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道路移动机械定位在线监控招标公告(日照市生态环境局2026)



项目概况山东省非道路移动机械定位在线监控项目(日照市)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rizhao.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5月0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SDGP371100000202602000095项目名称:山东省非道路移动机械定位在线监控项目(日照市)总预算金额:457.20万元最高限价:457.20万元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单位、其他组织或自然人,能在国内合法提供采购内容及其相应的服务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人员及专业技术能力;3.2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3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4凡有意参加本次政府采购的投标人必须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进行注册,投标人请访问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26年04月16日至2026年04月22日。2.地点: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rizhao.gov.cn/rzwz/)。3.方式:网上获取。(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登录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rizhao.gov.cn/rzwz/)凭企业数字证书(CA)或、“标证通APP”移动CA或公共资源交易网账号下载招标文件(格式为*.RZZF),此为获取招标文件唯一途径。企业未办理数字证书(CA)“标证通APP”移动CA的需登录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点击右侧的“日照CA办理入口”或扫描“移动数字证书”二维码办理。(2)信息库认证:首次投标的投标人需登录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点击网站左侧“投标人登录系统”,申请公共资源交易网账号,登录系统填写企业信息并上传有关材料的原件扫描件,提交后账号即启用(具体详见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投标人、投标单位和代理机构入库通知),已入库认证通过的单位无需进行此操作。4.售价:网上免费获取四、投标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2026年05月0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2.地点: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rizhao.gov.cn/rzwz/),投标人须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后缀为.RZTF)通过日照市公共资源网电子交易系统的“上传投标文件”菜单进行上传。投标人在报价截止时间前未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五、开启1.时间:2026年05月0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2.地点:日照国际博览中心D区(东港区青岛路518号)政务服务大厅三楼第五开标室。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开标会议采取不见面方式召开;2.加密投标文件的解密。请各潜在投标单位在解密开始时间后20分钟内通过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开标大厅(http://ggzyjy.rizhao.gov.cn:9000/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完成远程线上解密,投标单位不能完成远程解密,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读取或导入的,则视为放弃此次投标文件解密,按废标处理(具体操作方法详见: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园地-日照不见面开标大厅代理和投标人操作手册http://ggzyjy.rizhao.gov.cn/rzwz/xzyd/20230713/7646816c-391f-4330-a639-9938bb3a8a05.html)。解密过程中如有问题,请拨打0633-8717660咨询。3.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要求:投标单位须在2026年05月07日09时00分前(北京时间,具体以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后缀为.RZTF)通过日照市公共资源网电子交易系统的“上传报价文件”菜单进行上传。4.投标单位逾期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开标时间截止前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5.本项目的变更、修改、澄清、补充内容及对项目的暂停、延期通知等情况均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shandong.gov.cn)及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rizhao.gov.cn/rzwz/)发布,请各投标人务必及时查阅网站信息,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单独告知。因投标人未及时查阅相关信息导致的任何后果自行承担。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招标人:日照市生态环境局地址:日照市北京路168号联系方式:0633-796059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山东国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日照市烟台路201号5006室联系方式:0633-8080207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侯艳玲、李经理电 话:0633-808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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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SDGP371100000202602000095山东省非道路移动机械定位在线监控项目(日照市)招标文件采购单位:日照市生态环境局代理机构:山东国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编制时间:二〇二六年四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项目说明、采购内容第四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五章附件(投标文件格式)第1页第一章招标公告项目概况山东省非道路移动机械定位在线监控项目(日照市)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rizhao.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5月0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SDGP371100000202602000095项目名称:山东省非道路移动机械定位在线监控项目(日照市)总预算金额:457.20万元最高限价:457.20万元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单位、其他第2页组织或自然人,能在国内合法提供采购内容及其相应的服务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人员及专业技术能力;3.2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3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4凡有意参加本次政府采购的投标人必须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进行注册,投标人请访问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26年04月16日至2026年04月22日。2.地点: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rizhao.gov.cn/rzwz/)。3.方式:网上获取。(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登录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rizhao.gov.cn/rzwz/)凭企业数字证书(CA)或、“标证通APP”移动CA或公共资源交易网账号下载招标文件(格式为*.RZZF),此为获取招标文件唯一途径。企业未办理数字证书(CA)“标证通APP”移动CA的需登录日照第3页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点击右侧的“日照CA办理入口”或扫描“移动数字证书”二维码办理。(2)信息库认证:首次投标的投标人需登录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点击网站左侧“投标人登录系统”,申请公共资源交易网账号,登录系统填写企业信息并上传有关材料的原件扫描件,提交后账号即启用(具体详见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投标人、投标单位和代理机构入库通知),已入库认证通过的单位无需进,行此操作。4.售价:网上免费获取四、投标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2026年05月0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2.地点: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rizhao.gov.cn/rzwz/),投标人须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后缀为.RZTF)通过日照市公共资源网电子交易系统的“上传投标文件”菜单进行上传。投标人在报价截止时间前未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五、开启1.时间:2026年05月0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2.地点:日照国际博览中心D区(东港区青岛路518号)政务服务大厅三楼第五开标室。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第4页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开标会议采取不见面方式召开;2.加密投标文件的解密。请各潜在投标单位在解密开始时间后20分钟内通过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开标大厅(http://ggzyjy.rizhao.gov.cn:9000/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完成远程线上解密,投标单位不能完成,远程解密,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读取或导入的,则视为放弃此次投,标文件解密,按废标处理(具体操作方法详见: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园地-日照不见面开标大厅代理和投标人操作手册,http://ggzyjy.rizhao.gov.cn/rzwz/xzyd/20230713/7646816c-,391f-4330-a639-9938bb3a8a05.html)。解密过程中如有问题,请拨打0633-8717660咨询。3.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要求:投标单位须在2026年05月07日09时00分前(北京时间,具体以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后缀为.RZTF)通过日照市公共资源网电子,交易系统的“上传报价文件”菜单进行上传。4.投标单位逾期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开标时间截止前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5.