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卫生服务招标公告(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昆仑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6)



[政采云]文明社区卫生服务站公共卫生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文明社区卫生服务站公共卫生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4月27日 11: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HD(ZC)2026-39 
    项目名称:文明社区卫生服务站公共卫生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1265460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文明社区卫生服务站公共卫生服务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265460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具体采购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026年5月至2026年12月。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4月16日至2026年04月26日,每天上午00:00至13:30,下午13:3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4月27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6年04月27日 11:00 (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安信CA服务热线0991-7810912;翔晟CA服务热线025-66085508;新疆CA服务热线4000921999。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4、其他事项: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不见面电子开评标,供应商需要使用CA加密设备,供应商可通过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网(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2.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须使用CA加密设备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3.各供应商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4.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64位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5.供应商在开标时须使用制作加密电子响应文件所使用的CA锁及电脑,电脑须提前配置好浏览器(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以便开标时解锁。6.供应商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https://edu.zcygov.cn/luban/xinjiang-e-biding自助查询,也可在政采云帮助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网址为:https://service.zcygov.cn/#/help,“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版面获取操作指南,同时对自助查询无法解决的问题可通过钉钉群及政采云在线客服获取服务支持。7.为了保证开评标顺利进行,供应商开标所使用的电脑设备须具有视频及语音功能。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昆仑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地 址: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东郊路1号
联系方式:0990-62590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弘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顺安路13-B11号
联系方式:0990-6820008 1351990259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姗姗、李育哲
电 话:0990-6820008 13519902595

附件信息:

(磋商采购文件)文明社区卫生服务站公共卫生服务.doc1.9M

文明社区卫生服务站公共卫生服务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文件编号:XJHD(ZC)2026-39)采购人: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昆仑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采购代理机构:新疆弘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6年4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2第二章、供应商须知5第三章、项目采购需求28第四章、政府采购合同33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38第六章、评审标准(综合评分法)661.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项目概况文明社区卫生服务站公共卫生服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疆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4月27日11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XJHD(ZC)2026-39项目名称:文明社区卫生服务站公共卫生服务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元):1265460最高限价:采购需求:标项一标项名称:文明社区卫生服务站公共卫生服务预算金额(元):1265460单位:项简要规格描述:具体采购要求详见采购文件备注:无合同履行期限:2026年5月至2026年12月。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6年04月16日至2026年04月26日,每天上午00:00至13:30,下午13:3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新疆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售价(元):0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04月27日11点00分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五、开启时间:2026年04月27日11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新疆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不见面电子开评标,供应商需要使用CA加密设备,供应商可通过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网(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2.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须使用CA加密设备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3.各供应商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4.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64位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5.供应商在开标时须使用制作加密电子响应文件所使用的CA锁及电脑,电脑须提前配置好浏览器(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以便开标时解锁。6.供应商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https://edu.zcygov.cn/luban/xinjiang-e-biding自助查询,也可在政采云帮助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网址为:https://service.zcygov.cn/#/help,“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版面获取操作指南,同时对自助查询无法解决的问题可通过钉钉群及政采云在线客服获取服务支持。7.为了保证开评标顺利进行,供应商开标所使用的电脑设备须具有视频及语音功能。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昆仑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地址: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东郊路1号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新疆弘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新疆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顺安路13-B11号联系方式:0990-6820008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王姗姗、李育哲(采购代理机构)电话:0990-6820008135199025952.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项号名称内容规定1项目名称、编号项目名称:文明社区卫生服务站公共卫生服务采购文件编号:XJHD(ZC)2026-392采购人采 购 人: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昆仑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地 址: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东郊路1号联 系 人:赵岩联系电话:0990-62590203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新疆弘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新疆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顺安路13-B11号联 系 人:王姗姗、李育哲联系电话:0990-6820008 135199025954响应文件有效期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天(日历日)5采购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文明社区卫生服务站公共卫生服务全部内容以及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及标准、项目采购需求、本采购文件约定的全部内容并配合采购人完成与此服务相关的全部工作。6服务期限2026年5月至2026年12月。7项目采购需求详见第三章“项目采购需求”8资格要求详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9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截止时间:2026年04月27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10响应文件份数及要求响应文件份数及要求:1.一份电子加密标书(“.jmbs”格式),一份备份标书文件(“.bfbs”格式)。2.每份电子响应文件应包括资格证明文件、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三部分。11响应文件的上传和递交响应文件的上传和递交:1、电子加密响应文件①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并生成加密标书,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需将加密的响应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②供应商未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投标无效。③供应商成功上传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后,可自行打印响应文件接收回执。2、备份响应文件①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响应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电子邮件方式提供备份响应文件1份(接收人邮箱:772405412@qq.com,接收人:王姗姗,电话:13519902595),“备份响应文件”由供应商自愿提供,采购文件不作强制性要求,如不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的,不会因此失去投标资格。②备份响应文件提供要求:供应商可以将备份响应文件打包压缩并加密,压缩包命名为“XX单位备份响应文件”,加密密码由供应商自行保管;送达时间以采购代理机构实际接收时间为准。“备份响应文件”逾期或未按要求提供的视为未提供,建议供应商提前1日办理邮件提供事宜。12响应文件的解密响应文件的解密:①在开标时间开始后,待采购代理机构发出解密通知后,供应商按照平台提示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在 30 分钟内完成在线解密响应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完成解密,视为放弃投标。②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因“政府采购云平台”系统问题无法按时解密,供应商提供了备份响应文件的,方可以备份响应文件为依据进行评审,其他因供应商原因导致无法解密的,投标无效。③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响应文件”自动失效。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仅提供了“备份响应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成功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投标无效。13磋商小组的组建磋商小组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评审专家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从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14递交响应文件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15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2026年04月27日11时 00 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新疆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 16评审方法R资格后审 £资格预审R综合评分法 £最低评标价法17项目报价要求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1265460元国家公共卫生拨付标准为90元/人/年。 注:1.如国家公共卫生拨付标准进行变更,按照国家公共卫生实际拨付最新标准为主; 2.国家公共卫生拨付标准为90元/人/年,本项目国家公共卫生拨付标准不做调整,各供应商的商务报价如高于或低于国家公共卫生拨付标准,则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无效响应处理。18开标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A不组织。☐B组织,时间: ,地点: ,联系人: ,联系方式: 。