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数字教材招标公告(贵州电子商务职业技术学院2026)



项目概况                                                                            
贵州电子商务职业技术学院电子商务系2026年数字教材项目建设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获取(交易中心网址: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04-28 09:30: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SH-2026-1394        
项目名称:贵州电子商务职业技术学院电子商务系2026年数字教材项目建设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540000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贵州电子商务职业技术学院电子商务系2026年数字教材项目建设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540000 
    单位: 批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1: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 标项1: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不允许联合投标,需满足如下的特定资格要求:特殊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图书出版许可资格,提供有效的《图书出版许可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4月17日至2026年04月24日,每天上午00:00至11:59,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获取(交易中心网址: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         
方式: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交易大厅->文件下载板块(交易中心网址: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         
售价(元):0.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04-28 09:30:00(北京时间)        
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6-04-28 09:30:00(北京时间)        
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事项:/。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贵州电子商务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  贵州省贵阳市清镇市乡愁大道中段 
联系方式:  0851-858135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贵州三恒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长岭北路3号(金融101大厦A座21层17号) 
联系方式:  187860670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涂进、陈东航、吴茂香 
电 话: 18786067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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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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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电子商务职业技术学院电子商务系2026年数字教材项目建设采购文件-采购文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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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电子商务职业技术学院电子商务系2026年数字教材项目建设的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贵州电子商务职业技术学院电子商务系2026年数字教材项目建设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获取(交易中心网址:http://ggzy.guizhou.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4月2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编号(财政):GZSH-2026-1394项目名称:贵州电子商务职业技术学院电子商务系2026年数字教材项目建设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交易项目序列号:P52000020260003EY预算金额(元):540000.00最高限价(元):标包1:采购需求:标项1标项名称:贵州电子商务职业技术学院电子商务系2026年数字教材项目建设数量:1预算金额(元):540000.00简要规格描述:详见采购文件备注:合同履约期限:标包1:详见采购文件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标项1: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3.申请人的一般资格要求:标项1:一般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体要求:提供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24年度或2025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户银行近三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承诺函格式自拟)。(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提供2025年至今任意三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②提供2025年至今任意三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材料(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自行声明)。(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①投标人自行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截止时点为开标当日评审前,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承诺自拟)。②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法院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投标人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截止时间:报名时间至开标时间期间;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投标人提供查询记录截图(制作于标书内,两个网站均需要查询)。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特殊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图书出版许可资格,提供有效的《图书出版许可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6年04月17日至2026年04月24日,每天上午00:00至11:59,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获取(交易中心网址: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方式: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使用数字证书登录网上交易大厅->文件下载(资格申请)板块,在信息列表中找到【操作】点击对应项目的【下载(资格申请)】网上交易大厅网址: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售价(元):0四、响应文件提交解密时间:2026年04月2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截止时间:2026年04月2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本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的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GPT格式)上传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网址:ggzy.guizhou.gov.cn),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再接收投标文件。五、响应文件开启开启时间:2026年04月2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是否需要提交样品或现场踏勘:标项1:否2.交货地点或服务地点标项1:采购人指定地点3.其他事项:/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贵州电子商务职业技术学院地址:贵州省贵阳市清镇市乡愁大道中段传真:项目联系人:刘老师项目联系方式:0851-85813579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贵州三恒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长岭北路3号(金融101大厦A座21层17号)传真:项目联系人:涂进、陈东航、吴茂香项目联系方式:18786067001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涂进、陈东航、吴茂香联系方式:18786067001贵州电子商务职业技术学院电子商务系2026年数字教材项目建设的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贵州电子商务职业技术学院电子商务系2026年数字教材项目建设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获取(交易中心网址:http://ggzy.guizhou.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4月2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编号(财政):GZSH-2026-1394项目名称:贵州电子商务职业技术学院电子商务系2026年数字教材项目建设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交易项目序列号:P52000020260003EY预算金额(元):540000.00最高限价(元):标包1:采购需求:标项1标项名称:贵州电子商务职业技术学院电子商务系2026年数字教材项目建设数量:1预算金额(元):540000.00简要规格描述:详见采购文件备注:合同履约期限:标包1:详见采购文件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标项1: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3.申请人的一般资格要求:标项1:一般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体要求:提供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24年度或2025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户银行近三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承诺函格式自拟)。(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提供2025年至今任意三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②提供2025年至今任意三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材料(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自行声明)。(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①投标人自行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截止时点为开标当日评审前,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承诺自拟)。②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法院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投标人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截止时间:报名时间至开标时间期间;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投标人提供查询记录截图(制作于标书内,两个网站均需要查询)。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特殊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图书出版许可资格,提供有效的《图书出版许可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6年04月17日至2026年04月24日,每天上午00:00至11:59,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获取(交易中心网址: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方式: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使用数字证书登录网上交易大厅->文件下载(资格申请)板块,在信息列表中找到【操作】点击对应项目的【下载(资格申请)】网上交易大厅网址: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售价(元):0四、响应文件提交解密时间:2026年04月2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截止时间:2026年04月2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本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的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GPT格式)上传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网址:ggzy.guizhou.gov.cn),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再接收投标文件。五、响应文件开启开启时间:2026年04月2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是否需要提交样品或现场踏勘:标项1:否2.交货地点或服务地点标项1:采购人指定地点3.其他事项:/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贵州电子商务职业技术学院地址:贵州省贵阳市清镇市乡愁大道中段传真:项目联系人:刘老师项目联系方式:0851-85813579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贵州三恒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长岭北路3号(金融101大厦A座21层17号)传真:项目联系人:涂进、陈东航、吴茂香项目联系方式:18786067001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涂进、陈东航、吴茂香联系方式:18786067001·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名称:贵州电子商务职业技术学院电子商务系2026年数字教材项目建设项目编号:GZSH-2026-139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采购类别:服务类项目序列号:P52000020260003EY采购人:贵州电子商务职业技术学院采购代理机构:贵州三恒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日期:2026年04月1/103I2/103目录第一部分通用部分第一章磋商公告第二章竞争性磋商须知表第三章供应商须知一、说明二、竞争性磋商文件三、响应文件的编制四、响应文件的递交五、磋商和评审六、授予合同第二部分专用部分第四章采购需求第一节采购技术参数第二节商务要求第五章评审程序、方法及标准―、评审原则二、评审程序及方法三、评审(分)标准四、定标原则五、其他第六章通用合同条款第七章合同格式(仅供参考)第三部分响应文件编制格式第八章响应文件格式一、资格审查部分二、价格部分三、技术部分四、商务部分五、其他部分六、政府采购政策I3/1034/103第一部分通用部分第一章磋商公告项目概况贵州电子商务职业技术学院电子商务系2026年数字教材项目建设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获取(交易中心网址:http://ggzy.guizhou.gov.cn/)获取采购文件。贵州电子商务职业技术学院电子商务系2026年数字教材项目建设:于2026年04月28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信息项目名称:贵州电子商务职业技术学院电子商务系2026年数字教材项目建设;项目编号:GZSH-2026-139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项目序列号:P52000020260003EY;采购主要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数量:1批;预算金额:540000.00元;最高限价:540000.00元;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一般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体要求:提供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24年度或2025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户银行近三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承诺函格式自拟)。