本项目的变更、修改、澄清、补充内容及对项目的暂停、延期通知等情况均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及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rizhao.gov.cn/rzwz/)发布,请各投标人务必第5页及时查阅网站信息,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单独告知。因投标人未及时查阅相关信息导致的任何后果自行承担。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招标人:日照市生态环境局地址:日照市北京路168号,联系方式:0633-796059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山东国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日照市烟台路201号5006室联系方式:0633-8080207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侯艳玲、李经理,电话:0633-8080207第6页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总则1.适用范围1.1本公开招标招标文件(简称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中所叙述的山东省非道路移动机械定位在线监控项目(日照市)。2.定义2.1招标人系指日照市生态环境局。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山东国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3投标人系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单位、其他组织或自然人。2.4评标委员会系指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负责组织,由招标人和有关专家组成以确定中标人的临时组织。2.5中标人系指由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的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较强,综合竞争实力最优,取得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资格的投标人。2.6招标文件中的“甲方”系指本项目的招标人,“乙方”系指本项目的中标人。2.7上一年度是指从上一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上两年度是指从上两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以此类推。2.8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电传、传真、电报、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网站公告。2.9原件系指最初产生的区别于复制件的原始文件或文件的原本或投标人所在地公证处出具的文件复制件公证书。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中原件是指原件的扫描件。3.使用文字种类、计量单位、时间单位及货币种类。3.1招标文件、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与投标人之间有关招标投标所有书面形式的来往函件、记录等均应使用简体中文。3.2投标人可以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用其他语言打印的数据或资料,但是必须提供由专业翻译机构出具的简体中文译文,并以简体中文译文为准,否则视同投标人未提供该数据或资料。3.3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须采用中华人民共第7页和国法定计量单位。3.4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招标文件所使用的时间单位“天”、“日”均指日历天。3.5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中有关货币的数额表示全部以人民币计算。4.投标费用4.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5.合格的投标人5.1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5.2投标人必须满足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中的相关要求。5.3投标人必须登录投标人必须登录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进行注册账号。5.4在以往的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违纪、违规、违约等不良行为。5.5投标人必须遵守国家、山东省、日照市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5.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5.7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后缀为.RZTF)通过日照市公共资源网电子交易系统的“上传投标文件”菜单进行上传。5.8招标文件的其它规定和要求。6.投标有效期6.1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为自投标截止时间起90日。在此期间,凡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受招标文件约束,如投标人被授予合同,投标人不得拒绝。6.2原定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若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6.3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答复是否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6.4投标人可以拒绝这种要求并撤回投标文件。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6.5因延长投标有效期造成投标人损失的,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给予赔偿,第8页但因不可抗力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除外。7.投标人注意事项本项目不收取保证金。7.1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本项目中标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日照市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公告;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7.1.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7.1.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7.1.3与招标人、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的;7.1.4向招标人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7.1.5在招标过程中与招标人进行协商谈判、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招标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7.1.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7.1.7投标人有前款7.1.1至7.1.7项情形之一的,中标无效。7.2中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日照市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7.2.1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的,或无正当理由(或因主观因素)放弃中标的;7.2.2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招标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7.2.3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7.2.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8.基础资料提供投标人确认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的基础资料存在缺项漏项或计算误差,应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或采购代理机构和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认可的时间),以书面形式(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不予答复)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澄清要求(同时提供WORD格式电子版发往:shandongguozhao@163.com)。投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对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的基础资料提出异议,视为投标人已认可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的资料包含了本项目所需的基础资料全部内容。第9页二、招标文件9.招标文件的组成9.1投标人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解决。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项目说明、招标内容第四章合同条款第五章附件(投标文件格式)9.2除本须知第9.1款内容外,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等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9.3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投标文件及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投标人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10.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10.1招标人对电子招标文件(*.RZZF)做出修改、澄清、补充,电子答疑文件在日照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网中发布,请投标人在开标截止日前,务必查询网站信息,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根据修改后的电子招标文件制作电子投标文件(*.RZTF),招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通过网络在线方式向所有投标人澄清,不足15日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10.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代理机构均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修改、补充等。10.3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同一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应在收到该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的文件后1日内以书面形式回复招标代理机构,确认已收到该文件(若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出通知,则视为所有投标人都已收到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第10页10.4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通知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形式的通知为准。10.5为使投标人编写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将此变更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同一招标文件的投标人。11.