19供应商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如有疑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5日前提出,并将有关疑问以书面形式(须加盖公章)送达新疆弘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或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772405412@qq.com邮箱。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王姗姗 联系电话:1351990259520中小微型企业有关政策一、企业类型1、中小企业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符合上述条件的中小企业参加货物采购活动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的,可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在货物招标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响应文件中须同时出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价格扣除。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监狱企业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二、价格扣除有关政策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招标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货物或服务项目给予10%(工程项目为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招标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6%(工程项目为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三、针对本项目的相关规定1、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2、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文件的规定,本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21注意事项注意事项:(1)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项目,供应商需要使用 CA 加密设备,凡参加本项目供应商可通过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网(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 自行进行线上申领,或前往新疆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迎宾路 75 号(中国银行大厦 11 楼营业部)或新疆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大庆东路 3039 号(市民服务中心三楼大厅)进行线下办理。如有操作性问题可与政采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95763。(2)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应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3)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4)供应商应使用最新版本的CA驱动和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电脑配置满足win7+64位以上操作系统(不能用mac或者linux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5)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响应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6)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在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2026年04月27日11:00-11:30)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2026年04月27日11:00-11:30)未按时解密的,视为无效响应。解密与加密响应文件须使用同一个CA。温馨提醒:供应商应提前上传,以便在上传时遇到技术问题,有充足的时间请教平台的技术人员。22采购代理服务费(1)采购代理费:经与采购人协商,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为:¥5380元整(大写:人民币伍仟叁佰捌拾元整)。(2)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时支付采购代理费。此部分费用供应商自行考虑计入本次投标报价中,不因供应商漏报或忽略而后期追加费用。(3)缴纳账户信息:开 户 行: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克拉玛依中兴路支行行 号:313882000029银行账号:88202100832580000020A说明1、适用范围及评标依据1.1适用范围本采购文件仅适用文明社区卫生服务站公共卫生服务。1.2磋商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4〕214号)及有关法律、法规。2、定义2.1“采购人”系指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昆仑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签订和执行合同阶段称“甲方”。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新疆弘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3“供应商”系指具备资格并响应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法人,供应商若成交,在签订和执行合同阶段称“乙方”。2.4“采购文件”系指由采购人向供应商发出的本次采购项目的全部文件(包括修改文件、项目采购需求、补充文件、答疑纪要、各种通知和附件等)。2.5“响应文件”系指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提交的所有文件。2.6“服务”系指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及标准、项目采购需求、本采购文件规定,成交供应商为保证完成文明社区卫生服务站公共卫生服务的采购应承担的所有工作,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及标准、项目采购需求、采购文件约定的全部内容及责任和义务。2.7凡提及的“天、日期、星期、月份和年份”系指公历日历的日历天、日期、星期、月份和年份。3、采购范围及服务期3.1采购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文明社区卫生服务站公共卫生服务全部内容以及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及标准、项目采购需求、本采购文件约定的全部内容并配合采购人完成与此服务相关的全部工作。3.2服务期限:2026年5月至2026年12月。4、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4.1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中的供应商资格要求。4.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3同一分包的货物,制造商参与投标的,不得再委托代理商参与投标。5、回避。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5.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5.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5.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5.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5.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采购人是指采购人内部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项目的负责人,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活动的负责人。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相关人员是指磋商小组成员。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6、实地考察和费用6.1实地考察采购人不组织统一实地考察。供应商须对采购项目的现场及采购项目所涉及的国家、自治区、克拉玛依地区、相关部门等与此相关的政策进行充分的调查、研究,参观并考察项目情况及其周围环境(包括当地气候条件及自然环境等)以取得所有与准备招标和实施有关的必要资料及信息。实地考察所发生的任何费用均由供应商自理。6.2参与投标费用6.2.1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投标准备和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无义务和责任承担供应商所发生的一切费用。6.2.2供应商在投标准备、实地考察和投标的全过程中,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它任何损失,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和损失。7、法律适用7.1本次评标活动及由本次评标产生的合同受中国法律制约和保护。8、采购文件的约束力8.1供应商若成交,即被认为接受了本采购文件中的所有条件和规定。是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的依据且是合同的组成部分。8.2、技术资料8.2.1供应商确认采购人提供的技术资料(详见本采购文件第三章)存在缺项、漏项或计算误差,应在前附表规定的提问截止时间前,以书面方式向采购人提出。供应商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对采购人提供的技术资料提出异议,视为供应商已认可采购人提供的资料包含了所需的技术资料全部内容。8.3、投标报价8.3.1.采购范围、本采购文件及合同约定等完成本采购项目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设备费、材料费、调研、勘察、用车、差旅、税金等所有相关费用)。8.3.2供应商认为需包含的其它费用。B投标文件9、采购文件的组成9.1本采购文件是对文明社区卫生服务站公共卫生服务评审程序、合同条款进行说明。采购文件包括下列内容: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项目采购需求第四章政府采购合同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第六章评审标准(综合评分法)9.2采购文件以中文编印,以中文文本为准。9.3除非有特殊要求,采购文件不单独提供采购项目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劳动力及公用设施等情况,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条件或若成交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9.4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有关数据和资料,是采购人现有的能被供应商利用的资料,供应商对此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自行负责。10、采购文件的澄清10.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如有疑问,可要求澄清,应按采购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以书面形式(须加盖公章)送达新疆弘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或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772405412@qq.com邮箱。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况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并发至领取采购文件的每位供应商。答复中包括所提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10.2澄清内容包括所有需要回答的问题和答复,各供应商需登录新疆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行查看并下载。如果上述答复涉及对采购文件的修改或补充,则它将被视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凡原先所发采购文件中的内容与答复中的内容不一致之处,以最后书面答复为准。任何电话或口头咨询和答复的意思解释均不具有法律约束力。11、采购文件的修改和补充11.1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5日前的任何时候,采购人可主动地或依据供应商要求澄清的疑问而修改、补充采购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修改和补充的内容以书面形式发至新疆政府采购网,修改和补充文件将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具有约束力。11.2为使供应商在准备响应文件时有合理的时间考虑采购文件的修改或补充,采购代理机构可延长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开启时间,但至少应当在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5日前,对采购文件的补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新疆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发布,补充文件将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具有约束力。11.3采购代理机构对采购文件作出的澄清、修改在政采云平台内进行披露,请供应商及时关注并获取相关资料。因登记有误、线路故障或其它任何意外情形,导致供应商未及时获取的,采购代理机构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且有关的采购活动继续有效进行。当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及进行其他答复等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布的内容为准。11.4澄清、修改文件发出后,供应商必须使用最新的答疑、澄清文件制作电子响应文件,否则将无法完成上传。C响应文件的编写12、响应文件的编写12.1供应商应当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响应文件应编制完整的页码、目录。(编制上传响应文件与相应模块对应)13、响应文件的语言及计量单位13.1响应文件及供应商和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文件和来往函件,应以中文书写。供应商可以提交用其他语言(原文)打印的资料,但必须翻译成中文,当原文和译文(中文)之间存有差异和/或矛盾时,以中文为准。13.2除在采购文件的项目采购需求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国际单位制和国家选定的其它计量单位)。如供应商采用其它计量单位,需事先得到采购人的同意。14、响应文件的组成:(以下响应文件格式详见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14.1资格证明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应简要客观反映企业面貌,使采购人对其有感性了解,必须如实提供,如发现失实之处将影响其成交。