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事中事后监管及评估服务招标公告(济南市历下区发展和改革局(济南市历下区新旧动能转换综合试验区建设办公室、济南市历下区乡村振兴局)2026)



济南市历下区发展和改革局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及评估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济南市历下区发展和改革局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及评估服务 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本项目采购公告页面下方免费下载电子版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04-29 14:00: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GP370102000202602000153
项目名称:济南市历下区发展和改革局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及评估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27 万元
最高限价:27.000000 万元

采购需求:

标包
标的名称
数量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本包预算金额(万元)

A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及评估服务
1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及评估服务
27.000000

合同履行期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或工程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的规定,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有重大违法记录(刑事处罚,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等违法违规或失信主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04-17 08:30:00至2026-04-23 17:00:00,每天上午08:30至12:30,下午12: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本项目采购公告页面下方免费下载电子版竞争性磋商文件。
方式:凡有意参加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必须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进行注册。本项目的变更、澄清、补充内容及对项目的暂停、延期通知等情况均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发布。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04-29 14:00:00(北京时间)
地点:济南市历下区姚家小区东区29号(无人机智能应用)会议室。

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6-04-29 14:00:00
地点:济南市历下区姚家小区东区29号(无人机智能应用)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济南市历下区发展和改革局(本级)
地 址:济南市历下区解放东路99号
联系方式: 0531-885426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东省力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济南市历下区姚家小区东区29号
联系方式:0531-879022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庞超
电话:18668908762

济南市历下区发展和改革局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监管服务.pdf

济南市历下区发展和改革局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及评估服务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SDGP370102000202502000044采购人:济南市历下区发展和改革局代理机构:山东省力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日期:二〇二六年四月目录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第三部分项目说明第四部分公开报价、磋商、成交第五部分合同格式第六部分部分格式第七部分评分办法山东省力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济南市历下区发展和改革局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及评估服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相应公告界面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6年04月29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编号:采购项目名称:济南市历下区发展和改革局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及评估服务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27万元最高限价:27万元采购需求:依托监管平台,督促项目单位及时报送项目建设信息,调度区级立项项目实施进展和线上填报情况,开展在线审批工作。现场核查: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方案和细则,配合开展我区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按照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质量等要求,提供工程项目咨询和评估服务。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起至2026年11月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的规定,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有重大违法记录(刑事处罚,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等违法违规或失信主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1、时间:2026年04月17日至2026年04月23日,每天上午08:30至12:30,下午12: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本项目采购公告页面下方免费下载电子版竞争性磋商文件。3、方式:凡有意参加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必须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进行注册。本项目的变更、澄清、补充内容及对项目的暂停、延期通知等情况均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发布。4、售价: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时间:2026年04月29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济南市历下区姚家小区东区29号(无人机智能应用)会议室。五、开启:时间:2026年04月29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济南市历下区姚家小区东区29号(无人机智能应用)会议室。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无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济南市历下区发展和改革局地址:济南市历下区解放东路99号。联系方式:0531-88542677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省力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济南市历下区姚家小区东区29号(无人机智能应用)。联系人:庞老师联系方式:0531-87902288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综合说明项目名称:济南市历下区发展和改革局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及评估服务。