-3-5/103(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提供2025年至今任意三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②提供2025年至今任意三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材料(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自行声明)。(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①投标人自行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截止时点为开标当日评审前,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承诺自拟)。②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法院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投标人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截止时间:报名时间至开标时间期间;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投标人提供查询记录截图(制作于标书内,两个网站均需要查询)。2.特殊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图书出版许可资格,提供有效的《图书出版许可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6-04-17至2026-04-24(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1:59,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获取(交易中心网址:http://ggzy.guizhou.gov.cn/)方式: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获取(交易中心网址:http://ggzy.guizhou.gov.cn/)售价:0.00元人民币(含电子文档),投标保证金额(元):5000.00元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2026-04-28日09:30:00-4-6/10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银行转账保证保险银行保函合法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开户单位名称: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贵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展览馆支行开户账号:0109001400000182-0002(特别提示: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2020版以银行转账方式交纳的投标保证金,须由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在系统内与参与投标项目进行绑定。未与绑定的,将视为未交纳投标保证金,不能参加投标)四、响应文件提交(温馨提示:此时间由预约开标场地会后自动带出)(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6-04-28日09:30:00地点:本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的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GPT格式)上传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网址:ggzy.guizhou.gov.cn),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再接收投标文件。五、开启解密时间:2026-04-28日09:30:00(北京时间)开启时间:2026-04-28日09:30:00(北京时间)地址: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网上交易大厅-文件递交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已落实;ppp项目:否;简要技术要求、服务和安全要求:详见采购文件;交货地点或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其他事项(如样品提交、现场踏勘等):无;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至教材正式出版。-5-7/103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贵州电子商务职业技术学院项目联系人:刘老师地址:贵州省贵阳市清镇职教城乡愁校区乡愁大道中段联系方式:0851-858135792.代理机构信息(如有)代理全称:贵州三恒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涂进、陈东航、吴茂香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中天会展城TA-1、TA-2栋(1)21层19号联系方式:187860670013.项目联系方式联系人:涂进、陈东航、吴茂香联系电话:18786067001-6-8/103第二章竞争性磋商须知表本表关于所要采购货物的具体资料是对“竞争性磋商须知”的补充或修改,两者如有矛盾,应以本须知表为准。项目名称贵州电子商务职业技术学院电子商务系2026年数字教材项目建设项目编号说明项目编号:GZSH-2026-1394;项目序列号系指:P52000020260003EY;注: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时,项目编号可编辑时,填写项目编号、项目序列号均可。采购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及见“第四章采购需求”采购人信息名项目联系人:刘老师称:贵州电子商务职业技术学院地址:贵州省贵阳市清镇职教城乡愁校区乡愁大道中段电话:0851-85813579采购代理机构信息采购代理机构:贵州三恒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中天会展城TA-1、TA-2栋(1)21层19号联系人:涂进、陈东航、吴茂香电话:18786067001联合体响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进口产品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响应报价样品/样机是否需要提交:否。现场考察(磋商前答疑会)是否组织现场考察(磋商前答疑会):否。采购预算本项目采购预算为:540000.00元;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为:540000.00元;响应报价响应报价(含税)包括:技术服务、保险、安装调试费、培训费、后续服务费各种税费等正常投入使用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即总价包干。政策扶持(1)本项目(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微采购(具体内容详见磋商公告)。若承接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请供应商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出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磋商保证金1、磋商保证金交纳金额:5000.00元人民币。2、磋商保证金收取(到账)截止时间:详见贵州省政府采购网采购公告(温馨提示:为确保磋商保证金交纳成功,建议您在磋商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前1个工作日的16:00前完成磋商保证金绑定)。3、磋商保证金交纳和退还按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关规定办理,交纳磋商保证金的流程(详见“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保证金操作手册”)。4.磋商保证金交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保函、保证保险和合法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4.1银行转账形式交纳磋商保证金(1)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以银行转账方式交纳的磋商保证金,须由供应商在响应截止时间前自行在系统内与投标项目进行绑定。(2)在交纳磋商保证金前,请先在交易系统的“企业诚信管理系统一企业基本信息一银行账户”下验证“开户银行、基本账户号、基本户开户支行号、基本户账户名称”等信息是否正确完善。检查完毕后,通过基本账户将磋商保证金转入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账户。开户名称: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贵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展览馆支行账号:0109001400000182-0002(3)磋商保证金转账成功后登陆交易系统,点击【保证金管理】菜单下的【交纳流水查看】,查看该笔磋商保证金是否鉴收成功。(4)磋商保证金鉴收成功后,点击【项目绑定】菜单中绑定投标项目,点击【绑定】按钮,绑定成功后磋商保证金方可生效。(5)项目绑定成功后,点击【交纳凭证】按钮,可打印磋商保证金交纳凭证。未绑定或未绑定成功的,视为未交纳磋商保证金,不能参与项目响应。(6)未绑定成功的磋商保证金在60日内将自动进行退款。4.2银行保函、保证保险、合法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等方式交纳磋商保证金(1)供应商通过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在线办理的电子保函:包含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保函等(注:内容应载有采购人名称、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标段名称、磋商保证金金额、有效期(应不小于响应有效期),可直接在交易系统中确认,须将打印的电子保函和响应文件一并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不再验证真伪。(2)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金融服务平台以外办理的投标保函(含纸质保函)、合法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须将电子保函原件和响应文件一并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并在评审现场对其进行真伪验证,通过官网查询验证未通磋商保证金过的,视为未按规定交纳磋商保证金。响应文件(1)响应文件编制:通过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采购文件在线编制版)”编制响应文件,生成电子响应文件,使用数字(CA)或移动CA证书(贵州交易通APP、标信通APP)证书进行加密、签章。(2)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详见贵州省政府采购网采购公告。(3)响应文件提交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网上交易大厅-文件递交。证书使用事宜咨询电话如下:数字(CA)证书咨询电话:0851-85971671/85971629;移动(CA)证书(贵州交易通APP、标信通APP)技术保障电话:18785066386)注:纸质投标文件:供应商中标后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提供纸质投标文件3份【按照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响应文件编制工具编制完成后导出的PDF文件打印纸投标文件(须胶装),即供应商须确保上传到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GPT格式)、中标后递交的纸质投标文件内容完全一致】。5.如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不一致时,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开启时间、地点(1)开启时间:详见贵州省政府采购网采购公告。(2)开启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网上交易大厅。(3)供应商须用生成电子响应文件的数字(CA)证书在投标截止时间时登录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网上交易大厅进行解密,并在系统接到评标委员会通知二次报价时进行最后报价。评审方法详见第五章。履约保证金是否需要提交:是。中标(成交)供应商中标后,在签订本项目合同前,中标(成交)供应商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响应有效期开启时间之日起60日。代理服务费(1)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的计算标准计算,向中标供应商收取代理服务费。(2)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交纳代理服务费。(3)代理服务费交纳账户:开户名称:贵州三恒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金世纪支行账号:52001423836052505510-9-11/103第三章供应商须知一、说明1.适用范围1.1本竞争性磋商文件适用于本次磋商公告中所叙述项目的采购。2.定义2.1“采购人”系指获得资金或贷款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社会组织。2.2“供应商”系指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响应文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供应商”成交后,即为“成交供应商"。2.3“采购代理机构”系指依法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专门机构。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特指“竞争性磋商须知表”中所述采购代理机构。2.4“制造商”(或称“生产企业”、“生产制造商”、“开发商”)系指产品的直接生产创造者或开发者,不包括委托加工、委托生产制造等企业。2.5“货物”系指“采购需求”中所列的所有产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2.6“服务”系指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承担货物的运输、安装调试、技术服务(包括设计、开发、集成等)、培训、验收、售后服务和其它类似的义务。2.7“授权代表”系指供应商针对本次项目所授权的、能全权代表供应商处理本次项目有关事宜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即:“供应商的授权代表”。2.8公告媒体: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即贵州省政府采购网(贵州省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平台)。2.9“书面”表示有收到证明的书面通讯(如传真、信函)。2.10“天”、“日,系指日历天数。3.合格的供应商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3.2供应商不得与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存在产权关系。3.3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3.4采购人可根据项目实际需要确定是否接受联合体响应。允许联合体响应的项目,供应商须提供联合体协议,并只能组建一个联合体,组成联合体各供应商均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有关资质要求。-10-12/103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6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7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4.合格的货物4.1供应商所提供的必须是其合法生产或代理的货物,并能够按照响应文件承诺的品牌、产地、质量、价格、有效期及时供货。4.2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来源地均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或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官方贸易关系的国家或地区。通过有关监督部门审批的产品,可以接受原装进口产品参与响应。4.3强制采购:本项目采购的产品若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且标注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实施强制采购。供应商应当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4.4信息安全产品应符合相应的信息安全规范和标准要求,获得国家信息安全产品认证,供应商应当提供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5.竞争性磋商费用5.1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竞争性磋商有关的费用,不论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二、竞争性磋商文件6.竞争性磋商文件构成6.1竞争性磋商文件由下列内容构成:6.1.1竞争性磋商公告6.1.2竞争性磋商须知表6.1.3供应商须知6.1.4采购需求6.1.5评定程序、方法及标准-11-13/1036.1.6通用合同条款6.1.7合同格式6.1.8响应文件格式6.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要求。供应商没有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明确响应可能导致响应无效。7.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7.1任何要求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均应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收到的澄清要求进行回复,在规定时间前未提交书面澄清要求的视为充分理解并认可竞争性磋商文件所有内容。7.2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7.3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将在原公告媒体发布澄清公告。7.4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视具体情况顺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8.现场考察(磋商前答疑会)8.1根据项目具体情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组织现场考察或磋商前答疑会。