资格证明文件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供应商对照第六章“1、资格性审查”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1)“资格证明文件”封面(2)资格性/符合性自查表(3)诚信承诺书(4)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6)供应商关联声明函(7)非联合体投标承诺函(8)公平竞争承诺书(9)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10)法定代表人授权书(11)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12)相关证件: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包括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其他组织主要包括合伙企业、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自然人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规定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承担民事责任和义务的公民,并加盖电子签章。分支机构根据《民法典》可以参与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②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材料(附复印件);(未发生缴税情况的,须提供零申报证明,即提供企业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申报证明或加盖税务机关公章的申报表或自行在网上申报系统中打印的已申报报表;依法免税的,须提供供应商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③提供(2024或2025年度)经审计财务会计报告或企业财务报表(至少包括包资产负债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供应商注册时间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也可提供在相关主管部门备案的公司章程复印件;④法律、行政法规、本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14.2报价文件(1)报价文件封面(2)响应函(3)报价一览表14.3商务、技术文件(1)“商务文件”封面(2)供应商基本情况表(3)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今)同类项目业绩表,并附业绩证明资料(复印件)(4)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5)“技术文件”封面(6)项目人员配置情况表(7)公共卫生服务方案(格式自拟)(8)质量及安全保证措施(格式自拟)(9)管理制度(格式自拟)(10)培训方案(格式自拟)(11)应急预案(格式自拟)14.4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结合评分表自附)特别说明:①上述各种证件、证书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如未按要求加盖供应商公章者,可能导致其响应文件无效。②供应商应如实提供资料,并保证真实可靠,不得弄虚作假。如供应商隐瞒事实真相、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该供应商的投标资格,若成交的,取消其成交资格。③响应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上内容,各供应商应对照“第三章项目采购需求”及“第六章评审标准(综合评分法)”提供相关的证明资料。15、响应文件格式供应商应按本章“14、响应文件的组成”中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文件格式可参考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若表格的栏目设计不够,供应商可按照同一格式自制表格填写;未提出的格式,供应商应自行拟定格式佐证响应。16、商务报价16.1所有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只要投报了一个确定数额的总价,无论分项价格是否全部填报了相应的金额或免费字样,报价应被视为已经包含了但并不限于各项相关服务的费用和所需缴纳的所有价格、税费。在其他情况下,由于分项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他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6.2任何因供应商忽视或误解采购范围、技术规范及标准、项目采购需求、合同条款和项目现场情况,若成交,采购人将不予批准由此而产生的索赔或服务期限延长申请。16.3供应商投报多包的,须对每包分别制作响应文件并报价。16.4本项目是否允许供应商将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如允许,供应商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成交后将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须在技术文件中载明。16.5供应商对投标报价若有说明应在响应文件中显著处注明。16.6供应商根据对本采购文件、技术规范和标准、项目采购需求、合同条款的理解,应达到的技术指标、检验及验收标准等要求,结合市场情况进行商务报价。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合同执行期内的市场风险和国家政策性调整风险等因素对商务报价的影响。16.7最低报价不能作为成交的保证。17、商务报价货币17.1商务报价一览表、设备、材料清单及价格明细表和响应文件中的所有报价一律使用人民币(RMB)填报。18、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18.1供应商必须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采购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19、提供的服务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响应文件19.1供应商须提交证明其拟供服务符合采购文件、技术规范及标准、项目采购需求规定的技术响应文件,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19.2上述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并须提供主要技术性能的详细描述及设备清单和所提供服务的详细说明;19.3供应商应逐条对采购文件、项目采购需求、合同条款等进行仔细阅读,提出自己提供的服务是否对其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20、响应文件有效期20.1响应文件有效期为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天(日历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有效期比规定的有效期短的,将被视为非响应而予以拒绝。20.2特殊情况下,在原有效期届满之前,采购人可征得供应商的同意延长其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响应文件失效。同意延长有效期的供应商,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响应文件。21、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21.1响应文件采用电子文档。响应文件中应按照采购文件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中规定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字、盖章。21.2若供应商对响应文件做必要修改或澄清,则应在修改或澄清处加盖供应商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代表签字确认。21.3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指与当事人全称相一致的电子签章或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他形式(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不符合本条规定的按无效投标处理。D响应文件的递交、修改和撤回22、响应文件递交的方式22.1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并生成加密标书,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需将加密的响应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2.2投标截止时间以平台显示的时间为准,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未完成上传的响应文件视为逾期送达,将被拒绝。22.3供应商成功上传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后,可自行打印响应文件接收回执。23、迟交的响应文件拒绝接收在规定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任何响应文件。24、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其所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修改并重新上传,但以投标截止时间前最后一次上传的响应文件为有效响应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得要求修改或撤回其响应文件。E评标、评审、确定成交供应商25、开标25.1开标应当在采购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25.2开标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财政部门和有关监督部门可视情况派员现场监督。25.3本次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开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政采云不见面开标系统,使用CA密钥完成远程解密、提疑澄清、开标唱标、结果公布等交互环节。25.4开标前供应商完成设备测试,保证摄像头及麦克风正常使用。自开标时间起至评标结束,供应商须登录新疆政府采购平台并保持网络畅通,随时答复磋商小组的疑问。若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由此产生的后果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5.5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参与远程交互,中途不得更换,在废标、澄清、提疑、传送文件等特殊情况下需要交互时,供应商一端参与交互的人员将均被视为是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供应商不得以不承认交互人员的资格或身份等为借口推脱,供应商自行承担随意更换人员所导致的一切后果。25.6响应文件的解密: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在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2026年04月27日11:00-11:30)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解密与加密响应文件须使用同一个CA。(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5.7首轮报价确认:供应商应在开启签字时段后进行CA签字确认,如对报价记录表有异议,先点击“报价异议”,选择“有异议”并填写异议说明后,再点击“报价确认”对报价记录表进行签章。签章完成后,等待磋商小组对报价进行评审。25.8二轮报价:供应商进行两轮报价,采购组织机构在平台开启新一轮报价,供应商点击“报价”,参与报价(在报价页面填写最后报价、项目负责人等信息,生成报价文件)。报价结果以最新轮报价为准,只要开启下一轮报价,前几轮报价均无效,如供应商当前轮不修改报价,也需要上传原价报价文件。生成报价文件后,供应商对报价文件进行CA签章。25.9开标完毕,进行下一步评标。26.磋商小组:26.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组建,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磋商小组将负责对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公开、评审,确保公开、评审过程公正、合法、保密,并向采购人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26.2参与过本项目的论证专家不得作为评标专家参加评标,采购人不得以专家身份参与评标,只能作为采购人代表参与评审活动。27、商务报价错误的修正27.1如果发现商务报价存在计算或表达上错误,则按下列原则进行修正:27.1.1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数额为准;27.1.2单价与工程量的乘积与总价之间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若单价有明显小数点错位,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7.2磋商小组将按第27.1条原则修正商务报价,并要求供应商进行澄清确认。确认后的报价和文件将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并以修正后的报价作为评审的依据。28、询标澄清28.1在开标过程中,供应商须登录新疆政府采购云平台并保持网络畅通。28.2如磋商小组对评标文件有疑问,由磋商小组组长将问题汇总后发起询标函,或由采购代理机构代替发起。供应商在截止时间前,根据标项回复询标函。(询标澄清:选择对应的标项,点击“澄清”;28.3询标澄清处理:查看询标函内容,在澄清截止时间前以上传澄清文件或在线编辑的方式,进行澄清。28.3.1如选择“本地上传”的方式澄清,在“澄清(本地上传)”弹框内点击“上传”上传澄清文件,点击“签章”对澄清文件进行签章,签章完成后,点击“提交”提交澄清文件。【说明】上传:澄清文件必须以pdf格式上传;签章:对已上传的澄清文件进行CA签章。28.3.2如选择“在线编辑”的方式澄清,在“澄清(在线编辑)”弹框页面输入澄清内容,输入完成后,点击“下一步”,进入“生成澄清函”弹框页面。并对澄清函进行签章,签章完成后提交。)28.4若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由此产生的后果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9、重大偏离与细微偏差修正29.1重大偏离是指实质上影响合同的服务范围、质量和服务期等,或者实质上不满足采购文件的要求,而且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力或减轻了供应商的义务。纠正或承认这些偏离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供应商合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29.2细微偏差是指经磋商小组确认的符合性响应文件虽然实质上响应采购文件要求,但个别地方存在遗漏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及数据,并且修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更改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9.3经磋商小组确认存在细微偏差的响应文件,磋商小组可以于评标结果宣布之前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存在的细微偏差进行修正,若供应商拒绝修正,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30、废标在采购活动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30.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采购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30.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0.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最高限价,采购人不能支付的;30.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30.5《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及采购文件明确规定废标的其他情形。