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档案整理及数字化服务 档案管理服务招标公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纤维质量监测中心2026)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档案整理及数字化服务
项目编号:62026041654638045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魏继胤 0991-3191729
报价起止时间:2026-04-16 13:16 - 2026-04-21 18:00
采购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纤维质量监测中心
供应商规模要求: -
供应商资质要求: -
二、采购需求清单
商品名称
参数要求
购买数量
控制金额(元)
意向品牌
档案整理及数字化服务
核心参数要求:商品类目: 档案管理服务; 描述:对纸质版的档案进行整理(共计37480卷),同时对其中380卷进行电子化服务。档案综合管理系统单机国产版,支持国产操作系统运行,适配国产软硬件环境。;档案整理及数字化服务:验收要求:采购方邀请不少于2名档案专业技术人员(副研究馆员以上职称)组成验收小组,按自治区档案馆入馆标准技术要求进行验收,相关验收费用由供应商负责。;次要参数要求:
1件
71310.00
-
买家留言:以上档案的整理及数字化服务包含2020-2026年度,包干制度。数量为预计,以实际发生为主。具体要求以采购需求附件为主。
附件: 档案整理及数字化服务.docx
响应附件要求:上传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上传报价单,含验收费等全部费用(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三、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 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 工作日09:00-17:00
送货期限: 竞价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乌鲁木齐市 新市区 长春中路街道 河北东路188号
送货备注: -
四、商务要求
商务项目
商务要求
商务要求
1、上传营业执照、法人相关证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2、上传报价单(单价、总价、合计都填写完整并盖章); 3、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 4、供应商近3年内未被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或受到行政处罚;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6、本项目不接受非执业机构响应。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纤维质量监测中心服务市场/框架协议采购需求申请表申请部门质量技术部申请时间2026.4.10采购项目名称档案整理及数字化服务采购类别预算来源委托业务费计划金额7.131万元采购方式在线竞价采购目录详细服务内容一、服务内容:1、档案整理(纸质版)(1)质检报告、原始记录的整理与著录(预计35000件);(2)各类标准文件的整理与著录(预计1600件);(3)质量体系档案的整理与著录(预计100卷);(4)设备档案的整理与著录(预计300卷);(5)人员技术档案的整理与著录(预计80卷);(6)案宗案卷的整理与著录(预计100卷);(7)其他文书档案的整理与著录(预计300件);(8)对超过保存期限或经采购方鉴定确无保存价值的文件、档案进行整理,并按采购方要求填写《档案销毁登记表》。2、数字化服务(1)设备档案整理后的数字化服务(预计300卷);(2)人员技术档案整理后的数字化服务(预计80卷)。3、软件系统档案综合管理系统单机信创版,支持国产操作系统运行,适配国产软硬件环境。 以上档案的整理及数字化服务包含2020-2026年度,包干制度。数量为预计,以实际发生为主。二、服务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供应商资质要求具有“国家秘密载体印制”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资质类别:涉密档案数字化加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外的乙级资质单位须同时提供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保密局备案证明;(3)应在约定期限内为采购方提供档案整理及数字化服务工作,按照国家关于档案管理的规定对档案进行专业、规范的整理及加工,并对整理质量负责;(4)应在采购方指定场所提供档案整理及数字化服务工作,供应商应做好场所内安全防范措施、保密防范措施;(5)供应商自备完成档案整理和数字化加工服务所需的各种硬件设备(包括但不限于电脑、扫描仪、监控器、打印机、装订机、监控及摄录设备等)、软件、各类耗材(包括但不限于封皮、备考表、档案盒、纸张、白乳胶、文具等装订、裱补材料工具)等。(6)供应商应负责对派出人员进行保密教育和安全教育,任何存储载体必须移交至采购方,未经采购方许可,任何档案不得外带或借出。对于整理期间出现的采购方档案内容泄密,文件材料丢失等后果,由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7)有义务及时告知采购方在数字化加工过程中可能因仪器故障或拆装卷对档案造成的轻微损毁。(8)须随时接受采购方检验和上级抽查,并按采购方要求及时修改错误;接受采购方对工作进度的宏观控制。三、技术要求:(1)供应商应严格遵守《纸质档案数字化规范》(DA/T - 31 - 2017)、《档案服务外包工作规范》(DA/T 68-2020)、《档案著录规则》(DA/T 18-2022)、《归档文件整理规则》(DA/T 22-2015)、《纸质归档文件装订规范》(DA/T 69-2018)等标准规范要求执行;(2)纸质档案整理成果及数字化副本符合自治区档案馆入馆标准。四、验收要求采购方邀请不少于2名档案专业技术人员(副研究馆员以上职称)组成验收小组,按自治区档案馆入馆标准技术要求进行验收,相关验收费用由供应商负责。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计划财务部负责人:经办人: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档案整理及数字化服务 档案管理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