供应商应当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载明的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考察或磋商前答疑会,未参加的供应商视同完全认可和理解已获取的招标资料,并承担因未参加现场考察或磋商前答疑会带来的影响。不接受潜在供应商单独申请或分别组织进行的现场考察和答疑会(注:本项目不组织现场答疑会)。三、响应文件的编制9.响应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9.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简体中文书写。供应商可以提交其它语言的资料,但有关段落必须译成中文,存在差异或矛盾时以中文翻译件为准。9.2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竞争性磋商文件有特殊规定外,一律使用法定计量-12-14/103单位。10.响应文件编制10.1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八章规定的“响应文件格式”(包括“资格审查部分”、“价格部分”、“技术部分”、“商务部分”、“其他部分”)编制响应文件,供应商应按上述要求分别进行顺序编制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11.报价书和报价表11.1供应商应完整填写报价书和报价表,即“价格部分”的报价书、报价一览表、分项报价表。12.报价12.1供应商应在报价表上标明本项目拟提供货物(含配套服务)及其他相关费用在内的报价,即包干总价。12.2分项报价表将报价分成几部分,只是为了方便磋商小组对供应商进行比较,并不限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上述任何条件订立合同的权力。12.3供应商提交的最后报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12.4供应商响应报价不得超过釆购预算。12.5供应商响应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若有)。13.报价货币13.1采用人民币进行报价。14.磋商保证金14.1供应商应按“竞争性磋商须知表”规定金额、规定方式交纳磋商保证金,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14.2磋商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免遭因供应商的行为而蒙受损失。14.3未按第14.1条款的规定随附磋商保证金的响应,按第25.5条款的规定视为未实质性响应作无效响应处理。14.4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按照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程序退还磋商保证金。14.5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向釆购代理机构交纳代理服务费、领取成交通知书、按第32条款规定签订合同后的五个工作日内,按照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程序办理磋商保证金退还手续。若公告期间发生质疑或投诉,与质疑或投诉事项相关供应商的-13-15/103磋商保证金退还时间将相应延长,待质疑、投诉处理完毕之后予以办理。14.6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4.6.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14.6.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14.6.3除因不可抗力或竞争性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14.6.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14.6.5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其他情形。15.响应有效期15.1响应文件自“竞争性磋商须知表”规定的开启时间之日起,在规定期限内保持有效。15.2特殊情况下,在响应有效期结束之前,采购代理机构可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响应有效期。供应商可拒绝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延长响应有效期的要求,但不影响磋商保证金的退还;同意延长响应有效期的供应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响应报价。在这种情况下,第14条款有关磋商保证金的退还和不予退还的规定将在同意延长后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要求与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16.响应文件的式样和签署16.1电子响应文件16.1.1通过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采购文件在线编制版))”编制响应文件,生成电子响应文件,使用数字(CA)证书或移动(CA)证书(贵州交易通APP、标信通APP)进行加密、签章。16.1.2电子响应文件的每一页都应加盖电子签章,明确要求签字的地方必须根据要求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字)或授权代表(签字)。16.2纸质响应文件(要求提供的情形)。16.3响应文件的每一页应加盖公章,明确要求签字的地方必须根据要求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字)或授权代表(签字)。响应文件的副本可釆用正本的复印件。供应商不得使用“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公司部门章”或“分支机构章”、“授权(投标)专用章”,等代替公章,不能用盖“骑缝章”代替“每一页应加盖公章”的要求。16.4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或法定代表人印章。-14-16/10316.5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响应报价概不接受。16.6为方便监督部门存档查阅,供应商应准备响应文件电子版1份(光盘或U盘拷贝),使用响应文件正本加盖公章后的PDF版本,不加密,单独密封与纸质响应文件一并递交。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7.1响应文件的递交17.11供应商应在“竞争性磋商须知表”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网上交易大厅-文件递交。17.12逾期上传或未加密的响应文件或不符合规定格式的响应文件,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将予以拒收,视为未提交电子响应文件,响应无效。17.13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因素,因自身原因造成的响应文件上传不成功,自行承担全部后果。17.2属于小微企业(按“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监狱企业产品的,须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性单位声明函》。18.样机(品)递交18.1供应商按照“第二章竞争性磋商须知表”的规定递交样机(品)。19.响应文件提交19.1供应商应在“竞争性磋商须知表”规定的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提交至指明的地点。20.拒收的响应文件20.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将拒绝接收“竞争性磋商须知表”规定的截止时间后上传的响应文件。21.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撤回21.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并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15-17/10321.2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得对响应文件做任何补充、修改(磋商过程中应磋商小组作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最后报价及承诺除外)。21.3“竞争性磋商须知表”规定的响应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撤回响应文件。五磋商和评审22.磋商22.1采购代理机构在“竞争性磋商须知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磋商会议,邀请供应商授权代表参加,参加的授权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出席。22.2参加磋商会议的授权代表需提供身份证明资料用于身份验证。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授权代表参加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23.磋商小组23.1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项目特点依法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成员人数为3人及以上单数。23.2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在公布中标(成交)结果前应当保密。24.响应文件的澄清24.1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但相关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以书面形式作出。24.2响应文件算术错误将按以下顺序及方法更正:若以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的,以单价为准修改总价;若用文字表示的数值(大写)与用数字表示的数值(小写)不一致的,以文字表示的数值(大写)为准。如果供应商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将作无效响应处理。25.评审25.1资格性审查: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性进行审查,审查内容以“第五章评审程序、方法及标准”中“资格性审查内容”为准,没有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最后报价,合格的供应商不满足3家的,项目/产品包/品目磋商工作结束。25.2符合性审查:磋商小组对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进行符合性审查,审查内容以“第五章评审程序、方法及标准”中“符合性审查内容”为准,没有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不得进入评审程序,合格的供应商不满足3家的,项目/产品包/品目磋商工作结束。-16-18/10325.3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25.4磋商小组决定供应商的响应是否为实质性响应,仅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不得寻求外部的证据。25.5供应商或响应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将作无效响应处理:25.5.1未按要求交纳保证金。25.5.2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进行签署、盖章的。25.5.3不具备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资格(质)要求的(或未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证明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资格(质)要求的)。25.5.4供应商与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单位在名称和组织结构上不一致,不能提供权利义务转移的合法有效证明的。25.5.5响应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若有)的。25.5.6响应报价的范围、质量、数量、技术要求和交货期限、售后服务条款等明显不能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25.5.7不接受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有效期的。25.5.8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明显低于其他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要求其在磋商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报价的合理性,或不能按磋商小组要求提供说明或证明材料的。25.5.9未能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25.5.10供应商以他人名义报价、串通报价、以行贿手段谋取成交或者以弄虚作假等方式参与响应报价的。25.5.11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25.5.12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17-19/103(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响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25.5.13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且标注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实施强制采购的,未提供或未提供齐全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25.5.14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26.响应文件的评价26.1磋商小组负责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将对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26.2评价时对所有列入评审范围的响应文件使用相同计算口径,在同一基准上进行评价。26.3磋商小组根据“竞争性磋商须知表”规定的评审办法进行评审。26.4磋商小组根据“竞争性磋商须知表”规定的评审单位进行评审。27.磋商过程的保密27.1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审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27.2供应商在磋商过程中进行力图影响评审结果的不公正活动的,将作无效响应处理。六、授予合同28.合同授予标准28.1采购人按照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28.2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可以与排位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候选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组织釆购。28.2.1排名第一的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放弃成交资格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28.2.2经质疑,磋商小组或采购代理机构审查确认因成交供应商在本次采购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其他原因使质疑成立的。28.2.3在签订采购合同前,采购人发现成交供应商存在未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情况,并得到磋商小组确认的。-18-20/10329.中标(成交)公告29.1采购代理机构在原公告媒体发布中标(成交)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9.2供应商认为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可以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期限内,列举具体理由及有效证据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29.3供应商行使质疑权利时,须坚持“谁主张谁举证”,遵守“实事求是”和“谨慎性”原则,承担使用虚假材料或恶意方式质疑的法律责任,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遵循“谁过错谁负担”的原则,在过错方交纳相关的调查论证费用后,再退还磋商保证金。29.4无论是质疑方还是被质疑方,均须主动配合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寻找相关证据,并承诺同意延长磋商保证金及样品(机)(若有)的退还时间。对于采购代理机构要求补充的证据材料,供应商不能无故推脱或者不予配合,否则,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不支持退还其磋商保证金。29.5不接受口头方式或电话方式或未经采购代理机构认可的方式进行的质疑,书面质疑函参照财政部的《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否则将不予接受。30.追加采购的权力30.1采购人在采购合同履行中,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时,在不改变合同其它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补充合同的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31.成交通知书31.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31.2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31.3在合同未履行前,出现影响成交结果的情况,对于成交供应商的经济损失,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需承担赔偿责任。31.4采购代理机构无义务向未成交供应商解释未成交原因和退回响应文件。32.签订合同32.1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后三十天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32.2“竞争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采购合同的依据。32.3成交供应商如未能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在规定期限内签订采购合同或拒绝签订采购合同的,可以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在此情况下,采购-19-21/103人可将合同授予排名次高的候选供应商,或重新组织采购。