项目范围:磋商件范围内全部服务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部分)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起至2026年11月(具体启动时间以采购人要求为准)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3供应商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的规定,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有重大违法记录(刑事处罚,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等违法违规或失信主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3供应商资格要求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6报价有效期公开报价后90日历日7磋商保证金无8响应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两份,(响应文件胶装);电子文档一份(格式为Word格式,U盘);单独密封报价一览表三份(均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9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价款的30%,乙方现场服务完成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70%;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款的100%。最终费用根据服务机构实际完成项目数量据实结算,合同结算额不超过中标价。10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地点时间:2026年04月29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济南市历下区姚家小区东区29号会议室11公开报价时间及地点时间:2026年04月29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济南市历下区姚家小区东区29号会议室12本项目采购预算本项目预算27万元,供应商投标报价高于预算的,作无效报价处理。13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14中小企业行业划分本项目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一、适用范围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中所叙述的项目。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择优选择一家成交供应商。二、定义1.“采购人”系指济南市历下区发展和改革局。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山东省力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3.“供应商”系指响应磋商并进行报价竞争的单位。4.“成交供应商”系指由磋商小组评审确定的取得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资格的供应商。三、踏勘现场1.供应商自行对本项目的现状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和审阅,以便供应商获取有关编制响应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踏勘现场所需车辆及相关费用自理。2.供应商踏勘现场所获得的资料将被认为已了解了本项目的现场情况,掌握了编制响应文件的有关条件。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使供应商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3.供应商及其人员经过采购人的允许,可为踏勘目的进入采购人的工程现场,但供应商及其人员不得因此使采购人及其人员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供应商并应对由此次踏勘现场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任何其它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责任。4.政府采购政策:4.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文件规定,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同于中小企业,大型企业禁止参加本项目投标。1)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予认定。2)监狱企业报价的,须提供监狱企业证明复印件,否则不予认定。监狱企业证明须由省级或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报价的,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予认定。4)如发现供应商不如实填写、提供真实的证明材料的,如成交将取消成交资格;同时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向行政监督部门申请将其列入不诚信供应商名单并停止其参与一定期限的政府采购活动。5)成交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提供了相关产品的,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相关证明材料,接受社会监督。6)成交供应商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4.2节能、环保产品(如有)1)按国家节能、环保政策执行。2)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必须按照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明细表(见附件)填报,并提供经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认证机构出具的有效的国家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或官网截图(供应商提供的认证证书或官网截图中应包含与所投产品一致的产品品牌、型号),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3)供应商所投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内的环保、节能产品的,按以下幅度进行加分:4)加分幅度:节能、环保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除外)价格分加分幅度:5%;节能、环保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除外)技术分加分幅度:5%。注:投标供应商必须按规定格式填写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和节能产品明细表(见附件),并提供经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认证机构出具的有效的国家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或官网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或官网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评分时不予加分;供应商提供的认证证书或官网截图中应包含与所报产品一致的产品品牌、型号,未包含所报产品品牌、型号或品牌、型号不一致的不予加分。4.3政府采购异常低价审查政府采购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价平均值×50%;2)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应)报价×50%;3)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4)评审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评审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属于前述第1项至第4项情形的,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给予相关供应商的合理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其中,属于第3项情形,供应商已随投标(响应)文件一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在评审现场可不再重复提交。评审委员会依据专业经验,参考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情况,对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响应)供应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为评审委员会在评审现场及时获取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相关信息资料提供便利。评审委员会借助互联网等渠道查询相关信息的,应当严格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实施影响评审公正的行为。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的启动原因、审查意见和审查结果应当在评审报告中记录,并随供应商提供的相关书面说明及证明材料,以及评审委员会有关互联网浏览、查询历史一并归档。四、竞争性磋商文件说明1.