31、无效响应文件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磋商小组评审后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31.1供应商的商务报价高于采购项目预算;31.2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条件的;31.3出现重大偏离的;31.4对采购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未能实质性响应;31.5《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4〕21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及采购文件明确规定可以作无效响应的其他情形。32、评审方法32.1本项目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32.2磋商小组将依照以下程序进行磋商评审,首先对响应文件进行资格性和符合性的初步审查:32.2.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资格性检查不合格的,将失去供应商资格。32.2.2符合性审查:由磋商小组评委对符合资格的各供应商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符合性审查是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按照无效投标处理。32.3商务技术评审:磋商小组根据采购文件第六章评审标准(综合评分法)中的内容对投标供应商进行评审。32.4政府采购异常低价审查32.4.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2.4.2政府采购异常低价审查:根据《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的规定:(一)政府采购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2.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3.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4.磋商小组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相关法律法规对供应商报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磋商小组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属于前述第1项至第4项情形的,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给予相关供应商的合理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其中,属于第3项情形,供应商已随投标(响应)文件一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在评审现场可不再重复提交。磋商小组依据专业经验,参考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情况,对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响应)供应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32.5本项目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32.6评审分值:总分值为100分,其中价格分值为10分,其余部分分值为90分,具体评审评分内容详见本采购文件“第六章评审标准(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最后投标价格最低的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33、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33.1采用综合评分法的,各供应商的评审得分由高至低排序,评审得分排列前3名的供应商被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得分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33.2评分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33.3磋商小组评审专家复核。磋商小组评分汇总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进行评审复核,对拟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最高的、供应商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供应商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的重点复核。34、确定成交供应商34.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确认。34.2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标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事先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34.3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与排位在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以此类推。34.4采购人根据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及有关规定确定成交供应商。35、采购人依法接受和拒绝任一或所有供应商的权力采购人保留确定供应商之前的任何时候依法接受或拒绝任一或所有供应商的权力,对受影响的供应商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无义务向受影响的供应商解释采取这一行动的理由。36、成交通知书36.1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后,及时通知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程序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36.2《成交通知书》将是合同的组成部分。37、纪律与保密事项37.1凡参与磋商工作的有关人员均应自觉接受有关主管部门的监督,不得向他人透露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磋商的其他情况。37.2领取本采购文件及其它相关资料者,应对文件进行保密,不得用作本次磋商以外的任何用途。由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图纸、技术资料和所有其它资料,均视为保密资料,除非得到采购人的同意,不得向第三方透露。37.3供应商不得与采购人串通磋商,不得向采购人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谋取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参与磋商或者以其它任何方式弄虚作假骗取参与磋商。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37.4供应商不得在磋商过程中互相串通、结盟、损害磋商的公正性和竞争性,或以任何方式影响其他供应商参与正当磋商。扰乱磋商市场,破坏公平竞争原则。如供应商在磋商过程中互相串通,一经查实,将取消磋商资格。37.5磋商之日起直至授予成交供应商合同为止,凡属于对响应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比较有关的资料和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及与评审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37.6从磋商之日起至授予合同期间,供应商试图向磋商小组、采购代理机构施加任何影响或对采购人的比较及授予合同的决定进行影响,都可能导致其响应文件被拒绝。37.7除供应商被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澄清外,从磋商之时起至授予合同期间,供应商不得就与其响应文件有关的事项主动与磋商小组、采购代理机构以及采购人联系。37.8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不对未成交供应商就评审过程以及未能成交原因作出任何解释,未成交供应商不得向磋商小组或其他有关人员询问评审过程的情况和索取评审过程的资料。F授予合同38、授予合同标准38.1本采购项目的采购合同将授予按本须知第34条所确定成交供应商。39、签订合同39.1成交供应商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成交供应商不得要求订立背离本响应文件合同条款等响应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39.2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技术规范及标准、项目采购需求、本采购文件(含修改文件或补充文件)及答疑纪要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39.3采购人如不按本须知39.1条规定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或者采购人、成交供应商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由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其改正。39.4成交供应商如不按本须知39.1条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则按违约处理,采购人将有权取消成交供应商资格,给采购人造成损失,还应当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9.5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名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并组织重新选定的成交供应商和采购人签订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40、合同的签订准则40.1合同签订必须由采购人、成交供应商人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法人公章后方能生效。40.2合同转包(实质性要求)本采购项目严禁成交供应商将任何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成交供应商将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政府采购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受让人(即第三人)成为政府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成交供应商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40.3补充合同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该补充合同应当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结束后,且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名称、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必须与原政府采购合同一致。41、验收41.1本项目采购人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的要求进行验收。G询问、质疑、投诉42、询问42.1供应商对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43、质疑43.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质疑文件原件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送达采购代理机构。43.2供应商如对采购文件技术指标、参数、评分标准有质疑,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按相关规定做出答复或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为答复。供应商如对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有质疑,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由采购代理机构按相关规定作出答复。43.3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1)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自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3)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43.4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应当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环节提出质疑。43.5质疑文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并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否则,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财政部发布了《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和《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书范本》,两范本指供应商提出质疑、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提交的质疑函、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下载路径: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包括座机、手机、传真号码等);(2)质疑项目的名称、项目编号、包号、采购公告发布时间、递交响应文件或响应文件截止时间;(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具体条款,认为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可能受到损害的相关证据材料。如涉及到产品功能或技术指标的,应出具相关制造商的证明文件);(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起质疑的日期;(7)质疑文件应当署名,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8)供应商委托代理质疑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并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43.6质疑供应商是指直接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或在采购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不予受理。43.7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将及时组织调查核实,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44、投诉44.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44.2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但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45、诚实信用45.1供应商不得虚假承诺,否则,按照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或成交处理。