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 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银招标公告(沧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6)
2026年沧县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银行招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2026年沧县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银行招标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沧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2026年沧县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银行招标项目2.2项目地点:沧县2.3招标范围:沧县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银行2.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2.5入围数量:7家2.6服务期限:2年2.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3.投标人资格要求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持有《营业执照》及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金融许可证》或《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或《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
3.2在沧县行政区域范围内设有分支机构(沧县支行或道东支行),承诺遵守沧县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规定的一级支行及以上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及外资银行。
3.3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纪记录。
3.4财务稳健,资金充足率、不良贷款率、拨备覆盖率、流动性覆盖率、流动性比例等指标达到监管标准。
3.5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近3年内未发生金融风险及重大违约事件。
3.6具备专职人员负责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业务,遵循专款专户、专款专存原则,并配合监管机构开展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业务。
3.7每家银行只能有一个主体参与投标,允许以省级最高级别分行或者省级最高级别分行授权的一级支行及以上作为投标主体。
农村信用合作社,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等金融机构可以作为投标主体进行参与。
3.8资信状况好、监管能力强、服务水平高。
3.9给予开发企业的利率相对优厚。
3.10积极配合监管部门开展工作,未发生过擅自划扣、停付预售资金问题的,或发生过但已积极改正的。
3.11存贷比相对较高的。
3.12承诺允许以监管账户资金作为担保,可以依法依规为开发企业提供开发贷和为其施工企业提供施工贷的。
3.13承诺与开发企业签订监管协议后,须在监管项目售楼处设置监管账户唯一专用存储设备的,且能够与监管部门系统联网,实现监管账户信息即时传递和交换的。
3.14具备资金监管安全规范运行所需的金融管理业务能力及网络技术条件,能够与监管服务平台兼容对接并实时导入资金出入帐信息。
3.15已为沧县房地产项目融资提供资金支持的或承诺将为沧县房地产项目融资提供资金支持的。
3.16承担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3.17其他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等渠道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例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违反以上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有意向的投标人必须持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份(除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外,其余原件验后退回):法定代表人证明及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金融许可证》(或《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或《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
并对所提交证件复印件的清晰度、真实性、与原件的一致性负责。
于2026年4月14日至2026年4月20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河北众合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沧州市新华区百川路蔡阳小区9排22号)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0元。
5.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开标时间:2026年5月7日9时30分开标地点:沧州市新华区百川路蔡阳小区9排22号(河北众合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开标室)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发布。
7.联系方式招标人:沧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代理机构:河北众合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地址:沧州市新华区祁孟庄社区南行300米地址:沧州市新华区百川路蔡阳小区9排22号联系人:潘玉岭联系人:杨金明联系电话:0317-2190081联系电话:0317-529995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2026年沧县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银行招标项目2.2项目地点:沧县2.3招标范围:沧县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银行2.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2.5入围数量:7家2.6服务期限:2年2.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3.投标人资格要求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持有《营业执照》及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金融许可证》或《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或《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
3.2在沧县行政区域范围内设有分支机构(沧县支行或道东支行),承诺遵守沧县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规定的一级支行及以上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及外资银行。
3.3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纪记录。
3.4财务稳健,资金充足率、不良贷款率、拨备覆盖率、流动性覆盖率、流动性比例等指标达到监管标准。
3.5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近3年内未发生金融风险及重大违约事件。
3.6具备专职人员负责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业务,遵循专款专户、专款专存原则,并配合监管机构开展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业务。
3.7每家银行只能有一个主体参与投标,允许以省级最高级别分行或者省级最高级别分行授权的一级支行及以上作为投标主体。
农村信用合作社,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等金融机构可以作为投标主体进行参与。
3.8资信状况好、监管能力强、服务水平高。
3.9给予开发企业的利率相对优厚。
3.10积极配合监管部门开展工作,未发生过擅自划扣、停付预售资金问题的,或发生过但已积极改正的。
3.11存贷比相对较高的。
3.12承诺允许以监管账户资金作为担保,可以依法依规为开发企业提供开发贷和为其施工企业提供施工贷的。
3.13承诺与开发企业签订监管协议后,须在监管项目售楼处设置监管账户唯一专用存储设备的,且能够与监管部门系统联网,实现监管账户信息即时传递和交换的。
3.14具备资金监管安全规范运行所需的金融管理业务能力及网络技术条件,能够与监管服务平台兼容对接并实时导入资金出入帐信息。
3.15已为沧县房地产项目融资提供资金支持的或承诺将为沧县房地产项目融资提供资金支持的。
3.16承担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3.17其他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等渠道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例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违反以上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有意向的投标人必须持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份(除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外,其余原件验后退回):法定代表人证明及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金融许可证》(或《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或《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
并对所提交证件复印件的清晰度、真实性、与原件的一致性负责。
于2026年4月14日至2026年4月20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河北众合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沧州市新华区百川路蔡阳小区9排22号)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0元。
5.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开标时间:2026年5月7日9时30分开标地点:沧州市新华区百川路蔡阳小区9排22号(河北众合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开标室)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发布。
7.联系方式招标人:沧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代理机构:河北众合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地址:沧州市新华区祁孟庄社区南行300米地址:沧州市新华区百川路蔡阳小区9排22号联系人:潘玉岭联系人:杨金明联系电话:0317-2190081联系电话:0317-5299950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 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银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