解释权11.1本次招标的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代理机构,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采购代理机构的书面解释为准。11.2招标文件未做须知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代理机构对此所做解释以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依据。11.3若投标人没有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招标文件提出异议,则视为投标人同意及接受招标文件之全部内容及条款。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2.投标文件的组成12.1电子投标文件必须使用“日照市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生成的电子投标文件有: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为*.RZTF)和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为*.nRZTF)。12.2投标文件由商务标书和技术标书两部分组成,中标后2日内中标人提供4份纸质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的均需打印或复印,并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中标单位提供3份纸质投标文件。12.3商务标书12.3.1商务标书目录12.3.2投标函(格式参考附件1)12.3.3投标报价表12.3.3.1开标一览表(格式参考附件2-1)12.3.3.2报价明细表(格式参考附件2-2)12.3.3.3选配件价格表(格式参考附件2-3)第11页12.3.3.4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投标清单(格式参考附件3)。12.3.4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参考附件4)12.3.5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格式参考附件5)12.3.6投标人近年同类项目业绩一览表(投标人应在《同类项目业绩一览表》后附上同类项目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参考附件6)12.3.7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承诺书原件(格式参考附件9)关联关系投标人不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承诺函(格式参考附件)12.3.8资格资质证明材料(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资格资质证明材料的扫描件)12.3.8.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提供,格式参考附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提供,格式,参考附件);12.3.8.2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12.3.8.3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格式详见附件);12.3.8.4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供应商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尚未完成上一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可提供再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本年度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盖公章。12.3.8.5供应商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原件。12.3.8.6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需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供应商需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是指提供本单位近半年内(任意但不少于一个月)的缴税证明,为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或交税证明或银行出具的“银行电子缴税付款凭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供应商需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是指近半年内(任意但不少于一个月)政府社会保障资金征收部门出具的单位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清单(或专用收据)扫描件或银行、税务部门代收的相关社保凭证扫描件,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的供应商提供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第12页自然人或个体工商户雇佣员工必须开通缴纳社保的账户,不能提供缴纳社保证明的需提供不缴纳社保的证明或保证书。(到投标截止之日,供应商成立不足三个月的,可不提供此项内容)说明:(1)本项目落实执行日照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制的通知》。供应商未在山东省内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在山东省境内注册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可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也可以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格式见附件),供应商对承诺函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2)供应商须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先自行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查询本单位的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情况。对于反馈有税收和社保资金缴费信息的,视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对于反馈无相关信息的,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相关证明材料,若无法提供则按无效投标处理。开标现场代理机构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查询投标单位的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情况,若无反馈信息,以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符合要求的证明材料为准。12.3.8.7代理机构开标现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12.3.8.8《综合评分法细则》中的验证加分证明材料(详见综合评分细则)。12.3.8.9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它证明材料。※特别说明:以上资格资质证明材料及验证计分证明材料,现不作开标现场纸质提交要求,其扫描件须在电子投标文件商务标书中体现,招标文件《综合评分法细则》中要求的各类打分的证明资料也一并提交体现在标书中,没有或者看不清不给予加分,其中第12.3.8.1-12.3.8.6款所需资料必须按要求提交齐全且真实有效,缺一不可,否则磋商小组将对其作无效投标处理。证明材料有外文资料的,应当将与之相关的外文资料完整、客观、真实地翻译为中文,翻译人员签名并注明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信息。第13页12.4技术标书12.4.1技术标书目录12.4.2技术条款偏离表(格式参考附件)12.4.3投标货物说明12.4.3.1投标人应保证提供的货物为全新的、先进的、成熟的、完整的和安全可靠的,且货物的技术经济性能符合本招标文件第三章《项目说明、招标内容》中的要求。投标人应对拟提供的货物进行详细描述,证明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产品样册、产品检测报告、同类货物的实测数据、图纸、产品实物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技术资料必须提供),内容包括货物的设计、制造、检验的质量保证措施等。投标人自行编写详细技术投标文件,其内容可包括但不限于详细的方案说明、技术,资料、项目小组、质量和进度保障措施、技术培训及售后服务方案等(项目小组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其他格式自拟)。12.4.3.2投标人所供产品属于国家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范围内的,必须提供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属于国家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的产品目录范围内的,必须提供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证书;所供产品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要求。12.4.3.3投标人应提供货物安装和检修所需要专用工具和消耗材料等,并在投标文件中给出具体清单。12.4.3.4投标人应提供的备品备件,并在投标文件中给出具体清单。12.4.4服务与承诺12.4.1售后服务条款:生产厂家统一规定的售后服务条款为投标人应提供的最低服务保证,投标人须同时提供特约维修点的有关资料和维修点出具的服务承诺,以及投标人自身的服务承诺;12.4.4.2其它承诺:投标人自行编写,内容包括货物(包括质保期内的备品备件、易损件、专用工具)的安装、调试、培训、技术支持、保修期限及验收后的维修服务措施等)12.4.5投标人认为其它应介绍或提交的技术资料和文件。13.投标报价说明第14页13.1投标人应根据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的招标文件、各自情况等进行投标报价的编制,报价应包括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含货物(包括质保期内的备品备件、易损件、专用工具等)的设计、制造、包装、保险、运输、仓储、进口关税(若有)安装、调试、验收、培训、售后服务及技术支持等相关服务的所有费用。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本项目合同实施期间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并承担由此而带来的风险。凡投标人在报价中未列明但又为本次招标所必备的项目或遗漏项目,招标人将一律视为已包括在其报价中,在合同执行中将不予考虑。13.2本次招标过程中,各投标人只有一次报价的机会;但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因素,投标人所报方案应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和规定。13.3本次招标只允许各投标人报一种方案,若报多种方案或备选方案,评委只接受报价最高的方案,其余方案不予接受。13.4(1)开标时,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的唱标表与投标文件中的《开标一览表》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文件中的《开标一览表》为准,投标文件中的《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报价,若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经投标人同意确认后,调整后的报价对投标人产生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确认修正后的投标报价,则其投标无效。13.5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的处理。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注:政府采购异常低价审查第15页(一)政府采购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2.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3.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最高限价×45%;4.