45.2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H义务、工作纪律46、磋商小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一)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二)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三)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四)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发现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评审专家做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以及供应商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五)发现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采购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情况;(六)及时向财政、监察等部门举报在评审过程中受到非法干预的情况;(七)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八)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47、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一)不得参加与自己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的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标活动。发现参加了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审活动,须主动提出回避,退出评审;(二)评审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采购代理机构统一保管;(三)评审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四)评审过程中,不得发表影响评审公正的倾向性、歧视性言论,不得征询或者接受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不得明示或暗示供应商在澄清时表达与其响应文件原义不同的意见,不得以采购文件没有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作为评审的依据,不得修改或者细化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得违规撰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五)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不得向外界透露评审内容;(六)评审现场服从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的管理,接受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督;(七)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代理机构的请托。第三章、项目采购需求一、总则1、本章条款仅限于文明社区卫生服务站公共卫生服务采购项目。2、本章条款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做出规定,也未引述有关规范条文,供应商不得以本文件未提出要求为理由而规避国家和行业强制规范、标准的规定,供应商应保证提供符合本章条款和相关标准的服务。3、如果供应商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章条款提出异议,采购人就可以认为供应商提供的成果符合本章条款的要求。4、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应对招标文件中的服务进行详细的说明。5、在签订合同之后,采购人有权提出因规范标准有变化而产生的一些补充要求。6、本章条款使用标准如与供应商所执行标准发生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执行。二、执行的规范和标准本项目必须遵循国家规范和标准并应按最新版本执行,若标准、规范出现矛盾时,以最新、最高标准规范执行。1、《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能力评价指南(2023年版)》;2、关于印发新建维吾尔自治区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指导标准(试行)的通知(新卫基层卫生发【2016】16号);3、克拉玛依区基层医疗卫生工作绩效考核细则;4、其他国家和自治区执行的规范和标准;5、关于做好2019年度全民健康体检工作的通知(克体检办发【2019】1号);6、关于印发克拉玛依市2019年全民健康体检项目绩效考评方案的通知(克体检办发【2019】2号);7、关于进一步加强克拉玛依市全民健康体检质量控制工作的通知(克卫发【2019】3号);8、关于印发自治区2018年全民健康体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新体检办发【2018】5号);9、关于规范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卫基层发【2018】35号);10、关于印发自治区加快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新卫基层卫生发【2017】12号);11、关于印发克拉玛依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责任分工指引及运作流程(试行)的通知(克卫发【2018】28号);12、关于印发克拉玛依市规范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克卫发【2019】25号);13、关于下发自治区2018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新卫基层卫生发[2018]9号);14、关于印发《克拉玛依区社会力量举办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克区政规〔2023〕1号)15、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16、关于印发2020年自治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参考标准的通知。(新卫基层卫生发[2020]2号)17、《关于强化“五个拓展”扎实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新卫基层卫生发﹝2022﹞3号)18、《扎实推进克拉玛依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克卫发〔2023〕22号)三、项目概况完成文明社区卫生服务站公共卫生服务采购项目应承担的所有工作,为文明社区卫生服务站辖区范围内的居民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医养结合、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友善老年人机构、优质服务基层行等有效、经济、方便、综合、连续的基层综合性医疗卫生服务以及预防接种、卫生计生监督协管等包含的全部服务内容。四、服务期限及实施地点服务期限:2026年5月至2026年12月。实施地点:服务提供地点为克拉玛依区文明社区卫生服务站,承接方可使用的房屋面积约400平方米。五、经费保障1、文明社区卫生服务站按照规定享受与政府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同等的税收、财政补助、用地、用水、用电、用气、用热等政策,并依法接受监督管理。自主承担除房屋使用费以外的机构基本运营费用(如水、电、暖、网络等费用),并与公办基层医疗机构同价,房屋使用期间要负责房屋的维护、修缮等,不可随意改造房屋构造及功能区域。2、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经费以最近的克拉玛依市统计年鉴中的辖区人口数或由所在街道办事处、***门提供的人口数据为标准,依照克拉玛依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考核办法、细则、以及应标方完成的相关工作的工作量经考核验收合格后按相关标准执行并支付。3、其他由各级政府拨付的补助、补偿等资金,按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拨付标准予以兑现。4、现行各类政府惠民政策按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标准执行。六、运行管理准则1、文明社区卫生服务站服务内容按克拉玛依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提供的服务项目为标准,超出服务项目范围的需经区卫健委批准、审核。2、文明社区卫生服务站接受区卫健委的直接行政管理及督导考核,同时接受昆仑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业务指导督导考核。七、文明社区卫生服务站承接方的权利与义务1、文明社区卫生服务站应能够按照国家、克拉玛依市和克拉玛依区社区卫生服务管理规范及要求,履行提供社区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等职能。2、文明社区卫生服务站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规范,加强对医务人员的教育,实施全面质量管理,预防服务差错和事故,确保服务安全。文明社区卫生服务站承接方或其聘用医务人员发生违法违规行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文明社区卫生服务站承接方应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资格,发生医疗差错事故或因工作不力导致不良后果应承担相应民事责任。4、承接方在文明社区卫生服务站执行政府规定的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应符合医保定点相关规定。并自行申请本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救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障的定点服务资质,执行与公立医疗机构相同的报销政策;如在许可周期内发现存在过度医疗、乱收费或弄虚作假骗取医疗保险基金等严重违反医保制度规定情况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5、文明社区卫生服务站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严格按照收费标准进行收费,依据有关规定提供减免费用等惠民服务,并按克拉玛依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同等标准享受财政补助政策。6、卫生行政部门应将文明社区卫生服务站纳入全区医疗卫生职称评定、人才选拔和培训体系,在技术职称评定、继续教育、全科医生培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方面与克拉玛依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享受同等待遇。7、文明社区卫生服务站上级业务管理部门及行政管理部门应公平公正对待试点站点承接方,不得以高于克拉玛依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标准的要求进行工作部署及考核验收。8、鼓励社会力量承接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公立医院在预约挂号、双向转诊和分级医疗、应急医疗保障与服务等方面开展合作,提供全天、无假日医疗服务。支持公立医院与社会力量承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合作、协作与交流。八、文明社区卫生服务站承接方要求1、文明社区卫生服务站承接方须以独立方式运营,不得以多方联合体方式运营。九、文明社区卫生服务站的监管和退出1、文明社区卫生服务站的社会承接方自申请取得区卫生行政部门准许并投标成功、签订协议后,除遇不可抗拒因素外,未经区卫生行政部门同意,运营期内不得申请退出社区卫生服务体系,运营期满后退出社区卫生服务体系的,需提前一年向区卫生行政部门进行书面申请。2、将文明社区卫生服务站纳入全行业医疗监督执法和医疗质量监管范围。加强文明社区卫生服务站所使用药品、医疗器械的监管。对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超出登记的诊疗科目范围开展诊疗活动、大处方、过度医疗、乱收费、违法违规发布医疗广告、欺骗患者谋取不当利益、出现重大医疗事故、弄虚作假骗取医疗保险基金等方面的问题进行重点监督,并依法进行查处。对违法违规行为,由政府相关部门依法处置。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3、强化文明社区卫生服务站的财务资产监管,确保政府对文明社区卫生服务站投入的资金或提供的房屋、设备规范使用。文明站承接方在退出社区卫生服务体系或注销、吊销执业资质后,政府投入的设备或房屋由政府收回处置。4、文明社区卫生服务站按季度、年度参加昆仑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业务指导、评价及绩效考核。昆仑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将根据评价及绩效考核的结果给予奖惩。5、文明社区卫生服务站承接方凡发生以下情况,由昆仑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终止与其签订的相关协议,并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其退出社区卫生服务体系。6、社会力量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实行动态管理,区卫健委按年度考核成绩对社会力量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考核情况进行排名,考核结果为优秀的予以通报表扬,在相关项目和经费安排上优先予以考虑;对基本合格的进行约谈;对考核不合格或连续两年考核基本合格的社区卫生服务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终止与其签订的相关协议。十、服务范围及内容(一)服务范围初步统计辖区常住人口为21091人(包括文明小区、供应小区、永红小区、永安小区、天池南小区、天池北小区,天池东小区,东盛小区)(该数据为目前统计人口数,具体服务人口数可能会有部分变化)。(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1、社区卫生信息管理:根据国家规定收集、报告辖区有关卫生信息,建立和管理居民健康档案,向辖区街道办事处及有关单位和部门提出改进社区公共卫生状况的建议。2、社区健康教育:普及卫生保健常识,实施重点人群及重点场所健康教育,帮助居民形成维护和增进健康的行为方式。3、社区预防:传染病疫情报告和监测,预防接种,协助开展结核病、性病、艾滋病及其他常见传染病、地方病的预防控制;协助处理辖区内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社区慢性病管理,开展高危人群和重点慢性病筛查和管理;实施精神病社区管理,为社区居民提供心理健康指导;配合开展爱国卫生、健康教育的宣传工作。4、社区保健:提供婚前保健、孕前保健、孕前期保健、更年期保健、开展妇女常见病预防和筛查;开展新生儿保健、婴幼儿及学龄前儿童保健,协助对辖区内托幼机构进行卫生保健指导;指导老年人进行疾病预防和自我保健,开展家庭访视,提供针对性的健康指导。5、社区康复:残疾康复,疾病恢复期及家庭和社会康复训练指导等。6、社区计划生育: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与咨询指导,发放避孕药具等。7、根据自身能力选择承担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公共卫生服务。具体如下表:序号类  别服务对象项目及内容一建立居民健康档案辖区内常住居民,包括居住半年以上非户籍居民1.建立健康档案。2.健康档案维护管理。二健康教育辖区内常住居民1.提供健康教育资料。2.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3.开展公众健康咨询服务。4.举办健康知识讲座。5.开展个体化健康教育。三预防接种辖区内0~6岁儿童和其他重点人群1.预防接种管理。2.预防接种。3.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处理。四儿童健康管理辖区内常住的0~6岁儿童1.新生儿家庭访视。2.新生儿满月健康管理。3.婴幼儿健康管理。4.学龄前儿童健康管理。五孕产妇健康管理辖区内常住的孕产妇1.孕早期健康管理。2.孕中期健康管理。3.孕晚期健康管理。4.产后访视。5.产后42天健康检查。六老年人健康管理辖区内6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1.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2.体格检查。3.辅助检查。4.健康指导。七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高血压)辖区内3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中原发性高血压患者1.检查发现。2.随访评估和分类干预。3.健康体检。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2型糖尿病)辖区内3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中2型糖尿病患者1.检查发现。2.随访评估和分类干预。3.健康体检。八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辖区内常住居民中诊断明确、在家居住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1.