拒绝签订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32.4在签订采购合同过程中,如发现成交供应商以他人名义参与响应报价或以弄虚作假方式,骗取成交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七、其他33.代理服务费33.1以成交通知书中确定的成交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33.2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按“竞争性磋商须知表”规定收费标准进行计算。33.3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交纳代理服务费。34.供应商的严重违法行为34.1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财政主管部门处以政府采购项目成交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公告,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34.1.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34.1.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34.1.3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34.1.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34.1.5在磋商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磋商的。34.1.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供应商有前款第(34.1.1)至(34.1.6)项情形之一的,响应报价或成交资格无效。35,本项目如果存在资质、专利、授权、经营、经济等各类纠纷、仲裁或诉讼问题的,采购人、磋商小组、采购代理机构均不承担任何责任。36.解释权36.1供应商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贵州省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若有违反,将依法处理。36.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响应)文件的格式、形式要求应当简化明确,-20-22/103不得因装订、纸张、文件排序等非实质性的格式、形式问题限制和影响供应商投标(响应)。36.3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代理机构。-21-23/103第二部分专用部分第四章采购需求为主动适应数字经济发展新趋势,深化职业教育“三教”改革,推动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提升专业建设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根据电子商务专业群2026年建设任务及智能物流技术专业发展需要。电子商务系拟于2026年启动一批数字教材建设项目。本批数字教材聚焦电子商务产业链关键环节与新业态、新技术,涵盖直播电商、数据分析、视觉设计、跨境电商、智慧物流、网络营销等领域,旨在建设一批内容前沿、形式新颖、交互性强、适用性广的高质量数字化教学资源,服务于学院相关专业课程教学改革,助力学生职业技能与数字素养的全面提升。第一节采购技术参数(一)拟采购清单教材名称参数单位数量《直播销售》《客户数据分析》《视觉营销设计(跨境方向)》《跨境电商客户服务》《智慧运输》《智能无人仓储与配送》《网络推广》《视觉营销设计(中职部分)》《视觉营销设计一、数字教材审校出版1.供应商须为数字教材出版配备具有出版高级职称(副编审或编审)的项目负责人,严格落实国家新闻出版署规定的三审三校制度和责任编辑制度,保证数字教材成品质量符合出版质量管理规定。2.供应商须为数字教材申请正规电子出版物号,电子出版物号在国家版本数据中心可查询。3.数字教材责任编辑须具有出版中级及以上职称,并且在国家新闻出版署注册备案。责任编辑应对采购方作者团队通过线上或线下培训形式进行编写指导,并充分审核作者团队提供的教材大纲、样章,保证教材内容体现产业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新标准,符合出版导向和质量要求。4.书稿严格执行初审、复审、终审的三审流程,由不同的编辑对教材的政治倾向、思想水平、学术或艺术价值、科学性、知识性、文字规范性等进行全面把关。复审和终审编辑须具有出版高级职称(副编审或编审),各审稿本9(高职部分)》均须留存相应的意见记录备查。5.数字教材严格执行三校流程,以减少最终出版的差错率,每次校对统计校对出来的异同和是非问题的数量,并留存相应的校样备查。6.供应商负责采购方提供的数字教材相关数字资源的审核,对数字资源落实三审制度,确保所有资源符合教学需求、对应教学内容,无政治性、敏感性、知识性、逻辑性错误;可正常浏览、播放,图片、画质、声音清晰流畅,格式符合数字教材平台要求。7.供应商应对教材中的文字、表格、图片等修改内容进行排版、整理和重新绘图,结合教材类型进行封面设计,以保证教材出版的内容准确性和美观性。数字教材封面应符合教材特点并体现一定的艺术性,包含书名、作者和编著方式、出版单位、出版物号及条码等关键信息。8.供应商根据数字教材平台技术特征,负责数字教材的制作和平台部署,对上传的数字教材内容、数字资源内容进行最终检查并发布。二、数字教材平台运维及应用支持9.数字教材出版后,在数字教材平台有专页可进行该数字教材的展示,包括但不限于封面、书名、出版物号、主编及简介、主编院校、内容摘要、目录、字数、资源情况等信息。10.数字教材平台采用B/S架构,采购方无需在PC下载客户端可直接使用,支持主流桌面、移动操作系统,能够实现跨平台随时随地应用。11.具有富媒体阅读器,不仅能够正确读取并显示数字教材内容,还应支持音/视频、动图、画廊(组图)、AR/VR资源、拓展阅读材料、词条标注等多种媒体形式直接播放或阅览。用户可根据阅读习惯自主调节字号大小、放大图片、多倍速播放视频等。(高职部分)》12.学生可在数字教材平台自主学习、完成各项学习任务及参与课堂互动。自主学习时可进行文字高亮/划线、做笔记、词条搜索、添加书签等;可完成的各项学习任务包括教材内容学习、视频学习、拓展资料学习、主题讨论、实训、作业练习、参加考试等;完成教师推送的签到、投票、随堂测验、课堂讨论等学习活动,满足各类教学场景的应用需求。13.支持生成数字教材思维导图,帮学生建立起全书的知识体系。支持思维导图的各项编辑操作,包括添加节点、删除节点、修改节点、移动节点、插入概要、节点展开与收起等。支持学生将笔记等学习批注添加到思维导图。14.数字教材平台应支持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教师可按照实际教学班级数量和成员设置班级,并对班级学生进行管理。支持学员批量导入。支持创建学期,满足教师开展多学期教学或同学期个性化教学的需要。15.提供教师专属网络空间,支持个性化资源上传和教学设计,支持教师个人题库和试卷库。教师可为每个学期设计不同的教学方案,添加文档、视频、压缩包等教学资源,添加教材和资源阅读、实训、讨论、作业、考试等学习任务,对作业、考试等任务设置分数,并对各项任务有选择地发布到班级。支持教师导入PPT课件备课,在课件中插入选择题、投票题、试卷、讨论等学习活动。教师可在不同学期间复制教学设计方案,提高备课效率。16.支持教师在线教学,监控学生学习进度及任务完成情况,在线批阅学生的作业和考试(支持作业打回和重批),导出各项作业/考试详细数据,查看或导出学情报告。支持教师在线PPT授课、推送学习活动并实时掌控学情,实现精准化教学。教师可通过App客户端对课件进行远程遥控,推送签到、投票、随堂测验等学习活动,开展课堂互动教学。课后还可支持教师查看各班级课堂教学应用报告。支持教师设置成绩权重,生成学生综合成绩,有效支撑过程性教学评价。17.能够对资源、笔记、讨论、实训、作业、考试进行集中管理,在管理页面查看详情。每位用户可查看自己的学习报告,包括学习进度和任务完成情况。18.具有富媒体编辑器,不仅可直接导入Word等主要文档内容,还应支持手动文字录入、公式录入、音/视频插入、虚拟仿真(VR/AR)资源插入、图片插入、画廊(组图)插入、动图插入、词条标注等。可设置标题层次,生成目录结构,可在编辑器内对前台显示效果进行预览。支持设置上传资源的下载权限。19.支持教材发布的分级审核和AI检测,保障数字教材内容质量。20.支持作者备课,为数字教材的用书教师提供可参考的教学设计方案、PPT课件及教学活动方案。21.具有完整的内容编辑操作日志记录,包括操作者、操作时间、操作章节及动作,可对教材内容的编辑审核进行追溯,以保证数字教材的内容安全。22.数字教材平台运营与用户反馈互动及时有效。平台应具有消息提醒功能,对与我相关的讨论、纠错及系统消息等进行提醒;具有纠错功能,可对教材中的内容错误、图片错误等进行纠错。23.供应商具备为采购方进行专属数字教材平台部署的能力,平台页面可呈现学校名称、Logo等标识,域名可体现学校缩写。可由采购方指定一名管理员对专属平台的数字教材进行管理。24.为采购方根据采购方需求,为出版的数字教材申报国家级、省级奖提供材料支持。1、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P52000020260003EY第二节 商务要求2、服务期及服务地点1.1项目名称:贵州电子商务职业技术学院电子商务系2026年数字教材项目建设1.2采购数量:一批1.3采购预算:540000.00元,2、服务期及服务地点2.1服务期:合同签订后至教材正式出版。2.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3、验收条件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技术标准且向采购方提供所有数字教材的图书出版合同。4、售后服务要求售后服务期为验收合格之日起3年。售后服务期内,供应商应及时响应和解决采购人在数字教材使用过程中的问题咨询和故障保修。根据故障情况,可通过电话或网络进行解决;通过上述方式无法解决的,供应商应提供现场服务,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供应商承担。5、应急响应时间(如需)成交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1小时内做出响应。6、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免费质保期为3年(含软件更新、升级、维护等)。7、培训要求1.服务期内对学校管理者、教师的使用培训不限次数,直至学校熟练使用;2.免费提供完整的平台配套的产品资料,包括系统安装使用手册、系统功能模块说明书、用户使用手册、帮助文档等。3.免费提供系统管理员的系统维护培训服务及必要的支撑技术培训服务,并无条件提供培训课件。8、履约保证金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前,须以银行转账、网银、银行保函的形式向采购人缴纳成交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后,若成交供应商不按双方签订合同规定履约,则无-26-28/103权要求退回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项目实施完成,服务无重大问题,采购人将一次性退还履约保证金9、付款方式(1)合同签订时后支付总价款的40%作为项目启动资金,提供服务成果并经双方验收合格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支付总价款剩余的60%。采购方只接受中标方出具的增值税发票,概不接受其他第三方出具的增值税发票。10、投标有效期60日历天11、其他要求1、本项目的安全责任事故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2、投标供应商须承诺:须保障该项目的数据信息及开放所有接口的安全。-27-29/103第五章评审程序、方法及标准―、评审原则1.认真贯彻国家有关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维护国家利益。2.维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3.对所有供应商的评审,均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4.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确定的标准和方法,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5.本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推荐成交候选结果。6.资格性审查除了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形式审查外,必要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通过官方网站等对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文件的真实性进行核实。二、评审程序及方法1.资格性审查: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性证明文件进行审查。序号资格性审查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釆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体要求:提供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户银行近三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承诺函格式自拟)。(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提供2025年至今任意三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②提供2025年至今任意三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材料(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自行声明)。(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①投标人自行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截止时点为开标当日评(6)审前,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承诺自拟)。②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法院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投标人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截止时间:报名时间至开标时间期间;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投标人提供查询记录截图(制作于标书内,两个网站均需要查询)。(7)该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特殊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图书出版许可资格,提供有效的《图书出版许可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3投标保证金证明材料。2.符合性审查:磋商小组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序号符合性审查内容1商务要求实质性响应审查:须满足“第四章第二节商务要求”所有内容。2无效投标审查:磋商文件“第三章投标人须知”第25.5条款中认定为无效投标的情形3.磋商小组确定磋商轮次(不超过两轮),集中与单一供应商按照提交响应文件的顺序分别进行磋商,磋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响应报价、技术要求、商务要求、售后服务等。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4.响应文件的澄清: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等内容,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以书面形式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由授权代表签字,或自然人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5.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确认。实质性变动内容是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现场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进行确认,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公章,或自然人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29-31/1036.竞争性磋商文件详细列明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且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7.竞争性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技术、服务要求的,需经磋商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8.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按照“评审(分)标准”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三、评审(分)标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综合评分的主要评审因素是:价格、技术、业绩、服务、履约能力等。评审时,磋商小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供应商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评审得分:100分,评分分值(权重)分配如下:评分因素投标报价分技术分商务分分值1039511.投标报价【满分20分】:序号评分因素分值评分标准1.1投标报价分10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前提下,全部有效投标价最低价作为评标基准价,供应商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1001.评标基准价指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或扣除后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投标报价指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各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2.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资格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1.1投标报价分10其在磋商小组规定的合理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成本价格分析及近一年内所投产品签订的合同(原件)】;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有权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技术分【满分39分】:序号评分因素分值评分标准2.1响应情况24分技术参数响应程度1.投标产品技术参数满足要求招标参数,得基本分20分;2.投标产品技术参数负偏离的每项减1分,扣完为止。3.提供虚假参数及证明文件者,取消投标资格,中标后取消中标资格。