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邀请函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第三部分项目说明第四部分公开报价、磋商、成交第五部分合同格式第六部分报价函部分格式第七部分响应文件技术及商务部分格式2.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1)采购代理机构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必须修改的内容,需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以发布变更、澄清公告形式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公告一经发布视同各潜在供应商已知晓公告相关内容。变更公告及补充文件将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均具有约束力。2)为使供应商有足够的时间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修改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可酌情推迟报价的截止时间和日期,并以变更、澄清公告形式通知上述每一供应商。3.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如有疑问可要求澄清,应在报价截止时间5日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澄清要求,须将要求澄清内容发送电子邮件并电话通知竞争性磋商资格公告所列的联系人。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况采用适当方式予以澄清答复。澄清或答复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在规定时间以后提出的澄清要求将不予受理。五、响应文件的编制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以使其报价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报价有可能被拒绝或被视为无效。1.响应文件的组成供应商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写响应文件,提交证明其有资格进行报价和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资格文件:1)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附件五)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件二)【单位为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的,为营业执照上所列负责人:以下简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亲自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六);监狱企业提供监狱企业证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七)。备注:以上资格证明文件须按规定签署并逐页加盖公章,否则视为资格后审不通过。供应商对提供的以上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评审过程中若对供应商提供的以上资料有异议,可要求供应商提供原件进行复核,若发现有不实之处,按无效报价处理,未按要求提供的资格后审不合格。报价文件1)报价函(附件一);2)报价一览表(附件三);3)报价明细表(附件四);商务文件1)商务偏离表(附件十二);2)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如有见附件八);3)节能产品明细表(如有见附件九);4)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明细表(如有见附件十);5)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技术文件1)针对本项目需求的理解和认识;2)实施方案;3)服务质量保障措施;4)工作进度保证措施;5)重难点分析及应对措施;6)人员配备情况(附件十一);7)突发事件应急保障措施;8)保密措施;9)合理化建议或服务承诺;10)技术偏离表(附件十三);11)供应商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注:以上内容提供格式的按格式填写,未提供格式的格式自拟。2.响应文件的签署(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必须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在报价一览表及磋商文件各附件中规定的地方签字或盖章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不得使用其它形式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否则报价将被视为无效。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进行了修改,则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在修改的每一页上签字或加盖公章。自然人参与报价的,应在上述规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的位置签署本人姓名,在上述规定的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位置按本人手印,否则报价将被视为无效。3.语言及计量单位1)供应商和采购代理机构就本项目交换的文件和来往信函,使用中文。2)除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4.响应文件的装订、和标记4.1供应商必须将响应文件(正本、副本)中的有关文件按上述顺序排列装订成册,并在首页编制“响应文件目录”。提供格式的按格式制作,未提供格式的格式自拟。4.2响应文件装订方式:胶装。4.3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一览表与响应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报价一览表中大写数字书写错误导致无法读取报价的,按无效报价处理。4.4响应文件应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并按规定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不准有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响应文件未按规定提交或留有空项,将被视为不完整响应的响应文件,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4.5因响应文件字迹潦草、模糊、文字不清晰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5.响应文件的递交5.1供应商应在报价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5.2时间及地点:详见磋商公告5.3响应文件的密封: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正本、副本密封一起,并在封面明显处注明以下内容:1)项目编号2)项目名称3)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地址、电话6.迟交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在报价截止时间后递交的响应文件。7.报价有效期1)响应文件的有效期为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天(日历日),在有效期内不得撤回。2)特殊情况下,在磋商有效期满之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磋商有效期。供应商可以书面形式拒绝或接受上述要求。但不得修改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8.报价要求1)本次报价为非一次性报价,报价币种为人民币。2)第二轮报价不得高于一轮报价,第一轮及第二轮报价均不得超过预算金额。第二轮报价只允许改变价格,但对工作内容和标准不得减少和降低。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的采购文件、各自情况等进行响应文件的编制。投标报价应包括完成本服务项目的全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设备费、管理费、验收费、不可预见费、利润、税金等完全达到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并通过验收合格等相关服务的全部费用。供应商应充分考虑本项目合同实施期间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并承担由此而带来的风险。凡供应商在投标中未列明但又为本次采购所必备的项目或遗漏项目,采购人将一律视为已包括在其投标报价中,在合同执行中将不再予以考虑。3)磋商过程中采购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采购代理机构将通知所有参与的供应商,供应商据此再次报价。4)供应商免费提供的项目,应先填写该项目的实际价格,并注明免费。此项不计入总报价。5)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一览表与响应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报价一览表中大写数字与小写数字不一致的,按大写为准。