患者信息管理。2.随访评估和分类干预。3.健康体检。九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辖区内确诊的常住肺结核患者1.筛查及推介转诊。2.第一次入户随访。3.督导服药和随访管理。4.结案评估。十中医药健康管理辖区内6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和0~36个月儿童1.老年人中医体质辨识。2.儿童中医调养。十一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辖区内服务人口1.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管理。2.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现和登记。3.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4.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理。十二卫生计生监督协管辖区内居民1.食源性疾病及相关信息报告。2.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3.学校卫生服务。4.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信息报告。5.计划生育相关信息报告。十三免费提供避孕药具1.省级卫生计生部门作为本地区免费避孕药具采购主体依法实施避孕药具采购。2.省、地市、县级计划生育药具管理机构负责免费避孕药具存储、调拨等工作。十四健康素养促进行动1.健康促进县(区)建设。2.健康科普。3.健康促进医院和戒烟门诊建设。4.健康素养和烟草流行监测。5.12320热线咨询服务。6.重点疾病、重点领域和重点人群的健康教育。(三)基本医疗服务:运用适宜的中西医药及技术,开展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的诊疗,提供8小时服务。提供出诊、家庭医生和家庭护理等基本医疗服务。与区域内综合医院建立定点协作关系,提供会诊和双向转诊服务,开展康复期医疗服务。服务 分类适用对象服务包内容服务说明基本 服务所有签约人群1.建立电子健康档案建立完善电子健康档案,并及时更新服务内容2.个体化健康指导咨询通过门诊、电话、微信、APP等接受健康咨询服务并提供健康指导3.健康教育服务通过公众健康咨询活动及健康知识讲座等方式主动开展健康教育活动,提供健康教育折页、处方、手册等4.健康知识推送服务采用微信或短信等推送方式,推送日常健康知识、疾病预防知识、养生保健知识等健康信息5.签约门诊预约服务为签约居民提供家庭医生预约门诊服务6.分级诊疗服务根据签约居民的病情需要提供或者协调医疗资源,包括为签约居民联系专家门诊、会诊、大型医疗设备检查、住院服务等7.慢性病连续处方服务为符合条件的签约患者提供最长8周的慢性病连续处方服务,并跟踪随访管理儿童服务签约0-6岁儿童1.建卡发证建立健全专项(电子)健康档案,建立《母子健康手册》,发放儿童保健册、预防接种证等2.婴幼儿健康管理在1、3、6、8、12、18、24、30、36月龄时,对婴幼儿进行体格检查、生长发育和心理行为发育评估,进行科学喂养(合理膳食)、生长发育、疾病预防、预防伤害、口腔保健等健康指导。在婴幼儿6~8、18、30月龄时分别进行1次血常规(或血红蛋白)检测;在6、12、24、36月龄时使用行为测听法分别进行1次听力筛查3.学龄前儿童健康管理为4-6岁儿童每年提供一次体格检查和心理行为发育评估,血常规(或血红蛋白)检查和视力筛查,进行合理膳食、生长发育、疾病预防、预防伤害、口腔保健等健康指导4.健康问题处理对健康管理中发现的营养不良、贫血、单纯性肥胖等儿童建立专项档案,给出指导或转诊的建议;签约高危儿童免费门诊随访直至正常5. 预防接种根据国家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对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进行规范接种6.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在儿童6、12、18、24、30、36月龄时,对家长提供中医药健康指导7.基本服务包所有内容详见基本服务包内容孕产妇服务 签约孕产妇  1.早孕建卡管理建立健全专项(电子)健康档案,孕13周前为孕妇建立《母子健康手册》2.产前健康管理分别在孕早期1次、孕中期2次、孕晚期2次(有助产技术服务资质的机构提供)提供健康管理服务,包括测体重、测血压、四步触诊、测宫高、腹围、多普勒胎心监测,健康状况评估;孕中期产前筛查。高危孕妇应根据就诊医疗卫生机构的建议督促其酌情增加随访次数3.产后健康管理产妇出院后1周内到产妇家中进行产后访视、新生儿访视;产后42天产妇到医疗机构进行检查,高危孕产妇根据高危因素再增加1-2次访视4.孕早期健康体检孕早期开展1次一般体检、妇科检查和血常规、尿常规、血型、肝功能、肾功能、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检查5.基本服务包所有内容详见基本服务包内容老年人服务签约65岁及以上老人1.健康评估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2.生活自理能力评估按《老年人生活自理能力评估》标准进行评估3.体格检查包括体温、脉搏、呼吸、血压、身高、体重、腰围、皮肤、浅表淋巴结、肺部、心脏、腹部等常规体格检查,并对口腔、视力、听力和运动功能等进行粗测判断4.辅助检查包括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血清谷草转氨酶、血清谷丙转氨酶和总胆红素)、肾功能(血清肌酐和血尿素)、空腹血糖、血脂(总胆固醇、甘油三酯、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心电图和腹部B超(肝胆胰脾)检查5.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中医体质辨识和中医药保健指导6.基本服务包所有内容详见基本服务包内容高血压患者服务签约高血压患者1.建立(电子)健康档案建立高血压患者专项(电子)健康档案2.分级随访管理根据血压分级管理要求,每年提供不少于4次面对面随访,不少于4次免费血压测量3.随访评估和分类干预与患者一起制定生活方式改进目标,进行有针对性的健康教育,调整药物,按需转诊4.体格检查包括体温、脉搏、呼吸、血压、身高、体重、腰围、皮肤、浅表淋巴结、肺部、心脏、腹部等常规体格检查,并对口腔、视力、听力和运动功能等进行粗测判断5.基本服务包所有内容详见基本服务包内容糖尿病患者服务签约2型糖尿病患者  1.建立(电子)健康档案建立糖尿病患者专项(电子)健康档案2.分级随访管理根据血糖分级管理要求,每年提供不少于4次面对面随访,不少于4次免费血糖检测3.随访评估和分类干预与患者一起制定生活方式改进目标,进行有针对性的健康教育,调整药物,按需转诊4.体格检查包括体温、脉搏、呼吸、血压、身高、体重、腰围、皮肤、浅表淋巴结、肺部、心脏、腹部等常规体格检查,并对口腔、视力、听力、运动功能粗测判断和足背动脉搏动检查5.基本服务包所有内容详见基本服务包内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诊断明确,在家居住的签约严重精神障碍患者   1.建立(电子)健康档案建立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专项(电子)健康档案2.随访评估每年不少于4次随访,不少于1次面对面随访,每次随访对患者进行危险性评估3.分类干预按病情需求进行分类干预服务,对患者及家属进行有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和生活技能方面的康复指导,对家属提供心理支持和帮助4.健康体检在患者病情许可的情况下,征得监护人与(或)患者本人同意后,每年进行1次健康检查(包括一般体格检查、血压、体重、血常规、转氨酶、血糖和心电图),可与随访相结合5.基本服务包所有内容详见基本服务包内容肺结核患者服务签约结核病患者1.建立(电子)健康档案建立肺结核患者管理专项(电子)健康档案2.第一次入户随访接到上级肺结核患者管理通知单后,72小时内访视,确定督导人员,对居住环境进行评估,对患者及家属进行结核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和防护指导3.督导服药和随访管理按规范要求提供督导服药和随访服务,进行分类干预4.结案评估当患者停止抗结核治疗后,要对其进行结案评估5.免费药品肺结核患者免费治疗期间的常规一线抗结核药物(由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提供)6.密切接触者筛查访视时向结核病患者密切接触者提供筛查服务7.基本服务包所有内容详见基本服务包内容,根据签约对象情况与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双向转诊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服务包签约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对象1.建立(电子)健康档案建立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专项(电子)健康档案2.健康管理服务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对象按情况对65岁以上老年人、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人分别进行健康管理3.心理援助特殊家庭心理援助成员联合街道、社区两级计生协会人员对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实施分类援助4.相关事务信息咨询服务为符合生育条件的育龄妇女提供免费婚检、免费孕前优生检查、免费孕检、一对一专家优生咨询等咨询服务,以及其他的相关政策咨询服务5.基本服务包所有内容详见基本服务包内容困难人群服务签约困难人群对象1.建立(电子)健康档案建立困难人群专项(电子)健康档案2.健康管理服务困难人群按情况对65岁以上老年人、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人分别进行健康管理3医疗救助服务按当地医疗救助政策为符合条件的签约对象减免相关费用4.基本服务包所有内容详见基本服务包内容残疾人服务签约残疾人 1.建立健全(电子)健康档案建立残疾人专项(电子)健康档案2.健康管理服务残疾人按情况对65岁以上老年人、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人分别进行健康管理3.基本康复服务为符合条件的不同类型残疾人签约对象开展基本康复服务,包括提供康复指导、心理疏导、无障碍环境适应、健康教育和咨询服务等4.基本服务包所有内容详见基本服务包内容1、一般常见病、多发病治疗、护理和诊断明确的慢性病治疗、管理。2、社区现场应急救护。3、家庭出诊、家庭护理、家庭病床等家庭医疗服务。4、转诊服务。5、康复医疗服务。6、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其他适宜社区医疗的服务。十一、其它1、接受区卫健委行政管理及辖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统一管理和业务指导,负责辖区内各类社区卫生服务信息资料的收集、整理、统计、分析与上报工作。2、根据社区卫生服务功能和社区居民需求,提供其它适宜的延伸性基层卫生服务。3、在社区建设中,协助社区管理部门不断拓展社区卫生服务,共同营造健康、文明、和谐的社区氛围。十二、人员配备原则社区卫生服务站工作人员需按照《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和编制标准指导意见》要求配置。全科医生、社区护士、防保人员必须具备相应资格资质。承担预防保健功能的社区站计划免疫人员配置执行国家、自治区、克拉玛依市、区相关要求。全科医师、社区护士和预防保健等工作人员应相互协调和沟通,建立以全科医师为核心的家庭医生团队,在全科医师的协调和指导下,对辖区内的居民实行全程健康管理。十三、药品与诊疗项目执行《2018年自治区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目录》中规定的基本药物品种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规范(2017版)》中限定的服务项目。十四、年度绩效考核1、自我评价。昆仑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结合年度工作任务和职责,于每年12月20日前将本年度工作开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和下年度工作计划以书面形式报昆仑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现场考核。昆仑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组织考核小组,对照日常督查和工作落实情况,运用信息技术采集客观数据,结合现场核查、专题访谈及问卷调查等方式,依据《克拉玛依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绩效考核标准》进行百分制评分。3、考核等级。考核结果分4个等级,考核成绩在90分及以上为优秀、75-89分为合格、60-74分为基本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医疗事故并造成重大社会不良影响、未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要求导致严重后果、发生损害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形象事件被新闻媒体曝光造成不良影响以及使用假冒伪劣药品等实行一票否决,当年度考核为不合格。4、结果通报。考核结果由考核小组汇总后上报社区卫生服务管理中心审定并通报,报区卫健委备案。十五、规章制度管理建立健全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并装订成册,其中包括:1、各类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2、各级各类人员岗位职责;3、各类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制度、在职培训制度,考核与奖惩制度;4、社区预防、保健、健康教育、医疗、康复及计划生育指导等各项技术服务工作规范;5、社区慢病管理技术规范;6、各科室工作制度;7、服务差错、事故防范预案与投诉调查处理制度;8、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9、法定传染病登记报告制度;10、中心(站)内感染控制管理制度;11、消毒隔离制度;12、处方、病案和健康档案等各类技术文书收发室及管理制度;13、会诊及双向转诊制度;14、医疗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制度;15、财务、药品、设备管理制度;16、档案信息资料管理制度;17、社区卫生全面质量管理、监督、考核与评价制度;18、社会民主监督与评价制度;19、其他有关制度。第四章、政府采购合同(此条款为格式范本,最终合同以双方协商为准)一、合同主要条款1、定义1.1甲方(需方)即采购人,是指通过招标采购,接受合同货物及服务的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1.2乙方(供方)即成交供应商,是指中标后提供合同货物和服务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1.3合同是指由甲乙双方按照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通过协商一致达成的书面协议。1.4合同价格指以中标价格为依据,在供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需方(或财政部门)应支付给供方的金额。2、服务内容合同包括以下内容:服务项目名称、服务提供地点、服务期限、服务标准等内容。3、合同价格3.1合同价格即合同总价。3.2合同价格包括人员工资、各类社保费用、税费、为保证服务质量所购买或租赁设备的费用等。4、转包或分包4.1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内容,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4.2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全部或部分分包给他人;4.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5、服务质量保证5.1乙方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服务标准向甲方提供服务。5.2乙方提供的服务标准达不到采购文件规定者,除承担相应责任外,将按失信行为处置。6、付款6.1本合同使用货币币制如未作特别说明均为人民币。6.2付款方式:银行转账、现金支票。6.3付款方法:同本项目“第三章”中关于付款方式的约定。7、检查考核7.1按甲乙双方约定的考核办法监督检查。8、合同争议的解决8.1当事人友好协商达成一致8.2在60天内当事人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可提请采购人当地仲裁机构仲裁。9、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条款,或由供需双方约定。10、合同生效及其它10.1合同生效及其效力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10.2合同应经当事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双方合同专用章或公章。10.3合同所包括附件,是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0.4合同需提供担保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执行。