无需此件,提供身份证明即可。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4投标报价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第9条要求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5商务响应情况符合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中对付款方式、服务地点、服务期限等实质性要求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6技术响应情况符合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中货物技术参数等实质性要求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符合性审查通过标准:投标人必须通过符合性审查表中的全部评审指标。2.3综合评分2.3.1评标委员会按照下表对投标文件进行详细审查和评分。2.3.2本项目综合评分满分为100分,其中:商务分值占总分值的权重为26.00%,技术分值占总分值的权重为64.00%,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权重为10.00%。具体评分细则如下:类别评分内容评分标准分值范围商务分(26.00)分投标人资质1投标人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评分依据:须提供上述要求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不得分。0.0~1.0投标人资质2投标人具有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评分依据:须提供上述要求0.0~1.037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不得分。投标人资质3投标人具有ISO20000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评分依据:须提供上述要求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不得分。0.0~1.0投标人资质4投标人具有ISO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评分依据:需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0.0~1.0投标人资质5投标人具有ISO27701隐私信息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评分依据:须提供上述要求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不得分。0.0~1.0投标人资质6投标人具有ISO22301业务连续性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评分依据:须提供上述要求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不得分。0.0~1.0投标人业绩证明投标人提供2022年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备与本项目相关类似项目业绩,每提供一项得2分,满分12分,不提供不得分。评分依据:需提供符合上述要求的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0.0~12.0项目经理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具有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系统架构设计师证书、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证书的,每提供1个得1分,0.0~3.038满分3分,不提供不得分。评分依据:需提供符合上述要求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技术负责人投标人拟派的任技术负责人,具有大数据分析师证书的,提供得1分,满分1分,不提供不得分。评分依据:需提供符合上述要求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0.0~1.0运维团队成员投标人拟派的运维人员具有信息系统运行维护工程师证书,每提供一个得1分,最多得4分,不提供不得分。评分依据:需提供符合上述要求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0.0~4.0技术分(64.00)分需求分析投标人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编制本项目的需求分析,包括总体运维规划、需方单位信息化现状分析、技术路线与技术架构设计分析、运维需求理解,每提供一项得3分,总分12分。评分依据:提供符合上述内容描述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不提供不得分。0.0~12.0运维系统数据结构理解方案投标人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编制本项目的运维系统数据结构理解方案包括:数据结构方案、遵循的信息结构标准,每提供一项得3分,总分6分。评分依据:提供运维系统数据结构理解方案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不提供不得分。0.0~6.0运维系统功能投标人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编制本项目的运维系统0.0~6.039理解方案功能理解方案,包括:系统功能方案、遵循的技术标准体系,每提供一项得3分,总分6分。评分依据:提供运维系统功能理解方案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不提供不得分。总体维护方案投标人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编制本项目的总体维护方案,包括:整体运行维护方案、项目管理方案,每提供一项得2分,总分4分。评分依据:提供总体维护方案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不提供不得分。0.0~4.0应用安全方案投标人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编制本项目的应用安全方案,包括:应用运维安全设计方案、数据运维安全设计方案、运维保障设计方案,每提供一项得3分,总分9分。评分依据:提供应用安全方案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不提供不得分。0.0~9.0应急响应方案投标人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编制本项目的的应急响应方案,包括:应急预案设计方案、应急响应流程方案、故障级别及应急响应时间方案、项目维护应急人员安排方案,每提供一项得3分,总分12分。评分依据:提供应急响应方案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不提供不得分。0.0~12.0培训方案投标人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编制本项目的的培训方案,包括:培训组织方案、培训内容方案、培训日程安排方案,每提供一项得30.0~9.040分,总分9分。评分依据:投标人提供培训方案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不提供不得分。运维服务能力1为保证本项目的服务质量,投标人需提供本地化服务承诺书,格式自拟,满足招标内容要求得3分,不提供不得分。评分依据:投标人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不提供不得分。0.0~3.0运维服务能力2投标人承诺提供官方备案的全国统一的5*8小时服务热线支持能力的,得3分,不满足要求的不得分。评分依据:投标人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不提供不得分。0.0~3.0价格分(10.00)分投标报价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1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0~10.02.3.3分值汇总(1)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分,并汇总每个投标人的得分。取各位评委评分之平均值,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数,得到该投标人的商务分和技术分。(2)将投标人的商务分、技术分加上根据上述标准计算出的价格分,即为该投标人的综合总得分。41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政府采购合同参考范本(服务类)第一部分合同书项目名称:(分包项目须填写完整的分包号及分包名称)项目编号:甲方(采购人):乙方(中标人):签订地:签订日期:年月日42(以下简称:甲方)通过组织的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活动,经评标委员会评定,(以下简称:乙方)为本项目中标人,现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1.1合同组成部分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如果下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那么在保证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前提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1.1.1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1.1.2中标通知书;1.1.3投标文件(含澄清或者说明文件);1.1.4招标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1.1.5其它相关采购文件。