六、磋商费用1.无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自己所有与参加磋商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2.成交服务费:本次代理服务费为成交金额的2%,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支付。服务费缴纳方式:以现金或电汇的方式缴纳。汇款信息:名称:山东省力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税号91370102MA3NLHJ05G开户行:中信银行济南燕山支行账号8112501011700645844七、磋商保证金:无八、无效报价及废标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无效报价:1.提供的有关资格、证明文件不真实、不齐全,提供虚假报价材料的;2.未参加报价会议或报价后不参加磋商的;3.磋商会议开始后,供应商撤回报价,退出磋商的;4.供应商串通报价的;5.投标有效期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6.报价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签字或盖章的;7.在整个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有企图影响磋商结果公正性的任何活动;8.供应商以任何方式诋毁其他供应商;9.以他人名义报价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10.供应商向采购人、竞争性磋商小组或采购代理机构提供不正当利益的;11.不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报价、没有分项报价、拒绝报价、有多个报价(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有选择性报价、附有条件的报价或者拒绝修正报价的;12.成交供应商不按规定要求签订合同的;13.供应商的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14.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不合格的;15.违反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况。供应商有上述行为之一的,监督管理机构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行使其权利。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造成损失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索赔的权利。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按废标处理:1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3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5法律、法规以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废标情形。废标后,采购人或者采购机构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供应商人。九、回避1.采购人将根据本项目的特点组建磋商小组,其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及有关方面的专家等单数组成,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磋商小组负责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澄清、推荐成交候选人或经采购人授权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2.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5)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十、恶意串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对供应商对供应商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响应文件或者响应文件;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响应文件或者响应文件;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响应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成交;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十一、质疑1.供应商对磋商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法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2.供应商采用询问方式提出质疑的,请使用以下开场语,否则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不作解释:“山东省力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你好,我是,公司,现就(项目名称)对贵公司提出正式的询问质疑,请就有关询问进行答复”。备注:通话过程我们将作录音,并作为存档资料。3.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超过法定质疑期限的不予受理;在法定质疑期限内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多次提出质疑的,以第一次提出的质疑为准。4.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磋商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5.质疑文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名称、项目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6.供应商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异议或投诉,阻碍招标活动正常进行的,属于严重不良行为,采购代理机构将提请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7.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的询问后将组织调查核实,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对于供应商提出的书面质疑,我们将及时组织调查核实,在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或在网站公告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8.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历下区政府采购办公室投诉。9.接受质疑单位及联系方式:山东省力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电话0531-87902288邮箱:sdlxzbyxgs@163.com十二、保密和披露1.供应商自领取磋商文件之日起,须承担本采购项目下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采购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2.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其他政府部门或有关的非政府机构负责评审的人员或与评审有关的人员披露。3.在下列情形下:当发布成交公告和其它公告时,当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无须事先征求供应商或成交供应商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供应商或成交供应商的名称及地址、采购内容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十三、解释权1.本次采购的最终解释权为采购代理机构,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采购代理机构的书面解释为准。2.竞争性磋商文件未做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代理机构对此所做解释以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依据。第三部分项目说明一、项目实施背景根据《政府投资条例》《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企业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办法》《全省发展改革系统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方案》有关规定要求,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原则,为严格执行审批事项清单制度,落实事中事后监管责任,强化项目监管,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协助开展历下区工程建设项目进行事中事后监管等工作,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合理有序建设、规范财政资金使用、规范企业投资行为等。