2.2技术服务方案15分针对本项目拟定的服务方案应包括:①项目人员配置及分工;②项目实施方案;③售后服务;⑤应急方案⑥质量管理措施等方面内容。以上每项内容3分,根据一下要求分别计分,总计15分。1.每项内容齐全、逻辑严谨、可操作性强,符合项目需求且执行效率高得3分;2.每项内容基本齐全、逻辑合理、可操作性较强,符合项目需求且能够保证项目顺利完成得2分;3.每项内容有缺陷、逻辑基本合理、可操作性不高得1分;4.每项内容不提供不得分。3.商务分【满分51分】:序号评分因素分值评分标准3.1类似业绩12分投标人提供2023年1月至今类似项目的业绩证明材料,提供1个得2分,本项最高得12分。注: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等证明资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中标通知书时间为准),不提供或提供不符合要求不得分。3.2软件著作证书21分1.投标人需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数字教材平台及其支撑系统,每提供一项上述平台或系统的软件著作证书得3分,最高得15分;2.数字教材平台具备信息系统安全3级等保证书,提供此项证明得6分。注:提供以上证书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3.3综合实力6分供应商在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公示的全国百佳图书出版单位名单中的,得6分。注:提供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公示的名单截图或提供能证明供应商在名单中的佐证材料。3.4团队人员12分拟投入专业性服务团队人员:投标人可提供出版专业副编审资格证书的,每提供一人得2分,最多得12分。注:提供有效的职称证书复印件及2025年1月至今供应商为其缴纳任意三个月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未提供不得分。说明:①供应商须提供以上评分标准中涉及到的资料和证明材料供磋商小组评审,并清晰标注页码;②磋商小组认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仅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不得寻求外部的证据;③供应商应按上述评分标准自行提供有关方案或证明资料。价格分的计算:1.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前提下,最低有效投标报价作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余供应商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报价分2.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3.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3.1中小企业价格扣除(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供应商资格、符合性审查均满足采购文件的前提下:3.1.1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报价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3.1.2如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则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报价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价格扣除只针对投标报价未超过财政控制值的供应商有效。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1)中小企业价格扣除-32-34/10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中小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且声明函所载内容必须真实,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包括取消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依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中小企业划型标准附后)(2)监狱企业价格扣除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及相关规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根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及相关规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四、定标原则1.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候选供应商。其中,符合“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情形的,可以推荐2名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2.采购人将把合同授予被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评审得分排名最靠前的供应商。最后报价价格最低并不作为推荐排名靠前的依据。3.采购人按照磋商小组推荐的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4.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可以与排位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候选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组织釆购。4.1排名第一的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放弃成交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4.2经质疑,磋商小组或采购代理机构确认成交供应商在本次采购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其他原因使质疑成立的,成交资格无效。4.3在签订采购合同前,采购人发现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存在未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情形,并得到磋商小组确认的。-33-35/103五、其他1.磋商小组应在评审结束后编写评审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1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1.2响应文件开启日期、地点。1.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和磋商小组成员名单。1.4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响应文件评审情况、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等。1.5磋商小组推荐的候选供应商的排序名单及理由。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成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评审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2.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的情形2.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3除“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情形的,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2.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34-36/103第六章通用合同条款1.定义1.1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1.1“合同”系指买卖双方自愿签署并达成的、载明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补充协议、确认书等以及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1.1.2“合同价”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卖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买方应支付给卖方的价款,包括与交货有关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运输费、包装费、保险费)与安装、调试等标准伴随服务的费用。1.1.3“货物”系指卖方根据合同规定须向买方提供的一切设备、机械和/或其他材料。1.1.4“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卖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以及其他的伴随服务,例如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和合同中规定卖方应承担的其他义务。1.1.5“合同条款”是指本合同条款。1.1.6“买方”系指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卖方”系指提供本合同项下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1.1.7“项目现场”系指本合同项下卖方指定的货物送达、安装、运行的场所。1.1.8“天”指日历天数。2.适用性2.1本合同条款适用于没有被本合同其他部分的条款所取代的范围。3.原产地3.1本合同项下所提供的货物及服务均应来自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或与其有正常贸易关系的国家和地区。3.2本款所述的“原产地”系指货物开采、生长、生产或提供有关服务的来源地,且具备合法有效的“原产地”证明或凭证。所述的“货物”是指通过制造、加工或用重要的和主要元部件装配而成的,其基本特征、功能或效用应是商业上公认的与元部件有着实质性区别的产品。4.标准-35-37/1034.1本合同下交付的货物应符合技术规格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这些标准必须是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4.2除非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5.使用合同文件和资料5.1没有买方事先书面同意,卖方不得将由买方或代表买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模型、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必须的范围。5.2没有买方事先书面同意,除了履行本合同之外,卖方不应使用合同条款第5.1条所列举的任何文件和资料。5.3除了合同标的物本身以外,合同条款5.1条列举的任何文件是买方的财产。如果买方有要求,卖方在完成合同后应将这些文件(原件及复制件)还给买方。6.知识产权6.1卖方应保证,买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起诉。7.履约保证金7.1根据合同需要,买方可以收取一定比例的履约保证金。卖方应根据“合同条款资料表”中所规定的形式、期限和金额向买方提交履约保证金,用于支付买方因卖方不能完成其合同义务而应承担的违约金及由此蒙受的损失。7.2在卖方完全履行其合同义务(包括任何保证义务)后三十(30)天内,买方将把履约保证金原额无息退还卖方。8.检验和测试8.1买方或其代表有权检验和/或测试货物,以确认货物能符合合同规格的要求,并且不承担额外的费用,检测费用由卖方承担。合同条款和技术规格将说明买方要求进行的检-36-38/103验和测试,以及在何处进行这些检验和测试。买方将及时以书面形式把进行检验和/或测试代表的身份通知卖方。8.2检验和测试可以在卖方或其分包人的驻地、服务地点和/或货物的最终目的地进行。如果在卖方或其分包人的驻地进行,检测人员应能得到全部合理的设施和协助,买方不应承担费用。8.3如果任何被检验或测试的货物不能满足规格的要求,买方可以拒绝接受该货物,卖方应按买方要求及时更换被拒绝的货物,或者免费进行必要的修改以满足规格的要求。8.4买方在货物到达现场后对货物进行检验、测试及必要时拒绝接受货物的权利将不会因为货物启运前通过了买方或其代表的检验、测试和认可而受到限制或放弃。8.5在交货前,卖方应让制造商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一份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检验证书,但不能作为有关质量、规格、性能、数量或重量的最终检验。制造商检验的结果和细节应附在质量检验证书后面。8.6如果在合同条款第14条规定的保证期内,根据检验结果发现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要求不符,或货物被证实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合适的材料,买方应及时向卖方提出索赔。8.7合同条款第8条的规定不能免除卖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保证义务或其他义务。9.包装9.1卖方应提供货物运至合同规定的最终目的地所需要的包装,以防止货物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这类包装应采取防潮、防晒、防锈、防腐蚀、防震动及防止其他损坏的必要措施,从而保证货物能够经受多次搬运、装卸及长途运输。卖方应承担由于其包装或其防护措施不妥而引起货物锈蚀、损坏和丢失的任何损失的责任或费用。10.交货期10.1卖方应按照“采购需求”规定的条件提供项目成果。11.运输-37-39/10311.1卖方负责合同项下货物的运输,并承担运费。12.伴随服务12.1卖方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服务中的任一或所有服务,包括“合同条款资料表”规定的附加服务(如果有的话):12.1.1实施或监督所供货物的现场组装和/或试运行;12.1.2提供货物组装和/或维修所需的工具;12.1.3为所供货物的每一适当的单台设备提供详细的操作和维护手册;12.1.4在双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内对所供货物实施运行或监督或维护或修理,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卖方在合同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12.1.5在卖方厂家和/或在项目现场就所供货物的组装、试运行、运行、维护和/或修理对买方人员进行培训。12.2如果卖方提供的伴随服务的费用未含在货物的合同价中,双方应事先就其达成协议,但其费用单价不应超过卖方向其他人提供类似服务所收取的现行单价。无事先约定的,上述卖方应提供伴随服务的费用视为已包含在合同价中。12.3卖方应提供“合同条款资料表”中规定的所有服务。为履行要求的伴随服务的报价或双方商定的费用应包括在合同价中。13.备件13.1正如合同条款所规定,卖方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与备件有关的材料、通知和资料:13.1.1买方从卖方选购备件,但前提条件是该选择并不能免除卖方在合同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13.1.2在备件停止生产的情况下,卖方应事先将要停止生产的计划通知买方,使买方有足够的时间采购所需的备件;-38-40/10313.1.3在备件停止生产后,如果买方要求,卖方应免费向买方提供备件的蓝图、图纸和规格。13.2卖方应按照“合同条款资料表”技术规格中的规定提供所需的备件。14.保证14.1卖方应保证合同项下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是最新或目前的型号,除非合同另有规定,货物应含有设计上和材料的全部最新改进。卖方进一步保证,合同项下提供的全部货物没有设计、材料或工艺上的缺陷(由于按买方的要求设计或按买方的规格提供的材料所产生的缺陷除外),或者没有因卖方的行为或疏忽而产生的缺陷,这些缺陷,是所供货物在买方现行条件下正常使用可能产生的。14.2本保证应在货物最终验收后的一定期限内保持有效,或在最后一批货物交付后的一定期限内保持有效(上述情况见“合同条款资料表”),以期限最长的为准。14.3买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14.4卖方收到通知后应在“合同条款资料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14.5如果卖方收到通知后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没有及时维修、重作、更换以弥补缺陷,买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卖方承担,买方根据合同约定对卖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15.索赔15.1如果卖方对偏差负有责任,而买方在合同条款第14条或合同的其他条款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提出了索赔,卖方应按照买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15.1.1卖方同意退货并用合同规定的货币将货款退还给买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看,管和保护退回货物所需的其他必要费用。-39-41/10315.1.2根据货物的偏差情况、损坏程度以及买方所遭受损失的金额,经买卖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15.1.3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或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和/或修补缺陷部分,卖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买方蒙受的全部损失费用。同时,卖方应按合同条款第14条规定,相应延长所更换货物的质量保证期。15.2如果在买方发出索赔通知后三十(30)天内,卖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卖方接受。如卖方未能在买方发出索赔通知后三十(30)天内或买方同意的延长期限内,按照买方同意的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买方将从议付货款或从卖方开具的,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不足以赔偿买方损失的,买方有权向卖方追偿。16.付款16.1本合同项下的付款方法和条件在“合同条款资料表”中有规定。17.价格17.1卖方在本合同项下提交货物和履行服务的价格在合同中给出。18.变更指令18.1根据合同条款第31条的规定,买方可以在任何时候书面向卖方发出指令,在本合同的一般范围内变更下述一项或几项:18.1.1本合同项下提供的货物是专为买方制造时,变更图纸、设计或规格;18.1.2运输或包装的方法;18.1.3服务地点;和/或18.1.4卖方提供的服务。18.2如果上述变更使卖方履行合同义务的费用或时间增加或减少,将对合同价或交货时间或两者进行公平的调整,同时相应修改合同。