10.5本合同条件未尽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由供需双方共同协商确定。2.1.1二、合同(格式)合同书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注:本合同仅为合同的参考文本,合同签订双方可根据项目的具体要求进行修订。甲方:电话:传真:/地址:乙方:电话:传真:地址:项目名称:采购编号:根据的采购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如下。服务内容:二、合同金额合同金额为(大写):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三、服务期限、服务地点1.服务期限:2.服务地点:四、付款方式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五、服务考核办法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六、违约责任与赔偿损失1.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2.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处理。七、争议的解决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合同双方一致同意提请克拉玛依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八、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九、税费在中国境内、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其它1.本合同所有附件、采购文件、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3.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资格证明文件(1)“资格证明文件”封面(2)资格性/符合性自查表(3)诚信承诺书(4)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6)供应商关联声明函(7)非联合体投标承诺函(8)公平竞争承诺书(9)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10)法定代表人授权书(11)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12)相关证件: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包括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其他组织主要包括合伙企业、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自然人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规定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承担民事责任和义务的公民,并加盖电子签章。分支机构根据《民法典》可以参与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②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材料(附复印件);(未发生缴税情况的,须提供零申报证明,即提供企业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申报证明或加盖税务机关公章的申报表或自行在网上申报系统中打印的已申报报表;依法免税的,须提供供应商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③提供(2024或2025年度)经审计财务会计报告或企业财务报表(至少包括包资产负债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供应商注册时间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也可提供在相关主管部门备案的公司章程复印件;④法律、行政法规、本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报价文件(1)报价文件封面(2)响应函(3)报价一览表商务、技术文件(1)“商务文件”封面(2)供应商基本情况表(3)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今)同类项目业绩表,并附业绩证明资料(复印件)(4)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5)“技术文件”封面(6)项目人员配置情况表(7)公共卫生服务方案(格式自拟)(8)质量及安全保证措施(格式自拟)(9)管理制度(格式自拟)(10)培训方案(格式自拟)(11)应急预案(格式自拟)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结合评分表自附)正本或副本正本或副本文明社区卫生服务站公共卫生服务响应文件(文件编号:XJHD(ZC)2026-39)供应商:(单位名称)盖章单位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1)资格证明文件封面资格证明文件(2)资格性/符合性自查表评审内容采购文件要求(详见《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表》各项)自查结论证明资料资格性审查□通过 □不通过见响应文件第()页□通过 □不通过见响应文件第()页□通过 □不通过见响应文件第()页□通过 □不通过见响应文件第()页□符合 □不符合见响应文件第()页符合性审查□符合 □不符合见响应文件第()页□符合 □不符合见响应文件第()页□符合 □不符合见响应文件第()页□符合 □不符合见响应文件第()页□符合 □不符合见响应文件第()页□符合 □不符合见响应文件第()页注:以上材料将作为供应商有效性审核的重要内容之一,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其内容及序列要求在响应文件中对应如实提供,对资格性和符合性证明文件的任何缺漏和不符合项将会直接导致无效投标!供应商根据自查结论在对应的□打“√”。(3)诚信承诺书(单位名称或个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个人身份证号)是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件的供应商,本单位在参加克拉玛依地区政府采购活动时,承诺如下:(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全面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二)保证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所提供资料均合法、真实、有效,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我单位(个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政府采购法》第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三)承诺本单位(个人)自觉接受行政管理部门、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四)承诺本单位(个人)将按照信用管理要求,按照规定通过克拉玛依诚信网向社会公示信用信息。(五)承诺本单位(个人)不制假售假、商标侵权、虚假宣传、违约毁约、价格欺诈、垄断和不正当竞争,守合同、重信用,维护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六)失信主体承诺本单位(个人)依法依规接受处罚、主动积极整改、不再触犯相关法律法规、今后全面做到履约守信等。(七)承诺本单位(个人)同意将以上承诺上网公示。若违背承诺约定,经查实,愿意接受行业主管部门和信用管理部门相应的规定处罚,承担违约责任,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自愿按照信用管理相关规定,违背承诺约定行为作为失信信息,记录到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平台,并予以公开。单位名称或个人(公章或签名)年月日(4)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致(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参加本次投标截止之日起前三年内,我公司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特此声明。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供应商地址: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手机:年月日说明: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我公司自愿参加由贵公司组织的采购文件编号采购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在此郑重承诺:我公司完全理解本项目招标的技术要求、商务条款及其他内容,决定参与该项目的投标活动。并承诺,如成交我公司将提供足够的产品和专业技术能力保证本合同履行。本公司对以上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我公司同意按我方合同违约处理,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供应商:(盖章)日期:年月日(6)供应商关联声明函项目名称:致(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我公司自愿参加由贵单位组织的(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在此郑重承诺:我公司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关“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规定。关联单位的说明:与我公司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为:无。以上声明完全属实,如有瞒报、虚报,我公司自行承担因此产生的所有法律责任。供应商(盖章):年月日(7)非联合体投标承诺函项目名称:致(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我公司,是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设定的独立法人机构,作为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参加贵公司的采购项目,在此作出以下承诺,本项目非联合体投标。供应商(盖章):年月日(8)公平竞争承诺书本公司郑重承诺:本公司保证所提交的相关资质文件和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有良好的历史诚信记录,并将依法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公平竞争,不以任何不正当行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否则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报价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9)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单位名称:地址: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为的项目,签署上述项目的响应文件、进行合同谈判、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特此证明。供应商:(盖章)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正、反两面)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应反映出证件有效期等所载内容。(10)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供应商名称)的(姓名),其身份证号为为我单位代理人,以本单位的名义参加(采购人)(项目名称)的评标活动。代理人在递交响应文件、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本授权委托书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委托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委托代理人:性别:年龄:单位:部门:职务: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正、反两面)注: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应反映出证件有效期等所载内容。(11)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各供应商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中规定的行业以及划型标准对本企业进行划型。(12)相关证件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包括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其他组织主要包括合伙企业、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自然人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规定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承担民事责任和义务的公民,并加盖电子签章。分支机构根据《民法典》可以参与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②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材料(附复印件);(未发生缴税情况的,须提供零申报证明,即提供企业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申报证明或加盖税务机关公章的申报表或自行在网上申报系统中打印的已申报报表;依法免税的,须提供供应商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③提供(2024或2025年度)经审计财务会计报告或企业财务报表(至少包括包资产负债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供应商注册时间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也可提供在相关主管部门备案的公司章程复印件;④法律、行政法规、本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1)报价文件封面2.1.22.1.3报价文件2.1.42.1.5(2)响应函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昆仑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我方全面研究了“”项目采购文件(文件编号:),决定参加本项目。我方授权(姓名、职务)代表我方(供应商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评标的有关事宜。1、我方自愿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服务,商务报价(单价)为¥元/人/年(大写:人民币)。2、若我方成交,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保证按采购人要求及我方承诺完成应尽义务,并交付采购人验收、使用。3、其投标自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有效期为90个日历日。如果我们的投标被接受,则至合同生效时止,本投标始终有效,我们将按服务协议、投标承诺及采购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5、我方愿意提供采购人可能另外要求的,与采购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6、我方完全理解采购人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供应商的行为。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传真:日期:年月日(3)报价一览表供应商名称:项目编号:一标段名称投标单价报价(元/人/年)二商务报价(单价)小写:¥90元/人/年大写:人民币玖拾元整三服务期限2026年5月至2026年12月。 四供应商其它说明(由各供应商根据本采购项目要求自行列出需说明及承诺内容)注:1、价格应按“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货币单位填写。