评审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采购人可以结合具体项目实际情况,提高上述第1项至第3项中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的数值标准,但是最高不得超过65%。相关法律法规对供应商报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评审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属于前述第1项至第4项情形的,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给予相关供应商的合理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其,中,属于第3项情形,供应商已随投标(响应)文件一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在评审现场可不再重复提交。评审委员会依据专业经验,参考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情况,对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响应)供应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为评审委员会在评审现场及时获取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相关信息资料提供便利。评审委员会借助互联网等渠道查询相关信息的,应当严格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实施影响评审公正的行为。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的启动原因、审查意见和审查结果应当在评审报告中记录,并随供应商提供的相关书面说明及证明材料,以及评审委员会有关互联网浏览、查第16页询历史一并归档。14.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14.1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未按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评标委员会有权据此对其做无效投标处理。14.2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数据必须真实可靠。若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数据不详,或提供了虚假数据,评标委员会有权据此对其做无效报价处理。14.3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12条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标文件第五章《附件(投标文件格式)》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可以相同格式扩展或另行编写,但不得删减内容或与本须知第12条的内容相悖)。除投标文件封面,以外,每页都要在底部编制页码。由于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而被视为无效报价等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4.4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他形式(如带有“专用章”、“合同章”、“财务章”、“业务章”等字样)的印章,非标准公章,的须具有投标人对该非标准公章行使标准公章的授权;否则评标委员会有权据此对其做无效投标处理。14.5未提供参考格式的,投标人自行设计表格及编写相关内容;投标文件中的复印件材料应加盖投标人公章。14.6招标文件如果涉及到品牌、型号等,并不表明该标的被指定,而是仅供投标人做技术性的参考,投标人所投报的产品只要性能达到或超过招标文件要求(或没有重大偏离),都将被视为对招标文件作出了实质性响应。14.7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标的采购项目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14.8投标人应对本项目的商务条款响应情况进行说明,若有偏差须在投标文件商务标书《商务条款偏离表》中予以说明;若没有,应注明“无偏离”字样。若没有填写《商务条款偏离表》,即视为投标人声明其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但评标委员会有权据此就商务标书中实际不响应部分作出无效投标的决定。第17页14.9投标人应对其所报方案的技术指标响应情况进行说明,若有偏差须在投标文件技术标书《技术条款偏离表》中予以说明;若没有,应注明“无偏离”字样。若没有填写《技术条款偏离表》,即视为投标人声明其所报方案的技术指标完全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规范的要求;但评标委员会有权据此就技术标书中实际不响应部分作出无效投标的决定。14.10投标人所投货物若是进口产品的,必须保证货物的来源合法,符合国家进口商品安全质量要求。若中标,在货物验收时必须提供该货物的海关进口证明和商检证明。15.投标文件份数(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15.1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本项目不作要求。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开评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15.2中标后2日内中标人提供4份纸质投标文件,未中标的单位提供3份纸质投标文件。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6.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开评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请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20分钟内完成远程线上解密,投标单位不能完成远程解密,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读取或导入的,则视为放弃此次投标文件解密,按废标处理。(具体操作方法详见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日照不见面开标大厅代理和投标人操作手册)。16.1投标文件制作时,不同内容按标签提示制作导入,按照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投标文件目录和技术标格式进行编制,保证目录清晰、内容完整。16.2投标人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因投标人自身原因而导致无法导入电子辅助评标系统,该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文件。16.3电子投标文件具有法律效力,与其他形式的投标文件在内容和格式上等同,若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其内容影响中标结果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6.4为了保证电子标书的合法性、安全性和完整性,电子标书转换完成后,应在规定部位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签章和法定代表人CA印章。17.投标文件的提交17.1投标人应按磋商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中规定的地点及时间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网上递交(网址为http://ggzyjy.rizhao.gov.cn/rzwz/),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第18页18.投标截止时间18.1投标截止时间见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18.2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按须知第10条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自行决定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招标文件购买者和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投标截止时间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19.迟交的投标文件19.1代理机构将拒绝并退回在其规定的报价截止时间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20.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20.1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实质性修改。20.2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五、开标、评标与定标21.开标一般规定21.1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磋商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按照开标系统从日照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读取的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单,对网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20分钟内完成远程线上解,密,投标单位不能完成远程解密,导致响应文件无法读取或导入的,则视为放弃此次响应文件解密,按无效报价处理。(具体操作方法详见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园地-日照不见面开标大厅代理和投标人操作手册)解密完成后,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总价以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注:以USB实体CA锁制作的响应文件,只能用USB实体CA锁解密;以“标证通APP”移动CA制作的响应文件,只能用“标证通APP”移动CA解密。21.2开标时,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将当众宣读每份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中的主要内容,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认为合适的其他详细内容。21.3采购代理机构将做开标记录,开标记录包括按本须知第21.2款规定在开标时宣读的全部内容。22.投标文件的有效性22.1开标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为无效投标文件,不得进入评审:第19页22.1.1逾期未进行上传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的或开标现场未能解密的。22.1.2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22.1.3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情况。22.2代理机构将有效投标文件送评标委员会评审、比较。23.评标委员会23.1开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将立即组织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23.2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本项目的特点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其成员由招标人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或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招标人代表应当获得招标单位法人代表书,面授权,并不得担任评审委员会主要负责人,23.3评标委员会独立开展工作,负责审议所有投标文件,并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直接确定中标人。24.评标过程的保密性24.1公开开标后,直至向中标的投标人授予合同时止,凡是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均不得向投标人及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25.投标文件的初审25.1首先对投标人进行资格性检查,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将据此对其作出无效投标处理的决定:25.1.