卖方根据本条进行调整的要求必须在收-40-42/103到买方的变更指令后三十(30)天内提出。19.合同修改19.1除了合同条款第18条的情况,不应对合同条款进行任何变更或修改,除非双方同意并签订书面的合同修改书。20.转让20.1除买方事先书面同意外,卖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21.分包21.1未经买方同意,卖方不得将合同分包。21.2卖方应书面通知买方其在本合同中所分包的分包部分,但此分包通知并不能解除卖方履行本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卖方与其分包人对本合同承担连带保证责任。21.3分包必须符合合同条款第3条的规定。21.4分包人仍应承担本合同条款中对卖方义务的约束。22.卖方履约延误22.1卖方应按照“采购需求”中买方规定的时间表交货和提供服务。22.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卖方及其分包人遇到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时间和原因通知买方。买方在收到卖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以及是否收取误期赔偿费。延期应通过修改合同的方式由双方认可。22.3除了合同条款第26条的情况外,除非拖延是根据合同条款第22.2条的规定取得同意而不收取误期赔偿费之外,卖方拖延交货,将按合同条款第23条的规定被收取误期赔偿费。23.误期赔偿费23.1除合同条款第26条规定的情况外,如果卖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41-43/103服务,买方应在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措施的情况下,从合同价中扣除误期赔偿费。每延误一周的赔偿费按迟交货物交货价或未提供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合同价格的百分之五(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买方可考虑根据合同条款第25条的规定终止合同。24.卖方其他违约责任24.1卖方出现除第23条之外的违约情形时,违约责任如下:24.1.1自违约行为或事件发生之日,每日支付违约金,其金额为合同总价的千分之一;24.1.2如买方根据第7.1条的规定未收取履约保证金的,卖方将在24.1条第一款的基础上每日增加支付违约金,其增加支付的金额为合同总价的千分之一;24.1.3违约天数为违约行为或事件发生之日至违约行为纠正或违约情形消除之日;24.1.4违约金=日违约金*违约天数。24.2实际损失大于违约金的,违约方还应支付差额部分。25.违约终止合同25.1在买方对卖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买方可向卖方发出书面违约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25.1.1如果卖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买方根据合同条款第22.2条的规定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货物;25.1.2如果卖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他任何义务。25.2如果买方根据上述第25.1条的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买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卖方应承担买方因购买类似货物或服务而产生的额外支出。但是,卖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26.不可抗力26.1签约双方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而不能执行合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42-44/103予以延长,其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件所影响的时间。不可抗力事件系指买卖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并且其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事件,诸如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26.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报、传真或电传通知对方,并于事件发生后十四(14)天内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一旦发生不可抗事件的影响持续一百二十天(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27.因破产而终止合同27.1如果卖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买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提出终止合同而不给卖方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买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28.因买方的便利而终止合同28.1买方可在任何时候出于自身的便利向卖方发出书面通知全部或部分终止合同,终止通知应明确该终止合同是出于买方的便利,并明确合同终止的程度,以及终止的生效日期。28.2对卖方在收到终止通知后三十(30)天内已完成并准备装运的货物,经买方确认后买方应按原合同价格和条款予以接收,对于剩下的货物,买方可:28.2.1仅对部分货物按照原来的合同价格和条款予以接受;28.2.2取消对所剩货物的采购,并按双方商定的金额向卖方支付部分完成的货物和服务,以及卖方以前已采购的材料和部件的费用。29.争端的解决29.1合同实施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友好协商开始后60天还不能解决,争端应提交仲裁。29.2仲裁应由双方商定的仲裁委员会根据其仲裁规则和程序进行。29.3仲裁裁决应为最终裁决,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29.4仲裁费除仲裁机关另有裁决外均应由败诉方负担。29.5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43-45/10330,适用法律30.1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章进行解释。31,通知31.1本合同一方给对方的通知应用书面形式或电报、电传或传真送到合同中规定的对方的地址。电报、电传或传真要经书面确认。31.2本合同一方发出的通知、要求或其他通讯应依下列规定视作已经送达对方:31.2.1如以挂号信邮寄,在投邮后三天后视为收讫;31.2.2如直接交付,在交付时视为收讫;31.2.3如以特快专递发送,在发出二天后视为收讫。32,有关税费32.1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对买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应由买方负担,对卖方征收的税费由卖方承担。33,合同生效及其他33.1本合同条款应在双方签字、盖章以及合同正文中规定的其他条件成立后生效。33.2本合同条款有附件(见“合同条款资料表”),本合同条款的附件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并与合同其他条款具有同等效力。-44-46/103第七章合同格式(仅供参考)政府采购合同甲方:(采购人全称)乙方:(供应商全称)甲、乙双方根据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方式)结果,甲方接受乙方为本项目的供应商。甲乙双方根据本项目采购文件、投标文件及招投标过程中确定的有关内容,签署本合同。一、采购清单1.1货物清单序号采购货物名称单位数量规格型号、技术参数123...1.2质量标准:须达到国家规定标准。二、合同金额2.1本合同金额为(大写):元(¥元)人民币。2.2本项目合同金额为本项目招标范围内所有货物服务的总价包干价。三、技术资料、协调3.1甲方向乙方提供货物安装的有关技术资料。3.2甲方应配合乙方全力协调安装过程中所涉及的各部门工作,在协调过程中所耽误时间不计入乙方工期。3.3乙方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使用货物的相关技术资料及安装进度计划安排。3.4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四、知识产权4.1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等。-45-47/103五、无产权瑕疵条款5.1乙方保证所交付的货物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乙方所交货物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按照本合同第13条第3款的约定处理。但在已经全部支付完货款后才发现有产权瑕疵的,除了支付违约金,乙方还应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六、质保期和质保金6.1质保期个月(自本项目安装验收合格之日起计)6.2如质保期内乙方提供的货物经验收无质量问题,待质保期满后由甲方接到乙方申请退付意见书后在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七、供货安装期:按投标承诺期。八、货款支付8.1付款方式:在签订合同后货物运送到达并支付合同总价款,待安装调试能正常使用天后支付合同总价款的,剩余部分作为质保金,该质保金在正常使用天后无任何质量问题将全额无息返还。中标人所供货物运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后,由采购人组织有关部门对其货物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付款。8.2当本项目招标货物数量超出招标范围时,根据采购人实际使用量供货,合同的最终结算金额按实际使用量乘以成交单价(投标文件中分项报价表中所列单价)进行计算。8.3招标过程中,如采购人、供应商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违法行为,在相关管理部门调查期间、被行政处罚期间,管理部门可视情况书面通知采购人暂停招标活动,采购人将延期支付货款。九、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9.1乙方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并将货物安装调试完成,使甲方能很好的使用。9.2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量期内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可按以下办法处理:⑴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⑵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场。9.3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12小时内到达甲方现-46-48/1039.4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9.5上述的货物免费保修期为12个月,因人为因素出现的故障不在免费保修范围内。超过保修期的机器设备,终生维修,维修时只收部件成本费。十、货物包装、发运及运输10.1乙方应在货物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10.2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一并附于货物内。10.3乙方在货物发运手续办理完毕后24小时内或货到安装现场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以准备验收货物。,10.4货物在竣工验收合格前发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10.5货物在规定的期限内由乙方安装完毕并通过甲方验收合格视为交付。十一、调试和验收11.1甲方对乙方每个工程进度时间段需安装的货物依据采购文件上的技术规格要求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现场初步验收,外观、说明书符合采购文件技术要求的,给予签证,初步验收不合格的不予签证。11.2乙方安装货物前应对产品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验收、签证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交甲方。11.3乙方负责设备到货地点的安装调试,该安装调试应规范,乙方安装完毕需负责培训甲方的使用操作人员,并协助甲方一起调试,直到符合技术要求,甲方才做最终验收。培训所需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11.4验收时甲乙双方、及相关单位必需在现场,验收完毕后作出验收结果报告;验收费用由乙方负责。如果任何被检验的货物不能满足数量、规格、质量的要求,甲方可以拒绝接受货物,乙方应无条件更换被拒绝的货物,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十二、违约责任12.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收货款总值的百分之五违约金。12.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货款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12.3乙方逾期交付验收合格的,乙方应按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货款中扣除。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逾期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不能交付竣工验收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交付验收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47-49/103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12.4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技术参数、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及采购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该货物,乙方愿意更换货物但逾期交货的,按乙方逾期交货处理。乙方拒绝更换货物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十三、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3.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13.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13.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3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行合同。十四、安全责任在安装过程中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任何关系。十五、诉讼15.1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十六、合同生效及其它16.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16.2合同执行中涉及招标资金和招标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当地部门审批,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报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16.3下述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1)供货清单和分项价格表(2)技术规格(3)乙方报价函(及开标一览表)的内容及其澄清内容(4)其他与本合同相关的资料(5)本合同适用的特殊条款16.4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合同法》有关条文执行。16.5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三份,由采购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报监督管理部门备案。-48-50/103