2、供应商如果需要对报价或其它内容加以说明,可在备注栏填写。3、完成文明社区卫生服务站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包含的全部内容并配合采购人完成与此服务相关的全部工作及采购需求约定的全部内容涉及的费用,如涉及软件许可使用或技术指导、人员培训,还应包括软件许可费以及一切技术服务费、人员培训费。除合同条件另有说明外,金额不得以任何方法调整或变更。任何计算金额的错误皆由供应商承担并视为已被双方接受。4、国家公共卫生拨付标准为90元/人/年,本项目国家公共卫生拨付标准不做调整,各供应商的商务报价如高于或低于国家公共卫生拨付标准,则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无效响应处理。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商务、技术文件封面商务、技术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单位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1)商务文件封面商务文件(2)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组织机构代码邮政编码委托代理人电子邮箱上年营业收入员工总人数固定电话营业执照注册号码注册地址发证机关发证日期营业范围(主营)营业范围(兼营)基本账户开户行及帐号税务登记机关资质名称等级发证机关有效期备注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组织机构代码邮政编码委托代理人电子邮箱上年营业收入员工总人数固定电话营业执照注册号码注册地址发证机关发证日期营业范围(主营)营业范围(兼营)基本账户开户行及帐号税务登记机关资质名称等级发证机关有效期备注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3)近三年(自2023年1月1日至今)同类项目业绩表年份项目名称用户名称完成时间合同金额用户联系电话备注注:供应商(仅限于供应商自身实施的)以上业绩需提供有关书面证明材料。“合同金额”需提供合同复印件。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4)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序号采购文件商务条款响应文件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说明证明文件1服务期限见响应文件()页2投标有效期见响应文件()页......见响应文件()页见响应文件()页见响应文件()页见响应文件()页见响应文件()页见响应文件()页见响应文件()页见响应文件()页注:1、如响应文件与采购文件要求存在商务偏离(即使是微小的偏离)请在此表中逐条列出,如无偏离,请在“偏离说明”列第一单元格内写“完全响应/无偏离”。2、供应商按此表格式列出不影响实质性响应的商务偏差,没有说明的其他条款将被认为完全满足采购文件的规定。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5)技术文件封面技术文件(6)项目人员配置情况表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招标编号:_____________职责分工姓名年龄专业岗位执业资格证职称备注项目负责人其他人员注:1、后附全部人员证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6-1)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简历表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职称学历参加工作时间从事项目负责年限已完项目情况项目名称规模服务期限签约合同金额备注目前正在服务项目情况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7)公共卫生服务方案(格式自拟)(8)质量及安全保证措施(格式自拟)(9)管理制度(格式自拟)(10)培训方案(格式自拟)(11)应急预案(格式自拟)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结合评分表自附)第六章评审标准(综合评分法)一、资格审查1、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资格审查要求》中的规定,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并形成资格审查结果。2、采购文件中资格证明文件中对格式有要求的,供应商不得改变格式中给定的文字所表达的含义,不得删减格式中的实质性内容,不得自行添加与格式中给定的文字内容相矛盾的内容,不得对应当填写的空格不填写或不实质性响应。3、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有任何一项不符合资格审查要求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其投标无效。4、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进行评标。5、资格性审查序号检查因素检查内容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法人包括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其他组织主要包括合伙企业、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自然人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规定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承担民事责任和义务的公民,并加盖电子签章。分支机构根据《民法典》可以参与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或2025年度)经审计财务会计报告或企业财务报表(至少包括包资产负债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供应商注册时间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也可提供在相 关主管部门备案的公司章程复印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格式见“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材料(附复印件);(未发生缴税情况的,须提供零申报证明,即提供企业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申报证明或加盖税务机关公章的申报表或自行在网上申报系统中打印的已申报报表;依法免税的,须提供供应商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格式见“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4)”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请根据要求单独上传《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以采购文件要求为准。二、符合性审查1、磋商小组对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序号审查内容审查标准1投标完整性未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开投标。2投标报价投标报价未超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项目/采购包预算金额或者项目/采购包最高限价。国家公共卫生拨付标准为90元/人/年,本项目国家公共卫生拨付标准不做调整,各供应商的商务报价如高于或低于国家公共卫生拨付标准,则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无效响应处理。 3报价唯一性响应文件未出现可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报价(采购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4报价合理性报价合理,或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能够应磋商小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5联合体投标规定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6供应商的关联性在同一标包内,单位负责人非同一人或者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7签署、盖章响应文件制作、签署和盖章是否符合本采购文件要求。8附加条件响应文件未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9公平竞争供应商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存在恶意串通,妨碍其他供应商的竞争行为,不存在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情形的。10投标有效期满足要求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天(日历日)。11其他无效投标情形(1)评审期间,供应商没有按磋商小组的要求提交有效的澄清、说明、补正,或提交的澄清、说明、补正改变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及其工作人员施加影响,有碍公平、公正; (3)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它无效投标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响应无效的其他情形。结论:通过评审打“√”,未通过评审打“×”注:以上评审内容,有一项不通过者,视为供应商初步评审不通过,未通过初审的其响应文件将按照无效响应处理。2、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评分因素分值评分细则报价部分(10分)10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有效投标报价(即除低于成本报价以外的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基准价/投标报价)×10%×100 注:计算分值时,百分比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二位数商务部分(35分)项目业绩6供应商投标截止日前三年(以合同签订合同时间为准)内同类项目业绩,每提供1份有效的业绩资料得2分,满分6分。注:1.须提供业绩合同关键页(含:附合同或中标(成交)通知书,不符合上述要求或未按要求提供有效证明文件的业绩在评审时将不予承认。2.供应商提供虚假合同的,按虚假投标处理。人员配备5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类项目负责人经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经历及初级及以上职称(需附证明材料并加盖供应商公章);针对各供应商提供的项目负责人资料进行横向比较,根据其工作经验、职称等综合情况,最优者得5分,次之得4分,再次之得3分,依此类推,未提供相关资料不得分。241、西医/中西医结合临床执业医师:不少于2名,且均需具有1年及以上执业经验(以评审日为基准,累计执业年限≥1年);其中至少1名需具备全科医师执业资质。须持有国家认可的《医师执业证书》,具备独立执业能力(助理医师不计入有效人数)。2、执业药师/药师:不少于2名,须持有《执业药师注册证》或国家认可的药师及以上职称证书,具备独立执业能力(助理药师不计入有效人数)。3、中医执业医师:不少于3名,且均需具有1年及以上执业经验(以评审日为基准,累计执业年限≥1年);须持有《中医执业证书》,具备独立执业能力(助理医师不计入有效人数)。4、护士:不少于6名,且均需具有1年及以上执业经验(以评审日为基准,累计执业年限≥1年);须持有《护士执业证书》,具备独立执业能力(助理级不计入有效人数)。5、妇儿保公共卫生专项医师:若供应商承诺承担妇儿保等公共卫生工作,需额外满足本项要求。不少于2名,须为妇科、儿科或公共卫生相关专业执业医师,且均需具有1年及以上执业经验(以评审日为基准,累计执业年限≥1年),具备独立执业能力(助理医师不计入有效人数)。6、影像/检验技师:影像技师不少于1名(须持有放射医学技术类执业/职称证书)、检验技师不少于1名(须持有医学检验技术类执业/职称证书);均具备独立执业能力(不含助理级,须提供对应资质证明)注:附主要管理人员、工作人员花名册及其简历基本信息、资质证明文件、职称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以上6 项每项4分,横向对比,每项较优的得4分,其次3分,再其次得2分,依次类推。若前4项中任意1项未达到最低要求(如人数不足、资质不符、执业年限超标等),则此大项不得分。技术部分(55分)公共卫生服务方案18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本项目公共卫生服务方案进行综合评分;包含但不限于:1、实施目标范围任务;2、服务流程程序;3、总体实施计划;4、组织架构及职责分工与岗位要求;5、服务承诺;6、重难点与关键控制点分析等方面,结合本项目特点,方案完整、可行、合理、有针对性、重难点、关键点分析透彻的得18分,每缺失一项内容扣3分,每小项内容中有一处内容缺陷扣1分,扣完为止,未提供公共卫生服务方案的,此项不得分。注:内容存在缺陷是指:①该项内容描述前后不一致;②该项内容所阐述的项目信息与本项目实际信息不一致;③该项内容引用的规定、规范错误;④该项内容描述不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规范标准要求;⑤该项内容阐述的方式方法明显不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⑥该项内容描述与本项目实际情况不符;⑦该项内容套用其他项目内容。质量及安全保证措施15根据供应商提供针对本项目制定的质量及安全保证措施进行综合评分;包含但不限于 1、能够杜绝医疗安全事件发生的方案;2、项目日常管理方案;3、项目工作检查记录表;4、内部质量监管措施,5、员工工作表现评估等;结合项目特点,方案完整、可行、合理、有针对性、重难点、关键点分析透彻的得 15分,每缺失一项内容扣3分,每小项内容中有一处内容缺陷扣1分,扣完为止,未提供质量及安全保证措施的,此项不得分。注:内容存在缺陷是指:①该项内容描述前后不一致;②该项内容所阐述的项目信息与本项目实际信息不一致;③该项内容引用的规定、规范错误;④该项内容描述不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规范标准要求;⑤该项内容阐述的方式方法明显不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⑥该项内容描述与本项目实际情况不符;⑦该项内容套用其他项目内容。管理制度6根据供应商提供针对本项目制定的管理制度进行综合评分:1、管理制度完善、程序规范、责任明确且可操作性强,方案概况及特点叙述正确,符合项目实际情况得3分;方案概况及特点叙述正确,基本符合项目实际情况得2分;方案概况及特点叙述模糊,不完全符合项目实际情况得1分;未提供对应方案不得分。 2、供应商应制定针对本项目服务及管理的具体考核和评分细则,方案完整合理、可行性强得3分;方案完整、可行性一般得2分;方案缺漏较多,可行性差得1分;未提供对应方案不得分。培训方案8根据供商提供的培训方案进行综合评分。包含但不限于 1、培训要求;2、培训目标;3、培训方法;4、培训内容;结合项目特点,方案完整、可行、合理、有针对性、重难点、关键点分析透彻的得 8 分,每有一项缺项或漏项的扣 2 分,每小项内容中有一处内容缺陷扣1分,扣完为止,未提供培训方案的,此项不得分。注:内容存在缺陷是指:①该项内容描述前后不一致;②该项内容所阐述的项目信息与本项目实际信息不一致;③该项内容引用的规定、规范错误;④该项内容描述不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规范标准要求;⑤该项内容阐述的方式方法明显不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⑥该项内容描述与本项目实际情况不符;⑦该项内容套用其他项目内容。应急预案8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应急预案(包括但不限于:①应急小组人员配置;②劳动纠纷应急预案及措施;③应急调配预案及措施;④服务需求变动的应急预案及措施)进行综合评审。以上内容完整清晰明确且科学合理、可行性高具有针对性并满足采购需求的得8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扣2分;每小项内容中有一处内容缺陷扣1分,扣完为止。未提供应急预案的,此项不得分。注:内容存在缺陷是指:①该项内容描述前后不一致;②该项内容所阐述的项目信息与本项目实际信息不一致;③该项内容引用的规定、规范错误;④该项内容描述不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规范标准要求;⑤该项内容阐述的方式方法明显不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⑥该项内容描述与本项目实际情况不符;⑦该项内容套用其他项目内容。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公共卫生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