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中未加盖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中法定代表人未签字/印章(或签字/印章人无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书的)。25.1.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或资格资质证明文件未提供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25.1.3投标文件中含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25.1.4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无效投标的其它条款。25.1.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况。25.2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将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实质性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投标。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影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合同内容、服务质量,或者在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招标人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纠正第20页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证据。25.2.1在商务评议时,投标人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将据此对其作出无效投标处理的决定:25.2.1.1投标人所报的供货期、质保期、付款方式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25.2.1.2投标人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财政预算的。25.2.1.3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编制或字迹模糊不清,难以辨认的。25.2.1.4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或招标文件有其它说明的除外)。25.2.1.5投标人售后服务有不良记录的,且未得到有效改正或弥补的。25.2.1.6投标有效期不足的。25.2.1.7公开唱标后,投标人撤回投标、退出评标的。25.2.1.8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的包括(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现规律性差异等)。25.2.1.9妨碍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25.2.1.10投标人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提供不正当利益的。25.2.1.11日照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雷同性分析时,提示“文件制作机器码”或“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等情况的。25.2.1.12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无效投标的其它商务条款。25.2.1.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况。25.2.2在技术评议时,投标人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将据此对其作出无效投标处理的决定:25.2.2.1未经财政部门核准,提供进口产品的;25.2.2.2投标文件不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中主要参数(标记星号★部分)或(标记星号★部分无技术资料支持的)。25.2.2.3投标文件技术规格中一般参数超出允许偏离的最大范围或最高项数的。第21页25.2.2.4投标人完全复制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全部内容作为其投标文件的。25.2.2.5评标委员会2/3以上(含2/3)的成员认定投标人的方案、产品技术含量低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25.2.2.6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作为无效报价。25.2.2.7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无效投标的其它技术条款。26.投标文件的澄清26.1评标期间,为有助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但并非对每个投标人都做澄清要求。26.2接到评标委员会澄清要求的投标人应派人按评标委员会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做出书面澄清,书面澄清的内容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作为投标文件,的补充部分,但投标的实质性内容不得做任何更改。26.3接到评标委员会澄清要求的投标人如未按本须知第26.2款的规定做出澄清,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6.4评标委员会将允许修正投标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的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改不能影响任何投标人相应的名次排列。27.投标文件的评价和比较27.1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本须知第25条的规定,仅对合格的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标准进行评价和比较。27.2评标委员会采用综合评分法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或者中标人;评标方法、标准细则详见本须知附表《综合评分法细则》。若招标人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按综合评分由高到低排名,确定得分最高的投标单位成为中标人;选用中标候选人的,推荐综合得分前三名为中标候选人。如果中标人无法按招标文件要求的供货时间及时供货,则取消中标资格,此项目废标;如果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无法按招标文件要求的签订合同或供货时间未及时供货,报经财政部门核准后,按依次递补原则签订合同。28.招标方式的变更第22页28.1在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3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予以废标或者终止采购活动,并将理由书面告知所有投标人。28.2根据28.1规定情形的,废标后,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重新组织招标。六、政策性功能29.1优采强采投标人所投产品为环保节能产品的,应在报价文件中附国家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或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投标人所报设备(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内的环保、节能产品的,应在投标文件中附国家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或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并按附件“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投标清单”填写,未按要求提供和填写的,将不给予加分。其中,所报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以“★”标注的产品品目),,而未提供国家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按无效投标处理。符合要求的节能、环保产品享受以下优惠:在价格评审项中,对节能、环保产品分别给予加分(加分=价格评标总分值×6%×节能、环保产品价格在投标报价中所占比例);在技术评审项中,对节能、环保产品分别给予加分(加分=技术评标总分值×6%×节能、环保产品价格在投标报价中所占比例)。说明:本项计分以投标人提供的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为准,否则不给予价格、技术评审加分;投标人所填写的内容必须真实、可靠,如有虚假或隐瞒,一经查实将导致投标被拒绝。其中,所报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以“★”标注的产品品目)而未提供国家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按无效投标处理。注:环境标志产品认证依据相关标准的最新版本。29.2小微企业本招标文件所称的小微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第23页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小微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中、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中、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小微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小微企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扶持政策:(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小微企业制造,即货物由小微企业生产且使用该小微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小微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小微企业;(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小微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小微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小微企业制造货物,也有中、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扶持政策。(1)对于符合办法规定的小型和微型企业(包括相互之间组成的联合体)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计算方法是:最终价格=投标报价×90%,按照最终价格计算其价格分得分。开标时,投标人须按照附件《小微企业声明函》格式填写,并提交原件否则不给予价格扣除。(2)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微型企业的合同金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报价4%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计算方法是:计算方法:最终价格=投标报价×96%,按照最终价格计算其价格分得分。开标时,投标人须按照附件《小微企业声明函》格式填写,并提交原件,否则不给予价格扣除。(本项目采购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工业(具体划分标准详见后附表)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及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第24页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研究制定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二〇一一年六月十八日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第25页(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第26页(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2003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29.3监狱企业给予监狱企业产品价格10%的扣除;计算方法是:最终价格=投标报价×90%,按照最终价格计算其价格分得分。