1.2服务1.2.1服务名称:;1.2.2服务内容:;1.2.3服务质量:。1.3价款本合同总价为:¥,元(大写:人民币,元)。分项价格:序号分项名称分项价格123……总价1.4付款方式和发票开具方式1.4.1付款方式:;431.4.2发票开具方式:。1.5服务期限、地点和方式1.5.1服务期限:;1.5.2服务地点:;1.5.3服务方式:。1.6违约责任1.6.1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履行,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履行一日的应提供而未提供服务价格的%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迟延履行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1.6.2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那么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乙方有权在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1.6.3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它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它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或者任何一方有腐败行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它好处或者采取其它不正当手段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或者欺诈行为(即:以谎报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1.6.4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解除本合同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和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且守约方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它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6.5除前述约定外,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当事人44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它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6.6如果出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1.6.7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价款、未按合同约定受领标的物、擅自解除合同、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导致乙方遭受的直接损失,乙方可向甲方申请赔偿,赔偿金额由双方协商一致;针对因政策变化等原因不能签订合同或解除合同时,造成乙方合法利益受损的情形,可以给予乙方合理补偿,补偿金额不得超过乙方的直接损失。1.7合同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选择下列第种方式解决:1.7.1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依申请仲裁时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裁决;1.7.2向人民法院起诉。1.8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盖章时生效。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授权代表(签字):时间:年月日,时间:年月日乙方账户信息户名:账号:开户银行:45第二部分合同一般条款2.1定义本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按以下内容进行解释:2.1.1“合同”系指采购人和中标人签订的载明双方当事人所达成的协议,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它文件。2.1.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中标人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人应支付给中标人的价格。2.1.3“服务”系指中标人根据合同约定应向采购人履行的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它政府采购对象,包括采购人自身需要的服务和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2.1.4“甲方”系指与中标人签署合同的采购人;采购人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表其与乙方签订合同的,采购人的授权委托书作为合同附件。2.1.5“乙方”系指根据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中标人;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联合体各方均应为乙方或者与乙方相同地位的合同当事人,并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2.1.6“现场”系指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地点。2.2技术规范货物所应遵守的技术规范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其技术规范偏差表(如果被甲方接受的话)相一致;如果采购文件中没有技术规范的相应说明,那么应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和规范为准。2.3知识产权2.3.1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服务不受任何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那么乙方须与该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赔偿;2.3.2具有知识产权的计算机软件等货物的知识产权归属,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4履约检查和问题反馈462.4.1甲方有权在其认为必要时,对乙方是否能够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进行履约检查,以确保乙方所提供的服务能够依约满足甲方项目需求,但不得因履约检查妨碍乙方的正常工作,乙方应予积极配合;2.4.2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有权将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反馈给乙方,双方当事人应以书面形式约定需要完善和改进的内容。2.5结算方式和付款条件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6技术资料和保密义务2.6.1乙方有权依据合同约定和项目需要,向甲方了解有关情况,调阅有关资料等,甲方应予积极配合;2.6.2乙方有义务妥善保管和保护由甲方提供的前款信息和资料等;2.6.3除非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对方当事人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应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披露有关合同的或者履行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当事人任何未公开的信息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情报、技术资料、商业秘密和商业信息等,并采取一切合理和必要措施和方式防止任何第三方接触到对方当事人的上述保密信息和资料。2.7质量保证2.7.1乙方应建立和完善履行合同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并提供相关内部规章制度给甲方,以便甲方进行监督检查;2.7.2乙方应保证履行合同的人员数量和素质、软件和硬件设备的配置、场地、环境和设施等满足全面履行合同的要求,并应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2.8延迟履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以书面形式酌情同意乙方可以延长履行的具体时间。2.9合同变更2.9.1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签订书面补充合同的形式变更合同,但不得违背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2.9.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以47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管理中心-运维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吉林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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