根据《中央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政府投资条例》《济南市政府投资管理办法》,投资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选择有代表性的已建成政府投资项目,委托中介服务机构对所选项目进行后评价。后评价应当根据项目建成后的实际效果,对项目审批和实施进行全面评价并提出明确意见。考虑工作实际,区发展改革局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协助开展后评价工作,评估项目建成运行后产生的直接效果和宏观效益。二、采购内容通过本次采购选取1家服务机构,负责对历下区工程建设项目“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以及后评价工作提供专业咨询服务,并形成相应咨询服务报告等成果反馈至区发展改革局。1.“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事项包括:政府投资项目的监督检查、政府投资重大项目招标投标的监督检查、对已开工企业投资核准项目的行政检查、对已开工企业投资备案项目的行政检查。咨询服务机构按照监管内容及相关要求开展工作,从项目建设、概算控制、招标投标、财务管理等方面提供现场核查专业技术服务,以及后勤保障服务,包括车辆、人员、设备的支持。监管项目抽取比例和检查频次按照国家及省市相关政策文件要求以及采购人年度监管计划执行。其中,总投资(1亿元以下)项目数量暂按21个估列,总投资(1亿元-10亿元)项目数量暂按6个估列。2.项目后评价工作事项包括:通过实地调研、社会调查、资料审查、专家论证及评估等方式对选取项目进行目标评价、过程评价、效益评价、持续性评价,形成项目后评价工作报告,在与项目前期决策文件及协议等预期目标进行分析对比的基础上,评估项目建成运行后产生的直接效果和宏观效益,归纳总结经验,为后续决策提供依据。根据工作安排,拟选取1个项目开展后评价工作。三、商务条款1、服务期:自合同签订起至2026年11月;2、服务地点:项目交付或实施地点由采购人同成交供应商另行协商,交付地点为济南市历下区;3、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价款的30%,乙方现场服务完成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70%;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款的100%。最终费用根据服务机构实际完成项目数量据实结算,合同结算额不超过中标价。4、验收方式:采购人自行验收;5、售后服务:服务机构根据要求配合甲方开展咨询服务工作。四、其他要求具体要求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第四部分公开报价、磋商、成交一、响应文件的递交及公开报价仪式1.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详见磋商公告。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4月29日14时00分3.公开报价时间:2026年04月29日14时00分4.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公开报价。二、磋商小组采购人将根据本项目的特点依法组建磋商小组,其成员由有关方面的专家以及采购人等三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磋商小组负责审阅响应文件,与各供应商进行商务、技术磋商,确定成交供应商或成交供应商。三、磋商原则和评审办法1.磋商原则“公平、公正、择优、效益”为本次竞争性磋商的基本原则,磋商小组按照这一原则的要求,公正、平等地对待各供应商。同时,在磋商过程中恪守以下原则:1)统一性原则:磋商小组将按照统一的磋商原则和磋商方法,用同一标准进行评审。2)独立性原则:磋商工作在磋商小组内部独立进行,不受外界任何因素的干扰和影响;磋商小组成员对出具的磋商意见承担个人责任。3)物有所值原则:通过第一轮的公开报价,激发供应商展开竞争,进一步优化方案,并使报价符合预期目标。4)保密性原则: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磋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5)综合性原则:磋商小组将综合分析、评审供应商的各项指标,而不以单项指标的优劣评定出成交供应商。2.评审办法磋商小组成员综合评审各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并与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磋商结束后,要求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通过综合评审,按照供应商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法确定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确定。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确定。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1)初步评审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初步评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资格性检查指依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审查部分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磋商小组可委托公证员/见证律师对各供应商进行资格后审核对记录,报磋商小组审核签字确认);符合性检查指磋商小组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及响应文件雷同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2.磋商:磋商小组将与通过初步审查的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在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竞争性磋商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磋商小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1)供应商进行再次报价。磋商小组将根据磋商情况,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货物需求及技术规格”以及商务条款进行调整,并将调整事项发送给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供应商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调整后的要求进行报价。(2)最终报价后,如磋商小组一致认为某个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不合理,有降低质量、不能诚信履行的可能时,磋商小组有权决定是否通知供应商限期进行澄清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已要求,而该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作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经磋商小组取得一致意见后,可拒绝该报价。(3)综合评分最终报价结束后,磋商小组根据评分细则进行综合打分,以综合总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或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评分标准附后。(4)评审过程保密公开报价之后,直到签订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报价的有关资料等,均不向供应商或者其他与评审无关的人员透露。(5)供应商瑕疵滞后的处理1)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拒绝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供应商进入初审、综合评审或其它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订合同的情形,一旦在任何时间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则采购代理机构均有权随时视情形决定是否取消该供应商的此前评议结果,或随时视情形决定是否对该报价予以拒绝,并有权决定采取相应的补救及/或纠正措施。2)若已经超过质疑期限而没有被发现且已经签订了相关的合同,之后才发现存在上述情形,经磋商小组/采购代理机构再行审查认为其在技术、必要资质等方面并不存在问题而仅属于商务方面存在瑕疵的问题,且若一旦取消该供应商的此前评议结果或采取类似效果的处理措施将对本次采购更为不利,在此情形下考虑维持原结果,磋商小组/采购代理机构有权要求该存在瑕疵的供应商提供特别担保金用以承担可能产生的赔偿责任,若其拒绝提供该等担保或所实际提供的担保金额不足要求金额,磋商小组/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并且应当决定取消供应商的此前评议结果或采取类似效果的措施。