开标时,投标人若为监狱企业须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否则不给予价格扣除。第27页29.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价格10%的扣除;计算方法是:最终价格=投标报价×90%,按照最终价格计算其价格分得分。开标时,投标人若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按照附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填写并提交(代理商投标的,还须提供代理商企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下同),否则不给予价格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货物/服务的,视同为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合同金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报价4%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投标人有前述组合情形的,应累计给予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不重复享受政策。七、合同的授予30.合同授予标准30.1本项目的招标合同将授予按本须知第27条规定确定的中标人。30.招标人拒绝投标的权利31.1招标人不承诺将合同授予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招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有权依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拒绝不合格的投标报价。32.中标通知书32.1在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招标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中标人,确认其投标已被接受;投标人可登录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查询中标结果。32.2中标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33.签订合同33.1中标人应按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八、其他34.中标服务费34.1中标人在宣布成交结果后五个工作日内且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费50200元。采购代理机构银行账户信息如下:名称:山东国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第28页税号:91371102MA3N02JA1K单位地址:山东省日照市烟台路201号电话:0633-8080207开户银行: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日照营业部银行账户:810100101421085392。34.2如果中标人没有按照本须知第34.1款的规定去做,招标人将取消该中标决定。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可将标授予下一个中标候选人,或重新招标。35.质疑35.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依法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35.2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投标人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5.3质疑文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并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附上相关证明材料。质疑文件应按照下列格式制作并书面送达、签字确认,否则,其他任何方式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1)质疑投标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包括手机、传真号码);(2)质疑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公告发布时间、报价时间;(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质疑相关证明文件或证明材料;(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7)法定代表人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并加盖单位公章,或法定代表人特别授权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参加采购项目的授权代表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等。35.4投标人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异议或投诉,阻碍采购活动第29页正常进行的,属于严重不良行为,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提请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35.5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将及时组织调查核实,在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35.6质疑投标人对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日照市政府采购监管科投诉。36投诉,36.1质疑人如对被质疑人的质疑回复不满意或在规定时间内未做出回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项目管辖内的政府采购监督部门提起投诉。投标人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36.2投诉人提起投诉应符合以下条件:(1)投诉人是参与本次政府采购的当事人;(2)投诉前已依法进行质疑;(3)投诉书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第94号令《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规定;(4)在投诉有效期内;(5)同一投诉事项未经处理的。36.3投标人投诉时,应当当面提交投诉书,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有关的投标人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投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联系方式及相关证明;(2)被投诉人的名称、住所、联系方式;(3)具体的投诉事项、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4)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5)提起投诉的日期。投诉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投诉人为其他组织的,应当由其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36.4投诉人可以授权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时,除提交投诉书外,还应当向监督部门提交投诉人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36.5投诉人不符合上述规定提起的投诉,政府采购监督部门不予受理。第30页37.知识产权37.1投标报价应包括所有涉及到的有关专利权、商标权、版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而需要向其他方支付的所有费用。37.2投标人应保证招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合同项下的服务、软件、专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版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起诉。否则投标人须承担对第三方的专利、商标、版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侵权责任并承担因此而发生的所有费用。第31页附件综合评分法细则一、评分说明1.评分标准中要求提供的资料或评分所需的证明材料等,需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列明或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单项证明材料内容必须完整、有效,未按要求提供或未明确列明的不得分。2.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投标人得分。3.技术评标总得分为各评委打分汇总后的算数平均值。4.分数列分值是指投标人在某评审项目中在该项目所能得到的最高分;评分(包括计算)如出现小数点,则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5.发现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一)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二)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三)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四)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6.评标委员会成员采用记名评分的方式。7.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以综合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人或按排列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人。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综合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第32页评分细则评审项目评审要素商务标33分投标报价(30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3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备注:本包最高限价为457.20万元;超出本包最高限价报价的投标人将作无效投标处理。政府采购评审中出现异常低价审查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30(含)分钟以内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其中,属于第政府采购异常低价审查“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类似业绩(3分)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承揽过类似采购项目(与本次采购相同或相似的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个得1分,最多得3分。注: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需提供合同扫描件、中标通知书扫描件,未提供或提供不全者不得分。同一项目多包的按一项业绩计算;合同至少包括合同首页、签订时间、标的及标的金额页、签字盖章页及相应标的明细等内容。评委无法在投标人所提供的有效资料中判断业绩类型、金额、数量以及存在其他无法认定为有效业绩的情形的不得分。参与评分的业绩,确定中标结果后,将作为附件随中标公示一起发布,接受社会监督,一经发现存在弄虚造假情形,将按规定严肃处理。技术标67分技术参数响应情况(15分)评审专家审定投标人所投产品是否符合招标文件技术参数需求。针对技术参数中非“★”的参数:根据供应商提供的能体现设备详细配置、产品质量性能、技术指标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评审(如检测报告、技术规范及标准、产品样本技术描述、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材料等)在无重大偏差的情况下,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技术指标得15分;详细参数、技术指标较差,详细参数、技术指标不清晰或存在偏差的每有一项减0.5分,扣完为止。