·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名称:贵州电子商务职业技术学院电子商务系2026年数字教材项目建设项目编号:GZSH-2026-139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采购类别:服务类项目序列号:P52000020260003EY采购人:贵州电子商务职业技术学院采购代理机构:贵州三恒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日期:2026年04月1/103I2/103目录第一部分通用部分第一章磋商公告第二章竞争性磋商须知表第三章供应商须知一、说明二、竞争性磋商文件三、响应文件的编制四、响应文件的递交五、磋商和评审六、授予合同第二部分专用部分第四章采购需求第一节采购技术参数第二节商务要求第五章评审程序、方法及标准―、评审原则二、评审程序及方法三、评审(分)标准四、定标原则五、其他第六章通用合同条款第七章合同格式(仅供参考)第三部分响应文件编制格式第八章响应文件格式一、资格审查部分二、价格部分三、技术部分四、商务部分五、其他部分六、政府采购政策I3/1034/103第一部分通用部分第一章磋商公告项目概况贵州电子商务职业技术学院电子商务系2026年数字教材项目建设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获取(交易中心网址:http://ggzy.guizhou.gov.cn/)获取采购文件。贵州电子商务职业技术学院电子商务系2026年数字教材项目建设:于2026年04月28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信息项目名称:贵州电子商务职业技术学院电子商务系2026年数字教材项目建设;项目编号:GZSH-2026-139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项目序列号:P52000020260003EY;采购主要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数量:1批;预算金额:540000.00元;最高限价:540000.00元;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一般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体要求:提供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24年度或2025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户银行近三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承诺函格式自拟)。-3-5/103(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提供2025年至今任意三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②提供2025年至今任意三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材料(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自行声明)。(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①投标人自行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截止时点为开标当日评审前,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承诺自拟)。②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法院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投标人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截止时间:报名时间至开标时间期间;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投标人提供查询记录截图(制作于标书内,两个网站均需要查询)。2.特殊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图书出版许可资格,提供有效的《图书出版许可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6-04-17至2026-04-24(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1:59,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获取(交易中心网址:http://ggzy.guizhou.gov.cn/)方式: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获取(交易中心网址:http://ggzy.guizhou.gov.cn/)售价:0.00元人民币(含电子文档),投标保证金额(元):5000.00元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2026-04-28日09:30:00-4-6/10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银行转账保证保险银行保函合法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开户单位名称: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贵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展览馆支行开户账号:0109001400000182-0002(特别提示: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2020版以银行转账方式交纳的投标保证金,须由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在系统内与参与投标项目进行绑定。未与绑定的,将视为未交纳投标保证金,不能参加投标)四、响应文件提交(温馨提示:此时间由预约开标场地会后自动带出)(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6-04-28日09:30:00地点:本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的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GPT格式)上传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网址:ggzy.guizhou.gov.cn),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再接收投标文件。五、开启解密时间:2026-04-28日09:30:00(北京时间)开启时间:2026-04-28日09:30:00(北京时间)地址: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网上交易大厅-文件递交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已落实;ppp项目:否;简要技术要求、服务和安全要求:详见采购文件;交货地点或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其他事项(如样品提交、现场踏勘等):无;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至教材正式出版。-5-7/103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贵州电子商务职业技术学院项目联系人:刘老师地址:贵州省贵阳市清镇职教城乡愁校区乡愁大道中段联系方式:0851-858135792.代理机构信息(如有)代理全称:贵州三恒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涂进、陈东航、吴茂香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中天会展城TA-1、TA-2栋(1)21层19号联系方式:187860670013.项目联系方式联系人:涂进、陈东航、吴茂香联系电话:18786067001-6-8/103第二章竞争性磋商须知表本表关于所要采购货物的具体资料是对“竞争性磋商须知”的补充或修改,两者如有矛盾,应以本须知表为准。项目名称贵州电子商务职业技术学院电子商务系2026年数字教材项目建设项目编号说明项目编号:GZSH-2026-1394;项目序列号系指:P52000020260003EY;注: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时,项目编号可编辑时,填写项目编号、项目序列号均可。采购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及见“第四章采购需求”采购人信息名项目联系人:刘老师称:贵州电子商务职业技术学院地址:贵州省贵阳市清镇职教城乡愁校区乡愁大道中段电话:0851-85813579采购代理机构信息采购代理机构:贵州三恒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中天会展城TA-1、TA-2栋(1)21层19号联系人:涂进、陈东航、吴茂香电话:18786067001联合体响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进口产品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响应报价样品/样机是否需要提交:否。现场考察(磋商前答疑会)是否组织现场考察(磋商前答疑会):否。采购预算本项目采购预算为:540000.00元;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为:540000.00元;响应报价响应报价(含税)包括:技术服务、保险、安装调试费、培训费、后续服务费各种税费等正常投入使用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即总价包干。政策扶持(1)本项目(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微采购(具体内容详见磋商公告)。若承接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请供应商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出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磋商保证金1、磋商保证金交纳金额:5000.00元人民币。2、磋商保证金收取(到账)截止时间:详见贵州省政府采购网采购公告(温馨提示:为确保磋商保证金交纳成功,建议您在磋商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前1个工作日的16:00前完成磋商保证金绑定)。3、磋商保证金交纳和退还按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关规定办理,交纳磋商保证金的流程(详见“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保证金操作手册”)。4.磋商保证金交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保函、保证保险和合法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4.1银行转账形式交纳磋商保证金(1)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以银行转账方式交纳的磋商保证金,须由供应商在响应截止时间前自行在系统内与投标项目进行绑定。(2)在交纳磋商保证金前,请先在交易系统的“企业诚信管理系统一企业基本信息一银行账户”下验证“开户银行、基本账户号、基本户开户支行号、基本户账户名称”等信息是否正确完善。检查完毕后,通过基本账户将磋商保证金转入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账户。开户名称: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贵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展览馆支行账号:0109001400000182-0002(3)磋商保证金转账成功后登陆交易系统,点击【保证金管理】菜单下的【交纳流水查看】,查看该笔磋商保证金是否鉴收成功。(4)磋商保证金鉴收成功后,点击【项目绑定】菜单中绑定投标项目,点击【绑定】按钮,绑定成功后磋商保证金方可生效。(5)项目绑定成功后,点击【交纳凭证】按钮,可打印磋商保证金交纳凭证。未绑定或未绑定成功的,视为未交纳磋商保证金,不能参与项目响应。(6)未绑定成功的磋商保证金在60日内将自动进行退款。4.2银行保函、保证保险、合法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等方式交纳磋商保证金(1)供应商通过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在线办理的电子保函:包含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保函等(注:内容应载有采购人名称、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标段名称、磋商保证金金额、有效期(应不小于响应有效期),可直接在交易系统中确认,须将打印的电子保函和响应文件一并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不再验证真伪。(2)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金融服务平台以外办理的投标保函(含纸质保函)、合法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须将电子保函原件和响应文件一并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并在评审现场对其进行真伪验证,通过官网查询验证未通磋商保证金过的,视为未按规定交纳磋商保证金。响应文件(1)响应文件编制:通过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采购文件在线编制版)”编制响应文件,生成电子响应文件,使用数字(CA)或移动CA证书(贵州交易通APP、标信通APP)证书进行加密、签章。(2)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详见贵州省政府采购网采购公告。(3)响应文件提交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网上交易大厅-文件递交。证书使用事宜咨询电话如下:数字(CA)证书咨询电话:0851-85971671/85971629;移动(CA)证书(贵州交易通APP、标信通APP)技术保障电话:18785066386)注:纸质投标文件:供应商中标后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提供纸质投标文件3份【按照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响应文件编制工具编制完成后导出的PDF文件打印纸投标文件(须胶装),即供应商须确保上传到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GPT格式)、中标后递交的纸质投标文件内容完全一致】。5.如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不一致时,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开启时间、地点(1)开启时间:详见贵州省政府采购网采购公告。(2)开启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网上交易大厅。(3)供应商须用生成电子响应文件的数字(CA)证书在投标截止时间时登录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网上交易大厅进行解密,并在系统接到评标委员会通知二次报价时进行最后报价。评审方法详见第五章。履约保证金是否需要提交:是。中标(成交)供应商中标后,在签订本项目合同前,中标(成交)供应商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响应有效期开启时间之日起60日。代理服务费(1)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的计算标准计算,向中标供应商收取代理服务费。(2)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交纳代理服务费。(3)代理服务费交纳账户:开户名称:贵州三恒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金世纪支行账号:52001423836052505510-9-11/103第三章供应商须知一、说明1.适用范围1.1本竞争性磋商文件适用于本次磋商公告中所叙述项目的采购。2.定义2.1“采购人”系指获得资金或贷款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社会组织。2.2“供应商”系指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响应文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供应商”成交后,即为“成交供应商"。2.3“采购代理机构”系指依法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专门机构。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特指“竞争性磋商须知表”中所述采购代理机构。2.4“制造商”(或称“生产企业”、“生产制造商”、“开发商”)系指产品的直接生产创造者或开发者,不包括委托加工、委托生产制造等企业。2.5“货物”系指“采购需求”中所列的所有产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2.6“服务”系指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承担货物的运输、安装调试、技术服务(包括设计、开发、集成等)、培训、验收、售后服务和其它类似的义务。2.7“授权代表”系指供应商针对本次项目所授权的、能全权代表供应商处理本次项目有关事宜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即:“供应商的授权代表”。2.8公告媒体: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即贵州省政府采购网(贵州省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平台)。2.9“书面”表示有收到证明的书面通讯(如传真、信函)。2.10“天”、“日,系指日历天数。3.合格的供应商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3.2供应商不得与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存在产权关系。3.3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3.4采购人可根据项目实际需要确定是否接受联合体响应。允许联合体响应的项目,供应商须提供联合体协议,并只能组建一个联合体,组成联合体各供应商均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有关资质要求。-10-12/103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6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7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4.合格的货物4.1供应商所提供的必须是其合法生产或代理的货物,并能够按照响应文件承诺的品牌、产地、质量、价格、有效期及时供货。4.2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来源地均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或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官方贸易关系的国家或地区。通过有关监督部门审批的产品,可以接受原装进口产品参与响应。4.3强制采购:本项目采购的产品若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且标注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实施强制采购。供应商应当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4.4信息安全产品应符合相应的信息安全规范和标准要求,获得国家信息安全产品认证,供应商应当提供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5.竞争性磋商费用5.1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竞争性磋商有关的费用,不论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二、竞争性磋商文件6.竞争性磋商文件构成6.1竞争性磋商文件由下列内容构成:6.1.1竞争性磋商公告6.1.2竞争性磋商须知表6.1.3供应商须知6.1.4采购需求6.1.5评定程序、方法及标准-11-13/1036.1.6通用合同条款6.1.7合同格式6.1.8响应文件格式6.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要求。供应商没有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明确响应可能导致响应无效。7.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7.1任何要求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均应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收到的澄清要求进行回复,在规定时间前未提交书面澄清要求的视为充分理解并认可竞争性磋商文件所有内容。7.2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7.3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将在原公告媒体发布澄清公告。7.4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视具体情况顺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8.现场考察(磋商前答疑会)8.1根据项目具体情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组织现场考察或磋商前答疑会。