(6)特殊情况下的磋商方法:如出现供应商达不到法定数量、最终报价全部超出项目预算、串通报价、全部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以及供应商互相诋毁,导致磋商小组无法磋商时,磋商小组有权停止磋商,否决所有报价,采购人报请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同意后可改用其它采购方式进行采购。四、磋商纪律1.磋商小组内部讨论的情况和意见必须保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透露给供应商或与供应商有关的单位或个人;2.磋商小组成员在磋商期间要关闭通讯工具,不得与外界联系,不得与供应商进行私下接触,不得私自离开磋商现场,如确需离开现场须在公证员监督下进行,并按时返回。3.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对磋商小组成员进行旨在影响磋商及结果的任何行为,否则取消其磋商资格;4.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内容在符合磋商文件的前提下可进行修改,但最终报价必须以书面形式确认。五、成交通知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并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中标、成交结果。1.成交结果将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上公布,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发布成交公告,不再以书面方式通知未成交供应商。2.在报价有效期内,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联合向成交供应商签发《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3.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单位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六、授予合同《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报价文件以及磋商过程中的最终书面报价、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不按约定签订或履行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第五部分合同格式(参考格式)政府采购合同项目名称:合同编号:计划编号:采购人: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签订时间:购人(全称):供应商(全称):(采购人)所需(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经山东省力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在国内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经磋商小组确定(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以及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经平等协商达成合同如下: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2.服务地点:。3.服务内容和范围:。二、服务期限。三、服务标准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合同价格形式:总价合同。2.合同总价:(¥元)五、项目经理供应商项目经理:,。六、资金来源预算内资金,元。七、付款方式支付方式: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价款的30%,乙方现场服务完成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70%;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款的100%。最终费用根据服务机构实际完成项目数量据实结算,合同结算额不超过中标价。八、合同融资事项按照《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启动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采(2020)31号】、《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采购合同付款账户管理的通知》【鲁政采(2021)4号】文件相关要求,本合同可用于“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简称融资平台)进行质押融资,如本合同已通过融资平台质押融资,融资平台将生成“政府采购合同回款账户确认单”,回传“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推送至采购人。采购人应根据“确认单”信息,加强合同账户及资金支付管理,确保合同资金准确支付到贷款银行确认的回款账户,未经相关贷款金融机构同意不得随意变更。九、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2)供应商响应文件;(3)成交通知书;(4)合同条款;(5)报价明细表;(6)其他合同文件(如有)。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十、承诺1.采购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项目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供应商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开展服务工作,确保服务质量和效率,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责任。3.采购人和供应商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项目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十一、签订时间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十二、签订地点本合同在签订。十三、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四、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十二、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陆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采购人执贰份,供应商执贰份,代理机构贰份。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开户银行:开户单位:帐号:开户银行:地址:帐号:邮政编码:地址:电话:邮政编码:签订时间:年月日电话:签订时间:年月日第六部分部分格式一、报价函山东省力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经研究,我方决定参加项目编号为,的,项目的竞争性磋商活动并提交响应文件,为此,我方郑重声明以下诸点,并负法律责任。1.我方提交的响应文件。2.如果我方的响应文件被接受,我方将履行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并按我方响应文件及其承诺按期、保质、保量提供服务。3.我方理解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贵机构有选择成交供应商的权利。4.我方愿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履行自己的全部责任。5.我方同意按竞争性磋商文件守贵机构有关磋商会议的各项规定。6.我们同意按磋商文件规定交纳代理服务费,遵守贵机构有关招标的各项规定。7.我方的响应文件自公开报价之日起有效期为日历日。8.我方若未成为成交供应商,贵机构有权不做解释。供应商单位全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年月日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现授权我单位,(职务或职称)(姓名)为本次磋商授权代理人,全权办理此次,项目(项目编号:)的一切事宜。代理人在该项目活动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我(单位)均予承认。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授权。(附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授权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投标提供)致,:(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在我单位任(董事长、总经理等)职务,是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特此证明。供应商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_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注:自然人无需提供济南市历下区发展和改革局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及评估服务三、报价一览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名称(公章):单位:元(人民币)磋商前报价大写:小写: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合同条款的认同程度合同履行期限备注:1.