注:1.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要求投标人提交的产品响应证明材料和根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编制的“技术条款偏离表”进行评价(投标人未提供产品响应证明材料和未在“技术条款偏离表”中对偏离情况进行描述的,本项评价按0分计)。2.投标人提供的能体现所投产品详细技术指标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技术白皮书、检测报告、相关证书、功能截图或技术说明材料等。技术标67分质量和进度保证措施(9分)由评审委员会根据各投标人所提报的产品质量和进度保证措施后根据以下标准进行综合评审:投标人所提报的质量和进度保证措施内容完善,针对性强,进度安排得当,职责安排合理,有完备的质量和进度控制措施的得9分;每存在一处不规范或者表述不准确、不完善,在该分项基础上扣1分;无此项内容不得分。售后服务(10分)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制定的售后服务方案是否完善、合理进行细化评审:包括①服务承诺、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响应时间、响应机制、离线处理、备件情况、免费升级服务等)、③服务流程、④培训方案等方面。售后服务方案详细、具体,能完全满足项目需求的得10分;每存在一处不规范或者表述不准确、不完善,在该分项基础上扣1分;无此项内容不得分。实施方案(12分)根据投标人所提供的实施方案进行综合评审:包括①实施计划、进度安排、②安装及联网实施情况、③人员团队及分工、④实施安全质量保证措施、⑤供货安装方案等方面。实施方案详细、具体,能完全满足项目需求的得12分;每存在一处不规范或者表述不准确、不完善,在该分项基础上扣1分;无此项内容不得分。运维方案(10分)对投标人提供的运维方案进行评审:包括①运维目标、②运维计划、③运维人员配备、④运维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数据分析,巡检、设备维护内容、运维报告等)、⑤应急预案等方面。运维方案详细、具体,能完全满足项目需求需求的得10分;每存在一处不规范或者表述不准确、不完善,在该分项基础上扣1分;无此项内容不得分。安全保密方案(8分)投标人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提供确保项目实施过程中与本项目有关的资料及数据成果涉及国家秘密内容的安全保密方案(包括①安全保密工作机制、②工作纪律、③工作措施等3项内容)进行评分:安全保密方案满足项目需求得8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或内容不能满足本项目实际需求的;每发现一处描述不合理或不完善的扣1分,扣完为止。第34页服务承诺和违约承诺(3分)根据项目特点制定服务质量承诺、由评标委员会综合对比评价:有针对本项目采购需求的承诺、实质性合理化建议、实质性的优惠条件等方面,合理完善,描述很明确,可行有效,能够满足项目需要,提升项目质量。评审认可的,每条得1分,最高得3分。每存在一处不规范或者表述不准确、不完善,在该分项基础上扣1分;无此项内容不得分。注:(1)以上内容满足要求是指①阐述从实际出发,切合项目背景、项目需求以及市场供应情况发现问题并提出技术建议或者解决方案;②内容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以及项目需求,实现采购目标。(2)描述不合理或不完善是指①方案内容与本项目服务内容和要求不一致;②方案内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节点;③涉及内容无重点,未能体现出本项目的特点或与实际需求不完全相符。第35页第三章项目说明、采购需求一、项目说明1.本项目为山东省非道路移动机械定位在线监控项目(日照市),包括以上物品的供货、安装、验收、培训及售后服务等所有内容。2.本次采购项目,投标人应根据代理机构提供的招标文件、各自情况等进行投标报价的编制,报价应包括采购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含货物的设计、制造、包装、保险、运输、仓储、进口关税(若有)安装、调试、验收、培训、售后服务及技术支持等相关服务的所有费用。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本项目合同实施期间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并承担由此而带来的风险。凡投标人在报价中未列明但又为本次招标所必备的项目或遗漏项目,招标人将一律视为已包括在其报价中,在合同执行中将不予考虑。3.本项目招标文件技术描述部分,如果涉及到品牌、型号、尺寸等,并不表明该标的被指定,而是仅供投标人参考,投标人所投报的产品只要性能达到或超过都将被视为对招标文件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4.货物必须为合格产品,质量达到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中标人供货时应当提供有关货物的合格证明材料等。5.投标人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合格产品。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中标人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经正确安装、正常运转和保养后,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在货物质量保证期内卖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者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者故障负责。所投产品应提供详细的技术资料,应有检测报告等详细资料。6.产品要求:所有投标产品为合格产品,严禁携带国家淘汰、禁止使用、技术落后、质量不过关的产品前来投标,违者一经发现,终止投标并终身不能参与我方招标活动,投标结果无效,并赔偿采购人的损失。7.投标人需针对本项目提供供货组织方案、配备服务团队、制定应急服务方案、培训及应用技术支持,保障售后服务。8.本项目核心产品为非道路移动机械定位设备,若各投标人提供核心产品为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第36页标候选人。二、项目概况依据《山东省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规定》《山东省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排放管控工作方案》《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等要求,推动全市非道路移动机械定位监控装置安装联网工作,实现远程监控管理。三、服务要求(一)采购数量采购12700台非道路移动机械定位设备,按照各县区非道路移动机械保有数量、未安装定位数量按需分配采购数量。详情如下:,表1日照市各县区非道路移动机械定位安装暂估数量序号区县购置数量(台)1东港区16322岚山区44103莒县24724五莲县29895经开区4696高新区2667山海天462合计12700(二)采购内容1.采购12700台非道路移动机械定位设备,负责设备安装联网,提供非道路移动机械位置信息数据;2.提供定位设备配套的流量卡(支持4G及以上网络)及不少于3年的数据流量;3.完成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及相关信息核准,更新编码登记信息图片,并进行机械环保二维码的制作与发放;4.完成设备的安装及位置信息的采集、上传,具体包括:完成设备安装和调试;完成位置信息数据上传至省、市管理平台,提供所需要的管理信息。第37页(三)采购价格最高控制价:457.2万元,必须在最高控制价以内报价,否则作废标(无效标)处理。本项目报价明细需包含以下内容:非道路移动机械定位终端费用、非道路移动机械定位终端附属配件费用、设备安装联网调试费、3年4G通信流量费、3年维护服务费。(四)技术要求设备选型与安装、联网等完全符合《山东省非道路移动机械在线监控及联网技术要求》相关技术要求(具体详见附件)。(五)设备用流量卡要求1.支持4G及以上网络;2.可提供移动、联通、电信中任意1家的运营商流量卡;3.投标人投标报价中包含服务过程中的流量费用,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四、商务要求4.1实施期限2026年11月20日前完成所有机械的安装联网以及验收工作,安装联网验收合格后提供3年有效数据和运维服务。4.2实施地点日照市各县区,中标人自行前往采购人指定地点进行安装调试,所有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报价中。4.3付款方式合同签订生效并具备付款实施条件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50%作为预付款;11月20日前按时完成项目要求的任务数量,省、市平台接收到有效数据,并在项,目试运行1个月后组织验收,根据验收结果和工作量支付尾款。4.4项目验收所有机械安装联网工作完成后,中标人申请竣工验收,采购人按照本招标文件所列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采购需求组织验收,采购人有权根据检验结果要求中标人立即更换或者提出索赔要求。检验合格后,由采购人组成的验收小组签署验收报告,作为付款凭据之一。验收合格后转入项目运维期。★4.5质量保证期4.5.1设备在线率应符合上级部门相关具体要求4.5.2自验收合格之日起3年(中标人亦可提报更长的质保期)。第38页4.5.3质量保证期内应确保设备连续稳定运行,确保设备稳定运行所需的耗材、配件,由中标人提供。4.5.4投标人投标报价中包含服务过程中的流量费用,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4.5.5中标人需在收到全部货款后20日内,以金融机构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作为履约保证金,数额为合同金额的10%。乙方在履约无质量问题前提下,质保期第一年、第二年金融机构或担保机构分别按照合同金额的2%、3%返还履约保证金;质保期第三年结束中标人按照招标人要求将项目移交完毕后,金融机构或担保机构按照合同金额的5%返还履约保证金。★4.6实施要求4.6.1组建不低于5人项目实施团队(其中包括下面所说的运维期内配备的1名专业技术人员),其中项目经理和运维人员应在服务期内相对固定,未征得采购人同意,不得随意更换。4.6.2鉴于本项目实施的特殊性和时效性,投标人应承诺有能力实现提供7*24小时技术支持。4.6.3项目运维期内中标人安排不少于1名专业技术人员常驻,提供本地化运维服务,能够做到技术支持和现场维修处置。★4.7培训与售后服务4.7.1根据采购人要求,对市、县区生态环境部门和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不少于2次理论及实操培训,确保采购方工作人员了解设备基本结构、工作原理、日常运行维护事项。4.7.2中标人应提供及时周到的售后服务。对采购人提出的问题或要求及时解决。当设备出现故障,中标人在2小时内给予响应,12小时内给予解决。设备故障无法恢复的,中标人免费更换备件或备机并完成调试。4.7.3中标人定期对长期离线非道路移动机械进行电话回访及巡检,并根据巡检情况分析形成运维报告,运维报告及相关纸质记录存档不低于3年。4.7.4本项目执行期满后,如中标方不再承担后续运维,须在机械车载定位终端设备正常、完整且采集相关数据持续、良好的前提下,与数据流量卡一并无偿移交至甲方约定的新运维方。在考虑设备使用寿命、自然损耗等综合因素,移交比例原则上不低于85%(特殊情况,移交比例由双方协商一致后确定)。第39页五、保密要求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当事人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对非道路移动机械所有人个人信息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第40页第四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本合同□是/□否中小企业预留合同政府采购货物合同(范本)甲方(采购人):住所地:,乙方(中标(成交)投标人):,住所地:,乙方于年月日参加了(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的“(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政府采购活动,确定乙方为(包及包名称)中标(成交)投标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招标文件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政府采购合同。第一条货物条款乙方向甲方提供以下货物货物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技术参数)单价数量小计……合计注:如上述表格不适用相关货物的,具体品牌、数量、规格型号(技术参数)及质保期等可用附件形式列明,作为本合同组成部分。第二条合同总金额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此价格为合同执行不变价,不因国家政策变化而变化,该价款包括了货物及与之配第41页套的设计、制造、正版软件、检验、包装、运输、保险、税费以及安装、组织验收、培训、技术服务(包括技术资料、图纸提供等)质保期服务等全部价款,除此之外,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第三条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1.