供应商应当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载明的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考察或磋商前答疑会,未参加的供应商视同完全认可和理解已获取的招标资料,并承担因未参加现场考察或磋商前答疑会带来的影响。不接受潜在供应商单独申请或分别组织进行的现场考察和答疑会(注:本项目不组织现场答疑会)。三、响应文件的编制9.响应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9.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简体中文书写。供应商可以提交其它语言的资料,但有关段落必须译成中文,存在差异或矛盾时以中文翻译件为准。9.2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竞争性磋商文件有特殊规定外,一律使用法定计量-12-14/103单位。10.响应文件编制10.1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八章规定的“响应文件格式”(包括“资格审查部分”、“价格部分”、“技术部分”、“商务部分”、“其他部分”)编制响应文件,供应商应按上述要求分别进行顺序编制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11.报价书和报价表11.1供应商应完整填写报价书和报价表,即“价格部分”的报价书、报价一览表、分项报价表。12.报价12.1供应商应在报价表上标明本项目拟提供货物(含配套服务)及其他相关费用在内的报价,即包干总价。12.2分项报价表将报价分成几部分,只是为了方便磋商小组对供应商进行比较,并不限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上述任何条件订立合同的权力。12.3供应商提交的最后报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12.4供应商响应报价不得超过釆购预算。12.5供应商响应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若有)。13.报价货币13.1采用人民币进行报价。14.磋商保证金14.1供应商应按“竞争性磋商须知表”规定金额、规定方式交纳磋商保证金,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14.2磋商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免遭因供应商的行为而蒙受损失。14.3未按第14.1条款的规定随附磋商保证金的响应,按第25.5条款的规定视为未实质性响应作无效响应处理。14.4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按照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程序退还磋商保证金。14.5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向釆购代理机构交纳代理服务费、领取成交通知书、按第32条款规定签订合同后的五个工作日内,按照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程序办理磋商保证金退还手续。若公告期间发生质疑或投诉,与质疑或投诉事项相关供应商的-13-15/103磋商保证金退还时间将相应延长,待质疑、投诉处理完毕之后予以办理。14.6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4.6.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14.6.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14.6.3除因不可抗力或竞争性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14.6.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14.6.5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其他情形。15.响应有效期15.1响应文件自“竞争性磋商须知表”规定的开启时间之日起,在规定期限内保持有效。15.2特殊情况下,在响应有效期结束之前,采购代理机构可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响应有效期。供应商可拒绝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延长响应有效期的要求,但不影响磋商保证金的退还;同意延长响应有效期的供应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响应报价。在这种情况下,第14条款有关磋商保证金的退还和不予退还的规定将在同意延长后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要求与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16.响应文件的式样和签署16.1电子响应文件16.1.1通过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采购文件在线编制版))”编制响应文件,生成电子响应文件,使用数字(CA)证书或移动(CA)证书(贵州交易通APP、标信通APP)进行加密、签章。16.1.2电子响应文件的每一页都应加盖电子签章,明确要求签字的地方必须根据要求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字)或授权代表(签字)。16.2纸质响应文件(要求提供的情形)。16.3响应文件的每一页应加盖公章,明确要求签字的地方必须根据要求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字)或授权代表(签字)。响应文件的副本可釆用正本的复印件。供应商不得使用“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公司部门章”或“分支机构章”、“授权(投标)专用章”,等代替公章,不能用盖“骑缝章”代替“每一页应加盖公章”的要求。16.4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或法定代表人印章。-14-16/10316.5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响应报价概不接受。16.6为方便监督部门存档查阅,供应商应准备响应文件电子版1份(光盘或U盘拷贝),使用响应文件正本加盖公章后的PDF版本,不加密,单独密封与纸质响应文件一并递交。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7.1响应文件的递交17.11供应商应在“竞争性磋商须知表”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网上交易大厅-文件递交。17.12逾期上传或未加密的响应文件或不符合规定格式的响应文件,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将予以拒收,视为未提交电子响应文件,响应无效。17.13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因素,因自身原因造成的响应文件上传不成功,自行承担全部后果。17.2属于小微企业(按“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监狱企业产品的,须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性单位声明函》。18.样机(品)递交18.1供应商按照“第二章竞争性磋商须知表”的规定递交样机(品)。19.响应文件提交19.1供应商应在“竞争性磋商须知表”规定的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提交至指明的地点。20.拒收的响应文件20.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将拒绝接收“竞争性磋商须知表”规定的截止时间后上传的响应文件。21.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撤回21.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并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15-17/10321.2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得对响应文件做任何补充、修改(磋商过程中应磋商小组作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最后报价及承诺除外)。21.3“竞争性磋商须知表”规定的响应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撤回响应文件。五磋商和评审22.磋商22.1采购代理机构在“竞争性磋商须知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磋商会议,邀请供应商授权代表参加,参加的授权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出席。22.2参加磋商会议的授权代表需提供身份证明资料用于身份验证。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授权代表参加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23.磋商小组23.1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项目特点依法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成员人数为3人及以上单数。23.2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在公布中标(成交)结果前应当保密。24.响应文件的澄清24.1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但相关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以书面形式作出。24.2响应文件算术错误将按以下顺序及方法更正:若以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的,以单价为准修改总价;若用文字表示的数值(大写)与用数字表示的数值(小写)不一致的,以文字表示的数值(大写)为准。如果供应商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将作无效响应处理。25.评审25.1资格性审查: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性进行审查,审查内容以“第五章评审程序、方法及标准”中“资格性审查内容”为准,没有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最后报价,合格的供应商不满足3家的,项目/产品包/品目磋商工作结束。25.2符合性审查:磋商小组对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进行符合性审查,审查内容以“第五章评审程序、方法及标准”中“符合性审查内容”为准,没有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不得进入评审程序,合格的供应商不满足3家的,项目/产品包/品目磋商工作结束。-16-18/10325.3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25.4磋商小组决定供应商的响应是否为实质性响应,仅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不得寻求外部的证据。25.5供应商或响应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将作无效响应处理:25.5.1未按要求交纳保证金。25.5.2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进行签署、盖章的。25.5.3不具备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资格(质)要求的(或未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证明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资格(质)要求的)。25.5.4供应商与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单位在名称和组织结构上不一致,不能提供权利义务转移的合法有效证明的。25.5.5响应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若有)的。25.5.6响应报价的范围、质量、数量、技术要求和交货期限、售后服务条款等明显不能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25.5.7不接受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有效期的。25.5.8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明显低于其他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要求其在磋商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报价的合理性,或不能按磋商小组要求提供说明或证明材料的。25.5.9未能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25.5.10供应商以他人名义报价、串通报价、以行贿手段谋取成交或者以弄虚作假等方式参与响应报价的。25.5.11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25.5.12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17-19/103(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响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25.5.13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且标注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实施强制采购的,未提供或未提供齐全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25.5.14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26.响应文件的评价26.1磋商小组负责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将对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26.2评价时对所有列入评审范围的响应文件使用相同计算口径,在同一基准上进行评价。26.3磋商小组根据“竞争性磋商须知表”规定的评审办法进行评审。26.4磋商小组根据“竞争性磋商须知表”规定的评审单位进行评审。27.磋商过程的保密27.1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审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27.2供应商在磋商过程中进行力图影响评审结果的不公正活动的,将作无效响应处理。六、授予合同28.合同授予标准28.1采购人按照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28.2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可以与排位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候选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组织釆购。28.2.1排名第一的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放弃成交资格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28.2.2经质疑,磋商小组或采购代理机构审查确认因成交供应商在本次采购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其他原因使质疑成立的。28.2.3在签订采购合同前,采购人发现成交供应商存在未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情况,并得到磋商小组确认的。-18-20/10329.中标(成交)公告29.1采购代理机构在原公告媒体发布中标(成交)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9.2供应商认为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可以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期限内,列举具体理由及有效证据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29.3供应商行使质疑权利时,须坚持“谁主张谁举证”,遵守“实事求是”和“谨慎性”原则,承担使用虚假材料或恶意方式质疑的法律责任,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遵循“谁过错谁负担”的原则,在过错方交纳相关的调查论证费用后,再退还磋商保证金。29.4无论是质疑方还是被质疑方,均须主动配合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寻找相关证据,并承诺同意延长磋商保证金及样品(机)(若有)的退还时间。对于采购代理机构要求补充的证据材料,供应商不能无故推脱或者不予配合,否则,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不支持退还其磋商保证金。29.5不接受口头方式或电话方式或未经采购代理机构认可的方式进行的质疑,书面质疑函参照财政部的《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否则将不予接受。30.追加采购的权力30.1采购人在采购合同履行中,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时,在不改变合同其它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补充合同的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31.成交通知书31.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31.2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31.3在合同未履行前,出现影响成交结果的情况,对于成交供应商的经济损失,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需承担赔偿责任。31.4采购代理机构无义务向未成交供应商解释未成交原因和退回响应文件。32.签订合同32.1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后三十天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32.2“竞争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数字教材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贵州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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