此表可根据需要格式扩展。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四、报价明细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公章):单位:元(人民币)服务内容单价数量总价“双随机、一公开”监管1亿元以下(不含1亿元)21个“双随机、一公开”监管1亿-10亿元6个项目后评价1个合计注:1.此表中具体的分项名称各供应商可根据需要自行填报。2.此表可根据需要同格式扩展。3.供应商总报价应与本明细表合计金额一致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五、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本公司作为参加本次投标的供应商,郑重承诺: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二、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情形。我公司对上述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虚假承诺,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六、小型、微型企业①价格需扣除的,须提供企业《中小企业声明函》②如供应商为监狱企业,须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备注: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公开报价时以原件为准,未提供原件的不予认定。代理商参与报价的除提供本单位上述证明材料外,还需按规定提供所代理产品生产厂家上述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定。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标的名称),属于,;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七、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济南市历下区发展和改革局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及评估服务八、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如有)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名称(公章):单位:元(人民币)产品名称企业名称品牌规格型号中国环境标志认证证书编号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价格单价数量小计环保产品合计总价大写:小写:环保产品合计总价占投标总报价的比重%注:1.如所投产品为环保产品,必须按规定格式逐项填写,否则评审时不予加分。如所投产品不是环保产品,则不需填写本表。2.此表可根据需要同格式扩展。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九、节能产品明细表(如有)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公章):单位:元(人民币)序号产品名称制造商品牌产品型号节能标志认证证书编号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价格单价数量小计节能产品合计总价(不含强制性采购产品)大写:小写:节能产品合计总价占投标总报价的比重%(不含强制性采购产品)注:1.如所投产品为节能产品(强制采购产品除外),必须按规定格式逐项填写,否则评审时不予加分。如所投产品不是节能产品,则不需填写本表。2.此表可根据需要同格式扩展。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十、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明细表(如有)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公章):单位:元(人民币)序号产品名称制造商品牌产品型号节能标志认证证书号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注:1.如所投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必须按规定格式逐项填写,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如所投产品不是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则不需填写本表。2.此表可根据需要同格式扩展。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十一、拟项目负责人简历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公章):姓名出生年月学历职称职务拟在本项目中担任毕业院校及专业证书名称及编号主要工作经历时间类似项目名称担任职务注:本表可扩展。在填写时,如本表格不适合供应商的实际情况,可根据本表格式自行划表填写,后附相关人员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及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拟投入本项目实施人员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公章):姓名职务专业技术资格身份证号码参加本单位工作时间注:本表可扩展。在填写时,如本表格不适合供应商的实际情况,可根据本表格式自行划表填写,后附相关人员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及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十二、商务偏离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公章):序号磋商文件条款号磋商文件的商务条款响应文件的商务条款偏离情况说明注:无偏离的写明“无”,偏离表不得空白。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十三、技术偏离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公章):序号磋商文件条款号磋商文件的技术条款响应文件的技术条款偏离情况说明注:无偏离的写明“无”,偏离表不得空白。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第七部分评分办法评审内容评分标准报价部分(10分)报价得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终磋商报价最低的最终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响应文件的最终报价得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最终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最终报价)×10%×100。技术部分(90分)针对本项目需求的理解和认识(12分)对本项目需求的理解和认识(包括项目服务理念及服务目标、开展项目的必要性、项目整体实施策略等)进行综合评审。对项目背景、现状认知及所存在问题理解深刻、有独到见解、分析全面得12分,每有一处不合理或不完善或无针对性扣1分,扣完为止。缺项不得分。实施方案(20分)实施方案:整体服务方案详细完整、服务流程科学严谨、工作措施全面完善、工作方法合理可行得20分,每有一处不合理或不完善或无针对性扣1分,扣完为止。缺项不得分。服务质量保障措施(10分)针对本项目的服务质量保障措施进行综合评审。质量管理体系完善、质量控制方法可行、措施合理有针对性得10分,每有一处不合理或不完善或无针对性扣1分,扣完为止。缺项不得分。工作进度保证措施(10分)针对本项目的工作进度保证措施进行综合评审。工作计划安排科学合理、任务清晰进度明确、节点控制措施措施完善并切实可行得10分,每有一处不合理或不完善或无针对性扣1分,扣完为止。缺项不得分。重难点分析及应对措施(10分)针对本项目重难点分析及应对措施进行综合评审。重难点分析全面透彻、应对措施合理、针对性强得10分,每有一处不合理或不完善或无针对性扣1分,扣完为止。缺项不得分。人员配备情况(12分)针对本项目人员配备情况进行综合评审。岗位设置清晰明确、各专业人员配套齐全、人员职称结构合理、技术力量雄厚得12分,每有一处不合理或不完善或无针对性扣1分,扣完为止。缺项不得分。突发事件应急保障措施(6分)针对本项目突发事件应急保障措施进行综合评审。应急预案详细完整、对可能发生的应急情况考虑周全、能有效避免或降低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得6分,每有一处不合理或不完善或无针对性扣1分,扣完为止。缺项不得分。保密措施(6分)针对本项目保密措施进行综合评审,对用户资料及方案成果所采取的严格保密措施健全、合理可行得6分,每有一处不合理或不完善或无针对性扣1分,扣完为止。缺项不得分。合理化建议或服务承诺(4分)每有一条经磋商小组认可的合理化建议或服务承诺得1分,最多得4分。以上评分标准中的有关解释与规定磋商报价单位的提供的材料或填写的内容必须真实、可靠,如有虚假或隐瞒,一经查实将导致磋商报价被拒绝,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接受处罚,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事中事后监管及评估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济南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