货物原产地:2.货物的质量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条交货1.交货日期:3.货物的技术标准:详见招标文件2.交货地点:3.质保期:年,自项目验收完成之日起计算。本项目执行期满后,如中标方不再承担后续运维,须在机械车载定位终端设备正常、完整且采集相关数据持续、良好的前提下,与数据流量卡一并无偿移交至甲方约定的新运维方。在考虑设备使用寿命、自然损耗等综合因素,移交比例原则上不低于85%(特殊情况,移交比例由双方协商一致后确定)。第五条包装、装运及运输1.乙方负责包装、装运和运输,由于不适当的包装、装运和运输造成货物有任何损坏均由乙方负责。2.包装费、运费及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金额内。3.根据财政部等三部门《关于印发、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规定,对乙方提出的具体包装要求:第六条货款支付1.货物运到交货地点,经甲乙双方共同验收合格后由甲方负责办理货款支付手续。2.允许并鼓励乙方提供电子发票,甲方自收到发票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支付资金,并不得附加未经约定的其他条件。3.付款方式第42页合同签订生效并具备付款实施条件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50%作为预付款;11月20日前按时完成项目要求的任务数量,省、市平台接收到有效数据,并在项目试运行1个月后组织验收,根据验收结果和工作量支付尾款。中标人需在收到全部货款后20日内,以金融机构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作为履约保证金,数额为合同金额的10%。乙方在履约无质量问题前提下,质保期第一年、第二年金融机构或担保机构分别按照合同金额的2%、3%返还履约保证金;质保期第三年结束中标人按照招标人要求将项目移交完毕后,金融机构或担保机构按照合同金额的5%返还履约保证金。第七条履约保证金,1.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甲方因乙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2.乙方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提交形式:/,,金额:人民币(大写),/,(¥/)元(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0%)。3.在采购标的交付验收合格无质量问题后,甲方根据《政府采购项目验收单》和资金往来收款收据等材料审核后/个工作日内退还。第八条售后服务及承诺1.乙方有完善的服务体系,有能力提供持续的、本地化售后服务。2.乙方负责系统安装和调试以及操作人员培训,并制定详细的培训计划,使操作人员能独立进行管理、操作、维护和故障处理等工作,做好相关记录及技术文档收集整理,待验收合格后移交给甲方。3.供货及服务范围:乙方负责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免费培训、售后服务。第九条验收所有机械安装联网工作完成后,中标人申请竣工验收,采购人按照本招标文件所列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采购需求组织验收,采购人有权根据检验结果要求中标人立即更换或者提出索赔要求。检验合格后,由采购人组成的验收小组签署验收报告,作为付第43页款凭据之一。验收合格后转入项目运维期。验收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中标人承担。第十条权利瑕疵担保1.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标的物享有合法的权利;2.乙方应保证在其出售的标的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3.乙方应保证其所出售的标的物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4.如甲方使用该标的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第十一条知识产权,1.乙方保证,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者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起诉。如发生此类纠纷,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负责全额赔偿。2.乙方为执行本合同而提供的技术资料或者其他相关资料、软件等由甲方永久免费使用。第十二条甲方责任(1)有权对本项目工作提出明确、细致的要求;(2)对乙方的不合理诉求有权回绝。(3)及时支付乙方的项目费用。(4)协助乙方完成安装、联网、验收等工作。第十三条乙方责任(1)根据采购人需要,随时与甲方进行汇报及对接,每次的汇报应由项目负责人亲自主持。(2)做好所提供资料的保密工作,否则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投标阶段相关基础资料由供应商自行搜集。(4)提交甲方认可的专业技术人员名单。第44页(5)需甲方配合的工作,乙方应提前与甲方沟通协调。(6)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将本合同标的转包给第三方。(7)本项目服务期满后,如乙方不再承担后续服务,须在机械车载终端设备正常、完整且采集相关数据持续、良好的前提下,无偿移交至采购人约定的新运维方。(8)根据甲方要求培训,确保工作人员了解设备基本结构、工作原理、系统配置、日常应用等技术事项。提供1人常驻服务。(9)应提供及时周到的售后服务。应在运维期内对所提供监控设备承担免费更换、更新、软件升级等服务。运维期满后根据政府需要不得拒绝有偿服务。(10)提供全天候24小时热线电话服务响应。要求在24小时响应时间内提供保修、维护等技术服务。在出现问题时,1小时内给予问题的反馈,24小时内解决问题。(11)服务过程中产生的所有与项目服务相关的纠纷,以及服务范围内所有法律纠纷,均由乙方负责解决,与甲方无关。第十四条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付合同款的,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总值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2.甲方逾期付合同款的,甲方向乙方每日偿付欠款总额万分之五的违约金。3.乙方所交的数据不全、不符合规定内容的,甲方有权拒收。经甲方书面告知后乙方拒不改正的,乙方向甲方偿付合同款总值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4.乙方不能交付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款总值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5.乙方逾期交付的,乙方向甲方每日偿付合同款万分之五违约金。如因乙方原因,在最迟交付日期后一个月仍不能交付的,甲方不但有权按前述标准要求乙方承担逾期违约金,还有权解除合同,并按照乙方不能交付成果处理。6.甲乙双方对对方的商业秘密及其他秘密应承担保密义务,若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第45页第十五条不可抗力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情况和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终止履行合同的,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第十六条保密乙方在合同履行期间知悉甲方的工作秘密(包括相关业务信息),不得透露或以其他方式提供给合同双方以外的其他方(包括乙方内部与本合同无关的任何人员),乙方的保密责任不因本合同的终止而终止。乙方违反本合同所规定的保密义务,应按照本合同总金额的2%支付违约金。第十七条争议解决,甲乙双方在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向合同签订,地法院提起诉讼。第十八条合同生效及其它1.除招标文件规定且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者全部转让、分包履行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2.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以最后一方签字日期为合同生效日期。3.本合同一式陆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叁份,承包人贰份,代理机构壹份。第十九条政府采购合同融资1.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前开展融资业务的。中标(成交)投标人持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提前与金融机构进行合同融资商洽,双方达成融资意向后,中标(成交)投标人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合同中投标人的银行账户要与合同融资的回款账户一致。中标(成交)投标人和贷款金融机构要及时将政府采购合同作为融资质押的信息告知采购人。采购人要从严加强合同付款账户管理,未经贷款银行同意,不随意更改合同付款账户。第46页2.政府采购合同签定后开展融资的账户管理。在合同履约期间,中标(成交)投标人持已经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可能出现政府采购合同中投标人收款的银行账户与拟贷款银行回款账户不一致的情形。为支持投标人通过政府采购合同成功获得银行贷款,采购人应积极协助投标人及时变更政府采购合同中的投标人收款银行账户,保障投标人收款的银行账户与拟贷款银行回款账户一致。3.当中标(成交)投标人成功获批银行贷款后,采购人还应根据信息公开平台推送的“确认单”信息,加强合同账户及资金支付管理,确保合同资金准确支付到贷款银行确认的回款账户。采购人不得以未看见“确认单”信息为由,不经贷款银行同意擅自更改合同账户、非法支付项目资金,造成不良后果的,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第二十条本合同附件,1.中标(成交)通知书;2.政府招标文件(含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等);3.乙方投标(响应)文件;4.中标(成交)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做出的有关澄清、说明、承诺或者补正文件(材料);甲方:,乙方:单位名称(公章):,单位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电话:,电话:年月日,年月日第47页第五章附件(投标文件格式)附件1投标函投标函山东国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经研究,我方决定参加山东省非道路移动机械定位在线监控项目(日照市)(项声明以下诸点,并负法律责任:方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保证按期完成项目的实施。4.我方愿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履行自己的全部责任。目编号:SDGP371100000202602000095)的招标活动并提交投标文件。为此,我方郑重1.我方完全理解和接受招标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按规定提交投标文件。2.如果我方的投标文件被接受,我方将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并按我3.我方理解,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你们有依法选择中标人的权利。4.我方愿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履行自己的全部责任。5.我方同意遵守贵机构对本次招标项目所做的有关规定。6.我方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起90日。7.我方若未成为中标人,贵机构有权不做任何解释。8.我方与本此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邮政编号:开户单位:开户银行: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地址:邮政编号:电话:传真:开户单位:开户银行:账号: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全权代表:(签字或印章)第48页附件2-1开标一览表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山东省非道路移动机械定位在线监控项目(日照市)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投标总价小写:大写:供货安装实施期限质保期对招标文件认同程度(是否完全认同)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章)日期:年月日第49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非道路移动机械定位在线监控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